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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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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1篇

(一)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010年11月就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2011年5月就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局“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1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格局。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写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部门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对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适时督查。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局学习学法制度,并按照学习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普法读本,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听取局属各部门普法工作专题汇报2次,并对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部署和加以解决,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五)根据我局学习和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集中学习

10次以上,组织专题讲座2次以上,确保了制度的落实和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六)我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上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阳光操作,按章办事。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七)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全局干部职工没发生任何违法现象。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八)我局11名科级干部,没发生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和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九)普法所需经费我局均根据需要及时支付,普法经费得到了绝对保障。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十)根据县委普法办的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按时参加每次的普法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十一)我局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利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标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一)我局在18个局属部门广泛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命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总编室、图书馆为示范窗口,以示范窗口推动“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二)此项涉及各乡镇,我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三)在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我局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旅游景点负责人、电视用户进行普法教育,次数在10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四)此项涉及各乡镇和教育系统,本局不涉及,自评满分。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五)本单位不属犯罪案件多发地,未开展专项集中教育整治活动。

此项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三、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普法社会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标准分15分,自评分12分)

(一)我局每年集中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依法经营和普法交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单位的职责和社会普法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二)我局以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为普法对象,每年举行普法培训在2次以上。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三)对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局进行了跟踪监督落实,但存在未印发简报、通报和痕迹资料不全等不足,自扣3分。

此项标准分5分、自评分2分。

总之,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法制水平明显提高,做到人人懂法,个个守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严格执法,正确用法,自觉遵守法纪,政治上保证了零失误,服务意识上保证了零缺点,执行上保证了零损耗,资源上保证了零浪费,安全上保证了零差错,为促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2篇

在县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八年里,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八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0-2013这三年中,我负责工程站及养护站内页资料和农村公路相关工程验收及结算,在此期间,省市多次在我县召开农村公路养护现场会,全县各乡镇农路管理站及养护道班的相关上墙图表及内页资料均由我负责编制,这些上墙图表及内页资料不仅接受了多次省市领导查阅肯定,并沿用至今,也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至今位列全市前列贡献了一丝微薄之力。在这三年中我共负责验收了农村公路20余条,所负责验收的所有农村公路数据全部顺利通过省市复查。在工作中通过学习,在学习中自我提升,我已对全县的农村路网了然于胸。

2012年交通部综合执法改革,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省,成立了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我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于2012年11月成立,2013年1月我从工程站调整到执法大队负责所有无线设备使用、维护,所有运政案件处理网上登记,并负责带队路检路查。作为执法队伍新人,我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身业务水平,同时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并与新同志共同探讨典型案例。共参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00余起,由本人制作案件卷宗300余份,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我始终严以律己、秉公执法、认真执行“执法人员八不准”制度,为我县道路的畅通安全贡献了自己的微博之力。

2012年至今我担任县交通团总支书记以来,始终扎实完成县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团委活动;期间我总支获得2014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市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突击队等荣誉,我个人也获得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解放思想,团结奋进,务实工作,认真履行一名国家公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商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09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区商务局与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区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区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2009年,全区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6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全区现已累计完成建设改造农家店260个。形成了区向镇配送,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自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我局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00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有力

(一)取得的成效

2009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18个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厂(点)。

2009年,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区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区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区商务局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定点屠宰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区商务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2009年8月6日—7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食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计110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为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区商务局于6月10,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区屠宰办和综合执法大队共6人,在保岫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区屠宰场屠宰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六、下一年工作打算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4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07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碧阳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黟七线)沿线两侧。

2、宏村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宏村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渔亭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西递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西递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6、宏潭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7、洪星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8、美溪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05年《黟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5篇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为契机,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刚刚两年多,大部分队员由原商管办内贸业务人员转为单纯的商务执法队员,大部分执法队员对商务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因此,必须加大执法队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广大队员认真学习《省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政策法规汇编》中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商务法规。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和赣南苏区振兴《若干意见》。广泛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读本有关内容及《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行法》等内容。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公平、公开、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商务执法新形象。

