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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实施情况
[中图分类号] C924.2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3)23-88-02
所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指的是我国政府为流动人口提供的一种能够满足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保障流通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整体素质水平以及统筹解决流通人口问题的服务[1-3]。近年来,我国的流动农村人口数量在不断的加大,规模也越来越大,根据我国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流动人口达到2.6亿,流动农村人口占据将近一半[4-5]。在流动农村人口中,育龄妇女的数量在日益增多[6],因此,对流动农村人口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是是十分有必要的。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某地2012年1月~2013年1月调查的1000例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实施情况,年龄28~38岁。
1.2 方法
运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以已婚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干部和户籍人口作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填写和访谈的方法,发放1000份问卷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840份,有效率为84%。其中,流动人口的问卷回收有520份,占问卷整体的61.9%;常住居民的320份,占问卷整体的38%。此外,对20名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了访谈。该调查问卷包含50个问题,主要与流动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户籍人口以及流动人口得到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情况、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情况、满意度以及面临的困难制约等方面的问题。
2 结果
2.1 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政策的认知情况
通过对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政策的认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后,了解到流动农村人口育龄妇女在避孕节育类的公共服务认知率为65%、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类的公共服务政策认知率为40%、家庭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政策知晓率为12%、奖励扶助类的公共服务认知率为11%。从结果进行分析后,了解到对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整的认知情况,常住居民的认知度高于流动人口。见表1。
2.2 流动农村人口接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的情况
流动农村人口接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的人数整体比较低。其中,接受避孕节育类项目的人数比例较高,生殖健康类、技能培训类和优生优育类的项目接受率分别为5.7%、0.2%和1.8%。见表2。
2.3 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情况
该问卷调查中设计了14个选择项,每个人能够选择3项作为自己对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调查结果显示,流动育龄妇女希望获得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治疗妇科病、技能培训以及婴幼儿优生优育指导等项目,占的比例分别是47%、46%和43%。这些数据证明了流动农村人口普遍关注生殖健康的保健、家庭个人发展以及子女成长发展。
2.4 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情况
该问卷调查设置了“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等选项。结果显示,流动农村人口选择“满意”的比例为39.3%、“不太满意”的比例为16.4%、“很不满意”比例为13%。
3 讨论
在本组研究中,通过对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政策的认知情况、接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的情况、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情况以及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到对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整的认知情况,常住居民的认知度高于流动人口;流动农村人口接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的人数整体比较低;流动农村人口普遍关注生殖健康的保健、家庭个人发展以及子女成长发展等。
3.1 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1)服务内容不够丰富。调查了解到,各地提供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内容比较传统,例如孕育检查项目,不能够满足流动育龄妇女日益增长的需求。(2)服务方式不够科学。流动农村人口对服务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服务手续复杂繁琐、不方便,因此,需要对服务方式进行改进、更新,提高服务的可及性。(3)政策不到位。例如部分检查项目收费较高、国家批准免费检查的项目没有免费等。(4)保障机制不完善。例如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服务能力水平低、财政投入不足或者存在漏出效应,给服务的有效供给产生影响。
3.2 健全完善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方法措施
(1)提高公共服务意识。由于许多地方的人口计划生育干部没有将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提升到政府责任的高度,因此,依据我国的相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精神,要对服务职能进行转变,并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法,有效的为流动农村人口提供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保障合法权益[7]。(2)丰富服务内容。随着流动农村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因此,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要满足流动人口的服务需求,丰富服务内容,增加服务项目,实现传统服务朝综合服务的方向转变[8]。(3)健全保障机制。通过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制定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来达到健全保障机制的目的[9]。
综上所述,我国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普遍存在着内容不丰富、形式不科学、机制建设不健全、政策不到位以及服务不均等问题。因此,通过改善公共服务的理念、内容、形式、职能以及机制,有效的提高流动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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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力,韩建,简丽,等.重庆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现状与思考[J].西北人口,2008,1(3):124-125.
[4] 苏建明.流动人口计划管理服务体系的缺陷与对策[J].人口学刊,2009,1(11):57-58.
[5] 龚文海.农村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评估及创新――基于河南省的调查[J].人口与经济,2013,25(10):78-79.
[6] 杨云凯,李戎.湖北省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调查报告[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3,7(10):46-47.
[7] 王军平.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2,1(10):123-124.
[8] 周宗社,童琦,忽新泰,等.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 人口与经济,2011,1(10):98-99.
