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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宁夏固原;原州区
中图分类号 X1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178-01
生态移民是原州区“十二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是一项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与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相结合的重大工程。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是改善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恶劣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生态移民迁出区植被恢复、构建原州区绿色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针对原州区生态移民迁出区立地条件和气候概况,提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植被恢复治理措施,以供参考。
1 原州区“十二五”期间生态移民任务
根据《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搬迁规划》,“十二五”期间,原州区共计划实施生态移民15 204户61 948人。其中,县内搬迁移民5 983户24 377人,占移民总户数的39.4%;县外搬迁移民9 221户37 571人,占移民总户数的60.6%。移民涉及11个乡镇109个行政村412个自然村。
2 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现状
原州区移民迁出区均处于道路不畅、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偏远山区,区内植被稀少,林草资源匮乏,干旱、冰雹、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严重,生态环境恶劣,水土流失严重、沟壑纵横,土地肥力大幅下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业生态平衡失调,群众生活长期贫困。当地农民为了生存,出现了靠山吃山的情况,违背自然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经营,对林草植被滥垦、滥牧,破坏了赖以生产、生活的资源,陷入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由于过度开荒、过度放牧,生态环境承载负荷日益加重,昔日林草茂密的大山日渐呈现出不堪重负的“病态”。要改变这一现状,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进行生态移民,杜绝人类在这些地区的开发性活动,把这些区域强行保护起来,由里而外,大规模地进行保护和恢复生态。这是一种适应客观规律的主动策略,是深入贯彻落实第2轮西部大开发“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固原市原州区生态良性循环的战略选择。
3 移民迁出区生态植被恢复治理措施
林业生态建设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和保证。原州区移民迁出区生态脆弱、环境恶劣,而要走出这一困境,最有效的措施是遵循自然规律,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坚持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对移民迁出区全面实施植树造林和封禁保护,最终实现人退林进、恢复生态、造福子孙的目标。移民迁出区立地条件差,地形复杂多样,因此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规模化综合治理,达到移出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的目的。一是对迁出区所有耕地要实施退耕还林。二是对宜林荒山、荒地、荒沟、荒滩要进行人工造林。三是对立地条件过差、难以造林的地块要进行封山育林,让其自然修复。四是要将巩固成果与新建工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原有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做到应补尽补,不留死角[2]。
3.1 退耕还林
由于部分移民群众广种薄收的思想还未根本改变,虽然搬迁了,但依然放不下种植多年的耕地,随时会回来耕种。因此,在迁出区,除留1~2间较好的房屋做护林点以外,对其余住宅区要全部拆除平整,拆除电力线路,对所有耕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林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用云杉、油松、落叶松、杜梨子、山桃、山杏、结杏、早酥梨、刺槐、沙棘、杞柳、柠条等乡土树种,采用鱼鳞坑、反坡带子田、水平沟、集水坑等集流整地方式,进行乔灌草合理搭配[3-4]。在六盘山外缘区的黄铎堡、彭堡2个镇部分区域及张易、开城、中河3个乡镇营造以落叶松、云杉、油松、山桃、山杏、刺槐、沙棘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其主要树种配置模式为:在>25°的坡耕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配置沙棘、山桃等灌木树种;在15~25°坡耕地采用鱼鳞坑、集水坑整地方式,进行针阔混交、乔灌搭配,配置落叶松、云杉、油松、山桃、山杏、沙棘、刺槐等树种;在
在东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的三营、头营、彭堡、黄铎堡4个乡镇的部分区域及官厅、河川、寨科、炭山4个乡镇营造以杜梨子、山桃、山杏、结杏、早酥梨、刺槐、杞柳、沙棘、柳树、榆树、新疆杨、柠条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其主要树种配置模式为:在>25°的坡耕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配置沙棘、山桃、柠条等灌木树种;在15~25°采用反坡带子田、鱼鳞坑整地方式,进行乔灌搭配,配置山桃、山杏、沙棘、刺槐、杜梨子、杞柳等树种;在
3.2 荒山造林
对移民迁出区的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进行人工造林,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用油松、落叶松、杜梨子、山桃、山杏、刺槐、沙棘、柠条等乡土树种,采用鱼鳞坑、反坡带子田、水平沟等集流整地方式,进行乔灌草合理搭配。其树种配置模式与退耕还林相同。
3.3 封山育林
对移民迁出区立地条件差,难以造林的地块实施封山育林。封育采取机械围栏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在封育区进行机械围栏、设立固定标志牌、标准样地,并设置专职护林员,加强巡护,提高封育成效。
4 参考文献
[1] 於方,周昊,许申来.生态恢复的环境效应评价研究进展[J].生态环境学报,2009(1):382-387.
[2] 李贵祥,方向京,邵金平,等.昆阳磷矿山损毁林地生态植被恢复技术研究[J].林业实用技术,2012(3):49-52.
