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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疗保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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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1篇

一、缴费标准统

一、待遇水平统

一、经办流程统

一、基金管理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逐步扩大参保居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按照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将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市广大城镇非从业居民社会活动中的一件大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正是党和政府着眼于缓解群众看病就医困难,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为了扎实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讲几点意见: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郝竹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志敏,副市长高卫燕、刘丽欣、郄风辰担任,成员由政府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卫生局、民政局、法制局、教育局、统计局、残联、公安局、**镇、医保中心等单位正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彬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印刚、尚二飞、白风兰、韩志东兼任。

各部门、各乡镇(区)和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工作开展。新晨

二、工作阶段安排

1、准备阶段

一是基础准备。主要是利用电视台、墙报、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大力进行宣传,营造参保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当然宣传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从现在开始坚持下去,贯穿居民医保工作的始终。

二是搞好培训。为减少工作环节,加快工作步伐,就不再专门安排培训,和今天的会议一起进行。培训的重点包括: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参保流程及其它相关内容。

2、登记参保阶段

凡符合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持有效证件到乡镇(区)和**镇居委会办理居民参保申请,进行登记。

各乡镇(区)、**镇居委会对登记的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归类,对符合条件的按《细则》规定收费。

各乡镇(区)将城镇参保居民情况进行汇总,保费上缴指定银行。

教育局根据上述工作安排,组织好职教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保工作,力争使每一位学生参保。

3、统计总结阶段

做好各类参保人员的统计报表报盘工作。

4、领证阶段

参保居民到医保登记点领取医保证(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2篇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11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是256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25903人,占年任务数的10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11年上级下达的居民参保任务是563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56511人,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低保免费参保人员4151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全县现有城镇人口约89480人,已参保城镇人口总数为82414人,覆盖面约92.10%。

3、城镇中小学生均按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4、城镇医保的费用报销已实行了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已达70%以上。至2011年,已有2160人次职工报销了11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有4231人次居民报销了711万元住院医药费用。从2010年开始,我县就实行了城镇医保费用报销的的二次补偿制度,2010年我县有123个职工2011年有133个职工得到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费用合计达近100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854.24元;另2010年有56个居民2011年有59个居民得到了二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33.4万元、31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3680元。

5、根据省市有关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三年内将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职工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到2012年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已达20万元,居民达15万元。

6、当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任务推进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按上级要求实施了市级统筹并上交了市级统筹风险金。

2、根据省市有关设区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附属医院两家开通了刷卡结算业务,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市里就医购药。

3、布署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了支付范围。城镇居民从2010年开始,在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就实行了门诊统筹,至2011年我县有3334人享受了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统筹费用107万元。

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讨论布置,并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层级比例,按事设岗,按岗聘人,竞聘上岗。2009年,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竞聘到岗,为全县28个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任手续。

6、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基本标准为年人均15600元,与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15030元相比,略有增加。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情况

1、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计约5758人加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畴。

2、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卫药政字[2010]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和基金支付政策,无违反“三个目录”规定的情况。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规定,建立和落实了两个定点机构准入、退出和监督工作机制。2010年,我们通过年终“两定”单位的年检和定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好医保相关工作的2个定点单位进行了取消其定点资格的处罚;同时,对7个不规范经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

4、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商业保险机构------县财产保险公司承办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险最高支付限额达12万元。

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其住院分娩的生育费用均可以按规定给予报销。

6、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吸引、稳定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实行政策倾斜,有利于乡镇卫生事业发展。一是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时,实行外语免试;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

7、落实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对我县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执行了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工作满八年再予以固定并再上浮一级薪级工资。

四、经办管理情况

1、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全力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2、已按全省统一规范的程序做好相关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11年办理医保关系接入3人,转出8人。

3、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今年全部按照两个定点机构管理规定,开展了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分级管理、协议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地上门监管,加大了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我局分期分批召开了医保业务工作会。与各定点单位都签定了医保医疗服务管理协议,约束和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定点单位的数量,只在一些主要的街道社区才有定点诊所和药店,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和实惠购药。二是严格医药费的审核,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是对点外就医费用和特殊病种的医药费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点外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决不报销,该加重负担的就加重负担,严格按规定审定。而对于特殊病种的医药费,严格把关,如有疑问,我们均要派人下乡入点进院核实、确认,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从而有效防止了该类人员随便乱开药的不良现象。三是完成了今年特殊病种的年审、鉴定工作。2011年,职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时间为3月21日-----4月20日,参保人员在该时间段到县医院或中医院申报登记,5月医保局组织了医疗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在5月底以后就已陆续到县医保局办理了领证手续。2011年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十二大类421人,其中年审的212人,新确诊鉴定的209人。

