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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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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1篇

一、宣传活动主题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活动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法治办〔2012〕8号文件指定的学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胡总书记讲话、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国家基本法律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等。

(二)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章程》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土地承包经营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调解、依法仲裁的能力。

(三)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管业务水平和指导基层进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指导水平。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专题学习。固定每周四为理论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理论学习。

(二)推荐培训。组织由各镇(街办)经管站推荐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参加宜昌市组织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培训班。

(三)现场观摩。组织各镇(街办)土地纠纷仲裁员现场观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各项案件。

(四)现场指导。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到创建点开展检查指导工作,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系和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

(五)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镇(街办)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对各镇(街办)“三资”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六)媒介宣传。通过网、农经网、市经管局官网、经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地宣传经管业务法规和办事程序。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有关日常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2篇

今年,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财务“双代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信息化建设、涉农案件查处及农村会计培训六项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并完善落实了各项目标责任制及配套的考核制度,使全市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三点:一是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借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审议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省实施办法、省农业厅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市委组织部牵头举办全市农村支部书记、村会计培训班的机会,安排专人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按上级要求把《农村土地承包法问答及实施指南》、《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讲义》发放到村,开展市乡村三级联动普法宣传。同时,各乡镇也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我市的土地延包工作在去年全面结束后,我们针对部分乡镇(村)存在的“两园”(果园、桑园)承包问题,按照既依法办事,又切实可行的原则,对落实土地承包法政策不到位的村进行了稳妥处理,并要求有关乡镇(村)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秋种换茬,制定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使其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全市已流转40465户,10.5万元。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及时查处案件,市经管局设立了科,一名副局长分管,并建立健全了接待、查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今年共办理土地承包案件40起,其中省级2起,**市级10起,本级受理28起,没有出现被省、**市通报的案件,处结率100%。

(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针对去年年底农村两委换届,部分村会计更换27个村交接不及时,村两委出现工作不协调,45村不审计,9个村缺会计,全市“双代管”质量下降,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一是,帮助乡镇搞好村会计交接,巩固农村会计聘任制成果,实行持证上岗,稳定农村会计队伍。二是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村、**村、**村等农村工作组,帮助乡镇清理财务问题,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维护了农村稳定。三是坚持月公开或季度督查制度,严把代管资金关,对乡镇代管资金帐户认真核查,并建立会计、出纳相互制约制度,彻底解决一人既管帐又管钱的问题,提高“双代管”质量。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个行政村已实行资金代管的**个,占总村数的98%,全市代管资金结余额达7311.4万元,比第一季度增加641.9万元,比上年6163万元增加1147.4万元,资金代管率80%以上的村639个,占总村数的78%,比第一季度增加19个。四是在搞好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规范标准》,统一设置了定期报表,统一了口径,实行了规范管理。五是强化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二五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我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市经管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书面通报到乡镇,促进乡镇“双代管”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按照**市去年年底对我市检查反馈的情况,结合本市实际,元月份向市委市府作了全面汇报,认真落实**书记批示精神,加大督查力度,三月下旬,**市长亲自组织农工办、监察局、农税局、经管局15名同志分四个小组对全市15处乡镇2004年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以**市委检查反馈的8个问题和陈书记的批示为重点,采取看文件、资料、账簿和入村入户调查相结合方式,共抽查了34个村,102个农户,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征地补偿、粮食直补、“两工”使用、“一事一议”等农负政策。全市征地补偿费拨付到位,今年全市粮食直补面积65.5万亩852万元,“两工”使用和公益事业金全部取消,“一事一议”尚未开始办理。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制》、《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市、乡、镇三级都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报刊限额制。四是规范填写了2005年度农民负担卡17.5万份,已于麦收前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由于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全市没出现农民负担案件,是**市形势最好的县市之一。

(四)农经信息化建设工作。今年,我们重点抓了镇级农经信息站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第一季度,市局在**街道和**镇经管站进行试点,四月份召开了农经信息化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全市各乡镇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无偿为农民提供销和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对收发信息数量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列入经管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版权所有

