首页 > 文章中心 > 派出所群众满意度工作总结

派出所群众满意度工作总结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派出所群众满意度工作总结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派出所群众满意度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owenism”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办事处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横路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提升办事处综合执法力度和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0年,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加强,依托新机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深化执法监管机制,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资源规划、派出所等派驻人员和办事处大治理模块干部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创文明城市、集镇管理、砂石整治、食品安全、违章建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管理秩序,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建立一支新理念、高水平的执法队伍,办事处大力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加强业务培训。以学习强化队伍,以学习提高素质,以学习转变作风,以学习促进工作。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现场整治,晚上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涉及城镇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自觉思在前、学在前、用在前,通过学习,交流体会,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能力,为推动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和公平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三、综合行政执法所取得的成效

通过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严格执法,集镇占道经营、流动摆摊、乱丢垃圾、乱停车辆、乱贴广告等不良行为得到根本管控,集镇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四、行政执法开展以来办理案件的类别及数量

2020年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构做出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如下: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18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奖励0件。

五、行政执法工作建议

(一)深化细化管理机制 做好辖区执法工作

在巩固好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细化整治内容。一要继续抓好集镇街道和农贸市场秩序,加大对门面延伸和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对重点街道“重点巡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对辖区内的垃圾乱倒现象进行宣传教育,摸清根源、找出规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要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现象采取宣传在先教育在后的手段。让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加强人性化执法 切实做好为民服务

推行对临街店铺、流动商贩“一说服、二教育、三引导、”的工作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疏导上下功夫,积极实施亲民执法,以服务化管理为手段,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的亲和互动,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管理方式,让我们的管理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逐步杜绝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纠纷。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天职”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倡导和实践以人为本、管理为民的服务精神,重心下移,努力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进一步解决,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今后办事处将切实更新执法理念,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为高标准完成集镇管理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作强有力的保障,以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打造执法新形象,为横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派出所群众满意度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街道组织各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区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100%的街道通过区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50%的街道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市政府确定的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街道通过“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各街道都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00%街道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力争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区水平(详见《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序时进度表(2012年-2016年》。

三、创建标准

区级安全社区:区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其辖区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到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区安办颁发“区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均达到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分别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现场考评验收,评定标准将邀请省安科院专家负责指导。

四、创建方法

(一)各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分别报区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主导型社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

(三)除街道直接向省安科院申报“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外;其他7个街道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先向区安办申请区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区级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由区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创建单位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单位,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6月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氛围。通过紧密筹备,于6月底前各街道要完成“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整体推进(2012年6月—2013年10月底)。市政府已确定我区的街道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其他街道也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市级、区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各创建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区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持续改进(2012年6月-2016年12月)。区安委会每年将结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对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安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及标准,逐个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对应的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工作,因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街道部门、辖区社区、学校等企事单位、家庭开展创建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街道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区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协调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安全社区创建的支持和奖励,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安全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安全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区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区交通局要主动协调、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区经贸局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区卫生局要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区内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区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区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林水、环保、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场所)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街道实施、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配合街道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创建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创建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