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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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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1篇

“三农”问题近年来成为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从党的十六大报告到总书记的多次重要讲话都涉及到了此问题,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体现了我国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不仅政府重视,学术界也同样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策略。总结起来,笔者认为其中比较有建设性的有这样两类:(1)长远途径,也既是政策途径,改革户籍制度,降低城市门槛,结束城乡分割分治状况,实现城乡一体化。这类策略主要是根据以往造成“三农”问题的制度原因,改变从前不合理的制度,给农民以公正的国民待遇。应该说这种策略可以从长远上保证城乡协调发展,是必须采用的。

但是目前“三农”问题的紧迫性不容许我们靠长时间的自然发展来解决,必须采取更为实际的、在较短时间内改变农业、农村和农民现状的策略。(2)直接途径,以增加农民收入核心,以农村城镇化为目标方式,以科技兴农为推动力,通过农民市民化,减少农村人口来最终实现富裕农民的目的。这是最为直接的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也是当前最主要的工作。总体看两类策略,都可以在一些方面解决问题,但是却都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源,就是“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农村也同样离不开这个核心,就是要首先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这一切,都要靠教育。各种调查研究的结论及成功地区的经验都显示,发展农村教育是实施一切举措的前提。无论是增加农民收入;还是城镇化,或者是发展农业科技,减少农村人口等等,都要以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农村教育的发展为前提。

一、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以发展农村教育为前提

一般来说,素质越高,能力就越强,收人水平也就越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素质和能力对劳动者来说,既是资本,又是生产资料。对当前的农民来说,其收入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收入;二是非农业收入。所谓农业收入又可以分为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畜牧业收入几部分。无论何种产业,提高收入的途径一靠技术来提高效率增加产量,二靠市场增加效益。因此可以说,高收入的农民都是既要懂技术又要能把把握市场的现代化的高素质农民。笔者在寒假期间曾到山东省莒县浮来山镇(笔者故乡)的花农李某的花卉种植园做过调查。李某作为当地第一家尝试种植玫瑰花的花农,如今事业已经初具规模,家里住的是二层小楼,还拥有一部小汽车用来代步。当笔者在2005年1月份来到该地的时候,由于天气比较冷,当地其它花农的花多数都被冻死,而李某家花圃里却是花团锦簇。原来,李某对玫瑰花的生活规律是非常的了解的,这一点使得他受益匪浅到,他的玫瑰花在情人节前上市时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利润。笔者还解到,李某的销路也是异常的广阔,不仅是山东省的各大城市,而且生意已经做到了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份,可说是生意通四海。同李某的交谈中得知,李某现在对知识是十分渴求的,认为自己目前的成绩都是来在家中书柜里摆着的几摞书籍。我们从李某的实践中可以看出,知识对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重要意义,对农民致富的重要意义。而对农民来说知识的主要来源就是农村基础教育。

农民的另一种收入是非农业收入,比如,从事非农产业。

农民进行非农业性的个体私营产业经营,政府一直以来是非常支持的。从事非农产业,对生产技术和市场行情的了解要求更高,对知识的要求也就跟高,这里不需多说。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开办个体私营企业一时并不是很现实,多数农民还是选择进城务工的方式来赚钱,这样既不用原始资金,又不需要承担风险,对农民来说是比较现实的赚钱途径。然而,众所周知,进城务工的农民(又称“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都是又脏又累而且收入还低的工作,即便如此,由于农民工数量众多,这样的工作对许多农民来说还是不好找。在城市里,“农民工”和所谓的城里人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群体,好的工作都为城里人把持,留个农民工的只有城里人不愿干的工作。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原因有很多,比如说户籍制度的限制,居住条件的限制等等,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恐怕还是文化水平的限制了。由于体面的收入好的工作都是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因此就与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农民工无缘了。据一份对农民工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在同一地区的农民工中收入较高的是这样几类人,如:“懂一些英语”,“技术比较熟练”,或者是“人际关系比较好的”。对这些人的学历调查证明,其中受过高中教育的占相当大的比重。从中我们看出,知识文化水平对农民工就业以及收入的影响。

