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实行计划经济的原因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活动形式的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结构的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义经济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的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客观形态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摘要:20世纪80年代,包括前苏联、东欧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的经济体制转型。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激进式变革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变革,取得不同的经济绩效,形成巨大反差。转型经济学(或称转轨经济学、过渡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
一、引言
转型经济学是指一种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学主要是指具有共同研究主题和追求目标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盛洪,1996)。目前,关于转型经济还没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也很难说谁是转型经济学家,因为还没有专门从事这一理论研究的人。关于其理论体系,我们只能从现在构成这一经济学流派的一些理论文献,以及撰写这些文献的经济学家的文献、研究思路来寻找一条线索,理清其脉络。本文首先介绍转型经济学的内涵,然后简述一下各个学派关于转型经济的理论要点,最后简要回顾中国经济奇迹并作以简要评述。
二、转型内涵
关于转型概念的理解,比较经典与普遍的定义是热若尔。罗兰的表述:转型即一种大规模的制度变迁过程或者说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从目前国内的文献来看,从三个层面上使用转型的概念:第一种含义是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种含义是在包括了第一种含义外,还包括那些过去实行广泛管制的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型;第三钟含义是在前两种理解基础上还包括了所有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市场化,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
实际上许多人把转型经济学看作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原因正是由于把转型理解成为一种制度的变迁过程,只是描述了转型的一般的特点。不错,转型的确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但转型还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仅依靠制度变迁是不能够真实的描述,更别说来解决这些问题。鉴于以上理论实践中三个层面使用转型概念的事实,笔者个人比较赞成转型的第一种含义,即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当然,后两种转型概念的理解当然没错,但关键是其不符合概念提出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更不适合建立新的独立的研究学科。对于第二种理解,放松政府管制,实行经济自由化,其实这在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内可以得到解释;对于第三种发展经济学范畴内使用的转型概念,现有的发展经济学就有了相应的解答与分析框架。转型(或者转轨、过渡)概念的提出应该来说主要发源于二十世纪上半期全球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实践中遇到困难并探索其解决办法的历史事实。
三、几种转型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末,包括前苏联、东欧国家和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JosephE.Stiglitz)将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一起称之为“二十世纪两项最伟大的经济实验”。毫无疑问,这场涉及多达15亿人口的重大变革吸引了全世界学者的目光,他们应用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学等最前沿的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变革加以研究。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相关文献数量迅猛增长,从而在主流经济学中赢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催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转型经济学,来专门研究如何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1、主流经济学的激进主义转型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的系统化。按照新古典理论的理解,市场机制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工具,其核心是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在转型之初,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华盛顿共识在转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中占据统治地位。根据华盛顿共识:严厉的需求紧缩,加上放松管制、贸易自由化和私有化,就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核心就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实行以宏观经济稳定化、国有企业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为核心的激进式的“休克疗法”。采取了一系列诸如:大幅度缩减货币供应量,实行高利率;保留少数重要商品的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面放开;消除预算赤字,减少价格的国家补贴;取消对企业工资的限制;全面改革财税体制等措施。
2、演进主义的渐进式转型理论
随着俄罗斯等国的激进式改革的受挫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功,演进主义的兴起及其影响力的扩大是转型经济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演进主义理论核心思想可概括为:知识和信息是有限和主观的,并以分散的状态为个人拥有,因此,人们根本无法认识和控制社会生活,最好的社会就是顺其自然。想通过理性设计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渐进式改革实际上是社会不断的积累、加工信息,而且知识与信息是具有连续性的,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系统来强制使其中断是不可取的。经济体制本身是一个具有自我强化机制的复杂系统,在演进过程中会不断吸取旧制度中的合理因素。因而,渐进式改革更可取。
3、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把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以及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扩展了经济学的视野,对于我们研究制度现象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这种理论,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寻求成本最小的最优改革路径。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曾指出:“如果转型的经验给了我们任何启示的话,那便是,没有以适当的制度为基础的自由化、稳定化和私有化政策,不大可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市场制度是自由交易的制度,这些制度结构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另外,科尔内、萨克斯都提出了新制度经济学转型理论的代表性观点。
