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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不深入介绍体系的来历和作用,这方面有大量专家的著书立传可以阅读和参考。gb/t24001:20__标准将组织应定期评价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单独作为一个要素从1996版标准中分离出来,更加突显了合规性评价的重要性。标准在范围一节中指出:“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企业(或部门)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在社会活动中谈安全不能脱离职业健康,谈健康同样离不开环境,在这里把体系中的冰山一角——“合规性评价” 结合体系学习、管理和现场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谈谈本人的理解,并就如何更行之有效地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与读者探讨,试作抛砖引玉的举动。
自然辨证法的观点认为:∑部分≠全体!?分解为:部分>>全体(数量而言);同时满足,所有部分∈全体(性质)。清楚企业(或部门)的目的,规范业务让一切更合法、合理、更具效率,合规性评价必然能让千头万绪的管理决策和生产行为,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中有案可稽。把管理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化学反应”就彰显无遗,工作变得轻松而高效。工作按程序走、管理按规定办,杜绝芝麻大小得事情都得请示汇报,劳师动众效益不高;保持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减少个体能力差异所带来截然不同的后果,这就是下面将要谈到的问题。
一、合规性评价的作用和应用
在体系学习、管理和现场实践中,发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行人员认识不够,不能把安全问题与工作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制定的管理制度不能做到有效实施和监督执行。对应该做的、能够做的、不能做的、做得到的和没做到的划分不清,没有学习改进和持续发展的突破点。
二是行为的主动性不够,对制度和文件学习理解不充分,需要别人指点和不断敲打。造成工作职责不明确,目标不具体,措施针对性不足,解决问题不能举一反三。安全工作要实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干好本职工作还不够,应了解上一步该干什么、自己应承担什么、该对下一步创造什么,充分沟通和协调。
三是对记录和证据收集不真实、不及时、不具体。日常工作记录、总结评价和考核不充分,造成证实证据的支撑性材料的缺乏。我们要主动承担责任,必须建立在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基础上,文字是最忠诚于事实的,文字是永恒不变的演说家,它能始终如一地告诉每一个人过去、现在和未来。这就是文字的妙用。“谈”不如“看”,“看”不如“站”,“站”不如“记”,“记”不如“写”。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强调的是“您如何证明给我看?”而不是“您如何证明给我听?”
四是“规定动作”完成情况不理想,没有对制度和职责有效分解,每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连贯,不能进行有效封闭。大多数自身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的事情都没有追溯,有些不能完成的事情、似懂非懂的写入制度建设中来。形成自己划的圈自己不能圆,可以推理出其他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了。
合规性评价是组织通过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下简称"适用要求")对照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差距,从而规避法律法规风险,进行自我改进的一种管理措施,也是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承诺的证据之一,因此应充分利用好这一管理工具。同时,gb/t24001标准4.6要求组织应将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从而确保最高管理者意识到潜在的或现实存在的不符合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满足组织的守法承诺。
各企业(部门)每年都有规格不等范围不同的安全学习培训、安全考试、安全考核等等活动,制定了详尽的管理办法和评比考核机制,乍看是“令行禁止”、“认真贯彻执行精神和文件”,深入调查就成了依葫芦画瓢,形式化严重,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却事倍功半,这就是没有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危害。通过对南网成立以来报道的40余起事故统计调查,我们不难发现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事故率不足1%,然而我们类似的事故发生率达23.7%,“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是我们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目标。而这些事故的学习贯彻情况怎么样,是否能有效预防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这就是合规性评价需要实现的工作。例如:安全考试是否真实?是否及时?是否贴近生产?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考试的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检查考试的功效)?安全只有100%而不是99%,因为:∑部分1%∞。而这“部分1%”就成为事故发生的祸根和必然,只有把“部分1%”的问题在新一轮的培训中得到解决才能实现“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同时使得培训和考试有的放矢。
二、评价的时间(时机)、频次
标准要求组织应定期评价(periodically evaluating)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目前对“定期”的概念比较狭义,定期评价应考虑组织不同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和周期,不仅应考虑常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还应考虑非常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如组织自己规定的合规性评价时间在每年8月份进行,而组织有新工程、新项目、新技术或者工艺创新等等新型活动的合规性评价应放在活动开始之前监测后进行,而不是等到规定时间8月份之后,同样国家、地方、行业或者组织自身的法律法规修订、新颁布和实施应及时作相应的合规性评价。做到及时准确、涵盖到位、适时更新,操作性强、时效性好。
三、评价输入及评价方式
在一定周期内,组织评价的输入信息必须包括组织全部的“适用要求”。合规性评价是否能有效,输入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是重要的前提,目前的评价输入不明确或不全面,输入信息没有很好地应用4.3.2a)条款确定的“适用要求”。
组织在进行合规性评价时也可先将同类的“适用要求”合并后作为评价的输入信息。对于同一项“适用要求”在多个法律法规均有涉及时,组织应按最详细的、最新的规定加以识别,如建设项目(新、扩,改项目)的环保验收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法(13条第3款)、大气污染防治法(1l条第3款)、噪声污染防治法(14 条)、固体污染防治法(14条)等均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的规定更详细,是对上述法律要求的具体展开,企业(或部门)识别“适用要求”时,至少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进行识别,并以此作为合规性评价的输入信息。
