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新媒体传播的定义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新媒体 广告设计 交互设计
新媒体早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提出,如今作为一个新名词重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其实,这里的“新”,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新”,人们可以认为是一种变化,所谓新也是相对于传统媒体得出来的定义,这个定义伴着科技快速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延展性是新媒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新”好像并不表示一个固定的定义,其实是一个与时展同步,动态化的存在。
今天很多有别于传统媒体定义,靠新观念、新技术所支撑,拥有创新、交互等特征的传播媒体方式,都可以将其归入新媒体领域。单一把新媒体概念认为是具有交互功能的复合数字媒体形式好像也不是很准确,新不等同于数字化,数字化只是其中的一方面,而且所有技术的发展追本溯源:根本是人,传播的根本是人对人,因而非数字化可是拥有创新特点的新传播媒体形态也可以认定为是新媒体。在现在这个时代,有着太多层出不穷的新事物,也有很多新旧整合出来新事物,人们在改变,传统四大媒体同时也在发生改变,愈来愈多的传统媒体也在慢慢的进入新媒体领域,新与旧的融合方式也越来越常见,例如二维码在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中的应用就到处可以见到。可以这么说,促使传统媒体发生适应于时展趋势的改变,是新媒体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新媒体不是一个独立的定义,旧媒体也不是永远不变,假如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间分置一道边界,是不适合新媒体的组合和创新的特点。因此,本人以为新媒体所触及的领域,大都是以移动新媒体、互联网新媒体、数字交互新媒体和新形式的传统媒体为主,但这所有,都可利用网络交叉相连在一起,变成一个庞大的传播平台。
关于广告来说,新媒体的呈现对传统的广告业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广告界同时经历着空前未有的大变革。最突出的例子就是2013年7月28日,世界第二与第三的两大广告传媒公司:美国宏盟集团与法国阳狮集团归并,变身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广告集团。两大集团统一的原因,阳狮公司对外说:“多年来新媒体巨头的崛起、广告与媒介的身份越来越模糊、大数据的来临以及科技给受众行为带来史无前例的改变。此外同很多传统广告公司一样,Facebook 、Twitter和Google给阳狮广告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依据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公布的最新研究报告,全球移动网络广告市场的利润高达88亿美元。
之前的媒体形式或许说简单的传播方式已然不能绝对满足消费者和媒体的需要。在新科技的推动下设计表现方式以及理念朝多元化方向发展,传播形式由原来的单向传播进步到现在的全方位交互传播。创意维度从单一变为多维,技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快速地改变着广告行业的形态与。原来很多认为是创意必须的东西,在很多新媒体广告中可能完全不被重视,例如设计师一直认为画面内容一定要有创意,版式上要有很强的设计感等等,但是在今天,我们看到许多的优秀新媒体广告这两方面并不突出,甚至有些是平淡,但却为这些作品的想法赞不绝口,为什么会这样呢?广告创意点的维度改变了,不再是在广告内容上创意了而是在交互形式上体现创意,也可能是在一个虚拟空间里体现创意,而平面形式反而退居其次了,因而传播的形式改变、传播的意识改变、创意的维度也随着发生了变化。
相对广告创意设计来说,新媒体带来的巨大冲击既是挑战也是一个绝好的机遇。现在的受众有着越来越高的眼光,挑选的余地也越来越大,硬广告的接受程度慢慢减弱;我们的用户也日趋偏向于新颖、目标准确,可各方面融进所有媒体平台的广告:比如利用游戏植入广告元素,也可以在微电影、视频以及手机APP中进行品牌形象的传播。想让广告达到优秀的效果,在表现传播形式以及创意上一定要不断的革故鼎新,这一切都朝向一个称之为“多维度创意”的概念,我们这里所讲的创意可以是内容、街头表演、画面形式、或者只是一个简单动作的配合等等。
所有事物都可以按照需求整合进创意之中,只要你有好的想法,在今天广告设计实现的手段与创意的表现形式可以说千态万状 ,对设计师来说相对重要的是,怎么样从传统思绪中转变来适应时下的变革,很明显,当你或者你的团队认识更多的新技术和实现方式的时候,引发创意灵感的可能性也会变得越来越多。这种“多维度创意”对于广告传播公司设计部门来说,传统的广告总监结合广告文案的模式将会受到挑战,在新媒体时代策划人员、数字技术专家和设计人员等多工种或者跨界联合作战成为一种常见的形式。
新媒体广告的概念是一个比较宽泛的理解,所针对的面也很广泛,相关的优秀案例也很多,不管是对照于哪一种艺术形式,表现的手段如何多样,技术再如何变革,我们都可以将这些认定在形式的范围,其所在还是以人为根本,美国WIRED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从这点上来分析这是一个回归本质的定义,早已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很多停留在技术层面上的界定。
新媒体时代我们创意表现的形式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的提升,传统媒体中广告设计的不少方法在新媒体时代已经完全颠覆了,但我们为之而战,为之而创意的根本没有动摇过。不管是新媒体广告还是传统媒体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法则没有发生变化,形式服务于创意,而创意的目的也是为了更有力的吸引,只有用户感兴趣了,信息才会得到有效的传播,从而达到产品、品牌或者理念推广宣传的目的。相对于传统媒体广告,新媒体广告让消费者与广告的距离更近了,而广告的宣传的方式也变得更加充满智慧和趣味,传播更加广泛有效,这也是新媒体广告成为未来广告的发展趋势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美・威廉・阿伦斯,《当代广告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年版.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西方传播学与信息观念的引入,我国新闻界开始从最基础的概念来修正、重构新时期的理论体系。概念准确是科学研究最起码的要求,作为最基本的逻辑起点的概念混乱,必然导致理论上的混乱。①因此,本文欲从新闻定义的研究范畴开始,通过对新闻本体的探究,借鉴并分析学者给新闻下过的定义,试图给新闻一个较为完善的定义。
定义的范畴
新闻定义综述。新闻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有170种。国外更有学者声称有300多种,可谓众说纷纭。根据学者对新闻定义的研究,可以把目前的新闻定义整理为四大类。
一是“事实说”。如徐宝璜1919年在《新闻学》一书中称:“新闻者,乃多数阅读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
二是“报道说”。如1943年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三是“传播说”。如王中1981年在《论新闻》一文中指出:“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布)。”
四是“信息说”。如宁树藩1984年在《论新闻的特性》一文中写道:“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信息。”
四类定义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新闻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新闻学理论界虽然表现出空前的繁荣,但是对于新闻的定义这一基本概念的研究范畴尚未有明确的界定,多数学者大多从新闻的属性和新闻实践的具体要求出发,研究新闻的应有之义,却忽略了研究的范畴。
范畴(category),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②各门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范畴体系,新闻学理应有自己的研究范畴。
大众传播――默认的研究范畴。目前新闻学理论界所说的“新闻”,通常指的是在大众传媒环境下的新闻,研究的范畴主要是指大众传媒条件下的新闻实践,新闻指的是大众传播渠道中传递的事实或信息。也就是说,只有进入大众传播媒介渠道的新闻,才是新闻事业所要研究的对象。在现代新闻实践过程中,传播者是播音员、报刊发行人、电视主持人等,传播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介,包括四大传统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被称为第五媒体的网络,接收者是有普遍意义的“大众”,而新闻,是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向“大众”传递的特殊信息。新闻的定义在这里是产生于新闻事业的实践中的,事实经传播者进入大众传播渠道,通过媒介进行报道被受众获知后,新闻就形成了。新闻是按照如下过程形成的:事实发生及时报道受众接受新闻形成。③因此,“报道说”默认了这样的研究范畴:在大众传播的范畴之下研究新闻的定义,只有经过大众媒体报道了的才是新闻,但是这个定义范畴失之偏窄。
研究范畴是传播,而非大众传播――新闻本质属性的要求。现实生活中,新闻无处不在,它不仅存在于大众媒介上,而且广泛存在于人际交往和各种社会关系中。能被称为“新闻”的事实信息应该具有新闻属性,比如重要性、显著性、时效性、趣味性等。我们把这些属性称为“新闻性”。没有新闻性,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不会成为新闻,更不会成为报道。
