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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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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范文第1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质量兴农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下达了2019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指导xx、灵武巩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支持xx县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下发督查通报2期,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好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保障。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都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为保障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打好基础。

二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倡导“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业绩,主动作为是政绩”的工作理念,严格投入品监管,推广农业生产记录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追溯系统,全市70以上的农兽药、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上线运行,建立监管名录,利用二维码实现农业投入品交易来源、流向、质量全程信息化监管,做到了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期间,全市农业执法部门共查办各类案件12起,其中已办结7起。开展农兽药专项整治,受理农药举报案件18起,立案5起,查获假劣农药62件,涉案金额74000元;

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32人次,执法车辆386辆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6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62家次、农资经营门店832家次。执法抽样检测644批次,其中种子质量监督抽样86批次、转基因监督抽检83样品、农药80批次、兽药95批次、肥料32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5批次、生鲜乳253批次,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调处各类投诉举报4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

(三)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质量认证监管。在生产基地、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耕地地力评价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广应用系统,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替代、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9,完成有机肥应用示范面积3万亩,建设核心示范区6个。推行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农兽(渔)药的使用,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有效降低农药、化肥等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积极推广稻渔生态养殖、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五优水稻”、“五优蔬菜”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类畜禽水产标准示范场58个,五优水稻示范基地20个(6万亩),五优蔬菜示范基地20个(2万亩)。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认真开展品牌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今年以来已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荐拟开展gap认证企业15家。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截至目前,xx市“三品一标”认证企业73家,有效期内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23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3个,比去年减少27个,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为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绿色食品116个,比去年增加4个;

有机农产品100个,比去年增加26个;

地理标志农产品6个,与去年持平。“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63.62万吨,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40.96,总量比去年增加10.7,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显著提升。

(四)加强疫病防控,强化畜禽产品监管。一是监督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核酸病毒进行自检529头份;

二是对来自外省区的屠宰活禽查验h7n9禽流感检测证明并回收备案,对屠宰生猪进行非洲猪瘟、“瘦肉精”抽样检测,全市共抽测瘦肉精9500多批次;

三是加强流通环节非州猪瘟疫情监管,共检查并消毒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87车次,动物1678头只,动物产品1186公斤。四是加强对外埠入银动物产品的监管,实行检疫申报备案制,严把“备案、报检、出证”三大关口,使外埠动物产品来源、去路环环相接,确保分销换证动物产品的可追溯性,共接受外埠入银动物产品落地报检1615批次2124.98万公斤,其中猪产品11批次5.6万公斤,禽产品1604批次2119.38万公斤,报检率100。五是深入开展畜禽屠宰“扫雷行动”加强屠宰环节监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屠宰生猪13.17万头,牛羊12.44万头只,家禽46.53万只,县以上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全市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1.4856万头只,其中牛0.16万头中,羊0.19万只,猪0.82万头,家禽及其他0.32万只。

(五)加强生鲜乳监管。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生鲜乳收购、冷藏、装运质量控制措施,查阅了生鲜乳常规检测报告、抗生素残留检测报告以及收购、销售等有关记录。组织召开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会,深入各奶牛养殖场和养殖园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158家生鲜乳收购站和143辆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抽样监测,严格按照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现场检查判定,全市共抽检鲜奶样210余份,各项检测指标确保合格,未发现违法添加物质。通过抽样监测,规范了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加强了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外调水产苗种检疫及产地检疫,从源头上确保水产苗种质量的安全;

二是编制渔业技术规范,规范生产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池塘水质监测工作,依据检测结果指导渔农开展水质调节,改善养殖水域环境。通过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认真做好养殖鱼病预防、水质检测、指导建立养殖日志、水产品基地健康养殖、安全规范使用渔药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市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样检测113批次,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对1批次流通环节问题水产品指导xx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查处,无害化处理水产品3600公斤。

(七)加大风险管控,扩大监测履盖面。构建市、县、基层检测站(点)三级检测体系,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市级检测实验室1个,县级实验室4个,共建立速测检测站点84个。开展风险监测,截至10月底,全市共抽检各类农产品速测11万批次,合格率99.54,定量检测1300多批次,合格率99.74。其中市本级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690份,定性检测(速测)1693份,合格率98.94,定量检测997份,合格率99.20。农业部对我市例行监测抽检,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测合格率也达到了97以上,筑牢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八)加强宣传培训。结合扫黑除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班20多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多份,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别是自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1部,积极通过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群、xx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印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传画1000多张,发放给六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各乡镇、集市、农资店广泛张贴;

同时发放“食用农产品安全用药指导手册”600多份,开展问卷调查40多份。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经过广泛动员搜集整理,全市共上报李学兵加工贮藏经营病死犊牛及其产品案案情综述等稿件9篇,拟推荐相关部门开展典型事例宣传。

(九)部门联动,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7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00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436个,检查各类市场39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8819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主体14个,罚没5.8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5件,xx市农业农村局先后通过宁夏电视台、xx市电视台开展宣传2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2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1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起,其中金凤区立案查处的宁夏水生豆芽菜有限公司在豆芽菜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药物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6吨有毒有害豆芽菜成品和半成品已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4月份由我局牵头再次对自治区暗查暗访发现的79个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37户,共立案55件,其中当场予以警告18件,结案2件,罚款6万元,其余35件正在办理中;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处罚7件,罚款350元,整改取得了明显实效。二是抓好主题教育问题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行业设立了蔬菜、畜禽、水产、生猪屠宰、整改提升五大行动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抽检任务,全市计划共抽检各类农产品250批次,第一批计划抽检100个批次已全部抽检完成,按照市食安委开展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局已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完成了80个批次的水产品抽检任务,第二批150批次抽检工作正在进行。加强督导、落实整改,结合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培育项目验收工作,xx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先后深入6个县市区及11个生产企业进行了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问题农产品整治督查。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出动执法、农技人员630多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540多家。根据摸排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梳理属应查办案件问题4起,其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1起,水产品兽药抗生素残留超标1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生产2起。灵武市对1起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正在立案查处。根据市食安办提供的相关线索,经过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调查,进一步对xx县海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外省市贩运到xx的乌鳢进行抽检,发现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积极指导xx县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已无害化处理乌鳢3600多公斤。xx县根据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提拱的问题线索,已对2起抽检不合格农兽药进行了查处,对违法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近期结案。同时对4家符合生产条件的屠宰企业在xx市农业农村网进行了名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信用档案。我市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农资和农产品信用纸质档案信息,共建立各类信用信息档案上千份。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全年上传“信用xx”、“信用宁夏”网站公示农产品生产许可和确认信息219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同时将全部龙头企业、“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荣获市级以上农业生产企业信用情况全部上传信用xx网站,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问题。畜禽屠宰监管力量薄弱、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程慢,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执法经费短缺;

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自律监管意识还需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追溯管理信息化建设还需加强。

三、2020年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认证监管建设项目的实施,认真落实绿色兴农发展目标任务。

(二)持续推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和畜禽屠宰示范场创建步伐,规范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和“瘦肉精”检测工作。

(三)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对种养殖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的生产安全督导。

(四)持续推进农资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争取两个系统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监管平台顺利对接,切实发挥监管系统的效能作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检打联动。拓展渠道,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发现线索,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