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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 激励 会计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制度是将公司的股票作为标准的,给予被激励的对象一定的权利,能够使得自身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在最大的程度上保持一致,进而能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的结构以及提升管理效率有着非常大的作用。这个激励机制和已经存在的约束有很大的联系,并且和已经存在的人才有很大的保留优势,进而发展成了一种有效的治理方式。有的人将他称之为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关性,但是股权激励也可能是造成各个部门的经理进行自我保护和自我激励的行为,对股东利益有很大的损伤,一旦股权激励被滥用的话,就会使得公司的负担加重,造成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企业股权的融资及有利也有弊。
根据国家最新的会计准则,可以将股权激励分为股票期权、股份早呢工艺以及限制性的股票等等。股票期权指的是将公司授予的一些权力以及激励对象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确定好购买的价格以及流通的股票,这种权力也可以放弃。其次,股份增值权指的是公司在规定的实践内获得一定的数量股票升值,通过升值的幅度来进行确定。第三,限制性的股票指的是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公司内部的一些股票,但是对于股票来说,有很多特殊的限制,只有当特定的对象完成目标以后,激励的对象才能够限制在股票内部进行获利。第四,员工持股计划指的是所激励的对象有着本公司的一些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免费赠给所激励的对象的,又或者是公司给的补贴,也可以是激励的对象自己出资进行购买的,在进行升值的时候能够获得很大的利益,在股票贬值的时候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
二、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式
(一)股权激励的确认
理论界对于股权激励会计问题处理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对于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着不同的作用效果。确认是会计的基本原则之一,也就是确认每一个项目要符合会计的相关的因素,更加认定的说就是能够反映事物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联系,鼓励激励的会计确认也包括在内。很多发达的国家将股票激励作为高层管理的一个主要的部分,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确认的问题也应该遵循实际的经济状况。他作为一种潜在的资源,还不能够满足真实有用的要求,大部分的原则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准则的,也不容易增加企业内部的资产,也会夸大企业的一些利益。利润分配是经理人所持股票的一种实质上的表现,这个观点认为经理人是一种人力资源的经理人,才能够在会计上真正的反应股票期权的经济上的利益,股票期权是一种主要的报酬形式,问题的关键是所持有股票的期权和企业所发放的工资再本质上有很大的程度上的不同。
(二)股权激励的计量
股权激励的计量方式有着内在的价值以及最小的价值或者有事项的方法等等的计量方法,国际上被认可的是内在和公允的价值法。内在的价值法就是指的是股票期权存在期间对于任何一期的期权价格和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因为股票价格也在不断的变化,股票期权的内在的价值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逐渐的采用内在价值的方法,对于每一期都需要将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主要的前期期权费用,并且进行重新调整,同时会计的处理也缺乏一定的内在逻辑性,很难去适应复杂的股票。内在的价值法也非常简单学习,很容易去理解。公允价值法的核心指的是采用很多的计量模型去估量股权的激励价值,使用上述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在于授予的经理人的股票期权和普通人的期权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经理人的股票期权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达到一定的权利不进行实行,对于普通的期权方式能够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限制。
(三)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
对于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分为表内以及表外的披露,表内的披露的内容和主要的形式和会计的核算有着直接的联系,本文主要关注的是表外的信息出现披露的情况。目前我们国家的股票期权出现披露还在起步的阶段。在各个会计报表中,除了能够披露以上的信息以外,对于赠与的期权来说,还应该对他的价格进行披露,还有加权平均剩余的期限也应该进行披露,如果行权的范围进行披露的话,应该对权行进行分裂[6],这种分类能够有助于增加期权的价值。对于继续使用内在价值进行计量的方法,也应该采用形式披露的方式对价值进行披露,不要求进行账务上的调整,形式调整的内容包括报酬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和税收的影响。
三、结束语
目前国内对股权激励方面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上的标准也逐渐的相同,主要支持股权激励会计确认的费用,在计量中支持公允的方法,但是公允价值的确认以及激励费用等问题还是存在的,希望其他的学者能够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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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员工持股制度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F272
我国的员工持股试点始于上个世纪末,主要包括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管理层收购等多种形式,是员工以获得企业股权的形式,享有适当的经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分享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进行绑定并保持长期一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员工持股改革,早在2013年就被写进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2016年8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三部委还专门出台文件,对国有控股企业员工股权改革进行了说明,包括股权流转、持股员工资格、试点企业范围、股权结构设置、出资入股条件等。本文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应用及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应用情况
国有企业持股人员应为长期工作在企业核心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其工作情况会影响到企业下一步的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出资方式要以货币为主,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若出资方式是科技成果,则要找专业机构来评估作价,出资人还要依据国家规定来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入股价格务必要高于已备案的净资产每股评估值。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持股股权结构构成的确定,在遵从证券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要紧密结合企业现有规模、现有股权结构、行业特点、人员构成等一系列因素,国有资本要保持在绝对的控股地位,国有股东应该持有大于34%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员工持股总量要低于30%企业总股本,员工持股并不意味着员工控股。
在国有控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在企业上市之日起3年内是不得转让股份;3年之后,每年可转让当前所持总数1/4以内的股份,国有股东、国企不得设置托底回购条款,也不得承诺年度分红回报。若出现持股员工由于被解雇、辞职、死亡、退休、调离等一系列原因而离开企业的现象,那么所持股份可在1年内转让;国有控股企业要对分红率、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合理确定,以便能够妥善解决好企业中长期发展和股东短期收益之间的关系。
二、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会计核算
财政部在2015年11月专门发文来详细解释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认为仍然应该基于金融负债核算的方式来处理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的会计核算问题,并新增加一个会计科目,即“库存股”,这样一来,较好地弥合了法律规定与会计实务两者的差异,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在不同实施阶段的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一)授予日会计处理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取得的主要方式是增资扩股、出资新设,除可立即行权的,在授予日一般不作会计处理,在向激励对象发行的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后,国有股东及企业既不能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如借贷、担保、垫资等,又不能将股份无偿地捐赠给激励对象;与此同时,激励对象也不能接受此类关联方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激励对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应认购款。待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部门确认收到认股款(由激励对象缴纳)之后,首先,要对资本公积和股本予以确认,基于股本金额来贷记为“股本”科目,基于认股款来借记为“无形资产”、“银行存款”、“现金”等,并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记录二者之间的差额;其次,要用“库存股”会计科目来设置因回购义务而确认的会计负债。
(二)等待期内会计处理
