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土地革命的政策

土地革命的政策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革命时期;经济发展;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2

一、创办银行

在土地革命时期,各根据地均设立了银行,其中最早的当属海陆丰劳动银行。1928年2月20日,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四号通令,宣告海陆丰劳动银行成立。办理该银行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正确地发行纸币,因为在银行成立之前,各苏维埃政府各自为政地乱发纸币,结果惹起群众厌恶。加之苏区的整个经济形势比较紊乱,在这种条件下,成立银行成了苏维埃区域的主要工作之一。

1931年4月25日,闽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决定设立闽西工农银行,成立一个7人组成的银行委员会,开始筹备成立银行。银行资本定为20万元,分20万股股金,以大洋为单位。总行设在龙岩城,分行设在各县政府所在地,并在各乡区政府附设机关。

1933年12月4日,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总行在通江正式开展业务,属川陕省苏维埃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其职能是:制造苏维埃货币,统一币制,流通苏区金融,实行对工农的低息无息借贷,帮助合作社的发展,并稳定物价。该行规模较大,下设财经、保管两科,还有造币厂警卫连、运输连、炊事班、兑换处,保管科下属之剪票房,总计600余人。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工农银行总行先在通江后在巴中,当时业已解放的通江、南江、巴中、仪陇、营山、万源、宣汉这些完整县都有分行,而达县、广元、阆中、苍溪、南部虽然不是完整县,也设有银行。另外一些县和地方,虽然没有设立银行的分行,但银行的业务,都是通江当地的经济公社代办。经济公社的网点很多,从县城到乡场都有经济公社,所以银行的货币流通是很广的。

由此可见,在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政权所创办的银行呈现出蓬勃的生机。

二、发行钞票

早在海陆丰劳动银行成立之际,钞票还没来得及印发,就暂借南丰织造厂附设劳动银行,并将该厂定制银票2万元,加盖该行印章,发出使用。同时通告,将发行银票10元、5元、1元三种共10万元,十足通用,不拆不贴。

关于钞票的发行,有如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队的经理机关尤其是合作社花钱去老百姓手上购买物品,尽量将钱花出去;一是要求群众在缴纳税收的时候使用苏币。

在发行苏票的过程中,对其他钞票当然采取排斥政策。在根据地银行初创时期,苏维埃政府对纸币发行十分审慎,防止乱发。为了保持苏票的信用,苏维埃政府也很注意钞票的兑付。但后来,随着革命形势的好转,在纸币发行问题上开始出现争议。有人继续持谨慎态度,但有人主张扩发苏票,比如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就形成发行钞票越多越好的决议。这种货币发行谨慎和扩张的博弈,在鄂东南表现得非常突出。而鄂东南钞票发行的主要用途,是财政上的需要。鄂东南滥发纸币的行为,在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受到批评。

钞票发行的困难,不仅来自于内部的失误,也有外部的困扰,主要是当局的破坏,比如封锁、伪造等。纸币发行之初,群众是乐于接受的,因此纸币流通范围较广。以后被查觉,严加禁止,有不少使用工农银行纸币而被杀的无辜人民。同时,由于苏区完全被经济封锁以后,现金缺乏,有些奸商乘机操纵,鼓励挤兑,致使工农银行纸币信用受影响,不能十足通用。

三、铸造货币

湘鄂赣省造币厂主要铸造可以在白区流通的银元,而苏区银元的成色好、重量足。川陕省革命根据地的银元有四种,对外使用的共有三种,分别为印有袁世凯和孙中山像的两种和四川造的一种,对内的是镰刀斧头银元。对外的三种银币都是由红军仿造的,但外面的人认不出来是共产党造的还是造的。

铸造银元的银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打土豪没收来的各色银子;二是向群众收买银器银饰。1932年2月,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鄂东办事处召开的各县财政经济部长联席会议,规定收买银器银饰,按成色折算每两作价7串文。

而川陕根据地造货币原料的来源也如此,一是打刘存厚,打土豪没收的金子、银子、元宝,二是苏区人民的支援,这种支援要占大部份,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苏区人民对革命战争和生产建设的支援。那时,上面一声号召,动员群众支援造币,支援革命战争,老百姓的热情很高,把打土豪分到的金银、首饰,有的是新婚夫妇的结婚纪念品,自己认为最珍贵的|西,很慎重的献出来,表示热爱红军的一片心意。红军当时就用老百姓生活上急需的盐、布、粮食跟他们交换,或者用钞票买进来。

川陕苏维埃工农银行所铸造的银元,曾经被奸商换空。后来,苏维埃政府决定,银元牌价仍不变,但换出有限制,只换进银元,不能换出,也不能限制人民的黑市,仍使其自由贸易。但后来,对银元流通进行了管制。川陕省苏维埃发出布告,要求群众,凡是到银行兑换现金以供出口者,必须到区县苏维埃领取出口证,否则概不应兑。

对于硬通货币的保管,纪律非常严格。为此,苏维埃政府还处决过几名贪污犯。比如巴中县第三区有三个人运金子过程中偷拿不还,最后被杀。

四、筹集银行资金

银行资金缺乏的问题长期困扰各工农银行。如湘M省工农银行当初计划的基金是10万,由省苏维埃政府拨4万元基金,再筹集6万股金,可是最后只筹集到2万元股金,银行股金总共只有6万。

为此,各银行想尽办法筹措资金。如闽西工农银行成立时定银行资本为20万元,分20万股股金,以大洋为单位,收现金不收纸币,旧银器每两扣大洋陆角,金器照时价推算,限期九月内募足。募股办法是:各级政府、各工会、各部队组织募股委员会,县委会5人,区委员会3人,各工会、各部队3人至5人。除向工农群众募股外,合作社每资本100元至少应买票10元;粮食调剂局每资本100元至少要买票20元,各级政府、各工会及各机关工作人员,每人至少应买股票1元。

由于鄂东发行泛滥,金融出现问题。1932年4月18日,鄂东道委为发起群众到银行存款的运动,要求各支部的党员以身作则首先存款,领导群众起来存款,并决定阳新存款8万元,大冶存款6万元,通山存款5万元,鄂城、武宁各存款1万元。鄂东各县苏维埃财政经济部长还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组建茶麻合作社,由转运局专买专卖,限制私人收卖,以作为银行基金。

为了显示银行有雄厚的资金,川陕苏维埃搞了一个展览会,摆出金元宝,金条,金叶子,银元宝等,的报刊《国闻周报》称之为“赛宝会”,以宣传苏维埃的货币信誉,提高大家信心。川陕省工农银行的基金来源有几个方面,比如当时盐很缺,红军打下了南部、阆中后,开办了许多盐井,生产的这些盐,是物资基础,也是银行基金的来源。在打下达县以后,从刘存厚那里缴获的银子、金子、还有白木耳、药材等,那些贵重物资,也是银行基金的组成部分。总计基金,包括大烟、白木耳、钞票、铜元、银元、金银玉器1680万元以上。

五、发放贷款

1927年11月28日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中就规定:共产党要组织低息的农业借贷,设立农业银行及农民之借贷合作社。1929年9月30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七号也提到:由于工农业存在剪刀差,农民生产和生活艰难,因此由县政府设法开办农民银行,区政府设立借贷所,办理低利借与农民,使农民不致告贷无门而贱卖粮食。

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也很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到了春耕时,银行就要发放耕牛贷款和农具贷款。对于当时的苏维埃企业,消费合作社、工农商店、国营商店等,银行都给予贷款。为了更好地活跃苏区市场,银行对于小商贩也给予一定的贷款。湘赣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则执行了低利贷款政策。平江、浏阳、宜春等县苏维埃政府都强调活跃金融、振兴实业、发展农业、实行低利借贷是工农兵银行的职责之一。

但总体上来说,苏维埃银行贷款业务不景气,包括一些贷款都难以收回。比如,川陕苏维埃工农银行对农业生产也是扶持的,当时发了一批农贷,如小型水利,耕牛,牲畜贷款等,都未收回来。

六、发动群众

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银行创造伊始,老百姓还没有建立信任感,因此党在宣传上颇费工夫。如平江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为成立平江县工农银行敬告群众书中,极力向群众说明该银行是群众的银行,并指出银行发行钞票的好处不仅仅是等同现金,甚至还比现金贵重,因为便于携带,最后呼吁:“工农劳苦群众们!起来吧!快来轰轰烈烈的踊跃的拥护这个工农银行吧!”

