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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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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糖尿病社区干预管理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糖尿病患者日益增多。根据2007年《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规定了糖尿病管理的基本原则[1]:糖尿病治疗的近期目标是控制症状,防止出现急性代谢并发症,远期目标是提高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预防慢性并发症。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社区卫生服务逐渐成为糖尿病综合防治的最佳平台。本文总结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经验,探讨社区规范化管理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效果。

资料与方法

根据WHO糖尿病诊断标准,随机选取我们社区120例居住>5年的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120例糖尿病患者中,女57例,男63例,男女之比1.05:1;病程3~24年,平均11.4±4.4年;年龄37~76岁,平均60.4岁;患者学历情况:大学及以上学历36例,中专学历14例,初高中学历73例,小学以下7例。

干预方法:①帮助社区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禁烟限酒,鼓励保持乐观的情绪。进行适度的体育锻炼,根据糖尿病患者各自自身的实际情况参加一些正常的工作、社会活动,每天的工作、学习、休息运动保持有一定的规律,以免低血糖反应的发生。②饮食疗法:根据不同患者的不同具体情况指导患者具体饮食注意事项;按计划安排每餐食物,制定个体化食谱,不可随意增减。忌吃油腻食物。对消瘦者应提高摄入,则需要增加体重;对于肥胖者应减少热量摄入,逐步降低患者体重;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患者需要增加热量,维持其特殊的营养需要。③患者需要规范用药,坚持用药,结合中医中药治疗,控制血糖在合适水平,平时需要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告知患者辨识药物的不良反应,临时处理措施,通过心理干预,告知患者糖尿病自我监测的内容及意义;低血糖的预防、识别及处理措施。④建立糖尿病患者自我交流小组,由居住邻居的糖尿病患者组成一个小组,选出文化程度相对较高者为组长,首先对组长进行糖尿病知识培训。组长带领小组成员开展各种活动,进行糖尿病知识培训,互相交流治疗以及生活经验。为了让患者掌握更多的疾病相关知识及有利于病友之间的相互交流[2],每个月我们社区组织1次糖尿病患者集体活动,活动的具体方式采取个别辅导、心理谈话、专题讲座、示范表演等。⑤专家义诊我们定期请上级医院糖尿病专家到社区义诊,为每个糖尿病患者制定具体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定期对社区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具体随访方式采取定期电话随访、上门随访、患者主动到社区卫生服务站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填写糖尿病患者随访表,随访内容包括:糖尿病基本知识传授;对于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自我监测并记录;督促规患者范药物治疗以及定期复查,发现相关动态变化后,及时督促患者去医院进一步检查。

结果

经过一系列的综合社区干预措施,所有120例糖尿病调查对象的FBG、PBG、HbA1c值均较干预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FBG=2.16,tPBG=2.45,tHbA1c=2.63,P

讨论

我们知道,糖尿病是一种以糖代谢紊乱以及影响全身各个脏器与组织的内分泌代谢紊乱性疾病。我国糖尿病患病率正在逐年增加,已成为继肿瘤、心脑血管病之后的第3位[3]。严重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长期高血糖可以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肾病、周围神经病变、酮症酸中毒以及继发感染等各种并发症。

糖尿病的治疗是终生性的,糖尿病综合治疗模式包括:合理饮食、健康教育、运动疗法、规律服药及自我血糖监测。糖尿病治疗效果主要是取决于患者的主动配合程度。对糖尿病患者实施综合性干预逐步受到重视。大医院门诊医生难以向患者详细宣传糖尿病防治知识,也很难做到对患者追踪随访,治疗效果得不到有效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是居民首先接触的第一线的医疗服务,与居民联系最紧密,接触最频繁,社区卫生服务能全面进行糖尿病危险因素评估,同时可以对于糖尿病患者制定规范性的治疗计划,同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治疗方案,保证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到合适的程度,对于糖尿病患者防止各种急、慢性并发症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社区医务人员与糖尿病患者密切配合,可以保证治疗得到有效实施,达到提高糖尿病控制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制定委员会.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

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血压;围手术期;麻醉及术中管理

【中图分类号】R6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015(2011)01-0005-02

【Abstract】Hypertension is refers to systemic artery pressure, is the most familiar cardiovascular disease, and coronary heart disease, one of cerebrovascular disease occurrence and development is closely related, as our country’s population is aging, in clinical amalgamative have hypertension, or elevated blood pressure anomalies of surgical patients more and more, to improve the understanding, strengthen intraoperatie management, prevent for hypertension disease caused by cerebrovascular disease, especially 1 combination and hypertension do elective surgical procedures of cases perioperative anesthesia and methods of intraoperatie management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Key words】hypertension; perioperative anesthesia; and perioperative management、

1资料与方法

30例合并有高血压的择期手术患者,男性18例,女性12例.年龄35-72岁。ASAII-III级,体重47-72kg,平均62kg.其中全麻8例,硬膜外10例,腰麻8例,神经阻滞4例.为腰部、腹部及颈部手术,所有病人术前常规禁食12h,禁饮4h,术前30min肌注安定10mg、阿托品0.5mg或东莨菪碱0.3mg.术中常规监测Bp、Spo2、HR、ECG。

2结果

30例患者中有15例麻醉及手术过程中血压值较术前有不同程度的升高,10例有有不同程度的血压下降,其中伴有恶心、呕吐者6例,5例患者血压未有明显波动。6例恶心、呕吐患者均选择椎管内麻醉,且恶心呕吐均发生在麻醉给药后10-15min之后,考虑与交感神经被阻滞刺激延髓呕吐中枢有关,给予迅速扩容、静注麻黄素好转,30例手术皆进行顺利,术毕护送患者安全返回病房。

