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自贸区金融政策

自贸区金融政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1篇

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被视为上述金融改革的试验田。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9月29日挂牌至今已月余,关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等细则广受瞩目,却迟迟未落地。

各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上述关乎金融全局的制度变革在上海自贸区一隅实行,会否造就一个金融洼地,进而产生套利行为,最终脱离控制,扰乱国内金融市场。

对中央政府来说,建设上海自贸区最大的挑战不是其他问题,而是金融问题。国务院参事、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夏斌认为,在上海自贸区的形成中,金融对外开放改革的关键,不是光有魄力和决心即可奏效的,而是取决于决策者需要对一定时期动态的宏观经济平衡有个正确的判断,把握好资本账户渐进开放的力度。

9月,上海自贸区相关方案上报一行三会审批,除央行外,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均在10月初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唯独央行管辖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等细则未出台。据悉,央行的疑虑在于,上海自贸区内试行人民币自由兑换及资本项下的开放,能否有效地阻隔热钱涌入,风险是否可控。

所谓的风险可控,或将意味着有条件地开放,且条件逐步放宽。国泰君安经济学家林采宜对《财经》记者表示,人民币自由兑换或最早看到,但资本项下开放的尺度和力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从总量控制开始。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表示,所有在自贸区内执行的金融政策有一个条件,将来要可复制、可推广至全国。通过自贸区先行先试,把风险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真正的意图是在全境内推行金融改革自由化。自贸区作为试点,它的目的不局限于上海,而是帮助整个国家从第一轮改革开放走向第二轮。

11月初,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形成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自贸区管委会与相关部门支持央行加快建设自贸区资金监控系统,并对区内存量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帮助银行建立企业数据底账。接近决策层的机构人士透露,央行有望在11月公布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区的相关规则。 类离岸人民币市场

细则迟迟不肯跟进,与央行对于风险管控的审慎相关。

因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近年来奉行量化宽松政策,低利率甚至零利率的现象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在此情况下,中国若允许资金在自贸区和境外之间自由进出,将引发资金自利率较低的市场,向利率较高的市场流动。若自贸区内与区外境内之间存在大规模渗透,有可能引起热钱涌入中国。

此外,国内灰色资本通过在自贸区自由兑换,从而洗钱出境的风险,亦同时存在。

接近央行人士表示,利率、汇率双双放开,如果区内和区外境内账户之间监管不力,套利行为很难避免。但央行能否承受其后果和代价是需要深思熟虑的。复杂的金融改革,能否通过试点性的改革来成功,无人确定。

资本项下开放的尺度和力度是讨论的一个焦点。

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主任陈波态度较为激进,他认为人民币自由兑换与资本项下的开放需同时进行,这是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的必要条件,否则视同一句空话,离岸中心无以建立。

国泰君安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只是资本项下开放的一个必要前提,完全的资本项下开放的国家其实并不多。资本项下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开放海外投资渠道,引导人民币走出去,目前争议不大,这也将形成新的人民币中心,并与香港、伦敦等产生互动,人民币国际化将再进一程。

目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需要经过项目审批后方可兑换;居民也不可在境内券商营业部开设港股和海外证券交易所账户进行投资。这些都有望在自贸区渐次开放。

但人民币回流机制,将被严格管控。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例,在海外募集美元,兑换人民币来投向境内是不允许的,但可以在自贸区内募集人民币,投向海外。

为了防范热钱风险,上海在自贸区的讨论中,逐渐形成了共识。自贸区内与境外的资金往来相对比较自由,自贸区内和区外境内的交流严格把控,即鼓励自贸区内的人民币向境外流动,但自贸区内的人民币向区外境内流动较为困难,这就是“一线彻底放开、二线有效管住”的监管制度。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财经》记者表示,特别要小心海外资金流入的过程,只能有限制地开放。如境外资本欲进军A股市场,以美元兑换人民币来开设A股账户,盈利或亏损后兑换成美元离境,这显然无法做到,如放开等同于全境放开。

当前,热钱涌入的趋势,远远高于人民币流出境外的趋势。王新奎表示,目前存在一个悖论,人民币有升值预期,但却要从利率高的地区流向利率低的地区,这看起来非常困难。 账户隔离

如何在金融开放的同时,防范热钱。对此,夏斌认为,关键在于通过设立无形的银行“特别账户”,才能坚守“一线彻底放开、二线有效管制”的原则。

为监控热钱风险,自贸区内将实行账户隔离制度,企业在自贸区内设立离岸账户,即FTA账户。FTA账户有三种功能,区内交易、区内和境外的交易,以及与区外境内的交易,其中前两种属于离岸交易,后一种属于跨境交易。跨境交易中的相互渗透,通道是严格监管的。

在试点初期,自区内至区外境内的外债总额度的管理,也将成为关键控制点。企业在自贸区内的离岸账户,与区外境内的关联公司之间,资金不可随意调拨。企业的资金调拨可享受一定的便利性,但不可是融资性的。

陈波表示,自贸区内企业账户可视为离岸账户,向在岸账户汇款可视为跨境,接受各种严格的监管。如区内的子公司与区外境内股东正常的资金往来没问题,但若子公司同时在区内大笔借款,就涉嫌金融套利。

区内账户和区外境内账户之间能否真正有效地隔离,业界亦有所质疑。

金融热钱因其高速和隐蔽的特性,监管向来困难,一旦出现缺口,后果不堪设想,成为世界级金融中心往往要经历一个凤凰涅的过程。1992年英镑危机,索罗斯大举做空英镑,一路下挫,结果英镑退出欧洲汇率体系,开始自由浮动,索罗斯从中获利逾数十亿美元,更不用说后来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

据悉,在自贸区内,工商总局和海关将在外高桥设置上万台电脑,电子监控系统强大,监管效率和行政效率都有所保证,足以追踪实时的每一笔交易。此系统原用作进出口贸易的追踪,未来将用作金融领域的资金往来监控。

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表示,正在对区内的数千家企业做全面的排查,建立底账系统,尤其是建立金融系统管控的信息平台。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透露,监管要分平台、分机构、分产品。其中按平台监管难度较大,按机构来监管相对容易,最容易也最重要的是监控产品,将区内的金融产品做账户隔离,隔离后进行监管。

区内和境外是一线放开,区内到区外境内的二线管制,则是一个渗透性过程。林采宜表示,套利机会是有可能存在的,但不太会大进大出,若引起大规模的资本流动会很快被监管机构控制。

业界基本共识是,当前的汇率管制将随着改革的深入而逐步放松。夏斌分析,这种管制不同于以往,一是管制的内容和规模,随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动态变化;二是有意识地去通过“特别账户”这一通道,把自由贸易区内由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机制,主动引进、传递到“关外境内”、传递到全国金融市场,实现既对国内的金融改革形成一定的冲击压力,又对这种冲击压力尽可能做到可控、可接受。 资金定价市场化

9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写道,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是自贸区试点的题中应有之义。

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对《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区内业务和区外境内业务可以有效隔离,那么区内市场上利率也可以逐渐放开,金融产品只需注册即可自由发行。

事实上,虽然央行目前未在存款利率方面做全面放松,但在金融市场之中,民间利率市场化已相当普遍,自贸区则有可能率先在政策层面进一步放松。

有关消息人士透露,对于自贸区内的银行,有望采用中资银行境外分行的管理办法,即减少存贷比、准备金率等指标的限制,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对利率进行定价。

这样自贸区的贷款利率将直通国际市场,明显低于区外境内。据悉,部分上海本土的经济学家曾质疑利率市场化试验并不可行,很容易产生一个洼地,出现套利行为,脱离控制,将扰乱国内金融市场。

高善文认为,如果区内和区外境内账户严格分离,套利行为的影响可控。

一旦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和资本项下的逐步开放,就会在自贸区形成一个人民币的类离岸市场,并将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

人民币汇率改革的重点并非高估或者低估,而是其目前形成机制并不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国泰君安经济学家林采宜表示,能够参与外汇交易市场报价的机构不够广泛,仅由数家大型国有银行组成,报价的基础是基于政策的意图。汇率的市场化就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过程,这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变革,自贸区在这点上也很难有根本性的突破。

未来自贸区的人民币汇率状态将接近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同时受离岸人民币供求关系和中国外汇交易管理中心汇率的双重影响。林采宜认为,上海自贸区可能单独形成一个像香港一样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但这跟人民币汇改并非一个概念。

