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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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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驻申请书范文第1篇

为帮扶武汉市各类职工创业或再次创业,市总工会出台了《武汉市总工会实施职工创业小额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职工创业小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严格审批、有贷有还、小额短期、到期还本”的原则。

贷款对象为加入本市工会组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自主创业职工。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1-3万元。对信用良好、有较强还款能力的,可提高到5万元。创业人员创办新兴经济实体,属于个人领办或合伙经营,并且能够安置10名以上下岗职工就业的项目,贷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职工创业小额贷款实行以区为主,市、区两级操作模式,市总工会向各区及市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工会下拨300万职工创业小额贷款启动资金。受市总拨款的各单位工会按比例配套资金,并对本辖区和单位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和项目独立审核办理。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和项目,可按规定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重庆市:扶持创办微型企业 解决就业问题

重庆市扶持创办的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据悉,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申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创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九类创业扶持人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另一部分为创业扶持申请,在创业申请所需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交:《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审批表》和创业投资申请书。目前,具体申请程序还在设计之中。

根据重庆市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申请创办微型企业免收相关行政规费,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也无需缴纳学费。微型企业可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外的一切行业和领域,但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高能耗低产能的产业除外。

陕西省洛南县: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政策

陕西省洛南县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多方面拓宽就业渠道,就业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285个,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91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开通创业“绿色通道”,对创业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以优质服务加快政策落实,并为250人发放陕西小额担保贷款1086万元,为7名农民工创业企业申办贷款贴息30余万元,带动700余人就业。

哈尔滨:市民创业可获补贴奖励

据了解,对于哈尔滨市区内(呼兰、阿城除外)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哈尔滨小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户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哈尔滨市内已参加创业培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由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的场地,每户一次性补贴 2000元;租用使用面积51-150平方米场地,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租用151平方米以上的场地,每户一次性补贴4000元。

哈尔滨市创业人员到哈尔滨市区内经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实训基地进行实训,培训时间不超过6个月,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培训补贴。

哈尔滨市创业人员新增吸纳5-1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吸纳11-2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吸纳21-3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吸纳31人以上就业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晋城:专业技术人员辞公职创业的可获贴息贷款

晋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均,比如市级单位多、县级单位少,事业单位多、企业单位少,国有单位多、民营组织少。这些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因此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工作负荷不满,人才浪费的情况。

为改变这种现状,晋城市人社局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辞去公职,自主创业、自主择业。辞职后,档案由人力资源市场保管,可以继续评职称。政府还将使用创业专项资金代其缴纳3年的养老、工伤 、医疗等保险费用,并为其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创业成功,并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政府还将提供一定的创业专项资金支持。

农行玉林分行:小额贷款支持农村青年创业

为帮助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难题,更好地引导、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农行玉林分行推出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对象为40岁以下,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青年带头人、优秀团员、返乡创业农民工。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方式发放,手续简便,方式灵活,贷款额度适当扩大,延长贷款期限,并实行利率优惠,调动了广大农村青年创业的积极性。该行充分发挥网点多、联系广泛的优势,收集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创业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同时,按照信贷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创业计划可行性、发展前景、预计还款能力等情况,预测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择优发放贷款,把好贷款准入关。

湘乡市: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贷款

近日,湘乡市为全市39位返乡农民工发放湘乡市创业贷款325万元,财政贴息56万元。此次湘乡市创业贷款对象重点是农业种养殖。为了让创业贷款成为返乡创业者的助推器,湘乡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创业服务小组,负责对创业者进行培训和考察。目前,该市已经为200多名创业者进行了两期培训。为了做到农民工创业贷款有的放矢,该市对这些学员进行实地考察评定,再确定发放名单和金额大小。对没有进入农民工创业贷款支持范围的返乡农民工企业,创业服务小组的成员主动上门,分析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企业入驻申请书范文第2篇

“‘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审核的可能性不大。”山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姜海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很显然不合适,也没必要。事实上没有人因茅台叫‘国酒’就会多喝多买。”一名不愿具名的白酒行业人士对此称。

事实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在茅台对“国”字招牌锲而不舍地追求的背后,还有对高端白酒的广告效应和市场份额的考虑。

