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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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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1篇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苏木乡镇卫生院1320个,其中,中心卫生院477所、一般卫生院843所,平均每院服务人口1.36万人,平均病床数10张。全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1.7万人。平均每个卫生院有卫生技术人员13.07人,每院助理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平均8.5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大专学历以上的占35%,中专学历以上的占83.2%。卫生院中69%配备了X光机,66%配备了超声诊断仪,73%配备了心电图机。平均每院年诊疗人次达8387人次,45%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腹部手术,28%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剖腹产手术,13%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15%的卫生院能开展输血治疗,64%的卫生院能开展x光拍片、B超和化验检查,71%的卫生院能开展心电图检查。

全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了“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限上划到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区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占应发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70%。其中,财政拨款占人员工资总额80%以上的卫生院有660所,占卫生员总数的47%;拨款占90%以上的卫生院351所,占卫生员总数的25.6%;拨款占60%以下的卫生院有519所,占卫生员总数的37.1%。卫生院药品纯收入,全区中心卫生院平均10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6万元。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2009年12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座谈会,贯彻落实副总理在国务院基本药物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及时成立了全区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委员会由卫生、发改、工信、监察、财政、人保、商务、食药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

三是研究制定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内政办发[2009]131号),印发全区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实行自治区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目录内的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等内容。

四是加快推进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目前,自治区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卫生厅成立“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承担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等事宜。同时,有关部门已经根据《国家城镇职工基本用药目录》和《城镇职工基本用药目录》,并结合全区近年来的招标采购目录等相关资料,制定出了包括9441种药品和3279种医用耗材在内的挂网采购目录,组建了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专家库。目前,网上招标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在2009年11月底已完成307种基本药物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五是积极推进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和质量监管工作。自治区已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并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同时,自治区制定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质量规范,全面加强对原辅料采购、投料、验证、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六是积极抓好试点地区推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照2010年2月底前,完成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旗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现零差率销售的要求,2009年底,自治区选定呼和浩特、包头、通辽、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等6个盟市共40个旗县(区)所有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6个盟市苏木、乡镇卫生院479所,占全区总数的36%,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6所,占全区总数的43%。在政府卫生投入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之初,先由自治区政府投入3000万元作为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和试点经费,推动补偿机制的建立,确保在2010年2月份前完成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六个试点盟市及时成立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1、呼和浩特市对基层卫生机构进行了全面调研,2010年2月25日下发了《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上药品采购用户名、密码》,要求各旗县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自2010年3月1日起上网采购基本药物,对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目前已有54家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实施网上集中采购。截止目前,政府办84个乡镇卫生院和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暂未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2、包头市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在网上开始采购药品。2月26日,市卫生局于召开了全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截至3月n日,全市68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6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通过自治区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相关药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库存药品进行了核查登记造册,妥善处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库存药品。要求政府举办(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从3月4日开始,实行基

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日报告、月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16时前和每月5日前,将当日和当月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上报市卫生局。

3、通辽市于2010年1月7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财政拿出300万元,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助。从3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时间最迟不超过3月20日。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总数有183家,截至3月12日已有137家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4、鄂尔多斯市对全市医疗机构负责药品采购人员进行了网上集中采购专项培训。准格尔旗已于2010年1月份推开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截止3月10日,全市所有基层二级综合医院、中蒙医院和50所中心卫生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全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参加了自治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其中有30余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通过采购平台实施网上集中采购。

5、乌海市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16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有基本药品都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公开招标,统―采购、统一配送。取消基本药物的药品加成后,药价平均下降了14%左右。

6、阿拉善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的财政保障资金测算,以2010年2月28日为时间节点,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药品库存情况(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进行盘点核实,并要求从3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购买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从2月26日起,正式从网上采购药品,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实行零差率销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难度大,六个试点盟市进展不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要求,如期完成对六个试点盟市确定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标任务,3月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试点盟市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先行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克服困难,务必于3月25日前完成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待综合改革文件下发实施后,进―步规范工作程序。同时,预拨了部分资金,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出台及实施情况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医改办在安徽省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安徽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加快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3月1日至6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新乐带队,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编办、卫生、财政、人事、药监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呼和浩特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赴安徽、江苏省学习调研,深入了解了安徽、江苏两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等。在研究考察期间,刘新乐副主席分别于3月3日和3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会议强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安置、绩效考核、财政补偿以及药品招标配送等多方面的政策内容,要借鉴安徽省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我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会议对相关政策文件起草作了分工和安排部署。

参照安徽省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自治区相关部门分工起草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一主三辅五配套”共9个关联文件。分别由自治区医改办公室牵头起草《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卫生厅牵头起草《苏木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嘎查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生厅会同药监局起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配送办法(试行)》,由编办牵头起草《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由人事厅牵头起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分流安置办法(试行)》,由财政厅牵头起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上述9个文件,《实施意见》是指导改革试点的总纲,3个试点方案是必要补充,5个配套办法(指导意见)是重要保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改革试点方案和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试点范围,提出了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和政府补偿机制改革五项任务和实施步骤。

