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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承包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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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1篇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访问104位乡村干部和301户在2000-2003年之间流转土地且土地流转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户。全部调查对象分布在全省26个县(市、区)的52个乡(镇),在301户中,流出土地调查户164户,占54.5%;流入土地调查户137户,占45.5%。

(一)调查户人口状况

全部调查户,现有人口1116人,劳动力744人,劳动力占调查人口总数的66.7%。在全部劳动力中,就业劳动力713人,占95.8%,未就业劳动力31人,占4.2%。在全部就业劳动力中,农业就业劳动力391人,占54.8%;非农就业劳动力322人,占45.2%。

(二)调查户人均耕地拥有量

土地流出户:全部流出土地的调查户,在土地流出前,经营耕地面积851亩,人均1.44亩;土地流出后,经营耕地面积347亩,人均耕地0.59亩,比土地流转前减少0.85亩,下降59%。全部土地流出户中,有45户的耕地全部流出,占27.4%;有17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1至0.3亩之间,占10.4%;有25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3至0.6亩之间,占15.2%;有32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6至1亩之间,占19.5%;有45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以上,占27.4%。

土地流入户:全部流入土地的调查户,在土地流入前,经营耕地面积564亩,人均1.07亩;土地流入后,经营耕地面积2179亩,人均耕地4.14亩,比土地流转前增加3.07亩,增长286.9%。在土地流入后的全部调查户中,有77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3亩以下,占56.2%;有42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3至6亩之间,占30.7%;有18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6亩以上,占13.1%。

二、土地流转现状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推行的,实现了农业生产用地的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最早出现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其中吴江市土地流转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据调查,该市土地流转从开始至今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推行到1997年,尤其是1987年以后,为解决“要种田的人没田种,不想种田的人不能不种”的问题,农村先是出现了自发性的土地流转,1992年后又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了有组织的土地流转,并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有效地阻止了土地抛荒和半抛荒。这一阶段土地流转的政策导向,主要是围绕稳定和发展粮油生产进行的。第二阶段,是1997年以来,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该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数量进一步扩大。2003年该市粮经比例由八十年代中期的8:2变为4.5:5.5,种养比例由7:3变为4:6。随着苏中、苏北地区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土地流转在这些地区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一)土地流转规模--呈明显上升趋势

近年来,随着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大幅度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越来越大。2002年全部调查乡(镇)农户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5.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3.4%,涉及农户14.35万户,占总农户的23%。其中农户与农户间流转土地的面积达到18.4万亩,占农户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1.8%。

分年度看,2001年、2002年和2003年调查户当年土地流转面积分别比上一年增长37.8%、42.5%和90.6%,土地流转规模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为主

出租、转包、转让是我省土地流转的三种主要方式。

1、出租。出租是指农民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不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在全部调查户中,采用出租(承租)方式流转土地的农户有42户,占14.0%。

2、转包。转包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在全部调查户中,采用转包方式流转土地的农户有190户,占63.1%。

3、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在全部调查户中,采用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农户有55户,占18.3%。

(三)土地流转的组织--主要依靠农民自发组织

农民自发组织、政府组织和专业性中介机构组织是农民土地流转的三种重要组织形式。

1、农民自发组织。农民自发组织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民直接与接包方协商,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农民自发流转的土地较为零星,每次流转的规模小,流转的期限多数在5年以内,在补偿标准上差别较大,有的甚至是无偿的。在全部调查户中,自发组织土地流转的农户有220户,占73.1%。

2、政府组织。政府组织是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政府组织流转的土地大多连片,每次组织流转的规模往往较大,流转期限较长,多数在5年以上,在补偿标准上也较为统一。在全部调查户中,通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的农户有43户,占14.3%。

3、专业性中介机构组织。专业性中介机构组织是指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经由专门从事土地流转服务的中介机构(如土地流转服务站、土地信托报务站等)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专业性中介机构为农民流转土地牵线搭桥,农民通过专业性中介机构流转土地,手续齐全,合同规范,有利于土地纠纷的减少。在全部调查户中,通过专业性中介机构流转土地的农户有11户,占3.7%。

(四)土地流转关系的确定--半数以上采用口头协议

农民确定土地流转关系,主要采用口头协议、签订合同、第三者证明三种方法。

1、口头协议。口头协议是指土地流转双方就流转的权利与义务达成的口头承诺。采用口头协议的双方,都讲究诚信,或是邻居,或是亲朋好友。在全部调查户中,通过口头协议流转土地的农户有168户,占55.8%。

2、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指土地流转双方用书面合同来确定流转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单方,一般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合同的内容也比较规范,有利于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在全部调查户中,通过签订合同流转土地的农户有108户,占35.9%。

3、第三者证明。第三者证明是指土地流转的双方,邀请共同信任的第三方,对土地流转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作证。当土地流转双方产生纠纷时,第三者一方面能证明协议的内容,另一方面,对调解纠纷也能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全部调查户中,通过第三者证明流转土地的农户有14户,占4.7%。

(五)土地流转的满意程度--绝大多数很满意或基本满意。

由于各级政府普遍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认真贯彻土地流转政策,农民对其土地流转行为的满意程度较高。

在全部调查户中,有122户对其土地流转行为很满意,占40.5%,有177户对其土地流转行为基本满意,占58.8%,只有2户对其土地流转行为不满意,占0.7%。

三、土地流转的动因

土地流出户和流入户情况不同,其流出和接收土地的原因存在较大差别。

(一)土地流出户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164户土地流出户流出土地的主要原因依次是:能在非农领域找到就业岗位、土地流出前无农业劳动力、来自流转土地的收入比重低、服从乡村统一规划、土地流转收益高于自已耕种收益。

(1)能够在非农领域找到就业岗位。164户中,有58户流出土地是因为能够在非农领域找到就业岗位,占35.4%。这58户在土地流出前农业就业劳动力113个,非农就业劳动力为30个,土地流出后,农业就业劳动力减至27个,下降76.1%,非农就业劳动力增至119个,增长296.7%,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由1.38亩,降为0.40亩。

(2)土地流出前无农业劳动力。164户中,有37户劳动力在流出土地前就已全部在非农领域就业,占22.6%。这部分农户由于缺少农业劳动力,而将大部分耕地流转出去,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由土地流出前的1.41亩,降为0.58亩。

(3)来自流转土地的收入比重低。164户中,有32户流出土地是因为家庭收入中来自流转土地的比重低,占19.5%。这32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在土地流出前后没有大的变化,户均农业劳动力达1.41个,但由于家庭总收入中来自流转土地的收益不及5%,他们仍愿意将部分土地流转出去。土地流出后,这部分农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由1.74亩,降为0.90亩。

(4)服从乡村统一规划。164户中,有18户是由于服从乡村统一规划而将土地流转出去,占11.0%。这18户在土地流出后,只有3个劳动力由农业就业转为非农就业,平均每户农业就业劳动力为1.56个,流出的耕地面积也较少,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由1.28亩降为0.82亩。

(5)土地流出收益高于自己耕种收益。164户中,有16户流出土地是因为土地流出所获得的收益高于自己耕种的收益,占9.7%。这16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在土地流出前后没有大的变化,户均农业劳动力达1.81个,但由于平均每亩土地流转收益比自己耕种的收益要高出34.2%,他们仍愿意将大部分土地流转出去。土地流出后,这部分农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由1.31亩,降为0.53亩。

(二)土地流入户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137户土地流入户流入土地的主要原因依次是: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扩大生产规模、亲朋好友委托耕种。

1、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137户中,有64户流入土地的原因是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占46.7%。这64户认为在非农领域就业较为困难,大部分劳动力仍滞留在农业领域,经营着数量不多的耕地,愿意通过流转获得更多的土地,以充分利用剩余的劳动力资源。这部分农户非农就业的劳动力比例只有21.7%,比全省平均水平53.6%,低31.9个百分点。在土地流入前,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只有0.98亩。土地流入后,人均经营耕地面积达2.50亩,比土地流入前增长155.1%。

2、扩大生产规模。137户中,有44户流入土地的原因是扩大生产规模,占32.1%。这部分农户认为,只有经营更多的土地,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才能使种田收益高于外出打工的收益,因而他们愿意流入较多的土地面积。在土地流入前,44户人均经营耕地只有1.34亩,流入土地后,人均经营耕地面积达7.92亩,比土地流入前增长491.0%。平均每户流入的土地来自12.7个农户。由于人均经营的耕地面积较多,这部分农户平均每户雇工1.6个,家庭收入比土地流入前,增长83.1%

3、亲朋好友委托耕种。137户中,有25户流入土地的原因是亲朋好友委托耕种,占18.3%。这25户受友情、亲情的影响,接受土地,土地流入的规模相对较小。在土地流入前,这部分农户人均经营耕地0.95亩,土地流入后,人均经营耕地面积达2.08亩,比土地流入前增长118.9%。平均每户流入的土地来自1.5个农户。

四、土地流转的成效

土地流转在优化我省土地、劳力资源,推进农业结构快速调整,提高农民收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成效显著。

(一)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流出土地的调查户,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从由农业就业领域转向非农就业领域,外出打工人数增加。相反,流入土地的调查户,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一方面,少数劳动力由非农就业领域返回农业就业领域;另一方面,通过雇工经营,弥补自身劳动力的不足。

在流出土地的164户调查户中,有63户非农领域就业人数比土地流出前增加,占38.4%。这63户在土地流出后,农业就业劳动力只有32人,比土地流出前减少88人,下降73.3%;非农就业劳动力127人,比土地流出前增加94人,增长284.8%。有44户外出打工人数增加,占26.8%。这44户在土地流出后,外出打工人数达92人,比土地流出前增加77人,增长513.3%,平均每户增加外出打工人数1.8人。

在流入土地的137户调查户中,有17户农业领域就业人数比土地流入前增加,占12.4%。这17户在土地流入后,农业就业劳动力39人,比土地流入前增加23人,增长143.8%;非农就业劳动力8人,比土地流入前减少6人,下降42.9%。有41户在流入土地后雇请用工,占29.9%。这41户共雇工114人,平均每户雇工2.8人。

