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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明代;内阁;司礼监
中图分类号:D6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7-0148-02
一、明代初期的辅政制度
明代之前的中央辅政体制是丞相制。明洪武十三年九月(1380年),在朱元璋宣布永远废除宰相制度半年以后,一度设置过所谓“四辅官”,以四季为名,选一些耄耋之臣,分季协助皇帝复核人事,司法以及文书等事务,试图建立新的辅政制度。为了防微杜渐,朱元璋别出心裁的规定这些“四辅官”以“一个月内分司上中下旬”(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的办法,让他们分别轮班视事,不让他们久任,或对重大案件始终其事。但这些老朽书生,无论是在政治阅历还是精神体力上,都很难适应日理万机的需要,再加上工作没有连续性,更不容易体会朱元璋实际意愿。于是,有些人因畏祸而告老还乡,有些人则因犯过遭疑而被诛杀。“四辅官”制度难以维持下去,于洪武十五年七月宣布废除。短期试行的失败,促使朱元璋寻求建立另一形式的辅政制度。
朱元璋斥退那些耄耋之臣后,便使用一些新进士及在翰林院,詹事府工作的学士、编修、检讨、修纂、侍读等年轻低职人员,这些人不过是以近身侍从的身份做一些文书处理工作,权力仍完全集中在朱元璋手中。直到洪武十七年(1384年)九月,朱元璋除了批阅公文,还召集各种会议,参加各种典礼,紧紧掌控着治国的大权,可谓集皇权与相权于一身。朱棣对祖制的逐渐改组,以及“七学士”的选拔及重用给内阁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直到朱高炽死后,朱瞻基(宣德)即位,内阁制度在此时才趋于定型[1]。
二、内阁的形成与发展
内阁是在明代初期以辅导太子学业为己任的殿阁大学士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成的。成祖朱棣时,这些殿阁大学士开始“参预机务”,但“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明史·卷巧干上二·职官一)此时的殿阁大学士还不能算作是皇帝的贴身秘书,顶多是“侍左右以备顾问”(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而已。朱棣死后,继位的朱高炽(洪熙)虽然在位只有八个月,却在其父亲的基础上更提高了内阁的地位,赋予学士们以重大的责任。正如有史料记载,洪熙曾亲授阁印说:“朕用卿左右,非止学问,欲广知民事,为治道辅。有所建白,封识以进”。(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洪熙在赋予学士们以权力的同时,还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到宣德继位后,内阁大学士不但兼有各种尚书衔,而且有升至三孤的,政治地位已经高于各部尚书。内阁制度形成,内阁大学士便奉命处理诸如征调或减免赋税,参加审判刑欲以及处理有关人事,军政等重要政务等。这个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机务。正如文献记载,“成祖继位,特简解绪、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与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明史·卷七十四)其次,置僚属。赵翼亦指出:“明大学士本无属员,杨士奇等加官既尊,始设中书舍人,取能书者为之,不由吏部拴选”;(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三)再次,掌握了票拟权。所谓票拟,也叫作票旨,条旨,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呈递皇帝批示前,先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永,历代职官表·卷三·内阁)这实际上就是“票拟批答”,代拟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纳。在君主专制整体下,这种掌握代替皇帝起草批示意见的职权,其重要意义是可想而知的。所谓“代言之司”,所代表的就是具有绝对权威的皇帝的言论。
随着权势的加重,内阁大学士中也顺序划分为首辅,次辅,群辅,而首辅的权力则如同汉唐时期的宰相的权力,只是名字不同罢了。但是我们也要明确,虽然内阁的权力已经可以和宰相的权力相比较,但是这两种辅政制度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不应将其混为一谈。虽然这样来看,明代时期的内阁大臣在很多权力上都无法迄及汉唐时期的宰相,权力涉及的范围也要狭窄的多,但是在当时,内阁作为皇帝的贴身秘书和政务助手,对当时的政治也是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宣德(1426-1435年)后,大多数皇帝躲进深宫,与内阁学士们商讨政务的情况越来越少,渐渐地与内阁疏远,随之带来的结果就是,内阁大学士的实际地位和权势渐渐衰退,或者是暗地里窃夺部分权力,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了奸臣。
皇帝不见内阁成员,而内阁成员又不能代替皇帝统治帝国,皇帝又不能没有贴身的秘书与助手,在这种情况下,明朝皇帝们就选中了在深宫陪伴他们的太监来处理自己的政务,以此来充当自己的贴身的秘书。
三、司礼监的出现与发展
司礼监是明代皇宫内侍机构演变而成的皇帝的私人辅政秘书机构。明朝初年太监识字被严格禁止,但明宣宗设置了太监学堂,鼓励太监识字,于是凡皇帝口述命令,均由秉笔太监用朱笔记录,再交内阁撰拟诏谕并由六部校对颁发,实质是为了让司礼监的太监牵制内阁的权利。司礼监是明朝时期特有的秘书机构,位居内务府十二监之首,二十四衙门之一。司礼监由太监掌管,在明代初期并没有太大的权力,而且受到限制。众所周知,明朝的一切权力都归皇帝,各级官僚事无大小都要向皇帝报告,面对这繁琐的政务,皇帝一人是无法大小俱细,全部批阅的。内阁掌握票拟权后,减轻了皇帝很大的政务负担,之前也详述了随着内阁大学士被皇帝的信任与重用后,皇帝是很少再次朱笔批改的。关键的问题不是所有的皇那么信任内阁大学士并全部批阅内阁的票拟的。这时深居后宫的皇帝就委任身边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分担一部分事务。司礼监秉笔太监原来的职责本是“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但在实际的运作中,秉笔太监并不总是“照阁票批朱”,而是按照自己的私欲私利,擅作主张。司礼监因为掌握了批朱权,所以内阁的票拟,不得不取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劝遂以专归于寺人。此时,司礼监的实权已经高于内阁。
当然,内阁和司礼监,都是作为皇帝的辅助,他们在政治上的作用都是取决于皇帝[2]。如果皇帝信任内阁,内阁首辅是权力就偏重;皇帝信任太监,司礼监秉笔太监便权势熏灼;如果皇帝刚愎自用,内阁和司礼监也只能是奉命而行。
四、内阁和司礼监的并行
仔细观察明王朝二百多年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它实际的政治运行中,行使着两套管理机构:一个是官僚系统,即内阁;另一个则为宦官系统,即司礼监[3]。二者作为中央的主要的辅政机构,在明王朝二百多年的历史的中一直双轨运行着。二者之间即有着不可分割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又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特点。
明朝时期的内阁与司礼监有其共同点:一是,二者在明王朝的政治实践中,虽都有掌握确切的行政权,但都不具有合法地位,具有浓厚的“准行政机构”色彩。二是,二者都经历了一个由“非行政机构”到“事实上的行政机构”的转变过程,并且这种过程转变及其终结,具有相当程度的同步性。
作为明朝中央的主要辅政制度,内阁与司礼监在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同步性的发展阶段外,还各自有着自己的制度特点。第一,二者的产生基础不同,内阁是明朝初期在殿阁大学士的基础上演变成的;司礼监是明代皇宫内侍机构演变而成的。第二,二者隶属的管理机构不同,内阁属于官僚系统,其主要成员是大学士,司礼监属于宦官系统,其主要成员是皇帝的贴身太监。第三,主要工作职能不同。内阁首辅大学士具有票拟权,司礼监秉笔太监具有批红权。这两种权力粗浅来看都是对奏章进行批示,以分担皇帝之繁忙政务,但是仔细斟酌就会发现这两种权力有着本质的区别,票拟权是在奏章呈递给皇上之前,内阁大学士凭着自己的判断对奏章进行的批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批红权则是皇帝为了减轻自己的事务,直接将已经被大学士批示的奏章交给信任的贴身太监批红,皇帝就不再过目,直接具有了法律效力。从这个层面来看,我们也会发现,司礼监秉笔太监的权力要大于内阁大学士的权力。
五、内阁与司礼监的双轨运行对明朝政治发展的影响
考察明王朝二百多年的历史,内阁与司礼监的合作是有意义的,一是对明朝政权系统的稳定性的影响。内阁与司礼监两大政治部门并行的最大优势就是既防止了有权力的大臣掌控国家,又有效的控制了宦官集团权力的滋生与蔓延。二是对维护皇权的作用。就维护皇权而言,二种政治部门的并行是有效的,成果也是颇丰的。但这种显著的成功,只是解决了皇权的不致旁落问题,却远没能解决权力的有效行使问题。
随着明代的不断发展,内阁与司礼监的双轨运行制也暴露出自身的弊端:内阁与司礼监无法再度共存,因为彼此的权力出现不平衡,引发明政府中枢系统的混乱无序,进而导致明代政治危机。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即所谓“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叶盏,水东曰记·卷十九)所导致的内阁与司礼监在地位上的政治差异,即司礼监的权势更高于内阁,司礼监秉笔太监势压内阁大学士的局面一蹴而就,局面严峻。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明代的政治生活状况处于内外廷对立的政治危机中,自然而然的就会引起政府上层的重要人动和朝廷政治力量的重新组合,以及为了维护自身政治机构利益而导致的重大决策失误。这也是明王朝内阁与司礼监二套政治部门并行的致命伤。
参考文献:
[1]韦庆达,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5-0079-05
一、问题的提出
县域财政作为国家财政体系中的基层财政体系,客观上为高层政府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宏观上为相关体制的转换、制度政策的顺利实施以及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微观上又通过对辖区内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直接影响绝大多数人口的福利效用水平,其在公共财政体系中的财政地位可以具体诠释如下:
1.县域财政体系具有民主财政改革突破点的特质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局部制度变迁源于各项制度或各个地区的制度所具有的相对性,局部制度变迁会导致整体制度变迁,而且局部制度变迁有着不易引起国家根本制度变迁的优点。就中国的县域财政体制而言,它具有相对独立的存在空间和作用方式,它也是中国财政体制性矛盾的集中体现点,面临着财政压力、财政风险诸多问题。财政压力的释放出口主要有两个:一是财政政策的调整:二是财政制度的调整。财政政策上的调整属于非制度性、策略性的治理方式变迁,是在给定的财政制度框架内对有限财政政策手段的重新组合和搭配;财政制度上的调整属于基础性的制度变迁,它往往可以通过各种资源的交易改变整个社会的激励结构发生变化。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财政制度变迁释放财政压力的过程可以促进公共财政和民主财政制度的建立,持续的财政压力最终导致公共财政和民主财政制度的演进。笔者认为,县域财政作为基层财政,具备了民主财政中的基层财政优先的原则,而且不具有引起根本制度突变的可能性,所以,把县域财政作为突破口寻求到释放财政压力的财政制度的调整方案是中国政府的理性选择,进而推动中国民主财政改革的进程。
2.县域财政是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晴雨表[1]