4、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实现了大厅窗口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医疗保险业务流程规范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同时配合机关效能建设,狠抓了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实现了“三项制度”、岗位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开上墙,渗入工作,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强调硬性指标建设的同时,要求服务软指标也要跟上。强化了上下班制度;严抓了上班时间上电脑玩游戏、炒股等不务正业的行为;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现微笑服务、满意服务。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树立了医保全新形象。

5、每年都开展了对下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和基层服务平台(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指导、管理、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6、医疗保险基金报表、基础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规范准确,各项数据资料报送及时。

五、工作创新与宣传情况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3篇

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我股社保工作在局支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关心下和有关部门、各乡镇财政所的通力协作配合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保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职尽责,恪守宗旨,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社保各项工作。现将一年社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社保工作就是按照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要求,着力解决改善民生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系统工作。其保障对象是生存在社会边缘,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弱势群体和社会特殊人群。我县人多,面广,聚居分散,贫困程度深,特别是农村贫困程度成正三角效应,这也是社保工作重点服务对象。近几年,随着党和国家实施一系列的惠农惠民政策,加大了对农村和农民的投入(良种、退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龄补贴、农村低保、农村救助救济等等),使农村有了明显改变,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农民得到极大实惠,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和农民的关怀,是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1、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完善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了对五险种的宣传力度,扩面工作取得实效,征缴率明显提升,基金自衡支付能力得到增强,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积累过剩,仅历年结余1667.84万元。造成基金过剩原因:一是核报比例低;二是外出就医定点医院少;三是特殊病种外购药品无法核报。

2、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着力解决了政策性和地方性政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我县167名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有了医疗保障,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并大力支持和鼓励现有企业积极为职工参保,为企业职工筑起一道医疗保障线。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风险共担机制,有力地解决了农民看病贵问题。全县共127003人纳入合作医疗范围内,参合率达到93%。我县新农合工作各级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好成效,仅历年结余834.43万元。但由于新农合才刚起步,机制尚未完善,所定核报比例过低,造成参合资金过剩,形成二次补偿,给核报工作开展带来不便,同时参合人员也不能及时得到补偿。

4、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按照农民健康工程实施要求,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建立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面、村级为线、家庭为点的医疗服务机构。全县村级共设立70个卫生室,建立了171个家庭卫生室,极大方便了农民就近、就地医治,农民健康得到及时有效保障。由于家庭卫生室属于个体医疗服务机构,自主性较强,管理不规范,操作随意性大,对其难以监控,在核报新农合基金时容易出现套取基金违规行为。

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资金运作安全;社会救助面进一步扩大,使农村三无人员,孤寡老人基本生活有最低保障,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解决农村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民生工程,由于农村低保实施时间短,宣传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管理不科学等因素,以现金发放形式出现了搭车收费,平均发放违规现象。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规范,进行科学化管理,以存卡形式发放,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今年我县扩面达到4700人,全县共47505人纳入低保范围,

保障了农村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

二、2011年工作计划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就人民群众关心、热心的民政救灾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检查,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自衡能力。

3、继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扩面工作,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4、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对象、规范低保范围,巩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成果。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X县医保局“十三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总结、“十四五”及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X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脱贫攻坚主线,抓好医保扶贫保障工作。坚持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报尽报”目标,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按照贫困人口人人享受医疗保障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进行动态参保,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X年我县贫困人口共计X人,参保率为X%;X年贫困人口X人,参保率为X%。二是贫困人口应助尽助,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以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参合,X年我县我县对贫困人口以每人X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参合。三是贫困人口应报尽报。X年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比例为X%;X年截止X月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比例为X%。

(二)完成城乡医保整合。

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结束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二元结构”的历史。X年,全县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X人,参保率达X%以上。