总之,对农民个人来讲,知识文化水平是决定收入的最重要原因;对农民整体收入的提高来讲,发展农村教育是必然途径。

二、加快城镇化脚步,减少农村人口,教育是基础

解决“三农”问题地另一条基本途径是城镇化,让更多地农民脱离土地,由农民转化为市民,从而减少农民人口,致富农民。促进农村城镇化,可以根本上改变有限的土地承载过多的劳动力的矛盾,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小的风险实现农民在非农领域就业。城镇化是从农村生活向城镇生活的升级转化过程,是农民非农化的过程,也是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非农产业,对农村资源进行深度开发的过程。城镇化要求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服务业,并让农民离开土地,由第一产业转而从事第二、第三或者第四产业。当然这样的转变同时就伴随着农民本身素质和能力地转变,因为只有知识水平以及素质能力地提高才能让脱农以后地“农民”们适应新的岗位,真正实现减少农村人口,致富农民的目的,也就才能真正对解决“三农”问题起到实质地作用。我们不难看出,城镇化需要的两个条件,其一是发达的县域经济,这是农民脱农以后的承载体;二是农民本身素质的提高,这是城镇化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城镇化以后新农民们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前者这里暂且不去讨论,至于后者,自然又回到了我们的话题———农村教育———当中。只有发达的农村教育,才能实质的提高农民总体的素质,才能为农村城镇化创造先决条件。

减少农村人口还有一条重要途径不应该被忽视,那就是农村学生的升学。如果说城镇化是从面上减少农村人口的话,那么升学就是从点上一种途径。不要忽视了这些“点”的作用,因为有时候“点”是可以起到带“面”的作用。一方面,由于高校大规模扩招,使得大学毕业生在城市的就业竞争非常的激烈;另一方面,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回农村创业,将来会给予很多的政策支持,再加上国家发展农村经济的迫切,是未来的农村成为有位青年创业的最好的舞台。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看到大批的大学毕业生回故乡农村创业的盛况。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一旦回来,就会给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知识和智力支持,会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大的帮助。当然,饮水思源,给这些农村大学生打下坚实基础的是农村基础教育,是我们现在亟待提高的农村教育。相信农村教育的发展必将会培养出更多更高素质的农村大学生,培养出更多可以带动全面的闪光的“点”。

三、走科技兴农的道路离不开教育的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无论对于工业还是农业都是如此。我国农业落后的一大原因就是农业科技的落后。农业科技的落后具体表现为两种,一是农业科研投入少,导致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二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使已有的先进农业科技无法应用到实际中来。对于第一种落后,主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重视不够,投入少,还有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而第二种的落后直接的原因则是农民自身的问题。由于我国目前农民总体受教育程度低,所掌握的基本的科学知识不足,导致农民群众从意识上到对科技成果的接受能力上都受到很大的限制。事实证明,我国每年取得的约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中,转化为生产力的只有30%———40%,远低于发达国家65%———85%的水平,差距主要在智力支撑。有关资料显示,上过4年学的农民的年产量比未上过学的农民的年产量高13%,即使没有这些投入,前者也比后者高8%。早在1975年日本农业劳动者平均受教育为11.7年,荷兰农民大部分达到高级中等专业农校毕业水平,德国的农业劳动力中54%受过至少3年的职业培训。发达国家农村技术推广人员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我国仅为1∶1200,平均1万亩耕地不足1名农村技术人员。这些数据的罗列使我们对农业发达国家的差距一目了然,那就是农民基本素质的差距。我们党和政府提出的科技兴农的战略是针对我国国情的极有现实意义的选择。然而科技兴农的战略方针得到落实还要依赖一个十分必要的条件,就是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当然实现这一条件,又首先要依赖农村教育的发展。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2篇

摘要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城市的发展不仅没有带动农村的相应发展,还导致城乡差别越来越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有新的发展思路。即要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通盘考虑,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因果关系,综合起来6L_想办法解决。为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发展、壮大县城经济,促进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一、统筹城乡发展与市场取向改革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85%,目前已降至15%以下,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仅从1949年的85%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的﹁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人都担心我国农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由此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速度跟不上,使农民蒙受难以预料的损失。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量的劳动力,这是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深层原因。与此相联系,由于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过高,导致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4倍,扩大到2002年的5.3倍。这表明这段时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假如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假如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熟悉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假如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假如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告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治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治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熟悉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假如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四周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四周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四周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

