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税务信息化;发展策略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18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1

当前国家逐步加强了对税务信息化方面的软件和硬件投入,使我国税务信息化工作进入了纵深发展阶段。但是在税务信息化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在对当前税务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税务信息化的特征及主要构成入手,探讨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策略。

1 当前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税务信息化发展不平衡

这种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东西部地区的税务信息化进程不统一,主要是由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从而导致了税务信息系统在西部及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推广和应用相对较晚。另一方面,从计算机软件的更新换代来看,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已经实现了税务信息化硬件设施的更新换代,系统及操作技术也日趋娴熟。但西部以及落后地区的设备更新换代难度较大,由此加剧了税务信息化发展不平衡。

1.2 税务信息化建设力量分散

税务信息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直接造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力量分布不均的现象,突出表现为发达地区的税务信息化技术队伍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及软件维护等能力,但落后地区的高素质税务信息化管理人才及系统监管和维护人才相对缺乏。这导致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力量分散,影响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进度。

1.3 组织规划与整体部署不统一

由于对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程度及资金和人力投入力度的差异,产生了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化发展都存在差异的现象,从而导致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步调不一致。另外,由于国税和地税的税收信息不能实现有效的整合对接,导致了税收信息数据库的重复性和杂乱性。

2 税务信息化的特征及主要构成

2.1 税务信息化的特征

税务信息化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其与税务征收管理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税务信息化是与征管工作实践相结合且贯穿于征管工作全过程的。其次,税务信息化的关键是对信息的控制与监督,并通过对税务信息的采集、分析与监控,建立起本级税务机关、纳税人及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基本监督关系。

2.2 税务信息化的主要构成

2.2.1 税务信息网络

信息网络的建设是税务信息化的基础,同时也是对税务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主要通信平台。信息网络的建设应从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税务系统内部与工商、财政、国库、银行等部门之间的网络连通及涉税信息的共享,其次是税务系统内部与互联网络之间的社会经济信息共享。

2.2.2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税收行政管理系统、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及决策支持管理应用系统组成,从而更好地实现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处理和多层次多角度挖掘,同时也便于对行政管理和税务执法的有效监控。

2.2.3 税务信息人才培养与开发

主要是培养税务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信息人才,人才培养途径有以下几种:第一,在自我提升意识下快速掌握现代信息知识而形成的自学型人才;第二,在对税务干部进行信息知识普及和培训基础上产生的应用型人才;第三,对外来专业信息人才的引入。

3 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策略

3.1 营造有利于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环境

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及信息化的发展环境下,税务部门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税务改革已成为必然选择。税务信息化建设是依靠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大环境的好坏,而社会大环境的创建可从提升信息化的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的重视、提升各税收部门之间的合作力度以及加强高素质人员配置等方面入手。

3.2 树立科学税务理念

树立科学税务理念,应在信息化的要求与规范的基础上,对现有的流程进行优化处理。当前税务信息化建设所采用的以职能导向为主的税务管理流程层级迂回且冗长复杂,应从管理的角度提升税务信息化的应用及管理水平,从而促进集约化管理的实现。换言之,就是要在税收信息流为导向的基础上,改造税收业务流程,进一步实现税务信息的收集、确认、传输和使用等各个流程的顺利运转。在信息流为导向的税务资源要素整合过程中,各个机构的职能及运行机制得到了优化,并通过分权制约的形式实现了对税源和纳税人的监控目标。

3.3 创建高效组织管理机制

高效组织管理机制的创建主要应以在信息技术基础上构建扁平化和集约化的组织及建立规范管理的信息化运行机制为主。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2篇

1.数据观念不断强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数据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生命线,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青海省基层各级国税机关不断强化数据观念,进一步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管理集中,将软控制转换为硬监控。随着计算机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对纳税人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渗透了信息化带来的变化。在税收征管方面,按照“在全省搭建一个平台,运行一个软件,数据集中在省局,统一分析,统一利用,信息共享”的目标,青海省税务局制定了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三步走”的策略。在政务信息化建设方面,2005年建成了青海国税门户网站,人事、教育、监察、财务管理等软件也相继投入使用,成为整个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还在全省各州地市和海西州局的全部县级国税局都开通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这标志着我省信息化建设又迈进了一个新的台阶。

2.各级领导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青海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出发点,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在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推动信息化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支撑,在青海省各州、地、市、县国税局建立起符合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征管工作要求的计算机广域网和信息数据集中处理系统。完成了综合征管软件1.1版的升级工作,实现了全省运行一个软件,数据一级处理。

3.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1994年,机构分设时全省国税系统只有几十台计算机,仅仅应用于计财部门统计、征收部门开票和部分部门打字等工作上,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十分薄弱。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2006年青海省国税系统已拥有各种型号计算机2870台、小型机6台、服务器37台、扫描仪77台、打印机918台。硬件配备的重点已由州地市局转移到区县局。在网络建设方面,“十五”初期,青海省国税系统仅有两极结构的网络系统,网络运行效率很低。根据青海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人才需求情况,各级基层税务机关坚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应用,以培训保应用,以应用促培训。

