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金融支持;农村经济;新兴农业

中国经济正向重视环境质量的方向快速发展,绿色金融自2015年起,在国家支持下绿色金融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也逐渐增大。中国的高层领导曾多次明确指出,发展新型绿色金融,是有力推动我国加快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2020年,银保监会正式联合《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优化“三农”领域金融服务产品等七个关键方面并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性指导建议。

一、绿色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绿色金融主要是指为满足国家突出支持全球生态环境改善、应对缓和全球复杂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节约高效利用综合合理利用的各类绿色金融服务活动。我们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近年来十分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出台很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2019年联合提出,要建立健全“三农”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制度。银保监会又《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金融支持的思路。实施绿色金融是加快实现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绿色金融主要是对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新型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所以绿色金融能够加快低碳农业等新兴农业快速成长。绿色金融主要向农村生态环保的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大量资金直接支持,因此是加强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有效综合治理的资金保障。

二、我国农村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农村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业绿色金融业务的银行只有三家,即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这三家银行的农村绿色金融信贷业务的数据如下。尽管这三家银行绿色贷款的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在所在银行总的贷款中所占比例还较低。※基金项目:(1)本文系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年度科研规划立项项目“绿色1.通过交易所上市融资的涉农上市公司过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截至2020年5月股票市场统计,我国上市公司数总数是3868家。从行业中的分类角度来看,属于特色农业的主要有蔬菜种植业、林业、养殖业、农产品批发加工以及其他农业生产服务这五类,农业类上市公司共43家,其他涉农上市公司37家,一共80家,占我国上市公司总数的2%,其所占比例比较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农村绿色信贷产品有限。我们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大量的财政和资金支撑,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9月的“三农”产业金融市场蓝皮书表明,中国“三农”金融市场缺口高达3.05万亿元。在中国农村地区开展农业绿色农村金融业务的各类大型涉农绿色金融机构较少,因此对于其他农村的农业资金支持相对不足,能够为农村地区农民提供的绿色金融信贷服务产品有限。3.农村绿色保险产品种类较为缺乏。目前农村大多数险种主要考虑的是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而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农产品价格贬值保险没有涉及。2019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672.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7.4%。虽然参保农户的数量增加了很多,但是农村绿色保险产品种类较为缺乏。

三、优秀绿色金融的案例分析-以浙江省商业银行为例

在我国农村领域开展农业绿色金融较为优秀的银行是浙江省湖州市的农村商业银行,共有35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开发216只新型农村绿色金融产品。表现最为突出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农商银行,该银行是浙江省境内第一家专门成立支持绿色金融相关项目的投资事业部,并出台了《绿色信贷行业准入标准》和《关于开展绿色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发展路径之一是十分注重各类绿色金融信贷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应用推广,其开展的各类绿色金融信贷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环保绿色农林、绿色智慧乡村、绿色节能循环、绿色清洁能源、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科技等六大产品系列。

四、绿色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1.积极构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各地政府要充分综合合理运用中央财政政策、环保优惠政策等包括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我国农村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一是涉农融资企业贷款进行涉农融资抵押担保的优惠政策;二是制定对于给予当地绿色农业信贷金融产品定向放贷降准的优惠政策;三是制定给予绿色农业债券等信贷产品当中优先用于受偿债权的优惠政策等。2.积极扶持涉农企业的上市和再融资。我国政府从政策上对涉农企业的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进行了规定。2019年,五部委联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并进行挂牌融资,加强再融资监管。各地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实施一套较为适合其所在省和地区的涉农农业绿色企业的上市公司培育工作机制,筛选培养一批长期收益较为稳定,征信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涉农农业绿色企业进行上市公司前的培育。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在国内外多层次的社会融资平台进行直接融资,拓宽直接上市融资的资金渠道,同时支持已上市的涉农绿色企业进行再融资。3.激发并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自主创新农村绿色信贷及其服务。鼓励并积极扶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自主设计创新绿色农村绿色信贷的相关产品与金融服务,这无疑是当前推动促进我国绿色农村发展绿色信贷金融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最好和最有效的途径。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首次提到,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照其各项金融工作功能职责的实际分工依法切实履职负责鼓励各种类型的商业消费信贷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提供具有高度创新性和高市场流通度的商业消费信贷金融服务和各类产品及其他新型消费信贷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以参照执行。4.扩大各种社会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2015-2020年,我国的财政资金规模只满足约15%的绿色金融资金需要,其余85%还是需依靠市场化的手段来获得,社会资金将逐渐成为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也要挖掘各种社会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为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第三方绿色担保机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经济。也可以引导农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农村绿色项目争取稳定的现金流。5.利用信息平台加大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通过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来销售农民所需的生产资料或者农产品已经成为现在的主流,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平台积极向涉农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宣传一些绿色金融行业领域经营绩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及涉农绿色企业,推动绿色金融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广泛思想共识。同时要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和农村涉农企业、农民共同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示范点。对绿色金融做得比较好的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利用现有的信息交流平台宣传,加大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绿色金融示范效应。6.建立有效的绿色金融合作模式。绿色金融在农村的发展有了金融机构的推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农民的关注与支持。农村绿色金融进一步发展,需要建立并宣传有效的绿色金融合作模式。优秀的绿色金融合作模式主要有“三方联动”政银企三方联动的模式,“公司+基地+合作社”等绿色金融的担保模式。这些模式为广大农户提供信贷和担保服务,今后各金融机构还应该加大绿色金融合作模式的创新力度。

