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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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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1篇

由于会计存在于企业,因而会计具有相当强的社会经济功能,能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大的贡献。企业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与企业相关的社会经济活动得以开展的基本支撑物。其中有:投资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离不开财务会计信息;政府在发挥宏观调控和指导职能时,自然也离不开企业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主要加工程序而生成。依据会计信息资源管理目的要求,加工程序而生成的会计信息必须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目前,我们的财务会计在确认方面一般业务事项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记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复式簿记系统。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会计报告组成,但随着决策者们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上述会计程序管理模式应有所变动,以适应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会计机构人员是支撑会计程序运行,生产会计信息的“骨骼”系统。没有健全的会计机构和称职的会计人员,一切会计信息就无法正常、有效地产生。可见,会计机构人员管理是会计信息资源管理的一个重点。为确保会计机构有效运转,应坚持如下管理原则:1、经济有效性原则。企业在生产和利用会计信息资源的过程中,必须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小的耗费获得最有用的会计信息。2、专业化原则。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必须把精通或熟悉某一业务的人员,用来生产和利用该业务方面的会计信息。3、权责对等原则。权力是在规定职位上行使的权力,责任是在接受职位、职务后必须履行的义务。会计在处理经济业务时,既有反映的义务,也有监督的权力。只有反映的义务,而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受人操纵,生产出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4、才职相称原则。会计人员的才智、能力与担任的岗位和职能设置之后,就要安排相应的会计人员担任工作;通过培训,使其能胜任工作。整个会计机构要尽可能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2篇

一、会计职业判断和会计信息质量

1.会计职业判断概述。新会计准则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会计职业判断则成了焦点中的焦点,因为准则中对某些交易或事项不再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给出某些判断的标准,这使得会计自由裁量权加大,不仅需要会计人理念的转变和扎实的基本功底,更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故很多人称会计职业判断为新会计准则的精髓。会计技能本身就是一个经验和判断的问题,我们接受的专业教育和基础理论并不是十分深奥,但是要将这些东西运用在实务操作中真正的考验便随之而来,这正是成为优秀会计人员的难点所在。

职业判断,顾名思义,由两部分组成:“职业”包括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准则知识以及从事该职业所经历的专业工作经验;“判断”是对某种未知事物做出的某种答复的思维过程,它是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简言之,职业判断就是专业人士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专业判断。会计职业判断包含四个基本原则,会计信息能否满足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是选择会计政策和进行会计职业判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会计人员业务处理过程中还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公允性原则与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原则。

2.会计信息质量概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根据基本准则规定,它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其中,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要求,是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基本质量特征;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的次级质量要求,是对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等首要质量要求的补充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某些特殊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时,需要根据这些质量要求来把握其会计处理原则,另外,及时性还是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制约因素,企业需要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以确定信息及时披露的时间。真实可靠是会计信息的生命,然而我国当前大量存在无视会计准则或规范来变质对外会计报告的现象,甚至出现企业会计信息的大面积严重失真,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二、会计职业判断的具体表现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会计职业判断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导致不同的会计信息,而不同的会计信息带来的经济后果是不同的。

1.会计原则的选择。会计实务复杂多变,对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是否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以及是否应单独披露等问题,准则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会计专业人士作出判断来选择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相对应的会计原则,依据会计准则实事求是的确认、计量、报告或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保证财务报告中的每项指标都会在原始记录中有所体现,做到有理有据。同时也应着重培养会计人员的综合职业判断能力,若当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表现形式不相一致时,应注重经济实质,这就要通过专业分析和判断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是反映和控制会计对象、实现会计目标的技术手段,它通过资金运动以数据的形式进行加工后发出信息,使之变成有助于经济决策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不同的会计方法会导致会计信息与会计对象之间的重大差异。日常经济业务所包括的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核算,资产的期末计价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借款费用的处理以及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披露等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有很多种。因此,会计职业判断过程就是一个比较、权衡、取舍的过程。

3.会计估计的运用。在会计实务中,经常需要利用最新信息对具有结果不确定性的交易或事项作出判断,对未来事项是否发生及未来事项的发生时间及影响予以估计入账,这些事项都必须通过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个人的会计工作经验、业务技能预测与推断加以确认和计量。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及坏账损失的确认,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残值率的确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以及如何判断或有事项并对其做出表内确认或表外披露的处理等。

由此可见,会计职业判断的结果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与相关。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客观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比较强、素质比较高的话,对会计事项及业务发生过程中运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判断的比较准确的话,就能恰当的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情况,为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反之,如果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比较弱,业务素质不太高,就会在业务事项发生后进行职业判断时出现偏差,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真实,给投资者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不真实、不可靠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错误的决策。

三、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因素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3篇

会计信息披露一般是指公司通过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成为保证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核心。会计信息披露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 会计目标的主体。包含使用会计信息主体和提供会计信息主体两个子要素。前者即为“谁需要会计信息”的问题,使用会计信息的主体除了企业外部的出资者、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社会公众等诸多委托者外,还有企业内部的各层级的经营管理者、各级受托人;后者即为“谁能提供会计信息”的问题,一般为构成委托—受托关系的中介,即联结委托、受托双方责任纽带的会计组织机构或会计人员。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未来风险和不完全信息程度。

2. 会计目标的客体。即“需要什么会计信息”的问题,亦包含会计信息的种类和质量两个子要素。前者根据受托责任的需要,可分为有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两个种类的会计信息,后者为保证会计信息对各委托者和受托者的有用性、应符合相关性、可靠性和合法性几个主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1. 计信息披露有没有效率

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缺乏效率。从会计信息供给方看,“决策有用观”和人们对会计期望的不断膨胀,使公司必须披露越来越多相关数量和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公司被强制披露过多的会计信息,不仅使其成为“公司”,更重要的是大大增加了其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公司日益高昂的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得不到有效补偿,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从会计信息需求方看,过于复杂而面面俱到的会计信息模糊了更重要的信息,甚至使财务报告成为数据“垃圾桶”,同时也增加了信息需求者的信息甄别和过滤成本。此外,需求者多样化、个性化的会计信息需求长期无法从公司通用报告中得到满足,这可能导致两种低效率情形:一是会计信息需求者自行对通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从而获得相关性更强的会计信息,这种个体化的信息加工不符合规模经济效应;二是不具备信息分析和鉴别能力的需求者干脆放弃对会计信息的阅读和分析,这势必增加其投资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给资本市场带来低效率。会计信息披露应该导致资源在资本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最佳分配。低效率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会挫伤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也是上市公司进行选择性披露的原因之一。

