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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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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特殊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三级公路路基8—10米,路面6.5—7米。四级公路路基5—7米,路面3.5—6米。

沥青路面结构为:15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砂石路)或20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土路)+下封油层+不低于3.5cm沥青贯入式油层。

水泥路面结构为:20cm、12%石灰土或不低于10cm级配碎石+18cm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建设的工程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对拟审批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等报县交通局。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县道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困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询价招标程序和内容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询价招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三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询价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询价招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询价招标);招标(询价招标)后,应将招标(询价招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询价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招投标(询价招标)项目对中标候选单位考察过程中要求其出具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投入机械的发动机或原始编号,以确保人员和机械到位,防止出现工程转包等行为的产生,在定标后项目法人应严格对中标单位施工过程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沥青(水泥)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施工。

第二十五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报县交通局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八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要依法纳税,所征收的税费作为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专户,由财政局会交通局、项目法人共同监督,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

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不得瞒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由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公路部门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负责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八章责任追究与考核奖励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地方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即开放交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一条对在农村公路建设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以赠匾、颁发证书、立功德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体,全国大部分人口都是来自农村,农村掌握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因此抓好农村交通建设,进一步扩大通乡、通村道路覆盖率,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村资源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用新视角、新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格局。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地区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快农村公路全面发展,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农村公路建设中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问题一:计划编制不科学。近几年来,交通厅、交通计划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编制做了大量工作,使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量小、标准低、施工期短,一般为当年开工、当年竣工,而计划编制中存在跨年度或下半年下达,造成计划编制时间与实际工程施工不协调、不科学等情况出现,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问题二:技术标准低、寿命短。农村公路建设上级补助资金标准统一,不同地区执行标准不尽一致。对于平原地区缺砂少石、修路成本偏高,在有限的资金投入情况下,使得农村公路建设基层强度标准较低(大都为18~20厘米石灰稳定土),防水及抗冻性较差,公路使用寿命非常短,很难发挥长期效益。

问题三:建设及养护资金不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资金不足方面。由于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家及省补助(每公里20万~30万元),县道养护资金主要以拖养费返成为主,而国家及省切块补助建设资金还有很大资金缺口(实际每公里15万元),乡财政配套很难。拖养费额有限,并呈减少趋势,拖养费返成的县道养护资金如杯水车薪,只能保证收费及管理人员工资,根本谈不上用于县道养护。超期服役的乡村道路没有资金及时改造和养护,使得乡村道路处于“失养”状态,路况急剧下降,许多路段甚至出现了断行现象。以前,农村公路建设主要资金来源是农民集资和“两工两费”。税费改革后,农民集资被禁止,“两工”及“一事一议”制度也被逐步取消,使县乡财政收入急剧减少,大多数县乡政府需通过转移支付才可勉强维持运转,对投资修路也无能为力。

问题四:公路养护处于“四无”状况。在费改税政策实施前,各乡镇、村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养护农村公路。但费改税政策实施后,农民集资被停止、“一事一议”制度被取消,养护资金无着落,农村公路处于“四无”状况,即无养护机构、无固定养护人员、无养护经费、无养护机具,造成农村公路路况急剧下降的局面。笔者认为,要推进和加快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解决。

(一)抢抓机遇,多争项目。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及西部大开发和国家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从国家的大政策中积极寻找有利于我们争项目、抓发展的政策机遇,突出抓好省、市重点支持的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大项目、好项目。更加重视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民脱贫致富路修到家门口,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路子修到家门口,提高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增强农村公路晴雨通车能力,整体提高我乡农村公路网的服务水平,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十一五”期间,应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对每年实施科的项目要在年底或3月份之前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应在每年的7月份以前完成实施工作。这样,就抓住了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能在下半年提前完成验收及制定来年计划,使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更加规范、科学。

