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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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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制改革国际化本土化

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适应国际经济与税制改革发展趋势,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是所有发展中国家也是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到底中国税制应向何处去?笔者认为,要从本国经济、社会实情出发,冷静思考加入WTO后如何坚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政策,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WTO的原则要求,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新一轮改革中对税收制度作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

一、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所谓中国税制的国际化是指中国税收制度的制定、施行与管理要充分考虑国际经济领域中税收制度的联系、运行规律和共同特征;要符合世界税制改革与发展趋势,有效地借鉴和运用各国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为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服务。税制国际化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在WTO原则框架下设置税制;二是充分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相互依赖,虽然一些大国和富国在相互依赖的国际社会中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相互依赖的国际社会中如果能够把握好自己的机遇,是能够获得一定的利益的。中国加入WTO意味着开始加快了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进程,税收作为政府试图获得经济全球化利益和减少其消极影响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只有与国际惯例接轨进行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才能确保中国入世后获得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双赢效果。中国税制改革的进程实际上是不断借鉴各国税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历程,是逐步实现国际化的过程。我国1994年进行的税制改革从税制国际化的角度来说,是一次具有初步接轨意义的改革。目前世界各国推行减税,尤其是与中国处于同等地位的国家实施减税,将直接影响到中国市场对国际资本和人力资源的吸引力。因此,认真研究世界减税政策,对中国的经济运行现状及其税制和税负进行客观科学的分析,实施结构性减税,既是遵循税收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政策选择。

所谓中国税制的本土化是指中国税制在遵循国际化的前提下,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的现实改革与发展需要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制度。中国税制不仅要适应加入WTO要求走国际化道路,而且要适应国内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的现实需要,走本土化发展的道路。税收从来都是国家(政府)宏观经济政策运用的重要工具,税制的设置是基于本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状况,离开这些考虑片面追求税制国际化和趋同化是不现实的。我国的现实是:(1)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人均GDP水平低下;发达的东部与落后的西部并存;先进的现代高科技企业与落后的传统企业并存;大型企业集团与众多中小企业并存;生产力先进的城市与生产力低下的广大农村并存,小生产方式普遍存在等等。税制改革必须从这一现实出发,要有利于经济结构及其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管理能力等多种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将维持这种格局,不可能马上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或所得税与流转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这种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的特点决定了税收所具有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发挥的有限性,而需要更多地依赖于政府采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3)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进入温和和紧缩的发展时期,有效需求不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特定人口背景下的失业问题及其他相关矛盾进一步突出。经济改革必须有利于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税收负担合理,税收制度改革只能表现为渐进式、阶段性改革的特征。

从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来看,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处于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劣势,发达国家总是期望把所有发展中国家都置于可控制的水平。国际规则制定的不平等,各市场主体的原始起点不同,最终导致的结果也不一样。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坚持国家及税收,不能因为对国际社会全面开放而自动放弃国家和税收权益,中国税制的建设与发展也必须立足于解决中国自己的问题。

二、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必须实现内外税制的统一,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内外资地方税制,将现行只针对内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的税收的征收范围扩展到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居民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应统一城乡税收制度,按照对商品和所得征税的原则,改革现行与自然经济相伴生、歧视农业和农业生产者的税收制度,从税收制度上消除对城乡市场的分割。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税制,对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区域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产权重组的实际需要,对企业并购的所得税问题参照国际惯例作出科学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增值税、营业税的中性特征,减少税收对价格信号的扭曲。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设置而对经济运行和税收征管产生的负面影响;适当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减少税率档次;在暂时不能取消营业税的情况下,应统一营业税税目、税率。要进一步统一税政、统一税权,通过立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使不同层次的政府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税权,把区域间的税收竞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二)以扩大社会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