从地方财政运行的总体情况看,县级财政是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的晴雨表。由于县级财政是具有财政运行能力的最低的政府层次,基本处于财政收入的最初段、财政支出的最末段,最贴近于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所以,所有收支矛盾、体制矛盾、条块矛盾和经济运行问题都集中反映于县级财政上。近20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转轨的冲击、长期持续的需求和供给的矛盾、分税制引发的财政收支矛盾、转移支付缺陷、条块管理的冲击、“三农”问题、教育投入不足、财政困难等问题无一不集中反映在县级财政上。所以,县级财政的运行状况不但对于考察地方财政运行状况、解决地方财政运行问题至关重要,而且也对建立健全中国整个财政运行的良好机制至关重要。
3.县域财政关系到大多数人口的福祉
有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县和乡(镇)两级政府共同承担了大部分重要的公共服务,包括70%的教育预算支出和55%―60%的医疗卫生支出[2]。县域财政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根据公共福利经济理论,社会总效用函数是社会成员个体福利效用之和,而公共产品理论表明,个人的效用函数为他所消费的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函数,即Fi=f(Xi,G)。其中,Fi为社会成员i的效用函数;Xi为i所消费的所有私人产品;G为i所消费的公共产品(含公共服务),因其消费的非排他性特征,i所处社区中的公共产品数量是固定的;i=1,2,3……n。结合我国国情,无论从地理因素还是人口因素来看,县域财政对我国国民福祉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2 860个县及381个县级市,下辖总计20 601个小城镇(2002年)。县域国土面积占了全国的62%,人口总数占全国的70%。[3]由于县域财政以绝对责任主体的角色承担了全国70%人口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G)主要的供给责任,其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便成为其辖区内居民个人消费效用函数的重要变量。再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目前我国县辖区多为农业地区,所辖人口的绝大多数也是农民。而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三农”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将Fi假定为是G的增函数,由此可得知下列影响关系:县域财政GFi社会总福利函数。显然,县域财政通过影响绝大多数人口的效用水平而影响国民的总福利水平。
县域财政地位的实现体现在其公共服务能力极大提高上,较高的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能使县域财政走向民主、开放与健全,也可以破解县域财政所积累的各种矛盾,更重要的是较高的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能通过使居民公共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而影响国民的整体福利水平。本文在对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界定后,指出影响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指标,进而提出具体的提升路径。
二、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及影响指标分析
财政能力是政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财政能力大体包括三个主要支架: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政府的财政支出能力和政府的财政平衡能力。其中,政府财政的支出能力是政府财政收入能力的体现,是政府财政能力的实践环节。政府的财政支出能力是政府基于本身的财政收入能力,通过公共资金的运用,达到对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我们也可以称其为财政的公共服务能力。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是县域财政在对国家公共政策的正确认知、理解、接受、整合、协调基础上,通过运用、控制财政资源,能达到的对公共需要满足及公共服务政策目标实现的程度。其中,县域财政公共资金的运用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对财政人力、权力、行为的综合实践。
影响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指标进行分析:
1.县域财政对公共政策的把握能力
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指以民众对公共利益选择为依据,政府或公共部门代为制定的政策。县域财政对公共政策的把握能力大体包括两种能力:一是对公共政策的认知、理解、接受的能力。对公共政策内容及精神实质的认知、理解、接受是对公共政策执行中准确性的把握,对政策目标的一种确信。二是对公共政策的实施能力。主要包括县域财政对公共政策的分解能力和对政策的立案能力。[4]县域财政的政策分解能力,是指县域财政为了能有效地贯彻中央或上级的公共政策,需要将中央和上级公共政策分解为各项具体的政策,化为各种可供直接实行的措施和办法的能力;县域财政的政策立案能力,是指县域财政不能局限于执行上级的公共政策,而且要注意探索和研究本地区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公共政策执行中发生的偏差和失误,主动向中央和上级政府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提出新的政策设想和方案的能力。在实践中,如果县域财政对国家的各项公共政策的把握能力越高,那么,实现公共服务预期效果的成功率就会越大。
2.县域财政支出可用资金总量
县域财政支出可用资金总量决定着县域财政支出运用财政资金规模的大小,可用支出资金总量越高,代表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就越高,反之依然。我们称之为影响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量”的指标。决定县域财政支出可用资金总量的因素有:一是县域生产力发展水平。县域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县域内综合的经济实力,从而决定财源的多寡,进而决定县域的财政收入水平,最终决定县域内可以用于财政资金运用额度的大小。而县域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内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能带来高附加值的优质生产技术的的运用程度等等。二是财政体制的分权及完善程度。分权涉及到层级政府间辖区内享有的自治权的划分,层级政府间辖区内享有的经济决策权的划分,层级政府间支出责任、税收权力、债券权力的划分等等,分权程度及其完善程度决定着县域经济权利自由度的大小,自治程度的高低、县域财政财权的大小、财政自主性的大小,这些都可以影响到县域可运用财政资金的数额。三是县域的产业结构特征。均衡合理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布局能充分地保障县域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充足性,从而来满足县域财政支出总量日益增长的需要。
3.县域财政可用资金的支出结构
县域财政可用资金的支出结构决定着县域财政运用财政资金质量的高低,可用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越优化,说明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越高,反之依然。我们称之为影响县域财政支出能力“质”的指标。决定县域财政可用资金的支出结构的因素有:一是县域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但决定于财政支出的总量,而且可以通过影响县域居民的需求结构,来影响县域财政支出结构的构成。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县域财政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也会从满足基本需要型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公共物品走向提供满足较高需要型的文化、娱乐等公共物品。二是县域人口及产业的结构。县域内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比重,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也直接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取向,特别是近些年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视,提高了县域这些方面财政支出的比重。三是县域政府职能的转变程度。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在于退出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承担起公共领域的事务,财政职能是满足民众的公共需要。如果县域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就意味着财政支出在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投入的比重会大一些,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福利、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相对比重就小些,反之亦然。四是国家阶段性的发展政策重心。县域财政支出会随着每一阶段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摆动而变化,国家政策发展重心会影响到县域财政支出结构比重。
4.县域政府的公共服务程度
县域财政的公共服务程度是衡量县域政府财政服务优劣的指标,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程度越高,就代表其履行财政支出职能越科学,代表其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就越高,反之亦然。当前,决定县域政府的公共服务程度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县城政府职能的范围。县域政府职能界定越加科学,县域政府的公共服务程度就越高。科学化的县域政府职能内涵包括:服务性的县域政府,以民众的需要和认同为第一行政标准;有限并且有效的县域政府,政府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公共领域,并且在施政过程中力求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法制化的县域政府,以法律对县域政府的行为进行约束,并且县域政府行为的本身也严格地遵照法律进行;负责任的县域政府,县域政府不但要对自己所定的行政规则负责,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财政行为及产生的行为后果负责。二是县域政府体制架构。政府体制是指政府机关为推行其政务所建立的责权体系、组织结构体系、运行体系、法规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政府体制的合理化是提升县级政府公共服务程度的制度基础。有效的政府管理来自有效的政府体制架构。[5]按照组织行为学的理论,组织就是一种能量转化的载体。政府组织首先把物质资源、人力智能、知识信息等加以聚集汇合,然后把聚集的各种要素进行制作加工,形成新的功能并将其新的能量释放出去。在这一吸纳、加工、释放的过程中,政府体制的安排,对于能量的总量、作用方向、强度,也即将对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程度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政府更新行政观念,重塑行政文化,完善政府权责体系,并且依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努力构建行政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结构体系,这对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程度的提升是有实质性意义的。三是县域政府的创新能力。县域政府的创新能力也影响着县域公共服务程度。县域政府的创新能力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表现在知识的占有、知识的应用和知识的创新上,核心是对人才的重视。其次表现在县域地方政府的体制创新能力上,核心是政府规模、分工、功能的设计上。最后还体现在县域政府其自身的制度创新能力上。县域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是县域政府在县域社会范围内调整现有的制度安排,以适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制度来替换不适宜的旧制度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能力。