(三)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标准偏低是近年来普遍存在的问题。当前公路建设的发展滞后于汽车运输业的发展是事实。各种汽车及大吨位运输车辆层出不穷、日新月异,与公路建设的发展远远不相协调。当然,这也是公路使用寿命缩短的原因。针对此情况,笔者认为,在加强农村公路管制的同时,应该适当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及强度标准。对于县、乡道路不需太宽(一般路面5.0~6.0米即可)、只需畅通,一定要提高基层标准,增加一层水泥稳定碎石,路面结构采取强基薄面结构。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合理设置防护工程,确保路基、桥梁稳定。

(四)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拓宽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渠道,建立有效稳定的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来源体系。资金问题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提高养护水平的根本。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拟采取建设资金全部由国家和省投入,养护资金由省从汽车养路费及通行费中调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发挥农村公路在县域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五)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促进农村公路快速、健康发展。坚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为主”的方针,加强行业管理,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实行“中央指导,省市监管,县、乡级负责”的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力度,并以县为基础,建立一体化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加强专业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第五,制定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地发展,杜绝在建设、管理和养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不作为等情况,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建议国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规定、规章或办法等形式明确以下方面的事项:明确农村公路的技术标准、养护技术规范(包括养护范围、养护定额、养护质量标准等)、地方配套资金渠道及标准、养护资金来源及养护体制、管理办法等。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切实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后期养护费用,提高使用质量。明确建设、养护市场的准入条件,确保农村公路质量。

(六)整合项目,实现整体配套。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优先考虑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排到新农村试点村和综合示范点及观光旅游区、畜牧养殖基地。特别是农办、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项目对接,形成渠、路、林配套建设的项目沟通和联席制度,把农村公路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渠道建设、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向示范村集中倾斜,做到渠、路、林配套,经过2—3年的努力,打造出公路整治的亮点。

(七)多方筹资,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落实资金是关键。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农村公路建设融资问题的研究,创新工作思路,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的路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四点”办法,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制,营造千军万马抓农村公路建设的浓厚氛围。

(八)强化服务,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交通、财政、公安、水利、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村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所涉及的料场、取土、水土保持、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和临时用地的征用、划拨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支持好农村公路建设,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九)严格资金管理,建设阳光工程。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财务监管,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双合同”(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制和工程廉政档案制度,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廉政意识,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3篇

尊敬的县人大赵主任、视察组各位领导:

砚山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家交通部提出的“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要求和我州构建“水、陆、空”立体交通及“三纵三横”路网规划,全面组织实施了2007年砚山县通畅和通达工程。提高了公路等级和路面等级,改善了我县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完善和提升了我县农村公路的档次和水平。根据《关于对我县乡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的通知》(砚人办发〔2007〕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至2006年底,我县境内共拥有各类公路2385.1公里,公路密度为62.33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061.05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86.41%,等外公路1296.24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62.89%,无路面公路1276.84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61.95%)。全县11个乡镇、有7个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通油路率为63.64%,在93个行政村中,有46个行政村通等级路,等级化率为49.46%。农村公路结构不合理,路面质量差,抗灾能力弱,晴通雨阻的问题十分突出,影响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2007年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07年我县实施通达工程21条段共155公里,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50万元,地方自筹1550万元)。具体项目是:①年初下达的计划有17条段114公里,即:铳卡至舍木那8公里,阿舍至坝心15公里,迷法至小各大7公里,狮子山至木瓜铺3公里,平文线至拖嘎5公里,白泥洞至大尼尼3公里,维摩至普底5公里,窑上至路德4公里,G323线至芦柴冲2公里,新干河至碧云至红舍克17公里,城土线岔至老龙2公里,夸溪至羊革8公里,羊革至布那4公里,蚌峨至科麻12公里,安代丫口至板榔12公里,G323线至迷法2公里,倮基黑至租那5公里。②10月份追加的道路4条段共41公里,即:者腊至夸溪9公里,布那至明德14公里,明德至子马9公里,蒲草至落太邑9公里。

