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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财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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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1篇

摘 要 本文从“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和内涵出发,就我国当前“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改革面临的局限性主要包括利益问题、管理体制、监督问题以及适应问题,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省管县”财政体制 分税制

一、“省管县”财政体制定义及内涵

作为分税制框架下的一种财政体制改革方向,“省管县”财政体制,是指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市级和县级财政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包括地方政府划分事权、财权等方面,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专项拨款补助、各项结算补助、预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均由省级财政直接对市级和县级财政进行管理。这种制度安排是在市、县级原有既得利益不变的情况下,将部分权限下放给县,在财政关系上直接管县,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标准来看,分别包含了对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市级财政实力、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能力的评价标准。

首先,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即省级财政有一定的财力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或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否则,只是换汤不换药,而且将付出管理失效的成本。例如,在经济发达的江苏、辽宁、广东等省份可进行“省管县”体制的试点。而在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还应该采取“市管县”财政体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作用。

其次,市级财政实力强弱是判断“省管县”还是“市管县”的重要标准。如果市级财力较弱,县级财力较强,则应以省管县为宜;如果市级财力较强,有能力帮扶县级,则应以市管县为佳。

第三,以县级经济的自身发展为标准来看,“省管县”后,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被赋予了更大的发展自,但自并不代表发展能力。自的扩大也并不意味着发展能力增强。

二、“省管县”财政体制发展现状与问题

从当前全国范围的改革实践来看,目前以强县扩权为突破口的省管县体制改革还只是一种停留在局部的和表层的结构性改革,并没能促使我国政治行政体制环境和地方政府间的纵向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问题与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问题。“省管县”的改革是对旧体制下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尤其涉及到众多官员的切身利益,阻力之大不难想象。一些地级市为了保住既得利益不愿放弃权力,甚至出现市与扩权县争权的现象。扩权强县难关重重,下放的权力“虚”多“实”少。

2.与现行管理体制的冲突问题。根据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办法,财政资金、专款、项目、财政预算由省对县直达,而县级计划生育、财政收入的督察、报表汇总、结算等事项还是由市级负责,县级行政权、审批权、人事权和其他行政管理仍然由市级管理,市级行政还覆盖全市性事权,这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财政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问题。此外,还涉及政策的连续性问题,一些政策性财政支出配套资金在省管县前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管县后,市级财政不再负担。

3.监督管理问题。在政府职能不清、改革配套措施和市场机制还不完善下,“省管县”改革容易出现新的“诸侯经济”和市场分割。改革后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得到扩大,政府定位模糊不清加上约束不力,极可能出现为追逐政绩而侵蚀市场机制,加剧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的情况。如何有效监督约束县级政府行为,防止出现投资冲动和重复建设,是要客观面对的问题。

4.适应问题。省管县改革中,县一级政府工作机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直接影响改革能否扎实有效地推进,“扩权强县”对县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权力掌控、政策把握等都提出新的考验,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或监督不力,极易产生政府的行为短期化或扭曲,存在“由放而乱”的可能性。

三、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对策建议

1.推行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和事权改革,理顺中央地方的关系。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尚不能立即做出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逐步弱化市级财政,实行市县脱钩,取消“市管县”财政体制,实行省级财政直管市、县财政,市级财政只管市区;虚化乡财政将乡镇财权上收到县级财政进行管理乡镇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承担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

2.正确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首先,就省与下级政府事权的划分上而言,根据受益范围、公共产品的技术经济要求、公共产品行为的性质等原则,划分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将省以下地方财政的主要职能转移到保证地方政府区域性公共职能发挥、为辖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其次,在省与下级政府财权的划分上来看,按照财政分级、税种分设和收入分征的办法,根据政府职能分工的层次和收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确定各级财政的主体税种。

3.协调县市利益关系。“省管县”改革过程中要采取渐进的、较为低调的方式,要将改革重心放在发展县域经济、协调城乡关系上,要满足中心城市想获得发展的愿望,要考虑到地级市长远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地级市和各县的竞争与合作的互利关系。

4.健全法律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力和责任。要通过修改政府组织法,规定三级政府构架,以法律形式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使得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科学推行。在三级政府的基础上,国家立法机构应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纳人法制轨道,使“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现象得到彻底改变或消除。

参考文献:

[1]朱群英.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新探索.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政体制改革 省直管县 株洲

2010年,湖南省在全省推行“省直管县”改革,此次改革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又一次体制重建,株洲市醴陵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5县均列入其中。改革实施以来,效果如何,对各级财政收支、经济造成哪些影响,存在哪些问题,株洲国库展开了专题调研。

一、“省直管县”基本情况及主要措施

(一)基本情况

此次,株洲市纳入改革的5个县,2009年,人口总量282.59万人,gdp总量502.41亿元、财政总收入34.14亿元,分别占株洲市人口、 gdp、财政收入总量的73.82%、49.06%、31%,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低于株洲市平均水平8972元、1669元。5县中株洲县、茶陵 县、炎陵县gdp总量在全省122个县(市)区 (不含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五大示范区)中分别位列66位、70位、112位,属落后贫困县。

(二)改革的主要措施

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省直管县”财税体制改革和收入分享改革两个方面。

1、“省直管县”财税体制改革。与浙江、湖北、吉林等各省相似,即对财政体制的制定、转移支付和专款的分配、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财 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部实行省对县直接对接,地级市与县(市)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相互独立,同时保留了市对县市财政业务指导、工作衔接和监督管理等职能。

2、收入分享改革。包括分享税种及基数核定。分享税种可以概括为“两分两调两放”6个字。“两分”即分享增值税、营业税。将除湖南中烟公司和华菱集团的增 值税继续作为省级收入以外,其他行业增值税地方25%部分,改为省与市县按25:75分享;将除高速公路和铁路建安营业税及属于省级的铁路运营营业税继续 作为省级收入外,其他省属企业营业税与原属市县营业税,改为省与市县25:75分享;“两调”,即调整所得税、资源税分享范围。将原属省级的省电力公司、 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财信控股等企业所得税地方40%部分下划市县,按省与市县30:70比例分享,并改变跨市县企业所得税分配办法,实行总分支机构按比 例缴纳。将资源税原省与市州按50:50比例分享调整为省与市县按25:75;“两放”,即下放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原省市县按50:50比例 分享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放市县,增量部分省财政不参与分享。二是核定基数。以2009年1-10月的实际完成数加后两个月推算数,作为增值税、 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新下放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基数。

