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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农” 新农村 城镇化
我国的“三农”问题由来已久,进入新世纪以来,县政府为促进我县农村发展,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我县各地纷纷响应,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支持这一活动。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解决我县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县“三农”问题的内涵。所谓“三农”|问题,就是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的总称。其中农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在社会保障、医疗保健、住房、福利等各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不平等待遇以及农民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村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与城市的差距日益拉大。农业问题则主要表现在缺乏专业化分工导致生产低效率,传统农业并没有得到根本改造,缺乏竞争力等。
要想改变我县农村落后现状,必然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生产发展是中心,是实现其他要求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基本尺度;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体现了精神文明和人居环境的双重要求;管理民主则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
我县南部属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山地多,平地少,交通条件差,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中部以丘陵为主,交通不便;北部以平原为主,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由于我县长期的城乡分割政策,导致城乡之间协调性差,传统的制度约束功能仍然存在,阻碍了城乡的融洽,强调行政催化作用,缺乏产业支撑,城市服务能力滞后,政府在推动城市化过程中,忽视了内在功能完善,由于南部山区交通不便,中部丘陵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城镇化的政策思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我县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与、少许、放活的方针,加大惠农支持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产品市场机制与价格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政策,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工资性收入。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我县北部平原地区,把发展粮食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规模养殖,加快发展实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中部丘陵地区,以发展油茶、板栗、毛竹等经济作物,发展万佛湖旅游业,适当的发展种植业。南部山区大力发展林业,开发万佛山旅游,红色旅游。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万佛湖、舒庐干渠等水利为重点,大力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农村小型病险水库的加固建设,加快舒庐干渠、淠史杭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晓天、山七、庐镇等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舒城师范、舒城三中、舒茶职高、柏林职高等农村中等教育免费进程,加强舒城县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网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晓天、庐镇、山七、河棚等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万佛湖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4.完善我县农村发展体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县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解决我县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舒城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增强城镇综合服务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分步设施。
【关键词】 农房改造 集聚建设 问题 建议
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破解三农问题、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按照国家、省、市农村改革实验区、农房改造建设、中心镇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温州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提出了加快推进全市农房集聚改造,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努力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社区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让农民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各县、市党委政府均把贯彻落实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点和目标考核任务,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行动。现阶段,以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为切入点,以中心镇和新社区建设为平台,加快推进新农村新社区的小城镇集聚建设,实现城乡 “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加快推进农房改造的必要性
(一)加快推进农房改造有利于扩大集聚规模,齐全设施配套。
集聚点按照高标准社区模式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农房改造集聚后,配套设施全了。将大力改变农村的居住环境,居住质量,提高了农民的舒适生活水平。
(二)加快推进农房改造有利于高度集约土地,拓展发展空间。
在集聚后,通过推进原有村宅基地的整理,可以节约很多的土地用于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城区发展用地空间,解决当前建设用地指标控制与不足的矛盾。
(三)加快推进农房改造有利于保证农民的利益。
在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同时,通过“三分三改”确保农民原有的利益不损失。农民宅基地置换成新社区住房后,按温州市鹿城区郊区每平方米l万元的市场价,户均面积200平方米来算,减去建房成本和宅基地及附着建筑物的价值等,农民户均获益超200万元,同时改善居住条件。
(四)加快推进农房改造有利于资金平衡,持续发展。
农房改造后,原村庄的整片土地可以一起规划、开发,用于下一批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形成滚动开发效应。部分多余出来的土地可以进入市场出让,平衡前期资金投入,多余资金还将滚动到下一个新农房改造项目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
(一)农房改造建设需要的资金短缺。
新农房改造建设的资金是笔不小的投入,对于工程建设来讲,尤其如此。就拿刚刚开工的泰顺县罗阳城关平安路无区域生态移民功能区和溪坪洋心岗农房集聚点两大项目,总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泰顺县三魁镇戬州村下溪坪农房改造集聚点项目,总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200万元;泰顺全县九个中心镇均动工建设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预计全泰顺县共需要资金达12亿元以上。这么多资金,光靠财政支持显然不现实。为此,泰顺县各级政府从以下三步,走出了资金链短缺的问题。第一步:政府先融资垫付建设资金。新农改房的第一个资金筹措渠道是政府融资后垫付。遵循“面向新农村建设、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政府所有的办公楼等房产打包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由财政垫付约30%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成立各中心镇城司,各新农改房建设试点镇均成立新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农改房资金运作和建设任务。第二步:置换地块多余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新农房改造建设资金的第二个筹措渠道,是置换地块多余出来的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新农改房建成后,各中心镇政府将通过政策宣传和搬迁激励政策,鼓励农民搬入新房。村民搬迁后腾出来的土地,会有多余部分。这部分土地出让后,其资金将滚动到下一个新农房改造项目中。第三步:建设用地出让财政分成,新农房改造建设资金的第三个筹措渠道是重点区域项目地块建设用地出让财政分成部分。
另外,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财政持续安排并增加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协调市级各部门重点支持“百村示范”工程建设。要认真研究制定吸引城市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筹资筹劳建设新农村。加大困难群众参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住房救助。引导农民自愿提前交付集聚建房预付款。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收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要积极编制申报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多方支持,加大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二是争取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建立推动完善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的金融服务体系。要适当放宽农民改建住房的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及时发放信贷资金,确保满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合理融资需求。税费减免,新农村建设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规费要予以减免。对涉及到的能源、电力、水务、通信、互联网、电视等相关收费按省有关农户建设收费标准要予以优惠。
(二)农房改造建设需要的用地短缺。
像温州这样地处沿海、人口密度高、旧城旧村建筑密度高的区域,开展宅基地置换国有划拨公寓的举措,在全国也比较少见。温州人多地少,没有土地,那等于是“无米之炊”,那么,泰顺县主要从以下几点解决建设用地的来源问题。第一是盘活“转而未用”的土地。“转而未用”的土地是指已经完成“农转用”,但是尚未供应项目建设的土地。第二是滚动开发“滚”出来的土地。新农改房建成后,下一步县政府和中心镇政府会通过政策宣传和搬迁激励政策等措施,吸引农民入住新房,以便尽快拿到置换到手的这部分宅基地,滚动用于下一个新农改房项目或者配套工程建设。另外,在宅基地置换国有划拨公寓集约用地的过程中,会有节约多出部分土地来,这部分土地也可以用于下一个新农房改造。
(三)农房改造建设拆迁安置难度大。