2. 会计信息披露是否需要公平

公平即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它既是一种分配、裁判规则,也是一种主观体验。会计信息披露公平,是指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对所有信息使用者来说是公平的,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公司会计信息必须可靠、充分、及时地披露;其二,会计信息应公平地披露给所有信息使用者。然而,我国当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种种不公平现象。会计信息披露不公平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它或者引起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博弈,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或者致使社会公众投资者缺乏或丧失投资信心。

3. 效率与公平:会计信息披露原则的艰难抉择

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从两者的对立性看,按照效率原则,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披露成本和收益的权衡结果,决定所披露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而且公司在披露信息时理应多满足给其带来更多资金和效率的大股东的信息需求,但这些都有悖于公平原则;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公平,可能使公司披露本不应该披露的信息,从而有违强制性披露的适度原则和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不利于企业效率的提高。从两者的统一性看,我们所强调的披露效率是一种“帕累托最优”,即一种可能导致经济中的每个人都处于一种有利位置,而没有人处于一种更不利的位置的状态,这实际上兼顾了公平。没有披露效率,就会使会计信息长期处于供给不足或滞后的状态,便无从谈披露公平。没有披露的公平,一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满意度持续下降,会降低资本市场的效率。 转贴于

三、采用公允价值,顺应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化发展趋势

不容否认,一切事物都是处在不断运动与变化之中,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会计准则需要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同时还应考虑其现实性与前瞻性、统一性与特殊性等一系列重要的关系问题,在进一步国际化的进程中仍有些问题尚待解决。因此,面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绝不能急于求成,而是应该审慎地、适时地做好每一项具体的规范工作。

1.新兴业务的规范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利率的屡次下调,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商业银行通过存贷利差取得收益的占比将越来越小,因此,各商业银行都在千方百计地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

2.衍生工具的核算问题

随着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已不是一个“将来时”、“未知数”,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此类业务,而且各行的处理方法不一,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则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诸如远期外汇买卖、调期、期权等衍生工具是风险极大的交易品种,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都曾经在衍生工具的交易上酿成大祸,前者甚至因此而倒闭。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新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只是重点强调了信息披露,而对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未明确加以规范。因此、本文建议财政部应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原则可靠性

1会计信息可靠性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可靠性的判别标准为:“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如实反映其拟反映或该反映的情况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没有重要错误”,指技术上的正确性;“没有偏向”,指立场上的中立性;“如实反映”,则指结果上的真实性。

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对可靠性的定义为:“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信任所提供的信息。只有当会计信息反映了其所打算反映的内容,不偏不倚地表现了实际的经济活动和结果,既不倾向于事先预定的结果,也不迎合某一特定利益集团的需要;能够经得起验证核实,才能认为是具有可靠性的。”在这个定义中,可靠性包括了三部分:反映的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可靠性的定义相比,这个定义强调了两点。一是可靠的信息必须是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的;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须是可以验证的。

由葛家澍、余绪缨等主编的《会计大典第一卷:会计理论》一书中对可靠性的定义为:“可靠性指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足以信赖。具体地说,对一个理性的,对会计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来说,依据这些信息,能够作出合理的决策。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信息是可靠的。”这个定义与前两种定义相比,突出了两点:一是信息是否可靠,是对于理性的、对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而不是对所有的人;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须能使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决策。

由此可见,应从两方面来定义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从信息提供者,从会计人员的角度来讲,必须遵守会计法规,遵循会计核算原则,按照一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尽可能提供真实、公正的会计信息;以及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讲,所提供的信息必须能使信息使用者信赖,能够放心地用于投资、信贷等决策使用。

2会计信息可靠性内容

可靠性包括了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真实性是可靠性的核心质量标志,而可验证性与中立性是可靠性的辅助质量标志。

2.1真实性

真实性是可靠性的一个内容,但并不等同于可靠性。真实性强调会计信息应与实际相符,应具有客观性。而可靠性不但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而且强调会计信息的主观可信性。具有可靠性的信息必然是真实的,但仅仅具有真实性的信息不一定具有可靠性。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除了坚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外,还必须通过坚持其他的一些会计原则来达到。这个问题在本文第三个问题将会有详细论述。

对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人认为是“会计信息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我认为这种理解不够准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应是相对的、辩证的,会计反映不可能象摄像机一样,将经济活动全过程原封不动地复制下来。会计上的“真实”与现实中的“真实”是两个相互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后者修正后的一种结果,不可能完全相同,只能接近。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之所以具有相对性,是由以下因素所决定的:①会计核算前提的假设性。会计核算前提是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假设。一般情况下,会计核算前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与会计核算前提不相符合的情况。最典型的例子是关于币值不变前提。因此,会计信息只能是相对的真实,表现为帐面数字与现实情况有一定的差异。②制度允许范围内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由于不同的组织客观情况的不相同,会计制度允许对于某些业务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对于特定的业务,到底选择哪种会计处理方法,则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③某些会计假设和原则的约束性。由于某些会计原则的影响,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进行一定的估计,从而使会计信息不一定能完全真实。如为了定期报送会计报表,满足及时性原则的要求,对于一些期末仍然不能确定金额的事项需要先进行估计。由于是主观人为估计,必然与实际有一定的误差。

总而言之,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会计信息只有首先保证真实,才能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才能具有可靠性。

2.2可验证性

可验证性是指不同的人员通过检查相同的证据、数据和记录,能够得出相同的或相近的结论。这个原则并非要求每次都得出完全相同的结果,它允许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差异。