(三)规范大队的法律文书,建立合格文书档案,总结好工作典型,宣传我大队工作成绩。

二、加大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使商务法律法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

2013年,我大队将采取宣传车、咨询台、散发宣传单、展示牌、横幅、标语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宣传的内容涵盖生猪定点屠宰,成品油市场监管、酒类流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商务流通领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对商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三、加强对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系。

(一)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1、在2013年元月—2月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法规宣传月活动,打击全县生猪屠宰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环保等部门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使其进入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净化肉品市场。

2、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禁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完善定点屠宰场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范》执行。

3、加强城区及周边地区肉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采取每周1—2次市场巡查和协管员日常信息监管制度,净化肉品市场。

4、做好肉品上市准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外埠肉品和本县肉品流通的准入和监管工作。

(二)加强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经营。1、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网点;2、强化安全操作规程;3、严把成品油质量关;4、加强我县加油站(点)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等违法行为;5、加大油罐车的监控力度,建立监控平台,严厉打击小型油罐车非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净化酒类经营市场。1、加大酒类流通经营的宣传力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2、强化监管措施,重点对白酒类、红酒类、高档酒类的监管。旨在加大对城区经营网点的监管,而后逐步向乡镇市场延伸。同时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积极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面提高商贸流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重视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人员、店铺进行监管。加大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使经营户严格按照商务法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勤政廉洁、勤政为民,坚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规范广大执法队员的廉洁行为,坚持以法行政、廉洁执法。

五、加强机关后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着重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存在“庸、滥、散、假、浮、蛮、私、奢、贪”等突出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的指示精神。严禁上班期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乱表态、乱作为。坚持按时参加会议,坚持顾全大局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6篇

一、领导重视,成效显著

区农业局成立了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区植保植检站、区种子管理站、区饲料站、区兽药监察所等单位为成员,综合执法工作由万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下发了2010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农资打假工作通知,召开了全区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重点。区局和各开发区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和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区共计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案件44起,涉及260个品种(或批次),涉案货值金额1500余万元,上缴财政罚没款10多万元。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车次,执法人员260余人次。行政处罚到位率100%,错案率为0。查处内容包括无证生产、假劣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无公害蔬菜残留超标等项目。

二、加强宣传,诚信维权

1、公开举报电话,推行诚信执法。区农业执法大队采取制作“名片”的形式,公开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发放给各生产、经营户或农民,实行有奖举报。执法车上也喷上举报和监督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或投诉,做到有报必查,积极作为。今年累计接到各类举报、咨询电话30余次,涉及违规生产经营饲料、无证经营农资产品以及有关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对举报案件,.一是由区执法大队直接调查处理,二是责成三开发区相关部门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区农业局汇报。

2、狠抓农资打假宣传。年初以万州农业[2010]27号文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并于2月24日,召开全区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要求各开发区实行农资打假月报制度。今年3月在博达大世界广场与工商等部门一起开展“3·15”消费者宣传活动,区农业局制作宣传展板2块,印发农药、种子、兽药、饲料等宣传提纲材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和解答各类农业方面问题50余个。

3、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科技赶场和专项整治等形式或活动,到三正、分水、董家、新田、太安、白羊和壤渡等乡镇进行农业政策法律法规讲座,并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上半年来,共计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和从业资格技能培训8次,受训2000余人次。

4、注重新闻媒体报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攻势,对大要案或不法行为进行有力地报道。如今年查处违法自配饲料“舀面子”行为进行了跟踪报道,对不法商贩产生良好教育。

5、召开生产经营户座谈会,要求诚信生产经营。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通报市场检查查处有关情况,学习有关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我区各生产经营户诚信生产经营,建立诚信经营档案。

三、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1、加强与工商、质监和公安的沟通与协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合法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按照《万州区2010年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万州府办[2010]54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2010年第一次农资联合打假行动实施方案》。2010年4月26日上午,以万州区农业局为牵头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城区饲料、化肥生产厂家、经营户和分水镇农资产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万州区电视台、三峡都市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相关情况报道。