拆迁安置一直是农房改造存在的一个问题,如何使农民自愿拆掉自己的老房子,自愿地搬迁到新房。泰顺县政府在安置政策上,一是确定了三种安置方式计算建筑面积供农户选择:第一种是以合法人口每人50平方米计算所得面积,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第二种是按合法建筑面积l:l比例计算安置面积;第三种是按照合法宅基地基比“l翻3”政策的面积置换。在这里,充分考虑农民现有住宅情况,让他们选择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进行计算安置建筑面积。二是确定单方造价计算政策,在确定计算安置建筑面积内,成本价计价,合理超出部分以优惠市场价计算。通过以上两种政策的拆迁安置方式,让农民自愿选择,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拆迁难的问题。
三、农房改造的工作重点
(一)要抓好试点,大胆探索。
通过农房集聚改造,进一步带动资源集约,带动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带动体制的创新,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质量的飞跃。
(二)要分类指导,把握政策。
在实际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农民可接受与政府可承受的关系,既要算好整个区域总体平衡的大账,又要算好单个项目的中账,还要算好每户农民的小账,在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利于民,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确保农房集聚改造工作的可持续:处理好“依法、自愿、有偿”与“集聚连片”的关系,突出启发引导这个环节,吸引农民连片搬迁、集聚改造建设;处理好“集聚连片”与大拆大建的关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分步分期实施、实现农村的有机更新。
(三)要加强统筹,和谐建设。
要把农房集聚改造与城乡统筹其他各项改革结合起来,注重规划对接,强化综合协调,统筹合力推进。实施农房集聚改造一定要体现公平公正,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滑头滑脑者获非法之利。特别要重视和保护无房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的当权益,让他们共享城乡统筹的实惠、改革开放的成果。
欠发达地区并不是永远不发达,生态文明大县不应该是一个穷县。泰顺县有着丰富的生态资源,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树立反超发展的理念和信心,把统筹城乡推进城镇化作为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紧紧抓住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先行先试、先出经验、先见成效,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推进泰顺发展大跨越。要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和杠杆作用,加快建设龙丽温(泰)高速公路等事关泰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打造发展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转型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成功与否事关全县农民切身利益,是关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各级政府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市场规律,要坚持“农民可接受、政府可接受、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真正为全县百姓谋福祉。切实加强对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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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剩余劳动力;转移;职业化教育;农业就业;非农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047-04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也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化解三农问题的难点之一就是如何减少为数众多的农民,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意义至关重要。对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已不少,蔡认为,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了就业,对于农村增收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潘文卿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向转移,不仅是中国经济全方位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之一。本文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于以疏导农民就业途径为切入,发展农民职业化教育,使农民本身具有转移的能力,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总人口的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客观存在的人多地少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富余。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还会日趋增大。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势必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的振兴、社会的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提及我国的贫困问题人们往往归因于我国人口太多。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人均耕地面积并不算很少。2005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099公顷,是日本的2.9倍和韩国的2.8倍,甚至比英国高出4%。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却远远低于这些国家。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般都在10%以下,一些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的比重更在4%以下。而我国农业人口比重高达57.01%,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我国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仅为0.18公顷,而日本为1.5公顷,韩国为0.7公顷,英国为10.8公顷,分别是我国的8.6、3.9和60倍。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几乎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大量农民的劳动属于“剩余劳动”(即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从而使我国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仅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远远低于我国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这就是我国农民贫困的真正根源。因此,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中转移出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我国农民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使农民收入成倍甚至十几倍地增长,这是其他增收措施(如减免农民税费等)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就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优化农业内部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以及副业结构,还可以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升级。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现阶段由于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土地过少,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只有6.4台,而日本为470.8台,韩国为103.7台,美国为27.1台,德国为87.2台,法国为69.2台,英国为84.5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台,而日本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美国为3.7台,德国为11.4台,法国为6台,英国为7.9台。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农业集约化程度上的巨大差异是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密切相关的。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出去,现代农业技术才能推广,我国农业才能真正实现集约化和现代化。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进入城市,成为潜在的城市居民。城镇作为农村工业、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对乡镇企业、文化、科学、教育、娱乐业等产业都有明显的集聚作用,可以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供优越的交通、通信、金融、信息等服务及人才、技术支持,而成为“准城市居民”的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恰恰为城镇的发展和工业化提供了生产力,促进了城镇的消费、交通、建筑、服务业等,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
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6 212万人,占42.99%;乡村人口74 544万人,占57.01%;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表明全国15~64岁之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0.15%。由于农村人口政策的现状以及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生活水平较低等原因,农村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农村人口在15~64岁之间的比例不会低于70.15%的平均水平;又由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一些农村地区并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加上近年来农民收入下降,辍学儿童增多,他们一般在14~15岁就开始参加农业劳动,甚至外出打工,因此,这么算来,农村的劳动总人口应不低于53 000万人。而我国土地共有1.27亿hm2的耕地,根据农业部相关课题组的研究表明,在农村现有生产力的生产规模条件下,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农村5.3亿的劳动力中,有接近3.8亿属于非农业的剩余劳动力,除去其中一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绝对剩余劳动力数量依然很大。但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的状况来看,适合市场需求满足工商业发展的劳动力不足,而既无技术、又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过剩。因此,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属于低水平、结构性剩余。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村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64%,小学程度的占18.08%,初中程度的占59.68%,高中程度的占13.9%,中专程度的占4.89%,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就更少,仅占1.81%。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7年。可见,我国的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较低,这也就制约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消化”。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教育程度低
