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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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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1篇

一、会计计量内涵与公允价值概念

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而在目前所采用的多种计量属性中,争议最多的是公允价值。

(一)会计计量的内涵美国心理学家史蒂芬斯曾在1946年对计量下过一个被广为认可的定义:计量就是根据特定规则把数额分配给物体或事项。而“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确认和计列有关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汤云为、钱逢胜,1997)。通常认为会计计量是由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内容构成的,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对会计计量单位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名义货币单位,二是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比较问题,名义货币单位一直是现行会计实务普遍推崇的计量单位。只有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时期,才会以一般购买力货币取代名义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因此,会计计量的关键实际上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对象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被计量对象予以数量化的特征或方面。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对经济交易或事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量化,从而得到不同的计量结果,即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可以使相同的计量对象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额。

(二)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研究和认识是随着公允价值应用的日渐广泛而不断深入的。各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都给出了各自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颁布的IAS NO.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IASC虽然在IAS NO.16、IAS NO.17、IAS NO.18、IAS NO.40、IAS NO.41等多个会计准则中都有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表述上除了有的准则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外,基本上与IAS NO.32的表述一致。金融工具准则制定联合工作组(JWC)在2000年2月的《准则草案和结论依据――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的会计处理》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按照公平交易为出售一项资产收到的或解除一项负债时企业应付出的价格的估计。”JWC的这个定义与1ASC在IAS NO.32及其他一些会计准则中所下的定义相比,有一些不同:一是用“在计量日”字眼,突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现时性;二是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

在公允价值的不同发展阶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公认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表述均有所不同。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公允价值定义主要有:2000年在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各方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即非被迫或清算交易)中,购买(或发生)或出售(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金额。”FASB在2006年的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这一定义引入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定义的新名词如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等。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而不是基于特定主体角度对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的一种估计。与以往定义不同,该定义还特别强调了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在公允价值确定中的作用。由于资产或负债可能会存在多个交易市场,因此,明确公允价值确定应依据哪个市场的交易价格十分必要。

SFAS NO.157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的市场。主市场是指报告主体将销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市场,在该市场中,资产或负债的活动数量最大,同时活动水平最高。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了各自市场的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报告个体在该市场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能最大化从资产出售中收到的金额或最小化因转让负债而支付的金额。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都应该从报告主体角度来考虑,因此,允许从事不同活动的报告主体之间存在差异。如果资产或负债存在着主市场,则公允价值计量应该代表在该市场上的价格(无论该价格是直接可观察的还是需要使用估计技术来确定的)。用来剂量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值不应因交易成本而调整。交易成本不是资产或负债的属性,它们只与特定交易相关,视报告主体的交易方式不同而不同。当位置是资产或债务的一种属性时,主市场中资产或债务的价格应包括运输成本。所谓有序交易,FASB认为是指涉及到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活动是司空见惯的交易;在早于公允价值计量日将有关交易信息公布于市场;它不是一项被迫交易(如面临清算或亏本销售)(SFAS NO.157,2006)。与SFAC NO.7中的定义不同,FASB在SFAS NO.157中对公允价值的界定更为具体,明确将其定位于脱手价格(exit price)。FASB认为,脱手价格为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以及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的市场估计提供了一个直接的估量,因此是形成公允价值计价基础的价格,而且它与FASB在SFAC NO.6《财务报表要素》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相一致的。

2006年11月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日》项目的讨论稿,该讨论稿以FASB的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明确了IAsB对157号中相关规定的初步观点,确认了157号以及美国会议准则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就公允价值定义而言,IASB认为SFAS 157与IFRSS之间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差异:(1)sFAS 157明确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而IFRSS中的定义既未明确是脱手价格也未明确是投入价格(entry pnce)。(2)sFAS157定义明确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而IFRSS中的定义则涉及的是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3)关于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SFAS 157认为是指在计量日负债被转移给市场参与者的价格,

所谓负债转移是指负债继续,并没有被清偿。而在IFRSS中则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清偿债务的金额。针对上述差异,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讨论稿中发表了初步观点,并就初步观点征求意见。对于用脱手价格计量公允价值,大部分1ASB成员认为与IASB《财务报表列报的框架》中资产与负债的定义相一致,是对公允价值的恰当表述。而对于市场参与者,IASB认为其与现行的IFRS中的关于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的概念内涵一致,但“市场参与者”更清楚地表达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而对于负债公允价值计量,IASB认为“转移(transter)”一词比“清偿(settement)”能更为准确地描述IFRS中公允价值计量目标。由此可见,IAsB对FAsB在sFAS 157中公允价值定义初步持赞同意见,显示出比较明显的趋同意向。

我国准则制订机构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我国公允价值定义基本上借鉴了IASB在现行IFRS中普遍采用的定义,但与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定义的最新规定或意向存在差距,没有明确计量时态,内涵也不够清晰,尚待进一步完善,以便为公允价值的正确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允价值的特征

通过对上述公允价值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具有如下特征:

(一)公允性公允性是公允价值最基本的特征,该特征首先源自于公允价值形成的重要前提一“公平交易”(或“有序交易”),IASB和JWC都在其定义中强调了“公平交易”是取得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市场状况特征)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地发生行为。而FASB强调的是“有序交易”,虽然在措词上有所不同,但内涵基本相同。其次,该特征还源于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即必须是“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或“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被计量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适度熟悉。“自愿的购买者”是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该购买者既不过分急于也不准备按任意价格购买。假定的购买者不会支付高于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构成的市场所要求的价格。“自愿的销售者”不是一个急于出手,也不是一个准备接受任何价格的被迫的销售者,更不是一个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不理性考虑当前市场状况的销售者。“市场参与者”是指独立于报告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的主市场中的买者和卖者(1ASB,2000)。因此,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性质和主体的限定有效地保证了计量结果的公允性。

