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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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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做法,成立和长效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乡村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切实实现乡村治,百姓安的背景下,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我们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街道从市里召开会议后,成立了专班,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三资”整治工作方案。随后各村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群众参入的基础上,开展好此项工作,主要是对2018年以来的资产、资金、资源、各种合同进行审核、梳理、审查、核实,经过几个月的扎实、细致的工作,对两个村近几年的账目、合同进行审核和外设举报箱等。“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问题整改落实已全面接近尾声。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自查、整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集体资金、资产的流失。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梳理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头看”对自查阶段力度不够,出现“跑、漏、丢”现象及时进行“补课”。三是市、街道两级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不仅仅依靠村级上报来审核问题、处理问题。而是主动沉下去加强监督检查,帮助村做依规依据的挖掘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建立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的规范管理。六是由于我们对“三资”的有效管理,减少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对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进一步得到解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六是强化了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态势。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乡镇街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支出单据不规范,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度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大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组的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租等各项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下步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力度。将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完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二)狠抓落实,有议整改,在全面整改阶段我们要找准各类问题特点,对症下药,不留工作死角,弥补工作漏洞,消除制度缺陷。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夯实农业基础设施,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1.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18年开工的3.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2600亩土地治理项目;开工建设5.2万亩高标准农田,比去年新增1.64万亩;推进2000亩绿色田园乡村项目建设,预计明年三月份完工。

2.粮食生产稳中有升。今年全县粮食播面59.09万亩,粮食总产29.02万吨,比2018年增长400吨。其中:水稻面积56.64万亩,总产27.71万吨(早稻面积18.84万亩,总产8.21万吨;中稻面积17.46万亩,总产9.29万吨;晚稻面积20.34万亩,总产10.21万吨)。

3.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良好。①绿色有机产业。“蜂蜜”成功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现“零的突破”;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1个,达到126个;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市。②富硒产业。出台了《全县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9-2021三年规划)》,目前全县共发展富硒农产品基地面积5.22万亩,“姚勉状元粮富硒大米”在第四届中国富硒农业发展大会上被授予“中国富硒好米”称号。③中药材产业。全县目前有中药材面积约1.7万亩,其中今年新增1.01万亩,1000亩以上的基地有3个,500亩以上的基地有3个。

4.产业扶贫精准发力。出台了《县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奖补。规范提升特色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125家,发展绿色有机水稻、果蔬、油茶、中蜂、清水养鱼、花卉等产业,辐射带动1615户贫困户增收受益。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9个,为37个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第一桶金”。

5.农业招商引资取得质的突破。成功引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立蔬菜产业基地,总投资2.8亿元,项目一期投资1亿元,建设蔬菜产业基地423亩,工程进展顺利;引进正宜农业发展蔬菜、中药材产业,已落实50亩蔬菜育苗基地和1500亩种植基地;引进客商发展中药材种植、红糖加工项目,已初步落实基地面积2000亩。

(二)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大美生态建设。

6.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行政村规划和自然村村庄调查和村庄分类;以“三清二改一管护”为主要内容,形成了在春节、清明、国庆、中秋等节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习惯;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新开工建设12个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和2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计年底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的90%以上,改厕数18561座。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出台《县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着眼“有人看护、有钱维护、有制度管护”,探索建立全域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机制,落实长效管护资金。

7.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2019年,实际开工建设376个新农村建设点,较上年新增179个。全县新农村已拆“三房”12.31万平方米;改路114.4公里(主干道、内主干道、入户便道);改水9892户;改厕9205户;改沟42.17公里。全县新农村建设点规划第一批设计已完成100%,第二批正在规划中;启动2020年新农村建设点的申报、建设。

8.秀美乡村建设再添荣誉。先后打造了10个秀美乡村示范点,累计创建了省4A级乡村旅游点1个、省3A级乡村旅游点3个。、成功入围第二届“十大秀美乡村之锦绣村”。启动新一轮秀美乡村建设,安排秀美乡村建设点8个,总资金2525万元。