税制改革要消除税收政策障碍,促进全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增加。要进行增值税转型、消除股息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取消土地增值税、优化营业税等。要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促进国内消费的增加。对汽车、商品房、旅游、保险、教育等消费热点,制定和完善有关消费税、营业税以及相关地方税的税收政策。要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适度加大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中的比重,优化税制结构,减轻出口退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通过综合调整税收政策,如增值税转型和扩大征收范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税收政策环境。

(三)以促进科技进步、保持生态环境为重点

要统一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打破部门、行业、区域的界限,进一步调整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将科技优惠政策的重点放到补偿和降低高新技术投资风险上来。改变目前以流转税优惠为主的格局为更多的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优惠。要制定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环境污染税。完善现行资源税制度,扩大征收范围。

(四)按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改革税制、调整税收政策

进一步消除现行税制中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利的因素,对采掘业实行增值税转型、减轻水电业税负,将森林资源、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取消东部沿海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进一步完善促进再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关税收政策

首先在税收政策上对资本含量不高但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次应开征社会保障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最后应对中小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门路。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

(六)优化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与政策

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发挥个人所得税在再分配环节调节收入分配的主力作用。在税制上要完善立法,改变现行单一分类所得税制的模式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模式;调整课税范围、税率结构、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建立个人收入信息的归集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财产税制,在个人财产积累和转让环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发挥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通过流转税的政策设计,充分体现对低收入者的优惠、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充分发挥流转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遵循WTO涉税规则尤其是国民待遇原则、反补贴原则,调整现行税收政策中不符合这些原则的内容。积极利用WTO规则,调整和优化中国的税收政策,包括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国内幼稚产业发展的政策、西部开发的税收政策、对技术改造的扶持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等。应认真清理现行税收政策,规范管理程序,增强我国税收制度的透明度和统一性,为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创造有利的税收环境。

(八)进行税费同步改革

进一步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导地位,加快税费改革,规范政府收入形式和机制,重新审视目前各类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留部分有偿服务的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项目改为收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

参考文献

(1)锡德里克*桑福德《成功税制改革的经验与问题》(第4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刘军等《世界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日本;国际税收;税额抵免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4-147 -02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

西方学者一般将国际税收定义为各国的涉外税收。例如,美国学者乔·比斯尔(JoneBischel)和罗伯特·范斯瑞伯(RobertFreinschreiber)认为:“国际税收是一个政府对它的境内外国人的收入和财富的征税,以及对公民、居民和公司的国外所得课税”。美国的保罗·R,麦克丹尼尔、荷兰的马登·伊梨斯、巴西的阿尔伯特·夏维埃和日本的宫武等财政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所编辑的国际税收丛书,包括《美国国际税收导论》、《巴西对外国投资的税收》和《德国公司税法及1980年的修改法案》等,也是把这些国家的涉外税收制度称为国际税收。我国学者则多将国际税收定义为各国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财权利益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

二、发达国家国际税收制度——以日本为例

日本是国际税收系统比较发达的国家的之一,其国际税收制度主要以所得税为主要税种(在此仅分析企业所得税)。目前日本的国际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避免双重课税为目的的国外税额抵免制度和非居住者课税制度;二是以防止国际间避税、逃税为目的的避税地对策税制、转移价格税制及过少资本税制。

(一)国外税额抵免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为日本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消除国际间重复课税而设立的。日本对跨国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采用的是“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即日本国内法人是指在日本国内有总部或主要事务所的法人。对于国内法人,无论其所得来自国内或国外,全部所得都属于课税对象。

1、抵免范围和抵免的顺序

在日本可进行抵免的税种仅限于所得税,主要是国税中的法人税和地方税中的法人居民税。在抵免的顺序上,实行国税先行,即在对国税抵免后,仍有余额时才转入地方税中抵免。这与其他多数发达国家不同,美国、英国、法国等国的外国税额抵免都没有包括地方税,这种做法扩大了抵免范围,起到了为投资海外的日本企业提供补助金的作用。