(二)现时动态性FASB和JWC在其定义中都考虑了公允价值计量时态的现时性,都使用了“计量日”这一术语来表述。而IASB虽然未在现行IFRS的定义中明确这一点,但在其修订的IAS No.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04)实施指南中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时指出:公允价值中“使用估价技术的目标是确定计量日出于正常商业考虑所进行的公平交易中的交易价格”。这说明IASC也认同公允价值计价的现时性。由于在每个计量日,被计量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会随着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动,从而使公允价值具有动态的计量特征。通过运用公允价值在每一计量日对报告主体的资产或负债等被计量项目的计量,能够动态地、及时地反映报告主体在各个计量日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及其价值变动对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三)估计性JWC定义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的一种“价格估计”,即在初始计量无法取得历史成本或在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均不是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而是熟悉情况、自愿的当事人基于市场信息对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价值作出的估计。IASB和FASB虽然在其所下的定义中未出现“价格估计”的字眼,但从其在WRS、IAS、SFAS及SFAC中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来看,许多因素都要有赖于判断和估计。因此,估计性是公允价值的一大特征。

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和现时动态性的优势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理论上被广为推崇,发展成为仅次于历史成本的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估计性特征则使其在实务应用中困难重重,人们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靠性的质疑就来自于公允价值估计性的特征。因此,如何使公允价值这种计量属性在应用时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计量的公允性和动态现时性优势,抑制其由于需要估计而可能引发的随意性和人为操纵的缺陷,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成为各国公允价值研究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与计量属性的关系

FASB在其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与计量》中列举了实务中的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IASB在其1989年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也列举了四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对于公允价值与上述几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会计学术界有关公允价值研究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念认为“公允价值本身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是一个检验尺度”(石本仁、赖红宁,2001)。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会计计量属性,它并非特指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谢诗芬,2004;常勋)。

我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对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有阐述。财政部在2000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解释中认为,“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值、评估价值等”,似乎认可了公允价值是一种包罗各种计量属性(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复合计量属性。而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相并列的独立的计量属性来定位,但未将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予以阐述。

上述的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将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真实与公允”等财务会计的总体要求或标准混同起来了,从公允价值定义的介绍,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定义符合FASB对计量属性的定义,即“被计量对象要予以数量化或计量的特征或方面”。而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来看待。公允价值既不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也不是一种评判标准,而是独立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等计量属性的一种新的、单独存在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本质是被计量项目的内在客观价值。这一结论来自于对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公允

价值的定义及FASB和IASB等对公允价值获取方法的分析。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虽不乏联系但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按照FASB在SFAC No.5中的定义,历史成本是为取得的一项资产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通常在取得之后按摊销额或其他分配方式调整。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1)历史成本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并从企业投入价值角度来进行计量,是由现实交易产生的实际交换价格;而公允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无实际交易存在,而是基于假想交易并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计量,表现为一种虚拟的估计价格。(2)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通常基于过去时点,只能用于初始计量并供以后各期进行摊销和分配,历史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变化只是已知数的摊销与分配,不存在后续计量问题,是一种静态的计量属性。而公允价值则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既可用于初始计量,也可用于后续时期的再计量,是一种动态的计量属性。立足现实是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一个主要区别。

(二)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现行成本是指如果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两者的区别在于现行成本是强调站在某企业主体角度的投人价值,而公允价值则是强调站在独立于企业主体的市场参与者角度的脱手价格。

(三)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现行市价是指在正常清理过程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的联系主要表现为: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行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的,都表现为一种脱手价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体系的第一层级的市价往往强调需具备两个条件,即活跃市场和公平交易。而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并未强调公平交易和活跃市场。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强调应选取对计量对象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现时市价未强调这一点;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完全依赖于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故难以对无形资产、专用设备等无现行市价的资产进行计量,而FASB和IIASB都规定公允价格计量属性在不能获取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时,还可基于可得到的最佳信息运用现值技术等手段进行估计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市场。而现行市场则不强调这一点。

(四)公允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转换时倘若发生的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未折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未来收回的现金与现在收回的现金是等价的,这一计量不可能得到市场参与者的承认和接受,因此,可变现净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但若时间较短且物价稳定,对于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由于其货币时间价值可忽略不计,故其可变现净值可以近似地代表这些项目的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可变现净值是扣除了预计变现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后的净值,而作为公允价值的市价则一般不涉及对交易成本(如运费、安装费等)的调整。

(五)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或贴现值,减去为取得流入量所需的现金流出量现值;或在正规的业务中,为清偿一笔债务可望需要发生的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或贴现值。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值并不是一项独立的计量属性,现值只是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同利率的结合,是一种可以达到某种计量属性的手段和技术。现值可以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来估计,也可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估计,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所估计的现值通常称之为特定个体价值或使用价值。由于特定个体(企业或个人)相对于其他市场参与者常常具有特定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或劣势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与众多市场参与者估计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虽然特定个体的估计有可能会有更加丰富的信息,但无论特定个体的期望如何,市场却始终是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决定者。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特定个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因此,站在特定个体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不是公允价值,只有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才是公允价值。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企业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时通常并不清楚其他市场参与者评估该资产或负债所使用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会采用相反的假设,那么采用企业自己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进行估计就与公允价值不相矛盾,但如果有这类证据存在,那么企业应该调整自己的假设以便与市场保持一致(张为国,赵宇龙,2000)。

由以上分析可知,上述几种计量属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都有趋向于公允价值的可能,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包含各种计量属性的复合计量属性。各计量属性在计量结果上表现出来的有时相同,并不排斥各计量属性在内涵上的各自独立性。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是在现行市价和现值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是对被计量项目内在客观价值的一种度量。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在与公允价值相关的诸多理论问题中,如何客观地计量公允价值一直争议较大。通常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有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在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时,要从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而这三种方法的采用是有一定程序的。通常情况下,首选的方法是市价法,因为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通常是最为令人接受,从而也最公允的;在没有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听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而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则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这三种方法的主观成分是依次增加的,而应用难度也是依次增加的。在使用这三种方法时还有很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市价法市价法是在确定公允价值时最先使用的一种方法,是将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方法。市场价格被认为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一个公开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公允的和可接受的,对于某些资产或负债而言也是容易得到的。应用市价法应注意以下几点:所采用的市场价格最好是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此外,应采用相同项目、最近的市场价格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最好是计量当日的市场报价。当找不到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时,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但计量日与市价日之间由于时间的流逝和市场条件变化而对