这次联合行动共计检查饲料、兽药、化肥经营户15家,饲料生产企业1家,化肥生产企业1家。在农资产品检查过程中,发现6家饲料、兽药、化肥经营户经营的农资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标签标识不全、过期失效、无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等,2家未办理饲料经营资格审查合格证,1家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1家未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检查人员对5个经营户所销售非法自配预混合饲料的“瓢瓢药”进行了没收,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加强与相邻区县农业执法部门的交流与协作,建立协查机制。为提高执法水平,实现执法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2010年5月13日重庆市渝东片区农业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及协查工作研讨会在万州区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梁平、开县、云阳、忠县、万州等5个区县的农业行政执法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重庆市农业局法规处领导到会指导。会后建立了协查机制,互通各县农资产品查处情况,防堵假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我区执法大队于2010年7月与梁平县执法大队成功协查了群众强烈反映四川宣汉军扬饲料一案。

四、下半年执法工作安排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常抓不懈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为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为我区农业生产大丰收和提高农民收入做出一定贡献。:

1、深入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户)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工作,做好诚信生产经营档案记载,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

2、结合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培训、检查活动,迎接农业部、重庆市的检查。

3、继续开展农资产品的市场检查和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稳粮、增收”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威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局局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由柯发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与各负其责、分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所有抽调人员均统一集中上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农药、化肥、种子,尤其是假冒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江”牌尿素。

(二)查处大案要案。

采取“端窝打点”的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的出现。对已发生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六、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销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质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抽查结果,严格农资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监管,依法查处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县农业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办理大案、要案,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暴力犯罪行为。

县交警大队:协助成员单位对运输假冒伪劣农资的车辆进行路检。

县供销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连锁配送业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配合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七、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6月20日开始,到2009年8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确定的整治目标和重点,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农业、公安、交警、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2009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和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八、严格责任追究

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凡因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而发生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范文第8篇

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兄弟股室的帮助下,认真做了本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局领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安排法规股认真组织了法律法规宣传、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农业执法工作。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法规股组织了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植保站、农药管理办公室等执法股室站依照自身职责团结协作认真开展了农业执法工作,年初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的方案。

(二)、加强宣传力度,维护农民权益

法规股按照上级的要求,3月15日等时间组织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日。法规股还组织了3月7—13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了农业执法人员抽调了宣传车组成宣传队,深入18个乡(镇)进行了《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1万余份,受训群众达1万余人。通过组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完善执法措施

县农业局为了规范好农资市场,依法加强了农业执法力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采取首查不罚制。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农资经营户先予警告不做出罚款,如果下次再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则依法予以严惩,可以给予首次违犯的农资经营户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活跃市场经营气氛。

2、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追击,限期整改,如在农药检查中发现一些农药经营门店的农药摆放不规范、杂乱无章,高毒农药和杀鼠剂未设专柜单独摆放,农业执法人员就现场监督经营者对农药归类摆放,并对高毒农药和杀鼠剂设专柜单独摆放。

3、认真清理整顿农业系统所属农资经营主体。县农业局对农业系统所属的农资经营主体继续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并落实国家有关农资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或乱涨价,坚决杜绝坑农害、损农伤农事件的发生。

4、加强抽检,强化监管。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的抽检工作,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于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曝光,引导农民放心消费。

5、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县农业局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察举报制度》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监察举报电话等。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农业案件的的办理程序。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效果

1、种子方面。共检查种子种子企业2家、经营户96家,目前已完成备案92家,建立种子经营档案92家;查处种子违法案件7起,其中种子不合格4起:六塔1起、古城1起、县城2起;经营未定审品种3起:古城1起(品种是邢抗6号),县城两起(品种是咏玉1号、99B);共扣押玉米种子350斤,棉花种子150斤,共计500斤。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