“报道说”认为,变动产生新闻,但是并非所有的变动都能成为新闻,只有媒体报道了的才是新闻。刘建明教授在《当代新闻理论》中说:报道与否不能决定事实是不是新闻。问题在于:是先有报道还是先有新闻?“报道说”认为新闻是后于报道的,只有报道了,新闻才随之产生,不被报道的事实信息是不会成为新闻的。笔者认为,是先有新闻,然后才有报道。
客观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事实”,其中的一些事实千变万化、不同寻常,处在变动中,具有新闻的属性,我们称之为“新闻”,在这些“新闻”中,非常有限的一部分被选择用于“报道”中。由此观之,新闻产生于事实中,报道是大众传媒对新闻的选择性传播。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的说法,缩小了新闻定义的外延和研究范畴,时间上也颠倒了新闻和报道的出现顺序,因此是不尽合理的。
因此,只有厘清研究的范畴,才能给新闻以一个更完善的定义。而这个范畴,恰恰是传播,而非大众传播。这种传播,可以是大众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人际传播,甚至可以是人的自我(内向)传播。新闻在人与人之间的流动、传播是容易理解的。对于单个人来说,新闻的自我传播就是个体对“什么是新闻”、“这则新闻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新闻价值”的一种判断。
新闻的本体――信息
20世纪40年代“三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创立和广泛应用,对我国的新闻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信息是物质运动规律的总和。从哲学的角度说,信息是事物运动的存在或表达形式,是一切物质的普遍属性,实际上包括了一切物质运动的表征。传播学研究的信息是在一种情况下能够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的任何事物,它是人的精神创造物。④新闻产生于事实之中,但不等同于事实,新闻的本体应该是信息而不是事实。
事实与信息的区别。信息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就新闻而言,就是对各种事物的变化和特征的最新反映。新闻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是人们对物质现象的反映,是对事实的加工,不等同于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息。这种“加工”,可以是媒体的采、编、播、报;也可以是个体对于新闻的价值判断,通过自我的内向传播来实现。
事实与信息的区别在于:事实是从本体论,即“有”或“无”的角度提出问题,强调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实际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要求主体的认识与它完全符合。信息的概念则从认识论,特别是从人的实践的角度提出问题,指的是能消除人们认识上不确定的东西,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新闻与信息的联系与区别。新闻既不是报道,也不是事实,它是一种信息,一种关于客观世界最新变动的信息。信息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以及人类对它的认知或表述。⑤客观世界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发生着变化,当这种变化被人类感知、认识,进入了人类的认知系统,便转化为人类主观世界的认知信息,人类就会对它进行综合、加工、储存或传播。⑥新闻与信息的联系在于,它是万千世界诸多信息中的一种。它来自客观事实,但不是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对客观事实的感知、认识和反映。
新闻与信息又是有区别的。什么样的信息才能成为新闻?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的供给与需求同样庞大。与此对应的是越来越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服务,比如广告信息、生活服务信息等。新闻则更偏重于在某一范围内尽可能地影响更多的受众,满足受众普遍的认同需求,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因此,新闻是一种时效性较强的、提供给普通受众群体的一种特殊的信息。
新闻――一种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什么是新闻价值?首先,价值是一种能够给人或社会带来积极意义的东西。刘建明先生认为,所谓新闻价值,是指受众接受新闻活动中满足其需要所表现出的效用。⑦新闻价值是客观的,它是新闻信息中固有的属性,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和承认,它都客观地存在并发生着作用。另一方面,新闻价值又是主观的。它必须经过受众的检验才能显现出来,也就是说,新闻价值只有在新闻到达受众后才能实现。因此,新闻价值是一种新闻本身固有的能够给受众带来积极意义的特性。
如何正确定义新闻
定义有不同的方式,如词法定义、情境定义、内涵定义、外延定义、实质定义等。通常使用的定义公式是:被定义概念=属+种差,即把某一概念包含在它的“属”概念中,并揭示它与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即“种差”。按照“属+种差”的定义公式,笔者的新闻定义是:新闻是新近发生变动并对主体有意义的信息。新闻的属概念是“信息”;在“信息”这一属概念下,“新闻”和其他信息的差别是“新近发生变动并对主体有意义”。新闻的本体是信息前文已做了详细分析,这里要说明的是“新”是新闻的最鲜明特征,新闻失去了“新”,便难以成为新闻而将成为“旧闻”,其次,对主体的意义表明了新闻的价值。新闻总是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或个人需要,才能显示出它的生命力。
注释:
①④⑥姚福申主编:《新时期中国新闻传播评述》,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②杨鑫辉:《中国心理学思想史》,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③刘九洲:《新闻理论基础》,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⑤百度百科,“信息”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1527.html?wtp=tt。
⑦刘建明:《当代新闻学原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关键词】概念 分类 特征 意义
【作者信息】王世华,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主任编辑。
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时评复兴直接催生了后来的网络评论热,并延续至今。时评复兴与新的媒介技术共同开启了以网络评论写作为主要景象的公民写作时代。时评复兴也将媒介评论的历史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网络评论时代”。由此,网络评论成为学界和业界的关注焦点。但关于什么是网络评论,却一直存在不同看法。
一、文献综述:模糊而混淆的概念
“网络评论”是一个新词,其最早见诸学术期刊大约是10年前。最近几年,随着新媒介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公民写作蓬勃兴起,“网络评论”也成了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新闻学术语。然而,梳理现有与“网络评论”相关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网评”“网络评论”“网络新闻评论”“网络言论”被大量学者混用,彼此并不区分。二是使用这些概念时并不给出具体的定义,仿佛这是众人皆知的,毋须说明的。三是即便给出了定义,定义也十分随意。如有学者这样定义:“网络新闻评论,即时评、政论,是网民借助网站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就当前某重要新闻或某新闻事件进行议论和评述的文章,每篇字数一般在五六百左右,也有超过千字的。”[1]很显然,这样的定义不够严谨。还有学者认为,“网络新闻评论一般是就某个重要新闻事实或新闻事件借助网络媒体所发表的评论”。[2]这也过于狭隘,而且未触及本质。四是“网络评论”或者“网络新闻评论”作为一种新的形态,到底包括哪些具体的体裁或形式,鲜见系统的梳理。
比较而言,以下几位学者的解读较为合理。王振业等认为:“网络新闻评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意见信息……只要其‘新闻性’‘政论性’的特征还在,‘不成文’的讨论应当和‘成文’的文章一样,纳入网络新闻评论的范畴。”[3]这个定义抓住了“意见”这个本质,同时还回答了在网络新闻评论定义上广受争议的一个问题:到底不成文的言论,诸如新闻跟帖算不算网络新闻评论?当然,这个定义也稍显狭隘,因为网络新闻评论并非都是有关政治的言论。
杨新敏等指出:“面对网络新闻评论,我们必须放开对新闻评论的限定,只要它不违背新闻评论的本质规定,它就是新闻评论,而不是别的。……我们可以给网络新闻评论作个宽泛的规范,即出现在互联网上的对新闻事件的看法。”[4]这给了一个新思路,即以开放的思维去认识这一新概念。
胡文龙认为:“与大众传播一样,网络传播也包含事实性信息和意见性信息两个部分,网络言论指的就是网络传播中的意见性信息。”[5]这个定义显然也持有一种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核心也有两点,一是“网络传播”,二是“意见性信息”,所指范围很广。
这三位学者跳出了狭隘的思维模式,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对网络评论的认识和理解必须打开视野。
二、网络评论的概念:狭义、中义及广义视角
1. 新闻评论的本质
美国新闻学界在报刊言论领域没有“新闻评论”一词,他们使用的相关词语是“opinion”,一般译为“言论”或“意见”。狭义的“opinion”指社论、短评、专栏评论;广义的把政治漫画、民意调查和读者评书都包括进去。[6]国内学界也注意到“新闻评论”是典型的中国式学术用语,同时开始认同“新闻评论”是与“opinion”意义最接近的词语,起码在本质上它们是一致的。那么,本质是什么呢?