(五)工作。为切实做好工作,今年4月份,市经管局设立了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并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市经管局还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年乡镇经管工作考核内容。

(六)农村会计培训工作。在市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关怀支持下,经过充分准备,秋种后在市委党校分7期举办农村会计和乡镇经管站人员培训班,共715人参训。培训期间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聘请上级业务人员讲课,系统学习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办法》及有关土地承包、农民负担、一事一议政策,并结合实际,规范了农村财务“双代管”和推广涉农案件的查处经验做法。培训班一切费用均按有关规定收取,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员普遍反映培训班效果较好。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村会计及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更好地完美“双代管”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政策发挥作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实际,本着“一个高于**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抓好年报工作,做好各项统计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整理工作。

(二)抓好一事一议审批关,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审批手续,执行限额规定,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维护好农民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土地承包

中图分类号:C921文献标识码: A

保障土地权利人的权利落实,确保土地流转的运行机制,权利确定机制必不可少,而权利确定机制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登记制度。我国土地承包制度虽日臻成熟,但与之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的问题,这给目前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直接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正常流转。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意义

1.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可以解决农户多年来由于分户未改变土地台账导致地块与台账不相符,账实不一问题。通过试点实测,解决了土地等资源面积不清、农户承包地块边界四至不详、人口底数不准等问题。

1.2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可以查清了家庭承包到户土地面积,查清了机动地、册外地等土地资源的实际面积,摸清家底。了解现有承包户数、人口情况以及没有参加延包的户数和人口情况。

1.3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仅可以梳理出延包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还可以梳理出试点本身反映出的问题。确权后通过建立了实测档案,进一步把农户家庭承包地块名称、面积、基本农田等落实到户,标明了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编制了农户家庭承包登记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微机录入工作,初步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充实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

2确权登记管理及登记工作的困难

2.1“证地不符”,即农户承包证书上的地块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农户承包证书上的地块和实际面积存在较大出入。当年分地时为保证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按照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

2.2个别村社没有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即使开展工作的,由于法律程序不完善,没有指定承包方案,没有召开群众会议,没有通知外出人员回家换证等。

2.3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办证程序不合法。如外出人员的土地没有经过本人书面同意而填入别人的土地证;漏填共有人,错填地块,地块填写不全或不填写;以及管理混乱等。

2.4大部分地区“人多地少”,在承包地的分配中,按照好、中、差搭配,因此,各家承包地较为分散,地形不一,空间标记存在困难。此外,由于“证地不符”,土地又不能丈量,数据无法确认,在这样的情况下登记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难度较大。

2.5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而实践中,主要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站操作,而镇农业经济管理站却面临“三无”情况,即“无人员、无场所、无资金”,因此,登记工作力不从心。

2.6由于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没有将其作为自己的财产权,所以没有登记需先申请,没有土地承包权的变更和注销也需申请的意识,影响了确权登记工作的推进。

2.7实测后因承包户“拱地头”或“扩边”导致面积增加。

3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要求

3.1开展摸底。为实测工作奠定基础,保证实测工作顺利进行,开展工作之初必须要对当地的人口、资源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一方面,通过公安部门调出当地村民的户口底册档案(农户、非农户),把户口底册与二轮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相关数据进行了全面核对,对死亡、迁出、新生、婚嫁人员认真逐一核对登记造册,摸清了承包农户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全面清查整理了原有的土地台账等资料,提前对农户地块顺序、坐落等进行摸底,掌握土地承包基本情况,做好了实测前的基础工作。

3.2认真实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须制作 1:5000 比例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底图,1:50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村为单位的宗地总图;1:50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状图;1:50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类斑图,在此基础上进行地籍调查和权属调查,核定每户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属、界线和面积,并登记发证。无人机航空摄影可对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数据采集、影像拍摄,获取高精度的地表三维数据,并通过协同作业的侧视图像进行快速建模,绘制比例尺较大的地形图,协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3.3测量结果公示,农户签字确认。实测结束后及时把测量数据按二轮承包时的农户为单位汇总、登记,汇总、登记的结果在当地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公示结束后,由户代表对实测公示结果签字确认。

