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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爆发的社会化媒体营销为企业提供了一次新的机会。
社会化媒体营销是通过社区沟通这种直接的、较为亲和的形式,试图重新建立与消费者间的信任关系。它使企业能通过社区逐步融入到自己消费者的人群当中,这时企业站在了与消费者沟通的对面而不再是对立面,建立起一种双向的、互动的沟通渠道。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淡化传统营销中企业与消费者间那种较明显的、功利性的商业关系,让企业与消费者重新建立一种较为朴素、颇具黏性、潮湿的人际关系;它使企业放下了身段,近距离去倾听消费者的心声;它使企业能直接了解什么是消费者不喜欢的、反感的,而什么是消费者愿意接受的;它使营销的过程变成了与消费者进行善意的沟通与商量,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对营销的敌意。而这一切,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抵消营销失效的风险。
社会化媒体最大的力量就是口碑传播的力量,通过社会化媒体经营好企业的口碑,必将对企业的品牌传播带来无法估量的好处,这个好处,不仅仅是销售量的增加、客户忠诚度的提高以及客户ROI效率的提升,它更能平衡企业与外部营销力量的要价能力。我们知道强势的品牌,才是企业与外部营销力量博弈的王牌,即使是沃尔玛,也无法抵抗可口可乐的品牌实力。通过社会化媒体进行口碑营销及品牌传播,可能恰恰是企业挽救自己的营销系统,避免营销过程失控的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企业与其花大量的成本在江河日下的传统媒体上进行你死我活的拼争,不如潜下心来,对新兴的社会化媒体进行深耕。
胜利总是属于那些善于把握趋势者。消费者正在日益网络化、个性化,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机会。无论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现在都有机会在社会化媒体这一新的接触点上大展身手。他们可以在社会化媒体上,通过融入消费者人群,最直接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他们可以与消费者进行平等对话,他们甚至有机会让消费者与企业一起来参与企业品牌的延伸与塑造,他们也有机会让品牌越来越归属于消费者需要的某种文化、时尚或潮流。也就是说,消费者将真正成为你的品牌的主人,你要做的,是通过社会化媒体,顺应消费者的需求,让你的品牌,真正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与信赖。
多年来,在此压力下,媒体,准确地说是大量有此压力的媒体,迅速地竭尽全力地投身到“媒体商业”之中,甚至走过了头,不能自拔——这里主要是说指导思想。而问题是,国人包括媒体,往往习惯于矫枉过正,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就比如这“商业”认知,当然必须有,这个属性当然要重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往往走到极端,过犹不及了。在一些媒体决策者甚至媒体人那里,言必称利,因而忘义;言必称商,因而忘文;言必称钱,因而忘品。无论是新闻策划的运行,还是新闻对象的选择、新闻采编的实施,都是如此。不错,“断奶”之后要“吃饭”,“转企”之后要“养家”,但凡事皆以金钱论英雄、以商业价值论英雄,那么,就会彻底背离媒体的性质。媒体是具有商业和文化双重属性的,这里主要说的是非时政类媒体、非纯公益性媒体。媒体及其产品是特殊商品,是文化商品,是精神产品,是作用于世道人心的,对社会具有或直接或间接,或醍醐灌顶或润物无声的移风易俗、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是媒体规律,必须遵守。凡是挑战、违背规律都是会受到惩罚的。
2现在来看,“惩罚”已经不期而至
重大矿难事故面前,拿了人家的“封口费”,就可以少报、错报或不报,假装没有看见,昧着良心,无视遇难者的淋漓鲜血和冤魂。再比如,人们所诟病的“吹鼓手”报道,同样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媒体反映。只要有钱,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毒蘑吹成鲜花,能凭空“创造”典型,能让“出资人”风光无限。这些年,这样的“典型”还少吗?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类新闻,往往还被冠以“正面报道”的桂冠,严重地败坏新闻和媒体在社会上、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权威性,当然也会严重削弱其传播力、影响力。“信”之不存,“传”由何来?又比如,人民群众十分渴望的媒体“三贴近”落不到实处的问题,往往也是与金钱导向密切相关。不是去贴近生活、贴近民众、贴近基层,而是整天泡在官衙中、宾馆里、会议上、材料中,要不就是整天粘明星、粘大腕、粘名流,为什么?