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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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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1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第一范文站)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考办)预防和处理的各类人事考试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人事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况。

第四条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

省人考办设立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省人考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人考办副主任担任。处理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整体协调。必要时,派出应急处理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人考办综合科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具体部署并协调各市考点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厅领导和上级报送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决定事项;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职能。

省人考办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件预防、监测和应急响应;按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供技术保障,指导、监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是本地区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第五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加强预防。高度重视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依法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合理把握应急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应对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跟踪预测,迅速处理,最大程度保障人事考试的保密和安全。

(四)分级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的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由省人考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省人事厅的领导和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指导下,协调厅内有关业务处室统一指挥处理。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由事发地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负责处理。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分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程度、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分为三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一般)。

(一)一级事件

1、考前试卷(题)及其标准答案失、泄密,丢失或在媒体及其他渠道发现考试内容的;

2、考试期间发生考生大规模集体作弊、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等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正常考试被迫中止的;

3、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的;监考人员不能按时抵达考场致使考试无法按时开考的;

4、计算机考试机房损坏、题库光盘或载有题库的设备被盗、丢失,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5、考后试卷运送中或阅卷中出现一个考场以上试卷丢失的;

6、由于出现突况,导致一个以上考点的考试不能照常进行;

7、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测和抗拒因素致使考试无法进行的,或突发大范围治安混乱、恐怖事件或疫情爆发;

8、其它影响严重的突发事件。

(二)二级事件

1、因命(审)题发生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毁坏的;

3、试卷预订有误、试卷数量严重少于考场编排人数,或试卷有严重的缺页、漏印、损坏、试卷科目发生差错等重大失误的;

4、考试成绩公布存在严重错误,或大量考生集体上访及投诉的;

5、考点、考场或考号编排存在严重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6、考后试卷运送中或评卷中出现考生试卷丢失的;

7、计算机考试因网络故障、供电故障、病毒发作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

8、由于出现突况,导致一个考点内的部分考场考试不能照常进行;

9、其它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三级事件

1、网上报名期间,出现网络拥堵、瘫痪等情况;

2、其它突发事件。

(四)公共安全类事件

对人事考试造成影响的公共安全类事件,参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12号)相应类别、级别执行。

第七条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

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分为事先预警、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三个阶段。

(一)事先预警。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分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预防预测。要定期组织开展各项保密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特别对试卷库房、计算机房等重要部位;试卷的运送、交接、分发过程;命题、审题、评阅过程;计算机工作记录、存储盘的保管、传递过程中的各项保密制度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2、信息监测。加强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动态、信息监测和反馈,建立健全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监测。在考前40天、考后30天内,进行通讯及其他信息监测并设立举报电话,发现可疑情况应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

3、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省人考办有关科室或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省人考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4、预警级别和。根据信息监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人事考试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可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三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一般)。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报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后,应根据考试管理范围分别迅速报省人事厅和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并按照突发事件的危害度和紧急程度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拟采取措施。(二)预案启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领导和科室相关成员应立即就位,对所获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根据事件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评估预案执行效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由新闻宣传引发的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与媒体沟通的,应及时报厅机关业务处室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应对工作。

(三)应急响应。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确定事件等级。

在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直接危及人事考试、考生安全的事件时,事件发生地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即时进行应急处理,并迅速向上级报告。除此以外,按以下方式响应:

1、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省人考办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厅分管领导,属于全国性考试的,在2小时内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经授权后对事件进行处理。

2、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省人考办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厅分管领导,属于全国性考试的,在4小时内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并根据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预测,划分事件等级,经授权后进行处理或提出指导性意见,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件,省人考办有关科室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省人考办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到位,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如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应由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共同应对。三级事件须在12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厅机关业务处室。

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依据本级突发事件预案应急处理,及时、准确地向省人考办及当地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人事考试突发事件,一级事件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二级事件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三级事件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在12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四)后期处理。省人考办会同有关单位或事发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并做出书面报告,进一步落实改进和完善措施。