4.部门间协调配合,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基层税务部门通过系统的自动跟踪监控,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征管的自觉性,提高了征管质量。综合征管软件试运行以来,申报率保持在99.55%以上,入库率由98.98%提高到100%,滞纳金加收率由82.82%提高到98.29%,税种登记准确率由99.75%提高到99.81%。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权运行过程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操作的多了,违规操作的少了;依法按程序办税的多了,随意执法的少了。试运行期间过错行为分别下降了49.28%和48.69%,实现了由单纯依靠“责任心”向“责任制”的转变。

二、青海省国税基层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设备利用率较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青海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缺乏体制和制度的保障,抓信息化建设的思想仅停留在如何建机房、买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的层面上,有了机器又开始追求更高配置。截止2006年,青海省基层国税人机比为1∶0.8,已经完成能够满足国税工作的实际需要。但有些基层单位盲目追多、追新,轻视对配备到位的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长期配套机制的保障,甚至出现硬件设备闲置不用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由于管理跟不上,硬件设备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成破烂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

信息化程度越高,对人才的需求也越高,虽然近几年基层税务系统大力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优化人员素质结构,使得税务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所以税务部门人员素质的老龄化、人才断层问题已不容回避,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已成为青海省国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

2.信息不能共享,数据无法集中

根据青海省“点多线长”的特殊情况,目前尚不能建立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充分共享的征收体系,从而造成部分信息割据。致使采集的信息可靠性不强,对数据采集只注重数量,忽略了对数据的质量分析。尤其是数据集中在省局后,对数据处理、监控不够,分析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处理分析模型,导致业务和技术“两张皮”。集中征收度低,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影响信息共享与传递更不利于上级对下级实施有效监督。征收单位多,信息采集点和流转环节必然多,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被反复筛选和过滤,上级单位很难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

3.只注重工程建设,忽视了数据管理

青海国税虽然已经建立了门户网站,但忽略了对网站的应用和维护管理。内部网站上的有些信息数据严重滞后,而且对于进入计算机的业务数据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性,甚至存在人为修改基础数据的现象。说明对数据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数据是一种具有极高利用价值的资源,从而导致综合征管软件运行中产生大量“垃圾数据”。真正的信息化不是对传统工作流程的简单模仿,更不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而是要将辖区内所有的业务工作变成共享数据,并自动地通过数据提示工作状态和出现的问题。客观地说,青海省的税收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想在短期内达到高度智能化也不现实,但实现数据化的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应该从基础抓起。

4.只注重软件开发,却忽视了系统整合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至今仍然没有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导致信息不能共享和有效利用。从金税工程建设方面讲,信息化的统一性就没有解决好。现在税务系统应用的软件比较多,如评税、退税、发票比对等,这些软件经过多年使用升级已经比较完善,但金税工程没有解决与其他税收征管软件的接口,尤其是从2004年我省推广应用CTAIS系统后,各征管应用软件自成一体,相互分离,软件之间数据结构不一致,兼容性差等,忽视了系统整合,没有实现信息化期望的管理信息统一。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利于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用。另外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信息库还局限于税务系统内部,未能与工商、银行、审计、海关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联网,网络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牢固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想理念

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再先进的技术也无法产生巨大的效益。青海国税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要从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入手,全面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维理念和创新意识,用信息化的观点认识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收成本,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最有效手段。在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紧密联系青海地区的实际,结合当地税收业务,牢固树立应用第一的思想,坚持系统化整体推进的方针,科学的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2.全方位创新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首先,要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业务需求的统一规范是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必须按照信息技术的要求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以及表证单书,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的有机衔接,以确保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科学,规范,统一和高效。其次,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设立明晰的岗位职责,要对税务部门的各岗位职责进行再划分,对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管理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收征管重人,财,物的最佳配置,才能从机制上解决“疏于管理,当化责任”的问题。

3.业务建设与软硬件建设协调发展

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以优化组织机构为前提,优化业务设置,使各项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比如尽快搞好金税工程与CTAIS软件的升级及接口工作,做好这两大应用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整合衔接。CTAIS是立足于国税需求,兼顾对地税业务的可扩充性,是一个以基层税收征管为核心,以城域网为背景的城市级大型应用系统,但其由于投入运用时间较短,还有待完善,要吸收原先各个征管软件的优点,尽快升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能,不断增强系统扩展性,以满足不同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将金税工程的信息与CTAIS从一体化的方向出发,使两者统一到一个信息系统上来,减少工作重复和浪费,避免信息来源的多头和不协调。

4.兼顾内部建设与外部建设

数据的集中是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信息共享可以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搞好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对于纳税人的信息做到集中采集,分享使用;其次要做好与外部的交流与沟通,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社会化程度,逐步缩小各类涉税主体在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距,避免单兵作战、形成“信息孤岛”。税务部门在加强自身征管建设的基础上,要与第三方如地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搞好信息渠道的协税联系,广泛采集相关信息,建立简便、安全、稳定、流畅的信息共享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从静态、动态以及横向、纵向等方面把握和评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及准确性,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监控,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实施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王长明.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个因素[N].中国税务报,2002-3-20.

[2]何进.面对信息时代冲击的税务征收管理变革[J].涉外税务,2003,(2).

[3]钱国玉.论税收管理专业化与信息化改革[J].税务研究,2002,(1).

[4]王恩青.青海税收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研究与思考[J].税务学习,2006,(11).