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票在会计属性上划分为金融负债,但在会计实务中对预计分配给激励对象的现金股利视为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利润分配进行会计处理,国有控股企业应处理好员工持股短期收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股权分红的方案和分红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员工计划持股股票进行合理估计,并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其现金股利可否撤销采取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
1.现金股利可撤销
预计未来能够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利润分配时要以现金为股利,并且结合计算的现金股利来合理设置贷记科目、借记科目。若对于那些未来无法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予以有效预计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现金股利要冲减相应的负债;若对于实际结算现金股利的情况,那么企业财务部门应该借记“应付股利――员工持股股票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现金股利不可撤销
预计未来能够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利润分配时要以现金为股利,并且设置相应的贷记科目、借记科目。若对于那些未来可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予以有效预计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现金股利要冲减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若对于实际结算现金股利的情况,那么企业财务部门应该借记“应付股利――员工持股股票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三)行权日会计处理
国有控股企业持股员工的工作绩效,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业绩会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按时解锁持股方案中的股票。虽然企业无法控制激励对象是否离职,但是可以控制激励对象是否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由此可见,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属于企业的金融负债。实务处理过程中应综合员工持股方案中关于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的约定条款,并且还要基于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会计判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国有控股企业未达到员工持股方案中的可行权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那么可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基于持股员工账面余额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员工持股股票回购”等科目;第二,基于员工持股所对应的账面价值,来贷记“库存股”科目,借记“股本”科目,并且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计入二者差额。对于满足员工持股方案中的可行权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可基于其账面价值来贷记“库存股”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员工持股股票回购”等科目,并且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计入二者差额。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来看,由于取得新的信息,表明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做出相应的追溯调整,必须确保解锁日预计不可行权股票的数量与实际未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的数量一致。
三、小结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是一种股权激励机制,是以员工获得企业股权的形式而享有的权利,使其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风险共担,将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最大程度地保持一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引导员工恪尽职守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制度。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管理效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近年国内部分上市企业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我们可以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财务指标普遍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本轮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对处于上升期的成长型企业,如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尤其是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国有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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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票期权; 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普遍化,对股票期权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此,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05年12月31日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后,财政部也于次年2月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股份支付”),为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及其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产生了巨额期权费用,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利润。同时,公司管理层为了能行使股票期权,有目的地粉饰财务报表,以便达到预先规定的行权条件。因此,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M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M公司是我国早期上市的股份公司之一。为激励管理层勤奋工作,该公司股东大会在2006年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决定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并规定当年的9月1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根据“计划”,M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最高比例,将总计3 185万份的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每份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可以在2006年9月1日起之后的三年内的可行权日,按照规定的行权价格(13.15元)和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在行权的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为合格,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8%,行权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购买一股M公司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来源为M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行权开始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一年之后,首次行权不得超过20%,剩余期权可在首次行权的90日后至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分次行使,但在授权年度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激励对象的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30%,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行权比例不得超过60%。“计划”同时规定,各激励对象的行权年限为三年,即在授权日之后三年内必须行权完毕。如果在此期限内不能行权或没有行权,则所剩股票期权作废。
二、M公司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M公司股票期权具体会计处理
按照“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由于M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没有现行市价,也没有相同交易条件期权的市场价格,所以该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的方式估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经计算,M公司一次授权、分期行权的每份期权在2006年9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6893元。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06年度和2007年度分别确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55 220 067.12元、147 700 559.88元。若扣除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对2006年和2007年净利润的影响,该公司200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44 323 731.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39%。