2、外国税额的抵免方式

在日本,为消除国际双重课税,对日本居民的外国税额的抵免方式采用三种方式,即直接抵免法、间接抵免法、税收饶让。

(1)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内部的税收抵免,如日本的总公司与海外分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日本居住者个人与日本政府之间的税收抵免等。直接抵免的含义是:海外分公司已缴纳的外国税额可视同为国内总公司所缴纳的,日本政府允许总公司将其海外分公司在外国的已纳税额,在应向本国缴纳的总税额中予以扣除,但允许扣除额不应超过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按日本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额。

(2)间接抵免法。间接抵免法适用于(日本)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子子公司不同属一个法人实体之间的税收抵免关系。可享受这一制度的子公司的条件是,作为国内法人的母公司持有25%以上股份的国外子公司,子子公司是指国外子公司(可享受国外税额扣除制度的子公司)控股25%以上的国外子子公司。具体做法是,将国外子公司(包括国外子子公司)在国外所缴纳的法人税额中与作为国内法人的母公司所获取红利相对应的金额,与该分红金额一并计入母公司的课税所得的同时,将该项税额视作母公司所缴纳的国外税额,纳入国外税额扣除的对象。国外子公司在国外所缴纳的法人税中,可纳入母公司的视同国外税额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即:国外税额=国外子公司所缴纳的国外法人税额x(母公司从该国外子公司分得的红利收入额)/该国外子公司的税后所得总额

(3)税收饶让。税收饶让也被称为视同国外税额抵免制度。目前,日本在与其签定税收条约的几十个国家中,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只有埃及等极少数发展中国家例外)规定了税收饶让措施。

(二)风险准备金制度

允许对外投资者将一定比例的海外投资额作为海外投资损失金额积存起来,该项资金被认为是损失费而享受免税优惠。若投资发生损失,则可以从投资准备金中得到补偿;如果规定年限内没有发生损失,那么逐年合并到应税所得收入中纳税。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也实行该制度,它有利于帮助企业摆脱资金困境,减轻对外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延迟纳税与CFC法规

日本的国内税法规定,日本的征税权不涉及外国子公司的所得,而对本国股东取得的股息征税。对在境外已按当地法律注册的子公司采取不分红不纳税,分红纳税的原则。为防止在避税港设立的国外子公司将所得全部留存,不向国内母公司支付股息,造成在本国的实际上的税收逃避,日本于1978年采用了CFC法则,规定对于一定条件的国外子公司,将其留存金按国内股东的持股比例计算,与该股东的所得合并征税。这部分股息适用外国税收抵免,从国内股东的法人税中抵扣。

日本的上述做法,为日本本国企业在税收上创造到了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日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途径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7-0191-01

1 有关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1)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解。税收筹划按其筹划主体的不同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国家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是指税务机关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旨在有效调控经济和取得最大税收收入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指企业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设置等经济业务和行为中涉税事宜,预先进行的设计和运筹,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方案中择优从之的行为。

(2)税收筹划的特点。①合法性。税收筹划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是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国家政策,在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时,作出低税收成本的决策。这种行为,既不违法又可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加强财务管理。②知识性。税收筹划具有较高的知识含量,必须吃透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③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以较少的成本支出换取较高的利润,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目的。

2 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途径

2.1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等直接影响最终获利。如何在投资这一生产经营起点把握税法,进行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点。

(1)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由于我国税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其税后净收益不同。因此,企业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是税收筹划不容忽视的问题。

(2)对区域性税收政策的选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因此,在进行投资方向决策时,要看准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减轻税负的潜力相当巨大。

(3)对行业性税收优惠的选择不同行业实际税负有着较大差异,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性,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一般税赋较轻,企业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

2.2 利润分配过程的税收筹划

(1)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

股利分配有两种形式: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股东区的现金股利时,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不用缴税。所以,应尽量少支付现金股利,多支付股票股利。具体做法是,企业收回部分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这样,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就会减少,每股收益上升,引起股价上涨,股东从股价上涨中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就可以代替现金股利收入。

