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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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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我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上,我们印发了《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建平同志对实施意见作了具体的说明,武胜县交流了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大家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增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提出,力争“十一五”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任务。他强调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去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总理的讲话以及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乡镇政府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基层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农村改革创新的组织者,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基本结束,农村综合改革所涉及的范围逐渐拓展到农村整个领域,涉及的层次逐渐深入到农村管理体制和上层建筑,但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尚未消除,与农村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只有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才能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更好地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

乡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政府指导农业、管理农村、服务农民的直接载体,乡镇党委和政府在整个党政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层和基础的位置,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乡镇来贯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要靠乡镇工作来实现。乡镇工作的好与坏、乡镇机构设置的科学与否、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与低,将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通过深入乡镇机构改革,搞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履行职能到位,切实为农民办实事,真正为农民办好事。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市乡镇经历了两次机构改革。可以说,每次乡镇机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及运转逐渐规范,乡镇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乡镇政权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改革发展不平衡,改革的一些预定目标未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机构设置不尽科学合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用显现不足;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小,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乡镇事业机构公益性职能弱化,服务“三农”能力不强。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惟有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把为农服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强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那么,当前乡镇在发展中突出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重、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既要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竞争力,又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乃破题之举。

二、把握重点,确保实现乡镇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能否顺利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实现改革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农村发展。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工作的任务、重心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政府的原有职能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主要表现在: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比较突出;权责不对等,特别是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发育滞后,难以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不该干的事减下来,把该干的事真正干好。要从农村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出发,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指挥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乡镇的神圣职责,也是衡量乡镇机构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要通过深化改革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载体,进一步强化乡镇为农民、为企业、为社会的服务功能,推动乡镇从“管农民”转变为“服务农民”;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转变为科学的公共治理和依法行政;从直接指挥农业生产、办企业转变为向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从下达计划任务和层层分解具体指标转变为典型示范、利益引导等,不断提高乡镇的履职能力。特别是经过改革后,工作机构减少了、工作人员减少了、管理服务半径增加了,乡镇如何更加方便群众,如何提供更为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及时总结。

(三)精简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根据乡镇职能的调整和管辖人口、幅员面积、经济状况、财政收入等因素综合设置了乡镇行政机构并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乡镇政府承担公益性职能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事业机构设置,精简了事业单位编制,转换了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强化了公益职能。这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区市县在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循,不折不扣地执行。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乡镇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均进行一定程度的精简,且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由省市编制部门实行总量管理、总量控制,各区市县不得擅自突破,要坚决守住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否则,我们就走不出机构编制“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降低行政成本就无从谈起,减轻农民负担也无从谈起。同时,市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减少干预,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尤其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妥善分流人员,保持社会稳定。解决好人员分流问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衡量改革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准。如果人员分流不到位,说明改革搞了形式、走了过场。各区市县要依据市上制定的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分流办法。在人员分流上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推行竞聘上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把分流人员原来的身份把实、弄准、分类解决,不能大包大揽,人为增加基数、增加负担、增加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妥善分流人员的有效途径,多渠道开辟人员分流渠道,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保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确保人员分流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将人员的精简分流和优化队伍结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促进农村基层服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多方筹措改革资金,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拍卖闲置资产、划转有效债权、分期支付补偿等办法解决改革成本。县级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本部门延伸到乡镇的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分流责任。