反对异议书超20份

自“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进入公示期后,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止。不仅洛阳杜康委托律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发出异议申请书,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等5家四川酒企也联合向商标局递交了异议报告。

贵州一名不愿具名的白酒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任何一家白酒企业成为‘国酒’对其他白酒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如果‘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会在行业内造成排他性的影响,会造成一种印象:‘国酒’就是茅台,其他酒属于‘附属品’。”

不仅如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反对声已经从企业转到了学术界。10月14日,北京、上海等地的10多名律师及多名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在北京举行研讨会,现场“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公开信”,就“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提出异议。

参加研讨会的律师之一、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公开信,异议书正在准备中。如果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茅台酒厂注册国酒商标,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他说。

根据不完全统计,茅台本次所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4项商标在3个月公告期间共录得95项异议申请,目前其中93项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显示为“待审”状态。

“根据相关程序规定,公示期满后,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与被异议人的陈述与理由,并作出最后裁定。如果仍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钟兰安介绍。

据了解,“国酒茅台”于7月20日进入初审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即进入商标异议期,时间为3个月,在此期间,商标局将接受来自各方的异议。“从实际情况来看,酒厂的反对声音最高。”姜海洋说。

“符号圈地”恐难实现

资料显示,贵州茅台从2001年开始,先后在第33类“白酒”商品上申请注册过9件“国酒茅台”商标,前5件都被商标局驳回。此次获初审公告的4件“国酒茅台”商标是贵州茅台2010年9月申请的。

“事实上,‘国酒茅台’通过审查核准的可能性非常小。”姜海洋直言。据了解,“国酒”二字作为商标组成部分使用是否合法,其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等。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将“国酒”二字用在特定商品上,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可能。

此外,姜海洋认为,“国酒”是对某一特定品牌酒的褒奖,作为一种荣誉不应由某一酒厂独占。

“将‘国酒’这种质量标志性的字样作为商标,对其他白酒企业不公平。如果该商标通过审核,将会损害白酒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钟兰安表示。

姜海洋认为,从现实情况看,商标局在对涉及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进行审查时非常严格,在“国酒茅台”具有被多次驳回以及存在众多异议的情形下,“国酒茅台”通过审查核准的可能性非常小。

例如,对贵州茅台酒厂于2006年8月1日提出的第3个“国酒茅台”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的批复是:“国酒”是对某种品牌酒的品质的褒扬,作为一种荣誉不应为一家独占,以“国酒茅台”作为商标用于指定商品上有夸大宣传作用并具有欺骗性。

因此,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予以驳回;当时贵州茅台酒厂不服该驳回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申请驳回复审,但商评委复审后维持原决定,驳回了其复审请求。

“国”字头背后的利益

茅台如此执拗地坚持,绕不开的是其背后巨大的利益驱动。

“从现实角度看,利用‘国酒’所蕴含的意义进行宣传,可以提高其商品的知名度,起到良好的广告效应,这或许是茅台酒厂进行不懈努力的主要原因。”姜海洋分析。

在中国文化中,与“国”字头沾边的产品往往被认为品质和形象最佳。企业也因此认为,争得了“国”字头的金字招牌,就必然会赢得市场。

钟安兰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的查询系统检索发现,在多个行业均有以“国”字头作为商标的例子,不仅有“国”酒,甚至还有“国”奶、“国”水等商标品牌。

值得关注的是,以“国”字开头的高端白酒在市场上早已不鲜见。如“国窖1573”“国藏汾酒”系列,五粮液也推出了国字头品牌“国五液”。

从法律角度分析,将“国酒”二字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进行注册,茅台酒厂就可能对这二字拥有一种独占使用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阻止其他白酒生产厂家使用“国酒”字样。

事实上,从“国酒茅台,喝出健康来”到“国酒茅台,国之栋梁”的广告词,贵州茅台就一直将“国酒茅台”用于各种公开场合,还成立了北京国酒茅台文化研究会,将“国酒茅台”的宣传进一步深入人心。

钟兰安律师明确指出:“茅台自称‘国酒’,有哪个权威部门评定了这个名头给它吗?它擅自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国酒茅台’这四个字涉嫌虚假宣传,是违反《广告法》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制止。”