4、凯恩斯主义转型理论
与新古典主义理论相比,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内在机理的认识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现实,他们对于转型经济中产权改革、宏观经济、转轨速度和次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认识值得重视。
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一书中,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型经济理论提出批评。认为在决定选择哪种市场经济模式时,一定要牢牢记住实际的市场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不是去记住毫不相干的完全竞争范式;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竞争远比私有化重要得多;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一样都会出现激励问题,因此,建立一种集中与分散、公有因素与私有因素相结合的混合体制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正确选择。马克。奈尔(MarkKnell)等人认为激进式改革对自由市场的崇拜是盲目的。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方案往往忽视了这样几个重要因素: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生产关系;企业是生产组织,市场是交易机构,企业与市场是相互补充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价格机制不仅是一种解决经济问题的手段,同时还有金融功能、战略功能等,在满足这些功能上越是成功,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就越难以实现;私有化对于提高效率并不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可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重要的。
5、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就是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目标的一种理论和主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能否在理论和实践中解决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的结合问题,是决定经济体制改革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因素。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初模式即兰格一泰勒一勒纳模式,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这一理论假定,市场机制仅仅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后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虽然在许多方面超越了新古典的范式,但是中性论的假定却被接受下来,因而这些理论难免会带有新古典理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获得巨大的发展,市场社会主义也成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
6、比较主义
用比较经济学理论来分析现实的改革问题是九十年代以前转型经济学的主流。这种理论从不同的经济体制中总结出若干基本的经济体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做出最优选择,指导改革的实践。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从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到匈牙利新经济机制和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再到90年代东亚模式,都曾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市场经济模式和市场化道路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的经济转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比较经济学的方法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一方面,这一理论是经验的而非规范的,因而无法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另一方面,它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经济体制简单化,因而无法深刻理解制度变迁的复杂现实。
7、特殊改革方式理论
中国的学者在借鉴国外关于转型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把转型经济研究放在中国特殊国情和特殊道路选择上。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资源的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选择了渐进式改革道路。张军指出,由于传统国有部门的绝对规模使它事实上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在改革过程中如果实行完全的价格自由化,就可能给国有企业提供操纵市场的机会,造成生产下降和经济的衰退。相反,在价格双轨制下,国有部门将比完全的价格自由化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多且定价更低。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边界改革”的经验正在于,国有部门在计划外边界上通过对价格信号做出反应去捕捉获利机会,要比突然被私有化的国有部门去对经济扭曲和短缺做出的反应更迅速。
四、中国增长的“奇迹”
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经济转型。10年后,东欧和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也加入转型的行列。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选择了与东欧和前苏联不同的道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中国经历了20年迅速的增长,而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却经历了将近10年的下降。改革方式选择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改革结果。以下两组数据清楚的表明了中国改革与前苏联、东欧改革成果的巨大反差:
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稳定的高速发展,引起全球的瞩目,经济学家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专家指出中国能在这二十年间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1979-1983年之间中国建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非常重要要的作用,在此之后,中国又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还有乡镇企业的作用。中国的改革成功的原因是基于保持和建立在社会和组织资本上的这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斯蒂格利茨认为基于社会资本的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础,而在很多国家转型后的社会资本比转型前要薄弱的多。相对而言中国特别重视创造和改组,特别是新企业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不仅仅是进行单纯的私有化。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采取了渐进型的方式。这对于改革普及到其他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体制外增量改革对解释转型经济的中国提供了有创建性的解释,但随着转型的完成,对存量的改革也许会成为重点;国企改革还存在诸多困境;城镇改革与农村改革的冲突;消费需求的拉动力不足;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五、简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转型经济学正在同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融合,然而以上任何一个学科都不能够完全取代转型经济学,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转型经济学所正在经历的分化。而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来说,过渡问题的出现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种挑战,不同理论所具有的解释能力和预测能力将受到严峻考验。在实践中形成一种比较科学的价值和逻辑相一致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我国经济理论发展特别是经济理论发展中面临的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应当为此做出努力。
产生现状的原因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来满足社会需要而获得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制,但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使企业难以自主经营,自我管理。
1.政府决定企业行为。虽然我国现在已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但由于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一些企业的主要组织者计划经济思想观念一时难以彻底改变,不知不觉地在意识上、行动上又回到了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了;加上行政部门有意无意地对企业说三道四,从而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盲目性。
2.企业市场意识淡漠。由于政府决定企业行为,企业经营者既没有管理财产权,也就不用承担财产的责任。这样一来,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决心服从政府的计划,保证职工资的发放,全力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产值任务而奋斗,以达到对上交得了差,对下说得过去。为此,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取向不在于市场,而是在于完成产值计划。出现了高产值的先安排生产,没有设备能力的超负荷生产,其次价高的继续生产、同行业重复的抢着生产,赊销拖欠的还要生产,能安排职工上班的就要生产等行为。上述各种不顾市场取向的行为,虽然能够完成产值任务,但必然会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缓慢,亏损不断增加,企业负债率高。
3.财务管理不健全。由于企业不顾市场取向,必然放松经济核算,更不要健全财务管理。其主要表现有:投资运作由首长决策,财会人员无权参与;认为财务管理束缚企业手脚,财务机构人员可有可无;财务人员素质要求不高,能编制财务报表就可以;能服从“指示”的就使用,不听从“指示”的就撤换;强调企业要有自,拒绝财税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近几年已出现一些怪现象,由于财会人员不受聘用,停薪外出打工,企业停产半停产,财务人员无上班,企业年终报表无人的编制。对此,财政部门能负责其编制财务报表期间的工资,请财会人员回来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才能完成财政部门年终决算汇编工作,以利财务决算报表的逐级上报。
[关键词]市场;法治秩序;规则
[摘要]当前,在整治经济秩序及规范市场中,行政管理只应弱化,而行之有效者在于必须强化法律手段。为此,应该进一步完善民事立法、经济行政立法,加强行政立法和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法,使我国尽快从一个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这是解决我国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本途径。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例如,经济欺诈现象较为严重,逃、废债行为相当普遍,债权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诈骗、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仍较为猖獗;假冒伪劣商品愈演愈烈,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危害了许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依然存在,并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建立。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也给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损害。当前,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
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可以有两种手段供我们选择,一种方式是强化行政管理、扩大行政权限、加强行政处罚;另一种方式是强化法律规范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前一种是行政手段,后一种则是法律手段。我认为,当前单纯依靠强化行政手段来治理混乱秩序并不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在于,尽管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仍处于从集中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政府虽然在很多方面采取了各种简政放权的措施,但政府享有的行政权限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比,仍然过大。例如,政府各种名目繁多的审批和处罚、对交易自由和财产自由所设定的各种不合理的限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市场主体所应当享有的必要的自由,也障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所以,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行政权力不是应当强化,而是应当逐渐弱化,这一点已经形成了社会的共识。而强化行政权力,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市场主体所应享有的自主自愿,而且与改革的方向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不符合的。另外,强化行政权力,不能从制度完善上来解决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有可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短期内或许能够见效,但从长期来看,难以产生应有的效应。