3讨论

高血压病是一种循环系统疾病.麻醉及手术操作易使病情恶化,为使患者顺利度过围手术期.提高麻醉和手术安全性,笔者认为:

3.1术前准备:全面系统了解病史,了解重要器官受累及代偿情况,做ASA分级。依据病情和手术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麻醉方案。除紧急手术外,择期手术一般应在高血压得到控制后进行,尽可能使舒张压控制在100mmhg以下。一般主张抗高血压药应持续用到手术当日为止,使血压控制在适当的水平,在选择抗高血压药时,应避免应用中枢性降压药或酶抑制剂,以避免麻醉期间发生顽固性低血压和心动过缓。

3.2麻醉前用药:情绪激动时血压易升高,故术前应充分镇静.术前访视时做好安慰及解释工作,消除顾虑。

3.3麻醉方式的选择:高血压病人的麻醉,应根据病情和手术要求,选择对循环影响小的麻醉方式物,1期高血压病人的麻醉选择与一般病人无任何区别,对2期,特别是3期高血压病人,麻醉方式选择宜慎重。范围较小的手术,可选用局麻或神经阻滞,但术前应充分镇静、阻滞需完善、避免因情绪激动紧张或镇痛不完善而致血压急剧升高。局麻药中不宜加肾上腺素。腰麻用于高血压病人时易引起血压剧烈波动,一般不宜采用,除非为下肢、会阴等部位手术可以考虑用低位腰麻和鞍麻。连续硬膜外阻滞对循环影响较缓和,但在阻滞范围广泛时也可导致血压严重下降,因此最好只限于中下腹部手术,而上腹部手术以慎用为宜。对手术范围广,创伤大的复杂手术,仍以全麻为宜。

4麻醉管理

对高血压病人来说,麻醉管理比麻醉选择更为重要。麻醉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维持血压接近于平时可耐受的水平,保证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灌注良好,防止血压的剧烈波动。

4.1低血压的防治:高血压的病人由于存在动脉硬化及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对低血压的耐受力很差,低血压如持续一定时间,即可造成这些脏器缺血而产生严重并发症。高血压病人发生低血压的原因与一般人相似,如全麻药的抑制、椎管内麻醉所致的交感神经阻滞及低血容量等。只是高血压病人代偿能力差,使得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一旦发生低血压,首先应分析原因,排除其他血压下降的因素,对低血容量所致的低血压,应迅速补充血容量。但必须认识到心肌受累的高血压病人对快速大量输血输液的耐受力差,易发生左心衰竭。应密切监测CVP PAWP,必要时,先给予少量多巴胺等药物以增强心肌收缩力,再予以补充血容量,遇血压严重下降的危急情况,先用升压药提升血压,然后再分析原因,予以病因治疗。

4.2高血压的防治:血压过高可造成心肌耗氧和供养失衡,引起一系列严重并发症。浅麻醉下对各种刺激的交感神经反射,一些刺激较重的手术操作等都可以起血压升高。术中如果发现血压升高,首先针对原因采取相因的措施。如加深麻醉或给予麻醉性镇痛药以消除疼痛反应。解除呼吸道梗阻,改善通气,纠正低氧和高碳酸血症。如上述措施无效或因血压剧增而致情况紧急时,则须用药物控制血压,在采取降压措施的同时,密切监测ECG,注意有无心肌缺血的改变。

总之,高血压患者手术的麻醉就是要维持患者循环系统的稳定,减少麻醉和手术应激,避免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使患者平稳安全的度过围手术期。

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早产儿;前白蛋白;白蛋白;营养评估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299-02

【Abstract】Organs of the premature infants develop immaturely, and infants are usually pre-delivered because of the changes of intrauterine condition, so complications such as feeding difficulties often appear after birth; protein deficiency and lipid metabolism disorder may easily come along. So the early nutritional status not only decides the survival of the premature infants but also has lasting effects on their future living quality.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findings, the shorter the gestational age of a premature infant is, the lower his ALB, PAB and TP will be. PAB is the most sensitive index to evaluate the maturity and nutritional status of premature infants so far. Therefore, monitoring the SP level of premature infants has great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the clinical reasonable nutritional treatment and disease prevention.

【Key words】premature infants, PAB;ABL;nutritional assessment

随着新生儿领域急救技术的日臻成熟,我国早产儿特别是极低出生体重儿和超低出生体重儿的存活率稳步上升,早产儿远期并发症日益受到关注。生长发育不良可影响早产儿的体格发育、器官结构和功能发育,尤其可能造成神经系统的不良预后事件,而生后不适应的营养供给是造成生长发育不良的重要因素【2】。适当的营养供给以满足早产儿的追赶性生长已成为新生儿重症监护的重点之一【2】。营养供给过剩不仅会导致患儿早期发生肥胖症,尚可造成成年期糖尿病、高血压等代谢相关疾病和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高【3】。故早产儿营养状况的评估非常重要。

1 早产儿营养相关问题:早产儿宫外生长迟缓是NICU较为普遍的现象【4-6】。宫外生长迟缓对早产儿的存活率,婴儿期和儿童期的体格发育、神经系统均会有影响【7】。早产儿出生后短期内多数不能经胃肠道得到足量营养,需部分或完全静脉营养补充外源性氨基酸和脂肪乳,营养支持疗法贯穿于早产儿整个治疗过程中。合理的营养支持治疗在早产儿的治疗过程中十分重要。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1.营养缺乏 研究表明,营养摄入不足的早产儿的体质量、身高、头围增长缓慢,出现生长迟缓。而生后早期的营养缺乏将对体格生长、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早期营养缺乏还会影响饮食习惯、味觉发育、骨矿物质含量,从而影响骨骼及牙齿的健康【8】。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早期生长迟缓会对身体引起各种长期影响,这种影响甚至将持续终生。2.营养过剩 营养过剩直接导致体质量增长过快,而出生早期体质量增长速度过快是后期出现超重、肥胖的基础,而且与成年以后的心血管系统及内分泌疾病等相关【8】。