组织应根据自身的运作模式、“适用要求”的数量种类等确定评价方式。可考虑的方式有:单独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或与其他评价过程结合起来,如与质量保证检查、内审等结合。如与内部审核结合在一起,须明确划分两者的目的和范围,必须达到合规性评价的要求和目的。二是单独进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或与管理评审等结合起来一起进行。
企业(或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性质决定对每项(类)法律法规要求评审的方法,合规性评价的结果(符合/不符合)应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上述方法对于合规性评价的人员来讲是比较容易掌握的,关键是要熟悉“适用要求”的内容。例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而实际工作中危险化学品与其他化学品等放在同一个仓库,储存数量和方式也不符合要求。企业(或部门)则应将上述法规要求作为制定相关目标指标和方案的输入,而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在要素中加以考虑,同时关注顾客的期望、合作伙伴以及合同相关方是否遵守了相应的“适用要求”。
评价的结果如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企业(或部门)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当不符合超过了轻微、暂时的偏差时,企业(或部门)应建立由适宜指标和管理方案支持的、能够达到符合性的目标。
检查评价的输入是否已覆盖了所有已识别出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未能覆盖所有“适用要求”,应了解其原因,确定是否可按受。抽样验证企业(或部门)针对具体法律法规要求所开展的守法性评价:从输入要求评价时所依据的记录评价的结果。审核员在验证评价结果时,尤其是符合的结果时,应检查其符合的支持性证据(除检查/评价记录外,还应关注事故记录、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以及与政府部门相关往来信函的记录),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其评价结果;收集其他评价活动中有关符合或者不符合的证据(如运行控制的审核等),以证实企业(或部门)自我评价的有效性。查阅相关的证据并通过合规性评价的过程及结果,评价从事合规性评价的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应用知识。
当审核发现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关注其是否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当一个企业(或部门)没有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不包括轻微的、暂时的偏差),为了证明符合标准,企业(或部门)应建立由适宜指标和管理方案支持的、能够达到符合性的目标(4.5.3、4.3.3)。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纠正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需进行到什么程度,审核方可认为其实施了守法承诺,符合了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对于此问题,iaf《is014001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与法律符合性之间的关系》(以下简称iaf白皮书)给出了明确的原则:“认证机构评价组织对符合性的管理时,应基于已证实的体系实施结果,而不仅仅是计划的或预期的结果”。同时又指出“is014001要求组织做出遵守法律要求的公开承诺。但它并不把组织实际的法律符合性作为颁发证书或保持认证资格的先决条件”。应关注企业(或部门)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具备可控和/或可管理的方式来解决不符合的能力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及实现企业(或部门)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能力。同时判断纠正措施/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合理性,纠正措施/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后是否可达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针对污水超标现象制定了新建或扩建污水站的管理方案,审核应根据污染物进水浓度以及污水站的污染物处理率来判断该方案实施后是否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硬件方面);然后判断企业(或部门)是否已开始实施整改,如果还只是停留在计划上是不符合iaf白皮书的精神。但是不是一定要看到整改的最终结果(如验收报告、监测报告等)方可以通过认证,根据iaf白皮书的精神,我认为不一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必须要有实质性的实施证据以保证继续实施管理方案,并能很快地完成,如已采购了必要的设施设备或已施工等证据。但是,对有意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或部门)(如明知故犯的问题),视为未能执行方针中守法承诺的严重缺陷。
因此对企业(或部门)合规性评价及其不合规时整改措施的审核,需要审核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熟悉企业(或部门)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和环境影响,并具备判断相应法律风险和环境风险的能力。
四、辩识危险源和辨别危险因素,使预防工作高效实用
合规性评价的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一些基本要素:1、管理方针中合规性承诺及内涵;2、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收集、分发、执行评价;3、现存及潜在不合规情况及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4、方案中涉及合规性要求的目标、指标实现途径及效果评价;5、涉及确保资源符合性要求的评价(“三同时”、人员资格、器材储存等);6、合规性的内部沟通;7、违规/不符合的报告、处置措施及反馈结果;等等。
税收筹划内部控制外部环境
一、企业税务筹划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
企业税务筹划是对企业的各纳税项目进行事前的规划,以期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但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达不到减少税负的目的,反而有事会使企业承担莫大的损失,究其原因,是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而这些风险有些事来自企业内部,有些是来自企业外部。
1、相关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问题
企业的税务筹划,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联系极为紧密,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方案的指定过程中牢牢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切实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在现实的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人员对当前的税收政策、条件等方面的认识不足,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这就使得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难免会与政策、法律的规定相违背,使得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经济权利,是一种合法的减少税负的途径,但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不够,可能会将税务筹划变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使得合理合法的筹划行为变为不符合法规的行为,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收益,反而会使企业承担相应的损失。再者,在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法律纠纷时,或是与征税者在某些方面的认定存在差异时,由于相关筹划人员的素质达不到,很可能难以为企业争取到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也势必会对企业造成损失。