我认为,整治混乱秩序、规范市场必须要强化法律手段。也就是要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尽快地使我国从一个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我国宪法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当前我们所需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将规范市场与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结合起来,作为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只有加强法治,强化法律的规范和管理,才能真正建立市场经济的规范和秩序,其理由在于:第一,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其利益是多元的,资源也是不断流动的。因此,市场经济要求实行自由的交易和公平的竞争,这些必须要靠法律来维持正常的秩序。例如,在计划经济,可以通过行政的调处、领导的平衡和干预来解决各种经济纠纷和民间纠纷,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形成于旧体制的解决争议的已被证明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的需要。在一个开放的、自由平等主体的交易构成的市场经济中,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必须要靠法律来规范,而其产生的纠纷也必须主要应当靠最终解决争议的机构——人民法院来解决,这就是说,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形成秩序。第二,从目前市场中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来看,尽管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转型时期社会变动的负作用,需要靠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重建来解决,但相当多的问题仍然是法治不健全、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原因造成的。例如,假冒伪劣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的根治,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地方保护主义、以罚代刑和处罚不力造成的。第三,通过法律手段来整治秩序,这就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体系,解决市场混乱的问题,真正使市场经济形成良性的循环。
哈耶克是自由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其思想涉及多个领域,对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批判即是这些领域之一。哈耶克认为社会中的知识是分散的,每个人都掌握着不同的知识,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都仅仅是社会知识的一小部分,在社会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将全社会的知识都掌握,因此,人的知识和认识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在对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批判时,他首先对自发秩序(市场经济)和人造秩序(计划经济)进行了区分比较。他认为计划经济是通过人为构建出来的,复杂性程度较高,而市场经济是人与人之间自发形成的,复杂性程度随着自发程度而改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社会个体需要服从一定的命令,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社会个体可以按照一般的规则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智慧。哈耶克在比较两种秩序后,从公正、平等、效率三个方面对计划经济体制展开了批判哈耶克的计划经济体制批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需要注意,哈耶克的批判也存在局限性。
一、计划经济体制思想基础的批判
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基础是建构理性。建构理性主义者认为人是全能的,对社会各方面的实务都非常了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该思想将人抬高到神一样的地位,认为只要通过理性就可以对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合理化设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由于知识和认识的范围有限,人们也会犯错误,而且人们所拥有的知识往往是零碎的,也难以进行传递。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对社会任何一件事情了如指掌,因而说人能够对社会各方面都进行合理化设计的说法是不切实际的。哈耶克也对这一思想进行了驳斥,他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在任何的社会活动中都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这些知识和能力是非常零散的,凭借一个人的能力是无法完成对整个系统的运作和设计的。
哈耶克强调社会的知识复杂而零乱,这就决定了这些知识并不是存在于某一个人的头脑中,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同时这些知识往往不具备传播性,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种唯一性的方式可以使每个人都能够独立地拥有对这些知识的所有权,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自由市场的作用。知识是社会最缺乏的资源,也只有通过市场才能真正实现知识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才能真正地发挥每一个人的智慧。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体制是过分推崇理性的结果,由此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效率是非常低下的,也必然对人类的自由造成破坏,他认为想要充分运用理性,发挥人类的智慧就必须维护自发、自由的市场秩序。
二、对计划经济体制公正观的批判
哈耶克指出人造秩序强调的是社会的公正,也称之为实质公正,对社会资源按照某种标准进行公平分配;而自生自发的公正观认为公正是建立在人的权利基础上,强调对人的权利的尊重,认为只要人的行为公正便是社会公正。哈耶克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社会的公正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政府在拥有强制力的前提下对人民的权利进行践踏。只有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人的自由,也适应经济市场的发展,个人行为准则以工作做标杆,属于个体知识的范畴,是人的理性所达不到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没有任何一个人或组织能够对社会的行为负责任。由此产生的结果也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自由主义追求的是正义观,并对这一观念进行全力捍卫,这种观点是一种否定性的观点,即其所告诉人们的不是应该做什么而是禁止做什么,只要人们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就符合了这一观点的要求,其结果也就是公正的。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人仅仅被告知不应该做什么,而对应该做什么并不知道;而在计划经济者眼中,社会具有高度的制度,以“理性人”的身份存在于社会中,为整个社会的行为标定旗杆,社会比任何一个人都具备超强的智慧和判断力,为所有的个人提供社会活动的方向和指导,并为整个社会群体的利益服务。从这一点来说,“社会”承担的主要是市场个体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在对社会收益进行分配的时候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的法则来进行,以使社会个体得到公正的待遇。社会权力机构想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对社会个体的经济活动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并将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分配给不同的群体,尽管如此,由于权力机构的能力有限,想要将责任和义务分配给适当的人群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实际分配中并不能按照完全的公正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此时“社会正义”便成为一种指令性的经济,使自由竞争的市场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由经济主义者认为,在自由竞争市场中,个人的报酬与其自身的付出在价值方面是一致的,而“社会正义”要求的是以正义或更加平等的方式来对社会的利益进行分配,所分配的任务也是与社会个体的品行相吻合的。而哈耶克则认为这一点是不切实际的。如同两个医术不同的医生,其所获得报酬应该是根据为病人提供的治疗来确定的,而不是更好的品行。