(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从表3数据可以看出,土地流转后,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作物的农户比例下降了27.9个百分点,而用于种植收益水平相对较高的蔬菜、特种经济作物等的农户比例分别上升了2个和15个百分点;流转土地作为非种植业农用地的农户比例增加6.9个百分点。

(三)增加了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使土地流出方和流入方家庭收入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64户土地流出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比土地流出前增加了1095元,增长了35.2%。

137户土地流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比流出前增加了1070元,增长了43.6%。

(四)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在137户土地流入户中,有19户土地流入面积在20亩以上,占13.9%。这19户共流入土地面积1012亩,占全部土地流入户流入土地总面积的62.7%。由于经营的土地面积较多,这19户的规模经营效益显著。19户在土地流入前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只有0.96亩,人均纯收入只有2622元,土地流入后人均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4.64亩,人均纯收入达到5236元,比土地流入前多了2614元,增长99.7%。而在人均纯收入中,来自流入土地的就有2878元,占55%。

五、主要存在问题

我省土地流转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合同有待进一步规范

土地流转合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合同化程度不高。全部调查户中,采用书面合同确定土地流转关系的农户只有108户,占35.9%。

二是合同条款不全。在调查的108份土地流转合同中,《土地承包法》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的七项条款均齐全的合同只有36份,占33.3%;注明流转土地质量等级的合同只有38份,占35.2%。

三是采用县、乡统一印制合同书的农户比例不高。在调查的108份土地流转合同中,采用县、乡统一印制土地流转合同书的只有29份,占26.9%。

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在全部调查户中,有6户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其中,有2户是因为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当事人违约而产生纠纷的;有3户纠纷是因为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不全、不明确或内容不符法律规定造成的。

(二)土地流出户直接从流转土地获得的收益偏低

农户流出土地后,尽管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收入中来自流转土地的比例偏低,只占2.5%。全部土地流出户中,有87户只要求土地接受方按流转面积完成各项上交任务,占53%;有58户要求土地接受方按流转面积完成各项上交任务的同时,每年支付固定的使用费,占35.4%,这部分农户每年获得的土地流转收益平均只有155元/亩。

土地流转收益低,主要是由于流出的土地大多数仍种植收益水平相对较低的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土地流转收益过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不少有条件流出土地的农户流出土地的积极性。

(三)服从乡村统一规划流出土地的农户劳动力转移相对较慢。

服从乡村统一规划流出土地的18户调查户,在土地流转后,只有3个劳动力由农业就业转为非农就业,农业就业人数下降了9.7%,非农就业人数上升了21.5%。而主动流出土地的农户,农业就业人数下降了46.9%,非农就业人数上升了69.5%。

由于服从乡村统一规划流出土地的农户劳动力转移速度相对较慢,其收入增长幅度也明显偏低,18户调查户在土地流转后,人均纯收入只比土地流转前增长了10.6%,比主动流出土地的调查户的增长幅度38.3%,低27.7个百分点。

(四)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仍呈上升趋势

据对52个乡(镇)部分乡村干部的调查,我省农户土地流转纠纷总的呈下降趋势,但由于无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合同不规范以及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等原因,在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仍在增加。在调查的104位乡村干部中,有56位认为2003年土地流转纠纷与往年差不多,占53.9%;有33位认为2003年土地流转纠纷比往年下降,占31.7%;有15位认为2003年土地流转纠纷比往年增加,占14.4%。这15位乡村干部所在乡(镇)2001年发生土地流转纠纷64起,2002年发生土地流转纠纷107起,2003年1-6月发生土地流转纠纷66起。

(五)部分农户对流出土地质量不够关注

由于农户从流出土地获得的收益较低,部分农户对流出土地质量的关注程度不够。在调查的108份土地流转合同中,未注明流转土地质量等级的合同有70份,占64.8%。土地流出后,在全部调查户中,有43户不清楚土地的质量是否下降,占14.3%;有11户认为由于改变了流出土地的用途,导致土地的质量下降,占3.6%。

农民对流出土地质量不够关注也是土地流转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发生土地纠纷的6户调查户中,有3户在土地流转后改变了土地用途,有1户认为流转土地的质量下降。

(六)一些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

在全部调查户中,有262户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占87%,但通读过该法全文的农户却不多,一些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

全部调查户中,有122户不正确地认为其拥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占40.5%;有32户不清楚其是否拥有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占10.6%;有15户不正确地认为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可以不经其同意收回或调整其承包地,占5%;有23户不清楚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收回或调整承包地需经其本人同意,占7.6%;有40户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占13.3%;有129户流转土地未经过村委会同意或备案,占42.8%;有60户认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不重要,占19.9%;有12户土地流转合同是在土地流转后签订,占4%。

一些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较低,主要是由于缺少面对面的直接宣传。在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调查户中,只有124户是在通过乡村干部面对面的宣传后才知道有该法的,占47.3%。

六、几点建议

针对我省农户间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管理。

土地流转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时间跨度也较长,管理部门应主动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一是确保管理者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土地流转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统一印制规范的合同格式,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齐全、手续完备。三是加强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在基层。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这些法律政策是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处理土地流转问题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使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要通过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使他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自觉按法律规范操作,提高土地流转的合同化程度。

(三)提高流转土地效益,稳定土地流转关系。

只有流转土地的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转双方才能从土地流转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土地流转。没有经济效益的土地流转关系是不牢靠的。政府部门要在提高流转土地的产出率上下功夫,帮助土地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益。一是要以效益为中心,依靠科技和产业化经营,形成地区特色产业和区域内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体系,让更多的愿意流出土地的农户,将土地流入到产出水平较高的土地经营者手中。二是要利用土地流转,进一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以规模收益稳定土地流转关系。

(四)遵循自愿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是否流转、流转多少、以何种方式流转,应由农民自己决定,任何组织不得用行政手段阻碍或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政府推动型的土地流转,一定要坚持条件,因势利导,稳步推进,要重点帮助困难农民解决好劳动力就业问题,保证其在土地流转后收入水平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2篇

__县档案馆始建立于1958年11月,迄今为止,档案馆共保存有全县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共计133个全宗各类档案共155561卷,资料11992册。档案馆保存最早年代是咸丰八年(1857)的《__县志》,最近的是档案接收到2006年。涉及民生的档案主要有:50年代运动中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契纸、清册等存根280卷,80年代林权档案556卷,1991年至2003年婚姻档案634卷(盒)破产改制企业档案72342卷,国土资源局专业档案1349卷,共计75070卷(盒)占馆藏档案的48.26%。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近年来,民生档案在馆藏档案数量中所占的比例较大,这说明了民生档案资源已成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头,档案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

近年来,__县密切联系档案工作实际,确立了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强化民生档案建设为中心,以丰富档案资源、完善档案馆服务功能为发展目标,大力开展民生档案建立和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有益的探索,加快推动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使档案工作成果更多体现到维护民权、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上来。

(一)夯实基础工作,在“实”字上下硬功。一是主动融入,拓展资源。积极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拓展民生档案资源。今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以来,县档案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发挥职能,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服务,保障这一重要民生档案的完整规范创造条件。二是重点指导,严格标准。将民生档案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研究和指导,定期安排业务指导人员到涉民单位指导民生档案资源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产生的问题,整体推进民生档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民生档案资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努力形成珍惜档案资源、重视档案工作的浓厚氛围,在今年“国际档案日”活动就与社会各界互动达6200多人次。

(二)扩大覆盖范围,在“全”字上做文章。一是打破界限,扩大接收范围。把民生档案资源征集作为“资本原始积累”,依法开展民生档案资源接收。凡涉及民生的档案能接收进馆的一律接收进馆,先后开展婚姻登记、土地承包、破产企业等民生档案的业务指导和进馆接收工作,不断提高民生档案馆藏比例。 二是紧跟形势,延伸服务领域。在抓好

林权、土地、婚姻、社保、知青等传统民生档案资源建设的基础上,紧跟全县发展形势,积极服务全域景区化建设、“第一书记”等开创性工作,深入挖掘新领域民生档案资源,在发展规划上快人一步,在服务决策上参谋有为。三是先试先行,推动民企建档。结合我县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民营企业档案目标管理调研,今年以来重点对西部化工、安广陶瓷等规模以上企业就建档试点做好建档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借力新兴媒体,在“新”字上显特色。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在办好部门网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QQ、微信预约服务、档案资料征集等工作,既能方便群众及时、高效查阅档案,又能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档案资源建设。二是加快数字化加工。抢抓全市县、乡、村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运行时机,组织专班人员对民政、农业、林业、土地、社保等重点涉民部门档案人员开展点对点培训,优先录入查询率较高的民生档案,加快民生档案信息化进程。三是开展馆外对接。对重点涉民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建立馆外民生档案电子查询指南,简要介绍各类民生档案内容、查阅地点、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精确查找,树立档案部门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一)馆藏结构单一。目前,馆藏的民生档案同政务档案相比数量仍然不足,仅有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破产改制企业档案等几种,结构比较单一,远远不能满足各界利用者对日益丰富的民生档案的需要,给利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

(二)资源整合滞后。面对广大群众对档案需求的日益增长,原有的馆藏结构已难以满足人们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加之档案馆库房容量有限,硬件设施设备落后,大多涉及民生的档案资源仍滞留于各个主管部门,很大程度局限了民生档案的深入研究、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

(三)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目前县内涉民单位开展档案工作力度不够均衡,民政、

税务等部分单位在组织领导、行业规范、硬件建设、档案人才培养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少数单位对民生档案的重要性、规范性还存在认识不足等问题。(一)围绕民生,着力调整馆藏建设思路。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专版宣传,开设网上专栏,大力宣传民生档案工作,使各部门聚焦民生,整体提升民生档案意识。二是加强进馆接受。改变单纯接受党政机关文书档案的传统做法,把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档案,如土地档案、城市低保档案、拆迁档案、社保档案等收集齐全,突出民生档案在档案资源建设中的地位。三是加强档案征集。主动加大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民生档案资源的征集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需求重新划定档案收集范围,扩大民生档案收集的广度和深度,并随社会形势发展和百姓档案需求热点的变化进行调整,逐步优化馆藏,整合民生档案资源,使民生档案工作的推进起到源头保证、事半功倍的效果。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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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格式模板1甲方(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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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之______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