总之,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条件的了解程度息息相关,而对这些政策的了解也睡筹划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今,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法律、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的也不够全面,从而导致税务筹划的预期结果无法达到。
2、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发展变化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不仅要考虑到企业内部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还应该时刻关注外部局势的发展变化,所谓的外部局势就是指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由于社会经济告诉发展,企业的运营规模也在不断的拓展,这就使得企业的纳税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税负也在不断增长。相应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
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势必会进行税务筹划,来达到减少税务的目的。但是,企业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在某些情况下回与我国的现行税法、税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就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甚至会带来损失。由于与企业税务筹划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合法合规与否的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伴随着风险的存在。一般来讲,这些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相关筹划人没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和把握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使得在利用合法途径进行税务筹划时产生的偏差;税务部门对现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的调整,而企业没有针对其调整对筹划方案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由于法律政策具备多层次的特点,相关条款的模糊性使得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难以把握其真正含义,造成理解出现错误,进而做出不合乎法规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确保税务筹划方案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的措施
1、企业内部控制方面
首先,提高相关筹划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相关税务筹划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筹划人员的准入条件,即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任职时选用那些业务素质较高的、具有相当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具备在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中准确找到能够增加税收收益的节点,并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运用,对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以确保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综合效益。再者,企业要不断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发展目标形成自身的专业化的税务筹划团队,从而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在现实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是交给专业的税务筹划机构来进行的。这就要求相应的税务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各种制度,形成有效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税务机构要树立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避免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2、加强外部环境的管理与控制
首先,要时刻关注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尤其是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这些变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使税务筹划人员可以根据政策的变动对已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对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建立税务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全程监控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判断这些变化是否会对现有的税务筹划方案产生影响,如果会,则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方案始终会在合理合法的环境中实施。再者,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企业税务筹划者应该重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并根据此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依据;当然,企业也应该主动将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如实进行反映,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案得到相关征税部门的认可,减少征纳双方在征税相关事宜上的认定差异,这样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法制宣传从基层抓起,从预防着眼的指示精神,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明显提高,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范围和内容