二、改革取得成效

(一)省与县对接,财政资金运转效率提高

改革前,除了大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少数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分配到县市,其余都需要通过市级财政再分配,使得一些上级往来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县。改革后,县 财政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划拨到县,减少了划拨资金的中间环节,各种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能够按时间进度划拨到位。5-7月,改革5县共计接收上级往 来资金8.1亿元,同比增长11.42%,若剔除“两税”返还数,实际增长244.68%。上级转移资金到位及时,县财政对公共领域投入明显增强,对支持 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5-7月,改革5县办理财政支出13.69亿元,增长36.92%,占到1-7月支出总额的45.08%,其 中: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公共安全、农村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同比增长均在50%以上。2010年二季度,5县农民人均收入3970元,同比 增长15.7%,较2009年同期上升5.9个百分点,增收538元。

(二)部分税种下放,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加

改革后,市不再参与县税收分成,省将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额下放给县(市),同时把原省与县五五分成的资源税再下放25%给县市,株洲市县级一般 预算收入增长。5-7月,县级一般预算收入17.94亿元,同比增长51.52%,月平均入库5.98亿元,较改革前月平均多收1.88亿元,增长 45.85%。1-7月,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4.42亿元,同比增长30.87%(见表1),其中: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同比分别增长 83.89%、44.89%、72.39%。

(三)省级财力壮大,省级财政调控能力增强

此次改革,将增值税地方25%部分,地方营业税改为省与市县25:75共享,虽然在已实行改革的省份中最低,但依然大幅度提高了湖南省省级收入份额。 1-7月,株洲市共计上划省级收入5.55亿元,同比增加3.26亿元,增长70.15%(见表1),较2009年同期上升68个百分点。其中,5-7 月,省级增值税、营业税分别入库0.65亿元、1.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0%、752.94%,共计增收1.83亿元,占到1-7月省级增收额的 56.13%。省级财力增加,按照改革精神,省将把增量资金更多投入到欠发达县市,这将对实现我省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起到很强的促进作用。

(四)省、市双指导,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改革后,省里的很多会议、培训班直接开到县级,使县里了解各种财政信息更及时、更全面,对各种财政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更加到位;同时保留了区市对县市财政业 务指导、工作衔接和监督管理等职能,市里的重要会议、重大改革县级财政也都参与。省与市双重领导与帮助,大大提高了县级财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对提升5县财政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目前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市县收入质量下降,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

此次改革省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下放给县市,将增值税地方25%部分、营业税作为省与县(市)共享收入,这种“分享主体税种,下放土地管理税种”方 式,导致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契税征管、非税收入的挖潜、土地交易市场的盘活等,使地方收入质量进一步下滑,同时更加依赖于房地产市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压力 加大。1-7月,株洲市地方税收收入24.05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5.36%,较2009年同期下降4.2个百分点,其中:市、县级增值税、 营业税12.21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比重的23.03%,较2009年同期下降4.3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收入7.7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4.52%,较2009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多增6亿元。二季度,5县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23.78 亿元,增长60.2%,较2009年同期上升8个百分点,而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3亿元,同比仅增7.8%。

(二)部分县市财力减弱,改革促经济发展作用不明显

省直管改革,减少了管理层次,目的是增加县级财力,扩大县级管理权限,从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县市财力不增反降,改革促经济发展作 用不明显。截止7月末,5县中株洲县、茶陵县、攸县财政库存余额同比分别下降51.6%、19.62%、13.88%,共计减少1.3亿元。2010年二 季度,5县(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8.53亿元,同比增长14.8%,总量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7.56%,较2009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增幅较株 洲市总水平低0.7个百分点,较2009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

    1、部分改革配套措施未实施,省对县扶持有限。改革后,省级财政管理单元由原来的14个增加至93个,管理幅度是改革前的6.42倍,管理单位剧增,管理 事务增加,加上改革涉及面广,很多改革配套管理措施目前尚未落实,部分县可自主支配财力减少。一是全省“两税”返还暂停。仅此一项5县共计较2009年减 收5900万元,下降39.33%;二是按新体制核算1-4月县级600万净调入资金8月仍未到位;三是省对县支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改革后,省直拨 资金效率提高,但转移资金绝大部分是专项的转移支付,只是在原来设区市应得的大蛋糕里,由省里直接拨付给县,并没有把蛋糕加大。

2、市帮扶县积极性削减,贫困县获上级扶持减弱。改革后,虽然省明确提出鼓励市级继续对县市给予支持和补助,株洲市政府也表示将继续按照2009年标准给 予县支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各项改革配套方案不明朗时,市对县支持进度有所放缓。如,2009年,株洲市政府提出“农民用水,政府买单”农村水费改 革,当年市财政对5县补助农村水费改革支出1020万元。改革后,截止7月底,市财政对县农村水费改革补助支出为0。

3、收入基数重新核对,部分县市收益受损。“省直管县”改革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是核定收入基数,是以2009年前10个月的实际完成数加后两个月收入数 (后两个月收入测算数按前10个月月平均收入的1.24倍计算)确定改革后的收入依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拨付指数。这一方案显然不利于2009年基数较低 县市。如,茶陵县属于老少边穷县, 以采掘、建材、冶炼、铸造为四大支柱产业。在前两年,茶陵县受冰灾、金融危机、落实环保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关、停了一些冶炼、造纸企业,再加上落实各项优 惠政策办理退库,增值税等主体税种连年减少,2009年增值税减收35.48%,尤其港澳和外商企业和私营企业减少幅度较大,分别达44.15%和 56.56%。以2009年增值税减收35.48%的基数核定改革后的增值税收入数,增量部分则进行调整,基数核定后,茶陵将减少收入900万元。

(三)市级调控能力减弱,市本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近年来,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株洲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债务规模大幅扩大,偿债压力明显加大,2010年市本级需偿还政府债务规模达 33.35亿元。旧体制下,市本级不但掌控了自身财力,同时库存中还包含着中央、省对县转移支付资金的一部分及县上缴收入,市财政可调剂资金较充裕。改革 后,省直接对县拨付资金,县不再向市上缴收入,部分税种分享比例变化,市财政掌控资金减少,资金调剂能力明显减弱,收支矛盾突出。截止7月末,市本级一般 预算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8.75%,较2009年同期下滑5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支出28.75亿元,增长81.7%,较2009年同期上升60 个百分点,市本级库存余额6.1亿元,同比下降47.27%,较年初减少9.8亿元。