新闻评论的基本功能是对新闻进行认识。而普通逻辑告诉我们“判断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工具”,因此马少华指出,“判断是新闻评论的核心价值。正是判断使新闻评论回到了认识论的层面”。[7]他将新闻评论定义为“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的判断与思考,是人们通过媒体交流观点的工具”。[8]还有学者指出:“构成新闻评论的最根本的要素是什么?一句话,是对新闻事件表达观点。”[9]即判断一种文体是否属于新闻评论的本质依据就是看它是否有判断(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也就是是否具有观点,或者说是否是意见信息。至于论述,这并非必要条件。因为在本质上,新闻评论重在判断而不是论述。此外,是否必须基于新闻事件,这也未必,因为对社会现象的判断也是新闻评论,这就不一定依附于具体的新闻事件,而是基于非新闻事件。当然,这里的非新闻事件一定不是什么陈年旧事,而是已经备受社会关注但当前并没有被生产为具体新闻产品的事件;或者是已经被媒体反复报道,而最近并不是新闻事件的社会现象。
总之,新闻评论的核心价值即是判断(观点、意见信息),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进一步了解“网络新闻评论”和“网络评论”及其内涵和外延的前提。
2. 几个概念的大小问题
“网评”是“网络评论”的简称,“网络评论”应当是典型的基于互联网环境的“opinion”,也就是―“网络言论”(殷俊等学者称之为“新媒体言论”)。有学者表示,“网络新闻评论,在最宽泛意义上与‘网络言论’意义相当,指网络媒介传递的具有评论性质的言论”。[10]但笔者认为“网络言论”(或者“网络评论”)的外延要比“网络新闻评论”大得多,因为从评论的对象来看,“网络评论”并不绝对以新闻事件或现时社会现象为依托,它至少有4个层次:其一,以宏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命题为评说对象的思想评论、政经评论和文化评论(以下统称“政论文”),这类评论在网络上并不少,不能视为“网络新闻评论”;其二,针对新闻事件展开的评论,新闻性和时效性都很强,这是典型的“网络新闻评论”;其三,不以新闻为背景,而是以一个时代背景下的一种社会现象展开的评论,新闻性和时效性有,但不强,也可视为“网络新闻评论”;其四,还有个人对某个非新闻事件、非社会现象(比如身边发生的事)的评说,新闻性和时效性均可能很弱,这不能归为“网络新闻评论”,而这种评论在网络上大量存在。故而将“网络评论”同“网络新闻评论”等同起来,十分不妥。
3. “网络新闻评论”与“网络评论”的定义
按照前文马少华的观点,新闻评论的定义有两个核心点,一是针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二是有判断。具备这两点就算是新闻评论。当然,这里隐藏了具体的传播载体和形式,马少华并没有说明。但显然这个定义具有通用性,适用于不同媒体。报纸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是文本,我们还可以把新闻漫画列进来;广播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自然是声音(音频);电视新闻评论的传播形式主要是视频。
那么“网络新闻评论”的定义只需再加一个条件――必须在网络媒体上生成或传播。由于网络媒体是融媒体,它融合了上述所有传播形式,因此,“网络新闻评论”是指在网络媒体上生成或传播的、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的判断与思考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动画、漫画等。这个定义的外延够大了,但显然,“网络评论”的外延更大,它应该指在网络上生成或传播的、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社会现象以及其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乃至个体身边非普遍性事情的判断与思考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动画、漫画等。
综上所述,“网络评论”有狭义、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网络评论”即是文本式“网络新闻评论”。中义的“网络评论”就是“网络新闻评论”,即除文本以外,还包括具有新闻性和时效性的其他新闻评论形式(比如新闻漫画、评论化图片等)。而广义的“网络评论”包括网络媒体上具有或不具有新闻性、时效性的其他所有评论形式。
上述广义上的定义,并非无根据地放大,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互联网具有跨时空的特性,具有融合多种形式进行传播的功能。一言以蔽之,网络媒体是一个融媒体,其巨大的包容性直接造就了网络评论的形态多样化。有学者表示:“网络本身就是兼容并包的,(对)网络新闻评论也不宜做过多的限定。”[11]“在这样一个全媒体、开放性、多元化的环境下,新闻评论在主体、形态、议题以及观点表达上都得到了空前的拓展和丰富”。[12]
三、网络评论的分类:按4个角度尝试划分
1. 按评论对象划分
(1)针对具有宏大主题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进行评说的政论文。它的新闻性和时效性均很弱,比如关于民主的讨论,从未绝于网络。与梁启超倡导的“时务文体”一样,这种文体一般立足现实宏观问题,篇幅较长,论证严密,说理清晰,探究深刻,但绝不等同于八股式学术论文。有必要进一步指明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于小众刊物,此后转移到网络空间的思潮争辩中,政论文是最主要的文体。迄今一些政论网站和主流论坛的深水区仍是政论活跃的阵地。
(2)针对具体新闻事件和现时社会现象的评论,即网络新闻评论。又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一是从传统媒体转载到网络媒体的“上网新闻评论”,常见于各门户网站的评论频道,属于精英话语体系;二是由网络媒体固定作者群或者写作班子原创的“网上新闻评论”,同样属于精英话语体系;三是广大普通网民在论坛以及博客、微博等自媒体上发表的新闻评论,既有精英言论,也有草根言论。
(3)就身边某些事件的评论,多见于社交媒体。这些数量众多的言论文字大多不能进入主流传播体系,难以形成公共议题。
2. 按信息形式划分
信息一般有6种形式:文字、声音、图像、视频、动画、符号。尽管这些形式孤立地呈现也能表达观点,但互联网的多媒体特性一般使得它们会以组合的形式出现。这里以主要的表现形式来划分,包括文字评论、漫画评论、图片评论、视频评论、音频评、动画评论、符号评论。其中文字、漫画、音视频评论在历史上早已存在,这里仅对其他几种评论形式加以简要阐述。
图片评论――可被视为新闻漫画的变种。漫画需要美术专业功底,但大多数网民并不具备,于是他们利用PS技术对图片进行简单加工,辅之以简单的文字说明,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形式已经被不少网民掌握,成为一种话语表达“时尚”。由于创作者一般不具名且网络具有匿名性,在评论对象的选取上,其尺度要比文字评论和漫画评论更大。
动画评论――网络开创的新形式,它具有视频评论的动态性,只不过每一幅画面不是图像而是矢量图。但它绝不像视频评论那样采用“评谈”或“点评”形式,而是从头到尾用一组动画表达观点。当然,由于需要专业技能而且制作成本不低,所以这种评论形式并不多见,《飞碟说》算是影响力较大的典型案例。
符号评论――一个电子表情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各阶层网民即兴式的情感抒发和意见表达。符号评论具有典型的碎片化特征。尽管这种碎片式表达无法体现事件的全局和价值,但从总体上看,通过对碎片式话语的集纳整合,却可以梳理出社会舆论的大致脉络和走向。[13]
3. 按体裁划分
体裁是指作品的样式。被认可的某种作品体裁,其艺术结构一般在历史上具有某种稳定的形式。由于网络巨大的包容性,网络评论涵盖了历史上所有的评论体裁样式。这里,笔者把它们分为文本体裁和非文本体裁两大类。文本体裁又分为成文文体和不成文文体两类,前者可独立、完整地表达观点,后者独立和完整性较弱。
其中,成文文体的体裁包括(大致按见网频率多寡)时评、随笔、社论、政论、杂文、古体论说文、述评、散论以及“网络文体”(笔者注:网络文体是一种典型的网络化写作,彻底颠覆了传统新闻评论的规范,风格各异,诸如打油诗、歌曲改编以及近年流行的“凡客体”“咆哮体”等,一般带有讽刺和娱乐意味,笔者将其统称为网络文体)。
成文文体所包含的体裁样式,在历史上均出现过,但网络环境让它们出现了以下倾向:一是杂交,比如时评和随笔的杂交体在互联网言论空间随处可见(尽管随笔时评化一直存在于大众媒体,在民国时期也曾一度盛行,但网络媒体无疑极大地推动了随笔的时评化);二是随意,比如选材更泛化,观点更随意,体例更随便等,“散论”四处可见;三是复古,尽管古体论说文这种古老的文体与互联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由于可以规避关键词屏蔽,一股复古风正风行于网络,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史记・王石列传》。该文不仅是批评商人王石在汶川大地震中不当言行的标志“檄文”,而且引发了一系列“史记列传体”和古文风。
至于不成文文体,很难从体裁角度分类。目前网络上流行的形式有跟帖评论、微博评论和聊天评论。
4.按创作和发表载体划分
一是“上网评论”,由传统媒体的专业团队生产,然后将作品上传到网络媒体。这是精英话语体系向网络的移植。二是“网上评论”,由网络媒体自身的评论团队生产的评论作品。三是“网友评论”,指由普通网民在论坛、博客、微博里的评论和跟帖评论。它与“网上评论”的区别在于,前者一经即是新闻产品,而后者只是个人表达;前者进入了主流话语体系,而后者属于自媒体圈的非主流话语体系。当然,这三者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线,比如有些精彩的“网友评论”被编辑发现后,可能转化为贴上媒体标签的新闻产品。