以村干部、农民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学习和贯彻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六五”普法其他要去学习宣传的专业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和送法下乡进百村入万户活动。
三、宣传方式
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送发展文艺、电影、图书、开展法律和政策现场咨询服务、印制发送宣传资料、张贴横幅和标语,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制培训班等多种活动形式。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时间:4月30日前)
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根据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好此项工作。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8日——8月30日)
全面开展送法下乡“百村万户行”活动,一是各单位要切实开展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宣传活动;二是各村及镇直各单位负责人要进农户进行调研走访活动,了解民情民意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情况,掌握当今社会治安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创造性的进行引导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访农民要由记录,并等级建立档案,填写好《送法下乡“百村万户行”统计表》;三是组织培训,使广大农民得到一次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
(三)汇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各单位要就此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要认真做好总结,上报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对此活动情况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组织落实,从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要把此次活动与各项工作结合,做到活动有方案,工作有专班,活动有内容。
关键词:公益林;管护工作;对策;云南
1 公益林管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少资金支持
由于在公益林管护过程中,不仅管理的农民需要维持生计,而且管护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国家对于公益林的补偿较少,并且还限制农民从公益林中获取直接的利益,这就导致不能有效管护公益林。
1.2 不能有效进行管护
目前,国家对于公益林的管护一直缺少资金投入,所以,很多公益林缺少专门从事护林的工作人员。
1.3 缺少有效的管护方案
在过去的管护过程中,很多公益林被划分为若干小块,分配给部分农民管理。一方面由于公益林分布比较分散,负责管护工作的农民也没有科学的管护方法,所以,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公益林的限制较多,农民很难从中获利,所以,管护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公益林缺少有效的管护方案,导致管护工作很难取得成效。
2 加强公益林管护的有效对策
2.1 进一步完善与公益林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应进一步完善与公益林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确定公益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对于公益林的资金投入,加强对于公益林的管护;另一方面明确公益林的产权分配,确定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便于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例如,云南省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于公益林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先后制定法律法规有《云南省森林管理条例》、《云南省封山禁牧条例》等,这就使得与公益林相关的法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云南省还针对性地制定了《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公益林效益补偿条例》,对于公益林具体的管护方案、管理措施以及资金投入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这就进一步规范了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2 解决农民造林的投资收益问题
由于许多公益林以及一些自然林都是属于国家所有,也有部分农民响应国家号召从事林木种植,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民造林的投资收益。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首先,颁发一部分采伐许可证,允许种植的农民到期进行采伐,保障投资的有效收益。其次,将部分公益林转变为商品林。例如,云南地区具有很多优质的山林可以扩建为商品林,而且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没有太大的影响,这就可以有效解决部分公益林的资金投入问题。最后,国家加大资金投入,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将农民手中的部分公益林产权收归国有。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农民投资收益的问题,又便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从全局角度考虑,制定科学的管护方案,对公益林进行有效的管护。
2.3 制定科学的管护方案
首先,制定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由于当地农民比较了解当地的基本情况,所以,要注意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参与到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中,这样能够保障管护工作的效率。其次,确定具体的实施环节要考虑附近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公益林附近的农户一般常年居住在山边,靠山吃山,所以,充分将周围贫困的农户纳入到护林管理过程中,不仅能解决附近贫困居民的生活问题,而且还可以减少偷采、盗伐的现象。最后,通过立法保障农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明确参与护林工作的农民可以获得的权力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这样通过明确职责便于更加顺利地开展工作。
2.4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对于有效开展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一方面需要组织相关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管护人员以及附近的农民展开一定的技术培训,让他们懂得如何做好管护工作;另一方面技术培训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加强与管护人员以及附近农民的沟通交流,掌握当地乡土的具体情况,便于为今后的决策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还需要注意宣传工作,加强对于当地的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让附近的人民群众意识到公益林的价值和作用,并且让民众了解政府在公益林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补偿方案等,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公益林管护工作的重要性,都能积极支持或配合管护人员工作。