三、精心组织,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涉及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坚定改革信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妥善处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改革中的各类矛盾,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新格局。各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认真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县级领导和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为改革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改革完成后,各区市县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报送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要适时对区市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严格政策,规范操作。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各区市县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同时,要借鉴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中、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政策执行,针对个别问题,可在政策框架和原则范围内作具体研究。各区市县在制定实施方案前务必加强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确,把困难估计足,把问题排查清,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要特别强调,各区市县在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上一定要做到政策、条件、标准等的统一,避免相互攀比。关于统一政策问题,市人事局、市编办要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市和区市县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配套政策,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做好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安置和乡镇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的沟通与协调,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重新核定等工作,全面掌握改革进度,及时总结经验;人事部门要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和未上岗人员分流安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人员分流经费,切实做好乡镇的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划转、化解及财务衔接工作;国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分流人员再就业的措施并落实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审计部门要对离任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各涉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两种倾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将乡镇机构改革复杂化,认为改革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太多,搞不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有畏难情绪,能等则等,能拖则拖。二是将乡镇机构改革简单化,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合并一些机构、分流一些人员,而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乡镇机构改革,强化政策宣传,注重思想引导,既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又要突出重点,做细做实,深入推进。要制定乡镇机构改革风险评估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项排查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和应急措施,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未萌状态。要建立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搞好接待,做过细过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眼前利益,追求长远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尽力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五)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严格执行中省的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钱物、私分财产;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严肃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制度。总之,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务求改革顺利实施,收到实效。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乡镇机构改革重在转变政府职能

自2006年以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转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在农村综合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按照中央5年内不增加编制的规定,2008年各地认真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面已占半数以上。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将在注重巩固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成果的同时,把改革的着力点切实放到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上来,把乡镇职能转到改善民生、服务“三农”、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上来,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乡镇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着力完善转移支付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农村综合改革的一大内容。这项改革实质是“乡财乡用县监管”,其目标是加强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9个省(区、市)实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下一步,国家将着眼增强基层财力,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着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现行成功的对县乡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同时通过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多种渠道,增强村级集体收入,逐步解决一些行政村运转困难问题。

农村“普九”债务化解

争取3年完成

化解乡村债务是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又一大内容。200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各地都应把化解乡村债务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摸清底数,制止新债,分类化解,多渠道探索有效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办法。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已审核批复了内蒙古等14个试点省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并签订了化解责任书,迈出了我国推进乡村债务化解的关键一步。

农村“普九”化债工作受到了基层政府、农村中小学、农民群众和债权人的欢迎,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国家将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将扩大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职能归口、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着力打造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机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实现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处室成建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到位,部门向行政服务处室授权到位。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坚持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框架内,以市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为基础,同时考虑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联动性,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职能,主动归并部门行政审批及相应的行政管理服务事项。

(二)“三不增加”原则。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原则,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原则上要单独设立“行政服务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较少的部门,可选择一个处室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

(三)集中办理原则。实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行政审批服务由行政服务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行政审批服务程序中受理、审核、签批、制证、收费、发放等环节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现场踏勘、检测、检验等环节,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四、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成市级工作小组,共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负责“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督查推进和效能监察;市编办负责指导和审核相关部门内部职能的调整、归并以及内设机构的设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把关和法制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同时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及人员,承担具体推进实施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中旬)

召开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

(二)机构定编阶段(2012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相关部门按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整合资源,调整职能,明确机构设置,制定“行政服务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

(三)方案审定阶段(2012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

相关部门制定“行政服务处”设置方案时,应同步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级工作小组组织审核。

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行政服务处”设置方式、定编、定岗及人员配备;

2.“行政服务处”的职能。“行政服务处”应扎口办理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对于部门所属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具有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的职能;

3.“行政服务处”集中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目录;

4.“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配套制度;

5.部门组织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组织机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垂直管理机构依据本意见和部门编制管理归属,相应制订“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市级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

(四)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下旬至11月底)

相关部门依据市级工作小组审定的方案,按照市编办批准的机构设置文件,组织“行政服务处”的组建工作。按照“成熟一个、进驻一个;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滚动推进。同时建立“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通报制度,以简报形式通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相关部门对“行政服务处”人员要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进行选派,并做到事项、人员、制度、设备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到位。部门所属单位有行政审批职能或配套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也应同步落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工作,并由“行政服务处”统一扎口管理。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任务完成后,市级工作小组汇总检查验收结果,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上来。部门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担好领导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配套制度,形成“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制”、“分管领导现场办公制”、“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等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透明、高效、务实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85号)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以及今年7月7日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动员会。刚才,县编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的领导分别就开展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市场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点看,还是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任务看,农技推广体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着眼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总结经验,前一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县首先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务、人事、财政、发改、社保、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砚山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通过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对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广泛的调研,摸清基层情况,我县研究提出了《砚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上报文山州人民政府。20**年7月30日,州人民政府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州八县人民政府上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97号)文件原则同意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12月底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三、明确思路,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任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此,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全县在下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注重推动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方便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1.农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加挂“农药监督管理站”牌子)、渔业工作站(加挂“渔政监督管理站”牌子)、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将农机校并入统一管理,加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牌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组建农业执法大队。乡(镇)级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2.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农村能源站、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乡(镇)级设林业技术推广站。