2.2007年我县共实施通乡油路1条。即:砚山-八嘎油路工程,建设规模33公里,计划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20万元,地方自筹980万元)。

3.2007年我县共实施路网改造项目1个。即:砚山城北过境线5公里,计划投资2812万元(其中:省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地方自筹2412万元)。

4.2007年我县共实施农村客运站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0万元,八嘎客运站、阿舍客运站各补助30万元;企业和地方自筹40万元,八嘎客运站、阿舍客运站各补助20万元)。

5.2007年我县共实施农村渡口项目2个。即:听湖渡口和小青龙渡口,计划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0万元,企业和地方自筹50万元)。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在2007年实施的21个通达工程项目中,年初下达的建设计划17个,于6月底完成了外业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上报审批,至9月10日止全部开工,目前路基土石方已完成,正在进行路面铺筑。目前,已完成80%的工程量,共投入建设资金2480万元(其中:完成地方配套资金1550万元,完成上级补助资金930万元,支付项目资金570万元),按计划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完工。10月份追加的建设计划4条共41公里,目前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待报批后开工建设。

2.砚山-八嘎通乡油路工程项目。目前已开展招标工作,计划于12月15日进场,12月20日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3.砚山城北过境线路网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分析等前期工作,预算总投资2812万元(其中:省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已到位资金300万元,准备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00万元,力争早日落实缺口资金,及早开工建设)。

4.农村客运站项目2个(即:八嘎客运站、阿舍客运站建设项目),现八嘎客运站已完成征地工作,阿舍客运站已完成选址。

5.农村渡口项目2个(即:听湖渡口和小青龙渡口),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上报,待批准后实施。2006年下达的稼依水库码头改造项目已向州局请示变更为进村道路建设项目,待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

6.八嘎至红坎公路(砚山段)续建项目,目前已完工待验。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我县在年初就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深入调研,使我县深刻认识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然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必须牢牢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扎扎实实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工

作。

二是坚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把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形势和我县将要开展的工作充分宣传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若要富,先修路,不修公路没出路”的共识,为农村公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县在年初就成立了由李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陈副县长任指挥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并严格要求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层层落实到位。最后,为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县及时制定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并于今年3月份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砚山县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书,确保了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经过深入各乡(镇)调查研究,我县在年初制定出台了《砚山县“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奖惩措施等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是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根据《招投标法》和(交通部第7号令),我县在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达到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对达不到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组织人员对意向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资信、技术、设备、资金、管理和信誉进行全面考查,并将考查报告提交县交通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指定施工单位。最后,我县为保证进度、质量、费用“三大指标”的有效控制,又制定出台了《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处罚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同时成立了质量监督站和监理组,严格工程开工审批制度,从而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有效控制了工程投资。

六是实行挂钩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县严格按照“四项制度”和“三合同”进行管理,对工程项目实行挂钩捆绑负责制。成立了由县交通局局长为项目行政总管,分管副局长为项目技术质量总监,相关技术工作人员作为成员的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交通局全体干部职工均实行挂钩责任制,并列入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奖罚,严格考核,确保了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是明确职责任务,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在年初召开的砚山县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各乡(镇)均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砚山县2007年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书》。会后,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并认真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工程项目多,施工任务重,县级技术人员相对不足,给施工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由于县交通局的人员编制数较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现有人员17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致使施工管理工作难度很大,竣工资料编制跟不上。

(三)由于项目建设计划下达较晚,加之雨水偏多,影响了工程进度。

(四)由于11月份以来柴油紧缺,爆炸物品实行统一配送,运费较高,人工工资增加等因素影响,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五)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土地占用、林地占用、建筑物拆迁工作量大,群众工作在部分地区难于开展,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以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完成2007年度所有通达工程建设任务;