9.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控良好。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通过推广测土配方等多项节肥技术和统防统治综合应用,全县农药、化肥施用量继续呈下降趋势,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目标。严禁秸秆焚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10.推进土地流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面积40.7万亩,加大了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的宣传力度,放活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9.02万亩,流转率达46%。

11.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已经结束,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共有1974个单位开展清产核资,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87亿元。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数据全部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出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12.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机动地、荒地、水面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结余土地及其它可利用的集体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多种集体经济形式,实现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空壳村”全部“破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5万元的村有175个,占全县比例81.39%。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导产业小而全,缺乏龙头带动。稻、竹、油茶、中药材、富硒、果蔬、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都有一些,“三品一标”产品也累计认证了117个,绿色(有机)原料林基地面积达26万亩,富硒土壤面积有85万亩,一些产品的品牌和品质在行业内也比较认可,且有一定的美誉度,但缺乏重量级的龙头企业带动,没有形成较成熟的产业和市场。

(二)工作任务重,统筹协调事项多。统筹协调的“国字号”工作任务有两项,即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省字号”工作任务有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工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6类123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7类24项,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重点工作任务8类10项。三项共计重点工作任务21类157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有70多个。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坚持主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村优先,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中心村、基层村优先,镇驻地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的村优先,规模较大的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优先,村“两委”班子强、群众要求整治愿望强烈的村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时间表,分年度组织实施,三年内完成全区城市规划区外需要整治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坚持选准点,拉好线,拓宽面,以点促线,以线带面,“点线面”齐发力,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点,即突出初村镇19个市级重点村的环境整治。加快推进9个尚未整治村的整治工作,分批次纳入市级重点村。列入2014年整治计划的远庄、靠山、西车门、长夼店子、小河北5个村,必须坚定不移地完成整治任务,2014年力争全部完成市级整治村任务,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治目标。要重点做好“三清三化”工作,进一步加大自来水和进村路等方面的建设力度。要结合清理“三大堆”,在所有的村全面实行垃圾“村收集、镇调度、区清运”。要结合清理漫流污水,对村庄河流进行清淤治理,提高景观效果,保护、利用好水资源。要结合村庄绿化美化,多栽经济树种,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要按照“环境+社区+产业”的整治模式,做好“结合”文章,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自来水修复改造、健身文化广场建设、沼气建设等改善民生相结合,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治过的等10个市级重点村,重点解决自来水、进村路失修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治村卫生日常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纳入镇环卫部门管理与承担,从根本上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线,即抓好初村镇驻地、交通干线的环境整治。镇驻地区域,主要包括初5个村居,扎实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对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和消除卫生死角,升级和改造相关设备设施;二是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禁止违章占道停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赖站争客抢道等行为,加快规划建设停车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经营秩序专项治理,要规范设置固定摊点群和排档群,疏导流动摊点到指定地点经营,实行归类、归群、定点、定位、定时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予以取缔;四是沿街构筑物专项治理,对墙体破旧、墙皮脱落的办公、生产、居住房屋外墙进行统一粉刷,对有碍镇容镇貌的残墙断壁及各类破旧危房进行整修或拆除;五是门头广告及墙体立面专项治理,整治规范街道店面外立面及广告招牌,统一设计更换店面门头,严禁乱牵乱挂、乱涂乱画等行为。凤凰山路、山海路等主要交通干线,要加强全日清扫保洁,及时清除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三大堆”、白色垃圾,清除乱堆乱放的一切杂物;加强道路两侧绿地养护管理,修补破损的路面,施划道路标线;302省道、山海路两侧路灯统一设计安装广告牌。