(2)通过资产重组,减少企业整体税负。

资产重组分为企业之间的重组和企业内部的重组。企业内部的重组是指企业内各子公司之间的重组。企业之间的重组是指利润高的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兼并时,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不采用创立合并。因为创立合并后,双方都失去法人资格,被兼并企业的亏损已核销,不能冲减兼并企业的利润,达不到节税的目的。各公司之间的重组是指优质资产的子公司与劣质资产的子公司互换资产,以使两个子公司的利润都低,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3 运用低税环境进行税收筹划

低税环境是指税率较低、税负较轻的区域、行业和产品种类。选择低税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技术开发区。低税区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收环境。不仅给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此外,产业倾斜政策也给企业投资提供了政策选择和税收筹划的机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免征所得税两年等。

3 建议

(1)税收筹划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但节税、避税与逃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有时界限不明,或者一种方案在一个国家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违法的。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税收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2)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3)有全局性和系统性的观念。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就某一环节、某一方面做单方面的筹划,应该整体地、系统地进行筹划。如果一个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却给别的企业带来外在负效应,比如转嫁给另一企业,整体而言,并未降低税负,这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就不是最优的筹划方案。

(4)做好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要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设置真实完整地会计账簿,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其次,实行科学化决策。税收筹划具有鲜明的筹划性,通过事先规划、设计、安排,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收筹划走入正轨

参考文献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增值税;跨国贸易;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

1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是流转税,其依据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对商品或者劳务征收税费。我国增值税的种类主要分为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两大类型。在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前期阶段,主要征收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它无法在缴纳税费时抵扣指外购固定资产,容易产生重复征税,且与国际上普遍运用的征税方式不符,给国际贸易带来不便。因此,我国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改收消费型增值税,它可以在征收税费时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企业有更多资金发展业务,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进步,除此之外,增值税转型改革也使得我国的税收制度与国际通用的税收制度相符合,给跨国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也增强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2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2.1为什么要进行增值税改革

实行增值税改革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第一,对于我国企业而言,生产型增值税税收负担过重,使企业资金压力过大,不利于企业购买新技术或者进行企业转型,影响我国企业的发展进步。第二,对于我国国内经济而言,过高的税收使商品的市场价格居高不下,跟同类国外进口商品比没有优势,本国企业难以发展,再加上过高的商品价格和人民收入比例失衡,很容易导致国内经济动乱。第三,对于我国国际竞争力而言,生产型增值税增加产品出口价格,不利于产品的市场竞争,且国际上通用的是消费型增值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也给我国国际贸易带来不便,导致国际竞争力下降。第四,实行了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购买的高科技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这使得技术需求型企业可以放心购买外国的高新设备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从而推动我国高新科技业的发展。

2.2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值税转型是主要就是把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第一,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将所购买的新设备的抵扣在增值税范围内,避免了设备方面的重复征税。第二,这些设备主要指企业生产更新所使用的高科技设备,像容易与个人消费税相混淆的汽车等设备不包含在内。第三,取消以往设置的特别情况设备增值税免税及退税政策并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率;最后,改革前后征税对象所指代的固定资产的含义不变。

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3.1刺激企业投资、推动企业发展

增值税转型的重要内容就是对于购买设备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再重复征税,这相当于给企业节省了很大一笔税收开支,使企业有更多的空闲资金,有了这些资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就会增加,企业进行投资不仅可以拓宽企业的业务范围,推动企业自身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刺激我国国内消费,拉动内需,活跃我国经济市场,从而又给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3.2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增值税转型后,购买新设备不需要再被重复征税,企业就会迅速购置部分高科技的新设备,利用这批设备,企业可以提升自己的生产技术,生产出价格低廉质量上乘的商品,这样,商品就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欢迎,提高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除提升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推动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改善我国产业结构,从而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这个优势之外,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也使我国的税收制度更贴近于国际通用的税收制度,减少了企业国际贸易时与他国企业间的隔阂,使企业跨国贸易变得更加方便,有助于我国的跨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3推动企业公平竞争、产业协调发展

