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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金融;财政支持;路径选择
一、四川省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财政政策向农村金融机构倾斜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投入不断增长,主要放在金融供给方即农村金融机构,然后再将一部分资金直接支付给金融需求方即农民、农户、企业等。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四川省还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高效使用财政资金,走出了一条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特色之路。为了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对经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组建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的信用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四川省财政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2、财政扶持政策采取普惠原则
四川省财政支持政策采取普惠原则,政策惠及银行、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不论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央金融企业,还是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策性银行、地方金融企业,只要能为政府重点关注领域提供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中小企业等的发展做贡献,就可以对照政策标准申请奖励补偿资金,享受政策优惠。
3、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2009年5月20日,财政部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在监管指标、贷款平均余额等方面达标的金融机构,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09年度,四川省已经有16家机构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共计2675万元。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4、财政扶持政策坚持商业化运作为主导
四川省在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坚持与市场运作紧密结合,进行商业化运作。在研究制定农业保险试点的各项政策时,四川省财政厅花大力气理清了政府与商业公司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通过规范制度、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强宣传等方式,推动四川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并不断加大商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尝试政府逐步退出。
二、四川省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出规模较小
随着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农村金融机构更加单一,农村资金溢出愈加严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对此,四川省财政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更多形式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但财政支出的规模还是较小。
2、财政对农村金融支持的结构不尽合理
四川省财政主要通过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支持来扶持农村金融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农村金融中的供给不足问题。但在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的选择中,财政更加偏重对银行的支持,而银行的大量资金却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农业、农民直接受益的份额很少。
3、财政所支持的金融机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
四川省财政积极出台鼓励措施,并想办法增加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新型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占比甚至不到1%,根本难以改变四川省农村金融服务弱而无力的现状。并且这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大多数设在县城而非村镇,根本没有真正进入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线。
4、财政引导民间资本回流渠道仍然缺乏
2006年以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有所开放,但开放力度还不够大。财政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但主要还是通过入股贷款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方式进入农村资金循环,私人借贷、互助基金会等非正规的金融形式仍受到限制,导致大量资金缺乏回流农村的渠道,大多数农户和企业的借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全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低下。
三、四川省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1、财政支持农村金融,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农村社会的征信建设;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诚信意识;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对守信用的企业、农户要给予重点支持,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建立农村信用评估体系,财政应积极介入、大力扶持农村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完善农村信用评估体系,缓解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充分发挥诚信奖惩机制的正向引导作用。
(2)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发展。政府应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构建良好农村法制环境;增加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立法,用法律来确保农村各经济体的正常经济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金融犯罪的打击,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建立健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规范政府各部门对农业发展、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利益关系和责任,从法律的高度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财政支持农村金融,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
11月5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当前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十项措施本身就是刺激经济增长的信号,而其蕴含的政府全力保增长的决心更有助于社会整体对于投资与消费信心的恢复。此前,市场已经普遍存在这样的担心:在经济下行风险下,国家如果不出台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经济硬着陆的风险便会如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始终成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目标的一大隐忧。在此时此刻出台这一政策,可谓适逢其时。
巨额投资营构多方利好
会议提出,将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同时明确要求,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更加有力的扩大国内需求措施,并从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灾后重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这十项针对性强的举措一旦付诸实践,将对重构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拉动需求、应对金融风险,以及中小企业度过危机等都有着直接利好。
初步匡算,到2010年底,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这些投资,主要投向目前比较薄弱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廉租房建设、欠发达地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灾后重建等环节。毫无疑问,这些措施一旦全面落实,将对城乡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中西部之间统筹协调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非常有利于我国经济布局的优化,从而确保夯实应对金融危机的宏观经济基础。
抵御金融风险,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是国家大力度宏观调控的最终目的。而当前的焦点在于投资与消费信心不足。政府通过直接投资来带动需求,并由此重振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对扩大当前国内需求,从而实现经济的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年前三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首次低于两位数的时刻,第四季度的经济增长更加令人担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四季度将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明年灾后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亿元,从而带动的投资总规模将达4000亿元,为今年的经济增长提供必要的支撑。
巨大额度的投资计划,给股市也带来了难得利好。两年4万亿的资金是近年来宏观调控力度最大的一次,相当于每年近五分之一的GDP。措施出台的翌日,股市就大面积翻红,逼近1900点,交易量明显反弹。
措施中对于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支持更是让中小企业看到了应对危机的信心。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推进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帮助企业在金融风暴中度过危机,降低投资成本,给企业结构调整提供空间。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减收的1200亿元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直接为企业减轻了负担。通过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改变增值税征收办法等,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的重中之重。我国目前在建项目规模超过1.2万亿。而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是对扩大内需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措施。铁路基建与铁路机车制造可有效刺激钢材、铝、玻璃等建材需求,高速铁路建成以后随着运输速度的提高将有效带动地区之间的人员流、资金流和资源流,推动经济发展。比如京沪高速建成以后,可使沿线地区GDP增长率提高20%左右。
十项举措力推持续发展