目前,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人民币价格,与官方汇率相差无几。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 金融改革 商业银行

面对全球化经济格局的转变与国内效率普遍不高的金融环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立,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在于金融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布后,金融改革势在必行,也引发金融界的巨大反响,金融机构都希望抢占先机,获取改革红利。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涌入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必须对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策略,否则就会战而不胜,影响全行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

(一)金融改革要点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于金融领域的改革是其中的一大亮点。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世界各国自贸区建设的一般规律,是自贸区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国家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这一建设任务。从全球各国已建立的自由贸易区普遍的建设规则来看,可以总结出“三大自由”,即货物进出口自由、投资自由和金融自由。金融自由相对于金融管制,我国商业银行对金融管制有深刻地理解,并能很好地运作经营,但对金融自由不太熟悉。金融自由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宽松、自由的开放政策,外汇不受管制,可自由进行兑换,并且只要是合法收入,都可自由进出入,存贷款的利率根据国际市场的供需变化而变化。总结起来就是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外汇账户开放,二是宽松的外汇管制,三是利率市场化。

《方案》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上海自贸区建设有着明确的金融改革内容。四大改革要点,一是开放资本项目,二是跨境使用人民币,三是利率市场化,四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在上海自贸区内实现市场化定价,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源和市场,改革外债管理方式,全面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重大举措,必将打破各种制度对于金融的制约,激发金融机构创新的活力和热情,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自由发展,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它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旦不能适应金融的改革开放,势必会被淘汰。那么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怎样的发展机遇,又将面临什么挑战呢?

1.从金融改革的政策来看,主要集中在宏观金融政策方面,但我们仍能够清楚预见金融改革对商业银行所带来发展机遇。

(1)扩大市场,提供更多资源。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资本实力和经营业绩已经备受世人瞩目,在全球占有一定的影响力,国内的市场资源已经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商业银行正在努力寻求对外扩张。但是海外扩张受到诸多壁垒限制,这一过程并不顺利。上海自贸区建设实行“境内关外”政策,这样开放的政策则为商业银行创造了对外扩张的绝佳机会,能够让商业银行充分有效利用境内外两大市场、两种资源。

(2)拓宽业务经营范围。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往往局限于存、贷、汇,虽然近些年来也有拓展一些中间业务,但国际业务并没有普遍开展。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鼓励和支持区内银行发展跨境融资业务,推进跨境投资金融服务,这样一来,商业银行便能大大地扩展其业务经营范围。

(3)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业务经营模式基本同质,极大地限制了业务创新。主要原因在于利率和汇率都受到严格管制,创新业务的审批制度审慎而又严格,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和范围又受到金融管理部门的严格限制,创新难以进行。而上海自贸区建设注重创新金融制度,鼓励和支持金融市场产品和业务创新,这样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

(4)降低运营成本。我国商业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内发展成为全能型银行是有很大机会的,全能型银行可以同时开展多种业务,如存贷款业务、跨境投资并购、离岸金融业务等。这样的经营方式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业务规模的扩张。

2.机遇与挑战并存。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不仅仅是良好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大挑战:

(1)缺乏经营和管理经验。上海自贸区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市场领域,我国商业银行一旦进入自贸区发展,就面临着重重难关。虽然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有办理一些相关业务,但业务经营规模很小,占银行整体业务比重也比较小,这样的经验根本不足以去应对一个全新的国际金融市场。

(2)难以适应金融自由。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处于金融管制下的运作经营模式,而上海自贸区实行金融自由,将一步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对于资产定价、存款定价等都十分陌生。在这样一个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资金价格受到直接触动,影响银行经营,从总体上来看,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很好地进行资产定价和风险控制。

(3)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脱离央行保护。习惯于金融管制和利率补贴的中国商业银行,长久以来由于官方定价所带来的存贷款利差,总能保障银行获取稳定且较大的收益,进入自贸区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也就意味着银行将不再受中央银行的保护,银行的盈利也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4)同行竞争激烈。自贸区进行金融改革,其所能带来的改革红利,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进入上海自贸区发展,将来自贸区内还会形成银行机构的集聚现象,无疑也会使得同业之间展开激烈竞争,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二、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一)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

上海自贸区是一个全新的国际金融市场,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但同时也具有很大的风险。商业银行要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必须具备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风险也是监管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才有资格和机会在自贸区进行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制,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自身的业务。

(二)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上海自贸区建设有着一种全新的游戏规则,金融自由,利率市场化,这些都要求商业银行能够快速反应、积极应对。银行必须在各方面都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机构布局、战略思想、业务流程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反应机制,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快速适应自贸区的游戏规则,尽快尽好地展开银行各项业务。

(三)坚持开拓创新

商业银行如果要在上海自贸区顺利地开展业务,必须打破原有的业务模式的限制,有所创新,开创出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种类,制定合理的业务流程和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好的适应在自贸区的业务发展。业务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只有创新,才能保证银行获得持续发展能力,在自贸区内站稳脚跟。而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非常谨慎,根据我国惯有的监管模式,监管部门一开始并不会官方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会首先允许单个产品试行,成功推出一个,再允许推出下一项。逐步推出多个产品后,就会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就会逐步实现由点到面的改革突破。按照这种模式,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一个产品创新储备库,以及时申报,抢占先机。

(四)转变发展方式

长久以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信贷业务,而在自贸区内,由于金融创新、市场监管更为苛刻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这种高资本消耗的发展方式已不能适应在自贸区内的发展。如果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抢占先机,商业银行就必须转变其发展方式,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商业银行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在自贸区这样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必须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明确规范和清晰阐述企业核心价值理念、服务观念、企业愿景等。同时员工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在企业发展中充分体现员工的自身价值,切实增强企业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结束语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迎接这场挑战,才能实现自身最终的发展目标,更好地立足于金融界。J

参考文献:

1.戴小平.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5).

2.徐刚.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机遇与挑战[J].消费导刊,2013,(11).

3.姚慧.有关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突破研究[J].新财经(理论版),2014,(1).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西江经济带”; 发展总体规划; 财税金融政策; 现状

一、“西江经济带”起源及其发展总体规划概述

西江是珠江的主干流,上接云贵、纵贯两广,把西南地区和珠三角串联起来,被称为连接西南和华南的“黄金水道”。根据广西发改委2009年的测算,如果进行合理开发,整条西江水系相当于20条铁路的运力。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铁路运输每公里每吨的成本为0.15元,公路为0.5元,水运仅为0.04元。这意味着将西江中上游贵州的煤、云南的磷、广西的铝,输往能源消耗缺口颇大的西江下游粤港澳地区,提供了一条巨大的低成本运输通道。而一旦这条能源运输通道开放开发,必将带动整条西江带沿江两岸的经济快速发展。

正因为西江流域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西江经济带”概念,把打造“西江经济带”与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相提并论,确立了江海互动的发展思路,规划将西江沿岸的南宁建设成“国际区域通运输枢纽”,柳州、梧州建设成“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酝酿编制《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其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即从“十二五”规划开始,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南方重要的开发轴带,成为大“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段,成为大珠三角功能辐射的承接地,成为大西南开发的先导地区,成为大中华向南开放合作的前沿基地。同时,提出了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珠三角(港澳和广深等地)的龙头作用,把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北部湾开放开发带来的机遇,把“西江经济带”争取为国家发展战略,作为我国“十二五”规划时期的建设重点,争取更多更好的财税金融政策,带动整个西江流域的开放开发。

二、“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

梧州、贵港、柳州、玉林和南宁是“西江经济带”内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五个城市。广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快速发展态势。

1.“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生产总值均比上年增长12%以上,其中:梧州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贵港5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柳州1 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玉林77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南宁1 752亿元,比上年增长14%。

2.“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其中:梧州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贵港3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柳州1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玉林61.8亿元,比上年增长13%;南宁273亿元,比上年增长18%。

3.“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除了柳州增长18%外其他四市增长率超过30%,其中:梧州430亿元,比上年增长30%;贵港377亿元,比上年增长30%;柳州8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玉林600亿元,比上年增长35%;南宁1 357亿元,比上年增长30%。

4.“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以上,其中:梧州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6%;贵港214亿元,比上年增长18%;柳州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8%;玉林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南宁8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

5.“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其中:梧州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贵港1.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柳州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玉林3.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南宁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

