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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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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2-0132-02

金融体系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责任存在互动的关系。金融体系竞争力为社会责任奠定了物质基础,社会责任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全面、持续发展提供伦理保障。一方面富有竞争力的金融体系能够为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经济实力;另一方面,社会责任对公民和企业在经济生活中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加以约束,有利于帮助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发展需要社会责任的支持,高度的社会责任能为金融体系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与社会责任的基本含义

(一)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核心竞争力”的概念是由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1990年首次提出,是指企业独具的、支撑企业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它是企业长期形成的、蕴涵于企业内质中,并使企业在长时间内在竞争环境中获得主动的核心能力。而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核心竞争力既保留了一般意义上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和特征,又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一般而言,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某一银行与其他银行相比所具有的能够提供更好服务和获取更多财富的综合能力。或者从客户的角度来说,核心竞争力是商业银行使客户得到真正好于、高于竞争对手的不可替代的金融服务与价值的能力。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决定商业银行能否长期生存下去的关键因素,它是蕴藏银行这一特殊企业所拥有的有形的物资资源和无形的规则资源背后的一种能力,是商业银行长期与竞争对手在竞争中更富成效地从事经营活动和解决各种难题的能力。但是我国商业银行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历史包袱沉重等现象,使商业银行在核心竞争力中存在很多问题。

(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含义

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主要指商业银行对其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等方面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是现代商业银行成熟的标志,也是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我国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社会责任观念淡薄、相关管理目标缺乏、支持慈善事业力度不够、员工劳动保护措施不力、诚信竞争原则不足等方面(曹涌涛、王建萍,2008)。我国商业银行应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新理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并协助履行政府的公共事业政策,这既符合股东群体的合理期待,也会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与社会公益双赢。

二、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因素

进入后经济危机时代,金融业的竞争压力因各种因素日益加大,我国商业银行仍然面临不良资产长期居高不下、资本金严重不足、金融案件频繁发生等内外交困的状况,传统管理体制的束缚依旧存在,业务产品创新、信息化等技术因素和经营理念、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等管理因素阻碍了其核心竞争力的发挥。在风险管理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存在风险控制能力较差,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人才匮乏,导致商业银行整体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较差;在发展战略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存在自身定位与发展战略不明确,国际化程度低,业务模式和营运模式不能满足银行自身发展需要的问题,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能力明显不足;在产品与服务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中间业务规模效应难以突出,利差收入仍是中资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面向机构的中间业务和面向个人客户的零售业务在整体收入中很难达到主导地位;在市场影响力方面,目前,商业银行对自身影响力有一定关注,开始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离真正的合格的有影响的市场主体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随着“赤道原则”的设立,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开始被国际社会重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正在成为越来越多银行企业的共同战略选择。这是因为一方面商业银行加大社会责任的投入,有助于打造品牌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商业银行以积极的姿态主动承担起对社会、环境、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责任,不仅可以提升员工的认同感,也有利于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增大社会责任的投入,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福利的健全和发展,而且有助于降低自身经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和成本,获得“社会稳定溢价”,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保障: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从自身微观层面就是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确保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外部层面就是处理好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政府等多方利益关系人的责任。同时鉴于金融机构的高风险性,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必须严格建立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之上,必须把控制风险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核心竞争力有着稳固的基础。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对社会经济影响十分巨大,历史上的每次经济危机和波动都与商业银行的推波助澜高度相关。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好坏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银行一旦倒闭,不仅自身是受害者,社会公众将失去存款,丧失信心,企业营运资金链也将断裂,社会经济发展将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商业银行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责任特别重大,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风险管理关乎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商业银行必须自上而下,逐渐形成风险管理文化理念,提高对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采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提高风险计量水平,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

(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信贷业务

金融企业关键的社会责任作用之一就是引导信贷资源高效配置,不能单纯地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信贷业务不仅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也是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空间较大的一个关键层面。通过信贷业务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路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信贷

目前绿色信贷已经是国际潮流。截至2006年11月,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大型跨国银行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和欧盟的进出口银行都已经把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国际经验证明,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保。作为金融企业的绿色信贷社会责任,应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环保型、低能耗型企业的发展,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如对城市污水治理领域、清洁能源领域、废旧循环经济领域等进行信贷支持。目前碳金融的兴起,正是与绿色信贷相辅相成,是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理念很好的突破口。

2.红色信贷

绿色信贷针对的是环境问题,而红色信贷则以红色为血液,指金融企业的信贷资金流向除了大企业之外,还应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对一些资金稀缺部门、私营企业、农户、贫困学生、个人创业者等应提供安全有效的信贷资金,对于这些主体而言,这些信贷资金就好似血液一样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指出,“中国金融界存在两个错误认识:小额信贷是一次性发放,没有持续的资金供应;经济实力强的金融机构担心小额贷款发放成本高,营业风险大,穷人借贷不还。其实国际上对讲信誉顾客的小额信贷发放都是持续的、循环的。而按照世界上先进的理念,没有不好的客户只有不好的机构,真正的穷人最有信用,因为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

(三)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支撑:加快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指商业银行在金融工具、金融业务、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商业银行的发展实际上就是金融创新的过程,持续的金融创新引起商业银行经营观念、方法和制度的巨大变革,也促使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逐渐拓展业务空间,可以说金融创新是培育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全球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利润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况下,金融创新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实际上,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金融创新被广泛滥用于从事投机和不负责任转嫁“有毒资产”。不良资产的风险是导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源。金融创新突破了金融产品供给的障碍和大量风险累积以及跨国界转移增加了全球金融体系之间相互联系,这些因素增加了系统的复杂性和脆弱性。金融创新原本是为更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但在金融危机中,金融创新成为被华尔街滥用来掩盖有毒资产、转移风险和追逐暴利的手段。金融危机不仅让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全球经济带来毁灭性灾难,相对于实体经济领域产品质量事件及环境污染事件危害更大且更持久。因此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社会责任就更应受到足够的关注,应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去考虑金融创新的有效方式及不危害他人利益的新型途径。

从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都应承担道德上的义务和责任。商业银行要可持续发展必须关注其经济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基于权利、义务与责任一致的基本社会法则和商业银行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商业银行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是顺应商业银行、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应有选择,也是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应对行业挑战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曹涌涛,王建萍.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J].金融论坛,2008(7):53-58.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责任内涵;践行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3-079-02

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包含于公司社会责任,但商业银行同时具有其他公司不具备的特殊性,其更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使其行为牵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为要求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更多的理论和实践理由。但是,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践行毕竟是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一部分,研究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内涵和践行机制,必须以公司社会责任为基础。本文以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框架为基础,分析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内涵及其践行原则。

一、法律视角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内涵

(一)法律视角下公司社会责任内涵

公司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就其内容来看,以“责任”一词来表述也是欠妥当的。在法学视角中,责任是相对于义务而言的,在不承担义务之时才会产生责任。学界讨论的公司社会责任更倾向于指公司应当履行的社会义务。豍