看中央出台的十项措施,都有的放矢,并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举措,而是着力眼前放眼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到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从生态建设到加快自主创新与结构调整,从震区灾后重建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从全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到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都是当前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这意味着,尽管应对金融危机是必须和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但也决不能忽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只有实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从十项措施中可以看到,中央此次出台的十项措施,全部是围绕“民生”而展开的,把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放在了十项措施的第一条,凸显重视民生的特点。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这些措施如果落实到位,不仅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金融政策能够有效拉动国内需求,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也可以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形成应对和抵御金融危机的强大力量,把金融危机挑战转化为改善民生的又一个机遇。
措施中的生态建设更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有利于节能降耗,可加快新农村建设。
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更是体现在经济平稳快速的持续上。对于今后两年经济增长维持在8%到9%的较为理想的速度上有着重要意义。
总观十项措施,是近年来力度最大、动作最快的一次政策行动,充分体现出中央保增长、保民生的坚强决心,也彰显了在复杂国际国内形势和严峻挑战面前沉着冷静、妥善应对的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中国式救市带来转型良机
反观美国政府的救市举措,都是政府直接注资挽救大企业困境。美国政府托管房地美与房利美,解救破产中的雷曼兄弟等并未给市场带来充足的信心和活力。相比之下,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国家主动出击应对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出台的,是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方略。
与此同时,尽管当前面临不少困难,但我国内部需求的潜力巨大,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意识和能力较强,世界经济调整为我国加快结构升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等带来新的机遇。这都是与国外的经济环境的质的区别。
近几个月来,国际金融危机日趋严峻,我国的经济风险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积极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已成当务之急。应当说,这十项措施,既充分考虑了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抵御金融风险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长远要求,可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十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可以看出,这次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但着眼于拉动经济增长,更强调了夯实基础、保障民生,体现了扩大投资与优化结构并举。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的体制性弊病在于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而内需不振成为痼疾。这种经济体制的脆弱和依赖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种弊端,无论金融危机是否出现,调整的周期迟早都会到来,中央加大投资可以为我国经济完成转型支付充足的成本,从而实现中国经济的平稳过渡和转型。
本次积极财政政策要求,要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对于影响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都有所兼顾。
一、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和深化,加大了经济、金融领域国际协调的力度,拓宽了协调与合作的范围。然而,在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面前,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相碰撞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2008年11月和今年4月的G20伦敦峰会上,国际社会就加强国际协调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提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发言权达成共识。同时,中国提出的各国共同承担责任应对金融危机,以及解决全球经济发展的失衡问题,保证发展中国家充分享受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得到普遍认同。因此,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层面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各国利益与权益的平衡,需要通过国际协调来实现。然而,在现实国际经济与金融环境下,由于西方一些国家的国家利益被无限“放大”,各种关乎国家利益的重大分歧难以调和时,国际协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协调的有效性,形成了国际协调同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可否认,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在客观上给世界各国经济与金融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都受到伤害。在金融危机加剧和经济衰退预期加重背景下,采取适度的措施和手段应对并不为“过”,也十分必要。但另一方面,如果是在国家利益对抗性竞争中运用转移危机的政策手段,在损害他国的前提下推行具有强烈保护主义色彩的金融货币政策,就另当别论了。
按照博弈论(GameTheory)理论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环境下各国货币政策的选择是各国不同利益的博弈,同时也是在国际协调与合作下参与国际事务中各国共同利益的博弈行为。国际协调与合作是为了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而国家利益的博弈反映的是国家核心利益不受到伤害。从当前不同货币政策取向和摩擦引发的国家间利益博弈现象看,如果不同货币政策博弈波动面扩大,只顾及国家利益至上而不考虑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国际协调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非均衡局面也会进一步扩大。由此,当前有关国家货币政策的主流导向引发的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当然,从博弈论的观点出发,在金融危机情形下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并非金融危机特定的产物,其发轫的内在根源在于世界各国在通过相互协调与合作过程中为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产生的普遍现象,体现的是国家利益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深层次关系。因此,在国际社会中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将永远存下去。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后,美联储便开始了直接购买商业票据的货币政策操作,并将其债权转给美国财政部,再由财政部以减免企业债务的形式,向这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注资入股。由此可见,美国“救市”计划的部分是依靠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联合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减免票据、券债等债务的形式推行“救市”计划。特别是继2009年3月18日美联储宣布购买3000亿美元的长期国债和1.25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证券后,3月23日美国又推出银行“解毒”计划,以处理金融机构的“有毒资产”问题小议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其目的均是为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美联储陆续出台回购国债和回购“有毒资产”的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同时,欧洲央行、英国央行、日本央行等西方央行自行实施的购买公司债货币政策也已相继出台,由此美国等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更加明显。美国等西方国家“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通过扩大货币的发行量大规模增加对资本市场货币的供应,以及维持金融业表面的稳定和流动性,是典型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体现。这一货币政策的核心——即为缓解货币市场流动性紧缩“有限度”地对货币的发行“松绑”,增加货币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扩充资本市场规模,加大流动性;政策的导向是在金融与经济双重危机情况下,通过货币政策手段“激活”资本市场,并以此带动实体经济的恢复;政策的实质是所谓“定量宽松”,就是货币当局“开闸放水”,开动印钞机大量发行货币的一种借口,2009年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借用“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说辞来印钞票购买国债行为的实质,正是这一货币政策最核心内容的体现。因此,“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被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是货币当局采取的一种“保护主义”政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性质有相近之处,同属于经济领域的“保护主义”,体现的是国家核心利益,而不是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全局理念。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通常是在经济和金融状况恶化、降息空间没有余地的情况下,利率调节难以发挥显著作用时推行的一种政策。今年以来,西方各国通过购买各种债券,向货币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的干预方式与前期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不同,是货币政策的“非传统手段”。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当前西方国家的“定量宽松”政策是在前期“传统手段”效果不显著,甚至“失灵”的特殊条件下“极端”的选择。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国家陷入了实质性的全面危机,连续降息的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一度被西方各国频繁使用,但不仅至今效果仍不显著,而且降息的空间已经微乎其微了,降息这一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已然使用殆尽。因此,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在用尽后,西方各国政策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少,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西方推行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自然浮出“水面”,被多数专家和学者定论为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环境的产物。由此,一方面表明不仅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恶化状况仍未改善,而且目前可选择的刺激经济和活跃市场的“良药”已经不多,一旦连“定量宽松”政策都难以奏效,达不到政策目标,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形势将何去何从令人担忧;另一方面表明当前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政策并非协调一致,“定量宽松”政策只是西方各国根据各自的现实经济与金融状况采取的中短期行为,一旦形势发生新的变化西方各国经济与金融政策上的“摇摆性”将进一步体现,经济与金融政策的导向将有可能“迷失方向”,西方国家将如何协调经济与金融政策,能否在政策上达成共识令人怀疑。