因为基层苦、累、脏,没油水,因为多跑领导、官员、官府那里会有好处,各种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好处,粘明星、大腕、企业家之类,更是抓住了“绩优股”,眼前“红利”和日后“期货”会源源不断,于是“车马费”记者、“红包”记者如雨后春笋,基层、底层、下层声音几乎绝迹,过去的下基层一蹲十天半月的采访成了“出土文物”,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欲所求甚至需要“打捞”!这些,都与媒体的金钱导向脱不了干系。问题的严峻性更在于,一些媒体和媒体人,骨子里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生意人、商人,甚至成了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奸商”,而媒体与媒体人理应担当的媒体责任、文化理想、社会情怀、职业追求之类,统统置诸脑后,被抛至爪哇国。往往是,领导者唯GDP大棒马首是瞻,凡事先考虑是否有利可图,甚至把它当成唯一杠杆、唯一标杆;而从业人员则上行下效,甚至走得更远。因此,这些年,新闻传媒界怪事频仍,有些记者成了“敲诈记者”。本来采写批评报道,实施媒体监督、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扬善惩恶的基本职责和社会功能,是一件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好事,但是,因为有了“创收”指挥棒,便演变成了拿着批评稿前往被批评单位、地区去讨价还价的杀手锏了,不给广告不给钱,对不起,就捅到版面上,反之,则平安无事,批评稿子也不发了,监督也免了。说重一些,这和旧时的响马、土匪有何区别?至于一些媒体的驻地记者站、分社,则更厉害,有的竟成了“地头蛇”,大行收受贿赂之类的勾当,黑白通吃,发表扬稿也伸手,“灭”监督稿也揩油,以至于民间有“防火防盗防记者”之说,实在令人痛心,实在是辱没了媒体与媒体人的形象。
3表现在报纸上荧屏里,也一样让人忧思
报道反映经济生活,报道企业及企业家,报道商界能人及其案例,本属理所当然。但是,如果所有的媒体都同质化,都不分青红皂白扎堆去如此这般,这媒体岂不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千报一面”“千媒一面”了?财经报道这么做当然没问题,理论板块、文艺副刊板块等也满版满屏都是,各类媒体都一样,这就是问题了。更有甚者,一些媒体,连文艺副刊板块都取消了,连“读者来信”板块都取消了,媒体无文、媒体无趣、媒体无品、媒体无“精神”、媒体无价值观,试想,这样的媒体如何去引导舆论,如何去影响社会,如何去丰富人们日益丰富的、多种诉求的文化生活?特别是面临新一轮的转企改制的挑战,我们更应关注,大声疾呼。
然而,信息时代的到来,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正引发一场传播方式的革命。在中国,互联网用户已达到6800万,宽带用户980万,互联网的信息总量已远远超出传统媒体的总和;同时,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以短信和彩信为代表的手机信息总量已达到每年1600亿条,正迅速瓜分传统媒体的市场份额。这种新型传播手段正成为“传统秩序”的终结者。于是,人们看到,新闻品牌与传播方式互依互存的关系正在被迅速打破,传统媒体正不断地向新媒体延伸,而新媒体也正在向传统媒体渗透。这种相互的融合,已导致新旧媒体界限的模糊。不管是BBC、CNN、还是朝日、时代,他们的品牌正通过“非传统”的传播方式而得到极大的延伸,受众将来可能只关心信息是由什么品牌处理的,决不会在意其传播方式。新闻的品牌价值正在向多领域延伸。
有专家指出,不管你愿不愿意,一个只有品牌而没有固定传播方式的新媒体时代正在到来。因此,规划新闻媒体集团的发展,不能不考虑新媒体时代的“价值取向”。
一、以品牌为中心的战略选择
1996年以来,中国的传媒业出现了一股集团化的热潮。以报业集团为先导,从中央到地方又相继出现了为数众多的以广播电视传播为主业的媒体集团。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媒体集团都是依赖单一传播方式而组建的,“同类合并”是其共同的特点。报纸依旧在做报纸,广播电视依旧在做广播电视,业务单一却不敢越雷池一步。相比之下,国外或者说是港台的媒体却正在走另一条道路。日本的朝日新闻,报纸仍是主业,但其副业也在快速增长,目前已涉足电视、广播、网站甚至手机的新闻业务;台湾的东森集团和象山集团,也早已向多媒体集团转型,其触角遍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和互联网站。现在,国外已提出“复合”的概念,传统媒体纷纷在强化主业的同时,将资金、资源和人才投入到新的事业。日本媒体将此举称为“不可逃避”的时代行为。“复合”是一种以新技术和新规则为背景的面向受众的服务。也就是说,由于受众接受信息的行为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而改变,传统媒体如何顺应潮流,改变自己,正成为一个课题。日本的传统媒体已提出了一个生动的口号:“蛇不蜕皮不活。”
现在来看,1996年以来中国的媒体集团化热潮可能走进了一个误区,即以传播方式划线的集团模式。与此同时,一个所谓的“蜕皮时代”正在走来,以传播方式划线的自我束缚的模式,无疑会阻碍媒体集团的发展,并使我们失去历史性的机遇。