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应当可以估计。

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应当选取最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市场价格。“最有利”意味着企业可以得到的最高的价格,就资产而言,意味着更高的脱手价格,对负债而言,意味更低的清偿或转移价格。选择最有利的市场价格决策规则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大多数的企业以利润或净资产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一前提之下,企业才会尽力寻求最有利于自身的价格,通过市场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各种市场力量的博弈,最终形成一个市场参与各方均可接受的价格。但“最有利”并不是对企业自身的目标而言的。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该是对该资产或负债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不是对企业整体最有利的价格。

市场价格中存在与所计量的项目的权利与义务并不直接相关的部分,对于这一部分价格,应予以剔除。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所计量项目存在相应的市场价格,该价格就一定是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以下几种情况中,不能将市场价格引用为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1)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一个或多个正经历财务困难的企业之间的,如正处于破产清算的企业,被法庭强制拍卖的资产等。但当市场上能够影响某一类资产或负债的企业,其大部分均处于财务困难状态中时,这时的市场价格就有可能代表了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2)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交易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不能代表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按以前签订好的合同进行的,仅仅是在现期执行而已。这一交易价格,是合同签订日的市场状况所决定的价格,不能代表该项目现在的公允价值,代表的是该项目在签订日的公允价值。所以,这一价格不是所计量项目现时的公允价值。(4)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独立的交易,它还受到其他与之相关联的交易的影响。(5)在存在众所周知的影响市场价格公允性因素的情况下,所得到的市场价格不能作为公允价值。(6)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经常易,在计量日该交易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要考虑采用一定的计价技术,但企业应当仔细研究采用计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以决定是否要对所得到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上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虽然不能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但可以为判断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公允价值的公允性提供帮助。

(二)类似项目法在所计量的项目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是指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方法,是通过参考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应用类似项目法最关键的就是类似项目的确定。所谓的类似项目是那些与所计量的项目具有相同的现金流量形式的项目。

通常研究两个项目是否相似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所要计量的项目的期望现金流量。(2)选定另外一个初步认为具有相似特征的资产或负债。(3)比较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以确保其是相同的。(4)评价是否在一个项目中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在另一个项目中同样的全部得到了反应,如不同的风险水平。如果存在这样的未被反映的因素,应确认该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合理剔除。如果不可能被合理剔除,则这两个项目不是相似项目。(5)判断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面对经济状况变化时是否按照同样的方式变化。如果不是,则它们不是相似项目。

在判定一个项目是所计量项目的类似项目之后。并不意味着其市场价格就成了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成为该项目公允价值的参考价值,还应该参照前述市价法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市场价格失灵的情况做出判断和调整。

(三)估价技术法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需要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所谓“适当”的估价技术,是指通过资产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项资产所能得到的金额;或通过负债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出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重新产生一项负债所能收到的金额,或在清偿负债时所应支付的金额。

估价技术法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中实施难度最大的一个,也是争议最多、对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性影响最大的一个。运用估价技术法首先要明确其应用条件。“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的情况”是指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情形:一项现时或近期的交易是不可能或很困难的;该资产或负债是独特的或非常的不寻常;虽然存在交易,但市场参与者对其交易的价格或估价技术保密。在上述情况下,就不得不考虑采用适当的估价技术,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资产 公充价值 特点

一、公允价值的特点

这里说的公允价值是区别于前述计量属性的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尽管市场价格是最公允的最佳估计,但公允价值有不同于市场价格的特点:

(一)公允价值不是建立在过去已发生的交易事项上,不是建立在现行的交易中。

(二)它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意欲进行交易,而参照现行交易所形成的购买一项资产转移清偿一项负债的金额。

(三)由于契约已签订,交易尚未开始进行或正在进行中,在此情况下不可能产生已发生交易的成本或价格。

二、公允价值的沿革

(一)国际上公允价值的发展历程。

公允价值的最早提及可以追溯到1898年史密斯与阿迈斯的高等法院判例。在该判例中高等法院决定投资者应公允的按投资者的公允价值而不是按历史成本为基础获得公正的利润的交易事项只能借助市场价格及其转化形式,才能保证进行同质的量化措施。1990年9月美国SEC主席理查德在参议院、银行、住宅、都市委员会作证并指出,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风险无事于补,并首次提出应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后来,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48年颁布的衍生金融工具与套期活动中明确断言“公允价值是对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而对衍生金融工具则是唯一的相关计量”。至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报告显示已对公允价值的研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见,国际会计上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重视。

(二)我国公允价值的发展历程。

我国自1998年涉及公允价值这一名词,经过了多年的努力与发展,我国的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已明确提出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并应用于17项会计准则中,占总会计准则的57%,可以说,公允价值会计实践代表了会计的发展趋势。

三、公允价值的确认

(一)表外披露的公允性。

持公允价值表外披露的观点者认为:“公允价值提出的信息不可靠,而且确认的利得损失突破了收入确认的实现原则,若在传统的损益表内反应,将造成不同项目确认计量原则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混乱”,因此,建议在表外披露。对此,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新视角:

1.美国在传统三张报表的基础上新增第四张报表——“全面收益表”;

2.英国增加了一张——“全面确认利得和损失表”;

3.国际准则委员会也建议了两个类似的备选方案

(二)表内确认的公允性。

公允价值是根据当前的市场状况,对资产、负债的真实经济价值进行计量,从而能及时反应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化,并能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得以体现,公允价值表内确认能更加真实、公允的揭示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有利于增加市场约束力和透明度,并能及早发现危机处理危机衍生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纳入表内核算,使得从事金融投资的风险能及时的反应在财务报表内,能让投资者,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更加真实、公允的直接或间接的获取相关信息,增加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知名度。

四、公允价值的估计

(一)第一级次,在活跃的市场上有相同的资产、负债报价时,使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公允价值,此层次采用的参考市场是优先度最高的市场,是企业可以立即进入的活跃市场,特别是如果企业进入多个而不是一个活跃市场,并且多个市场的价格又不相同,那么,对购买资产来说就有相同资产的不同报价,也就是说,就可以最大化的收到现行资产净额,同理,面对一项负债的清偿来说,也因价格的不同而能最小化现金支付的净额。

