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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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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建筑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更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以至于建筑合同的当事人及业主之间思想不能达成一致,经常出现索赔问题。基于此,文中笔者就建筑项目中的合同变更与索赔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够对促进双方的关系有所促进意义。

二、建筑项目中的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概述

几乎所有建筑项目都会遇到合同变更的问题,合同变更有时很小,如对图纸或规范的澄清,有时会很大而对项目范围产生重大影响。业主、建筑师及承建商都必须清除了解各变更过程,并且能够从专业和客观角度出发迅速的处理好合同变更的问题。另外,作为承建商的现场工作人员也必须对变更情况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对各种情况做出准确评估,才能与业主及建筑师共同处理好出现的问题。有些对建筑中某个细节或安装方法做出解释类的合同变更一般不会引起成本增加或合同期限延长,但有些变更则会导致成本或合同期限延长。变更通知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中包括了合同本身的变更,因此业主的成本必然会随之增加。可以说变更通知仅是业主寻求完成原合同以外事物的一种手段,而并不是承建商寻求不合理收益的一种机会。

2、合同变更形成原因

业主变更工作范围。施工过程中若项目施工作业做出增减则合同范围也将产生变化,业主偶尔会增加或缩减合同中的部分事物工作量的大小随项目范围的变化而定,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发生变更就是这方面的实例。一般而言,变更通知几乎总是授权进行该变更,但因此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有时甚至会超出业主的承受底线。

(1)施工变更

建筑师或业主代表可通知承建商完成合同以外的工作,该种变更既可是简单指出工作不符合规范,也可直接要求承建商改变当前工作方式,对施工文件中的错误和疏忽进行补救也可归于该类变更。

(2)连锁反应

该情况一般出现于两次先后发生的合同变更时,通常是一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影响了另外一项工作。有时一项工作的延误、重新安排计划、返工或管理费用的增加都会对其它工作产生影响。总之该种变更最难估算成本,并且也最难理解、最难解释、最难说服业主和建筑师。

(3)不同的现场条件

施工地点的地下情况与合同中说明的或地质技术服务所提供的资料不尽相同,导致实际情况和建筑师所设想的有所差异,和施工文件上的说明也有所出入而导致的工程变更;现场发现危险材料。施工现场发现何种危险物品承建商都应当通知业主,业主应当选择最恰当的方式处理所发现的危险物品,同时业主还应向承建商签发书面变更通知,做出进一步的补救工作,如业主在规范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其它承建商来处理危险物品,则原承建商可根据补救工作所耽误的时间来要求增加额外酬金或延长工期;法令的修订。合同有时也会因外部某些机构的活动发生变更,如负责复审建筑合同的当地建筑法令权力机构在其做出最终核查前,合同就已经签署,则复查所要求合同范围的变化则必须通过书面的变更通知来完成;

(4)产品替代

施工中或因市场变化导致承建商无法购买到指定产品,而新产品种类的变化也需要采用另外一种产品取代,但购买新产品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或更多成本,且在安装过程中也可能延长时间,该类情况都会对完工时间或施工开支甚至两方面同时产生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合同;

3、合同变更的制定

施工中承建商发现现场情况与施工文件中的记载有所差异,则承建商通过信息请求通知建筑师情况的变化并寻求指导;建筑师对需要承建商完成的工作进行指导,该种指导行为则一般通过合同规范来实现;承建商必须明确规范中是否有额外的工作需要完成,如有则承建商必须尽快对该部分工作进行估价,建筑师在正式的变更通知建议书之后附加一份建议请求书,其中的内容主要是承建商的估价以及延长工期的请求;若建筑师认为承建商的估价合适,而业主也认为有必要签署变更通知书则建筑师就可开始准备制作变更通知书,在通知书由业主和承建商共同签署后增加的部分工作方能获得授权施工,因而,变更通知书的制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建筑师可先发一份变更指示或现场指令来指导承建商施工,该指示应详细说明增加工作部分的估价过程或计算该估价的方法,业主也必须在这份指令上签字。

三、索赔

索赔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调整与解释,并要求支付酬金,延长履行期限,以及解除某些合同条款,根据自身的权力提出的要求或声明,并且只有索赔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最终形成变更通知而不再引发其它程序。

索赔的原因

(1)风险分担不均。由于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该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单位只有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

(2)施工条件变化

工程施工与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地质条件等环境因素密切相关,这些施工条件变化对任何施工单位都无法提前预料,因而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导致工程索赔;

(3)工程变更

施工单位施工中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的15%以上时,或在施工中由于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的变化,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该类情况,承包单位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

施工中由于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工期拖延,如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则承包单位可就实际指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若责任在承包单位方面则其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以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

(5)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家若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单位予以补偿;

2、索赔工作的阶段划分。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承包单位在中标后应及时、谨慎的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且合同内容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明确权力和义务,做到平等、互利。并且应在开工前搜集有关资料,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找出其中的疏漏、错误、不和实际及专业间相互冲突的现象,之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解决以上问题,并做好会审纪要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施工中的搜集、签证阶段。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等签证手续;对甲供或甲方制定材料且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的应按规定允许按实际寻找差价的应办理价格签证手续;对于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停窝工、增加工程量等应要求工期顺延并提出索赔;因特殊情况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材料损耗增大或工期延长也应提出索赔;