参考文献

[1]胡世录.基于金融支持的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困境与对策农业经济[J].农业经济,2020(7).96-98.

[2]张露,徐丹丹,黄兵号,古小刚.绿色金融促进江苏农业绿色发展研究金融[J].北方金融,2019(8).46-50.

[3]王会钧.绿色金融如何支持农业产业结构绿色升级——以黑龙江省为例[J].农业经济,2020(5).108-110.

[4]孙璐璐.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及优化[J].农业经济,2019(10).109-110.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 绿色信贷 低碳经济 制度设计

一、问题的提出

绿色金融是近年来不断发展完善的新兴金融理念,国外或将其称为“环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可持续融资(Sustainable Finance)”,其核心是发挥金融业的资源配置作用,促进自然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2002年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的提出,首次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项目融资决策过程,推动绿色金融在国际融资领域的广泛实践。

在我国,绿色金融与国家产业政策相配套,着重限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投融资,但在发挥“货币推动力”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尚未有成熟的做法。且现有关于绿色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和绿色信贷指导目录。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如何建立与科学发展相适应、能配套、高效率的绿色金融机制,发挥绿色信贷的积极引导作用,兼顾环境保护与促进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价值。

二、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绿色金融处于起步阶段

1.绿色金融的社会发展氛围渐浓

近几年来,全球气候灾害频发、环境污染加剧、资源过度开采等严峻现实已唤起全民环保意识,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低碳生活观念的普及,强化了全民参与意识。金融业对绿色发展的参与和支持已被视为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2.政府推动下构建起绿色金融的初步框架

早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开启我国绿色信贷的法律规范。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联同一行三会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涉及信贷环保政策风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市公司环保监管、绿色贸易、绿色税收、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环节,初步形成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框架。

3.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觉加强绿色信贷力度

除普遍将环评手续作为贷款申请先决条件之外,各银行绿色金融实践日益多元化。如兴业银行2006年起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在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优选节能环保技术较为成熟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并于2008年在国内首家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浦发银行2008年宣布实施《绿色信贷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推出IFC能效融资、AFD能效融资、CDM财务顾问等多种服务。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2009年两次与环境保护部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制订了《环境保护项目开发评审指导意见》,积极参与环保规划,累计发放环保类贷款3500多亿元,在国内率先开展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

(二)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绿色金融正在逐步发展壮大,但总体偏向被动执行、事后惩戒和风险防控,环保限制性措施执行得力,正向引导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不足。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与绿色证券三个方面。其中绿色信贷主要指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开发循环经济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扶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贷款,或提高利率门槛;绿色保险主要指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证券主要指对上市和拟上市公司实行环境审计。从融资理念看,三者都偏向对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企业或项目融资进行限制。从实际执行看,作为绿色金融的主体,绿色信贷执行得最好的是环评一票否决制,有效控制了社会资金流入淘汰或限制产业,而在发挥引导促进作用方面,主要仍限于对特定项目提供优惠利率等传统措施,对扶持环保型中小企业、支持环保项目的创新性金融服务探索不足。

1.绿色金融赖以发展的外部环境仍不尽完善

当前我国环保政策落实到产业政策上,着重于限制污染产业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主要受限产业如钢铁、水泥、造纸、化工等,均为地方GDP贡献“大户”。在绿色金融扶持的新兴产业还不能全面填补受限产业经济增量时,地方政府承受经济增长与区域竞争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非环保项目的保护。商业银行在区域的业务拓展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发展思路的影响。这是当前赤道原则在我国推行较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2.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相对较弱

客观来看,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商业银行必须强调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银行对绿色金融限制性政策执行到位,是由于这些受限的行业、企业和项目面临更大的政策风险,出于安全性考虑必须主动规避;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难以有较大进展,是由于环保项目普遍公益性、外部性较强,环保产业具有投资周期长、产出效益低、风险较高、企业规模小等特点。在缺乏外部扶持和激励政策的情况下,银行提高绿色“门槛”,意味着可能丧失部分客源,加大对环保产业支持力度,意味着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经营业绩的压力导致“观望”态度。可见,正向激励的缺失也是积极绿色信贷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3.包含政策、技术、人员和中介服务在内的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尚不健全