面,即带动镇容村貌全面提升的环境整治。根据镇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开发项目区内的东石岭、辇子、北宅库等10个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改造的村,要参照市级整治标准,因村制宜,合理规划,稳步推进,杜绝乱堆乱放、残墙断壁、污水漫流等现象,确保街道干净整洁;要抓好初村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防汛清淤、卫生保洁、排污整治等工作,确保河道畅通整洁。

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凝聚整治合力。通过舆论宣传、典型带动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群众自愿、共同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结对帮扶的单位要立足大局,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通过开发式帮扶,全面增强经济薄弱村的自我发展功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双挂双促”三年帮扶目标任务,确保全镇11个村整体提前一年完成村集体收入达到80万元,2012年底祠堂村率先完成村集体收入80万元,到2013年东塘村、桥东干村、赵沛村、上城村、吐祥村达到村集体收入80万元,2014年村、村、村、村、村达到村集体收入80万元,2015年全面巩固提高。

三、主要措施

1、依靠部门企业帮扶

对列入结对帮扶的11个经济薄弱村,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双挂双促”结对帮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有镇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和我镇11家规模企业实行“二对一”挂钩帮扶。同时,结合市开展的老区“百千万工程”争取上级部门的帮扶。通过挂钩部门和企业三年的结对帮扶,帮助村实施一批产业项目、公益事业和扶贫项目,帮助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

2、坚持开发扶贫道路

一是发展物业产业经济,每村投入300万元,兴办标准厂房项目,每年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45万元。资金来源为:镇级财政补贴150万,帮扶单位、结对企业扶持和村级自筹150万。同时在万顷良田和环境整治拆迁安置过程中,注重帮村集体预留店面房。二是通过万顷良田建设新增集体土地面积,从事设施农业开发。三是通过矿山开发促进矿区村群众增收和集体经济增长。四是鼓励各村出资入股国强和曹山园区现代农业开发项目。

3、财政补贴政策扶持

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村级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财税扶持政策。村范围内各类企业和村级招商引资进入工业集中区的各类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返还到村。二是调整矿区政策。上沛轧石矿每年上缴镇财政的10万元归祠堂村,海盛矿每年上缴镇财政的20万元中,10万元归龙峰村,10万元归祠堂村。兴源矿业周边、桥东干、缪巷、毛家等四个村镇财政每年每村拨付10万元。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整理;创新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3-0108-04

2005年我国全面启动实施“金土地工程”以来,农村土地整理在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农村土地整理的实施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需要通过进一步创新来改进。

一、现行土地整理实施方式面临的三重矛盾

现行的土地整理实施方式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项目的勘测、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是通过严格的公开比选程序产生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完成,项目工程施工也是通过严格的公开招投标产生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竣工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及其新增耕地进行验收。这种实施方式,无论从产权激励的角度来讲,还是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讲,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

1.从土地整理的对象来看,土地整理的需求主体与土地整理所在地的产权主体不一致。

土地整理的对象是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中有整理潜力的土地。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农村土地是土地整理项目的承载主体。从土地整理的结果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垦的耕地,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地来看,农村土地整治净增的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质量被提高的耕地也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土地整理项目的产权主体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里,土地整理项目的承载主体与产权主体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土地整理的需求主体是政府,实施整理的经费来自于政府,土地整理任务的下达也是政府。保护耕地是政府的责任。为了保护耕地,中央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指标挂钩”等项政策,政府进行土地整理的目的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这样,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承载主体(产权主体)是分离的,两个主体之间的利益有一致性,同时,也有差异性甚至矛盾性。从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结果来看,新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原有耕地的质量、改善了土地整理实施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农村发展的条件。在这一点上,两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在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指标挂钩”框架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了更多的新增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从实质来看,保护耕地不是某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农民家庭的责任。因此,农民的需求与政府的需求相背离。例如,延伸的问题有:一是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农民带来损失时,无法避免当地农民的阻挠。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工期一般为6个月,若遇阴雨天,工期更短。从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情况看,土地平整任务较重的项目在计划施工工期内都难以完成。尤其是2004年以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生产收益得到大幅度提升,农民惜地意识增强,种田积极性提高。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民不希望土地平整影响农业生产时机,因而有时产生了对土地整理的抵制情绪。二是村民普遍知道,土地整理是政府为民众办实事。但他们对项目建设标准期望值过高,期待土地整理能解决他们目前生产与生活中的所有问题。由于土地整理项目本身投资有限,施工单位只能按设计施工,不可能满足项目区所有农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村民以施工没有达到标准为由对施工方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村民扰工、阻工现象。为此项目管理部门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协调,增大了项目投资,拉长了项目建设工期。

