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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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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三年达标”的要求,完成我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0年底标准化率达到70%以上,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

三、工作内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我乡现有两所卫生院,其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均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两所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均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均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卫生监督工作站等项考核验收。

3、全乡共设置村卫生室17所,2008年度完成6所,2009年度完成10所,2010年度完成1所。2010年9月前,全部实行三化管理。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卫生院对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的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一律由乡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卫生院定期组织对卫生室及其人员进行考核。

7、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相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三)乡村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化

1、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1年底标准化率达到100%,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在“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迎娶2011年底达标。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镇卫生院的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室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星级防保站、卫生监督工作站等考核验收。

3、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建筑要求、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省卫生厅《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规定。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5、按照“机构标识、科室标牌、布局色彩、公示内容、服务装备”五统一的要求,进行标牌、标识等标准化装修和配备。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药物一律由镇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进行监督,村卫生室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7、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村卫生室机构、人员的考核。

8、村卫生室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9、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医补助政策,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

1、城乡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2、整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网上登录、填表、统计、分析、报送、查询等功能。

3、患者就诊使用IC卡。IC卡除录入家庭、个人基本信息之外,使用者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同时录入。

4、镇卫生院全部建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并与县联网,基本实现疾病诊治、健康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费用结算电子化;村卫生室要建立HIS系统,并与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相配套。

5、推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农村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11年达到30%以上;2012年达到5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镇人民政府完成推进“三化”工作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8月)。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开展“三化”建设工作,逐步完成“三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综合验收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县卫生部门及镇人民政府以《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为依据,成立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三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乡村卫生服务“三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三化”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为加强我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和防保所的职责作进一步明确,请遵照执行。

一、卫生院的职责

(一)加强对卫生室的业务管理

1.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室的医疗安全,督促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严格遵守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定期对村医进行医疗安全意识教育,使其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要加强对卫生室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2.卫生院负责为卫生室统一采购、配发基本药物,对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医逐步改变用药习惯,确保规范用药和安全用药。

3.卫生院要合理分配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卫生室承担;要依据《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财政补偿资金的绩效考核,以考定补,以充分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4.卫生院要指导、督促卫生室做好新农合的资料管理、上报,门诊登记等工作;根据各村参合人数、年门诊人次、次均费用及年增长情况测算确定辖区内各卫生室的年报销控制总额;要监督卫生室严格执行省新农合村级基本药物目录和处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落实好门诊现场结报,及时为参合居民报销,不得造假病例、假处方,不得延误治疗、及时转诊,杜绝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二)加强对卫生室人员的培养培训

1.卫生院要支持村医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卫生院要制定村医培训计划,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村医培训,切实提高村医的业务技术水平。

(三)加强对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卫生院负责辖区卫生室财务的统一管理,明确一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卫生室建立统一的会计账簿,并督促卫生室同时建立单独账簿。

2.加强对卫生室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督促村卫生室全面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对各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

4.定期开展对卫生室工作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卫生室的信息化管理

1.卫生院负责督导村医加强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与村医签订信息化设备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协议,确保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如发生故障,由卫生院负责联系供货商或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卫生院要建立卫生室信息化设备台账,并保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因卫生院管理不当导致设备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维修。

3.卫生院要加强村医的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村医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加强对卫生室的绩效考核

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组织好对村医及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医的积极性。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所在行政村公布(示),并作为对卫生室发放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发放的标准与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二、防保所的职责

(一)受市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卫生室的设置、变更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验、换发等进行初审。

(二)负责对本辖区卫生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对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的注册、变更进行初审。

(三)负责做好本辖区非法医疗机构的清查摸底,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保障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四)受市疾病控制中心委托,对卫生室消毒工作进行监测。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20*年9月底以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0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200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规范化建设,使全区村级卫生组织在建筑面积、房屋设施、科室设置、基本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规范化标准,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创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进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按照村民总数的2‰-3‰配备。

三、方法步骤

1、建设范围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级卫生组织均在规范化建设之列。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的设置及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区卫生局要认真综合全区情况,科学论证,研究制订《淄川区村级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建设步骤