2、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3、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4、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另行给予乙方装潢时间______天,期间免交承包费。

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无条件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批文、环保测评批文等。

2、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四、承包金额

1、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_______/月。

2、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交付餐厅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八、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

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交付。

十、乙方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

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格式模板2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__2,车架号为06__8,牌照贵DU20__,承包期间:自20__年2月3日起至20__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每月换机油1次,4个月换齿轮油一次,到时甲方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交随车工具一套,备用胎一个交给乙方,不得丢失,否则照价赔偿,合同到期交车时换4个新胎。

如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大小事故,下年保险增高,超出部分乙方负责补足。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_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及索赔事宜,涉及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无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较大,对方赔款减去租金的余款归甲方。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仍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准用出租车从事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如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_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

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

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发包方):

年月日

乙方(承包方):

承包合同格式模板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对生产车间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成品质量及提高产品利用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将生产车间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案: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生产车间承包给乙方为甲方代加工。承包期内:①甲方提供场地,设备及生产线,一切开支包括材料、设备、使用的电费、水费均由甲方负责支付。②乙方只承担工人工资,设备维修费及设备的配件费用。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等。

禁止在车间内吸烟,避免火灾发生,如因此造成厂区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环境,劳动保护进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或给予经济制裁。

3.甲方一星期前给乙方下达生产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因延误交货进行经济处罚,影响生产速度的每延误一次扣乙方三万元,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及生产操作(监测化验,泵房屋材料八库及产品出库操作,产品车间生产操作,氧化沥青车间生产操作,沥青造粒车间生产操作,导热油炉操作。

2.乙方负责生产操作人员的定员定额的落实安排。

3.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场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进行生产。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对设备出现异常应尽早汇报,由于乙方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将车间转包他人。

6.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义务:

1.提供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

2.提供元材料,水、电、办公用品、宿舍、饭堂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如乙方损坏以上项目,将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各类产品销售,乙方配合产品销售,不透明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原因造成停产,特殊情况另议。

4.甲方必须每回向乙方提供正确有效的原材料入库报表及每月盘库记录。

五、乙方义务:

1.负责生产线的生产及管理。

2.负责原材料及产品检测化验,泵房入库库操作。

3.负责车间生产。

4.负责氧化沥青车间生产。

5.负责沥青造粒车间生产。

6.负责导热油锅炉车间操作。

7.负责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

六、生产人员定额28人

1.生产技术部2人。

2.化验室2人。

3.泵房原料、产品入库2人。

4.产品车间10人。

5.氧化历青工段3人。

6.沥青造粒车间4人。

7.导热油锅炉车间2人。

8.维修工2人。

9.食堂1人。

七、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签订日期算起。

八、承包产品的价格及方案

1、实行生产加工承包。

2、甲方每月会给乙方提供足够的原材料,以便乙方生产出甲方要求的产量。

3.乙方生产合格达标产品,创造利润化。

4.每生产加工一吨原料料加工计人民币20元一吨计算,其中下游产品氧化沥青生产加工和沥青造粒生产加工按35元一吨计算。

5.如果甲方生产停产或产量不满20__吨,按1500吨加工费计算(特殊原因除外,如供电不足,自然灾害等)

九、结算及发放方式

1.结算方式:当月乙方将生产报表交给甲方核算后,由甲方财务部核算好并无异议方可结算。

2.发放时间:当月加工费在第二月的10号发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若遇周末延期到上班时间发放)

3.合作保证金:加工费发放时,扣除当月加工费的10%作为合作保证金,合作保证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十、其它事项

1、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提出诉讼。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格式模板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元/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在施工中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120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

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必须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壹仟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计算。连续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包合同格式模板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__村_组______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_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__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_________,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4篇

20*年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改革攻坚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促使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重点与分工

20*年,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深化国企和国资监管改革、农村改革为中心,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重点研究探索政府机构的重组与优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能分工,明确管理权责,创新管理方式(市编办牵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订《*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做好*市“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发改局牵头)。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国资委、经贸局、发改局负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法制局牵头)。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市编办、民政局牵头)。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思路,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制订出台争取《*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新途径(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将市直二、三级预算单位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推进县、区改革试点,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完善激励型财政体制,制定改革配套措施,推行“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发改局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董事会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有机结合。学习借鉴各地实施国有资本金收缴和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国资委牵头)。

2.做好国企改制、重组、退市工作。对已确定改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等方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退市的目标和任务(市国资委牵头)。

3.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服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牵头)。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手段,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维护农民自主经营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规范操作,依法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及农村征地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经营(市林业局、财政局牵头)。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的政策。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健全乡村债务控制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牵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住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联合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拓宽信用社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建立农村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户互助合作的信贷担保组织,组建多层次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各层次担保机构之间开展反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市金融办牵头)。

4.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市、县(区)就业训练中心、乡镇培训基地和技工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推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转移,通过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等,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劳务收入,带动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5.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粮食宏观调控载体,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扩大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粮食订单收购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布局结构调整,利用粮食基础设施,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牵头)。

6.继续推进农村价格改革,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农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物价局牵头)。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岗位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把当前行之有效的、专门的、过渡性的政策上升为长效性制度,形成一整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新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劳动者需求出发,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九统一,一加强”建设,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开拓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做好以失地农民和计划生育纯二女户为保障对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金,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高风险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和城镇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问题。积极研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机制,探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五)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地方商业银行竞争力。建立金融准备金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2.规范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发展产权市场,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继续规范发展人才市场(市人事局牵头)。

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市经贸局牵头)。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构建金融信用体系入手,加快建设统一、高效、规范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体系。加快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深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以行业协会民间化、中介组织市场化为突破口,按照“理顺体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扶持发展”的思路,建立行政机关宏观监管、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与中介机构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研究制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市经贸局牵头)。

(六)深化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牵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三、推进改革的措施

(一)加强对改革的领导,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市和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承担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充分发挥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作用,整合改革资源,建立改革专家咨询小组,吸收经济社会和政治法律方面的相关专家,参与改革的决策咨询评估,为推进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建立改革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必要时采取听证制度,以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要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强改革经验的推广交流。完善经济体制改革联络员制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改革联络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改革工作联系。没有改革联络员的县、区和部门要按《印发20*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府〔20*〕64号)要求,确定改革联络员。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产权 不确定规则 利益 土地资源市场化 城市土地资本化运营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化建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要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①随着的演进和改革的深入中国以前的土地政策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本文分别以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状况为分析对象从经济角度分析其不合理性的表现,并试图从制度方面分析起不合理但存在的原因。笔者试图通过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允许对土地资源市场化运作,并对城市和农村的土地提出具体的运作方案已达到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实现公平和效率兼顾的目的。

一、 从产权和制度方面进行理论分析

产权,抽象的说,是主体对客体排他的占有权和支配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产权有多样的实现形式,如在生产过程中,对物质条件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支配权,收益支配权、处置转让权等。产权绝不是一个抽象及空泛的概念,而是一个有具体支配权组成的结构。产权(rights)是一个复数名词,它表明产权是各种权利的组合或“权力束”②关于产权制度的西方的一些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斯维托扎尔.平乔维奇认为,所有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使用资产的权利(使用权)、(2)获得资产收益的权利(收益权)、(3)改变资产形态的权利(处分权)以及(4)以双方一致同意的价格把所有或部分使用权、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而产权则是“人与人之间由于稀缺物品的存在而引起的与其使用相关的关系”③。平乔维奇的产权概念承认了费希尔的思想,费希尔认为:“产权是享有财富的收益并且同时承担与这一受益相关的成本的自由或者所获得的许可,产权不是有形的东西或事情而是抽象的社会关系。”当代西方经济学著名学者阿尔钦(A.A.Aichian)给出的定义是“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权”。该定义强调产权是一种权力,且这种权利的有效性取决于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人们对财产能够拥有权威的社会强制机制,而社会强制包括政府的力量,日常社会行动以及通行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阿尔钦所说的这种产权的定义在当代西方产权理论研究中,被称为“阿尔钦的产权范式”④。

产权的内在要求是流动性,即产权要流畅的在各个人和法人之间流动,就要有完善的资本市场涉及到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劳动力成为商品后产权也随之转化为资本,产权的所有者可以利用所拥有的产权资本支配劳动力创造剩余价值,也可以将自己拥有的产权整体出卖或部分(一定时期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经营权出卖)实现产权的资本化和市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产权市场的性质属于资本市场,它是实现产权整体交易和部分交易的市场,是通过产权市场交易实现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的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权流动的外在性要求要对产权有明确的界定和完善的制度支持和保障。经济学奖得主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规则游戏,是认为设计出来的行为准则,因为制度决定着个任何组织行为的激励性,限制他们的生产效率和对经济增长有着根本性的。政治规则导致经济规则,而因果关系是双向的;产权和合同是由政治决策或实施的,在均衡状态中,产权结构和政治规则相一致,如果其中一个生变,另一个也发生变化上述假定引出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政治交易和经济交易、政治交易成本和经济交易成本的问题。诺斯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相互作用的视角,有益于认识余地市场的政治经济制度供给。在此,我们可以充分得看到制度对市场机制的健康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二、 从产权和制度方面对我国土地得利用情况进行