三、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
针对影响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因素,笔者尝试提出提升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
1.提升县域财政的自给能力
县域财政的自给能力是指县域财政为了满足县域财政支出的需要而进行筹措财政支出资金的程度。如果县域财政筹措的资金能满足县域财政支出的需要,那么就认为县域政府拥有财政上的自给能力,否则认为县域财政的自给能力是缺乏的。县域财政的自给能力可用县域财政自给能力系数来衡量:
县域财政自给能力系数=县域财政的公共预算收入县域财政的公共预算支出
通过这一简单的公式,考虑到当前中国县域财政的状况,所共知的是,县域总体的财政自给能力系数会小于1,这说明县域政府财政缺乏自给能力程度最高,县域财政自给能力表现为脆弱性。其实,我们不难分析到影响县域财政的自给能力的因素:一是财政制度的安排。这些也是被学者们反复论证的事权与财权的划分问题,划分的结果在县域这里往往表现为分母大,而分子小,导致计算的结果小于1。二是县域本身存在的财政来源特征,这些与县域内经济、产业结构、人口结构都有关系,县域综合生产力水平不高,根本上导致县域财政自给能力的下降。在实践中,县域必须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壮大县域支柱产业,加大对农业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从而消除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努力促进县域内产业科技的创新、县域经济增长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并且促进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县域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的问题。
笔者认为,无论是重新进行制度安排、还是提高县域本身的财源结构和能力,从而提高县域财政自给能力,都需要长时间的酝酿开展。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中国当前的财政制度模式及农村城市二元经济模式、财政管理模式是一个时期内国家不断调整各种经济利益、社会利益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均衡状态,是一种制度结构的供给完全适应需求从而处于暂时不变的状况。诺思说道:“制度均衡是这样一个状态,即在行为者的谈判力量及构成经济交换总体的一系列合约谈判给定时,没有一个行为者会发现将资源用于再建立协约是有利可图的。更注明的是,这一状态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对现有的规则和合约都满意,只是由于改变和约参与者游戏的相对成本和收益使得这样做不值得,现存的制度制约确定和创立了均衡。”[6]诺思的这段话想说明的是制度均衡的达成是一种参与者利益均衡,但是制度均衡时也存在不满意状况。那么,对于县域而言,如果不满意程度引起的改革成本小于改革者获得的收益时,制度变迁必然发生。而这种制度变迁我们不期望短时间内发生,但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推动各种制度变迁来提高县域财政自给能力。
2.提升县域财政对公共政策的把握能力
(1)提高县域财政执行人员公共政策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社会实践程度,从而加强财政执行人员对公共政策在政治、经济效益及社会收益上的获得有充分的认知,进而对公共政策的目标及意义有个正确的价值判断,这样公共政策才能被很好地执行下去;(2)加强县域财政执行人员的财政职业素质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在执行政策时候保持绝对的价值判断上的中立,不能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使自身行为偏离公共政策执行所要达到的目标,并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执行行为。比如在中央整顿乱收费政策执行过程中,县域财政部门虽然会使自己的收入减少,但也要对国家的公共政策坚决的执行;(3)建立县域财政对公共政策的追踪问责制度。严格县域财政的考核制度,增强财政行政人员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责任意识,对执行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在保证行政人员合理的行政自由度的基础上,对出现重大错误人员要进行问责;(4)制定法制化、规章化的公共政策的执行程序。这样才能使公共政策执行时有依据作为参考,增强政府财政人员的制度性约束,减少其行为的随意性;(5)县域财政在认知、执行公共政策时要保证上下级以及基层民众的信息联系,主动把自己对公共政策的理解、执行情况与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进行信息上的沟通,同时,也要注意基层民众对公共政策理解程度,注意对公共政策的宣传,听取民众对信息的反馈,等等。
3.提升县域政府的公共服务程度
(1)转变县域政府的职能。县域政府要遵循市场与政府边界划分的基本规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扩大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服务、福利、公共安全网、公共信息、农村公共物品等公共支出中的社会性支出的投入力度,把生产投资型的县域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的财政;(2)县域政府要树立高效的政府行政理念。完善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明确县域政府各部门的事权划分,形成合理的行政权力结构,使各种行政权力在相互配合与制约中得到行使,同时,建立健全审批的公示制度、推行行政审批社会听证、咨询论证制度、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信息反馈机制。这些措施,一方面解决了行政权的重复交叉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政权运用的效率和公平性,以及民众对政府行政过程的民主参与度;(3)改善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的实现方式和手段。在县域政府公共服务实现过程中,注重经济、行政、社会等各种实现方式的综合运用,大力倡导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等先进的电子政务工具在公共服务中的运用,可以减低行政成本的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及政府的公信力;(4)提高县域政府公共服务的创新意识及能力,鼓励县域政府各部门对公共服务实现方式的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手段的创新,等等。如在公共服务实现方式上,对一些规模经济特征不强、可以形成成本合理补偿机制的公共服务可以适时引入市场机制或第三部门等民间机构。
4.科学界定财政转移支付目标,实现县域公共服务享受程度的均等化
公共服务能力不仅是指对公共服务量的满足,而且也表现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程度,由于县管辖区域内大量农村人口的存在,城乡在公共服务享受上表现出巨大的差距,这也对县域政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努力实现县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发展,这有赖于县域财政转移支付目标的科学界定,从而使科学目标指导行动,最终实现县域公共服务享受程度的均等化,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能力在“质”上的飞跃。[7]
从县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县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应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保证县乡村辖区内的行政、公检法、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提供机构等社会秩序保障机构能够顺利运转,政府职能得以顺利履行,人民生活得到基本的社会秩序保障。第二层次是消除社会阶层间不公平问题,解决社会失业人员的生存、贫困家庭的救济,孤苦老人的赡养,县乡贫富差距过大,优先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第三个层次是努力实现辖区内各政府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区域的公共服务水准得以切实保障,居民都享有同等的就业、求学、交通等方面机会与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实现辖区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第四个层次是通过县辖区之间的转移支付,充分发挥本地区的各自比较优势和县域经济、政治、文化内在共同点,彼此扶持,构建出全国互联性县域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共同实现辖区内外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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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十二五”时期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们健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本文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全面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思路措施。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保障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行政事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能不能管好用好这些资产,直接关系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从当前情况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部门单位之间分布不公等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有效履行。未来几年将进入改革攻坚期,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学合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事业单位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将明显加快。如何跟进制定完善相关资产管理措施,既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又确保改革过程中的资产安全完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