公司的社会责任具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内涵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不是割裂的,是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社会契约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表现为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履行其他责任的同步性。狭义内涵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属于道德层面,对利润的追求是公司存在的根据,在利润和公益两个维度之间平衡才诞生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豎这种责任属于道德层面,将“社会责任”作为无所不包的责任集合会使这一概念失去本来的意义。

上述学者或者将公司经济责任放入公司社会责任范畴,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无所不包,或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只是公司道德层面的义务。两种观点都具有不科学之处,从本质上说,公司追求盈利性目标即经济责任与公司承担有利于社会利益的义务是存在矛盾之处的,公司越少承担其他义务,越少受到限制,越有利于经济利益的实现,公司进行决策时兼顾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必然会影响盈利目标,这也是需要监督、引导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即便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个性化服务、人性化服务已经成为取得商业成功的关键,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对公司经济目标的实现具有促进性,比如提高服务水平既有利于消费者,同时也提高了消费者忠诚度,但将经济责任纳入社会责任范畴仍是不合理的。其次,将公司社会责任局限于道德责任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公司社会责任起源之时,或许主要指向道德层面的责任,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社会影响力的增强,社会责任范围已经超出了道德责任,人们对公司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社会责任的范围也逐渐扩充,原来是道德层面的很多责任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

因此,笔者赞同卢代富教授的观点,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除却盈利性目标之外的需要承担的维护和促进社会公益的义务。尽管股东利益同公司经营目标存在一致性,董事会权力过大、股东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中小股东弱势等仍使保护股东权利存在必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包含对股东的责任。笔者在卢代富教授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将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纳入社会责任定义的范围,将公司社会责任重新定义为:公司在追求盈利性目标之外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具体包括对股东、对债权人、对员工、对消费者、对资源环境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等。

(二)法律视角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内涵

我国目前有文件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进行过定义,上海市银监局2007年出台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中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机构对其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2007年,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也有类似规定。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09年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第三条规定,本指引所称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上述定义存在分歧,监管系统认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包含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个方面,行业协会认为包括经济、法律、道德、慈善四个方面的责任。统一的是,三个定义均认可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中包含对股东的责任。

至此,笔者再次坚定地认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其项下应当包括对股东、员工、客户等的责任。综合对公司社会责任以及上述文件的理解,笔者认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是指商业银行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经济责任)之外,应承担的对股东、客户、员工、环境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践行原则

不同性质、大小的商业银行应承担有差别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需要承担不同程度的社会责任。我国商业银行明确以营利为目的,基本实现股份制改造,并且在业务方面已经去除计划经济时代分块负责的色彩,所有商业银行实行全面竞争。但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的主要股份仍由国家持有,亦即全体国民为其大股东,这些大型商业银行在不影响盈利的情况下有义务对全体股东即社会公众承担适度的社会责任。相比之下,中小型城市商业银行,更小规模的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不论在公司治理的自由度,还是自愿承担的道德责任方面,都不应该被过多苛求。

(一)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践行原则

大型商业银行的股本资本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储蓄资金来自全国公众,在享受政策的优惠方面具有更多优势,在行业规则制定方面也具有更强的话语权;中、小、微型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或为地方政府,甚至可能是自然人主体,股东范围较小,除此之外,储蓄资金、贷款项目、客户和政策优惠大都局限于某个或某些地区,不像大型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实现盈利,在资金数量方面亦不能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提并论。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来说,不能要求所有银行承担相同的社会责任。

(二)从利益相关者角度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践行原则

如前文所说,国家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有着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它们立足全国开展业务,股东、员工、储户遍布全国甚至更广范围,经营的项目资金规模大,项目所带来的影响也远远超过其他中小银行,牵涉一个地区甚至全国大局。相比之下,中、小、微型商业银行资金有限,其所经营项目的规模较小,影响范围也较小,员工数量少,业务基本立足于个别地区,其利益相关者相对较少。因此,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来说,大型商业银行无疑应当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

(三)从外部性理论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践行原则

从商业银行外部性理论和社会回应理论看亦能得出同样的结论,更多的资金、项目和利益相关者必然对应着更强的外部性。银行负起责任,可以产生非常强的正外部性,给社会带来益处;若不负责任,则将为社会带来更大破坏;同时,大型商业银行有着更多的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更多利益相关者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利益需求,他们的利益要求也会为大型银行带来更多回应社会的压力。

从以上几个角度看,大型商业银行享有其他中、小、微型商业银行缺少的资金丰裕、信誉度高、营业网点多等优势;政府金融政策优惠的受益者主要也是大型商业银行,如在金融危机中,美国根据“太大不能倒原则”对部分大型银行进行了救助,这些都为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提供了条件,大型银行有理由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呼吁我国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时,不应“一视同仁”地看待、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应有区分地引导、鼓励、要求不同类型、规模的商业银行承担不用的社会责任。

注释:

刘志云等.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法律问题研究[M].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16.

张长弓.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价值性与路径选择[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3篇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1-0113-2

本文分析某商业银行现有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缺陷,本文在平衡计分卡的基础上,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理论对其进行改善,以构建更科学、合理、有效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

商业银行财务评价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而且影响这些评价内容的因素复杂多变,因此,要全面综合地反映其财务绩效水平,在选取财务评价指标时,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

战略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选择绩效评价指标时,应该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首先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战略指标,它是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最终评价结果。因此,绩效评价指标与企业发展战略应该保持一致,并能够根据战略目标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得绩效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新的组织战略。

(二)全面性原则

商业银行的财务评价体系,应该能够真实地反映银行整体的经营业绩水平以及存在问题的程度。因此,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该涵盖商业银行的各个要素和环节,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补充,全面反映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员工发展等重要方面,对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纠正与改善,最终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是指使用者对绩效评价体系的可操作程度。不论绩效评价体系多么科学完善,如果这种评价体系不能够为人所熟练操作,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易于操作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技术过于复杂难以为使用者所理解,另一方面就是运作成本过高,不利于操作。因此,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该体现可操作性,才能保证绩效评价体系的顺利运行。

(四)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要求银行的绩效评价体系应该包括能够反映其经营绩效水平的所有重要指标。如果评价指标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对经营绩效做出客观评价,则该指标就具有重要性。随着商业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业务品种不断丰富,银行设置了各种考核指标从不同侧面对其经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但是,财务评价体系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无法将这些指标都包括在同一体系当中,过多的指标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重复工作上。因此,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标对银行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

(五)明确性原则

明确性原则要求财务评价指标应该清晰明了,为银行内部员工和管理者提供一种明确的指导,以便对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客观评价。财务评价体系最终作用的对象是人,包括银行内部员工和管理者。如果财务评价指标不明确,员工和管理者将会失去努力的方向,不能确切了解自己的绩效表现,也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以改善工作绩效,最终将影响银行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BH商业银行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重构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考虑对股东、客户、员工、政府、监管机构、环境和社区的社会责任。在第三章中提到的BH商业银行现有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平衡计分卡维度指标是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员工发展四个维度设定,共计27项指标,这些指标因素考虑到了BH商业银行对股东、客户和员工的社会责任,属于BH商业银行的内部指标体系。然而对政府、监管机构、环境和社区的社会责任体系没有考虑到,这部分内容属于BH商业银行的外部指标体系。本部分在BH商业银行已有的财务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BH商业银行对政府、监管机构、环境和社区的社会责任体系,以便能够从BH商业银行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综合衡量其财务绩效水平。