xx年11月,为学习和借鉴草原生态恢复与“三化”草地治理以及发展畜牧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和四川省外专局联合组织的草地生态恢复和“三化”草地治理培训团一行14人,在南非比勒陀尼亚、约翰内斯堡、开普顿等地,就草地生态、人工种草、土壤肥料、牧草与饲料的生产和贮藏,放牧与农牧场管理、矿碴治理等内容进行了教学培训,对安格卢(anglo)矿业公司矿渣植被恢复区,比勒陀尼亚大学试验农牧场、开普顿家庭牧场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现报告如下:
1
南非基本概况
南非位于非洲的最南端,面积122.7万平方公里,人口4300多万人,西南部临大西洋,东南部临印度洋,最南端的好望角为两洋交汇处,地形地貌西部几乎是沙漠,中部和东部是草地和森林,多以平坦地貌为主,山丘较少见。海拔高度从沿海的几米上升到内陆的3000多米,气候特点则是从开普半岛的地中海式气候变化到夸祖鲁海岸的亚热带气候,但在东北部内陆则是草原气候。日照充足但变化较大,全年平均降雨量40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夏季,但时空分布差异较大。全国农耕地占10%左右,可灌溉地区占5%。干旱、半干旱地区占85%,湿润地区占15%。
南非的牧草生长受雨量条件的制约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畜牧业以草原畜牧业为主。分布大致是:东部主要是肉牛、奶牛、猪、家禽等优良品种及杂交种,是畜牧业最集中的地区;北部降雨少、温度高,只适宜饲养当地的品种;西南部几乎是沙漠,主要饲养美利奴细毛羊;南部沿海地带主要饲养良种奶牛和肉牛;西北部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种植业主要是玉米、高粱、向日葵、土豆和小麦,也种植蔬菜、葡萄等。南非以矿产闻名,金矿贮量占全世界的51%,钻石和宝石贮量相当丰富,居世界第3位。铀矿贮量居世界第一。交通发达,全国已形成较完整的交通运输网络,高速公路人均占有里程居世界第3位。从国民经济结构看,南非以矿产为主的重工业占国民经济的50%以上,畜牧业占30%左右,种植业、酿酒、旅游及其他产业约占20%。
2
草地生态恢复和“三化”草地治理的主要特点
通过培训和学习,感受到南非草地生态保护和“三化”草地治理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作法和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2.1
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把草地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南非的自然条件并不算得天独厚,草地和森林资源不算丰富,缺水十分严重。但是,南非从城市到公路,从机关、工厂、学校、商店到私人住宅周围生态植被良好,青草、绿树、鲜花是他们的主旋律,形成了一个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由绿色植物覆盖的世界。长期以来,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环境立法和执法已实施多年,政府对农牧业生产的投资并不多,但不惜投巨资用于环境保护,大力提倡种草和植树,并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严格的规定。对采矿企业,在开矿之前必须要有恢复生态植被的规划,政府才发营业执照;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及时恢复生态植被,政府则立即吊销营业执照,关闭采矿企业。城市和公路建设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同时规划了足量的草坪建植和树木种植面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南非在干旱、半干旱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建立规模较大的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政府规定造纸厂必须先植树,只有一片山林成材后,才允许伐树用来造纸。从而形成先造后用、造用结合的良性循环。在南非种草和植树,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2.2
矿产企业以种草为主要途径,恢复矿渣生态植被
南非是矿产大国,如果管理不当,乱采滥挖会给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业公司十分注重生态环境、劳工健康、人身安全三方面工作,把恢复矿渣生态植被作为己任,实行一边开采一边进行植被恢复。根据矿渣上层回填土层的高度,种植不同的植物恢复矿渣植被。回填土层高度在60cm以上,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30~60cm种植一般农作物,低于30cm就种植牧草。矿产企业几乎用种植牧草来恢复矿渣植被。我们到安格卢(angio)煤矿公司实地学习,了解到该公司为提高矿渣草地植被恢复的科技含量,与比勒陀尼亚大学合作,解决矿渣草地植被恢复的技术问题。
2.3
发展人工种草,实行围栏轮牧休牧
南非大部分地区干旱缺水,成为发展草地畜牧业的最大制约因素。畜牧业主要靠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来解决牲畜的饲料来源。因此,家庭牧场都十分重视利用雨季开展人工种草,尤其是在东部和沿海畜牧业比较集中地区的奶牛场和肉牛肥育场,几乎靠人工种草发展畜牧业。种草面积视饲养规模而定,以栽培禾本科牧草为主或禾本科与豆科牧草混播,选择耐旱、产草量高、草质较优的品种,在牧草生长季节进行放牧利用;雨季结束后牧草因干旱缺水而干枯,其枯草的营养价值仍较高,也可在旱季(或冬季)放牧利用,但大多数牧场都在雨季刚结束时割草调制青干草。家庭农牧场在种植牧草的同时,一般都安排一定面积的土地种植玉米,作为枯草季节饲草料的主要来源。种植饲草料,实行机械化播种、收割和管理。人工种草,既发展了畜牧业,又恢复了草地植被。
与此同时,牧场主十分重视合理利用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大力推广草地钢丝围栏技术,实行划区轮牧。在当地的春季,牧场主利用雨水和光热条件相对较好的季节,实行休牧,让草地有休养之机,使草地得到可持续利用。
2.4
提高牲畜质量,实行草畜平衡
南非把减少牲畜数量、提高牲畜质量,既作为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的关健措施,又作为保护好草原的重要手段。除北部地区因温度高、降雨少,主要饲养当地的山羊品种外,其余地区都饲养良种畜和杂交种。肉牛品种主要是安格斯、夏洛来、海福特及其与本地牛的杂交种,奶牛品种以黑白花品种为主;南非是波尔山羊的原产地,山羊品种主要是波尔山羊;绵羊品种主要有饲养美利奴细毛羊和dorper肉用绵羊。国家十分重视家畜良种的培育和推广,设立了国家和民间的良种公牛中心,专门向全国各地的奶牛场、肉牛肥育场提供优良种畜。全国基本形成了国家的、民间的良种中心到生产场的良种繁育推广网络体系,牧场主通过限制牲畜数量、提高牲畜质量的措施来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并根据草地的生产能力来确定牲畜的饲养量,实行草畜平衡,既能避免破坏草原,有效保护草原,又能实现长久的经济效益,推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南非草原生态恢复与“三化”草地治理考察报告范文由查字典提供!