3.4建立台账,完善登记档案。登记建档是开展试点的主要目的。实测公示无误后,及时把实测登记表、农户签字确认表登记造册,存档保管。同时,根据农户签字确认表,重新建立了家庭承包土地台账,编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块平面图等,并对基本农田进行了标注。对农民的土地面积、地块、承包地共有人等情况进行校对核实,按照制定的统一土地台账文本,建立的各类台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3.5建立数据库。经核对无误后,将所有摸底的数据及测量的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然后建立查找目录索引,方便以后查询核实。

4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的措施

4.1 加大对土地承包工作的管理力度。要加强对承包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前重点要抓好规范完善工作,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规范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和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

4.2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监管。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关键靠乡(镇)和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当前针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换届后变动较多,加上农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特别是新上岗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依法办事和执行政策的水平。

4.3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坚持以合同、证书为依据确权是稳定的需要,也是依法确权的重要凭证。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差异不大、矛盾不突出、群众认可的,应以实测面积确权登记。若差异较大的,遵循民主协商原则,将多出部分以其他方式承包确权登记。共有人应当以参加承包的人口登记。二轮承包时有资格但没有获得承包地,现要求承包土地的,如集体清查后有可用于分配的耕地,可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统一分给承包地,如果集体没有耕地,则只能通过候地的办法予以解决。

5 结束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困境与现行法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上的缺陷有着直接的联系。现行法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上的缺陷主要有四种: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性质二元,造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效力不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不统一,部分流转方式是否登记存在空白;农民集体成员资格不明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受阻;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效力低,权利人救济渠道缺乏。因此,应当从制度上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世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给农民吃下定心丸[J];农村经营管理;2010年11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4篇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活动的建议,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市里除利用电视讲座、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外,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市818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分批进行了以学习《土地承包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认真抓好各项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我市的土地延包工作全面结束后,我们针对部分乡镇(村)存在的“两园”(果园、桑园)承包问题,本照既依法办事,又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了稳妥处理。部分乡镇(村)的“两园”在土地延包时按当时政策不在5%以内,现在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应计在5%以内,目前已陆续到承包期,为此我们要求有关乡镇(村)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及时查处案件,市经管局设立了科,并建立健全了接待、查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土地承包案件13起,处结率100%。

(二)完善制度,量化考核,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首先,为解决全市各乡镇存在的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操作规程不统一的问题,在搞好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规范标准》,同时统一设置了定期报表,从而统一了口径,为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准确及时打下了基础。其次,突出抓了资金代管率和代管质量。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818个行政村,已实行资金代管的789个,占总村数的96.5%,全市代管资金结余额达6670万元。再是,强化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二五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我局印发了《*市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数量化,市经管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通报到乡镇。

(三)加大督查,落实政策,农村负担工作常抓不懈。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三月份,我局以市减负办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对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执法大检查的请示,市委组织减负办成员单位分四个组对全市15处乡镇2004年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采取看文件、资料、账簿和入村入户调查相结合方式,共抽查了34个村,102个农户,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认真落实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粮食直补、“两工”管理、“一事一议”等政策。经查2004年度全市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共发放粮食补贴852万元,公益事业金全部取消,“一事一议”资金全面停收。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制》、《违犯农民政策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市、乡、镇三级都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报刊限额制。2005年度农民负担卡,已于麦收前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农经信息化建设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镇级农经信息站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第一季度,市局安排专人在奎聚街道和饮马镇两个信息站抓了制度建设示范,四月份召开了农经信息化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业务培训。拟于10月份对全市各乡镇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收放信息条数等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市乡两级已建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全市的统一章程和规章制度正在征求意见当中,各项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即将出台。