(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客观需要
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自然延伸。当前,公共财政建设已推进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阶段,只有加快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并将其与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财政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才能全面推进公共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们必须站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保障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主动将资产管理纳入财政改革管理的整体框架体系统筹考虑,以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推进整个公共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需要
长期以来,由于“重钱轻物”、“重购轻管”,资产配置制度不健全、资产配置行为随意,单位无偿占用财政资源的欲望无限扩张,要财政资源而不计资产使用效益,造成单位间资产配置不科学、占有不公平。有的单位资产闲置浪费、有的单位资产短缺不足;单位间在福利待遇方面贫富悬殊、苦乐不均,产生了行业不正之风和“小金库”,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趋于严重,侵占、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公产私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国有资产领域的案件逐年增多。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上严防资产的浪费和流失、资产占有分配不公,消除滋生腐败的温床,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是财政部门配合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环节和工作内容。
二、新形势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目标模式
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科学的资产管理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的方向是以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以加快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实现资产配置预算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新模式。
三、全面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思路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切实重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要改变长期以来“重钱轻物”的狭隘思想,牢固树立管钱是理财,管物也是理财的观念,把资产管理工作放在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来筹划和定位。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突破就资产论资产的思维束缚,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公共资产管理理念,引入成本费用观念,把资产管理放在公共财政框架中谋划,促进财政分配科学、公平、节约。在制度安排上,要彻底摆脱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长期处于边缘化、弱势化的尴尬境地,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科学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技术支撑。按照“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要求,积极做好信息系统与财政其他各管理系统的衔接。完善报表指标体系,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起规范完善的资产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各项资产管理信息,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全面发展
第一,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制度。财政资产管理机构要按照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借助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配合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目前可在部门预算新增资产配置和更新中,研究增加资产管理部门专项审核这一程序,未经专项审核的不得列入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以便于资产管理部门全面掌握资产的增减情况,加强管理,逐步实行资产配置预算,实现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的真正结合,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双提高。第二,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制度。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调动单位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积极性。凡是能够调剂解决的,不再实行增量配置,不列入部门预算。建立“公物仓”是加强资产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物资的资源共享,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和重复投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初期可先把大型活动临时资产、超标配置的资产、闲置资产、罚没资产以及单位申请处置但尚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发挥公物仓“蓄水池”的作用,促进资产循环利用,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将通用资产纳入公物仓统一购置和配置使用。第三,要进一步强化对资产处置的监管。要以加强产权交易管理为突破口,强化日常监管,切实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建立严格、公开、透明的资产交易制度,有助于推进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化、透明化,防范资产交易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促进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四,要加大资产有偿使用和收入收缴管理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状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资产租赁档案。按照资产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严格资产租赁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对资产租赁事项的招租、租赁价格的评估与确认、租赁合同的签订等环节的监管。二是对历史形成的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建立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档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投资事项事前审核、审批,事后跟踪问效的全过程管理。三是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在严格资产处置、资产租赁、对外投资等审批的同时,加大收入收缴管理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第五,建立资产管理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管理积极性。一方面,要探索建立部门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另一方面,要建立部门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资产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使用秩序。
(四)健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外部单位、财政内部科室的协调配合,真正建立起有效的资产管理联动机制。在财政系统外部,要加强与工商、车辆、房管、国土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协作配合的常规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强化资产日常监管,形成财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联动、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财政系统内部,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细化资产管理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
执行力属于现代管理理念,最初应用于企业管理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执行力广泛应用于各个部门中,在高校不断改革发展的背景下,高校管理中的执行力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管理中的执行力是上级根据战略意图,带领全体员工完成目标的能力。高校的行政管理执行力包括管理决策层制定正确战略决策、规划等能力,以及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能力。高校较强的行政管理执行力有利于实现学校的战略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因此,高校要积极分析影响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因素,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执行力。