会计信息是为具有相关或对立利益关系的集团服务的。尽管这些集团都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但会计信息却通常是由其中的一方编制的。因此,必须采用一些措施,使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使用者均确信会计信息是值得信赖的。这个条件必须通过遵循既定的规则和惯例来满足。会计人员按照这些规则和惯例提供信息,相关使用者也可以遵循这些规则和惯例来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进行验证。所以说,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是可靠性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计信息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看,即使具有主观真实性,但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不具备客观的可验证性,也不能认为其具有可靠性。如《增值税法》中规定,企业即使购进应税项目,但如果“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个法律规定就说明即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主观真实性,但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不具有可验证性,也不具有可靠性。对内部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的要求可以比对外部会计信息的要求低一些。

对内部会计信息,主观估计、预测等方法的使用往往是非常有用的。过分强调可验证性,往往达不到管理的某些要求。

2.3中立性

会计信息要可靠,就必须是中立的,也就是不带偏向的。如果会计信息通过选取和列报资料去影响决策和判断,以求达到预定的效果或结果,那它们就不是中立的。

某些会计信息即使具有了真实性和可验证性,如果不具有中立性,仍然不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因为这样的信息一般情况下,会对某些集团有利,而损害另一些集团的利益。即使实际上,仅仅是有利于某一方,但并不有损于另一方,或者,对相关利益者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明显失之公允的会计信息将会降低信息使用者对提供者的信任度,进而会影响提供者的信誉。因此,在对外报送会计信息时,必须避免偏见。

3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坚持的其他会计原则

3.1相关性原则

美国FASB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相关性所下的定义为:“信息导致差别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指的是与决策相关,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国际会计准则中列示相关性的判别标准为:“当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确认、更改他们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相关性有两个基本质量标志,即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谓预测价值,就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并预测其发展趋势,从而影响其基于这种评价和预测所作出的决策。所谓反馈价值,则指会计信息能对信息使用者以前的评价和预测结果予以证实或纠正,从而促使信息使用者维持或改变以前的决策。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这两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不可或缺的。具有相关性的信息不一定具有可靠性。但具有相关性是会计信息具备可靠性的前提。如果企业提供一大堆与决策不相关的会计信息,即使其是真实的,也会引起信息使用者的迷惑,从而对其他的信息产生怀疑,也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2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是指不论对企业有利的财务状况,还是对企业不利的财务状况,均应有所反映,不允许依照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任意取舍,从而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只有全面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可以说,不全面的会计信息本身也是不真实,不可靠的。遗漏会造成资料的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很多企业习惯“报喜不报忧”,对取得的成绩,则大书特书,而对出现的不利情况,则含糊其辞,或干脆不反映。这样,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影响,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隐瞒不利信息,会使股价脱离实际。一旦被发现,投资者损失惨重,企业也会面临严重危机。

3.3重要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事项都要相同程度地反映。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考虑,对会计信息全面反映的基础上,还要贯彻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分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固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批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再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在使用重要性原则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对交易或事项的重要性进行判断。重要性原则中的“重要”是个相对的概念。同一个会计事项,对于较大规模的会计主体可能是不重要的,但对于较小的会计主体可能又是重要的;发生金额相同的会计事项,因其性质不同,其重要性也会有所不同。另外,还要注意,“重要”是个整体的概念,比如,某一类经济事项其每一次发生金额较小,对企业影响不大,但积少成多,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则会对企业有较大的影响。

重要性原则的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如果企业对于重要的事项一笔代过,而对于次要的事项则详细论述,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即使对于次要信息的简化处理,也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①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②不至于误导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

3.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要使会计信息如实反应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他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他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直是西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个原则。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一次把它写进了会计准则中,但仅仅反映在总的准则中,在基本准则中没有反应。这说明我国仅仅把这项准则作为总体指导性准则,而还没有太多实际运用。比较典型的运用就是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上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但由于其租赁其占其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且租赁期满一般归承租人所有,最主要的,租赁期间其经济利益归承租人所有,所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般按自有固定资产核算。超级秘书网

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才能使会计信息更符合实际,更具有真实性,也更可靠。

3.5谨慎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是指当某项经济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应选用不虚增盈利,不导致过于乐观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对资产计价,当有两种价格可供选择时,就应选用较低的价格入帐。如对期末存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就是在资产计价上采用稳健性原则的一个例子。如果是负债,则应选用较高的价格入帐。如在债务重组中,如果因采用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而产生或有支出,则债务人应在债务重组日,将或有支出包含在将来应付金额中。对可能发生的收益,不进行预计。如同样是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则可能产生或有收益,但会计制度规定,在债务重组日,对发生的或有收益不进行预计,而与将来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要进行预计。这在会计处理中是运用最多的一个方面。如对应收帐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于期末提取减值准备等。

按照稳健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评价建立在较可观的基础上,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人们一般认为这样的信息是比较可靠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应防止稳健性原则的滥用。如在国有企业与外商联营活动中,就应防止某些人为了个人私利,压低国有资产的作价,侵害国家的利益。再比如,在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预计的问题上,要严格把握尺度,防止一些企业为了少交税,任意扩大预计的损失,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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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联生,李辰.人类有限性与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J].会计研究,2004

3朱国泓,孙铮.会计国际化的策略选择:会计信息质量视角[J].会计研究,2004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 人才工程;终身教育;人才配置

我国会计信息化建设历经30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研究的滞后、理论研究与实务脱节、信息资源的建设严重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会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停滞不前难以深入、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备,特别是高水平会计信息化人材的匮乏等。本文将重点研究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体系。

人才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的决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能否和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工程体系,是进行会计信息化体系探索的重要任务,充足的高素质人才是解决会计信息化现有和潜在问题、推动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素质要求及现状

会计信息化人才作为一种专业人才,既有人才的一般性特征,也有其特殊的要求,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一般性特征的提高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是人才成长的宏观环境;特殊性要求的强化有赖于行业内各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是专业人才发展和提高的相对微观的环境,是会计信息化业内力所能及的努力目标。认识的过程是从普遍到特殊,又从特殊到普遍的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在认识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素质要求的过程中,应从人才的一般性出发,进一步研究其特殊性,并以此丰富对于人才的一般性认识。本文的目的是对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工程体系探索,因此重点关注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特殊性研究,其一般性特征及特殊性对一般性的作用不做过多探讨。