3 结论
公益林的管护工作,对于当今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对于公益林的管护,依然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处理,这就需要各地区的领导部门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促进公益林管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参考文献
一、坚持三个到位,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理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推动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布署活动的开展。召开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银监会、省联社及办事处活动方案,深入进行动员发动,大大激发了全员参与活动、践行合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工作措施到位。坚持定时发送合规短信;为全辖办公用计算机安装了合规屏保;组织开展了合规文化建设漫画征集活动;加强法律法规传导,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了银监会法律法规清理结果公告;对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保持了持续了的关注,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进行了反馈;结合各部室对全员进行法律法规、监管知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学习,组织了合规知识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了测试,及格率100%,平均成绩达90.05分;对本单位各专业部门拟出台规章制度、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建立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登记簿、合同文本合规性审查情况登记簿及相对规范的审查流程。三是制度保障到位。为有序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合规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为有效堵塞弥补制度漏洞流程缺陷,按照分级负责、专业分工、谁制定谁梳理的原则,牵头组织各部室对上一年度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建立了年度规章制度梳理审查登记簿,对已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予以废止;对制定的规章制度适应信用社长远发展需要,同时又符合形势政策和法律要求的,予以保留;对部分内容不合时宜的文件,予以修订;对管理制度尚有空白点的,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予以制定。同时,会同各专业部室,对本部室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编制了年度规章制度评价报告。
二、搭建三个平台,营造活动开展浓厚氛围
关键词:法律法规 可持续发展 环保制度 持续改进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72-01
一、企业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局面。2007年9月,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求,全面启动并运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识别收集73个符合公司生产、活动过程中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对涉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条款逐一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分别有效贯彻落实在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里。而且,公司在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方针时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贯彻到公司每一位员工。同时,公司及时获取最新适用法律法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传达且贯彻落实执行。
二、企业环保负责人积极参加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转达,也是有效增强企业员工环保理念的一种途径。企业当地环保部门一般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一些最新环保法规组织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宣传普及环保知识。企业环保负责人通过培训掌握相关环保知识后可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将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内容层层深入,传达至企业每一位员工,使企业每一位员工在心目中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责任感。这样,企业更能将生产发展与环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三、制定、完善、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能有力的保障企业合法、合规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无拘无束。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也是保障企业高速、健康、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国家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地方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环保执法也越来越严格,不但实行经济处罚,同时将在网上予以公布,信用等级也将下调,影响企业贷款,严重的还要面临停产整顿。因此,唯有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方能使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走的更稳、更快。比如,我们公司根据识别出的环保法律法规,针对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制定了HSE体系目标和指标管理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记录管理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危险源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相关方健康安全环境风险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程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监视与测量和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信息交流控制程序等15个环境管理程序。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相关方环境管理要求》、《废液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噪声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节能降耗规定》、《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废弃物(垃圾)分类堆放处理考核条例》等9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明确企业各级环保管理职责是有效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保障。企业各部门要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并将环保目标纳入部门日常生产活动中与绩效考核范围之内。研究节能降耗的方法,将各生产部门的资源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作量化统计,并纳入企业各部门成本核算和考核中。比如,我们公司在2008年将能耗和产废均纳入各分厂生产成本考核中,在2009年实现能耗与产废方面下降了5%。