1.2006年的会计处理
根据M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06年12月31日为行权等待期的第一个资产负债表日,M公司应于2006年12月31日根据行权条件对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进而计算股票期权激励费用(股权激励费用=授予日公允价值×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M公司2006年度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为55 220 067.12元,分别计入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制造费用。然而,M公司2006年度使用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股票期权不进行会计处理,也就不确认期权费用。2007年度,M公司采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对2006年度应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调整,调减2006年度合并净利润55 220 067.12元,调减200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5 220 067.12元,调增2007年1月1日的资本公积金55 220 067.12元。
2.2007年的会计处理
根据M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07年12月31日为行权等待期的第二个资产负债表日,M公司应于2007年12月31日根据行权条件对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进而计算股票期权激励费用。M公司2007年度确认应有147 700 559.88元(7.6893×26 390 000- 55 220 067.12)的股票期权费用,分别计入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制造费用。
3.2008年的会计处理
(二)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M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采用的是旧的企业会计准则,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对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会产生影响,也就对当年的利润没有影响。到2007年度,M公司开始采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股份支付”的规定,对2006年度应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调整,调减2006年度合并净利润55 220 067.12元,调减200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5 220 067.12元,调增2007年1月1日的资本公积金55 220 067.12元。按照“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报告期末,公司要根据预先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案例的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估计可行权的股份,并以各部分股份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按从授予日(本案例为2006年9月1日)起各会计期间换取期权实际服务的月数占该部分期权最低服务总月数(即等待期)的权数进行分摊,计算出股票期权费用总额,在扣除前期分担的所有期权费用后列入当期的成本费用。2007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成本费用为147 700 559.88元,并调增资本公积147 700 559.88元。
2007年度M公司由于确认了大量的期权费用(约1.5亿元),因此减少当期利润,并同时减少每股收益,影响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然而,公司2007年度却能满足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其他资料,这是因为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将2008年的部分利润提前确认了。2007年度M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18.64%,仅仅高出行权条件规定(18%)的0.64%。由于2007年度将2008年度的部分利润提前确认了,因而影响了2008年度的利润,使M公司2008年度难以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取消。根据“股份支付”第七条规定,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对2006年度和2007年度按照当时最佳估计多计提的55 978 104.00元的期权费用不予进行调整。
在实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票的方式下,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增加了企业的净资产,导致企业产生现金净流入,同时增加了企业的总股本和资本公积。但是,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其会计处理不能反映出股票期权对每股收益产生的影响,从而可能使股价高估。在股票期权行权后,会降低企业的每股收益,对股价的影响方向相同,即行权后股价下跌。
M公司全体激励对象以2008年3月24日为行权股份登记日实施了首次行权,首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是2008年4月1日。根据历史数据,M公司2008年3月17日到3月31日,股价在29—32间波动,4月1日股价是29.81元/股,4月2日到4月16日,股价在24—26间波动(除4月2日股价为27.85元/股外)。显然,股票期权行权后股价下跌了。由于向激励对象发行新股使得公司总股本数量增多,在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每股收益下降。而激励对象行权,公司的市盈率不变,每股收益下降时,股票价格会下跌。
M公司全体激励对象以2008年6月26日为行权股份登记日实施了第二次行权,第二次行权的股份上市时间是2008年7月3日。根据历史数据,M公司2008年6月17日到7月2日,股价在15—17间波动,7月3日股价是16.67元/股,7月4日到7月14日,股价在17—18间波动,行权后股价上涨了,但上涨的幅度不大。根据理论,行权后股价应下跌。然而,第二次行权后股价却有小幅度上涨,笔者认为这是由于信息传递滞后的原因。2008年8月25日之后,股价下跌至12—15间波动。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激励费用过大
股票期权能否顺利行权,与“股份支付”的费用化规定密切相关。巨额股票期权激励费用的确认决定着股票期权的行权问题。因此,一些公司通过不同的技术处理“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费用。如M公司授予激励对象3 185万份期权,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限。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费用与期权数成正比,与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也成正比,这样,在同等情况下,授予激励对象的期权份额越大,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相对也会越多,股票期权的激励费用必然增多。同时,根据“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股票期权激励的费用在等待期内就要分摊完毕。由于在同等情况下,如果等待期短,每期分摊的股票期权激励费用就高,公司的利润就会少,这样,M公司202 920 627.00元的期权激励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分摊,对公司的业绩必然产生重大影响。
(二)管理层为满足行权条件进行盈余管理
M公司的行权条件之一是本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20%,这里的利润要考虑本期确认的期权费用对利润的影响。通过对M公司利润构成情况的分析发现,M公司2007年度的营业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06 333 946.95元,但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却比上一年度减少了1 093 462 994.36元,其结果是2007年度的总体应计利润比2006年度增加了 1 199 796 941.31元。然而,M公司2008年度应计利润又急剧下降到了2007年之前的水平。由此推论,在2007年初,M公司的管理层可能已经预见到了公司本年度盈利的困难,有可能不能完成业绩指标,就对总体应计利润进行了操纵,从而使2007年度的业绩指标达到了行权条件。同时,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分析发现,2007年度行权条件之所以得到满足,是因为M公司将2008年的部分利润进行提前确认。因此,M公司2007年度能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原因是通过盈余管理进行利润操纵。
(三)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主观随意性强
前面说明,股票期权激励的费用不仅与期权数,也与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成正比,即期权激励费用是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的乘积。这意味着当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已经确定时,可以通过调整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来操纵期权费用,进而操纵利润。反过来,为了操纵利润,公司管理层可能会通过调整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来影响期权激励费用。
由于一些制度上的原因,一些上市公司在制定和执行期权激励计划时,往往通过制定低门槛的行权条件、随意修改行权条件、任意延长或缩短摊销期以及随意选择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等,进而改变应当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的确认、计量,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同时,在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也存在为了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使公司实现股票期权行权需要的指标。