一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环保部门、发改委、一行三会等涉及绿色金融的政策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二是环境信息和环保科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主要依靠查询征信系统与环保部门的报告来了解。由于目前纳入征信系统和的主要是环境违规信息,使绿色信贷事实上成为事后惩罚而非事前防范。三是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对银行把握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和风险判断能力要求更高,人才、技术和知识储备构成了一定的发展瓶颈。

三、加快推进积极绿色信贷是我国当前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自从绿色金融理念引入我国以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研究和实践,如制定严格项目的环保准入标准、提出建立专门的绿色生态银行、设立绿色信贷专项基金、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开展排污权交易等。这些办法措施起到了传播绿色发展理念的作用,但与巨大的绿色资金需求和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仍有巨大差距。在现有金融体系下,设计积极的绿色信贷制度,加速推进科学发展进程是更加务实的选择。

(一)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绿色金融应更多更积极地服务于科学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首先要适应我国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国情,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方向加大支持力度。考虑到我国金融体系仍以银行为主导,银行信贷占全社会资金融通总量比重在75%以上,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在利用现代金融技术设计发展“碳金融”、“碳资本”等高级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时,应更加重视发挥信贷杠杆的撬动作用,寻求发展与环境的平衡。

(二)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的绿色发展模式对绿色金融提出了更高要求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低碳经济因融合环保与经济发展要求,成为全世界公认的绿色发展方向。低碳经济意味着产业体系更庞大、行业链条更长,对资本和金融支持的需求更大;低碳产业完全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技术与知识密集度高,对金融的同步创新和先行引导要求更高;低碳经济涉及多产业协调和全球范围内的协作,要求打破金融市场分割,实现交易的无缝衔接。

(三)推行积极的绿色信贷将有助于银行把握中长期发展机遇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转变发展方式、加速推进低碳经济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积极的绿色信贷意味着银行更积极地介入到环保项目和环保产业发展中,对信贷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意味着要充分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低碳发展趋势。率先在这一领域取得先发优势,将有利于拓展业务空间,并逐步建立起长期的竞争优势。

综上,加快推进积极绿色信贷,是我国完善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实现由限制高污染、高排放到促进绿色发展的现实选择。我国绿色金融应以绿色信贷为核心,全面激活整合社会低碳环保的积极因素,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

四、加快推进积极绿色信贷制度建设的初步设想

(一)改进银行授信评审体系,强化绿色信用的牵引作用

现有银行信贷评审体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评审,环境信息作为定性分析评价依据之一。对照政府制定的行业名录等规定,依据收集到的环评报告或征信信息予以“是”或“否”的判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缩对污染行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但是这只能限制企业不扩大污染,而不能促使企业积极地执行环保理念和参与环保项目。调整我国当前通行的信贷授信评审体系(见下图),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阶段分别植入环评子项,能够放大绿色信用的积极作用,有效增加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取得信贷支持的几率,刺激低碳发展方式迅速普及。

在定性分析中,增加“企业或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子项,着重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与政策要求,对地方环境或周边人群有何影响。可借鉴赤道原则中A、B、C类的分类标准,对环境有明显负面影响的项目直接给予否决票。

在定量分析和因素调整中,加入“项目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预案分析”和“企业绿色信用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两个子项。前者对投资环保项目或采取积极措施消除项目对环境不良影响的申贷企业予以调整加分,后者对始终重视绿色信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也予以调整加分。加分是基于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或企业家,基本具备良好道德修养与诚实可信品质,在遵守合约和维护信用上同样可信任的判断。

在因素调整过程中,对绿色项目调高等级,可以有效扩大绿色信贷的支持面,由以前只支持纯粹环保项目拓展至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积极意义的所有项目,即由“纯绿色项目”扩展至“含绿色项目”。这可促使绿色项目和绿色信贷效应成倍放大,应对因污染而关停淘汰企业与项目对地方经济增长的冲击。

环评子项的植入虽然只是授信评审机制的微小改动,但可将绿色金融的理念制度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导企业高度关注各类项目中环境因子、环保措施以及自身绿色信用的建立与维护。当企业提升自身绿色信用等级的投入低于其获得信贷支持的潜在收益,就会自觉挖潜,进而在全社会树立绿色优先的示范效应。

