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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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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1篇

目前,我国废物回收再利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废物资源化已经成为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如何更好地利用被废弃的资源?如何完善我国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此,《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专访了中国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温宗国。

CEI:现在都在提倡发展循环经济,目前我国的废物循环利用的现状如何?哪些领域的废物循环利用做得比较好?

温宗国:近年来我国废物资源化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据统计,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每年增速达到10%20%,约占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的60%以上。预计伴随我国废物资源化处理规模与再生产品价值的进一步提高,2015年废物资源化年产值将达到约2万亿元,回收的再生资源量将达到2.2亿吨。目前,我国已有许多规模化的废物资源化骨干企业和大型基地,再生产品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我国已成功突破了废轮胎资源化的高值利用技术链条,实现了再生产品的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并被应用到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天津滨海新区等标志性工程建设。但同时,废物资源化产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我国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尚无法满足废物资源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求,再生资源产业集中度低,产品附加值处于低端。“十一五”期间,我国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废旧高分子材料回收利用、城市垃圾资源化等领域的重大成套装备研发取得较大进展,在这些领域的废物循环利用做得都比较好。

CEI:在你看来,我国产业废物循环利用的优势和不足主要在哪些方面?

温宗国:目前我国产业废物循环利用的主要优势是:废物回收量大,有价成分含量高,就业人口比较多。例如,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废旧机电产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轮胎与废橡胶等社会消费品进入报废高峰期,每年回收量达到2亿吨以上,这些废物都富含有资源,资源回收潜力大。此外,废物回收利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从业人口数有几千万。

不足之处主要是:产业废物成分复杂,再生利用率,再生附加值价值低,二次污染严重。尽管社会废物回收率与处置率达到了较高水平,但尚未实现有序回收与合理利用,基本依靠手工拆解和分选其中的价值较高的成分,大量伴生组分形成新的污染物排放。这同时也使得废物综合利用率仅约40%,城市垃圾资源化不到10%,许多再生产品以建材等低端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

CEI:推进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力的重点应在哪些方面?

温宗国:我国应当重点寻求收运系统的突破。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收运系统运营粗放、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先进的信息统计、废物物流定位跟踪、优化调配管理、实时检测监测、收运分拣过程的高效预处理等集成技术。我国目前废物收运效率不高,流向无序,许多正规企业收不到产业废物和再生资源。我国应加大废物循环利用的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和产业政策制定,确保废物流向环境友好、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企业。例如,尽快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再生产品的标准和废物资源化特许经营权、合同循环服务制度等。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推动若干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与重大装备研发,引领和支撑废物资源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例如,我国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与重大装备对外依赖性大,许多方面都需要依靠从国外引进技术。

CEI:国外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上,对我国有何借鉴意义?

温宗国:在国家战略上,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选择了绿色发展战略,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刺激经济复苏、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我国对废物资源化的产业内涵在战略上并没有得到明确,过度依赖传统产业发展模式,缺乏有效产业政策与市场调控手段。美国废物资源化产业每年产值达到2400亿美元,回收利用社会废物再生资源达到1.25亿吨,规模与我国基本相同,但单位废物资源化产值是我国的4倍。我国在政策上引导企业强化有价成分提取利用,提高资源转化效率,推动再生产品高值加工,重视二次污染控制,使得产业发展朝着清洁化、高值化、规模化发展。

国外在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也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美国提倡“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企业回收废旧产品并利用“再制造”的绿色新技术,将废旧产品中可以再用的零部件用在新产品的制造中,节约了大量资源,减少了大量污染。自上世纪90年代后,德国开始重视有利用价值物质的循环再利用,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把废物的循环再利用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对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利用的要求。

CEI:目前已出台了哪些关于资源再生利用的政策?在你看来,哪些地方还需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扶持?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2篇

(一)促进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立法体系尚未成型

目前我国涉及循环利用资源的政策和法规,主要体现在环保法律和法规之中,涉及服务业资源循环利用的专项法规较少。我国已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从总体上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它是一部综合性法律,内容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因此不可能对发展服务业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做出详细规定。尚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隶属于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清洁生产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政策。但涉及服务业中旅游、餐饮住宿、通信服务、物流、零售批发等部门的专项规定为数不多。纵观现有的法律政策,主要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管理办法和标准,一方面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较低,另一方面这些政策政出多门欠缺协调性,并且欠缺相关的配套措施,最终导致这些政策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执行情况不尽人意。从我国地方循环经济实践层面来看,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城市均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并通过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发展循环经济目标的实现。目前,山西、甘肃、深圳经济特区、大连市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武汉市和广东省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的立法体例,内容涉及各个经济部门,专门对服务业的规定少之又少,不能对地方服务行业循环经济的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总而言之,目前我国服务业循环经济法治体系尚未成型,相关的法条具体规定有待系统化、规范化,暂时不能适应发展服务业循环经济的要求。

(二)促进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成熟

循环经济的特点决定它不仅是一个政府的自觉行为,也是一个市场的自发行为。一方面需要立法先行,从制度上给予全面的保障,另一方面更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导向和经济手段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服务业,需要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环境标志、财政信贷鼓励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使企业、社会和公众都能承担起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通过制定税收、金融、价格和财政等优惠和鼓励政策,来推动环境友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在服务行业的广泛适用。但是,从目前的经济政策的导向来看,促进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效果并不理想。自2008年中央就设立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为此中央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该办法第7条指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其中包括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的服务业项目,具体涉及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流通、旧货流通、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三种方式分配到具体的项目中去。为此山东、辽宁、海南三个省,九江、厦门、长春市特别出台了适用于当地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的《服务业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其他各地也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支持,但是在各地的申报通知当中,依旧是以营业额、销售额等指标为导向,对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服务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不能满足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我国服务业循环经济政策法制不足的成因

(一)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实践的落后

服务业又称第三产业,是在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部门全面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础上形成的国民经济产业部门。自建国以来,政府全力推进第一、第二产业部门的发展,依赖农业和工业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直到施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国家才开始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循环经济在第一、二产业中己开展,尤其是制造业,并取得初步成效。我国的服务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仍是传统的线性经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产出模式,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也还未引起国家及其他社会层面的足够重视。相关的实践开展的较少,仅在餐饮住宿、旅游、物流等传统的服务业部门推进实施了绿色节能制度,能源循环利用程度较低,总体来看还处在启蒙和探索阶段,与先进国家具有一定差距。人们的物质享受,是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的,在追求更好的物质享受的同时。为了迎合和刺激消费者的愈加膨胀的消费需求,服务业出于短期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忽视了长远的人类生态利益,客观上导致了人类活动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导致了资源危机的加剧。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当前环境和资源问题的金钥匙。服务业是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要实施循环经济就要从根本上引导消费者从“过度消费”的理念转向崇尚自然、注重资源节约的“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在消费的同时注意废弃物的资源化,建立循环消费的观念。同时,倡导服务业市场主体树立节约资源、清洁生产的理念,鼓励引导服务主体实施清洁生产,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并且在各地建立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的产业链。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和地区在不同规模和不同水平上实施以上内容的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但这种循环经济实践毕竟是分散的、低水平的、小规模的,几乎还没有哪个行业能做到内部流程的循环。成熟的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还尚未形成,从而制约着服务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二)公众循环经济意识薄弱、参与度不高