6.“西江经济带”五市2010年居民收入(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民)除了梧州市和玉林市增长7%~8%外,其他城市增长率超过10%。而在资源环境方面,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指标比上年有所减少,节能减排成绩显现。

通过上述案卷分析研究可见,“西江经济带”五市的经济发展正步入快速轨道,这一发展势头,将为“西江经济带”的“十二五”时期以及今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比较研究

2008年1月国家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把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综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1号),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的优惠政策支持是以产业政策为主,财税、金融、土地、外经贸以及人力资源和科技开发政策和优化投资环境等政策为辅的一揽子优惠政策支持。为了研究设计“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笔者对比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研究分析“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现状,发现存在问题较多。虽然“西江经济带”由于地理位置处于西部大开发经济区内(广东省除外),享受一定的西部大开发财税优惠政策,但力度偏小。主要表现在:

1.“西江经济带”享受西部大开发中北部湾经济区财税收优惠政策有:2008年起5年内,一是北部湾经济区内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税率以及“两免三减半”中减半征收期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企业外,免征属于地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二是经济区内经批准实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其减半征收部分,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2.自治区给予北部湾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西江经济带”尚未享受的政策有:

(1)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一是2008年起5年内,经济区新办的石油化工、林浆纸、冶金、电子信息工业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第一年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随后年度减半征收;二是2008年起5年内,经济区内石油化工、林浆纸、冶金、轻工食品、高新技术、海洋等工业企业,以及物流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业、旅游业、文化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服务企业,免征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三是经济区内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

(2)财政支持政策方面: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2009年起4年内,以2008年经济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上解为基数,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经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并逐年有所增长。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各部门在分配时要重点投向经济区并优先考虑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公益设施项目。二是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支持:2008年起5年内,自治区本级每年安排10亿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重点用于支持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及其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或以奖代补扶持,这是特定项目的融资支持。

(3)金融支持政策方面:一是支持金融主体建设,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比如设立北部湾发展银行,支持经济区内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实施升格或增加设置;鼓励和促进更多境内外金融机构到北部湾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在信贷增量中保持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经济区中小企业、“三农”等弱势经济组织和产业的发展。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对从事中小企业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4)财税金融政策配套支持方面:在外经贸发展支持政策上,国家先后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防城港物流中心,以支持建立北部湾区域的保税物流体系。同时,对新设立加工贸易企业在形成生产能力并实现加工贸易出口后,按实际到位资金在0.5%以内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等。

由此可见,目前“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

财税金融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财税优惠政策作为吸引投资的重要措施,对包括经济特区、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北部湾经济区等地区经济总量的扩张、经济实力提升、企业的迅速成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支持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亚于财税支持政策,区域经济发展重大产业项目的布局是根本,财税支持政策是吸引重大产业项目落户的条件,而金融支持政策则是已落户的重大产业项目能够良性运行的保障。

推进“西江经济带”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西江经济带”建设为云贵桂粤加快发展提供了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因此,提高“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着重依托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全力发展汽车、铝业、钢铁、锰业、糖业、林浆纸、医药、茧丝绸、工程机械等“西江经济带”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富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加快“西江经济带”的形成,把“西江经济带”的“新引擎”、“示范带”、“模范带”、“前沿带”、生态屏障等功能定位紧密结合起来,已日益成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及粤港澳的共识。但是,目前“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状况很不理想,缺乏政策平台和政策引导,组织形式较为松散无序,没有具有权威性的政策协调机构,经济带建设项目的利益共享机制,跨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利税分成、金融合作等财税金融方面的收益分配和公共性、协调性政策及执法标准尚未统一。因此,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或争取“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迫在眉睫且任重道远。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4篇

东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8月22日至25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在首先召开的第十四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上,中方与东盟就共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以及中方提出的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的八项务实措施进行了探讨。

正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参加东亚峰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的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表示,此次会议梳理了自第十三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以来中国与东盟在经贸关系上的发展,推进了双方在当前共同关注的重大议题上的进展,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与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途径、路径、领域和努力方向。

他介绍说,在刚刚结束的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上,双方表示将努力争取在2015年底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可以说距离谈判的达成还有“临门一脚”。自2014年8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启动以来,中国和东盟已举行三轮升级谈判,双方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展开了深入磋商。

中国-东盟于1991年建立对话关系,2010年自贸区协议实施,对东盟中六个国家95%零关税,对CLMV(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零关税在2015年底实现。然而,当双方经贸关系走到谈判自贸区升级版的时候,更加值得我们关注的不再是以往的关税减免种类、贸易和投资数量、法律条文的增减,更重要的是,如何全面推进整体的中国-东盟经济关系登向高质量台阶。 亟待寻找合作新机会

东盟每年召开经济部长会议,并与伙伴方再单独举行会议。而在2015年8月21日,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刚开始不久,日本商界即向东盟表达希望为其“后-2015”发展与之合作。由此,日本成为第一个在201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即将成立的关键时点向东盟提出全面经济合作愿望的国家。FJCCIA(日本在东盟商业和产业联合会)成员企业目前在东盟有6500家,这被东盟视为高水平FDI和对东盟经济巨大信心的体现。

东盟是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据2015年8月19日东盟官方统计信息,东盟年均经济增长率已达5%。2014年GDP增长4.6%,其经济规模相当于美国的15%,而2004年时,仅占美国经济规模的7%。

GDP的增长引导了人均GDP从2013年3908美元增加至2014年的4130美元。服务业继续作为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项,占2014年区域总GDP的50.1%。

从东盟六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的经济增长情况看,2014年除马来西亚以外,都经历了增长下降的情况,从2013年的5.1%,到2014年的4.3%。而形成对照的是,CLMV国家2014年经济增长为6.6%,比2013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反映出后发的东盟四国有更强的增长形势。

2015年8月下旬举行的第47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讨论了东盟经济共同体实施措施,特别是完成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开发《东盟后-2015年经济愿景》和今后十年的战略行动规划;开发《2016-2025东盟中小企业总体规划》。

东盟官方表示,东盟经济共同体寻求在十个成员国之间正式建立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最后将各国的国家经济整合成单一的区域集合体,在东盟创造一个无缝的贸易和投资机制。目前东盟GDP约为2.7万亿美元, 2020年将达到4.7万亿美元,以成为全球性强大经济力量。2014年,东盟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高达1360亿美元,超过了中国,其中地区内投资贡献率约达20%。

2015年8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提出,《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规定必须采取的措施完成率达91%,还需增加完成46项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后-2015”东盟经济愿景方面,东盟强调将对法律改革设定具体目标,以切实为地区内贸易投资创造便利。

而2014年8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主要分析了GDP增长、出口量、出口目的地、FDI,以及CLMV国家的增长/FDI/重要支柱产业(建筑和制造业/服务部门)的增长;东盟国家等待美日欧经济好转,以便出口;宏观经济环境;稳定价格;实现东盟整合目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缩小东盟内发展差距。按当时的公布,东盟经济共同体229项目标,已实现82.1%。

东盟目前的主要对话伙伴国家有十个: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俄罗斯、加拿大、美国;主要对话伙伴组织有: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很多国际和地区组织;主要对话伙伴机制有:东盟10+3、东亚峰会、各方派驻东盟使节、东盟对话协调国。

于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从人口规模而言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从GDP而言,是第三大自贸区。

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14年东盟对外贸易总额约2.53万亿美元。其中,与中国的贸易额为4801亿美元,约占东盟总贸易额的19%。占中国对外贸易额的11.16%。2015年双方期望贸易额突破5000亿美元。2020年双边贸易额目标为1万亿美元。

投资方面,截至2014年底,中国和东盟双向投资累计超过1300亿美元,其中东盟国家对华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中国对东盟投资则相对薄弱,2014年为89亿美元。2012年-2014年,中国对东盟投资仅占东盟外资流入量的5.8%,相比较的是,日本占15.3%。中国投资领域多集中在电力、桥梁、农业和较低端制造业项目,日本则在城市破旧公共设施改造。中国未像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在经济部长主要会议后作为单个国家,以商会对话的机制出现。说明中国在与东盟的具体经济对话方面与美日印相比,遗漏了一些机会。因此,在升级版谈判中,应该建立起类似机制。

另外,与东盟经济对话的发展阶段上,中国仍处于相对低端的阶段。以中国和日本为例,从东盟与伙伴方对话议题状态来看,东盟-中国是“在加强和升级‘东盟-中国自贸协议’上取得进展”;而东盟-日本是“达成‘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协议’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