2 血清白蛋白及前白蛋白评估早产儿成熟度及其早期营养状况的价值 白蛋白、前白蛋白、总蛋白可反映机体蛋白营养状况。蛋白质是大分子物质,不能自由通过胎盘屏障,胎儿主要依靠从母体获得的氨基酸自己合成蛋白质【9】。Gerogieff及Sasanow【10】的研究表明,各孕周孕妇血清前白蛋白明显高于新生儿脐血前白蛋白水平,但母婴之间无相关性。血清白蛋白和前白蛋白是由肝脏产生的蛋白质,前白蛋白是血浆蛋白电泳时位于白蛋白之前的一种血浆转运蛋白,其半衰期短(1.9d),血中含量低,一旦出现蛋白-能量缺乏即迅速下降,当蛋白能量摄取增加时,3d可有明显回升。而白蛋白半衰期较长(20-25d),14d左右血中才出现改变,敏感度低,仅能反映两周前甚至更长时间以前机体所处的营养状态水平【10】。营养评价指标的敏感性主要依据蛋白生理半衰期,其半衰期越短则敏感性越高,前白蛋白作为营养指标,可很好地进行胎儿营养状况的评价。目前较多研究证实【11-13】,前白蛋白水平与胎龄、体质量相关,且胎龄越小,体质量越轻,其降低趋势越明显。池美珠【14】的研究表明,前白蛋白可作为区分大于胎龄儿、适于胎龄儿,小于胎龄儿的指标。前白蛋白作为营养指标评价早产儿成熟度及营养状况与白蛋白相比,其敏感性更高,更能准确反映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不同时期的营养状况。

3 监测血清蛋白质变化,对临床合理营养支持治疗及预防疾病具有指导意义 低出生体质量儿在婴儿期和儿童期发生生长迟缓、发育延迟、感染性疾病及死亡的风险性增加,与其出生后营养状况密切相关【15】。早产儿宫外生长迟缓是NICU较为普遍的现象【16-18】 ,其对早产儿的存活率、婴儿期和儿童期的体格发育、神经系统均会有影响【19】。新生儿早期营养不良多为蛋白质-热能不足,及时补充营养能提高存活率及抗病能力【20】。早产儿低出生体质量儿由于宫内营养物质储备不足,各器官系统发育不成熟,不能耐受肠道内营养,必须予以部分肠道外营养或全部肠道外营养支持治疗【21】。氨基酸是肠道外营养液的重要组成部分【22】,它不仅对体格生长十分重要,而且是代谢信号途径、蛋白质合成和蛋白连接所必需的,应该补充足够量的氨基酸,以维持快速的蛋白质合成和生长【23】。氨基酸摄入不足可引起或加重早产儿宫外发育迟缓。当给予早产儿过量的氨基酸,超过其处理能力,有可能引起血氨增高【24】。由于不同胎龄低出生体质量儿常存在蛋白-能量营养不良,需要有意义的生化指标进行营养评价,并评估其营养支持的疗效【25】。前白蛋白半衰期短,能迅速反应营养摄入处于正平衡或负平衡,能较敏感的反映体内蛋白质合成的水平和机体营养状况【26】,因此,可根据前白蛋白水平来评价早产儿营养状况以指导临床合理营养支持治疗【27】。

4 总结 早产儿宫外生长迟缓的状况在NICU 普遍存在,证据表明早期生长迟缓对早产儿有长期负面的影响,包括矮身材和不良的神经系统结局,影响到他们的远期健康。而营养过剩,对身体也有一定的危害。目前国内的许多调查数字明显高于国外报道,说明我国早产儿的营养状况亟待改善。因此科学的早产儿营养管理是国人面临的挑战,医师的着眼点不仅在生后早期住院期间,而且应当持续至出院后、婴幼儿阶段乃至青春期。目前,前白蛋白水平对评估早产儿生后早期营养状况有重要的价值,可指导临床合理营养支持治疗已得到证实。

血清前白蛋白等生化指标的测定,建议住院期间每1-2周查1次,出院后1-2个月复查,当出现生长迟缓或准备转换为纯母乳或足月配方奶喂养时需要重新复查进行评估。早产儿胎龄、体重不同,疾病状况不同,耐受情况不同,生长情况不同,故既要遵循基本原则,又要个体化。早产儿营养的个体化要求我们,不仅定期随诊营养状况及其体格发育监测指标。包括体重、身长、头围的生长曲线是否正常进行判断,还需我们制定出个体化的血清蛋白质的生长曲线标准,充分考虑个体差异,而后一项工作尚未完成,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是科学的早产儿营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王贺茹, 金春华, 张健娜. 早期喂养方式对不同时期儿童体质量的影响 [ J] .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2008 , 23 ( 21) : 1693 - 1695 .

[2] Dusick AM, Poindexter BB, Ehrenkranz RA, Lemons JA. Growth failure in the preterm infant: can we catch up?[J]. Semin Perinatol, 2003, 27(4): 302-310.

[3] Tsang RC, Unany R, Koletzko B, Zlotkin SH主编; 毛萌, 姚裕家,母得志, 杨帆主译. 早产儿营养:基础与实践指南[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1-16

[4] Research Group for the Nutrition of Premature Infants , Wang DH. Mu lti-center study of the nutritional status of premature infants in 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in China Report of 974 cases [ J ] . Chin J Pediatr,2009 , 47 ( 1) : 12 - 17.

[5] Shan HM, CaiW, Cao Y, et al . Extra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 in premature infants in Shanghai A multicenter retrospective review [ J ] . Eur J Pediatr , 2009 , 168( 9 ): 1055- 1059 .