三、对计划经济体制平等观的批判
公平正义中最核心的便是平等,哈耶克站在古典主义的角度对计划经济要求实质平等进行了批判,计划经济要求实质平等的依据是“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哈耶克首先便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批判。他认为这一思想是完全错误的,根本无法成立。实际上,人人之间并不平等,对于这一说法,他用生物学的理论进行了解释。他认为每一个新生儿的基因是不同的,由此造成他们的先天构造也是不同的,即具备不同的先天气质,如果让这些新生儿生活在相同或类似的环境中,其长期所养成的性格和气质也产生差异,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才使得社会能够平等地对待他们,人与人之间才能做好取长补短,互相合作,因此,“人人生而平等” 的理念是错误的。
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考虑社会个体的差异性,为了追求计划经济的实质平等,使用强制性的手段对经济进行控制。这就好比以家长式的控制能力来决定家庭每一个成员之间的分配额度和比例,并认定其所分配的与个人的付出是吻合的。自此,人们所获的报酬并不再是自由竞争的产物,而是“社会”的强制性认定。而在追求实质平等会阻碍经济发展的这一观点上,哈耶克采取的是反证法,认为不平等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哈耶克指出经济想要获得快速发展,就必须首先使一部分社会个体富裕起来,然后采取跟进和示范的方式来拉动另一部分人群的富裕,而决不能采取平均的方式,即陷入平均主义的陷阱。这就好比一种新开发产品刚上市后价格都比较贵,仅供少部分人群使用,而等到该产品的技术等提升以后,以低廉的成本便可生产该产品,便可以使整个社会都享用到该产品。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计划经济阻碍经济发展的这一观点上,哈耶克是赞同的。
四、对计划经济体制效率观的批判
效率体现的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哈耶克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进行了批判,并指出计划经济是一种人造的秩序,而这种秩序的效率是非常低下的,只有市场才能真正使经济效率达到最高。市场经济具备较高的效率的主要原因是该种经济形式具备了竞争和价格这两个最基本的市场要素,现代社会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巨大、主体众多的结合体,每一个经济体都在自身的活动范围之内,根据自己的选择和需求选择做出自己的经济决策。这种多元化的经济决策通过相互作用反馈到市场中,由此形成了市场中较为抽象的价格信号。而其他的经济体从该价格信号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及时调整自己的经济决策,从而使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化效应,实现社会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个体可以根据市场竞争状况而形成的价格信号进行搜集并有效判断,这一点比任何政治家所做出的经济决策更加有效。
而计划经济者认为管理当局可以将一些分散的个人知识进行广泛的搜集并进行整合,在获取自认为相对完备的知识以后,可以依据这些知识做出合理的经济判断和决策,而哈耶克认为这种想法是极其幼稚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在上文中,已经明确说明管理当局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将社会上所有的零散的个人知识搜集起来,也并没有能力去充分整合,同时,做出的经济决策也未必是正确的,此外,信息不对称性、传递的滞后性、政策调节活动的滞后等都会使经济决策的作用减弱。市场经济具备较高效率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市场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哈耶克认为人性都是自私的,财产私有化能够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鼓励人们为自身牟利,如此情况下,社会经济发展才具备巨大的活力,经济才会变得蓬勃。如果一个经济系统中不对私有财产认可,则经济如何发展,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困扰管理当局的重要问题。
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企业想要在市场中生存并求得更好的发展,则必须对自身的技术和管理进行变革,不断发展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得价格优势,而其他一些企业同样基于此目的,不断强化技术变革,如此循环往复,整个社会才会向前发展。而在计划经济的市场体制中,价格都是由管理当局来统一制定,企业无法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来获得价格优势,由此企业就会丧失了技术和管理变革的积极性,造成技术落后而成本居高不下的窘境,显然这对社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由此可见,与竞争市场经济相比较,计划经济的社会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居多。
尽管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哈耶克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批判也得到了诸多学者的认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哈耶克的批判在某些地方仍有诸多商榷的余地。
第一,斯大林模式具有高度的集权和计划性,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具有相似之处,但这并不能说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等同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但也不能说斯大林模式就是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模式是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由于苏维埃政权面临国内外众多的邪恶势力的威胁,想要保持政权的稳定,只能集权。在二战后,苏维埃政权没有对这一集权进行调整,这就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斯大林模式等于社会主义,仅仅是被证明失败了的社会主义模式的一种。
第二,哈耶克强调社会法制的重要性,并对政府的权利进行限制,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但是他的思想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他仅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对社会的公平性诉求却忽视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除了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以外,还要防范贫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问题。
五、结语
哈耶克是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的学者,他将毕生的精力都用在对古典主义的自由思想辩护中,由于其意识形态之间的差异性,哈耶克的相关理论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尽管如此,哈耶克仍然提出许多具有实践意义的观点,丰富了人们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认可和研究。他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方式,都体现着学者的风范,现如今,我国的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都与哈耶克那个时代的背景有着巨大的差异和不同,但是哈耶克所提出的一些观点和分析问题的思路仍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如哈耶克对社会个体权利的关注、对社会传统的尊重和对法制的维护等。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各项社会制度和法律都逐步完善,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从哈耶克的思想中汲取有价值的思路,充分挖掘指导人类社会发展不受时代背景约束的思想方式和方法,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因此,产业政策是由日本传入中国应该无疑。当时日本经济正好处于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极盛时期。日资大举收购美国资产,引起美国朝野一片震惊,世界也为之瞠目。我们一下就把产业政策视做真经,自然合乎情理。
