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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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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1篇

 

    第一条  动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本《动火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工程中动火管理。

    第三条  凡在禁火区使用电焊(亚弧焊)、气焊(割)、金属切割机、烙铁锡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管道上使用电钻(电锤)、砂轮(磨光机)、塑焊机、塑料切割机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及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二级配送工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确需动火时,应清空库房后,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

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特殊动火:生产核心区;各类压力容器区;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库房。

    办公场所的固定动火为一级动火。

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二级动火。

第四条  动火部门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申请。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二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动火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会签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条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固定动火每月检查认定一次。

    第六条  更改动火地点、部位或加大作业范围时需重新申请,未得批准不得继续作业。

第七条  动火申请部门在申请前应检查动火地点周围隐患情况,拟制并落实防护措施,审查动火作业人资格。

    第八条  动火申请部门应组织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动火部位周围10米内一切易燃、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全部搬移,如果不能搬移的应采取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九条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条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第十一条  特殊动火必须制**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动火作业时,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第十二条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对应的上岗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十五条  临时动火作业时由安全保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固定动火由动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必要时安全保卫部门派人到场监护。

    第十六条  动火监护人必须是试用期满的企业员工或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懂得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能处置一般的初期火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和判断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  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前应对现场的安全处置工作进行复查,并且备好消防器材,消除动火隐患。在动火过程中,当现场处于不安全状态时,有权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与动火作业人一起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证,办理用电手续,并符合安全用电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证由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存档。

 

    第一条  动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工程中动火管理。

    第三条  凡在禁火区使用电焊(亚弧焊)、气焊(割)、金属切割机、烙铁锡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管道上使用电钻(电锤)、砂轮(磨光机)、塑焊机、塑料切割机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及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二级配送工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确需动火时,应清空库房后,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为三级,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

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为特殊动火:生产核心区;各类压力容器区;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库房。

    办公场所的固定动火为一级动火。

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二级动火。

第四条  动火部门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申请。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二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动火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由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会签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条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固定动火每月检查认定一次。

    第六条  更改动火地点、部位或加大作业范围时需重新申请,未得批准不得继续作业。

第七条  动火申请部门在申请前应检查动火地点周围隐患情况,拟制并落实防护措施,审查动火作业人资格。

    第八条  动火申请部门应组织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动火部位周围10米内一切易燃、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全部搬移,如果不能搬移的应采取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九条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条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第十一条  特殊动火必须制**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动火作业时,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第十二条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对应的上岗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情况,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四条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十五条  临时动火作业时由安全保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固定动火由动火部门派出动火监护人,必要时安全保卫部门派人到场监护。

    第十六条  动火监护人必须是试用期满的企业员工或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懂得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能处置一般的初期火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和判断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  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前应对现场的安全处置工作进行复查,并且备好消防器材,消除动火隐患。在动火过程中,当现场处于不安全状态时,有权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与动火作业人一起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2篇

1.损失重大

城市中的河道主要承担整个城市的防洪防水工作,随着城市占地面积的不断增加,硬地面积也逐渐扩大,其严重的缩短了由于降水汇集导致洪峰形成的时间,而且增加了洪量及峰值。通常情况下,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范围相对较小,各种管道和线路较多而且都很复杂,很容易造成工程事故的发生。我们都知道,城市是政治、文化、经济以及科学发展的核心区域,如果发生洪水灾害,将给城市带来严重的损失。

2.治理工程的防洪标准相对较低

在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将原始的水流引向下游区域,这个过程通常包括筑造临时挡水围堰和排水构造。施工时需要的挡水围堰都属于临时建筑,其级别为 4 或 5 级,设计的防洪标准不应超过 20 年一遇。在工程的实践过程中,其设计标准一般为 3 年或 5 年一遇,通常情况下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通常都起不到调蓄和分洪的作用,与永久型的建筑比较,它的防洪标准相对较低,而且风险也很大。近几年来,在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中,有很多由洪水将围堰冲毁、基坑被淹没等引起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等现象。因此,要编制防汛预案好,同时要建立健全的防汛应急体制,极力要做好城市河道治理的防汛工作。