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经济刺激计划中的金融政策以及“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出台,内容和性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保护行为的操作性,最为核心和耐人寻味的是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取向。另外,如果美国等西方国家不适度掌握货币的投放量,极有可能会“培育”出新的资产“泡沫”,并引发新的类似于通胀、货币和信贷危机。事实上,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过程更像是不断“转嫁”危机的过程。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救市方案和政策手段,既有“转嫁”危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又有货币政策上不负责任的放任货币贬值的嫌疑,是国家利益至上理念的充分体现,与世界各国不断开展的国际合作背道而驰。
从经济学的博弈论(也称为对策论)含义看,不同政策的出台是带有一定的对抗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不同政策的博弈无处不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应对金融危机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领域的博弈更为盛行,其中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倾向,就是经济学博弈论的典型理念,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可见,尽管全球性金融危机超越了国家范畴,国际协调的加强显得更加必要,但在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协调中,由于牵扯到各方利益问题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现实国际社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将如何演变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如果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特别是如果西方国家迟迟不能从危机中摆脱出来,西方国家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金融与货币政策保护主义的范畴,加大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力度,由此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将更加激烈,甚至有可能在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升级”。
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是贯穿于国际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遍性和综合性现象,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需要从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各个角度去加以思考,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进行更深层次的揭示。因此,既要反对国家利益的无限“膨胀”和利益上的患得患失,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利益,这是当下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重要选择。
二、不同货币政策下国家利益的博弈
与此同时,同样是应对金融危机和刺激经济的货币政策,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当前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中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不仅在实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也是国家利益博弈战略不同货币政策的选择和取向。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实质上的不同。“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针对市场流动性萎缩注入的一剂“强心剂”,是应对经济和金融危机过程中任何举措都难以发挥作用的无奈之举,所谓的“定量”是发行货币的“定量”,货币发行的变量是依据货币的发行能否缓解危机的恶化,而不考虑潜在通胀的风险;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是从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角度适度增加货币供应量,是扩大消费,为经济的复苏注入活力,力度的调整是可控的,货币供应的变量是依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定的,适时把握潜在通胀风险的因素。二是政策导向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是货币当局通过印钞票扩大市场投放量,政策的导向是加速货币贬值,货币的发行量如果大幅度高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数量,货币的贬值在一定的期间内将难以控制;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导向是,推动货币信贷的积极性和消除货币投放存在的障碍,从而促使加快货币投放的规模和速度,并从银行自有资金或财政收入中拿出适量的资金有计划地向市场注入资金。三是最终效果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往往体现为经济的“虚拟”扩展,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并不大,缺乏持久性;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是体现在实体经济,具有较强大长期性和稳定性。四是潜在风险程度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潜在的风险体现在货币市场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必然导致货币市值或购买力下降,风险的性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通胀风险,其潜在的风险有可能在全球范围扩散;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虽然也存在着潜在的通胀风险,在财政方面通常表现为财政收入下降和财政支出上升同时出现,在银行方面通常表现为信贷投放增长过快,但在通胀下行趋势已经确立和财政积累充分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力度适当和灵活调控其通胀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当前西方国家盛行的“定量宽松”政策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而现阶段,中国采取的“适度宽松”政策与“定量宽松”政策有着实质性的区别,这种不同性质货币政策的博弈将有可能延续一段时间。
由此可见,在全球金融危机和西方经济状况持续恶化的环境下,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关,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当前各国面临的、不可回避的新问题。因此,处理好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加强必要的国际协调,不仅是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利益的诉求,也各国利益的所在。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存在着相同的利益对立与依存关系,国际社会中的每个国家利益主体与共同利益都离不开双方的存在与合作,共同利益是通过国际协调与合作实现的,也是通过博弈来完成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金融相互依赖程度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经济、金融领域相互协调、合作与日俱增。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没有广泛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就不可能创造出最大限度的价值,世界各国在追求和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必须学会从全球整体角度审视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维护国家与人类的共同利益。
三、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博弈
两次G20伦敦峰会提出,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体制,使它们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现状并加大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发言权。这一观点的提出,使改革当前国际金融机构体制的呼声再次高涨。而回顾以往的历史,每次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酝酿着国际经济、金融的重大变革,导致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甚至是重组。
2009年4月初召开的G20伦敦峰会上,各国承诺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增加5000亿美元的“可贷资金”,这一方面是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举措,另一方面是为今后推动IMF特别提款权(SDR)构成进行改造的重要步骤。G20伦敦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在IMF现有的SDR基础上构建“超国际储备货币”的建议,一方面是针对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回应,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对IMF现有SDR改造的构想。与此同时,G20伦敦峰会上中国承诺向IMF增资,这是中国为实现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良性互动的体现,也是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博弈的体现。
关键词:金融危机,房地产,宏观调控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
1.1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来源结构单一
如前文所述,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除了大型房地产企业能够通过上市的方式直接融资外,其余的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相对较低,而其他的融资途径又很少,基本都通过银行贷款进行间接融资。随着房地产泡沫的不断膨胀,银行的系统风险也开始逐渐显现。一旦房地产市场由繁荣转向衰退,市场风险便由银行来分担。在银行出现大量呆账坏账的情况下,政府不可能坐视不管,一定会从财政拨款来填补银行呆坏账漏洞。在内需没有被有效刺激的情况下,实体行业不景气会使财政收入不足,于是地方政府会着力把土地价格卖得更高,如此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1.2房地产开发商囤地现象普遍
在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许多开发商在拍卖获得地块后都选择将土地闲置而不盖房。开发商“囤地”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由于当时土地出让实行协议出让制度,因此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低廉,开放商在土地价格上涨的预期下,将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长期闲置。对此,1999年国土资源部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了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中规定的动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地方政府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然而,这一政策却一直未见被有效执行。
1.3住宅供应结构不尽合理
我国的房地产投资结构中,大多数资金都用于开发中高价位的商品房投资,而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廉租房的供给比例太小。同时,交通便利的区位周围几乎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地理位置基本都比较偏僻,且周围配套设施不齐全,这样就在无形中增加了非商品房用户的居住成本。因此,房地产行业中产品结构的不合理也是导致普通居住群体不得不调整需求结构的原因。
二、我国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2.1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金融政策建议
