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改革;课程;教学

1改革给英语课程设计带来的影响

Nunan认为语言课程设计包括三个段:计划、实施和评价。课程计划的核心是课程目标,以下部分从目标、实施和评价三个段进行分析。

1.1对课程目标的影响

课程目标是课程要完成任务的预期,2011版高中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达到七级水平。改革后通过增加考试的机会,避免了学生一考定终身,降低了高考的压力,这就给课程目标的制定增加了灵活性。结合学生、社会、学科的需求,在建立统一的英语学习标准下,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外语学习目标,学生学习英语的要求有最低要求,也有区别性的高要求。不同地区的各校可以选择各自所要达到的高等级要求,如一般的通才学校开展常规的外语教学,而外语英才学校可以开展外语特色教学。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需要选择不同级别作为自己的学习目标,同时,高校也可以在不同的专业招生需求情况下选择不同英语层次水平的学生,课程目标的可选择性、可操作性无疑对英语学科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对于英语教育最大的误解是“英语教学不过是教学生掌握一种交流的工具。”我们可以设计多元课程目标,把语言学习与思维认知、综合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如“社会文化目标”。在中学阶段,外语课不仅赋予学生基本的语言知识,更重要的是外语课承担了提高学生综合人文素养的任务。外语课不止发展学生的记忆能力,而且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因此,从更加宽泛的范畴看待英语课程的目标,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真正统一。

1.2对课程实施的影响

课程实施涉及内容选择、课时安排、教学原则、教学手段等,本段主要探讨操作性较强的内容选择。

英语课程有开发校本课程的空间。目前,依据高中英语新课程的基本结构,可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在选修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修,分为两个不同的系列课程。即B系列和C系列课程。B系列课程的内容和编排与A系列大体相同,在继续发展学生听、说、读、写的综合语言技能的同时,重点发展学生的阅读与表达能力。C系列课程分为三种类型的课程:语言知识与技能类、语言应用类和欣赏类。其目的是为培养学生的专项语用技能,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或就业,特别是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对英语选修课程以及活动课程的研究与开发,正是英语校本课程研究与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

1.3对课程评价的影响

课程评价的范围包括对学校环境、课程目标、课程组织和课程实施的评价,甚至包括对课程评价本身的评价,下面主要从课程实施评价方面进行分析。

课程实施评价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测评与考试即测试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我国采用的主要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了英语学科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通过增加一次考试的机会,避免学生命运一锤定音,学生有机会通过努力学习再次参加考试,取成绩高的计入高考成绩。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在取得满意的成绩后,可以将更多地时间投入到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同时,通过分散的考试时间,降低了家长、考生、老师的高考压力。

然而,应当注意到的是两次考试测试结果的信度和效度问题。实施这种做法的前提是要有对这两次考试进行等值处理的机制,对两次考试试题的难易程度和区分度进行预测,使两次考试的成绩等值,有解释性和可比性。当然,我们也要科学理解考试的有效性。人的素质结构和水平是具有高度复杂性和多元性的,科研工作者至今还很难找到十分完善的测评方法。任何考试,不管组织得多么严密,与所要考查的核心素养都会有距离,更不足以反映出学生素质发展的整体面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此放弃对素质测评科学性的追求,我们所要做的是取长补短,清醒地认识我们将面临的挑战,实现改革带来的“利”,积极应对挑战,将其“弊”降到最低限度。

2改革给英语教学带来的影响

两次考试机会运用得当及对学生听力和口语方面的要求又有利于高中英语教学从应试化向日常化发展。高中英语教学将得益于增加一次考试机会,一考终身的效应消失了,老师和学生将对英语的教学与学习更有信心,在日常教学中,师生在英语课程标准的框架下,能够发挥更多地主观能动性,由忠实取向向创生取向的高度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新课改的核心理念之一是关注学生的发展,二者均以学生的发展为目标。所以英语教学中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才符合《实施意见》对高中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和教师必须转变教育理念,避免继续陷入应试教育的泥潭,否则即使减少了高考的科目,也难以减轻学生学习的负担。

3结语

高考改革其实是在科学与公平之间做艰难的权衡,追求利大于弊。教育改革具有周期较长、影响波及面大等特点,不能够一蹴而就。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采取先试点,后总结经验并修改,再推广的改革策略,在浙江、上海试点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改进不足之处,然后将成熟的经验逐步推广,为其他学科实行多考制度提供经验,在平稳中推广改进。《意见》的出发点都是有利于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科学高效选拔人才的。我们要在正确解读《意见》的前提下,对其可能带来的利好或机遇,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进行客观和深入的分析,有利于为细化政策的制定者提供参考,也是我们英语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实践过程中实事求是,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轻,确保政策层面与操作层面一一对接。高考改革给学校更灵活、更符合学生发展的办学空间,给一线英语教师有更多创生的机会,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对改革充满希望与信心。

参考文献:

[1]Nunan,D.Syllabus Design [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2]国务院.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Z].

[3]戴炜栋.坚持英语教育的重要性,稳步推进高考外语改革[J].外国语.2014第37卷第6期:5-6.