竣工结算时的资料整理、索赔立项阶段。工程竣工时则应将有关资料汇总整理,根据有关规定及定额编制竣工结算,并将施工资料与招标文件、竣工结算与投标预算分别对比分析,分析出是否属于工程量增减项目并应当给予补偿,之后依据有关法规、政策依据向业主提出追加工程造价或索赔请求。

四、结语

综上所述,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的变更索赔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除了按照上述的要求之外,还要对操作人员的素质进行严格培训,其间这就需要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从根本上节约成本,努力寻找变更机会,在保证其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条件之下,将项目扭亏为盈,从而为企业赢得效益。

参考文献:

[1] 朱叶军:《浅谈建设工程业主的反索赔管理》,《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16期

[2] 闫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山西建筑》,2004年11期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合同变更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变更最终通常表现为设计变更,我国严格要求按图施工,如果变更影响原有设计,则应当变更原来的设计,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与其他变更大类。

设计质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关键所在,在相同条件下,业主有经验、承包商重视设计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和施工管理,提前预测分析工程的变更索赔风险,提出防范对策,可使其降低至最小,变更、索赔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1、变更和索赔

变更,不是针对合同使之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在合同条件与水利水电合同范本范围: 增加、减少合同中工作内容;增加、减少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专用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工作的标准不愉快性质;改变工程中建筑物的基线、形式、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合同中工程的完工日期或已批准施工程序;追加完成工程额外工作。

工程索赔依据标准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按合同索赔依据,工程索赔分合同明示索赔和合同默的索赔;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性质分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的索赔,意外风险与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及其他索赔。

2、合同管理各阶段中的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合同管理的分为6个阶段:准备、招评标、决标及合同签署、合同实施、完工验收决算和缺陷责任期与合同终结等六个阶段。在各阶段因工作质量或其他情况都可能产生变更和索赔。

(1)准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的根本,如果招标文件的精度不足,编制合同文件粗糙,则这个合同管理产生时就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变更和索赔。

(2)招评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效果的主要阶段,如果预审潜在投标人资格不认真和不严格,不合格者中标,则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难以控制,招评标补遗、答疑材料均是合同组成,若合同文件不严密,在实施时可能出现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引起索赔。

(3)决标、合同签订是合同双方承诺阶段,是合同管理进行的依据。在保障招标文件的实质意愿的条件下,针对评标中提出、发现潜在问题,在谈判中要以书面形式澄清,减少变更、索赔。

(4)合同实施是合同管理的关键,在合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前面阶段的隐含问题会全部显露出来,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与索赔。

(5)完工、验收与决算阶段会总结合同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完工决算时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决算申请书,经审核和审计,据合同条款核实完成工程量、费用,变更索赔是审核的重点。

3、合同各方的变更、索赔责任

工程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约,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甲方除了业主外还包括设计方、监理方,乙方是独营、自营、联营和其他经济组织,这两方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合同实施效果、发生变更索赔事件多数与此有关。

3.1 设计方设计精度不够

投标设计因精度不足,产生工程缺项、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与施工图出入大等问题,造成合同实施中出现大量变更和索赔,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文件不细糙,条款不规范,缺项漏项,文字不简练,引起解释异议进而留下变更、索赔隐患;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方对设计问题处理不恰当,造成损失,引至索赔。

3.2 发包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签发或实施中,未按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三通一平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水电;未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机电、主材、设备等;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的违约;审查施工图不严,把有错漏的图签给承包方造成变更、索赔;现场不协调,处理问题不及时,引发索赔、补偿;更改经批准的施工工序,要求提前某项完工时间;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对索赔申请未按规定时间签发,引起损失;承担规定的不可抗力经济损失补偿。

3.3 承包方未履行义务

使用不合格材料与设备;未按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因承包方责任未如期完工;损坏业主设备和设施;

4、减少水利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的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各方在合同管理各阶段都存在产生变更、索赔的风险,为尽量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应作用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4.1 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杜绝变更、索赔产生

合同管理中变更量大小反映着设计的质量高低,要把好工程设计关,有效控制变更量。减少因时间紧迫,勘察质量不高而产生的设计质量问题也就是减少了变更、索赔的发生:设计进行招标,和中标者签署设计合同;给察勘设计预留合理的工作时间;业主与设计方签订设计协议,优化设计管理;业主和设计方签定供图协议;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

4.2 精细编制招标文件,控制变更、索赔产生

招标文件由业主多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和中介机构编制或者自行编制,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是业主针对于投标人就此合同产生邀约,也是投标人与业主对应与承诺的凭证,招标文件同样是选取中标人的条件和要求的具体化。

4.3 参加保险,转嫁变更、索赔损失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规定了甲乙两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彼此的责任和风险,但在合同实施中还可能会发生意外,如不可抗力、飓风、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损失,这些损失是无法预先估计的而又确实存在的,因此要根据合同相关的规定,由业主投工程保险和财产保险,通过投保,将上述不可抗力产生的意外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减少自身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冰心,朱天志,杨晓静,张明,邢妍.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J].建筑经济,2007(08).