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四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认识误区;统筹城乡发展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37-02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新农村建设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新农村建设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提供了重要的契机,是解决三农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然而,农业生产率发展缓慢造成的问题日益凸显。产业间发展的不平衡必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是确保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的建设中,有文化、懂科技和管理的农民必定能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尽管最近几年全社会对农业的投入在不断增多,国家对农业的发展也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但是对广大中西部地区包括贫困地区来讲,还是传统农业。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特别有限。而农村的一些配套设施、社会公益事业,目前都不是很完善,教育和社会保障也很不完善,一些地方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新农村建设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在农村,而关键为农民。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收入虽然增加了,但与城市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却一直在加大;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远远超过了改革开放之初。过去城乡收入差距是2.6比1,而现在将近是3.4比1。农民的收入问题折射出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系统的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建成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二、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认识误区

一是狭隘的新农村建设观。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存在把新农村建设仅理解为完成特定的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如果不从本质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去理解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导致很大程度上的无效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二是片面的新农村发展观。在许多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中,许多人认为只要治理好三农问题,也就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确,在新农村的建设中,三农占有重要的部分,但如果片面追求问题的解决,就可能陷入因果颠倒,治标不治本的误区。如果农村的法制建设和其他规范系统的体制没有得到真正的发展,那么三农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和实质的解决。因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依靠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可以为农村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例如合理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资源平等配置的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以及保障这些制度实施的法制建设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本质目标的重要途径。

三是机械的新农村发展观。各个农村在自然条件、人文环境、历史传统和社会环境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应对。各地需要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政策、不同的农村发展模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任何事物发展都有自己的规律性和特殊性,遵循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发挥自身优势,从而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建议

一要妥善处理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有的地方领导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只抓经济很少考虑文化的发展,形成重经济而轻文化的普遍现象,导致了很多农村地区文化建设处于滞后状况。这种现象的存在必然会给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带来很大的阻力。固然,经济的发展可以大量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幅提高农民的收入并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然而“文化,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摇篮,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必定会制约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1]。只有协调好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不仅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

二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把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整体,统一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制度创新,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调整城乡发展战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重点放在农村,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实现城乡在政策上平等、国民待遇上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上均等,最终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把全面研究城乡这一整体,认真梳理城乡存在的问题,全面统筹加以解决。

三要加强政府引导。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处于主置,他们对农村发展推动作用的大小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程度。因此在实践中,既要发挥政府引导和支撑作用,更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就目前新农村的建设实践来看,大多数是政府组织、政府投资,以行政推动的方式展开,农民的参与程度非常低,造成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十分低下。因此,必须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按照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四要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些地方不切实际地求新,一味地盖新房,修新路,修建水电工程,使得有限的资源和资金没有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充分分配利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做到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发展并重。为使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得到更好的建设,应该进行一定的结构调整,成为实现现代农业的关键手段。一是要以扶持行业里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给农民带来增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把建设农业和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结合起来,加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3][4]。

四、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是夯实经济建设这一基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适应乡村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积极培育地方特色产业,鼓励民众创业工程,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与此同时,加大惠农富农政策扶植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果。着眼实现农业现代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自给自足。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的,以“五位一体”为原则,积极构建新型农村经济模式。不断完善征地制度,使广大农民确实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受益。不断减小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障碍,真正实现城乡生产生活要素等价交换和资源共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是打好创新这张牌。党的十报告中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农业集群发展模式和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实践农业集群和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选择性、针对性地发展区域性经济。加大农业创新和科技创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创新又好又快发展,政府应加大引导力度,积极探索其发展规律,不断挖掘其内在价值,把握其独有特点,不断深化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超越。同时,要注重原始创新、集体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农业集群创新。

三是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状态和整体水平。农民的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大政府的教育投入向农村的倾斜,同时建立激励民间资金投入机制,扩大教育经费来源,增强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完善农村学校的软硬件设施,确保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机会;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村精神文明氛围,增强农村的整体竞争力,将社会上的人才吸引到农村广阔的土地上。不断推出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重点惠民工程,有针对性地做一些技术上的帮扶工作,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托网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在农村生根发芽、全面发展。

五、结语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当前,中国改革开放在不断深化、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产业结构基本实现转型,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尽管现代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给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较多发展契机。如果能抓住战略机遇,积极推进政策和制度的创新,调动社会全方位的资源,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就会顺利推行并达到理想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徐承英.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考[J].探索与争鸣,2007,(1):40-43.

[2]徐晓红.切实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J].党政论坛,2006,(9),13-15.