1931年4月25日,在闽西苏维埃政府经济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案中,加强宣传的要求反复被提及。该决议案提到宣传的具体手段,一是出刊,二是宣传纸票的用处,并提到,各合作社及政府均须负责兑现及推销银行纸币工作。假如有不明了的人,不用银行纸票,应向他宣传,并以现洋换他的纸票,不能强迫他用纸票,只有加紧宣传工作,群众交土地税、山林税,及政府缴款,可尽量用纸票。要求在发行钞票中不要强迫,而是耐心宣传。

1932年7月1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就维护国家银行货币的信用发出第17号命令,指出苏维埃国币在少数地力发生拒用及私抑价格、暗抬物价的事情,究其原因,多系地方政府没有向群众作深入的宣传,致一般群众对国币意义尚不了解,对于兑换办法没有依照中央命令办理,而奸商市侩,乘机操纵,因此严令各级政府,今后必须将发行国币的意义,向群众作广泛的宣传,县政府要督促区政府派人至各乡政府,召集代表会议及选民大会报告,提出“苏维埃公民及―切居民,都要用苏维埃国币”的口号,以鼓起群众爱用国币的热情。

1932年11月7日,财政人民委员部在“一年来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虽然银行已具相当规模,但与社会关系尚不密切,纸币的使用还不能深入到广大农村中去,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与群众团体以极大宣传工作来帮助。

1933年上半年,许多县的部分地方,发生了不用苏维埃纸币、银毫或折抵其价格的现象。为此,各该地党组织被要求立即开展拥护苏维埃国币的广大的群众运动。经过各种群众团体会议及用晚会、组织宣传队、化装演讲等方式去动员群众,并动员党团员积极领导群众提出“拥护苏维埃纸币银毫”、“革命群众用革命纸票”、“反对奸商富农提高物价”、“严办破坏国币的反革命分子”等口号,在群众中提高国币的信用与对国币的爱护,发动解众举报并严办故意破坏国币的分子,使群众完全了解拥护国币要同拥护苏维埃一样,要做到有钱存的储存国币,国币要完全畅行于苏区市面。

关于开展拥护国币的群众运动,具体做法是:其一,向群众作广大的宣传解释,除由中央政府出布告外,省、县政府均出布告,鼓励群众普遍使用国币,唤起群众一致对付反革命,各级政府还必须分别召集当地各机关、各群众会,并组织宣传队,说明苏维埃纸票与银毫的信用;其二,集合商人、小贩开会,说明苏维埃纸票是有全部国家收入作抵押的,说明出口需要现金时仍可兑换,说明苏维埃银币与敌人假造银币的分别,说明不用国币的处分办法等,使他们得到充分的了解,开会以后便派人检查,如仍有破坏者,即须采用严厉办法来惩办几个首要分子,特别是奸商、地主、富农,从逮捕、禁闭、罚款,以至没收、枪决;其三,各机关、各部队要起带头作用,必须一律使用纸票、银毫,将所收现金,不论多少一概送到支库转送附近兑换所或银行,以供纸币兑换之用。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共产国际中国农民问题土地政策

为解决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共产国际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也有过重大的失误。其正确的政策,给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以重要影响;失误之处,又使中国共产党人在开展土地革命的过程中无所适从,在一定程度上为大革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本文拟就1921―――1927年共产国际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策作简要评述。

1921年至1923年5月,是共产国际制定中国革命土地政策的第一阶段,提出了“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①的土地国有化政策。但这个政策是共产国际脱离中国革命的实际,机械地搬用列宁关于土地问题的策略和苏俄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政策的结果,表现出了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

共产国际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策,在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是有所区别的。1920年8月,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的《土地问题提纲》指出: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来说,“革命无产阶级应当立刻毫无例外地并且毫无补偿地没收一切属于大土地占有者和农场主以及一切不管是直接地还是通过出租土地,系统地剥削雇佣劳动力和附近小农(也时常剥削中农),而自己并不参加劳动的人的土地”,“并按照俄国‘国营农场’的方式经营这种企业”。而“在那些大规模农业只占相对极小的比重而大量小农又希望得到土地的国家和地区内,将大业主的土地分配给他们,乃是争取农民拥护革命的最可靠的办法”②。即是说,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要尽快没收一切属于大土地占有者和农场主以及不参加劳动的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按照俄国“国营农场”的方式经营;而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中,是要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

但遗憾的是,这个政策在指导中国革命过程中没有得到具体的运用。1920年11月,维经斯基在《中国劳动者与俄国劳农议会》一文中,号召中国劳工农民应“和其他各国的劳工农民互相联络起来,一起作俄国劳工农民所作的事”,因为,俄国劳工农民“创造了解放劳工农民受苦的实行制度,立下了拯救贫人法则”③。这个法则,笔者理解,其中也包括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策。因为在1921年7月中共“一大”的党纲中明确规定,“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④。1922年1月,萨发洛夫在《第三国际与远东民族问题》的演说中强调,在中国,“当前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中国从外国的羁轭下解放出来,把督军推倒,土地收归国有”⑤。即使到1922年7月中共“二大”时,共产国际也仍主张应“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国有。正是由于共产国际采取了教条主义的态度,没有制定出适合中国情况的土地政策,所以,中国农民运动在这一阶段的发展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

一是共产国际对中国农村社会情况和农民生活状况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正确的估计。1922年7月,共产国际驻中国的代表马林分析说,“中国人口的大部分是农民,他们虽然穷,但几乎都是小有产者”,“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没有像俄国农民和印度农民那样的阶级斗争;也不像印度和朝鲜农民那样必须缴纳重税”⑥。他认为,中国农民在民族主义运动中丝毫没有反响,“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不起任何作用。情况是如此之独特,与其他国家农民的境遇相比又是如此之不同,以致直到如今也无法为他们制订出任何一个总的土地纲领”⑦。马林的报告是共产国际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最初依据。既然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独特,无法制定具体可行的土地政策,那就只好照搬照抄俄国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政策。所以说在1923年5月以前,共产国际既没有认识到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同时也没有制定出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土地政策。

二是列宁关于土地问题的策略,是共产国际制定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策的理论依据。为解决俄国的农民问题,列宁在1906年就对俄国的土地政策作了全面的阐述。他提出:“必须实现土地国有化,废除土地私有制,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⑧他认为,只有以土地国有化为号召,才能发动农民,为夺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胜利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根据列宁的策略思想,共产国际制定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纲领。由于没有认真区分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土地问题的差别,所以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农民问题,只是笼统地提出了要“把农村的大庄园收归国有,改为公营的农业企业”⑨。这是共产国际为解决各国农民土地问题首次提出的土地革命纲领。由于当时共产国际正处于创建时期,因此,我们不能强求这个政策对各国农民的土地问题都适合。

1923年5月至1926年10月,是共产国际制定土地政策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由于对中国农村社会状况和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提出了“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

随着与中国往来的频繁,共产国际对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共产国际认为,中国人民的基本群众是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只有把农民吸引到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中来,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因此,在中国,“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乃是农民问题”。为此,1923年5月,共产国际给中共“三大”发来指示,要求中共在革命过程中,“没收地主土地,没收寺庙土地并将其无偿分给农民”{10}。共产国际提出的这个土地革命政策,较之以前的土地国有化思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首次提出了在中国实行“耕地农有”的政策。

“耕地农有”政策,是共产国际对当时中国不具备实行“土地国有化”的经济政治条件认识的结果。一方面,中国是家长式的小农国家,“一部分小农受到极其沉重的租赁形式的奴役,一部分小农受到少地的摧残”;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土地占有制,在某些地方甚至有大地主”。农民追求的目标是要得到土地,而“由于农民在国内占大多数,所以在中国,任何一个旨在反对外国帝国主义争取建立民主制度的革命,如果没有农民参加都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土地纲领的基本精神便是“没收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将土地无偿交给少地和无地的农民”{11}。

共产国际从经济、政治和群众基础等方面论述了实行“耕地农有”土地政策的条件和理由。从经济上来看,中国土地占有情况虽然集中,但土地使用异常分散,没有俄国那样的村社。从政治和群众基础上来看,农民是中国人民的主要成分,若不唤醒这班群众,民族解放无望。农民因为渴望得到土地而对军阀政权十分关心,如果实行“土地国有化”政策,与农民渴望得到土地的观念相抵触,不利于调动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所以,实行“耕地农有”是惟一可选之策。

1923年11月,针对对解决土地问题的错误认识,共产国际又作了《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在中国,如果将民生主义解释为把外国工厂、企业、银行、铁路和水路交通收归国有,能在群众中得到广泛的反响。但土地问题上,不能把民生主义也解释为实行土地国有化,而是“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在这块土地上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耕作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12}。但由于这两个文件,中共直到“三大”结束后才收到,因而有关“耕地农有”的土地革命政策未能及时贯彻执行。

在共产国际的推动下,中国革命统一战线正式形成。1924年1月,在鲍罗廷起草的“一大”宣言中规定:“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13}这是共产国际1923年5月指示精神在中国的首次体现,但这个规定是共产国际与相互妥协的结果。它只是提出由国家向缺乏田地的农民提供土地,却未谈到土地由何而来,其个中原因是“孙反对剥夺地主”,只想“借助于税收和赎买来消除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中的不公正现象”{14}。虽然如此,共产国际也对孙中山的态度提出了批评意见。如加拉罕在给鲍罗廷的信中说:“惟一令人不满意的是孙逸仙对自己党内的‘地主’派所做的让步。我认为,对于这一点还是应该像以前那样给以谴责,以便使孙以最激进的方式贯彻执行土地法令。”{15}“无需谈论什么土地国有化或社会化”,否则,“关于使用土地平等的说法当然只是一句空话”{16}。由于共产国际的坚持,孙中山的态度有所转变。1924年8月,孙中山在与中央委员会农民部顾问弗兰克谈到农民问题时保证:“我在农民问题上的政治路线是:我决心将所有现在掌握在地主(出租土地的人)手里的土地转交给农民掌握和所有。”{17}

这样,“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为所接受,也为中国共产党所赞同,才得以在中国确立。