第八条应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针对突发事件,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与措施,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好相应的通讯、人员、技术和经费等保障,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提供必要的治安、医疗卫生、物资、交通等保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省人考办及各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应急预案规定和要求,落实人事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常分析排查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检查落实预防和处理人事考试突发事件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准备。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3篇

1.1编制目的

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县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2)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3)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4)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5)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撤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

(6)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

(7)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

(8)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9)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联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人行县支行行长担任副总指挥,人行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修订《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和需要,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决定是否终止本预案。

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人行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支行行长兼任。应急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管理、上报有关资料和信息,核实了解金融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指挥部。在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人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相关职责,当全县银行系统或金融机构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规定,实施报告和处置;对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判断,指导本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金融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建议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县财政局: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动用财政资金时,经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及时划拨;积极申请有关优惠税费政策,防止经济金融运行出现不稳定因素。

县公安局:加强对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有关嫌疑人员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出现和发生治安事件,保证金融单位正常业务经营和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2.4各金融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预案报县应急委员会和上级监管部门备案;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金融机构按照指挥部要求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2.5信息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事宜联络和沟通、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事件分级

金融突发事件按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分为4个等级。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

3.1I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事件: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县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2Ⅱ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进行跨市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3III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II级事件:

(1)对本县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县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县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4Ⅳ级金融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事件:

(1)对全县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区域性(县范围内)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县级主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市级监管部门进行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4预测、预警

4.1体系建立

人行支行应建立本系统定性、定量数据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本系统及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汇总发生在本县范围内和县外对本县辖区形成重大影响的有关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风险提示信息,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信息报告

各成员单位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通报的信息,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5应急晌应

5.1应急信息

5.1.1信息报告原则

金融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及时准确的要求报送。

5.1.2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立即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县政府、人行县支行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各接警单位、部门应按工作权限、职责,及时向本系统、本行业的上一级单位报告。

5.1.3信息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级、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金额、涉及人数、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事件发展态势和拟采取的应急对策;其他与事件有关的内容。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相关金融主管部门要及时统计、调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处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内容,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事件处置原则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要反应迅速、专业对口、各方参与、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和节约成本。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外泄漏相关情况。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采取金融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和人民银行3级递进的层次处置

5.3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并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措施,必要时报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5.4I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维护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处置措施,并将结果报告上级单位。

5.5III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II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县级主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由事件发生单位与所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需要县级主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由指挥部决定召开紧急成员会议,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

5.6IV级响应

县级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属于IV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指挥部。县主管部门能够单独应对的,启动本系统应急预案,并与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共同处置。需要县级监管部门跨部门协调应对处置的,启动当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7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启动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5.8相关应急预案终止

指挥部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事件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预案的实施。同时,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决定终止本系统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5.9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指挥部协调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企业主管部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损害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金融机构各类优惠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时,县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筹集资金进行救助。

5.10相关信息的对外

根据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需要,实行新闻制度,由指挥部或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或对外信息。指挥部要协调各媒体,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的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

6后期处置

6.1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权限、职责对金融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相关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的账目进行保管、清理,对关闭的金融机构个人债权进行核实,落实兑付和补偿措施。

6.2损失评估

相关监管部门对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在突发事件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3分析总结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处置结果和防范措施。

6.4改进措施

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汲取教训,并针对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案修订的建议。

7附则

7.1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4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自然的和社会的、传统的和非传统的矛盾交织并存,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给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我县早期制订的应急预案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根据《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预案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及时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南,是做好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快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工作,多方式开展预案宣传,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预案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树立常态应急管理观念,切实改变“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思维,克服“有事一拥而上、平时无人负责”现象,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二、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预案的编制工作,制定完善医院、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相应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群众成功自救互救的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预案编制的指导,要体现“符合实际、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等工作,并建立各类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制度,强化通过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级各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的技术指导。底前,完成主要行业、重要部门、重点防范事项等应急预案的修订。预案编制和修订初稿完成后,要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会商评审,并将最后定稿及时备案。基层预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要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群众性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主办单位制定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地震救援、山洪和泥石流抢险、公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水上搜救等演练设施建设,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缘政治格局 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 机制 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突发事件发生日益复杂化、频繁化及国际化,世界各主要国家不断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美国一直深入开展应急管理预警、决策、应急救援处置研究;①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也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建立了较完善的紧急事态专业处置机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急平台体系②。而在国内,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成果也较多,郭济、高小平、沈荣华对国内大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应急机制开展系统研究;③薛克勋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构建;④清华大学薛澜教授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应急决策机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进行系统研究;⑤邹勇杰、陈奕平对上海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预案进行研究;⑥宋英华教授提出了TEM全面应急管理的“六全”管理模式。⑦国内外高度重视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研究及推广应用,不断丰富并深化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领域的研究。