(二)强化正向激励,完善利益平衡机制

针对绿色发展强烈的外部性,必须明确当前绿色信贷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金融机构、企业、政府、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责任义务,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源,通过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结合,加大正向激励程度,在动态均衡过程中实现社会总福利最大化。例如政府对银行绿色信贷提供贴息、对相关不良资产处置给予财税扶持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在明确统计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对绿色信贷的风险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政策。

(三)培育社会化中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绿色信贷的专业化水平

针对当前环境信息机制不完善、信息整合难度较大、信息专业性较强、单个银行独立投入成本较高的问题,可借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环保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知识,建立社会化专业信息与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独立、专业、系统、及时的信息服务与技术支持,解决绿色金融执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包括:建立高效、准确的环保信息库,为绿色信贷评审提供咨询服务;为信贷授信评审中环评子系统细化标准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减少技术与环境风险暴露;为希望获取绿色信贷支持的企业或项目提供系统的环保实施方案与技术支撑等。

五、结语

积极绿色信贷制度的完善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既要严控污染项目的资金来源,更要化消极堵漏为积极引导,主动服务绿色生产力扩张;既要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规模,更要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警惕转型初期高碳项目存量信贷风险居高不下与低碳项目增量信贷风险过快攀升而造成的双重冲击;既要注重绿色信贷的专业性,更要提高绿色信贷体系的包容性,引导政府、企业、中介平台和社会民众共同关注和参与,构建更加开放、科学的绿色发展体系。

参考文献:

[1]巴曙松, 严敏, 吴大义.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

趋势[J]. 金融管理与研究, 2010 (2).

[2]阎庆民. 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J]. 中国金

融, 2010 (4).

[3]冯之浚, 金涌, 牛文元, 徐锭明. 关于推进低碳经济促进科学发展

的若干思考[N]. 光明日报(理论版), 2009-4-21.

[4]郑良芳. 构建绿色金融的思考与建议[J]. 武汉金融, 2008 (3).

[5]王骋道. 关于环境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创新的探讨[J]. 华北金

融, 2009 (11).

[6]董志, 康书生. 赤道原则的国际实践及启示[J]. 金融教学与研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3篇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建立充满创造力和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加快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建设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在化解高杠杆率风险的同时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等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设立绿色产业基金。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提升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影响力。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4篇

在北京市东城区启动“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当日,中国民生银行也正式启动了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并成为首家绿色金融专营银行机构。

这一天,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杨艺文共同为中国民生银行“绿色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揭牌。为此,在绿色金融的领地上,民生银行又往前走了一步。

“绿民生”“绿东城”互为支撑

根据规划,民生银行在东城区设立首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将优先支持东城区“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的发展,并为北京环境交易所“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提供全面而专业的金融服务。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大方地表示,民生银行将加大绿色信贷产品供给、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与北京绿色经济共同发展。

在民生银行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基金托管服务,并购贷款业务、分离交易业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信贷产品。

同时,民生银行将加大信贷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研究并试行绿色股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质押等标准化贷款融资模式和低碳金融产品,有效解决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节能环保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据介绍,民生银行设立“绿色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后,将密切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实际,优化信贷结构,配置信贷资源,将业务重点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行业等领域,继续积极支持包括天燃气、电厂排放、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类型的企业。

随着市场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完善,该机构还将进步整合相关资源,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与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积极开展合作,探索绿色金融和低碳金融的发展之路。

据相关媒体报道,民生银行为了有效地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在管理上借鉴民生银行事业部改革的扁平化、垂直化的模式,以突出效率;在经营上坚持专业化、创新化,以突出实效。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绿色信贷政策,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民生银行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审批制度,将环境风险控制植根到管理流程中。

当然,此举也引来业界的好评。从民生银行的实践来看,为了更好地适应“绿色信贷”的需求,银行业机构需要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低碳经济的产业形态、技术特征、成长规律,能够促进银行业机构在经营管理中注重协调可持续,增强社会责任,开发适合低碳企业和项目要求的评级授信和风险定价模型,推进产品和服务的整合、创新,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

有人评论说,商业银行既要成为绿色金融理念的推广者,更要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者。这是银行业自身实现良性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适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的必然所在。

探寻长效“绿色信贷”机制

上述例子只是这家银行投身“绿色金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民生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内部信贷审批制度,建立起了个长效的“绿色信贷”机制。

2006年起,民生银行与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合作,每年出资1450万元支持其播出全国农产品应急销售免费广告。截至2008年,民生银行对扶贫免费广告累计出资达4350万元,已帮助全国17个省245个贫困县和全国农产品主产区推销489亿公斤滞销农产品,该信息兴农扶贫模式累计创造经济价值400多亿元,直接受益群众超过1000万。

