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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商业银行;比较性研究

近年来,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经过多年的行政效果还不是很显着的情况下,人们开始转向银行信贷预计信贷审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估,以实现对环境的高污染,高能耗和消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单位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40%到45%,随着全球在环境保护、气侯变化、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上不断形成的共识,以“三低”: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问题。

对促进低碳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商业银行是主要金融中介机构的引导绿色金融服务。在低碳经济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时代大背景下,“绿色金融”这一全新的理念也逐渐被提上了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日常议程。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等联合发出“落实环保政策法规上防止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从信贷方面对节能减排不力的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2007年11月,银监会颁发的“节能信贷”指导意见,引导绿色信贷的行为,这是中国绿色货币政策开始的标志。

国际上“赤道原则”对绿色金融的界定很广泛。赤道原则的概念是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社会和环境风险的金融界指标,它要求银行和企业在信贷活动的各个阶段中,都要遵守环保标准,进而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绿色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界定和具体实施方案。从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实施绿色金融的具体途径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绿色操作。办公建筑和室内装修节能材料,安装节能节水设施,推动网络,电子交易渠道,推动无纸化办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金融服务。

2、绿色信贷。建立严格的信贷审批制度,具体目标加强信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优先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信贷计划。

3、绿色金融创新。开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包括传统的碳-碳金融业务等。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概况

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金融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政府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出台发展低碳经济的法规和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为中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绿色信贷补贴政策,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其中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和指导,许多外国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和方法。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制订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国内一些商业银行也在尝试探索如何从简单的支持低碳企业转为向低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直接介入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全面和更有利的金融支持。从国内十余家主要商业银行的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国内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倡导绿色运营、环保公益等活动

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将绿色运营作为实施绿色金融的起步,倡导日常办公,节约能源,加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为代表的电子交易渠道体系。金融服务,以减少碳排放。绿色办公,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和量化管理,如人均电耗,水耗,耗气,燃料消耗和其他公务用车,建行还列出了视频会议的数量。此外,银行还积极参与植树,“地球一小时”等环保活动。

(二)完善绿色信贷制度

这个概念源于绿色绿色信贷融资,来自绿色文明和绿色金融。文明是一种追求绿色环境和人类的和谐文明的生存和发展。造福人类,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们建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绿色文化,并在政策,舆论对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倾斜。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了“绿色信贷”机制,制定实施细节,实施环境标志分类,监督企业的环境信息作为信贷营销调查,审批,实行一票否决的重要进程。例如,银行制定了31项具体子行业的行业绿色信贷管理和操作要求。工行还建立了绿色信贷分类。整个企业的贷款是按照“绿色”分为42大类。贷款是基于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其影响所面临的贷款规模,环境风险,相应的规定的原则和管理要求。恰逢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银行也积极响应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指导,提出要加快优化信贷结构调整。优先支持新能源,环保和综合利用资源,如绿色信贷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2008年金融服务方案的基础上。整合近年来对外合作和自主创新的成果,于2010年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2.0版》,包括5个绿色信贷板块和10种特色产品,最终形成了全方位的“服务方案”与“特色产品”并行的双纬度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9月,四大国有银行向绿色产业投放的信贷余额已最少达到10970亿元。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除了节能项目,银行也正在积极开发新的绿色金融产品。如招商银行推出的绿色设备买方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法国开发署绿色能源转让收入的按揭贷款,绿色融资租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6个新产品,初步建成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业务进行更系统的节能融资服务,已经形成了两个排放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兴业银行的所有分行围绕主要经济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项目,涉及能源效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污水处理和水资源管理,碳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固体废物回收和等六个方面,涵盖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二、国外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介绍世界一流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一直积极倡导或符合赤道原则,环境署金融倡议,“碳披露计划”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自己的经营特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绿色金融的实施例。除了积极践行作为国内银行的绿色业务相同,参加公益活动,在绿色的最鲜明的特点是善于开发各种金融服务在金融业务的外资银行。

二、几种信贷产品简介

(一)传统绿色信贷产品

1.项目融资

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2.个人绿色消费信贷

这个概念源于绿色绿色信贷融资,来自绿色文明和绿色金融。文明是一种追求绿色环境和人类的和谐文明的生存和发展。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工业文明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人们普遍认识到对环境,人类过去的生产和消费模式。造福人类,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人们建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广绿色文化,并在政策,舆论对环保产业和绿色经济倾斜。通常被称为绿色信贷可持续融资或融资环境。

3.购房按揭项目

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花旗集团针对中低收入阶层顾客推出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

(二)支持减排项目公司的上市融资

这类金融服务主要是对节能减排项目为主业的公司提供上市融资的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支持。006年,花旗集团是世界上第二个风电业务 - 葡萄牙能源公司收购美国地平线风能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同时也为巴西的生物柴油上市承销。 2007年,美国银行潮汐能源技术公司海洋动力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支持其市场,并提高他们的贸易能力,帮助客户通过现有的和新兴的市场机制的碳交易市场机制的碳信用额的能力增强。

(三)推出相关衍生产品,参与全球碳金融市场

2007年,美国银行宣布正式成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成员,但也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气候控制股东对公司组建了合资公司交易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碳排放量。汇丰推出汇丰环球气候变化基准指数基金,还推出四个投资的全球气候变化指数组成的一组指数系列。

三、国内外银行比较性分析

(一)绿色金融发展程度不同

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承诺采用赤道原则,其项目评审严格遵守赤道原则,提供的项目融资总额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额的85%以上,同时,通过“碳交易”等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将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创新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形成完善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加快了绿色金融建设步伐,绿色金融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目前我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同时,国内碳金融市场建设不健全,导致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不能化解风险的有效转移,增加银行的管理成本。

(二)绿色信贷产品不同

绿色外资银行广泛的信贷产品。从消费信贷,商业办公楼等大型项目,几乎是普通信贷与绿色信贷领域涉足,但也积极开发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

在中国,各类金融服务子行业国内金融部门监管制度的限制。除了兴业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家碳信用额,国内银行一般会专注于绿色产业项目,太固定化和建模缺乏个人消费领域的深入挖掘。

(三)实施绿色金融的法律环境不同

除了采纳赤道原则的外资银行,也有比较健全的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完善的绿色金融机构,但也建立了合理的内部环保局。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具体的国内银行绿色金融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指导目录,银行很难掌握具体的信贷政策和实施细则,在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原则,尽可能开展业务,如绿色信贷政策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限制或禁止“两高一左”行业贷款。

四、结论

通过比较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从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建议,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包括建立绿色信贷业务实施指南,规范碳交易市场,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每个商业银行都要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要积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创新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使“低碳”、“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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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春芳.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9(2).

[5]王倩.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比较研究[J].海南金融,2012(3).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信贷;银行盈利能力;面板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3)-0028-06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增长方式和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源环境问题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因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将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各方的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目前,由于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关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探索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对其自身盈利能力影响,构建高效的绿色投融资体制将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二、绿色信贷与银行盈利能力相关研究综述

绿色信贷在国外常被称为环境融资或可持续融资。Sonia Labatt,Rodney R.White(2002)认为环境融资是为了提高环境质量、转化环境风险而进行的融资行为或过程。环境问题主要以三种方式影响银行业的发展,分别是政府出台新的规章制度造成银行贷款的损失从而影响银行收益、法庭判决银行信贷对象的损失所带来的直接风险和银行处理争议性项目所带来的环境信誉风险。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银行必须在发放贷款和制定投资策略的过程中加入衡量环境问题的标准。Monaghan,S(2003)指出把赤道原则作为商业银行信贷投资活动的行为准则,是解决银行绿色信贷投资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保证银行收益性的有效手段。E.J.Cilliers、E.Diemont等(2012)将绿色信贷和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可提高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促进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Robert Richardson(2014)通过研究认为银行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且成本不一定是最高的,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手段下甚至还可以提高收益。

国内方面,马萍、姜海峰(2009)认为绿色信贷作为银行的一种社会责任,在短期内会使银行的边际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期看,由于体制、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革新,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会最终使得银行的收益增加。李爽爽(201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与其经营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银行可以通过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以减少他们的信誉风险,从而间接对其经营绩效产生正面影响。李程等(2016)根据我国16 家上市银行的数据,利用双重差分(DID)模型评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对商业银行绩效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负向的影响,可通过提高绿色信贷收益、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和加大不实施绿色信贷的惩处成本来提高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从以上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国外对绿色信贷和银行盈利能力研究大多采用定性方式,且认为绿色信贷有利于提高银行盈利能力,而国内对两者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虽有定性、定量分析,但由于研究的角度、阶段不同,结论不尽一致。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就现阶段绿色信贷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进行分析,旨在找出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2007年之后,随着国内一系列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绿色信贷逐渐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银行机构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绿色信贷政策,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将绿色信贷作为自身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投身于绿色信贷业务实践。

