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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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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狠抓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局同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人员到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乡镇选派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了选派程序,选派人员条件及数量等。4月底,我局汇同编办、政法委、组织部、人劳局组成考察组,对乡镇(街道)推荐人员进行了考察,初步完成了43名基层司法所人员选派工作。二是针对过去队伍存在的松、散、懒、软现象,重拳出击,进行了作风大整顿。为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专门出台了“八条禁令”。并对违反规定者制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三是率先开展了以“练内功, 强素质,创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主题的封闭式强化军事训练, 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参加训练,通过15天的强化训练,共完成了单兵队列动作、班队列部分动作、体能训练等内容,参观了武警中队正规化建设,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和观看了汇报演示,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这次军训,凝聚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练就了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四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三项制度”活动的实施意见》和《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五是倡导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开展“六会”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规定年龄在30岁下以的干部在两年内要通过司法考试,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在两年内通过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考试。

(二)强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普法迎检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截止日前,我区普法迎检工作软件资料已经收集齐备,正在开始归类整档,普法现场正在进行冲刺阶段建设,各项亮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再创佳绩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2938起,调解率达98%。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13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00余件,预防恶性案件2起32人,上半年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的典型成功案例有:安平司法所调解了安平镇香炉村8社刘某因工死亡赔偿纠纷,成功为死者家属争取了各项赔偿金26万元;火花司法所成功调解了香山美林小区陈守应被小区物管处喂养的狗咬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金凤司法所调处了一起金凤镇一村民装修新房扔垃圾时意外坠楼身亡,经相关部门和乡镇多次调解未果的赔偿纠纷;西兴司法所办理了维康陶瓷拖欠杜刚等56名农民工60多万元工资案等典型案件,有效化解了疑难矛盾,防止了大型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了嘉陵平安稳定。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20__〕79号文件和甬党办〔20__〕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0__﹞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0__﹞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0__﹞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

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加强教育培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十月份区局组织了一次全区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60人,进行了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准确把握治保(调解)工作新趋势、新特点,筑牢基层稳定防线等课的教育培训。二是各街道(镇)对社区村、企业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相应的培训。还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结合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调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重大节假日和奥运期期间,根据局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对“热点” 和“难点”问题的排查。在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 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截止10月底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425起,调处成功1401起,成功率98.3%;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排查42起,成功调处35起,没有调处成功的都落实了防范措施;避免民转开刑案件3起。

(四)全面推行奖励机制,人民调解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今年6月份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激活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量矛盾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得到了成功化解。从各地人民调解月报数据看,实施前每月为百件余点,实施后第一季达到了月均150件,近期两月每月为230件左右,上升数据非常明显。并且,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调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区还将出台《江北区街道(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专门用于对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的奖励。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精神,以浙江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范为目标,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1、以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2、随着司法所由街道(镇)的内设机构,转为司法局的派驻所,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逐步清理司法行政编制,理顺关系,落实定编定人定位。

3、结合司法所的性质、职责,任务的加强,以新的高度和起点,完善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司法所管理机制。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区第五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功能创新和手段创新,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完善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刘杰康”为你整理了这篇公证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公证处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我处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处公证人员着力加强公证服务能力建设,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同时,还全面展开了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至今已历时四个月。其中学习教育、深入排查已基本完成,集中整改(7-9月)、总结提升(10月)预计将在10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证业务开展情况

(一)办理公证方面

2021年上半年(截止6月25日)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3件,涉及保全证据、继承、委托、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等公证事项。

(二)公证质量方面

在市司法局组织的2020年公证质量检查中,我处的公证质量检查受检卷宗均为优秀等次。

为保证公证质量,迎接即将到来的新一轮检查,我处严把承办关、核实关、审批关、出证关,始终如一严格规范办证流程、审查核实等环节,在办证过程中坚决执行司法部重拳治乱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司发通【2017】83号),加大对委托、继承等公证案件的检查和警示力度。

二、公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今年2-6月,我处在区司法局的组织和指导下,认真开展了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在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我处聚焦公证行业违法违规执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两项治理重点,围绕目标任务和治理重点认真开展并完成了学习教育、深入排查二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其中,在学习教育阶段,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开展党史教育、业务教育、警示教育等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增强了公证人员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排查阶段,以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面清查等方式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安装意见箱广泛征集意见及专题座谈会进行开门治理,梳理出问题清单,收集了多条对公证行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建议,取得了专项治理的初步成效。

(二)积极参与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全程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对拍卖活动的每个节点如拍卖出让文件的起草、竞买人资格审查、拍卖现场的监督等全过程进行公证、监督,有效地保证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开、透明。2021年上半年,我处共办结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监督公证5件,为我区房开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法有序进行提供了法律监督和保障。

三、存在问题

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在接待和办理公证过程中时有推诿现象,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新知识的氛围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公证处将在区司法局领导和组织下认真、扎实开展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二个阶段的各项活动,完成规定动作。我处将进一步做好下面的各项工作:

(一)针对自查核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逐项销号,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专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筑牢根基,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截止2015年10月31日,XX县五年刑满和三年解矫人员共达408人。2015年1-10月,刑释解矫人员共有123名,其中刑满释放54人,假释1人,解除社区矫正68人,省外释放人员9人,省内释43人。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现将我县今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衔接机制稳健运行

1、信息网络畅通。在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的沟通上,突出抓住迅捷、真实和畅通三个基本要素。11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90个村(居)委会也全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刑释解矫人员基本信息互通有无。通过这套网络,XX县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对今年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上传的新入监所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100%。对监所上传的服刑在教人员存量信息,按计划开展核查确保了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及时、真实、准确。

