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就业问题专家莫荣表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从依赖物资资源投入向依赖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技能的提高尤为重要。

在目前的就业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是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部分地区企业“用工荒”,另一个是农民工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农民工大量失业或就业稳定性不足,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大量农民工缺乏职业技能,造成有些就业岗位无工可用,有些农民工却无业可就。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就是力图解决这个矛盾,培养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工。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对记者说,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也是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推进从根本上讲需要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周天勇说,“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整合现有资源

莫荣认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整合现有资源、分工合作、统筹兼顾,以更好地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针对农民工培训,各部门分别或联合出台了“阳光工程”“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特别培训计划”等项目,这体现了各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视,但也使得培训资源分配分散,从中央到地方,多头投入,多头管理,缺乏整体规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漏洞,从而影响农民工培训的效果。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提高企业参与度

莫荣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力争提高企业在加强农民工培训中的参与度。

“加强农民工培训只靠政府是不行的,企业参与进来,一方面可以让培训进行得更为顺利;另一方面也更加有的放矢——作为用工对象,企业对培训的目的更加明确,对培训结果的要求也更为实际。”莫荣说。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避免重复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要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加强农民工培训的过程中,一定要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周天勇建议,“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来看,政府应该以购买培训服务为主的方式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建立鉴定、考核机制。”

他告诉记者:“目前包括党校在内的很多学校生源不足,完全可以利用它们的师资和场地进行农民工培训。”超级秘书网

周天勇还建议,除了培训机构,还应建立农民工实习基地。

加强监督机制,设置对口专业

两位专家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培训资金的监管问题和需求导向问题,这两点尤为重要。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2012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构建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确保区级财政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8%的既定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有关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其相关的各项管理使用制度,确保各项经费的有效利用。

2.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协调开发建设部门及时交付大山宝城小区和湖岛海信小区两处配套幼儿园。交付后,将根据市有关规定新开办为公办幼儿园;完成机关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并进行园舍装修,更新办园设备,改善办园条件,扩大招生名额。

3.落实好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按照市有关要求,从区级财政安排的预算内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为我区公办幼儿园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建立公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对新晋升为省、市十佳园、示范园的单位进行资金奖励;对园所建设投入较大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投入按比例给予奖补,提高其办园积极性。

5.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根据市有关要求和《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扶持民办园发展的具体要求,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通过自愿申请的方式,对收费低,园所类别达到相应级别标准的园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补。为部分发展良好、规模相对小一点的民办幼儿班配备部分教学设备、玩具、图书等,鼓励其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

6.进一步完善特困家庭子女资助制度。依据省、市有关资助政策,除继续对我区常驻人口特困家庭子女和孤残儿童入园按每生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资助或减免托幼费外,还将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儿童进行一定数额的资助,确保家庭困难子女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注重内涵发展,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建“示范园创特色,民办园上规范”的办园格局

1.实施精细化管理工程,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制定下发《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特色幼儿园指导意见》,实行“渐进式开展,阶段化落实,跟进式督查”的管理办法,利用2-3年的时间,通过研讨交流,理清思路;分步实施,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交流推广等系列活动,加强指导和培育,创建一批管理有亮点、课程有特色、教学有创新、社会评价认可度高的品牌幼儿园。各园所通过精细化管理研究,树立精细化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一种认真的态度、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的理念。日常管理中注重细节、注重过程、注重基础、注重质量、注重实效,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年内举行幼儿园精细化管理研讨会。

2.实施创建服务品牌工程,积极培育服务名牌。本着“幼儿受益、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服务原则,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争一流”的办园理念。公办园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多形式办园的新模式,通过举办半日班、托管班、延伸入托年龄等扩大招生范围,增加招生名额。可以通过输出管理服务,采取承办制、联办制、股份制等形式扩大办园规模,最大限度的为社会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服务。六一前夕,将在全区举行“区学前教育第一届教育成果展示周”活动,通过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开放观摩、“我是小能手”、“健康宝贝”展示活动等,引领各园所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和家长展示教育成果,宣传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年内进行幼儿园优质服务品牌评选活动。

3.巩固示范园带动工程,加快幼儿园均衡发展步伐。按照“资源共享、教科研同步、管理共进”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园所发展共同体,通过输出理念、输出管理、输出人才等方式,促进园际间的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使示范园的管理经验、教学研究成果、优秀教育人才等资源向相对薄弱园辐射,促进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的均衡发展。

