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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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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为切实做好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根据《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标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新闻媒体和东湖区政务信息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道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公布整改措施,表明开门评议、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搞好整改的诚意和决心,推进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解决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教育我市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医院为社会服务、医生替患者着想、医疗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改进我们的工作,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有效地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

二、基本要求

政风行风评议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的重要途径,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松懈及疲倦情绪,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主要环节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查找卫生行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局机关要结合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等“六型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查、看、纠,努力解决发展不足、执行不力、公开不够、服务不规范、反腐不彻底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

(1)查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看科学发展观是否全面落实,纠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发展不足的问题。

(2)查领导班子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是否落实到位,纠正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3)查反腐倡廉工作,看《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不健全、不规范,惩防腐败不力的问题。

(4)查机关工作作风与效能,看行政服务是否便捷、高效、优质,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5)点工作完成情况,看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进展是否顺利,纠正工作落实不力,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6)查工作责任制,看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纠正卫生业务工作与行业作风建设“两张皮”,抓工作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

(7)查执行力建设,看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重大决策是否雷厉风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事拖沓敷衍的问题。

(8)查政务公开,看行政权力运行是否公开透明,纠正政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9)查机关服务能力,看各项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落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作风、服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10)查问题整改,看去年行评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纠正整改措施不力,规章制度不全、不规范等问题。

2、查找医疗卫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以为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目的,通过深入的查、看、纠,不断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提高。

(1)查领导班子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看科学发展观是否全面落实,纠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发展不足的问题。

(2)查领导班子行风建设责任制,看“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纠正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3)点工作完成情况,看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纠正工作落实不力,重点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4)查依法执业、守法经营,看有无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纠正法律意识淡漠、执业经营不规范问题。

(5)查卫生政务院务信息公开,看卫生执法、医疗服务等单位的卫生事务信息是否依法公开,纠正卫生事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6)查卫生监督执法,看执法是否严谨、科学、文明,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力的问题。

(7)查卫生服务效率,看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8)查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看医务人员是否依法执业、文明行医,纠正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过度医疗、欺诈医疗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9)查反腐倡廉建设,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健全,纠正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10)查问题整改,看群众反映问题是得到有效解决,纠正整改措施不力,规章制度不全、不规范的问题。

(二)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要采取互联网、举报电话、意见信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收集问题和建议。

2、主动走出去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对象不同,由单位领导分别带队,集中时间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和所在地群众,以及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电话、函询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

3、敞开大门请进来帮助查找问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汇报本单位工作,争取工作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各单位要主动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他们加强对本行业政风行风的督导。要广泛印发征求意见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及时汇总分析,分类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建立台帐,看哪些问题是能及时解决的,哪些是能通过努力而能解决的,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问题,为有的放矢,分类处理,做好基础性工作。重点是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情况、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

四、边查边纠边改

(一)要将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始终。各单位对征求的行风问题要及时核实,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或科室,做到边查边纠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找准问题的根源,区分情况,分别实施整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立即整改;对暂时条件不成熟不能解决的,应尽快拟定整改方案,分步实施,限期解决;对现行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另一方面要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效。

(二)要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贯穿行评始终。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在听民声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在察民情中把握群众的需求,在知民意中找准服务上的疏漏,在解民忧中树立医疗卫生队伍的形象,在维民利中赢得患者和社会的满意。要把边查边纠边改与落实2012年医改任务相结合,要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继续深入开展“三送三进三问”、“万名医师进社区”等活动。

五、开展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近期将对各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导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各单位也要加强内设机构和分院行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在市卫生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将自查自纠工作摆在行评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忌走过场。

(二)要组建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各单位要组建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建立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抓业务、必须抓行风”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及分工包项等办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纵横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在动员部署、查摆问题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查摆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各类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容易引发商业贿赂的各类问题及其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妥善处理查摆出来的问题,移交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二、工作重点

对照查摆问题阶段填写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岗位分析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思想、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并逐项进行整改,逐步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

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把有关政策讲明讲透。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灵活运用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造势。要进一步进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宣传发动、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营造浓厚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氛围。

要把反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寓于“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之中,提高全社会、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科学监管、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查摆问题

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继续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围绕国家局《实施意见》指出的“六个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查摆问题,特别是查找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利益紧密相关、人民群众给予高度关注、严重破坏药品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加以解决。

(三)切实做好分析整改

1.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全系统要进一步做好岗位分析,认真描述职责,梳理权力,查找漏洞,深刻剖析,切实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看问题是出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出在制度缺陷或机制体制缺陷上,或出在其他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查找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原因,从社会影响、体制、法制、监管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了解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企业发生的内在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

2.认真研究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逐一研究整改措施。要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或职工代表会,运用集体的智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现象,要坚决纠正。要建立整改承诺、整改台帐、整改督导、整改情况通报等制度,为今后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供有效保障。