(一)会计信息化人才的一般性特征

人才是一个系统结构,它是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相统一的整体。心理素质包括知识、能力、品行等,生理素质包括精力、体力、体质等。在这个系统中,生理素质是基础,能力是核心,品性是关键。会计信息化人才作为会计信息化行业的专业人才,也必然从属于上述结构和范畴。会计信息化工作具有辅助设备复杂、知识更新快等特点,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护和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基本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和发展。

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能力是人对系统作用的上限,它是以知识为基础,结合个人的经验、智力等因素使个人的潜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能力体现在人才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上,是人才尽量发挥系统的效能、尽快适应系统的决定性因素,受经济、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的影响,会计信息化人才的能力应包括科研能力、开发、应用与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外语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等。

品性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它是人的能力对系统贡献的乘数因子,决定系统效能发挥的大小和方向。在信息化系统中,自动化程度提高,人对系统的影响能力扩大,一旦人的品性出现偏差,对系统的破坏能力和作用将被有效放大,因此尤应关注品性的培养。培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道德修养,不仅是会计信息化人才开发者的任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目标,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德、智、体三者的结合才是人才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会计信息化人才的一般性特征。

(二)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特殊性要求

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特殊性根源在于其人才知识结构的特殊性,知识决定了人才的特点及其发展途径和方式,因此首先确定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知识结构是挖掘会计信息化人才特殊性要求的最有效的途径。在确定人才特殊性要求的基础上,可有针对性地进行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各参与者从自身角度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发展提供动力和环境。

信息环境下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应该包含四个层次:常规知识、会计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与商务知识。

1.常规知识。深厚、广博的常规知识是一个人受教育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同时也体现了人的素质。作为会计专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掌握以下的常规知识:外语、数学、经济学基础等。

2.会计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会计理论、职业道德等。要强调的是,会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能停留在书本、准则与制度上,要融会贯通,应用职业判断分析、解决非常规问题,灵活应变。

3.信息技术知识。在信息化社会中,掌握信息技术知识不仅是职业需要也是生活需要,因此把它从常规知识中单列出来加以强调。会计人员必须掌握以下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检索与获取、办公自动化、商务相关信息技术知识(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汇兑、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系统等)、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文化基础、常用软件工具使用、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软件开发与维护、系统分析与设计。

4.商务知识。包括金融、税收、法律、营销、管理、宏观经济和商务礼仪等。

上述知识结构是由会计信息化产业对人才的客观要求决定的,是对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群体性要求,个体应根据具体岗位的不同,有选择的进行知识积累,接受教育培训,并根据能力和职位的高低,按照初级具备系统操作能力、中级具备系统管理和分析能力、高级具备研究和创造能力以及深层次的系统应用能力的标准,在广度和深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计划和实施,尤应注意沟通能力的培养。

(三)会计信息化人才现状及原因

目前我国满足上述素质要求的会计信息化人才从数量上看非常短缺,从质量上看,无论是能力还是知识结构都难以达到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相关标准。

造成上述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会计信息化的飞速变化。不仅信息技术本身在飞速发展,同时这种发展也促使一些以往难以实现的理想管理方法和理念得以实现,促使会计信息化系统必须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对相关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研究、开发、应用、评估、监理、审计、咨询都对会计信息化人才提出新的需求,这就要求必须不断更新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知识。但是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却无法及时满足这种激烈变化的需求,人才开发主体本身也无法及时赶上需求,不仅其知识难以满足培训客体的客观需要,而且教学内容也很难跟上信息化的发展,同时由于会计信息化产业缺乏标准体系,会计软件也因此多种多样,这更提高了人才的开发要求。

会计信息化产业越来越精细的分工使人才开发者陷入两难:如果实行专才教育,会导致被开发者批次增多、批量减少,开发者总量增加,培训的规模成本提高,与我国目前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原则不符;如果执行通才教育政策,又会面临会计信息化人才知识结构跨度大、要求高的问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经验不足,最终导致具体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满意度下降。因此,如何处理特定工作能力的培养和综合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度的问题,值得人才开发者重点关注,也是解决我国目前合格会计信息化人才短缺问题、增强其能力、延长其可劳动周期的根本途径。

二、建立科学的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体系,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动力

建立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论的基本观点来贯穿于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过程,将人的整个劳动周期作为研究对象,使各个环节、要素紧密联系,针对一个共同的目标发挥各自的作用,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以会计信息化人才服务于社会的整个生命周期为研究对象,规划人才的教育和发展,其主要目标是:较低的人才开发成本;较长的可劳动周期;较好的能力(含适应能力);满足社会需求并有一定的前瞻性。为达到上述目标,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信息化人才开发过程中的参与者及其相互关系

人才对本身的自身开发,教育培训机构对学生的培养式开发,单位对职工的使用式开发,行业部门对成员的政策式开发是人才开发过程中四个最重要的组成因素。在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开发使用中,各层次的开发主体应以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系统的目标为总目标,个体、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行业管理四方面应做到协同努力,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层层负责,环环相扣,针对高中低三层次的需求,挖掘人才潜力,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充足的高质量人才。

1.自我开发。人才自身根据客观环境的需要,在对自我的兴趣能力有客观评估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知识为基础,通过自学或在其它开发主体的辅助下,更好的掌握或掌握更高层次的科学技术,“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①,内因是决定因素,觉悟性和主动性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会计信息化环境的迅速变化,要求会计信息化人才必须不断学习,随时随地根据需求进行自学积累,特别是新软件应用或软件升级过程中,自学是迅速了解产品性能的重要方式。培养人才的自学能力和兴趣是各层人才开发主体在开发过程中需着重关注的目标,因为会计信息化时刻进行更新,对人才个体来说,其接触的软件也时常变化,因此自我开发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经常的。自我开发是特定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的重要途径。唯有如此,才能满足会计信息化行业的需要,是其在工作岗位发挥作用或更快的适应新岗位的重要保证,特别对于审计和监理,其接触的软件复杂多样,如何尽快掌握软件性能,尽快熟悉会计信息化系统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关键,在此过程中,自学能力起决定性作用。