姜海洋表示,在此案件最终结果出来之后,必然会对茅台酒厂以后使用“国酒”二字的广告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茅台酒厂不能获得核准,其竞争者有可能进一步对其广告中使用的“国酒”二字采取行动。

酒企分天下

“国酒”之争只是拉开序幕,茅台又对重新注册赖茅商标一事大动干戈,同时以商标侵权为由对茅台镇的荣和烧坊提出索赔。除此之外,贵州茅台还将温州十家商户告上法庭。在茅台加紧商标维权之时,茅台与其他酒企之间的一种微妙的平衡正被打破,茅台似乎一夜间成了行业公敌。

事实上,在各领的白酒江湖,似乎并未出现公认的霸主。白酒市场发展到今天,各大酒企更是在香型上下功夫,试图成为某一种香型的领头者。在整个白酒行业,尚未有一家获得公认的霸主地位。

据了解,随着“三公消费禁喝茅台”的呼声四起,茅台业绩将逐渐受到影响。2012年,贵州仁怀市又在着力打造名酒工业园,诸多白酒企业的入驻,让茅台酒感受到了潜在的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茅台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采取一系列的维权行动,背后或是为了加快完成业绩。而突破品牌,形成品牌垄断,控制茅台镇资源,加强渠道控制力,使其战略转型便是提升业绩的手段之一。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3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国酒茅台”商标将正式具备法律意义。这意味着,一旦“黄袍加身”,长期以“国酒”称号进行宣传的茅台将“转正”成为合法的“国酒”,而其他“国五粮”“国窖”等品牌或将受到打压。

不管“国”字商标最终结局如何,在品牌宣传和营销手段上,贵州茅台公司还是赢了。

企业入驻申请书范文第3篇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机构)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权限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受理办理和协调督办机制,构建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运作原则。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则行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六)方便群众原则。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着力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强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县委、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群众的监督等各种监督,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

(一)中心机构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科2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作程序和规则。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

4.对县直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乡镇为民服务站报送县直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对县直部门(机构)行政服务事项窗口工作的考评并提出意见。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7.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推行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规范运行

(一)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各单位按照“有权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等,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根据目前的实际,下列35个单位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务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计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监局、药监局、人防办、残联、运政管理所。

第一批进入中心的单位:发改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济局、环保局、人防办、运政管理所。

与中心联网办公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药监局、质监局、水务局、地震局、农行、消防大队。

1.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上报。各部门(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项目清理上报,内容含进驻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按a、b、c、d、e“五类办理制”(即:a.窗口当场即可办理,b.需窗口转单位领导签批办理,c.需现场踏勘核实办理,d.需部门联合办理,e.按规定不能办理)。对进驻事项进行标识注明,同时需要对暂不宜进驻或不应进驻项目说明原因。

2.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依据、资料充分,可直接办理的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要责令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

3.规范收费。实行“以票统管,统一收费”。各种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含非税收费项目,需专业勘验和地点不固定的项目除外)必须进入中心,在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办流程。各部门(机构)必须按照“行政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公开”的要求,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各部门(机构)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窗口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规定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对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认。对须由几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或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和“全程代办制”,由中心领导牵头组织有关窗口部门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全程代办审批事务。对缺席并联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查会的部门视为默认,部门无条件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实行“首席代表”制。各单位设立审批首席代表,由原单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涉及转报上一级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进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带班中心工作,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同时安排1名中层干部作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本单位审批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各单位除确立窗口工作人员外,必须配备1名补充岗,确保不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

3.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进驻部门窗口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给以否定退回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性的否定理由,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凡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否定不当的,责成进驻部门(机构)重新按时办理。

4.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制。认真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集中进行年检年审。

(三)规范办理事项管理。规范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即办件: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的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主件缺少的;申报材料齐全,但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均属退回件。对退回件能当场认定退回的,要当场退回;不能当场退回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退回。

3.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来的;申请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均属补办件。补办件的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算起。

4.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办结的均属承诺件。若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并在公开承诺的时间办结,原则上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

5.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投入较大的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均属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情况及时主持召开联审会议,明确联办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