2.从土地整理的过程来看,土地整理项目具体

实施主体与土地整理所在地的产权主体不一致。

土地整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公司与土地整理项目承载主体是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承揽土地整理项目的公司,主要目的是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赚取利润。项目实施所地的居民,不仅希望得到项目设计所载明的新增耕地、原有土地质量的改善以及公共设施的改善,而且,也希望从土地整理项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劳务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很明显,两者的利益是有巨大的区别。

但在现行实施方式下,无法避免土地整理具体实施单位出现以下行为:一是为了节约成本,多使用劳动力特别是当地劳动力,尽管这样做,可以增加当地居民从土地整理项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劳务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在利益驱动下,施工单位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骗取政府资金等不当或者犯罪行为;三是不愿意多考虑当地的长远发展,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工程上突出外形的“美观”,对工程的功能考虑较少。

3.从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看,不同权属主体协调困难,协调成本很大。

要实现土地整理目的,满足土地整理要求,必须对项目区内沟、渠、田、林、路、村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现行的土地所有权事实上是以组为基本单元,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基本单元的。一般说来,一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会将上述两类界线全面打破。由于现行项目比较大,往往超过农村经济组织的地域,同时,由于农村现行的是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因此,土地整理必然要打破原有土地所有权界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显然土地整理后的权属调整在贯彻《土地承包法》时遇到众多矛盾。

这些矛盾使得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过程必然是困难重重;竣工验收后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和重划存在许多难以预料的困难,延误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进度,耽误了农时,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在这种背景下,不同权属主体协调困难,协调成本很大。

二、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的基本设想与优势分析

1.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的基本设想

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主体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结合本地资源实际,民主决策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自主 实施或者招标引入投资者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

二是综合考虑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土地市场平衡、保护农民权益等因素,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市场交易机制。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初始供应者。各级政府或或者其他项目业主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在共同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平交易。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通过交易获得的收益,由其内部按照民主决策机制,自主实施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利用外源,按照市场化原则,分割相应的收益或者支付劳务费、资源占用(使用)费、管理费等。

四是国土资源部门等部门对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办法。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土地整理工作,国土资源对土地整理的技术标准、指标平衡等方面进行协调。

五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可设立隶属于本级的土地综合整治中心(公司),承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联合体无法自行实施的、需要动用大型机械的或者较为复杂的局部工程。承包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与该中心(公司)遵循市场原则协商。属于中心(公司)的资金,一律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结余资金滚动纳入后续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更多实行服务外包。

2.新的实施方式的产权激励优势

新的实施方式,能够实现“三大主体”的重合,将利益冲突,转化为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的一次易。

一是土地整理的实施主体与受益主体完全重合。受益(这里的受益,既包括土地整理项目本身对产权主体的受益,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得到的就业机会、劳务收入、劳动技能的提高等)主体这是项目承载主体,也是产权主体。这种制度安排具有最大的激励效果。土地整理的后期管理问题也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因为土地整理的实施者会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后期的问题就在土地利用中得到解决。

二是解决了土地整理资金投入定额标准问题。在新的实施方式下,土地整理的实施者与政府之间是一种竞价过程: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初始供应者来讲,它会将资金投入推进到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者也把出价等于其机会成本的水平上。竞价的过程,就是市场机制解决长期困扰政府的投资定额问题。