此后,共产国际在多种场合强调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性。1925年7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在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指出:“党应该对农民工作给予专门注意。在中国,农民是一支决定性的力量。一旦把他们正确组织和武装起来,他们定使中国革命所向无敌。”{18}1926年,共产国际又提出:“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主革命趋向能否取得胜利,取决于四亿中国农民群众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同中国工人一道并在他们的领导下参加决定性的革命斗争。”而“千千万万农民没有土地,一贫如洗,所以,“要吸引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斗争,提出的斗争口号必须能把农民所理解的切身的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同反对军阀和帝国主义者的一般政治任务结合起来”{19}。为此,布哈林还在大会上强调指出:“共产党的任务是:支持民族革命战线,同时着手解决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吸引中国人民的基本群众参加反对帝国主义暴力者的坚决斗争。”{20}

总之,共产国际这个阶段所推行的“耕地农有”的土地政策,是符合中国农民问题实际的。因为在当时的中国,农民问题是中国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的中心问题又是土地问题。所以,实行“耕地农有”的政策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也正因为这个政策的贯彻,在1924―1926年间,中国农民参加革命的热情和积极性才十分高涨,农民运动才迅猛发展起来。

共产国际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制定土地政策的第三阶段大致从1926年10月到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在此阶段,共产国际一方面就右翼势力对农民运动“过火”的指责,作无原则的让步;另一方面又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抛弃“耕地农有”政策,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化”,使得中国共产党人在开展土地革命时无所适从。

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使得右翼势力十分仇视,他们指责农民运动“过火”,要求镇压农民运动。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国际为使统一战线不致破裂,决定对农民运动采取限制措施。1926年10月,斯大林和布哈林就打电报给中国共产党,要求“约束农民运动,以便不触怒军官”{21}。于是,鲍罗廷和中共主要领导人陈独秀等便开始对农民运动由支持转而限制,但这并没有达到阻止对农民运动的攻击和缓和统一战线内部矛盾的目的。

针对这种情况,1926年10月30日,斯大林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中国委员会会议的演说中就解决中国农民问题再次强调了实行土地国有化的政策。他说,“我认为不论中国共产党或(也就是广东政权)都应立即从言论转到行动,提出立刻满足农民最切身要求的问题”,“我以为归根到底应该引导到土地国有化。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誓死拒绝土地国有化这样的口号”,我们“必须把农民问题向前推进,使它与中国革命联系起来。我认为最后还应该做到为农民没收地主的土地,并使土地国有化”{22}。为此,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形势问题的决议》承认了1926年10月电报的错误,并指出,“目前,中国民族革命运动的发展,重点是土地革命”,“如果无产阶级提不出根本性的土地纲领”,“就会失去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权”,因此“中国共产党应把土地国有化的要求提为无产阶级土地纲领的基本要求”,“把属于反动军阀、属于同国民政府进行内战的买办、地主和土豪的寺庙与教堂的土地收归国有”。同时,“革命政府应进行连续性的彻底改革,以实现土地国有化”{23}。这是共产国际在限制农民运动之后又提出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政策。但这个政策更加激起了右翼势力和反动军官对农民运动的仇视,从而使大革命进入紧急时期。

为此,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八次全会期间,斯大林又要求在土地政策上对作出让步。他说,“战斗意味着失败”,因为“土地革命使军官害怕,仅仅是由于它直接损害了员和军官们的利益。我想给鲍罗廷送发指示,叫他反对没收和分配员和军军官的土地……我们有足够的权威使中国群众接受我们的决定”{24}。可是,另一方面,共产国际又反复强调指出:“土地革命,包括没收土地和土地国有,是中国革命新阶段基本的、内在的社会经济内容。”{25}直到共产国际“六大”时,还明确规定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共产党“特殊的任务”之一是“没收地主土地以及教会和寺院的土地。一切土地归国家所有”{26}。

可见,这一阶段共产国际有关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政策,既脱离中国的实际,又自相矛盾。一方面,共产国际为了维持行将破裂的革命统一战线,要求限制农民运动的“过火”行为;另一方面,幻想通过自上而下地解决土地问题,实行“土地国有”,并要求共产党领导这个运动。

为什么这一阶段共产国际要提出“土地国有化”的要求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迎合孙中山“民生主义”政策,并以此缓和统一战线内部矛盾的需要。我们知道,孙中山所主张的“耕地农有”,是在反对剥夺地主,保持古老的土地关系的基础上,借助于税收和赎买来消除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中的不公正现象,建立土地储备,然后再分给农民耕种。而是信奉三民主义的,如果按照三民主义来解决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也许能够缓和统一战线内部的尖锐矛盾。正是这样,鲍罗廷才认为,“取得胜利后成立的政府,为给无地农民和佃农分配土地,将建立土地储备”,这些土地将由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以及那些不干农活,部分经商,部分担任国家公职,并向农民收取货币地租和实物地租的有产者的土地构成{27}。

由于共产国际主张的土地国有化,如季诺维也夫1927年4月在《关于中国革命的提纲》中谈到的那样:土地国有化,在孙中山的第一个纲领中也有这个要求,但对这一要求必须真正按布尔什维克的观点来解释{28}。其本质与孙中山主张的土地国有化相去甚远。事实上,到大革命后期,无论是实行“耕地农有”,还是实行“土地国有化”的土地政策,都无济于事了。如时任中央农民部顾问弗兰克所警告的那样:“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宣传都是策略性的错误,因为那样做会使地主在农民之前先组织起来。”{29}

第二、是执行教条主义,机械地搬用俄国革命经验的结果。斯大林指出:列宁在1906年就提出了实行全部土地国有化的口号。他说:“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里,土地私有制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而对资本主义不很发达的国家就不能这样说了,在这些国家中,土地私有制的原则在农民的头脑中还不是根深蒂固的。在我们俄国,农民有一个时候甚至说土地不是任何人的,土地是上帝的。”{30}

显然,斯大林把在俄国实行的“土地国有化”的口号照搬到中国,是脱离中国国情的,他们对中国农民渴望得到土地的深切愿望估计不足,引起了中国农民的误解,由此也影响农民的革命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实际上,在当时的中国,正确的土地政策应该是没收地主土地并将其无偿分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而不是什么“土地国有化”。

同时,共产国际还令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土地革命时陷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它要求中共站在运动的前头,领导农民“从下面以‘平民’革命方式来解决土地问题”,另一方面又强调“共产党还应当在政府内部实行一种能由政府本身发动土地革命的政策”。显然,这是相互矛盾的。

综上所述,1921―――1927年共产国际关于解决中国问题的土地政策是教条主义的产物,严重脱离中国的实际。共产国际政策指导上的失误是这一时期中国农民运动失败的重要因素,其经验深刻地告诉我们,要制定正确的土地政策,必须从中国农民的实际出发,通过不断探索,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民运动的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才能够真正解决中国农民问题。

注释:

①{13}《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19―1924),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4、296页。

②③⑤⑥⑦⑨{10}《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17―1925)第2辑,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157、95、283、226、240、61、741―742页。

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3)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5页;

⑧《列宁选集》第1卷,第771页。

{10}{12}{19}{20}{22}{23}{25}《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1919―1928)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9、82―83、139、157、270―273、276―284、325页。

{11}{14}{15}{16}{17}{27}{29}《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20―1925)第1辑,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256―257、424、418、424、515―516、451、516页。

{21}《处于反对地位的》(1927―1935),引自《黄淮学刊》1990年第2期第73页。

{2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26-1927)第5辑上,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559页。

{25}贝拉・库恩:《共产国际文件汇编》第1册,第53页。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3篇

八七会议确立了武装反抗反动派和开展土地革命的总方针,党的工作重心开始向农村转移。群众是革命胜利的源泉,争取占全国大多数农民的支持是土地革命胜利的关键,如何获得农民的拥护是我党土地革命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一、琼崖土地革命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土地革命教育

大革命的失败促使党的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革命要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必须首先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王文明、冯白驹等为首的琼崖共产党人将党的土地革命的总方针与琼崖实际相结合,提出了“目前苏维埃的第一个主要工作便是彻底实现土地革命”[1]7的目标要求,并根据琼崖革命形势确立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原则,创造性地制定了“没收公田”的土地政策,领导农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运动,掀起了琼崖土地革命的高潮。

2.阶级斗争教育

八七会议确立了武装反抗反动派的总方针,琼崖共产党人立足琼崖革命实际,细致剖析农民贫困无地的原因,号召农民反抗压迫,参加革命,并指出“在琼崖的工作,切不可使其变为纯粹的军事行动,一定要包含着明显的阶级斗争的意义”[1]1,在武装斗争的过程中加强对群众的阶级宣传教育,扩大我党的群众基础,为实现“杀土豪劣绅,根本上其政权”提供保障。

二、琼崖土地革命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

大革命失败后,要在社会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的农村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无疑难上加难。琼崖革命党人注重宣传策略,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发动、组织、教育农民,为土地革命的不断深化提供了群众基础和根本保障。

1.深入群众,走访调查

“一切实际工作者必须向下作调查……没有调查是不可能有发言权的。”[2]791深入群众是了解群众革命态度与确定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重要前提,是宣传我党宗旨与增强群众基础的重要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革命中的科学运用。冯白驹任海口市市郊农协办事处主任时,经常走街串户,与当地农民促膝长谈,了解农民疾苦,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为土地革命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深入群众,走访调查使琼崖共产党人获得第一手的群众材料,确保了土地分配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创造性地解决了交叉土地分配等一系列的土地矛盾,使得琼崖土地革命的土地政策走在了全国土地革命的前列。