此外,在中国现有的媒体集团建设中,还存在一种重规模而忽视品牌建设的倾向。我们注意到,有相当一批媒体集团不断地将资金、资源和人才投入到同类的媒体产业之中,做报纸的再办一批报纸,做电视广播的再办一批同类的频道和频率,一而再再而三地争夺核心品牌的市场份额。于是,规模越做越大,同类品种越做越多,其市场效益却没有实现最大化。显然,媒体集团也有防止重复简单建设的问题。某些集团,大大小小的媒体几十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佳的屈指可数。核心品牌非旦没有强化,相反还大大地削弱了。这方面,日本朝日新闻的做法值得注意。朝日是做报纸出名的,其涉及的其他媒体,也大都以朝日冠名,如电视、广播、杂志、网站甚至手机短信等等。在朝日的领导层看来,品牌是纲,做强朝日新闻是立身之本,而品种仅是网而已。毫无疑问,纲目错乱,最终将使得品种林立、大而无当的媒体集团失去竞争力。
因此,有专家认为,现代媒体集团必须以品牌为中心,以多媒体建设为重点,此乃成败之要务。否则,我们将依然是“一条没有蜕皮的蛇”,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当然也活不长。
二、新型媒体集团的基本特征
以品牌为中心的现代新型媒体集团,大致有五大特征。
以信息网络为基础
现代媒体集团大都依托城域光网或者局域网络互联互通。从网络形态上说,集团的任何部门仅仅是网络上的一个点。任何一个点,都是互为链接的。其表现形式,一是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信息的集中管理与分布实施相结合。二是数字控制的强化,集团指挥功能已呈高度信息化,其指令下达、进程控制、统计反馈都通过数字化来实现的。这样,集团的运作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相比之下,我们的集团设置,基本上依然是宏观相对集中,微观则保持原样,媒体之间,仍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比如,新民晚报的编辑部基本不知道文汇报编辑部拥有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并进行怎样的信息处置。子报子刊与母报之间,也无法进行信息的直接沟通。信息处置的分散,将直接导致了集团信息资源的重复浪费,并使得信息成本大大增加。
以科技创新为先导
现代媒体集团必须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我们知道,所谓的新经济、新媒体都是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现在,随着科技的创新,信息接收终端已呈日益多样化的趋势。去年10月,日本出现了新一代手机,移动终端的高度数字化,将使信息的传播途径更加宽泛。这种手机,既可以接收文字、图片信息,甚至也可以处理动画与声音。现在,朝日新闻的朝日电视台,每天便通过其移动电话系统,向用户播发几分钟的视频新闻。此外,以电视与电影的数字技术和宽带接入技术为核心的传播途径正在得到广泛的应用,媒体在处理其获取的信息时将面临更多的选择,其用户面正在大大拓宽。换句话说,日本媒体以内容为中心的产业效益得到了更有效的释放,生产力也得到了提高。相比之下,我们的媒体集团基本上是单一形态的组合,信息的处置方向,依然是单一的思维模式,很少会考虑将信息往新的传播终端的转移,从而导致信息的“方向性浪费”。
以多媒体为重点
现代媒体集团大都是跨媒体、跨地区经营的。他们互为依托,共同发展。在国外,一些媒体开始都是单向发展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各媒体之间出现了重组,也出现了跨媒体的延伸。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网站、传输网络公司,甚至是研究教育机构、发行广告和印刷等企业因为某种“产业链”的关系而组合。比如,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日本经济新闻原先都是平面媒体,却先后不失时机地向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的方向综合发展,确立了如今“复合”的基础。其定位也是明确的,即以“内容产业链”为轴心,有机地带动以内容为主体的产业经营。因为,集团决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捆绑,而是有机的组合。事实上,将小舢板简单链接在一起,是根本不能抵御市场风险的。
以规模经营为方向
现代媒体集团大都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以此为主线,大胆地依据市场的需求考虑自己的机构及部门设置。其集约化的规模经营是显著特点。如扁平化的经营结构,充分协作与专业分工的机制等等。此外,这些媒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大胆介入资本市场运作,以资本和产业链为纽带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与兼并。
以成本控制为基础
现代媒体集团必须以成本控制为基础。其产品设计、项目开发、部门运作、品牌推广、甚至人才培训都实行严格的预算制度。同时,这种预算实施又有相当严格的过程控制体系,从而可以有效地将一个项目的风险降至最低。相比之下,我们有一些媒体集团,视成本控制为可有可无的东西。预算是随便做做的,过程又缺乏必要的控制,经常导致一些项目遭致完全的失败才终结,而责任却因过程控制环节失真而无法追究。