[3]秦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1):37-43.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建设

公共产品供给是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其提供数量的多少和产品质量的高低,由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惠民政策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决定,其分配决策则体现了国家的安全战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公共产品供给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安定起着定海神针的功效。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由于受其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制约,供给机制很不完善,如何从机制上创新,是一个值得我们思索的课题。

1.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的反思

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架构是城乡二元供应体系,其构建基础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正逐步被城乡一体化所取代,但是在体制上并未完全打破。在此背景下,要突破二元供应体系去构建一种全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就缺乏成熟的理论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

由二元经济结构理论衍生出的公共产品二元供应体系,从理论上讲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理论背道而驰,其实质就是通过户籍制度,把大部分农业人口禁锢在农村,用极其廉价的劳动力创造出农产品,源源不断输入城市,成为城市工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重要支撑。在工业化浪潮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下,政府又以低价买入(征地)、高价卖出(出让)农村土地方式,通过地价“剪刀差”,为城市建设积累大量资金。而随着农村重要劳动力大批流入城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接近枯竭,为农业、农村发展埋下了重大隐患。由此可见,在整个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村始终在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送着当时最需要的经济和劳动力资源。因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双重影响,形成的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分配理论,是在社会产品和资源供应严重不足情况下的历史产物,其产生有必然性,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提速,二元经济结构已经成为阻碍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障碍,成为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得不打破的最大桎梏。

因此,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大幅提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政府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体现,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财力保障,要建立全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必须有一种全新的理论体系支撑,这套理论体系就是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和实践不能只把眼光放在三农问题上,必须在城乡一体化理论的指导下,全方位予以谋划。既要照顾局部,又要考虑全局;既要照顾农村,又要照顾城市;既要维护三农权益,又要考虑城乡协调发展。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建设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在城乡一体化框架下,通过政策引领和科学的产品供给机制来实现,首先在政策上要形成体系,防止碎片化;其次在实践中要防止盲目性,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要避免修修补补,缺乏长远规划,更不能为完成任务而拆东补西。机制构成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一是确立需求导向;二是确定供给渠道;二是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四是绩效考核。

广义上讲,农村公共产品也是一种社会资源,对于任何资源的使用都会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我们在重新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时,必须围绕着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这个核心来设计,实现效益最大化关键就在于如何在确定了供给规模的前提下实现最优配置。

2.1建立需求导向

首先,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农村所需要的,这是首要条件。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基本上是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的。这种供给机制容易导致农村居民对公共产品需求与政府供给间的偏差甚至结构失调。公共产品不能由上级政府部门决策者以任期政绩为目的来安排,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劳民伤财,不符合农村实际需要。

当前看,涉及三农最切身利益的农村公共产品,主要是社会保障、教育、农业设施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等。除了公路、通讯网络、电力设施等部分纯公共产品以外,其他以及大部分准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水利设施等都会产生需求的差异和在产品使用者之间的分配问题。因此对这些产品的供给必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指导思想。

就教育来说,广大农村虽然都面临着教育资源缺乏的问题,但各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即使在同一个县、乡范围内,现有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对教育公共产品的需求并不均等,在此情况下,如果不作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不树立一盘棋思想,很可能加剧农村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局面。同时,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城乡分配的均衡发展问题,基本指导思想是,在城乡一体化框架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就医疗来讲,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到城乡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公众的诉求基本上是均等的,主要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只要解决好医药费报销问题,农村居民即使跑到城市看病,目前看基本上不会产生大的问题和矛盾,对城市居民应享用的医疗资源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其他方面则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5篇

内容摘要: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城乡统筹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农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

关键词:转变发展方式 城乡统筹 人本路径

当今时代转变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现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就是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问题,实现科学发展。从哲学高度讲,“统筹兼顾是一种强调普遍联系的系统辩证法,是一种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维,是一种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和谐的人本理念。”因此,统筹哲学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做到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从而保障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人类实践行为的终极目的。统筹哲学的本质目标就是要通过统筹的方法来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存在的失衡问题,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首先统筹哲学关注的是人类的本身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统筹哲学理论不仅强调保障人的物质需求,还更为强调保障人的精神需求,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也是辩证统一的,仅仅保障人的物质需求,不过就是实现了人的生物性存在和延续,没有实现人的理性存在,从满足物质需求看,无法把动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区别开来,只有在保障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保障了人的精神需求,才是使人区别于动物地实现了理性地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单纯地发展一个方面,就会导致人的畸形发展。

统筹哲学不仅关注人的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问题,同时也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以及人类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在人类社会的具体实践中,由于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统筹哲学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当今时代背景下,统筹哲学所直面的和需要研究的最困难的现实问题就是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缩小和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进而使全人类自由而全面地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