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指标。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9年(城市为10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力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4.83亿,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7.72%。全国约有8 500万文盲和半文盲。近几年,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大力发展农村各项教育,农村劳动力文化基础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离现实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2.技能水平低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通过技术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有0.13%,有技术特长的仅占10.6%,而高达85%以上的农民不具备专业技能,不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极大地阻碍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身体素质不高
由于经济贫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在营养、卫生、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条件较差,90%左右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农民身体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更不乐观。
4.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
我国农村劳动者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小农经济的影响,缺乏现代经营和管理的知识,经营管理能力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进入市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有些农民办的小企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造成经营管理不善、资源浪费、效益不高。这种状况阻碍了农村劳动者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现阶段阻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而无法顺利“消化”,且综合素质较低,与其自身的特点和其所处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还是由于多年以来的各种限制性的制度束缚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正常转移。
1.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当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向城市永久迁移时,失去土地承包权的风险会降低他向城市永久迁移的意愿。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我国的土地政策历来对土地交易有严格的限制。近十多年来,这些限制开始逐步放松,因为农村经济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2002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大为减少,该法为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2.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分割制度把个人束缚在固定的狭隘的地域范围内,在狭隘的地域范围内人们又被固定在特定的“单位”里,从而将农民世世代代限制在土地上,隔离在城市之外。户口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8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加速,国家逐渐放松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限制。但是,对于想进城市并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村人,障碍依然存在。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还必须向所在城市交纳各种各样的费用,如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和城市增容费等。没有城市户口,这些流动人口就不能或很难得到所在城市或单位提供的许多福利,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优惠等,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就会远远高于城市本地人。可以说,现行的户籍制度使永久移居城市的交易成本很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3.教育体制
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投入是有差别的。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政府没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以致许多农村居民无法享有这一权利或履行这一义务。城镇中小学属于国家办的学校,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建设,而农村的中小学教育就大体上是“民办义务教育”,即除了公办教师的工资是由中央和当地政府支付以外,其他都是农民自己掏钱支持办教育。因此,在农民收入极低的现实条件下,农村教育投入和可以使用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国家在教育投入上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城市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远高于农村居民,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然处于优势地位。
4.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甚至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斥在外,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落后于城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承担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全部负担,尤其是无法抗拒来自于市场经济的高费用风险。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农村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需要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成功实现转移的制度依托。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和家庭保障的替代,农村剩余劳动力永远无法真正离开土地成为城市居民。
三、深化职业教育,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从最根本上讲,都离不开农民的知识化。知识化的农民首先要求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针对我国国情,农村职业教育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将农民职业教育区分进行:进行农业就业职业教育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两种。首先理清农村所需劳动力与剩余劳动力关系,使潜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显现,进而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逐渐划清农村劳动力与非农村界限。
(一)农业就业职业教育
1.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农村职业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摈弃对职业教育鄙薄的旧观念,确立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地位。而政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应该起到主导者的作用。
2.要明确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知识化服务的目标,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现存的农村中年成年劳动力,在这方面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开展农民培训的许多优势。因为这部分人有比较优势:已经完全投身农业,有一定的农业从业经验,且具备接受新知识再学习的能力。因此,培训的这部分人员会是现阶段传统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的培训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做法,利用“政府+学校+农民”的三结合体系,其中政府主导筹资监督,结合学校师资力量,对适合的劳动力对象进行农村现阶段主要种植业技术的职业教育。
3.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未来新型农民中的作用。这一途径主要是针对未来的农村潜在劳动力而言的,在这一过程中,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从观念上消除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偏见,从制度上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针对农业从业潜在劳动力这部分“新鲜血液”,要将他们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向我们将来的农业产业要效益。在这方面,职业学校要在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依据当地的人力资源,地理环境进行专业设置和师资配备,突出农业科教优势园林园艺、花卉、蔬菜无土栽培等经济农业为主,结合种植业,办出农民职业教育的“新农”特色。
4.推进农民职业化和就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积极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建设工作,对于农民职业教育也是意义重大。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新形势下,通过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促使农村人口有意识地参加教育或培训,对于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且逐年增加,而另一方面,各地企业对各等级技工的需求量增加,而全国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从而出现有些企业高薪难聘一位高级技术人才的现象。劳动力市场需要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技工的需求占54.4%。全国性的“技工荒”和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现实告诉我们,技工短缺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指明了新的出路。而且从长远看,农村非农就业的职业培训才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完成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当然,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加大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确实是我们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可行切入点。