三、现代媒体集团的信息处置机制
现代媒体集团最前端的核心问题是信息处置机制的建立,它将保证核心品牌的有效延伸和效益的最大化。这种机制建设的前提是集团内部的信息网络化。如前所述,构建于城域或者局域网基础上的媒体集团,其属下的任何一个部门都是其中的一个点,信息的沟通应该快捷有效而毫无障碍。这种信息处置机制的核心是“高度调控、灵活运转”。目前,综合一些媒体的经验,大致可有三种基本的方式。
一是“中心式”
以前,传统媒体的编辑部记者的操作流程基本是以各自服务的媒体截稿时间进行的。如晨报、晚报、周刊、月刊等等。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信息在随时随地发生,媒体集团必须随时随地应对。如何平衡集团内各媒体的信息分配,并符合各自媒体的特性,一些媒体集团开始设立名称各异的“信息中心”,其机构权限的级别,大致在各媒体的总编辑之上。信息中心的总监或者主管,每天将其散布在外的记者采访系统发回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以决定什么样的信息发往什么样的媒体终端,其供稿的总量大致在单一媒体发稿总量的30%。日本一些媒体称这种方式为“24小时快报体系”。日本一些媒体集团属下的记者,几乎都有向信息中心供稿的强烈意识。除此之外,日本媒体同一管理集团的不同类型的媒体,也有不同形式的互动。比如,本公司的电视台,甚至有提供平面媒体原材料的义务,如《朝日新闻》的电子报等,并进行收费的服务。互联网媒体所播发的视频与音频,都是由其相关的电视广播媒体提供并编辑的。据了解,台湾的东森媒体集团和象山媒体集团都有类似的做法。
相比之下,国内一些媒体集团,下属媒体的编辑部设置大同小异,其发稿体系依然是以各自媒体为中心的,你发你的,我发我的,井水不犯河水。信息资源的浪费可想而知。
二是“存储中心式”
“存储中心式”与“发稿中心式”的最大区别是其没有一个信息调控中心。媒体集团的所有信息来源,包括外来的和记者自采的稿件都必须进入同一个用稿库。集团下属的任何媒体都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并对已使用稿件加注“已用”标识。集团对记者的考核,完全取决于“已用”稿件的数量,而不限制其使用在什么样的媒体。这种方式有三大好处,一是保证新闻信息在“第一时间”在相应截稿时间段的媒体刊发;二是鼓励记者采写新闻的积极性;三是有效地提升了媒体编辑部的地位,因为编辑的取舍是衡量一个记者好坏的基本标准。据悉,中国最大的通讯社新华社已实施类似的做法,成效明显。
三是“分类存储式”
分类存储的概念是将新闻信息按级别和类型进行存储。一些媒体将重要的时政类新闻进行集中存储,以供各媒体使用。操作方式同“中心式”和“存储中心式”的要点大致相同,其好处是便于使集团对重大新闻事件进行集中的资源调配。在此前提下,集团则将其他的新闻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并进行权限管理,以保证专业性媒体的用稿优先权,突出其媒体的特性,进行分众化的传播。
2015年5月29日,娱乐圈的两位人气明星范冰冰与李晨,首度公开恋情。微博上,一句简单而温馨的“我们”,不仅吸引网民的目光朝“晨冰”集体转移,顿时呈现一派热闹欢腾的景象,而且,众多眼疾手快的品牌更是借此大好时机,聪明地上演了一场“我们”秀。
特别是,知名卫生巾品牌高洁丝,在当天中午发出:“冰临晨下,我是不是要撤军了?”一条极为暧昧的微博,获众多网友大赞!
借明星公布恋情之势,一些品牌乘机“小题大作”,着实佩服其文案之牛,出手之快。
借势营销,在这个商业味十足、传播泛滥的互联网时代,早已司空见惯。有人评价,范李二人此次公布恋情背后,纯粹是一种预先谋划好的商业行为,但是,对于诸多品牌而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能够搭上明星的顺风车,给自己的品牌贴点金,则不失为一种讨巧的传播方式。
不过,掌握借势的有效法则,营销才会事半功倍。
借势,需要一个强关联的理由
关联产生价值。
据说,范冰冰、李晨二人在微博发声之前,就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待二人先后在微博上那张亲密的照片,事件就迅速扩散。但细心的网友发现,范冰冰一改往日使用的iPhone6,而是选择了另一款手机――显示的客户端是“new moto x”。这款手机,正是此前两天范冰冰代言的手机品牌――联想的一款新手机。
看来,“范爷”此次出手,逃不开一场“爱情商业化”的示范结果。不过,对于当事人,将情感作为商业的入口,求得人气和利益的最大化倒无可厚非。
而整个事件发酵期间,借势的品牌就占了大便宜。“昨天我们,今天你们,明天咱们。”联想手机官微上,留下这句和范冰冰有紧密关联的广告语,再配上一张无比标致的美人照,显然是在名正言顺地向公众表明,范冰冰是我们的!全新的合作由此开始。
借势需要一个理由吗?当然。
无论什么品牌,所借的势一定要与热点事件高度关联。关联度越高,借势的理由越匹配,获得的营销势能就越大,借势效果也会更胜一筹。
再看看小米,更是抓住了借势的精神要领。可以说,范冰冰的白是公认的,而李晨的小名叫“大黑牛”,于是,小米就将一黑一白的手机,一前一后摆着,配上简洁、清爽的文字――大黑牛,白富美,有“李”有“范”。十分吻合和贴切。
借力一个热点事件,绝对不能盲目跟风,不能生搬硬套,而要考虑到产品与“势”的关联性,利用好这个势能,会更生动地表达品牌的诉求。要知道,不是什么光都那么容易沾的!