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的理念,在国际上兴起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在国内也是近几年的事情。虽然在国际上,有不少先进和成功的做法,但是在我国目前还处于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实践和理论研究的起步阶段。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公众参与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但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范畴,减量化生产、资源再利用、循环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紧迫性,具体通过哪些手段和方式来发展循环经济,如何通过法制建设来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等问题,仍然了解很少。构建循环型服务业需要行业内所有的市场主体和公民对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具体制度高度认同,在此基础上配合政府的政策规划将各项具体的制度落实到自身的行动中去。因此,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激发社会主体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一方面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服务业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进行大规模和大范围的宣传,在公民中进行普及宣传倡导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

三、健全完善我国服务业循环经济政策法制的对策

目前,促进服务业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主要集中于餐饮、旅游等传统行业中,实施情况也不尽人意。在批发零售、金融、物流、通信等现代服物业的相关立法中,循环经济发展的理念及具体制度还未能体现。现有的法规从效力等级来看,主要表现为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标准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反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国家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基本由综合性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与循环经济配套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定三部分组成。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服务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要建立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服务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同时具体来说如下。

(一)制定专门的服务业循环经济综合立法

我国现有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涉及的内容较广泛,具体的制度可以被应用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规定一些较宏观的、覆盖面较广的内容,诸如循环经济的概念及相关术语、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责任等,因此该法不可能针对发展服务业循环经济做出详细而周全的规定。为了推动服务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一部具体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服务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来协调服务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服务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是针对服务业节约资源,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的专门法。其指导思想应该是:在整个服务周期贯彻循环发展理念,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促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建立绿色消费模式,实现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业是由零售、餐饮娱乐、房地产、旅游、物流、金融、通信、信息咨询等若干个分产业部门组成,这些部门在经济生活中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不同,具体的运作模式也跨度较大,需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和实施有差异的循环经济具体制度。但从宗旨上来说,树立绿色消费观念,确保服务业生产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等立法目标应该贯彻在所有的制度当中。积极鼓励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节能减排行为,禁止各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落实政府、企业、公民在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义务和责任。

(二)制定服务业循环经济的专项立法

服务业涉及多个行业,提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具体物质的循环利用工艺及技术要求在制度设计上要进行区别对待。所以,有必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制定不同的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原则的单项法规。例如,制定适用于零售行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及循环利用的《包装容器材料收集和循环利用法》;制定推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回收法》;制定适用于通信业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资源化利用的《废旧电池、手机回收利用条例》等。社会再生产的末端是消费者,在传统的环境法律体系中,消费者承担着很少的环境保护义务。但在服务业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消费者应当承担更多的义务。因此,通过制定《绿色消费法》来引导公众树立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实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废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从而把危害环境的废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方面,政府的绿色采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最大的采购方,能够购买较大份额的绿色节能产品,从而形成经济规模并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在进行绿色采购的同时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从而使得各个消费群体提高环保意识。因此,有必要在我国已有的《政府采购法》基础上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条例》,从而进一步深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进服务业节能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规模。

(三)加强地方服务业循环经济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的规定,地方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服务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实施循环经济的基础条件会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因此,在发展服务业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需要制定专门的服务业循环经济法规,如服务业清洁生产、包装容器材料收集和循环利用、餐厨废弃物回收、绿色消费、绿色旅游等方面的地方条例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有的服务业环境管理、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地方条例,共同构成地方服务业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但是,一定要注意地方服务业循环经济立法与国家立法及国家的与之相关的法律的关系相协调。只有促进多种规则的宏观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地方循环经济立法的作用,为真正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构建并完善与服务业循环经济相关的政策体系

1、科技政策

循环经济模式下的服务业科技政策包含两个方面:(1)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政策。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依托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我国的服务业长久以来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实施情况较为滞后,不能满足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要求。所以,国家应该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服务业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并且同时制定信贷倾斜、税收减免、投资优惠等措施,引导服务业主体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创新活动中。(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与推广政策。先进的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出来后,政府应当推动这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在服务业中广泛应用,分批分次组织企业培训,促使他们掌握新技术,进而在实践中大范围推广。

2、政府奖励政策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市场机制;经济激励;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071-03

循环经济既是一种经济模式,更重要的它还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它对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是既尊重微观个体利益,又服从社会群体的公共利益。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改变现有利益格局,把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通。因此,要设计一种制度框架,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并明确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这种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促使环境行为融入效率市场的约束和调节的范围中。要解决好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有必要从制度入手,用相关的规则与体制来约束和激励人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最后形成一种循环文化。

一、培育市场机制,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保障

根据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市场机制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有效机制之一。即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激励性与制约性经济制度安排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全球资源短缺与生态环境恶化双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源循环利用的低效,在于缺乏一整套能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制度安排,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整个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缺乏激励性制度安排,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动力缺乏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循环经济的运行过程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推动。要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排放等进行管理与协调,从经济激励和行为规范两方面入手,有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各行业各种类产品的特性,促使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绿色经济制度体系的建立,环境经济行为的初步制度框架如图1。

(一)建立循环型市场制度

以价格为杠杆、以利益为驱动,将环境保护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联系起来,给予经济主体足够的激励,使企业自觉遵循“3R原则”,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从而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企业一种自觉、自利的活动。如排污权交易、物资商品化收费、污水治理收费等制度,都是推进循环经济最直接的经济刺激措施。

目前,我国应对现有的各种环保收费制度重新审理,尽快建立体现循环经济思想的新的价格体系和返还制度,以确保产品价格中体现环境成本和回收成本;尽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让排污权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要素,使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排污权,从而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二)循环经济的规范制度

包括绿色生产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贸易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标志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必然使资源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经济各领域实现循环利用,并对各种资源循环利用行为进行有力的约束与规范。

1.绿色标志制度。建立绿色标志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使环境资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促使产权拥有人和产权使用者愿意为循环经济投入改革成本,从而自动改变成本与收益不相符的局面。国际上实行环境标志最早的要数欧盟及其内部国家,德国1977年制定了“蓝色天使计划”,1992年3月欧盟开始对进口服装实施环保标志制度。到目前,国际上已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环境标志制度,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等。