2.1.1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1)行业间的差别化信贷。如前文分析,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应对危机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推动消费来扩大内需。扩大国内的消费需求,最根本的是要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对于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实体企业,银行应该加大信贷规模;对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银行应限制信贷规模。以此来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促进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性需求,应对购买不同标准的住房实行不同的政策。
2.1.2稳定人民币汇率政策
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大量国际游资,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国外投资者对人民币有升值预期。近年来,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在各个国际集团的施压下不断增大。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出口行业已经受到严重打击,人民币升值会导致更严重的经济后果。人民币升值意味着我国的投资品价值也随之升高。一方面,这意味着我国投资机会增多且收益水平可观;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刺激人们形成了强烈的财富效应,将房地产作为消费升级的主要焦点。因此,一定要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回归到合理的范围内后,才可以放开稳定人民币汇率的政策。
2.2完善房地产市场的财政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需求呈现出结构性矛盾。有投机性需求的购房者已经拥有多套住宅,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有动机继续购房;而具有自住性需求的购房者却因房价超出实际消费能力,刚性需求无法被满足。在这种现实的矛盾下,可以通过调整各方的税负差异或财政补贴将投机者、自住者区别对待,抑制投机性需求,调控房价。投机性需求旺盛是我国房价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拥有投机性需求的购房者,只有在房地产的租售等流转过程中才能获取利润。通过对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征收高额的房产交易税;对别墅、大户型房产的持有人征收住房保有税等措施,会使国内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快速下降。
2.3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土地政策建议
2.3.1有效增加土地供应量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源头,土地供应总量直接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供给规模的上限。在房产需求旺盛,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只能越来越高。中央政府应制定有效措施,改变以拉动GDP增长和增加财政收入为考核指标的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将目标和责任从短期利益转向长期解决民生问题上。同时,鉴于房地产行业“囤地”现象严重的现实,应将打击土地闲置行为的办法落到实处。
2.3.2调整土地供给结构土地供应结构
应该由住房供给结构来决定,而住房供给结构应以居民收入结构为基础。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结构呈橄榄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区位周围几乎都是商品住房,而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的地理位置基本都相对偏僻,周围配套设施不齐全,无形中增加了非商品房用户的居住成本。因此,在未来的土地供应结构上,应更多地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商品房开发土地供给,增加商品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及廉租房的土地供给。当经济适用房供给增加时,便可适当降低经济适用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解决“政策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财政支农;税收;农村社会保障
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这已被大家所共识。但是,现行的支农政策以及实施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没有形成一个全面化、长期化的支农政策体系。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但是,这一体系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现有的政策体系并积极创建新的政策方式。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整合这些政策,区分其主次和先后顺序,统筹安排这些政策,使之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最终实现政策框架的整体目标。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一)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1.要确保国家新增财力向农业倾斜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每年以1500亿元~2000亿元的幅度递增,据初步预测,这一增长势头在“十一五”期间仍会保持下去。建议国家财政每年新增财力分配要切出10%~15%的份额用于农业,这是强化农业投入的一条重要渠道。
2.财政投入要依法进行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
3.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如投资大的项目,采取比例投入、分级负担和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收益高、收效快的项目,采取利用社会资金按股投资、按股分红的办法;对资金回收期长、见效慢且不易管理的项目,采取谁投资谁受益以及拍卖的办法等。
(二)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1.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
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可先考虑制定农业基本建设补贴条例、农业科学研究与科技推广补贴规定、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补贴条例等,然后逐步形成规范的《农业补贴法》,算是对《农业法》的补充与细化。
2.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
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在补贴方式上,首先改暗补为明补,减少对间接的、中间环节的补贴,直接补贴农产品保护价及与之相关联的仓储建设保管费用等方面,补贴国家需要支持与发展的农业生产项目。其次要改补“硬件”为补“软硬件”并重。即由过去补农药、化肥、农膜等物资为主转向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补贴。
3.突出补贴重点
重点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和农产品出口的补贴。同时,还应注意增加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补贴,鼓励粮食出口,以减少粮食积压和过剩。
(三)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主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T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
(四)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WTO规则下,财政补贴和财政贴息都是受到限制的政策,因此利用税收杠杆发展农业就成为了当务之急。当前,我国农业税收政策的改革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
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由安徽起步迅速推进到全国。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称得上是农村地区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不过到目前为止,这次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农业税制的内在缺陷,也没触及城乡分治的问题。今后,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制度再创新,通过引入新的农业税制,将改革推向新阶段。从长期来看新的农业税制应体现轻税、发展和城乡统一的原则。其基本方案是:在近期彻底取消农业“两税”,给予农民休养生息的机会;中期基本实行城乡统一税制,直接对农业生产者征收土地资源税和农产品增值税;从长期看,要逐步有选择地对农业征收收益所得税。
2.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一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实行上下齐动。“上动”是指中央和省要尽快规范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下动”是要求县级财政切实进行相关的财政收支管理改革,通过财政改革来促进机构改革。二是进一步放开搞活农业土地流转。结合农业土地资源税的开征试点,建议在县乡两级成立由政府进行规范管理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各种土地流转模式,一方面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另一方面为无地少地农民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五)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1.突出资金投入的四个重点
第一,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第二,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第三,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第四,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2.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系。就扶贫开发而言,解决当前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应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区域经济的发展。第二,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关系。当前,扶贫开发要根据贫困的成因、特点,以开发式扶贫为主。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考虑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或者通过直接补助资金给予救助。第三,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当前,财政扶贫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从长远看,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是要发展农村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同时,要把扶贫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第四,政府扶贫与社会扶贫的关系。关键是协调好政府扶贫的计划性和社会扶贫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健全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保证
目前应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等等。二是抓好地方性的法规建设。政府除了建立一套立法体系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2.加强政府投入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政府适当的财政支持,尤其是一些基本性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养老、医疗等项目。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一方面体现政府对农村居民保障的责任;另一方面体现了政府的公平。同时,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农村社会保障,构筑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整合