二、做好防汛工作的途径

1.编制防汛工作的预案

防汛预案的编制要做到科学、合理而且适用,保证其可操作性,耐得住实践的检验。根据因地制宜这一原则,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材料和设备充分的利用,做到就地取材。要对有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进行级别的划分,对其划分需根据分级处置的原则,同时根据不同级别的洪水及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制定相应的、合理的防汛方案。而一套完整的防汛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了解基本情况。首先,对河道治理工程规模及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相关的叙述,然后对施工方案的设计及对工期的安排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另外,还要说明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位置和地质情况及水文资料。不仅如此,对河道治理施工区域的洪水突况及洪水险情源进行综合分析,介绍可以影响防汛工作安全进行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对该治理工程及施工区域存在防汛安全隐患进行详细介绍。说明施工区域上下游的实际情况及工程失事后造成的影响。第二,明确组织体系。首先要明确防汛工作指挥机构的各个组成单位及职责。了解防汛工作指挥机构的组成,掌握各组成部门在进行防汛工作时的责任和义务。然后,对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和各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的职责进行一定的了解。更要了解各组成单位及各个成员所担任的职位及责任,还有他们的联系方式。第三,制定应急对策。合理的应急对策应该包括技术方面的措施、足够的物资储备量和紧急救助方案。技术方面的措施主要是工程技术方面的措施、排泄超标洪水的方法、洪水警报系统、洪灾的分析、洪水调度及对洪水实时情况的监测等。紧急救助方案一定要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当洪灾发生时,能及时开启救援系统,保证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第四,相关的图和表。应该具备工程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还有防汛调度图及安全转移路线图等。防汛方案编制完之后,需要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安全方面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员工应急救援的培训。

2.建立防汛应急体制

2.1 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做施工围挡。在进行城市河道治理工作之前,要先做好施工围挡,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严格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避免危险情况发生。切记要做好警示牌。第二,检查施工围堰。对施工围堰的堰体进行检查时一定要仔细,从而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汛期期间,需要定期进行巡堤检查,应该将围堰的迎水面坡脚划为检查的重点,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及解决。第三,对临时设施的监控工作。要严格监控临时用电、施工基坑、临时民工住房、临时工棚、施工机械等,加固容易被风吹走的临时建筑物,并合理安排室外物品,防止被大风损坏或吹走。在雷雨天气到来时,应该禁止进行高空或者室外等危险的工作,并对临时用电设施做好防水工作,防止触电。第四,管理好排水设施。疏通好排水设施,并对其进行加固,在需要的时候,适当的增加排水系统。防汛前要检查好设备的开关是否灵敏,保证其可以正常使用。

2.2 建立应有的警报系统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防汛警报系统,对河道的水流情况进行监控,防汛警报可以及时让有关部门发现并解决问题。其次,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逻,几个人轮流值班,保证 24 小时都有人向防汛部门汇报实时情况;最后,在各大交通要道路口也要轮班值守,城市河道治理中,有超标准的洪水发生时,路口及临时便桥是最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方,因此,一定要做好监视工作。

2.3 后勤保障机制的建立

后勤保障系统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保障,即:物资保障、通讯保障、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及电力保障,只有完成五个保障,才能在危险情况发生时,真正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

2.4 防汛组织保障机制的建立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为河道治理的防汛工作做好灾后恢复工作。要建立完善的防汛组织机制,组织专业的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做好撤离现场的计划。

三、结语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3篇

公司各子(分)公司: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开发项目安全管理及节前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春节期间开发项目的安全平稳,保障来年安全生产工作为迅速复工复产提供有利条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各项目公司要正视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深刻认识做

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标准化管理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今年春节放假期间仍然以低温雨雪天气居多,建筑工地在停工期间造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状况不明,尤其是现场临时用电、防火、防盗等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深基坑、高边坡等部位容易发生滑坡。当前,随着河北、黑龙江等地疫情反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式异常严峻复杂,各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项目应深刻认识春节长假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特点及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及春节期间预案。

二、明确重点,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项目公司要开展由领导带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在春节停工之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工程暂停施工的有关交底工作,对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灾保护。春节后各项目公司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尤其要按照集团公司印发的《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集团公司安管〔2020〕214 号)的相关要求,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开展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车辆及机械伤害等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节前节后的检查,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的检查。重点检查支护、排水、坑边堆载、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要对深基坑、高边坡的位移、支护锚固内力、周边建筑物、管线等进行测量并形成记录,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及周边土体的变形情况。

2、加强各类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平台的检查。重点检查搭设材质、基础(悬挑梁)处理、杆件连接、连墙件、锚固拉接、构造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3、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桩工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基础、结构构件、附着锚固(附墙支座)、动力装置、操控装置、安全保险装置、设备配电、安全防护设施、周边作业环境条件、安全检测等是否满足要求。

4、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置是否规范,漏电开关是否灵敏可靠,接零保护系统是否设置到位,外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该停电的线路是否已经停电且贴上封条。

5、加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临建设施及消防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稳固,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6、加强项目围墙检查。重点检查围墙是否有开裂、倾斜、不牢固等情况,各出入口是否有封闭措施,确保春节期间项目处于封闭状态。

各项目公司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认真做好节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节后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公司运营部备案,未做好贯彻落实的项目将在一季度的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监督;对策