综合改革政策文件起草形成初稿后,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医改办分别于2010年3月15日、3月23日两次召开协调会,征求相关部门及盟市的意见,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对“三辅五配套”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衔接;对有关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补助标准及苏木、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比例有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沟通;针对有关部门对药品采购配送办法中,配送企业遴选、配送区域及配送方式等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再次召开协调会,达成了共识。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2篇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主线,重点推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和“三个集中”、“六项改革”,努力构建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力促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各级认真实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依法加大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城乡一体化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视察了全市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情况,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进程。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注重依法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城乡共同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主动参与和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全力推进“六个一体化”、促进“三个集中”。围绕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服务“六个一体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

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培植先进典型。充分利用试点市“先行先试”权,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农村经营方式、行政管理体制等“六项改革”的新路子,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重点突破,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

四是完善保障体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完善领导保障体系,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统筹协调、分线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尽快完善改革试点方案,推动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指导一体化发展。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调动各级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积极性。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3篇

9月1日,为期两天的全国农信社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出席人士不但包括各地银监局筹备组、人行合作处和省联社负责人,并首次邀请了各省市有关人士。与8月18日同样在国谊宾馆召开的试点八省市会议探讨各省改革初步方案不同的是,试点各省的情况不再作为“主议题”,而是着重廓清了非试点省与试点省之间存在的一些疑问。但在各项拟订措施及部署中,非试点省与试点省间界限仍难清晰。

会议对围绕农信社监管的四个讨论文件(“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关于开展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检查的通知”、“关于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分组讨论,随后由银监会合作部主任张功平对会议进行总结,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则对分组讨论中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解答。

提交讨论的“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评价体系”由风险监测、综合评价和分类处置三部分组成。风险监测部分包括定量指标(五大类24个指标)和定性指标,突出对“资本充足性”的监控和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根据对各指标的统计计算得到农信社的综合得分,再按得分将其划分为五个等级(参见附表:农村信用社评级分类及对应监管措施),对不同等级的农信社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据悉,若农信社评级为B-级,即意味着“需要采取措施救助”,若评为C级,则有关闭之虞。监管层重申了市场退出将来必定要实行的问题,“等过去的历史问题救助了,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之后,少部分仍然改不好的将退出”。

据悉,2002年底央行曾对农信社的信贷状况进行过抽查,抽查对象包括4415家信用社,占总数的12.4%;其中基本不落实信贷检查规定的有355家,占抽查总数的8%。主要的问题包括:贷款三查(贷前、贷中、贷后)制度虚设;集体审批制度没有执行,信用社主任一人代签;授信制度不落实;催收不力,山西某县有200万元贷款因为没有催收甚至失去了诉讼时限;有的农信社单户大额贷款比例甚至超过了商业银行;违规担保贷款等。

另根据银监会统计,全国农信社总资产约2.5万亿元,非信贷资产总量超过6300亿元,约占总资产1/4。在即将开展的非信贷资产自查中,将着重检查抵债资产、有价证券及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项内容,由省级、地市级联社对自查结果复查后在2003年年底前上报。

银监会官员表示,省级监管机构正式成立后,将着手对省、地市联社的换届选举。对于试点地区,换届以“省政府”为主,监管部门配合;对于非试点地区,换届以“监管部门”为主,征求地方党委意见。

银监会副主席李伟着重解答了非试点地区与农信社改革的关系。关于非试点区未来获得的政策扶持是否不及试点地区,李伟认为,国务院扶持农信社的政策只会扩大不会缩小。

在试点各省市即将完全浮现的方案中,一个最大变化是,有试点省早先曾提出的“农村金融管理局”已不见踪影。此轮试点最重要的决定之一即是农村信用社管理权交由各试点省政府。而农村金融管理局方案曾代表了一些试点省政府对于管理机构的考虑,属于省政府新成立的行政部门,但这与银监会鼓励的方向不合,后者倾向于成立“省联社”进行管理。

数位非试点地区人士都表示,省联社正是此次试点中最有争议的论题。

早在8月18日各试点省的方案提交会议上,就下发了“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讨论文件指出:省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信社市(地)联社、县(市、区)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另外,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向省联社入股。职能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权,省联社承担对辖内农信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试点改革的两个最重要方面,一是产权,一是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一位非试点地区省政府人士表示,“省政府很想知道到底能管什么?怎么管?”按照省联社讨论稿,省联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如果要求省政府对其授权,予以省联社管理基层社的行政权力,是否有悖于政企分开的原则?授权之后,省政府对省联社如何进行管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试点省代表说,自己所在省从省协会到基层社都不倾向“省联社”模式,如果按自愿原则组建,宁愿保持现有的农信社格局。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4篇

农村信用社在被赋予贷款定价权后,能否用好、用足这一定价权,现实服务于三农,是我们当前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的定位