(一)绿色信贷平稳增长但增速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截至2015年底,我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08万亿元,较去年增长6.46%,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3%。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去年增长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68%。2007-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年均增速达5.89%,但与同时期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7.42%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项目数稳步增长

2007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所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呈逐年增长态势,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也呈稳步上升趋势。

如图1、2所示:由图1、2可以看到,除2012年由于统计口径及披露体制的原因,数据出现明显偏大外,其余年份商业银行的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均呈稳步增长态势。

(三)绿色信贷创新力度加大但业务发展不均衡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碳交易预付账款融资、排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顾问等多款创新产品和服务,并于2015年10月22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等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这是上市中资金融机构首单绿色债券,也是亚洲发行体首单人民币绿色债券。中信银行积极开展碳金融业务,2015年分别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展债券承销和节能量交易项目保理融资业务,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绿色能源行业、绿色信贷、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产业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浦发银行依托“五大板块、十大创新产品”,致力于建立低碳产业链全覆盖的绿色信贷产品服务体系。但与国际上现存的绿色信贷产品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产品仍不够丰富和全面,且在机构间发展不均衡(如表1所示),绿色信贷产品在我国仍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四)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缺乏强制性约束

尽管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信息披露,公开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及绿色信贷战略、政策等,对存在重大耗能和污染风险的项目和企业授信情况等及时进行披露,以接受利益相关者和市场的监督。但现实情况是,除大部分上市商业银行能够执行这一要求外,其余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公开。排名前14位的上市商业银行虽然都通过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绿色信贷的相关信息进行官方披露,但信息披露程度仍不尽相同,如表2所示。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存在强制性要求,信息披露标准缺乏统一性,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管理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本文综合考虑了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内外部因素,选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被解释变量,绿色信贷比率(GLR)、核心资本充足率(CCAR)、贷款拨备率(LPR)、总资产(TA)、存贷比(LDR)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内部因素,赫芬达尔指数(HHI)、银行业地位(CBGDP)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外部因素,具体指标含义如表3所示。

(二)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有关银行排名,考虑到数据披露因素,本文以排名前14位1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代表,收集整理2010-2015年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各家银行的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实证分析

1、单位根检验。首先检验变量数据的平稳性。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主要分为相同根检验和不同根检验,本文在相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LLC检验,在不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PP-Fisher检验。

由结果可知,该面板数据中的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因此可以直接进行实证分析,不会导致伪回归出现。

2、模型的选取。用面板数据建立模型通常有三种,即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为选择合适的模型,首先进行F检验和Hausman检验。F检验可以在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Hausman检验可以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

(1)F检验。利用Eviews6.0软件进行混合回归估计:

从回归结果可知,R2=0.464712,修正后的R2也仅为0.415409,表明回归模型拟合优度一般,模型整体解释能力不强,残差平方和S1=1.519431。

由固定效应回归模型估计结果可知,R2=0.811388,表明拟合优度良好,模型整体解释能力较强,残差平方和S2=0.535381。

将两个模型的残差平方和代入F检验的判定公式中,计算F统计量的大小。

由F检验判定结果可知,判定值大于F统计分布临界值,因此应建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

(2)Hausman检验。建立随机效应回归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

从检验结果可知,概率P值为0.0042,在1%水平下显著,检验值W=20.089215大于相应的卡方分布的临界值,因此应该拒绝原假设,建立固定效应模型。

由于固定效应模型又分为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时点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时点固定效应模型三类,考虑到本文所构造的面板数据具有个体多而时间少的特性,因此最终选取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

3、模型建立。综合上述指标选取及检验结果,建立影响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函数,方程如下:

5、实证结果。由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用来衡量绿色信贷能力指标的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为0.007237,这表明绿色信贷比率GLR每变化一个单位,将带来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同方向变化0.007237个单位,即绿色信贷比率与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绿色信贷比率的增加将带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而且,绿色信贷比率GLR的t检验值为4.10733,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说明绿色信贷比率对平均总资产回报率的正向相关关系影响较强。但同时也应看到,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还比较小,说明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能带来商业银行盈利增加的幅度较小,这可能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时间较短,而绿色信贷投放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其盈利效应短期内难以体现有关。

从个体固定效应系数来看,排名靠前的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农业银行(ABC)、中国银行(BOC)、中国建设银行(CCB)和交通银行(BCM)的系数均为正,而其余银行均为负数,说明绿色信贷的规模与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是匹配的。由于大银行具有规模效应,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并不会过多挤占其正常项目贷款,其通过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能够较快实现经济效益。而相对较小的银行,在短期内绿色信贷业务是与其利益冲突的,增加了其经营成本,需要较长时期才能收获绿色信贷带来的收益。

6、结论分析。从实证结果来看,现阶段绿色信贷业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呈现正相关关系,且与银行贷款总规模相匹配,但对银行盈利能力的拉动度还需进一步挖掘。因此,商业银行应将绿色信贷作为银行一项长期发展经营战略,完善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绿色信贷业务调整,以有效实现银行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平衡。

五、发展绿色信贷提高y行盈利能力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污染责任,可效仿发达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如果出现环境问题不仅要追究污染企业的责任,还要对其提供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商业银行意识到对污染型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可能会承担的高风险。

2、出台统一明确的相关标准。出台详细的行业分类目录,保证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出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污染型企业,进而更有效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制定规范的企业能耗测量及环境评估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对贷款企业进行后续环境监控。出台统一、明确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参照标准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具体标准流程。

3、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政府各级环保部门应密切关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和规范的情况,加强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提高信息收集和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实践提供参考。

4、完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和担保机制,出台更多的绿色产业优惠政策,促使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时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和能源消耗的因素,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商业银行层面

1、提高责任意识。制定针对性的绿色信贷内部政策和细则,把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经营管理战略层面,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进一步推动自身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建立内部绿色信贷考核奖惩机制,将绿色信贷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专门负责环境风险排查和鉴定的职能部门,制定有效的内部环境风险管理程序和机制。

3、加大绿色信贷产品创新。针对企业开发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绿色信贷产品、碳排放权抵押绿色信贷产品等,向个人推广环保银行卡及环保理财产品,引导公众绿色消费,为个人购置节能电器、节能汽车等提供优惠贷款。积极开发绿色信贷衍生金融产品,拓展金融中介服务职能,提供更有效的绿色金融服务,提升绿色信贷收益。

4、加强绿色信贷专业人才培养。加大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提高其绿色信贷业务能力,加强资质管理与专业化管理,构建一支专业化的绿色信贷业务团队。

参考文献

[1]方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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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洪庆,邓瑛.对发展绿色金融的思考[J].济与管理,2002,(1):35-37。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绿色金融体系;路径

文章编号:1003-4625(2014)09-0066-05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志码:A

绿色金融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近年来受到广泛的关注。2011年1月,中原经济区被正式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同年9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出台(国发[2011]2号),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中原经济区要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也就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撑,因此,探寻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及作用机理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

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也被称为“环境金融”(Environment Finance)或“可持续金融”(Sustain-able Financing)。

Salazar(1998)认为,绿色金融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

Cowan(1999)认为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学科,主要探讨绿色经济的资金融通。

2000年,《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认为绿色金融是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及保护生态多样性,达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Labatt和Whitetsj认为,绿色金融是以改善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为目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工具。

国内学者也对绿色金融的内涵进行了广泛的探讨。王军华(2000)认为,绿色金融是指金融在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金融的社会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而李心印(2006)则在此基础上,强调了绿色金融需要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

邓翔嘲(2012)认为,这些概念的核心并没有偏离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此,绿色金融可以定义为通过最优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组合来解决环境污染和气候变迁问题,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具体有以下方式: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所谓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为促进企业削减污染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新建项目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收取惩罚性高利率,而对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产的环保型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所谓绿色保险,又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标的为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谓绿色证券,是指通过实施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加以激励与约束机制,以遏制“双高”(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过度扩张,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此外,绿色金融还可以采取绿色风险投资、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方式。

(二)绿色金融的作用机理

环境问题主要是由工业企业造成的,在工业化迅速发展阶段,自然资源被掠夺式开发,生态平衡被破坏,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企业和金融机构都是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而生态环境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企业不会考虑污染带来的负外部性,金融机构也不可能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及其相关活动是否带来环境风险,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失灵。为了矫正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的干预,而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总量,会忽视环保问题,导致政府失灵。另外,污染企业为了逃避政府对其环境污染责任的追究,会想各种办法予以应对,导致政府的事前预防工作因覆盖面广而顾及不全,政府对环保的介入也就往往是以事后警戒和处罚为主,这也加重了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使得政府的事前监督收效不大,而事后惩罚已无法避免环境污染及破坏的发生,如果考虑到地方保护主义、、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惩罚也就更难起到应有的警示效果。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使得无法通过传统的金融手段、金融政策等影响资源配置来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需要有更好的金融模式来取代现行模式。而绿色金融模式就将环境风险纳入金融风险,将外部性的环境污染内在化,利用市场机制、借助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来管理包含环境风险在内的金融风险,在企业融资前就分析评估融资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而决定是否提供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这样,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一方面加强对节能环保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资金控制,扼住污染企业的资金“命脉”,从而制约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盲目扩张,倒逼其在防污治污上由被动变为主动,提高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设施,加大研发力度,突破环保技术瓶颈,减少环境风险。从而解决了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融资服务只是金融服务的一种,除了,融资,绿色金融还可以从多方面市场化地控制环境污染,如绿色保险通过对参与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达到降低企业污染,从而使保险公司能够规避市场风险。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制约因素