四、网络评论的特点:难以一语概括
关于网络评论和网络新闻评论的特点,研究者大多基于比较视角,即与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来做比较。学者潘瑛认为,网络(新闻)评论“栏目设置更多样,形式更直观;容量大,包容性强,存留时间更长;传播和互动更及时;形式更加灵活”。还有学者认为,网络评论和传统媒体的评论相比,特点在于“准确及时,快速反应;旗帜鲜明,尖锐泼辣;交互性强,穿透力大;题材广泛,形式多样”等等,不一而足。[14]这些大多是挂一漏万,不够全面。
笔者的观点是从信息形式看,网络评论承载并融合了多种信息形式。从体裁看,网络评论兼容并包,不但包容了历史上所有的评论文体,而且使之糅合在一起,充分体现了文无定法;从议题看,网络评论更加开放,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言论自由;从创作主体看,网络评论有着显著的去精英化特征,普通网民成为言论生产者中数量最大的群体,这宣告人人参与的群言时代来临;从表达方式看,网络评论跳出了评论规范的窠臼,突破了现有话语风格,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网络化乃至生活化;从时效性看,网络评论不再是“马后炮”式的言论,它实现了及时互动传播,在时间上与新闻报道呈现出交替演进状态;从传播视角看,网络评论使得评论由单一的大众传播模式向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并存的模式转变,使得受众的参与性显著增强。
五、网络评论的意义:不止于新闻传播学
网络评论不单单是一种新兴的评论形态,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新闻学和传播学,甚至在社会学和政治学视野下,它的意义更为重大。网络评论至少在中国已经成为网民网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网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典型方式,正在引领网民从网民向公民转型,并必将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构建和完善。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网络媒体“把关人”的缺失、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以及数字鸿沟的存在,网络评论总体上还存在传播无序、言论质量不高、众声喧哗而难以达成共识等缺点,但这几乎也是网民争取更大言论自由、公民意识觉醒和公民社会成长的必然过程,决不能因此否定网络评论作为一种新的评论形态、一种新的社会现象、一种新的网络生活方式的进步意义。
参考文献:
[1][14] 丁法章.漫谈网络新闻评论[J].新闻大学.2008(4):92-94.
[2] 胡文雄. 网络新闻评论分析[J]. 当代传播,2005(5):103-104.
[3] 王振业,李舒. 新闻评论与电子媒介[M]. 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223.
[4] [9] [10] [11] 杨新敏. 网络新闻评论研究[M]. 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9: 3-4,38,67.
[5] 胡文龙. 中国新闻评论发展研究[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403.
[6] 范荣康. 新闻评论分类[J]. 新闻战线,1985(1).
[7] 马少华. 时评的历史与规范[J]. 新闻大学,2002(秋).
[8] 马少华,刘洪珍. 新闻评论案例教程[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
一、 书中大多为传播学的内容
通读这部教材,大多只是传播学的内容。如“新闻与信息、宣传、舆论”、“新闻媒介的性质”、“新闻媒介的功能与效果”、“大众传媒与社会”、“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新闻媒介的受众”、“新技术与新媒体”,多是传播学内容,不过是加上了“新闻”两字。全书如果说有新闻学内容的话,第十三章的“新闻选择”,才是新闻学所研究的对象。
一门学科的存在,在于其独特研究对象的存在。新闻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新闻行为,它与一般传播行为是有差别的。但是本教材第一章“新闻活动”探讨的内容恰恰是传播活动。第一节:“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第二节:“新闻活动是人类求生存图发展的需要”,第三节:“新闻活动的渠道: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作者是这样论述新闻活动的:“不管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人们获取新闻、交流信息的渠道,可以归纳为三类。”这三类分别是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作者又说:“需要说明的是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是人们和外界沟通的三种形式或三种渠道。通过这三种渠道获得的当然不全是新闻,但人们从外界获取新闻或交流新闻,就是这三种渠道。”(P21-22)
新闻学研究的对象是新闻活动。可是在教材中,新闻活动的渠道变成了新闻传播的渠道,而新闻传播的渠道最后又变成了“亲身传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这样的基本传播渠道,因而“研究新闻学”自然变成了“研究传播学”。但这是不合逻辑的,新闻活动的外延要比一般的传播活动的外延要小得多。新闻活动应当是传播活动的一个局部,在传播活动中,传播新闻的活动与传播其他信息的活动是有区别的。
二、书中关于“新闻”的定义与规律
由于本教材中“新闻活动”的外延甚大,导致第二章“新闻”中只好重新界定之:“新闻与生俱来的基本特点是两个:一是真实,二是新鲜,由此而延伸出新闻报道上迅速及时的要求。”(P23)说白了,就是三个特点:真实、新鲜、及时。可是作者似乎不愿意把“及时”定为特点,因此紧接着说:“这两点是新闻最为基本、最为核心的规律。”
这里把“两点”界定为最基本、核心,姑且就算没有问题吧,那么把两个特点界定为“最为基本、最为核心的规律”,似乎还是有问题吧?“特点”怎么突然变成了“规律”?新闻的规律就是“真实”、“新鲜”?教材在说明了这一条规律之后,就古今中外地论证了新闻的“真实和迅速”的特性(在这里“新鲜”似乎不再是最基本的规律了)。
新闻的规律找到了,接下来便论述新闻的定义(按理,应当是先有“新闻定义”,然后才可能有“新闻规律”的探寻),教材告诉读者:“新闻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并行不悖的两种新闻定义。”
新闻定义1: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
新闻定义2:新闻是新近事实变动的信息。(P25)
作者评析说:新闻是报道,表达出新闻的形式;新闻是信息,表达出新闻的实质。其实,两个定义所表达的意思有较大差距,在教材中“并行不悖”,反而无法界定准确的新闻特质。
三、“新闻定义”的新议
这里,我试将新闻的定义合二为一:新闻是对新近发生、变动事实的选择性报道。新闻是什么?是“信息”?是“事实”?还是“报道”?这是新闻定义中最重要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或许要反过来提问:什么是新闻?信息是新闻?事实是新闻?报道是新闻?这样一问,答案就明显多了。
“信息”不是新闻。信息的外延比新闻大,新闻只是信息的一部分,而且信息的定义本身也存在许多种说法。因此,用“信息”定义新闻,无法给定义对象以明确的概念内涵。
“事实”也不是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但事实并不等于新闻,新闻应是人对事实的反映,如果没有人去认识、反映、报道、传播,即使这个事实的新闻价值极高,也不能成为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是客体;而新闻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客观存在的能动反映。事实被报道出来才是新闻,否则不是。
“报道”才是新闻。“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在中国新闻学中,的这一新闻定义的影响罕有所匹。它强调,新闻不只是事实,而是事实的报道或反映。但这一定义仍有不完善处,首先“事实”的外延应当确定为“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其次对“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还应有一个范围的限制,使外延更明确。报道固然不能没有事实,但报道必然有自己的立场。选择什么,如何报道,都反映了新闻的倾向性。因为不是任何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都能得到报道;其次,任何事实都无法完全被报道,人类只能有选择地报道。所以说,任何报道,本质上都是经过了报道者对事实的选择,任何报道其实都是选择性的报道。
四、事实的选择性是新闻报道的关键属性
除了事实客体本身的原因,还有主体、受体、载体(含文体)的原因,导致新闻报道必然是选择性的。报道主体(即传体)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他都会对事实有所选择。人的社会性导致他会主动地选择事实,人的认知局限性导致他会“盲目”地选择事实。何况新闻的报道主体从来都不是任何单一的人,还受到一种集体性有意识或集体性无意识的影响。