6.上报件: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属上报件。对上报件窗口单位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负责全过程办理。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政务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

2.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电子大屏、触摸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交互式查询方式,满足服务对象咨询、预约或受理各类事务。同时,中心要实现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表格免费下载功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平台,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管。

(五)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

2.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3.健全行政监察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六)强化指导职能,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体现政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窗口。

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

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

3.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窗口,关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对在窗口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优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特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窗口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年拨付给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上报、审批、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机构建立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县信息产业办、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建设的设计、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维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入驻项目事项的清理。

企业入驻申请书范文第4篇

6月29日,第三方移动电商平台“拼多多”所在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书。文件显示,拼多多计划通过IPO交易筹资最多10亿美元,拟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据悉,此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运营、研发以及一般企业用途和运营资本,包括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拼多多暂未确定发行价、发行量,也未敲定将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

中国的电商经历了近20年的高速发展,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零售电商生态日臻完善,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有新形式的电商平台出现,而拼多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新电商”平台。成立于2015年9月的拼多多,是主打“拼团”的社交电商平台,用户可通过发起和朋友、家人、邻居的拼团,以更低廉的价格买到商品。2016年9月拼多多现任CEO黄峥创办的“拼好货”合并,组建成为目前的拼多多公司。据相关数据显示,拼多多以22.4%的渗透率超过京东(22.3%),成为第二大综合电商平台。

拼多多的快速崛起于成功,也引发其他电商巨头的纷纷效仿。2018年上半年,淘宝推出了一款名为“淘宝特价版”的App,直接对标拼多多的拼团模式。而在3月,京东推出类似拼团拼团“京东拼购”,并开放独立招商入驻。

此外,垂直型各类社交电商也纷纷启动融资与IPO。4月23日,分销型社交电商“云集”宣布已完成B轮融资1.2亿美金融资,4月19日,工具性社交电商“有赞”借壳中国创新支付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加上4月12日,导购型社交平台“什么值得买”再次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申报稿》,冲击“导购电商第一股”。移动社交电商一时暗流涌动,成了群雄逐鹿、巨头纷争、资本重兵布局的最热门电商领域,长期关注社交电商行业的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

二、专家观点

对此,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EN)电商快评予以评论解读:

亮点一: 急速扩张 成长惊人

1、营收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7年全年和2018年Q1收入分别为5.05亿元人民币(下同)、17.44亿元和13.85亿元,2018年Q1收入同比增长37倍。

2、GMV

拼多多成立近三年,2017年一年做就到了1412亿元人民币GMV,相比之下,京东2014年年初GMV才达到这一数字,这也相当于阿里2009年中的GMV水平。此外,2017年每个季度GMV几乎都翻倍增长,而阿里2017年GMV的同比增速为22%,京东为38.4%。

3、活跃用户

根据招股书数字,拼多多年度活跃买家,到2017年底是2.44亿,约为阿里的47.3%,2018年第一季度活跃买家为2.94亿,为阿里的53.2%。

因为拼多多和京东的业务模式不同,拼多多的公布的年度活跃买家,而京东披露的是年度活跃用户,但比较京东2017年底2.92亿和2018年Q1的3.018亿年度活跃用户数字,拼多多的年度活跃买家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京东。

4、订单数量

招股书显示,2017年全年和2018年Q1,拼多多总订单量分别为43亿单和17亿单。这一数字可能已经超过了京东。京东近期并未公布订单量,仅在去年第二季度共订单量为5.9亿,因为第二季度有618大促,所以这一数字应当在四个数季度中算高的,即便依此为平均值计算,京东一年的订单量也为24亿,低于拼多多2017年的43亿订单。

“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目前相当激烈,拼多多也面临传统电商巨头、垂直电商、实体零售商的挑战,但由于拼多多拥有大量且活跃的消费群体、创新互动性强的消费体验、社交+电商无缝对接的能力、性价比极高的商品和留存商户的能力,这些都支撑着拼多多的快速成长。”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经过了前期的快速发展,面临巨头的夹击,拼多多能否持续盈利,提供相对低价的商品同时保证质量、避免被贴上“低廉质量差”的标签,是今后营业收入高增长的一大挑战。但单从交易总额上,拼多多在2017年一年的快速增长足够引起阿里和京东的不安。”