(五)工作。为切实做好工作,今年4月份,经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市经管局设立了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并逐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5起,处结率达100%。同时,市经管局还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了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年乡镇经管工作考核内容。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两园”问题导致部分村叫行地超5%。在进行二轮土地延包时,我市的“两园”大多是采取叫行承包的形式,根据当时的政策,“两园”不在5%机动地以内。《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农民普遍要求将超5%部分分地到户,现在“两园”已陆续到期,又鉴于“两园”生产管理的特殊性,群众持分地和分承包费两种意见,不好统一,“两园”问题难以解决。由此引起部分群众上访,这是当前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大难题。二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对村级原土地承包方案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如何变更与法接轨问题,由于在时效等方面上级没有明确规定,基层在具体工作中很难把握。如有的在校学生土地已在省《实施办法》实施前收回,现又上访要求归还。也有的村准备将已毕业的在校学生的土地收回集体,对这方面的和咨询我们很难答复。

(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聘任制难获实效,村级财务人员变换频繁。去年村委换届期间全市各乡镇村级会计队伍的稳定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有的乡镇变动面近四分之一,不少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村会计,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坚持原则得罪了人的因素)而被撤换。有不少不懂业务的人上了岗,会计聘任制难以实施。二是部分乡镇经管站对代管资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以存单形式管理的资金数额较大。这种方式存在许多弊端,不符合财务制度,必须予以解决。三是全市还有个别村因种种原因尚未进行资金代管,亟待解决。

(三)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从全市组织检查的情况看,仍存在个别中小学收费收据不规范、城建部门借办理审批手续搭车收费、村报刊费超限额等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及对市的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近期召开各乡镇经管站长会议,全面摸清全市村级“两园”的底子(包括总面积、超5%面积、到期年限等),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力争今年秋种前,拿出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确保积极稳妥地解决好“两园”问题,维护农村稳定。

(二)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一是立足村级资金“双代管”这个重点,抓好我市制订的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规范标准的实施,促进农村财务“双代管”的规范化。二是重点协助有关乡镇政府解决好个别村未纳入“双代管”的问题。三是积极做好农村会计培训工作,下半年分批举办全市农村会计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促进经管工作的开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村 土地流转 经验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003-02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推动城镇化进程,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发掘内需,拉动经济,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实践证明,要保障农民利益,规范流转市场,发挥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以下十一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一、必须坚持维护农民利益这一基础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切实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一是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的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不论采用哪种流转形式,都应该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坚持有偿流转,实行必要的、双方协商而定的合理经济补偿。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政府部门要在提高流转土地的产出率上下功夫,帮助土地经营者提高经济效益。

二、必须长期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根本

实践表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家庭承包经营符合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季节性、区域性的特征,给了农民比较稳定的预期,调动了农民农业投入的积极性;给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信心,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实践反复证明,农户家庭经营不是低效的,而是非常高效的,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一核心

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关键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坚持长久不变,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

四、必须坚持创新农业经营机制这一途径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发展农资配送、农技推广、农业信息、农机作业等领域的服务,努力形成以公益为主导,经营性和社区为增长点的新型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适应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生产的需要。应大力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类农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允许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工程。应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营利性、引导非营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改造集体企业,通过租赁、拍卖、兼并、联营等办法盘活集体资产。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生产服务、技术信息、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必须坚持抓好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这一重点

由于农地流转的程序比较复杂,急需建立农地流转市场信息、咨询、预测、评估等中介组织,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健全地价评估机制,制定农村土地估价指标体系,确立科学的评估方法,使农地估价有章可循。再次,加强宏观管理,健全农地流转市场运作的立法、执行、仲裁机构;建立土地档案,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合理的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促进农地流转。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议在每个市(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县(市、区)一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转让)服务中心,在镇、村两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宅基地流转、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农民房产和集体房产买卖、村庄整理和土地整理折地指标转让等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统筹工作。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要切实做好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包括流转申请、登记、备案。提供规范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行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原来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的,要补办相关手续,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六、要确保农民定价权的实质性问题