“节能减排将是今后较长时期内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着眼点,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是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管理环境风险的现实需要。”民生银行负责人说,“对重大问题,我们通过咨询有关的专业机构的专家团评判项目的可行性,从而准确实施‘绿色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企业报》的消息,民生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完善相关行业区域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银监会的通知》,要求行内各经营机构严格遵守通知要求,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区别不同行业在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行业区域授信政策及相应的信贷业务操作细则。

据介绍,民生银行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和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有重点地给予信贷支持,今年上半年,对此类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201笔,金额167亿元。

对节能减排加强支持的同时,还严格授信项目准入标准,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及环保不达标项目,不提供新增授信。民生银行对存量客户,主动清理,退出8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合计金额9.2亿元。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区域限批文件及有关客户环评手续陆续获批情况,民生银行通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压缩6户贷款,金额6.8亿元,完全退出1户,金额达到1亿元。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5篇

绿色金融创新的案例――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的创新实践

从战略决策上,将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战略纳入战略决策当中并作为重点。兴业银行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通过加深对银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同银行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的认识。重新确立了银行发展的核心理念――“寓义于利”。将银行的社会责任和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社科的结合在一起,也正因为如此。早在2005年的时候,支持节能减排和开展绿色金融这两大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就创新式的成为了兴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战略部署。

建立健全信贷管理机制的绿色化。兴业银行实施信贷管理机制的绿色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业准人标准审核申请贷款的企业和项目,积极贯彻和落实环保政策。对相关项目的安全、环保和能耗进行严格考察;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待授信企业的环保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对企业环保信息和环保技术的审6孕糯过程中的环保风险加强控制,贷款前采用风险预警,贷款后则对重点项目加强监控力度,尤其是对于宏观调控行业,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更是必不可少。

顺应节能减排创设新融资产品。

对碳金融进行摸索和介入。通过CDM将国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变成有价商品出售。

采纳“赤道原则”。兴业银行是国内首家采用这项原则银行,是兴业银行为完善和贯彻落实全行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战略的重要决策。在半年度和年度企业报告中,兴业银行主动披露了其社会责任的履行隋况,包括有绿色信贷、可持续金融以及公益事业等方面。

制约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因素

所谓绿色金融。其本质也各N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的总称。但不同与普通的金融活动的是,绿色金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因此,绿色金融,也叫低碳金融、环境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的概念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金融介入环境问题是绿色金融产生的契机。绿色金融的产生不仅对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对于污染环境的企业也会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并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予以约束。形成一个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的良性循环圈。因此,尽管绿色金融在我才刚起步,却日益重要。

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缺乏相应政策比系的支持,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政策不仅零散而目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其主要表现为:缺乏一套专业性强、可操性强的CDM审核执行标准;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的相关管理办法仍旧空缺;缺乏可行的环境评估标准、信贷纰漏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辅助推行绿色信贷;缺乏政策上的引导,致使绿色产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和融资支持,失去发展先机;监管的空白导致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加剧。交易成本过高。

发展滞后的中介服务体系。多数企业对于碳交易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改法和交易规则等知之甚少,参与其中的主体也并不明确。除了少数商业银行比较关注碳金融外。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发展也只停留在言论上。信用评价机构、自然评估机构等专业性的服务机构也还未真正设计碳金融。其他涉及碳金融发展的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也都还尚未建立。

交易工具缺乏创新。我国我国的自愿减徘市场,仍旧仅限于以提高个人或企业形象为目的的VER交易模式。都是为实现自身“碳中和”的小规模的交易。尽管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衍生出很多具有两点的金融产品,诸如绿色信贷、结构化理财产品和碳基金等,但是相较于国际绿色金融产品:CER/EUA期权、CER/EUA期货、CER/EUA互换、碱CER等相比,无论从那个角度而言,这些创新刘于我国绿色金融i发展都没有多大的意义。

CDM市场问题突出。中国存在很多制约CDM市场发展的因素:(1)周期长、风险高是制哟国内CDM发展一大重要原因。到2011年7月,向我国发改委提交CDM申请的共有3154个。然而最终通过审核的只有500个。仅占1585%,(2)国内CDM缺乏市场话语权碳交昂的市场基本都荏国外。而国外标准也桕较于国内要完善和科学,而我匡叹缺乏相关的专业机构,导致在CDM项目议价匕我国一直处于劣势。(3)专业的方法学专业机构的匮乏。导致CDM市场发展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框架

建立绿色发展基金。绿色项目的发展,尤其是新绿色项目发展顾全融资才是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拥有了资本才能开展债务融资。绿色基金的建立和发展。可以从起始阶段就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资金的帮助和支持,政府可以通过GP、LP的方式。来促进和推动绿色产业基金的建立,甚至将某些绿色产业基金发展成为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的基金。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从地方到国家建立起各种绿色基金以促进和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改善。