四、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加大力度监管股票期权激励中的行权条件
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对其会计处理方面,应当加大力度监管股票期权激励中的行权条件。在确认行权条件时,应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费用对相关财务指标特别是利润的影响。上市公司在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应合理制定符合本公司的行权条件,并考虑确认期权费用对行权条件的影响,同时,不应随意变更预先规定的行权条件。
(二)及时修订“股份支付”准则,尽可能压缩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
前面说明,在实行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操纵利润的渠道主要是确定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最佳估计数和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两个方面。从我国颁布的“股份支付”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搜索,几乎没有发现对可行权数量最佳估计数确定方法的明确规定。同时,我国目前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各类资本市场都不是充分有效市场,因而也谈不上存在什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这就需要通过其他估值模型来计量,但到底应采用什么模型,“股份支付”和其他文件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这就为公司在选择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时“预留”了主观随意性的空间,从而为公司管理层操纵利润及行权条件提供了可能。为了达到减少公司管理层操纵利润的目的,需要及时修订“股份支付”及相关准则,细化相关的规定,使公允价值的估计更“公允”,使可行权估计数达到“最佳”,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
上市公司管理层为达到预先规定的行权条件,有目的地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着重关注管理层可能进行盈余管理的措施,防止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对利润及公司业绩指标进行操纵。
(四)充分披露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关信息
制定相关规定,强制上市公司披露有关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实施的具体信息,加大力度监管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行为。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会增加操纵利润的难度,从而使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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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业股权激励的经验
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
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最早出现于2 0世纪50年代的美国。1952年美国辉瑞制药公司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开创性地将高层管理人员的长期利益与公司的未来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股权激励制度之所以最早在美国兴起主要归因于美国当时税收政策及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一方面,美国税收政策为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率较高,公司员工需对一般工资缴纳高昂的税费,1950年出台的美国《税收法案》明确规定,对于法定股票期权只向其股权激励兑现后的溢价部分征收25%的资本利得税;同年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了《1950年收入法案》,首次规定了任何企业都有权向雇员发放股票期权。在这两项关键政策的基础上,美国公司陆续改变了过去以奖金和红利为主的员工奖励模式,将股权激励特别是股票期权纳入员工的工资结构之中,旨在帮助公司员工降低个人所得税数额。20世纪60年代,路易斯・凯尔索针对雇员不掌握公司资本的问题提出了“员工持股计划”(ESOP),其核心内容是资本所有权的泛化,即将公司内部员工所提供的的劳动作为其分享股权的依据,使员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或期权分享企业的所有权和未来的收益权,目的在于最大化每个员工的组织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逐渐复苏,美国国会对“激励性股票期权”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大量企业开始认识到股权激励制度兼具激励与约束双重效应,在解决委托-问题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因此陆续对其员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将股权激励制度带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显示,1986年美国89%的大公司已向其高层管理人员发放了股票期权,1990年后更有不少中小企业参与到股票期权的发放之中。随后加拿大、英国、法国等国家的公司也陆续开始对其员工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应用目的也由最初的规避税费和平衡社会矛盾逐步转化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技术人员薪酬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企业保持长期的成长发展和管理层的连续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银行业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目前国际银行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措施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和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措施,美国银行业约15%的员工享有公司的股票期权,它是与股票价值增值密切相关的企业长期激励手段。企业面向员工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措施意味着被激励对象在未来约定的期限内,在达到事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拥有着可以按照预先商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选择权。股票期权的类型可根据约定行权价与授权日收盘价的大小关系划分为价外期权、平价期权和价内期权,以激励员工为目的的股票期权通常为价外期权或平价期权,如今美国银行业较常采用平价期权激励员工。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计划是指激励对象无偿从上市公司获得约定数量的股票份额,这部分股票通常附有对工作年限、业绩目标、禁售期限等限制条件的明确规定,被激励对象只有满足以上要求时才有权将这部分股票卖出获利,它是与股票期权相并列的常用的长期薪酬激励措施。2014年美国合众银行75%的长期奖励是以限制性股票形式发放的。限制性股票对股票锁定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使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联系在了一起,对企业员工的约束效果显著,尤其适合发展进入成熟期的公司应用。
业绩股票。业绩股票的实质是将员工奖金延迟发放,即公司规定被激励员工在完成年度业绩目标的条件下可无偿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或领取用来购买股票的现金,具有突出的长期激励作用。与其他几种股权激励措施相比,业绩股票将被激励者的权、责、利一一对应起来,有利于员工准确地将个人工作目标与公司长期战略结合起来。如加拿大银行业通常根据年度业绩表现情况向其员工发放锁定期为三年的业绩股票,即自授予日起第35个月的最后一天该股票进入行权期允许变现。
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不直接给予被激励员工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而是以员工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的股价或业绩标准为前提,赋予其享受由公司股价上涨或业绩提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作为一种虚拟股权激励措施,股票增值权相较于其他四种股权激励措施的特点在于其被激励的主体一旦行权,这份激励作用将随即消失,且这项权利在企业经营效果好、股价上升时将为被激励对象带来额外收益,而一旦企业经营效果不佳,员工只需放弃行权即可避免自身损失。总的来说,股票增值权的约束作用不足且激励成本较高,适用于现金流十分充裕的公司应用。
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公司内部员工自愿出资认购公司的部分股权,通过成为公司股东共享企业成长的一项兼具激励与福利双重作用的员工福利计划。在各项股权激励措施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特点和重点在于公司员工持股比例的多少显著地影响着计划的激励效果,如果员工持股比例过少,激励员工的效果不明显,而一旦员工持股比例过高,则容易产生内部控制问题。这项股权激励措施更适用于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明晰的上市公司。
国际银行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特点
以上几种股权激励措施在实施细则、预期收益及适用对象等方面各有特色,但是其将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的思路是相同的。国际上各银行在实施股权激励时普遍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业绩指标为主确定被激励对象领取股权奖励的额度。美国合众银行将其股权奖励额度同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挂钩,薪酬委员会将在每个绩效年根据各岗位在就业市场的竞争状况及员工个人贡献的实际情况综合决定其长期激励额度,并在一年后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第二,以多重指标为辅持续更新股权激励的发放额度。在加拿大的银行业,首席风险官专门负责根据股东回报率、财务报表、实际风险等指标的变化调整员工股权激励的发放水平,以确保激励措施能恰当及时地反映公司的经营处境。第三,银行业日益重视对全体员工的薪酬激励。国际银行业普遍认识到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运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整体团队的力量也不容小觑。美国银行业常通过激励层次的多样化实现对全体员工的激励效果。德意志银行2001年股东大会首次确定了全球持股计划,允许在银行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按一定折扣购买规定数额的本行股票。