这表明两点:一是与“全面经济伙伴协议”相比,“自贸协议”本身即为单一、有局限性的,即便升级,仍存在大量未知和不确定性;二是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协议中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是在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基础上直切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主题,而升级版“东盟-中国自贸协议”只是努力朝向这一主题的阶段。

况且,以自贸协议来看,前期实现零关税为目标,而若升级版,则以简单化的进出口数据已不能说明问题。升级版的关键在于经贸关系本身的质量和多样化。关税、服务、通关便利化、措施、政策和实施工具本身都应该升级。例如,借鉴新加坡为“智慧国”目标而制定感应器规则标准的经验;借鉴日本对东盟国家经贸从政府到企业配套和连贯行动的经验,将农产品、资源产品、制造业、服务贸易(例如金融、物流等)、高技术产品、人员交流、技术转让、投资规则、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环境、经商便利度等等,提高一个层级。 更新认识东盟主体的涵义

东盟2015年底建成经济共同体,有自身的发展宏图,有总体规划,有相关达成目标,因此,东盟作为地区整体,必然希望以自己的力量为主导,结合对话伙伴的力量。有观点认为,东盟推动RCEP是希望通过这一机制增加力量,以此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过,从2015年8月21日-25日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的主要议题可以看出很多不同。东盟与多方展开经济对话,差异的对话进程和机制状态值得我们注意和分析。

在“后-2015”年,东盟将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因此,不同于两个国家间的自贸协定,中国作为一个单个国家将面对一个区域经济整体,这意味着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在升级双方自贸协议中,应考虑中国与东盟整体和十个成员国个体的层叠关系。

从整体关系而言,以东盟为主体,发展双方经贸关系,即结合东盟共同体的发展蓝图和目标确立广泛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活动便利措施,实现升级。这不仅不会损害中国利益,反而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大的成长和合作空间。

从东盟十个成员国而言,它们在东盟共同体中既是总体的参与者,也是各个重要角色的扮演者。而东盟-六国和CLMV国家有发展差距,特别是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仍然属于联合国标准的低速发展国家。中国将分别与东盟十个国家谈判自贸协定,其措施、目标、标准自然将不同。

对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2011年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建设10+6自贸区),我们的分析结果表明,东盟并未将“后-2015”的发展重点放在任何一个经济合作机制上面,RCEP的重要性已从前几年的积极推动,到无从进展,再到目前东盟努力激活多样化伙伴对话机制,而不局限在一项机制,反映出顺应共同体建设需要的变化。其原因是东盟政治-安全、经济、社会-文化三大支柱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没有哪一项能够独自前行――合作机制的复杂性也融于其中。

因此,近两年来,东盟不仅与十大对话伙伴国加强联系,也与其他对话伙伴机制及世界多方力量举办交流合作活动,签署合作协议等。从东盟官网信息初步统计,从2014年1月到2015年8月23日,东盟与欧盟主要对话交流活动有11次,与欧洲的单个国家共有30次对话交流;东盟单独与日本洽谈合作交流达15次,与韩国12次、与中国10次、与印度8次,与俄罗斯5次、与美国11次、与澳大利亚/新西兰15次;东盟与非州、拉美和亚洲其他国家/地区交流16次,与OECD和UN机构达6次。

上述信息表明,东盟已将对话活动向全球铺展。对中国来说,与东盟打交道,支持其主导地位是对的,但继续把目光放在支持RECP即认为是支持东盟主导,或自己把注意力放在10+1、10+3、10+6上则是相当片面的。东盟的对话/伙伴/合作方明显扩大、东盟的利益重点日益聚合,而中国未看到动态变化的结果就会丢失机会。

结合近年我们对日本-东盟关系所做的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经济合作机制只是对话交流的形式之一,一如对TPP、RCEP,虽积极参与不影响自身观察变化、跟随变化的步伐。 高端经贸关系需要金融业升级

金融合作、银行合作、融资合作无论哪一种提法,都在中国-东盟自贸协议升级中占有重要位置。主要原因是,中国与东盟的经贸交易成本巨大,除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物流的巨大成本外,资金融资的成本也高。中国对东盟的项目和融资资金主要来自几个政策性银行,如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如中行、工行等,而没有系统稳定的融资渠道。国内有研究认为,东南亚国家银行金融政策体系、法制建设水平差异大、外汇交易风险大、边贸依靠“地摊银行”等,形成“金融门槛”,并建议设立中国-东盟银行、产业发展信托投资基金和区域性保险机构等。然而,我们的研究则提出稍微不同的观点。

我们认为,在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中,金融银行业本身就需要升级,不仅提供便利交易结算和各种服务,而且作为高端经贸关系的一项功能而存在。在目前中国已提出亚投行的基础上,资金和管理力量不易分流。透支自己的金融和融资承诺将带来更大风险。以日本、新加坡对东盟的融资为借鉴,新加坡淡马锡作为基金,除国内外,主要资金项目放在东南亚地区,多为基建、金融和制造业等。ADB(亚洲开发银行)主要支持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亚洲基建项目,但大量资助项目是落后地区减贫和城市旧交通设施改造等;日本企业和商业银行是在政府引导的东南亚合作协议后进入当地,产官商结合提供项目支持,这在“东盟-日本全面战略伙伴协议”中已经体现,而不需另搞与东盟的银行。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5篇

内容摘要:促进我国区域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国家“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现代经济发展史已经证明了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随着世界各国区域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区域金融作为金融表现形式中的主角,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已引起广泛关注,区域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对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影响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促进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区域金融 经济 协调发展 关键问题 对策

当前,促进我国区域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已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家“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特征就是经济结构的急剧变动,即产业结构的转换。而区域经济结构之间存在差异且不断扩大,与区域金融结构的变动有较密切的关系。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区域金融结构处于不断变动和发展之中,表现在按行政区来设置单一国家银行体系的分支机构,按计划要求进行货币与信贷资金的行政性分配,各行政区高度趋同性金融行为的行政均衡性区域金融结构逐渐向市场非均衡性发展。本文对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影响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影响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

(一)区域金融政策失衡致使区域经济差距逐渐扩大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金融政策未充分考虑区域间金融、经济的发展差距,统一实行社会主义计划金融体制,因此整个金融运行在低水平上保持均衡。区域金融政策在施行的过程中,使得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逐渐扩大,尤其延迟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这种均衡型金融政策调控的低效率问题凸显。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样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并产生“马太效应”,致使区域经济难以协调发展。此外,我国自1979年以来,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存在二元结构特征,使得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呈现明显的二元格局化,还有东西部地区市场化进程的巨大差异,也使得金融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空间的分布特点呈现出非均衡性。

(二)区域金融信贷资金逆向流动

我国区域之间信贷资金流动的特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经济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优化配置,在对企业配置信贷资金和经营授权时,以其经营效益、经营规模、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标准,由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优势企业不多,部分银行经营效益不够理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配置资金中,势必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造成了信贷资金多由经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由农村流向城市的现象。由于资金虹吸作用,严重影响并制约着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区域经济实体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资金需求大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我国区域经济实体资金需求大,而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造成供需矛盾。主要表现在:营销观念的制约;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不匹配;信贷资金供需条件不适应;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观念落后等。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存在贷款难的问题,而作为微观经济主体也存在借贷能力不足的问题,对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

(四)重复建设造成金融资产质量低下

重复建设是区域支柱产业的选择与地区发展优势相背离的结果。我国曾确定建筑、机械、石油化工、电子及汽车5个产业为支柱产业,也使各省市区重复建设的产业。由于支柱产业的重复建设,导致支柱产业发展不足与产品的相对过剩,进一步导致地区工业结构的严重趋同,效益自然较低。由于重复建设,势必造成对支柱产业的贷款增加,降低了金融资产的质量,效益随之下降,增加了潜在的金融风险。而且重复建设过程中多个投资主体重复对某一产业盲目投资,也会引起相关产业的连锁投资扩张效应。重复投资引发的后果反映到金融上,必然会导致地方政府硬性规定国有银行为地方建设项目贷款“买单”,加大了不合理的资金需求和占用,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从而危害了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