2.政府优先购买制度。政府应双管齐下,同时增加消费性支出和投资性支出的力度。政府应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优先购买具有绿色标志的、包装环保、可再循环利用以及使用环保设备和配件生产的产品,以影响企业的生产方向和消费者的消费方向。

(三)循环经济激励制度

包括绿色财政制度、绿色金融制度、绿色税收制度、绿色投资制度。这些激励性制度安排,必将对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的经济动力提供一种有效的制度保障。

我国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一些经济政策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如低息、无息和减税政策、可归还的保证金法、资源回收鼓励制度以及垃圾收费、征收填埋和焚烧税等。通过这些经济手段的实施,对符合循环经济运行原则的行为进行鼓励。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税费制度。通过征收生态税或生态费,限制厂商和消费者的消极环境行为,从而将企业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采取减少固定资产税、公共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杠杆的导向作用。实行税收差异类优惠政策,对从事“三废”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等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一定期限内免除全部或部分税收,对环境友好型设备的进口关税实行部分减免,扶持引导环境无害产业、废品回收产业、环保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2.财政金融制度。财政补贴政策可以协调和影响资源的相对价格,改变资源配置结构和供求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所使用的财政补贴政策主要是对相关企业予以支持,包括给予企业资金补贴的直接性财政补贴以及对企业给予减免税收、不上缴利润等间接性财政补贴。 运用优惠的财政、金融政策,大力扶持循环利用项目。例如循环技术研究开发和实用化补助金制度,可再生资源化设备的引进与投入采取特别折旧。所以运用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等财政金融手段,政府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来引导生产者从事有利于循环经济的行为。

3.押金―退款制度。押金退款是先对产品征收押金,当产品废弃部分回到存储、处理或循环利用地点时退还押金的制度。押金退款制度有助于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及能源、资源的消耗量。

德国于1986年制定的《新废物处理法》规定,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加以回收,并通过经济手段建立配额制度,用收取押金的办法,促进消费者把有关废物还到商店或超市,然后收回押金,以达到废物的再循环和再利用。目前,“押金―退款”制度已广泛应用于饮料罐的回收,取得了很好的收效。同样的制度还可用于约束生产企业。如美国对某些产品的生产过程或产品报废时容易产生污染的生产企业收取保证金,当企业达到排放标准或报废产品回收时,再把保证金退还给企业。研究表明,使用这种方法可以使废弃物总量减少10%-20%,体积减少40%-60%。

我们要结合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完善的废物回收押金制度来提高废物的再生利用水平。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押金制度的使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二是对我国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率进行调查;三是确定不同种类物品的押金标准和征收办法。同时要把采用押金制度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4.公益基金。建立公益基金是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融资机制,建立基金,关键要解决好基金规模、来源、使用、分配和管理等问题。

(四)循环经济核算制度

要建立循环经济核算制度,关键之一就是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应从企业到国家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绿色审计制度。这些制度从定量上将生态环境资源的存量消耗与折旧以及保护与损失费用纳入到资源循环利用与经济绩效的考核之中。只有这些经济考核制度才能较好的反映出人类经济行为的真实经济绩效,以对经济个体的经济行为实行有效的定量考核与监督。

1.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使用国内生产总值(GDP)统计方法。由于传统GDP不能准确反映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目前对如何衡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研究。其中主要有绿色GDP(EDP)指标,在计算时扣除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的损失。

2.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环境-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包括四个层次:人类福利水平或生活质量指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资源存量、消耗环境质量指标;政策计划及国际关系与贸易的影响等指标。总之,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必将使循环经济纳入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的进程中,通过决策程序的改变和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保的三赢。

二、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

循环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考虑制定一个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构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在这部法律中,规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法律形式明确循环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政府、企业和国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从而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的关系,从而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加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快制定与《循环经济促进法》相配套的各项专项法规,从而逐步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从国际上的立法模式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都是从统领全局的基本法与专项法两个层面来展开的。专项法规是基本法的具体配套法律,是就对象单一的涉及某一特别领域的专门立法。因此,我国在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同时,应本着“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制定内容具体和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法。如“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单项立法,从生产者角度出发,防止企业超标排污,鼓励企业运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规定企业必须减少垃圾产生量,将零部件作为原材料再生产、分配以及消费过程的各个阶段加以回收利用等。

(三)其他方面

从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着手,强调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严格管理垃圾的产生、分配及回收再利用。

三、发展循环经济伦理观

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就要改变观念,树立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观、系统观、价值观、生产观和消费观。在社会成员间的关系上,树立“以和为贵”和“利己利他”的道德观,使社会的各个成员都要处于环形物质能量循环链上,彼此之间形成紧密联系的物质、能量代谢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在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上,树立“代际平等”发展伦理观,以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为道德准则,给子孙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和满足其需求的权利。加强驯化经济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资源意识,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观念,建立绿色生产、适度消费、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状况,我国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共识,学术界、政府决策高层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由于循环经济发展首先以解决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为目标,即以解决经济发展的外部性问题为目标,因此,没有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强力干预,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对于处在经济体制转形期的我国而言,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制度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

循环经济作为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生产力形态。 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重新构建一种新的制度框架,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社会生产关系进行新的制度安排。这种新的制度框架的核心是要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行新的规制管理,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之中。

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一场经济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政府、企业、全体国民的广泛参与。只有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循环经济观,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着手构建循环经济系统结构,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建立循环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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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4篇