2.开办学校,出版刊物

琼崖共产党人以学校为平台,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特点开设各类学校,通过将革命形势、革命政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相结合,举例形象生动,讲解通俗易懂,是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如针对红军干部的“琼崖红军军政干部学校”、“琼崖高级列宁学校”等;开展平民教育,则多设夜校、半日学校和业余补习学校,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琼崖共产党人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文化程度出版各类刊物,宣传革命理念与革命政策,培育革命骨干。当时出版的刊物如针对青年学生的《工农兵》、《光线》,针对党政干部的《红潮周报》、《领导》、《琼崖红旗》等。琼崖革命党人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宣传我党的革命理论,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

3.张贴标语,编写歌曲

张贴标语和编写歌曲是在社会文化落后的农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最为有效的方式,贯穿土地革命战争的始终。简洁的标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革命性,有利于鼓动农民参加革命,如“消灭一切地主阶级”、“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田地分给农民兵士耕种”等;朗朗上口的革命歌曲色彩鲜明,歌词形象生动、简单易记,深受群众喜爱。编曲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革命目的和革命目标,激发群众的革命斗志,坚定革命信念,在农村的宣传效果显著,如琼崖革命领袖王文明创作的《共产主义十好》在农村群众中深受好评。张贴标语和编写的歌曲使农民的觉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为土地革命的胜利提供了群众基础和思想保证。

4.创建协会,强化宣传

琼崖共产党人将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分类创建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如创建的农民协会、工人协会、妇女协会等,各县市区支部领导下之各种民众团体都设置独立的宣传组织,每逢民众大会,或各种节期,分散个乡村街市演讲,宣传土地革命。琼崖共产党人在特定节日组织大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效果,如“本月(1928)二十一日为列宁逝世四周年纪念,特委决定从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为列宁纪念周……纪念活动有:纪念列、李、卢大会,民众团体发言,扩大宣传,发展组织,出版《列宁纪念专刊》等。”琼崖共产党人将各类不同性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进行划分,并设定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既保证了组织的纪律性,又强化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琼崖土地革命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琼崖革命党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面性主要是指宣传教育客体覆盖了社会各阶层,如工人、农民、学生、妇女、军队、地主、少数民族等,在最大程度上宣传我党的革命主张和宗旨,扩大影响范围;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主要变现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教育方式的针对性。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是指在不同的革命阶段革命侧重重点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针对政策的变化而设定宣传教育的内容,即“宣传内容应提出每个时期的实际需要,提出切实口号和通俗的宣传大纲。”[1]49教育方式的针对性是指根据宣传教育客体自身的特点选择教育方法,如“乡村的宣传工作必须尽力扩大到组织所不及的地方,但自然不像城市一样多靠文字刊物,而应当多写标语、歌曲……这适合农民群众之要求。”[1]121将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不仅从“量”上保证了宣传教育的范围,而且从“质”上强化了宣传教育的效果。关联性和重点性相结合。土地革命时期,琼崖地区与内陆各省相比较,琼崖地区的城市工人运动仍热情高涨,对城市工人的宣传教育仍是我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党对农民和工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未触及两者关系的宣传教育,以致各自为战,使得“城市工人与乡村农民暴动不能互相呼应”[1]47,导致土地革命受挫,我党在充分认识到两者宣传教育的关联性后,加强宣传教育的合作,掀起了土地革命高潮;“琼崖独特的自然环境、琼崖社会特殊的生产方式及儒家传统观念的综合影响,使得琼崖妇女社会地位极其低下”[3]111,抗争和改变自身现状的意愿最为强烈。我党立足琼崖实际,对妇女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开展妇女运动,培养女性党员,组建红色娘子军,在土地革命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琼崖革命乃至全国革命妇女宣传教育的典型。#p#分页标题#e#

四、琼崖土地革命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琼崖土地革命时期,我党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这是马克思主义在土地革命时期具体化的表现形式,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果。土地革命时期的教育实践活动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坚持马克思指导的宣传教育必定能实现预期目标,取得革命胜利,而背离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教育活动必然走向失败。因此,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

2.解放思想,立足实际

土地革命时期,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增强我党群众基础,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琼崖土地革命的成果表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军民关系融洽、武装斗争和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因此新时期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正确处理好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关系,将个别指导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同时,要深入调查,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3.重视教育骨干培养

在土地革命时期,主要由党员和农村干部承担宣传教育的工作,这两者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直接关系着党的方针政策能否在群众中得到拥护和支持,关系着人民群众疾苦能否得到党的关注和解决。琼崖共产党人在土地革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班,如“对内开设训练班,分为‘负责’与‘普通’两种”[1]290,注重对宣传教育形式培训,为土地革命的宣传教育培养了大量的人才。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和加强对教育骨干的培养,提高教育骨干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扩大群众基础,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阶级;近代史;农民革命

农民阶级是小生产者兼小私有者,不是中国近代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个阶级所从事的小农经济具有狭隘性、保守性、自私性和分散性。这就决定了农民阶级具有一些自身所无法克服的致命弱点。但是,不能因农民阶级的局限性而忽略其革命性,应该认识到:中国革命如果失去了农民的广泛支持是不能取得胜利的。这是由中国近代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在中国近代史上,无论哪个阶级领导的斗争,如果不动员农民,均不可能成功。

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之一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农民阶级深受地主阶级和外国资本主义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具有革命要求。加之人数众多,因此农民阶级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一直很重视动员和发挥农民阶级的积极性,大革命时期,革命统一战线形成后,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努力,把从一个资产阶级政党改造成为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个革命阶级的联盟,革命政府中央设立了农民部,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有力地配合了北伐战争,动摇了帝国主义、官僚专制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基础。为培养农运干部,在中国共产党倡议下,从1924年7月到1926年9月,广东革命政权在广州先后举办了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1926年 9月,发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湖南等省,农民协会便成为乡村的唯一权力机关,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

土地革命时期,党在根据地建设中逐渐摸索出一条正确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法,先后通过的主要文件有:1928年,《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兴国土地法》;并于1931年正式提出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了身,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使我们党在革命低潮时发展壮大自己力量,为成功贯彻“工农武装割据”的革命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经济基础。

20世纪30年代,随着国内社会矛盾的变化,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阶级矛盾逐渐下降,特别是1935年华北事变的发生,标志着民族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1937年七七事变后,全国抗战开始,9月,国共合作宣言发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中国共产党适时调整政策,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提出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在三条基本原则中,明确承认,农民是抗日和生产的基本力量,因此要扶助农民,实行减租减息。这样,减轻了农民群众受到的剥削,极大程度地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取得抗战的最终胜利提供了有力保证。

抗战结束后,阶级矛盾逐渐上升,1946年,内战爆发,党根据情况改变,先后通过如下文件:1946年,《五四指示》;1947年,《中国土地大纲》;并于1948年形成总路线,即: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中国现代史时期,在历史发展的每个重大环节,党同样非常重视农民问题,当然,由于主观认识的水平问题,也由于社会主义建设在中国历史上是个崭新的事业,其相关政策和实践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为今天解决农民问题的政治决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建国初期,由于国内外敌人没有彻底肃清,加上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国民政府的掠夺,长期战争造成的经济破坏,党和政府面临两大艰巨任务,即巩固政权和恢复经济,在党中央正确决策的领导下,农民群众再次成为解决这两大问题的重要力量。1950-1952年,在新解放区实行了如下政策: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了最大限度地孤立地主阶级,还执行了与以往不同的保护富农经济政策。这样,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也成为新中国政权巩固的重要力量。

由于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1953年,在国家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明确了要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3-1956年,推行农业合作化,执行积极发展稳步发展的方针,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把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货币政策;苏币

1931年至1934年,刘志丹、谢子长、等共产党人在陕西和甘肃交界地域开展革命武装斗争,开辟了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这片地区地处西北黄土高原腹地,消息闭塞,经济萧条,群众长期受剥削压榨,革命性高。党带领群众进行土地革命,开展政权、军事、经济、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还在有限的局部执政时间内发行了自己的货币,为稳定根据地物价,促进商品交流、繁荣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货币政策实施的背景

(一)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匮乏

1931年至1935年,以照金和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这片区域地处西北黄土高原腹地,是一片以农业为主、农牧业结合的地域。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当地人民世世代代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这里沟壑重生,地势险要,交通阻塞,资源匮乏,经济凋敝,教育文化相当落后,既没有工业和产业工人,也没有大规模集中居住的居民。这里农耕技术落后,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加上地主豪绅、军阀长期残酷的剥削压榨,人民在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困境中苦苦度日,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生活十分艰难。

占总人口90%的农民没有或很少占有土地、牲畜和农具等生产资料,只有依靠租地、租牛、借债和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计。地主对债户借债的条件十分苛刻,一般是按一块银元月息三分来计,有的地主则是按一块银元月息十分来计,并以债户的土地房屋作为抵押品,如果未能按期偿还,作为抵押品的土地房屋就归地主所有,许多农民就是这样被逼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除此之外,当地的封建军阀还征收各种苛捐杂税,种类繁多,不计其数,如“白地税”、“屠宰税”、“军费”、“壮丁费”、“维持费”、“鞋袜费”、“犒赏费”等。更有甚者,官吏拷打百姓,百姓还要缴纳“手棍费”。 [1]在军阀混战频繁、土地集中和饥民生活疾苦的条件下,广大农民具有强烈的革命要求。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建立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进行土地革命,加强经济建设,以解决当地百姓的民生问题。