[5]王立新,朱明辉.税收信息化需要内外兼修[N].中国税务报,2006-2-13.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3篇

    但是由于基层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加之基层税务人员观念存在偏移,在学习并对管理软件进行应用的层面上参与度不高。则首先软件开发的投资不足,没有获得数据、资料来源的有效工具的基础之上,再加之使用、操作软件的技术人员的匮乏,导致基层税务机构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从而导致无法对纳税人的税务活动做出准确的评估,继而最终影响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使得形成委托-关系的链条断裂,存在有微观不经济的现象。这种负面效应首先出现的是信息化发展所带来的信息的重复搜集以及信息的沟通不畅,进而导致征税能力的差异日趋明显,以至于信息可能促成了信息优势者设租行为的产生。而在当前生产要素充分流动、信息交流日趋频繁的前提下,在纳税人的生产行为日趋多样化的前提下,税务系统缺乏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不仅不利于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对于税务工作长远稳定的发展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二、税务系统内外的信息割裂——信息不对称角度的解读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对微观不经济现象的一个有效地论证,主要论证了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双方或多方对于与活动相关的信息的获得成本、持有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区别,导致交易结果在博弈的前提下没有实现最优。而具体到税务信息化建设这一命题,其重点在于税务系统内部和税务系统外部两种信息不对称。

    1.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税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管理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但目前在信息化建设中人为割裂了税务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软件开发管理混乱,部分省市税务局自主开发了一些税收征收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数据结构、业务流程、软件运行平台均不一致,给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集成带来困难。这种情况既造成设备和资源浪费,增加系统维护的难度和加大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同时也很难适应税收业务的发展需要,无法对涉税数据进行统一的挖掘分析和充分利用。2.税务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长期以来,由于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的欠缺,使得税务机关内部仅了解其所管辖的纳税人信息,而不能实现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即使在同一地区,国、地税机关也缺少有效的信息协调、沟通机制。此外,在政府机关普遍推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中,税务、财政、国库、审计、工商、劳动、公安等政府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监督机构,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日渐高涨。但由于部门间在信息化建设中各自为政,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一直客观存在,并日益成为制约政府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增加了税务机关甄别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难度,形成了信息割据格局,使得行业之间的信息互不融通。继而出现了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分析

    1.税务信息化观念之革新

    对原有的旧式的税务信息化观念予以革新,产生新的税务观念之内容,是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观念的革新表现在对税务信息化认识的层面之上,其核心乃是通过对计算机的有效应用使税务业务流程能够有所更新。其中,为方便上层的管理者能够直观明确的获取基层的信息数据,有必要对管理层级进行扁平化的组织,同时尽量尝试新的征管模式,以真正实现税务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质的推动作用。上述对策足以为整个税务信息化持久、良性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税务信息化人才的缺失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种不利的局面势必影响委托-关系而对税务信息化的建设带来负面的效果,因此,怎样既合理又有效的提升税务人员的信息化业务水平将成为解决当前困境的最直接的方法。信息化是方法,人的合理使用才是重中之重。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需要在税务人员的考录上着手,这就需要大力大范围的招录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人才,同时紧抓技术培训,从而使得税务人员能够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更有效的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技术的培训,更新现有的知识储备和结构,辅以相应的考核,保证现有税务工作人员与信息化相适应,推动税务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和高效运转。这一对策将有利于解决委托-关系之下面临的人才缺失的问题。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4篇

一、我局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通化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已拥有标准局域网8个,全区已形成广域网环境,基本带宽8M,拥有计算机500多台(套),从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人员27人,占全局干部总数的3%,应用的范围有征管信息化、政务信息化、网络传输、专业软件等,征管信息化包括JTAIS2.0、征管信息分析系统;政务信息化包括公文处理、内外网站、政府网站;网络传输包括省、市局间使用FTP、市县(市)间使用地税信使;专业软件包括计会报表、人事档案、劳资报表、工资管理、征管报表等专业科室应用软件。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模式

总体上讲,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应紧紧依靠税收征管改革模式,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依托覆盖全区的税收征管网络和互联网络为基础,建立税务系统的信息化高速公路为最终目标,以信息的集中处理为核心,以高速便捷的服务为根本出发点,提升税收征管及税收工作的计算机处理程度,全面实现税收征管及其相关工作的现代化。

以上模式只是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总体概括,我们认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应能够达到以下几个目标,或者基本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必须建设成功覆盖全国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税务系统信息高速公路,并完成与国民经济信息化连接,逐步深入国际互联网的全球信息化轨道,这是进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我们认为,一是要建成总局到县市局的四级税收征管信息网络,并且是平等性能够互通的,用来保证信息的及时迅速传递;二是税收征管网络要能够与各银行、工商、企业、公安等部门以及政府网络实现互通,不然税收信息化只能是良好愿望、空中楼阁。

(二)必须对全部的税收征管信息进行相对集中的处理和分析。这包括所有税收征管信息都必须能够达到网上传递、加工、存储、处理和分析,所有信息能够达到一定层次的共享。

(三)税收征管及其相关税收工作都要通过网上运行。要能够达到通过网络实现网上异地申报,网上稽查、网上征收税款,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网上办公的目的。