(一)绿色金融风险较大

大型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受关注程度高,一般配备较好的环保设施和环保设备,而中小型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弱,难以承受消除污染的负担,加之受关注程度不高,环境问题一般较为严重,需要为节能降耗等污染治理向银行融资,但此类企业普遍缺乏可靠有效的担保品。而且,与成熟的传统产业相比,新兴绿色产业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使得商业银行发放绿色信贷的风险高于普通信贷项目。此外,由于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多为中长期项目,如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自愿减排单位(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VER)、节能环保等产业不仅资金需求巨大,而且其回报期通常也比较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妨碍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二)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

由于绿色金融风险较大,追求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金融自然缺乏开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金融机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很多情况下会让位于经营考核压力和经济效益,银行自然也缺少专门的绿色信贷人员、机制和制度。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来矫正市场失灵。但目前金融主管等政府部门还没有全面承担起绿色金融理念的传播、引导职责,对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完整的战略安排,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相应的外部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三)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滞后

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十分复杂的专业技术,且专业技术处在不断地发展更新中,从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不可能全面深入地掌握各个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及其发展前景,雇用和培养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也由于大幅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而不现实。实际上,从国内外的现实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普遍较少,使得金融机构对于涉及绿色金融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机构倾向于对传统经济领域开展金融服务,而对风电设备制造、垃圾处理等有利于促进环保的新兴产业采取谨慎态度,影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需要专业性的服务机构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服务,而专业性的服务机构及服务体系滞后是制约绿色金融快速增长的因素之一。

(四)绿色金融的标准不完善且缺乏可操作性的业务实施细则

目前政府部门颁布的绿色金融业务执行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则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银行等金融企业也缺乏相应的内部实施细则,使得绿色金融,尤其是绿色信贷的投放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随机性。如同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往来密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绿色信贷等金融资源,而那些真正需要资金来进行环保技术升级、环保设备改造的企业却得不到绿色信贷等金融支持。

(五)绿色金融的信息沟通协调度低

绿色金融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企业、环保、金融机构等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及时有效沟通信息,如企业上市前的环保核查、上市后过程控制的环保监管,就需要金融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和环保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然而现实情况是,金融监管机构对绿色金融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对绿色金融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了解;企业为了推卸环境责任而隐瞒或者虚报自身的环境信息;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的情况缺乏足够的了解,不能及时准确地环境质量信息,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根据其的信息来审查借款企业的信贷申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未向环保等有关部门反馈环境信息使用的情况,没有做到数据共享。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导致在环境评级、绩效审核、资金发放等绿色金融各个环节的实施都存在较大的偏差。

(六)绿色金融产品不丰富

在绿色金融发达的国家,绿色金融产品非常丰富,不仅有针对企业、家庭和个人的绿色信贷产品,如加拿大银行的清洁空气汽车贷款、澳大利亚银行向低排放车型提供的优惠利率贷款、英国巴克莱银行向信用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提供的折扣和较低利率,还有蓬勃发展的巨灾债券、绿色资产抵押支持证券、气候衍生物等绿色证券产品。绿色保险不仅制定了因环境相关性不同而费率差异的保险产品,还专门为清洁技术以及减排活动定制了相关的保险产品,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节能减排保证保险等。而目前我国由于绿色金融存在着市场失灵,政府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又不完善,难以矫正市场失灵,加之社会未给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土壤,绿色金融产品不丰富,绿色金融业务规模较小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发展绿色金融的路径选择

(一)弱化绿色金融业务风险

由于需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企业很大一部分是污染较为严重的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不仅自身存在固有的规模小、抵质押担保不足等缺陷,而且由于新兴绿色项目较之传统的成熟项目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即使从长远看,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商业金融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但追求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商业金融仍然不愿意为其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如2005年,银行监察组(Bank Track)调查了“赤道原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部分赤道原则机构只不过是“漂绿”(green wash),虽然举着“绿色”旗帜,喊着“绿色”口号,但在其经营活动中,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并没有考虑环境因素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扩展绿色金融,需要从绿色金融服务的需求方着眼,只要有效降低了需要绿色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风险,自然就会吸引逐利的商业金融为其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虽然为单个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风险较大,但每个中小企业都处在特定的供应链中。作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中小企业为核心企业的生产、销售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因此,只要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稳固,银行等金融机构又将包含了单个中小企业的完整产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融资支持的各种绿色金融服务。而供应链金融正是将产业上下游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提供金融服务的,它不再片面强调单个企业的财务特征和行业地位,也不再简单地依据对单个企业的孤立考察作出信贷决策,而更加关注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更多地对交易进行评估,把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转变为供应链的风险管理。这样,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可以跳出仅对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风险评估,只要其上下游企业的实力较强,其交易对手(核心企业)信用卓著,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可以基于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融资支持,其还款来源是交易的收益,而不是借款人财务报表上所反映的还款能力,因此,供应链金融是弱化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的可行选择。例如,在节能、节水服务商等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的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有效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如果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有经济效益的保障、且所服务的客户综合实力较强,银行就可以针对服务商的应收账款为其融资,而不要求服务商提供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

(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绿色金融业务的正外部性及其高风险性使得市场化的商业金融不愿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因此,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来支持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即绿色金融是一种政策推动型金融,发达国家的经验就表明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韩立岩(2010)的非出清市场均衡模型也表明政府对市场的引导是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激励。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首先需要在立法上完善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支持绿色金融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健全,如美国通过了26部涉及水环境、大气污染、废物管理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等全面监督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促进了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的发展。而我国相关的政策法规零散,亟须建立完善的针对金融业、项目企业发展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为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货币政策支持体系、财政政策支持体系等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

货币政策方面,首先要完善对商业金融开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和约束。在对商业金融开展绿色金融的激励方面,中央银行可以对发放绿色金融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内适当减免存款准备金要求,扩大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也可以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项目的贷款资本金要求。此外,还可以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将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作为其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中央银行对高信用等级金融机构的融资申请给予优先考虑,而从严审查低信用等级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等融资申请。总之,要采取多种多样的优惠政策激励商业金融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除了激励商业金融开展绿色金融以外,还要采取多种政策约束商业金融对高污染、高能耗等项目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如要求金融机构对污染企业的贷款申请实行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而对环境友好的企业予以优惠利率贷款等。此外,监管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监督政策的落实。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支持绿色金融的政策性金融体系。由于有些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项目投资期限长、风险大,即使有激励约束,商业金融也不愿涉足,因此,实施绿色金融战略,还需要政策性金融以弥补商业金融的不足。如2007年,日本政策银行推出了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2009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一个拥有3300亿韩元的可再生能源权益基金公司,投资于碳减排绿色行业,并设立了优惠利率的绿色金融产品。我国也需要建立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设立一个国家级的“绿色金融专项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污染罚款、环境税和财政收入划拨等,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绿色金融专项基金不仅可以为商业金融不愿涉足的绿色项目融资,还可以通过为优质重点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担保的方式,撬动商业金融庞大的资金为绿色金融项目融资,不仅有助于分担商业金融的风险,鼓励商业金融加大对绿色金融业务领域的支持力度,也有助于国家引导绿色金融紧密围绕优先产业而开展。还可以组建一家政策性的“绿色银行”,或者在原有的政策性银行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主要任务就是防止环境污染,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手段筹集稳定的中长期资金以支持促进环保的投资项目,发挥政府的窗口导向作用。

财政政策方面,主要是财政收入(税收)和财政支出,不仅可以对绿色金融采取可行的减税措施,如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等,财政支出也应该向绿色金融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来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如英国政府对节能设备投资和技术开发项目贷款由财政资金给予贴息,美国2009年制定的联邦经济刺激方案也由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电力传输技术的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我国也可以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项目由财政资金提供担保或贴息,以促进绿色金融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三)培育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虽然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市场化的运作也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绿色金融市场化的运作需要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撑。如绿色信贷项目常常具有技术较高、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商业银行很难全面揭示项目的风险,需要借助第三方的专业技术评估,虽然我国也成立了环境交易所、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但相比发达国家,不仅技术识别能力不高,覆盖领域狭窄,而且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公信力相对较弱,不能为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有效的支持。因此,为了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在发挥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并借鉴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并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规范高效的交易市场,完善其二级流转市场。