(二)币制长期紊乱

20世纪20-30年代,国内币制紊乱,垄断资本猖獗,严重束缚了经济发展,也阻碍了国家统一;同时,外国钞票在国内大肆流通,使国内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也侵害了国家。一些有识之士提出要实行币制改革。1933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告“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确立了银本位,基本统一了全国货币。然而银纸币发行并未统一,全国有发行权的银行达30多家,所发行的钞票各式各样,而辅币仍然是银角、铜币并行。直到1935年,政府实行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家银行所发行的货币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同时规定实行白银国有,以及换汇通过英镑来计算(法币1元等于英镑1先令2便士半)。然而法币并未规定自身含金量,而是与英镑、美元挂钩,稳定性极差。根据地的情况则更为糟糕。在消息闭塞、经济萧条的情况下,根据地的金融状况更加混乱,流通中的货币五花八门、各式各样,银两、银元、法币、甚至当地豪绅印制的纸币都充斥在市场上。这种混乱不堪的货币制度,为根据地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

(三)巩固根据地政权的需要

1931年7月,刘志丹、谢子长带领红军陕甘游击队来到子午岭地区开展游击战争,发展革命武装,开展土地革命,扩大了党和红军的影响,游击队伍迅速壮大。1932年12月陕甘游击队正式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第2团。1933年3月,红26军开辟照金根据地,成立了陕甘边区特委,开展革命武装斗争,但是在的猛烈进攻下,1933年11月照金根据地失守。陕甘边特委迅速召开会议,决定重建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根据地。1934年2月,陕甘边革命委员会成立,南梁根据地初步形成。1934年11月,陕甘边区工农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一致通过了《政治决议案》、《军事决议案》、《土地决议案》、《财政决议案》、《粮食决议案》等重要文件,决定正式成立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任主席,下设土地、劳动、财政、食粮、肃反、工农监察、文化、妇女等委员会。会议还选举成立了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和赤卫军总指挥部。

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非常重视根据地建设,为了推动边区经济文化建设,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支援前线,巩固和扩大革命根据地,政府开展了大量工作,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政策和法令,提出了著名的“十大政策”,即土地政策、财经粮食政策、军事政策、对民团政策、对土匪政策、各种社会政策、肃反政策、对知识分子政策、对白军俘虏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其中财经粮食政策的主要内容是:设立集市,发展贸易,保护小商贩,鼓励白区小商贩来苏区做生意。发行边区货币,建立苏区金融体系。繁荣苏区经济,改善边区人民群众生活。解决红军的财政供给。鼓励农民发展生产,保障军粮供应,保证人民生活。苏区政府的财粮主要取之于豪绅、地主,或在市场购买。建立流动仓库,分散储备,对农民不征粮。争取“二流子”参加生产。对红军家属、社会残废、孤寡者实行救济。建立牧场,喂养猪羊,减轻人民负担。加强廉政建设。

边区苏维埃政府领导建设发展根据地的同时,还要与敌人进行政治、军事、经济斗争,货币斗争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货币政策的实施

货币是普遍被接受为交换媒介的经济工具。在专业化分工发达的社会,如果没有货币,人们只能进行物物交换,这必然会发生极大的混乱和历史倒退。货币要起到交换媒介的作用,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其价值,如果货币不能保值,人们就会降低对真实货币的需求。如果出现通货膨胀的情况,货币的保值功能就几乎丧失殆尽了,人们拿到货币后要么立刻消费,要么干脆退回到物物交换。流通中的货币要与储蓄和商品总量保持大体合适的比例,否则就会造成经济混乱。边区苏维埃政府在分析根据地经济状况后,认为要发展经济,唯有抵制法币和发行苏币。

(一)抵制法币

1934年美国实施白银法案,大量从国外收购白银,导致中国国内白银大量外流,国内银根紧缩,人民购买力下降,物价暴跌,货物滞销,国内经济低迷。为了防止白银外流,恢复国民经济,政府进行了币制改革。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宣布实行法币政策,用法币代替银元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然而法币并未规定自身含金量,其价值基础既不是银本位,又与黄金没有直接联系,而是以对英镑、美元的汇率来表现自身的价值。法币政策的推行,实质上使政府完成了对全国金融系统的垄断和控制;使法币价值波动被动取决于英镑、美元的波动;使法币的价值符号与本身价值相背离,为国内经济埋下了隐患。

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地处西北黄土高原腹地,消息闭塞,经济萧条,货币的使用混乱不堪,甚至还流通着地主豪绅印制的纸币。虽然深入进行了土地革命,但是苏区商业运转仍然困难重重,钞票的时效性、稳定性差,今天到手的钞票明天就失效了,群众吃了不少苦头,商业发展也停滞不前。因此,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政策中明确提到禁止使用的货币,在根据地市场上禁止收兑法币。在抵制法币的过程中,采取的办法有:禁止法币流通,取缔法币黑市;没收流入的一切法币。一切人员入境时都禁止携带法币。对于已经流入根据地的法币,要么全部没收,要么令所有者限期携带出境。这样做既保护了根据地经济,又照顾了一些群众的利益。

(二)发行苏币

为了加强根据地的金融货币管理,稳定物价,繁荣经济,苏区政府成立了陕甘边区银行和造币厂,发行货币。但是当时条件非常艰苦,既没有纸张,又没有印刷机器,最后只能刻制木板来印刷货币,印在白洋布上,加盖边区政府大印,先涂上一层麻油,再用热油处理,以防止布币褪色。经反复试验,最终手工印制成功,并发行了第一批货币,按票面分黑色1元、紫色5角、蓝色2角、红色1角四种,共3000元,群众称之为“油布票”或“苏币”。一开始,苏币的流通并不顺利,群众对苏币都持怀疑态度,到集市去也只是观望,不做买卖,商人们更不乐意收苏币,怕亏本。为了推动苏币流通,边区财政委员会规定群众和商人可直接用苏币兑换银元,并设立了兑换处,但禁止法币兑换银元。此时的苏币以银元为标准金,与银元等价,1元苏币兑换1元银元,票面上还印有“随时兑换现金”的字样。

(三)提高苏币信用

为了发展生产,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苏区政府十分重视商业贸易工作,并在白马庙、荔园堡设立集市,确定每月初一、十一、廿一为集日,方便当地农民调剂余缺、物尽其用。在当时法币严重贬值的情况下,苏币的稳定性和便携性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信誉,很受人们欢迎,从而吸引了白区商人来苏区做生意,极大地促进了根据地商品流通。“每逢集日,白区商人运来兰、白布匹、粉连纸、绿红纸、油墨、食盐等物品,又在集市上购买牲畜、土特产、大烟、白洋、熟米、细粮、马料等” [2],政府欢迎并支持保护与白区商人建立贸易合作关系,这些商人昼伏夜出,多次冒着危险为根据地运来一批批特需物资。苏币信用不断提高,开始取得支配性地位,使我对敌的货币斗争取得了主动,保护了根据地人民的利益,不但打击了法币,稳定了物价,而且保护提高了苏币的价值,打破了敌人对根据地的经济封锁。

三、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货币政策实施的历史经验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货币政策主要包括打击排斥法币、有限量地发行苏币,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这一政策不仅促进了陕甘边区对敌斗争的顺利发展,而且为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财经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货币政策又在经济建设中居于重要地位,必须加强党对货币的控制能力

货币是一种被普遍接受为交换媒介、具有价值储藏和计算单位功能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经济工具。国家的一切建设都离不开货币,货币的含金量反应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货币的发行形式、流通方式、发行数量等都是形成货币政策的重要因素。正确的货币政策就是使货币供应机制和需求机制平衡运作,充分发挥货币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正确处理货币与商品流通的关系,使国家经济稳步增长。

建党初期,我党就非常重视货币政策的制定。陕甘边根据地成功发行货币,对当时还不是执政党的我党来说具有特殊意义,这充分反应了党控制经济的能力。这说明只有把经济搞好了,才能有效地进行各项事业的建设。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对经济建设的总方针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经济增长,又要考虑物价稳定,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片面强调经济的增长,而是强调发展的质量。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在衡量所有利弊之后得出的必然结果。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与其他政策紧密配合、搭配发力,灵活有效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最终实现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根据地货币政策的实施,既要符合金融发展规律,又要适应边区经济基础薄弱的特点

边区银行的成立和苏币的发行,开创了我党货币制度的雏形。苏币的发行,使物资交流成为可能;苏币的稳定性,吸引了白区商人在苏区进行贸易活动,促进了根据地商品贸易的发展,从而刺激了根据地物资生产,活跃了根据地市场,振兴了根据地经济。采取集中宏观调控,既支援了前线部队,又保护了群众利益,使农民能够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边区银行的基本业务就是存款与放款,通过银行规定法币价值标准,控制货币供应总量,为政府购买提供资金来源,为融资提供可靠保障,加强了根据地金融管理。根据地货币政策的实施,既要符合金融发展规律,又要适应根据地经济基础薄弱的特点,并且只能在根据地内部实施,这为日后陕甘宁边区边币的发行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对陕甘宁边区金融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要注意对货币政策工具的正确应用