4()税收征管网络能够对税源情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要能够对税收征管的前期过程包括纳税人经营、资金运行和纳税等情况进行徽机监控,实现计算机网络帮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与经济的分析管理功能,同时也是配合新征管法规定的纳税评估约谈制度,从管理方法上要求税务机关不能象传统的方式直接向纳税人提取涉税信息,而是由纳税人主动提供涉税信息,这就要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有一条简捷快速的通道。

5、要真正让纳税人感动方便快捷。要能够让广大纳税人和单位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现有通讯网络,如电话、手机、互联网和媒体实现纳税申报和查询纳税情况。

三、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认识、人员素质、硬软件建设、财税体制、法律支持和网络安全上存在诸多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

目前,基层税收工作者对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尚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无为论,认为现有的税收征管手段能够完成和处理现阶段的税收征管业务工作,缺乏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观念,认为税收征管信息化是无为劳动。二是失权论,普遍认为实行信息化管理后,税务部门和人员会失去特权,对企业和纳税人失去强有的控制力,只考虑到眼前利益没有顾及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和趋势。三是落后论,认为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国民综合素质较差,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不如安于现状。四是目前的JTAIS软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开发商的服务不及时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

2、人员素质问题

从税务内部来讲,信息化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时展的要求和方向,科技加管理是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要求,再好的设备和先进的信息库,也要高素质的人员去操作,但是目前的人员素质现状不容乐观。一是信息化素质普遍较低,税务机关已基本上对所有人员进行了计算机知识轮训,但是仍有相当人员不能操作计算机。二是缺少高精尖的系统管理人员,目前,每个县市区局只有1至2名能够进行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维护的高层管理人员,一旦出现严重故障就会束手无策,难以就付。三是缺少信息化管理研究人员。从外部来讲,社会各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了解只限于政府上网等方面,缺少对税务信息化管理的认识,我国国民素质和整体纳税意识不高,对税收信息化管理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

3、软硬件问题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全区在税收征管信息化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仍存在问题。一是硬件投入多利用率低,基层分局计算机只限于打字报表功能,大多用于征收大厅的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方面,许多功能没有得到全部的开发利用。二是网络功能不健全,由于税务部门与工商、公安、交通、银行的网络还未真正实现联通,制约了税务系统广域网络作用的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

4、法制问题

税收征管信息化最大的特点是网上实现税收工作的计算机处理,有资料表明,到20*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50000亿美元,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贸易方式,电子商务的无界性、虚拟性和无纸化特点将使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面临挑战。而我们现在的状况,一是电子申报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配套的法律作保证,难以保证信息数据的合法化,现行的申报纳税是以纳税申报表为纳税的纸质依据,电子申报后难以界定其纳税申报的数据真实性和具有法律效应;二是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来明确规定其基本的电子合同、交易支持、企业帐本及其它电子文档的操作规范,使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其经济行为;三是税务机关上网信息管理缺少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对企业和银行其它部门的电子访问没有得到法律明文许可,阻碍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企业的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力度的加大。

5、安全问题

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广域网和局域网安全性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软件保护,容易被非法用户侵入。二是网络安全技术落后,还没有真正开始研究税务机关与银地等政府部门网络以及因特网对接后的安全保护问题。三是存在泄密隐患。税务机关与政府、企业、银行等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开放性的电子信息和网络就会受到来自多方的恶意攻击和发生泄密现象。

(二)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观念。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加快和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已成为必然选择。领导干部首先要转变观念,把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度来认识,敏锐把握信息革命发展的大趋势,创造性地把信息革命的成果运用于税收管理实践。

2、转变观念,加快人才培养,提高税务部门群体信息化管理素质。树立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理念,从我局的现状来看,应注重引导税务人员全员积极参与信息化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重点放在具体的操作规程上,在普遍提高全体人员整体素质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信息技术管理人才的配备和储备,使从事信息化管理的人员有轮训和再提高的时间和精力,向高层次发展,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3、加大基层单位的硬件投入,树立一次性投入终身受益的指导思想。

4、加强信息中心建设,强化信息管理部门职能和作用。从实际工作上看,信息中心的职能和作用还远远未得到发挥和应用,要加快信息中心建设步伐,从总局到县市局的四级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职能要进一步明确规范,赋予信息中心必要的职权,明确信息中心权威地位,全权负责各地的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和处理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征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整合;标准化;智能

中图分类号:TP3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6-30918-03

A Few Technical Concepts of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n Tax Grassroots

LI Bin,LIAN Shi-you

(Xi'an Shiyou University,Xi'an,China)

Abstract:Tax revenu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starts from 1980s,has experienced "historical surmounting". Now, it has already prepared for stride in the third stage from the policy laws and regulations, business processes, technology realization, infrastructural facilities etc. and other aspects. But there also has some problems on th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n Tax grassroots. For this purpose, this article brings forward several conceptions from the technical idea, including: super-integration of information, standardization of information and intellectualization of information.