五、持续改进技术设备是搞好环保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能耗与污染物的产生均是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如何在不影响生产效率的情况下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产中不断积累经验,勇于创新,持续改进设备。比如,我们公司原先车丝机中切削液是循环使用的,但在循环过程中经常被细铁屑堵塞管道,导致乳化液泄漏,不但造成环境污染,而且由于清扫需要大量的木屑,同时又造成污染物的增加。后来经过改进,在车丝机旁外接一套过滤装置,将混入切削液的铁屑过滤掉后再循环至设备中。这样不但无切削液的泄漏,也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了减排的目的。又如,我们公司在2008年将全厂三相异步电机改为变频式,大幅降低全厂用电量,实现节能的目的。
一、审计项目质量不高的原因
1、审计准备工作不充分。一是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了解太少。尤其是对其所处的经济环境、业务流程、关联交易及其内控制度等未作审前调查;二是忽略了制定审计方案时的前置工作。如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未对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性复核,在编制审计方案前对重要性水平好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三是审计方案过于简单。内容不详细,分工不合理,对审计工作缺乏指导作用;四是、对审计的目的不明确。对审计后应该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效果没有十分明晰的思路要求。
2、财会业务知识不熟练。一些审计人员财会业务水平不高,对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利用会计手段作弊看不出、拿不准、识不破,必然会使其违法乱纪问题蒙混过关,加大审计风险,降低审计质量。
3、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的表现情形有:一是对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知其一,不知其二;二是对相关的行业规章及其政策规定平时不注重收集和学习,待到审计碰到问题后,有的回避疑点,轻易绕过,有的临时抱佛脚,现学现用。
4、审计方法不当。有的审计人员审计方法运用不当或方法单一,抓不住审计重点,找不准问题隐藏的领域,泛泛而审,虽然下了功夫,费时费力,但顾此失彼,审计查得不深不透。
5、审计责任感不强。一些审计人员审计责任感不强,在审计中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淡化自己的职责,只求完成任务,不顾审计质量。
二、提高审计质量的几点对策
1、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审前准备工作。安排审计准备工作,要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考虑,不能带有随意性;审计方案的内容要周全、详细,分工要明确、合理;审前培训工作要到位,要让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审计目的、内容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做好审计分工文件的收集、管理和保管等日常工作。一是要广泛地收集审计法规文件,指定专人保管,法规被借阅以后要及时追还,二是要做好法规目录分类、整理工作,以便使用时查找。有了足够的法规依据,就可为审计人员指明方向,直击要害。
3、加强质量控制,打造审计精品。一是要认真把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五道关口”(项目计划关、制定方案关、实施审计关、审计报告关、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关等),努力打造一批层次高、质量好,影响大的审计精品;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干部责任心。
200*年上半年,我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县农业局领导下,全站职工积极工作,抢抓机遇,努力学习,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的宣传,强化种子质量管理。
1、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
种子法律法规在我县已连续宣传了几年,起到了一定效果。200*年上半年,为了更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并运用种子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对种子法律法规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种子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依法治种的社会环境,为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2006年上半年,我站对全县种子市场的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检,对有质量问题的种子及时上报处理,确保了我县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积极争取种子工程项目
2006年,我站争取到重庆市备荒救灾种子贴息项目和国家备荒救灾种子贴息项目,贴息资金15万元,并认真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
2、积极筹集资金,调进合格种子入库。
3、加大投入,更新了储备设备,改善了种子越夏条件。
4、制定严格种子越夏储备方案,确保种子安全越夏。
三、认真搞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
2006年,我站承担了《重庆市小麦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并圆满完成了试验任务,对我市培育(引进)的小麦新品系(组合)进行丰产性、抗逆性和适应性鉴定,为实现我市小麦新品种区域优化布局,促进我市小麦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和小麦新品种的审定、推广和利用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四、组织人员参加检验培训,增加检验人员素质,提高检验水平。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强站内建设和管理,强化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创造出依法管理、各尽其力、节约出效益的新局面。
2、加强种子管理特别是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我站将在2006年下半年,对全县种子市场,特别是批发市场进行种子质量抽检,对检验结果及时上报市种子管理站和县农业局,对种子有质量问题的交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处理,切实保护农户利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