当前,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已由一单极化向多极化转变,国际权势的“多极化”和“均衡化”的基本态势将持续⑧。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因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而美国、日本、西欧为代表的主导力量由于多年陷入经济低迷状态,加之受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际影响力不断减弱,造成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已由以美国为单极向美国、中国、日本、西欧多极并存的格局,并且由于南非、土耳其、印尼等一批地区重要力量兴起,形成了以美国、日本、西欧为代表的主导力量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力量的均衡发展。⑨近年来,为了制约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经济扩张,美国在亚洲主导推动TPP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也被称作“经济北约”)签订,在欧洲主导推动TTIP 协议(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签订,力图重构并主导世界经济发展格局,消弱区域经济合作,打击地区大国或区域大国对地区地缘政治、经济的影响,力图继续谋求国际主导地位。而中、印等新兴国家则利用经济发展优势乘势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力争尽快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从而利用经济影响力谋求更大的国际话语权。因此,今后5年内,国际力量多极化、均衡化的步伐有所加快,主导力量与新兴力量的竞合博弈更加激烈,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将日益复杂化,各种潜在矛盾将会容易演变为冲突事件。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复杂多样变迁,各种政治力量的复杂利益博弈,催生了诱发突发事件的敏感、复杂、广泛关联的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因素,造成了日益复杂化及国际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对各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复杂动态变迁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国家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保障国家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本文探讨构建基于地缘政治格局变迁下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以期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确保高效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概述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内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建立的将应急预警、响应、决策与处置、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它包括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联动响应机制、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和应急评测监督机制等。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素构成。 通过上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内涵分析,本文认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是由应急预警、响应、保障、决策和监督五大子机制系统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系统。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中,应急监测预警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施的前提基础;应急资源保障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的保障力量;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核心部分,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决定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运行的方向和运行质量;全面联动响应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的程序依据和工作流程;应急评测监督机制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部分,是持续改进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运行效果的监督力量。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当前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已由单极化向多极化转变,全球地缘政治布局将出现板块化趋向,各种政治力量的复杂博弈催生了各种诱发突发事件的敏感、复杂、广泛关联的因素,动态地缘政治布局博弈微小变化诱发了日益复杂、国际化的突发事件,并导致突发事件危害迅速蔓延,造成巨大的国际损失,这就要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实施全过程控制管理,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至应急决策、应急保障实施动态化全过程控制管理,并且重点加强对突发事件实施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全过程预警管理,并编制科学的预案,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发出灾害预警并做好相应预警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或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造成的各种社会损失。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运行的多角色协同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一级地缘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多极化地缘政治格局正在构建和形成之中,各种政治力量正在激烈的博弈之中,促使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已实现了国际化,这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机制体系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的运行机制,实现多角色协同,不断增强整体应急管理能力,共同应对日益复杂性、国际化的突发事件。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功能的整体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发生结构性变化,正处于多元化前夕的过渡时期的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环境下,诱导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日益复杂性和国际化,使得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加大、影响范围波及国际化,造成巨大的灾害损失,这就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的整体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各国在构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时,要充分整合应急预警、响应、保障、决策和监督五大功能,实现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功能的整体优化,确保有效的应对日益复杂性、国际化的突发事件。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的系统性提出了更严要求。在世界地缘政治格局向多极化转变的复杂动态博弈过程中,突发事件发生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危害的扩散速度不断加快,并且由于当今信息传递渠道的多样化发展,使得突发事件发生的实际危害扩散速度和造成民众恐慌心态危害的扩散速度日益加快,这对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提出了更严要求,要求各国在构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时,加强应急管理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安全、共享、联动及会商,建立综合协调、灵活高效、科学准确的全系统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科学应对日益国际化、危害扩大化的突发事件。