[4]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Z].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钟启泉.外语课程与教学论.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7]张允.高考英语改革中亟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教学与管理,2015,13:77-79.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2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5月26日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时按质,扎实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5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对当前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就如何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作了说明和强调,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该项工作分三个时段完成,即:6月30日前上报全县的实施方案,8月31日前各事业单位上报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各单位和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重要聚集地,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阵地。多年来,事业单位为促进我县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其进行改革。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关系到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聘用制度是以岗位为基础的,岗位设置是聘用制的前提,只有按岗聘用,才能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岗位设置管理就是要在事业单位建立一种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也区别于企业,并充分反映从事专业化服务特点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0*年,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20*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均提出要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和基本任职条件,为人才成长搭建了通道;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上创新和重大的政策调整,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事业单位把聘用制度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第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是改革制度、严肃纪律、规范秩序、完善机制,核心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薪随岗定,这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人事制度改革密切配套,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制度设计。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实施新的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20*年国家下发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办法,提出了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新的工资制度是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必须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推行奠定基础,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选人和用人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岗位是选人的前提,是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为事业单位选拔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直接关系到聘用制度的实现,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规范岗位设置入手,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试点、探索和实践,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政策日趋完善。实践证明,公开招聘有利于在全社会创造公平、公正、择优的竞争环境,杜绝人事腐败现象,在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上起到积极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针对事业单位存在用人机制不活、效率不高和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的情况,提出了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年以来,国家人事部下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今年2月,昭通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昭通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我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经昭通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已联合行文下发到各单位。这些政策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制度建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和文件依据。一是明确了岗位类别的设置。统一了事业单位通用的三种岗位类别,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提出了三类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明确了岗位等级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依据岗位性质、权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的不同,对事业单位三种类别岗位分别划分了通用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这样的设置使事业单位的岗位划分更细、更明确、更具体。三是明确了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结构比例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是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关系。岗位结构比例有两类,一类是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一类是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四是明确了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在岗位设置管理中,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的等级,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下,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在实施过程中,突出重点,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文件要求:

一是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岗位设置对每类岗位确定了通用的岗位等级,规定了基本的管理办法,构建了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把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制度作为实施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三是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虽然已经明确,但很多新的制度和政策仍在创建过程之中,过去一些有效的政策在过渡时期仍然会继续执行。这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的等级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级别是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框架内划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与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相一致。这种制度的设计,充分考虑到尽量减少与现行制度产生矛盾和冲突,有利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的同时,认真处理好与现行制度、政策的相互衔接,确保政策执行不脱轨、不走样。

四、强化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事关我县事业单位功能和社会作用的发挥,事关事业单位新型人事制度的建立,事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全县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较好落实。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严格执行政策是核心,严格工作程序是关键,严肃人事纪律是保证。要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在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沟通衔接,不得随意开“口子”。人事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和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ComparisonofCPISandISMS

LiJun(InnerMongoliaAutonomousRegionPublicSecurity)

XieZongxiao(ChinaFinancialCertificationAuthority,CFCA)

Abstract:Basedontheanalysisofdefinitionofclassifiedprotectionofinformationsystem(CPIS)andinformationsecuritymanagementsystem(ISMS),fromthelogicalframework,theimplementationofprocessesandcontrols,wecomparedboth.

Keywords:informationSecurity,CPIS,ISMS

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CPIS)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或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级保护),在公文中,一般是前者,但是在标准中,例如,最典型的GB/T22239—2008和GB/T22240—2008用的标题是后者。单就这2个标准而言的话,描述的对象却是主要围绕“信息系统安全”,而不是广义的“信息安全”。当然,本质上来说,等级是针对“信息系统”划分的,而不是针对“信息”划分的。在实践中,这两者不需要刻意区分。等级保护具体的定义如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8SeEVmi7me7sxRCjGkySNg==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这个定义来自《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1))[2,3]。

注意信息系统的定义:

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系统或者网络;信息是指在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处理的数字化信息。

信息系统的定义也来自《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更早的相关定义,应该来自GB17859—1999,其中的定义3.1,定义了计算机信息系统(computerinformationsystem),具体为: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实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这种人机系统的定义,在实践中不容易理解,但是最接近学术中的最初理解,例如,Davis(2000)[4]认为信息系统包括信息技术设施、数据、应用系统和人员(informationtechnologyinfrastructure,data,applicationsystems,andpersonnelthatemployITto...)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

原则上说,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简称ISMS)并不是一个专用术语,在较早版本的标准中2)对其进行了定义3),满足其中描述条件的应该都是ISMS[5,6]。但實际情况是,由于这个术语起源于ISO/IEC27002和ISO/IEC27001的早期版本,属于新生出来的一个词汇,其他文献中,就很少见到。所以在实践中,ISMS几乎成了一个专用术语。这如同,一提“质量管理体系(QMS4))”,大家就认为是ISO9000标准族道理是一样的。因为某种产品过于普及,就成为某类行为的代名词,这是很常见的现象。例如,你把快递地址微信给我,或者,回头我把文件QQ给你。由于ISO/IEC27000标准族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广泛,在实践中,就会有此类对话,例如:我们在做27001,意思是说,我们在部署ISMS,或者说,我们在根据ISO/IEC27001部署信息安全。