1.充分认识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一直以来,我们只是一味的强调农村建设、农业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而效果却不明显。原因在哪里?就是因为农村负担太重,用仅有的一点农业效益加上一点点政府补贴在养活绝对超员的农村劳动力。那就如同一个成年人背着一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总是希望有力气多干活,于是,给他多吃饭,补营养,而效果甚微。问题是他的力气在有负担的情况下已经达到极限。怎么才能效率最高?很简单那就是让孩子从背上下来,帮他干活!一方面,他有了更多的力气,而且有孩子帮他;同时,孩子也会成长的更快。也就是资源充分利用的概念。现阶段对于我国已经是不得不给农业现代化发展减负时候了,这是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它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进而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基于这种战略高度的认识,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服务力度。
2.明确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对象,突出自身特色。这里,主要是针对大部分潜在劳动力,未能继续完成学业深造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他们的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变化的环境,是将来成功走出农村,完成转移的主要部分。我们经常会见到初高中生刚毕业就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会由于没有专业知识而再次回到农村,成为剩余劳动力,这给农村、农业又造成了负担。针对这种现象,对他们进行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就显的格外重要。一方面,坚持常规学历教育,招收初中、高中、中专和职高的毕业生进行2-3年的系统学习,使他们具备中、高级技工的基本素质,适应“蓝领”、“灰领”或者“银领”工作岗位要求,能够大胆地走出去;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短期技术培训,取消年龄和文化基础的限制,对现有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或现代农业技术。只有双管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同时,职业教育在办学过程中,要始终以就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动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来设置专业和开设课程。根据当地剩余劳动力资源的特点和劳动力稀缺地区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切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3.整顿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当前,必须加大《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和就业的法律的执法力度。落实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制度,强制从业者履行接受职前教育或培训的义务,强制用工单位履行按照职业分类安排就业并培训职工的义务,保证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和信用,维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落实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合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防护、失业保险、工伤抚恤、休息等)。这些举措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非农就业的难度,但将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收益率,改变农民工素质低下、地位低下、待遇低下的“城市二等公民”形象,从而极大地刺激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程度不同的闲置,一旦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上涨,职业教育资源就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并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也将大幅度增长,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服务技能和技术水平。
四、结语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对我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而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抓住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进行农民职业化教育,对富余劳动力进行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职业分流,最终达到剩余劳动力的安全、合理转移。这必将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以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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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辽宁;城乡一体化;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6-0221-02
一、城乡一体化的内涵
关于城乡一体化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重点,也是政府部门的政策侧重点。城乡一体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使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空间、政策(制度)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体现的国家和政府对社会发展规律的适应,是社会领域的一次变革。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式,在思想观念上是一次有益而大胆的更新,同时也是政策上的一次巨大的变化。城乡一体化解决了传统的经济发展思路问题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问题,也是对二元经济结构的一次有益调整,对城乡产业布局和城市与农村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发挥重要的作用。城乡一体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
当然,当前关于城乡一体化的内涵,还有不同的解释。社会学认为城乡一体化发达的城市与发展落后的农村之间的一次融合,他们能够打开壁垒,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合理布局,最终实现城乡之间的无差异发展。还有一些研究认为,城乡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的工业一体化上,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工业一体化”,通过工业的一体化来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规划学者的角度来看,城乡一体化的从空间上解决城乡之间的统一布局和统一部署,以交通为纽带,以产业链为方式,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共赢式发展。另有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进程本质上是城市与农村在生态环境层面的一次融合,城乡一体化能够实现生态环境的有效结合,进而促进城市与农村的有序发展。
二、辽宁城乡一体化的背景及问题分析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国家对于城乡一体化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一次明确指出,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因素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通过分析发现,国际上典型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到50%左右的时候,就是城乡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最好时期。到2012年,辽宁城市化水平已经高于60%,结合国际经验,我们认为辽宁省在此时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最佳机会期。但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辽宁仍然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农村地区的工业发展缓慢,尤其是轻工业发展,没有体现出自身的优势,工业数量少,产值所占比重较低;其次是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交通等公共服务与城市差距明显,不能促使要素的快速流动。第三,作为中心的城市与农村的行政一体化程度非常低,难以从行政的角度协调各自的发展规划,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交通运输、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都存在各自为政,低位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辽宁省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辽宁省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要促进城乡之间的统筹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的活力,减小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扭转原有的农业反哺工业的一贯做法,要做到工业补贴农业,利用城市的优势资源,扩大对农村的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使城乡之间平等享有改革红利。
(一)农业生产主体地位不变。
辽宁省农业资源相对丰富,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并不是要求农村摒弃原有的农业生产,反倒是要求农村快速发展高技术含量的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强综合生产力,确保粮食等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在保证农村农业生产主体地位不变的情况下,加大投资力度投资基础设施,诸如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的社会事业,全面改进农村的生活条件,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党的十中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这一创新性提法,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奠定了政策基础,为农村土地的市场化和大规模高效生产提供了保证。土地的市场化流转,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这一制度,依法维护农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以耕地保护为基本前提的情况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农村土地的经营体系的形成,有助于辽宁省内城市与农村地区的贫富差距的快速缩小,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效发展。
