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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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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认识,处理好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全镇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镇政府、各行政村宣传板面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

5、建立消防安全宣传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肖慧

为组长,朱文文担任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全镇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镇制订有“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

修订完善“**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加强督查。

(3)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

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2篇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加强和改进全局消防工作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落到实处。

二、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

县局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各科室、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内勤岗位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增强提高自防自救力量和能力。组织专人对全局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当检修的进行检修,该配齐的设施全部配齐。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一)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提高单位抵御火灾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办税服务厅、各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和稳定火灾形势有效,就采用什么方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排除干扰,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一)抓好消防宣传“两进”工作(即进单位、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3篇

消防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实现。在经济加快发展、人财物流动加速、人口高度集中的新形势下,消防安全显得更加重要。近几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市的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相协调的地方,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重大火灾、亡人火灾时有发生,火灾四项指标有增无减。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改革的手段、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快建立起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措施,努力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一)突出抓好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区)城建成区消火栓应达到国家标准的95%,年达到100%;各镇(乡)政府所在地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的60%,年达到80%,年达到100%;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的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年,全市建制公安消防队的车辆装备必须达到国家消防站建站基本标准。同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解决公安消防队执勤范围过大、执勤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省、市下达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任务,确保年前全部征招结束并培训上岗。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镇(乡)、园区都要依法建立消防站。今后,各地要切实将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计划,确保城镇消防用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站等基础设施严格按规划建设到位,不欠新帐。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工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力压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化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企业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凡是不符合城市和集镇发展消防规划,以及危及居民安全的经营场所,要及早制定搬迁整改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针对危险物品灾害事故较多的状况,尽快配备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加强化学灾害事故处置力量。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始终抓住商场、集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年度考核和审验措施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操作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努力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导致的事故隐患,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

(三)突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消防部门监督”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火灾隐患举报、通报、挂牌督办及评估等制度,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不积极整改和久拖不改的要从重处罚;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其它有关违法情形的营业性场所,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强制其整改火灾隐患。

(四)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全市所有镇(乡)必须尽快建立和明确农村消防工作机构,已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镇(乡)可明确其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县(市、区)、镇(乡)两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经费,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和镇(乡)消防队的正常运转。

(五)突出抓好源头消防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源头管理,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先上车、后买票”、“只上车、不买票”的现象,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今后,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后方可建设和交付使用;未经消防安全审核不得施工,未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指导,务求取得实效;规范消防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发改、工商、规划、建设、文化、教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公安部、监察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有关职责。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4篇

为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湖北省消防条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防工作问责制。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消防工作经费以及应急救援经费、外聘消防员工资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工作,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政府负责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消防通信指挥、战勤保障系统和灭火抢险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

(四)市政府每年初与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分别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灭火演练,并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志愿或治安联防消防队。

(六)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发改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城管、供水、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负责消防供水、供电、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备、有效。

(四)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区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七)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科普、普法、职业教育培训内容。

(八)教育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确定熟悉消防知识的教师或者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上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九)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站、楼宇电视等公众媒体应当无偿为消防宣传教育提供便利。

(十)环保、气象、地震、测绘、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无偿向消防机构提供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信息资料。

(十一)市公安消防大队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建档备查;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消防队伍建设;依法对消防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灭火救援和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其他应急救援工作;调查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公安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职责

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逐级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健全火灾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公众安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四、个体工商业主消防工作职责

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等个体工商业主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仓储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个体工商业主生产经营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经营、使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的;

(三)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

(四)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其他情形。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5篇

2011年,我区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实际,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扎实开展了世博安保,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消防基础工作扎实有效,防御火灾能力稳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高。

一、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效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基础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2011年,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指示,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带队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消防工作的开展。2011年3月10日,区政府召开年度首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年的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在明确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为扎实推进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6月25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部署会,会议对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政府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出谋划策,在日常的消防监管、宣传教育、消防规划编制等工作中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城乡防范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力推进消防规划编制的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了城乡一体化规划,完善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增强了城乡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新农村消防建设,2011年,我区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方案,结合“中国魅力水乡”建设,把消防规划纳入到新农村规划编制中。各镇(开发区)对07、08和09年以来已完成新农村建设的村进行了巩固(全区共55个),确保义务消防队器材装备齐全,组织和队员到位,有日常训练值勤制度,有检查和消防宣传活动。同时,主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并加强了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各镇(开发区)根据实际,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相关装备进行了更新,配齐了专职消防人员,保证了正常的执勤备战秩序。