增值税转型除把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这项主要内容外,还对原有增值税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改善。比如,对于中小型企业,下调其增值税率,大大减轻了它们的税收负担,给它们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使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为公平。还有矿业企业的增值税,也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推动了不同产业间的税负公平,使产业协调发展。

4增值税转型给会计处理带来的改变

增值税转型使得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会据此发生改变。跟以往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企业购置的设备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不用考虑其是否有新增税额,可直接进行抵扣,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要根据法律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规范地进行抵扣,在会计核算时,也要充分考虑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改变。

5结语

综合上述,增值税转型是我国在原有增值税制度的缺陷影响越来越大以及国际通用增值税制度和我国增值税制度不符的情况下做出的改变,它转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对税率等问题做出微调,对我国企业发展、国家内需的提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都有很大益处,除此之外,增值税转型还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同样的,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会计处理也非常重要,对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会计处理的规范细则,为企业做好会计处理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梅初放.增值税转型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09(12).

[2]荣国萱.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纳税负担及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6).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分离; 重视

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比较完整的法规框架体系。企业的财务报告在会计法的要求下向债权人、投资者服务,在税法的要求下对税务机关服务,但我国税收制度中税种、税率、税目、计税标准、计税方法日益规范化和复杂化,不可能只靠会计准则来完全消化和调整核算企业的纳税活动。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应当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开,建立起专门的税务会计,以保证对企业经营活动作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准确核算。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概念及原则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概念

所谓企业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企业(纳税人)的各项涉税活动(包括税款的形成和计算、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等)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原则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必然要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同时,还应遵循税务会计核算的特有原则:

1.遵循税法原则。企业在处理税务会计事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法规定。当会计一般原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对不符合税法的会计事项要进行调整,必要时要单独进行核算。

2.灵活操作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时,对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企业在日常会计活动中应当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做到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法的行为。

3.确保税收收入原则,即以保证国家税款收入为第一要务合理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是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4.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实体问题,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为程序规定,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原则,例如缴纳税款时有疑问,应先完税,再进行申诉;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监督原则,税务机关有权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税务会计核算,纳税人有义务接受监督等等。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一的弊端

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税收制度一直处于会计的从属地位,致使税基遭受侵蚀,使税收工作失去其经济调节杠杆作用的真实含义等。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所以说,计税标准与财务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决定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必然性。企业作为独立纳税人,既要依法纳税,又要追求纳税的合法化,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建立独立的企业税务会计体系,便顺理成章地提到日程上来了。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一)协调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需要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但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需要,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税收变动较为频繁,有些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税法理解不够,企业出现税款核算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些企业由于对国家税法掌握不够完整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和加滞纳金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损失。设立税务会计有专人负责税收工作,经常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税收政策变动信息,就会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从而便于企业正确缴纳税款。

(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履行纳税义务,不应该只为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乱挤成本,扩大费用的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搞好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作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财务决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合理节税、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

(四)推行申报纳税制度的需要

企业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配备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使之从繁忙的财务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精心钻研税收政策及法规,及时计算缴纳税款,这样可以使企业较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由于企业具备全面完整的税务会计资料,税务人员可以从检查大量的财务资料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检查税务会计资料,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能把问题查深查透,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另外,建立企业税务会计,提高了企业纳税资料的准确性,避免税款的错征与漏征,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实现全面依法征税。

(五)解决税收争议的需要

企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对某一纳税事项有时有两个以上的合理的选择,由于征纳双方对税法理解存在差异等原因,税收征管部门往往会选择确保税收收入的方法,企业则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法,这样双方就有可能发生税收争议。虽然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诉讼来解决税收争议,但程序复杂,耗费精力,且时效性差。建立企业税务会计,由税务会计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容易发生争议的涉税事宜经双方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有利于减少征纳双方的税收争议,使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志得到充分体现,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随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的财务会计逐渐形成稳定、独立的会计学科。与此同时,随着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并发展独立税务会计,有利于扩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向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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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志开.论建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J].才智,2009(13):4.