任何新闻报道也都会受到受体的影响。传、受是一对范畴,没有受体就没有传体,没有受体的需要,就没有新闻报道的必要。受体的需要状况和变化,影响着新闻报道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影响新闻报道对事实的选择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载体。载体包括两个层次:媒体物质性和文体规范性。不同媒体选择不同的事实,或选择事实的不同方面、部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不同媒体对事实的选择会有很大不同。同时,进入任何媒体的事实都需要文本化,而任何文本化总是一种文体化:新闻内容也会受到文体规范的影响。消息和通讯对事实的选择加工是不同的。
因此,当人们接受新闻报道时,这个新闻报道已是由具体的报道主体对“新近发生、变动事实”进行了“选择”的“报道”。
新闻报道主体、客体、载体、受体的统一,就构成了新闻的基本内核,由此内核出发而构建的一门科学就是新闻学。一个科学的定义包含该学科的主要范畴,从这个定义中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派生出其他众多新闻研究范畴,诸如研究事实本源、观察与调查事实、认知事实、选择事实、报道事实等,研究新闻报道与新闻目的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由此而来,新闻自由、公众舆论、舆论监督、舆论导向、新闻职业道德等问题,也包括在其中。
总之,新闻学有独特的范畴体系作为研究对象。新闻学可以借鉴传播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营养,但是这些理论应当紧紧结合新闻实践的特殊性,来促成新闻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肇庆学院中文系)
关键词:3G时代;手机广告;广告效果;广告研究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8-0093-02
由于3G技术的应用,人类正走向“实时互动传播”的3G时代。3G时代的到来将使手机广告的发展前景一片光明。艾瑞网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手机广告市场规模将由2008年的5.3亿元迅速发展为2012年的55.2亿元。另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达3.03亿,较2009年底增加了6930万人。我们坚信,手机广告的未来是美好而令人憧憬的!但是,3G手机广告当前仍未走出传统手机广告的阴影,其效果的优化是困境突围的关键一步,需要业界与学界的共同关注。
一、手机广告的定义与分类
纵观国内各类学术文献与研究报告,到目前为止,手机广告并没有一个广为认可的权威定义,大家众说纷纭,谁也不愿接受谁的观点,但又都没能给手机广告下很好的定义。据笔者对手机广告的浅薄研究,结合3G手机的媒介特性及消费者心理与营销方式的变动,冒昧的给手机广告做出以下定义:手机广告是基于手机的个人移动多媒体特性,以文字、图片、二维码、语音、视频及游戏等形式作为信息表现形式或载体,通过各种手机终端有偿的为目标消费者以能够实现实时互动的途径传播产品、服务或品牌信息,从而促使传播的两极主体更好、更快、更多的获得利益共赢的一种信息传播行为。广告学主要研究的是商业广告,笔者也只是就商业型手机广告进行研究,因此,这个定义并不囊括公益型手机广告。3G时代,传统大众传播理论中传者与受众的概念将变得模糊不清,因为3G手机互动性极强,在3G手机广告的传播过程中手机用户、广告主与各类运营商之间几乎可以随时随地的相互传播信息、产生影响。基于这点,笔者在定义时没有采用“传受双方”的说法,而替之以“传播的两极主体”。
按表现形式可以把手机广告划分为短信广告、语音广告、视频广告、游戏广告、植入广告、网站广告、搜索广告及无线定位广告等类型。有研究者根据手机广告制作、主体的不同特点将手机广告的传播模式分为以下五类:1.以企业为主体的模式;2.以网络内容提供商为主体的模式;3.以移动通信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4.以专业广告制作、商为主体的模式;5.基于手机媒体交互性的互动回路模式。[1]
二、3G时代手机广告效果优化研究的三大视角
3G时代,手机广告要获得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行业地位,基于各种因素优化广告效果从而获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广告主的青睐是至关重要的一步。3G时代,影响手机广告效果的因素主要有手机技术变革所带来的传媒市场变动、手机用户结构及消费心理的变化、精准营销与整合营销传播的实践三大方面,这也是研究3G时代手机广告效果优化路径的主要视角。
(一)手机媒体技术变革引发的传媒市场变动
2009年,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分别获得WCDMA、TD―SCDMA和CDMA2000的3G运营许可,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3G时代。3G技术是变革性的媒体技术,3G时代的到来使手机能够与传统媒体更好地融合,成为名副其实的个人移动多媒体。有学者预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许将来只有一主流媒体,那就是手机。用手机可以看电视、读报纸、听广播、看杂志、上网。”[2]3G手机兼具传统手机与有线互联网的优势,表现出两大特点:第一,用户伴随性更强,关注度更高;第二,传播精准性更佳,互动性更好。
媒体技术变革产生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最主要而直接的当然是引发传媒市场变动。同时,由于3G手机是一种个人移动多媒体,它对传媒市场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其它媒体方面,也体现于其自身。简单地说,3G手机作为一个大类媒体,是一股新的媒介力量,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它在各大类媒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必将日益上升直至独占鳌头。但3G手机也融合了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手机报、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等概念于广大手机网民已不陌生,并且3G手机自身又有无线定位、掌上银行等各种新功能,由此就有了它内部的分化。3G手机内部哪些媒体形式会处于优势地位很难预测,可能某些形式会长期处于优势地位,也可能是“各领三五年”。
广告与传媒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任何广告都要依赖媒体,媒体的性质、公信力、影响力和受众结构对广告活动及效果的影响十分大。科学的媒体策划能够大量提升广告效果。广告又是媒体创收的主要渠道,是它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媒介生态的作用也很大。手机广告在3G时代如何借助科学的媒体策划提升广告效果,会因为各类媒体形式地位的不断变化而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议题。手机广告的青睐会使各类媒体形式保持相对稳定的地位,但变化终究还是要发生。比如,当前发展势头良好的是手机报刊广告,艾瑞网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手机报刊广告市场规模将从2010年的5.4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11.2亿元,再到2012年的22.3亿元,年增长率均达100%以上,它占中国手机广告整体市场份额的比例也将相应从2010年的31.0%上升到2011年的37.2%再到2012年的40.4%。不过,谁也不能预测未来十年、二十年手机报刊广告会是什么情况,别种媒体形式广告是否会异军突起。
(二)手机网民结构及消费心理的变化
21世纪的中国社会,公民自我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个人权益的保护受到很大重视。传统的手机短信广告是一种强制性接收广告,侵犯用户权利,干扰用户正常生活,以致人们非常反感。2008年,央视“3.15晚会”催生了分众无线的“短信门”事件。“短信门”事件极大的激起了广大群众的共鸣,是手机广告与手机用户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
3G时代手机广告要想获得健康发展,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科学准确的消费者行为分析有利于手机广告的精准投放,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提升其广告效果。手机网民结构及消费心理的变化是消费者行为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影响手机广告效果的消费心理因素主要有:1.缺乏信任;2.心理价位;3.习惯性排斥;4.推崇权威;5.从众心理。[3]基于此,可以从以下五大方面优化手机广告效果:第一、提升手机广告可信度;第二、给予消费者优惠;第三、有针对性的投放高质量广告;第四、提供权威认证;第五、发挥“从众心理”的积极作用。[3]但是,在3G时代,影响手机广告效果的消费心理因素将会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动。
艾瑞网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手机网民总体上呈以下特征:1.从年龄来看,主要是18~34岁的年轻人,他们占手机网民的比例高达84.9%;2.从性别来看,男性占主体,比例达80%左右,女性仅占20%左右;3.从收入来看,70%左右的手机网民月收入在两千元以下;4.从学历来看,高中及以下学历占多数,比例为60%左右;5.从职业来看,学生、蓝领、基层管理人员占主体。另外,手机网民在我国的区域分布也是不平衡的,以2009年的调查数据来讲,比例由大到小依次为华南(32.5%)、华北(21.7%)、华东(15.1%)、华中(14.1%)、西南(8.8%)、西北(4.0%)、东北(3.7%)。不过,变化是不断发生的,对比艾瑞网每年的研究报告,我们不难发现各类数据都在不断变动。正因为不断在变,所以不断会有新的手机网民消费行为研究课题产生。