二是力争把G323线岔听湖、界牌~拉白冲、三叉河~龙潭寨、贾家桥~差黑、大漆树~阿三龙、稼依农场~店房、西北冲~阿吉、维摩~阿伍、黑善丫口~顶坵、阿基~五家寨、八嘎~半夜寨~梅子箐、半夜寨~湖广箐、砚西线K12+500~翁达~牛落洞、牛落洞~龙所、蚌峨~六掌、岔路口至幕菲勒、平远~平鲁线岔口共17条段158公里的通达工程项目上报列为2008年度建设计划实施;

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好砚山至八嘎通乡油路工程项目。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4篇

农村公路是公益性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国公路总里程目标将达450万 km,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的目标390万 km。由此可见,我国在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但是事实上农村公路的建设与施工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这些问题也会给农村公路的建设带来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隐患。农村公路建设是我国公路建设中很重要的部分,因此,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施工管理,及时发现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对策,才会为我国的公路建设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 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重数量轻质量。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没有质量的数量和速度都是缺乏实际意义的。地域交通公路的建设,应当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制订计划,把建设多少公里转变到完成多少投资上来,把完成多少个项目转到建设了多少条高质量、高效益的公路上来,绝不用公里数去看交通建设成效,使建成的公路更耐久、质量更可靠、群众更满意。

(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体现在从招标、工程监管到工程验收的各个环节中。首先,一些工程的招标只是流于形式,施工单位都是事先指定好的,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缺乏资格预审以及开标、评标等严格的资格审查与评估流程。其次,在工程监管的过程中,许多工程都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由于经费、监管人员资质等原因,施工监理人员不能常期在工地进行有效监管,使得工程监管工作出现很多疏漏,造成管理失控。最后,工程项目的验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验收结论不公示、不公开,没有缺陷修复或整改意见。

(3)工程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我国的农村公路之所以落后,总量不足和质量不高,根本原因还是长期缺少稳定、充足的建设资金来源。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以国家投资为主,其中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国债专项资金、车购税专项资金和相关交通公路部门征收的各种交通公路规费资金。但仅靠国家补助资金,对于日益增多的农村公路建设KM数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效果十分有限。另外,县、乡公路的资金管理与用人体制也存在着很多固有的问题,资金分配与人员安排不能统筹兼顾,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工作人员的队伍过分庞大,负担较重,占有了大量公路建设的资金和资源,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4)随意调整项目的现象比较突出。在农村公路施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发生项目被随意更改和调整的情况。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由于城镇的规划发生变化;有的是由于村庄扩并计划发生改变;还有的是由于资金的调配发生了问题等等,导致很多建设项目都不能顺利地按照计划开展。这种随意改变和调整公路施工项目的做法,不但损害了项目的计划性和严肃性,也会给施工管理、资金拨付和结算带来很多的困难和变数。这些困难和矛盾必然会影响到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序化发展。

2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建设规划。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从实际需要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和设计,要坚持科学、合理、实用、符合发展、省钱省力的原则,坚持综合、协调、平衡的原则,道路建设同时要同步规划两侧景观,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尽力避免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复和紊乱,严禁乡村公路建设不切实际、贪大求洋和建而无用。不能浪费资金走向,一定要做到“规划先行,宁慢勿乱”。二是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能随便或过度征用农民的住宅用地和耕地。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避免随意采伐和挖掘。在征地和拆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好协调和安抚工作,积极解决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而导致的债务增加、拆迁补助不足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把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2)适当增加中央投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农村公路的总的建设规划和投资原则不能改变,坚持中央投入与地方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并积极鼓励各界群众的自愿捐资,以充实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资金,积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齐心协力搞好交通公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的稳步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到的地区越来越多,很多地方的地理位置都比较偏远,自然条件比较苛刻,这也使得公路建设和施工的难度不断增加,加上很多经济落后地区的资金配套跟不上,就会出现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针对这样一些地区,加大中央投入的比例还是很有必要的,也可以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和负担,加快偏远地区的公路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3)保证施工质量。农村公路建设与施工对技术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只要按照普通道路施工的技术标准来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农村公路的质量要求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这关系到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形象与公信度,不能让劣质工程伤害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公路施工与监管部门,一定要注重施工的质量,不能为了赶进度、促效益就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宁可放慢速度,也要为农民建设高质量的公路,排除各种质量隐患,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保证交通运输的安全与畅通。另外,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那些不负责任、不顾质量的施工行为,要严查严惩。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市农村公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达到《市农村公路示范工程项目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各地要在人口密集的乡镇周边确定1—2个环路,做为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在选址上要尽量选择交通便捷、地质条件较好、便于施工的线路。