要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必须了解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什么样的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产业是农业,服务地域是农村,宗旨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何广文,2005)。从农村信用社合作制的基本性质出发,它应具有自愿、互助和民主管理的特征。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信用社从一开始就是依靠行政力量组建起来的,信用社名义上为社员所有,实际上每户社员股金很少,而且分散,社员的所有权很难实现,更谈不上广大社员对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权。这样,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目标、经营策略、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主要集中在政府,在信用社高管人员手中,社员几乎没有多少发言权。2003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首次提出“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性银行。”这一定位有助于明确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目标,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基础性力量。从经营网点来看,在农村地区农信社有着数量众多,遍布城乡村镇的营业网点。截至2004年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32862家(其中不对外经营的法人机构180家)。与之相对比的是从1998年开始,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大量撤并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从存贷款规模来看,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截至2005年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放农村的贷款总额超过2万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的贷款总额突破1万亿元,直接到户的贷款(农户贷款)比重达到80%。2005年共有7000万户农户获得贷款支持,占全国2.2亿农户的31%,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1.2亿户)的近60%,受惠农户2亿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在支持“三农”方面的作用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替代的(见表1、表2)。从表1、表2中可明显看出农信社农业存贷款比重占全国农业贷款的比重不仅大且呈逐年递增趋势。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现状

农村信用社一般采用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定价,各基层社遵照执行的模式。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为一级法人,贷款利率定价权在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在贷款方式上,农村信用社基本采用“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幅度”的方法。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结合各县(区)实际,分期限、贷款种类、担保方式等制定贷款利率管理办法,下发给各基层信用社执行。各基层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严格按照县(区)联社规定的各类贷款利率,对应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不得随意变动。农村资金市场处于卖方市场,农信社凭借在农村信贷中的地域垄断优势,在制定和执行利率浮动办法时,较少顾及优惠利率政策,执行的是“一刀切,一浮到顶”的政策。比如湖南省全省农村信用社2004年贷款利率平均上浮52%,上半年、3季度、4季度上浮幅度分别为35%、52%、68%。贷款利率过高,使农信社客户流失,贷款减少。2005年年初,由于利率原因,农行陕西塔城地区额敏县支行轻而易举的从原额敏县农村信用联社分流数百户农牧名优质客户。

四、推进农村信用社贷款科学定价的设想

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应遵循顺应政策、风险度量、综合评价的原则。农村信用社贷款以农户贷款为主,贷款者利率敏感性较低,资金成本承受能力较低。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可采用“基础利率加点法”和“成本加成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贷款利率浮动标准。贷款定价公式可表示为: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r×(1+上浮点数)

1、基准利率r的确定

基于中国利率体系中各个利率市场化程度及其各自市场的特点,以银行间质押式债券回购利率作为中国金融市场短期基准利率优于其它利率(戴国强,2006)。同时基准利率的确定还要参考农村信用社的成本。农信社的贷款主要是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虽然作为农户主体的维持型农户,他们已基本解决生活温饱问题,具有传统的负债观念和负债意识,一般较为讲究信用。金融机构对他们的小额放款是较为安全的,贷款的回收率一般在90%左右(何安耐、胡毕亮,2000)。但世界银行扶贫协调小组(2004)同时也指出,这部分贷款即使安全,但成本仍较高。这是因为这种业务所需要的面对面的交流以及小额贷款以人与人之间的直接联系来替代正规的财产担保和用电脑计算出来的资信指数,这就使管理交易成本(识别和考察客户,处理贷款申请程序,发放贷款,回收贷款,以及对坏账的善后处理)变得很高。农信社贷款价格首先必须满足这一部分的成本,才有可能继续经营下去。

2、上浮点数的确定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5篇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转中求好,扎实推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全省经济运行继续呈现“稳步回升、稳中有进”态势,发展质量逐步提升,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看,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出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等指标,与预期目标尚有一定差距(见表一)

(一)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的企稳回升态势,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3%,高于去年同期0.9个百分点,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9%,比一季度回升0.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比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加快0.8、0.9个百分点;网络消费快速增长,网络零售和居民网购分别增长80.2%、56.1%。出口增长11%,同比加快5.8个百分点,其中对中东、金砖国家、东盟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33%、17.3%、22.1%;服务贸易出口较快增长,增速达27.1%。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改善。从财政收入看,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5%,比一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从企业效益看,1-5月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2.7%,比一季度回升3.1个百分点。

(二)产业升级力度加大。在稳增长的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取得新的进展。农业生产稳定增长,上半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2%,春粮种植面积、亩产、总产实现“三增”,分别增长1.5%、0.9%和2.3%。工业结构趋于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11%和9.2%,均快于规上工业增速。“腾笼换鸟”扎实推进,坚决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的企业,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4项指标减排任务进展顺利。“机器换人”成效初显,1-5月规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减少1.4%,劳动生产率提高10.3%。服务业发展总体平稳,限额以上交通、信息、商务、科技等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4.8%,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社会铁路、公路、水路交通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长3.4%和12.9%,同比分别加快1.2和8个百分点。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新进展,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71亿元、997亿元,分别增长26%、33%。