传播,找一个契合的引爆点
借势营销要一炮打响,引爆点至关重要。
如果借势的引爆点选择不好,借势显然是徒劳;但如果“火候”太过,又会被视为炒作,让人反感。
恰到好处的做法是,在制造一个引爆点之前,就已经将热点人物或者事件的关注点进行了“嫁接”;在“势”被引爆以后,快速地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焦点上来。这放在今天这个时代,就是在社交媒体上迅速引爆事件,依靠社群的力量,使传播势能无限放大。
联想无疑是“晨冰恋”营销事件的极大受益者。在签约范冰冰作为联想手机品牌代言人后的两天,“我们”公布于众,加之范冰冰本来就是话题女王,也是现在娱乐圈最有焦点感的女神级人物,当然备受关注,迅速激起网络上的千层浪花。而她发照片用的联想手机,反而验证这是一场有准备的营销策划。这个“势”,借得恰到好处,恰逢其时。手机就成为此次借势的一个最佳引爆点,得到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
从商业角度看,这是联想和范冰冰合作的最佳宣传切入点。
而对于事件中的男主角,亦同样如此。就在5月29日下午1点,巴黎欧莱雅官方微博转发其代言人范冰冰的微博,并大方送上祝福:“你们,值得拥有!”巧妙的是,另一个化妆品品牌法国薇姿在1小时后,转发了巴黎欧莱雅的官微内容,也配上相当契合的广告语――“我们,让理想晨真”,这暗示了一个李晨成为薇姿理肤泉代言人的不争事实。
这些品牌是多么“处心积虑”地策划借势的引爆点!但是,对于随时可爆发的商机,就是要毫不含糊地抓住它。
出手,必须比别人快一招
全民作秀,而不止是明星,已成为如今新媒体时代的显著特征。
于是,很多品牌也已深谙一个道理:要尽可能地利用热点话题或者事件进行营销传播活动,而不是从前生硬的新闻,或者轰炸式的广告推广。因为那样只会浪费更多的广告费,却不知道浪费在什么地方,最终还不一定凑效!
而围绕热点,通过社会化媒体迅速引爆势能,往往容易产生不可估量的传播力量。尽管在浩如烟海的互联网浪潮中做到脱颖而出并不容易,但的确得学会比别人出手快一招。
可见,在“晨冰恋”的微博发出后,整个网络像炸开了锅,对于每个品牌,遇到难得一见的“佐料”,还不赶快借势炒一炒?
一向是社会化营销高手的杜蕾斯说:你们,冰冰有李。杰士邦更是霸气:爷就是这么牛!就连传统家电品牌美的也不忘跟上一句:李有冰冰,我也有冰冰……短时间内,诸多“我们”“你们”就顺势而出,紧跟“晨冰恋”的节奏。
关键词:新媒体 广告 发展
中图分类号:F713.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470-01
一、新媒体的基本概念及新媒体广告的特点
所谓“新媒体”就是一定要与互联网连接,而且这种连接可以是有线的,也可以是无线的,或者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开发的一种新的技术形式。[1]如果不是与互联网连接的,就不能称之为“新媒体”。基于此,也可以把大量存储的媒体信息,例如文档、图片、影像、空间、声音等称之为“新媒体”。那么,新媒体都有哪些特点呢?第一,信息数据化。第二,版面化。简单地说,新媒体作品是合成的,它由一系列单独的模块组成,在表现时则以组合的形式出现。第三,自动化及可变性。例如,有些软件可以自动处理文档、影像和声音,可以在不同的符码间转换,进行反复修改处理,以适应不同人的需求,实现个性化。第四,异质化传播。这些特点正是它与传统媒体竞争的核心力。
二、新媒体广告的传播特点
研究者公认的新媒体广告的传播优点有: 传播精准、广告成本低、受众可互动参与、受众抵触心理小、科技含量高。有研究者把所有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抽象为四种最基本的模式: 点对点传播、点对面传播、面对点传播和面对面传播, 每种模式又都包含单向或互动、延时或实时、固定或移动等六个不同方面。进而该研究者指出新媒体具有两大传播特性: 一是新媒体对传播渠道进行着纵向的量级化整合; 二是数字化新媒体双向互动的传播共性。 有研究者对有代表性新媒体的广告价值作了阐述: 网络电视的特征是互动性、受众关注度高、隐形广告效果强、点击奖励对用户有吸引力。楼宇电视的传播特性首先是特殊时空环境下的“强制”收视效果, 此外, 受众抵制心理弱、目标群体购买力强、可根据客户要求统一组合投放。移动电视的优势包括: 封闭场所中的“被动接受”、受众面广、地域性强、诉求对象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但环境嘈杂等因素可能影响其效果。手机短信广告互动性和针对性强, 可准确定位受众, 查看率高, 成本低, 但易对用户构成骚扰, 且可信度低; 手机电视利用用户原本不看电视的时间, 增加了广告播出频次。