(五)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目前我国虽然各区域内相应成立了一些信贷担保机构,但缺乏经验和足够的实力,运行也不规范,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而完整的信用调查、评价体系以及保障体系,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会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往往缺乏对区域内部优质企业的关注,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以优质企业为突破口,加强区域金融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促进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区域金融、经济的货币化程度迅速提高,加深了区域金融对经济的渗透,提高了对经济发展的拟合,使得区域金融、经济融为一体。而构建金融功能和经济功能合二为一的金融经济区,使之成为高效的金融体制和持续、高速发展的经济运行模式,是21世纪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调整金融体系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

自我国金融业改革以来,竞争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在某些地区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国有金融机构仍然具有明显的垄断特征,他们提供的金融服务根本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导致部分借贷者转而寻求非正规渠道的金融支持。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调整金融结构,不断引入各种金融机构,打破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状态,使整个信贷市场更加活跃,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在金融市场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尤其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甚至能成为金融主力,因此民间金融对部分地区的经济增长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一定时期内在总量上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增长。

(二)实施差别化的区域金融政策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应制定规范的区域金融发展战略,逐步将金融支持重心向经济不发达区域进行转移,给予各地区平等的金融发展条件,避免区域金融差距的继续拉大。具体来讲,东、中、西部各地区的区域金融结构空间差异仍然存在,因此应采取不同的区域金融发展思路。首先应优化东部地区金融结构的战略重点,进行自发调节,形成具有市场竞争性的金融结构。其次要优化中部地区金融结构的战略重点,在增加金融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进行调节,形成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最后要优化西部地区金融结构的战略重点,目标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形成政府推动型的金融结构。实施差别化的区域金融政策,加快西部金融发展、必须对西部地区实施与东部、总部不同的金融政策。建立区域经济发展基金,实行区域化的金融政策,赋予中央银行在各地区的分支机构一定的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权和调控权,包括建立中西部地区的开发银行和开发基金,通过国家优惠政策激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到中西部发展,优化中西部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同时也要给予各地区平等的金融发展条件,构建公平合理的金融发展环境,努力实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缩小区域金融差异。

(三)培育发展与区域经济水平及区域分工相适应的金融体制

培育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区域分工相适应的金融体制,对资本稀缺要素的生成和区域优势产业的确立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调整区域的产业结构,推动并提高区域的经济水平,加强不同层次及规模的区域经济中心的扩散。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转轨,金融规模以及金融结构包括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和金融交易等会逐步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区域经济发展结构进行区域间层次性和差异性的配置,并逐步形成多种不同金融结构特点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当区域经济中心与区域金融中心配置在一起时,区域经济金融中心的经济、金融辐射和扩散作用会极大地促进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金融、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

(四)发挥不同层次和形式区域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资本要素是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而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是解决资本约束的根本途径。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有两方面的作用,表现在金融在区域资本的形成中具有特别的聚合功效,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金融能显著调整区域经济的结构,通过利用早已存在的货币及信贷分布的不均衡性,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极其重要,不过在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所起的作用却并不相同。金融资源的供需情况在时空分布上具有很大的不平衡性,区域金融有不同的层次和表现形式,具体可表现为:按借贷资金运行的区域化联系程度划分的区域金融;与经济区相关的区域金融;按金融现代化程度可划分为现代金融区与传统金融区;按金融功能区可划分为综合化金融区与专业化金融区。在跨行政区对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设置时,要充分考虑到金融区域化的上述所有内涵,除了划分好跨省市区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外,再在此基础上对各个金融区域进一步按照不同层次和类型划分次级的金融区域,有利于国家中央银行甚至跨省市区中央银行对金融区域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地管理监控,以促进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

(五)掐断重复建设的资金支撑并保证融资渠道的集中化、多元化

我国凡是跨行政区设置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均对区域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对支柱产业企业集团建立专门的贷款支持体系,积极制订并实行扶持发展支柱产业企业集团的贷款制度,促进属于重复建设的企业向支柱产业企业集团转化,或者直接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破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可注入支柱产业企业集团,起到强劲地拉动作用,使得经济和金融资产效益显著提高,能够对其它的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好的示范效应,可引导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也主动投入到支柱产业企业集团中去。区域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要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区域金融协作,努力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区域经济、金融合作并加强中西部地区金融扶持力度

经济增长的启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积累的能力和引入外部资金的能力。我国经济呈现的典型特征是由东到西,逐步走弱。我国金融发展的特征是呈现区域二元结构。现阶段金融结构的二元化表现,势必决定了经济结构的二元化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就必须大力提高中西部的金融发展水平,把加强中西部地区金融扶持力度作为一项建立区域经济金融合作的重要策略。

结论

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作在改革开放以来起到了巨大作用。目前我国新的经济形势、新的竞争环境,为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要求在区域金融政策上要有所创新,并且在区域金融的整合中寻找新的突破口。区域金融、经济协作是我国各地区搞好金融、经济生态环境建设、实现金融经济稳定的重要环节。由此可见,加强金融稳定,齐心合力促进区域金融、经济通力协作,对于构建更加和谐的金融结构,促进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丹华.论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8)

2.马瑞永.中国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6(2)

3.陈亮,杨静.中国区域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进展与评述[J].经济学动态,2005(8)

4.戴晶,杨立群.关于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几点思考[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36)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6篇

    银监会的设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银监会的设立将会对中国银行的管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新成立的银监会将有其相应的监管重点和对策。

    一、“银监会”的设立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1.银监会的成立将促进央行的独立决策和银行业监管的进一步专业化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从现实来看,央行担任的双重角色(既是货币政策制定者,又是银行业监管者)的预期目标有可能发生冲突,央行有可能在调整利率和制定货币政策时,站在银行业监管者的角度去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现在国有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导致资金流动不畅、金融运行与实体经济运行脱节,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其在央行内部强大的政策影响力对某些改革的进行施加影响,这一点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上最为明显。这样既影响了央行的监管能力,又制约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发挥。

    目前,各国金融监管模式主要有四种模式:第一,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后,欧元区国家中大多数国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央行中剥离出来。第二,英国、日本、瑞典、丹麦、澳大利亚将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等职能统一集中在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第三,美国由美联储作为伞式监管者,负责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则分别由其他监管部门分别监管。第四,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仍由中央银行统一负责。但从总的趋势看,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监管采用了与央行货币政策职能相分离的模式。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成立单独的银行监管机构,符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和国际上银行监管发展的总趋势是一致的。

    根据国际经验,银行业监管的分立与中央银行的独立往往同步进行。银监会设立后,由于目标单一,银监会将着重控制系统风险,进行更专业化的一体化监管,逐步由法规监管向市场监管过渡,有利于减少利益冲突、降低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增强银行业务的透明度、提高银行监管绩效、防范金融风险,并逐步由法规监管向市场监管过渡。而且,由于银监会独立承担银行业监管的职责,不可能通过货币发行来掩饰监管责任,只能依靠自身监管水平的提高,因而,从长期而言,银监会的设立将有助于真正维护金融安全。

    另一方面,国际经验表明,加强央行的独立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是中央银行制度发展的客观趋势。例如,在美国,美联储只向国会负责,政府无权干涉,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美国货币监理署则专事银行监管,也具有完全的独立性。因此,银行监管职能的剥离,意味着我国在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央行将专注于货币政策职能,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利益,开阔视野,更多地着眼产业部门和实体经济,从而有助于制定正确的货币政策,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保持宏观经济运行的长期稳定。

    此外,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离以后,中央银行为了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仍然拥有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在中央银行开户的金融机构必要的“检查权’,这种权力来源于中央银行与其交易对象金融机构之间的商业合同。中央银行只根据场内外检查和实地调研得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宏观的货币政策走向,而不对具体的金融机构承担微观的监管责任。这样做,有利于中央银行把握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实际风险。

    2.银监会的成立,有利于提高货币决策和银行监管的透明度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WTO遵循的一个重要规则就是透明度原则,首先就是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度。所谓透明度,是指“在通俗易懂、容易获取和及时的基础上,让公众了解政策目标以及政策的法律,机构和经济框架,政策的制定及其原理,与货币和金融政策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以及机构的责任范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提高货币和金融政策的透明度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金融制度建设的重点。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中央银行履行问责义务的目的,而且是为了避免公众对中央银行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产生误解或不当解释,同时也是为了获得公众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和金融政策的支持。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中国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透明度较低,难以适应加入WTO的要求。

    3.银监会的成立有助于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业将面临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使国内金融市场形成新的经营格局——国内金融界的分业经营和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并存。但是,目前外资银行的经营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多存少贷、转移利润,违规经营、使用非价格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等等。因此,这一格局在给我国金融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更多的是带来了挑战,尤其是给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大挑战。