Key words: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super-integration;standardization;Intelligence

1 引言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信息化关系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家安全等,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信息化水平里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综合国力和经济成长能力的重要标志,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正推动社会生产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突破口,不仅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技术保障,也是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税系统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在市区、县城及周边地区的基层征管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

1.1税务软件数量众多,应用管理混乱

税收信息化以后,原来手工处理的税收业务已绝大部分可为计算机处理所代替,税务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但由于开发者开发平台不一致,软件接口不统一不规范等原因,软件在基层推广时不得不多软件跨平台同时运行。经调查,目前我局征收系列有征管信息系统、车购税征收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系统及金税工程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等4大系统;稽查系列有大要案管理系统、金税协查系统、报表系统、报表审核系统及案件举报管理等5套系统;管理系列有重点税源管理系统、重点税源监控与分析体系、所得税申报软件以及督查督办等4套系统。由于开发水平所限就造成了软件补丁不断;多系统运行造成基层操作人员不得不在各系统间频繁切换,工作繁琐易失误;各软件接口不统一,数据不能共享,对纳税人重复采集数据与简化优化办税流程目标不符。

1.2 相关单位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制约了税收信息化的发展

信息化绝对不是把手工操作模式简单移植到计算机上,它是税收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它要求税收业务、税收行政、组织机构等的配套改革,要求人、财、物的适应,要求对习惯做法进行调整,要求按规矩办事。首先我国的税务信息化基础本身就相对薄弱,业务流程、数据结构和接口普遍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与税务业务相关的外部系统在各地之间也有很多的差异,且外部系统也并不规范,加之我国当前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经常有一些新的税务方针和举措出台,地方税务的征收及统计也要不断跟上国家的变化和发展,税收业务系统本身也就难以规范了。税收工作与各行各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相关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对税收信息化产生直接的影响,而相关单位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形成与税收信息化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致使税务机关涉税信息来源单一,无法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对税源监控能力不强。

基于以上形势和问题,笔者想从技术角度,对基层税务信息化建设提出的几点构想。

2 对基层税务信息化建设基于技术角度的几点构想

2.1信息的整合

我认为要使税务信息化发挥出最大的功用,必须引入“整合(super-integration)”这一概念,通过整合来解决技术、业务、管理、法治和服务的契合问题。

2.1.1税务信息化的整合应该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层:当前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标准、忽视标准、相互封闭、观念意识落后以及现有信息系统功能的滞后,已经无法满足税务管理日益增长的对信息快速准确的需求,急切需要信息系统能够屏蔽内部组织结构、功能结构和流程结构的复杂性,在正确的时间将正确的信息传递给正确的信息需求主体。

第二层:管理思想的变革是税务信息化整合的推动力。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应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外部环境。

第三层: 信息化整合是建立管理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实施平台。创新是政府机关增强自身生命力的特性、过程和方法。税务机关可以在整合的平台上实现功能的再定位,改革旧有的服务观念和服务管理手段,全面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发展水平。

第四层: IT技术的快速发展是税务信息化整合的技术保证。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计算机具有更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大型数据库功能的逐步完善、网络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建设更广的应用范围、更强的功能、更快捷的服务的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成为可能。

第五层:信息化整合是不断循环不断提高的过程。技术在不断地发展,管理在不断地变革,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和提高,这决定着信息整合是一个不断循环和提高的动态过程,系统整合完毕并不意味着终结,而是新一轮更高层次信息整合的开始。

第六层:系统、标准和整体的观念是信息化整合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所以,在税务信息化整合过程中,一定要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摒弃局部的和本位的利益,按照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依据系统论的思想进行信息整合规划。

2.1.2实现整合的方案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资源平台的整合路线――网格计算。网格应用最大的意义在于管理,可用它来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整合。整合首先从最低层开始,把硬盘空间的资源合并成为存储网格;其次是建立数据库网格,把散落在各个业务部门里的数据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数据库;然后是建立服务器网格,流程合并成一个完整的流程,这样就能基于一个界面实现完整的业务流程;最后就是管理,通过网格管理工具实现从底层开始到数据库再到应用程序的管理。我认为,以网格技术构建的基础平台,能够提高硬件的利用率和资源共享,能够使税务机关通过增加成本组件来向外扩张,还可以减少管理需求等。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方向。

第二个方面:软件技术的整合路线――SOA(面向服务的系统架构),是天生的整合利器。IBMCICS和BEATUXEDO就是过去被用于构建SOA应用的两种技术范例。随着Web Services技术和标准体系的发展,基于标准化Web Services的SOA将会有更好的应用前景。

第三个方面:运行维护的整合路线――(OUTSOURCE)业务外包。税务机关的信息中心如果不能够及时外包业务,战线会越拉越长,最终无力支撑。在发达国家和先进行业,IT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IT服务管理平台)已经渐成气候。服务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是:支持求助响应管理、支持变更管理、支持资产管理、支持服务等级协议管理。因此,在没有完全自动化以前,某些IT服务可能会成为一种外包式系统服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更专注于理解自身的业务逻辑,从而投入更大精力管理数据资源。

2.2信息技术的标准化

信息技术标准化是围绕信息技术开发、信息设备研制和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而进行的一系列标准化工作的总称。信息技术标准化是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的基本前提,是确保信息资源的共享的根本保证。

目前税务系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2.2.1加大硬件资金投入,统一各环节的硬件标准

硬件设备的标准化是保证信息能够共享的重要环节。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税务部门的硬件设备上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应该加快各部门硬件配置的标准化的建立,加大资金的投入,尽快实现税务机关信息硬件设备的统一,同时建立主要包括扫描仪、计算机网络协议、输入设备和数据传输、信息交换代码、媒体和数据文件、接口、功率、接地和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指南,为将来的信息共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2.2将那些急需的内容加以标准化,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和追加。