(一)对土地利用的剖析

现行农村双重共经营体制的制度安排是在人民公社生产制度的基础上转变而来,其主体是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是一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分散经营”的经营制度和土地共有制度,是一种多元产权格局,由于这种所有权与承包权相分离的制度安排适应了当时农业生产的需要,因此这次制度变迁是一次典型的帕累托改进,从制度供给的每一变量分析,差不多都表现出正相关的绩效,该制度安排既坚持了土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又通过与生产资料的紧密结合赋予了农民生产经营的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就目前来看这种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极为不利,不论是在经营目标上还是在经营上,都已无法再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本身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来农村发生了大量的土地纠纷在纠纷中人们引用不同的合法性依据说明自己的正确,一些人援引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认为,土地是承包户在承包期间专门使用的财产,其价值应当属于承包户,另一些人援引土地法中“集体所有”条文,认为它属于村庄所有成员的共同财产,其价值应当由所有村民共同分享,还有一些人援引一般的公有制理念,认为土地是国有的,应当国家机构人员或政府来处置。这些纠纷的焦点在于使用土地产生的价值应该如何分配,显然不同的人分配规则不同。

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既模糊又不完整,产权关系紊乱,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普罗斯曼对中国七各省市240家农户的119次访谈发现农民是土地的准所有者,至少在三个方面农民的所有权不确定:(1)使用期限不足也不确定,(2)存在因人口分化而调整土地而失去土地的危险,(3)存在着因非农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危险。这说明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不是明确而永久的,据此普罗斯曼指出∶土地使用规则的不明确是土地制度不稳定的原因。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规都明确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这一点上看农村土地产权是明确的,但是,“集体”实质是哪一级,规定又不很明确,如在宪法中笼统规定“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集体,而在《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中则是乡(镇)或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大量调查也表明,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归属模糊不清,相当多农民甚至认为,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多元化的所有权主体使得农村土地关系极为混乱,农民对土地所有权存在很强的不稳定感,即而对土地的长期投入预期不足直接影星对土地的经营热情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另外国务院在《关于发展房地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在这种征定过程中存在大量寻租现象,农民的利益被大量掠夺,根据有关资料,目前,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过程征地收入分配的比例大约为,农民5~10%,集体25~30%政府及其机构得60~70%,农民所得很少甚至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地生存保障。在土地产权的市场化方面,土地使用权与流制度,市场化程度很低,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还未能起基础性作用,这使得农民通过土地获得经营性收入和服务性收入的机会大大降低。《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通知,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只对城镇土地如何依法进入市场问题制定了条件(仍存在缺陷)但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进入市场尚未制定出相关法规,这样规定土地制度下除了国家地价征用国有土地(这实质上是对土地的一种经济掠夺,是对集体使用权的一种侵犯),是不能通过市场而流动的。

(二)对现行城市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国务院在2001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量严格实行国有余地有偿使用制度,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规范土地审批的 政行为,虽然整个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的流转和利用创造了较以前宽松的环境,(除以上农村土地产权仍不能流转外)城市土地的利用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下:

(1)土地呆滞难以盘活:多年来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于城市土地施行 政划拨土地的流转管理,而忽略了对行政划拨的存量土地的管理,致使大量划拨存量土地难以盘活,使得一面划拨土地闲置,一方面不断扩张建设用地市场吞噬越来越多的耕地资源

(2) 城乡结合部集体用地非法流转亟待规范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不断扩张城市接合部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愈演愈烈,但是,如何显化集体土地资产,确保土地所有者的正当权力目前国家还没有系统的政策法规可依,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擅自转让,出租转让,联营联建,私下交易政府部门不了解当地群众不知情对集体土地资产的随意外治造成了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侵害了集体土地产权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冲击了国有土地市场

(3)城市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土地寻租行为: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普遍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这为官员进行城市土地寻租提供了温床。这是因为以协议方式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基本上不经过一个市场竞价过程,只是交易双方一对一抬价还价的结果。客观上,交易双方对统一城市土地价值的判断,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标准。虽然有一些地方限制自由裁量权约束出让方的行为,引入基本地价或者标定地价作为参照系,规定出让的最低控制价格,但对但受让方由于未来收益还没有发生,还只能是主观预期,因而与出让方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出让方尽量报高,受让方尽量压低。如果再有一个第三者,又会有第二种价值判断,如此等等,城市土地使用权特别是经营性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没有引入较充分的竞争机制,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确定售出让方的主观因素较大,这种地租实际上是不完全的市场地价,不能完全体现城市土地的市场价格。三、对制度存在的深层次

艾尔温.来施认为土地利用规则出现自身矛盾的情况反映了“未能确定土地所有制度的最终目标”,他列举了土地制度的基本目的有“提高产量,保护小农和资源,保持土地的农用和费农用之间的平衡,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不同目的设计 的土地制度有所不同由于土地是个人行为的动力源泉,为追求利益又可能忽视公共效应,资源、生态、公正等并阻碍的长期,他建议建立并兼顾私人劳动和公共需要的土地所有制度是当务之急”。⑤

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规则的自相矛盾?在和各自的运动领域及经济原则未经区分的安排下,不存在确定性原则和限定型合法性声称的法律系统,事实上是多种土地规则并存以供选择,这些规则包含有不同乃至对立的原则,各自有着合法行性声称来源,在实践中通过力量竞争被选择使用,这个选择使法律条件政治化,它不是根据确定的法律规则确定正当权益,而是根据利益竞争进入法律程序,经过各利益集团的博弈,通常力量大者有力,但是由于各利益集团的实力不断变化,博弈的结果也不断变化,因此土地规则随着力量的变化而不确定。

新制度经济学另外两位代表人物科斯和威廉姆森认为,所有的制度和游戏规则的建立,都要消耗资源,是有成本的所有交易市场的信息获取和处理,所有合同的谈判、监督和实施都要消耗资源也有成本,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实现社会经济利益最大化。土地制度的交易成本按新制度经济学的定义应包括所有由于制度或组织的建立或变迁、使用相关的成本。由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中国土地市场存在着极高的交易成本,其原因便是政府偏好偏于理性,但是在现行地方政府成为利益当事人的体制下,建立资源——资产效用函数调整偏好的制度选择,则实际是政府从成本,规则收益的比较考虑。从成本看,首先设计制定成本,其次涉及实施成本,再次涉及监督成本。从收益看,首先涉及私人收益,其次涉及社会收益,或者还有政府收益。但是选择什么土地市场制度是有制度供给条件及其成本和制度供给需求及其收益预期决定。社会制度经济形态文化传统改革奉献的约束及其成本;土地产权的激励国家机制土地产权的承租及各自形成的政治组织和经济集团、联盟的游说和谈判能力,土地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社会力量的“博弈”中央和地方关于制度变迁的收益预期的和相互作用,经实现制度供给雪球制度供给条件间的纳什均衡。新的市场制度安排最终会分离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分离行政权和产权,但其创新的质量和速度主要由市场力量而不是由行政力量决定。

(四)解决办法

(一)、关于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办法

关于我国农地产产权制度的改各我国一些经济学家做出了一定的和提出了相关建议。张培刚就主张根据我国的国情实行“田面权”(土地使用权)“田底权”(土地所有权)的彻底分离,使“田底权”属于国家而使“田面权”商品化。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多样性和渐进 根据以上的关于产权的论述,必须引入市场机制,才能在明确的土地产权制度下使交易成本最小,才能加速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诱导性创新,我国农地产权模式的搬迁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个体或农民经济组织、地方政府和国家利益主体在特定约束条件下最优化各自目标函数的结果。根据科斯第二定理,在交易成本为正等情况下,最初的产权安排影响最后的均衡结果。因此,为了使我国农地产权市场形成比较高的均衡结果我们必须对最初的或正在形成过程中的产权安排做出一定的调整,调整的基础是给予各个相关利益者平等的竞争地位。为此我们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

(1)、 建立严格私有农地使用权制度,严格界定农地产权是农地产权要素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我们的改革方向不是所有权的私有化,而是使用权的私有化,是将农地中具有经济价值的属性独立出来并进行严格界定,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至性质的农民家庭经营前提下建立家庭经营与农户经营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制,可以概括为“弱化所有权、强化承包权、放活使用权”⑥。弱化所有权与强化承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弱化了所有权才能把所有权的一部分赋予承包权才能强化承包权,具体而言就是在承包期内,变单一的经营权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条件的处置四权统一的承包权约束,为此必须在稳定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弱化和替代农村保障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农地调整的范围,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以法定形式确保农村土地承包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在允许农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永久或暂时转让农地承包合同中的使用权,并允许在流转过程中取得合理补偿。只有强化农民家庭微观经济主体的地位以减少所有权主体对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合理干预和侵权行为,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所有权主体给农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要建立和完善与农地产权制度配套的市场安排,如农地要素流动制度、使用权转让制度、土地使用权入股上市制度,土地使用权证券化制度等。

(2)、改革农村基层组织:现存的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基层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党支部为一体的行政村,是人民公社制度破产后的产物,是当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但是,这并不是唯一形式,随着农村经济的深入发展,行政村日益表现出其集权惰性,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村都能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合作。的基础是家庭,不是行政村,家庭之间的互助合作形式有很多种,除了通过行政村来实现外,还可以通过家庭、农场、、协会等各种组织形式来实现,而且这后面的形式正被广大的实践所证实。因此,有必要实现农民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使家庭经营与互助合作实现最优的结合。如果众多农户之间通过其他的组织形式,如企业订购、行业协会等能够实现家庭经营与互助合作的有效结合,而行政村名存实亡或有大的负面效果的话,可以考虑取消行政村的设置,相应的行政职能转交由乡镇的职能机构。行政村保留或撤销的原则依据制度成本与收益的大小比较而定,农民合作组织应该在保护农户的权益、谋求农户收益的最大化、为农户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城市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办法

城市土地是城市政府掌握的最大资产之一,城市政府通过有效运作城市土地资产,以市场化手段土地资产价值保证城市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通过完善城市土地的规划条件,扩大城区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城市土地的规模化开发利用,增加国有土地资产的总量,提高资产质量。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一切具有同等生产力的单位面积的不同城市土地具有相同的均衡价格。而均衡价格的高低和均衡土地使用量则由城市土地的供给和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来决定。这样便可以通过市场来决定土地价格。另外城市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城市土地的供给量,调整土地价格水平,实现宏观按调控。