(三)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要从要素和公共资源两个层面加以解决。以劳动、资本、土地等为代表的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进行交换的时候,要做到公平交换。劳动要体现同工同酬,资本要体现资本价格一致,土地要保证农民平等分享有土地增值收益。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继续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构建适合辽宁农村发展的产权流转交易场所,允许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公开、公正流转交易,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十六大以来,随着辽宁省城乡一体化政策的逐渐推进,辽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已经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百分之百覆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雏形已经形成。
(四)完善和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城市和农村协同发展的机制体制是当前辽宁省实现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关键环节,而产业协调与融合、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地域差异化竞争等问题的解决是重中之重。
在城市管理方面,鼓励创新,提出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完善的人员流动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力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
四、结论
本文的分析表明,辽宁省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和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要保障城乡之间平等享有改革开放的红利,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资源的平等配置,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还要进一步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促进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完备,为农业工业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促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村的财产性收入的来源和渠道,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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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4-18
关键词:城镇化 农民收入 相关性 实证分析
引言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再次申明“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近年来,农民收入过低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三农问题就要依靠城乡协调发展以及二元结构的逐步瓦解来解决。从数据资料来看,我国各省城镇化水平都有所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有了相应提高。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2475.63元,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为39.09%;2012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为7916.58元,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为52.57%,十年间,我国城镇化和农民收入水平均有显著增长。由此,可以对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相关关系进行定性界定。
当前,城镇化的发展要逐步瓦解城乡二元体制、建立社会一元体制,从而保证居民享有平等的福利待遇,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近年来,城镇化和农民收入相关问题已成为我国学者广泛研究的课题,加快城镇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成为我国当前发展的重点。鉴于此,本文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相关性进行研究,并提出城镇化发展对策,以期为城镇化的有序推进起到一定的参考用。
理论综述
城镇化发展可以促进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和农民收入水平都有了大幅提高,国内外相关领域对两者的相关性和作用机理也都进行了大量分析和研究,并形成了相关的理论体系。刘易斯(1954)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传统的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现代部门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由此可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吸收过去,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二元结构理论是从现代工业化发展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驱动方面着手分析。拉文斯坦提出著名的“推-拉”理论,他指出由于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劳动力在农业方面的适用性降低,同时城市有广泛的就业渠道和较好的报酬率,因此就形成了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镇化的发展。推-拉理论指出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技术进步可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同时可以使农民参与到城市工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吴敬琏(2002)认为城镇化的发展可以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转移,由此推动我国经济的增长、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蓝海涛认为农民正在不断改进生产方式,优化生产结构,这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发进行的,生产结构的优化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闲置,进而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厉以宁、卢毓俊(2012)认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会带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此政府在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可以吸引民营企业投资,因而会形成大量反哺农村的资金,对农民进城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有所帮助。这是从政府对农村投资的角度分析农民增收的原因。
综上所述,城镇化发展和农民收入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城镇化的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除此之外,相关理论也指出影响农民收入的其他因素。但是,近期文献中对农民收入水平影响因素进行综合研究的相对有限,因此,本文选择城镇化率、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以及财政农业支出等代表性指标与农民收入水平构建多元回归模型,采用较新的可得数据,分析相关影响因素的发展现状,从而验证城镇化与农民收入水平的显著相关关系。同时,对当前城镇化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相关概念界定及趋势分析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城镇化。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从而使城镇人口数量增加,城镇二、三产业不断聚集使城镇规模扩大的一个过程。城镇化的发展主要表现为随着国家或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迁移,农村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城镇化的发展通常用城镇化率来进行测度。城镇化率,通常用城市人口和镇驻地聚集区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本文研究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水平的相关性,选择2000-2012年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代表城镇化水平。
2.财政农业支持力度。财政农业支出是国家财政在农业生产方面给与的无偿援助。财政支农可以使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获得资金支持,由此可以间接增加农民收入。财政农业支出在2007年作出了制度调整。2007年之后财政农业支出主要用农林水事务支出来衡量。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在2007年以前,财政农业支出主要包括财政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以及农村救济费。在本文中,采用财政农业支出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来度量财政农业支持力度。
3.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产品生产者出售农产品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该指数可以客观反映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水平。农产品出售价格越高,理论上农民收入水平应该越高。因此本文选择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作为其中自变量进行度量。文章选取2000-2012年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并以2000年作为基数进行换算。
4.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包括工资性、家庭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农民通过出卖劳动力而获得的劳务收入;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是指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农民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本形成的资金。其中,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较大。本文中选择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农民收入的变量来测度。
(二)趋势分析
本文选取2000-2012年全国城镇化水平和农民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资料做图,结果如图1所示。
从2000到2012年,全国城镇化水平均有提高,13年间,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6.22%增加到2012年的52.57%,增幅高达45%左右。同时农民收入情况也有大幅提高。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53.42元,到2012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7916.58元,增幅为250%左右,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翻了两倍多。从图1中可以看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率间呈现出一条平滑的曲线,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也提高。由此,可以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探讨城镇化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