四、相关建议

(一)加快“省直管县”体制建设步伐

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财政网络体系建设。以做到省、市、县既实现数据共享,确保工作联系和沟通顺畅,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尽快完善改革配 套政策。财政体制变化、收入分享改变,各项原有制度已不适应新体制要求,必须尽快完善、出台新的配套政策方案,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落 实对困难地区的扶持政策,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加基层财政的可支配财力,解决县乡财力不足问题;四是完善市、县、区激励机制,安排一部分资金,把资 金与地级市管理省直管县的工作成绩结合起来,安排一部分资金,把奖金与省直管县自力更生、落实各项省级政策结合起来,通过激励制度的设计,鼓励地级市与改 革县(市)建立利益联结关系,帮助县(市)级政府发展经济,鼓励县(市)级自力更生、自我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五是逐步实现完全“省直管县”。 建立完全的省直管县体制,既包括财政方面的省直管县,也包括社会事务和干部人事方面的省直管县,因为只有把事权划分清楚了,才能调整和规范省与县的收支关 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从根本上保证省直管县的持续健康有序运行,避免由于财权、事权不统一,而造成的内部运转的不协调。

(二)以改革为契机,做大做强县级财力

一是县财政积极对上衔接,全力争取支持。“省直管县”改革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县级政府要把握这一利好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 持,增加地方财政力。在省直管扁平化管理体制下,省级管理幅度过宽可能产生辐射递减以及在体制改革过渡可能产生衔接不畅等问题,地方政府应超前计划,积极 研究省委、政府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把握上级动向,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加强对上衔接,积极推介县域特色资源和产业,努力引入省级资金和优质项 目,以此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税收增长;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大财税征管工作力度,坚持大税小税一起抓,正常收入和清理欠税一起抓,税收、基金一起 抓,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实现的财政收入全部清缴入库;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体制,将原属省级的电力、石化、冶金、有色四大行业增值税,重点工程营业 税、金融保险税以及其他省属企业营业税下划。地方政府要抓住这一重点,优化投资环境,集中全力引进一批骨干税源企业,同时加快金融业发展,在良性互动中, 以获取更多税收。

(三)紧密市区联系,促进市区财源建设

改革后,各市区要重新定位设区市功能,要突出“经济区域”原则,打破市区界限,切实做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共同促进市区财源建设。一是大力培植区级财源, 形成多层次、多产业、多所有制、多区域的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点,以保证区级财政正常运转和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同时区经济要主动融入市经济发展圈范围, 不搞重复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二是市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以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吸引力来带动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通过城乡结合,条块结合,内外结合 来组织开展各地经济活动,特别是在交通网络建设方面,要注意城乡统筹兼顾,形成辐射市区以外乡村的交通网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下基础,从而促进区域 经济发展;三是依托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利用三市合力,引进新型产业,壮大特色产业,加快地方财源建设。

参考文献:

[1]2010,《湖南省财政体制改革收入管理和基数核定办法》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和谐城市 公共财政 制度创新

和谐城市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与核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以及对外贸易的窗口,经济突飞猛进,各项事业得到全面的发展。近年来,为构建和谐城市,广州市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共财政制度的创新实践。笔者拟就广州市公共财政制度创新对构建和谐城市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发展情况类似的城市的财政制度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近年来广州市公共财政制度创新的实践及其效果

广州市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与创新是在“十五”期间得以启动、铺开和深化,多项改革处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财政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有效促进了和谐广州的建设。

1.建立了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为建设和谐广州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方面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措施,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自1998年开始全面清理各项收费和罚没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范围;至2004年,广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收(罚)缴分离,并规范了对土地出让金、非经营性路桥车辆收费等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经过多年的努力,广州市财政收入实现高速增长的良好态势。2001年以来,广州市一般预算收入从246.1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23.79亿元,增长1.1倍。从收入形式来看,近年来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均在80%以上,其中2001年最高达87.1%。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1)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不断加大了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以及农业科研资金的投入;三是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此外,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加大市级对区、县级市的转移支付力度。至2006年,农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农业生产总值占总产值比例、规模化经营面积占农田总面积比例均约为3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水平也明显提高。

(2)向社会事业领域倾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广州市推出十项“民心工程”、“青山绿地”和“蓝天碧水”工程,开始了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的步伐。具体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环保等方面的财政支出明显加大。200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5亿元,比上年增长33.2%;教育支出为18.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5%;环境保护支出1.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7%。

3.稳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管理体制创新

(1)部门预算改革。2000年开始制定改革方案,先在市本级五个部门试点,再不断扩大部门预算范围,至2003年市本级137个一级预算单位及677个基层预算单位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其中15个一级预算单位要上报市人大审议。部门预算改革增强了政府预算的统一性、严肃性、科学性,为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创造了条件。

(2)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01年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开通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完善各项管理法规。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从2000年的5个增加到2005年的86个项目,2006年全市全年政府采购额超过70亿元,节约率约为8%。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02年开始推进改革试点,规范了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支付方式和程序。2005年全面实施,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41个其他拨款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335.6亿元,占预算内外综合支出的79.3%。

(4)财政监督制度改革。自2003年起,除年度预算报市人大审议外,还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了预算外资金执行情况及计划安排,对预算重要调整事项也严格按程序报批;推行政务公开,开通和完善了广州财政网和各专业网,召开专题新闻会,按规定公开财政预算及执行、重要专项经费使用、重要项目招投标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前财政中还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1.市区、县级市间财力不均衡,区域协调发展面临财政障碍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市区与县级市间财力极不均衡,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见表1)。

数据来源:根据广州市统计年鉴中一般预算收入和年末常住人口的相关数据计算取得

从纵向来看,2001年以来,市区与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的人均财政收入都呈现逐步增长的态势,而且两个县级市财力的增速明显快于市区,财力差距在不断缩小,这充分证实了近年来公共财政制度创新的效果。但是从横向比较来看,县级市的财力水平仍然大大低于市区,2001年市区与县级市之间的财力差距为7.2倍,至2006年仍有5.4倍。而且,增城、从化两市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断扩大,由2001年的1.1倍增加到2006年的1.7倍。

2.公共服务性财政支出所占比重仍显偏低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逐步增加。但与北京、上海等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广州市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要进一步优化(见表2)。以2006年财政支出情况来看,广州市财政对农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明显低于北京、上海两市;广州市科技支出比重虽然高于两市,但其效果并不明显,有资料显示,2007年广州市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仍为32.8%,可见其自主创新能力仍然比较落后。与公共服务性支出相对应,行政管理费开支则广州明显高于另外两市。

与国外相比,广州市公共服务性支出所占比重也处于较低水平,如1992年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一般支出中,教育所占比重达到32.2%,公共福利所占比重达到15.9%。

注:各项支出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各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