城市土地本身就是城市经济制度产生出来的资本品资本的本质是在于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收益其市场价值就是未来时期内的预期受益者限制的总和。城市土地的预期收益通过城市产业活动去实现。城市产业活动对土地的引致需求要按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的原则去实现。城市政府以平均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达不到优化的目的,靠主观预期确定土地价格不利于城市产业活动的持续发展。发挥市场机制载体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这是城市政府工作的必然趋势城市土地资本华运营的目标就是在实现城市土地的市场价值的过程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城市土地的资本化运营就是按土地的所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城市土地资产市场化为资本,实质是土地使用权流动的市场化,这是城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战略运用。而招标、拍卖和挂盘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应成为公开交易最普遍形式是城市土地资本华运营的实现形式,

(1)招标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是指城市政府(出让人)为出让某宗城市土地使用权,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有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竞投土地使用并确定土地使用者(中标人)的行为

(2)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城市政府(出让人)为出让某宗城市土地使用权,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在公开场合,按照一定的程有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最高出价者为土地使用者(竞的人)的行为。

(3)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挂盘出让,实质是城市政府(出让人)为出让某宗城市土地使用权,在指定地点挂盘公告,公布出让地块的出让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的报价申请、更新挂盘价格根据挂盘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竞得人)的行为。

城市土地资本化运营,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招标、拍卖、挂盘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城市政府能够获取、积累城市土地的需求信息。对城市信息的正确反应,是城市政府能几乎额定城市土地供给,防止出现城市土地供给过渡自由化现象和土地价格的过渡波动。通过市场化手段,利用竞争的办法,城市政府将土地资源配置给最合适、最需要的城市土地使用者,城市土地使用者按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的原则取得城市土地使用权并按照生产可能性边界使用城市土地,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和制约利用。

必须指出的是,开展城市土地的资本化经营,要注意防止出现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监管,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盘出让中,必须设置合理的底价,必要时应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性城市土地使用者时,可以随即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

五、

土地是一种供给弹性非常小的资源,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们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更有别于别国,对于中国人民来说(特别是农民)土地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基,可以说如果没有了土地数以万亿的人将一无所有,因此,我们国家每一项土地制度的出台,都将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改革的目的是为广大人民谋幸福,所以我们的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在保证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基础之上进行,然而,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是一个的必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社会总的效益的越升,市场也必须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资源自由流动的市场,但是由于中国现阶段的特殊国情,我们决不可能达成土地资源市场的统一,因此,笔者不得不把城市和农村土地市场分开论述,所论问题也只是现行体制中存在的表层问题,至于土地制度进一步创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深刻的有些甚至是不可预见的,由于本人学识有限,对于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还希望关心我们民族未来的有识之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本文旨在抛砖引玉。最后用中国学者杜维生的话结束全文“中国需要这样一条土地制度:产权结构具有法律保护的稳定性,既利于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充分效应,又可借助行政适当干预手段保持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的适当分配,既能满足当前建设和消费须要又可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⑦注释:

①《对城市土地经营若干的探讨》——《问题》 2003、2

②David.m.walker 《牛津大辞典》中对于产权的概念的定义是“亦称财产所有权,实质存在于任何课题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它财产有关的权利”——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③《产权经济学》 斯委托扎尔.平乔维奇著, 蒋琳琦译 经济出版社 1999, 29页

④A.A.阿尔钦《产权:一个经典注视》载《财产权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 1994、161页

⑤艾尔.温来施 《保证农业土地稳定制度——西方国家的实践及其重要性》

⑥《我国经济制度障碍及其对策兴建议》 2002.12.1

⑦成思危 主编《城正住房制度改革——目标模式与实施难点 》 1999 、85页

王传杰 《我国农地产权市场的均衡》——WWW.JJXI.COM.CN 2003.5.16

刘利卫 刘玮《对城市土地经营若干问题的探讨》——《经济问题》 2003、2

后小仙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制度障碍及其对策兴建议》 2002.12.1

吴晓华 《 改革农村制度增加农民收入》——《财经科学》2003、2

张静 《土地使用规则的不确定—— 一个解释框架》——《中国科学》2003、1

Abstract: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民居建设;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0-1988-04

Analysis on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Inclination of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 New Residence Construction in North China Plain

――Taking the Project of Yihezhuang for Example

SHI Zheng1a,2,XU Yue-ming1b

(1.a. College of Agronomy; b. School of Business, Hebe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aoding 071001, Hebei, China;

2.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Agriculture in Northern Mountainous Areas, Baoding 071001, Hebei, China)

Abstract: The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ing land replacement were the effective way to alleviate pressure of agricultural land caused by the city expansion in North China. Take the representative demonstrration project of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in Yihezhuang,Zhuozhou city of Hebei province as the object of study,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were proposed, and the Logistic model of factors about farmers' participation in the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was made from the farmer's perspective, so as to find both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influence factors, of farmer participation in the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and to give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finally.

Key words: new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influencing fators; Logistic model; correlation analysis

近年来,随着华北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广大平原农村宅基地闲置、不合理利用等现象仍然严重,具备很大的整理潜力。因此,在华北平原地区酌情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行土地置换,试点开展农村新民居建设,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是缓解城市扩张对农用地压力的有效途径[1]。新民居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重大意义,而农户作为参与此项工程的最广泛群体,其意愿的表达及影响因素无疑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大影响。研究以新民居建设中农民的意愿为出发点,选取较有代表性的“2010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第一批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涿州市义和庄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分析,探索其影响因素和实施机制,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1研究对象概况

涿州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全境平原,毗邻首都北京,工商、旅游业发达,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在区位、规模、经济水平、面临问题等多方面具备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可以作为华北平原地区临近中心城市的样本进行研究,其方法、结论具有一定的实际指导意义[2]。“涿州市义和庄项目”是2010年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首批批复的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该项目目前已进入前期实施阶段,共涉及里渠、邓渠、大兴庄、四树、古城、刘家园6个村庄,1 114户,4 000人口。拟采用村庄合并的新民居建设类型,以里渠原址为核心合并村庄,项目期限

4年,总投资达8亿元,合并前村庄占地143.008 5 hm2,规划新村占地面积33.627 7 hm2,其中,部分利用原旧村址,新增24.453 6 hm2用于归还周转用地。规划新村建筑面积30 000 m2,全部为多户型6层砖混结构楼房,搬迁村民每人30 m2免费面积,并可按成本价增购,原宅基地及住房均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2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实地走访、入户调查和随机抽样填写调查问卷的方法采集原始数据,共取得有效数据112份。

2.1理论模型的构建

农民参与新民居建设的意愿并非单纯追求自身短期利益的结果,而是受主客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3]。研究在对已有相关研究[4-9]的调研分析基础上,对这些因素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归纳,选取3组共14个指标作为自变量进入模型(表1)。

农户参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意愿的计量模型可归纳为:

y=f{g1(m),g2(n),g3(p)}+ε=f(x1,x2,x3,…,x14)+ε

(1)

公式(1)中,y表示农户参与意愿(取值为1和0,“愿意参与”为1、“不愿意参与”为0);ε表示随机干扰项,在此处无实际统计意义。

2.2计量方法的选择

农民参与意愿只有愿意、不愿意两种情况,所以因变量为“0,1”型二分类变量,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假设影响因素xi对农民选择愿意参与新民居建设的概率为Pi,则1-Pi为不愿意参与的概率,则Logistic回归方程如下(β为待估系数):

2.3关于影响因素的理论假设

研究所涉及自变量包括被调查者个人特征、被调查者家庭特征、被调查者住房及宅基地特征三部分(表1)。

在被调查者个人特征中,对于性别因素,一般男性较女性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适应力,而女性则更多注重稳重保守,故假设男性较女性更愿意参与;对于年龄因素,一般认为年轻人更倾向城镇生活,观念开放,故假设年轻者较年长者参与意愿更强;对于受教育程度,一般认为受教育层次越高越容易理解和接受新事物,故假设受教育程度和参与意愿成正相关;对于政策认知程度,假设对此次搬迁政策领悟越深刻参与意愿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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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调查者家庭特征中,依据此项目规定,按家庭人口数折算免费面积,每人可免费获得30 m2的免费新房面积,故假设家庭人口越多参与意愿越强;对于家庭年纯收入,假设收入越高参与意愿越强;对于非农收入所占比例,假设比例越高意愿越强;对于被调查者家庭成员是否有干部,假设有干部的意愿更强。

在被调查者住房及宅基地特征中,对于5年内是否有建房计划因素,假设有建房计划的意愿更强烈;对于住房已建成年限因素,假设住房越旧,搬迁意愿越强烈;对于户均宅基地面积因素,假设宅基地面积越大,补偿越多意愿越强烈;对于住房类型,假设住房户型结构越落后参与意愿越强烈;对于对现住房的满意程度因素,假设对现住房越不满意搬迁意愿越强烈。

2.4回归结果

运用SPSS 17.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选用向后逐步选择法,即先将所有变量全部引入回归方程,再根据Wald统计量的概率逐步剔除检验值不显著的变量,直到方程中所有变量的检验值基本显著为止。在此过程中,变量x5、x12、x2、x4、x9依次被剔除,说明家庭人口数、住房类型、年龄、对政策认知程度和5年内是否有建房计划这5个因素与被调查者是否愿意参与新民居工程的关系不够显著,将这5个自变量删除,然后重新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得到回归结果如表2,从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看,Cox-Snell R2与Nagelkerke R2的值分别为0.551和0.612,据此认为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通过对模型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性概率等考察,将影响农户参与农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意愿的因素及其影响归纳如表2。