(三)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实施“411”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抓项目推进,抓要素保障。投资继续保持强劲势头,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出全国同期1.9个百分点,也分别高于广东、江苏、山东5、1.9和2个百分点。实体经济投资增势良好,工业投资增长19.7%,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5.7%,同比提高18.6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外的三产投资增长29.5%,比一季度加快1.7个百分点。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提质增效,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汽车制造等投资增速均在30%以上,明显高于面上投资增速;生产业投资增长37.1%,占服务业投资比重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同比回落1.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势头良好,增长19.3%,比“十一五”时期高7.1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比重为62.2%,比去年全年提高0.3个百分点。浙商回归累计到位资金893.6亿元,增长26.1%,完成年度目标的59.6%。引进外资量质并举,全省新批外商投资企业717家,实际外资77亿美元,增长22.3%,完成全年目标的56.8%。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0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50.7%;“411”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9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49%,其中127个20亿以上产业项目完成投资29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59.6%,宁波南车超级电容器产业化一期、杭甬客专、宁杭客专、杭州东站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投用。

(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核心战略位置,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创新投入不断加大,上半年财政对科学技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分别增长15.1%、20.2%,均大幅高于面上支出增幅;1-5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20.7%,高出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速12.4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出持续增长,上半年规上工业新产品总产值增长22.1%,增速快于规上工业总产值13.5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为24.1%,比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也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2.8%和30.2%。创新型企业发展走在前列,我省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达44家,居全国第三;新建中控智慧城市大型专用软件研究院等19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总数达74家;新增永康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4家省级高新园区,总数达23家。

(五)区域发展趋于协调。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促进山区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衢州、丽水等市发展提速,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预计上半年衢州、丽水GDP增速快于全省平均1个百分点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等增速也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区域经济新增长极加快培育,上半年完成海洋经济有效投资1022亿元。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步伐加快,6月底举办的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会签约33个项目,签约额达1670.8亿元;上半年投资增长22.2%,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8.8%,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就业和社会保障继续加强,上半年新增城镇就业51.7万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8万人,均完成年度目标的70%以上,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4%;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参保面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达20461元和10878元,同比分别增长8.8%和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6.7%和8%,均比一季度增速有所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财政对民生支出加快,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72.4%,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保障房建设加快推进,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14.6万套、竣工7.3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94.4%和78.5%。“三改一拆”顺利推进,拆除违法建筑5665万平方米,实施“三改”建筑面积4081万平方米,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88.8%和81.6%。物价涨幅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与一季度持平,同比回落1个百分点。

(七)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省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基本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制度建立实施,绍兴县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开发区园区化零为整前置审批试点、审批服务中介机构配套改革等扎实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成效继续显现,在创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检验监管模式、便利化通关机制和企业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在做大做强地方金融组织、拓宽民资投资渠道、创新中小企业抵质押贷款方式、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绍兴、嘉兴和舟山等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嘉善县域科学发展改革示范点等3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加快推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运行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挑战,具体概括为“三减缓、三加大”。

1.“三减缓”:出口、消费和居民收入增长减缓。

——出口增长趋势减缓。上半年我省外贸出口增长11%,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7个百分点;月度出口同比增速波动较大,对美国、欧盟出口分别仅增长4.2%和1.9%;出货值增幅呈现逐月回落态势,表明出口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分析原因:一是外部需求持续低迷。全球经济进入相对稳定但增速缓慢的阶段,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量继续低速增长,最近世界银行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由2.4%下调至2.2%,加上国际贸易摩擦频发且多样化,抑制了我省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二是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分别比去年年底升值1.7%、3.3%和16.7%,这不仅加大了企业出口的难度,还进一步挤压企业的生存空间。据省发改委千家工业企业监测显示,从影响出口制约因素看,二季度认为“汇率风险加大”是制约出口增长的企业占比跃居第一,为58.5%,比一季度上升10.4个百分点。三是出口订单的不确定性较大。据省商务厅监测,今年以来我省出口订单景气指数一直在100点荣枯线附近盘整,出口订单处于微弱景气至微弱不景气区间。企业反映,“有单不敢接”、订单转移及短期化情形更为明显。四是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减少。上半年全省有外贸出口实绩的企业4.45万家,比去年同期减少0.2万家;其中年进出口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减少7家。上述情况表明,受世界经济复苏不平衡、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等因素影响,下阶段我省出口基础仍较为脆弱,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考虑到去年我省外贸出口依存度为40.9%,出口增速放缓对经济稳定增长影响较大。

——消费增速总体减缓。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增幅低于去年全年0.9个百分点,也低于近7年我省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主要表现:一是国家前期刺激消费的政策逐步退出。家电类、汽车类等传统消费热点逐步降温,上半年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6.7%,自去年以来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二是餐饮业、住宿业转型压力加大。上半年限额以上餐饮业、住宿业零售额分别下降4.4%和13.3%,同比分别回落14.9和20.4个百分点。三是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难度加大,股市持续低迷等影响财产性收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所下降。四是新型消费方式对传统零售业的分流影响加大。近年来网络购物、服务消费等快速发展,总量不断扩大,但目前没有全部统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内,一定程度上拉低了消费增速。