[2]蔡定国.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J].中国三峡建设,2003(03)

[3]董慧领,李晓娟.工程变更的风险分析及索赔管理[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1).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1引言

由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模式并不完善,影响因素较多,也有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建筑企业应当重视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问题,企业应将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策略应用在项目建设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支出。本文是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策略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够促进建筑合同当事人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保障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业主的利益。

2建筑项目中合同变更

2.1合同变更概念

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下,我国的建筑企业发展存在较多问题,其中由于业主和建造者之间思想偏差而产生的索赔已经成为一个常见问题。研究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管理策略中,包括对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以及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具体研究合同索赔中的一些问题,给建筑企业意见,保障建筑企业协同发展。很多建设项目在进行过程中都会发生合同变更问题,合同变更有时变化较小,有时较大,对建筑项目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项目的业主、工程师、承包商都必须了解合同过程,运用专业的方法处理好合同变更产生的问题。同时,建筑项目的现场工人也应对现场情况有所了解,根据变更情况与业主和建筑企业处理好问题。在建筑中合同变更中的小细节或者解释类的变更,对建筑成本的影响不大,同时也不会影响合同期限。但是有些变更会对建筑成本和建筑期限造成较大影响。合同变更对业主来说是寻求完成原合同以外事物的一种方法,并不是承包商创造不合理收益的机会。

2.2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形成的原因

建筑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作业做出改动,同时导致合同范围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变更有时是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合同中不符合规范的内容进行改变,或者是对施工合同中的疏忽进行补救。很多施工工作中的变更都是由一项工作的进展影响另一项,导致施工合同变更产生连锁反映,这种变更产生的费用难以估算,同时最难对业主解释。由于施工地点的改变,合同中的某些技术难以实施,或者提供资料不足导致实际情况难以建设,也是合同变更的一项原因。或者在建筑工程的合同中由于难以购买到某种建筑产品,用其他建筑产品替代导致成本和时间的增加,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改变[1-2]。

2.3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制定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现场情况和施工合同中记载的不同,施工人员应通过信息通知建筑设计者并寻求指导;通过合同规范,建筑设计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建筑施工人员要规范完成合同中的工作,及时对额外工作进行估价,同时申请正式变更的请求书,请求书中要体现建筑工作的估价及延长工期的要求;合同变更请求取得承建商、业主的认可后方可进行[3-4]。从上述步骤来看,合同变更通知书的制定及应用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建筑人员可以提前发一份变更指示来对施工工作进行指导,该变更指示应得到业主的认可。建筑工程的变更、索赔流程可以参照图1实施。

3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因素

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有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两方面。

3.1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索赔风险

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过程都是用设计图纸作为依据进行具体的建筑施工工作。但是由于地形等外力因素的影响,在设计建筑图纸时不能充分考虑外界因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设计图纸。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现了古代遗留文物,施工过程中不能破坏。在这些特殊问题下要保护自然文化,否则将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惩罚,严重情况下会影响企业发展。因此遇到这些问题施工部门要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修改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再继续进行工程建设。

3.2建筑工程进度影响索赔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有有关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筛查而影响施工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发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程,极大可能导致建筑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同时会引发索赔问题。其次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有些建筑部门会对建筑工程有着特殊的要求,这些要求加大了工程执行力度,可能会延长施工时间,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产生索赔问题。另外,由于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的不合理要求导致施工中止,这样大大增加了建筑工程的各种费用损失,导致变更索赔发生。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的变更索赔,由于建筑施工过程是在室外进行,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由于天气原因而造成的建筑工程工期延长的可能性较大,这些自然环境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产生只能耽误工期,对工程建设也会造成经济损失,引发变更索赔。

4建筑工程中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方法

4.1对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策略

在建筑工程中,设计环节是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的,因此要对相关的外观以及材料成本提出明确要求,减少因设计不合理产生的索赔,企业在确保工程基础质量的同时减少造价,科学合理地实施工程造价工作。在工程进行中,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索赔费用会随着工程进行而增大,因此在设计初期就要减少问题产生。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对施工中产生的变更有重要作用。有效地管理能够避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或者及时解决,可以及时明确索赔问题,做好工程项目计划变更工作。同时,在项目变更问题发生,能够及时按照科学程序处理,减少索赔费用的产生。规范建筑工程的变更工序,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采取低价投标策略,通过工程变更来提高索赔要求。建筑工程企业要对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合理的规范整顿,加强建筑工程企业变更相关环节的控制。变更程序的规范化对企业的变更工作有重要意义,减少索赔的同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4.2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

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处理以及索赔问题是一项重要内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项目的管理水平。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研究,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利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这对于建筑企业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做到企业利益最大化,需要良好的管理能力作为基础。在建筑工程施工前,要做好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工作,对合同中有关建筑工程的各项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根据投标文件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理想的施工方案,尽力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合理预测,防止因施工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问题需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企业要对项目管理中的有关规范进行深入了解。不仅如此,在施工阶段,施工方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施工现场做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防止众多因素纠纷对企业利益产生影响。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防止后续冲突发生,导致建筑施工项目进展停滞。在建筑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工作中,企业内部进行提前的模拟谈判。在项目管理中,加强谈判工作对自己的利益有重要帮助[5]。模拟的谈判能很好地锻炼谈判能力,提前准备,保证变更索赔到利益,提出更好地解决措施。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变更;施工索赔;管理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程体量庞大的作业过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广泛的存在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事件。为了更加科学的管理和应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就需要明晰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含义。