一、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因素
1.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根据有关的规定制定行政制度,管理高校。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从战略角度看,以国家政策为基础,属于行政管理的战略联盟,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的实用性、适应性不高,影响了行政管理的执行力。而且在政策、制度执行中,缺乏有力的监管,容易变调走样。有效的监管是执行力的保障,如果监管力度不够,行政管理形同虚设,降低了执行力。2.管理机构不合理。高校行政管理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深,新形势下,容易出现不合理的问题。部门高校的教务处以及其他部门都会开展管理工作,形成多部门管理的模式,可能导致部门的竞争。而且管理层次多,职能可能出现交叉,各个部门不能协调合作,降低工作信息的传递效率,缺乏协作精神,浪费资源,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执行力。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制度不断变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深,而且受内部资源的制约,许多高校在行政管理上仍然是粗放式的管理。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素质不高,工作不积极,工作态度不认真,惰性思想严重,影响了管理的执行[1]。有些行政管理人员没有服务意识,不重视行政管理工作,传统思想比较深,缺乏主动探索研究的精神,从而影响工作的执行。
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对策
1.健全高校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是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前提,高校要认识到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完善行政管理体系。要以高校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制定行政管理体系,为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考,做到有规可循,有规可依。行政管理体系要不断完善,做到与时俱进,符合高校的发展情况[2]。高校行政管理制度要权责分明,条例清晰,避免重复管理的问题。管理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学校可以建立适当的激励措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2.提高中层领导的执行力。中层领导干部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可以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执行。要提高中层领导的执行力,加强对中层领导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层领导的纽带作用,制定完善的制度进行约束,或者制定激励措施提高综合执行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内部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政策制度开展工作,合理规划各项细节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保证行政管理的执行力,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行政管理的执行力有重要影响,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高校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端正行政管理人员的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技能。行政管理人员要有服务意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高校活动的顺利开展[3]。高校要使行政管理人员意识到行政管理执行力的重要性,将高校的办学思想、战略定位、价值观等灌输到每个管理人员心中,提高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每个工作人员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价值。高校要培养执行力文化,培养优秀的执行理念和执行习惯,并成为学校的行为规范,提高高校的执行力。
三、结语
保证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健康高效运行,需要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执行力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缓慢艰难的过程,高校行政管理的执行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素质等。高校要转变思想,重视行政管理的执行力,不断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健全管理体系,重视中层人员的执行力和监督,提高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高校的健康发展。
作者:陈萍 单位: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王烨.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提升对策研究[J].时代教育,2016(3):127.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便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区别,然后论述了企业行政管理研究的必要性,最后论述了创新企业行政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发展;经济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为适应现代化发展,都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样,企业行政管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及时调整旧方式、适应新形势,以便更好地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应该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行政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企业活力
一、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分析
1.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的联系。
行政管理学与企业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之间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甚至有很多地方有互相渗透的交叉边缘。首先行政管理学和企业管理学的产生在经历了最初的萌芽阶段,都是因为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各自迅速的发展起来。其次,由于在发展过程中的交叉影响,现代行政管理学和企业管理学在研究方法上也有很多的共同之处。
2.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区别。
首先,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存在的最大区别,就是两者的产生根源不同。行政管理作为人类社会的管理现象,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行政管理开始从单纯的社会职能演变为社会职能和政治职能的综合体,因此,行政管理与社会职能和阶级性密不可分。企业管理产生于 19 世纪中后期的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大发展时代,1911 年泰罗发表《科学管理原理》一书,标志着企业管理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企业管理上的一次飞跃。
其次,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对象不同,行政管理学研究的都是行政组织及其人员在从事国家事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其他组织内务管理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原理、原则、方法和技术。企业管理学是指导人们如何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门科学,用以指导人们从事管理活动的科学。企业管理学研究的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以达到企业的任务与目标。
再次,企业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目标不同,由于政府与企业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组织,政府管理行驶的是来自于社会的公共权力,而企业管理权是来自财产所有者授权的“私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政府以管理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为己任,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具有最大的包容性;企业管理的公共事务只限于企业自身,其“公共性”十分有限,相对于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企业是社会中的一个利益质点,要追求自身利益,因此,企业行政是以“私利”为出发点和目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应该重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便更好地做好企业的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综合效益的提升。
二、强化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一直以来,我国企业行政管理都没有一套丰富的理论来指导,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管理改革还是深受计划经济制度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在企业自身利益和市场竞争的驱使下,企业开始了漫长的改革历程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其内部的行政管理机制却面临着严重的老化现象。面对这种现实,要求企业积极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目前来讲,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等等都不尽如人意。长期以来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结果也导致了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不建全,制度执行不科学。
