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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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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年月,全县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财产损失。为了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的重点与主要目标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水陆交通、矿山、在建水电工程、学校、重点工业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力争使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一)学校安全整治。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接送学生车辆、学校食堂、宿舍、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加大对在用校舍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危房,落实整改措施,严防校舍倒塌事故发生;加大学校周边治安整治力度,改善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及超员、超载接送学生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业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安全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依法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工作,杜绝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杜绝重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发生。突出抓好生产、销售两个环节的治理,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重大爆炸伤亡事故发生。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消防设施、疏通安全通道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工业企业、商场、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医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水陆交通安全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停运;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清理整顿违章占用道路的情况,加大对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做好对客运车辆“三品”和超载的出站检查和路检路查。加强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依法取缔不符合资质规定的客运船舶,严肃查处农(渔)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强制报废已达到报废年限仍在运营的船舶,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在建水电工程安全整治。督促各在建水电工程认真落实防汛预案,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杜绝水电工程建设中发生坍塌、坠落等安全事故。

(五)矿山安全整治。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和各类非煤小矿山,严厉查处已关闭取缔小煤矿和各类非煤小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严防死灰复燃。对证照不全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坚决进行停产整顿,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落实隐患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增强防灾抗灾能力。督促各地对境内地质灾害及危险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迅速作出危险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防治工作。

(六)建筑工程安全整治。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集中整治的时间与步骤

自年月15日起至年月15日止,全县上下集中力量打一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的歼灭战。整个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第二阶段:落实整改措施;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集中整治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听取集中整治的专项汇报,通报整改情况,研究处理意见。

三、集中整治的职责分工

(一)学校安全整治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集中整治的要求

(一)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集中整治实行责任单位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整治工作组要对所检查的单位逐一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各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隐患整改的时限。检查工作完毕后,检查组长、成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都要在检查表上签字。凡这次整治不彻底,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律追究从事检查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在整治中凡发现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通过集中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为职工投保。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实施校安工程基础上,集中警力对全市校园进行集中清查治理,做到各类学校100%排查到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00%整改到位,确保“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确保校园不发生有影响火灾,校园周边不发生亡人火灾,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林冠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联系电话:0898-62223119。

(二)联合检查分组。

四、整治时间、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整治重点。

全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全市中、小学校及学校在建建筑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迪厅等娱乐场所。

(三)整治内容。

1、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资金较多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方案,报市政府提请列入校安工程改造,同时跟踪督促整改,力争年底前整改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要依法加强对校安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严格质量监督,确保不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2、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区域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与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整改,停业整改,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死看死守措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物消防安全手续是否齐全;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3)校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4)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5)日常消防安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落实等;

(6)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和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具备。

3、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教育局要按照《消防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规定》有关规定,督促各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检查督促学校配齐配足灭火器,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一旦发生火灾和人身受到攻击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灭火和用作防范武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各检查组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督促各类学校要做到“三严禁”、“三加强”,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章操作;加强本单位日常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防火巡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组织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组检查情况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教育、消防部门要责令单位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类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教育、消防部门将联合报告市政府,建议列入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予以改造或迁建,并与其他安全工程项目同步实施。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开展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各部门总结于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突击暗查,对市西河沿线污染源单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督促市西河沿线污染源单位文明施工,规范排污行为,消除违法排污对市西河水体的污染;通过行政-司法联动,找出市西河水环境职能部门在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涉及的职能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西河水质持续改善。

二、工作安排

参加部门:市生态委、市检察院、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暗查时间:2020年1月11日10时起;

工作形式:自市西河市西商业街段而上至小平坝河,采取突击暗查的形式,重点范围内污染源开展检查,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

三、暗查对象

对市西河沿线全部建筑工地、河道施工点等施工废水处理情况、排放去向、施工地下水处理情况等进行暗查;重点对市西河头桥至三桥段压线建筑工地、市西河综合整治工程、黔春大沟河道改造工程、广信四季家园金阳污水处理厂尾水汇入点进行突击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市生态委各项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暗查对推动市西河水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暗查工作顺利推进。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对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改查处。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助提供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材料。

(四)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经费,接受处置依法没收的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提供造福工程用地、殡葬设施用地的报批材料。

(六)宗教部门负责协助提供宗教活动场所用地报批材料,配合查处宗教场所违法用地行为。

(七)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办理道路用地审批手续,负责查处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行为。

(八)农业部门负责协助提供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有关审批材料,对违法用地破坏耕地程度进行认定,组织违法占用耕地的复耕及验收工作。

(九)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征收、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有关材料,查处占用林地违法案件,组织违法占用林地的复种及验收工作。

(十)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材料,负责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行为。

(十一)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设依法查处、依法拆除工作。

(十二)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查处各种阻挠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负责清理利用车辆等阻碍物设置的路障,维护执法现场秩序。

(十三)监察机关、人事局负责对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十四)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审查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

(十五)人民检察院要及时受理、侦查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监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督查、验收前全面完成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资源和数据,形成合力,提供效率。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冯紫明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的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确、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我县建设行业稳步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行动内容

1、部门监管责任。局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是否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企业主体责任。看是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是否落实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岗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否按要求组织本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对安全设备进行经验性维护、保养、检测;是否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等。