资料来源:广州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

3.各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部门理财观念与总体改革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目前仍存在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采购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缺乏统一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政府采购工作计划性不强等。二是各项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如部门预算中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的标准。三是一些重要支出的保障方式仍以短期安排为主,如教育支出等,缺乏财政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四是财政监督方式有待改进,监督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有待提升。譬如,现在虽有财政预算要经人大审议的程序,但由于其本身的专业性较强,业外人士难以深入理解,导致这种做法仅仅流于一种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监督的效能。

三、进一步创新公共财政体制,构建和谐广州

1.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在广州这样一个较大的经济总量平台上,应把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作为制度创新的首要领域,为构建和谐城市奠定基础。通过创新公共财政体制,能够化解经济、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环保问题、生态平衡问题以及教育质量问题等。这就要求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州市来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已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适合建立服务型公共财政。

2.建立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首先要在目前税收为主体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中,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清理各项收费,分阶段、分步骤地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完整统一的全口径财政收入管理体系。其次要灵活运用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鼓励自主创新和关键领域科研突破,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建立和完善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第三要完善区、县财政体制和管理方式,规范市级对区、县级市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特别是县、乡公共财政体制,逐步缩小辖区内各区、县乡间的财力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体现财政的公共性原则

随着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财政支出就要向公共财政调整。针对广州实际,一是针对农业支出的薄弱,要继续加大农业支出,一方面要采劝“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入”的方式,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缩小城乡差距;另一方面要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从支持粮食增产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集中财力重点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和困难救助等基础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为支持和谐社会建设,要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的改革力度与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促进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共服务均衡,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针对广州市生态环境的恶化,要尽快建立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体系,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四是在加大公共性支出的同时,相应地通过人员、机构的精简和整合,压缩行政管理费开支。

4.创新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根据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要完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要不断拓展各项财政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就广州而言,主要包括四点:一是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范操作。要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积极研究开发政府采购网络系统,建立信息窗、采购服务库和电子商务等。同时,还要建立、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和信息公告制度,落实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二是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的范围,要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推进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和全部财政性资金,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被贪污、挤占和挪用加快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模式,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制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公共财政政策、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力度。在重点落实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如对大额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实行“听证会”制度等做法,探索对其他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方式,疏通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披露和民意反馈机制。

参考文献:

[1]郑建国 申长平: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思考[J].地方财政研究,2007年第4期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4篇

关键词:省管县;财政改革;行政改革

一.“省管县”改革的概况

1.“省管县”改革概述

我国目前的财政级次有中央、省、市、县、乡五层,存在着政府机构臃肿、行政效率低下,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如今“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已成为共识,合并行政机构、减小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也是我国近十年行政改革努力的方向。为此,推进“乡财县管”和“强县扩权”改革,最终构建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体制的总体改革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省管县”改革作为解决政府级次过多的重要途径备受瞩目,且近十年已在部分地区实现突破性进展。比如浙江省和海南省,浙江省的改革偏重财政方面的省管县,而海南省的改革则偏重行政方面的省管县。上述两省已成为全国各试点省份效仿和学习的对象。湖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安徽省、辽宁省等也在省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2.“省管县”改革的必要性

(1)完善分税制的需要

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按税种划分政府间收入来源。比如,在分税制实施得比较成功的美国,三级政府的财源分配的概况是:个人所得税、工薪税和社会保障税归联邦;销售税和公司所得税归州;财产税归地方。这样的划分符合各税种的具体特点,也符合分税分级财政的内在要求。而我国目前有五级政府,19个税种,19个税种要在五级政府之间合理划分很困难,这使得我国只能走大共享收入的道路,然而一味地扩大共享部分又会反过来影响分税分级财政基本框架的稳定。并且,现行分税制只是基本理清中央与地方二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其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是明确省以下的收入分配模式,而省以下财政级次冗杂是完善分税制的重大阻碍。所以,减少政府级次成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的突破口。

(2)解决县乡财政风险的需要

一方面,目前的分税制只解决了中央和地方两者收入分配的问题,省以下的各级政府则仿照中央和地方在分配收入时“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的方式实行“倒轧帐”,层层向上集中,而基本事权却有所下放。针对一定的财政收入,在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层层集中下,县乡政府势必面临一定程度的财政风险。另一方面,针对基层财政困难,国家有配套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然而由于省以下财力事权的划分不够清晰,使得中央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向下转移的过程中,每经过一级政府必然引发一定程度的流失,形成漏斗效应,造成基层政府不能如数拿到应得的资金。因此,减少财政级次也是理顺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关系、解决县乡财政风险的必然要求。

二.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1.缺少统一部署

国家只在“十一五”规划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没有进行统一部署。所以,现在全国进行试点的省份进展参差不齐。浙江省是其中最早实行扩权强县改革的,也是实施的最好的,现如今已经基本实现省管县模式,取消市一级行政级次。而有些省份进展就比较缓慢,对于原本已经列入计划的“直管县”却因各种原因迟迟不能放权。

2.难以实现行政上的直管

很多试点只是实现了财政上的省直管,没有实现行政上的省直管。严格来讲,这样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因为如果只是实现财政上的省直管而行政上依然是由市管,县级政府会面临“两个婆婆”的局面。行政上的市管县意味着县级领导的任命权是由市级政府支配,县级政府在和省级政府交流沟通时,不可能不去考虑市级政府的需求,当遇到省级政府目标与市政府意愿有冲突时,还要面临对两者的权衡。这势必影响行政效率,也不能从根本上达到增强县级政府自的目的,也不能实现县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的平等地位。 调研显示,河南省的大部分县在财政上已经实现省直管,很多县表示年终决算基本都可以直接到省里去结算,但在行政上还是由市来管理。由于县级领导的“乌纱帽”在市领导手中,所以县政府的一些决策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顾及市政府的要求。 --!>

3.来自市级政府的阻力大

“省管县”改革涉及到对市级行政机构既得利益的调整,引发市级政府的阻力,这也是改革进展缓慢的一个原因。一些市级政府尽可能拖延改革步伐,并逐渐调整相关利益分配。例如,河南省某市近两年将原本属于该市所辖某县的油田划入该市管辖区域,将对财政收入贡献较大的企业或地区向市区管辖范围集中。也有地级市不愿意放弃审批、干部管理、人事任命这些权限,引发维护既得利益与利益重新分配之间的冲突,出现为维护原有利益格局而阻碍推进改革的现象。同时,由于实行省直管县后,地级市就不再管理原有的县级行政机构,由省直接管理,必然会出现一些多余的机构和人员,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很多地市级官员会担心省直管县以后他们的去留。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思考

针对改革出现的以上问题,笔者有如下思考:

首先,国家针对改革需要做一个大致的部署,不必要规定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时间,国家需要做的是根据现行实施较好的范例总结出一些经验和指导性的建议,提供大概的步骤和实施方案,并加大宣传,同时配合以适当的强制力,才能不至于让改革在阻力中停滞不前。地方可以在提供的有弹性的规划中发挥自身自主性,因地制宜地解决相关问题。

其次,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各方面阻力,实现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联动。这部分工作的重点是处理好市与县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既得利益,可适当设置过渡期,以便减小来自市级政府的阻力;另一方面,要重新界定二者的事权,形成与财力相匹配的事权,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市级政府阻力,因为改革后市级财政的财权和财力必然减少,如果其事权也相应减少,就不会造成市级财政失衡。同时,逐步实行行政上的省直管模式,县级领导直接由省委直接任命,县级中层干部由县级自主任命,市级仅享有参谋建议权。对于该方面来自市级政府的阻力需要省委出面协调,以便改革可以顺利推进。(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参考文献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5篇

【关键词】市经理制 城市发展 管理体制

美国市经理制作为一种市政管理的制度,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制度运行的土壤。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使得这样的制度产生在美国的政治发展的进程中,作为一种城市管理的制度,它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深的根植于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传统中,也是对美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支撑。

一、市经理制的历史背景

美国城市经理制确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市政改革时期,在此之前,美国城市普遍采用市长暨议会制,即后来归纳的“弱市长制”(weak mayor-council form)。所谓“弱市长制”,其实就是市长暨议会制的一种早期形式,在这一形式中,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强势地位,而市长和市政府处于弱势地位,其活动更多在礼仪方面。市议会监督一切市政活动,任命市的重要行政部门的官员,制定预算,决定市政的一切重要问题,市长对市议会采取的行动没有否决权。这种体制适应了当初的城市规模不大,发展水平较低的实际。因此在建国初期它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可是随着美国城市的迅速崛起和人口的迅速膨胀,给城市政府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的全新问题,比如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后造成的住房紧张状况日趋加剧,而且,由于人口过于密集和工业化的迅速膨胀,城市的环境卫生极其恶劣,居民成分的复杂造成了违法和犯罪现象的猖獗等,面对城市问题的增多和城市政府职能的扩大,作为市经理制产生之前的“弱市长制”在长期的发展中暴露出固有的缺点:首先,由于市长、议会、独立的局各自为政,权责不清,极易造成相互推诿的局面,各部门之间经常发生内耗和冲突。其次,由于市长在与议会的关系上处于弱势地位,市长及市政府受到议会及其它方面过多的牵制,使整个政府缺乏统一的指挥和协调。面对如此复杂的问题,政府显得力不从心。再次,“大量官员需要人民直接选举,例如,1909年以前,波士顿选民要选举的官员多达97人”,对如此之多的候选人选民不可能一一了解,所以很难保证政府能得到品德高尚和有业务能力的人才。

显然,这样一种低效无能的制度是无法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进而造成城市管理极端混乱局面。改革势在必行。为了改变传统的市政管理模式和混乱的社会状况,到19世纪20世纪初,纷纷成立了各种市政改革团体如企业家俱乐部、市民市政同盟等,其中,以知识份子和专家为改革的中坚力量。在各方的努力下,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果,从1882年到19世纪初,先后有布鲁克林、波士顿、克里夫兰、纽约、底特律、费城和芝加哥等大城市修改了,扩大了市长的权力,并将行政权从议会转到市长手中,市长拥有财政预算的编制权、执行权、市政官员的任免权、有否决权,美国历史上称此为“强市长制”(strong weak mayor-council form)。这种体制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市长——议会制模式,仅仅是削弱了议会对行政工作不应有的控制,提高了市长的地位,从而保证了各行政部门在市长领导下协调和合作,因而很快表现出成绩,可是毕竟其选举方式和选区等“弱市长制”的弊病没有能改变,所以改革者的探索也没有停止,他们希望找到一种更切合实际和更有效的改革方案。

1900年8月,德克萨斯州的加尔韦斯顿遭到了飓风凶猛的袭击,一夜之间,6000余人丧生,整个城市被埋在废墟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弱市长制”下的市政府束手无策,州议会不得不应改革派的请求,批准了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当地5个有名望的企业家为了港口改良而组成的“深水委员会”代行政府职能。该委员会集立法、行政于一体,将城市事务分为4类,各有一人负责,余一人为总协调人,彼此地位相等,结果,这个组织运行起来颇有效率,重建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与此同时,一个由改革者组成的三人小组委员会也开始按照深水委员会的形式草拟新的城市。1901年4月19日,新获得州议会的批准。委员会制(commission form)作为加尔韦斯顿市的正式体制被确定下来。之后,虽然1903年再度修改,但其主要特征没有改变:

第一、市政府由五人委员会组成,拥有立法、行政权,其成员同时具有议员和行政官员的双重资格;

第二、委员会开会讨论的所有内容均公之于众,每季度向市民公布一份清晰完整的税收和其它收入来源及安排的说明;

第三、委员会成员两年一度由全体选民超党派直接选举产生。

由于这种体制具有政务公开、超党派选举、各委员之间相互制衡而避免隐含滥用权力的危险等优点,曾一度在美国各中小城市特别是在小城市中非常流行,“到1910年,全国有108个市,到1913年发展到371个城市采用委员会制。”然而,随着现代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事务也越来越繁杂,作为应急体制出现的委员会制并不能满足迅猛发展的现代城市的需求,而且在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立法与行政集于一体,不利于相互监督、制约;委员会成员分别承担市政工作,无一人负行政全责;权力分散,缺乏统一有效的领导。

因此,从其产生背景看更多地是着眼于控制政党核心集团的势力和处理紧急事态,从长远的观点看,并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及科学管理的要求。于是,一种基于在委员会制上改进而成的城市经理制在1912年首先在萨姆特和戴顿市应运而生,由于俄亥俄州的戴顿市作为较大的城市也采用了城市经理制,并在遇到罕见的水灾后,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惊人的管理成就。”在此影响下,1915年,全国市政同盟在城市中增加了城市经理制。”自此以后,城市经理制不断发展,采用城市经理制的城市也一直呈上升趋势,在发展中,城市经理制自身亦不断得到修正,从而满足了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它的确立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历史背景息息相关。

二、市经理制的发展过程

自美国内战以来,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各大企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最佳时期,美国钢铁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大型企业都取得巨大成功,与此相关的一些公司经理人——洛克菲勒、卡内基、福特等名字也都妇孺皆知,专业经理人的概念深入人心,成功的大企业普遍都实行了董事会经理制,并聘用大批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工作。