数量型的货币政策工具,就是通过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控制信贷总量和货币供应总量,控制市场和银行流动性,从而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边区建立初期,商品稀缺,通货膨胀,群众的经济生活及其艰苦。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如控制货币供应总量、收回市场上多余流动法币,对通货膨胀起到了抑制作用。价格型的货币政策工具,是通过利率调整、信用指导来调节经济。根据地货币政策中的,如1元苏币兑换1元银元、禁止法币换兑,明确了苏币价值尺度,就是正确使用了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双重应用,稳定了物价,有效抑制了根据地通货膨胀。根据地经济开始好转,自给自足成为可能,打破了的经济封锁。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保持金融平稳,应该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机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调发展的质量,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注释:

[1]王晋林、陈永恭、张曼:《陇东革命根据地史》,甘肃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页

[2]刘凤阁、任愚公:《红二十六军与陕甘边苏区》,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26页

[参考文献]

[1]陈永恭、秦生,星火燎原燃西北――西北革命根据地创建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

[2]王晋林、陈永恭、张曼,陇东革命根据地史[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10

[3]在陕甘宁边区编委会,在陕甘宁边区[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

[4]王文泉、刘天路,中国近代史1840-1949[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5]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西北革命根据地[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

[6]陕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一九三三年四月――一九三六年,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2,内部资料

[7]军队财务史料一九二七――一九三七(下),中国人民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军事经济学院,内部资料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6篇

[关键词]中央苏区农民问题

中央苏区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一块红色区域,全盛时期的面积约8.4万平方公里,人口达450余万,下设4省辖60个行政县①。其中,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问题成了苏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着重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解决农民的权利问题、土地问题和教育问题。

一、在政治方面,重视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着力解决农民的民益

中国农民,由于遭受封建地主政权的压迫和剥削,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要想救民于水火,首先必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确立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共产党领导农民革命,目的就是要建立农民政权,以求农民彻底解放。苏维埃政权诞生之后,就一直致力于这个政权的建设,着手解决农民的民利问题。在的领导下,苏区中央局对苏维埃政权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1930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草案》规定:苏维埃的中国是工农自己管理的国家②。同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的政权,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而不给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和反革命分子政治自由与民利。其根本任务是打击敌人,保护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苏区的革命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等③。

为了让农民真正享有民利,在领导中央苏区建设的过程中,注重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农民利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之后,相继制定了宪法大纲和刑事、民事、土地、教育、经济、劳动、组织、选举、婚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约120余部,把镇压反革命、维护苏区社会秩序、保障工农民利、支持革命战争,作为苏区法制建设的中心任务。这就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享有的各项利益,调动了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积极性,推动了苏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

二、在经济方面,颁布土地法令,解决土地问题,改善农民生活

中国农民,在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条件下生产劳动,缺乏积极性,因为农民基本上不是土地的主人,他们耕种的土地几乎都是地主所有。显然,要想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首先必须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确保农民土地所有权。早年在作农村调查时,就已注意到“地主人少地太多而农民人多地太少”这一人地不平衡的事实,所以,在领导苏区土地革命的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令,着手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1928年12月,在湘赣边界制定《井冈山土地法》,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1929年4月,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对没收土地的范围、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山林分配办法、土地税的征收都作了具体规定。1930年2月,在“二七”土地法中肯定了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做法,但仍规定“田地分配后,由县苏维埃或区苏维埃发给耕种证”,农民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

由于土地所有权的不明确,苏区农民对苏维埃政权的土地政策还是有些不满。苏区中央局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设法加以解决。1931年2月8日,苏区中央局在第九号通告中指出: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目的是“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必须使广大农民在土地革命中取得“他们惟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2月27日,在给江苏省苏维埃政府的一封信中要求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买卖,得了钱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良土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④1933年6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实行土地登记》布告,指出:“有些地方发了一种耕田证,这只证明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证明所有权。加以土地分了好几次,许多农民不相信土地是分定了的,以为现在我耕的田,难保将来不归别人,因此耕种不肯尽力,妨碍生产,妨碍了农民利益的保障与发展。”因此,布告规定,土地登记后由苏维埃发给农民土地证,“用这个土地证去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他人不得侵占,政府不得无故没收”⑤。至此,苏区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随“耕田证”改为“土地证”而得到解决。这是苏区土地政策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让农民感觉到自己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关心农民疾苦,努力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改善农民生活。他说:“只有苏维埃用尽它的一切努力解决群众的问题,切切实实改良了群众的生活,取得群众对于苏维埃的信仰,才能动员广大群众加入红军,帮助战争。”⑥又说,“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吗?要群众拿出他们的全力放到战线上去吗?那末,就得和群众在一起,就得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⑦。为了解决农民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提出要正确处理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他认为,革命战争是中心任务,经济建设要服从这个中心;反过来,经济建设对于支持革命战争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正确的经济政策应当“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⑧。

三、在文化方面,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解决农民的教育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中国农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直是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况。在农村,以封建说教为内容的教育事业,完全被地主所把持,农民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从农村走出来的革命家,他深知中国这一国情。所以,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十分注意发展教育事业,主张废除旧的封建教育制度,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新型教育,确保农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以为主席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地引导他们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⑨江西省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文化教育工作决议案指出:“今后的文化工作……简单说来,就是要使文化教育社会化政治化实际化劳动化。”[10]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文化问题决议案中规定:苏区教育“实施马列主义的阶级教育”,“凡工农劳苦群众的子弟读书一律免费”[11]。苏维埃教育方针,“以教育为阶级斗争的武器,造就无产阶级所需要的政治经济等技术专门人才。培养儿童有健康的体魄,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集团的思想,劳动的身手,革命的热情……教育与工业生活、农业生活相结合,即劳动与教育结合,劳心与劳力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达到消灭精神劳动与肉体劳动的对立”[12]。解决农民的教育问题,不仅在政策上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贯彻落实,并取得了很好效果。比如,在普通教育方面,兴办了各类学校,为农民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在第二次全苏大会报告中列举说:根据江西、福建、粤赣三省的统计,在2931个乡中,有列宁小学3052所,学生89710人;有补习夜校6462所,学生94507人。而当时这三省苏区的总人口约300万,在校适龄学生总数约占总人口的6%左右,占适龄儿童总数的50%左右[13]。又如,在社会教育方面,成立了“消灭文盲协会”,开展扫除文盲运动。于是,各苏区都出现了人人读书识字、处处书声朗朗的可喜局面。据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932年11月报告,仅胜利、于都、宁都等14县统计,共办起夜校3298所,识字小组19812个,俱乐部712个,建立识字委员会2744个;参加夜校和识字组学习的共140208人,占失学成年人和儿童总数的47%[14]。再如,在干部教育和培训方面,设有专门学校,如中央农业学校,为苏区培养了大批农业干部和农业技术人才。所有这些,足以说明苏区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这与国统区的农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正如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的:与统治区排斥工农群众于教育之外,造成文盲占人口80%以上、人民愚昧无知的“黑暗地狱”相比,苏区是一个工农及其子女优先享有受教育权,政府用一切方法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的“自由光明”的新天地。

四、几点启示

1.解决农民问题,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合法利益。建设工农政权,保证农民的民利,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农民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这虽是过去革命时期的做法,但对今天的现代化建设仍有现实意义。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都规定了农民享有各项民利,关键在于是否落实好。落实得好,农民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农民的建设积极性提高,农村现代化建设就会进展顺利;落实得不好,则会影响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所以,今天仍然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2.解决农民问题,必须实行土地农有的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土地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这一问题是否处理得当,直接关系到土地革命能否顺利进行。在革命实践中不断探索,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即实行土地农有的政策,确保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此基础上,还要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积极性,才能改善农民生活状况。这就启示我们,在今天的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证农民长期拥有土地,任何集体或个人都不能随意借口侵占或破坏农民手上的土地;另一方面,政府要为农民排忧解难,帮助农民改善生活。只有这样,农业现代化才有希望。

3.解决农民问题,必须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农村贫穷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农民不识字或识字很少,文化素质极低。要摆脱落后面貌,就得教农民学文化,也就是要解决农民的教育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央苏区解决农民问题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那就是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通过多层次办学,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才有可能掌握农业科技,走科技兴农之路,脱贫致富,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全面小康社会。

注释:

①③[13][1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133,358,430,433。

②中央苏区政权建设史[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173。

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文献选编(1927―1937)[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389。

⑤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731。

⑥农村调查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308。

⑦⑧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38―139,130。

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8。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103-02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地变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的最主要的矛盾。1911年10月爆发的辛亥革命虽然了清王朝,但随之而来的北洋军阀黑暗统治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此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样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中国革命史上是第一次。这是党准确把握国情,为实现人民民利所做的理论回答。