2.5
灭治草原蝗虫,治理虫害草地
南非蝗虫对草原的破坏十分严重,在蝗虫危害区域每平方公里有蝗虫4000~8000万只,3400只蝗虫一天的采食量相当于1只羊的采食量(1.5kg干草),全国蝗虫每天要损害6000t牧草。南非政府对治理草原蝗虫十分重视,建立了蝗虫预警制度,要求发现蝗虫必须立即上报,每年政府投资3000~5000万兰特专项用于灭治草原蝗虫。灭治方法主要是在草原专家的指导下,一般在蝗虫的产卵季节农牧民喷撒化学药剂灭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6
实行科学饲养管理,注重科研与生产结合
南非的草地畜牧业是以家庭牧场为基本生产单位,牧场主一般都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牧和生物技术科研、教学的专家、教授,大都有自己的农牧场,实行科学养殖,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也较高。牧场主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实行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
南非国家设立了农牧科学研究院,主要从事农牧高新技术研究;地方设立了农牧科研所或站,主要研究农(牧)场的实用技术;大专院校也设立了专门从事农牧科学研究的机构和实验基地,大多数从事基础研究。农牧科研单位的人员工资由政府提供,但科研经费由公司或农场主提供,公司或农牧场主根据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关健性技术难题,与有关科研所和大专院校签订协议,出资进行研究,其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出资者,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从而避免了科研与生产的脱节,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anglo矿业公司的矿渣植被恢复,就是该公司出资由比勒陀尼亚大学进行试验研究,在矿渣上种植牧草和农作物均获得成功,并在全国进行大面积推广。
3
几点建议
通过20多天在南非的培训和学习,很受启发。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进一步抓好“三化”草原治理,恢复草原生态植被
我省草原位于长江黄河上游和源头,草原面积3.13亿亩(合2087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3%。近30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到xx年,全省有沙化、鼠虫害、其它退化草原面积达16010万亩(合1067.33万公顷),并集中分布在川西北牧区,这是我省草原保护建设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借鉴南非恢复草地植被的经验,切实抓好我省“三化”草地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沙化草地治理的科学研究,推广沙化草地治理的实用技术,恢复沙化草地植被;继续采取生物、化学、物理、保护天敌等综合措施,治理草原鼠虫害;大力推广补播、除杂、施肥等草地改良技术,治理好一般退化草地。特别是在川西北牧区,因采金、挖矿毁坏草原植被的现象很突出。借鉴南非恢复矿渣草地植被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切实抓好矿产企业的草地植被恢复。
3.2
建立草畜平衡等三项草原保护制度,合理利用草原
一是以乡为单位划定基本草原保护范围,树立标志,并公告保护,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二是根据草地资源状况和草原承载量,合理确定牲畜发展数量,防止超载过牧,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并通过加强技术服务和市场引导,加快畜群周转,优化畜群结构,提高牧畜质量,使传统型的数量畜牧业向质量型的效益畜牧业转变。三是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实行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视其退化程度分别进行禁牧、休牧,建立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
3.3
加强草原基本建设,提高草地生产能力
草原建设,是抓好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和推进畜牧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解决好我省草原所有问题的关健。多方筹集草原建设资金,加大草原基本建设的力度。重点抓好围栏改良草地、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牲畜棚圈以及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草原生产力,缓解畜草矛盾,逐步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实行科学养畜,既发展畜牧业经济,又保护草原生态。
3.4
依法加强草原管理,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完善草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州、县草原监理机构,加强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手段,加大草原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巩固草原保护与建设成果。做到依法管草、依法护草、依法治草,使我省草原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作者简介:李国平,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通讯作者:郭江,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矿区生态补偿。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编号:12&ZD072)。
摘要从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和政府财政支出两个角度探讨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生态环境的补偿费偏少的问题。煤炭企业每开采1 t煤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约为11.12-12.9元,最多只能补偿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的1/3,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远远低于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的水平要求。能源资源富集区地方财政的生态环境支出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难以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其中的原因:一方面,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治理经费所占比重偏小,限制了生态环境治理经费的支出;另一方面,现行财税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地方财政增收能力存在一定的局限,导致地方财政支出资金来源不足,造成地方财政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最后,从明确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的原则、改革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税费体系、增强地方财政的增收能力三个方面提出完善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费来源渠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补偿费
中图分类号F0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3)07-0042-07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7.007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开采,往往都是以牺牲当地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外部不经济现象。为了有效地矫正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外部不经济现象,通常采取生态补偿的手段使这种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生态环境补偿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践多属于“抑损”型的生态补偿,是获益的经济系统对受损的生态环境系统的补偿[1]。恢复治理因资源开采破坏的生态环境,需要大量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作为保障。当前我国能源资源富集区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来自来两个途径:一是资源开采企业上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二是政府财政拨款。但是补偿费远不能满足资源开采带来的巨大生态环境破坏[2]。生态环境补偿费的不足,直接导致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为了进一步研究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本文以榆林市作为研究对象。榆林市位于陕西省的最北部,拥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有我国陆上探明的最大整装气田,被誉为“中国的科威特”。随着能源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截止到2010年,榆林市煤炭采空区达499.41 km2,每年新增70-80 km2;已塌陷118.14 km2,每年新增30-40 km2。至2007年,榆林市因煤矿采空区塌陷造成2 805户、9 585人受灾,损毁房屋4 500多间、耕地2.4万多亩、林草地65 800多亩;湖泊由煤田开发前的869个减少到79个。目前,榆林市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达到治理的要求,其中生态补偿费不足是影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基于此,本文结合榆林市的实际情况,从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和政府财政两个角度探讨能源资源开采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偏少的问题及对策。