三是土地权属由村民内部调整。在一定社区范围内,村民对权属调整很敏感,对土地整理后受益预期也比较准确,同时,村民内部一般有很好的利益调整机制,要优于外部强行调整的机制。因此,土地整理内部的权属调整机制优于外部的权属调整机制。原有实施方式无法实现这一点。

三、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衔接

1.统筹安排使用土地整理项目和新农村建设中各种涉地、涉农资金。

政府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近年来不断增加,但由于涉及的部门及农业项目多,资金投入分散,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在村庄整治,基础设施等方面内容是重合的,因此,应将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的原则,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打捆起来,综合安排,集中使用。将各种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土地整理项目不仅是单纯的土地整理和新居建设,内涵已有所扩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村庄整治作为新实施方式下土地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主要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为指导,但由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内农业发展建设缺乏通盘考虑,无法确定中心村、自然村的选址、布局、规模、数量等指标,使得村庄整治难度加大,难以达到“村容整洁”的目标。因此,新的土地实施方式应与新农村结合起来,将村庄整治作为土地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标准,以农民集体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为主体,以改善他们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为主要目标,实现村容整洁。

二是在新模式下应将土地整理与扶贫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贫困的农村土地由于经济的限制,在新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很难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积极性也不高。故新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乡镇政府要特别注意项目在贫困地区的宣传带动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让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充分认识到土地整理的积极效益,提高自主整治的积极性;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如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金融信贷等相关的优惠政策来促进和支持贫困地区的土地整理。

三是在新居建设过程中,还应构建相关的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如图书馆、文化活动室、体育中心、医疗站、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等等,使得农民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都得到改善,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

2.新方式在收益分享中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体现在土地整理上就是农民要真正地得到土地整理项目的经济利益。新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式在收益分配与成本分摊上,应以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的利益为前提,以市场原则、民主方式来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配,让农户真正直接获得土地整理项目的收益;在土地整理后的权属调整中,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行政命令来实现土地的规模集中,已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这样,一部分农民就可通过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增加收益,而另一部分农民则可摆脱土地的束缚,流转到城市务工而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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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攀,杜志红.农民集约使用土地的主体权利完善一以农民的社会权为出发点[J].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2).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6篇

一、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自去年来,我们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关于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宣传发动群众,精心组织,自我加压,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全乡干群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实施的道士塘、南庄、山上应村四个村中二个整治村顺利通过了达标验收,其余两村正在整改。今年新创建的大林、小林、下盘三个村,正以整治环境“脏、乱、差”为主要突破口,狠抓创建工作。回顾一年多来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订规划。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乡成立了由乡长马贤茂担任组长的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协调指导等工作。做到任务到村,责任到人。成立村庄规划工作组,负责规划工作,落实了编制8个创建村的整治规划,做到科学合理,重点明确,方案规范,布局得当。 (三)分类指导定制度。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的8个村针对各村实际,一方面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一年多来,在村级资金比较薄弱的基础上,全乡投入专项资金464万元,共拆除简易棚屋52间,拆除危房及断墙残壁45处,硬化道路30240平方米,清理河道1200米,新安装路灯116盏,新增绿化面积18700平方米,村容村貌明显改观。通过整治,目前各村主干道路基本上达到了硬化、净化、亮化、绿化标准,主要河道基本实现无杀草、无漂浮物,村庄面貌有了一个改头换面的变化。另一方面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在整治的过程中,我乡注重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为更好地美化家园牢固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如下田村村干部积极充分护绿使者,花木的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他们全包了。此外,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为了使环境整治落到实处,各村相应成立了卫生、绿化、养护组织,同时建立了管理制度,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如下田村建立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家庭卫生制度、绿化公约等。