(一)对政府的社会责任

政府同样可以看作是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政府要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商业银行也要积极支持国家的经济政策。

本文选取了资产纳税率、社会贡献率和就业贡献率等三项指标评价BH商业银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

1.资产纳税率

商业银行每年创造大量的利润,当然也要向国家上缴大量的税收,然后国家再通过投资或转移支付,对这部分税收再进行分配。这也是商业银行对政府的责任的重要体现。本指标反映了银行资产对税收的保障程度。具体计算公式为:资产纳税率=纳税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2.社会贡献率

本指标评价银行全部资产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程度,也反映了商业银行实现其自身价值的能力。计算公式为: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3.就业贡献率

该项指标是指商业银行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就业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就业贡献率=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平均净资产×100%。

(二)对监管机构的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满足新巴塞尔协议和国家银监局的规定,为了防范银行可能存在的风险,银行应该履行对监管机构的社会责任。本文选取存贷款比率、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这三项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来衡量BH商业银行对监管机构的社会责任。

1.存贷款比率

本指标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并不是越高越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与存款比例不得超过75%,并且受到央行存款准备金方面的限制。本指标计算公式为:存贷款比率=贷款总额/存款总额×100%。

2.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反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状况,同时反映了银行对资产的管理能力,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各项贷款总额×100%。目前我国把贷款分为五类,其中的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统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比率越高,风险越大。

3.资本充足率

按照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安全性摆在首位。资本充足率是反映银行经营安全和稳健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了银行能承受风险的能力。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

(三)对环境的社会责任

目前评价企业的环境责任比较多,本研究以环境保护投入率和绿色贷款率作为BH商业银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绿色贷款率

商业银行要配合国家宏观政策,把握好信贷力度,支持绿色金融,对没通过环评的项目、该淘汰的落后产能的项目,在信贷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本指标比较直观的表现了商业银行通过信贷支持环保的程度,根据赤道原则和我国绿色金融的要求规定,其公式具体为:环境贷款率=符合赤道原则或绿色金融的贷款项目总额/各项贷款总额×100%。

2.环保投入率

本指标表现了商业银行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力度,包括赞助保护自然的活动和对保护自然的活动进行捐赠。例如,汇丰银行为期五年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08年,我国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的“绿色奥运”环保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环保投入率的计算公式为:环境保护投入率=环境保护投入/总投入×100%。

(四)对社区的社会责任

社区的支持对银行开展业务越来越重要,同时,银行也要在社区宣传金融知识,参加社区的慈善事业,支持社区的中小企业,这些都是银行力所能及而且应该做的事情。在对社区的责任上,选取金融知识的宣传、中小企业贷款比率、捐赠收入比率三个指标来进行评价。

1.宣传金融知识

随着银行业的发展,竞争日趋激烈,银行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在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和创新金融产品。另外,国家的宏观调控、利率和汇率都在变动之中,怎样对存款进行增值和保值,这些都要对社区的老百姓进行宣传,使公众能够在银行明明白白的进行金融活动。该指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定量研究。

2.中小企业贷款比率

中小企业的规模并不是很大,在争取政府的支持上比不上国有企业,缴纳的税收也没国企多,但是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方面,在支持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在税收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的表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既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也能提升银行的业务空间。

3.捐赠收入比率

社区建设、公益慈善、希望工程、地震等都需要商业银行自愿捐款或捐物。捐款与银行收入的比重反映了商业银行履行了社会责任。该指标具体计算公式为:捐赠收入比率=慈善与公益捐款/收入总额×100%。

根据上述指标的选取,将其列示如下表所示。

上表所选的指标是对某商业银行现有财务指标体系的一个补充,通过内外部绩效考核体系相结合,在某银行内部实现对总行及各分支行的综合财务绩效评价,以达到实现银行最终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然而表中所列指标如何去度量,由哪些部门来负责,各项指标的权重如何,尚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张蕊.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变革[J].北京:会计研究,2001(12).

[2]张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与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12).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2

一、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含义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简单的说,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承担的对经济、社会及环境的责任,也即对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经济责任主要包括对股东、客户和伙伴的责任,社会责任包括对政府、员工和社区的责任,环境责任则是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应尽的职责[1]。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

(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内容

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个方面。这三方面包括了银行对股东、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社区、政府以及环境的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经济责任

(1)股东责任

银行对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资本的保值增值。银行管理者作为股东的人,需要对股东负责。银行是一个资金量巨大的行业,企业资金运作管理至关重要。要想把公司经营好,银行首先需要对股东的利益负责。

(2)客户责任

银行的客户分布广泛,客户关系管理在银行业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银行对客户的责任主要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保护客户信息;优质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等。

(3)伙伴责任

银行对伙伴的责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战略共享机制;完善责任采购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公平竞争及诚信经营。

2.社会责任

(1)政府责任

政府为银行提供政策支持,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也要求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如扶持三农发展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银行对政府的责任还包括积极纳税、解决就业问题等。

(2)员工责任

员工是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主体,企业的发展关键在员工。银行对员工的责任包括:保障员工基本权益;建立健全人事制度体系;保障员工身体及心理健康;保障员工发表建议和意见的渠道畅通;平等雇佣员工;关爱员工等。

(3)慈善公益

慈善事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很多企业都是从慈善事业开始履行社会责任的。很多人甚至认为慈善公益等同于社会责任。最常见的慈善行为是捐赠慈善机构和志愿服务。

3.环境责任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对于银行业来说主要是指:建立绿色信贷政策;发放绿色贷款;监控客户执行贷款合同中对环境制度的遵守;环保公益等。

(2)绿色办公

绿色办公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境负责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办公场所节约、节能建筑和节能网点的建设等。

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当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可以概括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责任意识层面

1.企业整体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运营理念还存在于大部分企业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整体较差。社会责任意识的缺乏从根本上抑制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阻碍了社会责任工作的健康发展。

2.利益相关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范围比较广泛,其中最主要的有股东、政府、客户和债权人等。对于银行业来说,企业客户是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然而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对银行所履行的社会责任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不利于推动相关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披露内容层面

我国商业银行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披露内容方面:

1.披露指标内容不完善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对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几个方面。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时候,需要披露报告前言和后记、责任管理、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的各项指标。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整体还存在披露内容不完善、指标不全面的问题。

2.披露预测信息不完整

我国社会责任工作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许多情况下企业没有详细的社会责任工作规划,社会责任报告也往往是对过去的总结,对未来的规划只有一个总括性阐述,不具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3.披露信息缺乏可比性