(三)认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严控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施治,对群众住院检查等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努力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就诊行为的引导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积极推进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二是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四)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我县“两定”机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出台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公安、发改、卫健、民政、市监等部门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加大督查力度。X年以来,召开两定医疗机构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会X次,警示约谈会X次。按照遵市医保通〔X〕X号、遵市医保通〔X〕X号通知要求,全县X家定点医院和X家定点药店进行自查,经过我局复查,共查出违规资金X.X万元,对县人民医院等X家定点医院进行了处罚。

(五)着力开展六保六稳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减征”政策,切实帮扶企业解困,截止目前,完成减征企业X家,涉及X人,减征金额X.X元;二是延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到X月X日,对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医保待遇;三是在疫情期间推进不见面办理,通过电话办、网上办,切实保障医保业务不间断,有效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四是认真开展防贫监测工作,对全县X名边缘户及时进行参保,对医疗费用高的受灾群众及时进行救助,有效防止返贫情况发生。

(六)扎实开展医保信息化建设。

严格按照市医保局安排,实施“诊间支付”项目建设、医保电子凭证建设、乡镇(街道)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完成“诊间支付”项目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建设已完成X家药店、X家医院、X家经办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多功能刷卡器安装;乡镇(街道)卫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X套设备正在安装,努力为医疗机构和群众提供医保便捷服务。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体制不顺。由于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是挂靠人社中心,人员力量不足、政策业务不熟,给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和上下业务对接带来了困难。

(二)监督管理力量不足。

由于我局监管人员不足,而全县“两定医疗机构”基数大,覆盖广,导致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两定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不规范上账等问题还很突出。

(三)政策整合群众反响较差。

实行城乡医保整合后,现有医保政策待遇相比之前政策落差较大,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降低,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不理解,不认可,影响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满意度。

四、“十四五”及X年工作打算(一)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坚持应保尽保,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X%以上。

(三)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认真落实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进一步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运改革。

(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

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五)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参保群众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八)加强医疗保障队伍建设。

努力构建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七)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保数据有序共享。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大数据运用管理,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服务支撑功能,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5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政府组织、经费统筹、征管分离、定额补偿、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方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保险,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农民抵御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的大病风险,为实现富民强镇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时间要求

农村医疗保险工作面广量大,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参保率达100%,此项工作共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月上旬,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的政策、新的补偿标准,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特别是要组织受益群众进行现身说法,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农村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和带来的实惠。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是月中旬至月上旬,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抓住重点关键,扎实过细工作,切实把农保这一造福全镇人民的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第三阶段是上报总结阶段,时间是月中旬,此阶段是将征缴的保费和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解缴至市农保专户。

三、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卫生、财政、地税、工商、宣传、农经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副镇长,副主任为卫生助理。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北楼四楼会议室。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明确领导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措施,确保农保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四、分工负责

农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征缴任务。在镇农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镇各单位人员的保费征缴工作由镇农保办公室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1)各类企业中户口在本镇的在职职工的应参保人数(包括本市临时工及外乡镇在本企业的职工),由镇农经中心会同地税部门核定,然后以企业为单位按30元/人的标准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收,该资金由企业承担,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人数,由镇农经中心会同地税部门核定。在坚持企业自愿、整厂参保的前提下,由地税部门根据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以企业为单位按50元/人的标准负责代征收(其中:企业承担30元/人,个人自负20元/人,个人自负部门先由企业代缴),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2)个体工商户的应参保人数(业主及雇主,业主及雇工包括本市外乡镇在本镇从事工商活动的人员),由镇卫生科会同工商部门核定,然后以户为单位按30元/人的标准由工商部门负责代征收(该资金由业主承担),征收的资金交镇财政所。

五、补偿标准

为了让大多数患病住院的参保农民得到更高的保障、更多的实惠,今年调整了补偿标准,提高了保障水平。各类参保者的住院费用补偿,按下列规定分次、分级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300元以下:不予补偿;

301元—2000元:补偿40%;

2001元—5000元:补偿45%;

5001元—10000元:补偿60%;

10001元—30000元:补偿70%;

30001元以上:补偿80%。

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60000元。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6篇