1工程变更

1.1水利工程变更的含义

在水利项目施工过程中会遇到诸如环境因素改变、施工技术改进、设计更改等一些系列问题,因而存在着大量而频繁的变更,处理不好会影响项目进度、质量以及资金控制。有人认为工程变更即相较原始合同以及设计文件所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内所出现的不同情况均称之为工程变更,而往往这种工程变更通常会带来资金和时间上的付出[1]。也有人认为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进度变更、相关标准规范的更新、施工技术的更新以及工程量上的更改都应作为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该行为即称之为工程变更。综合上述,笔者认为因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发生改变,并且影响到施工方案和工期,致使合同发生了变化,该过程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图如下图1。

1.2水利工程变更的分类

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变更进行分类和定义是为了更为精准、快捷的确定工程变更的内容,从而使各工程项目管理者明晰涉及到工程变更的相关变更内容,变更责任,以及相关工期和费用[2]。按照工程变更的发生人不同可以分为: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业主做出的变更、监理方作出的变更、设计方作出的变更、以及各个相关主体做出的变更。按照变更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环境条件变更、新工程变更[3]。按照工程变更发生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核心型变更、推定性变更和正式变更。工程变更图如下图2。

1.3施工索赔的含义

所谓施工索赔即在双方约定的原始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和相关义务与责任之外,因合同一方所做出的更改引起合同另一方在资金或者工期等方面造成了损失,损失方向另一方提出的索赔。施工索赔的存在保证了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但是该权利是双方的,相互的。合理善用施工索赔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2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的关系

2.1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的关系

虽然施工索赔可以弥补施工变更所带来的当事方损失,但并非所有的工程变更均可以形成施工索赔。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分辨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4]。(1)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的发生原因相似。当合同乙方(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较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量增加时,产生工程变更或者施工索赔的原因都在于承包方完成了合同约定外的工程。(2)处理诉求相近。当承包方因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或者费用增加,在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时,均参照合同内容规定,评判相应施工变更所索赔是否符合规范,从而界定是否对其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或者工期补偿。

2.2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的区别

虽然施工变更的最终诉求是得到施工索赔,但是两者之间确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施工变更的支付会包含在月度工程款结算过程中,以防止因时间过长导致争议形成索赔。施工索赔与工程变更有以下区别[5]。(1)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诉求依据不相同。(2)合同范围不相同,工程变更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进行的附加的工作。索赔则是指超出合同约定工程量之外的工作,属于额外的工作。(3)根据不同的合同款项来说,工程变更所涉及款项不应超过“有效合同额”的15%;而索赔则无此限制条件,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即施工索赔没有上限额度。(4)发起人不相同。工程变更大部分情况是由业主方或工程师提出,并且会以书面形式的“变更通知书”向承包商进行通告。而索赔基本上有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并签发相应变更单之后生效[6]。就上述描述而言,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根据不同阶段提出不同方案。在进行工程变更中,承包方全力配合,在工程索赔过程中,承包方主动争取。(5)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对于项目成本的影响不同。工程变更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如施工工艺的改善,使得施工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工程变更也有可能影响到施工工期导致施工成本增加。项目索赔则完全不同,一旦施工索赔成立,则势必会使工程项目成本增加。(6)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发生的时间不同。工程变更一般会以文件形式进行告知,即该变更内容是发生在实际变更发生之前的。但是施工索赔则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实际工程进行的索赔。(7)主张主体不同。工程变更可以是工程项目各参与方发起的,但是施工索赔仅仅是约定的合同双方进行。(8)施工索赔与工程变更办理过程不同。其具体变更内容如下表1。

2.3施工变更与施工索赔的处理程序

(1)工程变更流程见图3。由上图可知在业主与承包商进行协商是否取得一致意见时最为关键,如若此环节有沟通上的障碍导致变更指令并非由业主下达,而是由监理或者工程师下达,则会在工程后期转变为施工索赔,引起争议[7].(2)施工索赔流程见图4。施工索赔十分注重时效性,由上图可以看出超过施工索赔期限则完全没有获得索赔的机会[8]。并且可以看出尽管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提出了施工索赔的要求,对于索赔文件的要求也十分的严格,所以作为承包单位则应该在工程建设过程汇中注意保留资料,保留证据,以备在发生争议的时候能够有材料支撑自己的主张。

3结论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承包方;工程签证;签证管理

1 前言

建设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这也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索赔事件不可避免。无论是承包方,还是业主都应提高对工程索赔的认识,特别是作为承包方,索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预期利润和经济效益的取得。由此,熟悉、掌握并广泛采用这一建筑行业的法律制度,加强签证管理,注重索赔维权是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及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2规范签证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1变更索赔工作本身的必然要求

承包人依据合同向发包人主张变更索赔的权利。行使该项权利的前提是有合同依据,基础是现场资料完整、全面,费用计算依据充分且合理,其中基础资料需要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字确认。根据工程合同适用我国《民法通则》“谁主张,谁据证”的基本原则,工程合同的变更索赔处理也是如此。