3实证结果分析

3.1动力因素分析

由模型分析结果可以看到,x1性别因素显著影响农民是否参与新民居工程的意愿,在此方面男性往往更加具有开拓精神和尝试意愿,因此较女性更希望改变现状,参与搬迁。x3受教育程度因素显著影响参与意愿且成正相关,与之前预期一致,受教育程度决定着农民对于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理解程度,文化层次高的农民比较了解新民居建设的方针政策,能够理解搬迁后的各项环境条件会更加完备,同时较少受到封建传统思想的束缚,较容易了解和接受新鲜事物,因此意愿强烈。x8家庭成员中是否有干部对于参与意愿有正向显著作用,与预期一致,可理解为有干部的农户家庭较一般农民眼界更宽,在参与意愿上有更多的考虑,一是基于项目本身,能得到更为细致准确的信息,接触到更高层次的拆迁及补偿的政策办法,能够理解此工程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二是目前新民居建设工程更多的是一种行政行为,干部家庭基于自身身份特殊,有必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因此意愿较强。x10住房建成年限与参与意愿成显著正相关,与预期一致,住房建成时间越久损耗越大,越破旧,同时受限于当时的建房条件,老房子大多存在结构、采光、功能等方面的问题,这样的农户家庭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比较强,此外,在拆迁折算方面,因为主要是按住房面积补偿,因此老房子具备较优的性价比。x11户均宅基地面积同参与意愿显著正相关,与预期一致,宅基地面积越大,获得的补偿款越多,意愿越强。

3.2阻力因素分析

x6和x7即家庭年纯收入和非农收入所占比重与参与意愿成显著负相关,这与预期相反。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此新民居示范工程所涉及的6个村庄与北京市大兴区毗邻,交通便利,工商业繁荣,村民很多从事非农产业,人均收入较高,因此,相比搬迁至中心村这种模式,这类家庭更希望多花钱搬迁至条件更好的城镇居住;另外,还有部分高收入农户利用自家宅院从事工商业,搬迁后无法满足这部分需求,因此搬迁意愿反倒不强;同时,非农收入比重往往与家庭收入密切相关,越是收入高的家庭非农收入比重越大,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x13对现住房满意程度与参与意愿成负相关,与预期一致,对现住房越是满意就越缺乏改变居住环境的意愿。

3.3非显著相关因素分析

x2年龄因素对参与意愿影响不显著,且成正相关,这与此前估计有出入,经实地调查发现以下现象,即一方面,年轻人更渴望现代生活,更容易接受改变,另一方面年长者因为年龄逐渐增大,造成体力变差和收入减少,因而没有精力和金钱来为自己建房,此时基础设施完善的中心村对他们的吸引力就比较大了,同时,还发现被调查的老年人倾向于住进中心村,其原因主要有:第一,目标村庄多空巢老人,因分家或子女外出经商、打工,老人在家无人陪伴,往往向往热闹人多的地方,中心村集中居住的模式对这些农户有着较大的吸引力,不少接受调查的中老年人表示“喜欢住到热闹些的地方”;第二,中心村提供的完善交通和医疗等基础设施对农户都有着较大的吸引力。x4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对参与意愿影响不显著,应理解为政策宣传讲解到位,89%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对此次搬迁及补偿政策比较了解或非常了解,所以导致因素趋同。x5家庭人口数对农民参与意愿影响不显著,这与此前设想不一致,分析原因可能是由于项目户型较全面,可选择的余地较大,理论上不同规模的家庭均可以选到合适面积的住房。x9和x12即5年内是否有建房计划和房屋类型对参与意愿影响不显著,可以理解为建房计划和搬迁计划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趋同性,可以相互替代,而房屋类型和补偿款数额之间并无明显关系,因此造成此种结果。

4结论与启示

1)新民居建设的前提是必须获得政府的全力支持。事先在较高的层面上进行充分论证、合理规划和布局,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扶植,政府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新民居建设工程免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并保证拆迁农民的经济利益得到补偿;同时,政府部门的行政强力行为在平衡各方利益、通观全局以及执行力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在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之下,这是保障新民居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2)明确政府和农户在新民居工程建设中的双主体地位。新民居建设是各类经济力量以及农户自主行为综合作用的结果[10],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农民“被上楼”的过程,更不是官本位思想下宣扬政绩的“面子工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主体作用在于制定政策和方案,拟定整体规划和布局以及财政支持等,在动员农户搬迁之前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农户的意愿和诉求,不能强拆强迁,同时新民居的设计要考虑到农村劳作的实际需要,不能虚有其表,要让搬迁进来的农户住得下、住得安心。“涿州市义和庄项目”的调查满意度高达86%,就得益于此。

3)提高农业人口的自身素质对新民居工程乃至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都用重要意义[11]。农民才是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农业人力资本的提升所带来的效用是全方位的、颠覆性的。

4)必须有统一的整体规划。要分析地区的特点、经济基础、制度环境等约束条件,做到实事求是,宜城则城、宜乡则乡[11],酌情开展整理整治,而不能盲目上马,例如“涿州市义和庄项目”,就是在前期近三年的分析调研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才批准实施的,项目对于土地置换效率、耕地保护、农民利益、未来经济发展等都做了详尽的考虑,也只有这样的项目才真正对周围农村具有辐射带动作用。

5)对拆迁及补偿政策的宣传意义重大。使拆迁农民真正了解自己的所得所失,使其认识到搬迁的好处,真正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对于消除农户的抵触心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都很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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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神盘公路

中图分类号:F301.24;F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9-1784-05

Ec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the Expansion of Shenpan Highroad

ZHAO Yong-huaa,JIA Xiab,LIU Genga,WANG Xiao-fenga

(a.College of Earth Science and Resources; b.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Chang’an University,Xi’an 710054,China)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tandards for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based on the field surveys and statistical data, the ec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for the expansion of Shenpan road was studied from the aspects of land use, ecological state of the environment, animal and plant resources, soil erosion conditions, et al.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mpact on agro-ecological, fauna and flora resources and possible risks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operation period was forecasted.

Key words: eco-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henpan road

公路是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其建设和运营期均对地方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1,2],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神盘公路是陕西省神木县原煤外运的重要公路之一,属于二级公路,运力有限,已不能满足当今运输量日益增加的需求,因此对其进行改扩建,升级为一级公路,以满足实际运输能力需求。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3]的要求,必须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回顾性分析了拟改扩建神盘公路生态环境影响,并对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评价,以为项目建设和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1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神木至盘唐公路位于黄土高原农牧生态区,属黄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亚区下的榆神府黄土梁水蚀风蚀控制区,该区的生态功能以农业生产功能为主,水土流失、滑坡、崩塌、水资源短缺等是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本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气温8.1~8.5℃,极端最高气温38.6℃,日夜温差悬殊,最大冻深147 cm;年降雨量一般为350~400 mm,且蒸发量大于降雨量,雨量多集中在7~9月,占总降雨量的60%,多为暴雨。气象灾害较多,尤以干旱、冰雹和霜冻危害严重。地貌类型有黄土丘陵沟壑地貌、土石山地貌和河谷阶地地貌,区域地表支离破碎,岩体,山高谷深,沟谷切割剧烈,水土流失严重。土壤主要有淡栗钙土、沙质黑垆土、沼泽土等分布。河流主要有窟野河、黄河小支流等。植被属于温带草原区域的暖温带森林草原地带,主要植被类型为草本植物、灌木和小面积落叶阔叶林与温带针叶林,包括“三北”防护林,路旁、村边、地埂防风固沙林等。

2研究方法

2.1野外调查

调查项目沿线的土地利用类型分布;设置样方,调查沿线的生物信息,并拍摄样方照片;记录沿线居民经济收入和用地状况。

2.2资料收集

收集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的林业、农业、土地利用、自然保护区、物种保护统计数据等资料;获取遥感数据(以2007年6月28日中巴资源卫星数据为信息源,空间分辨率为19.5 m);搜集植物量、生产力等相关文献资料。

2.3数据处理

对于沿线的调查数据和各部门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对遥感图像进行校正、裁剪、监督分类、精度评价、矢量化、建立拓扑关系、统计项目两侧各300 m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和植被类型面积等;并根据文献资料,计算沿线的生物量和生产力。按地貌类型分段统计各数据。利用Erdas、ArcGIS、Excel等软件处理相关数据。

3 结果与分析

3.1现状分析

3.1.1植被特征评价区植被类型主要有乔木林、灌木林、草本和栽培植被4类。栽培植被沿河流及梁峁缓坡地及较缓沟坡地呈现为带状,面积为107.83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3.04%;草本植物广泛分布于评价区的各个路段,面积为2 133.35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60.16%,构成了评价区的景观基质;灌丛主要分布于评价区东南部,分布较为均一,面积为575.88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16.24%;乔木林主要分布于窟野河河漫滩、黄河滩地和公路两侧,面积为658.44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18.57%。各段植被特点与全区基本相似。张柏崖至沙峁段(上行线K8+000~K39+350、下行线K8+000~K40+800)以草丛为主,面积为1 728.01 hm2,占该区段的67.66%;栽培植被、灌木林和乔木林面积分别为70.09、195.80和500.41 hm2,占该区段的2.74%、7.67%和19.59%。沙峁至盘塘段(上行线K39+350~K55+700;下行线K40+800~K58+000)以草丛为主,面积为405.34 hm2,占该区段的40.85%;栽培植被、灌木林和乔木林面积分别为37.74、380.08和158.03 hm2,占该区段的3.80%、38.31%和15.93%。沙贺连接线以草丛为主,面积为62.54 hm2,占该区段的42.22%;栽培植被、灌木林和乔木林面积为3.85、39.70和39.90 hm2,占该区段的2.60%、26.80%和26.94%。

3.1.2野生动物项目所在区大型动物很少见,数量较多的有兔、鼠等,如草兔、田鼠、家鼠等;鸟类有石鸡、喜鹊、乌鸦、家燕、布谷鸟、猫头鹰、啄木鸟等;爬行类动物有蟾蜍、草蛇、红花蛇等;未发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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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土地利用现状根据陕西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项目所在区榆林市面积43 578 km2,包括耕地面积6 410 km2,森林面积10 860 km2,草地面积19 552 km2(其中天然草地17 032 km2);项目直接影响区所在神木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的交接地带,总面积763 500 hm2,但大部分为山地和沙化滩地,耕地面积仅为45 220 hm2。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现状数据无法从统计数据中获取,其主要依赖于遥感解译结果。在野外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及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TD/T1010-1999)等相关规定,将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共划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草地、耕地、未利用土地、水域、居民点与工矿用地等7类。评价全区及各段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见表1。评价区总面积