2.培养性开发。包括正规教育和职业教育,即教育和培训。教育的功能是缩短人类知识的继承期,培训的功能是缩短与前沿知识的距离。培养性开发的具体目标是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指导,培养人才的能力(包括自学能力)、品性和知识基础。会计信息化中教育和培训机构应根据会计信息化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制定教育目标和方案。正规教育以培养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学历知识、社会文化知识、基本技能、品性为目标,发挥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会计信息化人才提供重要的指导;职业教育以培养会计信息化人才的职务经验知识、专业技能为目标,提高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特定工作能力,特别要关注岗位需求少、知识更新快的具体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需求,如IT审计师,具体会计信息系统的操作员等等。在培养过程中,应借鉴软件工程学中的结构化方法进行,即将人才的培训需求分成若干具体需求,如果具体需求还不能由具体培训主体解决,可以继续分解,直到每个需求都能得到转业化指导为止。这种“自顶向下,逐层分解”的方法,可以使培训主体本身易于进行知识更新,对培训客体提供更专业的指导、更即时的知识。

3.使用性开发。按现代教育学的观点,人从学校学来的知识不过占其一生所用知识的10%,90%的知识都是走上工作岗位后学来的,因此,使用性开发对于人才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会计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使会计信息化人才更难以停止学习。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一方面扩大了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管理范围;另一方面又不断改进管理理念,对会计信息化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岗位发生变化,即使对于同一岗位,要求也不是稳定不变的。因此,会计信息化人才应根据岗位需求,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注意人才的潜力,整合挖掘单位的人力资源,提供培训环境和机会,提高人才的使用效果,发挥系统的效能,促进单位和个人的共同发展。

4.政策性开发。以国家地区和行业部门为开发主体,制定符合本行业现实状况,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支持性和指导性政策,使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会计信息化行业应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尽快制定和执行适合本行业的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政策,促进会计信息化产业的发展。制定会计信息化制度和规范体系以及标准体系是行业部门推动会计信息化人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任务。制度、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可以使人才的行为和素质标准化,不仅直接影响人才的管理标准、培养标准、质量标准,甚至通过制定软件产品的标准化如会计信息系统的性能和质量控制标准、安全控制标准、评估标准等对人才也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可以减少具体会计信息化系统间的差异,提高人才知识和经验的可重用性,使通用能力的培养更具有通用性。

上述四层次中人才自身是内因,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决定着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行业管理是外因,应充分发挥本层次的作用和影响,促进人才的发展,同时形成反馈机制,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教育培训机构应考虑用人单位的现时和未来需求,用人单位也不能仅仅用“需工作经验”表达对教育产品的不满,而是将需求反馈给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提供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促进用人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沟通,唯有如此,才能使会计信息化人才层出不穷,繁荣会计信息化行业。

(二)重视和贯彻终身教育计划

终身教育是当代较有影响的教育思潮,是一种完全、完整意义上的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体现了相对完整的教育理念,认为教育是贯穿人的一生的过程,社会各行业、各部门都有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个人随时依据需要接受教育,社会也应随时根据需要提供教育。在会计信息化行业中,由于信息技术及管理理念的迅速发展,会计信息化人才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延长自身的工作周期,否则不仅难以提高系统效能,甚至原来的系统也难以维持,如技术进步引起系统被攻击成本的降低进而提高系统被攻击的风险等。在终身教育计划中,个人教育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在正规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着重培养个人的学习能力和爱好,使个人有自我培养的能力和意识,认识到终身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参加后续教育的积极性和紧迫性。

(三)会计信息化人才的有效配置

人才的有效配置是对人才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可以防止人才浪费,合理发挥其效益,另一方面,合适的工作岗位也是人才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人才与岗位的关系正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当人才适应岗位时,二者会相互促进;当人才不适应岗位时,二者会相互制约,最终将打破契约关系,造成资源的浪费。在会计信息化行业中,岗位分工更为专业,知识结构更加复杂,必须构建专业化的信息平台,促进人才的交流,避免布朗运动型的人才配置方式,大力发展以中介沟通型为主导的人才配置方式,提高人才配置的规模效益。同时鉴于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多样性,为提高人才的使用率,避免人才闲置,防止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大量聘请的会计信息化人才无法在系统运行中高效使用等情况,应成立人才经营中心,将人才作为资产进行有偿租赁、管用分离,解决用人单位对会计信息化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应急性需求,避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人才浪费情况,同时人才本身也得到了更多的锻炼机会,能力和水平将极大提高,可以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多样性、在系统建设和使用中角色的多变性,更是急需这种通过信息平台,以经营租赁、人才资本运营、智力服务为方式的人才配置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三、结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唯吾德馨”,自古我国就对人在系统中的决定性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人才是决定系统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随着会计信息化向深度和广度的发展,会计信息化人才的职业构成也随之发生变化,同一岗位会计信息化人才的知识结构也需要不断发生变化。如何制定和执行会计信息化人才的发展计划,以及尽量延长他们的劳动周期,是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所要面对的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需人才自身、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管理单位协同解决,如教育机构需制定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方法体系,管理单位亟需制定人才标准体系、能力测评体系等,所有这些体系的制定都要在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目标的指导下进行,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首先制定会计信息化人才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各级人才开发主体才能进一步对人才发展制定培养、使用、引进的计划进行细化,最终在宏观和微观上实现会计信息化人才价值最大化。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6篇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重要性水平;标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1―0208―02

1 重要性概念的涵义:多角度分析

1、1 法律上的重要性概念

重要性概念定义最早见于法律条文中,早在1933年的证券法405规则中说道其定义为“那些一个普通的谨慎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前应当被合理告知的事实”。而后,根据美国的判例法(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Tsc Industriesv,Northeway Inc.)对重要性的界定,认为其定义为“如果遗漏的事实对于一个理性的股东在决定如何投票是认为其很重要这一点存在实质性可能,则其就是重要”。且给出了“实质性可能”的标准,即对某事实或信息来说,若当事人加以隐瞒或进行不当陈述,必须能够产生误导他人的效果,这样才可为重要情况。

1.2 会计上的重要性概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谈到重要性指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定义为“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就具有重要性”。可见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的描述完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