对于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社会责任工作体系比较健全,公司社会责任贡献也较多,披露的指标和内容也较具体,而对于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来说,他们的社会责任报告相对很简陋,披露内容不详细。因此,在这些银行之间进行社会责任工作绩效及披露情况的对比是不可行的。

4.回避负面信息披露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回避负面信息的披露。虽然每家银行都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也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然而这些银行中几乎没有主动披露社会责任负面信息的,这样不利于改善社会责任工作,促进社会责任工作的进步。

(三)法律法规层面

1.社会责任法律体系不健全

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没起到应有的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规范,这一现象的产生需要我国政府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离不开健全的社会责任法律体系来规范。

2.相关法律法规不具强制性

有关社会责任报告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虽然存在,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没有约束性要求,主要以倡导为主,所以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有效地发挥效用。在立法方面,依然面临的问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机构对社会责任工作及社会责任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信息披露渠道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披露信息情况整体良好,但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渠道建设方面还是有所不足。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大部分银行是通过在公司网站上来披露,一般设在投资者关系专栏,也有的在公司网站上找不着。

4.信息披露具有重复性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企业年度报告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重复性问题。企业年度报告主要披露公司在经济方面的治理和业绩,而社会责任报告是对公司业绩的全面反映。

(四)政府监管层面

1.政府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政府虽然已作出很大努力来规范社会责任工作,但尚未形成规范的监管体系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公司上市或发行有价证券的参考指标。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像财务报告那样对社会责任报告实施政府审计。

2.社会责任鉴证体系不完善

在社会责任信息鉴证方面,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在商业银行中多数企业都披露了社会责任鉴证或第三方评价,以增强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性,但由于评价主体和方式不同,评价的客观性和证明力有所不同,而且即使是审验报告也只能提供有限保证,因此完善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工作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3.社会责任报告评分机制不合理

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涉及大量的文字叙述,而且不同的企业编制的参考依据也不同,这就降低了社会责任报告的可比性和可评价性。对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不能准确反映一个公司的披露质量,只是一个粗略的评价。评分的主观性必然导致评价的偏差性,而且报告本身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也有待验证。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增强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1.增强高管社会责任管理意识

社会责任报告不仅是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有效工具,更是企业进行战略管理的工具。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过程中,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分配,制定社会责任战略规划,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反馈责任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2.开展全员社会责任理念培训

社会责任是一项系统全面的工作,它的实施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参与,而不仅仅是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在企业的文化理念中灌输社会责任意识是有效途径之一。

3.培养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意识

在进行投资和借贷决策时,很少有人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作为考虑因素,资本市场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绩效。因此,企业应推进其下属企业及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为投资借贷或战略合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规范社会责任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1.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公司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成立社会责任管理组织或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包含企业高管在内的专人负责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实施、信息披露、总结及反馈,将其纳入公司的战略管理中。

2.完善社会责任披露内容

社会责任内容是由多方面组成的,包含了广泛的责任指标。我国商业银行在披露内容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披露比较空洞,缺乏说服力,没有起到社会责任报告应有的作用。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的建设,正确引导。

(三)加强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国家立法部门应该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比较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

2.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和标准

要建立披露规范和标准,必须根据我国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制定一套适用于国情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标。除此之外,政府责任部门应统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时间及披露形式,以便统一社会责任报告管理,也便于信息的检索与研究。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赤道原则 企业社会责任

一、引言

赤道原则是目前得到各国银行界普遍认可的可持续金融的行动指南,是一套基于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指南创建的、由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参与起草、旨在评判和管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准则。该准则提倡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应对该项目的运行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只对申请人能够证明项目运行对环境和社会负责的进行融资。其出现与始于上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密切相关。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进行和深人,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意识到,除了企业自身的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会造成环境和社会问题外,给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也是很重要的幕后推手。因为既然金融机构给企业提供了资金,就意味着金融机构对该企业行为和项目的认可。所以,能够动员起巨额资金的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理应承担起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在此大背景下,2002年10月,在伦敦召开了一个由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主持、9家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主要议题就是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影响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可能对银行声誉和利益产生的影响。随后设立的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决定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特别是国际金融公司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创建一套旨在管理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环境和社会问题的指南。这套指南由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4家国际领先银行起草,并于2003年6月由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这套指南就是赤道原则。2006年,在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后,赤道原则经历了一次较大的修订,并于2006年7月开始实施。现今,赤道原则事实上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行业标准和国际惯例。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主要金融机构成为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或“赤道金融机构”,我国的兴业银行也于2008年10月率先宣布接受赤道原则,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优势

(一)低碳经济的大背景

对当前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而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已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和认可。整个社会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环境保护意识。这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接受赤道原则而言,是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商业银行的实力

我国的商业银行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经营理念也曰益成熟和国际化。国内的商业银行如果想在激烈的国际金融业竞争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在国际金融界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加快“走出去”的进程,在融资过程中接受赤道原则是一个很现实的选择。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群更加多样化,有很多涉外客户。因此,在融资过程中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地位。而且,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已引入大型跨国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这其中有一些早已是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有相当成熟的经验和制度设计可供借鉴。对引入赤道金融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有可能争取到他们对本行在赤道原则实施等各方面的支持。

(三)对国内各种形势政策的了解

虽然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赤道原则的研究方面显得相对滞后,但相对于在国内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对所处地区的经济形势、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更为深刻准确,享有“地利”之便。在对项目融资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时更易与当地实际需要相结合,并且在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更容易获得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与政策支持。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是各项工作的重点。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仍是一个难题。国内商业银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则,就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由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不符合赤道原则的严格审批条件而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或者可能会加大项目的成本以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这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而言,都将是一个两难选择。

2 地方政府的配合。我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这一时期对各地方政府而言,工作重点无疑是千方百计地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大多也与经济发展有关。如前所述,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准备引进的项目由于在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方面不达标、商业银行拒绝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可能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那么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就不排除地方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下,向商业银行施加压力,试图通过行政方式来改变商业银行的决策,这势必会影响赤道原则规范作用的发挥。因此,各商业银行在落实赤道原则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目前仍较为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

3 来自外部的监督与压力。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来说,宣布接受赤道原则就意味着要自觉接受来自银行外部的社会力量的监督。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各种媒体和民间组织。目前全球的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在国内也有同样的趋势。这些组织对各国的经济和社会运行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其中就包括各种关心劳工权益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的团体,还有专门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和机构虽然在理念、机制、政治倾向上存在各种差异,但国外的实践和国内的现实都表明,民间组织的监督和舆论对项目融资的影响巨大。当国内商业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之后,这些组织和机构的目光必将更多地放在国内商业银行项目融资的过程上。如何更好地应对外部力量的监督、处理好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是国内商业银行在准备接受赤道原则时必须给予充分重视的问题。