3 546.21 hm2,其中草地广泛分布于沟谷两侧,植被类型为小叶锦鸡儿灌丛和丛生禾草草原,植被长势差,以中低覆盖度为主,面积2 133.35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60.16%。未利用土地分为裸岩石砾地和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大面积分布于评价区基岩沟谷陡坡地,裸土地主要分布于黄土梁峁区,面积0.58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02%。耕地分布于公路沿线两侧,河流一、二级阶地,梁峁盖地,梁峁缓坡地及较缓沟坡地,面积为107.83 hm2,占评价区域的3.04%。灌木林地主要分布于评价区路段的东南部沟谷两侧,以阴坡、陡坡、沟坡地为主,分布较为均一,其他路段分布较少,个别部位由于基岩,灌木林地很少,灌丛生长矮小,面积575.88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6.24%。水域面积较少,主要为窟野河和黄河,面积51.37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45%。有林地主要沿河谷和公路两侧分布于窟野河河漫滩,河流一、二级阶地和黄河滩地区,面积为658.44 hm2,占评价区域的18.57%。居民点沿河流二级阶地、道路两侧、梁峁地等分布,面积18.76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53%。改扩建公路沿线土地利用类型以草地为主,其次为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共占地34.81%,其余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较少。

张柏崖至沙峁段以草地为主,面积为1 728.01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67.66%;耕地、灌木林地、有林地、居民点与工矿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面积分别为70.09、195.80、500.41、12.57、46.57和0.35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2.74%、7.67%、19.59%、0.49%、1.83%和0.01%。沙峁至盘塘段以草地为主,面积为405.34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40.85%;耕地、灌木林地、有林地、居民点与工矿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面积分别为37.74、380.08、158.03、6.19、4.62和0.23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3.80%、38.31%、15.93%、0.62%、0.47%和0.02%。沙贺连接线以草地为主,面积为62.54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42.22%;耕地面积为3.85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2.60%;灌木林地面积为39.70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26.80%;有林地面积为39.90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26.94%;居民点与工矿用地面积为0.91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0.61%;水域面积为1.22 hm2,占该区段面积的0.82%。

3.1.4水土流失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丘陵沟壑强度水土流失坡沟兼治区下的丘陵沟壑剧烈、极强度水土流失区亚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强制性标准《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的土壤侵蚀分级标准[4],该区属于极强度和剧烈级别,其中张柏崖至二十里墩属于极强度水土流失区,土壤侵蚀模数为10 000~20 000 t/km2・a;二十里墩至郭家塔属于剧烈水土流失级别中的低级区,土壤侵蚀模数为20 000~30 000 t/km2・a,自然植被以灌草丛为主,地形较破碎,部分地段岩石出露地表;K19+000至终点属于剧烈水土流失级别的高级区,土壤侵蚀模数≥30 000 t/km2・a,居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之冠,该路段地形地貌特征以土石山地貌为主,地形起伏较明显,公路两侧以农田为主,自然植被以灌草丛为主,岩石地面情况较多。

3.1.5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将生态环境分为五级,即优、良、一般、较差和差,具体计算方法见文献[5]。计算结果表明沿线区域土壤侵蚀严重,植被覆盖度中等,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年平均降水量很小,区域水热条件较差,植被自我恢复能力较弱,沿线区域生态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为一般。

3.1.6项目与湿地的关系根据陕西省重要湿地名录,神木窟野河湿地保护范围为神木县神木镇到贺家川镇柳林滩村沿窟野河至窟野河与黄河交汇处,包括窟野河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两岸1 km范围内的人工湿地;陕西黄河湿地保护范围为陕西省域内的黄河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陕西一侧1 km范围内的人工湿地,全部纳入黄河湿地保护范围,从府谷县墙头乡的墙头村沿黄河向南一直到渭南市潼关县的秦东镇十里铺村,其中包含着早已设立的陕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而本改扩建项目从K8+000~K41+300(K40+200)路段在窟野河湿地范围内,与窟野河是经过关系;上行线的K54+000至盘塘和下行线的K56+000至盘塘在陕西黄河湿地保护范围内,与黄河是相近关系。窟野河湿地和黄河湿地保护较好。

3.1.7回顾性环境影响分析已有神盘二级公路在施工期共设置弃土(渣)场23处,取土场5处;其中4个取土场在路边取土,1个为路外取土;13处弃土场设拦渣堤,10处为低洼地弃土,弃土场全部为荒地,所弃土石用于填土填沟,部分弃土用于路堤边坡的加宽。项目在建设期中对取、弃土场和临时占地采取严格的恢复工作,取土场严格按设计控制取土深度,其中坡地取土设计与自然边坡坡度相同,并设挡水埂,取土完成后,主要采取复耕等方式恢复植被。项目全线造林83.27 hm2,栽植油松5 300株,种草0.54 hm2;主要是在路堤两侧坡脚或边坡外种植高大乔木,边坡种植草皮。根据现场调查,现有神盘公路施工期设置的取弃土场经多年的恢复,场地的植被均已得到恢复,沿线植被长势良好。

3.2预测分析

3.2.1对沿线农业生态的影响分析改扩建项目全线新增永久性占地总面积为167.02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71%,其中,新增占用耕地为59.43 hm2,占新增总占地面积的35.58%,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68%;新增占用林地为107.59 hm2,占新增总占地面积的64.4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3.03%。项目占用农田约59.43 hm2,其中水浇地19.97 hm2,旱地39.46 hm2;区域基本农田占耕地总数约为57.40%,按此比例估算本项目区占用基本农田为34.11 hm2。尽管占用的基本农田数量较小,但毕竟耕地是农业的根本,是农民生活的基础和经济收入的来源,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对沿线农业生产及失地农民生活会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改扩建公路会改变沿线局部的土地利用现状,使耕地(含基本农田)的绝对数量减少。但工程占用耕地的面积仅占该县总耕地面积的0.13%。考虑到公路为带状建筑物,永久占地对全县的影响比较轻微。但是对于一些占地相对集中的村,造成了相对集中的占地,导致了在乡镇或村范围内耕地数量的急剧减少,这对个别村、组土地承包人的影响较大。从农业生产减少的量上看,改扩建工程所经过区域减少的粮食产量为193.15 t,根据市场平均价格,耕地按照每公顷每年6 486.00元折算出工程建设永久占地造成的耕地农业生产损失每年为38.55万元;减少的产量和产值仅占区域总产量的很小部分,不会对地区经济和群众生活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基本农田合理利用管理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公路用地范围,尽量少占基本农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置临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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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对植被的影响公路建设对沿线植被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永久占地减少了沿线乔木林、草丛、灌丛等植被面积;施工期临时占地如弃土场、施工便道与营地等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工程所处环境主要是农业生产用地,公路永久占用土地将造成占地范围内的带状地表植被的彻底损失,总计损失植被面积为167.02 hm2,占项目新增永久占地的64.42%,其中占用林地主要为公路两侧的四旁树和少量经济林木,以速成的杨树、柳树、枣树等为主,并非公益林等保护类林地。临时用地包括取土场、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厂、堆料场等临时占地将对当地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造成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工程施工期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的践踏等,施工作业周围的植被将遭到破坏,对乔木层、灌木层和草本层的破坏明显,特别是对灌木层及草本层的破坏,乔木层由于缺乏灌木的保护和促进作用,对环境的抵抗能力下降,易感染病害和遭受风折。根据文献资料[6]和所得数据计算,拟建工程因征用土地,临时用地及取、弃土场地等使沿线地区的植被损失或损坏,造成植被生物量的损失约为2 779.71 t,其中生物量损失最大的地类是林地,占到了总生物量损失的76.48%。项目运行后,评价区内的农田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能力降低了253.47×106 g/a(C);林地降低了500.29×106 g/a(C)。农田生产力损失较小,不会对系统恢复力产生实质性影响。林地的损失量很大,主要是原来路旁的四旁树、经济林木等被清除,工程已经设计了新的防护林带,所以在工程完工后,林木在数量上能够达到原来的水平,经过若干年的生长,林地的生态功能基本可以恢复到现有水平。

3.2.3对动物的影响拟改扩建公路两侧农业活动、煤矿开采和运输频繁,使沿线原有野生动物发生迁徙,沿线评价范围内无野生兽类的栖息地分布,分布的野生动物极少,主要有鼠类、蒙古兔等,施工期噪音对其有一定的影响,使其逃离施工区迁移到非施工区,但不会对其生存造成威胁,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基本不产生影响。但运营期会对野生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噪音、灯光和公路不封闭造成的阻隔影响等;但动物会避开灯光,利用桥、涵洞等穿越公路完成觅食、栖息和相互间的信息交流过程。沿线鸟类种类数量少,且大部分为常见种,其活动受空间限制较小,会通过迁移和飞翔来避免项目施工所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对沿线鸟类的觅食等影响不大,施工过程中公路沿线周围环境的鸟类数量会有所减少,被施工影响的鸟类会在距离公路施工区较远的区域重新选择栖息地,不会导致鸟类多样性水平降低。施工对爬行动物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未及时处理的废弃物、多余或霉变的食品、饮料、破旧衣物用具及各种废塑料等引来的鼠类、蛇类、蛙类等,但施工结束后会逐渐消失。因此,由于该工程是旧路改扩建,原有工程早已运营数十年,许多野生动物早已离开工程区域,除建设期的施工噪音和人为活动对野生动物的活动有一定影响外,运行期公路不封闭对野生动物尤其是兽类的阻隔影响很小;这些不利影响仅局限在施工区域,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当地野生动物基本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4小结