3.水务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级设水务站。

按照(文政复〔20**〕9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参公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暂不列入此次改革,其职能、编制等不作调整。而其它未列入改革的事业单位也不纳入此次改革,其管理、编制等维持现状不变。

(二)要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人员

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为便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乡(镇)政府协助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在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书面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指导,提供服务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这次改革中,州政府核定我县农林水系统人员编制总额是410名,其中:农业系统编制229名(县级1**名、乡级121名),林业系统117名(县级30名、乡级87名),水务系统64名(县级24名、乡级40名)。涉及改革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再调整。若要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重新进行核定的,要在不突破总编制的前提下进行统一平衡后上报人事(编办)部门审批。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各项工作

由于此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较为复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管理模式、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在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理设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局,科学设置职能,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人事(编办)部门要科学构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机构设置,将县、乡作为有机整体统盘考虑。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制定预案,争取主动,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四是妥善安置,做好人员分流及安置工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原签订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要进行认真清理,依法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临时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对于超编单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并且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把住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进人控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云南省有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规定的技术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对超编单位的技术人员申请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人员,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五是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监督和管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进行清查,登记产权权属,核清资产,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各县要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组织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1月份进行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尽快组织,根据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工作时间安排:20**年10月6日至15日,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年10月16日至30日,要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工作;20**年11月1日至15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到时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审,以确保按州人民政府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七是要严明纪律,维护社会稳定。要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密切注意各种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员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社会稳定。八是要沟通协调,抓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于在这次改革过程中,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规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范围,但仍然要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职能,其隶属关系不变,资产、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不作调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9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在乡镇统计体制改革过程中,可将乡镇统计站与乡镇农经站合署设置,进一步整合乡镇统计站和农经站统计资源,在原有乡镇农经站的基础上,加挂统计站牌子。这对于促进整合统计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避免数出多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请农业部门主动会商统计和人事(编办)部门提出意见后尽快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建议,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治药价虚高现象。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药品价格管理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十多年来,我国出台相关的药品降价措施达20多次。200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启动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北京、浙江、广东、陕西等地分别出台了新医改实施方案,医院药品15%加成的取消,使得患者药费和均次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然而,药价依然虚高,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

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的乱象,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跑偏的“药品招标采购”。新医改政策明确了进行药品供应体制的改革的政府主导地位。其中,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招标,又由省级政府部门自行选定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企业中标,只是获得了一张可以和省内医院交易药品的门票,要想把药卖出去,就必须进行二次公关促销。同时,地方保护主义又会造成排挤外地企业以及外地投资的企业参与投标、配送。二是多层次的药品流通环节。国内生产的药品从出厂到病人手中,一般要经过全国总、省级、医药公司、医院等多个环节。三是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成本”。一些药企为了打开销路,为了进入目录,进行各种公关活动。据估算,药企运营成本在药价中所占的比重高达20%~30%。四是价格监管不到位。政府在进行价格核定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由于药品种类繁多,监管部门难以逐一核实每个品规的真实成本。同时,各省对药品定价多是参照其他省份物价部门的定价作为评判标准,药品厂家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往往会给本地药厂的药品在定价上给予关照。而政府部门对于成本信息造假的企业又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