据说,日本的产业政策还可追溯到早期尚未发达的德国的保护主义政策。日本自明治以来就有殖产兴业的传统,于是,产业政策在日本极易衍生为无所不包的政策体系。
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正在由计划经济初步向市场经济转轨,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有着巨大的惯性。希望改革的人觉得产业政策可以作为过渡,逐步用指导性计划取代指令性计划;坚持计划经济的人觉得产业政策可以作为掩护,最大限度地保存传统体制的血脉。因此,几乎没有质疑和犹豫,产业政策就被接受下来。
产业政策在中国问世不久,对政策的内容和形式、实施的手段和结果,学术界就开始有了观察和思考。笔者在1991年初指出:“从1987年开始在我国流行起来的‘产业政策’的提法,以及与此同时被推崇的将‘上游产品计划管住,下游产品价格放开’,作为一种计划与市场结合模式的设想,是值得商榷和深加研究的。”(《改革》杂志1991年第1期)
产业政策在中国延续近20年,其效果已经可以适当加以总结。应该指出,我们当初学习和研究日本的产业政策不够深入,存在先天不足的缺憾。
首先,当时主要靠与日本官厅经济学家短期接触得出的印象和结论,其实比较片面和肤浅。即使日本官厅经济学家也认为,产业政策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充分尊重民间的自主性立场,发挥民间企业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产业政策能否见效,主要看有没有比较成熟的市场基础和产权基础;还要看政府职能有没有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只有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政府能够确立尊重市场的管理理念,产业政策才可能起一点补充市场不足的作用。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把产业政策作用估计过高,社会就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其次,日本企业界对于产业政策的反感,我们了解甚少。事实上,日本企业界对于产业政策的批评和抵制几乎从来没有停止。现在某些誉满全球的日本汽车企业,当时就受到官方的否定和抑制。所以,不少企业认为,他们始终是在与前通产省的抗争中发展壮大起来的。日本的产业政策歧视小企业,认为小企业效率低下且造成了过度的竞争,主张缓和反垄断法,通过合并实现集中化。这种“规模神话”显然恶化了小企业的生存环境。但无数事例证明,日本小企业具有优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日本,常常是大企业购买小企业转让的技术。日本小企业的技术出口比大企业要活跃得多。
再次,日本学界对政府产业政策的抨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日本主流经济学家承认产业政策在传递信息方面的正面作用,但总的似乎否定性看法比肯定性的多。他们认为,日本产业尽管处于政府的压力之下,但其得以崛起是因为民间活力并未完全窒息。除了日本战后短暂时期,日本高速发展的基础是竞争的市场机制和生生不息的企业家精神。一些经济学家的实证分析表明,日本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令人激赏不已的产业政策,其实常常被民间企业的创新力量冲破,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
“倾斜生产方式”是日本产业政策的本土理论基础。此论与我们传统计划经济也有共同的理论渊源。如果将产业政策理解为由政府选择一些重点产业,然后用各种手段去加以扶持;同时指定一些限制产业,严格禁止或压制其发展,那么,这样的产业政策在中国就不是什么新的思维。计划经济时代提出的“农轻重”、“以钢为纲”、“以粮为纲”等等,也是一种以倾斜发展为特征的产业政策。
【关键词】 国企 改革 认识 政企分离
我国对国有企业的占有和控制是表现我国国家性质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国家通过国有企业实现政府对社会的调控,稳定市场和人们理性之间的关系,达到对宏观经济的有力把握。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之内容的扩大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日益完备,国有企业自身的性质和管理方式在市场上已经开始被人们质疑,现在经济学者对国有企业的态度已经分成了明显的对立,而关于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同时也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一、对国企中政企分离的认识
我国国有企业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一脉传承下来的,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和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的最大不同点就是生产效率的区别,另外还包括生产目的的不同、管理方式的不同、利益分配方式的不同等等。
1、政企分离的概述
顾名思义,政企分离就是指政府的职能和企业的职能分开,政府和企业在相应的领域中明确划分各自的权限,正确地处理好国家通过企业之间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和企业如果不能有效进行职能区分,就很难明确各自的权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意义和存在目的,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国家,处理政治、社会问题,而且也是经济组织,其存在的核心理念是对利益的追求,同时发挥社会调控的相关功能。所以政府通过自身系统对企业进行控制是有诸多不利之处的。
2、政企不分的原因
虽然经过了30年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中还是存在着不少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政企不分就是这种痕迹中最重要的一点。事实上,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提出了政企分离的改革目标,但是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是因为政府和企业一直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一方面因为国有资产的性质和价值问题,政府会通过各种途径、理由、身份对企业的运行事实调控;另一方面,政府代表国民占有国家资产的价值观念没有转变,如果政府没有进行对国有企业的最直接控制,那我国就会从经济基础上撕开改变国家性质的口子。但是有鉴于政府因各种因素没办法履行好其在企业中所需负的责任,从而导致了国有资产失控或者被一部分人进行了投机性占有,这就成为了今天人们攻击国企的一个重要原因。
3、政企分离的利与弊
首先,实现政企分离能够保证企业的自主管理,从而完全以市场原则进行企业的运行,这一点是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的。同时,将国有企业完全抛入到市场范围内,使之同国内和国外的相关企业进行合理的竞争,是提升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相反,如果政府控制国有企业,使之得到资源配置上的诸多好处,除了对其他企业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之外,还不利于国有企业提升自身创造力和竞争力。另外,政府放弃对企业的直接控制之后,还可以实行对企业的资本控制,即以股份占有的形式只进行国企的利益分配,这样能够减少政府的责任范围,使政府将力量更多地投入到自己更擅长的领域中去。