2.2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

目前,由于基本建设市场规模空前且承包人自身施工资源的有限性,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模式越来越偏重于管理与劳务相结合,部分项目的施工通过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方式,实施分包管理。劳务协作单位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相对薄弱,管理经验不足,普遍存在基础签证差,变更索赔能力弱;而分包单位一旦因为变更索赔工作开展滞后,发生的合理变更索赔项目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而导致其经济状况恶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合同最终的履约责任风险将由承包人承担。

3签证管理必须实现技术与经济的密切结合

3.1牢固树立变更索赔意识,重视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参与合同项目履行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变更索赔意识,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合同商务人员更应该时时刻刻念好“变更索赔的经”,不仅是念在嘴上,而且要落实在日常的项目管理实际业务中,自觉地把日常工作与变更索赔联系起来。特别是技术人员,在编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时,要注意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实际编制时的边界条件变化,尤其对因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边界条件变化,在发现这种情况后,要及时与合同商务人员沟通,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兼顾后期合同商务问题的处理,在提交的技术方案或施工措施中对变化的情况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对变化后增加的技术手段、施工措施、施工资源进行全面的申报,必要时需附上工程量计算书和布置图,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批,为后期变更索赔的签证和商务问题处理打下基础和铺垫。

合同商务人员也要及时跟踪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发现变更索赔的潜在机会,及时提出变更索赔,及时收集资料,为成功进行变更索赔打下基础,避免在施工实际中经常出现的到工程明显亏损或成本矛盾十分突出时才意识到变更索赔的情况出现,而这时往往已错过基础资料收集的有利时机,使变更索赔处理十分被动,很难得到合理的、应得的补偿。

3.2加强与工程技术人员的沟通,实现技术与经济无缝衔接

合同商务人员要注意加强与工程技术人员的沟通,实现技术与经济无缝衔接。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到很难,但为了实现高效的合同管理,必须向这一方向努力。合同商务人员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将合同商务方面应注意的边界条件及有关事项整理成表格资料,发送工程技术人员供其学习参考,技术人员将项目的技术边界条件整理后提供给合同商务人员学习参考,开展互相交流交底讨论,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采用文函传阅方式,做到工程技术资料的共享。尤其是遇到项目实施中实际条件或情况与合同规定情况不一致或不吻合时,更要集中讨论研究,看是否存在变更索赔机会,提醒有关人员及时签证。绝不能互不沟通,信息中断,事后补签资料,一方面监理工程师一般不予补签,另一方面补签费尽周折,其可信度将受到质疑。

4建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签证管理

4.1完善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

实现变更索赔的成功办理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是以承包人提供的基础证据资料及时、准确、完备为前提的。通行的合同条款规定:对承包人错过索赔时效和提供证据资料不完备的,发包人只负责补偿有资料支持的部分,对于没有资料支持的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而对提供的资料要求也极为严格,承包商稍有失误,就可能失去索赔机会或承担部分损失,所以,任何承包人都必须加强基础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从中及时发现变更索赔机会或线索,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收集资料,使资料收集做到有的放矢,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

承包人内部的施工基本资料管理应规范系统,包括工程结算表、工程量签证表、质量验收表、生产进度记录、人材机配置记录、设备运行维护记录、人力资源进出场情况、各类物资材料的采购记录等。这类资料要规范填写具体内容、范围、明细程度、准确度、表格式样,可以结合施工需要制定统一的表格,按照企业管理规定定期收集存档备查。这类资料一方面可以提供发现变更索赔事件的机会,另一方面亦为日后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处理提供基础证据。

尤其是对于有针对性的变更索赔现场签证资料,更要规范管理,这是支持变更索赔的直接证据资料。合同条款一般都规定变更索赔的现场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认,而且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资料必须完备、准确,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有效。所以,承包人必须注重现场签证资料的收集管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对可能出现变更索赔事件的事件起因、责任、迄止时间、地点、处理的措施及过程、投入人材机等资源的消耗数量及标称规格等进行签证。这些签证既要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又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要求。因此,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具体事件的签证管理。

4.2建立完善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现场签证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1)结合合同项目的工程特点,制订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变更索赔相关制度,如《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变更索赔签证管理细则》、《变更索赔签证奖惩办法》等。通过制度,明确项目部职能部门、作业单位的签证职责、签证工作流程、签证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用制度规范和指导现场签证工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好的开展变更索赔工作。结合引起变更索赔事件的因素,分类制订现场签证的具体要求,规范签证表格式样、签证注意事项、内容范围、时间要求(签证表格格式及认证人要求满足监理、发包人签字管理权限规定)。

对签证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评比,以达到反馈整改和提高的目的,同时对签证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奖励力度;对因签证工作失误造成变更索赔处理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经济处罚。

(2)建立合同变更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制度,项目部领导、管理职能部门、作业单位负责人要从观念上重视和支持变更索赔签证工作,明确日常工作组协调机制,以合同管理部门为主,由相关工程技术、现场作业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签证管理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共同协调做好签证工作。合同商务人员要精研合同内容和项目过程中发送的各种设计文件、监理和业主会议纪要资料,比较现场实际情况变化,发现非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工作内容增加或费用增加的情况,及时提醒和指导作业队伍及时签证或向监理提出签证申请,重要事项可以采取工作联系单制度。