一、基本情况
我办在职干部人数为5人,已婚育龄女职工2人。干部职工及家属属计划生育对象的2人,超育龄2人。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今年初,我办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并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抓紧政策落实
1、为切实落实好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我办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工作方针、政策和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规定为工作指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四、做好宣传教育
我办在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指导作用,在单位例会中总是将计生工作宣传带到会议中,并组织干部在自学的同时,积极参加集体学习。一年来,我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办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文件。
2、由于宣传到位,干部们对人口工作理解加强,一年来,我办无违反计生规定事件发生。
五、制定计划,夯实计生工作
1、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计划生育工作全年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总结。
2、按时参加每年召开的计划生育会,坚持于每月月初将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有关信息报送计生委。按时通知重检对象参加每年二次的环孕检。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必要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计划生育管理模式也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建立以“奖励少生”为主要内容的利导机制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利导机制是提高行政能力,营造诚信政府的需要。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即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群众的生育需求主要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养儿防老保障为目标,因此,政府的政策导向也应该从这一点出发,把利益导向摆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地位,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用利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保障。目前国家正在实行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既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利益,更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诚信形象,群众更加支持拥护政府的决策,提高了政府的执政能力。
(二)建立利导机制是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的需要。由于受现实生产生活条件的限制以及相应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不但没能实现“少生快富”的目标,个别的甚至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伤残及家庭种种因素影响,陷入生活贫困,养老无着的状况,成为困难群体。这部分人群的困难能否得到党和政府的妥善解决直接影响目前尚在婚育期内的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究竟是“多子多福”好还是“少生优生”好?,利导机制将起到一个较好的关键作用。
(三)建立利导机制是融洽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当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情况下,如果只依靠强硬的行政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来限制生育数量,降低生育水平,势必会恶化党群干群关系,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问题。尤其是在“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时代要求的今天,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必须摆上重要的位置。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
二、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导机制
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完善要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状况是利导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市初步建立了融奖励、优先优惠、救助扶持、补充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导机制。
(一)完善奖励政策。一是城镇职工晚婚晚育享受晚婚晚育假期,二是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每月13元奖励费,三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本人工资的5%,企业职工一次性发放30%的养老补助,四是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妇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五是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六是有关育龄妇女享受四项手术免费,七是对农村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妇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现金或物质奖励,八是农村独生子女入托,教育部门对其减免30%的入托费;义务教育阶段,有经济条件的村可报销杂费,高中可报销学费。独生子女升入大学的由所在村委会发放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奖励,九是农村独生子女及父母就医,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ct、彩超、核磁共振检查费减免费30%。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一是组织、妇联部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媳妇评先树优活动中体现优先政策,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入选,二是民政部门在提供社会救济时体现优惠,同等条件下,社会救济款、物首先发放给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双女户。其中,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多出平常户10%的救济,农村自觉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要一个女孩的,享受多出平常户20%的救济,三是金融部门在安排生产经营贷款时体现优先。同等条件下,生产经营贷款优先发放给独生子女户、晚婚晚育户和双女户,四是土地管理部门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在宅基地划分方面体现优先优惠。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晚婚晚育户优先安排宅基地。
(三)对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救助扶持政策。一是开展结对帮扶。每年年初,统一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同计划生育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同计划生育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和农村致富能人的作用,吸引他们加入计生协会,在鼓励他们做好计划生育的同时,实行先富帮后富,带动广大计划生育户共同走向致富路。二是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市成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基金会,在市财政局设立专门账户,共筹集基金100万元,基金来源采取市财政投入、社会、企业捐助及乡镇统筹的办法解决。现已累计为15户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
(四)丰富和补充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建立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父母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已经在6个镇(街道办事处)12个村中开展了这项工作,累计投入保险金8万余元,受益群众38人。
在全市建立了统一的利导机制内容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在确保落实全市规定的政策之外,还结合各自经济状况创造性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如中云街道办事处河头源村对6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妇在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每年每人6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00元,对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学费、医疗费由村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凡考入大中专院校的独生子女一次奖励3000元,毕业后帮助安排工作等,南关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10
余万元,为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营海镇由镇财政出资为新婚育龄夫妇免费健康查体等。
自实施利导机制以来,我市先后有971对育龄夫妇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女性平均初育年龄较以前提高了0.8岁,育龄妇女综合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且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创新思路,抓好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落实