以上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孤立的,彼此毫无关系的,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这些政策之间有先后之分,主次之分,层次之分。构建新的支农政策框架要求我们整合这些政策,协调其关系,对其作连续动态安排,发挥其整体功能。
(一)协调政策间的关系
第一,就财政贴息政策而言,其内容可以归入到补贴政策中。因为,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代企业支付全部或部分银行贷款利息,是财政对企业生产成本的补偿。因此,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间接的补贴政策。另一方面,从财政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财政农业补贴是通过直接的财政投资,吸引社会资金的大量投入,而财政贴息更侧重发挥金融信贷资金的优势。因此,无论从本质上还是资金的作用机制来看,两者都是一种包含的关系。
第二,农业投入政策与农业补贴政策是并列的关系,两者可统一内涵于农业投资政策中,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的内容也是相通的。但是,两者的作用目标和原理又有些区别。农业投入政策侧重于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而农业补贴政策更侧重于直接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在当前我国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农业投入和补贴都应尽快向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支持”转移,并有效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第三,农业投资政策与农村税收政策两者无论是对农业还是农民都是一种“取”与“予”的关系,两者必须协调好,否则就会事半功倍。比如,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农业投入和农民收入问题,但与此同时我国农村的税费负担也居高不下,结果国家财政支出不少,农民的收益却不见提高,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加剧了矛盾。因此,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取”和“予”的关系。国外的经验表明,要保护农业,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或不取的政策,我国亦应如此。
第四,财政扶贫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建立主要是针对农民增收和稳定农村经济而言的。这两个政策的实施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配套。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包括建立低保制度、开展农村医疗保障和开办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又可以切断农民致贫和返贫的根源,有助于发展和巩固扶贫成果。从某一角度而言,建立扶贫开发新机制也是完善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因此,这两个政策间应相互搭配,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农业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要适当偏向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包括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增加信贷资金的规模和通过优惠财税政策引导各种经济成分到贫困地区开发等措施。
(二)安排政策实施的次序
以上财政支农政策间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处理好国家与农民取与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好财政投资政策的作用,并使财政投资的重点向农村扶贫救济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倾斜。具体而言,财政支农的优先次序应是:农村扶贫救济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农村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在需要体现社会公平的事务上,财政无偿投入;在体现经济效率方面(如产业建设),财政侧重是通过间接支持培育和创造环境,减少直接的投入。财政投入要在解决眼前困难的同时,尽可能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内在造血功能和形成自主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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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泡沫经济;日本;美国;启示
在经济的领域中,关于“泡沫”与“经济”有两个组合词语―“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从宏微观的角度更能体现两者之间的区别。前者反映的是资产的内在价值因为有虚假需求的刺激而不断被拉高,最终导致价值与其市场价格背离的局部的微观经济现象。后者则反映的是社会局部存在的投机需求在一定传导机理的运作下会放大其实际对社会有效需求的刺激,慢慢地演变成为社会虚假繁荣的全局的宏观经济现象。通俗的讲,当市场状态达到理论上的理想状态时,消费者对经济发展的前景信心满满,投资者因为有利可图而进行不断的投资,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健康增长的局面。
但社会经济总量不可能无节制的增长下去,一旦到达其上限,由于生产成本的提高,利润空间的缩小,投资者便会减少甚至不生产,而把目光转向资本市场,届时投资者实现了到投机者的跨越,吹胀经济泡沫。透过历史不难看出每次危机到来前整个社会的经济都会看上去繁荣无比,但是此时企业的利润水平已经降的很低了,实体经济疲软不堪。失去实体经济这一强大后盾的支撑,社会的泡沫经济便从局部的经济泡沫中应运而生,此时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是在所难免的。
上世纪80年代,美、日、德、法、英五国财政部长在纽约发表联合声明,即“广场协议”,之后日元开始一路升值。80年代中后期,日本经济陷于停滞状态。日本的制造业和矿场业等出口企业因为日元的大幅升值在国际同类产品市场中逐渐失去了竞争力,据日本统计数据称,日元升值使得日本出口产业损失高达3.5万亿日元。美元的贬值还使得日本持有美元资产的绝大部分化为泡影。此时日本政府希望通过采取放宽金融政策,进行财政重组等措施来控制日元的升值以此来应对国内经济的萧条局面。一系列措施实施之后日本的法定利率在1987年降到历史最低,仅有2.5%。此外,日元――美元委员会推行金融自由化,放宽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尤其在存款利率实现自由化之后,银行间的竞争日发激烈,由于企业大额定期存款利息不断上调,导致银行的筹资成本攀高。相比银行筹资而言,土地和房地产方面因其具有利息高、融资快的特点而吸引了大量社会流动资金。在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企业投资过剩,经济泡沫胀大,最终加速了泡沫经济的发展。在泡沫经济时期,所有人都被笼罩在虚假繁荣的海市蜃楼之中,都抱着“价格还会再涨”的心态,没有人愿意相信,更没有人会相信价格会下跌。1990年,大藏省《关于控制土地相关融资的规定》,对土地相关融资实行总量控制,日本银行也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经济泡沫最终破裂。在此之后,日本经济陷入了长期的低迷,这段时间被称为日本“失去的十年”。
不仅日本有这样惨痛的经历,当今世界的唯一超级大国美国也有过这样一段心酸的历程。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个国家为之震颤,也导致直到现在有的国家依然处在当年的阴影之中。我们可以从美国的信用体系开始来分析当时金融危机是如何酝酿的。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信用档案共享机制的国家之一,美国对贷款人的信用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而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正是由于美国摧毁了自己建立起来的信用体系。美国将房屋贷款的借款人分为优级、近优级、次级三个等级。对于次级贷款者,若没有支付高比例的首付款会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被拒之门外。但是各方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主动地破坏了这一信用体系,政府和银行都不例外。
金融危机爆发后,次级贷款者破产还不起款而违约,银行坏账剧增,对银行经济造成巨大损害。次贷危机发生的根源是美国多年积累起来的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泡沫。土地占比的不断提高使得房价节节攀升,由于美国人传统的超前消费观念,在房价不断上涨期间借款人可以从房价增值中获得收益来偿还旧债。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信贷环境“优越”,利率不断下降,对于次级贷款者来说收益远高于借贷成本,从而增加了对次级贷款的需求。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关系则是美国次贷危机波及范围广、破坏程度大的根本原因。以次级贷款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被美国金融机构疯狂的制造出来,并将其打包销售给全世界的投资者,在该过程中风险也被完美包装并随之被转嫁出去。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是次贷危机的导火索,金融泡沫的不断积累则是次贷危机生长的土壤。
如何从日本和美国的教训中汲取对我国经济发展、预防泡沫经济有用的经验是我们最应当重视的部分。比较两国的危机产生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宽松的政策体系为经济泡沫的长生提供了前提条件,更是经济泡沫肆意扩张的根基。由于我们很难界定怎样才算是产生了泡沫,因此泡沫经济一旦产生由于社会的惯性我们依然保持着之前的思维,并不会感觉到价格有什么不对,于是金融危机便在经济泡沫不断被吹大的过程中爆发了。
对我国而言,避免发生泡沫经济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提倡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时代,我们不能忽视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缺乏了实体经济的有力支撑,社会的经济整体就会像没有顶梁柱一般不堪一击。第二,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其所包含的金融关系也越来越复杂,一旦产生危机其影响和破坏力必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对银行,证券业,基金等各大金融机构的监管时刻不能松懈。同时我们要注重信息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信息帮助其投资。第三,创新是我国经济实现良好发展的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创新应该主要体现在实业领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新兴投资领域。注重生产技术的创新,是提高生产率的唯一可行且能够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途径,更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第四,强调适度宽松的宏观环境。在中国经济日渐稳定的阶段,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适度的货币政策能够防止我国经济跌入经济泡沫的陷阱。第五,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推动国际金融组织改革,调整当前国际金融体系,加强国际金融监管是防范危机在全球蔓延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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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泡沫;应对机制;中日比较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1-0138-04
有很多评论和分析都把中国和日本当年的发展路径作为类比对象,举出了其中的相似之处,譬如出口导向、通过国家政策推动出口、连续多年的高增长率、、出口机器、货币升值预期以及国内资产价格急剧上升。毫无疑问,中国与日本确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如何研究当年日本政策的经验和错误,对于中国当前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但这种比较有时具有简单性,日本当年广场协议的签订埋下了经济停顿的诱因,因此中国应该避免货币升值;譬如日本过快、过强地放松和收缩银根,导致了金融泡沫的放大和随后的快速挤破,给日本经济带来了长达数十年的停滞,因此中国应避免类似决策失误。
本文认为,这种简单的类比和借鉴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但还不足以弄清楚中国政府当前面临问题的实质及与日本的异同之处,也不足以清楚中国政府政策取向的潜在逻辑并分析其正谬。