(三)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与实践
20世纪80年代后期,整合营销传播(IMC)概念出现,经由唐•舒尔茨、汤姆•邓肯、特伦斯•辛普等知名学者的研究,IMC理论迅速发展并对广告学界和业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整合营销传播理论,是20世纪广告传播理论世纪性的总结与化生。[4]整合营销传播的理论要旨,是讲求营销传播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组合。[4]未来的营销传播,永远是整合营销传播。[4]在新的营销传播环境下,任何单一的营销传播手段都不可能成功执行营销,全球广告业正经历第二次重大转型,即从综合性广告到整合营销传播。[5]武汉大学黄迎新博士认为,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战略、关系、对话,意思即IMC的成功实践应从战略层面进行,它注重企业与消费者的平等对话,进而发展和维系同消费者的良好关系。
手机广告的直接目的是为产品、服务销售及品牌塑造与维护服务。但是,通过对整合营销传播内核的了解,我们发现,手机广告还应以消费者为中心,变传统的单向传播为双向互动,切实满足消费者的信息需求及喜好,注重依据消费者数据库进行精准营销,从而达到我们在定义时所强调的“利益共赢”目的。移动运营商在尊重手机用户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合法的利用自身庞大的用户信息数据库,将是3G时代手机广告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手机广告从主题的确定,到诉求方式、媒体形式和表现风格的选择,都应以目标消费者的需求为基础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它更为消费者喜闻乐见,才能实现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提升,才能构建起品牌与消费者长久的、良好的关系。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与实践还要求手机广告必须有内在的统一性,不同广告信息之间不能发生冲突,以形成广告效果的合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手机广告同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与实践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手机广告能够有效地为整合营销传播服务,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也会促使手机广告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结 语
未来几年,在3G技术的推动下手机广告毫无疑问将获得巨大发展。基于3G技术给手机媒体的革命性地位及其庞大用户群,国内广告界已对手机广告普遍开始重视,发达国家先行的手机广告运作也能给我们大量的启示。3G手机广告在发展中自然会出现一些困境,但是只要我们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去对待、去解决,手机广告就一定能够更好、更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肖慧.手机广告的传播特征及传播模式探讨[J].科技传播,2009(3).
[2] 陈刚.对中国本土广告公司发展的思考[J].广告大观(理论版),2005(11).
[3] 丁娟.基于消费者心理因素的手机广告效果优化路径研究[J].东南传播,2011(5).
关键词:政府;挑战;网络媒体
互联网在全球迅猛发展,引起世界各国广泛关注。2000年“网络媒体”开始得到频繁地使用。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也有人称之为“新媒体”,笔者认为“网络媒体”的表达更为直观,强调这种媒体是通过网络来实现传播的,因此在本文中采用“网络媒体”这个称谓。但绝不能仅仅把网络完全等同于媒体,信息的传播只是网络功能的一部分。但无论如何,网络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媒体的性质,尤其是网络具有大众传媒的传播效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4.57亿。其显著特点是年轻化、知识性、有主见。他们关注社会事件,乐于发表评论,与网络媒体一道形成了活跃的网络舆论。随着网络影响范围的日益扩大及其对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不断渗透,这股力量越来越不能被忽视。网络媒体给政府带来全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危急事件中,依靠传统的“封”、“堵”、“截”和被动延迟消息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网络媒体环境了,甚至会对政府形象和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一、网络媒体时代政府危机的定义
由于研究角度不同,不同学科对危机的定义亦有所不同。学术界一般认为多采用美国学者罗森塔尔对危机的定义,他认为:“危机就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从政府处理危机事件的角色角度考虑,本文倾向于采用这个定义。
2003年的SARS危机就告诉我们,危机不仅仅会出现在企业,出现在社会,如果不加预防,公共事件同样会引发政府危机。事实上,政府危机离我们并不遥远。从别斯兰人质事件、纽约等城市突然大停电、莫斯科地铁严重爆炸事件到H1N1流感突发……虽然政府也会发生危机已经成为人们的一个共识,但到目前为止,对政府危机以及政府危机管理还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概念和界定。国外有关政府危机管理的研究虽然比较发达,已经达到了量化和模式化程度,但由于研究问题的传统不同,也没有形成明确的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国内的情况更为复杂,有人认为政府危机是指那些突然爆发的威胁,这些威胁是一些危及政府行政、社会生活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件或灾难;也有人认为政府危机是政府由于自身功能性障碍而导致的政府职能失效和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而更多的人则是以列举简单事实来代替概念界定,还有一些人索性对其不加以界定。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所谓政府管理中的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危及国家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和事件。
二、网络媒体优劣势
(一)网络媒体优势分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比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开放性。网络是没有边界的,不受地域限制。
2、实时性。网络媒体无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加工。
3、交互性。由于网络媒体所发表的新闻信息能直接与受众进行互动。
4、大容量。报纸版面有限,而网络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5、易检性。网络媒体的所有新闻全部保存在数据库里,查以前新闻和相关新闻非常方便。
6、多媒体化。传统媒体是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则是立体媒体,可融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为一体,从而对某一事件进行全方位的立体宣传。
(二)网络媒体劣势分析。而相较于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又具有以下优势:
1、从报业经营的角度看。目前,我国已经拥有3,000家以上正式报纸,与网络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有强大的编辑、记者队伍,拥有绝对的新闻优势,同时也有着成熟的广告与发行体系。
2、从读者的覆盖面来看。报纸覆盖面宽,传递迅速。
3、从人们的阅读习惯来看。传统报纸便于携带的特点,随购、随读、随弃,轻便可以折叠,方便阅读和携带。
企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中,如果以持续经营为目标,那么以销售量和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垄断性经营活动就不可能存在。对企业持续发展(GoingConcern)最重要的是建立并长期维持与各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InterestGroups)间的良好关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在经营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反映利害关系者的意向和希望。市场理念、广告活动或公共关系活动在成为近代企业经营必不可少条件的过程中,逐渐与经营管理中的要求相一致。这种状况从传播角度来看,它意味着企业经营活动使利害关系者认识和理解企业存在价值和活动领域中的许多内容和方面。