随着我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特别是京汉铁路大罢工遭到北洋政府的血腥镇压之后,认识到单凭无产阶级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取得胜利的;而需要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革命阶级和阶层,组织统一战线。于是中国共产党决定联合孙中山领导的。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1924年1月召开的中国一大,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主张,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有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内容,如民权为“平民所共有”和“节制资本”的口号,民族中“反对帝国主义”和民生中“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并且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结合起来。一大的成功召开,就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国共合作的形成,掀起了全国范围的大革命高潮。北伐战争虽然摧毁了北洋军阀吴佩孚、孙传芳主力,但随着集团、集团先后叛变革命,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大革命最终失败。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成立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制定了土地革命纲领: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纲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中国共产党还在苏维埃地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社会建设,其内容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医疗卫生和社会教育。各革命根据地的工农民主政府,联系各地的革命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议和法令,以中央苏区最为典型,在社会救济方面,采用救济贫困农民及受灾群众的方针,开展互助互济工作,其规模和稳定程度远远超过了大革命时期,方法也更加灵活。在苏区的卫生建设方面,苏维埃政府努力保护和鼓励城乡原有的私人诊所继续开业,同时组织零散的江湖郎中和社会游医在人口稠密的集镇建立医疗所,方便群众治病求医。为防病治病,苏维埃政府还组织民间中草药医生,就地取材,采制中草药,开设医药合作社。闽浙赣等苏区提出建立公共医院,为苏区贫苦人民实行免费医疗。在苏区的社会教育方面,苏维埃政府注重发挥红色歌谣的作用,教学内容比较切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内容通俗易懂。左右江苏区还提出了建立免费学校,实施免费教育,还要创设劳动人民通俗阅报室、图书室、文化讲习所、夜课学校等,开展福利性免费文化教育工作。这些措施非常适合解决当时苏区绝大多数贫苦人民无钱享受文化教育的实际状况。

抗日战争时期,党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党在抗日根据地政权组织上实行“三三制”,即在参议会和政府组成人员中,不仅有工农代表,还有其他阶级阶层的代表,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共产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1942年1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制定了抗日时期土地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除了重申“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借以联合地主一致抗日”两项基本原则之外,进一步提出了“奖励富农发展生产和联合富农”的原则。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为争取和平民主,先后参加了重庆谈判以及1946年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重庆谈判结束后,国共双方代表签订《政府与中国共产党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政府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双方协议“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还确定召开各党派代表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和平建国大计。这是重庆谈判最重要的两项成果。此外,还达成迅速结束的“训政”,实现政治民主化;党派平等合法;释放政治犯等协议[1]1163-1164。重庆谈判的举行和双十协定的签订,表明方面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承认了各党派的地位,使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建设新中国的政治主张被全国人民所了解,从而推动了全国和平民主运动的发展。1946年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达成了五项决议。关于政治体制,协议规定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可讨论与决议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 财政计划及预算、各部长官及监察委员之任免、主席交议的事项等。协议还规定国府委员为40人,半数为员,但施政纲领变更时须2/3的委员通过;还规定必须有3/5的国府委员同意时,国府主席方可使用否决权。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方案为依据,协议通过了《和平建国纲领》。纲领中确定了用“政治方法解决政治纠纷,以保持国家的和平发展”的原则。同时就人民权利、政治、军事、外交、经济、财政、教育及文化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会议通过了《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决议》,确定了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制的政治制度等[2]38-41。

与此同时,党在解放区为满足农民对于土地的迫切要求,实行。1946年5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该指示决定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到1947年2月,各解放区已经有2/3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等。《中国土地法大纲》不但肯定和发展了1946年五四指示中提出的将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原则,而且改正了其中对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成为一个在全国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公布与实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经验教训,体现了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解放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随着南京政权的覆灭,1949年9月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施政纲领并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纲领确定:在政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的国家。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人民政府为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军事上,人民和人民公安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建立的统一的军队。在经济上,实行“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根本方针。纲领规定,中国的文化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建设人才为主要任务。在民族政策上,实行团结互助、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外交上,坚持独立、自主和领土完整,拥护国际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的原则等。综上可见,《共同纲领》对公民的选举权、平等权、社会权等基本权利有了明确的规定,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综上可见,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理论建设从明确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战略的实施;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纲领制定到抗日时期土地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除了重申“减轻地主的封建剥削,实行减租减息,借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与生产的积极性”和“减租减息之后又须实行交租交息,借以联合地主一致抗日”两项基本原则之外,进一步提出了“奖励富农发展生产和联合富农”的原则的制定,用理论指导着反对封建剥削和压迫的革命实践,建立了人民民主的国家,在不断的革命实践中,公平正义在革命中不断实践,不仅是党理论体系承前启后的价值链,也是衡量各阶层利益时秉持的一贯判断标准,并对最终实现人民基本的民利的核心价值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张宪文,等。中华民国史[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彭月英,孙海林。中央苏区教育思想的形成及特点[J].求索,2010,(8)。

土地革命的政策范文第8篇

[关 键 词]农村经济政策;倒逼;深化;

1921 年至今, 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它们“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 ”[1](p144)当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经济政策的实际取舍过程中则基本是围绕某一阶段的中心任务展开,并为其服务。 这一选择虽然充满了曲折、出现过大的波动,但顺应了中国的国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对党在过去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变迁历程做一个总结,是极有必要和重要的。 通过回顾,可以察看其得失,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 本文尝试就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变迁加以考察,揭示其制度选择的路径及其经验,为今后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和经验借鉴。

一、新中国建立之前党对农村经济政策的取舍

1921 年 7 月到新中国建立期间,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政策的选择上不是一开始就定位在农村,而是以城市为核心展开革命活动。 在中国共产党刚成立时,“共产党人希望通过领导新生的无产阶级, 使其势力在中国的大都市中凸显出来。 ”[2](p230)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的工作基本没有涉足农村地区,重心在城市,目标还是在经典理论的指导下, 力图通过城市工人的联合暴动来获取全国革命的胜利。 事实上, 通过城市暴动获取政权的模式进行了多次实践,并且在 1924 年之后也跟中国国民党建立了首次联合, 但受到国内工人力量薄弱和国民党背叛革命的影响,最终在 1927 年陷入了首次合作破裂和革命受挫的困境之中。 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才在国民政府“斩尽杀绝”政策的“倒逼”下被动转入了地下和农村。 从此,农村经济政策开始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解放区(包括了苏区、边区和解放区三个时期)的经济政策,基本内容是农村经济政策,是解放农村封建主义问题的政策;解放区的生产,中心是农业生产;农民是解放区发展经济的主力军。 ”[3](p393)此时,受军阀割据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已经破败不堪,农民生活艰难,稍有资财者又迁移城乡,农村经济陷入到难以持续的困境之中。 “农民或以田亩荒芜,或以农产落价,致收入减少,而其日用必需,未能尽减,仍须求之于市。 乡间富户,或以匪患迁徙城市;或以农产衰败,不再投资田亩,乡间储蓄,遂逐渐向城市推移。 ”[4](p37)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却为刚刚转入农村地区的中国共产党提供了成长、 壮大的契机。为此,中共尚未在农村立足,就在 1927 年汉口会议上确立了土地革命的方针。 伴随各革命根据地的建立, 土地革命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1928 年 12 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 《 井冈山土地法》, 明确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没收的土地以“(1)分配农民个别耕种;(2)分配农民共同耕种;(3)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但禁止土地买卖。[4](p37)次年 4 月,毛泽东又在前期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把早期“‘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5](p361-362)之后,又对土地革命中出现的问题及农村的社会各阶层关系进行多次调整,从而使土改活动顺利推进。 显然,在这一时期,“我们的经济政策的原则,是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集中经济力量供给战争,同时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 ”[5](p365)由于有了这些政策的保障,使陷入困境的农村地区经济, 即使一直处在不断的战火和混乱之中,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如 1933 年, 处在国民党“围剿” 之中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粮食生产比前一年增长了 15%, 而闽浙赣根据地则增长了20%。[6](p130-131)

随着国内外局势的迅速变化,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经济的政策则不断地深化、调整、完善下来,更加适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革命斗争需要,起到了团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降低了农村内部的摩擦、冲突。 具体而言,抗战爆发前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抗击日本侵入者,很快改变和调整了原有的农村经济政策,以减租减息替代没收地主土地的做法;同时,针对封闭的经济区域、敌伪的困扰和各种“经济战”、“货币战”等因素影响,中共适时制定了奖励生产、公私兼顾等制度,特别是在战争困难时期,各根据地还展开了一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为内涵的“大生产运动”。 在这些政策的激励下,农民的积极性得以全面提升,大量荒地得到了开垦,农业生产获得了巨大提高,如陕甘宁边区的谷物产量由 1937 年的 1,2600,00 担增加到了 1944 年的 1,7500,00 担,增长了 40%;棉花则由零上升到 1944 年的 300 万斤。[7](p747)随着抗战胜利,中国共产党又根据国内革命形势的变化,适时地调整了农村经济政策。 1946 年 5 月 4 日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把减租减息的政策调整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 9 月 13 日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 实行 “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之后,针对土改中存在的乱打乱杀等现象,中国共产党对土改等农村经济政策进行了修补。 截至 1949 年 6 月,在解放区中已有 2/3 的人口完成了土改。 而更为主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凭借农村经济政策,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为革命的最终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由此可见,在此期间,党在农村经济政策上的选择明显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考察、定位、修补和完善的过程。 其制度安排与变迁则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经济政策的认识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在政治(革命)目标、内外形势“倒逼”下逐步推进和深化的,但总的趋势是越来越顺应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的实际,越来越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间党对农村经济的政策选择

新中国成立之初, 中国共产党继续延续了革命战争年代的土地改革政策,还根据新的形势赋予其新的功能,“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 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8](p5)这样,土改政策很快推广到新解放的地区,使广大民众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还把农业的恢复提高到国民经济复苏的基础位置。一方面,针对获得土地的民众缺乏生产资料等现象,党和政府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又采取增加农业投入、兴修水利、改良农业生产技术、开垦耕地、开展城乡交流等措施, 力促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到 1952 年,农村经济基本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全国粮食总产量比 1949 年增长 44.8%,超过历史水平 9.3%;主要农业经济作物的产量也增长迅速,棉花总产量比 1949 年增长了 193.7%,超过历史水平 53.6%。[9](p158-159)广大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

