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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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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范文第1篇

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调查中反映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针对查找出来的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集中整改,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责,按照“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的要求,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努力塑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高效型、和谐型、廉洁型民政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幸福新提供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严肃对待,认真梳理。确属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分类整改的原则。对民政方面政风行风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政风行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一定的形式向群众和有关方面做出反馈;对民政局职能职责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机关反映;对属于其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协调解决。

(三)纠建并举的原则。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做到限时解决;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尽快解决。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做到谁的问题谁整改。对涉及多个股室的问题,明确牵头股室总协调,其它股室积极配合。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将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政部门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问题:有一些村里的福利,低保特别不公平问题。

2.推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镇街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学习《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纪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进一步严肃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核定、审批等制度。三是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排查核查力度,通过上户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镇(街)民政所务必提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督促村(居)委会,对新增、新申请人员低保户严格做好上户调查工作,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责任领导:

4.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5.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四、方法步骤

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整改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10月25日至11月25日,认真进行整改,狠抓落实。各科室要根据整改的内容,突出整改重点,落实责任,确保效果。

(二)11月26日至11月30日,完成建章立制,自查总结。一是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对近期整改内容和中长期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实事求是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是整个社评工作的关键,关系到社评工作的成效,关系到民政改革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全局及各镇(街)民政所一定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社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整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整改工作机制,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股室要将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任务。

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范文第2篇

服务人民群众,落实惠民政策,民政部门肩负着重要的民生保障任务,责任重大。为此,加强作风建设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它既是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____县民政局将以“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推动民政发展取得新突破。

第一、树立大局意识,锐意进取,在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总基调、总目标和总要求,顾大局、强服务、建民生,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竭力打造服务型民政。以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菩萨事业”,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把党和国家的新要求、新部署、新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民生改善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树立为民意识,形成合力,在服务能力上取得新突破。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把群众的小事办妥、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以“作风整顿年”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事业心不强、作风不实、要求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要将重点定位在机关、窗口服务上,定位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促进服务承诺制由“虚”向“实”转变。继续深化完善局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等制度,畅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根除“中梗阻”现象。

第三、树立实干意识,增强实力,在狠抓落实上取得新突破。要把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在实干中提升效能,转变作风。一是织牢社会救助“托底网”,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不断规范城乡低保申报规程,全面推行城乡低保听证票决,加大低保公示、备案力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二是以“星级敬老院”创建为引领,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敬老院硬件软件设施,改善院民居住环境,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的提升改造,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建设。三是以“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为抓手,积极构建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

第四、树立廉政意识,强化责任,塑造民政干部队伍新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树新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树立民政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和规范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堵塞资金监管漏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干部队伍。

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范文第3篇

一、注重民主政治,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1、圆满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15日启动实施,4月底圆满完成,全县应换届选举544个村委会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届村委会换届呈现了群众参与程度高、选举成功率高、妇女参政率明显提高、开展自荐海选比例高、村两委交叉兼职比例增高、新当选比列高、村委会班子素质明显提高七个特点。

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年初以文件形式下发了20*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要求。7月份开展了对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向督查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发出了情况通报,有利的促进了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提高。11月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明查暗访,既是对规范化建设的一次检验,也及时掌握最新工作情况和发现新问题,为今后加强和改进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

3、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社区方面:依法完成了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全县15个社区中除熟溪社区都按时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局牵头开展了对社区服务用房、工作人员及待遇问题的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我县社区的现状和底子,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的建议方案;10月份,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社区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到2009年解决全县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不足问题,届时服务用房基本达到350平方米以上,同时也落实了县财政按照新建社区服务用房补助40万元的政策。农村社区方面:全县开展试点建设的热情高涨,今年又完成了24个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至此,我县已有37个农村社区基本完成了试点建设。今年我们建立了农村社区工作台帐制度、阶段性总结制度和档案制度;编制印发了统一的《农村社区实验工作台帐》和《农村社区实验工作手册》,确保农村社区实验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开展了8个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和1个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在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工作机制,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二、注重改善民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1、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日趋规范。一是三月份对2002年制定实施的《*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本县城乡贫困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城镇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实行动态调整的制度。同时根据动态调整的制度,在三月份及时完成了今年低保标准的提标工作,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50元/月提高到180元/月,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48元/月提高到280元/月,提标后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金额由原来的81元提高到现在的100.9元,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金额由原来的153元提高到现在的176.89元。三是根据低保对象存在的不同困难,按照低保红绿卡制度,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加强对红卡低保对象的每月检查;同时,实行信息化管理,4月份我局与杭州思锐公司合作,开发了民政救助信息系统,开始实施网上低保申报审批,系统已经正常运作。四是认真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今年全县累计新增低保587户,809人;注销343户,555人;调高2569户,调低94户。目前全县共有低保对象3103户,4670人。五是认真落实低保动态物价补贴制度。根据要求及时足额地将物价补贴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今年共三次对全县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累计发放物价补贴179.53万元,其中城镇低保425元/人,农村低保265元/人。