这种企业管理的理念深深影响了美国的政治和行政思想。众多的市政改革团体和学者大力提倡将这种成功的企业管理经验移植到市政管理中来,以便能改变落后的市政体制,提高市政效率,进步运动的蓬勃发展、公共管理新理念的出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管理理念的普及为城市经理制的确立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美国城市经理制确立后,从发展初期到成熟形成了三个发展高峰,在两次战争时期和大萧条时期发展速度有所减慢。

1.市经理制的形成时期(20世纪初——20世纪40年代初)

城市经理制是作为“委员会制”的派生形式,首现于1912年的南卡罗来纳州萨姆特市,次年在俄亥俄州的戴顿市得到应用。“城市经理制之父”——理查德·蔡尔兹(richard childs)对该制度进行仔细研究后,总结出一套完整而系统的城市经理制理论。

这种制度施行后,许多城市的面貌为之一新,城市经理制赢得了社会的认可。1915年全国市政同盟在城市章程规范中正式列入城市经理制。20世纪20年代,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理念流行的鼎盛时期,在公共管理领域引入科学管理的方法以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诚信、可靠城市政府成为城市发展的普遍需求。“在政府管理领域,多采用一些商业方式,追求经济与效率,减少政府干预”的呼声不绝于耳。在这样的氛围下,以科学化、专业化管理见长的城市经理制成为极富吸引力的市政体制。

2.市经理制的初步发展时期(20世纪40年代中期——20世纪80年代)

二战后,美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转变。郊区的快速增长和中产阶级的扩大深刻地影响着美国社会。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郊区化运动,经过短暂的战时停滞后,到二战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50年代郊区人口的增长率为56.4%。这对交通、给排水、学校、住房等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产生了更多的地方政府。1950-1960年,美国大都市区增加了三百多个市政实体和七百多个特别区政府。城市呈现出多中心的局面,导致了郊区和市中心区形成了以地域为特征的不同利益集团。这使大都市区内行政管理的实现非常困难,成为大都市区普遍面临的严重问题。

在这种人口增加过快、市政设施和服务都相对缺乏的情况下,城市经理的作用凸显出来,而民选官员深受应对公共管理的新挑战和处理日益复杂的政府间关系的困扰,都倾向于寻求一位市政管理专家来处理这些繁杂的问题,使他们摆脱行政困境,这成为二战后城市经理制发展的重要因素。

3.市经理制的完善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

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城市化进入了又一个高峰。1990年,美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区内。“全国城市体系从1920年的2700个城市、58个大都市区发展为1990年的1.1万个城市268个大都市区。”城市化的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对市政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

20世纪90年代,城市经理制形成了又一次发展高峰,“从1992年的1969个上升到1999年的2527个城市,不到十年时间采纳城市经理制的城市增长了500个。”

二战后,这一体制在中小城市风靡一时,“到1984年,采用该体制的城市有2523个,占美国城市总数的47%。”现在,全美国约有1/3的城市实行这种体制,其中尤其是中等规模(人口25000-250000)的城市,采用市经理制的占一半以上。在加利福尼亚州,市经理制更为普及,约98%的城市采用这种体制。另外,像达拉斯、圣安东尼奥、圣迭戈、菲尼克斯、辛辛拉提、堪萨斯城、奥克兰、罗切斯特、沃思堡等较大的城市也都在实行市经理制。人口5000以下的小城镇有时也与其他小城镇共同聘用一个总经理,轮流管理各城镇的事务。这些都充分地证明了这一体制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曹永森.美国市政管理企业化改革评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9(3):24.

[2]孙建军.美国城市经理制的初步确立.兰州商学院,2004,10(5):48.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6篇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有四个层级,即省市地州县乡镇,管理层次之多为世界各国之首。此外,西部少数边远山区在县与乡镇之间还设有县的派出机构-区公所,形成了五个管理层,而东中部地区的一些乡镇则在乡镇与村之间设管理区或办事处。按照行政管理的一般原理,管理层次越多,管理成本就越高,而管理效率却越低。所以笔者主张:适当划小省、自治区,逐步撤销地级管理层,最终形成以省直接领导县(市)为主体的地方行政区划体制。要形成这个体制,关键要解决好地级管理层的存废问题。

市领导县体制已经存在种种弊端

目前地级管理层包括三种模式,即地区领导县体制、自治州领导县体制及地级市领导县体制。市领导县已经成为地级管理层中占主体的体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领导县体制产生出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消极影响也日益明显。

如果这个体制改革成功了,不仅解决了地级管理层的主要问题,而且也解决了整个地方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

市领导县体制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就是市县争利的问题,这是市县矛盾的核心。产生这个矛盾的主要根源是市的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加上有些市管辖县的数量多、人口多、面积大,市带县带不动,市对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有大的倾斜、扶持和援助,相反甚至要依靠县的“贡献”来投入市区建设,因而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开辟新的生产项目等方面市里常常优先考虑市区。有些新设的地级市每年还要县里上交市里一定数量的市政建设经费,用于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市建设。这样县里就明显感觉增加了负担。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市括县”、“市挤县”的议论,认为市不仅带不了县,而且是揩县的“油”来肥市。二是行政管理的矛盾。在市领导县的体制下,市对县的领导是全方位的具体的领导,县的自比地区体制时期缩小了。三是城乡关系的矛盾。在市领导县体制下,市里既要抓城市工作,又要抓农村工作,在工作部署、城乡利益分配等方面难免出现不平衡。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一般放在城区,特别是把发展二三产业放在突出的位置。

市领导县体制的矛盾,其根源在于这个体制本身的局限性,是行政体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一般而言,市的经济实力强、县的经济实力弱而且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市与县互利互惠程度高,这情况下的市领导县体制运行就比较顺畅;相反,如果市的经济实力弱而县的经济实力强,这时的市管县体制矛盾就会突出。另外,市县两强时也容易产生矛盾。市领导县体制的效果如何还与市领导的县的数量多少密切相关,因为市的辐射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超出限度就容易产生矛盾。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高、实力强的地级市常常周边的县较少,这样就出现了所谓的“大马拉小车”与“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市领导县体制的突出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省县之间多了一个中间管理层,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通过对一些县(市)委书记进行的走访调查,笔者了解到,仅应付检查接待一项,县里普遍感到应接不暇。有些县进行过统计:市四大班子及所属局委办每年到县里检查工作总计,少的市也上千人次,多的几千人次。有的地级市只管辖一、两个县,市里到县里检查工作的频率就更高了,县里的接待任务自然就更重,几乎天天都有市有关局委办“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县领导及有关局委办负责同志只得忙于接待应酬。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文山会海问题。河北某县2003年收到上级各方面的文件470多个,其中70%来自地级市。重复开会的问题也突出。现在,省里很多会开到县一级,但为贯彻会议精神,地级市一般都要再召集各县、区开会,这样县里就同一事项既要参加省里的会,又要参加市里的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改革市领导县体制的条件日渐成熟