2、无缝对接100%完成。XX县细化无缝对接工作的工作制度,完善了一套“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无业有人帮,创业有人扶”无缝对接协作机制。并在完善刑释解矫人员的接送举措上,以司法所为基本框架,局机关兜底为补充的接送兜底包干机制,专门成立了“县无缝对接应急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工作流程,做到了环环相扣,确保完成“必接必送”的工作任务。今年省内释放人员43名全部接送到位,按照上级关于对省内监狱释放的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要求,达到100%的接送率。

二、全面落实了刑释解矫人员帮教措施

1、广排查,细帮教。今年,先后在国庆中秋节和十八次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对五年来的刑释人员和三年来的解矫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全面摸清了刑释解矫人员底数,准确掌握了他们的现状。对有重新犯罪苗头人员的帮教工作突出“早”,做到了早介早控,及时提醒教育并落实帮教监督措施,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使之与违法分子断网断线,及时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2、成功安置一名患严重精神病的刑释人员。我2015年5月4日,省女子监狱一名服刑近20年,患严重精神疾病的女性罪犯刑满释放。接到释放通知后,XX县司法局积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局长即刻向县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由县领导紧急调度水边镇政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各部门力量,共同商议解决其户口、低保、救济、医疗、医保等生产生活问题,并积极与市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商议医疗收治办理事宜;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和水边镇政府组织专职队伍亲赴监狱办理无缝对接,积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并将其直接送往市精神病医院办理收治手续。

目前,该名刑释人员已安心入院进行系统治疗,县公安部门为其办理了户口落户,县民政部门为其落实了医保之外的其他医疗费用,县司法局也将长期为其提供生活补助费,其他新农合医保和低保等相关事项也已办妥。

三、继续严格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台账和专项经费管理

1、为有效规范刑释解矫人员的“两费”发放流程,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制作了一份《刑释解矫人员档案》,包括:基本情况登记表、责任人名单、释放通知书、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回访记录表、交接单、接送经费申请单、生活补助发放(回执)、生活补助发放表等多项内容,“两费”发放必须依据原件材料逐级申报,缺一不可。

2、严格管理经费,一卡通发放两项补助。XX县每年都要开展至少两次以上安置帮教经费专项自查和检查,严格审查各司法所在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发放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今年我县在“两费”发放程序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在简化村(居)委会一级发放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县实情的“一卡通”发放流程,补助款直接打入接送人员和刑释人员的个人帐户,既规范了经费使用又兼顾了效率,能够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2015年1-10月,XX县“两费”发放共计71100元,其中接送经费发放19700元,生活补助费发放514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上级发放标准和要求做到了应援尽援,补助到位。

四、存在不足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缺口仍很大,影响整体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部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力度不够,社会对他们还存在偏见。三是安置帮教就业基地建设难以满足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保证信息衔接和无缝对接的100%完成。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7篇

XX乡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定期排查,促进矛盾纠纷调处

我所今年根据市县司法局的要求,围绕“化解矛盾、解民怨”,实施人民调解大稳定工程。按照矛盾排查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XX司法所依靠乡党委政府、依托村委会、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屯村民家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我乡16个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0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调处疑难纠纷21件,成功率100%。

二、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县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乡及时制订了“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规划逐步逐项落实。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使我乡“七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扎实开展。

三、落实帮教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

按照县局的部署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历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5人、全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人,历年解矫27人全年解矫8人、转出1人、在矫17人。全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人,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我所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档案齐全。定期学习劳动、定期走访谈话、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全乡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并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并得到了党委、政府好评。

五、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自市里会议统一部署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编制了《南京市栖霞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转发,区委副书记李汉桥签发。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法制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政法委、区文广局、区电视台、《栖霞报》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别召开了街道、镇司法所长会和驻区大中型企业联络员会议,8家街道、镇司法所和27名联络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会上部署了举办法制宣传月的十项工作内容,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使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区司法局为使法制宣传月顺利进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印法制宣传月小册子XX本,公证工作办事程序400份,法律援助规定150份,法律服务联系卡1500个,法律书籍165本,做横幅5条,做法制漫画展板11块,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物质准备,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确保了法制宣传月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区法制宣传月工作历时一月有余,主要活动内容有以下十个方面:一是请区委副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桥同志发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刊登在《栖霞报》454期(11月13日)第一版上。二是请区人大戴康础主任于12月4日发表题为《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电视讲话,并刊登在458期《栖霞报》第一版。三是栖霞电视台选出8条标语、每周2条,在每日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让全区人民知道法制宣传月,并积极参与。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12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燕子矶街道办事处、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燕子矶幕府山庄举办了送法进社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60多位,并向社区群众赠送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品400多份。五是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区综治委、区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到校给学生上一次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共计43次,上课率在92%。同时,在原靖安镇9所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的基础上,在法制宣传月中,全区其他中小学也普遍开设了青少年法制信箱。六是开展企业员工维权活动。主要是针对驻区大中型企业多、内退、下岗、职工多的特点,在宣传月活动中重点是开展了各种维权活动。七是开展应征入伍青年法制教育工作。向应征入伍的160名新兵赠送了法律书籍,各街道和镇还组织了适龄青年和入伍新兵的座谈教育,受教育青年465人。八是市区联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17日,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公证员、律师及龙潭镇司法所近40名人员到龙潭花园村冒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近百名,现场问卷调查300多人、发放《农民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800本,法制漫画台历400个、法制漫画100本,并到花园中学开展问卷调查49人。九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区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50名。十是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在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房产局、区环保局、区计生局、区市容管理局、区劳动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18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现场接待群众咨询8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600多册。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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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

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

3、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知识台历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4、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宣传的氛围不够,活动的内容不多。

2、硬件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受财力影响,缺少全区性的法制教育主阵地,如法制教育基地、大型电子荧幕、宣传车辆、摄像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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