(二)第二级次,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负债的报价,这种相似的报价可用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但应调整相同于相似之间的差异。

(三)第三级次,当以上两种不可能发生时,则可以应用一下方法进行估计: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1.市场法,主要是指市场的价格信息,即在市场真实交易中可以观察到的相同,相似或可比的资产负债的价格,如果在活跃的市场上可以观察到类似的信息, 应尽可可能的用它进行估计。

2.收益法,是未来投资通过折现转化来的现值的方法,比如,现金流量和盈利。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3篇

在我国投资性房产会计准则中有关公允价值度量的条款是:房产公司应该在会计业务期限结束时运用成本机制将投资性房地产做后续的核算:倘若存在充分理由并足以说明投资性房地产公司的公允价值可以稳妥地连续获取,即可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一旦房地产经营单位的计量机制得以约定执行,不允许再自由更改。基于此,我们会越发热衷于成本计量机制,仅当公允价值可以准确无误的获取时,才可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当进行房地产置换时,若采用了传统的成本计量机制,则把房产转换以前的财务账面价值当作转换之后的下账价值;若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时,把投资性房产更改为自用房产,则需把更改之日的公允价值当做自用房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当做公允价值更改利益损失,把它计算在当时的利益损失之内,当自用的房地产或者以前的储备货物更改为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进行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取用更改之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度量低于以前账面价值的数额当做资本公积金计算在所有者利益之内。当房产公司核实此项房地产资产时,那些原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资产更改为处置时期的投资利润。当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进行会计核算时,不给投资性房地产实施折旧和分摊销售,要按资产负债明细表每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当做基础条件来修正它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所差部分计算在当时所在时期的收益之内。

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条件

能够确切的说,公允价值计量机制的信息资料关联性比历史成本计量机制的关联性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优点,此评价也是经过我国多个实例检验所证实的。怎样尽其所能地给现时和将来的房地产投资商拿出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依据一直是当代广大会计工作者的奋斗愿望,落实到房地产行业会计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尽其所能地推广和使用公允价值这一连续计量机制。但是,参照相关专业人士把我们国家二零零七年提供的房地产公司会计财务报表给予统计,在国家推行新的会计准则之后,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实施房地产后续核算的公司还是偏少,其相关统计结果的数据是:两千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已经公布年报的一千三百零三家上市企业中,只有九家上市企业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机制而且将所有股东的权益做了历史性的分配。其中,牵扯到数额规模最大的为中国银行,其金额数目突破三十三点一八亿元。调配数额最少的也有一百四十点一一万元,而有部分驰名的商贸企业却没加入其中。有关专业人士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得到的最关键和最具统一性的决定因素是由于在选取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时要具备极强约束力的基础条件,另外在具有很强约束力的前提下,还必须存在相当恰当的计量体系来确保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计量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和作用

国际上曾有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会计计量工作做过精辟的阐述,其核心意思是:一个经济组织有较高生产率的前提条件是其必须有很强的财务计量核算能力。由此可见,一个企业的财务计量能力相对于它的键康发展是多么的重要。劳动生产率的波动,能够导致资源分配的重新排序,其可严重地左右到产权由外向内的转变历程。另有经济学家也曾做过阐述,其基本思想是说会计的计量职能是会计体系的核心价值。所以,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如果选取公允兼职进行计量和核算,那么,即可以大力促进投资性房地产的产权组合和资源调整。故我们一定要仔细研究公允价值的概念、环节和计量措施等内容。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平等交易中掌握具体情况细节的财务所有人主动实施资产交易的资金数额。依照国际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可认为,公允价值的裁定一定要符合下面的要求:A此商品一定要发生大量的交易数额;B此种交易一定是连续的,是发生在经营主体间长期的交易行为;C实施交易的价格是公开的、透明的,合理的和大家公认的。对在市场上实施的所有交易都是同等公平看待;D实施交易的价格是随时都能够获得的,而且进行极小的投入就可以获得这些价格信息。依据我们国家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要求,仅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以随时把握地获取时,该企业财务核算方能够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所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投资性房地产一定要符合前述四个项目要求的情况下方允许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机制。通常来说,我们国家现一时期的房地产价格在全国大部分城市中都存在着广泛的交易情形,此类交易都是一直持续发生着的,而且都是阳光实施的。现时我们国家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基本上都符合上述的各项要求,所以就整体上来说,我们国家对投资性房地产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机制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那么,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这两个概念又有怎样的区别和联系呢?市场价值说的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采购一笔资产或偿还一笔债务所采用的市场价格,也可叫市场价格或者交换价格。把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对照起来比较便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允许依托公开了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所以,可以把前述内容当作前期环节,即在可以获取公开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下,依据公开的市场价格能够极方便地确定公允价值。此类情况是在局部范围内选定市场价格与公允价格的差别来确定。

四、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工作的见解

依据上面所述内容,本人以为投资性房地产开发后的计量机制应维持成本方式度量,遵照时间安排对投资性房地产提取折旧或摊派销售,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实施减值测试并做好减值和计提减值的准备工作。自用型的房地产及存储货物变更成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变更成自用型资产或储备货物时,都要依据所拥有资产的账面价值数量实施结账转换,由于投资的宗旨没有发生更改,更改的只是拥有财产的方式,故不可能出现转换过程的利益损失。

五、结语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 计量属性 缺陷 应对措施

一、引言

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引进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金融危机的蔓延更让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饱受争议,有人把金融危机归责与公允价值,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不完全正确,但是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公允价值存在缺陷。所以,应该全面认识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存在的不足,使其更好的完善和应用。公允价值概念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公允价值研究的重点,也是深入公允价值其他方面研究的基础和关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等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研究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57中将公允价值表述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中,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转让某项负债所支出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AS32和IAS39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在全面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32和IAS39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规定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内容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准则中,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从中我们能看出来公允价值的定义有两层含义:第一层,该金额是双方都愿接受的公允交易中产生的价格,即交易的双方对标的必须了解且不存在恶意的欺诈,即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在清算等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的交易价格、或强迫情况下交易的价格都不是公允价值。第二层,公允价值是价值的计量。与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本质上是市场的价值认定,而非特定主体所做的主观估计,认定依据来自于理性双方自愿的交易价格或市场对资产(负债)所决定的公平交易金额,具有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同时,它也是根据当时的交易状况对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所做的点估计,是一种近似相对的真正价值。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缺陷分析