(四)制定绿色金融的标准及实施细则

政府制定的原则性绿色金融标准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制定相应的内部实施细则,因此,一套科学的标准体系是绿色金融有效实施的基础。政府可以在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绿色金融标准、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绿色信贷指南、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指标等一系列的准则、标准,从而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这些指南、标准细化绿色金融业务的程序,提升绿色金融的可操作性。

(五)建立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

信息的有效和及时沟通可以很好地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金融机构、企业、金融监管以及环保各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征信系统等方式,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通过平台,环保部门可以定期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以及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实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转发给全国的金融机构。不仅金融机构可以参照环境违法企业名单拒绝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实施惩罚性措施,金融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制约环境违法企业,如在同等条件下,证监会可以优先批准环保效果好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而对环境违法企业,即使该企业财务效益较好也实行环保一票否决。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表现,相应调整金融机构的环境信用评级标准,并对评级较低的金融机构实施相应的制约。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4篇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血脉,金融体系在碳达峰、碳中和这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中,做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既是提高金融体系自身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的必然选择;更是全新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交给金融体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使命。截至去年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接近16亿万元,并排在了世界第一的位置;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绿色债券余额达1.1万亿元,期限结构更为合理、成本优势逐步显现;绿色金融的资产目前正处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状态,并且绿色贷款的不良情况也已经达到了世界标准,目前没有任何违规行为。绿色金融全国范围内也已经形成了良好地形式和规矩,已经成为目前金融发展核心素养。在助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加速转化过程中作用进一步凸显。

助力双碳战略的金融监管导向

就在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实施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项政策的推出预示着其将成为全球第一个由政府所规划制定的相关绿色金融的政策思维,这也是国内这么多年来一直在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关于绿色金融产品的政策制度起步较早且相对完善,比如2012年《绿色信贷指引》、2015年《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8年《绿色投资指引(试行)》、2021年《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等。但是,多元化产品市场的形成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对引导绿色金融发展开展了诸多积极实践。中国人民银行凭借着发展至今的优秀工作经验,已经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分析的非常透彻,同时也帮助了我国在绿色金融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大功能”的核心要素就是指要依靠绿色金融的优势来促进绿色环境的发展,同时还有对市场风险的相关管理机制以及市场上的相关产品的定价部分。首先依托类似信贷等相关绿色金融服务,强化行业内容的自我发展意识、规范企业内部金融发展标准制度同时促进企业产品创新等,进而将绿色环保工作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其次通过金融市场风险的相关管理工作,让企业在风险预测方面有一个全面的分析和认识,保证绿色金融能够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然后促进我国建设绿色交易平台,发展宣传低碳产品,在将其作为交易品在实际市场中对其价格进行定义。而想要充分发挥出“三大功能”的核心作用,首要任务就会要完善和贯彻绿色金融体系中的“五大支柱”。首先是加强金融风险体系标准。现阶段,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同时,多种形式的绿色金融体系制度在落实执行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提升。在欧洲部分国家对于金融体系制度的研究也已经到了收官阶段,为了能够保证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相关规范制度、确保相关绿色产品能够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为全面创建绿色金融社会提供保障和支持。其次是强化金融相关机构在执行企业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的监督工作。全面实现助力企业金融发现以及相关负责人相关业务能力方面的提升。人民银行研发出来一套全新的绿色金融管理服务系统,这项系统的核心作用就是将企业和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之间建立了沟通交流的桥梁,将推行金融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加强到了核心标准。然后是对奖励机制的健全与改进。根据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制度与政策,相关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对于环境风险的管理,并适当增加绿色设施,为金融行业的低碳环保工作顺利执行的能力。2021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作为评价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政策性文件,用于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协助银行在绿色管理方面的工作有效执行。四是逐渐加强绿色金融相关产品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构成。在鼓励的基础上创新绿色产品,对发行制度进行全面健全,同时实现交易流程的规范化,增强交易透明程度。国内现阶段已经形成了全新的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绿色产品,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同时保证市场经济能够稳定发展。五是实现国际绿色经济发展空间拓展。采用多角度、多平台的方式加强国际合作,国家予以高度的重视,从而提升世界各国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相关管理工作的认可度。银保监会围绕政策体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投融资引导、金融创新、绿色保险及国际合作方面开展系列支持鼓励引导。1.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最近几年,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政策,鼓励国内银行在绿色金融体系中实行绿色信贷活动,加强对绿色低碳环保的宣传和认可,重视对环境以及社会的风险防控,增加其表现。2.强化绿色信贷以及金融统计的工作执行。建立其科学合理的相关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在固定的时间引导国内的主要银行进行绿色信贷和金融统计工作,从而强化相关部分对于绿色环保意识方面的提升。3.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指导国内的相关银行机构对绿色产品的支持、低碳环保相关技术的实际应用以及传统领域行业绿色改造的同时,针对于低碳行业进行管理,对各大企业实行针对性扶持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4.引导和鼓励银行创新和升级绿色服务以及相关产品开发,积极发展有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从而提升绿色金融的相关服务质量。5.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鼓励地方开展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6.引导和要求金融机构多学习和解决现阶段国际上相对优秀的开发和执行经验,强化对金融项目的风险等相关管理工作执行,探索开展信息披露,积极和国际上优秀的金融绿色服务部门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相关项目能够平稳有效的执行下去。

商业银行助力双碳战略的重点举措

完善科学高效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对于商业银行个体,从战略层面提升对绿色金融的重视是首要要求。商业银行应将“绿色金融”纳入其发展战略规划,确立绿色金融重要战略定位,从治理架构、制度流程、管理工具三个层次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发展绿色信贷的基础设施,提升绿色行业研究能力,培育绿色领域专业人才,加快绿色金融信息化建设步伐等,以科学高效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推动构建发展绿色金融的新特色、新优势。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我国现阶段在绿色金融方面已经取得不小的成就,无论是在证券、产品或者是服务方面都得到提升和创新,但是现阶段的成就依然无法补足碳中和的绿色融资的缺口。进入“十四五”时期,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新基建、小微企业融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绿色金融、能源稳产保供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并能够有效兼顾绿色低碳效应的发展路径。加大绿金产品创新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绿色发展涉及层面广,融资需资需求。商业银行应加快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充分发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的积极作用,以绿色发展基金、绿色PPP项目、绿色零售产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维度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有序探索绿色资管业务,通过绿色ABS、ESG主题理财产品等工具的研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领域;多措并举推动资本、产业、绿色方面形成良性互动,为各地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围绕监管要求有序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人民银行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绿色发展思路,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加快推进。商业银行应深入贯彻监管要求,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制定环境信息披露发展规划,定期出具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和环境风险量化分析报告,客观地向市场传递银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更加有力地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绿色运营有序推进自身碳中和计划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离不开全国所有法人主体的共同努力。商业银行应切实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可践行“五位一体”的绿色运营思路,具体指的是在采购、办公、举动、意识和示范五个方面彰显绿色化,探索编制涵盖排放结构、减排策略、减排目标、减排方案等在内的银行自身碳中和整体规划,尽早实现自身运营层面的碳中和。强化绿色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十四五”规划提出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重要目标,包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等重要任务。绿色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绿色发展转型、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金融工具,商业银行主体要高度重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中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融资风险,避免因获取信息存在障碍,导致部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存在“漂绿”行为;要更精细化预估与管控准确率不稳定引发的投资风险;要防范人为因素引发的运行风险,例如申贷企业虚构账目数据或其他暗箱操作使项目中断并骗取相关保障资助金,或使资本链中断导致项目搁置甚至终止等现象,避免绿色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假绿”行为。此外,对于已经宣布在项目融资中采纳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应严格按照赤道原则标准筛选项目和客户,按照政策标准实施准入,精准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对更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金融的关键是规则。建议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箱,从支持绿色信贷创新发展、推动保险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支持区域性环境权益市场发展、优化绿色金融发展基础环境和构建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多个方面出台便于金融机构可操作的细化政策措施,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统一标准、操作规范和制度保障。特别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方面,建议在已有的绿色产业目录、绿色信贷指引及绿色债券目录等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上,持续完善保险、基金以及其他绿色金融相关产品的标准体系,正确认识产品的相关标准体系以及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从而促进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思想意识的统一性。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增加鼓励性引导建议监管机构,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强化金融机构绿色项目上的投入,如向商业银行提供绿色再贷款、再贴现、对低碳融资定向降准,鼓励银行对相关机构放款贷款限制;例如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以及监管服务进行标准控制;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扩大金融市场的参与规模以及参与方式;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控安全垫,在企业发生违约事件时绿色金融产品优先受偿等。发挥政府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支持作用世界相关经验表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又要将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出来。可以通过强化奖励政策,灵活运用财政、金融以及环境保护等政策,减少市场加入标准、重新定义公共服务定价、实行特殊经营许可制度等,增强绿色环保项目的收益、降低融资成本,让更多社会资本全面投入到绿色项目建设之中;建议有效发挥宏观政策,通过贴息降税等财政政策工具,及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发金融机构深耕绿色领域的主观能动性;建议健全绿色风险防控体系,做强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风险预警机制,针对风险采取合理的化解措施与处置方案,进而对绿色金融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规避。支持具有绿色禀赋区域的金融机构打造特色绿色金融品牌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相关工作放在了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准备全面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力度,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工作,发展至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已经有了初步效果。以贵州省为例,该省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实践过程中强调生态的重要性,致力于绿色发展,以全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落实大生态战略行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在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发展方面开展了丰富实践,具备绿色发展禀赋。鉴于此,贵州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在更加注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增加绿色投资规模,更加注重建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注重与地方经济特色和产业结构布局的结合,以强有力的金融聚集效应更好地服务绿色经济和生态文明发展。此外,贵州碳汇造林、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绿色资源丰富,预计每年可提供极具规模的碳减排量。特别是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已经建成,碳金融领域将大有可为。区域内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碳金融的推进力度,研究开发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新型绿色投融资机制,为加速贵州丰富的碳汇资源资本化作好充足准备,力争将碳金融品牌打造成为贵州绿色发展的名片。