当前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体系结构基本形成,有效地提升了应急管理能力。但由于历史经验及现实状况的原因,加之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我国社会发展造成的各种影响,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应急监测预警机制落后,应急预警的信息报告与体系不科学;全面联动响应机制不科学,缺乏协调机制;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有效机制未形成,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组织体系不完善,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缺乏持续性,同时,由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还不科学,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能交叉现象比较突出;应急动用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应急预案不科学,社会应急动员保障体系不健全,应急评测监督制度不完善,过程监督不全面、及时、有效,综合效果评价不科学。

地缘政治格局变迁下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五面锥”综合体模型的构建

图1:突发事件全面应急管理机制“五面锥”综合体模型图

针对当前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在地缘政治格局变迁中把握主动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要综合运用多种管理与控制理论方法,构建由全过程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联动响应机制、全方位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全系统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全手段应急评测监督机制五部分有机构成的基于地缘政治格局变迁下的突发事件全面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如图1所示)。

构建基于过程控制的全过程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全过程监测预警机制就是要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以及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有一个充分的估计,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选择一个最佳应对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从突发事件的演变规律入手,研究运用过程控制方法,建立多层次、多环节监测预警控制模型,实现对危险源不间断评估,以及突发事件的全过程动态监测以达到超前预警、及时干预和控制损失的全过程管理目的;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善应急管理全过程监测预警机制。

构建基于多角色协同的全面联动响应机制。要运用多角色协同理论建立包括基于分类分级的协同响应、基于多部门跨层级的垂直联动协同指挥和基于多方合作的综合协同响应在内的全面响应模型,以打破原有应急指挥条块分割和各自为政的传统响应机制,综合利用各方应急力量联合行动以实现快捷高效的应急响应。

构建基于整体优化的全方位应急资源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资源保障机制并不仅仅是大量救援物资的储备,而是通过物资储备、财政预算、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等方式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各种保障。要建立由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方面保障所形成的全方位应急资源保障机制。要引入多目标寻优法,研究建立应急物资、物流、通信和医疗救护等资源整合的优化方法及模型,为政府应急资源储备、调配及输送等提供科学决策工具和依据,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全面高效保障目标。

构建基于综合集成的全系统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机制。要建立以突发事件的全流程信息管理为基础,以危机的信息通讯为途径,以突发事件管理机制为平台,再综合其他相关要素而形成全面整合的政府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应急管理决策者要在相当有限的时间里和相当有限的资源约束下做出重大决策和快速反应;要加强各部门应急管理平台间的信息互通、安全、共享、联动及会商,运用综合集成研讨厅方法,建立人―机―网结合的多功能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模型,解决信息、指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信息数据库、共享数据库等不同接口间的标准化衔接问题,以实现综合协调、灵活高效、科学准确的全系统应急信息管理与决策。

构建基于绩效激励的全手段应急评测监督机制。要引入绩效评估、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法,研究建立应急评测方法体系来研究配套的绩效监督制度,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对应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实现全面应急机制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结语

突发事件全面应急管理机制“五面锥”综合体系代表着一类新理念,代表着一项基本的制度安排,代表着一种整合流程,代表着一套科学的方法。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正处于“多极化”和“均衡化”的动态演化过程,激烈的政治博弈促发了突发事件发生日益频繁化和复杂化,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为此,全面科学分析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变迁对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的影响,加强应急管理机制“五面锥”综合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各国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国际化突发事件已为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

(作者为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后、广西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经济师;本文系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

【注释】

①宋英华等:“‘十一五’期间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6年。

②庄越:《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

③郭济,高小平,沈荣华:《中央和大城市政府应急机制建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④薛克勋:《中国大中城市政府紧急事件响应机制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