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畜牧业资源的循环利用

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以畜牧业为依托的资源循环利用,将养殖业、种植业、沼气等有机地组合在一起,通过各环节之间的合理布置和匹配,使得物质和能量实现梯级利用,从而使畜牧业生产达到高产、高效、优质、低耗的目的,实现了畜牧业的循环发展。根据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的实践,取得了显著的经济、能源和生态效益[1]。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是畜禽粪便、病原微生物和污水。据测算,1个8m3的沼气池可处理4口之家、3~6头生猪的人畜粪便和部分生活垃圾,全年可生产沼气385m3、沼肥30m3,替代薪材相当于0.23hm2左右经济林地的蓄积量。因此,应积极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方面的投资,稳步扩大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规模,通过建设沼气池,引导农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全面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应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示范建设力度,以便生产出更多的沼气给农民群众使用,又使畜禽粪便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布局如图2所示。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通过利用粪尿沼气发酵、堆肥发酵、沼液还田等模式相结合来解决养殖与排污、生产与环保、生产与能源的矛盾,使整个园区成为一个开放型的生态系统,真正将园区建成高产、优质、高效的生态畜牧科技示范园。按照“养殖集中化、粪便资源化、污染减量化、治理生态化”的思路,排出的粪便污水进入沼气池,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沼气可供猪舍采暖和发电。沼液可通过灌溉系统来浇灌园区内苗木、蔬菜和果园,作为肥料使用;沼气渣可用于养殖蚯蚓,蚯蚓可作为动物蛋白质饲料的来源,剩余的废渣还可作为肥料来使用,可以起到改良土壤与防止土地板结的作用,同时采用沼肥施果树可以提高水果品质,增加产量,提高果树的防冻能力和抗病虫害能力,既防治了畜禽养殖污染与改善了园区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3]。该系统实际上是一个以畜禽养殖为中心,以沼气工程为40卷36期朱国奉等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畜牧业资源的循环利用研究17635纽带,集种、养、鱼、副、加工业为一体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生猪得到了科学饲养,物质和能量获得了充分利用,环境得到了良好地保护,因此生产成本低,产品质量优,资源利用率高,达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效果[1]。图2生态系统布局图3水禽繁育推广中心的生态系统布局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下属实体单位“国家级姜曲海猪保种场”(农业部授牌,工商注册名为“江苏姜曲海种猪场”)通过采用人工清扫措施将干湿分开,污水进入USR厌氧塔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生产、生活和发电,干粪及沼渣生产有机肥料。产生的沼液通过20hm2苗木林和46.67hm2种植基地消化,可达到能源—生态型处理要求。通过推广养殖技术、沼气使用技术、沼渣、沼液使用技术等,特地组织了农民培训学校,现场教授,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宅院洁净、路道洁净、养殖洁净,生产生活中的垃圾能进入沼气的全部进入沼气池,如粪水、废水、蔬菜下角料等过去进露天粪池改为进沼气池[1]。种猪场通过对猪粪、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其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用于各种农作物以及果树、苗木、花卉等特种经济作物的基肥和追肥。江苏姜曲海种猪场周边有大约66.67hm2的苗木林,特别是猪场位于我国农业开发区内,有农田2000多hm2,还有多家花卉生产基地,有机肥需求量较大,可以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污染物。产生的沼气经发电,可满足整个园区及周边居民的用电需求[1]。具体的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如图4所示。在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实施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过程中,主要通过记录畜禽粪便排放量及产生的沼气压力等,并结合园区的教职员工的反应来体现此次实践的初步成效。在不同供料模式情况下,各体重阶段猪的粪尿平均排出量见表1。沼气压力表上显示的压力均为3500~5500Pa[5]。要实现我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及区域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就必须加快循环经济型畜牧业建设。该研究利用循环经济的评价指标来衡量我国当前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对其进行定量评价和障碍度分析,找出主要障碍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我国畜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多业有机组合,集约生产经营。发展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既涉及到养殖业、种植业的产业结构内部调整优化,又涉及到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相配套的产业间内部结构调整。只有产业内部和彼此之间的结构得到优化,建立与发展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相适应的产业支撑平台,才能保证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发展。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将“畜禽废弃物-沼气-果树”串联起来,加强了物质循环的多次使用,通过养殖业与种植业密切联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经济循环体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产业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要围绕既符合生态循环的自然规律又符合社会经济再生产客观规律的要求,调整优化养殖业和种植业的结构,形成资源投入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污染排放量最小化的产业支撑体系[6]。资源利用合理,增值效果明显。通过2种简易模式的综合运用,实现了对各种资源有效整合,从而使土地、空间、能源、畜禽粪便等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物质相互循环转化,多级综合利用。一方面,通过沼气发酵,将畜禽粪便分解转化为热能,达到合理利用,无污染的肥料施于果树,增加了土地有机质,实现了秸杆还田,并部分转化为饲料,达到用能与节能并进。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科技水平和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同时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统筹科技资源、整合科研力量、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内部机制,搭建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农民培训教育新平台,全面提升、引进、创新和转化效力,加快良种繁育、环保饲(肥)料开发、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性技术的组合配套,全面推进科技进步,用科技支撑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持续稳步发展[7]。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与卫生条件。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通过将生物资产联结起来,通过沼气发酵消灭了病菌,使粪便排放达到了无害化效果,改变了粪便、垃圾等污染物任意堆放的不良状况,有效保护和净化了环境,减少了疾病传播,显著改善了园区卫生面貌。这种模式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实施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后空气质量测定结果见表2[8]。资源循环利用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针对园区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问题,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本着科学规划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发展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基本思路。用资源循环利用的理论来防治畜牧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如果在畜牧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及化肥,而畜禽粪便不达标排放,农田废弃物又随便处置,将会造成畜牧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9]。用循环经济理论引导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将资源循环利用理论引入畜牧业领域,组织引导并协调畜牧业生产,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从而达到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1)切实转变畜牧业经济发展理念,在畜牧业生产中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现行的畜牧业发展模式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直接危及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存空间,最终必然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经济发展停滞。人类必须及时转变经济发展理念,促使畜牧业生产走“优质、高效、高产、和谐、可持续”的道路。畜牧业废弃物的处理与资源化不仅关系到资源的再利用和环境安全,同时与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紧密相关。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的“三环循环理论”[2]如图5所示。该理论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基础,以人为本,由废弃物的生态循环开始,逐级发展到循环畜牧业、循环社会的“三环”循环总体发展战略思路;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三环循环理论”中第1“环”是从畜牧业本身发展的层面,按照生态循环理论,以畜牧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为切入点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构建循环畜牧业的发展模式;第2“环”是依据资源循环利用理论,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生命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四生一体”农村发展模式;第3“环”为在上述2个循环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循环社会特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①禽-粪-饲料循环能将畜禽粪便作为饲料原料和有机肥料。经膨化的畜禽粪便不仅无臭味,而且色泽淡黄,有炒香味,可替代30%的全价料饲喂畜禽,可降低成本20%以上。使用同样方法制成有机肥后,可完全替代化肥,而成本仅为尿素价格的40%左右,此种肥料可向有机蔬菜基地专供,市场潜力巨大[10]。②畜禽-沼气-菜循环系统在在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据测算每头标准畜可年产600多m3沼气,产生的沼气可以解决园区内动力用电、照明用电和生活用电需用。将富余沼气通入大棚蔬菜中,用于冬天增温和追施CO2,蔬菜使用的肥料为沼液、沼渣,所生产的蔬菜完全达到绿色环保的要求[11]。③草-畜-草循环系统是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随着高效畜牧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其经济效益,每公顷优质牧草地可产牧草7.5t以上。实践证明,种草养畜所取得的资源循环利用效益是种粮食的2倍以上,具有双重经济效益,值得推广[12]。(2)极力打造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框架。打造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框架需做到以下方面:①以畜禽、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禽、水产加工资源循环利用链条;②以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13]。(3)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步伐,培育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载体。加强循环型畜牧业园区建设,制订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共存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部,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实施闭路循环消化吸收;做好农副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出口畜禽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多重标准,使我国的农副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4]。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及周边乡镇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的理论探索与实践还存在着一些新的情况。例如,有些农户不想从事养殖业,很显然没有畜禽养殖就没有沼气所需的优质原料,沼气的产量就会受到影响;农户觉得资源循环利用费时费事,节约成本有限,而且在技术工艺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等等,都制约了畜牧业的资源循环利用[15]。沼气的沼液和沼渣的进一步循环利用。沼液、沼渣是经过厌氧发酵的产物,这2种物质如何再次进入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值得进一步研究。据报道,对厌氧发酵液按浓度10%进行测定,发现其不仅含6.5%蛋白质,而且含有多种常量物质(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活力较强的纤维素酶等),都是可溶性营养物质,易于消化吸收。这些物质可用于生猪育肥、提高饲料利用率、缩短饲养周期[16]。沼气的沼液和沼渣如何再次进入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系统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以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畜牧业资源链的多层面综合研究。江苏姜曲海种猪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已于2008年11月通过国家验收,效果超过专家们的预测目标,目前笔者正以国家级姜曲海猪保种场(江苏姜曲海种猪场)、江苏丰达种鸭场、国家水禽种质资源基因库联合上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和江苏省发改委争取项目,希望通过深入研究为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提供更为详实的实践支撑。生物质资源技术开发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尚未组建生物质资源利用研究机构,也未成立相应的协会,生物质资源研究开发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再加上我国对生物质资源利用的重要地位重视不够,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例如,我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受到农民广泛欢迎,2007年省补资金达1600万元,但是地方配套资金仅有400万元,区县配套资金更少,有些区县几乎没有。这种“两头热、中间冷”的状况,导致已列入省级目标的一些重大项目实施困难,进展缓慢[1]。