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面临着更大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如果自身内部的行政管理问题都没有解决好,就很难在竞争激烈的世界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只有理顺了自身的内部关系,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才能使企业更加良性的发展。由于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机构根源于公共财产所有权,对企业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协调企业发展和盈利与企业的公共效益之间的关系,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对于公共权益的维护和社会效益的取得也应该是企业行政管理的目标之一。但是,在当前我国的企业改革中,出现了很多现象,这些现象是与公共权益维护相违背的,主要表现为资产的流失。所以企业应该尽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公权力。因为,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企业行政管理的路径
1.创新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企业的一切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基于行政管理制度展开的,所以,企业要考虑在改革的大环境中,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很多企业中,员工普遍抱怨行工作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带来很多的障碍,所以一定要创新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制度问题才是这其中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确保制度的正确性、可行性等,这是企业行政管理制度革新的关键。我们知道,企业的行政制度关系着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企业应该让当事人参与制度的制定,这也是制定好的行政制度的关键问题。当然,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拟定的,制定的一些管理制度难免会与相应的工作习惯有一定的冲突,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制定制度时,就一定要深入了解各个流程的员工的需求,提出改造的制度意见,使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
2.积极促进企业的组织机构改革。
扁平式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机构改革的未来发展的方向,因为这种组织结构能够解决层级式组织结构所面临的种种难题。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代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组织结构压缩为扁平状的组织结构。在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中这种结构被越来越多的采用。扁平式的组织结构强调分权,各个行政管理层级之间的联系相对较少,更多的权力被分给了位于管理层级中低端的基层员工,每个员工所负担的责任和权力都相应增加,使得整个组织能够更加有效的运作。这种组织结构适应了市场经济变化的需求,使企业的纵向管理层级减少,整个企业能够很快的以整体的姿态对市场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反应,保证了企业的新鲜活力,同时也促进了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3.积极促进企业行政管理的信息化改革。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发展,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也需要适应社会的信息化发展要求,实现信息化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下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对信息化的要求和依赖度越来越高,企业中管理信息系统逐渐成为企业的主导。企业信息化对企业行政管理也有重要的影响,首先就是企业信息化可以促进企业行政组织结构的扁平化。管理信息系统能向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各个组织提供企业内外部信息和各种经营分析和管理决策功能。许多决策也不必完全依赖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提供信息,促使企业的行政组织结构由原来的金字塔形向组织结构扁平化发展。企业信息化能够提高行政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有效性。现代企业要求其经营管理具有灵活应变的能力,能够灵活应对随时产生的变化。在网络方便的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持下,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这也是企业适应时展要求的客观体现。
参考文献:
[1]李赞《浅谈企业行政管理》,载于《今日科苑》,2007年第20期.
[2]关亮,李晓玲《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考》,载于《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年第8期.
1.行政管理的概念
行政管理是指通过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类活动,而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行政类管理也被纳入了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两个基本点分别是政治与管理,一方面,行政是以政治为前提的一种活动,政治决策的实现是行政管理的主要目标;另一方面,行政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是其重要属性。与企业管理相比,行政管理的起源更早,其社会职能与政治职能更为明显。
2.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基本内涵
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管理、服务、协调等三个方面,首先,行政管理既需要处理企业日常管理中的诸多事务,还需要就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发挥一定的导向作用;其次,行政管理就企业的各个部门而言,是一个综合性的统筹管理制度,需要保障企业每个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此提供制度支持及物资支持;另外,行政管理也是重要的协调手段,通过处理企业各个部门的关系来达到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目的。
3.国有企业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基本职能:一是信息收集,包括企业内部行政信息与外部市场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从而为企业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二是方案供给,即对企业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有监督职能,同时对生产计划的制定也有决策职能;三是资源分配,即对企业的各类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做好资源分配工作;四是组织协调,通过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保障企业的高效运转。
二、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忽略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诸多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制度约束,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流程随意化,管理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干部的官僚思想严重,行政管理工作趋于制度化、形式化,行政管理的目标难以实现。
2.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当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完善的组织结构应包括法人财产制度、法人有限责任制以及企业组织制度内容。现有的国有企业层级式组织结构存在诸多管理层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层级式组织结构管理效率低下的弊端被逐渐显现出来,组织规模无限制膨胀,而管理效能却得不到提高。
3.信息化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信息化技术在企业管理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对管理效率的提高更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受制于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信息化发展步伐较为缓慢。当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较低,信息化管理平台亟待改进,管理人员信息化素质也有待提高。
4.人力资源管理
我国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受传统观念中的封建人治及官本位思想影响较深,企业管理层及基本工人的重视程度不足,企业决策多由高层领导单方决定,人力资源管理缺乏严格的制度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多限于人员调配及职称评定等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薪酬激励制度,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国有企业行政管理职能的改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行政管理职能增加了顶层设计、环境导向、制度化导向、结构导向、手段导向、知识导向等内容,也为行政管理职能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1.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科学的管理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要加快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改革,首先应加快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为行政管理职能的变化提供制度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应加快责任分配,实现管理流程约束,建立行政管理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管理的制度化导向作用,从而保证行政管理效率的不断提升。