[6] Camilia R, M artin MD, Yol anda F , et al . Nutritional practices and growth velocity in the first month of life in extremely premature infants[ J]. Ped iatrics , 2009 , 124( 2 ): 649 - 657.

[7] Gasey PH. Growth of low birth weight preterm children[ J] . Sem in Perinatol , 2008, 32( 1 ) : 20- 27 .

[8] 冯 琪. 早期营养对发育及健康的影响[ J] . 中国新生儿科杂志, 2009, 24 ( 3) : 129 - 131.

[9] 章渝,黄承钰,聂小成,等.早产儿和足月儿蛋白质营养状况比较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4):605-606.

[10] Florendo KN,Bellflower B,van Zwol A,et al.Growth in preterm infants fed either a partially hydrolyzed whey or an intact casein/whey preterm infant formula[J].J Perinatol,2009,29(2):106-111.

[11] 王海英,梁化歧.血清前清蛋白评价早产儿营养状况的探讨[J].中国新生儿科杂志,2007,31(2):283.

[12] 叶飘,皮光环,刘敬涛.早产儿血清前清蛋白和清蛋白水平的影响因素[J].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5,26(7):1037.

[13] 王西阁,刘保民,栾斌,等.不同胎龄母婴血清前清蛋白测定的意义[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3,26(6):836.

[14] 池美珠.新生儿血前白蛋白与转铁蛋白的水平观察及其作为营养指标的探讨[J].新生儿杂志,2001,16(2):59

[15] Eyzaguirre F,Bancalari R,Roman R,et al.Prevalence of components of the metabolic syndrome according to birthweight among over weight and obese chidren and adolescents[J].J Pediatr Endocrinol Metab,2012,25(1-2):51-56.

[16] Research Group for the Nutrition of Premature Infants , Wang DH. Mu lti-center study of the nutritional status of premature infants in 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in China Report of 974 cases [ J ] . Chin J Pediatr,2009 , 47 ( 1) : 12 - 17.

[17] Shan HM, CaiW, Cao Y, et al . Extra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 in premature infants in Shanghai A multicenter retrospective review [ J ] . Eur J Pediatr , 2009 , 168( 9 ): 1055- 1059 .

[18] Camilia R, M artin MD, Yol anda F , et al . Nutritional practices and growth velocity in the first month of life in extremely premature infants[ J]. Ped iatrics , 2009 , 124( 2 ): 649 - 657.

[19] Gasey PH. Growth of low birth weight preterm children[ J] . Sem in Perinatol , 2008, 32( 1 ) : 20- 27 .

[20] 许洪平,汤国英.脐血视黄醇结合蛋白、前白蛋白和转铁蛋白在新生儿营养状况分析中的应用[J].中国妇幼保健,2010,25(5):707-708.

[21] 王,张巍,马建荣,等.前白蛋白在早产低出生体质量儿肠道外营养治疗中的意义[J].国际儿科学杂志,2009,36(4):337-339.

[22] 邵肖梅,叶鸿瑁,丘小汕,等.实用新生儿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46-300.

[23] 封志纯,王瑞娟,李秋平.提高早产儿营养的临床管理水平[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1,19(9):777-778.

[24] 张波.不同氨基酸输注方式对早产儿营养状况的影响[J].海南医学,2012,23(7):58-59.

[25] 邝文英,廖艳,王伟山,李丽,等.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中不同胎龄低出生体质量儿营养状况[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12,27(24):1886-1897.

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4篇

一、纳税失信之恶果

1、扭曲了经济信息

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提供各种税收资料经济信息,反映经济活动,为经济决策(包括税收调控决策)提供经济信息。然而,由于纳税失信,有关税收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提供的经济信息发生了变形和扭曲,不能真实反映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不能为经济决策和税收调控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信息,使决策缺乏准确的依据。例如增值税制度及管理办法在一些地区得不到彻底执行,存在不同程度的扭曲变形,其所反馈的经济信息自然也就产生了偏差,不是原本设计的制度及管理办法内在的缺陷和应用的问题,若依此扭曲的经济信息进行的改革也就无科学性可言。

2、造成税负不公,扰乱了市场秩序

公平原则是税收原则中的最基本原则,税收制度的设计必须基于公平税负这一基本点。然而,由于纳税失信,纳税人实际税收负担能力不能充分反映,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不能合理衡量,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与制度设计目标脱节,使税收制度设计的公平目标成为泡影,实际税收负担不公成为必然,导致社会分配不公,从而使市场失去公平竞争这一根本,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干扰了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纳税失信使税收活动不能真正按照税收制度的规范来进行,税收制度不能真正得以实行,税收政策的既定目标就不能得以顺利实现。例如,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财政目标和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目标都未能得以完全实现,究其原因,制度的不完善是其原因之一,但其最主要原因并非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纳税失信使大量税款流失,财政目标未能充分实现,高收入者的纳税失信,使其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政策目标也未能实现。

4、增加了征税成本

规范纳税行为需要法治和信用并重,纳税行为首先需要通过信用加以规范,但信用的约束能力弱,因而需要法治对失信进行惩戒。信用促使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其征税成本低,而法治则需要政府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高昂。纳税失信必然增加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难度,提高征收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征税成本的增加。

5、导致纳税人经济信用度下降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人的经济行为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信用加以规范,因而在经济交往中,经济人的经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是否愿意与之发生经济往来,是经济人在市场竞争中的立命之本。对纳税人而言,纳税信用不仅标志着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信用,也是其经济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经济人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信用度。一个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在市场交往中的经济信用度必然大打折扣,导致其经济信用度的下降。