2、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月份对20*年制定实施的《*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重点对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户、患重大疾病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指家庭成员月人均固定收入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四类人员为救助对象。二是提高救助标准: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救助比例由原来的30%、40%、50%提高到50%、60%、70%;低收入户由原来的20%、25%、30%提高到20%、30%、40%。同时提高最高救助额度,即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三是降低救助门槛: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实行零起点救助,低收入户救助门槛由原来的2万元降到1万元,救助自负金额由原来的1万元降到0.5万元。四是增强救助时效。低保、五保、三无人员实行即时救助,其他对象由原来1季度1次改为每月救助1次。今年已累计救助810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28.68万元。

3、困难群众安居工程进一步深化。出台了《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安居工程实施范围,将重点优抚对象及低收入户等其他困难群众也纳入到安居工程实施范围,同时提高了安居工程补助标准,维修由最高补助每户4000元提高到5000元,置换由最高补助每户5000元提高到6000元,新建由原来的230元/平方米提高到280元/平方米。今年累计实施安居工程160户,其中新建63户,维修71户,置换26户,总投资200多万元。

4、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通知》,为深化和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总投资120万元、建筑面积4038平方米的*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完成了投资18万元的白洋中心敬老院新大楼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和投资5万元的新宅敬老院改建维修工作;社会福利院二期扩建工程顺利完成土建部分,共投入资金197万元;白洋、新宅中心敬老院新添置了床、桌、椅等用品132套(件)。三是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内部规范化管理,修改完善了《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敬老院院长工作例会和院民会议制度。四是认真开展"星光老年之家"试点工作,通过建设所需物资统一配送、组织检查验收、回访督查等方式,确保建设质量。全县36个试点村"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工作已圆满完成。五是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我县共有孤儿27人,其中农村孤儿22人,城镇5人。无监护人的孤儿由敬老院实行户院挂钩集中供养,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80元;有监护人的孤儿给予全额享受低保金,同时每年给予助学、助困等临时救助不少于1000元。六是继续开展为白内障老人送"光明"活动。在省老年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年累计为73名老人免费实施了白内障摘除手术。七是认真举办各项老年人文体活动,欢庆第21个"老人节"。开展了全县第六届老年运动会,举办了老年书画展和器乐、舞蹈专场文艺晚会,并组织参加了省、市老年节文艺专场演出比赛,舞蹈《荷之恋》获省金奖,《酒巷深深》获市三等奖。

5、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开展了解决城乡居民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的救助,保障其正常的基本生活,今年共实施临时困难补助2822人次,支出补助资金192万元。实事求是做好边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一年来遵循谁困难救助谁的原则,认真把好关,全年累计共救助2000户,下拨资金100万元,切实保障了边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他们渡过难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紧紧围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吃、住、返乡车票等人性化救助服务,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40人次,切实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社会稳定,优抚移民政策全面落实

1、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两年提标一次的规章要求,从今年1月开始,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定补标准进行了提标,第四季度已发放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的合法权益。加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及时做好两参人员数据库的充实和调整,并充分运用数据库,加强对复退军人的管理。5月底完成了185名退伍人员的安置工作,其中152名农村兵按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全部安置回农村,15名兵和17名城镇兵及1名转业士官全部自谋职业。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义务兵从每人每年3050元提高到4300元,兵从每人每年9150元提高到9500元。及时掌握和了解退伍军人的思想动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了稳定。

2、扎实做好水库移民的扶持工作。一是完成了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减及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直补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核减9个乡镇(街道)52个扶持对象。二是完成了20*年*江水库移民村项目和大中型水库(跨库村)移民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江水库移民项目涉及五个乡镇(街道)24个村,54个建设项目,总投资856.2万元,于20*年一月份完成,扶持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大中型水库(跨库村)移民项目涉及3个乡镇,7个村,9个项目,总投资154.6万元,于20*年3月底前全部通过验收。三是认真开展移民技能培训。举办了*江水库移民茶叶加工、茶园管理、蜜梨栽培管理技术三期培训班。四是及时完成各项预算编制工作。完成了20*年度大中型水库(跨库村)移民项目、20*年度*江水库移民村项目、200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结余济急处置中央补助资金移民项目、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等各项预算编制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水库移民稳定工作。部分水库移民经常来信来访要求享受更高一级的扶持政策,我局认真对待,对不符合政策的来信来访做出详细解释,取得相关人员的理解。