1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分析1.1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我国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有两类,一是生态环境治理费,二是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生态环境治理费属于事后行为,能源资源开采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治理费后,政府将代替企业承担起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征收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属于事前行为,该行为一方面能够激励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以获得保证金的全额返还;另一方面,约束企业规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的行为,使其为忽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付出代价。虽然,生态环境治理费体现了“谁破坏、谁付费”的原则,使得能源资源开采企业为自己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买单,但是,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往往治理难度大、周期长,甚至有些破坏是不可逆转的,所以,企业上缴的生态环境治理费可能不能满足整个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作为生态补偿费的有效补充,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为。生态环境治理费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能够从事前、事后两个阶段,有效地保证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的完成。
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定,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主要涉及以下名目:水土流失补偿费、煤炭矿井废水处理费、煤矸石排污费、地表塌陷补偿费、煤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具体标准见表1。
综上,榆林市每开采1 t煤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为11.12-12.9元。
李国平等: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7期1.2能源资源开采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水平
李国平等[3]根据煤炭开采给当矿区大气、水、土壤、植被等造成污染破坏的统计资料,以2003年为计算口径,估计出陕北地区平均每开采1 t煤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约为34.63元。茅于轼、盛洪和杨富强[4]以2005年为计算口径,估计全国开采1 t煤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损失约为69.47元。吴文洁和高黎红[5]从环境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损失两个方面对榆林能源资源开采的环境代价进行估算,得出,2008年榆林地区平均每开采1 t煤炭会带来约 78元的生态环境破坏损失。
本文以2009年为计算口径,分别对李国平等、茅于轼等、吴文洁等的计算结果进行了折算,得出他们三人的估算值分别为:41.40元/t、78.52元/t、77.45元/t。需要指出的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状况的估计的复杂性、计量数据收集的难度和计量方法的差异,是引致以上研究结果存在较大偏差的原因。
1.3能源资源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与生态环境破坏损失价值的比较从当前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标准来看,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远远小于生态环境破坏的损失价值。如果以李国平等估算的生态环境破坏
表1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应缴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Tab.1Compensation paid by coal mining
enterprise in Yulin City
项目
Item征收标准
Collection
standards依据
Basis生态环境
治理费水土
流失
补偿费5元/t2009年实施的《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得知陕北地区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标准:原煤5元/t、石油30元/t、天然气0.008元/m3。矿井
废水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立法缺乏、监管手段乏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等问题,使我国矿山开采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其背后的原因,是我国各级政府和矿业权人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设计及开采过程中,只重视矿产资源开采工艺、技术以及产量的提高等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工作而对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生态系统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如何保护和恢复被破坏的地质环境这类从短期看具有“负经济效益”的工作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导致我国因采矿活动造成了采空区地面塌陷、地下水疏干、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危害矿区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得到国家的重视,例如国土资源部已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列为《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现有法律制度
(一)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概念
由于土地资源匮乏,长期以来,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一直是以土地利用为主要目的。20世纪50年代末,称为“复田”、“造地复田”、“垦复”等,201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对“土地复垦”进行了界定:“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显然这个概念主要还是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生态恢复。随着人们对土地复垦的认识不断加深,从近年研究和实施工程来看,其目标趋向于更综合性的生态问题,我国矿山恢复的内涵也由单纯强调将毁损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上升到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恢复。因此,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是对因采矿活动所破坏的生态系统,采用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地使其恢复到一个符合代际间需求和价值的可持续生态系统的过程。其目标既要求恢复土地价值,又要求恢复生态环境。
(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有的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层次的法律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法》、《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等。例如《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明确指出“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应尽快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土地复垦条例》也规定了政府、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治理被毁损土地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资金来源。除此以外,近年来各地也纷纷出台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对矿山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治理以及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等进行了规定。从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补偿制度、方案编制审批制度、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等。
二、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在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方面已制定了各层次的法律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初步形成了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主要法律制度,但是这些法律制度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法律法规