( 一 )内涵表述上的不足 通过以上公允价值的内涵的分析,笔者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内涵表述上主要有以下两点不足:一是公平交易的问题。在市场交易中公平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表述,是人们一种美好的愿望,但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公平交易。交易双方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存在利益的博弈,都有希望从交易中获取更多利益。同时,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信息往往是不对等的,在交易一方比另一方掌握更多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往往是偏高或者偏低的。再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关联交易行为,公平交易很难得到保证,公允价值的计量也就成了“雾中花、水中月”。二是熟悉情况的前提。这一点其实也是很难做到的。交易的双方不可能完全熟悉对方的情况,因为对方的有些信息属于商业机密,不可能让对方理解,没有任何企业愿意把自己的商业机密提供给企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所以,笔者认为,这里表述的熟悉情况只能是双方根据公开的市场信息并通过职业判断作出的结论而非熟悉情况。在现在商业欺诈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熟悉情况更是难以做到。三是与其它计量属性的关系问题。于永生(2005)认为公允价值是所有现存会计计量属性的核心,各种会计计量属性只不过是公允价值在不同时日对不同资产、负债进行计量的不同手段、不同方式的表现形式而已。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五种计量属性相比,公允价值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而仅仅是这五种计量属性的一种再现或重复,是多种计量属性的交叉复合,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但在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概念界定中,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其他4种计量属性并列,也就是说,公允价值是其他4种计量属性之外一种单独的计量属性。据此,采用历史成本(或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可变现净值)等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均不属于公允价值。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分类界定的缺陷,不仅影响被审计单位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信息质量,也给公允价值审计带来困惑。因此,正确理解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使用和推广。对于公允价值内涵的不足,有关组织正在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研究。根据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对这一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该定义为:公允价值计量是以交易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各自根据自身掌握的相关信息做出判断,并和对方进行讨论并得到双方认可的金额进行计量的一种计量属性。

( 二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判断上的不足 (1)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判断依据。公允价值计量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存在活跃市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该市场价格最好是计量当日的市场报价。当找不到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时,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但计量日与市价日之间由于时间的流逝和市场条件变化而对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应当可以估计。二是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存在活跃市场,以同类和类似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一个项目是所计量项目的类似项目之后,并不意味着其市场价格就成了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成为该项目公允价值的参考价值,还应该根据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市场价格失灵的情况做出判断和调整。三是不存在活跃市场,同类或类似也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价技术,是指通过资产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项资产所能得到的金额;或通过负债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出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重新产生一项负债所能收到的金额,或在清偿负债时所应支付的金额。估价技术法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中实施难度最大的一个,也是争议最多、对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性影响最大的一个。(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判断上的不足。根据以上的判断依据,笔者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判断的不足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何界定。笔者认为这一点必须建立在市场价格不存在人为操纵的情况,如果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难免出现有些有上市愿望的公司去设计操纵市场价格,以提高其盈利水平,最终达到公司上市的目的。云南普洱茶市场价格操纵事件是个极好的例证,人为操纵市场价格是存在的。这一特殊情况,虽然这是个别现象,但它揭示了公允价值计量判断方面的不足之处,这同时也是新会计准则需要加以限制的地方,配套监管体制也显得非常重要。第二,获取公允价值信息的难度。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所计量项目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但如何获取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获得的市场价格是否可以代表该项目的公允价值还需要考量。第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可操作性不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要求采用该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或者在公允价值估计数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确定。笔者认为这一技术难度太大,就是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量,也不易采用这个方法,而且估计技术的运用存在一定的职业判断,会给企业操作利润提供了空间。

三、公允价值运用存在的障碍分析

( 一 )公允价值存在被企业利用操纵利润的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的计量主要的区别在于其后续计量上。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伴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的反映资产或者负债的实际状况。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人为的因素,这恰恰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 关联企业在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中, 通过操纵购销差价来获取利润。这样就导致了关联方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公允价值与它的实际价值或市场价格相背离的情况, 并通过关联方之间这种非公平的交易而达到粉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降低税负、转移公司利润等目的。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严格公允价值属性运用条件的考虑,也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为了保证会计行为的真实、可靠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与限制, 以增强公允价值使用的可靠性, 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 二 )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难度 我国目前的企业决策层的能力参差不齐, 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受主观影响过于严重, 导致公允价值不能够合理、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与此同时, 由于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和成熟,某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部分金融资产无法在市场上找到相应的公允价值做为定价基础,即存在着大量的不活跃市场, 导致其市场价值难以确定。目前条件下在对此类资产使用估值技术计算公允价值还有一定的困难。运用估价技术时,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无风险利率、风险溢价、模型的选择等对公允价值都有影响,还需要考虑非流动性和市场非完美性等其他因素,有时这些因素是不可确定的。此外,企业所使用的估计应当与市场参与者所使用的估计和假设相一致,即使在对于某些影响公允价值的因素,企业自身的估计和假设是其唯一的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也要保证这些假设与市场参与者所使用的估计和假设是一致的,这些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对公允价值的使用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客观地选用合适的估价方法,是公允价值会计推行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 )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的计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现在的价值,随着时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允价值也不断变化,每个时点的公允价值可能都不相同。因此,公允价值对会计要素价值的计量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当金融市场运行比较平稳时,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仅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而且并不会引起资产及收益等账面价值的大幅波动。但另一方面,在经济向好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往往会助长宏观经济景气下的乐观预期,市场疲软时会增大经济悲观期下的悲观预期,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加剧了经济波动,无法有效对冲和熨平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的预期。在市场非理性繁荣时,资产价格往往容易被高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财务指标被虚假地提高,虚假的夸大了公司融资能力,金融机构可能会因报表质量改善而增加贷款的冲动,助长了经济的非理性繁荣;相反,在经济衰退时,资产价格往往被低估,负债被高估,导致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提高,进而增加公司的筹资难度。此次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一些银行家、金融业人士和国会议员将矛头直指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导致金融机构过分对资产按市价减计,造成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加大资产抛售力度,从而使市场陷入“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对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 四 )审计监督无效管制 对于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限制,除上述的三个级次以外,我国再没有其他硬件要求。如运用时应采用什么样的程序、满足哪些技术要求、运用哪些估值模型以及相应的审计制度均没有相关规定。同时,公允价值会计理论、方法和应用中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如公允价值概念本身的疑云、以致其定义在国际上至今仍然常变常新。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在某些方面相当复杂,尤其是当市价不存在需要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技术或估值模型进行估值时。这些都可能引起或诱发会计报表的错误和舞弊,加大了审计师的执业成本和审计风险。加之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尚不健全,新的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会计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导致会计监督体系往往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师在对上市公司公允价值会计数据进行审计时,对其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无法验证,公允价值运用的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等无法发表正确意见。