各联系点企业要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贿联系点工作会议的部署,参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做法,做好关键岗位的分析材料,认真做好整改。市局治贿办要做好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3.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切实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在端正指导思想、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改革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存在漏洞,探索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从规范行政权力、促进审评审批改革、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服务的能力水平等方面出发,抓紧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制定长效机制要坚持管用、有效的原则,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分析整改阶段结束后,全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进行阶段总结,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附表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附表2)、《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表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表4),各企业的阶段总结和《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明细表》、《广东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于12月5日前报市局治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分析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的领导干部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同志,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站在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分析整改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分析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要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指导有关部门及单位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好整改工作。全系统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好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比较多、或者比较突出的重点部门与单位,应当派出督查组帮助进行整改。对在查摆问题阶段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单位或企业,要帮助其“补课”。

(三)要注重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在整改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前改后犯”的问题。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检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是否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是否开单提成、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是否为商业目的统方、是否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是否收受回扣、是否收受患者“红包”、是否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等开展。

 

 

我院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科室和人员,逐条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点对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骗取套取医疗保障资金,进行排查梳理。从全面排查的情况来看,卫生院各科室、卫生所及个人均没有发现以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本次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中,虽然没有发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但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医务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合理使用药物和服务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和提高;少数人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在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度还不够

完善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院能本着不走过场,重在实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边建,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主要整改措施有:1、建立健全纠医长效机制2、加强思想整治教育3、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2、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是各卫生健康单位是否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主要领导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办,持续跟踪问效;是否有效解决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已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了结;是否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诊疗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是否有效解决“两定”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等。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院职工及卫生所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及各科室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治等各项工作。(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召开全院职工会、全乡卫生所所长例会和妇幼保健会,传达上级通知精神及我院制定的工作方案。(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检查,逐项落实,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严肃对待,坚决防止走过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特别是自查自纠不主动的人员,科组长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和帮扶,积极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自查自纠问题,主动说清问题、上缴钱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査,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了相关科室和个人责任。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查找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类,主要问题集中在2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个别同志思想上产生了低落,徘徊,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个别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较差,不求进步,服务态度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的原则,限时整改,确保行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坚持高位推动,整体推进,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以“不二过”精神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反馈的问题及整改任务分工

问题之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肤浅。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研究解决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提高认识,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10月12日前完成

问题之二:扫黑除恶有关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要结合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宣传工作自查,对第6工作组支出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问题整改不缺项、不漏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10月12日前完成

问题之三:档案材料不规范

整改措施:要对本单位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梳理一遍,确保档案管理不出任何问题,做到各项材料即时齐全.要按照“六大类档案盒”进行装订,要有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档案管理要规范细致,做到全面、流,并熟悉归档内容,达到档案管理易检索、易查阅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完成,并在以后工作中长期坚持

问题之四: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要求、按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召开,按照要求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材料收集齐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完成,并在以后工作中长期坚持

问题之五:线索排查不够深入规范

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研判机制,发挥职能优势,科技优势和传统手段优势,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力量,进一步扩展线索来源渠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10月12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取切实可行方式方法,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

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从严从快,举一反三,坚决清查纠正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低保范围、挤占低保资金,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察内容

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主要是全面了解各乡镇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具体内容有:

(一)各乡镇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地方自行扩大救助范围和乱开政策口子的情况;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涉社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与行政管理工作挂钩的现象。

(二)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依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及时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特别是乡镇入户调查,村(居)民主评议和救助对象在乡镇城乡低保固定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的情况。

(三)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救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迟拨、截留、挤占、挪用和冒领现象。救助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到人”的发放程序。

(四)经办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省政府政发〔〕41号文件要求,落实乡镇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以及是否按省政府规定要求落实救助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监察行动采取乡镇自查自纠,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联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乡镇自查自纠为主。专项监察行动从3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各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狠抓落实。

(一)宣传发动(3月份)。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网、乡镇低保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时通报本地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情况,深入宣传救助政策和申报审批程序,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工作透明度,营造社会救助专项清理监察行动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4月份)。各乡镇对照民政发〔2012〕1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属政策执行问题的,迅速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属对象不准,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迅速清退,张榜公示,并建立专档备查;属挤占挪用资金的,迅速归位,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在4月底之前向县低保局报送本地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三)检查督办(4月—5月份)。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乡镇检查督办,检查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组要听取所检查单位专项清理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政府、民政、财政有关文件、资料。督查组随机抽查所到乡镇30%的村,每个村不少于5个户。

(四)总结整改(6月份)。各乡镇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县联合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6月底前整改到位。县监察、民政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在6月底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省监察厅。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乡镇,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