(3)建立签证建档汇总制度,对发现的变更索赔事项建立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的处理跟踪台帐,记录事件发生的原因、事实、持续时间、资源投入、签证完成情况、费用申报、责任人等。定期组织签证工作协调会,督促检查签证工作的完成情况、梳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使监理工程师因为其他原因不肯进行签证单签字,也要通过正式发文途径将有关资料报送给监理工程师,以便事后备查或备忘。

(4)对于涉及金额大、影响持续时间长的重大变更索赔项目,应实行事前专题会商制度。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施工调度部、技术部、机电部等)及具体施工单位,结合事件特点和合同管理的要求,提前策划变更索赔的签证工作,少走弯路,使签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后期变更索赔的处理,这样做既能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满足监理、业主规范管理的需要。

5对签证管理工作的体会

5.1强化签证是变更索赔工作基础的观念

要树立不是单纯为签证而签证的观念。签证是实现成功变更索赔目标的基础,是为规范合同管理服务,满足监理、发包人合同管理要求而实施的,不能一味强调签证而给监理、发包人造成反感或厌烦的负面影响,要从具体工作技巧上、心理上展开工作,使监理、发包人能够理解和接受。对于因为沟通理解上的分歧而暂时不能接受的签证,承包人可以采用隐含于技术方案或措施的方式体现,毕竟会留下具体申报的基础证据,不能因为某些时候的拒绝就放弃签证。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变更索赔问题起初各方都因为认识的问题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但往往在合同执行后期、认识达成一致时,反而缺少基础资料支撑,使双方都陷入两难境地。所以,签证要结合变更索赔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开展,不能故此失彼。

5.2签证工作要重视与监理、发包人交流沟通

工程现场的签证管理是规范变更索赔管理服务,既要维护承包人自身的权益,又要满足监理、发包人规范合同管理的要求,因此也要符合监理、发包人现场规范管理的需要。往往不同的项目业主有不同的管理风格和习惯做法,所以要提前了解监理、业主的基本意见和思路。对发生的潜在变更索赔事件做初步评估,视情况及时向监理、发包人通报。对于重大变更索赔事件,承包人在进行内部签证策划的同时,应适时与监理、发包人进行沟通,取得其理解,这一点对后期变更索赔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应尽可能选择恰当的时机邀请监理、发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到现场了解和体会实际情况,将会明显增加他们对项目的认可度,同时也为后期商务问题的顺利奠定基础。

5.3注重签证申报资料的严谨性、逻辑性

签证资料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处理的基础资料,要与变更索赔报告共同提交并存档,接受监理、发包人的审核,并且将接受后期项目的内外部审计,因此,必须注意其签证资料的相互关联、引证,做到真实、可靠、逻辑性强,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不能因为个别的疏忽和差错而导致监理、发包人对整个签证资料的否定或怀疑,最终受损失的是承包人自己。要树立签证工作是为承包人自身服务,也是为监理、发包人服务的观念。

6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工程签证管理是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为此,作为承包方只有依据合同,加强自身管理,实事求是做好签证,建立完善的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才能实现变更索赔的公平合理解决,维护承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6篇

(一)索赔顾名思义,索赔就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一方不遵守规定,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受损方在合法的范围下向对方索取费用和补偿。索赔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因施工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完成后没有达到计划标准或工期严重超时,给投资方造成损失,则其有权利向施工方进行相关的索赔;另一方面,因为投资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的支持,造成工程未按计划完成,给施工方带来损失,施工方有权利对其进行索赔请求,以补偿损失。在内容方面,一般是受工期和费用两个因素影响,有费用索赔、工期补偿、工期费用索赔三种形式。

(二)变更和索赔的关系变更和索赔之间是相互伴随的。在工程的进行中,因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由很多种类构成的,其是变更内容还是索赔项目,一般是很难区分的,二者往往是相伴发生的。例如,在桥梁的施工过程中,投资方因对原计划改变而造成的工程项目增加,会对施工方的施工工期待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投资方同意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施工方也可以向投资方要求工期延长,从而产生工期索赔;另一方面,如果投资方对于工期的要求很高,不能变更合同工期,则施工方必须以加大投入的方式来赶工期,则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相反,如果合同规定的项目有所减少或工程发生简化,会使施工方的劳动资源闲置,从而造成损失,施工方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

二、桥梁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的意义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工程的完成质量和设计工作的水平。在工程的开始阶段,要进行全面的考察工作,以此为依据进行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的精准度是很重要的,如果设计考察到位,对施工中的各因素影响都能提前预知和计划,则会使工程按计划进行,反之则会在工程进展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必须进行工程项目改变才能使工程完全符合要求,这就会产生变更索赔。另外,施工方对于工程的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工程完成的效果,如果施工方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团队,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那么其就会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完成工程;相反,如果施工方的管理比较混乱,则很难保证其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这样就会产生变更索赔。所以,变更索赔不但能够反映出设计方的设计水平,也能够充分地表现出施工方的管理水平。

三、变更索赔的性质

一提到索赔,很多人很快会想到一方因为犯错误而对受害方造成损害,受害方进行惩罚性索赔。但是,在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索赔并不是处罚性的,而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以索赔的方式来应对工程进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程延期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是合同的一方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双方原因造成的,同时也可能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结果时,必须由仲裁机构进行协调解决。