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作为一种缓解“委托-”矛盾、明确员工奋斗目标、提升高管经营能力的薪酬激励措施,股权激励在国际银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就股权激励的发展历史和应用经验来看,可根据其实施效果将其概括为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两个方面。
股权激励的正面效应。首先,股权激励有效地将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目标与企业所有者的长期利益统一起来。对于银行高管及个别员工而言,获得股权激励意味着得到了一个提高工资水平的机会,而实现个人收入的提升要以完成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股票价值增值或达到其他约束条件为前提,从而将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长期成长与被激励者的个人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高层管理人员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将会更加重视长远利益和发展,为形成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极大地缓解了两权分离所带来的问题。其次,股权激励为银行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同时有效地缓解了重要员工流失。股权激励是一种兼具激励效果与约束作用的企业长期薪酬激励办法,一方面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与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密切相关,股价上涨往往可以大幅度地提升被激励员工的工资水平,激发其努力工作完成业绩目标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股权激励通常带有配套的约束条件,企业常以入职年限、业绩考核、个人贡献等指标为参考依据,通过规定被激励员工认股数量及股票锁定期限的方式约束其持续稳定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股权激励的负面效应。首先,股权激励不当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由于股权激励效果与股票价格的波动密切相关,被激励对象特别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通过债券融资或回购股票等方式刻意抬高股价,公司负债比例的增加很可能会提升其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另外,被激励对象还可以通过套期保值等手段消除因公司业绩不佳而产生的风险,从而形成了即便公司经营状况或股票价格不佳被激励对象也可以获利的有利形势,破坏了股权激励将经营者与股东利益统一起来共同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初衷,反而给予经营者利用激励措施谋取个人利益的可乘之机。其次,股权激励不当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目前,在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薪资结构中由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基础工资的数额,股权激励与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挂钩使其具备了成倍扩大受益者工资水平的能力,由此造成的企业内部员工巨大的贫富差距,不仅不利于企业内部团结协作,而且容易激化社会公平问题。最后,股权激励不当可能会影响整体宏观经济的发展。受股权激励作用的刺激,企业的经营效果和股票价格常常被高估,在股权激励措施被广泛应用的条件下很可能会使整个股票市场泡沫化严重,从而对国际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国内商业银行股权激励现状
我国银行业股权激励的背景
与国际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相比,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起步相对较晚。20世纪80年代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使我国先后出现了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及内部职工持股会等员工持股形式,但此时的股份赠与不属于公司员工经常性工资的组成部分,尚不具备激励性质。1998年11月25日证监会宣布取消内部职工股,同时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指示中多次提到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制度,在这两项政策的背景下,我国一批国有企业相继开始对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尝试与探索,由此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积极尝试中进入了初步探索阶段。
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开始进入广泛发展阶段。该文件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国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一整套办法,将我国股权激励带入规范化的发展模式,激励了一大批国有和民营上市公司面向内部员工开展股票激励计划,使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得到广泛的应用。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了新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又一次引起了我国各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关注。该《办法》在原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信息监管、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等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监管处罚规定,同时通过明确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规定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再次完善了我国股权激励制度。新《办法》补充了关于重点落实监管、完善激励制度等方面的规定细则,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政策环境,各上市公司亟待调整或发展激励计划以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我国银行业股权激励的现状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激励计划频频受阻。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自2005年起陆续开始审议施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国建设银行是我国最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银行,2007年7月6日建行正式开始实施其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允许符合资格的约27万建行员工可通过认购的方式分得约8亿股份。之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相继提出了基于H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然而,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激励的进程并未顺利展开,2008年后的各家银行的股权激励方案被相继叫停。形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二:其一,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银行业纷纷降低了高管的薪酬水平,2009年1月我国财政部出台了《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的薪酬,并根据有关规定暂停股权激励计划。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人员通常来自上级部门的任命,具有企业高管和政府官员的双重身份,虽然金融机构内高管领取高额薪酬符合国际惯例,但对于政府官员而言享受公司股权激励尚缺乏合理的制度保障。
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激励发展顺利。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激励措施通常以管理层股票增值权计划为主,目前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已经相继开展了股权激励计划。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上市的同时对其总行9名高管实施了股票增值计划; 2004年2月中国民生银行公布的长期激励计划草案,称将以公司股价折算后的现金形式给予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优秀员工作为奖励,其实质也是发放股票增值权;2007年10月招商银行推出了首期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股票增值权的持有者将获得自授予日起至行权日止获取公司股票在H股因价格上涨产生收益的权利。
近年来,股份制银行日益重视对全体员工的激励,纷纷通过对股权激励措施的调整增加对中间层和普通员工的股权激励措施。2014年11月7日,中国民生银行了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称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0846万股,员工的最低持股期限为36个月,计划的主要目的在于激励并约束银行的核心员工,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此外,2015年招商银行首批面向内部8500名员工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使广泛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份制银行中的得到了又一次应用。