⑤薛澜,张强等:《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⑥邹勇杰,陈奕平:“从‘911事件’看美国的应急救援行动”,《上海市民防信息中心》,2009年第6期。

⑦宋英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导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

⑧林利民:“世界地缘政治新变局与中国的战略选择”,《现代国际关系》,2010年第4期。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6篇

l、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2、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和职业中毒、放射性物质泄漏、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3、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建设

4、区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王德第同志任组长,傅保奉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设办公室,宫炳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

5、成立技术组: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流行病学组、医疗救护组、消毒技术指导组、检测检验组、后勤保障组、疫情控制及宣传组,分别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各相关部门、组织的职责

6、政府职责。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负领导责任;

制定和颁布相关政策,调动和管理辖区内的一切资源,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防治体系;依法对防治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作出处理;组织协调大型应急处理活动。

7、部门职责

7.1卫生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对辖区内的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制定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措施;组建专家咨询组织及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定点救治机构;组建监测点和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分析有关资料,掌握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7.2经贸部门制定物资保障预案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做好物资储备调节和运输。

7.3财政部门筹集、拨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资金,制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生活补助工作。

7.4新闻宣传部门搞好舆论引导,及时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科普知识和有关政策。

7.5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疫情重点区域的警戒,维护隔离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政策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7.6工商部门组织开展处理突发事件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用品质量可靠和供应及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对人民身体健康有害食品及生活用品的违法行为。

7.7交通、铁路部门在相关地点设立留验站、卫生检疫站、救援站;做好交通工具和车站消毒工作;开展卫生检疫工作;必要时协助疏散人员、运送救灾物资。

7.8教育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根据上级部署和应急工作需要相应调整教学工作。

7.9农业、科技、教育、建设、计生、劳动保障、人事、监察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7.10基层组织职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领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协同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8、建立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建立以疾控中心为中心、辐射各医院、镇(办事处)防保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结构严密、功能完善的监测网络,辖区内共设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42处,实施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疫情分析。

9、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举报、预警通报制度.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的规定,对各类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汇总分析、预测预报,必要时发出预警通报。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区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第五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技术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10、流行病学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由业务水平高、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经验的流行病、卫生管理、实验室监测和消毒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全区突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确定的流行病学调查线索及来源,对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可疑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对接触者受到感染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11、消毒指导组:负责指导全区预防性消毒和疫点疫区消毒。

12、医疗救治组: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对突发事件中病人的救护与治疗,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13、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治药品、消毒药品的储备与供应;负责组织全系统有关物资的调运;负责统一调度卫生人力、医疗器械、药品、救护车辆等相关物资。

第六章应急处理措施

14、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15、区卫生局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16、应急预案启动后,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工作。

17、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等部门应当保证及时、优先运送。

18、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1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发生地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20、区卫生局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对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21、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作出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及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的决定。

22、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对进入行政区域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23、区卫生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检验、技术分析和监督监测,对当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2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对需要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运送,并将病人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受的医疗机构。

第七章保障措施

25、区卫生局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演练。推广新知识和新技术。

26、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人力资源考评体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知识掌握、技能熟练程度、实战应对能力、防护意识及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策略,优化人员结构。

27、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规划储备应急处理预备人员,从医疗部门或医学院校划定相近专业医务人员或学生,平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7篇

近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校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认识

本通知所指的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溺水等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事故、火灾事故、校园行凶事故、校园交通事故等。加强这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的需要。各地各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有备无患,积极预防”的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予以落实。

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各地各校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以制度固定下来。

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组建不同类别的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专门人员,分别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投入一线使用,发挥实际作用。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修订的《*省教育系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5号),对安全工作各类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的修订,要本着简单明了、便于遵循的原则,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坚决杜绝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包括:

(1)最早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见证人等)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必须立即安排其他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现场指挥者要迅速召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分工,投入应急预备队,紧急施救;同时要向县、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农村学校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县、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按规定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现场处置要根据各类应急预备队分工,充分发挥其应急作用,包括:紧急救人、救灾;电话报警、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切断电源、煤气、封存危险物品、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等,消除继发性伤害;有建筑物倒塌的,要密切关注倒塌建筑物内部人员情况以及连带建筑物险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有行凶作案的,要设法控制凶手,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送医疗部门抢救,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有污染物的,要控制污染源,协助相关部门查验;发生中毒的,要密切观察相关人员情况;有受灾人员的,要及时安置好受灾人员。

(5)善后处理:分清责任,依法合理、公正处置,必要时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或纠纷;做好死亡人员安葬、家属抚慰等;必要时协助联系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

(6)及时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召开会议、相关文件等,开展针对性教育,改进本校、本地工作。

四、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和信息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按规定上报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简报,然后再以文字材料上报详细情况。上报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要注明是否周末、假期,学校是否负有相应责任;

(3)已采取的措施及公众和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如有经济赔偿,要注明额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充分考虑信息时代的特殊性,增强整治敏感性,掌握信息主动权。对任何突发事件都不要掉以轻心,孤立看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以积极的态度,适时以适当方式整理和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宣传,防止事态非正常扩大,引发负面影响,严禁擅自不准确信息。

3.对校外发生的、非学校行为引发的、学校也无监管责任的、涉及学校和师生利益的突发事件,各地各校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要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上报信息,必要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保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方向。

五、要加强对本通知精神的贯彻和宣传

1.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厅《关于确定5•12安全演练日和5•19安全培训日通知》的规定,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通过必要的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使应急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类应急预备队人员,遇到紧急情况,知道如何分工,如何施救,如何报告。同时通过预案演练,及时发现日常安全工作的漏洞,改进措施,加强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范文第8篇

法律依据缺位。现阶段,高校在应对突发事件时主要以政策条文和校规校纪为依据,法律法规严重缺位。高校校规校纪主要是为了实现教育行政管理而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仅仅是高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延伸,绝不属于“法”的范畴①,因此其效力远低于国家法律。此外,在高校发生突发事件头绪繁杂且原因复杂,各部委的法规配套往往缺乏对所有突发事件的统一效力,而且过多强调重要性、缺乏可操作性,更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可言。因此,法律依据的缺位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责任主体不明。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不明,没有形成有责任主体、可操作性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往往是在事件发生后临时组成领导小组和处置小组,这样的临时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过多依赖领导的个人决策,难以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应对举措乏力。尽管大部分高校本着“预防为主、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起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然而很多预案本身过多强调原则性而忽略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高校中更鲜有完善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研判机制、追踪机制以及报告机制等体系,难以在事发前预防或在源头上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难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响应,更谈不上运用社会资源形成综合防控体系共同应对。

在管理高校突发事件时,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建设完整的管理系统。

完善高校安全相关立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必须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高校公共安全立法应当尽快提上日程,从法律层面强制预防、处置和善后等环节。同时,在相关法律的指导下,还应依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通过大学章程的制定在高校形成有法可依的法律体系,出台配套的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流程。

成立专业应急团队,明确责任主体。在学校内成立专业化的突发应急小组,明确责任主体,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坚持“专业处置,岗位权力大于级别权力”,校领导积极协助专业突发小组工作、全校师生一致听从专业指挥团队的现场指挥,确保应急指挥科学有序进行。

建立预防、处置及善后三大应急管理体系。高校应对突发事件应以法律为依据,制定合理的事前预防、事发快速有效处置、事后妥善处理认真总结的完整体系。我们应该秉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理”的理念,通过建立完整应急预案、实际演习训练等手段,提高高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预案进行处置,不慌乱、不紧张,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明确。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应妥善处理有关事项、人员的善后事宜,对事件进行充分反思总结,积累经验,改正不足。

动员全校师生加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高校要注重培养校园各个部门基层员工的“第一响应者”能力,保证将事件控制在源头。与此同时,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还需要充分依托大众力量,让处在案发第一现场的师生自发响应号召、第一时间参与处置。在日常学习中加强高校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整体提高大家应变能力,动员全学校的力量加强应急管理综合工作。

(作者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教授)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