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机制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利导机制的内容和标准要符合实际,二是资金筹集和落实渠道要畅通,经过几年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计划生育利导机制的落实。
一是建立计划生育利导机制领导责任制。计划生育利导机制建设,涉及社会各部门,涉及到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领导的作用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有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计划生育利导机制有利于缩小群众生育意愿同国家政策要求之间的差距,有利于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把落实计划生育利导机制作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宣传效果,切实发挥好利导机制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导向措施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具体奖励优惠措施在广大育龄群众中的知晓度并不高,因为群众的不了解导致利益导向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因此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明白纸等形式,让群众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在政治上、经济上能够得到的好处和利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者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让群众知道多生孩子在经济上应负有的法律责任,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引导群众自觉转变生育观念,实行计划生育,达到利益导向的作用。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一直以来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计划生育政策在人口学研究中也备受学者的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界的研究也一步步趋于成熟。此次研究希望通过回顾既有的研究成果,梳理现有研究关于人口政策的研究,了解每一视角出发学界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做出一个比较全面的文献综述,为接下来的研究寻找一个更合适的切入点,也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个可借鉴的二手资料。读者们在综述中也可以看到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研究的发展脉络,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研究课题,并在相关的研究中得出自己的结论
二、概念澄清
人口政策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人口增长过快或人口停止增长乃至出现负增长而采取的相应的政策措施。不同的国家,因本国人口发展的情况不同,采取了不同的人口政策,中国在1982年至今推行的是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因此,计划生育政策不等同于人口政策。
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也不等同于独生子女政策。国内外学者在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利弊分析时,很少有人明确区分计划生育政策与独生子女政策两种类型,事实上,考察计划生育政策的内容便可得知,一胎化政策并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部内容,只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家庭生育孩子的数量限制,因此,学者们不能将计划生育的研究核心局限于生育数量的探讨。
三、文献回顾
对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多年来产生的人口效果研究很多,因为这样的人口政策作用于中国社会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人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完成的人口转变,使中国人的“人口红利”时期迅速到来;另一方面,抛开国际社会对中国侵犯人权的指责,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一胎化”政策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人口红利”时期很快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不断攀升带来的“婚姻挤压”,独生子女教育问题以及由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失独者的问题。
(一)“人口红利”时期
中国的人口转变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一过程中,计划生育政策功不可没。然而,对中国的计划生育、人口转变不仅要有事实判断,更重要的是价值判断。计划生育带来的不仅是排除社会经济要素使中国少生了4.58亿人,更包括一系列的经济效果。低抚养比打开了“人口红利”的机会窗口;日趋缩小的年度人口增量减缓了资源与环境的压力;人口增速缓慢对社会综合发展、人民福祉改善也有极其广泛的积极影响。
(二)计划生育带来的后果
计划生育带来的最严重也是最显著的后果,就是提前到来的人口老龄化,这使中国处于一种“未富先老”的尴尬状态。在底部老化和顶部老化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人口快速老龄化,日益膨胀的庞大老年人口数量,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还不足以支撑养老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社会保障问题困扰着中国人。国际上提出的精神慰藉等复杂的老年人问题,已经让中国望而却步了。在这一问题上,梁秋生和和刘宁所做的研究有不同意见,他们的研究结论中表示,人口老化现象是实施计划生育的必然结果,但老年人口规模的增大和老年人口问题产生却不是计划生育的产物。他们的观点是人口太多仍是我国人口的首要问题,其次才是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的问题。
计划生育也带来了中国人口性别比的持续攀升,由此引发了“婚姻挤压”等一系列社会风险问题。学界的研究还是比较倾向于认为计划生育是导致性别比攀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直接原因。男孩偏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经济现状是基础,便捷安全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技术是手段,少生孩子是动因。要改善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现状,改变农民、农村、农业的经济社会条件,增强农民的创新能力,推动农村及城镇贫困家庭从生产性生育偏好向享乐式生育偏好的转变是根本途径。
关键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适应新形势要求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6-0222-01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意见》中强调:“各地在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工作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点,在继承和发展基础上,将改革创新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很明显,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中,既要遵循宣传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又要结合各地的具体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活动,这样才会有针对性,才会有实际效果。因此,在乡镇特别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就必须按照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而且要注意改革和创新,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1 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1.1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改革创新是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的宣传方针,在全社会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计生干部中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形成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
1.2 能够促进人们婚姻和生育观念的转变。在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内,“多子多福”、“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在一些群众中根深蒂固,旧的生育观念还有很大的市场。适时而有效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计划生育的一些政策、制度宣传到每家每户,让群众了解和熟悉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让群众的旧观念得到转变,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1.3 能够保证计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它需要从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了,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了,整个计生工作就算是成功了一半。因此,前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是计划生育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2 以改革创新意识,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各地方、各单位都非常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并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宣传不到位、内容不完整、形式较单一、认识不充分以及计生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计生干部必须团结一心,与时俱进,始终树立改革创新的思维,立足于计生工作的特点,立足于本地区的实际,调查研究,深刻分析,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狠抓落实,抓出效果。