(二)对纳入示范工程项目,并已建设完成的环路要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完善;今年计划内建设,并已纳入示范工程环路的项目要按照示范工程项目标准施工;已纳入示范工程环路的无计划项目,必须先开工建设,后追加计划。

(三)对示范工程项目要进行绿化和美化,行政村过境路段要进行亮化,公路两侧的民房、栅栏等民用设施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建设。

(四)在行政村过境路段的适当位置建设农村客运停靠站,停靠站要与农村公路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养护机构,严格落实养护配套资金。

三、时间步骤

(一)各地按照要求确定1—2个环路建设项目做为示范项目。

(二)对已确定的示范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同时组织招标和备料工作。

(三)对示范项目中的已建公路进行维修和完善,完成新建示范路段主体工程以及全线的美化和绿化,完成已建示范环路全线的交通工程和村屯过境路段的亮化工程施工。

(四)省、市农村办对示范工程进行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致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农民群众多年的期盼。实施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是为了探索和总结农村公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单位,这是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的关心和支持,也是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各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二)明确责任,迅速行动。今年是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的最后一年,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将亲临我市检查示范工程建设情况,年末,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组织检查验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当前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交通部门主要领导具体抓,迅速行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措施,落实配套资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结合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政府决定给予每个示范项目100万元的补贴。同时,从交通运输部对示范工程单位每公里5万元的补贴中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以奖”的形式补贴到示范项目中。各地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每个示范项目的配套资金不低于市政府的补贴额度,使我市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6篇

一、科学规划,逐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村村通”硬底化公路的目标,我市制订了《关于加快*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分步落实,使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掀起农村公路建设

要建设新农村,交通必须先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连续几年纳入市政府考核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市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镇府实施的捆绑式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一些曾被当地村民称为“万补路”的村路,现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奔康大道。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政府修好路,农民有出路”,这是广大农民的心愿和渴望。我市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调动了全市各镇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如古劳镇新星村委会新社村村道全长2.5公里,原来是一条狭窄的乡村小道,每逢下雨,村民出入不便。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新社村村民对家乡的村容村貌村道建设非常热心,在交通局和古劳镇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村委会发动,村民纷纷踊跃出资,全村170多人共筹款20多万元,捐资最少的也不低于300元,仅乡亲王伯洪便捐资5万元。经过全村村民的共同努力,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顺利完成第一期村道建设工程,村民亲身体会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好处,得到了实惠,建设新农村的信心更足,他们决心在短期内完成第二期工程。

三、积极支持配合,多方筹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搞好农村公路改造,资金是关键。我市在筹资过程中,创新思路,坚持多措施、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千方百计抓好资金落实。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支持,去年争取补助1600多万元。二是争取市政府拿出3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山区镇5万元/公里,其他镇3万元/公里)。三是市交通局主动从自用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例如我市边远山区双合镇布双线(全长5公里),是6条自然村3000多群众出入的必经之路。总投资209万元,群众只筹集4万多元,交通局千方百计筹集201万元,于去年完成了改造。群众感慨地说: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对我们边远山区的关心和支持,实现了我们几十年的心愿,孩子们上学再不怕雨天路滑了。通过上下联动,多方筹集,我市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五个一点”(即争取上级补助一点;市财政补贴一点;镇政府支持一点;农民筹集一点;交通局扶持一点),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