四、注重防灾备灾,灾害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1、认真开展避灾点建设。今年确定的10个避灾点建设已于8月底全面完成。目前,我县已累计完成了避灾点建设19个,总建筑面积11913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基本实现在全县各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厅要求完成了一个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救灾储备仓库建设,

2、认真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今年年初,我县遭遇了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汛期还遭受了多次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给全县造成了不少的经济损失。为解决灾民困难,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今年已累计下拨救灾款196.2万元,救助灾民4691人次。

五、注重服务质量,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1、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今年新成立社团2家,分支机构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及时做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年审,全县共有97个社团年检合格,注销1个,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停办5个。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与监察局、发改局联合开展了对行业协会和涉企协会会费收支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完成了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共登记备案64家,其中社团29家,民办非企业35家。

2、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福利企业每月一次的资格认定工作,全年累计认定263次。严格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今年我县共有27家福利企业通过年检年审,新增1家,注销2家。

3、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殡改成果。继续抓好生态墓区建设工作,严格把好村级公墓新建关。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及时处理一些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事件。今年共查处36起土葬、做大坟、乱葬乱埋等违法行为。在新宅镇政府开展了殡改专项整治工作,共拆除寿坟200余穴,有效地遏制了私建寿坟违法现象的漫延势头。根据近几年道路交通建设与发展情况,及时扩大火化面,将塔塘村等6个行政村和12个自然村新列入火化区,从20*年11月1日零时起对新列入火化区内的死亡人员遗体实行火化,进一步巩固殡了改成果,

4、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改进方法,优化服务。认真制定奥运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确保了20*年8月8日这一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对,离婚518对,补发婚姻证件740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20份。不断改进方法和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被民政部授予"20*-20*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5、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推进。完成了国家地名数据库录入和更新2*6条,其中单位88条,行政区域18条,非行政区域6条,群众自治组织548条,居民点1058条,交通运输139条,水力、电力140条,纪念地与旅游景点22条,建筑物57条。严格按照地名规划管理机制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编辑出版了新的县城区地图、交通旅游图、工业分布图。完成了《20*-2020年*县地名规划》,为我县地名信息增添了新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和周边8个县(市、区)全部签定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

六、注重基础工作,民政工作取得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了村级民政联络员制度。抓住全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有力时机,及时调整了村级民政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细化村级民政联络员工作职责;建立村级民政工作台帐;并且专门编印了《*县民政主要业务政策摘要》发放到全县每一个村,加强政策宣传;为切实提高调整后的村级民政联络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我局和乡镇、街道联合对村级民政联络员开展了岗位培训教育工作;为方便工作的联系,编印了全县民政系统通讯录,将全县544个村级民政联络员联系方式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同时建立了村级民政联络员考核制度,为提高联络员工作积极性,年初按平均400元/人的标准预算安排了村级民政联络员队伍工作经费,年终时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政宣传工作。今年我们修订了《*民政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了全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省厅采用信息14条,其中《*民政信息》采用6条,省厅网站采用8条;被《*民政信息》普刊采用28条,其中长信息18条,短信息10条,民政信息工作考核为全市第一名。全年共刊出《*民政信息》12期,同时抓住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契机,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积极开展民政政策、民政业务的宣传工作,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了民政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完成了《村委会换届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思考》、《加强村级联络员队伍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工作基础》、《农村养老服务业现状调查》三篇文章,其中《加强村级联络员队伍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工作基础》作为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典型经验材料在大会上交流。

四是扎实抓好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扎实做好民政管理对象的来信来访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了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事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结果,更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社会救助能力仍然有限,工作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不够到位,低保工作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二是农村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部分乡镇、村存在挤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发放救灾资金、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平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四是村级民政联络员工作积极性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还有些村存在民政对象情况不明,底子不清的现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确定2009年我县民政工作思路是:

一、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取消乡镇低保资金配套。低保工作在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促进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低保入户调查、审批等项工作程序,完善低保审查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能进能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深化五保集中供养机制,加快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敬老院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完成200户住房困难群众改造工作。深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灾害应急反映能力建设,开展村级避灾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民政队伍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灾情统计水平,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二、进一步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争取完成25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创建和谐社区达标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争取完成5家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标新建任务。根据省厅要求,认真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认真执行《*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试行)》,提升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三、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确保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同比增长达到省市要求。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支撑平台,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方式。争取新建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0个,开展重度残疾人抚(安)养工作,继续做好白内障复明工程,完成孤儿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养育水平和保障标准。

四、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全面落实优抚各项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加大对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退伍军人临时救助力度,探索建立可持续救助制度。继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关心支持驻军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军单位活动。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