换个说法,ISMS是一整套的保障组织信息安全的方案(或方法),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定义和指导ISMS的标准是ISO/IEC27000标准族,而这其中,ISO/IEC27002和ISO/IEC27001是最重要也是出现最早的2个标准。由于这个原因,导致这一堆词汇在实践中开始混用,而不必刻意地去区分。因此,在下文中,这几个词汇都认为是同义词: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

·ISO/IEC27000标准族;

·ISO/IEC27002或ISO/IEC27001视上下文,也可能是指代ISMS。

3逻辑框架及实施流程的比较

等级保护是强制实施的,建立在一系列国家公文、一个强制性标准以及诸多推荐性标准的基础之上。ISMS则是建立在国际互认基础上的推荐性的标准5),这导致两者在框架上存在很大的区别。两者的框架对比,如图1所示。

或者说,对于ISMS来说,“组织(或企业)自己负责正确的应用6)”,目的是保护组织(或企业)自身的利益,(如果申请第三方认证)同时向其他人证明组织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准。对于等级保护而言,则是国家监管机构负责企业(或组织)正确的应用,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4對“控制措施”理解的比较

等级保护的相关支持文件主要包括政府公文和国家标准,也可以称为“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2]。以一系列的公文作为依据,是等级保护的一个特点,倒不是因为ISMS缺乏国家监管,而是因为ISMS的监管与其他管理体系(例如,ISO9000和ISO14000等)基本一致,整个的架构设计倒显得没那么重要。等级保护是一个全新的设计,因此整个管理架构就显得非常重要,例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2007〕43号)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公文,从国家层面确立了等级划分与保护、等级保护实施与管理以及可能涉及的分级保护管理等整个管理架构。

但是,就这两者的框架而言,还存在一个不同,即如何理解“控制措施”7)。简而言之,等级保护部署“控制措施”为中心,ISMS部署是以“控制目标”8)为中心。

这仅仅是一个描述方式的区别,严格讲,等级保护也是以控制目标为中心,虽然没有非常明确。因为所有的控制措施,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安全目标。但这两者还是不同的,在等级保护中,一旦信息系统的等级被确定,控制措施都是确定的,同时也要注意,等级本身已经隐含了信息系统的控制目标。对于ISMS而言,由于是自愿部署,组织自己负责识别安全要求,自己设定控制目标,之后自愿部署控制措施。

通俗地讲,等级保护中,是组织和监管机构共同确定(是组织确定,之后提交监管机构确认)信息系统等级(其中隐含着控制目标),然后按要求部署。在ISMS中,是组织自己确定控制目标,然后按照要求部署,是一个自圆其说的逻辑。在下文中,我们讨论定级备案等过程,两者的区别就很清晰了。

当然,无论是等级保护还是ISMS,“控制”都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在等级保护中表现为GB/T22239—2008,在ISMS中表现为ISO/IEC27002:2013。

在GB/T22239—2008中,针对不同安全保护等级应该具有的基本安全保护能力,提出基本安全要求。标准的架构,如图2所示。

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又分为:类、控制点和控制项[7]。在图2的10个大类中,每个大类下面分为一系列的关键控制点,控制点下又包括了具体的控制项。本文中不再讨论具体条款,具体可以见参考文献[8]。

在ISO/IEC27002:2013中,并不区分技术要求或管理要求,或者说,不关心实现途径。其中控制的描述结构,自上而下又分为:类、目标和控制。具体而言,就是包含了如表1所示,ISO/IEC27002:2013描述了14个大类,这些大类又细化为35个目标,接着由114项控制来实现相应的目标。

具体到每一个主要安全控制类和控制的描述结构,参考ISO/IEC27002:2013中的描述,如下所述:

每一个主要安全控制类别包括11):

a)一个控制目标,声明要实现什么;

b)一个或多个控制,可被用于实现该控制目标。

控制的描述结构如下:

控制

为满足控制目标,给出定义特定控制的陈述。

实现指南

为支持该控制的实现并满足控制目标,提供更详细的信息。该指南可能不能完全适用或不足以在所有情况下适用,也可能不能满足组织的特定控制要求。

其他信息

提供需要考虑的进一步的信息,例如法律方面的考虑和对其他标准的参考。如无其他信息,本项将不给出。

关于ISO/IEC27002:2013,可见参考文献[9]和[10]。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4篇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9月20日发表题为《观察:户籍改革里程碑 北京取消农业户口》的报道称,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北京常住人口2069.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5.6万人,较2010年的275.5万人增加了10万人。

至此,包括北京在内,中国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了旨在消除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造成的差别歧视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农业户口最主要的“好处”包括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通过拆迁和土地征用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城乡户籍的区别给农民带来的限制、歧视和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了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持农村户口的人实际上沦为社会上的“二等公民”。

陆杰华说,以养老金为例,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经过多年沿袭,城市养老金体系已经很成熟和完善,但农村养老金体系刚刚建立。还有医疗保险,农村与城市户口的待遇差别很大,城市的医疗资源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陆杰华表示,此外还有一些隐利,比如在教育方面,看似平等,但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

经济学家辜胜阻曾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上与网友交流时承认,城乡户籍之间存在超过60种社会福利差异。