亮点二:在线营销收入占八成

招股书显示,拼多多的收入主要包括在线市场服务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两部分,拼多多平台的收入主要来自在线广告和交易佣金,与目前其他电商平台在商业模式上具有一致性。

在线市场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在线营销服务和佣金收入两部分。在线营销服务类似于淘宝的在线广告系统,2018年第一季度了贡献了80%的收入。佣金收入是指拼多多依照商品价值向商家收取的0.6%的佣金。2018年第一季度,佣金收入约占总收入的20%。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网络服务年费、交易佣金、营销广告费是传统电商平台盈利模式的“三板斧”,此外,随着拼多多平台大数据的积累、用户画像的完善、人工智能的应用,还可能衍生的出诸如2C端的消费金融、2B端的在线供应链金融,以及物流服务、云服务等新的盈利模式,预计不出两年拼多多就可以实现盈利,实现自我“造血”。

亮点三:创始人绝对控股 腾讯持股18.5%

招股书中披露了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前的持股情况,个人方面,拼多多创始人、CEO黄铮持股50.7%、绝对控股;机构股东方面,腾讯持股18.5%、为第二大股东,高榕资本持股10.1%,红杉中国持股7.4%。

腾讯和拼多多关系密切。腾讯产业基金在B轮融资时介入拼多多,拼多多起家于微信生态,其低价、拼团的策略正是借由微信群、朋友圈的社交关系链条病毒式传播、快速起量。

2016年7月,拼多多获得来自腾讯等机构共计1.1亿美元的B轮融资,正式加入腾讯的电商联盟;2018年2月,拼多多与腾讯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腾讯同意向拼多多提供微信钱包接口上的接入点,使其能够利用腾讯微信钱包的流量。此外,拼多多和腾讯已经同意在支付解决方案、云服务和用户交互等多个领域进行合作,同时探索并寻求潜在合作的机会。

曹磊认为,拼多多“社交+电商”的模式非常符合腾讯胃口,而美团点评和京东亦是腾讯的左膀右臂,这三家在零售电商、生活服务电商等业务上互补,共同构成了拱卫腾讯系电商版图的“三驾马车”,分为对标阿里系的淘宝、天猫、口碑和飞猪等平台,从而对阿里巴巴发起了新一轮挑战。未来腾讯若能进一步加大对拼多多的投资,不仅拼多多能在美团和京东的优势整合下拥有更大价值空间,腾讯也能借力拼多多来制衡淘宝。

亮点四:成立三年“火箭”上市 创电商新纪录

对此曹磊认为,首先,拼多多成立三年递交招股书启动IPO,应该是电商行业有史以来最快的一家,而在此之前的积累则是“聚美优品”保持:成立四年就上市。此外,拼多多比较低调,与媒体和公众外界直接沟通较少,所以更给大家急速成长起来的“黑马”印象。

其次,拼多多的拼团模式是以用户来发展用户,所以引流成本非常低,整体的运营成本相对比京东这样的大平台,更加可控。虽然财报数据显示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金额不是特别大,只要开源节流、开发盈利产品,加上IPO后有融资进来,现金流还是非常充沛。因此,拼多多选择此时启动IPO,我认为应该说背后应该更多是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当然公司上市后,对于拼多多的品牌、平台、商家、用户发展,以及公司治理的完善、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投入也大有推动作用。

第三,成熟型创业公司“独角兽”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二次发展”,在当下非常普遍存在。曹磊注意到:最近包括小米、美团点评、齐家网、宝宝树、拼多多、找钢网、优信二手车(已上市)、有赞(已借壳上市)、同程艺龙、什么值得买等电商平台、品牌都有纷纷披露招股说明书或成功IPO,此外还有沪江网、51信用卡、微贷网、猎聘网等互联网公司也冲刺IPO。此外,还有一大波互联网创业公司和“独角兽”也即将宣布启动海内外资本市场IPO进程。