其次,如果实现了彻底的政企分离,政府完全放弃了对企业的控制,就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进行交接的过程中产生非法行为,正如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经济方面实行的休克疗法,虽然实现了经济的市场化,但同时也造就了资本权贵,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市场的稳定。而且如果贸然实现政企分离,会导致原本属于政府而工作于企业的一大批人失业,因为他们在自身不具备市场知识的前提下被政府安排到企业中,失去了政府的依靠后,企业是不需要这些人对利益的分配的。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整齐分离现象还不彻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政府资金和政策方面,国有企业占有很多特权。国有企业政企分离不彻底,将会导致服务型政府无法良好地建立,国有企业在政府的庇护下不能够意识到自己所处环境的潜在竞争危机,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
二、完善国有企业的社会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财富的来源是社会公共资产,因而其存在也离不开对社会公共职能的履行,现在我国面临的是企业面对发展机遇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大量存在的时期,这种时代的特点就把国企和其自身社会职能再次强调了出来。总体而言,国企加强自身的社会服务职能,从原则上应该包括推进自身的发展、强化同社会的关系。首先从职工群众入手做好服务,只有做好了自身的社会服务,国企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发展任务凝心聚力,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如何完善国企的社会服务职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
首先,最主要的还是履行其作为企业的根本责任,即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国企以通过企业管理的创新和产品技术的创新而不是通过和政府的关系的方式,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创造,实现最终利益对隐性成本和显性成本的大比例提高。只有企业实现了自身的利益,国家才能从中得到更多的分红,社会才能够从这种分红中获得更多的好处。
关键词:电力市场;现状问题;观念策略
1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现状
我国的电力行业是垄断性行业,其主体是大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电力市场基本是卖方市场,即电厂发多少,用户用多少,而且由于用电指标的限制和电力建设的缓慢,形成了对用户的用电限制,因而造成经常性的限电拉路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明显加大,电厂电网建设有了飞跃发展。据统计,改革开放20年来,电力建设增长迅速,全国装机容量达2.7亿kw,是改革开放前的5倍。同时,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任何行业的垄断格局都将被打破,电力市场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计划经济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电力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因此,国有电力企业必须要适应这种转变,迅速建立自己的市场。
2电力管理体制问题
我国城网一般实行供电企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而农村是以县电力企业为实体,抄表收费到农村变压器的总表,以上部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电价,但由于农村用电管理薄弱,一些地方“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现象十分严重,有些地方层层趸售、个人承包电费、偷窃电现象严重,这些损失分摊到用户身上,造成电价成倍增长,如照明用电为0.327元/kWh,省限价为0.35元/kwh,但个别地方却达到1元/kwh以上,增加了农民负担,挫伤了农民用电的积极性,损害了用户利益,也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形象。
2.2供电、配电工程贴费问题
1)高昂的供电、配电工程贴费是制约地方电力发展的拦路虎。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体私营经济异军突起,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也是推动农村电力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大部分农民的经济实力较为薄弱,在办理用电增容过程中,一次纳供电、配电工程贴费,一般负担不起,1996年初,我市胜芳镇轧钢行业异军突起,成为带动全市工农业增长的主要力量,兴旺制管厂根据市场预测,用户新装一台315LVA配变,按每550元/kmh计算,仅贴费一项就达17万元,加上线路投资10万元,电费保证金5万元,合计32万元,农民一看要这么多投资,就打消了用电的念头。
2)政策的局限性。我国《电力法》颁布后,与之配套的《用电管理法》至今没有出台,而《供电营业规则》第33条规定,用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给予消户,终止其用电,以后再用按新增办理第26条规定,用户迁移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这样就出现了因用户调整场地,交不起工程贴费而不得不停止用电的现象。
2.3供电线路老化“卡脖”卡住了电力市场
我国农村通电时间较早,线径过细,变压器容量小且一般为高能耗变压器,随着近几年家用电器进入每个农民家庭以及个体工副业的发展,农村用电“卡脖子”现象日益突出,几十年来,由于乡村电力建设投入和改造很少,大部分村街在“小车不倒只管推”,“设备不坏只管用”,因此农民有电用不上,制约了电量的增长,如李庄村280户,人口1000人,一台75kVA的变压器用了20多年,而用电量却比当初翻了几翻,已是严重超负荷状态,由于该村石头资源丰富,农民张某想购一台17kW的石料加工机,找村干部用电,因费用高而打消了念头。
投资体制的不合理也是线路老化的一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平均以10%的建设增长,而电力建设相对滞后,城网与农网又严重存在投资不合理现象。因此,加强电网建设,形成合理布局,是电力增长的关键。目前进行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改造将彻底改变这种局面。
2.4价格机制缺乏市场竞争力
我国大部分电厂没有实行竞价上网的原则,电价居高不下,加之层层用电加价,更加剧了农民负担。台山村粮食制品加工厂离变压器仅20多m,却用柴油机发电,原因是本村副业电价达0.8元/kwh,10kw的加工设备,每小时用电10kwh,电费8.3元,而12马力的柴油机每小时烧柴油3kg,价格5.2元,当然是用柴油比较便宜。另外,农民浇地也用柴油三轮车配水泵浇地,究其原因,也是用电比用油贵1/3,因此横向比较,电力产品要具备成本优势,才能具备价格优势,虽然这其中与国家宏观调控,实行统一市场原料价格有关,但也反映了电力价格机制缺乏市场竞争力。
同时,电力企业不应嫌小偏大,要减少偏见,不能总把目光盯在大用户上,小负荷集少成多,也是一片广阔的市场,因此,农村电力市场的开拓千万不能忽视。[NextPage]
3电力企业必须摄弃传统望断企业的优越感树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
“电”做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独特的特点,它要求产、供、销同时完成,即电厂。供电企业。用户,供电企业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直是早涝保收,人们习惯于指标用电、限制用电,现在许多政府部门都存在“三电办”这种计划经济下的模式,当然这些情况在一定时期起了一定的作用,就象当初发展小火电—样,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下,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而目前暴露出的许多问题,如环保、节能、上网电价等,必须停止小火电。(10万kw以下)。伴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任何垄断行业都将被打破,都将引入竞争机制,特别是电力买方市场的出现,都要求我们营销观念的彻底转变,即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企业兼顾企业利益、职工利益和社会利益,树立现代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的更新,要使“皇帝的女儿也想嫁”,也要走向市场,只有实现观念的更新,意识的转变,以及思想上的到位,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