“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质是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就是打破原有的单一的从城市或从农村角度考虑的思维定势,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因果关系综合起来统筹解决。

城乡统筹发展,是有效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我国现在正处于推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最尖锐的矛盾就是城乡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如果解决了“三农”问题,解决了城乡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将事半功倍。

从本质上看,我国发展方式转变之所以滞后,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由于一直实行工业先于农业、城市优于农村的发展,导致形成了产业和技术由城市向农村的梯度转移,并且形成对落后发展方式的包容机制。因此,转变发展方式首先必须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在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中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如果仍然延续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继续推行城乡产业梯度转移,那么,落后的发展方式就有了存在的空间,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实现根本性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就是由工农业、城乡平行发展,向工业和城市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转变。这一时期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城乡统筹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工农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是推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是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规律,是正确处理我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

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问题

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这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一个基本点。

按照我国目前的贫困界定标准,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将逐年减少,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目前解决温饱问题的长效保障机制还是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处在贫困边缘化的人口比例较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性问题出现,返贫人口即刻增加,农村的发展很快又会出现一些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民生问题。而且,我国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主要农作物、大牲畜参保率不超过总数的5%。除主要品种粮食之外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因此,尽管我国的农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三农问题仍然很脆弱,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潜在的隐患问题。

因此,国家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在解决绝大部分农民温饱问题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绝大多数农民的更加富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增富问题,这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农民的进一步发展问题。加大富裕的程度,或者依靠持续性增富,最终在富裕的量的绝对值上超过贫困,这种发展方式,是可以增加农民对贫困反弹的抗击力。但是,这种思路不是长效和机制性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由于新农村建设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惯性动力影响,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初期面临着涉农政策调整不到位、基层政府服务脱位、社会结构调整离位、农民心态调整缺位等问题,使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农民发展问题(增富问题),变成了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也就是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成为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并且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农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这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问题。

城乡统筹发展的人本路径

首先,要明确影响农民增富的制约因素。在解决农村问题上,不论推进什么发展战略,是叫新农村建设,还是叫发展现代农业,或者是叫城乡统筹等等,都要始终明确,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推进这些发展战略的时候,有利于农民增富的因素有哪些,制约农民增富的因素都有哪些,这是发现农民民生影响因素的关键。这一点就决定了新农村建设要从理论上明确影响农民生存和增富的制约因素和条件。此外,还要明确实现目标的路径。只有从解决那些严重影响农民生存和制约农民致富的因素条件入手,才能从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切入点,为实现城乡统筹、驱动新农村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开局起点。

其次,要明确农民增富实现的保障条件。新农村建设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明确保障农民增富和发展的要素条件,明确这些条件的实现途径,为此,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一个国家的达标体系,更要帮助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增富目标,确立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建立保障目标实现的服务支撑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就是,通过积极创造农民增富的保障条件,帮助农民实现国家的预期目标和自己的增富理想,这些保障条件包括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产的资金保障、农业技术保障、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教育保障、农民的医疗保障和满足农村文化需求等方面,具备和完善了这些条件,农民的增富才是真正有了保障。

再次,要处理好主客体的地位关系问题。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谁,从一开始就需要明确,因为新农村建设要主要依靠这个主体。而这个主体从一开始并不十分明确。农民历来是中国农村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就要依靠农民这个主体,而实际上,农民没有发言权和参与权,只能在一旁观望。这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严重影响农民的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新农村建设要在理论上明确建设的主客体是谁,要在实践操作上处理好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主客体之间是否实现了对称发展,取决于农民的满意度。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也必须是农民,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必须保障,否则,新农村建设就会失去意义和方向。