在制订信息技术标准化方面,应当考虑我们所采用的标准应当能够保持一定的相对稳定性,作为一种标准就不要轻易做大的改动,因此,在规范和制定各种标准化时,要经过多方面调查、论证,将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建议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紧紧把握住国际和国内标准化的发展方向,根据税务系统自身的业务需求做一些适时的变动,使税务系统信息化水平能够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

2.2.3建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组织的合作

在信息化方面,国内的有些行业和部门的技术水平相对是比较高的,如我国的商业银行,很早就实现了网络化,以及信息的实时反馈。这些成果的取得都与他们自己内部有着完善的标准化体系密不可分的。因此,税务系统应组建一个自己的信息技术标准化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在标准化方面有着先进经验的部门的合作,学习别人的经验,从中得到启发。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的信息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对口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各种相关活动,力争在其中发挥作用,从而获取国际和国内在信息标准化方面最新的技术发展动态。

3 引入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也方兴未艾。因此,在税务信息处理中引入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已势在必行。在税收信息系统的决策模型工程中,基于机器学习,非线性动力学系统和适应性技术的模型更适合于理解动态变化的市场行为。

现代税收数据分析的理论和模型,是掌握和分析税收的行为与趋势的有效工具。为了对税收政策、科学管理、数据分析、税收预测和决策、以及对税源发展目标的评佑、偷漏税行为的控制和管理提供更有效的手段,可以采用专家系统、数据开采、基于范例推理等技术。

例如,分类规则发现是最常用的数据开采操作,其目的是利用历史数据纪录,从中自动推导生成能总结出对给定历史数据的推广描述,从而能预测未来数据的行为。那么,通过对给定的纳税数据推导出偷漏税情况的泛化规则,可以发现偷漏税这种异常规则。

又如,在稽查选案中,可以使用关联规则判断各个指标间的关联程度,然后可以进行指标合并,从而简化选案的复杂度。

根据财务信息、申报信息、发票购买使用信息,以及各种违章信息,建立计算机自动选案系统,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从而做到"有据可依"。这项工作适于使用基于范例推理的技术来完成。

专家系统是运用知识进行推理的计算机程序。专家系统把某一领域里被公认的权威专家的知识或法规及各种规则精选出来,并用某种形式表示出来, 计算机将根据这些知识去模仿专家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解决问题的策略,求得问题的解答。专家系统是实现智能决策的关键,用从税收业务专家头脑中发掘出来的税收知识和经验构筑起来的税收专家系统,可使税收业务专家的专长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更多的税务工作者提供咨询和建议,从而提高一般税务干部的工作水平。 另外,利用税收专家系统,还将大大提高各项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同时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

也可采用集成管理科学、人工智能、神经计算等多学科技术,建立一套面向税务工作管理层的智能软件系统。它运用高度智能化的技术来提高税务工作的管理效率,加强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全面监督管理,加速税收领域的电子化和科学化管理进程。

4 结束语

如果说信息系统建设是税务信息化的驱动力,那么整合则是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信息化打破了工业化时代的组织等级规模体系,税务机关将参与全球政治、经济重建下的政府管理体系重组,税务机关面临着角色、功能再定位。惟有以信息化整合起来的税务机关,才能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作出快速的应对。

而信息化程度越高,就越是要加强信息标准化的建设,因为没有各种不同硬件和软件的接口标准化,信息系统就不能联网,信息系统之间就不能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离开信息技术的标准化已经足以使所有信息系统陷入瘫痪状态,税务系统将来的信息化的发展将只能是一句空话。由此可见,信息技术标准化在税务系统的内部将会显的越来越重要。

税收信息的智能化是现代化的税收信息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税务信息智能化为认识税收与经济的诸多关系提供依据,准确地把握税源的动态,实现对整个税收活动有效地管理和决策,与税务行政管理系统一起,形成税收成本、人力资源配置、税制改革预测等宏观管理的支柱。

总之,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国的基层税务信息化建设正处于由面向管理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向建立全方位税收服务系统的新阶段迈进的关键时刻,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务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是中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将极大的推进基层税收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信息系统一体化势在必行.中国税务,2005年10期,47-47.

[2]谭荣华,王敬峰. 整合:中国税收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税务, 2005年2期,44-45.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6篇

关键词 税务数据 管理 现状 计算机信息化 应用与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国家税务部门正逐渐加快税务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以适应税务工作需求。如何调整、优化和完善税务系统,提升税务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化程度,实现对各类税务信息数据的信息化、系统化处理已经成为当前税务工作的重点。税收数据是税务数据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税务登记、信息申报、汇总统计、金库对账等税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仍需要税务部门不断在税务数据管理中渗透计算机信息化的应用。