四、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生命线。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我们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努力打造我市农村公路优质工程。一是我市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建设基建程序指引》,对农村公路的立项、设计、审批、招标、施工、验收等方面作了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我市认真执行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社会公示制和交工验收制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部门指导、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监督体系。三是市交通局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工程质量上,努力当好监督员;在技术上,努力当好指导员,强化对农村基层的技术培训。四是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原则上每建一条都指定一名技术人员专门跟踪,使全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各镇也指派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监理,力求建一条、成一条、群众满意一条,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全市各镇、村委会也各出奇谋,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村道建设工程质量。

去年我市对42项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了抽芯检测,通过检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都能够按照“合理设计,规范施工,严格监管”的要求实施,水泥路面强度和厚度的质量合格率达95%。

通过以上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市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开端。09年是*交通的规划年,09、09年是*交通的建设实施年。2009年,我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74.7公里,至5月份止,我市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6.8公里,投入资金1400万元。根据我市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联动作用,分阶段、分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二、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落实。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公路,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农村经济在快速的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在不断的建设,公路作为农村最为基本的设施,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不断的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加大体制改革。

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计划编制缺乏科学性。近些年来,交通计划部门对于农村公路的建设计划编制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受到施工条件和经济因素的影响,往往施工进度较快,一般当年开工、当年竣工,这与计划编制中的跨年度工程进度产生了很大的不协调,导致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

2.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低,附属设施不完善。农村公路具有线形较差,路面技术等级相对较低。农村公路普遍技术等级低、路况差,简易铺装及无路面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较大。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受资金少,就地取材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防护工程和标志、警示等安全设施不完善。

3.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的缺乏是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中一个突出的问题。除国家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外,其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工人工资和大中修工程配套资金应当地政府负责筹集,但由于部分县市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建养管的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各县市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重视程度高、经济状况好的县市,虽然财政能够列支部分资金,但还距养护工程费用需要差距较大;一些重视程度不够,经济状况差的县市,财政基本没有列支资金,资金缺口更大。因此,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致使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受到资金的严重制约。

4.农村公路养管的相关政策不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县级政府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具体的养护标准,但没有明确相关政府考核制度、奖罚措施,尤其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无政策,路政管理难度大,导致超限运输造成道路损毁非常严重。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探索的新思路

1.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级政府的职责,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围绕“产权制度与理顺劳动关系改革”两个重点,以全面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用工社会化、组织企业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通过改革,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路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护作业市场,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质量,增强行业管理效能,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改革的原则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既要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又要保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有序地选聘作风好素质高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坚持同养护企业完全脱钩与适当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为改革的过渡期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3.改革的思路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对公路系统可以说是一次深刻的变革,改革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沿袭多年的计划经济粗放的养路模式是否被终止,关系到新时期新形势下适应市场经济新要求的公路养护新机制能否建立,关系到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能否真正走上现代化、高效率之路,关系到农村公路建设事业乃至整个交通事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大计。因此,改革必须做到在思想观念上求转变,改革政策上求突破,方法措施上求创新,工作要求方而求实效。

4.改革的措施

(一)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通过制定科学的计划,对于每年需要投入施工和竣工的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有详细的了解,并且按照相应的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这样,便能够将公路工程的建设时间进行详细的规定,尽量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既能够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也能够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奠定基础,促进农村公路建设更为规范和科学。

(二)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的设施标准。近些年来,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便是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的标准过低。虽然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与企业运输业的发展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近些年来在农村中大吨位车辆的数量也不断的增加,这也是导致农村公路寿命缩短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在加强农村公路管制的同时,要促进农村公路等级的不断提高,其中包括技术等级和附属设施的增加。对于大部分农村公路来说,其宽度只要能够保证畅通便可以,但是在路基的标准要求方面需要增强,以此来提高路面的承载能力,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的设置一些防护安保工程,以此来保证路基的稳定性。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的拓宽。只有建立起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体系,才能够有效的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也是提高公路养护水平的根本途径。 所以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各县、乡镇也广开筹资渠道,实行“路边开发”、“以树养路”、“以厂养路”、“以劳筹资”等筹资方法,千方百计加大筹资力度,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5.加快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供保障