三、整治重点

加强秋冬季建筑施工收尾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起重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加强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施避雷、防触电装置检测,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

三、方法步骤

从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筹推进,动员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1、各行业主管单位及建设、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秋冬会战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深入整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1、各企业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内部公布,建立清单,登记造册。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2、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3、专项行动期间,局专项领导小组会不定期的进行暗查暗访。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1、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2、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冬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级要求落到实处。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治理内容

(一)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单位是否随意肢解工程、压缩合理工期,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用;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是否违规托管、代管、挂靠和无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建筑活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否发包给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是否按要求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施工现场锅炉房、厨房及其他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否与可燃物堆放区或仓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锅炉房、厨房是否采用砖混结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为单层,且独立设置,厨房内15公斤以上容量燃气瓶罐是否单独隔离设置在厨房外临时设施内,现场工人是否在公共厨房以外私自开伙。职工宿舍每排连续设置是否不超过10间,板房门是否按要求外开;每间宿舍门外是否配备ABC4型灭火器。施工现场临电的设置是否按照规范规定,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各级配电箱是否使用标准式电箱,配电箱防护棚是否按照要求配有ABC4型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按照遵守动火审批制度。从事电气焊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电气焊、切割、喷灯等明火作业是否按要求远离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是否落实好周边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是否按规定禁止切割盛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密闭容器。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间距是否大于10米,存放数量是否少于5瓶,使用间距是否大于5米,距明火距离是否大于10米。

(四)氧气、乙炔气瓶和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库房是否按要求设置在办公、生活区25米以外,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是否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在建工程及职工临时宿舍是否违反规定作为仓库使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做到限额领料,并按要求随领、随用、随清、随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有避免在阳光下长时间暴晒的规定和措施。

(五)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其宽度是否大于3.5米,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在建建筑内是否按要求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及临时照明设施。

(六)高层建筑是否专设消防水源和加压泵,是否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流量,每层楼是否都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和消防水带。

(七)年6月1日之后开工的工程,临设采用轻钢活动板房的,是否按规定使用玻璃丝绵、岩棉等绝燃材料作为填充物。职工宿舍是否统一布线,穿管敷设,过墙线是否加设绝缘套管,并做防水处理。每间宿舍是否配有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每床位是否设有不少于5孔的专用插座,每人用电负荷是否小于1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是否小于2KW;职工宿舍使用电热毯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购置发票是否能及时存档备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开水炉,并能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要。宿舍内是否违反规定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是否严禁职工燃烧木柴、炭火等明火取暖。

(八)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高于B2级,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经过阻燃性能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是否经质量检测合格。

(九)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值班和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组织对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职工是否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急救援常识,施工现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治理实施步骤

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采用企业自查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如下阶段:

(一)自查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由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自查。

(二)抽查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8日)。在各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抽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8日)。各部门针对检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一进行整改,有重大消防隐患的实行挂牌监督,保证问题及时有效的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消极应付、走过场、确保将此次治理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违法建筑整改措施范文第8篇

1.1建筑业农民工数量庞大、安全知识薄弱建筑施工现场一线工人大多数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据统计农民工约占建筑业从业人员的75%。建筑业农民工大多数受教育程度偏低,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机会太少,没有掌握建筑业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技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因此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1.2施工单位无视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忽视对农民工的培训,培训走过场,施工企业因为自身力量有限,没有培训计划,培训形式简单,往往是只出一份考试试卷,没有认真组织“三级教育”培训。工人对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的重要意义不了解,导致在施工中出现蛮干、强干现象。

1.3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隐患

1)对物的管理。施工单位往往心存侥幸或贪图一时省钱采购了一些价廉质量差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就发现了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安全眼镜和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存在不合格现象。

2)对人的管理。在工地检查中经常发现部分工人不能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例如:只戴安全帽而不系安全帽带;进行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安全网绑扎不牢固。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够;“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没有及时延期;对违章作业人员罚款随意性大,往往出现临时拍脑袋决定罚款数额多少。例如我们在某工地检查时,有个别工人未戴安全帽,施工负责人便口头喊道:“今天罚你200元,从你这个月工资扣除”,这很难使违章者口服心服。

1.4安全监管体制不全,意识不强,管理混乱

1)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尤其是私人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时,他们往往只注重利益,交付给勘察、设计单位的费用很低;对施工环境的安全作业环境不重视,不能及时按规定把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无形中给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排的施工现场负责人不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往往出现“不当家”“不管事”。

2)施工单位管理方式粗放,施工现场混乱。个别工地大门口连“五牌一图”都未设置,施工现场也没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安排布置,无安全警示标牌,建筑材料无序堆放。个别施工企业存在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存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

3)监理缺位。检查中经常发现建设工地没有按标准规定配备监理人员;时间上打折扣,项目总监时常脱岗,让普通监理员顶岗。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进行严格审查;对施工单位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严肃地处理。从已发生的事故原因来看,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是建设工程事故频发的重要诱因,必须下大气力彻底根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对策

结合本职工作以及在参加施工现场的检查后,我个人认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施工单位必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教育是获得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安拆人员、建筑架子工实操培训;加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检查施工现场临边危险地带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要履行日常巡查,并且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有记录,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细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小隐患、小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上要求的时间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对发现的大隐患、大问题必须先撤离人员,在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