利用财政贴息促进绿色贷款发展。利用财政贝占息来促进绿色信贷的发展。本质匕是通过财政贴息来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信贷的支持。我国的财政补贴大多数是直接补贴的方式。而财政贴息则是政府通过少量的利息贴补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领域。同时财政贴息还可以将绿色环保项目的甄另工作转移到其他社会主题和商业银行身上。在促进绿色贷款发展的同时还能减轻财政管理和监督的压力。

建立健全绿色担保机制。专业性较高的绿色担保机制对于解决高风险绿色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是非常有效的。在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已经在筹划建立专业性的绿色贷款担保机构,还有一些地区考虑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分担绿色项目的风险。帮助绿色项目顺利融资。

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从融资上来讲,绿色债券市场为绿色项目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从融资成本方面而言,绿色债券市场能够有效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还有利于解决银行和企业期限错配的问题。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6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 绿色金融经济发展

一、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概述

绿色金融就是与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碳融资,大体上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也可以简单地把碳金融看成对碳物质的买卖。碳物质主要是与上述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环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可以在上述机制中进行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所筹集的资金可用来投资于减少CO2等排放的环境保护项目。一个被公约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家,凡是超标排放就要进行经济补偿,可以“出钱购买”排放权,由此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国际贸易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金融市场。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使价值观发生变革,为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契合性关系

(一)“绿色”和“低碳”两个概念密切相关

首先,气候是环境的一个重要要素。气候的不利变化如暴雪、海啸、飓风等会恶化生存环境。其次,气候和环境的变化都与工业化城市化密切有关。工业化导致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破坏自然界的平衡和循环。如火力发电,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前者是温室气体,后者形成酸雨。“低碳经济”是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发展形态。“绿色金融”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是对碳物质的买卖。

(二)倡导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体现

“低碳经济”和“绿色金融”都是主张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经济;都是主张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方式。我国各省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的不同所承担的成本和压力也不同,通过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发展政策,能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三)倡导“绿色”、“低碳”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从“资源节约型”看,倡导“绿色”和“低碳”,就是强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降低GDP能耗也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环境友好型”看,倡导绿色和低碳,就是强调对生存环境的保护,珍惜蓝天、青山、绿水。

三、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在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我国碳融资和绿色金融服务不足

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创新总体讲是比较滞后的。

首先,我国碳排放资源多但没有定价权。据世界银行统计反映,2008年我国在CER一级市场交易中的份额达到84%,2002~2008年全球66%的CER供给源于我国的CDM项目。但由于碳交易议价能力弱,没有定价权,我国目前仍处于全球碳金融交易链的低端。我国缺乏统一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和成熟的金融中介。目前我国在碳减排额主要通过一些国际碳基金、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进入国际市场,国内价格远低于国际价格,而且人民币被排斥在碳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之外。

其次,在绿色金融和碳融资服务上国内金融机构参与不足。但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绿色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发展缓慢,商业银行以发展绿色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较少,在为碳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参与国际碳交易、为企业CDM项目获得联合国专门机构认证提供咨询服务等金融服务尚处于空白状态。更缺乏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基金等各种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支持。

(二)在培育国内排放权交易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和政策激励不足

首先,国内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我国排放权交易市场及产品逐步形成,已开展国内碳交易和其他排污交易品种。但交易品种少、市场规模小,特别是因减排交易品种的污染特性以及环境管理体制的块块模式使其难以跨区域交易,而且排污收费机制不健全,导致环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其次,金融支持环保的产品和工具缺乏。近年来,金融部门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机制,加大对企业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督促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兴业银行加入了“赤道原则”;各政策性和商业银行纷纷制定专门绿色信贷政策和设立绿色信贷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在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绿色保险”试点工作。“绿色证券”机制正在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制度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但是,目前绿色金融仍是以信贷为主,直接融资比重小;融资方式除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外,其他形式鲜有涉足。

第三,金融支持环境保护的政策激励不足。对绿色金融的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政策不足;对绿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的扶持政策不足。

四、当前国际市场环境为中国发展绿色金融提供的机遇

(一)全球碳交易市场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据统计,2005年全球碳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为7.1亿吨和108.6亿美元;到2008年分别上升48.1亿吨和1263.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89.2%和126.6%,世界银行报告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市场对交易的管理规则也不相同。一是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擎。2003年10月25日欧盟建立EU-ETS,其碳产品交易量与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3/4以上,成为全球最大多国家、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二是世界各国的其他碳交易市场纷纷出现与快速成长。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是京都机制以外的碳交易市场;又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它对该州的电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门规定排放份额;加拿大首家CO2排放配额交易机构――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也正式运行。