人们一般对未知的对象或内容往往会产生戒心,力求回避对这种对象或内容的支持和采用。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看,就是基本避免购买和消费未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了突破这种屏障,企业就必须积极开展包括广告在内的各种传播活动。
如果把确保利害关系者对企业活动情况的认识和理解作为经营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力求提高包括广告在内的企业传播活动的效率将成为企业必需的经营活动。
可见,传播活动是构筑企业经营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的前提条件,并且已从使利害关系者加深对企业的认识和理解发展成为培养他们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信赖感。这是因为物质日益丰富的社会和社会成员的个性化导致了"个客(PrivateCustomer)"的出现,以此为基础,消费者对企业各种建议的选择标准也越来越严格。对企业提供的丰富商品和多种服务已很熟悉的消费者可以以多样、自由的方式选择和采用企业各种建议。而保证利害关系者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或促使它们"接纳"企业建议的重要因素,就是信赖感。
利害关系者对企业的信赖感大体上可分为对企业存在的信赖感和对包括商品、服务等市场活动要素以及每个具体经营活动的信赖感。前者意味着接触企业名称后产生的一种对整个企业的茫然的信赖感,及对企业本身及企业经营活动的信赖感,接着就会产生消费者购买该企业商品、投资者求购股票或债券、就业者的应聘等行为。这种状况不管在整个企业的活动,还是作为具体的一种活动,利用作为市场要素之一的企业名称,确保利害关系者信赖感,这才是共同的目标。对于一个企业,获得利害关系者的信赖感和确立信赖关系,将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
由于得到与企业经营成败密切相关的利害关系者的理解及信赖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必须向利害关系者提供丰富且真实的信息。如果所提供的企业经营信息不足,容易引起胡乱猜测及想象,招来对该企业经营不利的结果,并会扩大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恶性谣传。这也意味着作为企业经营前提条件的传播没有正常开展。在企业竞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企业只有得到利害关系者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追赶并超越竞争对手。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传播量的扩大、质的提高、密度的增强等都成为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特别是在企业经营不景气时,传播活动作为摆脱困境的核心经营手段,应更加重视扩大发送的信息量。这时的企业传播的特点是整合各要素以扩展其关系领域:即降低事件(Event)或展览等需支付大量费用的活动的比率,减少费用投入的绝对量,宣传或促销(SalesPromotion)、人员销售(PersonalSelling)等传播活动也无须扩大规模,主要以增强传播密度的方式加大整体传播量并提高效率。
由此可见,对以广告为主的企业传播及其管理的要求已日益严格,把各自分散开展的企业传播活动战略性地联结起来已成为迫切的需求,这就构成了在可能的限度内进行整合的具体传播战略──IMC战略的基础。
在市场传播领域优惠附单(Coupon)广告或店内推销(Instore-Merchandising)战略的兴盛、在广告战略中商品广告及企业广告的结合开展、促销和宣传的共同推进等企业传播活动的日渐增多,都说明了整合化传播增加的趋势。这种传播整合化不是局限于广告或市场传播等个别活动领域,而是已扩大到企业对内对外开展的所有传播活动中,这是最近企业传播的显著特征。
整合传播不仅包括广告和促销,而且还包括面向企业外部以企业广告、公共关系、企业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对外企业传播(ExternalCorporateCommunicationorExtracorporateCommunication)与面向企业组织内部以提高组织成员士气、归属意识为目的的对内企业传播(InternalCorporateCommunicationorIntracorporateCommunication),它反映出企业经营的整体水平,即企业面向内、外部开展的所有形态的传播的整体化,也可称为整合营销传播(IntegratedMarketingCommunications:IMC)。
关于IMC的诸观点
整合营销传播这一观点,在80年代中期开始提出。许多学者预感到具有战略意义的"传播协同效果(CommunicationSynergy)"时代的到来,并从各自的观点出发提出了传播协同效果的定义。企业各传播手段的协同效果发展为IMC这一概念,但还没有确切的定义。研究者们当时都普遍认为根据研究角度、使用立场的不同,IMC定义也应不同。1996年美西北大学赞助的第3届IMC年会上提出的关于IMC定义涉及五个方面,简述如下:
?IMC是一个对现有顾客和潜在顾客发展和实施各种形式的说服性沟通计划的长期过程;
?顾客决定沟通方式;
?所有与顾客的接触点必须具有引人注目的沟通影响力;
?技术使与顾客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成为可能;
?需要测试营销沟通结果的新办法。
1989年后,全美广告业协会(AAAA)促进了IMC的研究、发展,他们的定义如下:
"IMC是一个营销传播计划概念,它注重以下综合计划的增加值,即通过评价广告、直接邮寄、人员推销和公共关系等传播手段的战略作用,以提供明确、一致和最有效的传播影响力。"
很多学者引用他们的见解。但是作为这一定义的实例,AAAA列举了属于市场组合之一的促销组合(PromotionMix)中的例子,因而有可能被认为是着重于促销的狭义的IMC定义。实际上其定义包含着概括性意义,概括起来如下:
?使用了多种多样的传播手段(条件A);
?是对这些手段的整合(条件B),只有同时满足条件A和条件B,才能形成IMC;
?是对多种传播手段的战略作用进行比较分析的战略决策(StrategicDecisionMaking);
?是营销传播计划(MarketingCommunicationPlanning)概念。
然而这定义容易被理解成是从传播者角度观察接受者的单向式传播。定义不仅应对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有价值,而且对消费者也应有价值。IMC理论的发源地──美国西北大学的研究组把IMC定义成:
"IMC把品牌等与企业的所有接触点作为信息传达渠道,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为目标,是从消费者出发,运用所有手段进行有力的传播的过程"。
而且,这一研究组的先驱者舒尔茨(DonE?Schultz)教授对此作了如下补充说明:
"IMC不是以一种表情、一种声音,而是以更多的要素构成的概念。IMC是以潜在顾客和现在顾客为对象、开发并实行说服性传播的多种形态的过程。IMC的目的是直接影响听众的传播形态,IMC考虑消费者与企业接触的所有要素(如品牌)。IMC甚至使用以往不被看作是传播形态、但消费者认为是传播形态的要素。概括地讲,IMC是为开发出反映经过一定时间可测定的、有效果的、有效率的、相互作用的传播程序而设计的"。
事实上,这些概念还不充分,不能说哪个更为确切。以上概念都是根据整合传播的中心的不同,其IMC定义也不同。根据研究者、实践者的观察角度的不同,IMC形态也不同。
整合营销不仅以消费者,而且还把从业人员、投资者、社区、大众媒体、政府、同行业者等作为利害关系对象,不是对这些对象进行一次性整合,而是分阶段一步步地进行。目前,不仅美国、日本、欧洲等先进国家的市场,而且发展中国家的一部分商品也逐渐趋向饱和及均衡状态。对于企业,以产品力(ProductPower)为基础的产品差别化变得很困难;开发创造性的新技术或新产品也变得很难,即使开发出新产品,由于技术的发达,仿制品会很快上市,产品的先占效果也很难实现;至于价格战略,降价固然很重要,但这也很难与低价的无商标产品(NoBrandProduct)竞争,何况通过合理的流通渠道节约费用,从而降低单价的方法也有其界限。综合上述观点,通过IMC战略所追求的战略传播的整合创造价值才是企业创造以后竞争优势(CompetitiveAdvantage)的唯一方法。以方法论而言,获得竞争优势的最主要核心就是集中管理企业传播要素,能够创造对应于企业利害关系者所提出的充分必要条件。
[表1]表示了从广告主、广告公司、媒体机构、学术研究等不同角度出发的IMC理论研究。
[表1]IMC理论的诸观点
**从广告主的角度看IMC
以广告,推销,公共关系等多种手段传播一贯的信息,整合传播战略,
以便提高品牌和产品形象;
**从媒体机构上看IMC
大型的媒体公司在80年代并吞了别的媒体机构成为庞大的多媒体机构。
所以不是个别的媒体实施运动,而是以多种媒体组成一个系统,给广告
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从广告公司的角度看IMC
不仅是广告,而且灵活运用必要的推销,公共关系,包装等诸多传播方法,
把它们整合起来,给广告主提供服务;
**从企业研究者或经营战略研究者的角度看IMC使用资料库,以争取更多的
消费者。从消费者立场出发进行企业活动,并构筑传播方式,以容易接受
的方法提供消费者必要的信息。关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实施能够促进与
顾客良好关系的传播活动。
资料来源:DonE.Schutz,"来るべきコミユニケ-シヨンの将来像",月刊Advertising,
电通,1993.12.,p.9.