二、纳税失信之原因

1、纳税意识问题

从计划经济转化到市场经济,经济主体不再是国家,而是有着自身利益的纳税人,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独立,同时,伴随着经济转轨,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减弱,而现代法治意识还没有强化起来,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强,纳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背弃纳税信用,造成纳税失信。

2、制度建设问题

立法级次低、立法体系不健全;涉税信息不透明,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税收规则不一致;税收法律及信用制度滞后于现实需要;治理违法行为缺乏规范性和严肃性等制度建设问题,造成制度不健全,为纳税人失信开了方便之门。

3、约束机制问题

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由于信用管理尚未形成体系,也由于税收征收管理不力等诸多原因,对纳税失信的惩戒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约束惩罚机制,既不能对纳税失信进行足够的经济处罚,也不能使纳税失信者经济信用度受到足够的损害,纳税失信成本低廉,部分纳税人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纳税失信就成为其最好的选择。

4、征收管理问题

我国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不高,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本身仍有许多漏洞,同时,由于征管人员素质偏低、部分税务人员寻私等原因,造成税收征收管理不力,对纳税失信不能及时查处,也不能依法严肃处理,助长了纳税失信歪风。

三、纳税信用建设

1、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诚信纳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道德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纳税信用建设的基础。因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对社会和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形成全社会各经济主体重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尔虞我诈可耻”的社会氛围,为纳税信用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2)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经济活动要求维护信用关系的严肃性,而信用关系严肃性的维护依赖于严密规定而且严格执行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信用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是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屏障,如果无法可依,或法制不健全,纳税人就没有建立纳税信用的自觉性。在我国目前法律规范体系中,没有全面系统地体现信用经济的要求,信用法制建设几近空白。因而,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规范信用行为,为纳税信用营造健全的法律环境。

2、强化诚信纳税意识

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使税收观念深入人心。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重视税收、支持税收,全社会关心税收、维护税收。通过税收宣传,使税收观念渗透到全社会,使诚信纳税意识渗透到全社会,增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以从根本上保证纳税信用建设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

3、构建全社会统一的信用体系

我国目前税务、工商、银行、公安、城管、保险、电讯等各部门各行业对于客户的信用资料记录都各自为政,互不通气,资源不能共享。这样的状况不利于对当事人的整体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当事人的失信信息不能广泛,其失信行为不能真正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的整体经济信用度,不能真正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的信用形象,经济活动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使失信和欺骗行为不能得到相应惩罚,失信成本低,不利于诚信之风的树立。因而,有必要构建统一的社会经济信用体系,将各种信用资料(包括纳税信用资料)汇入社会经济信用资料体系,使各单位及个人的信用资料能够为全社会共享,一旦某单位或个人有失信行为(包括纳税失信行为),其失信行为信息将及时暴露在公众面前,以影响其在市场交往中是经济信用度,不仅业务客户不会与这种信用度差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业务往来,就是工商、海关、银行、保险等政府管理部门和相关经济单位也都将根据其信用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限制,甚至对其进行一定范围的专业调查、质询审计和执法检查,以防范继续出现失信行为和欺诈行为。这些给予失信行为的惩罚,增加了失信成本,才能对失信形成强有力的威慑,有利于纳税信用建设。

4、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纳税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纳税信用度进行合理的评价。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促进纳税遵从。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已开展了对纳税信用的评定工作,一些地方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标准”等,建立了对纳税人纳税信用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指标体系不完善、不科学、不规范的;资料采集不完整;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估的管理领导,完善资料采集办法,扩大资料采集范围,提高评估人员素质,特别要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方面多下功夫,以合理评价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

5、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

在完善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的前提条件下,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于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给予简化办税程序、免检免查等系列优待,以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对纳税失信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一是税务机关应加强征收管理,加大稽查和监督力度,以防止纳税失信者再次发生纳税失信行为,二是对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转为正常的信用企业,如果在此期间再次发生纳税失信行为,必须从重处罚。此外,如前所述,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信用体系,建立社会信用资料库,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信用资源共享制度,彰显诚信纳税行为,曝光纳税失信行为,使纳税信用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重要的是使纳税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提高诚信纳税者的经济信用度,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降低纳税失信者经济信用度,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增加其失信成本,以达到对纳税失信行为的震慑作用。

6、建立纳税信用信息资料库

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纳税信用信息资料库,将纳税人资料及有关纳税情况记录及时全面收录到数据库中,形成纳税信用档案,通过汇总、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纳税人信息动态,为纳税信用等级评估提供依据,并与工商、银行、海关等机关的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同时,建立纳税信用系统,及时向社会纳税信用信息,以帮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实现社会信用监督。

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5篇

【摘要】目的 探讨基层医院新生儿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0至2011年我院新生儿室医院感染率与危险因素、有效办法之间的关系。结果 2011年我院新生儿医院感染率明显下降,由2010年2.39%下降到1.15%,后半年医院感染率为0,全年未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结论 新生儿医院感染防范和监控措施正确有效执行是降低新生儿医院感染的用力保障。

【关键词】新生儿;医院感染;危险因素;防控措施

新生儿体重轻、胎龄小,屏障功能不全,免疫系统不成熟,在院期间,暖箱和抗生素使用时间长,侵入性操作多,是医院感染的高危人群。为促进和保护新生儿健康,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及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避免医院感染的发生,结合我院新生儿室2010年医院感染调查统计,针对新生儿医院感染高危因素和薄弱环节,自2011年对其实施积极有效的早期干预和防控措施,取得明显效果。现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1月至12月住院新生儿669例,均使用暖箱,其中,1000-1500克5例;1500-2500克59例;>2500克605例,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6例;鼻饲护理165例;留置针使用593例;抗生素使用626例。2011年1月至12月住院新生儿778例,均使用暖箱,其中,1000-1500克5例;1500-2500克,103例;>2500克670例,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8例;鼻饲护理231例;留置针使用710例;抗生素使用753例。