网络游戏广告对特定族群的定向传播有巨大优势, 其目标受众主要为 18~24 岁的年轻人, 他们勇于尝试新事物, 是未来消费的生力军。网络游戏是一个不间断运作的传播平台, 吸引了大量的注意力, 广告表现灵活, 送达率高。博客是“一个真正属于大众的媒体”, 其个性化使兴趣相同的人聚集在一起, 传播走向分众化。博客信息具有高效的扩散渠道, 广告节省开支, 互动体验性强, 内容题材和方式灵活, 专业博客用户数量大。“中国高校视频”媒体带有浓厚校园色彩, 与学生心理贴近, 受众单一、单纯, 传播针对性强, 学生接触时间较长,不与网络冲突。新媒体广告也有不足之处, 如有些新媒体覆盖率偏低、创意经验不足、影响力和权威性不够、第三方监测数据和有效的广告效果评估体系缺失、市场秩序不太规范、网站信息过量、用户难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广告上。
三、新媒体广告的发展态势
虽然新媒体分流传统媒体的广告资源和用户资源更加明显,但是,我国新媒体可能很快就会遇到一个发展上的瓶颈。新媒体很可能有这样一种终端限制,即网民到底能达到多少。毕竟网络的使用有一定的人数限制,所以新媒体广告要想有长足的发展就要加强新媒体间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新媒体业务的应用水平。随着无线通信网络的飞速发展、3G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媒体也可能会呈现移动化趋势。我国的手机用户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网络如果能够和 3G或者手机结成战略联盟,就有可能获得一个非常广大的空间。如果这种平台能够结合得很好,新媒体网络用户可能会达到中国人口的 80%左右。另外,博客、写作社区、电子杂志等新媒体对传统媒体报纸、杂志等的替代速度也会加快。比如说徐静蕾,如果没有她的博客,她就不会有像现在这样的关注度,不会有现在的身价。如果能够与传统媒体结成战略联盟的话,就可以比较容易占领庞大的受众群体。同时,借助手机与网络平台的联盟,来投放新媒体广告,也能够极大地扩展广告受众的空间,这样对新媒体广告来说,好处也是不言而喻的。新媒体广告将来的发展应该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可以互动的优势,因为互动广告能够让客户亲管理广告。我们知道,现在很多互联网企业采用的广告赢利模式都是按照广告时间的长短来收费的。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于服务商来说,没有办法通过流量的多少来获得相应的收益,所以服务商更多的只能是提高品牌价值。如果能够制作出让用户自己管理的广告,就可以按照效果付费,这是互动广告创新的一个重要表现,也就是商家可以通过提高点击率来收费,百度的竞价排名就是按照效果计费的一个例子。
四、结语
人的生存离不开对商品的消费,广告作为轴心,横向地作为人与物的中介,在这个意义上广告不仅告知消费者有关商品的信息和消费商品的感觉,而且,它透过某一物品和商标构成一种消费总体性。新媒体广告的出现则强化了这样一种联系,同时广告主也在借助数字技术的发展,试图使的广告更为精确,锁定精确的目标消费者,从而将受众对广告的抵触心理降到最低。从产业经济来看,这是值得继续推动和深化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所构筑起来的白领消费文化陷入炫耀性、诱发性、随意性的消费模式中,“商品在新媒体广告的光环下被赋予了更多的超现实的象征意义,人们在一种无意识的鼓吹下肆无忌惮地享受生活,消费额外的商品或服务,并不断挖掘人们潜在的消费欲望和需求。白领应以理性的态度面对新媒体广告,而不是一味地被挖掘出消费欲望,应提倡健康、理性的消费,而不是把消费看作是自我表现、自我实现的一条出路。
参考文献:
史玉柱:“在广告界,我一直有个观点,找明星代言,除了浪费钱其实没啥好处。”
叶茂中:“过去我一直推崇明星代言,在十五年前还写过「明星广告最便宜,但最近几年我感觉明星代言效果直线下降,甚至对商也无刺激了……”
再上一个简介:
吴莫愁(MoMoWu),中国大陆新生代个性女歌手、新女性主义代言人、90后标志性人物。从小跟随父母亲开大篷车畅游全国,2012年凭《中国好声音》上出色表现获得全国总亚军,一举成名。参与的广告代言:“2012年苏宁易购”、“2013年百事可乐——渴望就现在”、“2013年美宝莲——秀出色”、“2013年清华同方——同方耀系列U49F超极本”、“2013年三星——GALAXYTab3”、“2013年沙宣——新弹性主张”。
一方面,营销广告界的大佬们都在唱衰广告代言;一方面,吴莫愁的广告代言一点也不用愁,可以说国际、国内知名厂商一致选择。到底是大佬们的观点有误,还是这些厂商无知?