本文拟在简单回顾中日两国经济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分析两国处理金融泡沫的思路异同,描述它的政策特点,包括节奏、取向和具体政策细节,并着重从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分析这种不同的缘由。
一、经济发展和泡沫形成的历史回顾
(一)日本的国家策略和外部制衡
战后的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够得到快速地恢复和发展,并最终成为制造业出口大国和世界金融中心,除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爆发的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带来的制造业发展机会这一外部因素外,也与日本建立的不同于西方国家金融体制这一内部因素有着极大的关联。换句话说,导致日本20世纪80年代末期出现的金融危机的体制因素恰恰是当初为日本的经济崛起立下汗马功劳的金融体制与金融对策,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战后日本采取的基本上是政府干预下的市场经济,这与西方国家采取的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微量干预的做法不同。在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下,日本的中央银行(即日本银行)、民间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统归大藏省管理,大藏省有中央银行的人事任命权和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检查处罚权,属于制定金融政策的权威机构。鉴于战后日本的国力有限,财力不足,百废待兴而又资金匮乏,为了能把所有可调动的信用集中于银行,政府通过颁布相关条例,限制金融机构间的竞争,限制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和市场准入机制,鼓励银行按照政府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超限额向重点企业发放贷款,政府承担银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支付风险。这样的金融政策在当时对充分调动日本国内的资金,把国民储蓄尽快转化为投资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确保重点产业的发展,如钢铁、化工、机电等行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但使日本在短短的数年间摆脱了战争对日本国经济的影响,而且使日本经济从此走上了历经30年的高速发展之路。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与西方诸国贸易磨擦的升级和“广场协议”的签署,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开始升值,日本的出口贸易开始出现减少,进口开始增加。与此同时,由于国民财富的快速增长以及实体经济投资热情趋弱,大量的剩余资金流入虚拟经济,土地、股票为代表的资产价格开始持续上涨。在1985年―1990年的5年间,日经指数由16 400点上升至38 915点,上市股票总市值由162万亿日元飙升至630万亿日元,市值增加近3.9倍;土地资产总额由1985年的1004万亿日元上升至1990年的2 389万亿日元。其中东京、大阪等地的土地地价在4年间上升了3倍。按照当时的价格,卖掉整个东京就能买下整个美国。股市与房市的疯狂、泡沫经济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二)中国的赶超策略和有利条件
日本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限制。中国在这一点上具有有利之处,能够较好的避免这种“陷阱”。这一方面也可视为一种“后发优势”。
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与战后的日本经济有许多相似之处,都面临着基础薄弱、资金匮乏、金融机构不健全、体制重建的问题。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中国经济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发展思路和相对健全的金融体系。总体上中国的金融管理体制是在借鉴了西方国家特别是日本的经验后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建立起来的,大体上属于由政府干预下的市场调节机制,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演变模式。其特征是国内金融市场的相对独立,市场主体以国有银行为主,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实施利率和汇率管制,政府制定有明确的产业规划,以引导信贷资金和投资资金的流向。
除了以上相似的地方,中国的金融体制与日本的金融体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总目标下,中国金融体制的构建采取的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步转变这一渐进模式,既不同于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前,数十年机构体制不变,体制经历了由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到不适应需要直至僵化的过程;也不同于日本20世纪90年代末期提出的“爆发式”体制革命,目标虽好,但制约条件太多,改革之船无法顺利到达彼岸。相比较而言,中国的赶超策略借鉴了日本的经验教训,因而获得了宝贵的30年经济高速发展时间。
目前的中国经济一如80年代中期的日本,经历了连续30年的高速发展以后,经济总量和外汇盈余进入了世界前列。随着工业基础的完善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巨大增长,与各国之间的贸易磨擦也日渐增多,因争夺资源导致的国与国之间的政治纷争事件也时有发生。
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国土狭小、国内市场容量相对有限的国家,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外市场,主要原材料需要从国外购进,产成品也主要销往国外市场,这种外向型的经济结构总体上对其他贸易国家的经济是利大于弊。加之日本作为二战时期的战败国,处于多重国家限制,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对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附性很强,其经济政策的制定缺乏独立性,容易受到来自国外势力的干扰,甚至会掉入国外利益集团设下的经济“陷阱”,如“广场协议”的签订。
中国在国际上是一个政治大国,国内政局稳定,人口众多,消费市场巨大,国际外交独立性较强,但受制于资源的缺乏和各发达国家设置的关税壁垒,由贸易不平衡引发的政治外交事件逐渐增多。尤其是在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各发达国家经济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创,这些国家都把经济恢复的突破口选在了中国的市场,要求中国改革现有的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开放国内金融和资本市场,其目的就是最终打开中国的消费市场。中国当然不可能是当年的日本,随意屈服于国外的压力,但这类压力也将持续存在。
二、泡沫应对策略描述
(一)日本的应对策略和后果
泡沫经济的产生基本上源于内部经济的失衡,表现在大量资金非正常流入某一个产业领域,如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解决的办法也主要是采取“阻断”资金流人的方式控制这些资产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决策者遇到的问题要远比这复杂得多。
日本政府从1989年开始采取一系列的经济对策,包括金融上一些政策调整来控制资产价格,特别是土地价格的上涨。初期政策效果不明显的时候,日本政府甚至还采取了一些行政管制措施如对土地交易行为给予限制,禁止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等方式,强行控制不动产的交易。这一策略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动作巨大而迅速。如下表所示,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1989―1990),中央银行体系贴现率从2.5%升到6%。
由此,日本市场利率也呈现了类似的变化轨迹。高峰38 915点跌至年底的24 000点,一年当中跌去了40%的市值。地产价格的下跌虽然晚于股市的下跌,也从1991年7月开始大幅度下跌。至1994年,日本的地价较1990年几乎跌去了50%。如此惨烈的不动产价格暴跌和股市崩盘,造成了日本企业的大面积破产以及居民财富的巨大损失。据统计,从1990年―1996年的6年间,日本每年宣告破产的企业超过了1.4万家,1997年甚至达到了1.5万家(王宇,2004)。
泡沫被挤破带来的不仅仅是投资人的损失,日本的银行业因为不良债权的增加和股票投资的失败经营陷于困境。据1995年9月大藏省公布的数据,日本银行业的不良债权总额约为40万亿日元,到了1998年7月底,数字上升至87.5万亿日元,而同时美国穆迪评级公司和标准普尔提供的估计数是130万亿和150万亿日元之巨。这一数额已经占到了全日本银行贷款总额的15%~20%,相当于日本GDP的30%。如此巨额的不良资产不仅使许多金融机构在破产的边缘挣扎,再生功能丧失,也导致了银行融资输血功能的减弱,极度萎缩的市场流动性更使困难的日本企业雪上加霜,最终将日本经济推入了衰退的10年。
(二)中国政府的策略分析
中国目前正处于泡沫初起或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的对策比较独特,是一种比较缓慢的、讲究控制性的挤破策略,这既受益于日本的教训,也与中国的一贯治政风格有关。
2008―2009年间的中国经济形势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日本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在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面前,中国政府在第一时间里提出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其目的就是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重树投资者的信心(日本则是在经济信号显示一定滞势时进行大规模刺激政策的)。据统计,在2009年的一年间,由银行新投放的信贷资金就达到了10万亿元。如此规模的资金投入虽然确保了中国经济在2009年实现了V型反转,当年的经济增长率达到了9.1%以上。但在市场充裕资金的推动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出现了泡沫化膨胀,一线城市的房屋价格在2008年至2009年间几乎上涨了100%,二、三线城市上涨幅度也超过了70%;沪深股市也由2008年11月的最低的1600点和5 668点劲升至2009年12月的3 331点和14 051点,涨幅分别超过了108%和148%。
都是为了应对经济衰退,都是在实施宽松货币政策的条件下出现了明显的经济泡沫,但中国政府的策略与日本有所区别。
由于后发优势,在一开始实施刺激经济发展政策的时候,中国政府就预见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不是医治经济衰退的特效药。历次的世界性经济大衰退,在经济出现复苏的时候,依靠的都是新兴产业的带领或者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因此,伴随着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国政府连续出台了10大产业振兴规划,目的就是通过调整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来带动和刺激国内经济保挣快速发展。这既为大量的社会增量资金和实体经济的剩余资金找到了出路,也避免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再投资,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地避免大量资金涌人股市和房地产行业,推动泡沫经济的形成。
只是从目前的形势看,阻断资金向虚拟经济的流入还需要有更精确的控制手段。譬如尽管有相应对策,但2009年中国经济还是明显出现了泡沫化的倾向,土地与房屋价格飞涨、股市上升速度过快,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的条件已经具备。
但中国政府只是在2010年1―5月间连续三次上调了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其后便没有了更大的紧缩举措,2010年的新增信贷计划仍然是10万亿,人们预计的利率上调则一次也没有出现。在房地产方面,中国政府迄今的举措仍然集中在信贷资格控制方面,而没有涉及总量,当然更没有涉及基准利率。中国政府主要推出了在公共住房保障方面的各种各样的计划,如大规模的公共租赁房计划,重新启动的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等。譬如,在上海,市长韩正宣布在2010年,60%的新增供应将用于保障用房,并将完工700 000个单位的保障用房。
在这些手段下,虽然缓慢,但效果在逐步显现中。据最新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2010年4月为101.4(环比),5月为100.2(环比),6月为99.9(环比),呈增速放缓、逐渐下降的趋势,而交易量也在继续萎缩,调控初显成效。
三、泡沫应对策略的评析
(一)不同应对策略的逻辑分析
1.快速挤破策略的后果
日本的快速挤破策略留下了巨大的后遗症,直至今日。但这种策略在当年却具有一种理论上的正当性。