第四,要解决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发展不平衡问题。城乡统筹不是单纯解决“三农”问题,它是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解决城乡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失衡现象。城乡发展的结构性失衡是人类社会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初期,对这一点认识我国还需要达成共识,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实际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发展经历已经表明, 1978-1984年和2006年以来,是中国农村和农民的黄金时代,这期间的农村改革增进了农民的利益,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也并没损害城镇居民的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改革结果,因而这期间的城乡关系一度好转和正在好转。1984年后的城乡关系发展一直处在非良性状态中,导致中国城乡关系处在了极不平衡状态中,表现就是城市持续地剥夺农村。在城乡发展问题上,农村的发展并不是要与城市脱钩发展,相反,是要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2006年以后,我国逐渐开始进入统筹发展阶段,但是,形式上的统筹较多,表现就是单纯追求城市化,忽视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城市农村化发展的趋势。统筹的重点应该是城乡居民的待遇保障和基础设施的一致化和统一化,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存标准的统一化,为此,解决中国的科学发展问题,关注以人为本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科学发展的深刻含义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客观意义则是通过平衡城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进而挖掘农村消费市场,为从机制建设上推进国家的科学发展、转变国家发展方式、扩大内需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更要遵循以规律为本。以人为本是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贯彻和实现的政治目的,同时,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还要贯彻和实现以自然规律为本的科学目的。新农村建设的事实表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都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的,都是以贯彻以人为本为宗旨的,但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影响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新问题也表明,同是在坚持科学发展,却带来一定的负面结果,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形式上地提倡以人为本导致的结果。因此,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不能忽视以规律发展为本。以自然规律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忽视客观规律发展的以人为本,不是科学发展的宗旨所在。在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实现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科学发展的体现。因此,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应该实施的发展理念就是,必须在尊重客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实现以人为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田丰.统筹兼顾的哲学意蕴[J].广东社会科学,2008(1)

2.刘艳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本质、目的与原则[J].黑河学刊,2009(6)

3.王自贵,王普.哲学论域中的统筹城乡发展[J].毕节学院学报,2010(2)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保障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1-0051-03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胜利的有力保障。对此,我们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入手,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

1.社会保障是一项基本权利,彰显着公平

社会保障建设涉及到社会公平,讲究和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不但反映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的运行秩序,还应包括支撑市场经济体系的法人、自然人的公平。在市场经济社会,社会保障应是法定的基本保障,所有公民都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农民是我国人口的最大部分,农村和农业问题是国家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建立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国家的积极行为,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不应“缺位”。

2.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是社会化生产的产物,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经济社会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运行不可缺少的条件。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农村部分的延伸与深化,其实质是将农村进行现代化改造,使农民自主创业,使农业实现产业化、集约化并走向市场,使农村劳动力进行社会化的分工,使农村经济体制更加符合和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之与整个经济社会制度相匹配。

3.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加快解决三农问题

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差别太大,且在中国贫富差距呈阶梯式拉开,正是在这种国情下,产生了中国现阶段日趋严峻的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养老问题、医疗问题、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日趋严重。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两个趋向”重要论断,明确了新形势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指明了通过城乡统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村镇建设的方向,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首先,增加农民收入是核心;其次,减少农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是重点;再次,降低农民的风险是关键、是保障。降低农民风险最根本、最有效的做法是给农民国民待遇、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4.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有关研究表明,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从1 000美元向3 000美元迈进时,往往是产业结构剧烈变化、社会格局重新调整、利益矛盾不断增加、收入加速分化的时期,也可以说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改革本身是经济利益在全社会的重新分配过程,改革蕴涵着社会风险并形成对社会成员的压力。显然,弱势群体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当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胁时,贫困就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演化为严重的社会矛盾。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障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和谐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农民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缓和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严重缺位

城乡二元化的格局,使城乡社会保障出现巨大反差。社会保障的基础是“大数法则”,即用恒定的大数来保障突发的小数。参与保障的人数越多,承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在我国,与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建立了呈明显二元化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即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则实行家庭保障与集体救助相结合而以前者为主的保障制度,尚未在农村建立作为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全国人口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却占总数的80%;从覆盖面看,城镇已达91%,而农村只有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部分集体企业的工作者享受国家的退休金、医疗、工伤、住房、粮食、副食等补贴,而数量众多的农民基本上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他们大部分实行家庭养老的方式,享受国家救济的只是极少数“五保”老人。这种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保障格局,不仅导致了城乡差别的扩大,亦使我国社会结构转型更加困难。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且发展很不平衡

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是很小的。不仅如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各地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同时,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有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乡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的。

2.社会保障能力差

社会保障包括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两大系统,而资金保障在两大系统中具有关键的作用。资金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障资金不足。主要是因为国家财政的投入与市场物价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状况不相适应。近年来,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但是其增加的速度远远低于物价上涨的速度。

3.保障管理分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将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有的地方人民保险公司也搞了保险,妇联、组织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办各种保险,形成“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这样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4.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新农村建设

1.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服务五个方面的内容。但从当前的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因而,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