城市商业银行股权激励迎来新进展。重庆银行于2015年11月在我国H股上市,其后的股东大会正式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声明将拟用2014年年底银行8位高管绩效薪酬的延迟发放部分购买相应价值的本行H股股份,此限制性股票在3年锁定期满后可按规定参与考核,合格后方能解锁兑付。
我国银行业股权激励中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股权激励计划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其一,我国银行特殊的经营结构导致薪酬激励的效果不佳。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具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银行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与个人业绩的相关程度较低而与其所处职位高度相关,绩效考核尚未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薪酬激励措施不足以打破控制权下的固有体制范式。其二,我国商业银行员工激励目前仍以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为主。由于自身缺乏长期稳定的战略指导,我国商业银行经常以实现某一阶段内的特定目标为前提利用短期激励措施奖励员工。其三,股票增值权虽易于操作但其激励作用有限。目前,股票增值权是我国商业银行应用最为广泛的股票激励措施,这种激励办法因无需解决股票来源而具有操作简单的天然优势,但是股票增值权一旦被兑现其激励作用随即消失,被激励者不能真正享受拥有公司股票的待遇。
国际经验对我国银行业开展股权激励的启示
在人才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建立股权激励制度、完善员工薪酬结构是我国商业银行保持与外资银行人才竞争优势的重要一环。结合国际银行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开展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探索股权激励计划时应重视以下三方面问题。
首先,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目前,国际银行业普遍形成了以业绩指标为主、相关指标为辅的股权奖励额度计划机制,并主要通过发放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现了对企业员工的长期奖励。我国银行业发展股权激励不能“用力过猛”,既要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又要注重结合我国的特殊情况。其一,银行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必须考虑我国银行业高层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的特殊性,确定与银行股权激励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同时着力健全我国人力资本市场。其二,银行应积极探索股权激励的实施措施。与国际银行业广泛地开展股权激励计划不同,我国商业银行股权激励尚处探索阶段,目前主要以股票增值权激励为主。未来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措施激励效果和约束作用的特点,有区别地向不同层级的员工施行差异化的激励办法。例如,商业银行可向高层管理人员发放股票期权以实现激励、约束重要人才的效果,向中层管理人员发放限制性股票以反映其工作与股票走势关系不明显而与完成计划目标密切相关的情况,同时增加现金行权在股权激励中的比重,加大银行激励措施对员工的约束力度。其三,银行要慎重选择股权激励的实施范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激励要以符合证监会《办法》对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范围的硬性要求为前提,从高层管理人员开始小范围地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避免使股权激励演化成银行全体员工的福利措施。
其次,要增加银行信息披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证券会《办法》中重点强调了股权激励的监管问题,而社会监管是实现全方位监督管理的重要一环。由于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会引发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商业银行有必要增加对管理者持股数量、股票操作行为、期权行权时间及行权价格等信息的披露要求,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地获取银行管理层交易信息,保障社会监管有效推进。另外,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中还没有关于股票期权的计量、确认、摊销等会计处理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在会计实务中对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式千差万别,若想有效地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落实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对相关会计制度进行完善。总而言之,我国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应以建立公司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全面监督机制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关键词】 产权保护; 会计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 历史成本; 无偏会计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07-0024-04
一、问题的缘起
会计的核心是会计计量,会计计量的结果体现了会计信息的保护倾向。不同会计信息的保护倾向决定了会计所使用的会计计量方式。一个恰当的会计计量属性选择应当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财务会计报告所要达成的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企业持有资产的经营意图;资产本身的特征(葛家澍,2010)。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计量的最终目标是无限趋近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此时的会计无疑是会计的最高追求,也称为无偏会计(Unbiased Accounting)。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方式,恰恰满足了这种需求。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摒弃了历史成本计量方式的静态计量方式,试图通过动态的计量方式,使会计计量的结果等于或者至少接近于市场价值。FAS 157明确指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目标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历史成本的计量方式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其带来的结果是产生一大堆可靠却毫无用处的会计信息(任世驰、李继阳,2010),对于金融工具而言,公允价值是最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对于金融衍生工具而言,公允价值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葛家澍,2009),公允价值会计的本质应当是真实公允地反映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真实反映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董必荣,2010)。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可以准确反映受托人的经营业绩,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费用(于永生,2009),因此可以说公允价值计量是能动态和比较准确反映会计信息的最好的计量属性。理论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应当完全等于市场价值,这也是会计最终追求的目标。
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明晰的产权界定和产权保护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交易的摩擦,减少交易费用。保护产权和界定产权是会计的最终目标。会计的本质是认定和解除受托责任(曹越、伍中信,2009)。而认定和解除受托责任的过程,其实就是会计计量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市场能否真正有效的基础是会计能否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毫无疑问能够提供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核心就是会计计量方式。FASB和IASB都赞同会计的目标是倾向于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比如FASB在2006年的《公允价值计量》中就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是能够提供最真实公允的、最好的计量方式。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七号》中认为在初始计量和重新计量时使用现值的唯一目的是估计公允价值(郭菁,2010)。
我国在2006年也公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突破就是公允价值的大量采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它并不是完全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计量混合方式之下的,是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混合体。这是由我国的会计环境造成的,或者说是会计信息相关使用者博弈的结果。因此从产权保护的视角来看,公允价值和会计计量属性选择还有改进的余地,本文试图回答下列问题:(1)在产权保护的视角下,何种计量属性是最优选择?是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还是历史成本计量方式或者是混合计量方式?(2)从产权保护的视角来看,公允价值无疑是产权保护的最好的会计计量方式,但是现有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否还存在与产权保护目标相互背离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应当如何予以改进?