在法律制度上放开对农地流转的不合理限制,赋予农民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定价权。只有加快农地流转方面的改革,将农村集体土地推向市场,实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才能使农民真正获取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政府应减少不当干预,对自身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集体经济组织需要不断地改革创新,在合作模式、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只有大力扶持、培育、引导真正适应市场需要的农民合作组织,才能让农民坐上市场的谈判桌,为千万农民争得自身的公平权益。

七、必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这一安全阀

目前,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保命的基本生活资料,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生老病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社会保障制度要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投入,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八、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这一原则

土地流转涉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涉及农民生活和农村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连片要从实际出发,切忌一哄而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各级政府应严格按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流转规划,切实考虑当地土地流转的需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有所约束的原则,对农业承包地、林地、农户宅基地、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规划要与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重点考虑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比例、农业生产区域特色、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和农民社会保障等因素,使之符合各地发展需求和规律。制定土地流转规划,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适度放宽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对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所需建造简易仓库、晒场、大棚、温室等用地,应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对流转土地发展大规模休闲观光农业,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

九、必须建立农业风险防范这一机制

现代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是一套针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预警、反应、处置和监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建设完善现代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对农业技术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建立政府补偿机制;其次建立农业保障基金,在政府划拨保障专款的同时,逐步把商业保险引入农业保险;再次通过包死农地流转承包费基数(由基层行政组织提供担保)的办法,缓解那些将农地流转出去的农户的担忧。

十、必须坚持完善法律制度这一关键

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因此,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细则,制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民土地权利的界定,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收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使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以法律形式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有序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6篇

近年来,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和农业生产效益下降等因素,我市部分地方出现农村耕地撂荒的现象,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保障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切实解决撂荒地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解决撂荒地问题的重要性

耕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耕地数量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对于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任何时候都必须切实予以重视。近年来,随着人口数量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村人口人均拥有常用耕地已不足1亩,稳定增加粮食产量的任务艰巨。各地要充分认识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全局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撂荒地管理工作,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当前春耕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努力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为稳定提高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力度,依法强化撂荒地的管理

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须委托他人代耕。要鼓励和引导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乡镇人民政府、耕地发包方、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对撂荒1年以上的承包耕地,发包方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人所有。对连续2年撂荒的耕地,由原发包方收回。属基本农田的撂荒地,发包方和承包方须适时恢复耕种,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业用途。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对收回的撂荒地、承包地和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发包方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不得撂荒。

三、强化措施,鼓励和引导撂荒地恢复生产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将土地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支持和帮助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承租、经营撂荒耕地,组织农业生产。一是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与撂荒地控制工作挂钩。对于当年大春撂荒地超过常用耕地数量1%的产粮大县,扣减10%奖励资金。二是充分利用已征或将淹没等短期闲置的耕地资源。按照“谁种植谁受益,谁耕种补助谁”的原则,督促业主或允许附近农户耕种各类园区已征用但1年内尚不能使用的闲置土地,鼓励农民和移民耕种三峡库区二期移民淹没线以下、已经销号、尚未淹没的闲置土地。对代耕撂荒地的,其粮食及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可提高1倍。三是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要大力筹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等政策,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承包方提高地力。对因旱、涝等自然灾害造成撂荒的,要积极帮助受灾农户抗旱、除渍、排涝,尽快恢复耕作条件。四是对口帮扶困难农户。农村金融部门要扩大小额信贷规模,支持农业生产。各地要积极组织好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发动群众开展生产互助,支持困难群众购买生产资料或发展合作生产。五是允许和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科技人员和城镇下岗职工承包撂荒、闲置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原因;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205-02

一、重庆市永川区土地流转的现状

土地流转简单地说是指在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框架下,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农业生产大户、农村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从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的一种特定经济行为。的实施,极大提高了我国农业生产中家庭经营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经济主体的内在要求,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1]。

永川区耕地面积75万亩,截止2011年6月底,其中,规模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13多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11.2万户,占土地承包农户总数的46.3%。永川区土地流转普遍呈现出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和操作规范化、目的市场化、用途合理化等明显的特点。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