中图分类号:U655文献标识码: A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如火如荼,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现代化城市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然而,在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由于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规范、违章动火作业、施工人员缺乏消防意识、不按国家规范标准设置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所引发的一系列火灾,却令人触目惊心。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在非法施工过程中,因电焊火花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发大火,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文化中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外墙外保温材料而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超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楼,因施工人员违规电焊,焊渣熔融物引燃堆放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2011年4月9日,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施工现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超千万元。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呈高发态势,形势异常严峻,惨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作为消防机构,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管刻不容缓。而只有搞清楚引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的原因,我们才能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开展有效地监督检查。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各自应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仅仅体现在签订的合同里,不制定详细明确的可供操作的具体措施,在施工过程当中不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建设单位监督不到位,监理单位更多的是侧重于工程质量的监督,淡化了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施工单位盲目赶进度,很多甚至是层层转包,使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责任得不到落实。这些行为从客观上都增加了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可能性。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悬挂张贴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了应付各个监管部门的摆设,现场施工负责人不懂消防安全管理,动火用电作业不按规定审批,工人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随处可见,随意搭建临时建筑,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情况严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极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差,缺乏应有的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技能。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偏低,很少甚至没有经过消防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差,发生火灾后手足无措,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

4、不按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对临时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在施工现场,由于条件所限,基本上大多数使用的都是临时消防水源,建设或施工单位“临时”观念作怪,在消防方面不舍得投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有些虽然配备了但缺乏维护保养,损坏严重,发生火灾后往往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错失最佳扑救时机。

5、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负有监管责任的消防、住建、安监等部门,由于各自工作特点及侧重点的不同,加之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检查频次少,监督处罚措施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使得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也放松了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火灾隐患随处可见但得不到有效的整治。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制度,明责任。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检查时,不仅仅看制度是否制定,重点应放在制度的落实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人员进场时是否进行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可以通过查看记录和对施工人员进行提问来了解。了解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人员是否了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是否掌握灭火器等临时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是否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能否正确的报火警。

(3)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施工人员是否明白自己在演练中的主要任务。

(4)通过查看记录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及临时消防设施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材料库等进行实地检查,看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

2、查“两证”,防违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检查时,应查看动火作业是否办理了动火许可证,了解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是否对动火作业的现场进行了查看,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核查从事电、气焊等动火操作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与施工单位登记在册的人员是否人证相符,作业现场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是否合格、完好有效,气瓶的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对动火作业现场防火措施不落实、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等行为应当场坚决制止。

3、查隐患,促整改。在对建设工程的审批过程中,由于临时用房等辅助设施很多情况下没有纳入审核范围,施工单位在临时用房的选址以及建筑构件选用上不能严格依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存在诸多火灾隐患也就在所难免,这就要求消防监督人员要熟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能够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情况。主要看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储存等功能区是否相对独立设置;固定动火作业场所是否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上方是否有架空电力线等。

(2)消防车道情况。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临时消防车道是否满足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的距离在不小于5m,不大于40m的便于灭火救援的距离范围内;无法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的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了不小于12mх12m的回车场。

(3)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3.2.1条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每组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4)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是否达到了A级的要求,疏散宽度及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建工程是否违规使用可燃建筑材料,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是否为阻燃型安全防护网等。

(5)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及维护保养情况。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在建工程无可利用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不在市政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时,应增设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具体根据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和在建工程的体积以及火灾延续时间来确定,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干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应布置均匀,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离在建工程及其它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5m。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竖管数量不应少于2根,管径不应小于DN100,且应设置水泵结合器,在建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配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互为备用),并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保证不间断供电。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结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严寒和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施工现场的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其照度值应符合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从维护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5篇

夏季高温和汛期即将来临,台风、雷击、暴雨、酷热等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为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的灾难,确保安全度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夏季高温和汛期是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及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责任上更加抓好分工落实,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认真部署,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危险源监控,强化隐患整改,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及涉毒作业行业。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气候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做好各类设备、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生产经营场所的防雷、防汛、防高温等有关安全措施,加大巡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范措施,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砖瓦行业。要随时了解掌握气象、汛情和水情等信息,制定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应变措施,加强开采现场安全管理,防止滑坡、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模板、脚手架、塔吊等重点设备设施,以及土方、临时用电等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烟花爆竹行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运输、储存、销售安全管理,实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停运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等经营行为。

(五)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对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等的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六)其他行业。电力、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采取措施,加强防护,做好防暑降温。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高温、露天、高空等作业岗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防止疲劳作业。加强职工个体防护,有辐射热的车间作业场所,要合理调整热源布局,加强内通风,预防中暑事故。同时要积极为职工提供良好的休息场所,做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健康检查。要落实中暑病人的应急救援措施,设立急救室,备好必要的急救药品,确保职工生命健康。