本人对于IMC的见解整理如下:
IMC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以由外而内(Outside-in)战略观点为基础,为了与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InterestGroups)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营销传播管理者为主体所展开的传播战略。即为了对消费者、从业人员、投资者、竞争对手等直接利害关系者(InterestGroups)和社区、大众媒体、政府、各种社会团体等间接利害关系者(Stakeholders)进行密切、有机的传播活动,营销传播管理者应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反映到企业经营战略中,持续、一贯地提出合适的对策。为此,应首先决定符合企业实情的各种传播手段和方法的优先次序,通过计划、调整、控制等管理过程,有效地、阶段性地整合诸多企业传播活动。
IMC的初步效果
企业采用IMC以后能得到的初步效果是如下几点:
1.整合感:许多企业把IMC当作战术运用。因为IMC可以让例如广告、促销、直销、公共关系等所有的传播程序具有整合感。这种价值体现让利害关系者更容易理解信息。开发IMC的目的正在于此。
2.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某些企业认为IMC就是合理运用营销或营销传播费用的方法。这些企业相信适当地减少或整合几种传播程序的话,企业的组织成员、业务活动和组织能力都会有改善。虽然整合后发生这种效果的情况很多,但IMC的价值绝不只是减少费用。
3.交易费用(TransactionCost)的减少:令人惊奇的是,IMC的最大效果是减少生产或流通中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Cost)。其中对于利害关系者的交易费用的减少是很重要的效果。通过完善的IMC活动,我们了解到交易费用的减少其实是"自我控制"。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强烈要求减少成本的市场状况下,对于企业来讲,IMC最大的贡献就是减少了这种交易费用。以往大部分减少交易费用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通过规模效益(ScaleMerit)或经验曲线(ExperienceCurve)的制造成本的减少方法等,如今用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等多种用语表示;
第二,为了达到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双方目的,用减少流通费用等减少交易费用的方法,来开发、构筑后勤系统(LogisticalSystem),CategoryKiller(掌握特定系列商品的优惠专卖店)的兴起就说明了后勤系统的有效性。
许多企业发现,为了减少交易费用而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减少费用的方法不会有持续的效果。比如,即使提高了生产效率,但竞争对手很快会模仿,并且在流通和物流方面进行改良,从而又超过了你。所以减少交易费用的最合理的方法是过程的整合,因而使所有的利害当事者都可以减少交易费用。
关键词:自媒体;手机媒体;艺术与娱乐;营销模式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识码:A 文献标识码:2095-4115(2014)04-59-1
一、自媒体概述
第一个对“自媒体”释义的是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里斯(Chris Willis)两人,他们于 2003 年 7 月在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对自媒体下了一个相对严谨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基于数字科技强化及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后,开始理解他们如何提供并分享本身的事实及新闻的途径。”简单而言自媒体就是利用Web2.0 技术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通讯工具自主信息的个体传播主体。同时,自媒体改变了长期以来由上而下传播新闻给受者的传统新闻传播模式,开始角色转变,向点对点传播模式改变,并称之为“互播”。
互联网技术的变革促进了媒体的变革,自媒体的诞生、兴起、发展与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互联网催生了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有以下四个方面特征:
(一)传播技术的先进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Web2.0造就了自媒体。在Web2.0 时代,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工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些工具具有成本低、传播迅速等特点,任何用户可以轻易成为信息的传播者。
(二)传播主体多样化、平民化。自媒体时代,由于自媒体的创建门槛低、操作简单方便,各行各业、平民阶层都可以是自媒体的传播主体,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播客和微博等媒体,表达自我、分享信息、彰显个性。
(三)可实现自发、交互、迅速传播。依托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播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忽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媒体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管理自己的“自媒体”。
(四)传播平台操作简单、应用广泛。无论是Linux 系统、Windows 系统、Windows Phone系统,还是Android 系统、IOS 系统、MAC OS 系统,也无论是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还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个人智能移动终端,传播主体可以在这些多样化、广泛的应用平台上操作,注册申请,编写文字、上传音乐、编辑图片、视频,创建属于自己的网络媒体。
二、手机媒体传播模式
手机在传播过程中,不仅打破了传统大众传播主体的机构性、权威性,又具有浓烈的人际传播特点,进而呈现出了传受主体的多元交互性,并在新的传播模式中权利的分解及集中,突破了传播媒体的泛传播模式。
在“点对点”的传播模式中,个体具备发送者和符号还原者双重身份。手机用户既可通过手机获得内容和信息,又可建立用户群体之间的人际传播途径。“把关人”权力分解出无数个人传播主体,既是多元而矛盾的主体,也是分散的主体。个体之间的交流是互动的,并在信息接受者和发送者间没有其他人介入,信息发送、接收、反馈过程迅速快捷,双方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三、自媒体下手机媒体营销策略
自媒体时代意味着品牌不是最终控制舆论的导向的话语权所有人,受众也可以制作传播自己喜欢的内容。现在我们每天面临丰富的内容,受众可以在其中进行选择。而要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则需要采用更为灵活的营销策略。如今个性化、娱乐化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点。作为第五媒体,手机已经超越通讯工具成为了集娱乐、时尚用品为一身的智能移动终端。手机娱乐营销的实质是采用娱乐为载体,在除价格之外的渠道策略、促销策略以及产品策略上,引入各种娱乐元素,手机将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产品,而是能够提供艺术与娱乐享受的通信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