1.2 医院感染诊断方法 参照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依据感染新生儿临床表现,血、尿常规、X线,细菌培养等相关病原学检查,确定医院感染的诊断。

2 结果见表1、表2。

2010年我科住院人数669人,发生医院感染16例,医院感染率2.39%;2011年我科住院人数778人,发生医院感染9例,医院感染率1.15%,且后半年医院感染率为0,全年未发生新生儿医院感染暴发,情况明显好于以往水平。

3 讨论

3.1 新生儿医院感染危险因素

3.1.1 自身因素 新生儿抵抗力差,特异性和非特异性免疫均不够成熟,IgA、IgM不能通过胎盘,特别是分泌型IgA缺乏,使新生儿容易患感染性疾病,尤其是呼吸道和消化道[1]。而且,新生儿呼吸道黏膜屏蔽功能弱;消化道消化调节功能差;皮肤、粘膜角质层薄;输尿管末段在膀胱走行短,膀胱膨胀时不能将其压紧关闭,极易受到病原微生物的侵袭而引起医院感染。

3.1.2 不良环境因素 新生儿室布局不合理,气流不通,温湿度不当,物流、人流未分开,专用通道不足,洗手设备不全,探视人员管理不当,长期空调开发等都可导致有效含氧量降低,空气含菌量增高和空气污染。调查表明:当室内湿度过低时空气过于干燥,空气中的尘埃,悬浮离子增多;当湿度过高,则有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2],增加了交叉感染的机会。

3.1.3 医源性因素 新生儿医护人员配备不足,使诊疗护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医护人员院感意识不强,消毒隔离管理和无菌技术操作不严格,特别是手的清洁消毒不彻底,另外,侵入性操作过多,如肠外营养[3]、静脉插管、呼吸机使用等侵入性诊断治疗,都可致新生儿医院感染的发生。

3.1.4 药物性因素 诊疗过程中医师为控制或减少感染,往往忽略抗生素使用前应进行病原学检查,甚至采用联合用药或预防用药方式。长时间应用抗生素可使体内正常菌群失调,菌群屏障作用破坏,容易造成继发性感染或细菌耐药性增加,为耐药菌群繁殖创造条件,增加了新生儿医院感染的概率。

3.2 新生儿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3.2.1 建全管理制度 在院感办领导和组织下,成立科室监控小组,组织科室医护人员、保洁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全面掌握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影响因素、消毒剂的作用机制、配比浓度、使用方法和时间,并定期进行院感知识考核,以强化院感意识。建立适合本科,切实可行的感染防控措施和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手、物体表面、空气、无菌物品、医疗器械进行细菌监测,并检测防控措施实施的效果。对超标项目和感染病例应认真剖析并采取预防措施,直至重新检测合格为止。发生医院感染时,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上报医院感染科,并协助调查。

3.2.2 加强病房管理 新生儿相对独立,布局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分开的基本原则。感染性疾病与非感染性疾病严格分开,各分区明确;通道分明;标识醒目。实行全封密式管理,入室前严格洗手,消毒和更衣,进入NICU应戴口罩。注重病区环境卫生[4],在人流大时间段采用紫外线空气动态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合适温湿度,每日室内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避免对流风,防止受凉;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湿性拖地2次,地面污染时随时擦拭;清洁物体表面时用已消毒处理的抹布,遵循一处一用一消毒,从清洁区至污染区的原则,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并做好标识。

3.2.3 强化前瞻性防护,防止自身感染 提高新生儿自身机体免疫力,从医院感染易感人群环节来控制。加强基础护理;多叩背、翻身,保持呼吸道通畅;勤擦洗勤更换,避免大小便污染;每日生理盐水擦拭口腔,保持口腔清洁。使用中的暖箱、光疗箱每日一用一布一清洗消毒;直接接触皮肤的治疗巾、奶瓶、配奶器应一用一清洗后一人一打包高压消毒;奶嘴用后清洗煮沸消毒;洗浴用品、眼药水等应非接触式使用;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处理,以预防新生儿感染。如发现有医院感染迹象,应转入新生儿隔离病房,实施分组护理,作好床间隔离,保持床距不少于1米,并及时采集样本做病原学检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对产妇和家属的健康教育,指导正确喂养和洗手方法,避免产后医院感染。

3.2.4 预防医患之间的感染 每年对新生儿医护人员、清洁工进行健康体检,患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需调离新生儿室。认真执行手卫生消毒规范,每个暖箱上备用快速手消毒液,进行各项操作前后,接触每一个新生儿前后,或从同一个新生儿清洁处转向污染处操作护理时均应标准卫生洗手,防止手成为医院感染的传播媒介[5]。

3.2.5 侵入性操作和无菌技术管理 严格侵入性操作指征,重症新生儿尽可能减少侵入性诊疗操作,必需执行时,必须按规范严格无菌技术原则,缩短各种管道留置时间,减少感染机会。使用的医疗器械应遵循其危害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或灭菌方法,保证进入机体的器械已灭菌处理,需频繁接触使用的物体表面已消毒处理。

3.2.6 抗生素使用管理 新生儿抗生素应选用对致病菌作用强,药物到达感染部位浓度高而不良反应少,价格低廉的药物[6]。正确收集临床标本送检,根据药敏试验和细菌感染的流行病学资料,掌握新生儿用药指征,缩短用药时间,尽量避免预防用药及联合用药。每月对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不合理使用进行通报,以减少抗生素滥用的不良反应和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4 结论 通过上述各项防控与应急措施的落实,完善了新生儿医院感染的细节管理,提高了工作人员对院感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新生儿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确保了人员安全、物品安全、环境安全和使用安全。但新生儿医院感染工作是一个长期、连续、动态、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长抓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慕逖.儿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99.