省县之间管理层的设置是历史的产物,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有些省已经具备了直接领导县的条件,地级管理层可以逐步撤销。

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的事务性工作大大减少了,上级政府不仅不再向下级政府分配物资,就是计划指标也基本不再下达了。县以上的行政管理越来越由微观转向宏观,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个数可以大幅度增多,省完全有可能直接领导几十个县。

与此同时,近十几年来交通通讯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为省直接领导县创造了技术保障。省对县的管理和县与省的联络都较之过去便捷得多,这使一些地方的省,完全有条件可以直接领导几十个县。

有步骤地推行省直接领导县体制

以市领导县为主体的地级管理层越来越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从发展的趋势看,这个管理层都应逐步取消,最终实行省直接领导县的体制。但考虑到取消地级管理层影响很大,全国各地情况又很不一样,实行省直接领导县的体制不能一哄而起,而必须因地制宜、逐步实施,可以先在东中部地区进行试点。从各省情况分析比较,辽宁、浙江两个省作为试点省比较适宜,因为这两个省具有省直接领导县的较好条件。此外,浙江省还在全国独一无二地实行了县财政直接对省和县主要领导由省任免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推行省直接领导县的体制。在这两个省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再在东中部地区逐步全面推行省直接领导县的体制。

取消市领导县体制不等于撤消地级市。市辖区作为市的二级行政区划建制只能由市领导。但市不领导县以后,工作量减少了,精简机构和人员是不可避免的。更重要的是,要把市的职能、机构与市辖区的职能、机构一并考虑,进行市区管理体制的创新与重构。同时,原地级市可继续保留行政级别,虽然在法律上与县平行,但在职能、职权、机构、编制、干部待遇等方面应与县有所不同。同时,对于那些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周边地区产生着辐射作用的市,其中心城市地位不应削弱而应加强,真正成为几个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因此,自治州的体制则宜暂时不动。短时期内也还必须保留这些省区的地区领导县体制。

几个重要问题

撤消地级管理层、实行省直接领导县的体制,是对中国两千来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创新,对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能够最终建立起以省县二级制为主体的地方行政体制,在逐步取消市对县领导的同时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科学确立各级政府职能,特别是科学划分中央、省、县(市)的职能。只有科学合理地划清了各级政府的职责,才有可能精简管理层次、扩大管理幅度。管理职能向高层集中是单一制体制的特点,因此向下放权、给社会松绑,积极稳步培育社会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仍是地方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该由下级政府行使的职能,上级政府不要截留;该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办理的事务,政府不要再包办。政府只有管得少而精,才能既管得住又管得好。

二要逐步调整省、县规模,把大省缩小、把小县扩大。从国内外的经验和管理需要出发,全国省级建置可以设至50-60个。划小省(区)的办法有三,一是将一个省一分为二,二是从几个省中划出一块设一个省,三是以一个特大城市为中心增设几个重庆模式的直辖市。第三种办法是比较好的办法,增加机构少、震动小、比较容易为地方接受。另外还可以扩大现有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如北京、天津可以与河北一起统筹规划,上海可以与江苏、浙江一起考虑。

在划小省区的同时,对规模过小的县也可以合并。一些规模过小的县被合并后,县的总数就减少了,就更有利于省直接管县体制的推行。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7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

省第*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的伟大战略目标,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把学习党代会精神和开展“爱**、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努力用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工作,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加强宣传。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利用财政网站、《**财政》、宣传栏等载体,采取讲党课、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认真抓好党代会精神和“爱**、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全市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三是务求实效。

我们将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督导检查,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同时我们也确定了一个争取目标:即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3%,突破400亿元大关;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8%,突破150亿元大关。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我们将全力以赴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

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建立综合治税大格局,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大征收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入违规减免退库,在防止虚收空转的前提下争取多超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奋斗目标。

另一方面,牢固树立“开放财政”理念,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跑办力度,开动脑筋,多谋划、多请示、多汇报,用足、用活、用好各项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全力以赴抓支出

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开支,加强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审核,确保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需求。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与科学性,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组织推动力度,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支出任务。

三是全力以赴抓预算

突出抓好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发展、保重点”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有保有压地安排项目。落实好综合预算、零基预算、部门预算要求,在编实、编细、编准预算上下功夫,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编制绩效预算、实施绩效评价、落实结果应用、实行绩效问责”为重点,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是全力以赴抓改革

牢固树立“制度财政”理念,坚持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用好并不断完善支持工业聚集区和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政策。

第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强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

第三,深化国库管理和投资评审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推进国库支付业务制度创新,打造安全、高效的国库支付业务新流程。建立科学的财政评审工作体制,不断拓宽财政评审的职能和范围。

五是全力以赴抓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财政”理念。

第一,为领导服务。

切实为市委、政府当好家、理好财。继续办好“领导参阅”等内部刊物,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第二,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服务。

针对上级的政策导向,以文化产业、水利设施、义务教育等为重点,积极协助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申报和包装项目,为全市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

第三,为企业服务。

真正为企业着想,替企业解难,给企业办事。

第四,为百姓服务。

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范文第8篇

一、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动因

党的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出了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顺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立足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增强乡镇一级统筹能力的需要。乡镇一级是县域经济的主要支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引领村级发展的“龙头”,乡镇不强就难以强县、兴村,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就难以落到实处。从我市总体情况看,乡镇一级还比较薄弱,经济实力弱、收入水平低、产业基础差、统筹能力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全市156个乡镇中,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的只有6个,其中3个还位居900名之后,多数乡镇靠转移支付维持正常运转。加快培植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引领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我们开展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二是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的需要。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到74%;又是煤炭资源大市,未来几十年内,采煤塌陷地将多达近400万亩,人口持续增加、耕地持续减少,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巨大压力。无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看,大量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仅靠大中城市和城市大工业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最现实、最可行、最有效的途径和办法,就是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必须要有产业支撑,这个支撑产业无外乎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建立在农业“母体”产业基础之上的、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另一方面通过招、引、联和城市工业辐射转移,加快发展新兴工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新兴工业化必须节约用地、保护环境、集约发展,走园区化的路子。市虽现有94个建制镇,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辐射带动力不强等问题,去年全市城镇化率为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市的农业基础较好,但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升较慢,特别是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育慢、数量少。我们建设的新型乡镇,主要模式是依托现有的14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实行“镇区(园)合一”,以区为主,以区带镇,以镇促区,相互促进,加快建成营业收入过百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强园区、强乡镇,实现以工促农、以镇带村、融合发展的目标。这个发展过程,就是加快推进“项目进园区、居民进社区、农民变市民”的过程,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是加快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互促共进的过程。

