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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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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妇联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在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

上半年,我市的社会事业共争取国债、省预算内项目8个,向上争取资金4696.1万元,其中国债1627万元,省预算内资金3069.1万元,已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总体上看,这些项目建设进展比较顺利。目前,所有项目都已开工建设,预计都可在批复期限内完工。另外,我们还组织筛选了卫生、教育、计生等十几个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下一步争取省预算内资金和国债投资的重点对象,并就项目有关情况多次向省发改委社会事业处进行了汇报。

(二)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一是制定了县区级计生服务站建设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先区后县、先差后优的原则,与计生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大庆市县(区)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查表》,按时上报省发改委社会处。按照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上报的县(区)级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有8个,总投资820万元,计划争取国家资金600万元。二是制定了我市20户以上盲村“村村通”工程建设方案。在对前两年“村村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基础上,按照黑发改社会[20__]116号文件要求,会同市广播电视局、财政局对全市盲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完成了《关于核报“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汇报》,制定了《20户以上盲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汇总表》,按时报省发改委社会处。通过几年的建设,除杜蒙县存在20个盲村外,肇州、肇源、林甸都已消除了20户以上的盲村。针对剩余的20个盲村,计划16个采取有线联网,4个采取卫星接收天线的方案进行覆盖。三是完成了58个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情况的调查。我市58个乡镇文化服务站有业务用房的有34个,共有房屋5586平方米,其中有产权的仅有1个,面积900平方米,没有业务用房的有24个,机构在编(含兼职)人员77人,总的来看,人员少,基础设施落后。四是陪同省发改委对林甸县卫生项目进行调研。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我们在得知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厅要对林甸县卫生项目进行调研的信息后,积极组织接待工作,带领省发改委和卫生厅领导实地察看了林甸县县医院、林甸县中医院和部分林甸县乡镇卫生院。这几个项目都有望在今、明两年下达投资计划。

(三)积极搞好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督促项目单位编制科研报告。为规范项目管理,今年年初,经我们请示省发改委,弄清楚了国债项目和省预算内项目审批环节所需的几个基本要件,即资金请示、有资质单位编写的可研报告、可研报告的批复、相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有资质单位编写的工程设计图纸。总结往年的情况,我们认为,在审批环节,我市社会事业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多可研报告是由项目单位自己编制的,没有资质。按照省里的要求,我们从年初开始,要求项目单位必须编制有资质的可研报告,共计审批可研报告9个。二是对一些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1、今年我市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由省财政进行全额投入,项目多,任务重,资金投入大。为了较好的完成危房改造项目,我们在工程开工前,与教育、财政对各县区上报的基础情况进行逐个的了核查,并察看了各个项目的选址。2、为加快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的建设,3月末,我们对杜蒙县和林甸县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存在的问题,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按照年初制定的业务工作目标,我们与投资科配合,对已完工的肇州县妇幼保健院、肇州县中医院项目进行了验收。四是准确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加强监管。对20__年开工建设的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们每两个星期向项目单位了解一次项目推进情况,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并按月向省发改委上报有关情况。大庆市教育文化中心项目是省重点推进项目,按照省发改委社会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起草了《大庆市教育文化中心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是对市中医院维修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按照市领导批示,我们针对中医院即将搬迁的实际情况,深入市中医院实地察看,对市中医院提出的维修改造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论证。根据调研结果,我们对中医院提出的屋面防水、宿舍维修改造等工程提出了意见,起草了《关于市中医院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的汇报》。二是对景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察看了景园中学两个校区的每一处建筑,感到景园中学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教师办公室拥挤、教室紧张、实验室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比较突出,确实应该新建一栋教学楼。我们在详细考虑油田教育中心和景园中学提出的的建设方案后,到市

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进一步了解情况后,起草了《关于景园中学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两个建设方案,供领导决策。三是对市体育场维修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5月30日,我们到体育场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察看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我们针对市体育局和市体育场提出的维修改造方案,逐项进行了落实,起草了《关于市体育场维修改造的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四是对大同区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完成年初制定的调研课题,我们利用4天时间,对大同区卫生、计生、教育、社会福利、社区、旅游等十多个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情况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在进一步收集基础材料的基础上,准备着手起草调研材料。(五)积极为企业服好务。今年年初,大庆市广电无限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无限数字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立项申请,经请示省发改委,该项目应由省发改委进行审批。通过多次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省发改委已同意进行项目核准,但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项目单位提出为下一步争取政府投入,要对项目的立项进行变更,由核准变为批复。为方便企业,我们又积极协调,使该项目在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一次通过,黑发改社会〔20__〕442号文件已完成对该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在项目的运作中,我们积极帮助广电集团无限公司招商引资,为其引资1000万元,目前,已有500万元到位。

(六)积极做好其他工作

起草了《关于妇儿工作的总结》,报市妇联。起草了《20__年老龄工作总结及20__年为老服务行动计划》,报市老龄委。起草了《20__年人才工作思路》,报市委组织部。为迎接省政府研究室对我市就业情况的的调研,起草了《积极开发项目努力扩大就业》。编写工作动态信息十二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中确定的业务工作目标,下半年的工作安排主要是:

(一)继续加强科室成员自身的学习,提高个人工作水平。

按照《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确定的学习目标,科室人员加强学习。一是每个科室人员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二是每个科室成员都能使用Excel和PowerPoint软件。三是提高打字速度,争取达标。四是完成科室人员每人读两本书的学习计划。

(二)完成调研课题,起草调研材料。

在上半年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搜集相关基础材料,利用几天时间,对大同区的卫生、计生、教育、社会福利、社区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再进行一次调研。在调研后,集中一段时间,对大同区公共社会事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针对现阶段大同区公共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探讨,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想法,并起草《关于大同区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思考》。

(三)继续搞好项目的争取工作。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向省发改委上报了一些重点争取的项目,上半年一些项目的投资计划已陆续下达,对尚未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下半年要加强项目争取力度。1、争取乡镇卫生院项目。争取肇州县朝阳沟镇卫生院、大同区大同镇卫生院、林甸县三合乡中心卫生院、林甸县宏伟乡中心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列入今年的国债建设计划。争取肇源县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列入明年的国债投资计划。2、争取一个县医院和县级计生服务站项目。争取林甸县医院和肇州县计生服务站项目列入今年的国债投资计划。3、争取肇源县妇幼保健院列入今年国债投资计划。4、争取杜蒙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列入今年的国债投资计划。

(四)组织筛选一些项目,为20__年争取资金工作打好基础。

在国债项目的筛选上:1、抓住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示范乡镇加大投入的时机,筛选一批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进行20__年国债项目的申报。2、筛选一个县级计生项目作为20__年重点争取对象。3、筛选一个县级妇幼保健站作为重点争取对象。4、拟将肇州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大同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作为20__年职业教育国债投资项目的重点争取对象。5、拟将林甸县中医院作为20__年中医院国债投资项目的重点争取对象。6、筛选两个寄宿制学校,作为20__年重点争取对象。在省预算内项目的筛选上,要向区里倾斜,四县原则上不予考虑,要筛选出两个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五)争取我市林甸县列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地县。

根据我们从省发改委得到的信息,今年下半年,将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地县被摘牌,空处的名额将被授予其它农村劳动力转移搞得好的县。我们将把林甸县作为重点争取对象,积极向省发改委就业处进行争取。

(六)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县区妇联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