结论与展望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5篇

近年来,江苏省东海县通过大力兴建沼气工程建设和推进“猪─沼─果”、“猪―沼―菜”和休闲农业采摘,成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先行者,农业经济进入良性循环,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与资源环境效益的统一,循环农业让农民“腰包鼓了”。

近日,笔者走进东海县农村,目之所及,“一片果(一畦菜),一栏猪,一口沼气池,一户小康人家”的生态农业美景尽收眼底。在桃林镇陈州村李东莲家的“猪─沼─果”生态循环庄园里,50栋美国曙光油桃、英国凯特杏长势喜人,硕果累累,一个800立方米沼气池、40间猪舍和50栋温室果品种植大棚浑然一体,猪壮果香……“沼气是个宝啊!俺们利用猪粪生产沼气,沼气用来烧水煮饭点灯,沼渣、沼液用来给果树施肥,形成了良性循环,每年光节约电费、化肥、饲料等款项就超过1万多块钱。美国曙光油桃、英国凯特杏只施沼渣、沼液和农家肥,一般商品肥料都没用,依靠沼气主要为了达到产量高,个大味甜,卖价也高。”憨厚、朴实的李东莲开心地向笔者介绍她发展生态循环经济的“秘诀”。李东莲受益于沼气生态循环模式,是东海县大力推进“猪─沼─果”工程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惠民利民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农业集约化生产,带动农村生态循环经济发展,东海县坚持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要求全县每年新增“猪─沼─有机农产品”生态农业示范户2万户以上。同时承诺,政府为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搞好通水、通电、通路,并减免各种税费,实行园区内建栏补助、提供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在“猪─沼─有机农产品”生态工程建设中,东海县坚持“清洁生产、生态设计、循环利用、持续消费”的循环经济理念,按照品种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采取“公司+行政村+农户”、“合作社+大户带小户”、农户自愿集中、企业联合运作等形式,积极构建生态畜牧小区,促使产业规模聚集。生态畜牧小区推行山顶育林、山腰种果、山下养猪、水面养鱼、沼气煮饭、沼液施果等资源综合利用,种养互动。资源循环利用,生态农业走出新路。

东海县能源办主任孔凡标高兴地对笔者说:“‘猪─沼─有机农产品’就是农户养猪、猪粪入沼、沼液和沼渣又为设施大棚菜施肥,以沼气池为中心和纽带,将畜牧养殖业和果蔬种植业连为一体,实现了以沼促种、以种促养、以养促沼,设施相互连贯,资源循环利用,改善环境,降低成本,循环增值的目的。‘猪─沼─果’、‘猪─沼─花’、‘猪─沼─菜’、‘猪─沼─草莓’、‘猪─沼─粮’等工程模式的推广实施,有效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较好地促进了生态循环农业的良性发展,农业园区增产增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6篇

美国的循环和再利用行业涉及面相当广,主要包括金属、塑料制品、纸张、玻璃和有机物。与其他一些部门比较后发现,美国的循环经济行业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其就业人数超过废物管理和采掘业的就业人数,与汽车制造业几乎相当,全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国平均工资水平。

发展循环经济的效益并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由于循环利用和资源再生,节约了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和其他原材料消耗,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的排放,相应减少了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一、美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做法

美国发展循环经济也经历了一个过程。由于可以廉价地从世界各地获取资源,过去,美国对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率并不高。但是,随着公众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废旧物品的处理日益成为难题。1987年,一艘名为Mobro号的轮船满载3000吨垃圾,在大西洋沿岸游荡数月,却找不到愿意接受的地点。这一事件对美国各界震动很大,意识到垃圾处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传统的垃圾填埋并非有效的处理方法,公众和政府机构、企业越来越多的开始支持对废旧物品的循环利用。

多年来,在推进循环经济方面,美国联邦政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有利的环境

早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就制定了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法律基础;为了帮助美国出口回收的废旧物资,美国还推动世贸组织消除对于再生产品的非关税壁垒;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技术,包括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并由政府部门协调有关活动,确保有关环境政策支持经济发展。

(二)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

2005年10月,美政府一项行动计划,确定要提高全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比例,到2008年要达到35%。其中,确定的几个主要领域的目标分别是:纸和纸板制品,从2001年的44.9%提高到53.8%, 提高8.9个百分点;木质包装,从15%提高到24%,塑料包装,从6.6%提高到19%, 饮料类包装,从26%提高到39%。