二、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

(一)村容村貌有了新变化。通过环境整治,道路的硬化、村庄的绿化、河道的净化、路灯的亮化以及断墙残壁的拆除,彻底改变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卫生保洁制度的健全,使环境卫生得到长效管理机制的保障,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二)群众环保意识有了新提高。通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群众不但对庭院卫生意识有了转变,对公共卫生也有了讲究,树立起讲卫生、美环境的新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爱清洁、户户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三)团结协作精神有了新突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群策群力,齐动手,齐出工,做了大量的工作。集体出资和群众集资紧密结合,全村上下拧成一股绳,团结协作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村班子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有了新转变。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通过各项方案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在各项实事工程的建设中,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增强,村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

三、存在问题

1、乡、村资金缺乏,如何用有限的资金去创建更大的成绩是一个难题;

2、部分群众的认识还不到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

3、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存在不平衡性。

四、几点建议

1、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责任机制;

3、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级经济发展;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7篇

一是有利于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多年来,农村住房一直沿用一宅一院的习惯,多数平原地方宅基地面积远远超过了法定的住宅面积标准。并且很多农户建新不拆旧、新建没规划、无序发展,村容村貌杂乱无章,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残缺不全,所以,“空心村”整治是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

二是有利于保障经济发展用地。整治“空心村”,可以有效地置换出用地指标,基本能做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平衡,保护耕地也能由此便于落实。笔者所调查的地级市共有“空心村”近1200个,村庄占地面积约44.1万亩;空置宅基地面积为2.86万亩,荒地面积5.7万亩,两项合计共8.56万亩,初步挖潜能力按30%测算就超过2.6万亩,深度挖潜能力按50%测算,高达近4.2万亩。

三是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对腾出的土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特点进行合理处置。可以统一收归村集体所有,然后再承包出去;对于规模连片的宜耕地,可发展特色农业;对适宜市场开发的,可实现土地增值。这样一来,群众、集体都收益。

四是有利于引导农村居住环境大变革。“空心村”整治工作中,那些整体搬迁的村庄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新式的农宅,院内设计有卫生间、厨房、农机具室、禽畜圈房;街道干净整洁,排水排污便利,垃圾集中堆放。这样的村庄,生活环境优美,居住自然舒心。

五是有利于促进乡村和谐。在农村,大量宅基地纠纷和其他一些产权纠纷长期积压,即使通过行政、司法渠道也不能妥善解决。一些村庄因存在违法占地或土地纠纷引起的上访、重访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民之间的和谐。通过“空心村”治理,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可借机对这些遗留问题进行公开处理,从根本上化解这些纠纷。

推进“空心村”整治,应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按照偏远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农村向集镇归并、集镇向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保护耕地和节约资源这个中心,充分挖掘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废弃地和闲置建设用地潜力,提高现有土地利用水平。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将综合整治列入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一项重点工作,制订十年发展规划目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和跟踪问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这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奖惩措施。

三是编制整治规划。统筹考虑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企业等用地功能,坚持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村村通公路工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调整农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相结合,力求实现村庄用地集约、功能完善、有利生产、便利生活。要坚持村庄规划在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科学规划、试点先行、政策引导、群众自愿、逐步推开”的原则,组建村镇专门规划机构,整合村镇建设规划力量,深入每个自然村落,认真调查测绘,掌握基础资料。

四是创新整治模式。以“总体安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为原则,按照村落区位优、村级班子强、整治潜力大、群众有要求、前期工作有基础等条件,先选择试点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与建设。

村集体经济整治方案范文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z_130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政协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

(二)明确重点、厘清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重点围绕整治环境污染、完善基础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并综合考虑各村地域分布、基础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及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扎实开展“八清一改”,做到“八不八保”,着力解决全县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切实解决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快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资源持续利用。四是严格按照《陕西省异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县委、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旧房拆除、旧宅腾退、土地复垦工作,拆除闲置破旧房屋,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面貌。同时加强对群众集中居住点公共绿化的建设力度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的指导,切实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