参考文献:

[1]赵婧秋.中小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与路径调整[J].中国中小企业,2022(01):178-180.

[2]余海萍.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路径选择[J].知识经济,2020(01):45-46.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产品物流;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物流金融;制约因素

    一 引言

    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指金融机构(银行业)在面向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绿色金融产品,为抑制现代农产品物流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实现对现代农产品物流环境净化及其物流资源最充分利用,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运动。21世纪是个“绿色”世纪,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开发农村品绿色物流金融产品,不仅提高了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发展的经济效益,而且提高了其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它符合我国政府宏观产业政策,有利于我国农产品绿色化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进一步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两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 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是时展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加快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利用,是时展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自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公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以来,经济、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成为各国追求的目标。1994年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发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金融部门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时,必须从信贷发放和管理上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把关。“'97亚太国际物流会议”指出了物流业可持续发展是各行各业在21世纪需要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使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是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需要

    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的农产品经常遭遇绿色壁垒的限制。近年来,日本以我国蔬菜有28%抽检不合格为由,开展了对我国农产品检查强化月活动,过去只抽查6种农药,现在要查40多种,造成了我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的大幅度下降。据统计,2001年年底到2002年2月底,从大连海关出口的农产品遭退运达159万美元,2002年1至3月,青岛海关被退运的冻鸡产品为505.4吨;2002年一季度,天津海关被退回的农副产品清单共80票,总价值134万美元;内地水果在香港市场上的份额也由以前的占主导地位降至目前的10%。显而易见,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市场环境十分严峻,尤其农产品在绿色物流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为缩小并消除这些差距,其首要问题是农产品全面实施绿色物流战略,其战略实施有赖于金融支持。

    (三)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是绿色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绿色农产品是21世纪人类的主导食品。大多城市居民和有文化的知识界人士,十分希望能吃到安全、无污染食品。据报道,98%的德国人、89%的美国人、84%的荷兰人在购物时,会考虑产品的环境标准和质量标准;85%的瑞典消费者愿意为环境清洁而支付较高的价格;80%的加拿大消费者宁愿多付10%的钱购买对环境有益的商品;77%的日本消费者只挑选符合环境要求的商品。据京津沪市场调查显示,79%~84%的消费者希望购买绿色食品。由此可见,绿色农产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开发潜力巨大,为金融机构投资开发绿色农产品提供了获利契机。

    (四)发展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两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把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作为当前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重点。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城市农贸市场改建成超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尤其是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了我们不但要建设生态文明,而且循环经济要形成规模,在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进一步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两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作为带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只有通过各种金融手段,才能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 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严重缺失分析

    (一)目前农产品物流运营中的负面效应严重

    现代农产品物流过程存在着巨大的“外部负效应”(spillovers)。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如废气污染、噪音污染、资源浪费、交通堵塞、废弃物增加等等,这些后果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1)农产品运输方面。农产品汽车运输的比重越来越大,尤其是汽车的长途运输,大量的汽车尾气排放以及汽车噪音等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2)农产品加工方面。对蔬菜缺乏必要的加工过程,大量毛菜直接进城销售。据资料显示,100吨毛菜可以产生20吨垃圾,毛菜进城到农贸市场上销售时,相关垃圾处理、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方面的费用,则存在着一个数量惊人的无效物流成本。(3)农产品流通方面。农产品物流过程中损耗大。一些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如奶制品、海鲜等),70%的销售价格被用来补贴物流货损支出。农产品批发、贸易市场的卫生条件差,污染严重,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运营中存在着严重的负面效应。

    (二)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组织缺失

    尽管我国早就实施了“物资银行”、“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等战略,但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组织存在着严重缺失。

    (1)独立性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组织空缺。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抓住发展的商机,不断推出一系列物流金融产品,附带开设了物流金融服务业务,但这些业务都是面向大型的物流企业,而对中小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视而不顾,即使受理中小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的相关业务,也是附带的,难以满足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业发展的需求。(2)专业化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组织欠缺。虽然2003年广发行在全国最早推出了“物流银行”,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解决物流企业融资与发展的渠道;2005年深发行实行了“供应链金融”战略,把客户、物流企业和银行融为一体,使数百家企业分享到了物流金融平台的融资便利与物流增值,但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等因素的限制,供应链金融仅能为大型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企业规模的扩张,难以满足现代物流业迅速发展的“融资、结算、风险分散”的需求,更难以满足我国规模甚大的中小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绿色物流金融业务。(3)农村金融机构目前也难以开展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业务。目前我国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非正规金融机构,因组织和制度的缺陷,已不能适应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的信贷,更不能满足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供给短缺

    在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供给存在着严重短缺。(1)农产品绿色运输方面。在农产品绿色物流选择汽车运输时,需要采用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减少大气及交通噪声污染,还需尽量采用适宜绿色农产品保鲜运输的车辆,如密封保温车、密封冷冻车,保持车体内外清洁卫生、无污斑、无破损、无锈蚀,表面光滑易清洗,车内设有消毒设施,并有消毒记录。然而,在实现及时、安全、准确农产品绿色运输时,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却不能提供巨额资金。(2)农产品绿色仓储方面。绿色农产品为保证储藏质量,实现冷库储藏,进行气温和湿度控制,以保持其新鲜度,并加强绿色仓储期间的日常检查与防护措施,杜绝一切损害农产品质量的行为,同时要求绿色仓库布局合理,保证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农产品绿色物流消耗。然而,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也缺乏巨额资金支持。(3)农产品绿色装卸搬运方面。农产品绿色装卸搬运是采取现代化的装卸搬运手段及措施,尽可能减少装卸搬运环节,消除无效搬运。作业次数增多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还增加了绿色农产品的损坏几率,难以消除搬运途中对绿色农产品的品质污染。然而,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却缺乏巨额资金支持。(4)农产品绿色包装方面。农产品绿色包装要轻量化,可回收、重复使用,可循环再生,低能耗、低成本。对农产品绿色包装材料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包装材料中不应含有毒性的元素、病菌、重金属,还要考虑选用的材料易于加工,在加工中无污染或少污染,采用可完全降解的绿色包装制品等。可是,在避免农产品绿色包装污染,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等方面,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不能提供巨额资金。(5)农产品绿色流通加工方面。绿色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为控制绿色加工场地、加工机械的卫生安全,在生产方式上,改农产品分散加工为专业集中加工,以规模作业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集中处理绿色农产品加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并考虑加工副产品的可回收性和利用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弃物料。但在这些方面,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却缺乏提供巨额资金支持。(6)农产品风险分散方面。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产品分布面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农产品的季节性,以及市场供求信息不畅,都给农产品绿色物流带来很大的风险。在竞争加剧的绿色农产品市场下,农产品绿色物流风险除自然风险之外,还包括绿色农副产品的市场风险、农资质量风险和供应延误风险,储运公司绿色储藏风险、绿色运输风险等。然而目前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系统更缺乏巨额资金支持。

    四 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供给短缺成因分析

    我国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存在着严重供给短缺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金融抑制,致使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供给短缺,具体原因可集中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国有商业银行支农弱化及农村金融组织制度欠全

    为了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银行等四大国有银行机构撤并,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日趋单一化。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流出资金估计达3000亿元,农业贷款仅占农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10%,致使国有商业金融支农弱化。农村信用社呆账包袱沉重,商业化经营倾向严重,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较高的城市或非农部门,真正需要贷款的农户和农业企业难以得到贷款。作为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农发行,由于业务范围太窄,粮棉企业贷款没有还贷的激励和压力,容易产生较高比例的不良贷款,加上历年财政承担其资金负担,拨补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向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借款筹资成本上升,亏损十分严重,难以承担农产品绿色物流发展的政策性金融重任。