——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减缓。虽然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总量均居省区市前列,但增幅有所放缓,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速仅为6.7%和8%,其中城镇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了2个百分点,农村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均低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也低于年初预期目标。从收入来源看,上半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6.9%,财产性收入仅增长2.4%,导致总体增速逐步趋缓。农村居民增收压力持续增大,主要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普遍上涨,土地流转费和农业用工成本涨幅较大,加上部分高档农产品价跌销缓、H7N9禽流感等影响,增收任务十分艰巨。

2.“三加大”:中小企业困难、财政平衡压力和部分领域潜在金融风险加大。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持续加大。中小企业普遍反映产品价格下降、综合成本上涨、盈利水平偏低,经营环境进一步趋紧。一是工业生产者价格持续下降。广大中小企业受市场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严重的“双重冲击”,产品售价持续下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影响。上半年我省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2.3%,已连续18个月负增长。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如化纤、光伏产品价格下跌加剧。二是综合成本仍在上涨。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2元,比一季度提高0.3元。特别是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小微型制造业企业资金面偏紧,短期融资成本上升。人工成本比去年同期上涨10-15%,且一线员工流失率较高、中高端人才招聘难的问题突出。三是盈利水平偏低。在价格下降、成本上升、企业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增产不增收、增产不增效”现象突出,行业和企业分化加剧,中小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尽管1-5月我省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2.7%,但这是在去年同期下降19%基础上的恢复性增长,与2011年同期相比仍下降8.7%。

——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逐步加大。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5%,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支撑。下阶段,财政减收的结构性因素较多。特别是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呈明显回落态势,二季度各月的增速分别为79%、55.4%和17.9%;制造业税收低位增长,企业利润状况难有大的改善;金融业税收增速大幅回落,上半年仅增长1.2%,同比回落40.3个百分点;“营改增”8月1日全面扩围的减收影响将逐步显现,都将对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还贷高峰期,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日益加大。

——部分领域金融潜在风险有所加大。当前我省金融运行总体稳健,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行业和地区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一是不良贷款仍存在较大上升压力。尽管6月份我省加大处置力度,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货款率均比5月末有所下降,但6月末全省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94.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5%,比年初提高0.0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持续上升,对于银行信贷正常投放和我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等带来一定压力。二是部分地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事件仍时有发生。个别地区部分行业出现了风险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的趋势,尤其是我省造船、光伏、钢贸等行业的企业偿债风险有所增大。加上担保链关系错综复杂,资金链断裂往往引发连锁反应,需高度关注和积极稳妥应对。

二、下半年经济走势判断与工作重点

从发展环境看,世界经济正在深刻调整中缓慢复苏,国内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内下行压力加大。我省正面临复杂严峻外部环境和自身结构调整的双重挑战。考虑到世界经济低速增长的长期性、经济转型升级的艰巨性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性,考虑到去年我省经济增长前低后高的基数效应,预计下半年全省经济仍将以平稳增长为主基调,但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主要经济指标或将呈现稳中趋缓的走势,完成全年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做好下半年的经济工作,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振精神,全力以赴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不失时机加快改革步伐,毫不松懈改善社会民生,确保完成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各项目标任务。当前,要按照“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坚持稳中有为、稳中提质,打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组合拳”,突出“四个更加注重”: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以推进“四换三名”工程为着力点,更加注重转型升级;以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更加注重深化改革;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和谐稳定,着力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

具体而言,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优化经济增长动力结构。要把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一是大力促进民间投资。采取更多有效措施落实国家鼓励民间投资42项实施细则,抓紧推出第二批面向民间资本招商推介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民间投资进入交通、社会事业等涉及公共资源利用的行业创造条件。以确保全年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1500亿为目标,梳理100个左右“实、大、新、高”项目开展对接洽商,推进48个省级年度浙商回归重大项目落地。10月组织召开第二届世界浙商大会。二是努力推动消费提速。筹备召开全省流通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我省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快出台我省鼓励消费的政策意见,完善促消费的工作机制。积极扩大信息消费等消费热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杭州、宁波、温州无线城市(TD-LTE)国家试点建设,着力发展医疗保健、休闲养老等服务消费。积极开展老字号振兴工程等消费促进活动。抓好投资和消费的结合点,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提升消费潜力的重要举措,在加快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27个小城市试点镇、200个左右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商贸服务功能。三是积极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继续发挥展会的主渠道作用,扶持企业参展抢抓订单。积极推动企业创新拓展市场方式,加快推进“电商换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相关配套政策落地;加快建设国际商务中心,推进电子商务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加强“浙江出口名牌”培育,推动进入国外主流消费市场。