一、税务数据管理现状分析

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来源,良好的税务数据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是保障国家税收稳定的重要前提。各级税务部门在长期的税务工作中已经积累的一定的经验;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推广和普及,计算机信息化已经全面渗透至税务数据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并逐渐形成了一套信息化的税务数据管理模式。然而纵观税务登记、税务信息申报、汇总统计、税票核销、金库对账等过程,形成了大量的、冗杂的税务数据需要进行处理,现行的税务数据管理体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税务数据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税务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国内税务部门对税务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程度不够,这一现象在税务数据管理工作中表现为“重视环境建设、轻视实践应用”。税务部门都在税务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给予了相应支持,但这些支持似乎仅仅流于形式:其倚重于购买大量的计算机信息化设备,而在计算机信息技术方面的投入不足。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数据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使得部分税务数据管理工作仍存在着耗费大量人力进行税务数据管理的工作,降低了税务数据管理工作效率。“重视环境建设、轻视实践应用”这一现象同时也暴露出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人才的缺乏。我们看到,许多税务机构似乎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人才,这使得税务部门在管理一些庞大的、关联性较强的税务数据时显得捉襟见肘。税务系统基层中心大多建设有计算机信息中心,但这一机构主要负责的是税务系统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其工作人员也大都是计算机专业毕业,虽然其拥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但是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不熟悉税务业务,仅仅依靠他们进行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难以实现税务管理数据价值。

(二)缺乏规范化的税务数据管理体制

计算机信息化在税务数据管理中的应用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在现阶段的税务数据管理中,仍缺乏一套规范化的税务数据管理体制。例如,在税收数据的采集过程中,由于存在管理体制上的漏洞,纳税人在进行申报纳税信息填报时常发生个人信息错填的问题;由于缺乏对税务数据管理工作的硬性规定,部门税务工作人员敷衍对待税收业务数据信息采集工作,这使得一些新的纳税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纳税信息无法准确、全面的记录到税务数据系统中。

(三)封闭化管理,数据共享度不高

税收工作往往根据不同的税种由具体的部门负责,工商、银行、地税、国税等部门都有参与到税务工作中。这些部门负责了某一类税务的数据管理工作,其合作、共同管理税务数据是提高税务数据管理质量的中要求前提。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各部门都存在着自身的税务数据管理信息化系统,这些数据信息系统标准不一,使得各税务系统都处于一种相对独立的状态,税务信息难以实现集中化管理,税务数据共享度不高。

二、计算机信息化在税务数据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一)加强信息化税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税务数据管理体制

税务部门应当提高对税务数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切实完善税务数据管理体制。上文已经提到,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即是“重视环境建设、轻视实践应用”。由此,税务部门可以从两方面考虑加强信息化税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第一,加大对信息化税务数据建设的投入,计算机信息设备是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硬件基础,税务部门应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工作需求购置相应的信息化设备;第二,建立专门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机构。税务部门应当从税务工作全局出发,实现一种“统一管理、明确工作”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模式。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机构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维护税务数据口径。二是建立健全全局性的税务数据管理制度。三是负责对各类税务数据的审核、分析、调整(以计算机信息化设备实现)。四是维护和管理税务数据信息化系统。五是培训各科室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人员。

(二)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

同样的,税务数据管理应当建立起“统一管理,明确分工”的工作模式,即建立一种负责人制度引导税务数据管理工作,具体的税务数据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各科室负责相对应的税务管理工作,同时承担了相应的业务数据监督、管理责任)。这种责任制的工作机制能够有效督促各科室人员履行自身的税务数据管理责任。整合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是提高税务数据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一般来说,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整合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是以统一数据标准为前提(方便各类软件信息的统一整合)。二是以税务信息流为导向。三是分阶段整合系统(第一阶段是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第二阶段是发掘新技术、新信息以完善系统)。

三、结语

税务数据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计算机信息化在税务数据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应当从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发,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相应的税务数据信息化管理体制,以提高业务水平。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参考文献

[1] 徐虹.计算机信息化在税务数据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科技创新导报,2011(33):184.

[2] 樊唯理.计算机信息化在税务数据管理应用[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7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TP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280-02

1 当前税收征管信息管理与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税务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和理念还很淡薄,片面地认识和理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部分税务人员把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仅仅理解为外在的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却忽视了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和内容以及税收管理运作程序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变革要求。也有税务人员把税收信息化建设当成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来看待,技术开发和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被割裂的现象。

1.2 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报税软件中,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税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大量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或无法采集。因此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 数据传递、存储技术不完善

(1)数据传递不及时。

全国只有极少数地区实现了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库集中,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县局或以基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而分散的小数据库需要通过网络并经数据库复制技术,才能将基层的征管数据逐级传到市地局,不仅时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够准确。

(2)数据安全隐患大。

一方面由于各级在思想上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其三,税务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灾难备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大量数据将彻底消失。

1.4 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备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的条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整个征管信息化系统大大小小的30多个应用软件在不同领域自成一体,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目前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数据外,大量的日管信息也无法实现跨区域交流共享。

2 促进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建设的举措

2.1 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

税务机关应该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中,不能仅仅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往来、财务报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作为一项硬指标,在引导税务工作人员及干部充分认识数据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数据采集二级、三级审核和考核机制,进行严密考核,保证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

2.3 改进数据存储手段

(1)搭建高质量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统完整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线操作人员及各级数据管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或者杜绝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区市一级国税机关内部设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监督数据的采集、加工的全过程,做好系统运行后数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与业务部门配合,加强对数据使用价值的研究,深度开展数据分析,使系统数据能够得以充分利用。

(2)尽快落实网络、数据安全措施。

在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等相关初级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