4 在我国目前众多涉及污染项目的企业中,中小企业为数众多。这些企业大多数不能满足银行的信贷要求及资本市场的融资要求,其发展中所需资金更多的是来自民间资本或自筹资金。因此对这些游离在正规金融以外、很少与商业银行发生融资关系的涉及环保和社会问题的中小企业而言,商业银行很难通过赤道原则的应用发挥相关的制约作用。

5 国内相关环境社会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行业特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来说,在项目融资过程中不仅要按照国内的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办事,而且要和借款人共同参照国际

金融公司的两个重要文件进行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目前,由于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的相关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标准和指南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具体规定相对滞后,比如在国内广为各界诟病的拆迁问题、劳动安全问题等。这种差距带来的问题就是在就具体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因素评估时,对已达到我国标准但未达到国际标准的项目融资如何处理,或是第三方在论证和监督时可能会由于找不到相对应的国内规范而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影响到具体项目的评估和资金运作。

(二)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问题

1 赤道原则的本土化不够。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已经出台了很多有关绿色信贷的原则,但国内的商业银行还未能将其与赤道原则的准则相结合制定出适用于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实施细则,且各行标准差异较大,尚未形成统一的涉及环境保护和社会问题项目融资的监管措施,标准不完善。

2 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而言,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是实施赤道原则的基础。而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西方同行存在较大差距。如何根据国内相关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的指导原则、赤道原则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人政策等对拟融资项目进行风险程度的划分、对不同风险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存在潜在风险的项目和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加强授信过程中和贷款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等等,是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

3 国内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意识仍有待提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并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然而在成功的同时,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些重要经营行为如信贷资金流向、信贷规模控制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调控政策有相当大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给社会公众留下了只注重自身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整体效益的印象。而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银行界对环境和社会问题的重视不够,有些银行和银行高层将其归结为环保部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事情,与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无关,或是把履行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慈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银行界应该认识到,关注环境与社会问题既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是与银行业务、银行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赤道原则恰恰是世界先进金融机构在探寻如何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形成的为各界广泛认可的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4 专职与兼职人员的储备缺乏。赤道银行在对项目进行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时,会涉及诸如社会学、环境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多个学科、多个领域,专业性很强。所以在实施赤道原则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熟悉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及授信审查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还需要一些社会专业人士如环境与社会问题专家充当兼职人员,指导和辅助银行开展相关工作。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赤道原则总体上仍处于认知阶段,尚缺少深入细致的研究,银行业内普遍缺乏熟知赤道原则的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培训和储备,信贷人员也缺少环保方面的专门知识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这会严重制约银行对项目的筛选及项目环境社会影响的评估;加上银行内部相关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这些都会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对赤道原则应用。

5 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认识。由于国内缺少赤道原则的实践经验,与商业银行有关的利益各方对赤道原则、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行业特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的认知度有限。而接受赤道原则之后,商业银行势必要在项目融资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如果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投资者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不健全,没有在前期做好宣传工作,使借款人和投资者充分意识到接受赤道原则的重要性,就有可能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借款人由于不愿经历繁复严格的环境和社会因素评估而“用脚投票”离开,使得银行客户流失;同时也要面对投资者对银行经营效果的担心。

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无疑是当前世界经济的热点。而节能减排,也是中国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一五”以来,国家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环保部等多部委一直在致力于推动“绿色信贷”,并进一步将绿色概念推广到了“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领域。在政府层面,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央行、银监会,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11月,银监会吸取“赤道原则”的部分理念,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风险,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2008年1月2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际金融公司在京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双方将共同制定一批针对中国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这样的经济大背景下以及各种有关绿色信贷政策的出台,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接受赤道原则有了良好的经济大环境。商业银行有可能在国内相关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与赤道原则的结合,提高赤道原则的可操作性,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通过信贷环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2006年12月“人世”过渡期的终止,国内商业银行要直面来自于外资金融机构的全面竞争。这对提升国内商业银行的经济实力、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而言,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地位和优势,就必须接受国际金融业的共同游戏规则,赤道原则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决策中没有尽到相应的环保和社会职责,将会招致社会各界的不满。相反,我国商业银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则,并切实做好其本土化的工作,将会扩大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有利于国内银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评级、有利于国内银行获得或保持良好声誉,保护或增加市场份额,更好更快地融人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

参考文献

[1]唐斌,赵洁,薛成容.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的问题与实施建议卟新金融,2009(2).33-36

[2]陶玲,刘卫江-赤道原则: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J]银行家,2008(1).105-109

[3]高山.赤道原则与商业银行发展研究[J]华北金融,2009(6).32-35

[4]张长龙接受赤道原则,促进金融和谐[J]特区经济,2006(6)40-41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6篇

关键词: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财务绩效;相关性

1 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和企业价值的计量

1.1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计量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社会责任信息主要来自上市银行年度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而内容分析法正是客观、系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地对企业的文件或者报告进行的描述与分析,从而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方法还有声誉指数法,是指向被调查人发放调查问卷以考察他们对不同公司的评价,但是这种方法的主观性太强。由此可见,内容分析法是一种相对客观且较为简便的方法,鉴于此,本文选择选用内容分析法来计量上市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

1979年,Abbott和Monsen提出,用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分析的指标,即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范围应该包括:环境问题、对雇员平等的机会、人力资源、社区参与、产品安全与质量、其他因素等六个大的类别,这六大类共含有28种CSR活动。2007年,朱文忠提出,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按对象大致可以归纳为五大类型:对公众的社会责任、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对员工(管理层和职工)的社会责任、对供应商和小型竞争者,以及对投资者(所有权人和债权人)的社会责任[1]。2007年,贾玉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商业银行应同时确保金融安全,对全社会政治经济承担相应责任。2009年,华立群和朱蓓[2]在采用利益相关者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特点,建立了员工、股东、顾客、政府、竞争者和社会六个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为一系列的二级指标,采用层级分析法计算每个指标权重,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相对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分析我国银行业的具体情况,并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对CSR内容的界定,作者认为CSR范畴应包括6大类,32小类活动,分别为:环境类(对污染行业的贷款限制,对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绿色办公,参与环保活动,绿色金融)、员工类(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职业培训及职业发展,性别、民族、平等,员工收入提高率,工资及福利率)、社区类(关注文化教育等民生产业,助学贷款开展与扶贫助教情况,帮助弱势群体、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及志愿者活动及金融知识普及,关注就业、失业或创业,公益事业投入比)、客户类(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服务效率与质量,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客户反馈)、股东类(风险管理体系及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及时、真实披露信息,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本回报率)、政府类(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惠民项目的支持,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支持,合规经营,税收比率)。

其中7项定量指标值可以通过银行年报直接得到或根据年报披露的数据按照公式计算得出。对25项定性指标值,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以各银行年报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内容分析的来源。李正(2006)[3]在研究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相关性时即使用分数度量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多寡。本文在此借鉴:如果上市银行在其年报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描述性的披露了一项与某一指标相关的内容,则计1分;若有相应的数额披露,则再计1分;若没有关于该项指标的任何披露,则该项指标记0分。从而可得到32评价指标的相应分数或数值,该方法可视为一种改进的内容分析法。