中国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做法始于1958年。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是中国计划经济的产物。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国务院的文件下达后,北京理工大学的胡星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将户籍制度改革称为“中国版的平权运动”。胡星斗说:“这次户籍改革可以说是中国社会改革的一个里程碑。”他说,“这次改革实际上相当于是中国版的平等权利运动。通过改革消除城乡之间的户籍差异和待遇差异,为更好地保障人权,实现城乡居民、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的权利平等奠定了基础。”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20*年底,全区有在册渔业总人口15412人(区统计部门统计数为12235人),占渔农业人口数的7%,有19个渔业村(队)各分布在8个乡镇(街道),拥有在册耕地695亩(区统计部门统计数为898.82亩)。在渔业人口中,16周岁到60周岁的有10657人(区统计部门统计的劳动力数为4871),占总人口的69.15%;60周岁以上的有2793人,占总人口的18.12%;船只股东人数为822人;渔业村下海打工人数为1324人;打工妇女人数为1893人。

(一)我区涉渔行政区域广,情况比较复杂。在全区渔业村(队)中,没耕地、在凭票供粮时期所有群众都吃全返销粮的有7个村1个队,分别是干览的西码头村、金塘的黄泥坎村、先锋村、沥港渔业队(渔民分散居住在沥港村、平倭村、观前村和外小岙村,统一由沥港渔业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木渔村、小沙的毛峙村、原峙岙塘渔业村(现在的峙岙塘村还合并了几个农业村,且已有部分农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盐仓的螺渔村;有少量旱地(具体见表一)、在凭票供粮时期渔业后方人员吃半返销粮的有10个村1个渔业队,分别是白泉的浪西村、长白的白马村、云龙村、北禅的新港社区(三个渔村,钓门、钓山、黄沙)、海峰村、金塘的长沙村、岑港的马南村、马北村和长白的蛟龙村蛟龙渔业队。长白的蛟龙行政村包括蛟龙村、里蛟村与外蛟村,里蛟和外蛟都是农民。

*

金塘的西侯村、干览的胜丰村虽然有部分人员从事船只作业,但每户家庭都分有耕地,并且从没吃过返销粮,目前有部分人员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这些村的第一生产资料是耕地,村民从事海洋捕捞是利用了靠海的优势。盐仓街道平岩村的情况非常特殊,村民虽然户口性质上属于农民,但没有耕地,曾经也吃返销粮,且以撑运输船为生(全村约有76人)。

(二)渔民角色逐步转变,后方渔民及家属的生活和工作受影响。随着渔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转产转业政策的实施和海洋渔业资源逐渐衰退,渔船所有权归船东所有,捕捞渔船数量减少,转产转业人员增加,已有过半捕捞渔民上岸选择其它职业。据统计,20*年从事海上作业的人数只占渔业劳动力总数的20.14%,占男性劳动力的40.22%(见表二)。而在80年代末,基本上所有的男性劳动力都从事海洋捕捞作业。

渔村妇女纷纷走出家门寻找工作,增加家庭收入。稳定就业妇女人数相比总劳动力人数和劳动年龄妇女人数,所占比例虽不太高(见表二),但相比以前多数人赋闲在家的情况,有明显增加。表中统计的是基本稳定就业的妇女人数,实际上,大部分劳动年龄妇女都曾打过短工。

*

(三)捕捞作业效益下降,部分渔民收入减少,家庭间贫富差距大。近几年,受油价等因素的影响,海洋作业尤其是捕捞作业成本大幅增加,效益减少,甚至出现亏本现象。虽然政府给予了柴油补助,但成本仍然高。为避免亏本,从20*起部分渔船停止捕捞,这些渔民暂时都赋闲在家。因此,20*年捕鱼家庭的经济收入并未提高,甚至出现负增长。

转产转业的渔民中大部分人进厂打工或做小生意,收入基本与农民相当,有的甚至低于农民,这使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一切生活所需全靠购买的渔民家庭经济压力逐渐增大。渔村家庭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替渔船股东打工,年收入一般在2万元左右,而股东的收入在8、9万元以上,企业主则更高。高收入者虽然只占少数,然而正是他们大幅提升了整个村的人均年收入。

(四)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养老。目前的老年渔民有一部分是在渔业生产经营体制转变前就退养了,体制转变时所分到的为数不多的安置费早就用完。有一部分老年渔民曾经成为船主的雇工,但受文化水平限制,没专业技术证书,因此工资并不高。且渔民大都性格豪放、花钱大方,现今物价又高,养老费积累不多,因此,基本生活主要靠子女保障。

(五)“奖保金”普惠制享受,其他保障覆盖面不广。自舟山市普建社区,所有渔村也划归社区,凡渔农村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都能享受“奖保金”,今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2元。“奖保金”虽然远远不能满足生活所需,但这是群众眼中的第一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此前,部分渔民虽然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并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渔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还保留参保关系的约还有300人,但都没领取养老金。即使今后有人会选择领取养老金,保障水平也非常低,一般月领取额在50元以下。

此外,个别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行政村定期给老年人发放生活费。如沥港渔业队每户老年家庭每月能领到160元,木渔村老年人每月能领到30元。