(二)全球碳金融发展速度快速提高

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就是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故碳交易市场的金融特性非常明显的,国外实践表明了这一点。一是参与碳交易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广泛。欧洲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中间商大多是基金公司和银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里3/4的会员是金融机构。二是碳金融衍生产品不断推出。发达国家围绕碳排放权衍生出一系列碳金融品种,构建起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来支撑碳金融体系。三是各国争夺碳交易的货币主导权。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碳货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并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

五、国内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信贷方面,可结合我国到2020年的总体碳减排目标,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强减排要求,承诺达标企业获得融资;将排放权减排额作为抵押物,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开办专项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的项目贷款业务;开办排放权交易购买方专项贷款。

在中间业务方面,可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可凭借信息优势,作为CDM项目的咨询顾问,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积极推动保理融资工具在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中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为排放权交易提供账户便利、研发支持和中介服务。积极推动民间机构、中介机构以及具有减排技术认证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发展。

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可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

在地方政府扶持方面,可加大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扶持。地方政府一是应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制度,通过财政资金担保杠杆,放大环保信贷的投入规模。二是应设立专项基金,投资于环保企业或为环保企业提供优惠借款。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设施建设、环保设备投资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制度。三是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方式,合理分散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

此外,还可以考虑充分运用国际金融组织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目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多个国际金融组织都成立了相当规模的环保项目基金。加强与这些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已成为各国推动本国金融支持环保体系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加强与国际排放权交易机构的交流合作。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7篇

1.绿色金融良性发展不足。在现有的绿色金融机制体系中,政府占据主导的角色,利用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的方式,直接对公益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工程等进行支持,但覆盖面还不广,不能覆盖所有涉及环保的行业企业,绿色评级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性技术指标比较少,不能很好地引导整个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我国对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问题的认识仍然不足。“赤道原则”虽然在我国有所宣传,但应者不多。相对于国外同行,国内金融企业在实施“赤道原则”、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总体上还处于意识萌动阶段。可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需要政府引导、金融机构的推动,而涉及的关键机制和技术包括风险补偿机制、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和激励机制、环境评估标准、环境风险评级等还需要政府带动市场各方的共同参与。

2.信息共享机制存在缺陷。目前的绿色信贷制度中,金融机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决定采取相关措施,看似合理却亟待完善。一是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存在不足,地方环保部门受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处理能力、对环评体系的规划限制,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失真和标准滞后。二是由于行政层级介入,环保部难以监控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环境污染数据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信息的相容性和交互性有待提高,环保部门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和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之间有待磨合,金融机构难以单方面发起新的环境检测评估。四是适用标准不尽相同,金融机构往往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信贷指引政策自主制定信用贷款审核标准,与环保部门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不尽相同。

3.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首先,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内,加之政府环保部门对于企业污染行为监管不力,污染企业承担的治污成本很小,往往是先污染后治理,由于严重污染被集中曝光而关停的企业所占比例很小。其次,国内的中小企业受市场供需约束,过于强调短期利润和缩短经营周期,很少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没有提供相关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更加关注节能减排和产品绿色无污染。最后,虽然早在2001年,原国家环保局就联合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要求,但国内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还未形成良性机制,导致投资者及银行未能对其生态信用等级给予有效评定,也就无法监控污染企业的资金链。

4.部分商业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一方面,虽然已有部分银行制定相关绿色信贷措施,以环境导向授信并以差别利率对待,或以其他业务操作形式来表现银行对环境的重视,但多数银行仍然怀疑绿色信贷能否获利。另一方面,银行仍然缺乏环境风险意识,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大型国有银行长期以国家重大发展规划为纲领实施信贷措施的政策倾斜,仍以投资回报率和贷款风险评级为准绳实施借贷,没有形成对绿色环保和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没有展开全面对接“赤道原则”的过渡性安排。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徘徊不前导致其他银行也没有相应地跟进方案,在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表现突出之外,其他银行几乎处于观望状态,至今缺少实际的绿色行动。

二、政策建议

1.构建并完善绿色信贷体系。一是根据“赤道原则”以及国际金融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管理政策,进一步深化环境绩效评估和特殊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的本土化研究,为绿色信贷技术政策和法律的出台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在绿色信贷政策内容中,细化对各个行业企业专业门监督。二是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建立企业环境风险评级机制,通过评级全面了解企业现有的环境治理绩效水平,提高信息利用的有效性,增强信息共享的兼容性。三是要加强社会参与机制和相关部门专业能力建设。