四、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基本观点及对策

( 一 )公允价值应用的基本观点 公允价值作为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计量方法,有其特殊的市场背景。我们知道公允价值与历史计量最大的区别是:公允价值反映现在的价值而历史成本反映的是过去的即资产取得或者建造时的价值,二者是体现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公允价值反映现在的价值与新会计准则倡导的资产负债表观是一致的,而且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计提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等,不仅加大了企业的核算成本,也给企业盈余管理乃至利润操纵创造了温床,多数企业盈余管理都会在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上做文章。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 公允价值计量饱受质疑, 但事实上, 公允价值归根到底是一种计量工具,不是也不可能是诱发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公允价值由于是以虚拟的交易估计为基础,不可避免的受到时间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因此,也不能否认公允价值对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但不能就此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危机的根源, 而全盘否定公允价值计量。也就是说, 公允价值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金融危机, 但绝不是金融危机的根源, 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仍不能解决金融危机的问题。总之,尽管公允价值存在不足,公允价值主观性强因素等影响,容易被上市公司利用作为操作盈余的工具,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更符合资产负债观,更能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收益。所以,笔者认为虽然现在我国广泛采用公允价值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公允价值的采用将会最终代替历史成本计量。最重要的一点是公允价值对于我国参加全球经济利益分配是非常重要的,公允价值可以说也是全球国家经济利益博弈的一个工具,这从各国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可以得出结论。所以,我们务必保持“与时俱进”的谨慎态度。

( 二 )公允价值应用的对策 既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存在不足,就必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为其更好的运用创造条件和环境。(1)加强市场监管。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有别与发达国家,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公允价值运用的利弊,确定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范围及其程度。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公允价值计量所依存的市场环境并不完善,公允价值可能难以达到公允,并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因此要完善与公允价值应用相关的市场环境,如健全且成熟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发达的专业评估技术等。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必须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获取不当利益。尤其是资本市场的监管,公允价值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资本市场集中了更多的中小投资者,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加强相应的监管。(2)完善市场价格反映机制,提高市场的成熟度。市场经济发达程度决定了社会对会计信息质量有了不同的需求,从而决定了我们在会计计量上采取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因此,要稳定公允价值的主体地位,必须要提高市场的成熟度。市场成熟度一般是指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对有关影响股票价格信息反应的灵敏度。完善市场价格反映机制,规范市场价格的反映和表达,严格规范市场交易,防止价格操纵,使相关的价格信息能够畅通的反映在市场体系中,使交易的双方能够比较容易的取得所需要的价格等信息,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和推广。(3)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一方面比之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更加接近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另一方面也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有相同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 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的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用这种相似的报价经过调整后的价格来进行公允价值估计;第三层次是在前两个层次都不可能时, 应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估值技术来确认公允价值。可见, 公允价值具有比较明显的估计性质, 尤其是第二和第三层次如果缺乏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就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很好地运用。因此,要在我国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就必须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成为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理论、会实务、职业道德高尚的会计人员。这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为公允价值使用扫清障碍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姚巍:《浅谈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理论科学》2009年第1期。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影响;监管

一、研究背景及其研究目的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成为最大的亮点。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的代表性领域,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理念的核心变化,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减和股票市价的涨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新准则没有明确界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某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这为企业管理层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留下了选择空间。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一)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内涵

金融资产是金融工具的资产化形式,是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的结果。本文所称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对股票及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下。其中,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权益性金融资产的“镜像”是股票及其他权益性工具,与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同属于股权投资,且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就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取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期末的账面价值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表决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性影响等标准进行划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影响分析

对某项资产的归类偏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归类对公司本身的影响。下面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司会计指标、全面收益、所得税、股票价格等方面的影响,以对管理层的归类偏好做出判断。

(一)会计处理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属于金融资产,都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它们的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独立的具体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两者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异同:

一是初始计量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入账。二是期末,两者都按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重大或属非暂时性时,需计提减值损失,减少账面价值;在计提减值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又上升时,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投资,则冲减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在分析范围),如果属于对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三是处置时,两者都须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二)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分析

1.对会计指标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不发生减值的持有期间的利润有差异,对减值期间及处置时的利润没有影响。当所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如果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当期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上升;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会导致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增加,不影响利润指标。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都等于出售价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且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受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影响。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每股收益大幅上涨;反之,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每股收益大幅下跌。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唯一差异来源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对交易费用的处理差异。由于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是一次性的支出,且金额一般不大,在本文的分析中忽略不计。

2.对全面收益的影响

(1)全面收益的含义:企业的全面收益是指“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包括公司的经营损益、持有资产的未实现和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公司的经营损益是指传统的会计利润;持有金融资产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在持有期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和下降,也包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持有金融资产的已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从取得至出售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应收股利、出售金融资产时收入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及转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全面收益的计算

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

-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

全面收益的计算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变动,体现了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有别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作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交易费用作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只影响取得金融资产当期的全面收益,不影响以后各期的全面收益的大小。另外,利润表的损益最终会结转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如果不计所得税,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方法也不影响全面收益。因此,采用全面收益评价公司的绩效,可减少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应以全面收益作为会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3.对所得税的影响

(1)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某项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大小,也不影响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因为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都等于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加上原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等于处置收入扣除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因此,不管归类为何种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即两种处理方法的递延所得税相同。