各地要根据相关的规定,重点解决三个问题:

(一)落实责任。要把农村公路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纳人各级公路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甚至村委会的积极性,成立养管机构,合理配备乡镇政府中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人员和设施,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费比例正在逐年增加,除了国家利用燃油税费补助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外,各级财政也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必须到位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将养护经费的使用覆盖到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所有公路的管理养护,州、县财政、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的分配与落实工作;合理确定县、乡镇二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投人比例和标准,从制度上保证地方财政资金在农村公路养护上的投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支持理解,在地方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安排必要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政策的扶持力度向经济薄弱的乡镇倾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其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养护管理经费专款专用。

(三)落实机构。要建立起农村公路的管理网络,形成农村公路“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养体系。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上移县人民政府后,应当增加县交通局的人员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或部门,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列人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业务受县公路管理机构指导;村委会应设联系人,配合县、乡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镇、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对于农村公路的质量和适用寿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最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02-28期刊

[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02-20期刊

[3]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政报2007-06-20期刊

[4]改革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推动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王欢院陕西日报2007-05-28报纸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道路;管理;对策

Abstract: The rural highway is the important infrastructure for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farmers entering into the well-off societ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and thoughts about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rural highway construction.

Keywords: rural roads; management;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 F54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外部效应,属于公共品供给范畴的问题,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但单凭自身力量而又无法解决的许多事情是其普遍短缺的现象。农村公路建设是关系到广大农村经济建设的 “民生” 工程,是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农村公路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越来越来重视, 农村公路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因此,针对新农村建设新形势和农民的迫切需求,搞好农村道路设施公共品的供给与管理,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作为一个公路建设管理部门,我们的工作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启动阶段,规划阶段,实施阶段,监控阶段,收尾阶段。

1、启动阶段

启动一个项目,首先要获得授权,取得授权后,定义该项目的初步范围和落实财务资源,确定那些相互作用并影响项目总体结果的内外部有关人员,然后再决定该项目是否继续、推迟或中止。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2、规划阶段

(1)制定项目管理计划。

(2)①通过访谈、焦点小组会议、问卷调查和观察来收集需求;②根据项目启动阶段中记载的主要可交付成果、假设条件和制约因素来编制项目说明书;③创建工作分解结构。

(3) ①确定为完成项目可交付成果而需采取的具体行动;②活动按逻辑关系排序;③估算每项活动所需材料、人员、设备或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的过程;④估算活动持续时间,根据资源估算的结果,估算完成单项活动所需工作时段数,可以由专家判断,也可以根据类似的项目估算;⑤制定进度计划,可以采用横道图或者项目进度网络图。

(4)估算成本,对完成项目活动所需资金进行近似估算,包括估算、概算和预算

(5)规划质量,确定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并书面描述该项目将如何达到这些要求和准。

(6)制定人力资源计划,识别和记录项目角色、职责、所需技能以及报告关系,并编制人员配备管理计划。

(7)规划沟通,做好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

(8)规划风险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措施。

(9)规划采购,记录项目采购决策、明确采购方法、识别潜在卖方。

3、实施阶段

(1)指导与管理项目执行,具体活动包括开展活动来实现项目要求;创造项目的可交付成果;配备、培训和管理项目团队成员;获取、管理和使用资源,包括材料、工具、设备与设施;执行已计划好的方法和标准; 建立并管理项目团队内外的项目沟通渠道;生产项目数据(如成本、进度、技术和质量进展情况,以及状态数据),为预测提供基础;提出变更请求,并根据项目范围、计划和环境来实施批准的变更;管理风险并实施风险应对活动;管理卖方和供应商;收集和记录经验教训,并实施批准的过程改进活动。