2、农药方面。共检查企业2家、农药门店86家,整顿市场18个。共检查农资品种194个,其中种子98个,农药96个,其中修改标签内容7个,冒用农药登记证的2个,另外有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和更改商品名等违规行为,未发现假劣农药。对以上情况都依法进行了处理。由于部分农药经营户思想不够重视,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药产品摆放混乱;二是个别是农药经销户对于高剧毒农药没有设立专柜,无明显标志;三是部分农药经销人员对高剧毒农药保管意识淡薄,措施不力。对此,我们立即对出现这些问题的经营户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农药要立即按照类别及毒性进行分类摆放,并且要求摆放整齐有序;二是没有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的经营户要即设立高剧毒农药专柜,加强管理;三是要求农药经营户加强对鼠药、高剧毒等农药的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保管意识和措施。

3、植物检疫方面。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种子经销商户种子无检疫证或手执检疫标识而未粘贴等现象,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4、肥料方面。通过对18个乡镇的肥料市场的全面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有经营假劣肥料的现象。

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农资经营户80人,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出动车辆120台次,对全县18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多次有重点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农资打假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查处有害蒜薹

按照《濮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查处有害蒜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濮农字[2005]40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从6月中旬至7月中旬,抽调人员组成了有害蒜薹查处工作队,对全县范围的冷库、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关键环节的蒜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我县境内未出现有害蒜薹。

三、食品安全

4月10—5月20日,按照市农业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求,法规股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这次行动中对农药、化肥门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下在田间使用农药、化肥的农民进行了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达到了一定效果。

四、安全生产

1、元月份,对从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元月份的冬季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

2、按照县“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4月27日—5月9日,法规股组织安排了这段时间的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农药经营户对农药的摆放不够重视。

3、按照《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清安[2005]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6月份,法规股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4、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要求,从9月28日至10月8日,法规股组织开展了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执法案卷清查

6月份,按照《濮阳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濮农字[2005]42号)文件要求,法规股对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清查。六、执法文书回复

1、6月8日,法规股接到县政府法制办清政法函[2005]2号文件《关于科技局拟定的<**县食用菌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股对科技局的侵权行为做了一一辨驳,对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进行了据理力争。

2、9月份,法规股接县政府法制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征求意见函,结合实际给予了答复。

3、10月份,法规股对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制定行政强制法的征求意见函,结合实际给予了答复。

七、有害除草剂案件查处

7月中下旬,县农业局接案:部分庄稼地里喷施了玉达牌除草剂后受到了严重损坏。县农业局立即组织人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通过调查取证、专家鉴定、司法公证、物价评估,得出:全县10个乡镇258户农户因使用玉达牌除草剂造成910.55亩玉米作物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产量损失363582公斤,损失金额443571元。最后生产厂家和县级经销商同意调解,达成协议:由生产厂家和县级经销商共同负责赔偿受害农民每亩平均200元。赔偿款目前尚未到位,正在催促中。

八、文字材料方面工作

4月23日编写制作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项目文本》;6月21日,依据《关于推荐老干部先进个人和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通知》(濮老[2005]27)号文件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法规股为我局退休老干部岳登法同志编写了个人先进事迹《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成功地为岳登法同志争取到了市级先进个人。全年共编写了大小材料100余篇,上报市农业局信息科、县委县政府两办、**农业信息网信息130余篇。

九、农技推广区域站人员招聘

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从4月底至7月中旬,法规股组织参与了县农技推广区域站人员招聘工作,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达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所有环节都随机抽签,客观选择,避免了人为因素和暗箱操作,最后确定36名,并于7月13日正式上岗。

八、农业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农业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农资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要求更多较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肥料方面的管理缺乏进一步较细的法律。2、农业执法队伍不专业,手段落后,缺乏执法经费,缺乏配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影响执法的顺利进行。3、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4、执法不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案。

九、下步工作打算

㈠、今后五年初步打算。1、建立一支有力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精选执法人员,建设成作风硬、素质高的执法队伍。2、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培训。3、不断增加农业执法工作的投入。4、不断总结交流先进执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