4.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整体办园水平。新学期开始,各园要对照《省学前教育机构基本办园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自身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高标准解决。对自身解决不了,需要主办单位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主办单位领导汇报,争取主办单位的全力支持。对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逐一梳理上报,争取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帮助和支持。4月份,托幼办、督导室、安全办将联手对各园所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以迎接省督导室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

5.加强收费监管,积极倡导普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二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将幼儿园收费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每年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6.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对现有各类幼儿园招生政策进行调研并适时做出调整,下发规范的招生指导意见。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7.加强民办园科学管理,实施民办园星级达标活动。结合我区民办园发展现状,适时出台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从园所管理、办园行为、办园条件、师资配备、收费标准等几方面制定评估标准及细则,实施民办园星级达标活动,充分调动民办园的办园积极性,克服固有的不求发展只求生存的经营理念,确保民办园健康持续发展。

三、注重能力建设,实施分层培训,进一步构建开放多样的梯度人才发展平台

1.科学规划。制定《区幼儿园干部教师三年培训规划》,将全员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12年计划培训干部、教师200人以上,确保到2013年完成全员培训任务。

2.分层培训。举行新教师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园长(业务园长)培训班、炊事人员培训班、安全管理与保健人员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又将细分为公办园骨干教师培训和民办园骨干教师培训,并建立双向交流制度。即每一所公办园选择1-2名骨干教师与民办园的骨干教师结为合作伙伴,公办园的骨干教师要每2周到民办园送课或活动一次,民办园的骨干教师每周至少一个半天到公办园跟踪半日活动取经。为保证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教体局将把此项活动纳入全区幼儿园的年终量化考核范围之内。

3.多形式培训。通过委托专业院校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集中进行专业培训、到优秀园所交流挂职、与全国知名园所缔结友好合作园所、专业技能比武、外出考察学习、园本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4.学用结合,以评促训。开展丰富多彩的观摩和评选活动,推动各项培训落到实处。拟计划进行的观摩和评选活动有:幼儿园精细化管理研讨会、业务园长指导教研活动观摩、区首批学前教育名师、名园长评选、新教师的幼教新秀评选、骨干教师的优秀教育案例评选、全体教师的优质课评选、炊事人员的专业技能比武等。

5.用阅读提升教育智慧。启动“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活动,为全区幼儿园干部教师从“2011年影响教师的100本图书”的入选书目中选配推荐部分书籍,广泛开展“好书诵读”、“读书沙龙”“园长、教师书友会”等活动,让读书成为干部教师的生活习惯,让学习成为干部教师的工作方式,通过读书提升干部教师的精神世界、师德水准、人生品味和教育智慧。

四、注重幼儿发展,关注教育细节和薄弱环节,实现教育质量再提升

1.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不断探索科学有效地教学管理机制,学期末将开展“科学管理,绽放精彩”教学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二是发挥区片联动作用,全面提升各类幼儿园的教育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幼儿一日活动质量研究。一是依据《市幼儿园班级幼儿一日活动质量评价指导意见》,注重幼儿学习品质、健康情绪和良好习惯的培养,挖掘总结教师组织一日活动的有效策略,提升教师的教育实践智慧。二是突出我区研究特色,深入挖掘游戏材料的多重价值,优化活动区活动研究。三是进一步加强幼儿户外阳光体育活动研究。幼儿园户外活动是幼儿一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园要根据幼儿的动作发展特点,有效开发与利用小型、简便、易行、有趣、安全的各种户外活动器械,广泛开展幼儿阳光体育活动。努力做到活动内容科学、形式多样、密度合理,进一步增强幼儿体质。五月份将进行幼儿户外阳光体育活动展示评选。

3.进一步加强新教材的使用研究。以《纲要》为指导,强化对市新教材的使用研究。示范园要进一步完善、丰富课程内容,创造性的使用新教材。民办园要通过对新教材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教材。今年将通过开展“区幼儿园优质课评选”、“研读幼儿、研习教材、有效教学”研讨、优秀教育活动案例征集等活动,提高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家园合作研究。各园要创新幼儿园家长工作机制,建立日常性家园合作、指导性家园合作和参与性家园合作制度,促使家长能够真正参与到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加大幼儿园开放力度,通过组织“开放日”、“开放周”、“教育成果展示”、“亲子运动会”、“节日庆祝活动”、“家长导师”、“家长志愿者”等活动,实行园所全面开放,邀请家长、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幼儿园,了解、关注、支持学前教育。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家园网络交流平台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促使家园形成教育合力。