二、基层对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在调研中就保障范围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个人费用承担能力等重点问题,采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召开小型渔民代表座谈会及个别走访的方式,了解群众对上述问题的看法。群众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保障对象定性要准,保障范围相对广泛。渔民养老保障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保障范围和对象的界定。对渔民的定性不能局限于是否从事过海洋捕捞作业。他们认为,后方渔民和渔村妇女都是为前方渔民服务的,前方渔民失海了,后方渔民和渔村妇女同时随之失海了。相反,农民即使曾长时间从事过海洋捕捞,转产转业后失海,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失海”。因此,渔民养老保障的范围应该是具有渔业村(队)户籍的所有人员。

(二)缴费水平要合理,对象不同要区别。老年人本来就主要依靠子女养老,应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一样,可以免缴费用按月领取养老金。年轻的参保对象,可以适当缴些保障费,这样今后的养老金能高一些,但每月缴费以不超过100元比较合理。可以根据参保人员年龄大小和个人经济实力不同,设置分档的缴费和享受标准。

(三)确定适当保障水平,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渔民普遍认为,他们生活在农村,消费水平总体比城区低,因此,保障水平可以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低,但不能低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也有部分调研对象认为,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可以比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缴费人员的保障水平可以确定在每月享受200元至300元之间。同时,希望政府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能像“奖保金”调整一样,每年有所递增。

(四)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出台后,希望不要取消“奖保金”。

三、市政府拟将制定的渔民养老保障政策框架

自20*年下半年以来,市职能部门前后多次形成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讨论稿。现将最近一稿(简称《实施意见》)所表述的渔民养老保障政策框架作简要报告。

(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实施意见》拟允许参保的范围和对象主要为前方渔民。具体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1、具有本市渔、农村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2001年10月1日以后双转的渔民;

2、已从捕捞、养殖岗位上退下来且在本实施意见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的老年渔民。

(二)缴费办法

养老保障金由渔民、渔船生产单位和统筹地人民政府共同筹集,参保对象必须以缴费方式参保。

第一类参保对象,以当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保障费,其中对于文明守法参保渔民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2%,其余8%由渔船生产单位统筹解决,缴纳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在达到60周岁(女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缴满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障费,缴费基数以缴费时当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缴费比例仍为20%。

第二类参保对象,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保障费的方式参保。《实施意见》将老年渔民缴费标准按照不同年龄设置了不同档次。55周岁的老年渔民一次性缴纳5150元,56周岁的一次性缴纳4920元,如此类推,每大1岁就少缴230元,直至74周岁的只需缴纳780元。而75周岁以上老年渔民的缴费标准都为500元。

(三)待遇享受

第一类参保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且养老保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养老保障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按参保人员缴纳的缴费基数的8%建立。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再乘以缴费系数。如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50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定为700元,假设该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为15年,则(2050+700)÷2×15%×(20%/26%)=158.6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本人领取养老保障待遇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按缴费年限15年和市最低月工资700元计算,享受年龄为55周岁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700元×8%×12个月×15年÷170=59.29元;享受年龄为60周岁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700元×8%×12个月×15年÷139=72.52元。两金合计,女到55周岁享受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217.94元,男到60周岁享受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231.17元。

参保人员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中已包含以奖代保的定额奖励(即“奖保金”),以奖代保定额奖励不再另行发放。

而第二类参保对象即老年渔民在参保后即可按月领取统一的养老保障补助金,暂定为每月120元。

(四)风险准备金调节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地人民政府建立风险准备金调节机制,根据本地区渔民实际参保人数和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按照2%—6%的比例筹集风险准备金,以应对高峰期间的支付风险。

四、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2001年10月以来,渔民转产转业加剧,近年来海岸线又不断被征用,使渔民大量“失海”,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对于上了一定年纪的渔民来说,“失海”就意味着失去生活依靠,他们迫切要求政府尽快建立相关保障制度。

(一)合理确定渔民养老保障的适用范围

90年代之前,农村还分渔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后来逐渐演变成只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在舟山的捕鱼人,既有渔村人员,又有农村人员,也有城镇人员,还有外来人员。为此我们认为,渔民应该是指在80年代以船只(不仅仅为渔船)为第一生产资料,以海上捕捞作业为主要村级经济来源,基本上没有土地等其他生产资料,村民主要吃国家返销粮的渔业村(队)所辖人员及后代。渔民养老保障制度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是具有本区渔村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选择个人缴费的养老保障模式

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首先要坚持可持续的原则。建立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合理筹资机制是保障渔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效持续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强化个人缴费责任,建立三方筹资机制,既是各地普遍认同的做法,也可提高养老保障的水平,且能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在个人缴费的方式上,可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而加以区分。对于老年渔民,可考虑一次性缴费;对于年纪较轻的参保人员,可采用不低于规定缴费基数的一定缴费比例,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4050”类参保人员,可允许参保人员自由选择是否一次性缴费。缴费方式按参保人员的年龄不同加以区分,有利于就业年龄段的参保人员,在实现就业后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提高保障层次。