20*年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年5月10日-31日)。由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全区村卫生室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市政府下达的5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定点、选址,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9月30日)。严格按照标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0月1日-11月30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对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总结表彰。

3、资金与用地

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专款专用。市政府将对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50个村卫生室给予资金补助,区政府将对改造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励,所在乡镇(街道)、村(居)也要给予资金支持。区卫生局要加强规划指导,乡镇(街道)、村(居)要积极做好建设用地征用工作,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协调行政村无偿提供,选址原则上在村中心位置,方便村民就医。对建设用地,区国土资源局要给予优先安排。

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区卫生局要依法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组织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管理,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的转化。

要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将医德医风好、技术水平高的乡村医生聘任到村卫生室工作。要加强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品、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逐步落实工资制、聘任制、退休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五、强化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支持这项工作。

3、严格考核。区委、政府将把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政绩考核,严格奖惩。

附: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

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

一、业务用房

1、建筑面积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按村庄居住人口数对照以下标准建设:

居住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庄,按A型诊所图纸建设;居住人口在1000—1500人的村庄,按B型诊所图纸建设;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庄,按C型诊所图纸建设。

2、房屋要求

房屋为砖混结构,内墙刮瓷,室内有天棚,地面水泥处理或铺瓷砖,治疗、处置室内墙瓷砖到顶,门前有残疾人通道,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安装暖气(土暖气也可)。

房间内须有前后窗,符合采光及通风要求。

厕所(无害化)。

3、诊断室、治疗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实行硬性隔离。

二、统一标牌

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标牌,尺寸为60cm×40cm,名称为“××区××乡镇××村卫生室”。区县卫生局统一编号,标牌须悬挂在村卫生室左侧。

诊断室、治疗处置室、药房、观察室等各室设标示牌,尺寸为26cm×10cm,为银灰底、深蓝字,字体为华文中宋,悬挂于各科室门口。

三、内部设备基本配置

(一)诊断室

1、基本设施:诊察桌椅、诊察床(白色木制床)、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身高体重计、出诊箱、紫外线灯、健康档案资料厨、计算器。

2、仪器设备:高压消毒锅、显微镜、离心机、心电图机(选择)。

安装固定电话,配备其它通讯工具。

(二)观察室

1、观察床为白色铁管床或木床。按服务人口计算,原则上每300人设1张,不足300人的按300人计。

2、每床配备相应的被褥、床单、枕头(被套、床单、枕套冬春季为粉红色,夏秋季为淡蓝色)。床单、被套印卫生标识及“××区××镇××村卫生室”字样,粉红色印蓝字,淡蓝色印红字。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定点制作。

3、每床配备床头厨、输液架各1个。

4、配备输氧设备。

(三)治疗处置室

1、治疗台(桌)、污物桶、有盖方盘、紫外线灯、废弃医疗用品收集消毒桶。

2、配备相应急救药物。

3、分污染区、清洁区,并有明显标志。

4、配备中医理疗设备(神灯、频谱仪等)。

(四)药房配置

1、药橱、调剂台(桌)。设有中药的须配备相应的中药调剂设备。

2、至少配备150种药品。

四、个人防护设备

猴服、隔离衣、隔离帽、口罩、目镜等。

五、规章制度

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服务工本文来自新晨作职责、治疗室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药房工作制度、人体正常生理指标(成人)等各项制度,悬挂相应科室;280种药物配伍禁忌表悬挂治疗室内。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抓基础,提高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相当于网络的基础环节,其医疗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最广大农村人口的健康问题。而我国目前农村卫生室的发展情况已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村卫生室经营管理缺乏规范,服务水平低。二是功能定位不准确,作用难以发挥。三是基础设施简陋。多数村卫生室房屋破旧,面积狭窄,基本医疗设备陈旧,甚至缺乏。四是缺少优秀、专业的医疗队伍。服务能力低,患者流失严重。五是政府投入不足,难以改善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及医务人员待遇,同时也造成了医疗公益性的降低。村卫生室建设存在的问题使其发展遇到了瓶颈,对其发展策略的积极探索势在必行。