2.组织结构的改革
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应加快组织结构改革,突出行政管理职能中的顶层设计、结构化导向等作用。加快传统层级式组织结构的改革,推动扁平式组织结构建设,精简中层管理人员,形成网络式组织结构,推动传统的职能管理模式逐步向流程化管理发展,从而提高企业决策的信息传递速度,保证行政管理的高效运行。
3.信息化改革
信息化时代的带来也为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改革,不断推动行政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改革,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灵活性与时效性。引入事务处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决策支持系统,不断提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保证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并为企业决策提供完善的信息支撑。
4.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
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必须加快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实现行政管理的知识导向作用,以满足当前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企业发展要求。同时,还要重视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现有的人员聘用机制,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效益的提升。
关键词:农业经济 管理 问题与策略
前言
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是我国的三大产业,农业是三大产业中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一项基础建设工作,历年来受到国家高层领导的重视。根据国家战略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农业经济是我国的首要任务,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上的许多问题,下面就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以及策略谈谈笔者的见解。
1、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农民自己利用的权利在缩小。农民的土地渐渐地被工业化剥夺,农村剩下的土地展现不出农民的积极性。
1.2、限制农民发展的空间也体现在户籍制度上。假如农民没有农村空间,农民就一定要向城市拓展,而向城市拓展的同时,城市没有给农民提供宽广的空间发展,第一,户籍制度使农民的就业成本增加了;第二,城市中各个部门收费太高阻止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移动的步伐;第三,大多数中小企业得不到很好地发展,但是,农民不可能直接到城市中的大企业工作,农民的就业往往以中小企业为主。
1.3、农村公共得不到保障,限制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和农村经济发展相比,国家对城市投入了很多的资金,并且以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剪刀差价格,减少农民创造的价值,国家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很少,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公共物品的缺少也表现在对农民的培训上、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假如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农业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1.4、虽然我国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很丰富,但是人力资源质量不是很高,并且农村人力资源的结构安排的不合理。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一定要思考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对策略
2.1、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构建农民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要开发农民在政治、经济方面的能力,加入到城市文明中,这样就要实现统一户籍制度,当前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不合理,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有权力在国内自由迁徙和居住,有权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有权选择合适与自己的职业,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要有平等发展的机会,只有这样农村经济才能真正的发展,才能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2.2、加大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平等权。当前,农民和城市居民在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方面不平等,在救济和低保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基本上是没有的。而医疗、教育、科技文体权利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要加大并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和增加农村的医疗投入,逐步地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3、增大农业公共服务建设,给农民更多的优惠政策。应依据市场公平原则和农业产业基础产业的地位,和产业波动大,不稳定、脆弱的发展特点,给予农村更多的优惠政策,从国外先进国家的农业政策来看,农业一直受到政府保护,工业补贴农业是一贯做法。国家财政已经有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大力促进农村交通、通信、电力、灌溉的发展,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规模化的发展,为农民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发挥其积极性提供保障。
2.4、必须正确认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应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把人的全面发展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第一位。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打造现代农业。因此,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扩大和加强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范围与力度,提高农民应用技术的能力,大面积惠及现代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改变农村经济结构。诸如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传授农民“一技之长”;建立各类职业学校、业余学校、夜校等进行教育培训。当前,在大量农村优质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背景下,应该就地取材培养实用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实用型技术人才和现代新型农民。对传统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制度进行创新,建立起便于农村现有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制度。农民流动催化乡村发展,既有农民外出就业促进不发达地区乡村开放,引起资金、信息向乡村流动的作用,又有回乡农民工自身持续发展的作用。以市场为中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实现人力资本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按照人力资源的价值量和转化的资本量,建立人力资源的使用制度,从而实现劳动力的最优配置。
3、总结
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引导着农业快速发展。农业人口占我国人口的比重很大,面对这样的局面,就要求我们发展农业经济,用这样的战略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经济发展中我们要注重管理工作,只有我们处理好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才能实现农业的现在化,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行政自制是行政行为的内摄属性,其所包含的是行政自觉与行政的自我约束,多体现的是主观价值,而行政自制又是无法排除外部的制约以管理的,仅凭内部的自觉制约是无法实现法律的双重监督价值,因此行政自制亦有外部因素,而链接其外因与内因的窗口就是行政公开制度,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行政自制的真实实现,有利于“阳光政府”的现实打造,更有利于行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行政自制 行政公开 内因与外因
在学术上厘清行政公开的内在属性与外在因素非常重要,而行政公开的连接点则是电子政务,因为与传统的公开方式不同,电子政务的流动性、开放性打破了原有的“倒三角”行政模式,使得行政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呈现出立体的交叉式,这具体体现在网络的监督功能上。影响行政行为的内因与外因也在此连接点上展开博弈,究竟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确定影响因素的价值选择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行政公开:外因下的行政自制
行政自制实际上是行政主体依照其主观意识进行自我约束的一种行政模式,这种模式由于其明显的主观属性,使得其实现需要客观的条件或平台。由于对主观意识的约束很难通过具体的制度来规范,人的内心的约束大多是属于道德准则约束范畴,而行政主体的自我约束也理所当然的带有伦理属性,而伦理道德对代表国家公权力的行政主体到底有没有约束力,如果有这种动机上的约束是否能够切实取得实际效果,而这种效果又能够持续多久,这些都是对行政自制理论提出的质疑。的确,行政自制的内摄性是行政自制限于困境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这种论断显然是忽略了其另一个方面,那就是除了行政主动性。正像行政主体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一样,也许完全的主动或完全的被动都不是行政行为的最佳模式,但是被动下的主动或主动下的被动却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行政方式。