    从目前来看,虽然我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和投资范围、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比例、对关联企业的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和各项准备金的情况都作了规定。但是,对外资银行监督管理的规定仍较为原则和简单,缺乏可操作性。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经验式”的管理阶段,基本上以行政管理为主,在监管内容和监管手段上仍处于合规性监管阶段,主要是事后合规性检查,缺乏预防性的事前和事中检查,风险监管处于起步阶段,出现了重审批服务,轻监督管理的现象。例如,监管方式还停留在对会计报表的审核上,但一些外资银行上报的报表却不能完全反映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情况,而且偏重定性分析,缺乏一个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参照系。对国际上通用的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监管方法,我国还没有加以引进和运用,导致监管水平低,无力制约外资银行的违规操作。

    银监会设立后,将努力实现对外资银行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的协调统一。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前的监管者认为只要制定好市场游戏规划,并确保市场参与者遵照执行,就能实现监管目标。因此,监管当局过去一直将监管重点放在合规性方面。但是,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变革,合规性监管的缺点不断暴露,这种方法市场敏感度较低,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银监会将以合规性检查为前提,以风险性监管为主题,改进和提高现场检查的效能,同时充分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对有问题的外资银行进行重点监管。在完善非现场监督体系方面,将谨慎原则和弹性原则结合起来,合规性指标和风险性指标结合起来,设置监管指导线和最低比率,包括资本充足性、流动性、大额风险、外汇风险等。并且在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监管。

    二、银行业监管对策

    1.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金融法规,并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依法监管无论用何种形式监管,都必须有监管的依据,也就是各种法律、法规,而中国目前显然多种金融法规缺位。在这种情况下银监会工作的开展将受到许多限制。首要的问题还是要完善金融法规,促进金融监管与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对已出台的金融法规,应建立本系统内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解决当前金融监管中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问题。

    2002年以来,国务院、人民银行总行先后颁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金融法规,这些金融法规充分体现了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外资金融机构平等竞争的基本原则。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 《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还要进一步修订,以达到确立监管架构、规范监管准则、统一监管标准的目标。对金融机构的任何处理、处罚,都要有确切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制度依据。在监管工作中,要公正、公开、公平地处理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依法监管,依法维护金融秩序。

    2.尽快建立银监会和央行之间的有效的协调机制

    银监会成立之后,将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职能,但央行依然是商业银行最后的贷款人,同时,央行对商业银行仍拥有检查权。这就涉及到一个银行协调成本的问题。

    从国外实践来看,在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局与财政部之间有一种三方小组会谈机制,定期磋商,交换信息。 而在日本,中央银行的职能由日本银行担任,金融监管的职能由日本金融厅执行。根据《新日本银行法》规定,应金融厅长官的要求,日本银行应向金融厅出示检查结果并允许金融厅职员查阅相关资料。在实际工作中,金融厅和日本银行的职员实际上经常互换信息,形成相互配合的密切关系。此外,为了不加重被检查金融机构的负担,双方经常通过协商机制协调对同一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日程安排。

    从我国实际出发,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两种职能分离以后,部门内目标冲突转变为部门间冲突,因此,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防止部门间扯皮现象,减少磨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督管理体制中的一些关系尚未理清。如金融监督管理体制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关系、金融监管体制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等。从现实来看,独立行使监管权力的证监会和保监会在决策时仍然要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影响,这使其独立监管规范的程度打了折扣。因此,银监会需要在体制上有所突破,尽量加强其监管独立性。这就要求加大金融相关部门之间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协调机制。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7篇

摘要:

基于对广东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笔者认为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已具备成熟条件,广州、深圳及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应分别建立以银行、信托为主的私人银行,以私募股权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为主和以离岸金融资产管理为主的财富管理中心。

关键词:

财富管理中心;珠三角;金融中心;建设模式

财富管理是近年来国际上各金融机构争相发展的新兴业务,也是金融服务行业最具盈利能力的领域之一。全球财富管理行业发展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欧洲模式,以信托文化为基础,以家庭资产的安全、保值和代际传承为主要目标,财产保全、继承、避税和养老金规划是财富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二种是北美模式,以投资银行、家庭办公室和独立咨询顾问提供投顾服务为主,主动追求财富增值。第三种是亚洲模式,主要以离岸业务为主,通过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全球时区区位优势和税收优势,吸引亚洲和具有全球视角和资产配置偏好的欧美私人资产(马珂,2014:19-22)。这三种模式形成了典型的专业化的财富管理中心,即以私人银行为主的瑞士,以全球金融资产管理为主的波士顿,以离岸资产管理为主的新加坡和香港(陈彤,2012:94-98)。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财富不断积累,居民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近10年来,我国已有超过20个大中型城市先后纷纷提出了发展成为国际、国家或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与具体措施,而有金融中心功能规划或设想的各类城市更在200个左右(胡安其、胡日东,2012:37-42)。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建设符合广东珠三角经济和金融发展特色的财富管理中心,是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金融中心之间的竞合关系有效途径。

一、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经济发展速度及金融创新程度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都属罕见,特别是近年来财富的急剧增长和快速聚集为广东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有利契机。在这一经济背景下,广东省做出了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战略举措,并明确提出广东要打造珠三角的财富管理中心。

(一)必要性分析第一,建立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是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财富管理有利于改变以往单纯追求GDP、税收和贸易顺差等指标增长的思维惯性,促进投资结构的优化,使国民财富得到科学合理的配置并实现增值(陆磊,2009:9-14)。同时,与转变中的经济紧密联系的财富管理方式会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结构升级。第二,建立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是促进国民财富稳定增长的有效手段。建立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将该地区的财富管理业务专业化、集中化、规模化,有利于提高区域财富的整体配置效率,促进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居民财富的增长相协调。第三,建立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是促进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珠三角地区金融业的发展仍然滞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仍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国外的实践证明,专业的财富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

(二)可行性分析珠三角地区发展区域性的财富管理业务目前在区位交通、政府政策、金融发展基础、富裕阶层财富积累与理财意识等方面已具备一定的条件。1.便利的区位交通。从区位交通来看,珠三角毗邻港澳和东南亚,交通发达,有口入海,河网水系发达,港口众多,与港澳形成的大珠三角是我国交通最发达的区域。珠三角与港澳地区的交通区位优势为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与港澳的服务贸易发展及吸纳海外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2.政策的支持。近年来广东省颁布许多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和珠三角金融改革的政策,力促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珠三角地区要借力于广东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全力打造“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加紧促进粤港澳紧密合作。3.强大的金融发展基础。从金融发展基础条件来看,珠三角经济圈是中国最发达的经济区域之一,是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有先进的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辐射带动华南、华中和西南地区发展的龙头。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经济总量占到全国的1/8。根据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及《广东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14年,广东的GDP总量已经连续26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广州、深圳GDP高达1.6万亿,分别位居全国第三位、第四位。2014年,广东省内人均GDP也已突破1万美元,这意味着珠三角的财富水平已达到中上等发达国家的标准。4.较高的金融基金聚集度。从金融机构聚集程度来看,2014年全省金融业总资产已达到19万亿元左右,并预期2015年将达20万亿①。珠三角地区形成了以广州为中心的银行和信托公司聚集地,以及以深圳为中心的私募股权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聚集地。并且当前各大银行加快了在广州、深圳等华南核心城市设立私人银行的步伐,期冀在珠三角这个财富领地中占据先机。金融机构在珠三角富裕地区的聚集为珠三角开展财富管理业务、服务高净值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丰富的资源。5.较强的理财意识。股票和房产是广东省富裕阶层最偏好的投资产品;其次是基金、银行理财产品、黄金、外汇等。个人资产规模在300万至600万的人群倾向于将资金投放于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个人资产规模在60万至300万的人群则更倾向于将资金投放于股票和银行理财产品。与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调查结果相比,广东省富裕阶层选用理财机构的比例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使用证券公司理财服务的人数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的消费者偏向选用国内资产构建投资组合。这些现象反映了广东的机构理财服务还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综上所述,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是经济结构转型的大势所趋,同时也具备了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基础。结合珠三角金融改革与粤港澳金融一体化的政策优势,挖掘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不仅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还能促进当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稳定增长。