1.1精确定位,规范管理首先对村卫生室进行功能定位,明确其基本任务。常见病的诊治,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筛查,村民健康卫生教育宣传等诸多方面的任务均应包含在村卫生室的基本工作范畴内。在明确其功能定位后,应实施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对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医疗项目、工作规则、医生职能等制定相应规范,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及行政管理。同时,将村卫生室的经营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进行统一规划,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秩序、有条理地开展和运行。

1.2政府部门需加强重视,增加卫生投入村卫生室的发展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及财力支持。在政府的主导下,资金投入上可采取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兼有各级财政补助的方式。对部分欠发达地区的村卫生室建设应提高重视,并加大财政补助,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1.3加快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第一,医学院校应定向培养面向农村的实用型人才,并采取教育经费优惠等政策,加快乡村医疗人才的发展;第二,继续实施城镇卫生支农工作机制,并建立对口的帮扶关系,让村医享有免费的学习进修机会;第三,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适当增加补助,有助于发展稳定医疗队伍,吸引外来人才;第四,招聘“边缘性”医务人才,即招聘城镇退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学历医学毕业生。

1.4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服务成本低、疗效好的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培养中医药人才,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

2重关键,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枢纽,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起到关键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提升其服务能力,发挥其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骨干作用。当今,乡镇卫生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技术落后,人才稀缺,欠乏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有些地区的卫生院甚至难以进行基本的疾病诊疗及手术,导致村民信任度下降,其枢纽作用难见成效。面临此种境况,应加强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解决的基本对策如下。

2.1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并由县级医院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应用技术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限制了其防病治病的能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是解决乡村人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应鼓励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革新,并由县级医院定期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其医疗水平。

2.2完善招聘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完善竞聘、应聘制度,建立合理、严格的选拔招聘机制。并对上岗人员进行再培养、再塑造,定期与县级医院合作交流,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缓解县级医院拥堵,乡镇卫生院患者难留的现象,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良性的运行机制。

2.3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分配制度乡镇卫生院要想发展,必须正规化其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并向正规医院学习借鉴。分配制度应与服务质量挂钩。在院内实行创优争先等奖励政策,鼓舞员工工作热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升医院形象。

3强核心,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

县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因此,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需认清县医院的职责,加强管理,并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质。

3.1认真履行县级医院的龙头职责县级医院主要负责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作为农村卫生事业的核心单位,县级医院应与下层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下层医院难诊难治疾病应迅速转往县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中简单康复等患者也应及时转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乡、村良好的网络联系,有效疏通农村医疗卫生网。

3.2充分体现县级医院的公益性质目前来讲,县级医院的公益性质还难以体现。对此,应在政府加强投入为主导下,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医院应加强公益理念的渗透,避免过分强调创收。对于公立医院的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应由政府负责,并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建立完善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质。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114号),切实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补助政策;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认真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工作;协助开展村级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三、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配置

(一)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按一村一室进行设置。符合政办字[]13号文件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规划设置范围,此范围覆盖不到的村可设置一处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所需指标从所在镇(街道)现有未纳入规划范围的村卫生室中调剂,不再新增加村卫生室数量。新调剂设置的村卫生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市级规范化设置标准。卫生院驻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卫生院承担。村卫生室可由政府、集体、单位举办,或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卫生室调整设置的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村委会同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卫生局批准。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

(三)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乡村医生。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四、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区卫生局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强化管理职责。区卫生局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要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分配给村卫生室。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行政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已列入范围的村卫生室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区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卫生院受区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村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卫生院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程。起,逐步在纳入规划设置范围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省增补药物目录(年版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的通知》配备、选用基本药物,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定期向卫生院提供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卫生院挂网采购,配送供应企业统一配发。严禁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规格、单位、采购价、零售价,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村卫生室的药品配发办法另行制定。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定点支付范围。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局根据村卫生室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区卫生局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政发[]38号)文件规定,每年对村卫生室组织2次集中考核。要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区财政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给予村卫生室定额补助,按照服务每千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拨付。具体分配方案由区卫生局另行制定。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政发[]30号)的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村可以采取补助等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七、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