由此可以推知,行政自制的内涵也不仅仅是内在的约束,而是外因状态下的自我约束,而链接外因与内部约束的窗口就是行政公开。行政自制是一种道德与伦理在行政上的要求,内摄性较强,而任何仅靠道德上的约束实行的行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行为,而行政自制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是法律行为的主体,那么行政自制也必然不能逃脱道德以外的因素。“内因提供了发展变化的可能性,外因提供了发展变化的现实性。行为者在其行为时,其自身状况可以看作既定的,因此,他主要关注外部环境、条件及其提供的可能性”(宣文,2005)。因此,要实现外因下的自我制约需要一个既有内摄属性又有外部因素的平台,而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这一新型的制度正是这样一个窗口。
有学者用查尔斯·霍顿·库利的“镜中我”理论来解释行政自制理论,行政公开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行政的一面镜子,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映照了自制的主动态度,公开的方式与途径反映了行政自制的自我制约的效力与程度。
电子政务已成为一个主要媒介,将公开这种义务的主观性体现于公众面前。这使得行政行为受外界的监督更加广泛,公民参政权和知情权得到更好的保护,同时公民又将这些信息反馈于社会,稳定了社会的秩序,这一系列的循环都为行政自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可以说行政公开制度是行政自制制度的一个外因,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更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开制度与行政自制密不可分,其所体现的不仅是行政公开的义务属性,更加体现了行政公开的主体功能,也就是主体的主观性,而这种主观性正是行政自制的前提条件。
行政自制:“他制”下的自我约束
强调行政自制并不意味着否定行政的“他制”。任何制度都不能从单一的一面来完善,因为制度本身就是由诸多因素构成,单纯的“自制”和“他制”都不能完成对行政行为的合理约束,如果将“自制”的主观性与“他制”的客观性相结合,则将呈现出对行政行为约束的完美状态。如果行政“自制”只是“自制”下的“自制”,那么行政行为就会完全处于行政主体的主观支配下,那就会出现一些学者质疑的情况:这种状态导致行政权的滥用和行政主体的腐败。完全的“自制”,在民主制度理论下是不可实现的。
“自制”需要外界各种因素对其进行监督,这是行政的“他制”途径之一,而通过“他制”也传达了如下理念,行政价值作为政府行政对行政体系和行政行为存在的理想状态的稳定信念,其体现为对行政行为的认同,从而决定了行政功能与内在构造。而这种价值又存在内部价值和外部价值,要体现内部的价值判断仅靠“他制”无法实现,而要达到外部价值的认同又首先需要内部价值的实现,这一悖论迫切需要一个客观平台作为载体,来实现新型的服务论理论框架下的行政模式。
这样行政自制就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自我约束,也不能将其范围仅仅归结到主观属性的行政自觉上,更不能将其完全限定在行政道德和行政伦理范围内。行政自制由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文化所积淀形成,体现一定的内摄价值,但是也不能将行政自制完全封闭在“自我”领地之内,由于政府的“性恶论”,其必须将这种自我制约也置于“他制”之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制价值。但是“自制”不能直接“暴露”于“他制”,需要有一定的链接点,这个链接点只有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才能做到。
因为,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与传统的公开制度不同,即其既体现了行政主体的公开义务,又体现了其自觉的能动性,网络资源的共享程度、链接是否全面便利、信息真实的反馈环节以及评论板块的重视程度等都是行政自制的必然要求。信息是机械的公开还是充分的公开,公开的程序是繁复的还是简便易行的,公开的内容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这些不仅反映出政府行为的诚信,还反映了政府的自觉性。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其信息的丰富性和无限性以及信息的可存储性、开放性、流动性、交互性,易检索性、易复制性与多样性保证了行政公开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人们可以更为全面和及时地获得有效的行政信息,及时检索、及时举报,这体现了行政的主动性,为“他制”对象提供了一个知晓“自制”内容、监督“自制”结果的平台。群众从电子政务的公开上获得了信息,又将这个信息行政社会评价,从而行政外在的监督和影响,并促使其内在因素不得不发生改变,实现行政上的完善或解决所暴露的问题,这便是从内到外,又从外再到内的因果转化,使内摄性的行政自制在这种转化中链接了外因关系,再作用于外因,从而得到了具体的实现。
因此,无论从制约理论,还是从监督功能考虑,电子政务是当今网络时代下,代表最广大民意,也是应用率相当高的一种群体性舆论平台,行政主体运用这项技术进行行政公开,是使行政走向透明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行政公开涉及电子政务的法律还较少,以至于公开的内容较大程度上还是依赖于行政自制,公开的程度体现了自制的程度,也体现了政府的诚信度,这是行政自制最主要的功能性价值之一。
自制与公开的勾连关系
完善的行政机制是外因与内因的结合,这就需要行政自制制度要充分的与外部监督机制结合,而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就是这样一种媒介,二者在制度上的勾连有利于行政法治的发展。
行政自制制度受到学者质疑的,多是因为许多人认为,政府的行为需靠外部制约方能实现有效的制衡,防止政府违法,当然,仅仅靠行政自制无法实现完全的法治状态,但是因为制衡理论或外部制约因素而否定行政自治理论也是形而上学的。自制可以通过行政公开,达到让外部因素也充分发挥作用,信息公开的目的是知情加监督,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是为了有效的实现知情加监督,两者和外部制约并不矛盾,而连接这两个方面的正是电子政务的新型公开制度。
此外,行政自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行政态度,主动的态度首先就是让公众“知道”自己的情况,这种“知道”需要信息真实的、及时准确的、资源共享型的、方便快捷的公开模式,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以其诸多优势为行政自制提供了一个窗口,这使得行政法治能以行政自制为实现途径提供了现实条件。传统政府既掌握着大量的公共信息,又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者,相对于公众,处于信息强势地位,政府与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电子政务的本质是公共政府。充分保障公共参与、公共权力,实现公共服务目的,有效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实现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电子政府的目的。在信息社会里,电子政务为政务公开奠定了技术基础。通过现代化的政府信息网络,政府职责、办事规则、处理程序等各种政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到达公众手中成为可能。政府上网使政府通过信息网络而更加透明化。这种透明更能体现行政自制的程度,体现行政主体自制的效力,是行政自制最有效的反馈。
能够实现行政自制与他制的价值对接的也是电子政务。行政自制具有较高的主观性,其价值体现于主观能动所表现出的价值相类似,体现的是政府诚信、行政道德、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等方面,而带有客观性的他制由于其多元化的特质往往体现为多维度的价值,这种多维度价值却能在且只能在网络下的行政公开上得以实现,而承载这一途径的就是电子政务。
公开与自制的行政法价值
行政价值作为政府行政对行政体系和行政行为存在的理想状态的稳定信念,是整个行政系统的灵魂。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价值体现了对行政行为的认同,决定了行政功能与内在构造。传统社会效率在行政价值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是衡量行政决策科学性、公共服务有效性、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关键指标。而法治是行政价值的一种实现状态,只有法治下的行政和行政的法治化,才能实现行政的其他价值的最大化。而其实现途径就是行政内因与外因的结合,即行政公开制度与行政自制制度相结合。迈克尔·罗斯金(2002)阐释了行政价值内因的重要性,根据其观点可知,要想充分实现行政法的价值就应先实现其内部价值,而内部价值体现为其内部的自我调节、自我纠错、自我认识、自我制约,其表现方式为内部分权、自由裁量权的控制等方面,如果没有行政自制,这些方面都无从实现。
电子政务是实现新一代民主价值的重要途径,行政自制要想实现现代电子民主、网络民主、远程民主、协商民主等新型民主形式所带来的影响,只有其通过电子政务这一窗口,才能实现其在行政法治和意义上的价值。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制度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其使政府、社会与民众的交流、互动都变得容易,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政府系统的反映、决策、沟通能力大大提高,并从根本上把政府治理从封闭的行政系统中拓展出来,破除官僚对决策的垄断权,更多地实行分权,将权力由政府还给社会还给公众,从而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这是内因与外因的完美结合,从而实现行政法的价值。
由此可见,行政自制并不像一些学者所说,破坏了政府制衡因素或弱化了外因的约束,而是从内因中找到一个新的约束因素,促进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其自制实现以外部监督为依托,而要实现这种状态,其中充当媒介载体的就是行政公开,而传统的行政公开已经不适用现代的自制理念,更无法有效实现外部监督,电子政务下的新型监督恰能弥补传统行政公开的弱点,如以电子政务模式进行行政公开,公开制度无论从横向还是纵向,都符合自制的理念,它是实现自制的一个窗口,也是自制与他制的纽带,只有采用此种模式,行政价值才能得以充分体现,行政效能也会更好的发挥。
因此,任何一项制度的设计与构架其自身离不开内外两个方面,内因与外因的影响不可能割裂存在,行政自制理论离开行政制约就会成为“乌托邦”似的理论,而行政他制要发挥其真正的功能,需要行政自制的配合,两者的勾连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扩大二者行政效力的,而这一条件就是行政公开,这种公开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公开,而是新时代下电子政务下的行政公开,在信息时达的今天,监督职能能够通过电子政务得以体现,这对于实现现代意义上的行政价值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查尔斯·霍顿·库利著.包凡一,王源译.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华夏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