5.进一步加强科研引领工作研究。今年我区有十三处幼儿园承担了全国、省、市、区十二五课题的研究工作,托幼办将联手教科室加大对相关园所的指导力度,指导做好课题的开题、研究和总结工作,实现科研与重点难点工作同步,成果与改革实践经验同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推进的有效性。承担研究任务的幼儿园要整合各方研究力量,协同攻关、协作研究,加强过程管理。学期末做好课题的总结工作,不断扩大研究成果。

五、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强化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安全、卫生、健康的幼儿发展保障体系

1.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有序的幼儿成长环境是幼儿园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各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十项制度,严格责任,强化措施,建立适宜本园的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人防到位、物防坚固、技防可靠,筑牢安全屏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幼应对能力。有校车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保证车辆和司乘人员有合法的营运资质,并定期检测,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交警部门的检查监督。要建立健全严格、周密的管理和交接班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2.强化幼儿膳食管理。各园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常规制度科学、考核机制严格的卫生保健管理模式。特别要认真做好幼儿的膳食管理,从幼儿膳食的行政管理、账务管理、营养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建立规范食品台帐,并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指导,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区教体局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并适时对安全和保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卫生保健意识。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治理

一、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动因及现状

我国与英美等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动因不同,英美国家是一元制公司治理模式,不设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主要任务是平息投资者对经理人员高薪的抱怨,降低诉讼风险等。而中国上市公司中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公司治理虽是二元制结构,设有监事会。但监事会作为外部监督机构,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很难起到保护作用。为了使流通股东的利益免受非流通股股东的侵害,我国上市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16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03年6 月30日前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标志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建立并进入实施阶段。2006年施行的《公司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地位。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已经初具规模。无论是人员构成还是专业化水平,都基本符合现代公司制要求。从独立董事制度实施几年的趋势看,大学教授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成为独立董事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①。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独立性分析

(一)独立董事的选拔不科学

独立董事的提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公司治理主体之间争夺董事会权的斗争。控股股东希望通过所拥有的股权完全控制独立董事的提名,从而减少中小股东等其他治理主体的监督。在我国现阶段股权过于集中的情势之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被大股东掌控,独立董事基本上是由控股股东推荐产生。这样就很难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独立董事的薪酬来源没有合理规定

独立董事的薪酬来源是一个敏感话题。如果独立董事从上市公司获得薪酬,其独立性就容易生疑。可是,如果独立董事不收取任何报酬,以“义工”的形式出现,那么他们工作的努力程度就会大打折扣。我国《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归于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目前的薪酬制度制约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发挥。

(三)独立董事的人员数量得不到保证

如果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偏低,就会受制于董事会集体决策的限制,导致独立董事难于对董事会决策施加影响。《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实际上,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平均规模11人,而独立董事仅为1-2人。这种情况容易造成独立董事的存在只流于形式。

(四)独立董事的信息获取能力有待商榷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部分是由经济学、法学界等知名人士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上市公司向其提供的材料。如果上市公司没有及时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成分,那么独立董事的判断就会产生偏颇。另外,独立董事除在上市公司兼职外,还有自己本职工作,很难把大量时间和精力用在考察公司经营上。因此,其独立性判断有待商榷。

(五)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不够清晰

我国是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既存在监事会又存在独立董事。原则上,监事会执行“外部监督”职能,独立董事执行“内部监督”职能。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因职责界限不明晰,导致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难以发挥。比如:《公司法》赋予监事会有财务监督的职能。而《指导意见》赋予独立董事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的权力。这样的职责重叠,很容易造成“搭便车”的心理。

三、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位阶比较低,相关配套的规定也不够完善。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建设。同时,以下几点也值得关注:

(一)建立独立董事托管制度,完善独立董事选拔考核机制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独立董事队伍,实现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前提是必须完善独立董事的选拔和考核机制。笔者认为,当前最有效的办法是建立独立董事托管制度。即在证监会引导下,以上市公司自愿、互利原则为基础,委托行业协会等非营利性、自律性社团组织对公司的独立董事选拔和绩效考核进行专业化统一管理。确保向上市公司输送合格人才。

(二)建立专项基金,解决独立董事资金来源问题

由证券监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发展状况,制定缴纳比例。上市公司每年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专项基金,作为独立董事的薪酬来源。该基金交由自律性社团组织统一管理。使独立董事独立于所服务的上市公司。