    (二)新生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金融组织制度缺失

    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存贷业务网点收缩后,邮政储蓄分流只储不贷,2007年以来,部分省市成立了“邮政储蓄银行”,为解决农村小额信贷问题谱写了新的篇章。“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其自身组织制度的缺陷,还不能满足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的金融需求。我国政府调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全面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重视“乡村银行”、“村镇银行”建设,由于粗具规模的民间金融组织制度缺失,筹资和用资成本高,加之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导致高利贷在农村盛行,引发局部金融风险。由此可见,新生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金融组织制度缺失,难以满足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的需求。

    (三)专项的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产品“土地银行”尚未开发和运用

    “土地金融”制度是我国现代农村物流供应链金融新范式,农村“土地银行”欠开发和运用,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支持的“瓶颈”。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目前农户和农产品绿色物流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机制不健全,且缺乏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提供担保,致使农村大面积不动产的“僵土”没有盘活成为动产质押的“活土”,农户或农民“弃金为荒”,农村大量劳动力外流;加之农业保险萎缩,一遇到自然灾害,无力归还贷款,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强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创新,努力开发和运用“土地银行”金融产品,实现现代农村土地资金流与农产品绿色物流的高效融合,不断拓展新型的农村“土地银行”为现代农产品绿色物流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6篇

2007年,环保总局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绿色信贷政策。但目前银行业绿色信贷环境与社会风险(简称环境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这一点严重制约着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借鉴国外银行绿色信贷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经验,首先从绿色信贷及其环境风险管理的内涵入手,分析了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后讨论了国外典型“赤道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环境风险管理模式,从中寻求我国银行可从中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我国绿色信贷业务的效率的对策。

关键词:

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环境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9011404

1引言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如何协调经济发展过快与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对于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而言,银行承担的环境责任就成为金融体系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2007年环保总局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绿色信贷政策,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严把环境关,对于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达不到规定环保要求的企业及项目信贷进行限制或禁止,限制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的发展。

2绿色信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绿色信贷是我国绿色金融的重要实践,而其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环节即是其被称为“绿色”的关键。2012年2月,为促进我国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指引》中称环境和社会风险(简称环境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3我国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绿色信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彰显了银行业履行社会及环境责任的义务,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是绿色信贷不同于一般银行信贷的突出特色。但目前,银行业绿色信贷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仍存在着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环境责任的承担方不明确,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不畅,缺乏相对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银行对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视度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3.1未明确环境污染的相关责任

法律不明确环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和承担方式,就无法使污染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无法激励银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将企业的环境风险考虑在内,在发放信贷资金时进行严格的监控,尽可能的降低环境风险。由于我国没有坚持采纳“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没有制定严格的排污责任制度,企业过度排污没有得到足够力度的处罚,减排也得不到相应的激励,故企业为达到利润最大化,都对由于自己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视而不见,使环境与社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3.2环保信息沟通不畅,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亟需建立

绿色贷款的发放和控制仰赖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但目前我国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所在领域差距大,二者针对企业环保操作能力和环保绩效水平的分析角度和针对性不同导致的信息的不完全合用性。第二,环保信息的跨领域传递大大降低了环保信息的时效性。第三,两大部门内部程序与系统的不完全兼容导致无法对采集来的信息进行汇总或是对比分析,造成信息互动不力的硬伤。第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往往是地方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倾向于屏蔽这些企业的污染信息以保护企业,这严重制约了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

3.3未制定一个相对统一权威的绿色信贷标准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存在的严重不足,首先表现在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可行的绿色信贷标准,导致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情况与效果参差不齐,难成大气。由于缺乏具体、统一的行动标准,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具体实施工作难以下手,只能按照各自的理解制定不同的绿色信贷方针、政策、战略,设计自身的绿色信贷流程和产品,不利于绿色信贷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3.4绿色信贷发展动力不足,银行对环境风险管理不够重视

目前,发展绿色信贷外部不存在国家强制约束力,故银行内部对于发展可持续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的认识程度便决定了其开展工作的力度。当前商业银行没有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开展,主要原因在于发展绿色信贷与银行的经济利益相左。首先是由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内的企业往往规模较大实力较强,银行贷款给这些企业可以在较低的信贷风险下获得更高的资金报酬。其次,在国家颁布有关政策法规之前,已经有不少银行将贷款发放在了高污染的传统行业,若国家政策要求此类贷款必须收回,银行必定要承担不小的损失。而与此同时,政府和市场并没有给银行提供相应的回报或补偿,激励机制的缺乏使得绿色信贷发展缺乏根本动力。

此外,商业银行自身没有从内部认识到发展绿色信贷的重要意义,没有将绿色信贷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没有将发展绿色金融政策上升到战略高度,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等情况也是其对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重视不足的表现。

4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4.1英国汇丰银行

隶属于英国汇丰集团的汇丰银行(HSBC),是第一批采纳“赤道原则”、实施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之一,它始终相信可持续发展是长久的制胜之道。它扩展了“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还严格按照“责任投资原则”,以及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相关指引等国际最高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来为存在较高环境风险行业的信贷活动授权。同时,除了遵守“赤道原则”等国际标准外,汇丰集团内部还制定了一系列可持续发展信贷政策,涵盖五大环境敏感性行业,列明了能否对其提供信贷投资的标准。这些政策分别是“森林土地和森林产品”、“淡水基建”、“化工”、“能源”及“矿产与金属”。这些政策明确了一些禁止提供信贷支持的领域,以确保银行始终遵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汇丰银行立志于建设道德银行,在进行贷款和投资时,遵循国际最高标准,全盘考虑社会的期望和下几代人的利益。在环境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面,自2007年起,为更好地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实施,汇丰中国设置了信贷风险管理部,还设立了全职岗位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专员,制定了环境贷款评估监测一览表、可持续风险评级指标及环境审核清单,且对这些指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审核与更新。风险管理部中的信贷经理通过以上指标对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的客户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和环境审核,并进行环境评级,以评级结果为依据对客户采取相应的信贷与跟进措施,为通过环境评估的客户提供一定的贷款优惠措施。此外,银行还在公司内部网上和内部周刊开辟了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网页和栏目,增进员工对于集团可持续发展信贷政策的了解。

4.2美国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Citibank)是美国最早签署联合国环境声明和履行“赤道原则”的银行之一。2003年,花旗银行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ESRM)体系,从信贷风险与声誉风险角度来控制环境与社会风险,且此体系适用于全球的银行信贷交易。自ESRM政策在2003年推出以来,花旗银行在内部已经对该政策作了3次更新,银行将ESRM原则嵌入信贷系统中,对环保和社会风险评估有严格的流程约束。比如,对于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融资,花旗银行通常要走四道程序。

(1)初步审查项目的环境风险,若属于“赤道原则”重点审查的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类,则将该项目提交给花旗银行环境保护及社会风险政审委员审查,初步评估其潜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

(2)如果初步环境风险评估获得通过,客户经理在其提交的信贷分析报告中将项目根据环境风险大小明确分类,由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负责审订。根据这份报告可对该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具体的分级。按照ESRM政策,系统将被ESRM部门所评估过的交易与提供的咨询的相关交易分为三种环境与社会风险类型,凡是被归为A类对环境或社会有着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都需得到指定的高级信贷员和ESRM部门总监的共同评估。

(3)进行风险决策评估,由高级信贷风险总监负责审查上述的社会和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可行性解决方案,并提交是否提供项目融资的建议书。若高级信贷风险总监的建议被更上级认可,便可以提供项目融资。

(4)按“赤道原则”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项目融资发放后,信贷资产管理团队需通过银行内部的授信管理体系对项目进行监管,并确保项目融资使用的全过程全部合乎规定。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ESRM体系的有效运转,花旗银行还专门设立了一个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不同业务部门的经理组成,对花旗银行企业公民总监负责,并对ESRM部门、环境事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银行还招募了不少地区性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的拥护者和倡导者,并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培训。通过这些步骤,花旗银行对其绿色信贷进行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4.3日本瑞穗实业银行

日本瑞穗实业银行于2003年10月成为日本首家赤道银行,也是亚洲第一家宣布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后,瑞穗实业银行就已经开始根据IFC指南来着手制定包括内部38个行业的实施细则在内的操作手册,并建立完善了内部详细的操作流程。2004年10月,瑞穗编制完成《瑞穗实业银行“赤道原则”实施手册》,并将其应用于全球的项目融资和财务顾问活动,对于对环境存在较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奉行“环境先行”原则,环境社会尽职调查甚至早于其他尽职调查流程。