二、产权保护与会计计量属性选择
(一) 产权保护视角下的会计计量属性选择:债权人保护还是产权保护
债权人和产权的会计信息保护倾向,决定了不同的会计计量属性选择。一般认为债权人保护倾向的会计计量属性选择是历史成本计量,他们认为历史成本计量能够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存在信息不对称,并且获取信息需要成本的世界里,市场是否有效的基础是有效市场假说,即会计信息与市场的价格应当是一致的。投资人、债权人会根据有效的信息来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断,在信息完全充分而且有效的情况下,此时的经济处于帕累托最优状态。一般而言,债权人包括短期和长期债权人,决定债务偿还能力的关键是债务人的资产的偿债能力,包含资产的变现能力、盈利能力等。从具体的财务指标来看,决定资产偿债能力的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站在短期债务人的角度看,债权人希望债务的经营是稳健可靠的,能够保证其债权得到顺利实现,因此在会计处理中强调谨慎性。比如对存货而言,当存货的成本明显高于市价时,说明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此时要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的账面成本与市价一致;反过来,当资产的价值上升时应当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是转回的数额仅仅限于原来已经提取的减值准备的幅度。也就是说当资产的升值幅度刚好与原来的减值幅度一致时,此时的历史成本计量的结果与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是一致的。但是如果资产的升值幅度超过原有提取的减值准备幅度时,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下不予以计量,而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则需要确认这部分资产。
例如有一项存货其账面价值为10万元,在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其市场价值为8万元(已经考虑了处置费用),该资产由于市场行情好转,2013年6月30日(中期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值为12万元。在历史成本计量下,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反映为8万元,要提取2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在201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为10万元,即把原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但是不确认资产的升值部分。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2013年6月30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万元。可见在历史成本计量下,采取谨慎的原则,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却丧失了相关性原则。站在债权人的角度看,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含量,超过了历史成本计量所提供的信息含量,比如资产升值时,代表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的上升,或者至少资产的价值得到了回升。因此债权人保护与公允价值计量本身并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还提升了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可靠性。
当然在长期资产中,存在的另一种情况是,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就不允许转回。由于长期资产的特殊性,其未来的收益受宏观经济、利率情况、投资回报率、项目的特殊性等情况的影响很难予以准确测度,如果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一旦出现资产价值回升的情况,那么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就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反映。从长期债权人(比如长期债券持有人)的视角看,他应当关注的是资产的长期的现金流情况,如果资产的升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反映,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要大打折扣。由此可见,债权人保护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二)产权保护视角下的会计计量属性选择: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
FAS 157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目标是决策有用性,会计的使命是向相关利益群体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在历史成本计量下的会计目标是会计信息可靠性,为了达成可靠性的目的,对收入和费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人为的摊销和配比。这种非对称的会计处理方式,使一些不满足资产负债定义的项目进入资产负债表,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得到保证的同时,却丧失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比如在原材料的计价方式上,无论先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都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的真实成本和价值。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定企业期初购入的原材料的价值为12万元,其数量为2 000千克,当原材料被领用时原材料的市价为7元每千克。可以看出,期末原材料转入生产时,如果按照先进先出法,它的成本为12万元,而事实上其市价的成本已经为14万元,这无疑虚增了企业的利润。会计的稳健与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的偏差,最终在丧失相关性的同时反过来也最终损害其可靠性。因为会计稳健性的程度,最终也体现了对客观、公正、平等地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的悖离程度(张荣武、伍中信,2010)。因此历史成本在无法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历史成本计量被公允价值计量取代是必然的结果。
当然,公允价值会计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FAS 157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定义是:在有序交易的市场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价格。在计量方式中FAS 157也提出三种计量方式,在无法取得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就需要采用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估计。特别是采用第三层次估计时,至少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素: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的使用寿命、必要的折现率。无论采用期望资产现金流量和单项资产现金流量,都少不了人为的估计,不同会计人员会有不同的估计结果。因此在保证相关性的同时如何提高会计的可靠性上,以及在会计计量改进的细节上,公允价值会计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即使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作为主流计量方式的背景下,我国的会计计量方式也不会一下子全部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而是公允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同时存在的混合模式,这是由我国的会计环境造成的。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当中还存在是计入权益还是计入损益的争议。如果计入权益,则符合FASB和IASB所倡导的会计报告的基础是资产负债观,即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如果计入损益则还是走收入费用观的老路,即以利润表为基础,资产负债表沦为利润表的附表。比如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当中,公允价值变动的结果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利润表;而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中,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结果计入所有者权益,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可见,即使同样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同的资产,其会计处理分别采用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这种不同,很大一部分是相关利益群体博弈的结果。
三、产权保护视角下会计计量属性的必然选择:公允价值
(一)公允价值与产权保护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按照FASB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交易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负债清偿的价格,它定义为一种脱手价格(Exit Value)。在FAS 157中,能够作为公允价值的价格要满足如下四个条件:一是该价格来自于资产或者负债的活跃的市场;二是形成价格的过程应当是交易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非自主的因素,交易双方对资产或者负债情况的相关信息是非常熟悉的;三是所谓的市场应当是有序的市场,也就是有规律可寻,而不是偶尔某次交易;四是计量公允价值的时间点是计量日的那一个时点。可见,公允价值的基础是市场价格。在公允价值的世界里,市场价格是最能反映资产或者负债公允价值的价格,而市场价格又恰恰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的目标是有效反映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市场经济就是明晰产权、保护产权,使市场的参与各方依据资源要素的投入,公平地获取收益。因此从某些方面来说,市场经济其本身就是产权经济 ①。