(三)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各种计划

美国政府在联邦、州和地方各层次上实施推进循环经济的计划,引导公众和企业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例如,美国环保局发起的资源节约挑战计划,其目的是通过更有效地管理来保护自然资源和能源。该计划设定的重点领域是: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工业原材料的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产品和废物中的有害物质;推进产品的“绿色化”,特别是电子产品的设计和循环利用;废弃物计划则致力于通过预防废弃物的产生、再生利用和购买再生产品等来减少城市固体废物;煤炭燃烧副产品伙伴计划,其目的是利用燃煤电厂煤炭燃烧后产生的煤灰、煤渣等副产品。从2001年到2004年,对此类副产品的利用率已从31%提高到40%,计划到2011年达到50%。

(四)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

例如,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政府不仅资助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活动,还为消费者提供抵税优惠。2005年能源法规定,安装光伏系统的家庭可以获得联邦政府的资金帮助,减税金额相当于太阳板成本的30%,最高可达2000美元。为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减税,2010年前总额将达到8.75亿美元。据估计,如购买一辆丰田Primus型混合动力车,可能得到2500美元的减税。

(五)联邦政府部门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垂范作用

联邦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计划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预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自身也积极投入其中。例如,由联邦政府机构自愿参加的联邦电子产品挑战计划,就是鼓励联邦机构主动购买绿色电子产品,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影响,并以对环境友好的方式处理废旧电子产品。参与者设定自己的目标,每年报告取得的进展。目前,已有农业、国防、能源、商务、卫生、国土安全、内政、司法、劳动、运输、财政、退伍军人、社会保障等联邦机构加入该计划。

(六)一些非政府组织特别是一些行业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建立于1978年的全国再生循环联合会,其成员包括政府官员,也包括企业界人士。该联合会通过向其成员提供技术信息,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支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循环利用等活动。据其2004―2005年报,该组织的成员包括了各地区、各行业的3200多人。行业性组织在推动循环经济立法、建立行业标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基于多方面的原因企业参与循环经济

由于有比较严格的环保法规,企业在处理其产生的废弃物方面承担有明确的责任,为企业参与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动力。此外,许多企业希望以开展资源节约、增加再生利用等方式,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同时也可间接带来经济收益。因此,美国的企业普遍比较重视清洁生产,不仅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而且对自己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尽量予以回收利用,减少对于环境的污染。

(八)公众的积极参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证

美国公众的参与意识是在长期的过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逐步提高人们的节约和环境意识。如美国确定每年的11月15日为美国循环日,一些机构如全国再生循环联合会每年对在资源再生利用方面做得好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在全社会进行宣传和鼓励。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对影响环境的消费行为加以约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把废弃的金属、玻璃、塑料、纸制品等分类丢弃在不同的垃圾箱里,已经成为自觉的行动。

二、美国发展循环经济对我们的启示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7篇

资源再造 循环无限

格林美作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而对我国人均资源紧缺,大量没有充分同收利用的电子废弃物、废旧钴镍资源、废旧电池等形成的“城市矿山”和环境恶化的现实,利用自主开发的争利技术,采用废弃钴镍资源循环再造超细钴粉、超细镍粉等高附加值产品,建立了从废弃钴镍资源到超细钻镍粉末的高端循环再造模式,摆脱了传统企业依赖有限的钻镍矿产资源作为最终资源来源的制造方式,形成了以废弃的“城市矿山”为资源和高端循环再造的盈利模式。目前公司循环再造主要有:塑木型材和钴镍行业中的超细钴粉、超细镍粉等高附加值产品,形成了超细钴粉、超细镍粉、钴镍电池材料、塑木型材、无铅焊料等多种高技术材料系列。近年,格林美共处理了,4.5万余吨含镍、钴、锌等金属的危险废弃物,回收和处理金属4,300余吨, 使相当于42亿吨水或576平方公里土壤免遭污染,节能4.7万余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366吨。格林美的“循环技术生产的球状和针状超细钴粉材料”、“镍电池用功能镍粉材料”、“循环技术生产低密度多孔隙钴片”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尤其是循环再造的类球状超细钴粉,成为能与国际品牌相竞争的高端产品。目前公司年循环利用的钴资源占中国本土开采钴资源的26%以上,实现了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政策的积极践行者。

科技创新 绿色回收

格林美研发中心与中南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共同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形成了公司依托高校,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三级技术创新体系。该研发中心拥有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和CMA国家计量认证双重资质公共技术平台,具有培养博士的实验装备与技术能力。公司是深圳市环境友好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湖北省二次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依托单位。依赖先进的研发装备和创新体系,公司承担了包括“863”计划项目在内的20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已荣获国家级、省市各级科技成果奖3项。目前公司共申请57项专利,已授权47项,其中25项属于实用新型专利,22项属于发明专利,有10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由国家标准委和发改委批准,格林美牵头并参与起草了《钴及钴合金废料》等9项国家标准和《还原钴粉》等3项行业标准,公司成为了中国废弃钻镍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的重要制定者。

循环利用政策范文第8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政府行为;职能作用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8-0005-06

循环经济是按照经济学原理和生态学规律组织起来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先进经济发展模式。其宗旨在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实质上,循环经济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这种变革需要借助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力的推动。

一、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的演进与效益分析

以经济过程中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方式和排放的废弃物数量多少为主要指标,可把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发展阶段――废弃物排放量逐步减少;成熟阶段――废弃物零排放。

(一)起步阶段――激励性政策――政府净收益为负

20世纪80年代,人类进入以环境保护为目标、对生产末端和消费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的循环经济起步阶段。很多国家的政府积极地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和奖励制度,对企业和居民分类、收集、再利用废弃物的行为予以激励,并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如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等。

由于在此阶段,企业没有承担废弃物排放的社会成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通过过度生产,过度使用不属于自己的环境资源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造成废弃物大量排放,环境污染严重。在环境污染的压力下,政府作为环境保护这一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被迫承担由企业外部不经济行为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即支付巨大的废弃物处理费用,而由此带来的更清洁的环境福利却是有限的,即政府净收益(政府处理废弃物的成本与更清洁的环境福利之间的差额)为负。

(二)发展阶段――强制性政策――政府净收益增加但仍为负

20世纪90年代,人类开始进入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的循环经济发展阶段。通过绿色设计、生态工艺、技术评估等手段,实现闭路循环式生产。政府为强制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以及技术和管理工具的运用,来督促企业减少废弃物排放,体现了从废弃物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转变。这些政策包括:制定强制性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法律;制定清洁生产标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环境管理工具(指清洁生产审计、环境管理体系、产品生态设计、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环境管理会计等)。如德国1996年颁布的《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了厂商对其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义务;美国1990年通过的《污染预防法》,要求工业企业通过设备与技术改造、工艺流程改进、产品重新设计、原材料替代以及规范各生产环节的内部管理等方式,减少废弃物的排放;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8年出台的《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提倡建设国家清洁生产中心项目。而环境管理工具已成为许多国家实施环境保护战略的基本工具,也是很多企业管理和评价清洁生产过程及其效果而优先选择的重要工具。