可能是因为我是读着叶茂中的书上的大学,所以我更偏向于同意史玉柱和叶茂中的观点。在传播已经进入2.0、甚至3.0时代的情况下,在媒体已经走进自媒体、社会化媒体时代的情况下,明星代言也应该转型升级了,或许站在明星代言的2.0的角度,史玉柱和叶茂中的观点,以及吴莫愁的代言之路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解释。
在明星代言2.0时代,明星作为品牌推手确实已经开始走下神坛,具体原因有三:
明星本身的影响力下降
很多情况下,我们选择明星第一原因是希望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去推广我们的产品,而在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的环境,社会越来越扁平化,明星已经更多的成为一种娱乐而不是崇拜;现在媒体很多,特别是自媒体发展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自媒体产生了很多明星,自媒体也消灭了很多明星,中国好声音这么火,但比起当年还珠格格、超级女生大街小巷的播放的情景已经差了很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最近电视台做娱乐节目的时候都越来越亲民,以前的明星就是唱个歌、跳个舞,现在的明星很多时候都要想方设法讨好观众,在几年前我们可能想象不到明星和选手会一起参与PK,我们很难想象一部电影里面尽然会出现这么多大明星,现在很火的《爸爸快走》其实也是用众明星献丑、吃苦来吸引关注的节目。
明星代言执行难度加大
以前我们做明星代言,依靠的就是明星这张脸,用一个简单的电视广告,或者报纸广告就能将明星代言的产品广泛地告诉自己的目标受众。而今天,这种简单有效的传播方式已经行不通了,这个媒体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对于传播效果的控制越来越难了,关于这一点,不管是广告行业的朋友应该有深刻的感觉。当前的有效传播更多的是一些有社会想象力的事件传播,依托技术手段实现的社交化的精准传播,以及以互动为核心的体验式传播。明星代言要起到效果,同样也要去配合这几种传播方式,这不管是对于企业的营销创新能力来说,还是对于明星自己的配合难度上来说都是个不小的挑战。毕竟,没有、或者不能充分必利用的明星代言,我们可以下定义这就是失败的明星代言。
明星的风险控制难度大增
找明星代言,从某一种角度来说就是实现企业品牌与明星品牌的合体。这样就相当于把企业品牌与明星形象联系在一起了,明星的危机很可能成为企业的危机,明星的负面很快就可能演变成企业的负面。因为只是代言人,企业不可能像规范员工一样规范明星的行为,在自媒体这么发达的今天,娱乐圈的明星其实是个被高关注、被高监督群体,一不小心就可能进入负面信息的旋窝之中。对于明星来说,负面可能是提升知名度的一种方式,可以说是一种常态,但对于企业来说,为自己代言的明星出现问题,花钱做坏事,只有哭的份了。
当然,我认同明星代言效果下降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就完全反对采用明星代言的做法,只是希望企业更客观的看待明星代言。不要期望仅仅通过明星代言就能一夜爆红,其就像当年秦池、爱多当标王、企图通过广告创造市场奇迹一样,只是一种赌徒行为。在明星代言2.0时代,我们应该更多的把明星作为一个道具、作为一个演员,这样才能做到物物而不物于物,具体我同样提出三大建议:
产品代言而不是形象代言
我们以前请明星代言人的时候,一般会大张旗鼓的举办一个签约仪式,慎重其事的对外宣布企业与明星联姻了。对于小企业来说,这可能是体现企业实力、扩大宣传的一种方式。而在明星本已经不再稀奇的今天,我认为在品牌与明星的合作过程中,不需要过分的强调与明星合作的这个事情上,而是更多的把精力放在产品推广与明星结合的推广创意上。明星仅仅是我们使用的一个演员,我们希望通过明星让品牌和产品的故事增加色彩,我们希望消费者记住的是我们的品牌故事,我们产品的价值,而不是明星。所以,拍摄明星广告的时候,我们千万要记住,我们是在为产品做广告,而不是为明星做宣传片。
阶段性代言而不是长期代言
都说这个时代人人都是明星,人人都可以造星,其实另一个意思也就说现在的明星都是很容易被遗忘的;比如说春晚比较火的大衣哥,现在知道的年轻人可能不多了,比如说第一届超女冠军、当年很火的张含韵,谁还能记得名字?今天很火的吴莫愁,可能过了两年也很有可能会为代言发愁了,很显然,这与我们希望产品持续热销的目标是不匹配的。所以我们选择代言人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在最火、或者性价比最高的时候,一旦明星过气,就可能是我们在为明星做广告,而不是明星在推广我们的产品。这是时候,就要要求企业能够很清晰的认识自己的品牌,只有对自身品牌性格有清楚的认识,才知道在什么阶段应该选择什么样性格的明星。在这种阶段性代言的做法上,运动品牌耐克给我们做出了最直接的案例,基本上是谁火找谁,科比、易建联、郑智等都曾为其代言。
众星代言而不是单一代言