三是实现创新发展,突破当前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需要。任何新生事物的诞生都必然会遇到传统习惯的挑战,面临着一定的风险。改革创新更是如此,必须以试点探路和引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一体化进程,必须彻底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深层次和关键领域突破。当前从发展上看,面临着“无形”和“有形”两个方面的制约,体制机制障碍是“无形”制约,土地和发展资金问题是最突出的“有形”制约,“无形”甚于“有形”,“无形”制约不破解,“有形”制约也难以解决,体制机制创新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中国改革的发端,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但需要深化完善,特别是乡镇一级的行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讲多少年来没有大的改变,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和难点也集中体现在了乡镇这一层面,有些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譬如,加快工业化步伐,是以工促农的前提和基础,但在园区建设上存在着与相关乡镇“两张皮”的体制障碍;县乡两级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但多数是“吃饭财政”,缺乏统筹实力和服务能力,建不成服务型政府,统筹变为“通愁”;建设新农村的任务艰巨繁重,需要广大基层干部充满着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干劲,但传统的用人和分配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和持续保持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如土地问题,严格保护耕地、实现占补平衡是一项基本国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都需要建设用地,土地从哪里来?必须立足当地实际,走好挖潜存量、用好增量的路子。我市现有村庄占地近150万亩,其中不同程度的“空心村”占到近三分之一,也就是说闲置近50万亩;传统的迁村并点、旧村改造,所节约腾出的土地不到三分之一,如走好社区化、公寓化建设路子,就能节约腾出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潜力巨大,但必须解决开发建设上的诸多难题,需要典型引路。全市近几年内有近600个压煤村庄需要整体搬迁,长期的压煤搬迁村多达3600个,如何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和小城镇建设,切实解决好搬迁村群众“安居”与“乐业”的问题也需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在稳定和完善现行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需要在组织形式、经营模式等方面勇于创新的先行者。从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要求上讲,都需要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我们推行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就是为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现实选择,力求把试点乡镇建设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样板区、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互促共进的试验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引领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于上述考虑,从去年9月份开始,我们组织专门班子首先在市内开展调研,然后到成渝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江浙一些发达地区实地考察学习,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推行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于今年5月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正式启动。

二、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的基本设想

我市首批试点乡镇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依托12个县市区所属1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2个省级工业园,与所涉及乡镇村进行整合,除市中区不具备整合条件外,11个县市区各有一个“镇区合一”的试点镇,其中兖州、邹城各另有一个“镇园合一”的试点镇。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我们把此项试点工作定名为“新型乡镇建设”,就是要在以下九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一是推行“镇区(园)合一”的新模式;二是调整区划拓展发展新空间;三是下放权力赋予乡镇一级更大的行政管理新职能;四是理顺乡镇一级财政体制,建立名副其实的镇级新财政;五是探索破解一些发展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有新突破;六是配套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优化发展新环境;七是形成激励约束新机制激发内部新活力;八是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九是走出一条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在发展目标上,明确提出到2015年,各试点镇要达到四个方面的建设目标:一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形成产业支撑新优势;二是实现基础设施统筹建设新突破,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三是构筑城乡公共服务新体系,形成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新局面;四是健全镇村管理服务新体制,实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目标。每项目标中都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和必须达到的标准。

(二)基本原则。鉴于这项工作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发展模式、领导方式等各个层面,要求在试点工作中必须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科学布局。充分发挥科学规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坚持把新型乡镇建设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大格局中,防止盲目发展,无序建设。二是坚持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支持改革、激励创新,允许改革探索中有失误,不允许固步自封、无所作为。三是坚持产业支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定不移地把产业强镇富民、培植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放在突出位置,走以产业发达推进城乡发展、以城镇发展带动产业振兴的路子。四是坚持动态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在试点乡镇管理上能进能出,不搞“终身制”;在干部使用上能上能下,搬倒“太平椅”;在经济待遇上有高有低,论功行赏。

(三)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一是推行“镇区(园)合一”模式。将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与相关乡镇合二为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实行“特区模式、以块为主、自我运作、自我管理”的管理体制。为扩大新型乡镇规模和拓展发展空间,将园区发展规划所涉及乡镇或部分村统一整合到试点乡镇管理。整合中调整行政区划涉及29个乡镇(街道办)、140个村(居),共减少建制镇4个,除个别镇外,试点镇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二是扩大新型乡镇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支持发展、责权统一”的原则,将市、县(市、区)发改、规划、建设、财政、税务、国土、环保、经贸、外经贸、人事、劳动保障、交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管理和审批权,通过授权或委托的形式下放给新型乡镇。同时本着有利于促进发展、不增加乡镇负担的原则,市、县两级有关行政执法权限,凡是能下放和授权、委托的,都下放给新型乡镇行使,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创新用人和分配机制。新型乡镇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收入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干部的使用管理彻底解决等靠熬、论资排辈和干好干孬工资奖金一个样的问题。四是理顺财税管理体制。按照分税制要求和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增加基层财力的原则,建立以新型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的镇级财政体制。新型乡镇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外,市及市以下留成的新增财力按不低于50%比例返镇,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新型乡镇规划区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征收的各项规费,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部分外,市留成部分全部返镇,县市区留成部分80%返镇。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里将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工业发展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资金、推进对外开放资金等专项资金加以整合,重点向新型乡镇倾斜,同时要求县市区尽力支持试点乡镇建设和发展。五是探索完善土地管理使用新路子。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新增计划适当向新型乡镇倾斜。新型乡镇规划区内通过搬迁改造建设集中居住区腾出的土地,积极申报置换为建设用地,用于园区项目建设。规划区以外撤村建居、合村并点腾出的土地,按照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要求,一部分等量复垦为耕地,其余部分可转换为建设用地,鼓励支持建设新型社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租赁、转让、转包、入股等形式合理有序流转,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中,鼓励发展农业公司、合作农场等规模经营。六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乡镇可成立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具体承担资本运营服务。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新型乡镇开展业务,对新型乡镇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予以支持。允许农民以房产、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等作抵押贷款,引导支持建立村镇银行和信贷担保组织,积极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各类民间资本投资新型乡镇建设。七是加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新型乡镇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平等择业、充分就业机制。凡在镇驻地及园区从事二三产业、有稳定职业、固定居所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平等享受教育、医疗、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八是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加快新型乡镇撤村建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四荒”资源、林权、水域等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金融保险支农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在各个主导产业链和专业村建立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民培训制度和社会治安服务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