[3] 黄青春.我国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J].现代商业,2008(24):225

[4] 刘世慧,赵华.我国税务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绿色财会,2008(6):23-24.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6篇

关键词:税收效率原则 企业所得税 税收管辖权 税率 合理性

税收效率原则为当代三大税收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税收的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都体现了其基本精神。其含义为通过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降低运行成本的方式来提高税收的效率,并通过税收分配促使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这同时也是制定税法,执行税法的主要目的。现代税收理论一般把税收效率原则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从生态效率的角度进行说明,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要求。税收调节具有广泛性和导向性,是执政者意之所向,受国家的掌控,是国家调节经济的有力杠杆,通过这种宏观调控,实现生态发展。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考虑将环保企业和非环保企业进行区别对待,以鼓励环保企业在我国的生存与发展。“在我国西部开发中,可以考虑对环保企业和环保产品采取鼓励政策实行税收减免,和污染税的开征一道,实现奖惩分明,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促进西部生态经济的建立。”

二是从经济运行和税务行政的角度进行说明,税收的目的在于提高经济的运作效率,避免资源的流失。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进行区别对待的目的实际上不仅是为了合理并且准确地界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纳税义务,更是具备从宏观上基于整体税制公平和效率的考虑。通过将我国的企业以法律的形式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突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囿于经济所有制性质或资本来源性质的不合理框架,合理并且有效地界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以适用这种有区别对待的征管税收制度,实际上不仅仅是符合了企业与国家实际联系的经济现实,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税收管辖权的有效行使,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同时更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由此可见,若无该种类的划分,将导致对于企业征收所得税的不公以及效率低下。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其确定十分重要,法条中明确有规定,关于扣除部分的基本原则,存在着真是相关合理原则,支出必须真实,确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收入的取得相关,且具有合理性;存在着支出与期间匹配原则,二者之间需要相互匹配;存在着权利与义务对应原则,不得只享有权利而免除义务,二者必须相一致;存在不得重复扣除原则,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以及公平。关于准予扣除的具体项目,在我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详细的规定,从而确保了准予扣除项目的法定性和明确性,节约了相关诉争的司法资源,提高了税收的效率。

在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着税收抵免制度,该制度在国际上也存在着较多的采用,其目的在于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所得进行双重征税的制度,在解决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计算和操作流程较为复杂,而如果未能准确计算抵免企业将面临双重征税的风险。因此,准备理解境外所得税抵免制度是境外投资管理者的重要内容。”税收抵免制度保障了企业经营的公平性,也同时有效地鼓励了境外投资者,使得整个经济的效率从整体上获得了提升。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对该非居民企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其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源泉扣缴制度的设计是将大量的,分散的纳税人的申报事项集中由扣缴义务人办理,这种方式充分的减少了我国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成本。在税收收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征收税收的成本下降,实现了征税成本收入率的提高。但是,实际上我国的该制度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不足的情况,我国税务机关在对扣缴义务人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部分失控现象。对于很多中小型非居民企业而言,这些扣缴义务人几乎脱离了我国税务机关的管理范围,不能对这类扣缴义务人进行及时有效的税收源泉扣缴。因而,事实上,我国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去及时主动的了解到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的相关信息,尽量避免出现遗漏的情况,与此同时,还应当和其他的有关部门诸如国税、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合作和共同调查,及时的发现遗漏的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以保证我国税收制度的高效运行。