2006年3月,瑞穗实业银行设置了可持续发展室,它将“赤道原则”纳入业务流程,并建立了新的项目融资审批流程。具体来说,首先,客户填写“筛选表格”,并送到可持续发展部门进行审查。可持续发展部门会根据其“行业环境清单”开展彻底的环境审查,将项目分类并将环境筛选报告提交给信贷部门。瑞穗实业银行对上报的融资项目按照不同的行业标准加以审核,若融资项目可以纳入“赤道原则”,营业部将针对项目规模、位置以及对社会环境影响程度等不同因素,确定项目级别,撰写报告,将其送交可持续发展室,再由可持续发展室送交审查部门进行融资贷款审查。所有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贷款。

5国际商业银行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5.1明确相关环境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应加大环境违法的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处罚力度,否则便无法有效防范环境违法违规。激励机制上,我国可以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补贴的手段,充分利用财税杠杆,建立和完善与绿色信贷政策相配套的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和财政税收风险补偿制度。针对商业银行退出“双高企业”信贷的损失、支持环保新技术开发过程中承担的各项风险等,应给予税收减免、适当的财政补贴及其他优惠政策。同时,还应加强思想宣传,鼓励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增强其环境风险管理意识。

5.2加强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的合作

5.2.1加强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

我国应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中央银行应及时把严重的环境违法事件、环保审批条件等政策,合并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风险提示,建立长期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支持与指导。从环保部门来看,应加强与商业银行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并制定出一套全面系统方便操作的环评指标来准确判断企业的污染状况。由此,商业银行也可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补充商业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污染减排。

5.2.2制定完整权威的环境风险评价指标

目前最权威的绿色信贷国际标准“赤道原则”已成为发达国家主流金融机构通用的标准,但在中国的适用性仍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本土化。这套指南是综合性指标体系,其中有些指标并不容易判断和实施。我国应进一步推进赤道原则及相关国际标准的本土化,推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以帮助进行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指标评价体系,并注重针对不同产业符合本产业规范的信贷环境标准,满足绿色信贷评级的需要。

5.3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制定实施细则

环保部门、行业标准化制定管理部门、产业发展规划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快绿色信贷项目数据库的建设,尽快详细的指导目录,对使用原料、污染程度、如何排污等加以界定,使指导目录能够具体体现出各行业不同环保水平的信息,帮助银行根据企业的环保水平来确定贷款额度。产业指导目录的对于各个银行绿色信贷工作的顺利实施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同时,银行自身也应当在能力范围内制定本行的绿色信贷实施细则。商业银行总行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绿色信贷内部实施细则手册的制定,可同时选择一部分分支行的优秀人才参与,集思广益,使整个绿色信贷的过程按照规范的流程运行。

5.4构建商业银行完整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5.4.1设置合理的环境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多数外国商业银行都成立了专职机构审核企业或项目的环境风险。我国应当学习借鉴国际经验,成立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事务部或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部,可持续发展事务部的成员可以由不同业务部门的高层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构成。通过设置专职的管理机构来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分类与管理,可增强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的专业性,提高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能力。

5.4.2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流程

合理的环境风险管理流程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审计将环境风险分析纳入信贷审核将环境条款和条件写入贷款协议将环境风险管理成本纳入贷款利率的决定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贷后管理,进行动态监控等环节。这其中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

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应首先对贷款客户实行环境级别分类管理,将贷款客户分类,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政策。对于环境友好型的项目产业,提供优良的信贷服务予以支持,优先发展。反之,对于对环境产生负外部性的产业或项目,抑制其发展。对于同意贷款的企业或项目,统一在贷款协议中加入环境条款,若企业或项目违反环境条款,银行有权对贷款进行收回。在对贷款进行定价时,引入环境系数,将未考虑环保因素之前的可借额度与不同环境风险级别的环境系数相乘,从而确定可借额度或利率。应对有利于环保的借款项目给予优惠利率或贷款补贴以鼓励环保企业优先发展,对于自主创新产品的生产企业、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优先授信,给予简化的贷款流程,较高的授信额度以及适当优惠的贷款利率,并提供结算、理财等多种金融服务;反之,对有损环境的借款给予高利率低授信额度以抑制其发展。贷款发放后,进行实时监控也是非常必要的,应定期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对其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考察。

5.4.3通过适当方式转移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的转移也是规避环境风险的重要方法之一,如果建设项目所具有的环境风险不被银行或社会所接受,则可以通过变更项目地点、提高技术水平或改变项目周围环境来降低相关风险。除此之外,借助环境保险也可以转移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要求顾客以银行为受益人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从而进行风险防范。我国目前仍无相关险种,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投保外国相关的保险。同时,亦可试验利用金融衍生市场,通过套期保值等方式来转移与分散风险。

6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严重等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问题依然存在。随着排放量的日益增加,我国将在今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中承担更多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外国相关的经验并对其进行筛选,得出在我国也适用的建议从而促进绿色信贷的发展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就外国的情况来看,很多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赤道原则”的实施过程一直比较顺利,因为根据“赤道原则”规定,这些拥有完善的环境立法的高收入经合组织国家的东道国法律可以等同《绩效标准》和《EHS指南》,这些赤道银行在国内开展的项目融资满足本国的环境法规即可视为遵守“赤道原则”,故采纳“赤道原则”对这些银行的本国融资项目没有任何影响,它们只需将“赤道原则”运用于海外项目融资;而从客户结构而言,这些银行海外项目融资的客户多为优质跨国企业,如美孚等大型公司,这些客户自身已有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都能普遍理解和接受实施“赤道原则”理念和要求。所以,虽然这些“赤道银行”的先进的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着不小的借鉴意义,但我国商业银行仍需结合国情及自身实际情况完善自己的绿色信贷流程,建立自己的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增强环境风险管理能力。

相信在国家、行业、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绿色信贷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并在不久的将来顺利地构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最终实现我们共同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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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7篇

【关键词】绿色信贷 国际经验 文献综述

一、引论

近年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许多中国金融机构意识到了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随一轮轮政策的推进,绿色金融正成为下一步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的提出,“绿色信贷”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在信贷还“绿得不够深”的中国,研究“绿色信贷”在中国如何实践发展问题是极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绿色信贷的产生与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近年学者的研究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关问题。文章涉及文献主要包括各大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部关于绿色信贷的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及国内外学者已发表的著作及论文等。

二、绿色信贷的含义

从18世纪开始,人类产业文明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飞跃过程,而代价却是环境的破坏。20世纪末,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只有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环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于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DC)提出,并最终被广为接受。与“应让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们一样的自然和环境资源(Asheim, Geir B., 1991)”类似的概念不断产生。而金融作为一门相对而言年纪不大的学科,也参与到了整个人类的“绿色计划”中,“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绿色信贷”应运而生。

国际上关于绿色信贷的准则,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简称EPs)。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等4家银行自发地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06年,赤道原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了EPⅡ。赤道原则的订立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尝试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审查过程中,不久将会。

国内学者对“绿色信贷”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个相对折中的定义:所谓绿色信贷,从名义上讲就是对绿色经济加以支持的信贷资金,然而在显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业和项目,达不到环境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不提供信贷支持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绿色信贷”(邓聿文,2007)。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不仅将那些对环境做出贡献,在企业生产中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中,还包括了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但缺点在于没有指明向企业提供支持的主体。广义上来说,该主体可以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狭义定义中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本文取绿色信贷的狭义定义。

三、绿色信贷在国外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在“赤道原则”的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绿色信贷”的行列。国际上“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两年也有银行成为“赤道原则”成员。总体来说,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在法律建设方面明确环境责任,如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在政策指导方面构建激励机制,如英国政府颁发“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有绿色信贷相对统一的标准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绿色信贷产品开发问题上,发达国家也走在前列。现今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零售银行类产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信用卡等)、公司银行和投资银行类产品(包括项目融资和商业建筑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类产品(包括财政绿色基金、投资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学者研究动态

“绿色信贷”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如环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对而言,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者们很早就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指出应将金融结合到可持续发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发展环境金融可以获得的资金途径(Eric Cowan,1999)。这些资金途径不仅为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资提供机会(Thompson,1998),还为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和品牌建立了环保的立场。

总体来说,无论在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产品开发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发达国家都处于相对成熟的地位。

四、绿色信贷在国内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的应用方式和范围,要求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等,以保障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手册”,明晰了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京召开会,城市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并在之后的连续三年时间,每年都了相关年报。2011年2月,我国首家绿色金融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也各自展开了对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银行已基本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贷款,已经放贷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断其信贷资金链,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闸门,将重点放在绿色企业上;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将绿色信贷项目区别对待等。从《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以及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宣传来看,十多家大银行似乎都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它们对绿色信贷的支持以及实行的决心。