一、工作成效

(一)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一是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以统筹城乡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方案,先后得到市政府审定和省厅批复。二是在*县的试点取得圆满成功。通过前期准备、面上推进、常规办理、总结提高等阶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劳动者新增就业3656人,12.58万人参加新农保,73.9万城乡居民按新制度参加了医疗保险,劳动保障“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就业促进工作卓有成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xx人,完成目标任务28000人的114;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xx人,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就业3500人,完成目标任务2600人的135;新增257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3.9,有效控制在年度目标任务范围之内;全市共组织再就业培训16000人,培训后就业率77,完成目标任务11000人的145.5,创业培训4000人,创业成功率53.5。培训农民工12.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万人的107.5;农民工转移输出就业78.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7万人的102.3;劳务收入4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45亿元的104.9;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662万元(其中个人贷款4567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1095万元),完成个人贷款目标任务1800万元的254。发放岗位、社保、培训、职介等再就业补贴资金14247万元。

(三)社会保险征缴再创新高。征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17.23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23.1万人,征缴基金9.3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8.01万人,征缴基金4.15亿元;失业保险覆盖12万人,征缴基金410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28.1万人,征缴基金2.97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66.1万人;工伤保险覆盖13.9万人,征缴基金0.32亿元;生育保险覆盖6.6万人,征缴基金0.41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2.58万人,征缴基金费3.69亿元。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7篇

一、行业扶贫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扶贫政策宣传

一是线上宣传。通过建立县医保扶贫群(233人参加),医保大家庭群(56人参加),健康扶贫群(155人参加),在工作群中(268人参加)中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制作医保扶贫政策APP,在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

二是线下宣传。发放医保扶贫宣传画3万张,医保扶贫手册3万册。在全县111个行政村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每周2次。各驻村工作队、村“三委”班子成员随时入户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宣讲,全县共入户宣传7万余次。对全县扶贫工作人员全体培训2次,300人,到8个乡镇轮流培训3轮,500人。

三是开展培训。开展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培训会议2次,共计500人次接受培训。组建了由第一书记和村医构成的微信群宣传平台,讲解医保报销政策,加大驻村干部及村医和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政策的知晓率。

(二)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工作。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56户13021人。经排查,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中:本地城乡居民参保12934人、参加职工医保10人、参军1人、省内异地居民24人、省内异地职工14人、省外异地居民20人、省外异地职工18人;全县边缘人口137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立返贫风险预警小组,整合工作资源,实时监控医保信息,按要求每季上报风险预警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四道防线,使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住院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达到90%。乡村两级门诊报销50%,每年350元封顶。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对新确立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开放,并不设待遇等待期。

截止2020年9月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情况:普通门诊享受待遇共5052人,基本医保报销额41.42万元;慢病门诊享受待遇共2822人,基本医保报销额153.29万元,兜底金额111.9万元;特殊疾病享受待遇共67人,基本医保报销额74.29万元,大病报销额16.46万元,救助金额1.83万元,兜底金额3.42万元;住院享受待遇共1720人,基本医保报销额1244.82万元,大病报销额302.12万元,救助金额119.16万元,兜底金额342.67万元。

严格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满意度。

三是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班子,特别是第一书记大力支持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电子凭证人脸识别和信息录入已经基本完成,并录入省级医保平台。

二、做好包保帮扶工作

一是加强驻村工作力度。根据“扶贫先扶志”的工作思路,我们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持续有效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宣传,加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致富意识上的教育。驻村工作队坚持“白加黑,五加二”工作制度,全天吃住在村里,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到落实产业项目帮扶,从扶贫政策宣讲到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在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上下足功夫,力争扶贫政策宣传到位、帮促措施高效凸显,将脱贫攻坚工作做到全覆盖。

二是加强帮扶力度

1、端午节期间组织帮扶责任人为包保户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2、扶贫日期间到贫困户家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卫生清扫和消费扶贫等系列活动。帮助贫困户售卖了笨鸡、鸡蛋、蜂蜜、白菜、土豆、萝卜等农特产品。