1.3 审计中的重要性概念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重要性定义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足以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策,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此定义同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会计中重要性的定义;我国在《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1221号――审计重要性》第3条“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误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法律上、会计上还是审计上。虽然出发点略有区别,但大体界定相似,都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定义重要性。而实际工作中,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都是各个方面的。例如股东、债权人、政府部门、中介分析机构、客户等。也许某项信息对股东来说是不具有重要性的,但对其信息使用者来说具有重要性,这时利益发生了冲突,而且这些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不能简单的加总。换句话说基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到底应该以谁的需求为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所使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这一说法主要是为了涵盖所有的相关利益者。而实际上,我们主要应以投资者的需求和利益来衡量,其他人的需求在有条件的时候适当照顾。这样的选择有两点好处。其一,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可加性;其二,投资者的利益具有可衡量性。投资者是会计报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这样的选择也符合管理学中的“二八法规”。

2 重要性概念的标准:会计与审计、定性与定量

重要性标准的确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重要性没有标准,在理论上客观标准应该是存在的,只是人们还没有通过复杂的现象加以认识,从而找到影响重要性的各种具体因素,无法判定重要性的准确界限。这正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求平衡点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因为影响供需变化的因素很多,要通过计算准确找到这一点,作出供求计划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不可能的。

在实践工作中,人们常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重要性标准加以描述。

2、1 会计上重要性的标准

在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

2、11 定量标准

当某一会计事项发生额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则应将其作为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处理。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重要性标准的应用随处可见。例如:分部报告编制考虑重要性。如:分部的分部收人(资产)占所有分部收入的10%或以上;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人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应当将其他的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直到该比例达到75%。在成本控制中・存货管理的ABC法,成本会计中,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费用的分配上采用的不计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按完工产品成本法等都可视为重要性要求的灵活运用。

2、1、2 定性标准

会计事项一发生就可能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则属于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在实务中由于重要与否是相对的并非绝对,因此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作,一般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表述重要性的定性标准。

2、2 审计上重要性的标准

审计上重要性的标准指重要性水平,即指会计报表中被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确认。

2、2、1 定量标准

数量主要是指金额的大小。重要性水平是针对错报金额大小而言的,它是个经验值,注册会计师只能通过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第8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认定层次的重要性。

其一,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通常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再选用适当的百分比乘以该基准,从而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在实务中,很多汇总性财务数据可作为确定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如总资产、销售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等;但适当的百分比到底是多少,世界各国审计准则均没有作出规定。根据国外的一些数据,以资产总额为判断基础的,重要性比例定为O,5%~1%,即1%以上的错误为重要性错误,0.5%以下的错误为不重要错报,0.5%与1%之间为审计人员的判断弹性范围;以营业收入为判断基础的,重要性水平为0.5%―1%;以税前净利润为判断基础的,重要性为5%―10%;以净资产为判断基础的,重要性水平定为1%。一般说来,按总资产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金融保险或其他资产大而利润小的企业;按收人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微利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按税前净利润比例计算的方法适用于利润比较稳定、回报率较合理的企业。一般使用的具体方法是固定比率法、变动比率法。

其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称为“可容忍错报”,可容忍错报的确定以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初步评估为基础。它是在不导致财务

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确定的可接受的最大错报。国内一般事务所采取的是分配法,国际上很多采用不分配的方法如百分比法、比例法等。

2、2、2 定性标准

定性即要求先按错报、漏报的性质来判断重要性水平。有些错报从数量上看并不重要,但由于其性质恶劣,如舞弊行为也应判为重要。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错报的性质时应当考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错报对遵守债务契约和其他合同要求的影响程度,例如:公司与银行签订一项长期借款合同,规定公司的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如果低于100万,就要求企业清偿债务。即使一个很小的漏报,也能造成公司的长期借款变成流动负债,并且要求立即偿还,可见这种情况下漏报的重要性;错报对收益趋势的影响。由盈利到亏损或由亏损转为盈利等影响到使用者的判断;错报对增加管理层报酬的影响程度。例如,管理层通过错报来达到有关奖金或其他激励政策规定的要求,从而增加其报酬;

3 重要性概念的再思考

3、1 会计上,对重要性概念的再认识

其一,根据重要性原则,要求大量的职业判断。主观上要求会计人员提高自己的素质,而客观上为财务报表的窗饰提供了空间。会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应该是信息提供者与其使用者多方博弈的均衡,不应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但实际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重要性的判断主动权掌握在信息提供者手中。不管怎样,笔者认为其最低的底线应为使一个正常的人在相同的情况下运用重要性原则对同一事物的判断时,结果相似。

其二,根据重要性原则,来决定披露的形式和程度。哪些应当披露,哪些不应当披露?哪些在表内披露,哪些在表外披露?哪些单独披露,哪些合并披露?在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成本”的综合列示的方式,而按具体项目列示,如: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样突出了重要性,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更清晰的信息。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三大期间费用具体包括些什么?财务费用中利息是多少?信息使用者在做分析时常会用到的一个指标为息税前利润(EBIT),用它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但往往利息这个数据是无法在表中获得的。有时附注中也难查询得到,而这个信息明明很重要。

其三,如果决定在表外披露信息,那表外披露的顺序应当怎样?这也应在重要性原则的指导下完成。虽然新会计准则列示了一些顺序披露,但十分宽泛,具体事项上缺乏指南。根据“顺序效应”理论,不同的披露顺序(先说正面的、好的信息,后说差的、负面的信息还是反过来呢?或者兼而有之呢?)对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3、2 审计上,对重要性水平的再认识

一般来说,对重要性水平的研究,基本都是对审计准则的解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来进行的,其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审计中而鲜有用于其他审计领域。审计重要性水平是审计理论中的重要概念,而审计理论应该能够指导所有的审计活动,这就决定了其不仅适用于财务审计,而且适用于所有可能的审计类型。例如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等。

3、3 重要性概念是一个不断逼近真实的过程

所谓重要是指一个界限。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要精确地对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大量业务结果进行衡量、分类是很不大可能的,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会计资料绝对精确也是不经济的,因而要确定会计资料的一个精确性水平,即重要性界限。也就是说重要性是对真实经济业务的一个精细程度的反映。随着计算机网络和会计软件的开发和普遍使用,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使得重要性的量的界限越来越窄,其精确度在不断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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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胡凯,会计中的重要性:发现与启示口],生产力研究,2005,(12)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7篇