二、珠三角地区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模式

(一)金融中心的相关理论金融中心的理论主要分为金融中心的形成理论和金融中心的建设理论。关于金融中心的形成,Kindleberg(1974)认为,金融市场组织中的规模经济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向心力,这种向心力不断吸引新的金融资源聚集于该区域,从而导致金融空间集聚规模进一步增大。Kaufman(2001)指出金融中心的兴起与衰落在一定程度上与这些地方作为主要商贸中心、交通枢纽、首都和中央银行总部所在地点的地位变迁以及战争的影响有关。而杨长江(2011)认为政府在创立启动机制、强化良性循环、退出低效“闭锁”等方面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金融中心的建设也是相关文献关注的一个重点,金融中心最主要的发展模式是需求反应、供给引导两种模式(孙工声,2008:3-8)。金融中心实质为“钱才”的集聚,我国金融中心建设需要把握金融资源集聚的关键环节,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钱”、“才”等金融资源集聚(魏佳臻、张建森,2011:23-26)。金融中心建设应当综合分析城市区位、金融集聚现状以及制度供给情况并本着合作、共赢的思路来推进(王保庆、李忠民,2012:63-66)。结合上述相关理论可知,金融中心形成的需求反应模式是一种自然渐进的模式,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财富增长使得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增加,促进了当地财富管理水平快速发展。而供给引导模式是一种政府引致的模式,指的是地区经济金融的发展程度不足以形成金融中心,但政府利用一定的契机,并结合当地的地理和产业优势发展金融业。此外,还有一种金融集聚模式是以金融的集聚效益为导向形成的金融中心,这种模式一开始的经济水平并不是很高,通常是借助了自身的区位优势和睦邻关系巩固了当地的金融实力。根据上述理论可知,目前珠三角地区居民富裕阶层的兴起使得珠三角地区的财富管理需求强烈,这种需求反应将极大地拉动珠三角地区逐渐形成财富管理中心。在政府引导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指出要全力打造以香港为中心,广州、深圳、澳门为副中心,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重要节点的大珠三角金融核心圈,推动我国形成“南有大珠三角金融圈、北有环渤海湾金融圈、东有长三角金融圈”相得益彰的金融业功能布局①。如图1所示,广东的区域金融建设以珠三角的“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为依托。其中“广佛肇”经济总量最大,广州的服务业与佛山的制造业有着明显的产业优势互补;“深莞惠”开放程度高,有较强的经济发展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珠中江”交通发达,临近港澳,港口物流产业优势明显。现又辅以南山、前海、横琴三大金融创新平台,致力于推进粤港澳的货物流通和金融,引领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与开放,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推进区域内监管一体化。因此,打造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思路必须以珠三角地区为主体,加强粤港澳更紧密合作,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

(二)珠三角地区的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模式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都提出要打造区域的财富管理中心,而在长三角地区,财富管理建设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珠三角地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也有较为优越的地理区位,金融产业发展蒸蒸日上。2015年4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广州南沙区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广东自贸试验区正式启动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主打港澳牌,致力于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及金融合作创新,而财富管理作为深化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也成为了广东金融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政策和地理区位的共同支持下,建设珠三角的财富管理中心应以珠三角经济发展为基础,各种政府政策配套和引导为辅,同时充分利用毗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众多优良贸易港口等区位优势,以及金融机构聚集和金融人才等优势,借力于粤港澳三地合力推动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通过分析珠三角各地的经济金融发展特点,笔者认为珠三角地区的财富管理中心应该分为三大区域分别建设,具体的建设模式如图2所示。

1.广州建立以银行、信托为主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心。广州拥有全国各大银行的省级分行机构,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总部机构。各银行的省级分行均设有私人银行部门,专门为高净值客户群体进行财富管理。服务的客户群体主要以广东省的高净值客户为主。通过建立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有利于发挥广州的金融机构总部经济,提升广州财富管理中心的整体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的财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培育和发展财富管理市场体系,同时吸引国际一流银行类财富管理机构入住广州,推动财富管理产品的创新。

2.深圳建立以私募股权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为主的财富管理中心。深圳走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前沿,是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孵化基地,活跃的创投市场吸引了众多私募股权基金机构的聚集。利用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高度聚集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的高额回报特征,加强建设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主的财富管理中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净值客户将资金汇集于珠三角。此外,深圳拥有全国第二大的证券交易所,聚集了大量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这些金融机构通过对证券市场投资,服务于不同类型的客户。因此,深圳建立以私募股权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为主的财富管理中心,既有先天的优势,也有利于珠三角金融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3.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建立以离岸金融资产管理为主的财富管理中心。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毗邻港澳,聚合了珠三角的资源、产业、科技优势与港澳的人才、资金、管理优势。这三个地区是“珠三角湾区”穗-深-港-澳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具有建设我国重要离岸金融中心的理想条件。通过构建发展跨境金融和离岸金融,组建服务粤港澳、面向国际的金融资产、产权、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有利于深化粤港金融合作,共建全球性金融中心,有利于人民币逐步走向国际化。广东作为中国的南大门为金融对外开放提供了便捷,随着广东自贸区建设和推进,粤港澳合作将会进一步加速融合发展。与上海自贸区侧重于金融改革试点不同,广东自贸区更多侧重于对外开放,着眼于广东省与香港、澳门两地的经济联系,更加侧重于珠三角地区经济整合。

(三)构建珠三角地区财富管理中心的推进步骤由于财富管理在中国尚处起飞阶段,财富管理业务的聚集度较低,相关的理财服务主要还是植根于金融机构,关于财富管理还未形成成熟的管理经验,因此建设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应有序分布进行。1.起步发展阶段。此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制定财富管理中心发展的方针和中长期规划,设定好财富管理中心的布局和定位,积极培育和发展财富管理机构,由小做大,由浅入深。在这个过程当中,聚集机构、完善金融政策和监管、优化金融投资环境应该全面铺开,但工作的重点仍是积极培育和发展财富管理机构,引进并聚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财富管理机构的同时,为新生的本土财富管理机构提供发展空间。对于需要重点引进和培育的财富管理机构要提供优惠的政策,在中心圈内形成各金融机构的竞争合作机制。2.快速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积极为财富管理中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财富管理的聚集度,包括机构和人才的聚集。从建设硬环境的角度,要认真规划财富管理中心的片区,在片区内创造便利优越的服务环境和配套设施。从软环境的角度,由于财富管理服务有区别于一般金融服务的特有保密性、低税性、宽监管的特征,所以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条件下,中心内应适当放松监管,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信息保密,降低税负水平。另外,广州地区高校云集,并不缺乏新生的金融人才,所以要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留住拔尖的人才,培养一定数量具有高层次素质和优秀创新能力的财富管理队伍,以高端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区域金融的发展。3.成熟稳定阶段。成熟稳定阶段财富管理中心已初现规模,形成了稳定有效的运营模式,众多财富管理机构和人才在中心内聚集并有序地展开业务,已无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建设上,而应注重维持现有的稳健有序的营运状况,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较为成熟的财富管理手段去服务区域的实体经济,扩大财富管理中心的辐射范围。4.后续发展阶段。深入挖掘金融创新能力,鼓励金融发展逐步对外全面开放,扩大国际影响力。让成熟的财富管理带动金融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在合适的时机颁布合适的金融开放政策,让区域金融逐渐融入国际金融,站在更高更开放的平台上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市场环境。

三、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示范效应

广东与港澳地区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金融合作和发展格局不断促进着三地经济的繁荣发展,使珠三角地区成为亚太最活跃的金融区域之一,在区域财富快速增长和粤港澳自贸区成立的背景下,构建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势必将发挥其经济金融优势以及独特的区位优势,打造出独具特色的辐射粤港澳三地甚至东南亚地区的财富管理中心。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一方面将会进一步促进广东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扩大珠三角的金融影响力;另一方面,广东作为我国率先提出构建财富管理中心的地区之一,同时会对我国其他地区未来建设财富管理中心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首先,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率先成为我国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先导区,将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和经济结构转型积累经验。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实力和居民财富都得到了显著的增长,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走在了改革发展的前沿,财富的大量增长使得财富的保值增值成为市场的需求。但财富管理产业在我国仍属于新兴事物,相关人才、机构、市场、业务和政策环境等方面有待探索和加强,而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具备的各项条件相对理想。建设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将是我国财富管理业务的探索试点,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和经济结构转型积累经验。其次,珠三角地区金融资源丰富,制造业和科技产业发达,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可以聚集金融资源,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将社会财富配置到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的领域,为经济结构升级打牢经济发展的根基。同时,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将促进金融创新。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的建设将率先探索出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道路,实现金融产业、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的互动发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再者,对外开放是珠三角地区的一大优势,粤港澳自贸区的成立更为三地金融产业和服务贸易行业提供了开放合作的平台。粤港澳自贸区作为开展金融开放合作的先行试点将探索粤港澳合作和金融创新,充分发挥保税港区的地理和政策优势,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探索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改革试点,积极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发展壮大地区金融,更好地为外经外贸服务,打造外向金融新优势。珠三角财富管理中心将充分利用粤港澳自贸区平台深入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财富管理方案,为我国实现最终的金融开放和财富增长提供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彤(2012).香港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比较研究.亚太经济,1.