南存辉建议:在建立健全药械采购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将药品集中采购通过互联网平台,形成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的直接交易。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借鉴日本等国家的做法,仅制定药品在医院的最高零售价,允许医疗机构获得药品购销差价;建立定期调价制度,根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采购价等市场交易价格调整药品价格,合理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预期。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实现药品成本的公开透明。同时,在药品流通各个环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责编/郝祥平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卫生强区”、“健康城区”的战略目标,贯彻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层卫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36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4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我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一、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贯彻落实《*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年建设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完善我区社区卫生网络,确保上报市卫生局的建设计划和区政府实施工程涉及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新建、改建工作顺利按时完成。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续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和笕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任务由卫生局承担,*东、*中心单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其他部门承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当中,新建12个(其中11个上报市局,8个列入三年计划并列入区政府实事),改建11个(11个均上报市局,其中9个列入三年计划)(详见附表)。

二、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上半年出台社区卫生服务岗位设置、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7月起正式实施。各中心在上半年要完成基础测算、结构调整、团队建设、绩效考核方案制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1.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支两条线工作在7月份全面实施。凯旋中心在完成与*医院剥离的基础上,下半年开展收支两条线工作。笕桥中心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年新中心建成后完成剥离。

2.充分调研,制定方案。各中心要在认真做好工作量、岗位、有效工作时间以及人员、财务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3.完善团队,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量完善责任医生团队人员配置,把优秀的、经过全科培训的、高职称的人员放到团队中去。团队中应设有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制订团队(服务站)公共卫生任务书,把各项适宜工作任务落实到团队中去。

4.加强考核,提升服务。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评机制,制定注重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的考核分配体系,彻底切断业务收入与团队成员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首诊率、满意率。

三、加快推进“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注重与“卫生强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创建“卫生强区”。继续组织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的创建活动,闸弄口街道、*街道、*镇中心要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成功,使我区“卫生强乡镇(街道)”达到100%。同时,按浙江省卫生强区标准做好相应工作。

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各中心要与管辖的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承办协议,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加强管理和考核,并核拨公共卫生经费。开展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闸弄口中心要完成创建工作,使我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100%。8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积极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规范化站争取达到80%。

五、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

1.加强慢性病筛查、管理工作。监测慢性病的检出率、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掌握辖区整体健康状况,做好社区诊断和社区健康促进。

2.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试行中药饮片的集中配送,积极引进并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各中心合计应达到10项以上。

3.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以提高体检质量为重点,不断改进体检方式,确保第二轮参保农民健康体检率在45%以上,总体检率达到85%。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

4.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结合“健康城市”创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每户居民送健康资料,在每个居民区、每个楼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和内容,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和责任医师的知晓率。

六、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与实践。根据*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探索和实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我区民工医院,要不断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卫生管理。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7篇

镇立即着手作了工作布置,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以后。现将前阶段工作及下一阶段性工作计划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

一、前一阶段工作

主要是开展了项工作:

镇立即着手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一是组织一次学习。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以后。准确及时全面传达会议精神,并展开了班子成员层面的座谈交流,就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初步商讨。同时把县委综合改革的主要精神向机关干部进行传达,使每一位干部对该项工作做到心中有底。此基础上,及时组成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分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到人。

立即组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分成5个小组就农村综合改革5个重点内容进行调研,二是制定一套方案。全镇班子会议后。听取镇机关老领导、村、厂、事业单位四个层面的建议意见,获得了第一手资料。综合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县委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最终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对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镇级财务化解、村级组织运转等五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一系列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于10月24日下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了镇农村综合改革动员会,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充分地动员详细地布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志亲临会场,对我镇的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组织全镇22位村支部书记召开了一次读书会,三是召开一次读书会。10月27日。专门邀请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群,县经管总站副站长孙挺军同志为支部书记进行专题辅导。读书会重点就“一事一议”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并就已在全镇范围内推广的锦坞经验,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再次强调布置,主要是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工作,即:进行一次民主管理培训;发放一本村民自治手册手册;疏通一条村务工作渠道;制订村级行事规则一套制度;规范一套民主管理程序;推行一项“党员+代表”联户做法;开展一项服务等。通过“锦坞经验”推广,把我镇村级民主管理的核心定为:民主、依法;团结、和谐;发展、稳定;实干、诚信;服务、便民;重心定为是重大事情决策“六步法”实质定为党内民主与群众民主相结合,团结依靠群众与引导服务群众相结合,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督相结合。