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关性及相关程度,为了更好地研究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选取城镇化率、财政农业支出以及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作为变量进行度量,探究各影响因素与农民收入水平的相关程度。本文选取2000-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国城镇化率、财政农业支出以及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作为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了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对各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经整理得到相关变量数据资料。
(二)模型设定及描述
多元回归分析的样本回归模型设定为:
Y=β0+β1X1+β2X2+β3X3+μi (1)
由于对变量取对数值,则相关的多元回归模型为:
lnFI=β0+β1lnUR+β2lnGS+ β3lnAI+μ (2)
其中,lnFI代表农民收入,lnUR代表城镇化率,lnGS代表财政农业支持力度,lnAI代表农产品价格指数,μ代表随机误差项。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三)回归结果及分析
本文采用SPSS19.0对农民收入水平与城镇化、财政农业支出以及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城镇化水平、财政农业支出以及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系数分别为98.2%、97.3%和97%,均为高度正相关,但是城镇化水平与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以及财政农业支出三者之间相关性也较为显著,因此,模型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采用逐步回归法进行相关分析。根据相关系数的大小,应逐步对城镇化率、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以及财政农业支出进行回归分析。
1.城镇化率与农民收入回归结果分析。对城镇化率与农民收入进行一元回归分析,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中看出,城镇化率和农民收入水平的相关系数R为98.2%,说明两者之间是高度正相关关系,调整的R2为96.2%,说明农民收入变化的96.2%可以用城镇化率来解释,且变量的t统计量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因此,城镇化率是农民收入的显著性解释变量。
2.城镇化率、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与农民收入回归结果分析。城镇化率是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之一,进而在模型中引入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分析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相关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引入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模型的R2为97.2%,因此提高了相关系数,并且lnUR 和lnAI t统计量均小于显著性水平0.05,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农产品价格和城镇化均作为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农民收入变化的97.2%可以用城镇化和农产品价格变量来解释。
3.城镇化率、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财政农业支出与农民收入回归结果分析。在城镇化率、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与农民收入回归模型中引入财政农业支出,构建回归模型,得到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中可以看出,通过引入财政农业支出变量,相关系数得到了改善,由最初的97.7%提高到99.3%,但是在显著性检验中,引入财政农业支出变量对城镇化率变量的显著性造成了影响,因此回归模型中应对财政农业支出变量进行舍弃。
(四)实证结论
通过回归分析,得出影响农民收入的回归模型为:
lnFI=-3.564+2.193lnUR+ 0.717lnAI+μ (3)
因此,在实证分析中,可以验证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具有高度正相关关系,与其他影响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相比,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更为显著。当然,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还包括农民受教育程度和工业化发展水平等因素,但是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已经验证城镇化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之间的显著相关关系,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需要大力发展城镇化,逐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
相关建议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虽有一定成效,但城镇化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限制农民增收的幅度。因此,就要不断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阻碍因素,从而加快城镇化步伐,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具体建议如下:
(一)改革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发挥很好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使得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而现行的户籍制度导致这些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很难得到城市的认可,由此造成了福利待遇方面的不公,农村流动人口很难融入到城市生活。由此表明户籍制度对城镇化发展的阻碍作用。因此,要想大力发展城镇化,切实提高农民收入,首先就要逐步改革二元的户籍制度,逐步建立社会一元结构,实现社会分配的平衡,使农民能够享受到福利、基础设施的同等待遇,只有这样,城镇化发展才是健康的、益于社会和谐的。
(二)改革土地制度
我国的土地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保证我国城乡粮食的供给问题。而当下,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与城镇化发展之间出现矛盾。由于农村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但是这些流动人口很难享受到市民待遇,也难以被城市所真正接受,由此土地的保障功能被强化,流动农村人口把土地作为不被城市接纳的退路,土地流转困难,很难实现规模效应,造成大量闲置土地资源的浪费。由此,要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加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效率,从而使需要土地的农民可以拥有土地,产生规模效应,增加收入;同时使农村流动人口拥有土地的自愿选择权,规范土地征用制度,使农民可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增加收益。改革土地制度可以促使城镇化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逐步改善以前传统模式下的手工劳作方式,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农业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逐步释放农业生产劳动力,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参与到城市二三产业中去,逐步实现城镇化的发展,进而可以形成更为广泛的农产品需求,促进农产品价格的提高,这样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劳动力的收入,同时可以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因此,农业现代化建设可以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有显著的作用。
(四)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并实施人本城镇化战略
城镇化发展不能固守一个模式,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制定不同的发展策略。东部地区经济基础条件较好,城镇化发展步伐可以更快一些,加快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速度;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条件相对差一些,可以放缓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加快经济发展,并采取小城镇的发展模式,逐步改善城乡二元格局。要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建立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协调体制,推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提升农产品价格水平,提高农民收入。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要把农民的切实需求作为城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这就需要探索切实可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做到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改善的协同。
(五)模拟生态城镇化
城镇化发展旨在改善农民收入状况、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兼顾生态和自然的平衡。生态城镇化的理念要求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不破坏生态环境、以保护自然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前提。要建立现代化的低碳生态城镇区域,提高城镇化建设的效率,避免由于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成本问题,切实保证城镇化建设、农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三者结合,为市民和农民创造适合生存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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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趋势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被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要位置,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中央还明确提出了小城镇作为新时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既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致富农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小城镇是城乡共融的对接平台。小城镇的发展加强了城乡之间的联系,开启了城乡交融的大门。具体体现在:小城镇是城乡信息交流和共享的平台,信息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农村的制约尤为突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滞后,农民无法全面及时地得到市场信息,必然影响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节奏和农产品的销售,小城镇是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协作能力相对较强,信息相对灵敏,人才比较集中,是促进城乡信息交流的最好平台;小城镇是城乡市场对接的平台,我国买方市场已经形成,城市大量工业品积压,农村商品供应品种少,选择余地不大,同时随着城市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对绿色食品、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增大,小城镇成为城乡互通有无、完成市场对接的平台;小城镇是城乡人才流动的平台,当前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性问题突出,一方面城市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相对过剩,而另一方面农村急需大量高素质人才,同时又滞留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小城镇可以发挥在城乡人力资源的双向流动中的纽带作用,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引导城乡人才有序合理流动。小城镇是深入农村腹地,传播城市文明和辐射农村经济的桥头堡。小城镇向处于广阔农村腹地的农民传播了城市的思想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等,成为广大农民接触现代城市文明的媒介。小城镇的发展使许多农民的进城愿望变成现实,率先进城的农民以自己抚育文明的生活体验,向“后来者”展示着城市的魅力,为城市化做着无声的宣传。而且小城镇的乡镇企业在资金方面对农村的“反哺”作用,使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水平提高,小城镇涉农企业的发展有效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