(三)选择“双低”定位

“双低”即低标准缴费参保,低标准享受。建立渔民养老保障制度,必须重视个人缴费的承受能力,以提高参保率。实行个人缴费的渔民养老保障制度,在实施中是否欢迎,取决于个人缴费的承受能力和投资回报率。与城镇企业职工相比,渔民的劳动收入及就业稳定性较低;与城镇居民相比,渔民的生活支出相对较低。因此“双低”定位符合渔村的客观实际。此外,渔民养老保障水平的定位还应兼顾与失土农民养老保障的平衡和协调,避免两个保障制度的待遇差异过大。

(四)做好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

建立现代的养老保障制度,不论何种类型都需要政府财政的较大投入,每个享受人员领取的养老保障金中都有政府财政投入的资金,因此,在处理渔民养老保障与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障关系时,应当遵循只能“选择一种”保障类型享受的原则(不含原农村养老保险)。新的渔民养老保障制度应该允许参保人员将曾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的这部份人员进行关系转移,通过采取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险金转移或平移到渔民养老保障中的办法,使一人“两险”并为一人“一险”,这既有利于减少渔民的个人缴费压力,也方便了参保渔民,同时可降低社保管理成本。此外,“奖保金”同样具有养老保障的特性,可以将“奖保金”与参保渔民所享受的保障金合并。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6篇

一、网络整合的必要性

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是广播电视覆盖网最重要的基础网络之一,农村广播电视覆盖主要依托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及其向下的延伸网络。在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中,农村广播电视网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县各乡镇都建有自身的广播电视网。全县已在173个村屯建立地面卫星接收点,微波接收60多个点,入户数约5130户、覆盖人口达2万多人。乡镇广播电视网大都是90年代初建设的,经过10年左右的运行,已经处于技术落后、线路老化,由于没有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以及缺乏维修经费,85%已处于瘫痪状态。其余的也只剩下1-4套电视节目可收看。接收节目套数少(一般为5—7套),信号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经济效益不好,每户每月收视费仅为4—6元,收视费上缴率只有50%左右;乡镇政府对广电网络基本没有资金投入,网络维护经费困难,严重制约着广播电视的发展。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滥播乱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因网络技术含量低,容易遭受“”的破坏。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扩大乡村广播电视覆盖的瓶颈,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将面临萎缩瘫痪和宣传阵地丢失的可能,进行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势在必行。

二、网络整合的工作目标

全县乡镇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目标是:建立县乡联网、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基础传输网络体系,增加节目套数,改造网络线路提升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的质量,扩大乡镇广播电视网的幅射能力,增强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进一步扩大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喉舌功能,丰富广大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为我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和谐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网络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乡镇广播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是加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牢固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政令畅通和安全传输的一项政治性任务,要始终坚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政治属性和喉舌作用。

(二)整体性原则。网络整合必须从全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发展,保证全程全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形成县、乡村贯通高效运行的整体网。

(三)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在县党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整合的操作方式按照市场运作,并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规范性与因地制宜相统

一的原则。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要严格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和自治区桂政发[20*]52号文件及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同时要对经济发达的乡镇、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在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方式上,有所区别,分期分批有效整合。

四、网络整合的基本方法

(一)以行政办法,将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从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剥离出来,统一上收到县广播电视局。其中由国家投资建设以及网络自身滚动形成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无偿划拨给县(广播电视局;由个人出资建设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暂不动产权归属问题,但要纳入县网络统一管理,不单独设立播出前端。

(二)乡镇广播电视网络上收县后,并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垂直管理。分公司按照区网络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进行统一规划、统—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一般不在乡镇单独设立广播电视网络业务机构。

(三)在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工作的现职人员,属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留在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继续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属专业技术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随网络移交进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

(四)有关乡镇广播电视网络资产评估、收益分配等问题,由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领导小组、县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网络整合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从20*年第三季度开始,全面推开全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的整合工作。

(二)20*年8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县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

六、网络整合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

(二)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安全性要求较强,全县整合工作在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切实负起责任。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7篇

一、运用政策,推动工作。

党领导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农民不断致富,是通过一系列政策作保证的。因此,运用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农村基层干部的首要工作方法。

运用政策,必须首先掌握政策。农村政策很多,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农、林、牧、副、渔等各种产业;农业的产、供、销各个环节。掌握政策关键在于从整体上把握农村政策的精神实质。党的农村政策的精神实质就是“富民”。这是党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政策的落脚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全部工作的归宿点。围绕“富民”思考农村工作的点子,展开农村各项工作,这是长期不变的工作方法。

运用政策,必须宣传好党的农村政策。在农民群众不了解党的政策的情况下,单靠农村基层干部动员加强调,或者采取行政手段是难以把党的政策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农村基层干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耐心、持久、反复地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尤其要教育农民群众把政策本身与执行政策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区别开来,及时消除群众对政策的误解。使农民群众对党的政策家喻户晓,自觉遵循,积极运用。

运用政策,关键在于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党的政策是指导全国的,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县的实施意见是指导全县的,也具有相对的概括性,不一定能为每个乡镇、村、社解决当地的具体问题提供现成答案。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切不可不动脑筋,不顾乡镇、村、社的条件,照搬政策条文。