2.1 创新宣传教育体制。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国家、政府、部门、企业和计生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是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全面落实。二是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开展活动,形成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的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教育,让他们健康成长。大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在群众中树立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思想意识,以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促进家庭和谐和社区和谐。
2.2 创新宣传教育目标。在新的时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目的,不单单是改变人的生育行为,而是让群众树立新的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形成新的生育文明,让群众真正明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的目的是让群众了解计划生育,教育的目的是让群众熟悉和掌握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而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改变群众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让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最后实现群众共同致富和社会全面发展。因此,在目标的确定上,不仅仅是停留在让群众“少生”和“优生”,而是让群众勤劳致富、快乐致富、健康致富。
2.3 创新宣传教育内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内容既是固定的,也是变化的,更是不断进步的。因此,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经济发展的变化、计生形势的发展以及不同群体的需要而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生育内容的选择和把握上,一要体现计划生育作为我国一项国策的基本政策和方向,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变化。二要树立群众意识,要把国家的基本方针同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把计划生育同经济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创新和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要善于把宣传内容简单化、让自己讲的清楚,群众听的明白,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认真落实。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体制、内容、形式,才能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这样,就有利于开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二、制定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多年来,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是我区计划生育管理的“死角”。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胡念芳副区长亲自协调,与高新区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管理高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计划指标任务。
(二)设立高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5名,工作人员待遇及其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拨款15万元由外海街道办事处包干。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高新区人口计生办人员和业务由外海街道人口计生办管理,高新区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外海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高新区内各厂企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各厂企指定1名计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狠抓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促“两无”活动出成效开展“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即“双无”活动)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双无”活动目的是解决政策外生育问题。无政策外生育是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最根本的体现,只有按政策生育才能稳定低生育水平。因此,我们狠抓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促“双无”活动出成效。
(三)加强“两个规范”业务,促经常性工作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我局不定期、有重点地检查了5个街道和26个村(居)“两个规范”业务,促使街道和村(居)两级计生政务公开栏和计生宣传“三栏”的内容格式,计生“三会”制度,“一校两室”管理学习制度,计生卡表册和档案管理等业务不断规范、完善,提高了街道和村(居)计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了全区计生水平工作趋于平衡并不断提高。
【1】 【2】
区卫生局2012年卫生工作总结
上半年医院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上半年医疗工作总结
上半年急诊科工作总结
五官科护士护理工作总结
精神病院社工月工作总结
2012年护理团队工作总结
1计划生育的概述
1.1计划生育的含义
所谓计划生育,就是指为了夫妻、家庭及社会的整体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积极养育下一代,从而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社会、经济、资源及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数量。
1.2计划生育的积极影响
计划生育的积极影响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优化资源的配置方案及提升人均资源水平;二是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人口质量;三是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就业率及资金的积累。
2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2.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处于首要位置,同时也是一项最为基础的工作。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又助于计划生育工作中经济、技术、行政及法律手段的实施,有助于帮助普通观众知晓各种各样的避孕节育的方式方法,有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2.2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意义
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人口的素质,优化人口的组成结构,从而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二是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潜移默化地转变人们对计划生育的陈旧观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3存在的问题
3.1领导对计生宣教工作重视不够。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上,大多领导往往认为计生宣教工作是一项软任务,对计生整体工作影响不大。对当前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计生宣传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3.2宣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者大都来自各个行业,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对计划生育理论和相应政策、计生知识掌握不准,有些甚至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往往对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正确解答,专业院校毕业的人员相对较少。
3.3宣教工作缺乏针对性。在计划生育宣教的组织上,往往对上级宣传工作部署与结合实际贯彻实施不够精心,都是照着上级的要求喊口号,没有创新意识,宣传要求与实际落实存在脱节。
3.4宣传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宣传教育工作投入难,是老大难问题。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工作水平的提高,许多该办的事无力去办,该开展的无法开展。宣传品往往是一张纸,应付了事。
4对策与建议
4.1树立首位意识。要使宣传教育出实效,必须树立宣传 教育首位意识。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落实“责任、人员、经费”三到位,想新招、创精品、提升宣传活动品位。
4.2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把计生政策法规、二胎政策、关爱女孩、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作为宣传的重点,突出宣传重点,找准宣传载体,分阶段分重点加强宣传,保持宣传内容有影响力和渗透力。