在中国用“资讯模式”传播要有足够的投入和预算。从资讯模式切入的好处是一个人会花了很多时间来收集资讯,因此在资讯模式上他花费时间很多。坏处是资讯模式非常多元化。电视不是一个电视频道。我们小时候的电视只有2个频道,资讯传播的效果就好,到后来变成20个频道、60个频道,现在一打开是几百个频道。互联网也不是一个互联网页,而是无数种的页面。这些都说明所有资讯模式越来越多元化和碎片化。从传播的角度来看,不是这些资讯模式没效果了,而是需要达到效果的成本点变得非常高。
资讯模式还有一个更大的挑战是内容。消费者在资讯模式上往往记住的是内容,不一定是广告。比如说《中国好声音》,观众记住了“加多宝”,因为加多宝是冠名赞助商,它里面有非常多的植入镜头还有非常多的口播等等。反过来说,《中国好声音》片中的广告消费者记得哪些呢?很多人都没有记住,这就是很大的挑战。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可能看了一天的新闻,但是真的在互联网上看到的广告是什么?记得的或点击过的广告是什么?其实很难记得。所以广告真正被记住的还是那些大牌: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KFC、麦当劳、蒙牛、伊利,他们一年都投非常多的广告,十几亿二十亿的广告,至少也是4亿-5亿的广告。
对于很多新的品牌来说,从创建品牌的角度来说,今天如何达到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记忆的成本点,这个门槛你要想怎么跨得过去。很多创业型的企业和成长型的企业的整个媒体预算就是3000万到8000万。这点预算去做一个全国市场,电视根本做不动。互联网也不够,因为太多元化。同时你在这么多广告里面要被记住,这个难度非常大。
一种方法可能被记住就是大品牌做了很多年,品牌知名度很高,另一种是比如说加多宝赞助了个节目,事实上加多宝也是投了17亿-18亿广告,在这么多的栏目中,它正好选对了一个《中国好声音》,这个难度也非常大。
第三种是创造可以被传播的内容,自传播。小米手机就是完全靠微博传播,它创造了很强的话题性,创造可以被传播的话题上面,雷军做了一个非常好的表率。所以我觉得在一个自媒体、社交媒体当中,能够创造可以被传播的内容,可以传播的主题,形成很多网上的争论或激战,这些能够帮助品牌的传播。但这种方法往往可遇不可求,操作的难度也非常大。真正成功的案例也非常少。
与上述形式不同,我一直称分众是“中国最大的生活圈媒体群”。大家可以看看,在这些生活轨迹中有几个特点:锁定人必经的空间,一个人再怎么样,总是要回家,总是要到卖场,总是要到电影院,总是要去上班。人最主要的“生活空间”,最主要的“办公空间”,最主要的“购物空间”和最主要的“娱乐场所”大概就是这些地方,这是人的必经之路。在必经之路上分众成为了企业传播的唯一的选择。
练好内功、应对竞争
相比起大多数毫无特色的电视台,强势媒体总能给企业主提供灿烂的数据,经典的案例,炫目的品牌,但这些好处总需要企业主花费比普通电视台多得多的费用才可以获得。企业主必须以精准的市场定位,精妙的广告创意来应对费用较高所带来的低频次的风险。“过目不忘”,“立即产生效果”是对在强势媒体上投放广告的企业主市场部提出的最低要求。如果企业主没有对广告片创意进行充分论证,或者广告片创意在同行业中还没有迟到出类拔萃、脱颖而出的水准,企业主还是应该更多地将预算留给对消费者的多次说服教育上,利用高频次做到“起码混个脸熟”,强势媒体可没有办法提供这样的平台。
与强势媒体合作,不仅在广告创意上需要狠抓内功,对于企业的渠道建设,营销队伍建设,乃至未来的赢利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会因为企业与强势媒体的合作产生大品牌的联想,也会对大品牌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旦在强势媒体上投放广告,企业在媒体上所面对的竞争对手就不再限于同行业,而是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迎接更多大型企业的竞争。消费者不会按照行业将所有的广告分门别类,他们只会记住几个最为强势的声音。在强者如林的投放中如何喊出自己的声音,考验着企业主的传播预算以及投放技巧。
在国有垄断企业、高利润企业充分环绕四周的情况下,即使有一些在行业内已经取得7领先地位的企业,也需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再考虑是否与强势媒体合作,或者依靠特殊的投放技巧,依靠独特性在消费者心中留下印象。
强中取强、提前筹划
某些企业主期望强势媒体带来丰厚回报,但面对强势媒体最为优质的资源却又望而却步。但通常的经验告诉我们,最为核心的资源就是最为优质的资源,也是能够体现出强势媒体特质的资源。在与强势媒体合作时,一定要抱着“强中取强”的_态,甄选最适合目标受众的强势栏目,紧跟栏目广告的前三位置或者创造独属的广告段位,或者与媒体创造出独特的传播方式,借用强势媒体的口碑效应放大传播效果。虽然上述方式相比普通购买需要加收费用,但相比起在观众心目中留下的独特印象一定是物超所值。而选择了强势平台,但只是在非核心资源插播广告,则既拉高了花费,又没有达到期望的目的,可谓“丢了西瓜捡了芝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