(2) 资产减值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或属非暂时性时,需将公允价值的下跌作为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外,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相一致。因此,虽然新准则对这两种权益性金融资产是否计提减值的规定不同,但不同的归类不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3)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析。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由于不同归类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因而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可见,虽然人为因素可以操纵计入损益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小,但不能因此调节所得税。所得税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支出,由于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不影响公司所得税,由此可排除公司借助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

4.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新准则下,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对公司会计指标的影响有差异,但这种会计信息的差异只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并未实质上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资本市场是强有效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不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在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人们识别、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不高,只能简单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指标进行决策的情况下,这种由会计政策选择引起的会计指标的差异传导到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关联公司的股票价格乃至整个股票市场可能产生深刻的影响。

有众多中外学者关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收益、评估股票价值并做出买卖决策。有不少学者通过数据检验证明:每股净资产或每股收益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还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每股收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大于每股净资产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解释能力。如曹国华、赖苹2006年的研究《净资产、剩余收益与股票定价: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期的每股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较弱,当期的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很有解释能力,未来的每股收益对预测股票价格没有太多帮助。

据此推测,在一定条件下,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上升时,为了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以至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权益性金融资产,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下降时,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前提条件一是持股公司认同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有用性、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结论;二是会计利润指标、市场价值指标在评价经营者业绩时权重适当;三是持股公司对股票市场有合理的预期。显然,股票市场价格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受宏观政策、资金的充裕程度、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持股公司难以预测所持有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而其他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否能满足还有待验证。由此推断,管理层不存在明显的借助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动机。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公司的会计指标,进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不影响公司的全面收益、所得税。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在投资权益性金融资产时,不应存在明显的通过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归类影响股票价格的倾向。如果在监管中更强调全面收益指标的作用,可消除企业管理层通过改变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而影响会计指标的动机。但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一项股权投资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业绩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差异悬殊。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应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归类的正确性进行监管。在监管时,应重点关注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划分的正确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汝莹,符蓉.经济收益、会计收益与全面收益的比较分析.四川会计,2003年第5期.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6篇

【关键词】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影响;监管

一、研究背景及其研究目的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成为最大的亮点。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的代表性领域,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理念的核心变化,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减和股票市价的涨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新准则没有明确界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某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这为企业管理层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留下了选择空间。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一)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内涵

金融资产是金融工具的资产化形式,是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的结果。本文所称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对股票及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下。其中,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权益性金融资产的“镜像”是股票及其他权益性工具,与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同属于股权投资,且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就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取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期末的账面价值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表决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性影响等标准进行划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影响分析

对某项资产的归类偏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归类对公司本身的影响。下面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司会计指标、全面收益、所得税、股票价格等方面的影响,以对管理层的归类偏好做出判断。

(一)会计处理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属于金融资产,都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它们的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独立的具体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两者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异同:

一是初始计量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入账。二是期末,两者都按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重大或属非暂时性时,需计提减值损失,减少账面价值;在计提减值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又上升时,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投资,则冲减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在分析范围),如果属于对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三是处置时,两者都须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二)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分析

1.对会计指标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不发生减值的持有期间的利润有差异,对减值期间及处置时的利润没有影响。当所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如果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当期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上升;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会导致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增加,不影响利润指标。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都等于出售价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且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受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影响。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每股收益大幅上涨;反之,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每股收益大幅下跌。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唯一差异来源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对交易费用的处理差异。由于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是一次性的支出,且金额一般不大,在本文的分析中忽略不计。

2.对全面收益的影响

(1)全面收益的含义:企业的全面收益是指“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包括公司的经营损益、持有资产的未实现和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公司的经营损益是指传统的会计利润;持有金融资产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在持有期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和下降,也包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持有金融资产的已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从取得至出售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应收股利、出售金融资产时收入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及转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全面收益的计算

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

-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

全面收益的计算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变动,体现了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有别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作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交易费用作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只影响取得金融资产当期的全面收益,不影响以后各期的全面收益的大小。另外,利润表的损益最终会结转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如果不计所得税,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方法也不影响全面收益。因此,采用全面收益评价公司的绩效,可减少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应以全面收益作为会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3.对所得税的影响

(1)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某项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大小,也不影响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因为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都等于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加上原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等于处置收入扣除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因此,不管归类为何种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即两种处理方法的递延所得税相同。

转贴于中国论(2)资产减值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或属非暂时性时,需将公允价值的下跌作为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外,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相一致。因此,虽然新准则对这两种权益性金融资产是否计提减值的规定不同,但不同的归类不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3)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析。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由于不同归类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因而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可见,虽然人为因素可以操纵计入损益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小,但不能因此调节所得税。所得税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支出,由于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不影响公司所得税,由此可排除公司借助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

4.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新准则下,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对公司会计指标的影响有差异,但这种会计信息的差异只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并未实质上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资本市场是强有效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不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在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人们识别、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不高,只能简单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指标进行决策的情况下,这种由会计政策选择引起的会计指标的差异传导到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关联公司的股票价格乃至整个股票市场可能产生深刻的影响。

有众多中外学者关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收益、评估股票价值并做出买卖决策。有不少学者通过数据检验证明:每股净资产或每股收益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还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每股收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大于每股净资产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解释能力。如曹国华、赖苹2006年的研究《净资产、剩余收益与股票定价: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期的每股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较弱,当期的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很有解释能力,未来的每股收益对预测股票价格没有太多帮助。

据此推测,在一定条件下,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上升时,为了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以至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权益性金融资产,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下降时,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前提条件一是持股公司认同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有用性、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结论;二是会计利润指标、市场价值指标在评价经营者业绩时权重适当;三是持股公司对股票市场有合理的预期。显然,股票市场价格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受宏观政策、资金的充裕程度、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持股公司难以预测所持有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而其他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否能满足还有待验证。由此推断,管理层不存在明显的借助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动机。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7篇