为了针对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些特殊情况,《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以确保纳税的真实性,确保国家的税收收入,防止纳税主体从事违法的税收逃避活动。在其中包括了转让定价的税法规制、关联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对通过避税地或避税港以及资本弱化手段进行的规制等等。这些反避税的制度有效解决了实际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避税问题,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制度更加的合理的规范化,促进其税收的保障性与效率性,使得国民的经济更加的稳定。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税收征收管理法》中也具有详细的规定,其与《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着对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与缴纳方式,纳税时间,计税本位币的详细规定,甚至还存在着一些特别的规定,这些具体的规定详尽的解决了一系列缴纳税款的相关问题,使得企业在缴纳税款的过程中能够充分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之所在,避免了许多规定不明导致的复杂程序。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始终都围绕着兼顾效率原则的内容,无论是在对于企业的划分中还是在源泉扣缴制度中以及其它的制度中,因为,制定税法,执行税法的目的在于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税收行政的效率,尽量减少纳税人的奉行成本和额外负担,节约社会的资源和成本。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后利润及其分配,与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分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直接影响着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处处充分体现了追求效率原则的思想内容与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7篇

税收是国家获得财政资助的有效途径,是国家机器维持与运转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因此税收的改变往往能体现一个国家的变化,所以谈及税收概念的源起也就必须要与国家的源起相联系。在进入国家之前,税收就是统治者为了实现自身的阶级统治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臣民进行的强制性的征收,目的是为统治者提供必要的财力。而自1215年英国《自由大》初步形成“无代议不纳税”的理念之后,无论是后来的光荣革命,还是美国因抵制英国印花税引发的独立运动、法国的三级会议,税收逐步摆脱政府单方面做出的决定,而成为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博弈的产物。在这期间政府的权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同时为保证其顺利实施而产生的一系列民主及制衡的制度,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与法治的先河——即强调“宪法至上”、“法律主治” “制约权力” “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代议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审议国家的税收是否合理。经过不断的实践与探索,逐步对以代议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法治的长足进步。可以说,税收推动了法治的产生与发展,是现代法治和制度的源起。

但是正是因为税收与国家政权联系的过于紧密,一直以来,很多现代国家都将税收行为仅视为一种政府行为加以规制,从而使得税收在法律上的概念也直接援引财政学的租税概念,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张守文教授将目前我国较具典型性的观点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1.税收是公共团体强制课征的税捐,至于是否对纳税人予以报偿则无关紧要;2.税收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而向其课征的资财,它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3.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基于法律规定向私人课征的金钱。 这几种概念无一例外的体现了从财政学角度审视现代税收,这与历史原因及税收为跨学科研究对象不无关联。

二、现行税收概念弊端及转变

“法学家们在满足于解释这一概念时却忘记了一个常识,即阐明法律概念时必须要说明法律上的依据。” 也就是说,法学在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描述是,应着重解释其法律特征,从法的视角审视其含义。从国家财政权力的角度定义税收只能立足于征税的表象,却忽略了法学与财政学之间的根本区别,因此也导致了许多制度的设计出现了偏差。

第一,现行税收概念侧重国家征税权而忽略了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在制度设计时多为限制行规定,很少涉及纳税人主动争取权利实现的条款。现代社会税收的正当性应更为强调政府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公民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实现,必须让渡一定的权利——主要为财产权。然而政府凭借其强制力,形成了与纳税人在力量上的鲜明对比。权力得不到限制就容易被滥用。上文中提到的代议制只是限权的一种方式,而纳税人权利如知情权、申辩权等的保障应与代议制等量齐观,即作为一项宪法规定的内容。所以,改变税收的概念即改变税收的价值取向,由以前的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导,改为纳税人权利保障为主导,此应为现代法治条件下税收的应有之义。

第二,突出了税的征收却忽视了如何使用这一更重要的问题,在制度设计中也是只字未提公民如何知悉用税权不合理的情况,并能行使一定的权利救济。按整个过程来划分,税权课分为征税权和用税权。用税权作为同征税权相同地位的概念理应在税收的概念中被强调。同时纳税人的权利多为国家在用税过程中产生,因此,正如第一点所说,一方面要保障纳税人权利,另一方面要限制国家权力。“用狭义的租税概念构筑的税法立论,无论在形式上有多么完美,都无法对运用纳税人缴纳的租税来侵害或破坏纳税人和国民的生活和人权的行为,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上的遏制作用。” 而且,笔者认为,税收的征收权强调国家与公民利益的直接对抗,而税收的使用权则是导致所有对抗的根源。也就是说,使用权不受到限制,公民无法控制税收的去向,那么新的征收就会开始。因此,税收使用的是否恰当更能从根本上形成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和法治之所以发达,根源就是所有公民都以一个纳税人的形式来控制国家的政策走向。所以,税收的概念中必须着重体现对用税权的规制,才能达到现代法治的要求。