(1)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是一种直接消灭绝对贫困现象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农民设立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因此,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必须尽快启动与实施。首先是科学确定保障标准,其次是合理筹集保障基金,同时还要正确界定保障对象。

(2)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关研究表明,要建立一项储备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使它发挥应有的功能,一般需要20~30年时间,这时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因此,当前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十一五”期间,重点做好富裕型农村和失地农民以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到2010年使参保人口占农村应保人口的50%左右;争取在202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范围比较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等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

(3)建设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正确选择合作医疗的形式及内容。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选择乡办乡管、村办乡管、乡村联办、村办村管等多种农村合作医疗形式,逐步形成以村合作医疗组织为基础、乡(镇)合作医疗组织为重点,一定范围(如大病及康复医疗合作)的县(市)联合的多级合作医疗组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构。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要按照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支持的办法进行。强化管理与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扩大筹资渠道,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

在资金筹集上建立多种形式筹措社保资金,建立国家、地方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投资结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参保三方,但国家要明确三方的合理投资分配比例。要广开融资渠道,可考虑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业税、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的合理部分纳入法定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渠道。根据我国农村集体积累和农民个人收入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不仅不能照搬国外做法,也不能照搬国内城市的做法。

3.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

农村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我国是新事物。社会保障要明确主管部门,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监管。在宏观管理上,要实行统一管理和规范,消除“多龙治水”、条块分割的状态,由政府设置权威机构组成社会保障委员会领导管理。在中央层面,可以考虑在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委员会,农村社会保障领导机构作为其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负责编制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起草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制定农村社会保障规章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发放,策划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在地方层面(尤其是县级政府),应当按照社会保障行政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立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进而形成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有效制衡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在具体执行上,要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及群众性管理组织,分级分类负责各地区的具体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执行、监督?熏努力建成分工协作的社会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网络。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7篇

1.均田承包制以及将耕地在本村成员内部平均分配就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质。然而,随着人口的变化很多农村的土地调整也变得相对频繁,这对农民对耕地的长期性投入有很大影响。中央政府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相对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承包关系的确定进行强调。1984年中央1号文件对土地承包期限进行了规定,其期限为15年。1993年中央国务院11号文件将原定的承包期限又延长了三十年。对于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土地政策的现象,1995年国务院批发了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对承包合同的严肃性进行了强调与维护。而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规律,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耕地承包期限不变,国家对家庭承包经营权实行物权保护的基础上,法律强调了三十年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长久不变”这一原则进行强调。

2.许多农村在分配承包地过程中通常按照一定标准将土地分成不同等级,在对土地进行优劣搭配,从而导致土地的极端细碎,使家庭劳动成本大大加大,使实现规模经营的实现变难。

3.村民承包权的性质是身份权,村民身份的失去会导致土地承包权利的丢失,然而对于自愿放弃村民身份的农民却没有做到补偿。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对农民流动有限制,对农民土地的意愿是种阻碍。

二、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三农问题的实质与核心范文第8篇

Abstract: Farmer additionally receiving slow will affect the entir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social stability, through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quantitative analysis, will additionally receive the slow primary cause is the economic law and the macro economic environment development change combined action result. Must enhance the farmers' income, on basic must speed up the industrial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advancement.

关键词: 农民增收 滞缓 制约因素 分析

Key word: Farmer additionally receiving Slow Restriction factor Analysis

作者简介:任中玉(1969――),男,汉族,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管理、经济数学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问题研究》(编号B590)的阶段性成果。

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其意义重大深远。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解决“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

一、农民增收滞缓的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有所减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但粮食总产量仍然呈增长态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并没有因农产品丰收而增收,相反出现收入下降趋势,出现了粮食增产不增价,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我们调查走访了卫辉市狮头乡水峪村、封邱县黄德镇、辉县市盘上村、沁阳市紫陵镇坞头村,尽管这里的农民千方百计挖掘土地潜力,像绣花一样耕耘土地,但收入了了。的确,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单纯依靠增产已经难以成为农民增收的因素,财政投入对农民增收的边际效应降低,利用提高农产品价格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和作用越来越弱,农民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历史的经验证明,农民收入上不去,就会农业衰退,农村落后,这时即使城市有些现代化,根基也不稳,甚至使整个社会不稳定。由此可见,解决农民增收难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制约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因素,是自然条件、历史沉积、体制机制、政策安排、工作方法、人的素质和领导意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恶劣的地理环境及旱、涝、虫等自然灾害;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广,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产品市场波动剧烈,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农业人口多、人均资源量少,生产分散经营;和农民信息不灵技能缺乏;农业生产成本高,利润薄;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不足;非农产业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化进程滞后,非农收入较低,劳动力转移困难,增收渠道不宽等等因素。当前,影响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但是,抛开个别地区的个别情况,我们将以上影响农民增收的共性制约因素分门别类,划分为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