(二)学者研究动态

在2007年国家明确地提出支持绿色信贷之后,国内的学者们也将目光集中到了绿色信贷的身上,开始了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诸如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目的、激励机制、遇到的阻碍和政策法律建议等文章都是当时的研究热点。许多学者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从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角度,还是从与国际接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张雪兰,2007)。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执行绿色信贷不应仅仅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还应该认识到绿色信贷对其银行自身发展的诸多好处,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成本分析(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绿色信贷执行初期,银行会面临边际成本上升的情况。在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目前的实践状况中,这一点显得非常明显。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时,短期内回报低、风险大、成本高,“不愿意偏离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标”是许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项目时犹豫的重要原因。但从长期来看,绿色信贷会增加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对绿色信贷的博弈分析(曹洪军、陈好孟,2010)则指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易与企业合谋。面对这样类似的问题,又有许多研究者从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将绿色信贷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构筑畅通信息沟通平台(李东卫,2009)等等。

五、总结

从政府报告、银行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和许多学者的理论分析文章来看,我国的绿色金融之路正在行进之中,绿色信贷似乎也在飞速发展,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仍没在国内形成规模。

首先,从行业自身来看,新能源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快速增长后停下来整合是正常现象。只不过,由于遭遇美欧“双反”,整合过程可能变得非常惨烈(林伯强,2013)。其次,虽然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呈现一定的渐离趋势,但由于绿色经济(如新能源)出现的问题,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越好的银行可能面临越大的风险(林伯强,2013)。目前新能源产业普遍低迷,银行过于涉足绿色信贷将会造成其大量亏损,这是银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绿色信贷项目并没有如前文所述的“飞速发展”。另外,虽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更新,但至今,绿色信贷的评估标准仍没有完全统一。银监会等个政府部分虽然通过文件等形式了许多要求,对银行业强调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但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量化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是今后我们应该着力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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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曹红军,陈好孟.不确定环境下我国绿色信贷交易行为的博弈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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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田友春.兴业银行可持续金融实践之“点、线、面” [N].证券日报,2013-04-25(C02).

[14]丁冬.46家企业被切断信贷资金链[N].中国环境报,2010-08-09.

[15]王璐.绿色金融如何可持续发展[N].金融时报,2013-04-15(09).

绿色金融在商业银行的应用范文第8篇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宏观调控;兴业银行;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0.048

0引言

全球经济化化的环境下,各国在对可持续经济的发展研究有着进一步的深化,在中国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为首,以经济杠杆和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的绿色信贷,在金融行业以及可持续发展和环保之间的关系协调发展有着保障作用。本文以兴业银行为例通过理论层面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的发展研究分析。

1绿色信贷的主要特征体现以及发展的重要性

1.1绿色信贷的主要特征体现

绿色信贷其实质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国家担当的体现,由于经济快速增长和工业高速建设,我国大中城市正在面临的令人憎恶的雾霾、温室效应和沙尘暴等恶劣的天气现象,而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心情不悦、生活不便以及疾病更是令人担忧。所以绿色信贷的发展就显得必不可少,其特征就体现在正义价值的层面。这一正义价值就是实质正义价值,并非形式正x的反面,是在这一基础上为多数人公平正义而体现的,有着个体差异性的理论,绿色信贷对这一个体性差异有着突破。在实际信贷过程中有所体现,正如股份制商行对盈利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求的结合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用不同金融方式方法,对贷款给污染性行业进行严格的控制。

1.2绿色信贷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2016年G20峰会在杭州召开,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的口号也为人们所了解。这也是近些年我国一直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一条主线,因为鼓励绿色借贷不仅仅是政府积极回应了我国广大人民对环境污染问题和低碳环保的呼声。也是由于低碳经济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新,能有效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模式改善。从投资角度来说,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就能对投资结构的优化有着积极作用,有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对金融结构的优化有着重大调整作用,不单单有利于环境进步,而且有助于金融创新总体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推动金融行业的发展。

2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以兴业银行为例

截至2015年12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众多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融资8000亿元,绿色信贷融资余额达到3942亿元,比年初增加982亿元。绿色信贷客户数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绿色金融客户数达到6030户,较年初新增2796户。作为国内绿色金融先行者,2006年兴业银行以节能减排融资业务为切入点,率先开辟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十年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寓意于利”的特色发展之路。其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整个兴业银行集团的品牌和优势,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是兴业银行一直秉承的三大绿色发展原则,涵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固体废物污染减排、减少液体废物排放、能源污染和化学性物质排放、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项目类型及涵盖节能、工业、建设、交通等各个社会不可缺少的行业,且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突破。

兴业银行在逐渐的摸索形成多种权益类产品融资产品融资业务包括能源合同管理、碳资产和排污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等,目前在表已知的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资金抵押、清算、质押、存管、融资等。而且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全绿色金融产品链,在交易业务中主要以碳排放交易为主,在此期间与7个碳交易发达发展中国家试点地区达成合作,在国内形成了大大小小11个排污权点。

但就目前中国情况而言,其碳交易也只在几个试点范围内进行,整体活跃度还是较小,价格仍然保持在低位运行。而我国相关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碳排放权没有配额的限制,也没有标准排放水平,社会公众没有积极性去购买碳排放,因此相应的此类企业的金融服务及产品充满了巨大不确定性。所以各银行在绿色借贷开展上缺乏动力支持。

3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当中的问题分析

从以上以兴业银行为代表的我股份制商行绿色信贷的运行现状来看,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绿色信贷核心其问题是地方的干扰性过强。当前的企业仍然重视的是高利润以及高回报,双高项目也是当前地方政府的税收的主要来源。因为绿色GDP的发展观实施还没有得到国内全面深入,受到我国的地区性的因素影响,绿色信贷在具体的落实上比较缺少共享的信息披露机制。目前地方政府大多是通过提高经济绩效来完成上级的考核任务,为了工业领域的方面发展不惜牺牲环保产业。在受到地方政府的因素干扰下,绿色信贷的资金就向着双高项目流入,绿色信贷良性发展便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绿色信贷的发展并没有统一性的标准,如兴业银行有专门信贷风险团队,并专门设立了环境以及社会风险控制部门,但这些在地方的银行就显然没有优势。其主要原因是绿色信贷体系不完善,绿色信贷的理念在股份制商行及其他银行中的应用不广泛等。由于我国目前绿色信贷的发展并没有统一性的标准,发展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上过度综合化以及原则化,指导性和操作性都不强。各股份制商行也只在自己理解下出台本行的绿色信贷审核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的环境污染信息比较少,在信息的时效性以及针对性方面也不强,这就必然不能适应信贷审查的实际需要,对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实施就形成了很大阻碍。

绿色信贷的产品没有创新。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这创新层面还有着诸多的不足。主要是在绿色信贷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当前的银行绿色信贷的人才结构不能有效满足实际的需求。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银行的社会责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这些创新问题就会对我国的绿色信贷的发展有着很大程度影响。

4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措施实施

4.1充分重视绿色信贷内控制度完善建立

具体的措施实施,就需要股份制商行建设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结合信贷的总则以及本行的信贷要求等,对绿色信贷的发现以及内控的流程加以明确化,对绿色信贷的技术更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对信息的沟通机制和审批制度的建立要能完善化实施,对污染企业的行业的信贷评估审核标准要严格要求。做好绿色信贷风险的应对策略,以及建立过硬的环境评估和监测系统银行实施环境融资政策时,要将法律作为制度保障,这是保障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规,结合环境融资的实施情况,将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得以鲜明呈现。国家也应构建完善的环境融资规范体系,积极建立银行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银行评贷以及审贷提供有力支持。

4.2加强绿色信贷的激励问责机制的完善建立

绿色信贷的发展需要各地政府部门和股份制商行一起努力,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针对性以及适用性的绿色信贷激励以及问责机制,对违法企业的贷款行为要进行追究以及处罚,对有显著成就的银行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重视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加强专用室,构建日常信息传输平台,对企业环保审批以及认证和环保事故等相应的信息最好能纳入到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当中去,这样才能使绿色信贷的走向明确化。

4.3充分重视对绿色信贷业务人才的培养和产品创新

绿色信贷政策实施要能建立专门机构,并要配备复合型的人才。股份制商行要及时建立绿色信贷专门制度以及宣传教育机构,将人才储备的相关工作做好,这样才能有助于绿色信贷业务的服务质量水平提高。同时,也要加强对绿色信贷产品的积极创新,结合本行的发展情况推出新的绿色信贷产品,如个人绿色信贷住房贷款产品,以及绿色信贷节能环保车贷款产品等等。借助产品的进步来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并能有效为我国的绿色信贷更好开展提供条件,积累丰富的经验。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绿色信贷的政策上以及发展的模式上等诸多层面充分考虑。通过此次对股份制商行绿色信贷的发展问题的探究,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措施,对解决实际的绿色信贷发展问题就能提供有益思路。希望能在此次理论研究下,对实际绿色信贷发展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马晓明,应鸣岐,王靖添.绿色信贷在交通节能减排方面应用现状和建议[J].现代管理科学,2016,(09).

[2]李虹.滨海新区碳信贷发展影响因素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

[3]⒀.绿色信贷:喊得很热做得不多[J].经济观察报,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