[2]胡安其、胡日东(2012).我国中部六省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定位与构建———基于因子分析法.金融教育研究,25.

[3]陆磊(2009).中国的区域金融中心模式:市场选择与金融创新———兼论广州—深圳金融中心布局.南方金融,6.

[4]马珂(2014).全球财富管理发展主要模式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借鉴和启示———以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例.西南金融,3.

[5]任新建(2012).上海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研究.新金融,4.

[6]孙工声(2008).金融中心的形成理论和国际经验———兼论江苏在“长三角”金融发展战略中的模式选择.金融纵横,23.

[7]王保庆、李忠民(2012).金融中心建设的一般路径研究,现代经济探讨,4.

[8]魏佳臻、张建森(2011)."钱才"集聚论与我国金融中心建设.开放导报,3.

[9]杨长江、谢玲玲(2011).国际金融中心形成过程中政府作用的演化经济学分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

自贸区金融政策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S3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374(2013)01-0071-03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再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流通才能实现产品向商品的转化、交换和最终消费,实现社会产品的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使社会再生产得以进行。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促进农业生产总量供需平衡,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良性循环,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增收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1广西农产品流通现状和问题

1.1农业市场流通意识缺乏

广西有91个县区域单位,土地和人口占全区9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农业在全区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广西农业厅调查显示,广西农民多数只注重生产,不重视流通,产销严重脱节,严重地影响了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与全国农业强省相比,广西农产品流通不合理,基础设施落后,涉农企业竞争力不强,金融体制、土地制度、行政管理等一些共性的深层次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农业生产多按传统方式运作,注重生产、种植、收成,市场意识淡薄,生产与市场对接程度低,没能掌握市场主动权;农产品在市场上卖不到好价钱,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如2008年广西香蕉价格较高,2009年农民增加种植面积,加上香蕉上市时间与广东等省重合,导致香蕉大量滞销,价格跌到谷底,农民损失较大。

1.2结构单一、多层次市场流通体系没有建立

近年来,广西加大了农产品流通工作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鼓励经销大户和经纪人向规范化的企业转变,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向生产、加工领域延伸。到2011年底,全区共有88个限额以上农产品批发企业,从业人员4万多人,年销售额145.7亿元。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到9889个。但是相对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仍一直是制约广西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

广西目前农产品市场结构单一,大多数仍是以批发商为重心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农户+批发商”模式作为农产品交易的主要模式,在广西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户作为农作物的生产者直接进入市场与农产品批发商进行交易。“农户+批发商”模式存在的风险是:运作效率不高,交易规模小而数量多,交易成功难度大,增加交易成本。由于目前广西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无法提供农产品加工、处理等功能,农产品无法实现加工等产后处理增值。

广西需要加快农产品流通方式升级转换,以农产品流通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多个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不断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特色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从生产向流通领域延伸。推动大型超市成为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主体,鼓励开展农超对接,创新流通模式。2011年,广西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南城百货等10家较大型连锁超市销售生鲜产品8.74亿多元,与8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农超对接工作,直接采购农产品1.83亿多元,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农产品加工深度差距较大

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98%以上为中小企业,且多为作坊式的小企业,加工水平总体较低。许多农产品加工制成品都是上游产品,而不是终端产品。农产品加工的产值为农业产值的50%,而全国只为80%。总体上看,广西农产品加工深度低,产业链少,延伸不足。

1.4农产品结构层次差距较大

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体技术装备、工业水平较落后,产品以初加工为主,技术含量不高、档次较低,品牌少,且缺乏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

广西农产品普遍存在产品标准陈旧,控制体系不健全的现象。一些企业从生产到加工没有按照标准化进行,许多企业没有通过ISO9000、IS014000等质量标准认证。一些企业虽按照自己的标准生产却没有品牌,“卖自己的产品,贴别人的品牌”的现象比较普遍。

2完善广西农产品流通体系

2.1培育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

大力发展县域农产品加工业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把加快农产品市场主体流体放在首要的地位。 鼓励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多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购销户从事农产品流通,形成多成份、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格局。一要发挥粮食、商业、外贸、供销等系统网络较广、设施齐全、信息灵通、人员素质较高的优势,当好农产品流通的龙头。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开展大宗农产品的购销,提高农产品销售的吞吐能力。二要鼓励农民独办或联办农产品购销组织,发展经纪人队伍和营销、促销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销售活动。三要引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以劳动力或资金入股的方式兴办合作制流通组织,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四要依托农业基层站(所)组建社区性、综合性、专业性的农产品营销服务实体,联合农民创办农产品推销协会。五要鼓励和扶持国有工商企业、农业企业、乡镇企业、农垦企业与农民联合,采取基地+公司+农户的办法,建立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农产品联营组织。

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打开广西农产品出口市场空间。通过借助自贸区的平台,农产品经由自贸区出口到其他国家,可以避开相应的贸易壁垒等限制措施,为广西农产品流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2提高企业和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一是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科研基地,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实现高新技术和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更要重视“软件”的引进,推动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要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用和风险调节资金的提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四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立足“专、精、新、特”农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品牌意识,强化品牌观念。五是抓紧制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与卫生标准,促进优质优价和专业生产。

2.3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从1999年起,陆续出台加强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提出发展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体系、搞好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 从2005开始设立了农产品流通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一是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主要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企业,同时明确各项农产品流通业相关经费的安排使用,逐年增加对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二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县域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的支持,对符合有关条件优先贷款,加大投放力度,满足企业在农产品旺季对资金性的需求。三是积极鼓励全区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工和民间组织组建形式的多样化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探索建立银行、企业、农户风险共同机制。

2.4着力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

积极培育壮大投资和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企业联合与资源整合,提高行业和资本集中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强强联合,形成具有强竞力的企业集群和集团。对经营状况一般,但有一定资产的龙头企业实施资本经营,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嫁接改造,通过注入资金、品牌、机制等,使之壮大。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合作平台,加大农产品流通对接力度,接受区内外产业资本转移,建立高起点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外资、民营等各类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增加财政资金的贴息引导扶持。

2.5培育经纪人,为农产品流通牵线搭桥

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农村经纪人的作用越来越大,能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及时的买卖商机,把千家万户和产业化的市场连接起来,有效地缓解农副产品流通难的问题。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在农村发展的产物,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必须加强对其引导和培训。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农村经纪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鼓励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与竞争,引导他们走上自律发展的轨道。二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对农村经纪人进行市场经济、法规政策、经营管理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农业科技发展现状,能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为广大农户和经销商提供市场信息。三是组织协调。制定和完善鼓励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农民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工商部门要简化办照程序,税务、保险等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扶持,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扰解难、撑腰壮胆,对优秀农村经纪人应给予物质和荣誉的表彰和鼓励。

2.6推进信息化,让农商网上对接

一是制订统一发展规划,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增强县、乡级信息服务网络的功能,加强村级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填补乡镇与农户之间的网络断层,解决农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二是整合农业信息资源,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的质量。不断研制开发采集处理软件,开辟稳定的信息交流通道,实现农产品产销、库存、外经外贸等涉农信息的共享。同时,及时更新信息,让农商及时了解市场情况。三是加强农业信息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对农村技术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至少每村(屯)有一名技术人员,既能收集、传播信息,又能为农户处理电脑故障问题。

参考文献:

[1] 章远新.广西县域科学报告2012[M].广西人民出版社,2010,1:5-20.

[2] 骆玲利. 试论农产品流通[J].湖南农业科学,2010(01): 135-137.

[3] 梁海红.渠道关系视角下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研究[J].改革与实践2011,(04): 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