(三)成熟阶段――法律体系完善――政府净收益为正

2000年以来,很多国家的政府高度重视建设循环经济模式,努力构建以法律为保障、以经济激励为手段、以绿色技术体系为支撑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政府政策包括:建立绿色规范制度;搞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经济激励手段;强化绿色技术支持体系。如,日本2000年颁布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及一系列与此相配套的专门法,包括《废弃物处理办法》、《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家用电器循环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废弃物再生法》、《车辆循环利用法》、《绿色采购法》、《化学品影响法》等,规定了建设“最佳生产、最佳消费、最少废弃”的循环经济社会;制定了诸如创造型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制度、推进循环型社会结构技术实用化补助优惠政策、特别折旧、固定资产税优惠和公司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构建了包括资源开发、原材料生产、中间产品制造、加工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循环型技术体系。

此阶段为废弃物“零排放”阶段。“零排放”概念是1994年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是指通过应用清洁技术、物质循环技术和生态产业技术等,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完全循环利用,不排放任何废弃物。在现实经济过程中,“零排放”是“排放量最小化”的极限概念,是指资源在反馈式循环流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随着企业废弃物排放量的逐渐减少和排放浓度向排放标准靠近,单个企业处理单位废弃物的经济成本也不断上升。为了降低处理废弃物的经济成本,企业之间按照横向或纵向产业生态链建立的生态企业群就应运而生。上游生产环节的废弃物成为下游生产环节的原料或能源,资源得以循环利用,废弃物排放量减至最低,甚至为零,企业的环境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减少甚至消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企业之间通过契约的形式建立起来的生态企业群,不仅减少了单个企业处理废弃物的经济成本,同时也将废弃物变成有价值的资源,创造新的经济效益。由于集群式的企业循环经济行为使全社会的废弃物排放量降到最小,政府的环境治理成本下降,而更清洁的环境福利增加,所以政府净收益为正。

二、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的差异

发展循环经济的首要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经济高速增长与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它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物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能也与在传统经济中有明显的差异。循环经济需要有新的政策与之相适应,才能充分发挥效力。这就要求准确把握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差异,转变政府职能,使其从关注经济增长向关注经济发展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可持续发展型管理转变。

(一)传统市场经济对资源的使用存在比较强的路径依赖问题

由于传统市场经济在资源的使用中有比较强的路径依赖,假若在产品设计方面缺乏前瞻性,选择了资源浪费比较大、对环境不友好的技术,就非常容易产生资源环境方面的累积因果效应。而这一切市场经济无从解决,传统的政府经济职能所涉及的也不多,而这正是在循环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应当解决的问题。政府在企业的生产导向上要进行把关,同时,对虚幻经济的生产方式要及时矫正。

(二)环境资源的产权没有进行明确界定

由于中国环境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方面的实际情况,导致了在传统资源经济学假设条件下得到的结论与实际经济运行的结果大相径庭。由于缺乏对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产权的明晰界定,使得环境资源人人都可免费使用,对环境资源竞争性过度性使用的结果必然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因此,要解决环境资源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使外部成本与收益内在化,十分有必要明晰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但是,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和一些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征,使得部分环境资源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另外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规定了环境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而此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只是指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的界定。所以,要研究环境资源产权如何界定、转让和交易,如何才能对厂商产生刺激等难题。例如,对排污权交易,就要研究如何分配排污权、如何评价排污权的使用、对富余排污权如何交易等问题。因此,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应包括: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明晰界定环境资源的初始产权,调整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建立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市场,使环境资源的价格能够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正确地反映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三)传统政府管理体制下缺乏实施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

经济社会发展中环境资源保护的正外部性使得在传统政府管理体制下部分地区与行业缺乏实施循环经济的约束与激励。应当在循环经济条件下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制度以及产业发展的环境评价机制。由于许多资源产区发展水平较低,环境资源价值的贴现值不高,容易导致环境资源使用上的短期行为。政府必须建立必要的保护机制,确保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还有建立资源生产与资源利用地区之间的生态建设利益补偿机制。

(四)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适应循环经济的需要

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能够反映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使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而环境质量的退化等环境债务也在国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上缺乏反映。同时,在GDP计算方法上,环境治理的费用还被列入了国民收入。如果长期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代价排除在国民收入账户之外,则势必扭曲社会经济发展真实的成本与收益关系,难以遏制滥用资源和破坏环境的趋势。因此,应当采用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使其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中资源的代价和环境污染的程度。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基本衡量标准是,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环境资源保护费用,即将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支付,当作生产要素量化计入成本。但由于资源耗减和环境污染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价格,同时也不易区分污染的区域性影响效应,目前全球范围仍然没有任何成功的绿色GDP体系可供借鉴。

(五)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

中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保护不力,而环境保护不力的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难以调动人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经济主体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内在特性,在无外力干预下,它总是会不顾社会利益而追求私人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说,越来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结果。现有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环境保护的制度力度不够,漏洞较多,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如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标准既难以与通货膨胀相适应,又不足以改变排污者的行为。其次,由于条块分割、中央地方利益的不完全一致导致了政府管理低效率。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就有农业部、林业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分部门的多头管理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动难以协调一致。而且,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法不力等原因,使环境保护效果不明显。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必须着重加强有效制度的供给。

(六)旧制度的路径依赖机制阻碍着循环经济的建立

旧制度的路径依赖机制是指制度变迁会沿着原有制度的路径和既定方向前进,表现为强烈的依赖性。这是因为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压力集团,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阻碍选择新的路径。在中国,由于传统制度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加上传统制度路径依赖机制的作用,使得循环经济的真正发展建立成为一个长期过程。政府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必须坚决排除传统制度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切断传统制度的路径依赖,重新构建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新的制度框架。

(七)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阻碍着循环经济的实现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是以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为特征的。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这又是产生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随着经济不断增长,资源与环境制约日益增强,中国资源和环境现状再也经不起传统经济增长方式所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惯性,使得转变增长方式很难一蹴而就。再加上现阶段中国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效益仍是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各地区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来获取政绩。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循环经济立法和执法的手段,强制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加入循环经济的指标考核内容。