日本通过强力的连续五次升息,把利息升到6%。这种策略的逻辑很简单直接,也符合标准教科书的说法,通过对利率等基础手段甚至直接的信贷控制(如大藏省要求所有金融机构控制他们的房地产相关贷款)来遏制“水流”,从而刺破泡沫。这种策略下的各方反应本在预期之中,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政策制定者不想看到的。显然,基于正统宏观经济理论的调控策略忽略了一些因素。如,总量问题、泡沫程度问题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结构性问题。这种从凯恩斯开始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结合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思路有一个局限,即有其适用的“有效域”。当某些条件超过了其适用范围时,它的后果可能会是难以预期的。譬如,潜在需求的大小,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相对比重程度,一个区域经济体本身处在上行周期还是下行周期等,都会影响其最终结果。因此,日本学者认为,“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并引发危机,至少从直接感受上是日本银行刻意挑破泡沫的结果”(Yo-shinori Shimizu,1997)。
2.可控的“双轨制”策略的逻辑
虽然中国政府的调控有一些不连贯性(2008年的调控转向刺激政策,虽取得了遏制衰退的效果,但也留下了诸多后患),但仔细梳理中国政府应对经济衰退的政策和抑制泡沫经济的措施,可以认为中国政府的意图在于尽量使当前泡沫不破,一方
面,基本市场条件保持平稳,如利率,基准利率多年变动较为平缓,与日本形成鲜明对比。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保障房、公租房以及小户型房等更贴近普通居民需求的大量供应,改变了实际的供求关系,同时也改变了市场预期,对于存量房市场起着退烧的作用。这样相当于用增加更贴近需求的实物量来稀释了泡沫。相关的政策例证除了房地产业的一系列举措,还可以参看类似的产业振兴计划等,引导资金流向其他领域。在泡沫程度稀释不是那么高的时候,选择一个恰当的时候通过改变基本条件、利率以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刺破泡沫(理想的目标是借助市场自动将泡沫挤空)。简而言之,通过节奏上的控制,使得金融资源在各阶段能与实体经济大致有效结合,这就能较好的、有控制的治理泡沫。
(二)策略选择背后的政治和经济结构
中日两国选择了不同的政策来应对泡沫,日本的后果已有目共睹,中国的结果还待观察。但我们可以来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两国采取了不同的策略以及带来的结果。
1.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
以城市化率来看,日本在1980年的城市化率已达76%,而中国在2003年才达到40.5%。相应的,资产泡沫在日本的目标物以商业地产为主,而在中国以住宅地产为主。前者的弹性相对较高,容易引致投机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在应对泡沫阶段,中国可以通过增加新增供应给新市民,有增量调控的空间,而在日本当时要做到这一点是困难的,因为新增房市场的规模已经很小,供应是无效供应,只会加剧问题。
其二,从工业化率和产业升级角度,同样有类似问题。日本彼时已经处于产业发展的成熟阶段,而在向更高层次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发展方面,又有着基础研发不足和美国的壁垒障碍,以致前进乏门(鹿朋,2008,a,b)。
中国仍然处于工业化过程之中,产业升级的空间很广,而且,无论是巨大的国内市场还是WT0体制之下带来的国际市场,都给予了实业领域投资的巨大空间。这就使政策具有可操作性。
2.管制模式
从管制模式上看,日本是市场经济和议会体制的结合,这使政府影响经济的手段受限,局限于宏观对策,一些细致的、具有针对性的手段无法采用。而且包括其在政治结构上,要做出决策也具有妥协性,以及受限于理念上的正统性(标准西方经济学理论),作出当时激烈的对策也就很难避免了。
而中国的执政风格偏于谨慎、观察,局部实验以及讲求可控制性,又因为可以很大程度上无惧一些短期政治评论,实行长期操作,因此采用当前的稳妥策略也是事出有因。
四、结论
中国虽然具有后发优势以及当前的相对优势,在应对泡沫方面做得不错,但还不能说已经成功了。一方面,中国目前还处于实业和金融不匹配的阶段,实业的利润(包括庞大的出口盈余)总要找到一个配置方向,而房地产是当前壁垒最小的一个领域;因此泡沫集中在这里体现出来。如果金融体系以及相应的投资体系得不到改善,问题就会始终存在。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本身的供需问题,尤其是供需结构性矛盾始终存在(存量房尤其突出),使得房地产市场本身的虚高,是引发泡沫的诱因。
因此,“双轨制”政策虽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最终是否有效还要看产业升级成功与否,看金融体系的改善以及房地产市场本身市场有效性的发挥,泡沫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
基金项目:本文受教育部2006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号06JC7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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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改革滞后境况一览
金融资本作为一种对稀缺资源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它的配置方式决定社会其他资源的配置方式。我国实行政府主导国企担纲的渐进改革模式,金融资本长时期由政府控制,银行不断为国企被动供给信贷,造成市场供需错位、配置低效。
1.国有银行坏账积累难以根除。国企在承担国资保值的经济指标外,长期被赋予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目前,我国城市人口仍有50%在国企,我国的固定资产60%也在国企。国企的市场基因先天不足,表现在国企融资机制上是银行贷款的政策性和资本化:如为保就业维持企业运转、或为争项目显政绩的行政化贷款取向,导致国企融资规模不断膨胀;在财务软约束的条件下,国有银行的信贷资金实际已经成为国企资本的一部分,绝大多数国企人都不具备还贷的心理准备。
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形成金融业主要为国企服务的定势。国企历经20年的反复改革,迄今仍在摸索改革,昭示着国企的使命尚未完成:在计划经济时期就业的几代人退休期未到之前、在产业结构、产权结构未调整到最佳比例的过渡期内,当非国有企业尚未成为民族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代表、以及资源配置市场化仍不充分时,国企短期内不可能大规模地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金融机构主要为其服务的格局不会根本改观,政府仍负有为国企融资的政策义务。尽管皆知这类行政授信不符商业标准和经营原则,是资产坏账的渊源,然国有银行是不能违背出资人——政府意愿的。据统计,四大国有银行占据80%的市场份额,其中70%份额为占据企业总量70%、产业贡献率占GDP25%的国企服务。尽管采取了各项措施,各大银行平均不良资产按照国际五级分类,仍接近20%,坏账总额19800亿元中29.2%为政策性贷款,例居坏账首位。
我们不能苛责国有银行运营无效,不良资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过去20余年经济改革的成本积累。事实上,国有银行正在通过行政之手用心良苦地剥离坏账,但指望在现有金融体制下根除坏账,则是一厢情愿。反映制度成本的国有银行坏账,将伴随国企的存在而继续产生下去,直至国企因产权蜕变、投融资体制背景发生革命性变化才能减止。
2.居民巨额储蓄投资无路。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最实际的成果,即GDP以世界最高增幅连年增长和居民收入比重逐年提高,国民收入结构呈现由集富于国家向藏富于民转化的态势。目前居民储蓄余额11余亿元,说明巨额社会资金蛰伏于银行难觅投资佳途。居民无法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相应的金融工具,只能被动选择银行储蓄。银行高储蓄率与各投资主体严重缺乏资金的脱节现象,被国际金融界称之为“中国经济之谜”。从逻辑上说,正是居民的高储蓄率支撑银行和国企的高负债率,替代着财政资金的功能。银行高达20%的坏账,则表明居民存款的流失,在国外,早被归入破产行列。
3.高创业型中小企业贷款难。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世界性,市场经济发达如美国,中小企业由于融资渠道狭窄等原因,五年生存率达40%,十年生存率亦只有11%.所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合乎市场选择。其次,我们不能一概论定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在我国生产力分布不均衡的现实条件下,其生存状态千差万别。目前除政府为就业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外,银行授信亦不论企业成份,一些产品或技术市场表现良好,现金流通畅的民营中小企业,任何银行都愿意贷款。基层行长们认为:这类民企以其稳定的还本付息能力和守信履约的素质,才是真正的优质客户。
目前真正融资难的是高科技创业型中小企业,他们没有资金积累,无经营流量,产品市场前景莫测。根据国外资料,高新技术研发成功率只有10%左右,如此高风险领域,任何商业银行都不会涉足其间。据国家科委调查,在已经转化的成果中,自筹资金占56.8%,国家科委计划拨给贷占26.8%、风险投资只占2.3%.可见其融资渠道偏窄,风险基金的介入和社会融资几乎为零。这类民营企业是培育创业者的摇篮,代表着中国高新技术未来发展方向,目前虽处产业幼稚期,却具备向规模化、跨国型发展的潜力。他们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关注和扶持的重点对象。
4.地方政府财政不堪重负。一级政府,应掌管一级事权、物权和财权。自从1 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各级政府用钱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随着中央政府诸多管理事权下放,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职能,但是相应的物权和财权却仍集中在中央,地方财政支配能力严重不足,财政预算已经不堪重负。于是,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另辟财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旧欠与新债造成一些后遗症:四大银行虽不属地方政府产权,但因为维持国有企业运转,保持高就业率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及每次换届后新领导班子政绩项目投资冲动,地方政府通过干预企业向四大银行地方分支机构贷款融资,导致大量不良资产堆积;为能满足城市建设项目的融资需要。省市一级政府通过组建融资企业形式,或继续向国内外金融机构融资,或发行各种项目债券和出售项目资金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筹资方式较为灵活;但同样承担本区域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地市区级政府,虽然也组建各类融资企业,却唯有向银行贷款这单一融资渠道。作为不以赢利为目的政策性、行政性的国资金融公司,它们主要的业务就是代表地方政府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支持政府主营的经济与市政建设,唯一的还款保证,就是地市区级财税收入;每年支付的高额利息成本,使地市区级财政预算始终处于紧张之中,其累积的隐性债务,影响着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再投资决策。(注:陆闯。区级国资经营公司运作模式比较。上海国资。2000年11期及笔者在杨浦区调研)
二、金融政策择优,全面开放债券市场
金融业正处于摸索整合阶段:学家以各自真知灼见上下探索改革路径。何处是金融发展突破口?试析之。
1.国有银行改革?体制内难以深化。国企与国有银行,均无处置产权的权利和创新的激励机制,只要国企存在,国有银行就有继续为其服务的义务,二者经50年的磨合运行,已形成牢固楔合、自我惯性循环的国有经济生态圈。目前,四大银行背靠政府,垄断资金稀缺资源的配置权利并无改革压力。相反,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有效监督,国有银行内部人控制比国企有过之而无不及,产生大量体制外进入内生交易费用——寻租现象,金融领域内腐败要案层出不穷,突兀惊人。
2.建立民营中小银行?拉美之鉴市场制度不成熟。国有银行与国企的亲缘关系,注定在体制内银行单独商业化改革效果弱化。于是,寻求体制外增量改革便是新的改革话题:效仿民营企业的崛起,建立一批民营银行以解决中小民企贷款难问题。其依据是:实行企业制度,避免政企不分,创造更高效益;打破国有银行垄断,促进其改革;民营银行是中小民企融资的理想伙伴;等等。(注:徐滇庆主编。金融改革路在何方——民营银行200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然而,情况远非如此简单。银行体系区别于其他要素体系的特征是,它居于经济的枢纽和上层建筑地位,是一国经济发展与稳定的一个主导性、战略性要素,各国政府普遍对银行行为及其资本施以严格的监管。从产权制度审视,世界政府对银行的平均所有权比重为41.6%,欧洲德、法、意三个市场大国,政府对银行的所有权亦平均达到40%,说明政府控制银行的普遍性。(注:张杰。注资与国有银行改革:一个金融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经济。2004年6期)尤为关键的是,金融不仅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影口向,也深受信用文化、道德习俗等民族传统意识和习惯的影响。而这点,恰是西方金融学家所忽略的。实证证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尤其处于体制转型期国家,民营银行尚无成功之例。如拉美、东欧国家,在本国经济、政治体制不完善,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引入西方经济模式,放弃政府主导,实行民粹式自由经济政策,民营银行都失败了。这是政策选择不当与人们市场预期所造成的结果,却与银行所有制或经营管理水平无关。