二、永川区土地流转的特征分析

(一)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规模扩大

永川区到2011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6.85万亩,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35.8%,其中,规模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13多万亩。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11.2万户,占土地承包农户总数的46.3%。永川区的土地流转无论在土地流转的面积还是规模化经营程度上都在重庆市各区县中位居前列,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二)流转主体多元化

目前,永川土地流转的主体已经从单一的同一组织间的承包农户转变为其他经济组织农户、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个主体,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趋向于多元化。这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推动了永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和流转形式多样化的发展。。

(三)流转形式多样化

近年来,随着永川区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流转主体的多元化以及流转规模的扩大,促使永川区的土地流转形式趋向多样化。在土地流转的进程中,土地流转已经从最初的亲戚或邻居代耕、小范围的转包等原始形式发展为现在的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

三、永川区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流转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或是没有审查。近几年,由于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各镇(街)纷纷大力支持土地流转。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流转面积成为各镇(街)首要关心的问题,而对流转主体资格的审查工作被不同程度的忽视。由于缺乏相关资格的严格审查,在永川区某镇就出现了政府引进的土地流转方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擅自逃跑,让农民的租金讨要。土地的再利用也面临难题。在永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普遍认为承包地是自己的,流转与村社集体无关。因此不必报村社批准和备案。很多流转都没有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而是农民私下交易,这样就造成了承包者的短期行为,他们由于缺乏长期的保障,所以既不愿对土地作较多的投入,也不愿对水利设施进行妥善维护。流转后对土地管理的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一些地方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的后续工作未跟上,错填、漏填、证地面积不符、退地未收回承包经营权证、换证未收回原证、转让后未变更经营权证等情况均有存在。还有一些地方违背农民愿意,不顾条件,强行推动流转,损害农民的承包权益。

(二)各流转主体矛盾突出,流转纠纷日益增多。随着永川区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多样化、流转速度的加快和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流转各主体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增多。矛盾最集中的问题反映在,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过去要上交各种税费,农民不愿承包土地,现在不但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还有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民都争着要承包土地,加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土地这时成为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二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强行收回农转非人员承包地引发纠纷。农转非是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政策,尽管农民转为城市户口,但是农民依旧可以享有3年的土地使用权。一方面存在很多农转非的农民3年后不愿交出承包地,想通过土地流转继续获得收益的问题,另一方面,村社也存在不到3年就强行收回农转非的问题。据统计,永川区,涉及土地流转的土地纠纷案件共187起,其中发生在农户之间的有43起,农户与村组集体之间的有79起,农户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有65起,其他纠纷数125起。面对土地流转的纠纷,一般采取村社调节解决为主,但也有少数农民选择到永川区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机构自2010年成立至今,共办理案件40件左右。

(三)土地流转信息不畅通。目前,永川区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不能高效与准确提供,阻碍土地流转的进程。虽然永川区2009年就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是该市场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区农委、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比较差,不能最大效益的发挥其本来应该有的效益。各镇街虽然也在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方面做了许多探索,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但是宣传力度不大,区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与镇街之间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土地流转信息渠道少而不畅,与市场没有紧密联系起来,供需双方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也有学者从农民角度提出小地块的所有者害怕市场风险而不愿意卖出自己的土地[2]。

(四)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现为现实利益得不到保障和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从现实利益的角度看,第一,少数地方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村社集体收入的手段和突出地方政绩的形象工程,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的土地流转,这违背了农民自愿流转的原则,损害农民的眼前利益。第二,农民应得的流转收益存在较大风险,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及时兑现农户的租金。由于农民收集信息的局限性,他们既不能准确的了解转入方的经济实力和信用度,也对土地流转后的用途缺乏相应的市场评估。特别是对于私下流转的农民,由于没有进行登记和备案,政府也不能为他们提供相关信息。