《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对矿山环境问题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虽然我国在2009年3月份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弥补了《矿产资源法》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但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恢复仍没有专门立法的保护,而且我国也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生态恢复的法律,尽管在2011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土地复垦条例》相比1989年的《土地复垦规定》有了较大改进,但立法思想仍停留在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的层面,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未遵从生态系统规律,忽视了生物多样性保育和自维持生态系统的复原。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仅有分散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定,导致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二)未建立完善的环境准入制度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是矿山环保对策中的一项技术较强的措施之一,它既有防治水土流失的功能,又有污染控制的功能,所以要有科学依据而非盲目地进行生态恢复,因此在矿山开采前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就要对生态恢复这一措施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恢复模式。但在我国以往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评价的内容重点放在废水治理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部分,没有进一步深入地提出生态恢复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同时,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也仅对环境影响评价一笔带过,没有具体规定环境听证制度,没有体现公众参与的原则,未通过论证、辩论等形式保障环境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有待完善
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保证金制度是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一项核心制度。我国大多数省市区都设立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保证金,例如2005年《大同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出台;2010年10月,太原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二审审议通过《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施行)。但目前我国的保证金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各省出台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具体名称表述不一,例如安徽省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山西省表述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吉林省表述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其次,保证金的征收标准各省不一致。有些省份是按照采矿许可证登记的面积收取,有的省份是依据建设规模收取,也有的省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少量保证金。再次,《土地复垦条例》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关于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等规定不一致,在《条例》中是在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但是在《规定》中规定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及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纵观各省市的规定,是在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将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尽管《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说明“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但涉及到保证金在实际操作中,会造成费用的叠加。
(四)生态效益评估制度不健全
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要求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人类的作用,根据技术上适当、经济上可行、社会上能够接受的原则,使退化生态系统重新获得健康,并有益于人类生存与生活的生态系统重构或再生过程。但是恢复后的生态环境到底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人们对这个标准的研究还很不够。长期以来,我国矿业废弃地生态恢复的目标基本局限于农业或林业的土地利用,任何类型的废弃地,第一考虑就是将其复垦为农林用地,并以获得经济利益为主要出发点。这些做法对推动我国的复垦工作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引起了一些问题,比如矿山改土造田,尤其是大量挖掘周边地区的表土,用以覆盖矿业废弃地的造田方式,导致了更大面积的土地破坏和生态系统退化。另一方面,重金属等有毒元素向表土迁移和在农作物中的积累情况也没有予以足够重视。因地,在我国的矿山生态系统恢复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缺陷就是生态恢复状况的指标体系不完善,生态效益评估制度不健全。
(五)缺乏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后的维护制度
生态恢复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不是一抓就灵的短期行为。在生态恢复过程中往往涉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移等等涉及经济、社会的重大事项。因此,如何维持与巩固生态恢复的成果,使人们在进行生态恢复的同时不降低自身的生活质量,产业结构调整可以发展下去,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社会配套措施来支持生态重建,同时也要有相关的生态新技术运用于生态恢复区。
三、完善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恢复立法
我国有关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的法律规定过于零散,笔者认为应在整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定环境治理的生态理念,结合我国部分地区的地方法规,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条例(或办法)》或将“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作为专章写入《矿产资源法》,进行具体合理的规范,辅之以详细的的实施程序、科学的技术标准,明确规定生态恢复所需的资金来源及管理制度等。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提供实用性强的法律依据。
(二)完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听证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生态恢复评价。生态恢复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如没有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文件作指导,自发、盲目地进行这项开发活动,其潜在的后果是严重的。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发展,制定了严格的矿山开发管理规定,规定矿山在开发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有生态恢复内容,项目实施的同时,须设立专门的生态恢复研究机构,以保证矿山边开采边恢复被破坏了的自然生态,使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状况。我国在开展矿山环评中,应对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价,环评报告中有专门论述生态恢复的可行性评价及影响分析的内容,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指导矿山正确的生态恢复方法。2.确立并完善环境听证制度。在许多国家特别是美国、澳大利亚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通常都包含了必要时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条款,吸收公众参与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效果。比如在澳大利亚,矿业权申请人向州矿业能源部提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业能源部将该项目在报纸上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召开听证会,有关部门参与审查批准,最后矿业能源部慎重地做出矿业授权的决定。我国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应当采纳公众参与措施,参与的形式可以尽可能的丰富多彩,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之前,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对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三)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是一项专门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而设计的制度,许多矿业大国都在其矿业法中对此项制度进行了规定,比如,美国的《露天采矿控制与恢复法》建立了矿山恢复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数额规定上采取了灵活的立法方式,根据不同地方矿区的情况上下浮动。这些情况包括了矿区的水文、地理、生物、地质和植被,同时规定了最小数额保证金数量为不低于10000美元。保证金返还分为全程保证金的返还和阶段性保证金的返还。此外,美国在1980年颁布了《超级基金法》,主要用于治理闲置不用或被抛弃的危险废物处理场,依据该法,当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无力或不愿承担治理费用时,超级基金可被用来支付治理费用,之后超级基金将提讼,向其能找到的责任主体追索支付的治理费用。针对我国目前的保证金收取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明确以下四点:第一,确定保证金的收缴标准。黄德林教授等认为,我国的保证金收缴标准可按以下方式确定:保证金收缴总额=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单位面积缴纳标准×影响系数。其中,影响系数根据矿种、矿产资源开采方式和矿山的地质、地貌、水文、植被等情况来确定。我们赞同依此办法来确定收缴标准。第二,确定保证金的收缴返还时间及方式。