二、科学决策,减少失误。

科学决策是每个农村基层干部都必须掌握的重要工作方法。先行自省,再作决策。决策必须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自省能使自己清醒。因此,在决策前应当先行自省。一省:这项决策应该由自己来作吗?避免自作主张或干预下级的权利;二省:这项决策值得自己作吗?弄明白不作这项决策将会失掉什么,看到问题的重要性;三省:必须在什么时候作决策?把握时机,避免冒险或坐失良机;四省:已经掌握了作决策的必要依据吗?认真考虑决策可能带来的后果;五省:自己怎样作出这项决策?仔细权衡几个方案的利弊,从中选择出最佳方案。

把握目标,灵活决策。在做决策时,要反复推敲,思考决策的目的是什么?这项决策最低限度要达到什么目标?如果达不到这个最低目标,这项决策就失去了意义。一项决策,往往也存在着“能不能为群众接受”的问题,为了让群众能够接受,折衷、妥协、让步是常有的事,妥协的边界就是最低目标。在对一些事情决策时,只要能够实现最低目标,又能够使群众接受,农村基层干部就应该运用折衷、妥协、让步的方法,灵活地作出决策,及时推进工作。

发扬民主,有效决策。大凡有效的决策都是在不同意见的反复比较中做出的。如果开会决策时,没有人提相反意见,出现“鸦雀无声”或者“众口一词”。这就很可能说明大家对需要决策的问题还不了解,提不出相反意见;或认为领导不可能采纳自己的意见,不愿发表相反意见;或害怕得罪“拍板”的同志,不敢发表相反意见。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把这个问题放一放,松松大家的思想包袱,让大家思考思考,再做决策。

三、抓住“中心”,提高效率。

讲究工作效率,现在已被愈来愈多的农村基层干部所重视。然而,还有不少同志对怎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得要领。任何一个乡镇、一个村、社,在一定时间内所要进行的工作,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做一项或大或小的工作,都得考虑一下最基本的问题是什么?也就是主要矛盾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什么?特别是乡镇、村的领导干部,更不能茫无头绪,四面出击,必须注意对整个工作作具体分析,区别主次先后,分清轻重缓急,以找出其中对整个工作有影响和有支配作用的关键环节,这个关键环节就是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会推动整个工作顺利发展。否则,就没有重点,甚至本末倒置,轻重不分,其结果是收效甚微,劳而无功。

四、群众至上,服务到位。

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不光是组织发动,更重要的是引导、服务。给群众之不能,解群众之不解。

为民排忧。当群众遇到困难时,农村基层干部应主动出面帮助,出点子,想办法,解决具体问题。应从生活小事做起,关心群众的柴米油盐、住房、婚姻家庭、生老病死、子女读书等实际问题;应特别关心那些不声不响、老实守法的群众,不让老实人吃亏。给群众办实事、好事,要讲究实际,说到办到,坚持一件一件、年复一年地办,做到把事情办实,把实事办好。办不到的事情不要乱表态,提虚劲。

关心发展。农村基层干部应经常了解和研究自己工作区域的群众,不但要知道群众的性格、气质、爱好、特长、弱点,而且要清楚他们生产、经营近况,了解他们的发展能力、潜力,预见他们的发展方向,为他们发家致富出点子和尽可能创造必要的条件。

全面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群众致富对社会服务的依赖性较大。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当好对农民服务的尖兵,想方设法对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走向市场;提供科学服务,帮助农民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提供资金服务,帮助农民启动发展;提供政策法规服务,帮助农民获得有关方面的优惠,利用法律保护正当权益。

五、民主管理,依法行政。

把握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能摆脱党的领导,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始终强调党对农村、农民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的全过程。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区别范文第8篇

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企业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经营管理三个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不够成熟、信息不对称及国有经济产权的先天性缺位等原因,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不实资产,这类资产在客观上成为企业制度转型、提高资本运营质量和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障碍,已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真实与完整。因此,在国企转制过程中如何加强对不实资产的处理和财务监管,已成为国资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不实资产的形成

1、不实资产与不良资产区别与含义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不实资产是指企业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形成帐面虚盈实亏,会计信息失真;不良资产是指呆滞或闲置资产,无法实现或全部实现其帐面价值,但根据现行政策又不能确认其损失或允许调整其损失额的资产。在实际处理过程,这两个概念被赋予基本相同的含义而统一使用,但“不实资产”更多地反映在国资部门的文件中,而财政部门往往更倾向于使用“不良资产”的概念。为处理简便,本文所有论述将从国资管理的角度出发统一使用“不实资产”的概念。

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产[2001]163号)的规定,本市将不实资产认定为国有企业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存货等实物资产,不能收回的债权、股权、其他权益资产及虚盈实亏的帐面资产。

2、不实资产形成的原因

不实资产的形成主要由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原因:

(1)宏观方面。一是由于会计计量上的变更和缺陷,如过分强调历史成本,忽视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一定意义上诱导非现性经济行为的发生,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依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可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存货计价方法可选择余地过大,结算方法的任意更换,人为操纵企业利润,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二是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缺陷,特别是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如由于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者在资金运用方面的随意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管理思路上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时期重视实物管理转变为价值管理为主,规范的监事会制度尚未建立等等。