3.引进外资银行?加大金融风险。金融业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是我国对WTO的承诺。外资银行凭藉其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和雄厚的资本规模、完备的服务功能,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业成长和国资银行的改革。但外资银行亦会利用东道国金融监管法规的模糊地带进行金融创新获利、且加剧国际游资的流动,这将威胁我国金融主权,使整个金融系统处于不确定、不安全之中。
4.振兴股票市场?缺乏合理规制难扭颓势。我国股市畸形发展,从诞生伊始的国企解困定位到上市公司造假成风,由于缺乏有效的游戏规则和监管制度,造成股市投资者集体不信任态势。股市频频滑入低谷,其高风险已严重阻碍了中小投资者的进入与股市的健康发展。
中国金融发展,方向何在?除了体制内国企与国有银行进行同步互动改革、体制外增量逐渐融通体制内存量作谨慎探索外,政策择优,应选择震动性小,见效快的债券市场开放作试点。债券市场是一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达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东南亚金融危机警示人们,不发达的债券市场和过渡依赖银行的金融体系是脆弱的,缺少国内债券市场将影响到远期外汇市场交易和资本项目的开放,诚如麦金农所指,两国之间的远期外汇交易之所以能够低成本地健康发展,“是因为它们中的任何一方都拥有健全的,以本国货币命名的国内债券市场。在每一个期限上,两国债券市场的利差都确定了一个恰当的远期升水”。(注:王宇。麦金农东亚美元末位、浮动恐慎和原罪的主要观点。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3期)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是防范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债券市场凭藉其硬约束的信用特征,将吸引巨额社会沉淀资金、支撑日益增长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减少银行信贷风险与成本,是安全与效益结合最佳的金融市场。
目前,发展债券市场是资金供需双方关注与期盼的亮点之一,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对于建构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和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满足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相统一的经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1.有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发达国家直接融资中,80%为债券、10%为股票、10%为其它,我国却以股市为主,且屡呈萎顿之状。全面开放债券市场,均衡股、债二市比例,有利于各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
2.有助于链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不同时期、不同利率品种的债券组合结构覆盖了资本与货币市场,有助于全国统一、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金融市场的形成。
3.有助于形成资产价格发现机制。各债券品种水平的确立,将形成一个以基准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推动利率市场化,为其它金融商品的投资收益提供一个客观的价格标准,并形成我国金融市场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
4.有助于实行公开市场业务。央行主要通过银行体系的货币传导机制已不断弱化,而多元化、分层次的债券市场,一改货币政策时效滞缓的传导机制,将为央行的直接市场调控提供有力的基础市场作用。
5.有助于改变过份倚重贷款融资的局面。根据优序融资,企业融资顺序应是“内部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银行贷款”,国企却偏好银行信资。这与国际上债券融资兴起,信贷融资衰落悖行。前央行行长戴相龙曾说:融资结构不合理是资金充分运用的主要原因,它造成大量社会资金不能转变为工商企业资本。据统计,全国非企业部门通过各种方式融入资金中,90%融资量建立在银行信贷基础上。
目前,我国的利率水平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低的,充裕的资金和低廉的筹资成本,将为债券市场提供极好的机会。同时,成熟的国债市场为债券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如一级自营商制度、招标发行方式,无纸化记账式等。
债券市场的开放和拓宽,将有效缓减资本市场内在紧张,其所具有的低成本、高效率和财务杠杆作用,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实体,它是金融深化在特殊的经济背景中最具可行性的改革路径。
三、债券市场开放优选:地方政府债券
2004年7月2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这与发达国家企业债券为债券市场主体相符,是今后债券市场发展的方向。但是,依据目前我国社会信用文化不成熟、企业自律约束与监管制度严重缺乏的现状,企业债券发行将存在高风险因素。银行高比例企业坏账与上市公司非理性运作应是前车之鉴。
债券市场开放优选,应是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发达国家一种成熟的融资工具,已有一百多年,一般用于通讯、科教卫生、污水处理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同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以地方政府恒久稳定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信誉良好,因而是债券市场上重要的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债券亦可以为某些特定的项目或企业融资,不需财政税收作担保,而以债券实际发行人经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作担保。这些项目或企业融资必须是政府需要扶持的,对经济持续发展有意义的重大型和高型的项目和企业。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部存量只有3万多亿元,其中国债余额2万多万亿、金融债券1万多亿,中央企业债券700多亿,地方政府债券为空白。这与1994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令禁止地方政府贷款与发行债券的精神有关。
《预算法》颁布已千年。千年中我国经济与社会发生了巨变,化建设成就令世界瞩目,这归功于20年来我国采取的政府主导与渐进发展模式。我们其实不必自谦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放眼发达国家,政府控制经济天经地义,经济景气指标直接影响执政根基与民意选票走向。即使自动调节程度高、设计完好的市场制度仍需要政府不断操控与修补,只是东西方文化与价值观异型、市场成熟度不一、政府对待企业方式如育儿方式般存在着各民族国家的特征,政府控制经济模式不过在“管制”与“引导”区间比例不同而已。事实证明,随着中国经济的成功,政府主导型的“中国模式”已引起世界重视,并成为发展中国家效仿的最有力的样本。但不能忽视的重要经验是,“中国模式”成功之处,即在于中央政府分权于地方,及各地方政府间积极的竞争态势。但也不能回避的是,每一次投资过热及通货膨胀,地方政府是始作俑者,《预算法》并没有起到约束作用,相反,却助长其无责任贷款扩张的陋习。最近一次的信贷投资过热、及中央货币政策调控迟效、被迫施以行政之压便是最好注脚。目前银行新增贷款中,很大部分是政府背景或政府担保的长期贷款,全国拖欠建设工程款中巨额,政府投资工程已占30%左右。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国集权文化积淀深厚的文明史中是个千年难题。其核心问题,就是保持中央统一与地方发展经济冲动的矛盾。(注:王家范。发展与规范:明清史再认识。解放日报。2004年8月8日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实际处于微观经济层面,具有较大的资源配置权和经济自主权。当地方政府主要职责从经济建设增加为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要务并存,且“GDP”是硬指标时,其积极的施政行为中必然经济理性大于宏观理性,投资饥渴症客观存在并不断膨胀。从局部看,地方政府确为本地区经济主体提供了服务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从宏观看,由于过度扩展了本区域经济资源配置能力且与宏观市场信息不对称,一波波投资信贷热潮,屡屡导致社会供求失衡。我们不能否认地方政府官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职责的恪守,他们对地方各项发展事业的忠诚与贡献,但在有限的任期中解决诸多事责与矛盾,“短、快”心理必反映在决策上,因而不能要求地方政府具有与中央政府相同的宏观视野与理性。在我国,中央政府实际处于唯一宏观地位,实际垄断着宏观调控职能,因此,有必要将地方政府视作重要的市场主体纳入宏观调控体系中,以明确的产业战略规划、倾斜的投融资政策、合理分权的财政政策、健全的产业预警机制及严肃的与行政手段等,引导各地方政府在清晰的宏观产业布局、区域经济定位与本身职责范围中进行良性竞争与合作。一言蔽之,让地方政府在清晰合理的分权政策框架中继续发挥其主导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直至企业与市场中介真正成熟起来。
“财政为庶政之母”,对地方政府职责定位最终回归于地方财权的定位,财权应与事权相对称。如何让地方政府有序掌握一定的财权,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之一。从财政经济学角度,公共产品供给过程或生产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公共资金支付的过程。一般而言,政府部门的经常性支出应由财政资金支付;资本性支出应由小部分财政资金和大部分债务资金共同支持是符合效率要求的,由于绝大部分公共产品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所以地方政府也通过举债来解决,即通过发行各种内容和期限的地方政府债券来解决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问题。地方政府债券因品种丰富,信誉良好,同属金边债券从而成为债券市场的中坚;投资者因债券约束刚性、信息对称而获得恒定的收益预期;而公共产品的提供,为城市创建了最佳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城市和集聚与辐射效应进一步扩展,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汇集到城市,使城市的各种功能得以最大发挥,其反过来又进一步开辟和涵养地方财政的税源,为地方城市再开发建设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基础。
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经验表明,当化发展到中期、人均收入达到1000美元,城市人口达到30%左右时,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将越来越明显,城市化也将进入发展阶段,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据国家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底我国平均城市化率已达到36%,预计2010年将达45%,2050年则达60~70%.
我国已进入以城市化投资为主导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由于各地城镇市政欠账较多,不论规模大小,各城市均在进行外科手术般整容,扩容改造,市政建设投入成了地方财政最大的资本性支出,亦成了地方财政赤字的根源。为解决资金的巨大缺口,各地政府在创新投融资方式上作了成功的尝试。如运用土地批租、BOT项目、项目资金信托和债券融资等。从市场个人认购情况分析,信托债券市场尤为火爆,其亦折射出诸多局限和信息:1、省以下市政项目无缘发行。2、信托债券不能覆盖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教卫环保和高科技产业项目。3、数量品种少,远不能满足居民投资需求。4、其真正优势在于政府信用,等等。
中央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水平,构建规范合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修改已滞后于现实的《预算法》。在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地方政府投资决策已规定“投资范围、专家论证、项目公示、绩效评估”的制度框架,在审批程序简化规范与审批权限分级划归的体制下,各级政府责权利边界已明晰。中央应将地方政府事权作为宏观变量之一,以地方政府的利益增减作为宏观调控的杠杆,以地方政府的信用等级作为宏观调控的依据,实施区别化的管理。鉴于国债依存度远超15%临界点,国债发行进入边际效益递减阶段的现实,中央应将积极的财政政策,向财政状况良好、信誉度高的地方政府延伸放权,允许其发行债券。中央可率先在东部沿海富庶地区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可分为两个大类:
1.地方性市政债券。城市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极点。各级城市建设是辐射带动经济、实现农村产业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打破“二元社会结构”的重要举措。应开发以省市级政府为发行主体的5年以上的中长期市政债券,以支撑周期长规模大、非经营性的市政建设,解决省及以下各级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为各级政府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的资金流,同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地方财政赤字,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