(八)传统的资源利用观和消费习惯难以自动改变

经济不会主动涉及和强制改变人们的资源利用观和消费习惯。由于循环经济思想的前瞻性和长远性,并不是每个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理解并主动地实施它。因此,国家和政府在建立循环经济战略的任务上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以科学的发展观、新的资源观和绿色消费观为引领,通过建立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和一系列有效的技术经济政策来影响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行为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首先必须破除旧有制度的障碍,增加政府的制度供给,使制度真正能为循环经济提供支撑和促进。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以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相结合,通过建立法律、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等手段,引导社会经济行为向着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并且通过建立市场准入标准等措施,规制企业生产活动的运行。

(一)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作用

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可以在以下10个方面发挥作用:

1. 加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建设。通过立法,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依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当前要尽快颁布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循环经济法》。同时,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再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和回收与处理单位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2. 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过编制专项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等,使循环经济从规划阶段就全面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中,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从宏观的国民经济层次到微观的企业规划层次的全方位渗透。在规划决策的过程中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从源头上控制资源与环境问题的产生。

3. 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研究如何利用价格机制、绿色税收、绿色审计、财政投入和信贷、生态补偿、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及使用权交易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引导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消费向着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1)重新构筑社会价格体系,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通过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将资源环境要素纳入生产要素之中,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循环经济产业。(2)研究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建立一套以绿色环境制度、绿色规范制度、绿色激励制度和绿色经济核算制度为核心的绿色保障体系,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引导和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如通过低息、无息以及减税政策、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等手段对符合循环经济运行原则的行为进行激励,通过可归还的保证金、征收垃圾倾倒费、填埋和焚烧税、生态补偿税等手段对不符合循环经济运行原则的行为进行限制。(3)研究如何为从不同维度构建的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提供政策支持。着重研究如何为建立和发展中国的环境建设产业、废物再资源化产业和无害化产业提供政策优惠,促使循环经济产业实现信息化、集成化、市场化。

4.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研究。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环境友好型技术的支撑。环境友好型技术的特征是高效地利用资源、更多地回收废物、最少地排放废物,并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处置残余废物。主要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等。同时,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5. 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循环经济指标体系是评价一个系统是否具备循环经济特征的重要因素,其不同于传统经济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把环境资源要素纳入循环之中。因此,构建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应遵循综合决策优先,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最优优先,资源合理使用优先和经济过程资源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循环经济的指标可包括四个层次:(1)反映经济规模和经济水平的指标。如经济总量指标、经济结构指标、经济效率指标等。(2)反映经济系统资源消耗情况的指标。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等的投入总量指标、人均消耗指标、单位GDP消耗的强度指标等。(3)反映经济系统废弃物排放情况的指标。如: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的排放总量指标、人均排放量指标、单位GDP排放的强度指标等。(4)反映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的指标。如:废水处理率、废水循环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

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统计局联合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从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4个方面入手,在宏观和工业园区两个层面上分别规定了22个和14个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宏观层面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用于对全社会和各地发展循环经济状况进行总体的定量判断,为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主要用于定量评价和描述园区内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为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指导。

6. 建立与完善循环经济信息公开体系。建立各级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的物流、技术、管理和政策信息,利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通过提供比较完全的信息服务为循环经济的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市场交易平台。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公布产生废弃物企业的信息、废弃物特征及潜在价值信息、循环型企业及其市场准入信息、最新的循环利用技术信息、有关的政策保障信息等。同时,适时公布各地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信息,在公布城市环境质量和重点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状况的同时,建立企业环境表现公开制度和区域生态环境评估与巡察制度,促使各地政府加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责任和环境保护的力度,督促企业加大环境责任,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

7. 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高能耗、高水耗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合格评定制度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优化经济区域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重化工区集中地区,要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根据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特点,合理调整经济的区域布局,建构区域循环经济。

9. 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和市场运行法则,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促进单个企业的清洁生产、搭建生态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生态型城市等方式,引导企业本身进行清洁生产,不同企业间构建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促进环境建设产业与资源再生产业快速发展和城市社会层面上向发展循环经济整体推进。

10. 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要在循环经济立法、政策制定、技术开发、信息体系、标准体系以及核算制度的建立、各层次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确定、重大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实施措施。尤其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与实施机制,推动循环经济真正快速稳步发展。

(二)政府构建循环经济产业生态系统的行为作用

从构建循环经济产业生态系统出发,在可操作的生态企业、生态产业园和生态城市(生态社会)三个层次,探索中国政府循环经济政策。

1. 生态企业――政府的利益驱动与技术支持。生态企业是以清洁生产为导向的企业,用生态经济效益理念设计生产体系和生产过程,促进本企业内部原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在生态企业内部循环层次,鉴于现阶段企业面临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与技术压力,政府的循环经济政策应该是激励性的:

(1)研究企业的经济行为和环境行为,用税收优惠、经济补贴、优先采购等政策,以经济利益驱动生态企业循环经济的实现;(2)支持开发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技术,加速循环经济技术成熟进程。

2. 生态产业园区――政府运筹与组织。生态产业园区是在特定的区域内,通过生态链网把具有产业关联度的不同企业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的产业共生群体。在生态产业园区层次,按照横向或纵向产业生态链建立的生态企业群,不但可以降低生态企业独自处理废弃物的经济成本,而且可以将某一企业的废弃物变为另一企业的新价值资源。但是,生态产业园区内部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却因彼此之间交易量的扩大而增加。政府促进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的循环经济政策应该是:(1)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搞好生态工业园区的统筹规划。集聚具有互补配套功能的企业和项目,形成生态产业链或产业群。(2)构建基础设施,完善政策制度。完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制定税收、信贷、进出口等优惠政策。(3)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协调、指导生态工业园区内部和园区之间的信息、技术、物资的交流,提升园区整体的生态经济效益。

3. 生态城市(生态社会)――政府规划与市场推进。生态城市(生态社会)是指在城市及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有规划有系统地组织生产和消费及废物资源化活动,使整个社会的经济体系在宏观层次上实现网络化,使资源实现跨产业循环利用。创建生态城市(生态社会)的关键是要建立起不同层次之间的循环链接。(1)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链接,不但使自然资源得到高效利用,而且使废弃物转变为再生资源并得以充分利用,从而实现整个区域的生产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生态环境最佳;(2)在消费领域,通过实施绿色消费和消费后废弃物的再生资源化利用,实现最优消费和资源最小量消耗;(3)在社会领域,通过生产和消费之间建立连接,使整个城市乃至全社会都纳入循环经济圈中,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系统。政府应在已取得的生态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实践的基础上,确立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合理规划生态城市,特别要积极调整产业政策,依靠市场机制培育循环经济核心产业,构筑生态城市的循环产业链,扩大循环经济的辐射范围,依法加快循环型社会的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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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 Behavior

in Circular Economic Development

Li Yunyan

(Circular Economy Academy, 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Beijing 100022,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