通过上述方法得到的各上市银行CSR的原始度量分数,由于各项指标具有不同的量纲单位,因此要对各原始度量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用的是均值化方法:

其中,Si为第i项指标的原始分数,Si为第i项指标的均值,Si*为无量纲化后第i项指标的最终分值。对于逆指标(不良贷款率),该项指标符号取负号。

通过这种方法进行无量纲化后,得到的各指标分值为相对分值,即各指标相对于平均水平的分值,且最终得出的指标分值(除逆指标外)均为正值。这种无量纲化方法在消除量纲和数量级影响的同时,保留了各变量取值差异程度上的信息,同时解决了变量变异程度信息的保留与数据的可比性两个问题[4]。

本文采用专家打分法确定平均判断矩阵。计算所收集到的每一比较矩阵的每一项目所得分数的几何平均值,将此平均值作为比较矩阵的标准值,从而得到平均的判断矩阵。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相对权重求出整个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里所有指标的权重。下列矩阵列举出的是计算出的各利益相关者权重,按上述方法求出所有指标的权重,并且都通过了一致性检验。从左至右的权重分别代表政府、客户、环境、股东、社区、员工。

根据无量纲化后的分值,利用计算出的权重按下列公式求出各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总分值:

其中,Si*是第i项指标分值,Xi是第i项指标对上一级指标的权重,Yi是其上一指标对更上一级指标的权重,以此类推,W是第i项指标所属一级指标对目标层的权重,CSR为一家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总分值。

1.2 财务绩效的计量

本文采用净资产收益率(Return on Equity, ROE)作为度量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指标。

ROE=净利润/净资产

2 理论基础与假说发展

Freeman在其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该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在其后来的研究里也发现,较长时期内良好的社会业绩使企业不仅能够符合商业法规的要求而且使得企业业绩与社会责任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从以下几个角度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财务业绩的相关性,如CSR与净资产收益率(ROE)、CSR与资产净利率(ROA)等的相关性问题。沈洪涛在2005年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发现:截至2001年,研究CSR与财务绩效的相关实证文献有122篇,而且这些研究得出的结果是不一致的,即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财务业绩的正相关关系和负相关关系都存在。

迄今为止有关CSR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仍未取得一致的结论。本文根据多数研究者得出的成果提出假设:上市银行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正相关。

3 实证研究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作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深圳交易所网站检索了2011年上市银行公开披露的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总样本为16家银行。计算出财务绩效的数据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数据。

3.2 相关性分析

将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进行相关性分析,分析结果见表1:

注:**表示相关性在0.01的水平上显著。

从表1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3.3 检验模型

1981年,Trotman和Bradley研究指出,当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规模较大的企业承受较多的社会关注,同时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我国企业性质的特殊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有很大影响。因此,本文把企业社会责任得分CSR 作为自变量,财务绩效(ROE)作为因变量,同时引入三个控制变量: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和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模型(1)使用2011年的数据,用来检验假设,模型如下:

(1)

CSRi,t表示企业社会责任得分,是模型(1)的因变量。ROEi,t是财务绩效,是模型(1)的研究变量。lnasseti,t是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值,用来表示公司规模。lnasseti,t用来控制规模因素对财务绩效的影响。guoki,t代表国有股比率。

根据以往的研究文献,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受到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前一年度的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因素等多个因素的影响,据此构建了模型(2):

(2)

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见表2。

3.4 检验结果及分析

表3是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影响的检验结果。模型(1)中的自变量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因素的总体解释度达75.2%,模型的显著性好。检验结果显示,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为正,从t值和p值来看该影响显著,这支持了本文的假设。资产规模与财务绩效也成正相关,影响较为显著。银行的企业性质对财务绩效的影响为负,影响的显著性较低,系数为-0.029。银行的负债比率对财务绩效的的影响为负,但因p值较高,故这种负面影响并不显著。

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2)中的自变量财务绩效对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的总体解释度达77.2%,模型的显著性好。模型(1)的结果表明,上市的财务绩效、负债比率对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活动有显著的正的影响,这支持了本文的假设;银行是否国有控股也对其承担社会责任正相关,且显著性较好,说明国有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相比非国有银行来说较好;银行的规模与社会责任的承担呈反相关,但是显著性低;前一期的财务绩效对银行本期的社会责任反向影响,但从其p值来看,这种影响并不显著。

综上所述,回归检验结果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上市银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其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并且相互影响。同时,银行的资产规模和银行的企业性质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活动也有相关性。

4 对策建议

加强上市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上市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从实证的结果可以看出,上市银行承担CSR的情况越好,财务绩效越好。这种对上市银行的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的促进作用使得银行更有动力去履行社会责任。因此银行首先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将社会责任的理念深入到经营活动全过程和员工的思想意识中,从员工到企业都能更好地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建立和完善上市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和评价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和专业的评价机构,对CSR的研究尚完全依赖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告。我国上市银行披露CSR报告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这些不足不仅使报告本身存在很多问题,还会影响社会公众对其了解和监督,进而影响银行的积极性。因此,我国上市银行应当借鉴国外银行的先进经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和可监督性,使之更好地反映出各个银行综合履行效果,从而更好地指导银行业最大程度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 朱文忠.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做法[J].金融与经济,2007(04):88-90.

[2] 华立群,朱蓓.中国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南方金融,2009,(2):26~29.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7篇

关键词:赤道原则;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6-0032-04

一、赤道原则概述

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s)的诞生可以追溯到2002年。面对来自社会各界对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压力,世界银行属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与荷兰银行于该年10月在伦敦主持召开了一个由9家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专门讨论在项目融资中屡屡碰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会上,花旗银行提出动议,认为国际金融界应尽量制定一个统一的规则来解决这些问题。随后,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和花旗银行同意成立一个任务工作组来起草一个框架,供其他金融机构参考,这个框架就是赤道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进行融资时,要对该项目对环境与社会的影响进行一个综合评估与判断,并且用金融杠杆去积极影响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上的作用。这是银行业首次表明在环保与发展这样的重大问题上自己应该负起责任。

这套自愿性原则于2003年6月出台,先后有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美洲银行等62家世界知名金融机构承诺接受这些原则,由此管理的项目融资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赤道原则根据项目预期的社会与环境影响从大到小分为A、B、C三类,如表1所示,不同类型和位于不同国家的项目对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及行动方案的要求不同。通过实行赤道原则,互为竞争对手的大型跨国银行已经同意不在环境和社会问题上竞争,而是采取互相合作的方式,避免成为“向下游竞争”的推动者。赤道原则实际上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行业标准和国际惯例,成为全球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基准。兴业银行于2008年10月31日接受赤道原则,成为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

二、商业银行赤道原则的实践

站在银行的角度,可能会有以下忧虑:倘若为了节能减排,银行压缩给一个是污染大户但同时可能是利润大户的贷款,那么,银行会失去部分传统业务,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但从采纳“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实践来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本文以花旗银行和瑞穗银行为例进行分析说明。