小城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首先,城镇是农村乡镇企业的最佳聚集地,这既可以解决“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侵占耕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又可以资源、环保、规模效益、公共设施等综合优化理想效果,同时小城镇也是未来变动升级为小城市乃至中大城市的前提。从农业现代化内涵看,小城镇为农业环境现代化提供了空间环境,而空间环境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的依托和载体,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其次,从农业产业方面看,小城镇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小城镇发展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迁移并逐步实现“农转非”,这样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合理流动和土地集中化、经营的规模化、管理科学化,从而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条件;第三,小城镇发展为农民现代化,即农民知识化、智能化提供了现实条件和可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教育、文化、卫生、餐饮、娱乐、信息、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为进入小城镇的农民知识化提供各种方便条件,另一方面也对农民实现非农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改变及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自身现代化步伐。
小城镇是繁荣农村市场的有效途径。是继续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需要。农村非农产业以及小城镇的发展虽然有效弱化了城乡二元结构,但城乡差距依然存在甚至一定时段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缩小城乡差距、改变二元格局的根本途径是减少农民增加市民;发展小城镇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小城镇具有聚合辐射功能,在一定范围内能将各种生产要素聚集起来,将生产与消费结合起来,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商品生产和流通,建立各具特色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小城镇作为农村的区域中心,是提供各种服务和信息的基地,发挥着纽带作用,有效地把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将城市与农村连接起来,把封闭和分散的农村市场纳入到以城市为中心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中。小城镇是开拓农村市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城镇化,尽早改变我国城镇化滞后的状况,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全社会已形成共识。而通过大中城市来吸纳农村人口,其潜力是不大的。如果以小城镇的人口占我国城镇总人口的比例作为小城镇对城镇化贡献率,可以看到小城镇对推进城镇化进程、 提高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发挥着重大作用;发展小城镇是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内需的需要。小城镇的发展能够带来农村人均占有资源的增加,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务农农民的收入有较快增长,从而最终缓解我国内需不足的矛盾。发展小城镇是农民集中到小城镇居住,有利于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小城镇改变了农民的居住方式,打破了一村一族的居住格局,有利于促进农民转变小农意识,树立起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开放意识,养成讲卫生、爱清洁、讲公德的良好风尚。发展小城镇,拓宽了农民就业空间,有利于减少农村纠纷,净化社会空气,维护农村稳定。
二、东兴区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历史回顾(3个发展阶段)
(二)现状分析(国际、国内城镇化水平发展,目前正进入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加速时期,如何把握机遇、审时度势,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
东兴区1989年拆县建区以来,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有进城求发展的迫切要求,农村城镇化的条件已经成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东兴区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上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要“搞好小城镇建设”,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在十五届四中全会闭幕会讲话中又强调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小城镇建设,都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拿出方案,加紧实施”。20__年,又颁布《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市、区党委、政府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战略都高度重视,建立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领导。他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搞好小城镇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所有这一切都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经济结构调整,为东兴区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战略提供了前提。在结构调整中,城市较小城镇而言,土地资源紧缺,劳动力成本高,于是就将一些产业转移到农村小城镇;而许多富裕起来的农民又到小城镇兴办企业,发展二、三产业;一些传统的产业,也转向发展二、三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于是作为乡镇企业载体的小城镇就发展起来了。农村经济实力的增强,为东兴区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战略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为小城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已取得的成就,为东兴区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经验。实施“小城镇、大战略”的方针,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到20__年底,东兴区共有建制镇(不包括三个街道办事处)25个,镇区人口达万人,特别是中心镇发展较快,一些条件较好的中心镇被区上作为发展重点,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了优惠政策;住宅建设稳步发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__年底,小城镇人均建设面积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远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新建住宅中,楼房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到20__年达。住宅内部设施日益配套,功能趋于合理,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城镇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教育文化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大,现代化水平日益提高。到20__年底,小城镇人均公共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建制镇用上了自来水,全部建制镇通了电,部分小城镇建起了液化气供气站和有线电视。涌现出了一批规划合理、特色突出、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小城镇。这些小城镇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也为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经验。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是中国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战略的不竭动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特别是广大农民要求进城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由于政策鼓励,一些在农村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民,纷纷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以求在城市作更大的发展,有的在城市买房、买车,把子女送到城镇接受教育,享受城市的现代文明;有的农民,由于农村耕地少,就业困难,就到城市打工,每年上万农民工进城务工,就反映了就种状况;还有农民自己起来建造城镇,广大农民这种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进城和造城,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不竭的动力。
(三)存在问题
1、思想不解放。东兴区在小城镇建设上长期走一种固定保守的建设模式,没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没有认识到小城镇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是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和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的根本途径。
2、规划不严肃。东兴区在小城镇建设上没有因时制宜地对小城镇规划进行深化,规划随意性大。