4.3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一是加强分类指导。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城市,要通过以社区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农村,要通过基层组织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等结合起来,搞一些农民喜闻乐见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形式与内容。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服务对象提供实用的计划生育知识和避孕节育方法,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一、高石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方法
由于高石镇村民居住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外劳作,且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一部分还是文盲,文化程度稍高一些的也只是懂一些浅显的词语,对于一些专业的术语,村民们很难理解。为此,高石镇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采用了如下的方法:
广播。高石镇及所属的每个行政村都安装有广播。每天上午七点,下午六点准时开播。通过广播,用当地语言向村民们宣传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村民们大都能听得懂。
电视。在电视台制作相关的计划生育小动画,不仅大人,而且连小孩子也了解了计划生育相关内容,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路边标语和标语墙。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力度地宣传计划生育,制作了路边标语和标语墙,让村民们在外出劳作时,也能看到计划生育的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婚育新风与新农村建设同行”、“计生服务真情行动”、“亲情牵手“等活动,帮助村民建立新型婚育和生育文化观念;定期举办“生殖健康保健、防治性病、艾滋病知识讲座”,邀请服务站、卫生院工作人员来辅导讲解;聘请“计生中心户”为计生信息员,负责收集反映全村人口计生的信息,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开展计生法规知识宣传入户、生殖服务上门活动和走访慰问新生儿童家庭活动,积极向村民发放计生宣传资料;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向他们宣传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政策和知识。
二、高石镇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情况调查
高石镇共22个村,村民11846户。笔者对其中的10个村进行了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回收1489份。统计得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了解的占5.8%。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53.4%。对威远县制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78.4%。村民们对自己身边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解的较多,说明县、镇政策的宣传效果较明显。村民对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了解的越多,就越有助于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国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笔者也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生育证》领取程序,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等作为整体内容,制作了相关问卷。共制作发放500份,回收500份。对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的知晓度为100%,办理《生育服务证》程序知晓度为100%,对于办理再生育审批和《生育证》领取程序的知晓度为78.9%,办理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65.8%,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100%,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知晓度为的63.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程序知晓度的为89.7%,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的知晓度为93.6%。可见,村民对计划生育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较好。这样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还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村民们对计划生育办理程序的熟知和了解,亦可大大地节约政府工作人员的受理时间,提高计划生育的行政效率,同时有利于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
三、高石镇计划生育的现状分析
从高石镇最近两年来计划生育统计的数据来看,大体呈下降趋势,中间略有小的波动,计划生育率基本趋于稳定,最佳的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孩次的构成上,一孩率达到了80%左右,符合国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二孩率在19%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控制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多孩率从近期看,基本为零。
高石镇的计划生育人数的波动比较明显,最多的达到了81,负的达到了-85。从孩次的构成来看,一孩人数基本保持增长的趋势,二孩人数有所波动,但波动的幅度并不大,多孩人数为负增长。
从实行计划生育调节来看,计划生育站的工作做得较好。村民们的自觉性也提高了,主要表现在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比较多。有突况的,她们也都到计划生育站实行了人工流产。但实行长效避孕手段的村民人数较少。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高石镇绝大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地了解了计划生育法的相关内容,村民超生、多生的现象在不断地减少,全镇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和超生现象。
四、高石镇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高石镇虽在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面准备的比较充分,实施得也比较好,成效显著。但从镇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来看,全镇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知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普及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如采用长效避孕措施的人数极少,正常情况下已婚夫妻有了孩子,就应采取长效的避孕措施,以防止意外怀孕等带来的不便。但从一些统计数据来看,采用绝育或者皮下埋植的村民很少,特别是男性绝育为零,这说明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
2.没有充分利用宣传时间。现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在农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的人(除在乡镇企业上班的工人)。在这些村民中,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基本上无生育能力。只有节假日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才会回流,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人数波动大。这说明,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时,考虑不充分,知识教育没有到位,对村民的思想教育还未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播放集体电影等形式,把复杂的规章制度、专业的术语、繁琐的办理流程等,通过媒体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画面,使村民们易于接收。
2.使用标语墙。在广大的农村,村民们居住比较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在外出劳作。利用标语墙,可以让村民在外出劳作和回家途中看到计划生育宣传的相关内容,从而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
3.组建计划生育协会。在村民们赶集的时候,计划生育协会可以开展一些关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如给村民们发放宣传资料等;也可以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入村给村民们讲解一些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对育龄妇女,计生部门应下乡给她们送去相关的保健知识,主动为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4.设立文化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每村可设立一个文化屋,有利于村民们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提升。文化屋应提供给村民一些涉及到村民身心健康和人口计生等方面的书籍。将文化屋建成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知识、政策的一个渠道。
5.开展知识讲座。在闲暇时,集中各村村民,请专业人员给他们讲解计划生育知识,让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法规政策,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人文关怀。基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生育、补救措施和进行生殖健康服务的人文关怀,给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家庭发放一定的慰问金,给予参加生殖健康服务的育龄妇女发放生殖健康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