(二)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一根本问题,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按照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现代化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率、装备智能化率、产品优等品率等重点目标,全面启动现代化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实施“百企装备优化提升示范工程”,重点支持100家左右企业开展存量装备优化试点,促进“机器换人”。二是全力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平台。加快省级产业集聚区创建高新区工作,抓紧制定集聚区产业指导目录,突出各地技术创新特色和新兴产业特色。进一步发挥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在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嘉兴科技城等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等高端创新要素的体制机制。三是加快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组织实施新兴产业“百项工程”项目计划,重点推进100项左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力争在高端装备制造等方面加快突破。制定实施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培育发展政策,力争年内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达到100家左右。完善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体系,抓好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和工业强县(市、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同时,争取今年再新建30家左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三)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全面实施扩大有效投资“411”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省重点项目形象进度计划,力争三季度明显提速、四季度如期完成,力争完成全年增长20%、投资总量2万亿元的目标任务。一是抓开工,确保全年开工“411”重大项目250个以上、新增省重点项目开工率70%以上,力争31个省领导联系省重点项目全部开工。二是抓续建,重点加快建设长安福特杭州乘用车、大榭石化馏分油综合利用、华为二期研发基地、甬台温和金丽温天然气管道、音乐学院等一批续建项目。三是抓竣工,重点推进上海大众宁波乘用车、南车轨道交通装备一期、省儿童医院滨江院区等重大项目建成发挥效益。四是抓前期,做好衔接和催批工作,加快43个左右“国批”前期工作,争取浙江LNG接收站二期工程、吉利罗佑汽车发动机生产项目等重大项目前期有实质性进展。五是抓储备,超前谋划生成一批新兴产业、海洋经济、创新载体等标杆式重大产业项目,谋划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六是抓落实,组织开展全省扩大有效投资现场推进会、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企业债券融资对接等活动,重点加强要素保障,帮助好项目、大项目尽快落地。

(四)着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要牢牢把握产业升级这一主攻方向,努力在“提速”上下功夫、在“提质”上求实效。一是加快实施“三名”工程。加快制定建名企创名品育名家“三名”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着力增强浙江制造的产品竞争力和企业家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实施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和产业联盟主导型等“五型企业”创建政策,实施小微企业“扶优助长”上规模培育计划。加快制定“浙江制造精品”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和扶持政策。二是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海洋经济“822”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年度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两届海洽会签约项目,力争全年海洋经济项目投资超过2000亿元。全面实施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及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建立新区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舟山自由贸易园区方案研究并申报设立等工作,争取新区陆海统筹试点方案、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案尽早获批。三是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实施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今年264个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453亿元的年度计划投资顺利完成。加大对108家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创建第三批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四是加强农业“两区”建设。坚持把农业“两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平台,在各市县的“两区”中推进一个以上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建设,开展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着力将现代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等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到“两区”建设平台中来。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大力培育发展现代种业、农业生物、农业机械、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高科技农业企业。

(五)着力抓好重点领域改革。要坚持先行先试,积极释放改革红利,大力破解体制障碍和政策制约。一是争取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早见成效。着力巩固前一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对取消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启动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加快实施企业投资便捷高效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和开发区园区创新前置审批试点。全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制度,抓紧制订出台省级联审平台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二是加快推进要素配置改革。针对我省土地要素制约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空间换地”,建立“亩产论英雄”评价体系,加快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抓好海宁等地的要素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三是加大对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的支持。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争取在地方金融服务支持体系、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以点带面,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四是加快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30多项国家级试点。尽快出台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完善综合交通物流平台,争取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加快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等国家级改革试点。五是扎实推进医改工作。抓好温州市社会办医试点以及嘉兴市等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六)着力帮扶企业。要高度重视、努力破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尽心尽力帮扶企业。一是提振企业家信心。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强化对我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的正面宣传,积极鼓励扶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大技改投入,支持企业投资发展节能环保等新产业。二是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国家从8月起再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的强制性专业服务收费,严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深化整治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回头看”活动,完善问责机制。三是帮扶企业拓展市场。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市场,加快构建营销网络体系。推进浙江名品中心、省外营销中心建设,引导更多浙货进入省外销售渠道;强化对装备制造业企业拓展市场的支持,鼓励省内企业、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浙江制造重点装备目录中的产品。四是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推进“年审制”等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模式创新。强化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增信、分险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推动“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帮助企业批量化融资。五是积极化解担保互保风险。进一步落实加强企业资金链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对全省资金链、担保链变化趋势的跟踪,特别要对银行贷款依存度高、民间融资依存度高、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七)着力加快“美丽浙江”建设。坚持不懈抓好节能减排,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认真实施能源消费“双控”,制定实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开展新增用能量以及现有用能存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严格贯彻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和认定标准,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加快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二是切实抓好水环境和大气治理各项工作。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浦阳江流域、平原河网整治,统筹实施饮用水源保障、工业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防治、河道内源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六方面重点工程。加快编制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强化对杭州湾、乐清湾、三门湾等重点海湾污染防治。以PM2.5防治为重点,落实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快推进烟尘控制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黄标车限行区的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是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大力推进“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立行动项目台账,强化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查和通报。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四边”区域率先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6篇

__年我区城乡统筹与“三农”工作取得新成效,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830元,连续九年增幅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48:1,集体净资产约200亿元,约占全市总数18%。