(一)社会因素(Y1)

1.农业人口多、人均资源量少,生产分散经营(Z1)。

2.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技术支持不足(Z2)

3.非农产业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化进程滞后,非农收入较低

劳动力转移困难,增收渠道不宽(Z3)。

(二)自然因素(Y2)

1.恶劣的地理环境及旱、涝、虫等自然灾害(Z6)。

2. 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广,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Z5)。

3. 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与市场波动剧烈的矛盾(Z7)。

(三)经济因素(Y3)

1.农民增收日益受市场约束和农民信息不灵,技能缺乏的矛盾 (Z4) 。

2.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与市场波动剧烈的矛盾(Z7)。

3.农业生产成本高,利润薄(Z8)。

三、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定量分析

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有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其中,哪些因素是主要原因哪些是次要原因,需要我们作深层次的分析,然后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对症下药。解决好“三农”问题。在此,本文根据上述分析,建立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定量分析农民增收问题。

(一) 分析

建立如下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层次结构模型。

构造判断矩阵,并求出最大特征值、特征向量、一致性指标和一致性比例。

构造判断矩阵X―Y:

构造判断矩阵Y1―Z:

构造判断矩阵Y2―Z:

构造判断矩阵Y3―Z:

层次总排序如下:

总排序的一致性检验:

通过一致性检验。

对于农民增收来说,制约因素相对优先排序为:Z7 、Z3 、Z5、 Z6 、Z2 、Z4、Z1 、Z8

(二)结论

从该模型分析得到的结论,不难看出,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次原因或者说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往认为的农产品供给充裕,价格下跌造成的,更主要的则是经济规律与宏观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农产品供求结构格局的变化(Z7),非农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Z5)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Z3)等。这些因素排在前列,构成了农民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而自然灾害、政策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成本等责任和社会因素排序靠后,已经不再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而退居次要地位。由上面结论知,该模型分析的结论与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作用大小现实相吻合较好地反映了现阶段中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问题的现实状况和特点。

当然,中国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不仅只有如上八个,例如,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及思想观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也是制约因素,还有一些特殊地区的特殊制约因素等。即便是本文所列的上述八个因素中,在特殊地区某个因素也可能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例如在西部地区,干旱这一自然因素可能就是主要因素了。这些情况,因其不具有一般性,故不再本文分析之列。

四、农民增收制约因素的定性分析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业获得突破性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家庭承包制对生产力的解放,农民增收得益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这一时期,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是同步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业生产按不变价格依然增长较快,农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8%,但农民实际收入增长停滞,年均增长下降为-0.7%,出现农业增产不增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出现的新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因素:一是我国农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制约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资源约束为主了,而是转为需求约束为主了。相应的,困扰我国农业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农产品能不能生产出来,而是市场上需要农民生产什么样的农产品,什么品种的农产品能卖个好价钱,否则,就会导致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农产品供求结构格局的变化(Z7),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调整,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依靠农业增收越来越困难的直接原因。二是粗放式发展的乡镇企业后劲不足却未能完成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纷纷倒闭,导致非农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与城镇化进程滞后,农民非农业收入锐减(Z5),影响农民增收。并且导致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多的劳动力,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是课题组在沁阳市紫陵镇调研时得到的结论。三是过度耕耘,导致水土流失、土壤变质等农业生态环境恶化(Z3)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种状况在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等政策后有所好转。

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表现出来的是收入增幅趋缓问题,其实质则是就业不充分问题,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剩余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幅减缓问题,不仅仅是农业内部结构问题,还有农业外部结构问题,即城乡结构问题。这不能仅仅理解为是乡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同时还应理解为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方式的转变。也就是说,在农村除经营农业外,还要发展二、三产业,只有这样,农村生产力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面貌才能根本改观,农民才能走向富裕道路,我国的“三农”问题才有可能获得根本性的解决。

参考文献:

[1] 陈军,“十一五”期间湖南农民增收亮点及制约因素分析,湖南国调信息网

[2] 蔡红霞,当前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理论前沿,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