对此,电商、互联网公司“现象级”IPO浪,曹磊预测:互联网中概股IPO “第四次浪潮”已经开启,而有别于以往任何一次,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已小米、美团点评、拼多多等为代表的“新电商”成为引领这股上市热潮的“主力军”,这也意味着一个“新电商时代”正在开启。

缘何是拼多多引领“新电商时代”2.0时代?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传统电商的发展遇到瓶颈,流量红利消失殆尽,电商用户增速大幅放缓甚至负增长,而移动互联网上的用户购物比例占全网购物70%-80%的份额。过去以为搞个APP提高用户下载量就万事大吉了,很多人走了个弯路。近期,以拼多多(拼团模式)、云集(分销模式)、有赞(工具模式)、小红书(社区模式)、什么值得买(导购模式)为代表的五类不同模式社交电商,接连获得融资或启动IPO的“行业级”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对于社交电商模式的认可程度更高了,这也意味着有别于传统电商平台的“新电商时代”正在到来。

曹磊指出,与社交网络的嫁接正在成为电商平台的“标配”,这标志着消费零售电商行业正开启“去中心化”的新纪元,其中仅微信生态圈体系内的基于社交的电商年GMV规模不在1万亿元人民币话下。社交媒体将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克服获取新客引流瓶颈的重要工具。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的裂变式的社交拼团模式,依靠用户“口口相传”能形成“裂变式”传播,以极低的成本带动新用户增长,是移动电商、社交媒体相结合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成为零售电商行业与平台电商、自营电商并驾齐驱的“第三极”。

曹磊进而指出,多家社交电商平台接连完成融资和借壳上市,社交电商会得到资本的这般青睐,主要是在平台获取用户流量方面,社交电商平台的模式决定了他们天生就是流量磁铁,低廉的商品价格,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朋友圈等体系实现裂变式传播,以非常低的成本代价取得了海量的用户流量。而传统电商平台以内容营销、竞价、广告推广等获取流量的方式的成本,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变得越来越高,盈利的难度也加大,在这种环境下趋利的资本集团自然更倾向于流量成低,发展空间和潜力大的社交电商,资本抢占入局、电商平台涉足社交第三模式已成趋势。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报告研究表明:目前国内的社交电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B2C类平台:小红书、美丽说、蘑菇街、萌店等;(2)B2b2c类平台:云集、有好东西、爱库存、环球捕手、好不满仓等;(3)导购类平台:什么值得买、美柚、堆糖、省钱快报等;(4)“拼团”模式:如拼多多、“淘宝特价版”、“京东拼购”、洋码头“砍价团”、苏宁易购拼团、贝贝拼团等;(5)服务商类:有赞、点点客、微盟等。

此外,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进而指出,目前国内社交电商发展有以下四大特点:

第一,社交裂变模式:社交电商运营拼团、分销和社群三大模式能以较低成本获取大量用户。例如“拼多多”所采用拼团模式中,用户通过拼团模式分享商品、店铺链接,相当于免费在做平台推广,因此为平台带来了低成本的用户流量。同时对于用户而言,拼团带来的较低价格则节省了购买成本。在传统电商平台购物中,消费者时常会碰到难以挑选出满足自己需求的合适商品的窘境。社交电商平台将社交流量与电商结合,通过社交媒体让商品信息更快更准确地传达至消费者,同时来自友人、大咖的背书还能提高对消费者商品的信任度。此外,社交电商通过社交媒体渠道下沉,开发了三、四线城市以下的用户资源。以拼多多、云集为代表,通过社交电商模式,消化了大量滞销农产品,为农村地区电商体系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二,门槛低 服务周全:社交电商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平台入驻比较条件宽松,以此吸引了大量用户成为店主、卖家。部分社交平台如云集,还会为入驻商家提供全方位服务,从选品、物流、客服、IT系统、内容等(美工设计、营销方案)到商家培训等,统一提供。

第三,高效供应链:电商平台发展社交模式的益处还在于,能够通过拼团等模式分析各类产品的用户需求量,将数据反馈至上游供应链中的生产商,能解决供需匹配问题,同时还可提高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同于传统电商模式,社交电商基于个体信任,通过社交关系链实现商品信息的传递和交易的达成,实现商品与个体之间低成本、高效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