1.在促进农业增效方面,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精品”现代都市农业

一是确保主要地产农产品稳定供给。粮食种植面积约2.2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约1.4万亩,其中绿叶菜种植面积约1.24万亩,超额完成主要农产品保有量任务。二是有序推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建设。农业规模化率增长到82%。农产品“三品”认证率提高到70%,处于全市前列。11家农业企业(合作社)进驻191家社区进行地产优质农产品直销。3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在市级优质农产品评比中获得2个金奖和3个银奖。三是积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浦江镇成为首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未发生一起地产农产品安全事件。四是加快推进农业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新建和改造设施农田6610亩。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3个、“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精密蔬菜播种机、移植机等成功推广。

2.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我区8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启动了改革试点,累计完成83个,18万农民变成股民。二是积极探索镇级产权制度改革。__镇率先探索镇级集体资产改革,成立__镇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三是积极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继续在村经济合作社的投资主体、红利税等方面开展政策协调。

3.在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方面,健全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

制定出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四份文件,各镇建立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探索实行镇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分账管理,探索集体资产公开招租试点,规范集体资产租赁和处置行为,加强对镇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务卡改革,有效保障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行安全和保值增值。

4.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注重造血,推进农民参与城市化发展、共享城市化红利的长效增收机制建设

一是建设区镇统筹农民长效增收平台。以九星市场转型发展为契机,研究探索全区征地动迁农民和经济薄弱村长效增收平台建设。大部分涉农街镇已初步建立农民长效增收镇级统筹平台。二是有序推进集体经济改造、开发和回购经营性物业。5个农民增收类存量土地二次改造项目获得区政府批准,可新增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回购8个经营性物业项目,共计14.5万多平方米;吴泾镇增量物业投资项目212-3地块部分物业建成并预售。区镇对改造、开发和回购经营性物业给予贷款贴息2600多万元。今天参会的6家银行积极支持我区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__年共放贷约44亿元。村镇银行创新“扶农贷”系列产品扶持__经济薄弱村,被人民银行评选为中国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案例。三是推进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感谢今天参会的15家帮扶单位,去年给予21个经济薄弱村3000多万元帮扶资金,用于集体旧厂房改造。区镇给予19个薄弱村托底保障约1400万元。

5.在促进农村增色方面,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完成村庄改造__8户。改造农村桥梁35座,整治村宅河道33条(段),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道173公里。二是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新增2家农业部4星农业旅游景点。浦江新风村成为__第二届“我喜爱的乡村”。12家农业旅游景点接待游客112万人次。

__年,我区将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立农民参与城市化发展、共享城市化红利的长效增收机制,加快促进都市农业与城市化同步发展,让城市化实实在在反哺农民、农业、农村。重点要抓好六方面工作:

1.加强城乡统筹研究,推进浦江镇小城镇改革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全市要启动两个重大调研课题,其一是城乡统筹发展,这一课题开题会已于3月1日上午召开,课题组长由杨雄市长担任,会上明确每个区都要确定自己的课题。根据区委、区政府讨论决定,我区的课题为“推进浦江镇城乡统筹和小城镇发展的改革”。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城镇化发展要求,从国家战略角度规划建设大浦江,尽快启动开题工作。

2.构建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要积极推进两项工作:一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市领导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粮食生产要推广家庭农场模式、蔬菜瓜果生产要促进合作社加农户模式。我区要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加快促进粮食生产由合作社为主过渡到以家庭农场为主,同时加快推进蔬菜瓜果生产以合作社或者合作社加农户或者龙头企业带合作社为主的经营体系,提升合作社质量。二是推进农业走规模化、设施化和科技化道路。__农业更多地要提升质量,要推进规模经营,使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到86%以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我区农业种源发展水平;加强农业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区建设,增强蔬菜机械化生产能力;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产品产加销配套设施普及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三品”认证比例达到72%以上。

3.健全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扎实推进两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推进“一镇五村”整建制水稻高产创建,加快重点蔬菜园艺场“一场一品”建设,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农产品保有量任务。本区社区农产品直销点达到200家以上。二是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从源头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机制。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管理。完成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加强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内源性重大动物疫病。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要开展和探索四项农村改革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启动梅陇镇、吴泾镇、颛桥镇各村的确权登记,完成浦江镇、华漕镇、马桥镇50%村的确权登记。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__年完成20家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街镇要对一些资产少、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等暂时难以改革的村,制订方案,创造改革条件。总结__镇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广。继续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探索解决有关瓶颈问题;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争取经批准后,探索对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实行抵押、担保。三是加强集体“三资”监管。促使各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镇农经站有效运作,分阶段做好镇集体资金与财政资金的分账管理工作。促使试点镇争取更多的试点项目进入集体资产公开招租平台进行招租。确保集体“三资”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有效落实。四是稳妥开展农村改革先试先行。把握好积极推进和慎重稳妥原则,在市有关部门支持下,着手研究九星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方案,继续推进梅陇镇陇西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研究探索建立__首个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区。