区卫生局要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八、切实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为加强农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规范村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及我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在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医疗垃圾处置,按要求分类收集、销毁和登记。

2、严格执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制度和细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管理使用好村卫生室设备。

二、村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等违法活动。

一经查实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村卫生室发生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根据责任大小,除依法承担一切赔偿费用外,还应承担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其它合理费用。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行为与卫生院无关。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村卫生室的一切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室长的工作安排,支持好室长的工作。坚决杜绝明合暗分的行为出现,若在检查或接群众举报中出现明合暗分的现象,一经查实,停发全体工作人员的工资,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1、为本辖区内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其建档率达95%,合格率必须达85%, 重点人群必须按要求每年进行4次随访,并更新健康信息。

(四) 健康教育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一个,全年刊出不少于六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全年不少于六次,乡村医生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大力开展“五个一工程”。辖区内“五个一工程”即每个村一个宣传栏,一条墙体标语,每月一次健康知识广播,向村民家庭发放1本健康知识手册和一张健康主题年画。

健全组织网络,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岗位明确,工作协调。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50人以上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配备兼职安全员,切实抓好本企业安全生产。

2、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其宣传内容至少每季更换一次,每期要留有底册、图片资料。每月至少发放1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每2月举办一次,每期要留有底册、图片资料和居民签到表。

3、及时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按时按质完成计划免疫工作。按时上报每月月报表,每月的5号前上报,并填写清楚上报日期、单位、姓名。及时、准确地掌握本辖区的新生儿情况、0-7岁儿童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表、卡、册登记,所有表、卡、册均应保留一份底稿归案管理。

4、填写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以上,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治疗管理率达95%以上。

5、协助卫生院对孕产妇建册、筛查、产前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等。建立保健手册,孕产期保健指导和一般体格检查。督促适龄孕妇补服叶酸,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2次。

6、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口数量和相关情况,并开展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为其建立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95%,体检率达90%。管理率达80%以上,并定期进行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四、新农合及药品

1、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不滥用抗生素、激素;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十个不准”:(1)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2)不准高空坠物;(3)不准在吊篮内乘人;(4)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5)不准酒后上班;(6)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7)不准赌力、赌食;(8)不准在同一垂直上操作;(9)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10)不准随便进工地的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2、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补偿的定期公示工作

按时参加镇卫生院的每月例会、培训并有记录,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卫生院存档一份,卫生室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卫生院签字(盖章):

各组组长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政策宣传,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在本辖区内全面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对群众的安全教育。

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卫生室医疗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转诊病人给拿回扣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新形象。

二、原则和重点

重点整治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商业贿赂和部分乡(镇)村医务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28日至8月2日)

各医疗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部署,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必须彻底杜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转运病人给、拿回扣行为,严格规范市场部运作行为,通过特色医疗、改善条件、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等方式吸引病人。自查自纠结束后,所有城区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向县卫生局医政科上报自查自纠小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8月3日至10日)

1.卫生局组织纪检、医政、卫生监督、财务等科室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和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职责,重点督查村卫生室医生转运病人,接受贿赂行为,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负责辖区卫生室转运病人拿回扣的调查上报工作。

2.对能够认真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轻处罚;对自查自纠不到位、在集中整治阶段仍然存在转运病人给、拿回扣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移交工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情节较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在2014年8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卫生局将转运病人给、拿回扣行为列入常规医政考核内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转运病人给、拿回扣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打击转运病人给、拿扣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卫生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医政科、卫生监督、监察室、疾控科、基妇科、财务科、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指挥、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打击转运病人给、拿扣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决杜绝本单位及辖区内卫生室出现转诊病人给、拿回扣行为,明确领导小组组长是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转运病人给、拿回扣行为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