(三)弱化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权力,明确独立董事人数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过于集中。“一股独大”现象严重阻碍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应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的步伐,尽量弱化国有股比重,使股权尽量多元化。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过度分散。对独立董事人数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所占比例,法律规范中应规定最低标准。比如:董事会由11人构成,其中至少要有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只有占董事会多数席位,才能发挥出监督和制衡作用。

(四)加强信息保障制度建设,增强独立判断力

首先,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和质量标准,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其次,明确独立董事兼职数量和在上市公司的工作时间,使其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独立判断的能力。

(五)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机构重叠

针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职责交叉现象,《公司法》和《指导意见》应作出修改和补充,明确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独立董事还应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帮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作者单位:1.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吉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文浩,《公司治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冯源,《试析我国独立董事的报酬问题》,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版。

[3]何卫东,《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该草案目的之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加强律协对律师异地办理刑事案件的指导”。其中规定,异地办理刑事案件时,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起五日之内,承办律师要将备案表发往案件所在地、市、州律师协会备案;审理阶段拟作无罪辩护的,还应填写主要案情、辩护观点及理由。

同时草案规定,律师事务所对于律师异地办案拟作无罪辩护时,应集体讨论,并向对方市州律协、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这一备案制度还规定了事务所与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在罪与非罪观点上,与事务所集体讨论发生冲突,且不服从最终决定;未经事务所同意,擅自接受媒体采访等。

律协的职能在该草案中得以强化。按规定,律协可根据需要成立刑辩指导、协调委员会,并对提交的重大、敏感、疑难或拟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进行业务把关,必要时提出参考性意见;而对“个别”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有瑕疵的律师,有权对其所在律所提出限期整改、予以更换的建议。

目前在多地,敏感案件需备案、无罪辩护需向律协汇报,已成为地方政法部门管控律师的一种方式,但类似四川省律协以成文方式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尚属头一遭。律师头上的“紧箍咒”,面临愈来愈紧的趋势。

湖南省已有先例。2010年10月27日,湖南省律师协会向律师杨金柱发出立案通知书,称其涉嫌不适当宣传及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此前,杨金柱因为在网上发表文章质疑重庆“打黑”、批评司法部在律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湖南省公安部门办案中的不当之处,已多次被湖南省律师协会通报批评。律师协会对律师主动“执法”,引来律师界一片哗然。

律师协会,顾名思义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是民间社会团体。《律师法》第五章规定: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但现实中,律师与律协间关系微妙。2008年,北京35名律师联名致信北京市律师协会,呼吁北京律师协会在即将开始的新一届律师协会选举中进行直选。最后北京律师协会在其官网刊发的“严正声明”认为,这些联名的律师“借北京律师协会换届之机,利用部分律师参与协会行业管理的热情,打着‘律协民主管理’的旗号,其本质是妄图摆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全方位否定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

律协行政化倾向实已定局。一些地方的律协会长由同级司法行政领导担任,以北京市律协为例,其理事、监事、会长都是兼职,而绝大多数专职人员为市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担任。律协成了第二司法局,是行政机关的附庸。

2010年以来,律师行业遭遇一连串管控措施:2月,《关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健全律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置相关报告备案、集体讨论等制度;4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签发司法部令《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修订后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7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和浙江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此前后,浙江共有23名律师因在调查取证及诉讼过程中涉嫌伪证或虚假诉讼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托育服务;政策;社会治理

现代职业制度使得许多家庭在育儿和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和全面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未来家庭对托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会极大增长。构建完备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家庭平衡工作与育儿之间的矛盾,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议题。

一、公共托育服务的价值理念

儿童照顾及政策是最能帮助透视家庭和国家关系的重要窗口。20世纪中叶以来,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是传统由家庭承担的儿童照顾责任逐渐释放出来,或多或少迈向“去家庭化”的阶段。

完备的托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应尽和需要担当的公共责任。对国家而言,家庭生育问题既是具有私属性的个人事务,又是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公共事务。明确政府在托育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是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客观需求,也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系统完善的支持家庭维系与发展的政策法律措施,让许多原本下沉到家庭的责任,如儿童的托育照料等,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担,帮助家庭减少育儿压力,是提高人们生育意愿,实现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公共托育政策的演变