[2] 刘振声.医院感染管理学[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114-117.

[3] 徐焱,李文华,华.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早产儿医院感染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17(10):1226-1228.

[4] 胡小云.儿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相关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华实用医学,2002,4(21):59.

[5] 李玉妹.新生儿医院感染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8,5(8):736-737.

体重管理的基本原则范文第6篇

关键词:政府管理主体 投资开发主体 关系责任

中图分类号:F29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043-02

一、政府管理主体与开发投资主体之间的关系

政府管理主体与投资开发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其它几组主体间的关系相比有所不同,政府管理主体的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双方关系的复杂性。

首先,政府管理主体与投资开发主体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房地产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客观上要求政府要从宏观上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与管理。从市场经济的视阈看,政府管理主体就是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职能的执行者,政府管理主体有权对投资开发主体进行多方面的管理和调控(政策制定、资格审查、项目审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监控、贷款投放、利率调控等),也是相对责任的承担者。

其次,政府管理主体是投资开发主体上交国家税费的收缴者,双方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角度看,国民经济再分配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而房地产业上交的税费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甚至是依靠力量,也为GDP增长和国家财政做出了重要贡献。政府管理主体再以此作为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国防和社会事务的经费来源,以保障国家机器的协调有序运行。

再次,政府管理主体是投资开发主体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者,双方是买与卖关系。在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公有财产,政府管理主体拥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而开发商要开发商品房必不可少的资源就是土地,只有从政府管理主体手中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我国当代的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方式多为从政府手中购买,但是由于供地主体的单一性使得土地的价格投资开发主体无力干涉,完全由政府管理主体单方决定。因此双方又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

二、政府管理主体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指出,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管理主体作为人民公共权力的执行者,理应立足国家宏观整体利益,时时处处为人民着想,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首先,政府管理主体应该尽力实现管理行为的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公平化。民主科学地制定行业相关政策,严格确保公平的资格审查,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项目审批、密切关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监控、审慎投放贷款、合理地调控利率,以行业的整体利益为价值取向,圆满完成管理任务。

其次,政府管理主体应该尊重行业、尊重投资开发主体的正当利益。可通过调整完善经济结构,增加税种,降低税率等手段摆脱GDP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同时也能实现适当减轻行业的税负,促进行业的适度快速发展的目的。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国家、集体与个人,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合理利益,这既是政府管理主体的职能,也是政府管理主体的责任。

最后,严格规范市场秩序,肃清土地市场的不法土地交易和使用行为及现象。中央政府负有完善国有土地交易、转让、使用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规章的执行力度和对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的伦理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有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相关文件,长远规划地方土地使用,合理制定土地价格,保障投资开发主体和消费主体利益的责任。

三、目前政府管理主体在此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主体在其管理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自身的角色也发生了悄然的深化。一方面它是管理主体,履行着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另一方面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有独立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身份的双重性决定了其管理行为目的的双重性。一方面,从国家宏观整体利益出发,按其职能监管房地产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以确保国家的税金收入;另一方面,从政府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采取双重标准,对一般行业主体抬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主体则放松对行业的制度管制。同时还不断地提高部分关键资源(如土地)的市场价格,以保障政府主管部门的局部收入和福利,而具体标准适用的依据就是是否有利可图。由此可见,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具有明显的功利色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国家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这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诺思悖论”。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双重目的与诺思理论体系中的国家双重目标在层次和范围上有些许的不同,但也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双重目的性也是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政府管理主体在这个层次存在着太多的问题。

其一,腐败问题。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缺乏制约、失去正确方向的权力用于攫取利益是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在利益的诱惑下,有些地方个别官员对中央相关政策和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他们与房地产商、银行结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成为中央保护土地资源、整顿房地产市场的严重障碍。,权力与利益恶性协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被打破。不正当的政府行为对行业内部投资主体之间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原本被制度和道德否定的生产资料、生产主体及其行为,在权力的隐性操作之下,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在道德与制度的藩篱上为投机者大开方便之门,赋予部分不法投资开发主体一种“特权”。而获得这种“特权”的代价是昂贵的,并非所有的投资开发主体都能负担,那些无法获得这种“特权”的投资开发主体就被关在了竞争的大门之外。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这样表述:“正义有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部分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钱权交易、违规操作,对于一部分投资开发主体而言,行业准入的门槛被人为的抬高,投资者公平地参与竞争的权益被剥夺。而对于另一部分投资开发主体而言,国家制度对行业的制度管制则是放松了,他们轻而易举的就在竞争中占据了有利地位。这既不正义,也不公平。屡屡发生的“违规土地圈占”、“虚假招投标”、“银行信贷的违规倾斜”等现象就是上述腐败造成恶劣后果的直接证明。

其二,行业金融风险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过于看重房地产业在税费方面对国家财政的贡献,GDP的增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越发的明显。这种依赖在政府管理行为上必然反映为政策上的支持和监管上的姑息。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房价在危机中坚挺不下,进而一路飚升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各项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政府在投资型信贷和消费型信贷方面的政策倾斜的确给危机中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存贷款利率的双降,契税的折扣极大地刺激了消费主体的购房积极性。但这一系列的救市措施在取得了经济上良好效益的同时,却在客观上承认了高房价的合理性,在伦理学和社会学的视阈下取得的只能是负面的效益。然而相对于最广大中低收入的消费主体有限的收入和购买力,这仍是个长期性的矛盾。银行贷款不断地发放,而开发商和银行回收的只是一组可喜的数据,行业金融泡沫就是这样被不断地催生。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这些泡沫迟早会破裂,而泡沫一旦破裂,必将会给整个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甚至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安全造成打击。