1)项目区域处于我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地形地貌属典型的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土石山区,是国家和陕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差,植被覆盖度中等,植被自我恢复能力较弱,生物多样性一般水平,河流数量很少,年平均降水量很小,水热条件较差,沿线区域荒漠化严重,土壤侵蚀模数在10 000 t/km2・a以上,其中K8+000~K9+300段属于极强度侵蚀,K9+300至盘塘属于剧烈侵蚀,侵蚀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为主;沿线区域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项目区植被类型有乔木林、灌丛、草丛和栽培植被等4种,以草丛为主,植物有沙蒿、子蒿、柠条、锦鸡儿、杨树、柳树、枣树、苹果树等。评价区总面积3 546.21 hm2,草丛面积为2 133.35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60.16%;乔木林面积为658.44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18.57%;灌丛面积为575.88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16.24%;栽培植被面积为107.83 hm2,占评价区面积的3.04%。

3)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有耕地(水浇地和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水域与未利用地7类,耕地占评价区域总面积的3.04%,有林地占18.57%,灌木林地占16.24%,草地占60.16%;建设用地占0.53%;水域面积占1.45%;未利用地面积占0.02%。改扩建公路沿线以草地为主,其次为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4)改扩建项目全线新增永久性占地总面积为167.02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71%,其中,新增占用耕地为59.43 hm2,占新增总占地面积的35.58%,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68%;新增占用林地为107.59 hm2,占新增总占地面积的64.4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3.03%。永久占地中占用基本农田34.11 hm2,这种损失是永久的,应尽量减少占用和分割影响,并按照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应条款执行,采取合理的补偿措施。植被生物量的损失,因占用土地共造成沿线生物量损失2 779.71 t,损失最大的地类是林地,占总生物量损失的76.48%;农田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能力降低253.47×106 g/a(C),林地降低500.29×106 g/a(C)。永久占地对全县的影响比较轻微,在项目新建路段和旧路改建路段对公路沿线农户的影响较小。

5)项目沿线区域动物以常见种类为主,无国家和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出现和栖息地分布。拟建公路所经区域地貌类型为河谷阶地、黄土丘陵沟壑和土石山,地形破碎,生态环境较差,较难见到有动物出没,在公路沿线由于人类活动频繁,也很难见到有动物出没,加之施工期的施工噪音、人为活动影响和动物本身具有一定的避险能力,导致动物在施工期会主动离开工程区域;而运行期公路不封闭,在设置一定数量的动物通道的前提下,公路建设对野生动物尤其是兽类的阻隔影响很小。

6)改扩建项目涉及窟野河湿地和黄河湿地,张柏崖至沙峁段(上行线K8+000-K39+350、下行线K8+000-K40+800)在窟野河湿地保护范围内,属经过关系;上行线K54+000至盘塘和下行线K56+000至盘塘在陕西黄河湿地保护范围内,与黄河是相近关系,在项目施工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合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看,该改扩建项目基本可行,施工过程需注意和加强环境保护,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参考文献:

[1] 字春霞,李蜀庆. 高速公路建设对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研究[J].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5,13(2):7-10.

[2] 董海燕,徐斌. 杭新景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林改造规划探讨[J]. 湖北农业科学,2009,48(7):53-55.

[3] JTGB03-200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

[4] 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

[5] HJ/T192-200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S].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民生档案;管理工作;问题;对策

民生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民生档案是社会管理的历史记录,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始凭证,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息息相关。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改善民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县民生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大部分涉民单位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了档案柜(密集架)和必要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基本设备设施。建立了以单位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了民生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近期,笔者有针对性地到基层调研民生档案工作情况,结果发现尚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和加强。

一、民生档案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民生档案管理混乱

有的部门档案管理分工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流动性大;对下属单位(科室、站所)的监督指导不到位。有的镇(街道)、县直单位只注重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进馆,而专业档案(包括涉民档案)长期分散在各科室或站所,既无规范整理归档,又没有集中统一管理,造成民生档案管理混乱。如有的镇(街道)二轮土地承包等档案仍散落在当时的经办人手中,有的甚至已经遗失。有的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后的部分档案仍滞留在主管部门,其中有些重要材料仍由个别领导或经办人掌管。有的单位随意出借档案,也不办理借阅手续,给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造成隐患。

(二)部分单位不愿移交到期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无保障

一是个别涉民单位档案法制观念不强,并强调平时业务工作要经常查阅为由,不愿意把到期的民生档案移交给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归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但一些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总是千方百计地找借口拖延或不予理睬。二是部分单位档案室基础设施配套滞后,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有的甚至还在各自业务部门(科、室)保管,很容易造成流失。三是有的单位因受人员、技术、管理不到位的影响,使档案无法得到安全有效的保管。

(三)民生档案资源管理分散,不利于资源共享

民生档案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应该为社会所用。民生档案涉及面广,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致使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不同的部门,因而形成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造成群众查阅利用很不方便,民生档案的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如房产档案、住房公积金档案、社保档案、土地档案、民政档案、移民档案等都由各形成部门自我保管,比较分散。而市民往往直接到县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但县档案馆又无法提供市民所需的档案,这就给广大市民查阅民生档案带来十分不便,同时也难以体现民生档案资源真正为社会所用。

二、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档案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及档案信息等媒体,大力宣传民生档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二是要加大档案教育培训力度,把如何管理利用民生档案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民生档案意识。

(二)抓好民生档案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人的档案最重要,档案虽然是一张纸,但关系着一个人的幸福生活,甚至能影响和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内容丰富多样,而要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既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关于加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二是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要从产生民生档案单位的建档工作抓起,切实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和到期移交等工作。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本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密切关注民生工作的热点,提前介入对民生档案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各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民生档案,特别要加强对新领域民生档案工作的管理,以推进民生领域建档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三是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县直单位要配齐、配强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有钻研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不怕脏不怕累,服务意识较强的人员担任,并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四是要按标准设立综合档案室,增添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镇(街道)部门的民政、农经、国土资源所、财政所、统计办、林管站、人力资源保障所、计生办、中小学、派出所等单位的档案由主管部门综合档案室归口管理。其它单位及行政村的档案,根据档案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的原则,由镇(街道)综合档案室负责管理。五是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指导涉民部门制定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分类大纲和保管期限等相关的业务标准,规范民生档案管理的归属与流向,健全民生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合民生档案资源,形成全方位资源共享格局

丰富民生档案信息资源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关键。县档案馆作为保存党委政府重要档案的基地,应在收藏民生档案资源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档案资源新领域。针对民生档案资源分散保存于各部门,给市民带来不便的客观实际,必须整合全县民生档案信息资源,通过接收、寄存、代管等多种形式,将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全县民生档案集中到县档案馆收藏保管。一是加大接收、征集力度。各有关单位形成的民生档案在本部门保存一定的年限后,应依法向县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逐步将全县范围内的婚姻、公证、房产、林权、地籍、移民、土地承包、教育、劳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出生证明、公共管理等关系社会管理、国际民生、公共服务的民生档案全面、系统、完整地接收进馆,使县档案馆成为民生档案资源的集聚地,从而形成“大档案、全方位”的服务格局,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实现市民利益保障的最大化。二是要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加强民间保存的档案以及记录普通百姓生活工作状况的档案资料的收集,使档案馆真正成为既保存政府信息,又保存社会公众信息的综合档案馆。三是加强对濒危民生档案的抢救、保护和整合。全县国有(集体)转制企业档案濒临损毁,转制企业档案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档案缺失,将会给他们的养老保险、工龄计算、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带来麻烦,同时也将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妥善保护和处置。四是要本着“先用先整、突出重点”的原则,深入挖掘现有馆藏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加快馆藏民生档案整理、审查及开放步伐,使所有民生相关档案能够更快地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利用。特别是针对当前县档案馆库容过小、保管硬件落后的现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方面,要通过加大馆藏档案统计、鉴定和销毁工作力度,尽量腾出空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更多贵重的档案及时进馆保存。另一方面,对一些利用率较高,但难以提前移交进馆的民生档案资源,要通过电子文件在线接收、全文数字化、目录移交等方式,掌握数量,整合本区域各类涉及民生的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同时,要逐步将档案局馆的网站作为本县民生档案的数据平台,将不同行业、部门的相关民生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合,实现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强民生档案信息化建设,搭建档案查阅利用平台

一是将民生档案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县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县建立互联互通的民生档案数据库网络体系;二是县档案局馆要在丰富馆藏民生档案的基础上,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集中力量,优先编制各种专题目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尽快搭建档案信息查询利用平台,为老百姓查档维权构建了“快车道”,真正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快捷方便的目标。

(五)加大民生档案资金投入,确保民生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的投入,将档案保护费、档案征集费和档案宣传教育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给予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财力支持,确保民生档案工作需要;二是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经费。

(六)强化监管,推进民生档案管理向纵深发展

要使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档案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加强行业监管,主动提供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超前”:一要超前控制。民生档案不仅信息面广、利用率高,而且价值系数大,群众特别关注,各职能部门对该收集、应收集的民生档案要做到建档对象一个不漏,建档资料齐全完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实施国家档案局8号令为契机,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订各专业领域档案管理办法,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到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争取早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民生档案管理制度。二要超前监管。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管好、用好民生档案,确保这些重要信息的长期安全、永久可靠。要通过不间断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依法监管工作,增强各部门依法管理民生档案的意识,及时发现和改正民生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民生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推动民生档案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三要超前服务。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工作者在民生档案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不仅要积极主动地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谋划方案,而且要将业务培训与具体指导结合起来,通过档案目标管理、档案年检、考核及示范档案室创建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督促各单位提高民生档案业务水平,做好民生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相关单位民生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建设。

(七)创新手段,充分发挥民生档案的信息服务功能

为民生服务是档案工作的宗旨和目标。县档案馆要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采取开放服务、咨询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方式,努力向社会大众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一是要深化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开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专题数据库和档案编研产品、打造面向民众的展览精品、组织开展家庭建档等活动,使普通百姓在利用档案维权的同时,又能充分享受到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二是要加快档案服务利用窗口建设。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档案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转变,使所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现实利益的各类档案和现行文件能够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要加强档案信息开发的“内外”合作。县档案馆要积极通过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进一步密切档案工作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逐步解决当前馆藏档案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开发力量不足、经费紧张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同时,通过合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贴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大众,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民生档案工作调研分析(网络)[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