儿童照顾已从传统的家庭功能演化为一项需要公共调控的活动,并且如何提供照顾影响到一系列社会安排。

从建国初到90年代中期,国家发展托幼服务的基本路径是以工作组织(单位)和生产组织(公社、生产队)提供为主体,政府和互助组织提供为补充的投入模式。在195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将城市社会的托幼服务作为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在劳动法规中确立下来。1955年国务院了《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要求各工矿企业单独或联合创办托幼机构,以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入园的需求,经费由各单位列入财政预算。1958年通过的《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农村适应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创办了大量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可见,在这一阶段,我国基本形成了主要由工作组织和生产组织以集体福利形式提供托幼服务的格局。国家负担了托幼服务的绝大部分成本费用。

1995年的《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推进幼儿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改革现行幼儿园收费制度”,确立了托幼服务由公共提供占主导向由公共和私人市场共同提供的发展原则。由国家直接或间接资助的托幼服务逐年减少,而私人市场提供的托幼服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要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更是加快了托育服务市场化发展的进程。在这一阶段,尽管入园幼儿的数量在逐年递增,但公共财政的投入水平持续稳定在相当低的水平。这些有限的财政经费主要投向公办幼儿园(主要是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其他类型的托幼机构几乎没有获得公共财政的支持,完全依靠家长支付费用。

2010年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为此,托育服务再次向公共服务转变的原则确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确立了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路。

三、公共托育服务的现实困境

以上海为例,据2015年上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委托上海市学前教育研究所开展的“上海0~3岁儿童早教需求、服务指导状况及监督状况”的调查显示,67.5%的0~3岁儿童家庭有入托需求。而上海市的托育服务资源基本集中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针对0~3岁儿童的入托服务、临时托管服务等则是凤毛麟角。不仅0~3岁儿童家庭,3~12岁儿童家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孩子放学时间和父母下班时间之间存在着空挡,使得放学后的儿童经常面临无人照顾的情况,寒暑假则更是如此。2014年,市妇儿工委委托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开展的“十三五”时期上海儿童发展需求调查显示,被调查儿童中30%以上遭遇过无人照顾的情况。

公共托育服务供不应求加剧了人们对于孩子“有人生无人养”的问题的担忧,从而直接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

四、公共托育服务的政策建议

1.出台有关公共托育服务的法律。

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应先出台关于公共托育服务的相关法律,确立以教委为儿童公共托育服务的监管主体,明确其权利与义务。公共托育服务的质量要全面受到政府规范。尽快由地方政府牵头,积极协调社会资源,以及公民参与审议,研制各地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托育公共服务标准。

2.增加公共托育服务的可得性。

完善针对 0~3 岁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帮助有托育服务需求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学龄前儿童在家庭成员以外的受照顾形式,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的照顾、以及雇佣家庭保姆。可以增设社区化的、公设民营或公民共办,以及企事业单位自办等形式的托幼所,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规范办学。

丰富3~12岁儿童的公共托育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针对放学后无法立刻回家的儿童,在幼儿园和小学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提供放学后的托悍务,并鼓励学校针对这部分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此外,除了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形式多样的临时托管、寒暑假以及节假日托管等服务。发挥社区的力量,规范并鼓励社区范围内家庭式儿童托育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儿童托育设施。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托育服务,满足家庭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监督规范。

3.加大公共托育服务的可负担性。

从供给侧来看,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人口趋势,合理布局公共托育资源,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也要发挥好社区作用,以及鼓励各单位提供员工托育场所与服务。并且鼓励公私部门发展信任的伙伴关系,例如公设民营。学龄前儿童照顾服务可以由政府出资、并在专业的管理体系监督之下,委托给非营利机构或地方性私营业者成为服务供给者。但是非营利机构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收托对象,保留给低收入家庭的儿童,而且收费标准维持在政府监督与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总之,倚重市场机制来补充公共支出的不足、增加服务供给的多样性、引进竞争原则以提升质量、保障以及增加服务的弹性,满足家长的选择权。

中央或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段,负担一部分的托育费用,减轻或分担家庭使用公共托育服务的支出负担,如:对于三岁以下小孩的的家庭,可以采用育儿补助的方法,包括津贴给付、税收减免、发放教育券及困难家庭的全免政策等。让更多家庭可以就近享有便捷、平价、优质的托育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陈琳.生育保险、女性就业与儿童照料―基于中国微观数据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1(7).

[2]陈映芳.国家与家庭、个人―城市中国的家庭制度(1940-1979)[J].交大法学,2010(1).