(三)消防基础投入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加强全区“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建设,2011年度,全区共增配消防车2辆,更新手抬泵1台,增配器材58件,增加固定人员4名,增加经费76.4万元。2011年,我区还斥资193万元购置了一辆进口底盘举高喷射消防车及相关配套器材,该车辆已于2012年1月中旬到位并投入使用。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灭火救援力量,有效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2011年7月10日,区消防大队向区政府递交了《关于要求成立双林公安消防站的请示》,10月初,区发改经贸局就《关于建设双林消防站的立项报告》进行了批复,12月17日,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建造双林消防站,经费列入2012年度区财政预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50平方米,经市发规院初步估算,双林消防站总投资约1306万元。

(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区政府把“防火墙”工程建设作为抓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召开了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部署了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印发了《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将消防工作尤其是“防火墙”工程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发展,确保全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历亲为,及时协调解决涉及“防火墙”工程的重大问题,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防火墙”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区消防大队作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落实单位,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上门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10年度全区列入“四个能力”建设的社会单位共131家,在自查、自评工作中,所有创建单位进行了自查,消防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照“四个能力”创建标准,按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类、公共娱乐场所、学校等划分了类别,以各镇(开发区)为单位,分组逐一进行了验收。通过“四个能力”的创建,全区各相关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二、统筹结合,强化整治,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2011年度,特别是在“2.21”练市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紧急下发集中整治方案、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采取了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措施,在短时间内,有效查处了一批消防安全隐患。10年度统筹开展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平安201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全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维护和营造了全区平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了“平安”建设。

(一)深化排摸,明晰底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1年,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重新排查,确定215家单位为我区201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撤销14家,新增16家。同时确定宇海浴场、古道茶坊、练市水云轩浴场、练市丽池休闲会所四家单位为市、区二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为推动火灾隐患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能按期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积极上门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销案。该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均按期整改完毕。

(二)严格落实“省八条”和“市七条”常态严管措施。在省、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常态严管措施正式实施后,消防大队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在辖区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张贴,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召开了《措施》征求意见、建议会。在实施过程中,大队始终将“七条措施”的执行与省“八条措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平安世博”系列行动和“环沪护城河”消防安全保卫系列行动紧密结合,使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以世博会消防安保为主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我区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开展重点场所灭火救援预案熟悉演练,加强战勤保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保障世博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单位,各级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和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

三、强化基础,狠抓素质,努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2011年度,我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世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要目标,以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以“平安201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整治、“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校园安全等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贯彻执行“省八条”和“市七条”为着力点,结合本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强化执法与培训,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在狠抓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努力提升防火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管理水平。

(一)积极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消防大队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市消防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细则,积极谋划落实省总队和市消防支队建设规划,全面启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作用延伸到派出所,所有监督执法程序在网上流转,杜绝了执法监督漏洞。为提升派出所民警的执法素质和能力,组织民警采取跟班作业、工作检查、共同执法、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执法能力的培训。

(二)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为加强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确保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区消防大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政府、公安局作了专题汇报。为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大队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新消防法、公安部第106号令和第107号令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之中,为加强全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区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还结合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2011年,我区共抽查单位436家。其中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6家,抽查非重点单位180家,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2011年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3起,对辖区内52家单位和14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8.95万元,并对32家单位处“三停”处罚。临时查封11家,强制执行2次,从重处罚5次,拘留1人。

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2011年度,我区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出台了《综治委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和培训内容和形式。在区农村广播设立了消防宣传专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了消防疏散演习活动,较好的提升了师生的火灾逃生疏散能力;区消防大队定期开展消防站开放活动,广泛邀请社会群众参观学习;消防、安监等部门针对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文化、工商、卫生、旅游等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将消防知识送到了各企事业单位;各派出所全面加强了对当地学校师生、农村群众的消防宣传工作,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一)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根据市消防支队部署安排,区消防大队积极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协调,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开展了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最大程度的把消防安全送进千家万户,使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居民切实做到“三懂三会”。针对“进家庭”工作,大队重点抓好示范点的创建,通过示范点来带动千家万户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在示范点的创建过程中,区消防大队积极组织官兵上门讲解日常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家庭成员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鼓励倡导户主配备了相关自救逃生工具,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上门进行消防安全提醒等,有效增强了示范点家庭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掌握了防火、灭火的基本技能。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切实把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一个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了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切实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为有效规范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学校内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2011年3月,区综治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全区各镇(开发区)综治委、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了以“关注消防、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全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标,健全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并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小手牵大手,共创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全区共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3000份;宣讲消防常识24次;开展火灾扑救现场模拟训练33次;设置消防宣传栏36个;张贴消防标语165个。此外,消防大队会同区教育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切实加强了对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地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9月,大队联合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长开展了集中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了学校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保障了校园的消防安全。