4电力市场营销策暗
电力企业在市场搏击中不能只等待用电市场的自然延伸,而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并促进电力市场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并促进电力市场的发展。
4.1产品策略
产品的整体概念是有形实体加上企业对用户所提供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1)电是一种商品,它的特殊性决定他的产供销一体化瞬间完成完成,电力产品市场首先要进行分析预测,摸清底数,掌握市场潜力,制定详细的市场计划。
1)电力虽然是一种单一产品,但它具备优质、活净、安全方便、价廉的特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且深入社会的各个方面,营销人员应广泛宣传电能优点,引导用户用电,增强人民的环保意识。同时提供技术咨询,介绍安装、使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根据用户需求,装设漏电保护器等,以确保人民安全用电。对于年用峰谷计量的用户,鼓励使用价格低廉的低谷电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成本和用户负担。
2)取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电限制,对所有用户敞开电鼓励用电,取消因当时电力供应不足,卖方市场情况下为用户装设的各种定时针、限量器,解决各种负控终缩设备,取消原来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宾馆饭店及家用电器的用电限制(如空调器、电饭锅、电取暖器、电锅炉等)及相关的收费政策,为用户提供一个宽松的用电环境。
(2)加强用电市场的建设和电网改造。电力市场的载体是输电电网和配电网,电能通过它们送到干家万户,只有拥有一个现代化水准比较高且网络布局合理的电网,做为商品的电能才能“卖”得出去。
1)增加供电电源点,提高电能质量。由于办电初期,电网布局的局限性,加之电网建设远远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供电可靠性很低,一般为单一电源且电压等级低,线路和设备损耗大,网上即使电力供应充足,但由于配电设备老化容量限制,也不能满足用户需要,拉闸限电现象十分严重。就霸州95年以前来讲,农电线路每周实行停二开三,也就是一周时间仅有一半的用电时间,限制了电量的增长,“9511”工程启动后,由于网上增加了大型电厂和输配电线路的骨架建设,供电“卡脖”现象不复存在。
2)根据用电需要进行电网改造。用电初期,线路架设因当时负荷小,只为满足用户先用电来做长期发展考虑,当时只重社会效益忽视市场经济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用电量逐渐增加,原有的配电线路和高能耗配电变压器已严重超载,电压不稳定,高峰期间用户电灯不亮,电视无法看清,同时也增加了电能损耗。1998年国务院提出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即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体制,2002年实现农村和城市同网同价,同时国家下拨1400亿元农网改造贷款,做为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为农村这片广阔的市场开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以优质的服务,去寻求和开拓市场。产品策略的重要内容是产品服务。电“卖出”去后,售后服务工作必须跟上,因为电力用户的满足程度,就是我们明天潜在的电力市场,因此,供电企业的服务不能只停留在故障处理上,而应从用户的需求-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售后-服务-故障处理-扩大需求的各个环节提供咨询或服务。要杜绝“门难近、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改变等待求助为上门服务方式,公开办事程度,共开社会承诺,采用调压或补偿方式提供优质电能服务,采用双电源、双回路和环网形式提供可靠电力。市场经济需要热情有加的“文明企业”,据弃霸气十足的“冷面电官”及“电霸作风”。霸州供电局自96年开展“四职一纠”树行业新风活动以来,用户的满意程度逐年递增,特另是去年开展的电力乐农工程。加大了电力扶贫力度,农电管理“星级”评比服务和聘请电力监督员活动,更把我们的承诺和服务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如业扩报装实行一条龙制度,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用户,使用户感到了用电和在商场购物一样,有了“上帝”般的感觉,靠服务赢得市场,赢得用户的信赖。
4.2价格策赂
价格策略的三大中心是:成本、需求和竞争。电力企业由于目前依然是独家经营,电网统一调度,因此,围绕用户需求降低成本,避免搭车收费和乱加价,是扩大电力营销的重要措施。
(1)用户在办理用电增容过程中,一次纳供、配电工程贴费是制约电力销售的主要因素。为了激发用户用电的积极性,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可采取灵活办法,如对于已办理增容的用户闲置配变可依产权界限在本区域内调节使用。供配电工程贴费的收取,电力部门可采取分批收取,对于经济确有困难或社会效公益事业,贴费采取“减、缓、免”的政策,对于农网改造农村用户增容贴费免交,对于贫困地区电力部门帮助上新变压器,对用户采取租赁形式,鼓励其用电,防止一次性投资过大,把用户吓跑而影响用电的局面。
(2)规范电价提高竞争力。电力企业要开拓用电市场就必须规范电价,国家制定的电价并不高,但许多地方执行起来就变了祥,如各级政府强加的搭车收费;“人情电、关系电、权利电”的存在将电价人为加大,转移到用户身上,过高的线路、配电损耗及农民分摊的机泵管带费、公益企业用电和违章用电、窃电等都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奇高的电价,使消失了多年的炼油灯、汽灯重新点了起来,严重挫伤了农民用电积极性,因此,规范用电秩序是当务之急。
1)98年国务院明令取消省级以下各级政府部门的电建和电权集资,仅此一项,人民生活用电下降了6分,工业用电下降了1角4分,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用电增长明显加快。
2)响应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实现发电企业竞价上网,促使企业降低成本。
3)在整顿改造电网的同时,杜绝不合理的损耗,提倡节约用电,如取消大马拉小车现象、淘汰64系列、73系列高耗能配变,减少变损,降低电价。
4)取消电费承包现象,将农电工进行统一管理,取消人为加价因素。
以上措施的采取,规范了用电秩序,开拓了电力市场广阔的前景。超级秘书网
(3)实行电价听证制度。按《价格法》规定对上网电价建立和实行听证制度,因电力行业属国家统管,其电价受国家政府因素影响,因此,政府部门在制定目录电价和各种附加费时,应广邀社会各界代表,特别是请用电企业参加公开审核电网经营企业上报生产经营成本以及公开做价的原则、方法及过程,以利于使电价决策形成多方制约的格局,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和全面性,减少盲目性、片面性,使电、力商品的价格更加合理,符合实际。
4.3分销和促销策略
电力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一方面避免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便于管理,降低电价。就目前电力销售体制是多种并存,有直管式,有趸售式和代管方式,供电企业管理用户变压器,以该处高压计量收费,致于每个用户拿多少,电力部门管理很少。以前国务院为减少企业和农民负担,避免乱加价、乱收费都曾取得一时效果,但终因管理环节和农电工责任心的问题,电费电价多次反复后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电力销售。去年国务院农电体制改革办法出台。农电管理将面临新的机遇,办法要求取消乡级电管站,其人财物并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整顿农村电工队伍合格的坚决辞退,电力部门管理农电工,进行合同制管理择优上岗,电力销售实现四到户;即电力销售到户、管理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这些措施的采取是对中间环节的取消,最终有利于用户,有利于供电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电力市场营销实现四个转变:即
(1)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2)从限制型用电向放开用电转变。
(3)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