2.构建并完善绿色债券制度。对于中央银行发行的国家金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地方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可用于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环境污染防护与治理体系。而对于那些高投入、高风险企业不愿也无力承担的绿色技术的开发,则可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给予支持。目前,国内缺乏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而绿色债券的有效实现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政府成立专门的绿色债券监管部门,建立高效的动态监管体系,规范和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审核,建立对绿色国债扶持企业的统一的资格审核标准,重视对扶持项目的合同的签订,引入评级机构加强监管。三是设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引入财政资金或国债贴息等用于补偿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的资金缺口。

3.推动完善政府绿色投资基金机制。目前,我国政府主要以财政拨款和支持银行绿色信贷的方式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方式远不能满足环保产业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应通过政策和制度的调整,积极拓宽环保产业的融资渠道,发展民间资本、养老金、金融机构、产业机构、外国资本和政府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机制的形成,完善绿色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绿色投资基金指数,促进基金的良性循环。

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政策范文第8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需要金融市场以及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我国一些金融机构已在低碳发展领域进行了探索,但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当前亟须从宏观层面建立低碳发展金融支持体系,突破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障碍。

一、我国金融支持对低碳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1、低碳技术投资呈增长趋势。我国最近几年用于“绿色行业”风险投资大约增加了一倍,占总投资的19%。清洁能源项目(不包括大水电)投资估计到2020年将达到2,680亿美元,其中太阳能产业的开发利用世界领先。节能产业2,700亿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6,600亿元,环保产业4,800亿元,就业人数达2,500多万人。

2、绿色就业机会增加。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正在改变传统的就业趋势,仅可再生能源领域近年来就吸纳了230万人就业。到2030年将有近850万人在风能和太阳能领域工作。

二、我国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1、目前我国环保产业还处于政府投资阶段,环保企业普遍存在非市场化行为,无法保证投资者得到基本、稳定的投资收益回报,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不高,投融资渠道狭窄,从而制约了环保投资的多元化和环保产业的更快发展。

2、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加大了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环境的综合考虑,协调了微观投资主体的利益动机和社会效益的矛盾。但一方面政策性银行在承担具体的政府融资职能时,对于经济利益微薄的环保项目,往往会因为产业间利益差别的驱动,造成用于环保项目的资金向边际效益更高的产业流动转移;另一方面政策性银行融资规模受国家宏观调控形势所限,资金总量不足;同时,政策性银行在对环保产业投资时,往往需要当地政府提供信用担保,最终还款主体仍为财政。

3、我国金融机构在对待环保产业的融资体制上还较保守,金融政策和金融机构对环保产业缺乏深入研究和认识,对环保产业项目投资信心不足,从而导致环保企业间接融资困难。虽然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给予了一定的利率补贴和优惠政策,但大多数环保企业在现金流方面都难以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对环保产业的融资支持十分有限。

三、加大金融对低碳经济支持力度的对策建议

1、进行宏观政策引导。更好地发挥人行、银监会等部门作用,建立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相关联的信贷规模指导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成立碳基金或担保公司,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分担;引导地方政府发挥政府项目引导作用,在一些政府刺激经济项目贷款方面向“绿色信贷”开展较好的商业银行进行倾斜。

2、应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配合国家产业政策推进环保产业的优化升级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对环保类投资项目尤其是低碳项目,要从简化贷款手续、完善金融服务的角度,积极给予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单列统计。节能减排项目改造多集中于“两高一资”行业,因为越是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的行业,就越需要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污染和使用可再生资源。巫天晓说,目前有关部门在统计贷款投向时还没有设置专门的节能减排统计项目,“绿色信贷”往往被统计进“两高一资”行业,贷款投向不符合国家政策,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统计口径单列节能减排项目。

3、着重支持技术创新和改造。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研究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政策性银行应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商业银行要探索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金融政策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4、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应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合作,进一步推动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的有关工作,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直接融资服务。金融机构应学习借鉴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金融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在已有的直接融资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丰富和完善直接融资产品,多角度拓展节能环保企业的筹资渠道,降低其筹资成本。

5、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环保企业的融资力度,且融资渠道不应仅停留在国内商业银行上,要更多利用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国际信贷支持。一方面由于环保产业具有公益性,为促进环保产业的更快发展,环保投资应得到国家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从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环境保护信贷资金支持。尤其是对环保产业中某些不易赢利或赢利甚微的行业,政府给企业以银行贷款的贴息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环保问题日渐得到国际组织机构的重视。全球有越来越多的投资银行对绿色工程提供贷款支持,这些银行将把环保项目作为贷款直接投资优先考虑的重点。由于国家对环保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政府应抓住此机遇引进国际信贷,发展环保产业。目前,在政策的倾斜和扶持下,商业银行对环保行业的支持不断增加,但由于环保产业的特殊性,仍以政府为主、银行为辅。

(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