建设、环保、安监、社保四个部门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的下放方案,四是开展一次培训谈心。针对综合改革中。邀请上级部门领导、专家及时对相关办、中心人员开展了一次培训,要求相关办、中心对上述下放的四项行政管理职能权限有较为清晰的判断和认识。并从这些办、中心抽调一批政治思想坚定、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相关执法资格的机关干部作为执法人员,直接行使县行政执法职能。同时,还组织驻村指导员进行了个别谈话,驻村指导员中,民主选拔推荐副镇(局)级后备干部,征求驻村指导员微调方案。

根据综合改革中有关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五是成立一个委员会。适应农村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需要。对现行教育行政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成立了镇教育管理委员会,由党委宣传委员孟雁凤任主任,教育总支书记毛太松兼任副主任,另设委员7名。镇教育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县教育主管部门和镇政府的双重管理下,研究决策全镇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总支书记毛太松兼任。

二、下一阶段工作

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的一项关键性工作。对于这项工作,一是开展一项试点。确保村级组织运转工作中。下阶段,将着重把重心放在和两个试点村身上,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两村原有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制度,突出“一事一议”制度”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再在全镇面上予以推广。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二是进行一次微调。今年年初“四办两中心”机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四办两中心”格局,保留党委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将调处中心改为综治工作中心,并组建一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对个别中层干部和驻村指导员岗位进行微调。

全镇已有兴联、锦坞、新迪埠等村建立起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三是建立一个中心。即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目前。下一阶段,将在其余村推广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对村民所托工作实行全程,要求做到六个有”即有牌子、有房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目标,初步构建起“知民情、解民忧、方民便”新型便民服务机制。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第8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3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6]6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方案》(延政发[2011]70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基层农技体系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的要求,以健全体系、充实基层、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全面实施,努力提高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水平,为促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坚持以乡镇农技体系改革为重点,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县建县管;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全面提升政府公益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利于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业务职能发挥;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目标要求:根据现代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基层农技体系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公益性职能、健全体系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制度、改善装备条件、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改革与建设,在县建成职能综合、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充满活力、服务到位、工作高效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形成以县、乡(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村级技术服务站点为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科教单位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农民信赖的多元化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任务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现代农业科技指导和生产经营技术信息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其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全县果业生产开发技术服务指导;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全县蔬菜生产开发技术服务指导;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全县新型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农情信息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和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及使用技术推广等工作;植物保护检疫站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与防治工作;能源办负责农村能源建设与技术服务工作;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负责全县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营销,村级信息服务站管理等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农资市场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指导,农业生产统计,农民经营收入核算及经营指导等工作;农业广播学校(农民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宣传普及农业新技术,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农机监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种子管理站负责负责种子质量检验和监督及承担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及品种管理等工作。

(二)合理设置机构

1、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机构设置。根据我县产业结构特点、农业技术推广业务关联度和农业事业单位改革现状,遵循利于促进产业发展,利于综合职能效应发展,利于管理指导的基本要求,机构设置如下:

①将县果业局更名为县果业技术服务中心。

②将县蔬菜局更名为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③将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更名为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④按照延政发(2011)70号文件精神,成立县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取消加挂于农业局的农业信息服务站。

⑤保留省农业广播学校县分校,加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牌子。

⑥保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

⑦保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农经站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⑧保留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⑨保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⑩保留县种子管理站。

改革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调整为10个。

2、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

①依据中省市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和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整合乡镇农技、农机、农综、果树、蔬菜、能源、信息、农产品安全监测等职能,设立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牌子。撤销原14个乡镇农综站和7个果树服务站,成立砖窑湾、高桥、招安、建华和坪桥五个区域农业综合服务站和沿河湾、真武洞、化子坪、镰刀湾四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服务站地点设置在乡镇所在地。

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依据延政发(2011)70号文件规定,不再列入农业技术推广系列,原职能、职责、人员整体划归乡镇政府,纳入乡镇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

改革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由21个调整为9个。

3、村级技术服务点建设。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站)是社会化农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每村落实2名农技推广协理员。人员选聘以现有村级科技带头人、信息员等为主体,由乡村推荐,县乡业务部门考核聘用,接受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指导、培训,以为本村群众示范指导服务为职责,动态管理。村级农技推广协理员服务指导报酬按照村级防疫员标准,每人每年补助960元,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理顺管理体制