(2)微观方面。一是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存在缺陷,企业约束机制不健全。《公司法》的颁布使企业的经营自法制化,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长期以来企业经营者负盈不负亏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二是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弱化。有些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未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任意调节企业利润,形成企业成本计算不实,虚盈实亏,其结果表现为企业资产质量低下,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财会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削弱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三是国有企业较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产权结构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造成相当一部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对外长期投资行为不规范,投资失败项目履见不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高投入、高消耗、高速度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必然是低质量、低效率和低收益的经济后果。

二、不实资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影响

1、不实资产的负面影响

首先,阻碍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不实资产的存在,无法给企业带来收入和利润,反而为维持其运转或保护其存在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企业的运作成本,降低了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其次,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随着形势的发展,国有企业将面临着新一轮的结构性调整,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以推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已成为国企改革的趋势,但由于不实产的存在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产出和收益,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对其进行核算、折股,已成为影响吸引外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再次,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真实与完整。不实资产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长期来,已形成一定的帐面值。然而,这一帐面值与其当前的市场价值存有较大差距,已不能真实反映出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决策者对其真实与完整的评价与管理。

最后,干扰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不同企业不实资产各异,因此同样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代表着不同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利于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和激励。

2、不实资产处理面临着紧迫性

在中国入世和十六大召开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着新的完善和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将同其他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竞争考验。而国有企业要在新的游戏规则中求得生存并获得发展就必须面临着新的改革。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表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增强其竞争能力,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要实现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就必须解决好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不实资产。

三、本市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政策的演变及规范内容

由于不实资产对企业改制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们对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形成的原因及现状进行了调研,深入讨论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处理方法,明确国有企业不实资产的申报、审计、核销及处置程序,并形成了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程序的基本框架,从目前看已取得了一定成果。

1、不实资产核销政策的演变

本市自1997实施不实资产核销政策以来,共制发八个相关规范文件:

1997年: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联合制发《关于本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和不实资产核销的审批权限和财务处理等具体规定》;

1998年: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的审批程序规定》、市国资办《关于下放本市区(县)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审批权限》;

1999年: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制发了《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审计、审批、核销程序补充意见》;

2000年:市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办《关于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过程中相关资产处置问题实施意见》;

2001年:市国资办制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若干意见》;

2003年: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中不实资产核销的试行意见》及其附件《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实施意见》。

近年来本市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核销工作基本上都是依据以上文件展开的。上述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为本市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核销工作确立了法律依据,在这些政策的支撑下,我们不断探索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上海特色的不实资产申报、核销、处置等一套较为规范的管理流程。

2、本市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范围

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工作要符合本市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促进经济的发展。不实资产核销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国有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国有企业将纳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3、本市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程序

为加快本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国资委最近制发的《关于本市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中不实资产核销的试行意见》及其附件《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不实资产核销进程,同时加快核销流程,提高核销效率,本市对申报核销企业采用了剥离、申报、托管与审计、核销、处置程序同步走的核销方针,并成立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委员会和不实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不实资产的审核与指导。

总的来看,通过国有企业集团自身的清产核资、对所属企业不实资产的清理和申报,市审计局的审计,市国资委对不实资产的审核和批复,专业国有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的处置,本市已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不实资产处置程序。

四、本市加强对不实资产核销的财务管理的探索

目前,本市对国有企业在不实资产核销中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积累了经验,基本奠定了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财务监管的程序及制度。

1、不实资产核销前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负有督促所属企业对已进入申报、审计、核销程序的不实资产落实保全措施的责任。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根据市国资委不实资产核销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并做好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移交的准备工作。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应按照批复金额与处置公司办理移交。如发生核销的不实资产中部分资产已由企业自行处置的,应在移交时将处置收入一并移交,企业不得随意截留。如企业将处置收入挪作他用的,应由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垫付。

2、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处置的财务管理

处置公司应对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法、处置程序及财务收支规定等,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处置公司在接受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后,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处置渠道,承担处置变现的责任,努力提高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率,年度终了后,向市国资委报送不实资产处置、收入、成本及收益情况。

处置公司应接受市国资委对其不实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不实资产处置的情况与进度分别拟写结案报告,并在结案报告的基础上完成终结报告。

3、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的财务管理

处置收益,是指处置公司对接受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进行委托处置变现的收益,包括:实物处置收益、债权催讨收益、股权及其他权益的收益等。

处置公司应按时组织收缴收益。处置公司应对收缴的收益,实行收支分开、专户存储。于次年3月底将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市国资委,并进入国资收益账户,纳入本市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处置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的月报表和年报表,按时报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对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收益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

4、不实资产核销处置后的审查

市国资委对处置公司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处置方法、处置程序、账户设置、处置收益的缴纳、结案报告及结案后的债权、股权及其他权益资产继续处置的情况。

市国资委可根据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处置的情况,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处置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市国资委根据抽查或审计情况,如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可建议处置公司按照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本文总结

总的来说,不实资产的形成是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的,由于当时条件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不实资产得以产生与积累,逐步形成了企业负重经营和负重竞争的局面,阻碍了国有企业的转制、重组、资本运营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