[3]和建花,蒋永萍.从支持妇女平衡家庭工作视角看中国托幼政策及现状[J].学前教育研究,2008(8).

[4]张亮.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2014.

[5]胡湛,彭希哲. 家庭变|背景下的中国家庭政策[J].人口研究,2012(3).

[6]冯燕.托育政策c托育服站Wj的建立[J]. 社政策c社工作W刊(台湾),1998(2).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6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工会研究课题“全面二孩政策下高校女教师权益保护研究”(2016GHYJ14)。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6篇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处处长于长学首先转达了教育部的有关意见。于处长说,教育部领导一再强调:情况必须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20年,在描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时,常常有一些模糊的认识和看法,很难科学认识和把握现状。因此,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来做此项调查。于处长在发言中强调,此项调查是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调查工具的设计要把好科学关。不仅调查工具要科学,调查过程也要科学,分析和总结更要保证科学性。只有整个调查都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调查出来的结果才会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才会为科学决策提供良好的基础。在调查内容上,于处长认为,第一,应从体制和机制方面入手,调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如何运转的,运转方式是哪些,运转起来是否顺利;第二,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除了要调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背景、编制、职称、培训状况及专兼职教师的搭配外,还应了解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第三,在保障条件方面,需要调查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条件,如课时、人员、经费、场地及仪器设备等。第四,在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方面,需要调查心理健康教育是以哪些形式在进行。第五,在心理健康教育效果评估方面,需调查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学校、教师、学生是否有效果,效果怎么样。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课题组组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陈虹汇报了课题方案及问卷设计情况。在汇报中,她首先阐明这项课题是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为摸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状况,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应用研究。这一观点得到了教育部领导及与会专家的肯定。因此,此项调研的目的明确为:摸清近年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各样本地区的开展情况,从而为科学决策、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指导,促进这项事业阶段性的总结和下一阶段的科学部署和健康发展。

在会议讨论阶段,专家们汇报了各子课题问卷的编撰提纲和编制思路,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困惑,并就问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叶一舵认为,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和制度化建设,关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生存状态,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实际问题;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卢家楣认为,需要调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精神状态,如满意感、效能感和幸福感;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朱永祥副院长指出,区县应作为调点,如区域组织者不重视、不推动或不落实保证措施,学校也很难开展起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增强认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些特色很难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反映出来,建议用访谈来补充;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曲连坤处长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沈之菲老师认为,问卷不能反映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所以,这次调查要把最突出的问题找出来,要为最终成为可操作性强的文件提供基础,这个文件可以是个“指导意见”;福建省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高思刚认为,调研工作不但要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还要服务于基层,所以心理老师的需求也应该成为这次调查的重点。

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庞红卫、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皓在汇报本省工作的开展特色及状况的同时,还针对调查工具的设计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教育部基教司领导充分肯定了专家们为这项调研所做的工作和奉献的智慧。副司长申继亮从专家的视角做了总结发言。他谈到这项调查非常重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也非常重视,短时间内工作成效显著。申副司长总结时强调指出,在设计问卷问题时需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这项工作谁在做?这项工作面对谁在做?心理健康教育到底在教学生什么内容?方式到底有哪些?这项工作有没有评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模式是什么?这项调查的对象牵涉到教师、校长、学生、各级教育行政干部,每个对象的侧重点应该是什么?申副司长的发问和总结引起了与会专家的共鸣和思考。相信在申副司长等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家指导下,问卷修改工作及调查工作将沿着更加科学、有效的轨道顺利进行。

这次研讨会议顺利完成了预期计划,取得了圆满成功。与会者一致认为,教育部基教司领导、各省市专家及教研员齐聚一堂,共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大计,非常难得,也非常有成效。

会后,本刊记者就调研工作专程采访了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张副厅长以浙江省为例,从“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的重要性方面发表了他的见解。他认为领导重视和政策保证应放在第一位,有领导重视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同时,张副厅长指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有一支科学性很强的队伍才能保障和支撑这个事业的科学发展,这些应该成为调研的重点。在谈到调研应注意的问题时,张副厅长认为,一定要了解普遍情况,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现状如何,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做得不够的原因是什么,不要一刀切。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7篇

一、考核评估目标

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使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逐步使社区居民得到综合、连续、有效、经济、方便、质优的社区卫生服务,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二、考核评估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可行、有效原则,建立由集中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在考核过程中体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评估领导小组: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作为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评估方案。审阅各条线评估工作组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平衡各条线考核分值权重;协调评估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评估小组:由各街镇(*工业区)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意度的测评。

