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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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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2]。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3]。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5)加大洪水干旱预警预报系统,为防御水旱灾害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局部暴雨、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委在每年水旱灾发生之前,着力抓好预警预报,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一是针对防洪排涝标准偏低的城市,加强对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并注重提高基层预报水平,增强预报时效;二是加强汛情监测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全面满足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文报旱制度,综合降雨、江河来水等相关信息,确定与旱情相关水文特征值,这些措施的运用,为战胜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提供了技术支撑。

(6)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是取得防汛抗旱胜利的前提条件。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实现安全度汛抗旱的基础。建立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洪抗旱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工作要求,也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洪抗旱措施[4]。国家向来重视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建设,并加大防洪抗旱物资器材的投入,同时把防洪抗旱经费列入同级预算,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好、管好、用好防洪抗旱物资,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防洪抗旱的最后胜利。

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也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市大都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洪抗旱抢险队,逐人登记,加强培训,认真学习防洪抗旱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洪抗旱抢险能力,并根据各自情况开展防洪抗旱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应急抢先水平,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正是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的完善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成功缓解了2001年淮河旱情以及2007年流域性大洪水。

3参考文献

[1] 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8):61-62.

[2] 周美冬.非工程措施在山区县防汛调度中的应用[J].江西水利科技,2009,35(3):206-208.

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范文第2篇

这次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开得很好,不仅总结交流了*6年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而且分析了新时期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部署了*7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张小马副厅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南京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徐州市和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等6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他们的经验各有特色,值得大家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水,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全省工业化、城市化高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水资源和水环境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因此,新形势下的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资源水利、可持续水利的发展要求,提供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实现从工程水利到资源水利转变的紧迫任务。工程水利与资源水利有本质的区别。顾名思义,工程水利是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为主,而资源水利则是以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为主,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对水利工作的不同需求。不同的治水思路,不同的水利工作任务,需要实行不同的水利管理模式。在当前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新形势下,我省一方面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问题也相当普遍;一方面水环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另一方面水污染问题仍然大量发生。可见,要实现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不仅需要比较系统的工程手段,而且需要有效的政策手段和法制手段。而政策法规的建设是我们从工程水利到资源水利转变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实现水利工程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一个水利大省,建国五十多年来,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设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水利支撑和保障。但是,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的变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这些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突出地表现在: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严重老化失修、功能衰减,普遍进入更新改造周期;河(湖)床淤积,水面湿地大量减少,调蓄功能明显弱化;许多河湖被非法圈圩,堤防被侵占,水利设施被破坏,这已经严重威胁到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威胁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可以说,贯彻资源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的政策体系和投入机制,就是要加快建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

(三)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换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推动政府加快转换职能。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为主,转变到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水事纠纷也明显增多;由于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多元投资主体走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市场,行业管理、行业规范方面的工作越来越多;由于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和水工程双重功能,也需要保障水利工程的公共服务功能和规范水利工程的经营等等。解决好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抓紧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水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做到依法规范、理顺体制、完善政策、创建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

二、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建设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贯彻到水利行业就是要建立法治水利。所以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和资源水利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法治水利”的建设目标,建立健全配套的水利法规保护体系、完善的水利政策保障体系、权威的水利行政执法体系,促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还要把握以下重要原则:

一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权利本位、政府义务本位的思想。水利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我们研究水利法规,制定水利发展政策,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为人民群众谋利,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

二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水利的核心内容。我们要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改进水利政策法规工作。通过这些加强、完善和改进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机制。

三要贯彻“两个规律”的原则。水利行业的政策法规工作必须把握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和水利工程的不同功能,既要遵循水资源的自然规律,又要运用经济规律,使水利法规和政策体系充分体现资源水利的发展要求,为新形势下创新水利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

四要贯彻求真务实的原则。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实际,以我们正在做的工作和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中心,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系统论证提炼,上升为政策规范和法规制度,推动水利改革,保障水利发展。

三、要努力做好当前的水利政策法规工作

张小马副厅长的报告,对*7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已经作了具体部署安排,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要突出加强资源水利发展薄弱环节的立法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省水利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进步,围绕资源水利的发展要求,制定了一批法律、法规制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现有的水法规制度与资源水利的发展要求还很不相适应,与现有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的管理现状也很不相适应。譬如,交通部门已经出台了航道管理条例,而水利部门的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以至许多河湖被圈圩、填埋、蚕食的现象屡见不鲜;再比如,我们的河湖资源被非法污染破坏,环保部门可以让肇事者罚款,资源受损失的水利部门却没有处罚的法规依据,还要为最后紧急调水“买单”等等。所以,我们当前的立法工作,一定要突出资源水利发展的薄弱环节,一定要抓住水利工作的中心任务,做到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

(二)要突出加强资源水利发展的政策研究。水利政策研究工作必须服从当前资源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做到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当前,一是要重点围绕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和水利工程的不同功能,创新水利发展政策,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突破水利行业发展的投资瓶颈;二是要重点围绕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水资源统一管理、计量考核、总量控制、水权转让等相关制度;三是要重点研究全省河湖分级管理的体制、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四是要重点研究各类水利规费征收的政策管理,加强对各类规费政策效应的评估,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为加快资源水利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和政策保障。

(三)要突出加强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机制建设。我们既要看到这几年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但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现在一方面我们对大量的水利工程和水利资源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不到位,被侵占破坏的情况屡有发生;另一方面,基层对我们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又提出许多批评,这就是我们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我们要继续在全省水利系统深入开展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创建活动,严格执行省厅颁布的“六条禁令”;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大厅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办结、“一条龙”服务,统一行政审批项目、条件、程序和工作标准;要通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坑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合理分解细化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执法考核评议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当前,要重点加大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擅自设置排污口、非法圈圩河湖资源等直接影响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水事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要突出加强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水利,关键要增强全社会的水法规意识,树立水法规权威。一要加强水法宣传的普及性。让水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积极营造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化的水法制宣传教育环境和氛围;二要加强水法宣传的实效性。抓住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防洪安全、供水??、《防洪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增进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三要加强水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对一些严重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警示社会,增强水法律的权威性。

四、要切实加强对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

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是资源水利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现代水利发展的核心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扎实组织推进。

(一)要把政策法规工作放到水利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既是水利行业的长期任务,又是当前最为紧迫的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到水利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主要领导要提出不同阶段政策法规工作的思路、重点,组织研究解决政策法规工作中的重大课题;分管领导要整体部署,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的具体推进,不断提升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的水平。

(二)要切实加强水利政策法规机构建设。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从总体上看,我省水利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人员队伍、业务素质,还不适应水利发展改革的形势要求。省厅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政策法规部门作为重点行政科(处)室来建设,选调专业人员,优化配强干部,加强人员培训,增加预算经费,为加快开创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新局面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