摘要:会计稳健性长期以来一直是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重要原则。新会计准则的变革对上市公司的盈余产生了巨大影响,虽然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加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但是新准则依然是以提升稳健性为基调的。文章在对会计稳健性的内涵与影响动因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准则的变革,对我国新准则背景下的会计稳健性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在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提升上市公司稳健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稳健性

一、稳健性的内涵

会计盈余作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最为关注的一项财务会计信息,它的稳健性一直以来都是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重要原则,直接影响会计实务以及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传统会计的概念中,稳健性是指“预见所有尽可能多的损失,但不预期任何不确定的收益”(Bliss,1924),即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存在可以证实收益存在的证据时,是不允许确认收益或预期收益的。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1970)将稳健性定义为:“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会计工作者都偏于低估资产和利润,以避免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小偏差。提出了稳健性理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中指出,稳健性原则是指“对于不确定性的一种审慎反应,以确保经营环境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内在风险被充分考虑到。因此,在未来收到或支付两个估计的金额之间有同等的可能性时,稳健性要求采用比较不乐观的估计数。”然而,这种概念并没有对不确定型的审慎反映做出清晰阐述,以及怎样实现充分考虑企业不可预期的风险,(Givoly和Hayn,2000)。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89)在其概念框架中对稳健性定义如下:“稳健性是指在不确定的情况下需要运用判断做出必要的估计时,判断过程应包括一定程度的谨慎,以便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在近些年的学术研究中,广大学者均广泛引用Basu(1997)提出的关于稳健性的概念:“相比‘坏消息’而言,会计人员倾向于寻找更多的证据来支持对‘好消息’的确认,即会计盈余反映坏消息比反映好消息更及时”。在此基础上,Beaver和Ryan(2005)将会计稳健性明确区分为条件稳健性和无条件稳健性两个子概念。条件稳健性指的是盈余反映坏消息比好消息更快,当期消息的性质和盈余反映速度有直接关系,又称为盈余稳健性、损益表稳健性或事后稳健性,条件稳健性的例子包括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长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等。无条件稳健性指的是会计程序中应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通过加速费用确认或推迟收入确认产生预期未记录商誉的会计方法和估计,而持续低估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使净资产账面价值相对较低,又称为“资产负债表稳健性”或“事前稳健性”,它是一个总体的偏见,和当期的消息没有关系。无条件稳健性的例子包括内部无形资产研究成本的立即费用化,资产的折旧采用超过其经济折旧的加速折旧法等。

1992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第一次对稳健性原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不足之处,该准则没有明确提出稳健性原则的概念和含义。而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稳健性的概念首次做了比较清晰的解释和阐述: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稳健性的概念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新会计准则的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与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对稳健性的定义进行阐述时估计二字被突出强调。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盈余稳健性动因分析

Watts(2003a),提出影响稳健性存在的动因有大概有四种:公司契约、法律诉讼、税收、会计管制。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还不够完善,在契约、诉讼和税收方面,我们对稳健会计信息的强大需求与美国市场相比还存在差距。在目前环境下,影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盈余稳健性变化的重要因素主要是会计管制,即会计准则对于稳健性要求的变化可能使上市公司不同时期的会计盈余的稳健性程度产生结构性的变化。而我国许多学者也证明了会计管制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的稳健性程度有着重大影响。(秦勉、王玉蓉,2007;朱茶芬,2006;贾瑞芳,2008;迟旭升、洪庆彬,2009;曲晓辉、邱月华2007等)。

三、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稳健性方面的突出变革

1.首先在财务会计的目标定位方面新准则明确提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对财务会计目标的提法更加有机地统一了会计信息的“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

2.新会计准则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这一章中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坚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这是稳健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一在我国准则制度中的第一次明确提出,稳健性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提升。明确提出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规定可靠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首要一条要求贯穿于整个准则制定体系的各个具体准则内容中。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在为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信息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的同时,对会计确认计量原则作了严格、系统的规定。

3.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及其属性也是第一次在新准则中提出,基本准则规定各会计要素一旦被确认,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会计报表中。会计要素的确认必须以按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为前提确定其价值,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4.新准则明确提出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其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一大亮点,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的重要标志。同时,为防止利润操纵导致公允价值滥用的情况发生,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有明确的界定:必须保证所确认会计要素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取得。

5.新会计准则对原有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制定了比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新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内容、范围的全面而系统的规定,有助于促进企业提高包括盈余信息在内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会计准则背景下对会计稳健性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从源头上防范盈余管理行为,对利润的操纵行为具有制约作用,可提高盈余数据信息质量,使其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业绩。同时,以提升盈余稳健性为基调的新会计准则也顺应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总体趋势。

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稳健性有着明确的定义。相较于美国FASB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相比,我国新准则对于会计稳健性在整个会计概念结构中的定位层次更高。在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稳健性是作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部分,即新准则将会计稳健性定位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限定条件,而不仅仅是会计处理的一个原则。

然而,新准则对于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强调可能会对会计稳健性带来冲击。新准则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而公允价值被认为是稳健性的对立因素,那么新准则如何体现以提升盈余稳健性为基调的呢?

首先,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使用是有严格范围限制的。新准则只允许一部分资产项目,比如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而且,新准则强调:“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也就是说公允价值的运用要以可靠计量为基础,历史成本仍然是首选计量属性。

其次,理论上讲,公允价值计量在体现客观真实地反映交易和其他事项的会计本质方面,可能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但是,如果市场环境不活跃,就难以直接获得公允价值,导致必须使用现值技术来进行估计。这种估计会涉及大量又不确定性的因素,需要特定主题的估计。在这种情况下,要使会计师在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过程中不受主观意见左右和不带任何偏见,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即使面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提出,稳健性原则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再次,新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其确认和计量的规范更加具体,并进一步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将不允许转回。这就意味着:只允许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而不允许对其进行重估,这种不对称的要求本身就是稳健性原则运用的重要体现。