2.4 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实现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一体化道路,实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硬件、数据标准以及软件一体化的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处理。应该尽快实现不同主体硬、软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集成度,减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2)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来完善我国信息交换的保障体系。一是以登记信息交换为基础,构建登记信息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重点是做好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换。二是以纳税人银行资金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实现储户实名制,使税务部门能抽取出所有银行的数据,利用金融部门的优势,发挥其对税源监控的协作能力。三是以代码的唯一性为最终目标,实行公民和企业代码统一制和代码终身制,从根源上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监管成本。

2.5 推进组织结构的调整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的组织结构调整应以把传统的结构庞大的税务机构体系改造成一个以信息化支撑的扁平的税务机构体系,从而降低过去较高的税收征管成本、改变信息传递的失真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及分类划片管理的原则,在市区设立一个直属于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稽查局,同时根据城市区域的大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若干个管理局;县(市)城区及其周边地区设立直属于县(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而不再另设其他征管机构。对于农村乡镇,按照机构收缩的原则,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度地保留一些跨行政区划的综合性税务分局。

2.6 推进业务流程重组

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相关制度。其次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严格税务登记、强化户籍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户籍档案。再次要统一内外部信息的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载体――表单证书,将内部使用的表单证书简化或者逐步取消。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范文第8篇

收入局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依照税收法规、税收程序和行政管理组织结构而设计的。例如,有三个不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税收征管工作,因为不同种类纳税人适用不同征收程序,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操作程序。并且,各地的硬件和软件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同税务服务中心和地区税务部门,可能获得不同产品,即使同样产品,使用方法也有所细微差别。另外,有许多特别的程序和系统,以适应税法特别的规定,到目前为止有800多次因为税法修改而导致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建设规划

在收入局,税务信息化十分重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建设税务信息化的问题,另一个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1998年,美国国会批准了收入局改组革新法案(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 of1998),收入局经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策划,由分区域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改革成为了直接面向纳税人税收管理的大框架组织结构。

目前,收入局下属的业务单位按照纳税人类型分为工资和投资收入司、小企业和自我经营企业司、大中型企业司、免税组织和政府实体司等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职能单位有犯罪调查司、复议司、纳税人辩护支持服务司等部门。服务单位有纳税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

随着收入局组织结构改革,业务系统也在变革调整,因此必须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来适应这种变革更新。况且,信息技术系统已经严重落后,也需要更新和集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局制定了耗资100亿美元的信息化建设15年规划,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高效服务,税收征管高效公平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如下:纳税人服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近期建成)、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小企业稽查管理系统、大企业审计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服务系统(战略)、综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税收统计信息系统、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上述各系统中,电子申报系统是近期目标,其具体规划是在2003年前使所有的申报准备工作通过电子手段完成。1999年收入局局长CharlesO.Rossotti向国会财政委员会汇报时,称信息技术在推动收入局现代化和完成国会要求在2007年底前实现80%个人电子纳税的目标等方面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收入局需要解决资金、培训和技术问题。当年12月,国会批准从5.06亿美元信息技术资金账户支出3500万美元给美国国内收入局进行技术更新。之后,收入局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CSC)以及一组顶尖技术专家和咨询顾问签订了一个协议,来管理和协调对IRS核心业务系统的建立,实施税务信息化建设。

2001年,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收入局设立了新的副局长职位,主管信息化建设,聘请有着信息技术背景的John Reece担任副局长兼任首席信息官,由于John Reece长期在企业工作,有业务和技术整合工作经验,所以被寄予厚望。

截至目前,收入局与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公司为首的八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科学应用国际公司(SAIC)提供核心数据库系统的总体框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作,达到卡内基梅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三级资格水平;NorthropGrumman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负责更新图像识别处理系统,该系统从1993年开始已经处理了8.5亿份图像及表格,该公司还将负责以后的程序修改及技术更新。为推进电子申报系统建设,加强纳税人服务系统,收入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服务,在目前已经十分成功的网页上增加更多的内容,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例如提供近10年的税表、文献;提供在线表格,纳税人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提供纳税人经常性问题及回答,给纳税人指导;充分发挥E―mail功能,给纳税人提供新闻信息。较好的纳税服务,较大地促进了电子申报率的提高,由1998年的20%上升到2002年的35.8%。

建设经验和问题

从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及初步成效等来看,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首先,国会、财政部、收入局等高度重视,是信息化建设成功的关键。收入局信息化建设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中最大的项目,国会财政委员会亲自过问方案制定、资金预算及实施情况,并要求按期递交实施情况报告,听取有关汇报。

其次,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技术实施的前提。工作实践中,随着业务工作的改变,信息技术也必须相应地改变。收入局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伴随着业务系统的重新整合工作,继而提出了信息化建设规划。新设立的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在主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副局长的领导下,实施组织机构进一步重组工作,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系统整合方案,全面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第三,强调利用信息化建设提高为纳税人和其它业务部门的服务功能。收入局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部门建设,信息技术人员招聘、培养、使用、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对信息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有效管理、利用信息资源,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高效服务,给其他税务部门提供高质、高效服务,把其他业务部门当作自己客户对待。

第四,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与外部协调配合,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与其它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整合核心税收业务,提出业务需求方案;二是业务系统整合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信息技术实施方案;三是收入局与外部各大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务和技术系统集成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借助“外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