(三)业务条线评估工作组:成立由区卫生局相关部门组成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综合管理三个业务评估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工作内容及区政府、区卫生局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评估方式、内容

(一)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评价指标包括投入指标、服务内容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效果指标。这些评价指标注重绩效评估,以促进社区全科团队服务模式的改革。

(二)评估方式

直接评估和间接评估的方式相结合,每年度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直接评估:以公开明查的方式进行。包括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资料(各类报表、记录),现场观察、考核、问卷调查、访谈等。

间接评估:以非公开的方式进行。包括暗访、问卷调查、电话询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三)评估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内容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依法执业,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区卫生局医政业务评估工作组负责考核,分值权重占30%。

主要具体指标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各专业质控质量符合区质控要求;纠纷赔偿率、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医疗服务下沉,门诊业务量每年上升3%;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严格执行医保及合作医疗政策,门诊、住院均次费用逐年下降。

2、公共卫生服务。

主要内容:强化社区卫生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全科团队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公共卫生管理,提高对脆弱人群的健康干预力度。由区卫生局医防业务评估工作组负责考核,分值权重占30%。

主要具体指标:组建全科团队,农村以2-3个村委,城镇以3-5个居委组建全科服务团队,每个团队为1名临床医生、1名社区护士、1名防保医生和若干名乡村医生。下沉社区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户籍制预防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团队人员每人每周下社区的工作日不少于5个半天;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并初步实现动态管理;完成以户为单位的全人口健康档案基本信息的信息化管理;儿童保健管理率95%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以上;主要慢性病管理率95%以上;甲乙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70/10万;农民健康体检率(二年累计)达85%以上。

3、综合管理。

主要内容:加强医院管理,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诊环境和医疗执业环境,方便病人就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分配办法;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由评估领导小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及区卫生局综合评估工作组负责考核,分值权重占25%。

具体指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合理收费、收费项目有公示;严格执行人事、财务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配制度改革;符合物价、财税、审计及其他经济类专项监督要求;编制管理、岗位、人员配置管理,人员考核奖惩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床护比达标,无人事争议;严格执行基层领导干部的8条规定;有效落实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培养、引进、使用和留住人才有举措,有实效;无政风行风专项检查问题、无投诉问题查实,无媒体曝光问题;有制度,件件有办结;无治安、刑事案件、生产、消防事故发生;

4、社区满意度测评。

主要内容:了解社区服务对象及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所提供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由评估领导小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各街镇(*工业区)社区卫生满意度评估小组进行测评,分值权重占15%(社会中介机构占5%)。

主要内容:门诊及住院病人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对象对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的方式、质量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托育服务指导意见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医教结合;卫生保健;民办托幼机构

中图分类号:R1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7)08-0052-03

The role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in the promotion of health care work in private kindergartens

ZHANG Xiaoying, LUO Guanghua, LI Yuhua

(Huacao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201107,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impact of the management of combin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with education on the health care work in private kindergartens. Methods: Four private kindergartens (a total of 1 624 children and 142 health care and education personnel in 4 private kindergartens that implemented the management mode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in Huacao Community of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The effects of implementation of health care knowledge assessment and health care work evaluation method for 18 months were evaluated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Results: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combined with education, the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score w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15.21±4.31) vs (21.75±0.65), P

KEY WORDS combin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with education; health care; private kindergarten

2004年全民办托幼机构数达6.22万所,占全国托幼机构总数的52.76%;在民办托幼机构就学的幼儿达584.11万,占全国在园人数的27.96%[1]。上海每年吸引着大批流动人员涌入,有限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所有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需求,非注册民营托幼机构应运而生[2]。本社区位于城乡结合部,属于外来人口导入地,其中3~6岁的学龄前儿童有5 000余人,其中流动人口儿童有3 000余人,95%的3~6岁流动儿童就读于本社区的民办托幼机构。未来“民办托幼机构”将成为托幼机构的主体[3]。如何进一步保护好儿童健康,从儿童开始培养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4]。2011年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医教结合”是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关键性举措。本研究旨在评估“医教结合”管理对民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影响。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在上海闵行区华漕社区10家民办托幼机构中选取4家,共有在园儿童1 624人,保教人员142人。对纳入研究的民办托幼机构实施为期18个月的“医教结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