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将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目前不少省市的保证金收缴方式分为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短的矿山,采用一次性收取方式和对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长的矿山可采用分期缴纳两种方式。用保证金开展的生态恢复工程完成后,保证金是否返还或者返还多少,应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效益评估制度的规定组织验收后决定。国家在出台有关保证金制度时可借鉴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第三,加强保证金的管理。目前我国已确立了保证金管理遵循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我国目前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模式,保证金缴存的监督管理主体应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保证金缴存的监督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保证金的收缴、返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借鉴美国的超级基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基金制度。对于历史上废弃的矿山以及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的小矿山来说,这样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提高了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四)健全生态效益评估制度
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及动态性,使得恢复成功的标准也复杂化了,因此在制定恢复标准时,要严格遵循生态规律,不能一味要求恢复到破坏前的状态,生态恢复的标准要取决于自身理化性质、自然条件以及社会需求。国际恢复生态学会(2004)建议用9个反映生态系统属性的指标如生物多样性、群落结构、生态系统功能、干扰体系以及非生物的生态服务功能等通过与对照系统的比较来进行评价。在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过程中,鉴于生态科学的专业性特点,在进行立法时,要邀请生态学专家参与立法,并建立一个科学的、可行的验收标准。
[关键词]露采矿山 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
[中图分类号]TD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146-1
0前言
矿产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战略资源,我国90%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自资源开采。矿业和矿产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由于广东省矿产资源分布不均,中小型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矿业权管理尚未完善,长期轻视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了目前省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对滞后和地质环境的日益恶化问题。现对广东省露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论述如下:
1露采矿山矿业开发中环境地质问题
根据广东省露采矿山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均衡破坏。其中分布广、影响大、最突出是地质灾害问题,其次为占有破坏资源。
首先,露采矿山在矿业活动中极大的改变了原始地形地貌,严重影响矿区的自然景观,同时还易形成各类地质灾害。广东省2005年以前,矿山占用和破坏各类土地13107.44公顷[2],土地占用和破坏严重。
其次,露采矿山矿业活动常引发各类地质灾害。数据显示[2],露采矿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2宗,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2万元。多发生于小型矿山,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主导,降雨及爆破等下诱发,其规模多为小型~中型。
再次,采矿活动中矿坑积水常采用强排方式排放,破坏了地表水、地下水均衡,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和周边区域水资源枯竭,沿海地区或可引发海水入侵。同时废矿、矸石和尾砂中大量有害物经侵蚀和淋滤渗出并排入水体可造成水体污染。
2露采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特征及主导因素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众多,表现形式多样,其主要特征有:
(1)矿山某类地质环境问题可以由不同的工程活动造成,并且具有多期性。如地质灾害,可由基础建设和各矿业主导,在外部因素下诱发。
(2)矿石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由于不同地质环境条件及开采矿产类型和开发方式的不同,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也明显不同。地质环境问题具复杂性特征。
(3)地质环境问题还具有相互关联性,通常一类地质环境问题是另外一类或多类地质环境问题的诱因。
(4)地质环境问题具“区内相似,区间相异”性。在不同的地质环境背景和自然地理条件下,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不同,在相同的地质环境背景和地理条件下,出现地质环境问题多相似且具有同生性。
3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需对露天开采矿山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景观和谐的恢复治理工作。
3.1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条件,土壤条件,与治污和周边景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理。土地整理应优先利用废石土,对矿坑可改变为尾矿库或蓄水池;对边坡做好分级工作,采用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平整方法进行植被恢复。
3.2排水、蓄水系统建设
矿山排水系统的建设直接影响矿山运营期的开采安全和矿山后期及闭坑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排水系统建设时应根据矿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土壤植被条件以及水文气象条件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天然沟道,其规格应经过校核验算,能形成系统并与蓄水系统结合,实现水的综合利用。
3.3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
矿山基建和开采中形成的边坡常常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的重点区,应根据坡体的地质、工程特征以及当地气象水文条件结合生态复绿进行坡面防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常用的坡面生态防护技术[2]有钢筋混凝土框架坡面防护、预应力锚索框架地梁坡面防护、混凝土预制空心砖坡面防护、浆砌石框架坡面防护。常用的坡面生态恢复技术[2]有生态植被毯坡面恢复技术、生态植被袋坡面恢复技术、坡面垂直绿化技术、生态灌浆坡面植被恢复技术、土工格室坡面植被恢复技术、三维网坡面植被恢复技术以及植生基材喷付植被恢复技术。
4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发展及问题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起步的较晚,最早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直至本世纪初国家相继颁发了各项矿山地质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机构和资金上保障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划目标,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才初见成效。
广东省于本世纪初开始全方位对矿山开展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露采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4.1矿种多、分布散
广东省露天开采矿山种类多,空间分布凌乱,水源和土壤条件差异大,岩石,植被恢复困难,治理难度大。
4.2治理手段单一、效果不和谐
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的主要是治理防范地质灾害以及生态复绿,治理技术多为植被生态的恢复,人类活动迹象明显与周边景观的不协调。
4.3对矿山废石、矸石、尾矿及废水的无害化研究程度低,对如何减少地质环境的影响没有进行理论综合研究。
4.4缺少专业人员
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目前仅靠地质系统原有成员培训后取得相关资质后持证上岗,同时还缺乏相关的施工队伍,导致了恢复治理项目效果较差。
4.5法律法规不完善,环保教育相对滞后
对露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相关规范、法规均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经常操作性差。此外,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没有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意义,多数仍从既得利益角度看问题、办事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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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以及复杂性,因此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环境治理的整顿力度,提高治理措施的科学性。
1.1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取得成绩