其三,土地使用、出售和地价问题。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利益有两重性,一是政治利益,二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政治前途,政绩是考察官员政治前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是政府公共经费开支和政府人员福利的主要来源。房地产行业为各级政府获取双重利益开辟了一条捷径,地方政府大兴土木,加快推进规模型的城市化进程,不但打造出了直观的所谓民心工程,同时也推动了区域内部需求的增长进而实现地方经济阶段性的粗放增长,捞得了“政绩”。所以,才有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出售,大量的建筑设施拆了建,建了拆。同时,各级政府作为地方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出售土地是攫取经济利益的最快捷的手段。所以才有在房地产行业火爆的市场形势下的土地价格的井喷,才有在国家规定逾期一年没有开发的土地要收回的背景下,依然有大块地皮被长期圈占等现象的出现。但是,部分地方政府追逐局部利益的行为,偏离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导致行业交易费用的提高,房价的飚升,最终损害的不仅是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整个房地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利益。

四、政府管理主体应该如何处理与投资开发主体之间的关系

作为行业的监管者,政府管理主体在房地产业的管理活动对投资开发主体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而投资开发主体的一举一动都势必给行业,给消费主体带来直接的利益影响。因此,政府管理主体应该为全体消费者和整体房地产业的利益考虑,在执行自身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应积极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力求减少因政府行为而给其它主体造成的伤害。

政府管理主体正确处理与投资开发主体间的关系。首先,应该加快制度建设,保障程序的公正公平,实现管理行为的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公平化。坚决杜绝腐败践踏公平正义。美国著名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开篇中指出,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民主决策,可以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政府是否行为、如何行为进行决策,有效的节制主要官员因个人好恶或个别投资开发主体的利益驱使而践踏制度、任意行为;(2)科学合理地制定行业相关政策,使政策的制定更为科学全面地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彰显制度的向度;(3)严格执行公平的资格审查,认真项目审批,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使相关的程序制度化、公开化,便于接受其它投资开发主体和消费者的监督,避免部分政府官员违规暗箱操作,破坏施政程序公正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所有投资开发主体公平地获得市场资源;(4)密切关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监控,积极地行使政府管理主体作为行业监管者的角色,加大对房地产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监督力度,以行业的整体利益为价值取向,维护公共秩序和实现公共利益,实现政府公共行政权力的公共服务职能。“公正意味着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其核心是无私和中立。这样就可以把公共行政过程中的公正引申为:公共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所有的投资开发主体。也就是说公共行政公正要求改变过去权威行政的陈旧观念,实行民主行政、公正行政、公平行政、公开行政。总之,公共行政公正的基本精神是公平。政府和公共行败意味着背离公共行政权力的公共性质和对人民的背叛”。

其次,立足国家宏观经济全局,正确地认识房地产行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对国民经济结构和金融安全的不良影响,审慎投放贷款,合理地调控存贷款利率,控制规模扩张型的过度投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产业结构,消除国民经济及GDP增长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妥善的应对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投资型信贷的监控和评估力度,拒绝投资风险过大、重复建设、效益不高、经营粗放的投资开发主体的贷款申请;消除银行信用风险交易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大对投资开发主体在借款后行为进行监管,尽量避免银行信用道德风险的形成、产生;适度提高一套房按揭贷款首付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二套房及多套房按揭贷款首付的比例,尽力排挤行业已存的和潜在的经济泡沫,遏制投机型投资;强化对抵押贷款资格和额度的监控审查力度,打击投资开发主体为了争取销售量而同消费主体共同弄虚作假的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商品房替代产品和行业的快速发展。在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存在严重的经济泡沫,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银行信贷倾斜等方式刺激自建房、政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发展,消除由于商品房供给主体和结构单一造成的垄断对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不良影响,消除金融危机引发经济危机产生的隐患。这符合投资开发主体的利益,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最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统筹兼顾消费主体、投资开发主体和政府管理主体三者的合理利益,制定并严格执行可持续的土地交易和使用制度。(1)突出体制创新。创新决策体制,对于国有土地出售和售价决策权的行使,可以采取全民听证的方式集体决策。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全民皆有权表决,这样既可以避免因部分政府部门和领导专权,频繁出售和转让国有土地而造成的经济伦理上和生态伦理上的恶劣效应,避免政府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坐地起价,痛宰投资开发主体,同时还能避免因决策权利的集中而造成的腐败。(2)合理制订城市发展长远规划,突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由于我国的官员巡回升迁制度,官员在一个地方的任期是有限的,在有限的任期内获得显著政绩和经济效益的捷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出售,官员的轮换造成一任领导一项工程,前后任领导政策不一,甚至相互冲突,所以导致现任领导废除前任领导留下的工程,甚至拆除的现象。如此拆了建,建了拆,拆了再建,长此以往,劳民伤财。长远的城市发展规划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实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不该出售的土地,投资开发主体出价再高也不能得到土地的使用权,这样既节省了资源,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3)加快技术创新。创新土地价格的形成机制。土地的价格对于商品房的价格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由于我国当代的土地资源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以及我国土地国有的根本性质,决定了我国当代土地的价格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形成。可以以土地的拆迁成本为基础,把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能提供物最美、价最廉的商品房的投资开发主体,然后再在该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的框架下最终形成土地的价格。这样就不会再有一个个地王的产生了。既符合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也符合全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国家和政府是人民建立起来为全体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组织,政府就是履行国家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责任的执行机构。其所制定宏观政策的首要伦理价值取向应该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能让每一个消费主体都能买得起、买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房。以解决“居者有其屋”的民生伦理问题。

参考文献:

1.罗尔斯.正义论[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2.杨明伟.公正:我国公共行政追求的主要目标[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8(3)

3.时寒冰.高房价不会理性回归[J].环球时报,2109期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