然而,伴随大规模经济建设活动的全面展开,中国共产党不得不面对农产品不能满足国家高速推进工业化的问题,“是继续执行既定的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战略,还是采取均衡发展,使农业的积累首先用于农业和轻工业本身? ”[10](p202)的政策选择问题突出。 如果顺延广大农民的意愿,选择后一种路径,必然要对工业化发展做重新选择,改变早期的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相反,如果采取前一种策略,则要对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走势作一个全面的转变。 而抗美援朝战争、西方的封锁政策以及日益严峻的国内外局势,最终使党和政府在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中偏向了前者,采取完全排挤市场机制,直接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制度安排。 当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不同于原生型的工业化道路,存在资本替代劳动力的趋向。 对“一穷二白”的新中国来说,资本不但严重短缺,而且也无法像西方工业化发轫之时能够借助海外的掠夺和国内矛盾向海外的转嫁,我们只能依靠农业积累的转移来保证工业化资金之需。 要实现这一目标,党和政府在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制度安排上不得不推行新的制度选择。 一是改变几千年来“皇权不下乡”的现状,增强政府的渗透和汲取能力,实现政府权力伸入基层,直接把分散在千万小农中的极少农业剩余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上。 面对国家在 1952年下半年到 1953 年春夏粮食购销紧张的形势,中央政府一举把分散在广大小农手中的粮食购销困境转化为国家统购统销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扩大统购的范围。 接着,为了降低国家在统购农产品过程中的成本,又把前期农民自发自愿的互助合作、经过短暂的初级社后迅速提升到高级社,进而,“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11](p345)之后,人民公社迅速在全国农村推广开来,从而达到了将个体农民组织起来,以解决粮食供应和工业化发展所需资本供给问题的目的。 二是针对重工业战略的特征,政府推行严格的户籍制度,成功阻隔了城乡之间的互动,降低广大农民涌入城市的目标,起到了稳定城市、 稳定社会的作用。 面对新中国成立之初大批农民涌入城镇加剧国家粮食供给负担和重工业战略的推行困境,党和政府从 1953年开始不断采取阻隔农民进入城市的制度。 195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将按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进行管理和划分。 195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城市与农村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形成。 这样,党和政府就不但能够保证对农村农产品的征收,而且还能从人口流动的限制中确保重工业发展战略所需,为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形成铺垫了制度基础。

当然, 这一时期党和政府在农村经济政策上的选择,目标是为了保证重工业战略的实现,但同时要想让农业也能获得较好的发展,显然是一个两重困局。 毛泽东虽然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过:“……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很低。 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 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 又要马儿不吃草。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但在“追赶”策略、国际国内环境的倒逼下,党和政府最终还是择取了前述农村经济的政策,自然不可避免地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种种不良的后果,“中国二元经济的隔阂不是在缩小,反而越来越大,农村、农业和农民作为一个系统在运行,而城市、工业与市民作为另一个系统也在运行,彼此独立,只是借助并依靠政权的力量,使得农业产品进入城市、工业产品进入农村。 而大量农业资本的流出,使农民、农业和农村‘失血’太多,以致形成了后来一直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农’问题。 ”[12](p171-172,p371-372)这就是这一时期中国工业体系能够渐趋形成、农村经济陷入到困境的深层次因素。

三、改革开放至今党对农村经济政策的转变

自从农村经济发展由分田到户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转变以来,农村经济陷入到既要为工业化提供农产品等资源性贡献、又要在缺乏相应激励制度的条件下获得发展的内部逻辑矛盾之中,结果“一方面,农产品供给不足,不能保证工业化和城市居民的需求; 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一定比例的农民陷入难以维持温饱的贫困状况。 ”[13](p19)农村经济萧条、2.5 亿农民难以温饱, 最终促成农村内部展开了一场发轫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包产到户改革。 刚开始,来自农民内部的伟大创造并没有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在 1978 年 12 月通过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仍然有着 “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的规定。 但伴随城市改革结果的不容乐观、 致使改革陷入一时困境的条件下,[14](p60)党和政府才对来自农村草根的改革冲动引起重视,在 1979 年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了,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不要包产到户的规定;到 1980 年 9 月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便最终认同了发端于安徽小岗村的包产到户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度。 从此,在全国逐步终止了推行二十几年的人民公社体制,明确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农村经济渐趋纳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和全面推广之后,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全面促动, 农业生产在短时间内获得了井喷式增长。粮食总量由 1978 年的 30476 万吨增加到 1984 年的 40730 万吨,首次出现卖粮难的现象;农民收入则从 1978 年的 133.6 元增加到 1984 年的 355.3元,[15](p109,p90)大大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比例由1978 年的2.57:1 降到 1984 年的 1.86:1;[16](p317)林业、副业、渔业、牧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积累有了明显提高。 然而,以民生为核心的工业化活动在全国的发展, 却需要依靠来自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支撑。 自然地,伴随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农村的大量生产要素流向了收益更高的城市中。 而此时,党和政府经济发展的重心再次转向了广大城镇,在资源配置上明显偏向城镇。 对于农村地区的各种公共产品的提供,“……很大程度上是上级政府的偏好,这种偏好可能有一些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是更大多数就是所谓的‘政绩工程’。 而且即使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共产品,由于治理结构的原因可能根本不反映社区的需求结构,也就是没有考虑农业社区的承受能力。 所以,这种公共产品的供给越多,对于农业的社会再生产反而破坏也越大,甚至还会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原因。 ”[11](p345)之后,中央政府虽然也对农村的税费等领域进行改革,但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剧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最终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渐趋形成了影响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三农”困局。

所幸的是, 中国政府在追赶策略下所选择的工业化路径最终在 2003 年前后得以初步完成,开始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 此时, 党和政府有能力改变长期以来对农村经济的剥夺政策。 面对“三农”困局,党和政府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轨迹,果断地采取了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开始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路致力于新农村建设。 之后,中央连续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大刀阔斧地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不但降低了农民负担、取消了持续二千多年的农业税,而且还加大了对农村经济的补贴力度。 同时,对各种涉农政策、 制度也进行了变通, 以更加稳定、持续地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这一过程也遇到政策执行中的某些反复和各种阻力,如在2007 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政府为了保证城市的稳定、企业的生存和就业的深化,仍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延续了前期“倒逼”农村经济的政策,在不考虑农村经济实际的前提下推行机电下乡策略, 以吸收农村稍有改善的经济积累;而面临日益严峻的城镇房地产用地困局,政府又采取了所谓的“土地增减挂钩”,即依据土地利用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该方法应该是切中时弊的,但各地在土地财政等因素作用下却频频引致了部分地区强制并村等活动,使广大农民“被上楼”后却面临生存困境。 当然,党和政府在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推行、改进、深化方面, 确实越来越顺应了农村地区的实际,大大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条件,以及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扩大了社会保障面。

四、结论与展望

总的来看,1921 年至今,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经济政策变迁中的路径选择完全迎合了中国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核心目标,使中国由旧中国的“亡国灭种”、“多灾多难”和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政治独立但经济“一穷二白”等现状转变成当前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农村经济政策的变迁过程尽管曲折、出现过某些悲剧性事件,但中国共产党基本遵循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路径选择方式,在政策的重要转折关头,采取了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倒逼”农村经济政策择取策略,最终达到了农村经济服从于核心目标的目的;农村经济政策一旦选定,又会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在政策的推行上深化发展下去。 如此路径的择取,明显是在缺乏外来资源援助和国内矛盾无法海外转嫁的结果,亦是中国工业化或自我重塑过程中资源转移、矛盾转嫁的结晶。 新中国成立之前,政治目标“倒逼”农村经济政策的选择,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则大大深化、 修正了政策的内涵,使之更加适合农村经济的实际,促进了党群关系的融洽;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期间,重工业战略“倒逼”了农村经济政策的择取,自然在农村经济政策的推行中偏好农产品对城市的集中和阻隔农民进城;改革开放到 2003 年之间,民生工业化策略“倒逼”农村经济政策的取舍,党和政府在农村经济政策的走向上无形中选择对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向城市转移的策略;2003 年至今,和谐社会目标“倒逼”农村经济政策的取向,使党和政府正视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目标,推行了“多予、少取、放活”的策略。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党和政府在今后农村经济政策的取向上必然会更加注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当然,这一进程不会一帆风顺,会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约束,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上仍然还会遇到传统政策择取思维的影响而出现某些波动,但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目标却会得到持续地推进,并在不远的将来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 、农村和农民问题[a].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2]王国斌.转变的中国 :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3]赵德馨.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1842-1949)[m].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4]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全国银行年鉴 (民国三十四年)[g].中华民国三十四.

[5]江西省档案馆 ,等.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 (下 )[g].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

[6]毛泽东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 (2)[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9]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3)[g].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

[10]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 (增订本 )(上 )[m].北京:中国当代经济出版社,2009.

[11]董辅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12]杨德才.中国经济史新论 (1949-2009)(上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13]蔡昉,王德文,都阳.中国农村改革与变迁 30 年历程和经验分析[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14]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m].上海 :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