综合以上两点,以及现行税收概念中的合理成分,法治意义下的税收概念应是指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以严格立法程序为基本方法,以规制征税权和用税权为基本理念,以无偿性为基本特征的一种国家征收内容。

三、现代税收概念转变的重要性

税收制度的含义范文第8篇

在十二五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有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可以说是我国税制改革中一次巨大的突破,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对于企业财务税收管理来说,“营改增”为他们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为他们带来了挑战。本文将简单介绍“营改增”的含义,了解“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带来的影响及对策的研究。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影响;对策

“营改增”是我国政府对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形势进行不断研究而做出的改变,其目的就是要尽可能的减轻企业赋税、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各个领域的发展积极性,从而改善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营改增”是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趋势,同时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曙光。“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随着市场经济格局的不断改变,“营改增”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一、我国“营改增”的发展现状

营业税与增值税是我国现阶段使用的税种中占据比例最多的两大主要税种,因此,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建设都是重大的突破。“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变成缴纳增值税,而为产品、服务的增值部分缴纳税款就是增值税。在某种意义上降低了企业发展的经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行“营改增”的政策,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营改增”的应用范围已经面向全国了,从一开始单一的服务行业到现在各个领域的普及,我国政府与社会企业都做出了很多的努力。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政府税务部门做出的一项重大的突破,为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条件,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关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税收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的推行为我国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带来了很多影响。首先,受到“营改增”自身性质的影响,企业的税负负担降低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在实施“营改增”制度之后,企业财务税收管理中承担的部分服务费用由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次,在企业财务税收管理过程中,经营类资产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在“营改增”中,经营类资产的管理可以进行税额抵扣,这样企业就有更多的资金进行设备的更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有所上升,企业的利润自然会上涨。第三,虽然“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税负,为企业带来了许多潜在的利润,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一些税收制度的缺陷和过于繁琐的税收实务操作限制了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工作,久而久之,会给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最后,“营改增”的实行增加了会计处理和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多的全新的挑战。企业需要在合法合规的进行税收筹划与全面控制税收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因此,“营改增”大大增加了企业财务税收管理的难度。

三、解决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带来问题的对策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

“营改增”的实施说到底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的发展,从而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只要能够将“营改增”政策合理的利用起来,在加上完善的企业财务税收管理制度,就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在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缴时,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以“营改增”政策为基础进行税收申报与缴纳,同时,还要根据“营改增”的内容适度调整企业的发展道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

(二)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与管理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企业在进行财务税收管理的时候,不仅要了解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趋势,还要加强对于企业内部的监督与管理。在开展经济业务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使用正规的、专用的发票,避免发生账目不明的现象,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减轻负担,同时为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征收提供保障,确保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利润的目标。

(三)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没有开始实行“营改增”制度之前,我国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就没有达到预期的标准,导致企业财务税收管理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而“营改增”制度对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又有了新的要求,由此可见,要想将“营改增”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首先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要从财务人员的招聘着手,通过一系列的测试筛选出有助于企业经济建设发展的财务人员,在财务人员正式接手工作之前先要对其进行培训,确保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方面专业技能的熟练掌握,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工作效率。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可知,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实施对企业财务税收管理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保证税款征收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因此,企业要积极的按照“营改增”的内容对其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龙敏.“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5

[2]廖明江,罗曦,高启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J].新经济,2016

[3]尹旭.浅谈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以及加强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