(三)做好《省消防条例》的宣贯工作。为确保《省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大队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渠道,大力加强《消防条例》的宣传工作,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广泛了解《消防条例》内容,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消防条例》对于推进依法治火、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的良好氛围,为《消防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其中在条例知识网络大赛中,大队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积极组织官兵、文职、志愿者等深入辖区指导参赛工作,最终取得了支队第一名的良好成绩,为支队在全省取得较好名次作出了突出贡献。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种条例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6条,开展各种条例知识培训12次,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6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7篇

一、建立政府主导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我乡消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重特火灾事故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2、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法人代表和其他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能力。

3、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切实贯彻国家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抓住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依托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引导和推动农村尽快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农村三十户以上连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模式,尽快建立由政府抓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抓下属单位的联动消防机制。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全乡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发挥其消防安全主力军作用,并接受县公安消防队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

乡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增强提高自防自救力量和能力。各村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加三个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1、加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加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加重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稳定火灾形势有效,就采用什么方法”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以及舆论、法律的作用,排除各种干扰,力推动重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抓好四项工作,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1、抓好消防宣传“三进”工作。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定期到社村、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社会、企业、学校充分发挥社团组织、村、的基层组织作用,建立消防宣传网络和平台,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三进”工作。

2、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培训任务。实行分散培训,集中统考的培训制度,对全乡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抓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品牌意识,多层次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一是面向广大居民,开展公益消防宣传。二是教育部门在全乡中小学每期消防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4课时。

4、抓好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消防队伍扑救火灾的能力,要求基本做到“四会”:一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具;三会发现、消除一般的火灾隐患;四会扑救初始火灾。

五、切实加强村、属地管理单位消防组织建设

1、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讨论研究本辖区消防计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器材装备和义务消防队建设等重问题。

年度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落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强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打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要实现全区教育系统无重大火灾发生的工作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火灾隐患基本消除,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各学校四个能力显著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具体目标:

1、3月底前,完成全区各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任务,所有学校都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和监管人,每个学校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

2、按时全面完成各个阶段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任务。

3、5月底前,全区所有学校都要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

4、2011年,全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率实现100%。

5、2011年,全区各学校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消防安全年”的各项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了“消防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于东溟任组长,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教育科,主要负责组织、部署、协调、调度和督查全区各学校贯彻落实2011年“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实施步骤

2011年,新区教育局的“消防安全年”活动,要按照组织部署、全面推进和考核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各学校要参照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设立模式,在2011年1月底前,建立本级的“消防安全年”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能职责和具体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2011年11月底前,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域管辖”的工作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区教育局要将“消防安全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2011年12月,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组,对学校“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排名情况。

五、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消防安全年”活动要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二项建设”,切实推动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三项行动”,即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培训行动和规范督导行动。“二项建设”,即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一)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是有效防控火灾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各学校范围内,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要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开展火灾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对教学楼、宿舍、实验楼、图书馆等校园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要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师生结合、全体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学校要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工作会议,迅速安排部署本单位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今年春节前,对本单位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要深化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学校要坚决整改。从现在到3月底,要继续开展学校建筑物、施工工地、未审未验单位擅自投入使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冬防工作。从4月到6月底前,要针对春季防火实际,切实开展在建工地专项整治。从7月到9月底前,要紧紧围绕夏季防火重点,对燃气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整治。从10月到11月底前,针对秋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开展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开展宣传培训行动,切实增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全校发动、全体参与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和动力。因此,要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能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校园化氛围。

一是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按照上级制定《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提高宣传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11年春节前,以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巩固拓展宣传教育阵地。要强化多种方式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班队会、报告会、主题升旗仪式、晨检、安全教育课、校园网、广播、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不断更新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2011年3月底前,所有学校都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和监管人,每个学校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强化学校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11年5月底前,全区所有的学校都要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学校要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加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培训内容,丰富教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要组织开展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及保安队伍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工作能力。特别是针对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划分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等不同层次,开展不同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主体地位,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管理人要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教职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程序。

(三)开展规范督导行动,努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要建立区教育局与学校的消防督导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区教育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控制,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减、关口不松,坚决防止因“先天不足”而产生的消防隐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社会发展的实现需要

随着城区建设的不断快速发展,个别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难以满足实现需要,因此,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消防装备和消火栓等设备要保证能正常使用。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灭火抢险自救能力

各学校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本校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建立义务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打牢教职工体能基础、业务基础,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消防后备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职能,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区教育局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对关系到师生安危的消防安全问题,要放到首要位置上进行解决。各学校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上报,并密切配合区教育局建立消防联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