①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了为矿山环境治理提供制度依据,我国相关部门几乎每年都会针对矿山环境治理出台相应的制度,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比如我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法》、《煤炭法》、《水土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了关于矿山环境治理的内容,并且建立了各种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制度。②加大了矿山环境治理的力度。为了净化矿山环境,实现生态平衡,我国政府部门设立了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矿山环境治理,而且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每年都在增加,同时对于矿山环境治理的范围、参与主体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并且矿山环境治理的模式也在积极地创新,比如现在矿山环境治理引入了市场机制,通过市场作用,将矿山治理与矿采资源主体相结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的模式。
1.2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存在的不足
①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基础比较薄弱。由于我国对环境的治理起步较晚,所以矿山环境治理的技术水平落后、经验缺乏:一是我国矿山勘察后备基地比较少,造成对现有矿山资源开采过度,导致环境恶化严重;二是我国矿山资源综合开发程度不高,根据我国现有矿山资源开况分析,我国矿山资源开发只重视矿产资源的开采,尤其是采取的“采富弃贫”的现象比较严重,结果造成矿山资源浪费严重,对矿山结构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三是国家投入的环境治理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矿山环境治理的需要,由于矿山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虽然我国在逐步提高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但是其与众多的矿山环境问题相比显得微不足道。②矿山环境治理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矿山资源开采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矿产资源管理人员受到短期利益的影响,他们一味的追求经济价值,结果造成矿山开采过程中忽视了环境治理与保护,甚至一些矿产资源所有人在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就进行矿山开采,给矿山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
2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创新研究
2.1建立以矿山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制度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应该转变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治理模式,一是,企业是矿山资源的受益者,也是矿山环境的破坏者,因此企业应该承担起矿山环境的治理责任,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企业承担的治理责任更多的体现为经济补偿;二是,企业治理比政府治理的效率要更高。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环境破坏实施的是经济惩罚,但是具体的惩罚数额与环境的治理资金投入相比要少的多,结果形成了破坏环境成本低,治理环境成本高的现象,而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治理模式后,企业就需要承担巨额的经济费用,久而久之他们就会强化环保意识。
2.2尽快建立矿山生态补偿机制
首先明确生态补偿主体。根据“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矿山企业应该承担矿山生态补偿,因此要明确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其次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在确定生态补偿主体后,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的制定,要根据矿山开采破坏环境的价值成本以及恢复的经济价值来确定;三是生态补偿的形式具有多样性。不要局限于货币补偿形式,还可以以恢复土地功能、恢复地形地貌等形式进行生态补偿。
2.3完善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实行于20世纪90年代,其对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于保证金的重要性,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完善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一是,加快保证金制度的立法。目前我国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层次比较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完善,因此要将保证金作为一项独立法律制度,从国家层面给予立法确定;二是完善矿山开采许可证制度,要将矿山开采许可证与保证金相挂钩,企业要想获得矿山开采许可证就必须要以缴纳保证金为前提;三是建立科学的信用制度。保证金会占用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不利于企业的生产,而如果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又不能督促企业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因此可以借鉴国外信用制度,比如通过银行担保、公司保证等其它非现金方式为企业提供担保,既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又实现了约束作用。
2.4制定矿山环境治理激励机制
关键词:河道治理;生态水利;河流生态修复
自古以来,我国就已经注意到了河流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最近几十年以来,我国因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力的兴修水利工程,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从七十年代开始,人们就已经注意到了水利工程的大量兴修和河流的生态问题息息相关,产生了一些负面的作用,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水利的兴修是河道治理的一种,河道治理当中不仅要确保河道功能的正常发挥,现在人们也越来越多的关注到了河道治理中河流的生态修复的问题。
一、河流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
凡事都有两面性,在外面大力建设水利工程,给经济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使河流的生态遭到了巨大的破坏。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为产生的破坏无法避免,但是对破坏以后的合理生态进行修复却是可以的。对河流的生态进行破坏以后的修复是一项复杂而耗费巨大的工程,如果修复好了,又具有重大的作用,不仅可以改善河流的各项功能,还能保持水土,改善小气候等等,对合理的生态进行及时的修复,十分的必要。
1.改善河流的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河道治理利用河流的相关规律、河道的规律,从河流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势利导的调整水流的位置,改善水流的条件。通过一系列的工程措施来保证河流的灌溉、航运等功能的发挥。但是,在河道治理的同时极其容易只注意治理而忽视了河道治理的同时河流生态的保护问题,使得河流的生态不同程度的遭到了破坏。这种破坏是极其严重的,使得河流内布生物的多样性变化,旱涝灾害时有发生,城市的正常供水补给受到威胁,河流沿岸的气候产生变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曾经的美丽景色不复存在。
基于河道治理的合理生态恢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不仅可以恢复河流曾经的活力,改善被破坏的河流的生态,还可以实现自然和人类的和谐。人们在看到了河流生态遭受到的破坏以后,体验到了生态破坏带来的严重后果之后,开始注意到了生态的保护,开始审视自然和人类的关系,这对河流生态修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破坏了的河流生态进行修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保证河流的功能,促使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河流进行治理,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证河流发挥它的最大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航运、灌溉、防洪、供水等等。治理可以使得河流达到这些要求,而要如何保持这些功能的长时间、不打折扣的发挥,生态问题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要素。
在进行河道治理的同时重视河流生态的修复不仅对合理发挥功能无害,相反是大有裨益的。河流生态修复了,从灌溉的角度来说,无论在枯水期还是丰水期都能保证灌溉。从防洪的角度来说,既满足了河流航运的要求,又不至于在雨水多的时候,无法承担蓄水压力。洪水来了,因为生态比较好,植被覆盖有保证,可以通过自身的调节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如果河流不仅不能起到有益的作用,在灾难来临的时候还不能减少灾难的发生,更谈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了。改善、修复河流的生态,在保证河流最基本功能的同时,还能促使河流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正是治理河道所期望的。
二、河流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
基于河道治理的河流生态修复不是一蹴而就的,河道治理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在河道治理的同时进行河流的生态修复,困难重重。河道修复不像一般的建筑施工过程那样比较容易掌握,而是一个涉及各种地形地貌、弯曲的河道、变化的河床、河道旁的植被等等一个立体的工程。所以要修复好河流的生态,得在先搞清楚河道治理,在进行河道治理中的生态修复,还要从多方面探讨修复的方法,这样才能取得比较好的生态修复效果。
1.河道、河床修复,为生态恢复创造条件
现代的河道治理一般都是运用当今时代的科学技术、材料来进行河道的治理。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固然的坚实有力,但换个角度来说,正是因为这种材料的使用使得河道在洪水来临的时候,河水是难以改道的。在河道治理的时候要注意河道的修复指的就是要保持河道的自然形态,河道的自然形态一般都是蜿蜒曲折的,而不是笔直的。蜿蜒曲折的河道可以使得水流的流速不同,流速不同自然的水体流动就具有多样性,多样性的水体流动是十分的有利于合理的生物的多样性的,这对修复河流的生态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样,在河道治理当中,修复河床也要体现对修复河流生态的意义。河床是河流生物的栖息环境,生态河堤不仅可以防洪,还能有利于河流生物的生息繁衍。