(2)实施质量保证,审计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测量结果,确保采用合理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性定义的过程。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3)组建、建设和管理项目团队,确认可用人力资源;提高其工作能力,促进团队互动和改善团队氛围以提高项目绩效;跟踪团队队员的表现、提供反馈、解决问题并管理变更,以优化项目绩效。

(4)实施采购,根据规划进行采购。

4、监控阶段

(1)监控项目工作,实施整体变更控制。

(2)对已完成的可交付成果进行验收。

(3)控制范围,对项目范围进行控制,例如控制工程变更;控制进度、控制成本。

(4)实施质量控制,报告绩效,监控风险。

(5)管理采购。

5、收尾阶段

审查以前各阶段的收尾信息, 确保所有项目工作都已完成,确保项目目标已经实现。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存在以下四点问题:

1、农村道路体系的专项规划滞后,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缺乏系统、科学、长远的规划,建设的随意性比较大,容易出现为完成计划数,对公路的设计走向、通达要求、技术等级未经过科学、合理的论证就匆忙上马,造成公路质量不高和重复建设,影响农村道路网络的系统布局和通达性。

2、农村道路管理体制不顺畅

由于认识不够、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制约,又由于体制不顺,管理机制更难建立。

3、建设资金的缺口比较大

补助金额不到造价的一半,建设资金的缺口比较大。 条件稍好的乡镇,还可以通过自筹和社会融资解决一些,而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就存在较大的困难。

4、农村道路的养护工作机制不健全

由于施工、 监理队伍的素质良莠不齐和管理的力度不够,经常出现局部工程质量不稳定、 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如路基工程出现沉陷滑移、防护工程和安全设施偏少、水稳基层厚度不足、沥青面层摊铺及碾压温度过低、路面局部出现松散和损坏等现象。另外,由于农村道路的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因经费原因致使养护人员偏少, 使得农村道路的养护水平较低,“重建轻养”的现象比较严重。经常看到一些农村损坏已久的路面得不到及时修补,影响公路的通畅和交通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对策

1、是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把住工程建设源头质量关

公路工程质量形成于工程建设的各道工序、各个环节之中。 在发挥行业指导职能中要注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早动员, 落实计划,使农村公路建设有章可依, 减少盲目性; 二是严把设计关。 设计质量贯穿于公路建设的全过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为此要提高设计质量,最大限度的避免 “缺、 错、 漏” 等现象的存在; 三是指导把握好招投标关。坚持公开; 公正的原则定合理标价, 择优选择优秀队伍进人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

2、 充分发挥管理职能,把住施工过程质量关

抓住工程质量源头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则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发展和形成。 只有抓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才能达到工程质量的万无一失。 严把施工过理, 严禁分包、 转包; 抓好工序交接管理, 严禁违反施工程序; 抓好设计控制, 严禁随意变更; 抓好试化验管理, 确保试化验质量; 抓好原材料进场管理等等。

3、 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质量的关键, 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监控作用。结合农村公路特点,采取重点公路专人监理,其他公路巡回监理, 省、 市、 县管理部门抽检的模式对农村公路进行质量监督。

4、 争取政策,组织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落实建设资金,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前提。 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重在引导, 关键要充分调动各县(市)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积极性。当前落实配套资金已成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重中之重, 没有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将无从谈起。 我们要在全面落实配套资金的基础上, 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寻求政府的政策支持, 广开资金筹措渠道, 摸索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5、 农村公路建设应与工程质量进度结合起来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 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 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 “民心工程” 就变成了 “伤心工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 “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 , 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落实质量责任制。 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 创新农村公路养护形式

实行县、 乡、 村三级负责制, 通过突击养护、 日常养护、 抓示范路等多种方法, 充分调动县、 乡、 村和广大群众养路护路积极性; 大力推行 “农村公路民养化” , 农村公路养护中实行包线、 包段、 责任到人、 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养护机制, 确保减少养护成本,增大社会效益; 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控和管理, 完善治超设备, 构建以县道为重点,覆盖乡、 村道路的治超网络, 建立保通保畅保安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