(一)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是“赤道原则”的重要发起人、主要编写者和积极践行者。2003年,花旗银行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ESRM)体系,从信贷风险与声誉风险角度来把控环境与社会风险。花旗的ESRM体系通用于全球交易,对于被ESRM部门所评估过的交易与提供的咨询,花旗将其输入在一个系统里。这些交易在初期市场营销阶段就会被输入到系统,无论交易最后进行与否。按照ESRM政策,相关交易被分为三种环境与社会风险类型。A类:预计交易的收益会对环境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不利,结果不可逆转。B类:预计交易的收益会对环境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有限,通常很具体,可逆,而可用缓解措施来避免。C类:预计交易的收益会对环境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小。凡是被归为A类交易的,都需得到指定的高级信贷员和ESRM部门总监的共同评估。

为了使ESRM体系获得有效运转,花旗银行还设立了一个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不同业务部门的高层经理组成,并由花旗企业公民总监总负责。委员会一年之中要召开2~3次会议,并对环境事务部门、ESRM部门,以及其他对操作环境政策与倡议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花旗企业公民总监将对董事会的公共事务委员会汇报花旗的环境与社会方面的具体作为。

花旗银行将ESRM原则嵌入信贷系统中,对环保和社会风险评估有严格的流程约束。比如,对于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融资,花旗银行通常要经过四道程序。

第一道程序是对环境风险作出初步评估。如果项目属于“赤道原则”重点审查的高社会或环境风险类,则将该项目提交给花旗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审查。一是初步评估其潜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二是初步判断该项目的社会和环境风险属于哪类级别。

第二道程序是项目风险进行分类。如果初步环境风险评估获得通过,客户经理将提交一份详细的信贷分析报告,这份报告将包括项目背景以及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详细分析、评估与分类。根据环境风险的大小,花旗银行通常将项目分成A、B、C三类,由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负责审订。

第三道程序是风险评估决策阶段。由高级信贷风险总监负责审查上述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可行性解决方案,然后由其提交一份是否提供项目融资的建议书给花旗更高级别的管理者。如果建议获得高级别管理者的认可,则可以提供项目融资。

第四道程序是按“赤道原则”全面审查项目。项目融资发放后,信贷资产管理团队则通过一套授信管理体系,监管项目并确保项目融资使用全过程全都合规。

实行“赤道原则”对于花旗银行来说好处十分明显。第一,使用国际通行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评估标准,可以为发起人减少融资交易成本。第二,使用国际通行的项目执行框架,能够提高项目评审和贷款安排的速度。第三,提高项目融资效率,并且使项目融资上具有更多的确定性和安全性。第四,能为金融机构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目前,在花旗环保项目和政策已深入人心,许多业务部门的经理和员工会参与开发创新环保产品与服务。他们根据ESRM体系、“赤道原则”与低碳原则,用严格的环境与社会指标来审查并评估交易,以建设花旗的绿色投资。

与此同时,花旗银行对可再生能源的信贷支持强劲。从2007年始,花旗在中国用于支持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已经超过8000多万美元,其中包括4家太阳能公司和1家风力发电公司。2007年5月9日,花旗银行宣布将在未来10年内出资500亿美元,通过直接投资、融资等方式,在其服务的市场以及集团内部,与客户一同支持可替代性能源和清洁科技的发展与市场化,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这500亿美元的投资目标是基于真实的市场活动与客户的交易情况,以及花旗内部运营的能源节约项目。这一目标包括花旗出资10亿美元支持“克林顿气候倡议”活动,为全球主要城市建筑的节能改造提供资助。

(二)瑞穗银行

瑞穗银行于2003年成为接受赤道原则的第18家银行,萨哈林二期项目是瑞穗银行在俄罗斯远东萨哈林岛的一个石油天然气开发融资项目,总费用200亿美元。瑞穗银行在对该项目进行研究时,就采用了赤道原则的要求,要求经营者在冬天施工,以减少对下游的水资源、居民生活和鲸的不利影响。这对劳动者来说非常严酷,也加大了施工方的成本,但是这是硬性要求,施工方要取得贷款,就必须按规则办事。施工方因此让劳动者穿防寒服干活,而瑞穗银行一直对此进行监督。

根据赤道原则,瑞穗银行对萨哈林二期项目制订了7个标准,从劳动者的条件、防治污染,到地区社会的安全、原住民等等,瑞穗银行都采用了这些标准。同时还采取了世界银行对不同产业中的63个指南,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标准值等。赤道原则的采用并没有降低银行的业绩,瑞穗银行采用赤道原则在日本银行当中是最早的。2006年,瑞穗银行在世界项目融资当中,业绩位于第3位,而前10名银行中有7家采用了赤道原则。而在采用赤道原则之前,瑞穗银行的业绩排名是第18位。实证研究也表明,企业的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以检视银行相关的生态或社会议题的风险与机会作为项目融资的切入点,将有助于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

瑞穗银行的经验是:采用赤道原则使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银行的业绩得到大大的提高,同时也使银行与外部利益相关的一些交流体制也发生了变更。这些将促使银行进一步增加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一些举措。

相对于国外同行,我国的金融机构普遍将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解决看作是一种慈善公益活动,而非核心商业元素。因此,也就没有制定贷款的环保与社会责任审查机制,对环境、社会因素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与收益的认识,与其他新兴市场相比也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总体而言,整个中国金融机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尚处于意识萌动期。

三、我国商业银行如何适应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的正确实施需要一个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一)内部环境

一是要增设相应的机构。如企业社会责任部或者环境与社会发展部,专门负责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评估和防范,还有履规顾问/检查员办公室,专门受理和解决申诉和投诉。职责明晰、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是提高银行管理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前提。要做好环境控制、风险评估、信息与交流及监督框架等工作,确保赤道原则的有效实施。

二是招聘熟知赤道原则的专职人员和外部专家。培训负责信贷、法律、项目融资等事务的员工,也可以培训客户。

三是应建立遵守赤道原则的激励机制。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银行各分支机构有动力去遵守赤道原则。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最后,把赤道原则转化为内部政策。应学习和熟悉融资地区的社会与环境、法律以及国际条约等,结合本土实际情况来制定规则和操作办法,增强项目选择的遵从性和审查的可操作性。要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根据赤道原则的精神,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编写成如《赤道原则指南》和《赤道原则内部程序》等文件作为内部贷款政策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标准,如JP摩根就出版了绿色投资指南。结合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具体实施赤道原则的过程中,可按照风险评估?圯行动计划?圯契约?圯监督的流程进行。

(二)外部环境

一是要以公益创新实践可持续金融。所谓银行“公益创新”就是指银行采用拓展公益事业宣传、公益事业关联营销、社会营销、慈善活动、社区志愿者活动以及提供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等方式,将金融产品、技术、教育和培训等资源与社区和公益事业相结合,与客户和社区形成伙伴关系,在拓宽沟通渠道,向社会提供支持的同时,赢得更多的商业机会。

二是处理好与发起人、非政府组织、国家机关、银行业协会、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如可以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制定一部《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法》,规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执行与监督、奖励与惩罚等,特别是要详细规定金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增设贷款人应有的注意义务。这样可以实现公平竞争,扩大本机构的影响,也可以得到立法机关和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好评。

三是要健全征询公众意见和信息披露制度。要详细编制企业社会报告,向公众披露环境和社会政策,特别要着重强调与赤道原则有关的具体内容。

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采纳赤道原则将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自身贷款业务中的社会和环境风险,遵循市场准则,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通过提供卓越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发挥影响力,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这样一种以社会责任为指引的经营管理活动,银行得以开辟出属于自己的“蓝海”,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ABN AMRO Bank to Receive 2006 World Environment Center Gold Medal for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Achievement 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PR Newswire US, January 9, 2006.