摘 要 企业财务会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更能体现相关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反映企业价值。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争论的焦点,而研究和解决在会计实务中公允价值计量遇到的现实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关键词 企业财务会计 公允价值计量 现金流量 市场经济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产权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它代表了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般方法,通常包括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这三种方法的主观成分是依次增加的,而应用难度也是依次增加的。在使用这三种方法时还有很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确定的主观性较强。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双方对市场价值的一种判断,而市场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相类似的交易价格,有的却无法寻找而只能估计。由于存在商业秘密的保密原则,信息阻断等因素,公允价值的取得和公允性判断难度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数据的客观性,进而其可靠性也大为减弱。

2.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中各种估计参数的取得具有一定弹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思路简单、容易理解,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都有很大的弹性,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将导致计算结果不具有公允性和可比性,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3.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取得不具有及时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能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找到其相应的价格,根据供需理论,活跃市场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现时价格应当合理反映该商品的公允价值。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活跃市场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部门所 的公允价值信息严重滞后于市场信息。一个不具有及时性的公允价值,很难具有相关性,这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了一定障碍。

4.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操纵盈余留下了隐患。新准则使企业盈余管理的弹性增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准则规定在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下,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弹性大、不确定性的特点,管理当局很可能根据需要通过非货币易或债务重组操纵盈余。因此如何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防止管理当局利用公允价值操纵盈余,成为实施新会计准则面临的一项现实而严峻的问题。

5.信息成本较高。运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在每个会计期末分析各种因素,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做出认定,这个过程将会增大企业的信息成本。与历史成本相比,取得公允价值要花费更多的成本,增加了报表的准备成本,当取得成本超过效益时,若仍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则有违会计的成本效益原则。

二、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对策

1.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公允价值统一框架。制定公允价值计量的统一框架是改进公允价值应用的重要环节,具体到我国,需要结合市场环境和监管等现实情况,考虑框架的适用性以及框架的具体形式等问题。我国制定公允价值的统一框架需要兼顾现实性和前瞻性。在总结现有公允价值计量经验的基础上,在更高的层次上对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统一的解决方案,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为公允价值的更好应用铺平道路。

2.建立完整和系统的公允价值估价程序。按照是否具有故意提供误导性信息的区别,报告主体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第一种是报告主体不 存在误导的动机,但是由于选择公允价值估价技术和输入变量时不具备相关的经验和能力,而在客观上提供了误导的信息;第二种是报告主体存在提供误导信息的动机,这些都可能影响公允价值的应用。报告主体应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主体的政策和程序应当针对其所持有和承担的,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提供满足会计准则和其他监管要求的合理保证。报告主体公允价值计量政策和程序的性质和内容取决于根据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的性质和内容,因此 是因报告主体主要业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的。对于持有大量金融工具以及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报告主体而言,需要建立比较完整和系统的公允价值估价程序。

3.提高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即规范公允价值在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及职业判断能力,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为公允价值全面应用提供保障。同时,加强计量理论研究,引入先进电子计算机技术,有利于公允价值在操作层面上的推广。

4.国家要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虽然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可靠程度最高、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会计研究.2006(9).

市场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区别范文第8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规避风险的内在动力和投资者追求会计信息决策有用的外部力量催生了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与广泛运用。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不同在于:新准则限定了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对于诸如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等规定。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应当服从于财务会计的目标,没有资产减值会计,企业也就缺失了一个解除风险的有效方法。

一、固定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折旧的区别

1.理论的区别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目的是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调整折旧不能及时反映与调整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偏差,实质则以“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为标准,利用“可收回金额”对账面价值历史成本作修正。累计折旧目的在于准确核定固定资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累计的价值转移,以求从商品销售中得到补偿。是将固定资产价值按一定标准分配到预计可使用的期限内,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其实质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摊销过程。

2.核算的区别

新准则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情况作出了六条规定,并增加了对资产组减值的认证。其范围小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认定和计算要比累计折旧更严格、复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较累计折旧的“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显得更单一;在新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修正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账务处理上,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统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月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累计折旧按月分配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且不能冲回。

二、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新旧会计准则的区别

在原《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按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提出“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包括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2. 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计量

新准则一个显著特征在于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分三种情况确定:“(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 新准则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上市公司操纵利润一般通过两种手段进行减值冲回:一是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做准备;二是为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选择某一年份大额计提减值准备,以后的年份缓慢冲回,这样做实质上是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在新准则中,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通过“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可以确定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

公允价值计量的是现值,指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其本质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即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我国部分市场竞争不完全,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难以反映市场的公允性,且市场信息在市场间的传递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包含全部信息,这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2.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计量难度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准确性在于科学合理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根据准则,“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现实中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难点在:(1)合理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或者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其前提是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替代利率可以是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但是当考虑到资产的特定风险、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时,计量上便产生了难度;(2)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很多变量,一般以经企业认可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和未来年份稳定的增长率为基础。然而这种增长率的合理性却难以证明,其受内部和市场应将较大。

3.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利润控制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技术的不完善,使得减值技术的标准难以确定。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决定了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可以选择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控制。

四、新准则下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思考

1. 内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培养

企业问题的核心在于从业人员的问题。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会计人员成熟的职业判断,公允价值的取得、选择和估计,都要求较高的会计专业素质和实务经验。职业技能以外,企业会计人员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树立职业判断意识,加强学习能力,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能够适应会计工作对职业判断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具有职业操守,真实可靠地披露会计信息。

需要对固定资产市场价已大幅度下跌,并已远远低于账面资产的价值,使固定资产减值缺乏资料基础。

2.外部加强对资产减值的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应当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情况进行审计(对较大资产损失的财务核销,应当逐笔逐项进行审计),出具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核说明,并作为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附件进行单独披露。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参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子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并发表审计意见。

3.完善市场中的信息传导机制

市场信息传导机制的不完善在于会计信息的获取存在交易成本,会计信息披露的缺陷抑制投资者热情从而不利于企业发展。资产减值准备长期以来是企业操控利润的手段,其本质是利用了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建立竞争易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的有效流动,打破资源的垄断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只有良性的市场信息传导机制和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才是解决利润操控,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真正途径。

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的变正是在国际会计准者要求的背景下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历史要求。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实际,新会计准则在保留原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对某些具体的会计实务操作做出了调整和规范。新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减值问题中所做出的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奠定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实现了与国际准则接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熊燕.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2).

[3]曹良军.资产减值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J]商业会计,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