5.推进经济薄弱村帮扶,深化农民长效增收机制

要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努力做实做强农民长效增收统筹机制。按照制订的推进实施大九星转型发展、建立全区农民和经济薄弱村长效增收机制工作方案,各方面扎实工作、有序配合、踏准节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这项重大工作开局良好、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促进各镇做实并壮大镇级统筹农民长效增收机制,形成有效产出。二是努力推进改造、回购和开发经营性物业。促进已批准的农民增收类存量土地二次改造项目和增量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建设,促进回购经营性物业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具备条件的农民增收类存量土地二次改造项目积极申报。切实抓好10个作为区重大项目的农民长效增收项目的推进与落实。三是努力做好农民增收政策扶持。希望今天参会的6家银行继续支持农民增收项目。对回购、改造和开发经营性物业进行贷款贴息。实施经济薄弱村托底保障。希望今天参会的十几家薄弱村帮扶单位继续给予支持。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7篇

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法缺位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农信社的管理与经营机制一直处于调整变化中。我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虽明确农信社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正规金融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但农信社不受商业银行法规范调整,仅在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时适用。虽然农业法规定它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优先为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要求国家通过贴息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但该法不是金融专业法。《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作为规章主要从行政许可上进行规范。综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的金融高位法对其业务经营、管理运作、法律责任作出专门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等政策的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因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而效果往复不恒久。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角度来看,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因此,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它启示我们,制度变迁在为减少阻碍经济增长的低效率的产权制度的作用,需要对不符合实际的制度予以纠正。从合作金融制度到立法规制,终在建立一个能降低农村金融供给服务成本,提高效率的机制。合作金融立法已表达出强烈的发展需求与动力。

合作金融立法建议

实践中合作金融立法的各方要素已具备,良好成熟的合作化支农服务特点与适度商业金融的业务导向应沿着法制化的轨道深化发展。鉴于法律的严肃性与实施的可行性,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条例现时为宜,内容应包括:第一,明确金融法律独立地位,产权制度安排殊途同归服务三农。第二,安排法人治理制度、组织模式选择、内控管理基本约束。第三,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基于合作的适度市场化、可持续的发展。随后制定的农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应与其保持一致。第四,应考虑法律衔接问题和地区差异,与既有和将有的金融法律法规衔接,体现包容性,也为后续改革预留空间。同时。还应考虑下面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指引产权制度改革方向,实现多元股权的结构优化。建立良性的增资扩股机制,通过保持适度市场化的导向和进一步合作化的方式壮大农信社实力,以立法保障其夯实根基,保持股金的长期稳定性,强化资本抵补风险能力,解决防止股权集中造成集权控制问题和股权分散造成内部人控制问题。如规定地方政府以每年财政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无偿充实农信社资本金,达到一定规模后可减少计提;制度化吸引农户长期持有投资股:建立鼓励地方民营资本,三农投资基金等机构资本入股农信社制度,政府给予财政等激励政策作为投资风险溢价。

二是促进完善法人治理架构,强化内控及执行力建设。推进法人治理的健全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促进连结社员、理事、监事、高管之间明责、履职和制衡,明确组织、议事、决策程序及其工作规则,完善薪酬、选拔等机制,体现激励约束协调,实现合作金融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兼辅适度商业金融的经营目标。在组织形式上,县级统一法人的合作机制应巩固和提高,省级法人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联社两级法人体制的,应革除自上而下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避免上级越俎代庖,干预管理。对省级法人可建立非营利公司模式,提供指导,服务等职能,不从事实体金融服务功能,不决定辖内机构的经营管理与人事安排,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维系运营,并视形势发展进一步安排由县级统一法人自下而上改革成省级统一法人模式。合作制经充分市场化改革与运营后,各方条件具备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三是明确法律独立地位,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尽管改革模式选择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激发增强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建立若干机制:第一,开展业务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机制。加快金融创新,适应农村地区多层次形势发展之需,量身定制金融产品,着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市场化的运输、加工、服务及综合开发等项目。第二,建立区分服务对象的利率市场定价机制。在存贷款利率定价方面提高惠农便利与金融杠杆作用。第三,改革完善贷款流程机制。善用基层“点多面广”地缘优势,发挥农贷“短、频、快”特点。第四,增强考核与激励机制。量化明确服务三农的充分性与有效性,如信贷方面明示各项指标如农业贷款占比、新增贷款中三农贷款占比及累放占比等,特别是对县城或中心镇农信社,非农化等商业金融占比须在窄幅浮动区间内予以控制。在立法技术上,细化条款可授权银监会予以规定。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范文第8篇

其中,我省将新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6项工程。

今年我省将提高6项民生工程实施标准,21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已完成任务或已常态化运行的6项工程退出民生工程范畴。

《通知》要求,各级各地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强民生资金保障管理,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

今年,全社会将通过更多渠道知晓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加快民生领域基础信息大数据、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统筹应用,推进民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另外,还将探索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

民生工程变更项目列表

新增6项民生工程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省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

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每亩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安徽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5年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