四、变更索赔的分类

在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索赔可以按不同的条件分成不同的类型。从影响工程的原因分类可分为:不可抗力因素索赔、工程工期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因物价变化和因国家政策改变而发生的其他类索赔。按合同类型可分为:承包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按赔偿内容可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期费用索赔。按工程变化发生主体不同可分为:施工方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不可抗力索赔。从索赔的处理方式可分为:总体索赔、单元项索赔。

五、桥梁工程中变更索赔的相关对策

(一)提高变更索赔的意识所谓的索赔意识,就是指企业要在自己的利益因合同变更原因而受到损害时,能主动提出索赔来维护自己利益的主观思想。想要在工程发生变更时通过索赔保护自己,企业首先要让员工树立起对企业的责任心,从源头了增强员工的维权意识。首先,要对企业的管理层人员有一个比较高的要求。作为桥梁工程的施工方,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要从一开始就要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工程施工中要及时了解工程进展并与合同预期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对企业利益有损害的现象,通过认真的研究比对,将其转变到变更索赔内容上来,从而使以后的索赔具有主动性。要坚决避免管理人员的精神懈怠。很多企业往往在工程出现严重亏损时才想到变更索赔,这时会使索赔失去主动性,在证据的搜集和原因分析上都比较被动,为企业的正常变更索赔带来困难。另外,要加强对所有员工,包括一线员工索赔意识的培养。变更索赔不仅仅是管理人员要做的事,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要为企业的利益负责。一线员工是工程的具体执行者,也是合同履行的有效载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外力影响造成工程变化,一线员工是最早感知的。培养员工的索赔意识,就是要让员工发现工程变动后,能够很快地联想到这一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害并及时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使管理者在第一时间了解工程变动的情况,从而为其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提供方便,有效地进行变更索赔。

(二)保证索赔资料完整要进行变更索赔,就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来对工程变化的情况和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保证索赔成功。在我国,国家对于变更索赔有一定的实效要求和证据要求,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力的证据,则很有可能使企业失去索赔的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施工方一定要加强对于资料的整理收集能力,把变更的过程和产生的原因及造成的后果通过全面的资料加以证实,为索赔提供支持。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要在工程进行的各个阶段有侧重地进行资料收集工作。首先,在工程的签约阶段,施工方要对桥梁工程的合同进行全面的研究,对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工期要求、图表内容、协议方案等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让企业的各个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对合同进行不同方面的了解。这样,在工程的进行中如果发生变更,各个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合同变化给施工带来的影响并尽快地进行相应的资料收集,保证企业利益。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对所有和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对于投资方、监理方等部门的相关资料,如工程审批书、图纸、技术要点、会议记录等进行及时收集,同时要求各个施工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对工作内容的记录,做好资料收集工作,这样在发生工程变更索赔时能够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保证变更索赔的成功。

(三)编制合理的变更索赔报告所谓变更索赔报告,就是索赔方根据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的变更,对企业受到的损失进行书面的描述并提出赔偿意见的报告。索赔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索赔报告的质量来决定的。企业在编制变更索赔报告时,一定要以明确的事实为依据,简明扼要地分析变更的原因和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最后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编制索赔报告也要有一定的技巧。首先,报告要使用准确的词语,坚决不可使用“大概”、“可能”等词语,这样会给投资方留下反击的漏洞,使自己的有利地位丧失。其次,报告一定要以强有力的事实依据为支持,在阐述观点时要态度明确,强调投资方原因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最后,索赔报告一定要事先计算好赔偿的金额,在索赔时尽量表现对自己有利的价格,计算一定要准确有效,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四)注意时效性和技巧性在桥梁工程的变更索赔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如果索赔超过了规定时限,索赔权利就会丧失。如何把握索赔的时机,是索赔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桥梁工程中,施工方要尽可能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在工程进行前,要提前建立变更索赔意识,对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并制订相应的计划,工程进行中一旦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提出索赔方案,及时进行索赔。变更索赔谈判不同于一般的谈判,在多个回合的谈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1.做好充分准备。在进行变更索赔的谈判时,一定要将平时收集的内容进行全面整理,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同时要对对方有一个全面了解,预知对方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准备。在谈判时一定要做到观点鲜明,要求有理有据,同时要用合适的言辞,保持对对方基本的尊重,善于发现问题的关键,从多方面保证企业利益。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FIDC合同条件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2]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3]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4]高建海.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因素[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13(6).

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青龙水电站、EPC模式、变更索赔、管理

1 青龙水电站概述

青龙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九寨沟县境内的白水江上,由水电九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引水隧洞C2标合同金额1.59亿元(含备用金1500万元),为低闸引水式电站。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房枢纽组成。电站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3×34MW。

引水隧洞位于白水江左岸,全长约13.630km,进水口底板高程1257.0m,调压井中心底板高程1234.1m,平均纵坡1.684‰。隧洞为马蹄形断面,Ⅲ类围岩开挖断面6.8×8.8m,喷15M混凝土衬砌,Ⅳ类围岩开挖断面7.5×9.5m,钢筋混凝土衬砌,厚度50M,Ⅴ类围岩开挖断面7.9×9.9m,双层钢筋混凝土衬砌,厚度70M,顶拱回填灌浆,Ⅳ、Ⅴ类周边固结灌浆。