东兴区在小城镇建设中没有因时制宜地对小城镇规划进行深化,规划随意性大。规划在先,建设发展在后,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的小城镇,必须用成熟的思想指导其建设,以保证小城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但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存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造成城镇布局不合理。究其原因,主要有:上级政府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科学的管理;城镇干部大多来自农村基层,对城镇建设的规律不很熟悉;城镇干部更换频繁,由此带来的短期行为使规划执行丧失了连续性,一方面使得小城镇数量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乡乡有镇,另一方面又使得小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小城镇规划单纯地就城镇论城镇,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当前的小城镇规划,往往只从小城镇本身出发来考虑问题,忽略了其所在县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各个小城镇过分扩大各自的中心地位和对外所产生的吸引力,导致各个小城镇性质相似,毫无特色可言。并且,由于缺少宏观调控,小城镇内部基础设施呈现“小而全”的局面,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小城镇的盲目建设也带来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生态环境质量难以保障。在目前我国西部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这一问题表现地比较普遍。过境公路穿越镇区,“马路经济”较为普遍。从我国西部现有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来看,多数小城镇往往是沿过境公路两边逐渐形成的,形成了明显的“马路经济”。这在我国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中也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形下,公路与小城镇之间并不分设,也没有明确功能分工,过境公路既是小城镇内部的主要交通性道路,也是小城镇内部的主干道,逐渐形成了小城镇公路两侧商业服务业集中、行人密集、交通拥挤等混乱现象。究其原因,这些类型的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是因为小城镇在建设中资金紧缺,而过境公路无疑是利用国家投资、搞活本地经济的切入点。这种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盲目沿过境公路进行小城镇建设的行为,在建设初期,无疑会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带动小城镇的相关产业,为小城镇提供了商品交易机遇,传达了外界需求信息,使小城镇与周边城市的联系更加密切。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轴向开发模式大大降低了过境车流的通达性,给小城镇布局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造成了资源的更多浪费。过分强调小城镇的轴向发展模式,必然会导致对小城镇核心区的建设,使商业、服务业集中于国境公路两侧,忽略了小城镇内部居民的生活需求,影响到小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这类建设用地多是夹公路建设,纵深不足,致使小城镇内部市政工程措施无法开展,各项市政工程也无法发挥其正常的功能。
3、体制不健全。东兴区在小城镇建设上没有建立健全有利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机构及管理办法。
4、服务不到位。东兴区在小城镇建设上没有研究制定更多的有力有效举措,不能及时分析处理好小城镇建设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三、加快东兴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对策建议
1、强化领导,突出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性。农村经济要发展,农民要增收,依靠农业本身提高效益的思路不足以取,要坚持思想大解放、认识大提高,针对个别基层干部在东兴区小城镇建设上的错误认识,始终坚持发展是富民兴镇的第一要务,把发展经济作为小城镇第一要务,积极引导干部、群众认识生产力,掌握资本;挖掘生产力,积攒资本;发展生产力,增加资本;扩大开放,引进资本。要积极引导农民进镇做工、经商、办企业。一切以发展辨是非,以发展评得失,以发展论英雄。要大胆改革,大胆实践,坚持先干不争论,先试后评论,先做再议论,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改革不动摇,面对议论不争论,允许试,允许闯,争取时间发展,让实践作结论。坚持正确的,完善不足的,引导扭曲的,改革错误的,宽容失误的。真正做到创新不跟风,争先不争论,依靠不依赖,引导不误导,使大家立足镇情心系群众,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把思想集中到发展上来,把精力用到改革上去,招商引资放手发展私营个体经济。要进一步强化对小城镇建设的领导,
2、因地制宜,突出小城镇建设的特色性
小城镇建设切忌“千城一面”。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小城镇建设的速度也随之加快。但在小城镇的规划与建设之中,不能忽视小城镇风格特点的研究,对小城镇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的把握。由于小城镇建设属于城市的范畴,所以规划工作者不能以大城市的规划模式来指导小城镇的建设,不能以棋盘式道路为主、小城镇中心不宜设市场、民用建筑不能般高,不能套用大城市的建筑布局。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小城镇外部交通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与心理因素的变化等因素也影响着小城镇的发展规模。一般而言,当小城镇的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才能发挥集聚作用,而东兴区小城镇规模大多在1万人以内,小城镇内部的生存环境、就业状况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远远落后城市;同时,小城镇内部例如住房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社会公用设施水平等诸多因素构成了农村居民进城的门槛。因此,要使农民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将目光由大中城市转向小城镇,首先要使小城镇实现经济上的飞跃,带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集聚效应。
对于小城镇发展中没有特色的问题,在对小城镇进行规划时,应首先对其所处的大区域背景进行宏观分析,确定小城镇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突出小城镇的产业特色;其次要尽量保持小城镇原有的格局,小城镇小巧近人的规模尺度、环境优美的山水风光、自然亲切的田园气息都可以巧妙地利用以强化小城镇的建设特色。一个城市,只要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文化,城市才有了自己的个性与灵魂,才有生命力。
3、科学布局,突出小城镇规划的严肃性
小城镇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陈怀录认为,在明确了这一点要求之后,解决目前我国西部小城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对于小城镇规划就城镇论城镇的问题,要重视城镇体系规划。小城镇不可能脱离其所在区域而独自发展,而必须在大区域背景下,协调好“点”与“面”的关系,才能使之健康、合理地发展。所谓城镇体系规划,就是要通过区域人口、产业与城镇的合理布局,协调体系内各城镇之间、城镇与体系之间、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经济、社会方面的联系,运用现代系统理论与方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最优化,实现体系整体利益的不断增长。同时,通过城镇体系规划,综合分析小城镇所处的特定环境与其所具备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资源状况等特殊条件,合理确定小城镇在区域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进一步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发展方向与规模,从而合理规划小城镇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使之更好地带动小城镇经济的发展。
对于小城镇沿马路轴向式发展的问题,应采取“近而不进,惠而不扰”的原则,既要充分利用过境公路给小城镇带来的发展机会,又要将干扰程度降到最低,避免片面回避。在小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应当首先优化小城镇内部的路网结构,突出小城镇核心区的吸引与辐射作用,尽量将小城镇沿过境公路一侧发展,合理组织小城镇内外交通。过境公路与小城镇内部道路要做到有效的衔接与组织,充分发挥过境公路的交通职能,合理规划小城镇内的生活性主干道,尽量减少小城镇内部道路与过境公路的平交道口,可适当采取局部立交的方式,减少二者的相互干扰。同时,可以通过对小城镇人口规模、经济状况和各行业优势的分析,客观地评估小城镇的实际消费水平,从而合理地确定小城镇商业、服务业规模,使小城镇各功能分区趋于合理化。
小城镇建设规划要有深度。首先编制小城镇规划要搞好“五个结合”与东兴区区域规划体系相结合;与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积极培训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相结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其次要处理好四个关系,第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第二要处理好生产与生活的关系;第三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第四要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其三要注意八个问题;①乡镇企业要相对集中;②居住区的按排要合理凑;③处理好交通和城镇的关系;④处理好公共设施与生活设施;⑤要注意绿化的配套;⑥要做好各专业规划的配合;⑦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彩民族特色;⑧总体规划批准后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
小城镇规划要着眼全局,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要准确定位小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首先,要尽快编制县(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尽快形成“县城(市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城镇体系新格局。准确定位中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在体系中的职能、性质。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搞好小城镇规划。这个规划,要做好五个结合:一是小城镇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二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三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相结合;四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相结合;五是小城镇建设与调整社会结构相结合。规划要突出经济特色,突出社会发展,形成各自的特点。同时,力求从规划布局,从环境、绿化品位等方面反映出每个小城镇的个性与特色,形成自己的自然特色、人文特色和建筑特色。
在小城镇的规划中,要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发展,合理确定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既要坚持建设标准,又要防止贪大求洋和乱铺摊子。
规划中,要突出重点,重点就是中心镇。所谓中心镇,就是第二大县城,第三大县城,在一个县(市)区域内,不宜过多,两三个为宜。这些中心镇,一要地理位置适中,不能把中心镇靠近县城,也不能太边远,要分布均匀,便于群众进行商贸活动;二要在经济上能起到辐射作用,要在整个区域内能带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富裕;三要有示范作用,能产生经验,推动小城镇建设;四要交通便利,人们生产生活方便,有利于商品流通,最好靠近铁路、河流、公路。为了突出重点,湖北省撤消镇、乡办事处414个,在全省范围内对200个中心镇进行规划建设,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