五、实施新准则过程中有效提升盈余稳健性的几点建议

1.严格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加强相关评估机构监管建设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作为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革,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是最难绝对把握的。金融工具等准则明确要求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首先要全面分析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各种因素,同时密切关注市场活跃价格从而保证最大程度上合理确定公允价值;对于不符合准则规定的关于使用公允价值前提的事项,要采取不强求的使用态度。此外公允价值的计量确定离不开相关评估机构,因此,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相关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合理规范评估业务从而提高评估质量,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逐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会计环境质量

作为一个会计准则体系需要有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与其共存,会计准则的实施氛围在我国还不够原则化和制度化,上市公司治理环境本身还不够完善,存在国有企股东缺位、市场监管不力、一股大等弊端。逐步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监管“空白地”的建章立制,保证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保证新准则实施环境的公正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滋长。同时我们仍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即企业会计制度就目前我国市场环境看还不能立即取消,必然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过程,许多非上市企业在一定阶段内仍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为避免新旧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冲突,《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亟待解决。

3.充分结合会计信息披露,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在处理会计实务过程中遇到不确定事项时稳健性原则要摆在首位,然后才使用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所以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必然受到不同判断结果的影响。由此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差异化,影响信息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可比性和及时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充分体现稳健性原则的若干问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包括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程序、时间和范围。

4.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为新准则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运行基础

企业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优化建立企业组织结构、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打造高效可行的运作程序,设立先进可靠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企业及时获取信息能力,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等等。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对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不断加强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与评审,保证内控规章制度有效落实,为新准则实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基础。

5.加强会计人员关于新准则制定和实施的专业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会计人员在会计实务处理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新会计准则涉及很多新的会计理念和核算方法,如公允价值的确定与运用、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核算、各类资产减值的核算、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合并报表的调整、研发费用的划分等等,扮演着报表编制者和估计师双重身份的财会人员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为保证新准则有效实施,加强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曲晓辉,邱月华.强制性制度变迁与盈余稳健性——来自深沪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会计研究,2007,7

[2]李增泉,卢文彬.会计盈余的稳健性:发现与启示.会计研究,2003,12

[3]潘哲盛.我国新准则背景下的会计稳健性分析.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5)

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第8篇

一、会计政策与相关经济政策的区别

(一)会计政策与会计法规的区别

会计法规与会计政策的目的都是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统一的、可比的会计报表资料,但两者存在着一定区别。

首先,是法律性质不同。会计法规是会计领域的法律规范,其作用是规范和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目的在于调解矛盾,做到公平竞争,最终实现社会经济活动有序地进行。具体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为规定企业必须遵照执行、无权变更的部分。如基本原则、一般原则等。第二层为规定企业在哪些领域可以进行选择,可选择的领域内幅度有多大。如坏账的转销、存货的计价、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外进行长期投资等会计方法的选择。而企业会计政策是在会计法规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中,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现状,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为增强企业再生产能力,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等。

其次是规范的主体不同。会计法规是对每一会计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其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以便各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横向对比。企业会计政策是在某一会计主体内部根据需要在会计法规范围内所作的选择。每一会计主体具体情况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

在此时稳定性不同。会计法规作为国家的法律规范在一定时期、一定经济环境条件下是相对稳定的,如若朝令夕改,势必带来混乱,甚至造成无章可循。而企业会计政策虽然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最后是目标重点不同。会计法规的制定或进行某些修订的目的,主要是在最大限度地保证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基础上,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恰当地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企业会计政策则是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去选择或对原来采用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加以修订,以达到最有利地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反映之目的。

(二)会计政策与财务政策的区别

企业财务政策的目标是实现投资者利润最大化。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筹资、投资和分配各环节中通过种种手段以实现其目的。而企业会计政策的目标,则是向外界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在此前提下,尽可能维护和扩大企业的利益。企业选择或变更某项会计政策,可以倾向于企业利益,但必须是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各使用者的需要,而且这种选择或变更对各利益集团或个人(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的影响只能是短期的,否则其目标便难以实现。

(三)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区别

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倾向性不同。税收政策尽管强调应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但是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主要措施。首先是要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充裕的财政收入,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而会计政策强调的是中立性,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所有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而是目标不同。税收政策的目标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以便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会计政策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如何向外界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当局提供真实、公允的高质量及会计信息,以满足他们的不同需要。

二、会计政策的比较与选择

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会计政策的基本含义是指宏观会计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微观)财务会计政策,而且制定主体皆为企业。但是,它们的制定权限是有差别的。在我国,会计准则属于法律规范,可以直接用来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企业会计政策是在会计准则给定的范围内所作的选择,企业超出或不接受给定的范围去作其他的选择是不允许的。

在我国,由于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影响企业向外提供可会计信息,企业对会计政策选择的范围和幅度应该多大,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过小,影响企业认真选择会计政策的积极性,使会计政策在体现经营思想方面的作用难以发挥。过大,会带来如下问题:(1)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果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范围和幅度过于宽松,必然导致相同的会计事项或同样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差异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影响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对比,也不便于国家宏观调控。(2)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企业会计政策过宽的选择余地,会给企业人为地调节成本、费用以及最终经营成果带来方便(3)影响国家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涉及企业与相关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关系、分配的经营利益。因为不同的会计政策产生不同的经营成果,必然对各利益集团带来不同的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企业(微观)会计政策的选择上不应过于强调与国际接轨,更不宜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做法。因为我国的多数会计信息使用者尚缺乏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现有的技术条件也难以满足他们处理会计信息的需要。此外,有些企业还存在着短期行为。因此,过于宽松的企业会计政策只会带来诸多问题。我国在有关准则中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都作了严格的规定,这是十分必要的。

三、会计政策披露的内容和方式

自会计准则颁布以后,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按统一会计制度处理各企业会计的情况,企业有了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力。而采用不同的企业会计政策,会使得同一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要素有不同的分配结果,进而导致财务报表所揭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撑过产生重大差异。由此可见,企业会计政策是企业财务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说,一个没有揭示会计政策的财务报表不是一个完整的会计信息。这足以说明会计政策披露的必要性。

企业会计政策应披露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常遵循的会计政策。有些会计政策,一般企业在正常情况下都必须遵循,不存在选择问题。由于某种原因未采用时,应说明其事实和理由。

2.重要会计政策。何为重要会计政策难以量化。通常认为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应确定为重要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