乡镇医疗保险总结范文第8篇

(一)积极征缴、合理调度,确保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入库。

1、强化基金征收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健康安全运行。我们秉承“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1—6月份,全市共完成五大基金征缴收入10817.7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49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0.0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15万元;医疗保险基金5513.54万元,其中:居民医疗保险3182.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基金1.1万元,实现了年初预定目标。在对基金支出管理上,我们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式运行,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的保值增值,全年共拨付各类基金8681.11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627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万元;医疗保险基金2381.81万元,其中:居民医疗保险基金627.7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万元。我们对各项基金支出做到了按时审核及时拨付,确保了各用款单位的资金需求。

(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证了受保障人群的支出需求。

1、及时拨付各项社保资金,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对我市3897人优抚对象(含集中供养676人),拨付优抚金1895.19万元,其中:集中供养303.8万元;二是企业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费45.1万元;三是核拨五保金757.35万元,其中:集中供养462.85万元;四是足额核拨城乡低保资金,使贫困家庭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上半年共拨付低保金2705.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3616户6783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325.6万元,农村低保11185户2188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393.68万元;五是支付新农合基金6300.23万元,共有108698人得到救治;六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1)对困难优抚,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群众及因病致贫人群实施救助,元月至6月份共救助1328人,救助金额400.93万元。(2)帮助城乡贫困弱势群体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住房困难等问题,拨救灾资金38万元;七是及时审拨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累计2468人资金74.04万元。八是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拨付建房补助资金7818.6万元。

2、及时调整社保离退休人员和贫困人群享受待遇,社保政策落实到位。(1)、根据赣人社发【2013】28号文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养老金150.9万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了1278元,人均月增资161元,其中最高增加408元,最低增加127元;(2)、积极配合劳动人事、国土部门深入乡镇、村委、农户摸底调查,推进我市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试点工作,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生活补助,通过调查审核,60周岁以上失地农民有2167人,其中:半失地农民每人每月享受120元生活补助,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享受180元生活补助,共发放养老生活补助资金341.83万元;(3)、根据赣民字【2013】27号文件精神对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月标准再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400元,人均补差提高到240元,农村居民提高到200元,人均补差提高到12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0元,达到294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达到2640元。提标提补资金共402.47万元已发放到位;(4)、城镇大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和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提高生活补助20元,提高后月标准为305元。提标提补资金共4.3万元已发放到位。

3、根据赣府厅发【2011】7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我科对全市60周岁以上且从医满20年的216名乡村医生发放养老生活补贴134784元。

(三)积极自查,深入自纠,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1、为进一步加强社保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我们对2010年—2012年度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我们先从上级文件开始以文号对应资金为准,认真核查资金到位时间,资金每次发放时间,每笔资金发放总和,做到每笔资金都心里有数。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在社保资金上级专款的管理和使用上能够按照规定时间下达、拨付资金,拨付程序符合规定,无推诿扯皮、延缓滞留等问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但是在个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还存在一些小问题。如少量资金的结余、部分资金计划的调整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我们及时整改。

2、完成了市审计局对2005年-2011年社保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政府文件上报审计局。

3、上报我市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并对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2012年我市共接收救助申请11件,涉及救助人数11人。救助基金收入40万元,其中省级救助基金划入40万元;救助基金支出14.8万元,垫付交通事故死亡丧葬费9.4万元,垫付交通事故抢救费5.4万元。

(四)财政为民,服务为民,及时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我社保科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等12项社保口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文件、到户(人、项目)的补助标准和明细台帐等都一一上交预算。公开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2、为确保完成我市2013年土坯房30843户改造任务,我社保科分三个小组会同人社部门、建设部门抓好全市农村土坯房建筑工匠培训工作,这几个月我们对共13个乡镇进行了培训工作效果显著。月底会同就业局等单位将全市工匠培训工作全面完成。

3、根据上级指示,深入挂点乡镇做好“三送”结对帮扶工作,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及时反映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合理要求,确保“三送”工作精神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

1、我市是“吃饭”型财政,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缺口仍然较大,无法满足支出的需求。

2、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宣传报道工作有待加强。

3、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依然不够刻苦,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财政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透明

下半年,在落实好各项政策的同时,重点要做好对照检查,完善并加强对内和对外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堵塞漏洞。继续加强财政专户的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抓好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围绕今后一个时期社保工作的热、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调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呼声,特别是对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更要做到关心和理解,为他们排忧解难。此外,要加大信息量并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反映社保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继续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五大基金收缴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新农保基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全覆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