四、永川区土地流转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职能履行不当

区政府规定各镇(街)必须完成土地流转的数量以及形式。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政府只享有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管理权,它以命令和指标的形式推进土地流转是不符合土地流转的本质要求,也严重损坏了农民的权利。伴随着行政命令,很多镇(街)为了完成任务,只讲求土地流转的数量,而忽视了当地农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只注重量的积累,而忽视质的改变。同时有些上级官员运用自己的权利,干涉下级政府进行土地流转工作。虽然情况在现在相对较少,但也存在一些事实。如在宅基地的复垦过程中,一些上级领导凭借自己的权利和职位,帮助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虚假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有的夸大申报面积,有的不按申报程序进行,也有的造假申报材料。

(二)土地经营权属不清

我们调查发现,永川农村土地产权登记不明确,有的甚至出现了承包经营证书上面出现漏填和错填的现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存在登记面积与承包地实际面积有出入的情况;还有的承包经营户已经退出承包地但是农业和土地管理部门却没有收回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承包户因各种原因而更换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是主管部门却没有收回原来的旧证书;这些原因共同导致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模糊不清,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增多的一大导火索。

(三)缺乏土地流转制度保障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中缺乏制度保障体系主要是指缺乏农村失地农民后续保障机制、农村土地经营风险防范机制和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机制。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是一种生产方式,还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必须削弱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而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它包括农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等。此外,还要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解决教育问题,让他们平等的享有和城市的孩子一样的教育机会等。真正消除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激发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流转行为,保护农民权益

1、建立健全流转服务体系,积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政府应该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队伍。建立永川区土地流转信息库,利用永川政府网、永川区农业信息网,及时储存、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为土地供需双方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2、规范管理土地流转合同。根据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不同的流转方式,为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一方面,有意从事农业的经营者既可到镇上和区里现场了解信息,交流洽谈业务,又可在家里点击上网,信息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土地流转市场平台的建立,村集体只要把自己流转土地的信息传上去,坐在家里就可以“等”来客户。这样一来就打破了以前土地流转靠亲朋介绍的尴尬局面,拓展了信息传播的半径,使信息得到了广泛的辐射和关注。同时也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大户和企业来投资农业,带来了现代城郊型农业发展项目,收益明显提高。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还应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农业的投融资公司和担保公司。市场上如果能有一些专门的投融资公司和担保公司,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那么,这些农业投资项目将更快的发展,土地流转的效益也将会得到最充分的发挥。还有学者提出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且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使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落到实处[3]。

(三)明确农地产权制度,扩展流转空间

明确农地产权首先应该制定地方性法律或规章制度,改变重庆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身份模糊的现状,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底应该是哪一级组织,明确权利行使的代表。其次,在广大农村,要积极开展土地权利确权登记制度,理清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并将其进行登记、公示、宣传。最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开展土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质量、等级,客观、公正地评估其市场价格,为公平流转提供参考,减少价格确定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

扩展流转空间,需要激活农村二、三和劳务产业,实现农民离地。进一步放宽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范围,凡是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鼓励和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发展农业旅游业等;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农民离地。不仅让大型企业获得土地流转的利益,而且也要让农民更大比重的参与到土地流转的利益分享中来,让农民真正富起来,共享土地流转的效益。

参考文献:

[1]郭心毅,吴萍.现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分析及述评.现代管理科学[J],2011(1)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方式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乱批乱建、未批先建、毁坏耕地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杂乱无章,土地浪费严重;矿洞开采破坏土地、污染环境;基层土管队伍力量薄弱等等,同时,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着土地的流转。缺乏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体制不顺。这些问题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如何有效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2、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3、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

一是以“三个有利于”原则,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户的增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管怎么样的土地流转形式,都可以运用并推广。二是面向市场,努力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坚持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积极将流转的土地区域办成结构调整的“示范园”,办成应用推广新科技的“试验区”,办成财政增长的新型社区。同时,加强管理,促进和推动土地的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实施、管理和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4、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好用活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凡是符合建房条件(或放弃原住房迁建)的,村民原则上不得原地改、扩、新建住房(危房改造除外),要引导村民向城镇集中或到规划的居民点建房。

5、规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原土地用途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社会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国家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随着集体土地效益的提升,农村土地问题也不断的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了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上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