2 EPC模式的概念及形式

2.1概念

EPC的意思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2形式,依据EPC承包商承担的工作内容,该模式通常有两种组织形式,EPC(maxs/c)和EP(self-performcon-struction)。

(1) EPC(maxs/c)是指EPC总承包商最大限度地选择分包商来协助完成工程项目,通常采用分包的形式将施工分包给分承包商。其合同结构当工程项目较为复杂时,采用这种形式,EPC总承包商可将施工部分全部分包出去,或是将其中专项工程如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分包给专业分包商,EPC总承包商具备设计及工程管理能力即可。

(2) EPC(self-performconstruction)是指EPC总承包商主要靠自己的力量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而只将少量工作由分包商完成。

青龙水电站属第一种总承包模式。青龙水电站由中电投、成勘院、九寨沟县政府、明珠公司四家单位采用股分制形式合资成立的九水公司为业主,成勘院为总承包方(设计、采购由总承包方负责),水电九局、水电七局等单位为分包单位的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管理方式。

3、施工前的准备

3.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变更索赔小组

组织在各项工作中是最关键的,变更索赔也不例外,索赔组织的组建成功与否是索赔成功的最关键的一步,因此项目进场后成立变更索赔组织是变更索赔的首要任务。青龙项目部自进场后就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变更索赔组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包括经营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测量队、物资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和队的变更索赔组,变更索赔组覆盖了项目的方方面面,且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变更索赔专题会,策划、研究变更索赔工作,解决索赔过程中的重大难题,同时布置下阶段的变更索赔任务。

3.2全面收集、分析招投标阶段的资料

3.2.1项目变更索赔小组成立后,要根据分工全面收集前期投标阶段的情况,如投标时的背景、市场情况、现场情况、投标时采取的各种策略以及中标后市场部进行的交底内容及记录,前期在投标过程中收集的一些资料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备忘录、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也要全面收集。

3.2.2分析招投标资料,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要对其进行全面分析。

(1)是分析资料的完备性。

(2)是分析合同的合规性,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有误,图纸是否有误,进度安排能否实现,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针对不平衡报价我方需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资源的配备是否合理,总之要进行符合性分析,通过分析这些资料全面深入的理解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3.3进行变更索赔前期策划,对合同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后要对后续的变更索赔进行全面策划,策划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

3.3.1优化那些不需要做的项目为业主节约投资(同时我方可获得优化奖励)。

3.3.2采取措施设计变更那些对我方不利的项目或者提出建议性的修改方案,主要提出对业主方和施工方均有利的变更方案。

3.3.3对项目进行综合性策划,确定最佳施工方法、工期和最优的施工方案,优化的目的是对业主方和施工方均有利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4 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管理

4.1在全项目部分部门分专业轮流组织演讲学习,相互交流

通过对合同资料的全面阅读,全面了解了合同,由于对合同的理解不一样,执行的方式会有偏差,为了消除偏差,需要各部门轮流演讲进行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消除分弃,形成共识,同时还可以汇集新的变更索赔模板,作为变更索赔执行过程中的指南。

4.2 定期召开变更索赔项目拟定工作专题会

由于项目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变更索赔面很广,仅靠个人或个别部门之力,完成的范围很有限,因此需要定期召开变更索赔项目拟定专题会,通过会议形式,群策群力拟定变更索赔项目,青龙项目部一个月召开一次变更索赔项目拟定专题会,通过专题会这种方式不仅提出了大量的常规变更索赔项目如:①人工费调差;②油料、型钢及火工产品的材料费调差;③设计变更;④地震损失费用的补偿;⑤台车摊销费用的补偿;⑥洞室塌方处理费用的索赔;⑦停电闲置费用的索赔;⑧泥石流损失等常规变更索赔项目共78项。

4.3适时调整变更策略

项目施工是动态变化的,当项目施工的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变更索赔的时机、方法、金额等进行调整,特别是索赔时机的调整,如项目进行了全面履约,项目相关各方对我方评价又好,此时应是变更索赔的最佳时机,再有如具体索赔项目的支撑资料全面对我方有利时可以提出相对较高一点的变更索赔要求。

4.4全面实现项目大经营思想

大经营主要是项目的施工前、施工过程中、项目运营过程各阶段的综合经营思想。作为项目在施工前能够达到社会影响力,过程中主要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全面履约,项目完成后对业主来说主要是质量达到预定目标,实现预定的经济目标,运行良好。

5 项目施工完成后的变更索赔处理

5.1竣工资料的收集、管理

竣工资料的收集必需从进场施工后就要开始,一直到工程完成直至竣工资料交出的整个阶段,项目施工完成后,竣工资料是各方抓的重点之一,将竣工资料按规范和业主的要求按时提交必将给变更索赔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5.2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项目施工完成后除了竣工资料外还有大量的其他资料需要收集、整理、归档,这些资料有很多是变更索赔的支撑资料,收集整理好这些资料必将给最后的变更索赔谈判带来益处。

5.3竣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及变更索赔管理

项目施工完成后,项目的管理方式也要进行调整,重点是清理工程量,整理资料,加强过程中没有解决的问题的沟通,同时清理前期遗漏的问题的处理,由于工程已经完工,对施工方来说制约业主方的因素减少,此时要注意维护好工程施工中建立起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