四、加强预警,严格值班,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的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有效地处置。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体系;施工项目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安全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管理学原理和安全生产原理相结合的产物。安全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川。在工程建设界,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管理科学的推行,安全意识在工程建设中逐渐深人人心。本文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监控对策进行了系统的论述。

1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1.1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

安全方针是施工企业每个职工在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和依从的行动指南。安全目标是企业根据安全方针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开展安全工作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安全计划是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计划和措施。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而正常运转。

1.2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为此,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检查有依据,评比有标准,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具有安全否决权的评比管理制度。

1.3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为使安全管理体系卓有成效地运转,建筑施工企业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就应建立一个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的综合部门,作为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在开展安全管理体系活动中的主要作用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施工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生产组织形式所决定。工程局、工程处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行政领导(总经理)主持,各有关业务部门和工会的主要领导参加。它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决策机构,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安全决策和协调的参谋,同时又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劳动作业条件的改善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1.4建立高效而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劳动安全卫生信息是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的依据。要使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灵敏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规范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企业内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卫生信息,并设专人负责处理。

1.5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

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在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保护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在建筑施工生产的各环节,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1.6实行安全管理程序化和管理业务标准化

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工作经过分析,使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过程合理化,并固定下来,用图表、文字表示出来。安全管理业务标准化就是将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制订成统一标准,纳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监控对策

(1)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内容,识别风险,识别安全隐患所在,找出安全管理控制点。

(2)根据识别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应原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方案和预案进行充分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审,完善控制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进行安全的策划(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用明火、特种施工、地下作业等要作出规定),编制安全规划和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计划;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临时用电设计方案;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布置生产(安全)、生活(卫生)设施;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的验收;进行施工人员上岗安全培训、安全意识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对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人员、四新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技能培训,对从业资格进行检查;对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指定专人负责搭设和验收;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对现场的油库和炸药库各设施进行检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等。

(4)安全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班组检查和交接检查。检查可通过“看”、“量”、“测”、“现场操作”等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规范管理、安全记录等。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也是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的前提。

(5)针对性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程序进行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现场安全员组织员工进行原因分析总结,吸取其中教训。并对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针对己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否按照应急程序进行处置,使损失最小化。对事故是否按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应急准备和响应是否可行进行评价,并改进、完善方案。

参考文献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清一创”百日行动会议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全镇消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广陵镇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清一创”行动总体部署,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通过开展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为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集中3个多月时间,进一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通过“百日行动”,使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镇级部门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全镇事故隐患得到整改,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事故总量得到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三、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行动”。

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在前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交通

1、安全基础工作情况:企业、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2、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处理,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等情况。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志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2)建筑施工

l、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采取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和登记备案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按规范敷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3)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救援预案“五落实”。

4、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落实防暑降温和防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生产场所、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监控视频)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企业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等灾害应急措施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夏季高温季节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设施或防止污水外排的设施。,

8、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4)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1、门店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存放;

3、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

(5)人员密集场所

1、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和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委托相关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是否组织员工培训,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8、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

(6)特种设备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7)冶金

是否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违法违规作业。

四、阶段划分

本次“百日行动”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27日-8月1日)。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督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认真填写《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企业自查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20前报镇安委办。各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21日-10月20日)。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今年以来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其中,要求企业对一般隐患立即消除整改;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或挂牌督办;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并认真填报《清除安全隐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镇安委办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镇安委办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百日行动”是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是“打非治违”的继续,是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落实,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临时用电应急处置方案范文第8篇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验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相应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管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牵头科室:质安站、质安科)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冬春两季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落实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和维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二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建筑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率达10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达100%,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合格率达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高层建筑中的供电安全、广告牌安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楼顶管理安全、无证经营场所管理安全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核对,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对存在隐患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责任主体原则上是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由其业主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牵头科室:房产科)

三是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火灾防控治理。按照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场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督促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队伍,提升燃气专业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县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规范运行。(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整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经营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五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六是切实落实物业管理火灾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员工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并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配电室、单元配电箱柜和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牵头科室:房产科)

七是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同步启动其它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牵头科室:村镇科)

(四)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工程建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机制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开展车位配建、增建和规范管理,对现有居住小区内部设置的停车位进行科学调整,新建公共停车场和新增车位,推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同时,引导群众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处林区、山区、临山的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在林区、山间的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城市山体公园和临近山体的公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和动火作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科室:质安科)

(六)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冬春期间,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宣传思路,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网络媒介、直播平台等无接触消防宣传手段,拓宽消防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科室:质安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针对辖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传统村落等隐患易发、多发场所或领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固化经验做法。要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