修复河流的生态就是要使河流的生态回到曾经那个多样性的面貌,而生物的多样性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在进行河道、河床治理的时候就充分的考虑到河流生态的问题,在治理的时候就着手于恢复,一举两得。
2.缓冲带修复,降低河流的压力
河流自身并不是孤立的、脱离于陆地之外的一个存在,河流和陆地之间有一个缓冲带,这个缓冲带把河流和陆地紧紧地联系起来。河流的生态破坏包括缓冲带的破坏,缓冲带一般是由河边湿地,河谷等组成,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场所。河道治理的时候要注意河流缓冲带的修复,这对修复河流生态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要在河流的两个岸边都要留出一定的位置,专门设立一个足够宽度的缓冲带。缓冲带的作用在平时显现不出来,一旦洪水发生,它不仅可以起到减弱洪水冲击的作用,还能把洪水分蓄一部分出来,大大降低了河流的压力。缓冲带承担着给河流降压的作用,还发挥着维持河流生态多样性的作用,它的湿地、河谷等等可以给生物提供一个生存的环境,还能净化河流的水质,为人类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空间。
3.植被景观修复,保持生态平衡
过去一直认为,所谓的生态修复就是指植被的修复,今天虽然人们的认识已经发极大的提高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植被的修复在合理生态的修复当中还真是非常重要的。过去破坏的植被导致了大自然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报复,在治理河道的时候,修复破坏的植被可以改善生态环境。
在科技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要善于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因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修复被破坏的植被,使得植被的覆盖能够恢复,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植被覆盖水平。植被的修复、恢复可以极大的保持水土,有利于河道的质量,是一种根本的、生态的治理方法。植被恢复了,毫无疑问的将会对生物的多样性有益,形成一个比较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是河道治理和河流生态修复一直以来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效果。
总结:
认识到了问题就要积极的去解决,即使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也要积极的探索、实践。基于河道治理的合理生态恢复是顺应时展的,虽然至今理论和实践经验都还有不足之处,但是其重要性已经体现了出来。合理的生态修复是一个长过程的修复,涉及面广、问题多,比较复杂。虽然如此,进行积极的探讨,找到修复的方法,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方法,对河流的生态进行修复,对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有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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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世玉.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0)
【关键词】 河道治理 水利工程 生态水利
1 水利工程对河道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水利工程的兴建降低了河道生态系统的功能,影响了水域生物群落的正常生存,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
(1)河道的裁弯取直设计,改变了河道弯曲的自然形状,直线的河流缩窄了两岸的堤防,失去具有曝气作用的浅滩,无法给鱼类提供足够的氧气和产卵的地点,使得生存的鱼类越来越少,而河道的疏浚工程针对的是淤积清除,对于河道断面生态的合理性问题忽略不计等等,对河道生物的多样性造成灭绝性的影响。
(2)错误地将河道生态系统归类为河流湖泊的生态系统,在进行河道治理的过程中,将生态恢复目标局限于河流湖泊,而忽略了岸上的生态系统,影响了水体生物的食物链,譬如岸上的坡面使用混凝土和浆砌块石等硬质材料,使得原本供以两栖类动物和昆虫栖息地锐减,影响了水体鱼类食物的提供。
(3)城市水域治理过度重视景观建筑,譬如置于水域的楼台亭阁,忽略了水流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设计。
2 保护和恢复河道生态的必要性
河道的治理,改变了以往水利工程单纯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的模式,将部分重心放置在河道生态的保护和恢复工作上,提高河道治理的规划设计水平,在满足人类供水、防洪、航运和灌溉等需求的同时,加大生态建设环境工程的开发力度。
(1)在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草原退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降低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因此只有稳定生态环境的发展,才能够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而生态水利弥补了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灾难性影响,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2)生态水利在保证生态系统用水需求的基础上,维持了生态的平衡发展,有效防止了植被退化、河流断流、水生物锐减等严重生态问题,改善了生态的循环系统。
(3)生态水利将人和水土置身在统一的整体范围内考虑,兼顾了人与自然的利益,在规划、设计和施工水利工程中,采用了自然化和多样化的方法,丰富了河道治理的内容。
3 河道治理工程中生态水利的应用方法
3.1 建设生态河堤
生态河堤的作用是以人工护岸的模式,实现了河岸和河水水体水分的交换和调节功能,不仅适合生物的生存和繁衍,而且可以增强水体自净、调节水量和抗洪等能力。生态河堤的建设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水边线的设置,即河道正常水位线和河岸的交线,摒弃以往直线或者平行线组合成水边线的模式,将水边线和河道轴线、宽度控制线等结合,决定河道的平面形态,带给人自然的感觉。
(2)河道中心线的布置,考虑河流形状、水流动力和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展示出河道的综合形态,其宽度的设置需要计算河道的过流能力,鉴于河道宽度控制线牵肘于规划和投资,不具备较大的可变性和自由度,因此宽度的控制线可以与河道轴线组合搭配成平行直线,这样就能够增大河道布置的可变空间。同时,为了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河道的两侧要设置浅水区域,一方面是给人们河面变宽的直观感受,另一方面是扩大了沿河道造景的空间,可以增强河滩、河湾和湿地等岸线景观的自然美感。
(3)选择合适的护岸材料,结合河道区域附近的自然条件选择材料,考虑护岸材料选择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尽量与河道整体空间融为一体,同时注重护岸表面形态的多样化:1)天然材料,譬如粘土、砂砾、卵石等,适用于流速较小的平原河道,或者不具备高要求防冲能力的洪水位以上护岸,天然材料的使用可以结合植草、柳条编框等,提高防冲的性能。2)干叠、叠砌、抛(堆)块石,用于平原河道的护岸,具有防冲的性能,而且材料质朴、艺术、有动感,可为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3)浆砌块石(条石),适用于山溪性河道的防洪防冲整治工程,采用内嵌植物的框格,设置于洪水位以上。4)混凝土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防冲性能,但容易破坏生物的栖息地,而且影响美观,因此可对混凝土湖护的表面进行适当琢凿和添色,并在关键部位使用即可。
3.2 趋向自然河流的建设
以水边多样化生物的栖息为建设核心,在保证河道具有足够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将河道建设成接近自然状态,其建设的要点如下:
(1)创造丰富多样的结构,提供接近自然河流的丰富生态环境,譬如岸线呈不规则形状设计,宽窄有度,陡缓错落,浅滩和深潭结合构筑,顺应自然的动力,允许侵蚀、淤积、冲刷等出现在河岸和河底,就能够使得营造出丰富多彩的河流生态系统,为河道生物提供生存的自然空间。
(2)河道和周边环境的生态网络搭配,将河道的生态系统和周边环境结合起来,扩大河道生态系统的食物链范围,需要恢复混凝土河岸和河床恢复自然形态,将暗渠改成明渠,增加岸线绿地和树木,形成与水底生物结合的生态网络系统,使得整个河道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3)河流景观尽量简洁朴实,采用自然的植被和石材,并协调地应用在河道设计方案当中,使得河道接近自然状态。
(4)改造河道的流路和河床的物理性质,一是创造不同流水的水路,河流有浅滩、深潭,在平水期和枯水期可以弯曲和蛇行,二是采用植石治理法,将自然石经排列埋入河床,形成深沟、浅滩和鱼礁,营造有利于水下生物生长的河床,促进鱼类的生息和繁殖。该法一般适用于河床比降大于1/500而且水流湍急的河床地基坚固部位,这样遇到洪水植石就不会被冲走,而且在枯水期也不会造成淤泥堵塞河道。三是将钢筋混凝土的框架和植石治理法综合使用,营造抗洪能力较强的鱼巢。
3.3 退化河岸带的恢复
河水高低水位之间和高水位之上的河岸带,为生物群体构筑明显的边缘效应,是复杂的生态系统模式,通常蕴含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并且能够储藏地下和地下水资源,因此河道治理工程必须恢复河道的河岸带功能:
(1)恢复河岸带的生物群体,包括选育、培植、引入、保护物种,协调生态群体在河岸带的生存空间,优化配置生物群落。
(2)恢复河岸缓冲带的生态环境,在河道和陆地的交接处,种植一定宽度的树木和草皮,并提高生态的异质性水平,通常采用的技术有坡面工程技术、土壤污染控制技术、土壤肥力恢复技术等,控制河岸线水土流失的情况。
3.4 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
首先是种植营蒲芦苇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中的无机盐类营养物,促进鱼类的生长和水质的进化。其次是营造浅滩、巨石、丁坝和鱼道等,形成水下紊流,以便将空气中的氧气传输到水中,为水中生物提供足够的氧气,同时满足好氧微生物的繁殖需求,使得河水更加的干净。总之要在河道建设的过程中,为生物的生长提供互相依存和制约的有机环境,从而增强河道水域的自净能力。
4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的开发对河道生态系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因为污水处理设施薄弱,生活的污水和工业的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河道的淤积,减缓内河水流速度,降低了河道水体的自净能力,造成河道严重的生态污染。因此需要引入保护和恢复河道生态功能的生态水利,在满足水利工程供水、防洪、发电、航运等需求基础上,通过建设生态河堤、趋向自然河流建设、恢复退化的河岸带等,以此健全河道生态系统水体和生物群落的互存关系,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促进河道水利工程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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