1、设置的果业技术服务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农广校、农机监理站、种子管理站等均为独立事业机构,隶属县农业局管理。

2、乡镇(或区域)农业综合服务站实行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即人事、劳资、资产统一由乡镇管理。业务上在县农业局的管理下受蔬菜技术服务中心、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的指导。

3、改革后的10个县级事业单位除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为副科,农机监理站为股级外,其余均为科级建制,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均为副科建制。

(四)科学核定编制

按照延政发(2011)70号文件要求,编制核定要以确保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的需要为前提,以按职能设岗位,以岗位定编制,原有职能未变,岗位编制不减,新增业务增岗增编,整合机构职能编制整体转移为原则。县级机构编制除新成立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增加6个编制外,其余单位不作编制增减变化,即县级机构编制由144名增加到150名。乡镇机构本着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原则,参照陕编(1993)62号文件,结合产业规模、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农户数量、农机拥有量和地理条件、交通状况等科学测算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员编制,在此基础上增加信息、能源、综合执法、农产品监管等岗位,综合核定编制,按程序报批(详见附件1)。改革后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由改革前的231名调整到127名,减少编制104名。

(五)创新管理制度

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由县农业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编办组织公开招聘。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来源:优先从现有乡镇农技人员中进行考试考核重新聘用上岗,择优聘用,剩余部分由所在乡镇(社区)自行消化。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要求,逐步实行农技人员准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涉农大中专院校毕业,或经县级以上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业务工作的人员。建立县乡农技机构人员轮岗制度,确保在一线工作的农技人员不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编制2/3。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每三年轮训1次。

(六)健全考核考评制度

县农业局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一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要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群众代表三方共同进行,特别要注意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其主管部门考评分值不能超过40%,乡镇政府和群众考核分值分别不低于30%。要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职称评定挂钩的收入分配与职务晋升制度,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要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对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要加强农技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七)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要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做到改革与建设同步推进,以建设促进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乡镇农技体系基础条件建设,必须优先安排在重点镇,建设项目要纳入重点镇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乡镇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200平米,区域站业务用房不得少于300平米。乡镇(区域)站建设须有必要的监测仪器、信息、办公设备、培训场地和交通工具(详见附件2、3)。在争取中、省基层农技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同时,县财政先行列支专项预算,保证建设资金。可以利用原有乡镇站资产置换,或调拨撤并的乡镇中小学闲置场地房屋等方式解决乡镇站建设用房。在争取市财政今年重点投资支持33个重点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的同时,县政府也将加大投资力度,全面抓好乡镇站和非重点镇的区域站建设。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以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建设为主,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行改造提升。对新设单位尽可能利用整合职能机构的闲置资产,设施设备坚持填平补齐,达到有场所、有设备,保证开展工作的要求。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能力建设。基础条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所有单位达到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监测有设备。

(八)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构建物化、虚拟两个推广平台。物化平台着重示范辐射带动,虚拟平台着重对千家万户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物化平台建设上,以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区、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为重点,构建农技人员工作平台,让新技术新品种直接进入基地示范推广。加强村级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村级科技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了解农民生产经营需求与农户零距离对接的便捷通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技术推广工作。虚拟平台构建上,整合农业信息网、农业网上庄稼医院、12316热线、电子农务、农信通、农技110联网与电视、星火科技12396以及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实现信息共享。构建以中省农业产业专家团队、市县农业科技专家组、“科技特派员”、乡镇农技骨干、农村土专家相结合的农业服务专家队伍。鼓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大户、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收取服务报酬,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农技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性,加快技术转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九)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要积极稳妥地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种子销售、能源沼气运行维护、苗木良种繁殖生产,农产品加工、营销等业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推进与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子、种苗生产企业、研究开发等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推广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产品基地、种子种苗生产基地等产业经营方面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涉农产业开发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编办、经发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监察局、农业局、畜牧局、科技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为成员的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