[2] 彭金涛.寓义于利:从能效融资到赤道银行[J].董事会,2008,(8):48-51.

[3] 陶玲,刘卫江.赤道原则: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J].银行家,2008,(1):105-109.

[4] William L, Thomas. “Equator--Risk and Sustainability”,Project Finance International, Yearbook 2004.

[5] 岳高社.“赤道原则”:考量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环保标杆[N].中国经济时报,2007-08-01.

[6] David Teather. “JP Morgan publishes green investment guidelines”, The Guardian, 2005-4-26.

论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范文第8篇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人类的文明和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由于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以及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导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各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对此发展困境高度关注。2009年,世界各国一致寻求协作,共同应对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环境和气候危机。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推动人类社会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全世界的共同行动。关注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已不再限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众多的商业企业已经把节能减排纳入其整体发展战略,以期追求一种低代价、包容式的经济增长。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商业企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建设的桥梁和纽带,应该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因此银行要转变自身的经营模式,建设新型的“生态银行”,银行要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价值创造、风险管理和社会责任等多元化目标,以优质的金融服务促使经济增长、民生改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使银行自身的发展顺应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满足绝大多数公众的总体诉求。生态银行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银行,是更负责任、更加注重自身经营外部性和公共性的银行。因此,从长远来看,也是更具有持久竞争力的银行。

生态银行和绿色信贷在国外出现较早,1988年欧洲一些绿党成员出资在德国法兰克福成立了世界第一家生态银行,其宗旨是为促进生物和生态事业发展而经营相关优惠信贷业务。

随着环境保护时代的来临,国外绿色信贷理论日渐成熟,“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操作指南。伴随着绿色经济的兴起,世界各国在绿色金融改革浪潮中将“生态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和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平台。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贯彻绿色信贷政策的执行机制还存在诸多困难:第一: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使绿色信贷政策大打折扣。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后,商业银行成为独立经营货币信贷业务并获取利润的商事主体,经济利益第一,向股东负责、自担风险等原则注定了银行的自利性与绿色信贷政策潜在的公益性相矛盾,使国家关于保护生态的政策传导受到阻碍。目前我国的钢铁、电力、水泥、冶金等“两高”行业仍然是高利润行业,长期以来是各银行竞相争夺的信贷目标市场。显然,绿色信贷政策对两高企业贷款的“强制打压”无疑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背道而驰,为了确保银行的盈利,一些商业银行往往放宽信贷标准,变通行事,使绿色信贷政策难以得到贯彻。第二,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的缺位制约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确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既没有规范的绿色信贷审查组织和审批流程,也没有具体的违反绿色信贷政策的法律责任,使商业银行将绿色信贷政策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道德层面,塑造自身企业公民关注环境保护的良好形象,难以形成绿色信贷的约束性控制。尽管很多银行正采取措施严控“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那也是出于市场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为了资金安全不得已而为之。归根结底是银行自利性的表现。而非以信贷管理促进环境保护的意义上来加以考虑。第三,商业银行无绿色信贷内部实施细则,导致操作层面“徒有虚名”。当前的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和宏观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可操作性不强。商业银行表面上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但对授信工作中环境保护标准的把握或者依托于环保部门的审批或行政许可,或者根据需要“量身定做”,因自身并不具备对授信对象进行独立环保审计和评估的能力,极容易使绿色信贷政策流于形式。第四:商业银行的资金要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利润的需要压制了商业银行追求长期生态价值的需求,结果往往是商业银行跟在产业的后面发放“绿色信贷”分享利益,而不是走到产业的前面发放“绿色信贷”引导产业绿色化,商业银行缺乏发展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在促进全社会追求生态价值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是通过资本这种形式来实现的,所以在市场经济中,生态环境的加强,同样必须通过资本化方式来实现。目前,我国在生态资源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生态银行制度建设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银行通过资金配置活动来引导资源在市场主体中的分配,可见,银行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发挥着核心的作用。生态银行法律制度的建立将让环境保护事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也就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市场内在激励机制,使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在市场中逐步得到反映,进而让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和消费过程中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作为一种自然资本来对待和利用。这样,环境资源就会进入到经济分析范围,从原来经济分析中的外生变量转化为内生变量,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有效沟通,这样商业才能使发展绿色信贷成为其自身经营的一种积极力量。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经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布局。第一,构建“生态银行”法律体系。首先,应更新现有银行法律的立法理念,向绿色银行法发展。绿色银行法,是在银行法的基本宗旨下,引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正确处理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提供科学、严密的规范体系,维护金融体系的高效、有序、安全运行,全力支持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发展。第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核心制度。鉴于目前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过于宽泛、粗疏,应尽快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标准制度,绿色信贷评估制度,绿色信贷监管制度,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以增强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使绿色信贷在为金融领域传导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三,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政策性生态金融部门,并通过其业务活动引导、促进商业银行更多地参与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生态银行部经过相当时间的实践取得一定经验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生态银行法》,全面规范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性银行的各项法律制度,并建立起独立经营的生态银行这一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绿色信贷”服务。从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经营角度来看,可以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把“绿色”纳入银行业绩的考核中。商业银行应当通过提供专业化产品来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增加社会福利,并在此过程中寻找商机和利润来源,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部门,健全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机制,制定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办法,设立节能减排项目的专项资金,将节能减排项目的执行情况纳入银行员工的目标责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第二,要把“绿色”纳入银行员工的培训中。绿色银行的实施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员工,特别是那些工作在商业银行信贷一线的客户经理、项目审批人员、平行作业的风险经理。他们的信贷行为是绿色银行先进理念能否得以真正落实的前提与保障。要让绿色银行的理念在银行员工中得广泛普及。第三,坚持稳健经营和精细管理。对于银行来说,资本是最重要的经营资源之一,确保稳健经营、降低资本消耗是建设生态银行的重要方面。努力实现以较少的资本支撑更大的业务发展与价值创造。在精细管理方面,粗放型管理难以保证客户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的效果。银行要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精细化管理,按照流程优化操作规范、管理精准、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信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秉承“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在支持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转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对外服务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节能环保、民生工程以及中小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培养“绿色信贷”文化,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