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市场是否有效率的基础是清晰的产权界定,它决定了最终产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Felton and Ohlson(1955)认为公司的市场价值是由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的组成来确定的,公司的市场价值等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的价值与未来收益的预期现值之和。在理论上,当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此时公司的价值与会计计量的价值应当是一致的。当会计的所有项目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此时的会计为理想的会计,或者称为无偏会计。遗憾的是,在现实的会计中,特别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中,大量的与资产和负债无关的待摊项目和预提项目进入资产负债表,使得资产负债表仅仅成为损益表的附表,资产负债表变成了一个填充采用各种摊销和配比结果的垃圾场。历史成本计量的出发点是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它以稳健性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建立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倾向上的历史成本计量看来,唯有可靠的会计信息,才能使债权人真正了解债务人的真实财务状况,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顺利实现。基于这样的目的,历史成本强调静态计量,即资产负债和权益以初始取得的成本进行计量,对以后资产负债的预期变动不予以计量。在资产和负债的后续计量中采用谨慎性原则,也就是宁愿高估负债和费用,也不愿高估资产和收益。在具体的会计处理当中,这样的思想表露无遗,比如:坏账准备的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等。在这样的会计处理方式下,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确实得到了保证,然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却受到了损害。
FASB和IASB都认为,当前会计计量的报告基础应当是主体观(Entity Perspective)②。在主体观看来,由于出资者和经营者分离的事实大量存在,财务报告的目标不仅仅是出资者对所出资资产的要求权,还包括资产的潜在经济利益流入。因此财务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出资者对资产的要求权和资产的未来潜在经济利益,而后者恰恰是公允价值计量所要达成的目标,即决策有用性。公允价值会计的目标是向相关利益群体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其中包含经营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其内容包括资产的要求权以及资源的变动情况。只有投资者完整准确地了解资产的组成情况、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情况才能准确评估企业预期经济潜力及其受托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从而准确作出决策,以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产权会计看来,产权包含出资者的资产以及因为拥有这些资产而获取未来权益的权利,因此毫无疑问,公允价值会计契合了产权保护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是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
产权从法律的角度讲是指业主拥有的对所拥有物品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它是一种完全排他的权利。明确清晰的产权是市场运行有效的基础,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经济运行的外部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拥有者可能利用信息优势,产生悖德行为;信息缺乏者则会产生逆向选择。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费用,保证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即帕累托最优,是产权保护的目标。比如,受托者和委托者分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信息拥有者一方不会利用信息优势产生悖德行为,以保护业主的产权不受损害,就是产权保护的最终目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营者比如公司经理、董事利用信息优势,故意平滑利润,以达到索取更高薪金的要求等有悖市场有效的行为。Coase(1990)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是否能够有效运作的基础往往与会计的盈余信息相关。
从微观的分析角度看,产权保护包括委托人的产权和人的产权。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无疑能够帮助委托人了解资产的盈利能力、负债的偿还能力、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从而使拥有的产权的收益达到最大化。从人的角度看,人需要完全真实准确地展示自己的受托完成情况,从而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比如因为工作出色而得到获取更多报酬的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和人对会计披露的信息看法会不一致,比如委托人希望更多了解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而人认为未来收益不容易计量而予以忽视。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使双方都能接受的会计信息就是建立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上的公允的会计信息,只有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能对委托人和人的产权实行有效的保护。当委托人对人实行股权激励时,这种产权保护的效果更加明显。
从法律的层次看,产权保护分为会计和非会计的产权保护。非会计的产权保护从宏观的角度规定了产权的边界以及处理产权纠纷的处理措施,然而随着企业的边界不断扩大,小股东越来越多,此时大股东和经营管理层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攫取不正当的利益。在一个人的企业当中,不会存在这个问题,在人数比较少的合伙企业当中,由于能够有效地监督,一般也不会出现企业管理层利用信息优势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非会计的产权保护的微观基础是建立在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基础之上的。可见,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是保护投资者产权最好的手段。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会计的目标是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总流入的现值之和。德姆塞茨(1999)认为,资源配置的效率决定于资源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在资源稀缺的世界里,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使相关利益者的产权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如果会计的产权界定功能是清晰而且准确的,投资者根据所投入的权益来获取应有的收益,此时的市场才是有序且有效的市场。产权功能的激励和效能的功能取决于产权的保值和增值。产权的界定仅仅依靠非会计的产权保护是不可能的,它依赖的基础恰恰是以公允价值提供准确测度的微观基础。因此从这方面看,毫无疑问,公允价值计量是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
四、结语
有效的产权保护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有效的产权保护能使市场参与各方的交易费用达到最小,并且最终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产权保护是会计计量的最终目标,公允价值是产权保护最好的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会计目标是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这是有效产权保护的微观基础。只有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能有效保护委托人和人的利益,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悖德行为和逆向选择的产生。从这方面看,产权保护和公允价值计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可以说产权保护是公允价值会计的必然结果,公允价值会计是产权保护的必然选择。
然而也要看到,公允价值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由我国的会计环境造成的。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当中还存在是计入权益还是损益的争议;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上也存在是否允许转回的争议;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一部分是利益各方博弈的结果,并不是公允价值本身存在的缺陷。但是基于产权保护的视角来看,以公允价值计量取代历史成本计量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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