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1篇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2篇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今后发展重要方向、重大领域和重大任务,党的十明确定位“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以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然而,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我国能源消费强度约为美国的4倍,日本的7倍,远高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约为34%,相当于发达国家20年的水平,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谷树忠等,2013)。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随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公众行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力逐渐明显。公众作为重要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相关方之一,公众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和自身权利。大力提高公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以及参与深度和广度,对于当前国家和地区的生态文明发展至关重要。

二、我国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低的原因

1.公众生态文明教育缺乏

随之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消费者逐渐意识到个人消费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倡导一种更符合环保要求的消费方式,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有调查表明,近几年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活动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然而,目前我国教育体系中,主要重视应试教育,强调智力水平发育。当时对于基础的生态文明知识的教育非常缺乏。大多数普通公众不了解目前我国高能耗、高资源消耗的产业生产方式和损害生态的消费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了解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及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这是我国公众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低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时期,加强全民特别是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至关重要。为此,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生态文明教育,并注重在实践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以促进我国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的构建(刘建伟,2008)。

2.公众缺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

相对于发达国家各种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及各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建设的渠道,我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非常缺乏。一方面,各种基础社会建设项目中的环评公示,形同虚设,公众意见得不到重视;另一方面我国缺乏民间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使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无法付诸行动。楚晓宁(2008)认为在公众参与机制中,环境保护NGO的力量不可忽视,它转移了政府部分公共服务及管理职能,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实践证明,环境保护NG0不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家内部,其在环保领域的作用是显著的.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NGO在发展中面临着发展瓶颈,如信任机制、资金支持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影响了其整体作用的发挥.在生态丈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无论是政府还是环境保护NG0自身都应该采取措施促进环境保护NG0的发展。

3.公众对生态标识产品缺乏信任,阻碍了公众的生态消费行为

公众选择生态标识产品,以达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是目前发达国家公众主要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公众通过生态消费行为,可以实现激励企业选择生态生产方式,督促政府制定生态保护标准的目的。然而,我国生态产品认证缺乏有效监督,导致不符合生态安全标准的产品贴上生态安全标签,最后导致消费者不再信任生态安全标签。同时,公众在购买产品时,不再关注该产品的生态属性,从而使我国公众的生态生活方式不能很好的形成。

三、发达国家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发达国家经历了以行政规制为主导、市场为主导,到公众参与为主导的过程。过去发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依靠行政手段,规制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来确保生态安全。然而,由于政府缺乏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而且掌握这些信息要耗费大量资源。同时,企业具有激励采取行动规避政府监管。所以,以政府行政规制为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方式,收效甚微。随之社会发展,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依赖市场手段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例如征收污染税、资源税等手段。市场手段的好处是不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政府只要计算本区域生态承受能力,并制定相应的税负。由于各种生态补偿税的征收,使企业和个人考虑到制造生态损害的外部性,从而使企业和个人选择符合生态发展的行为。然而,政府往往不了解公众的生态需求及不同时期的转变,政策往往有滞后性。同时,很多生态问题缺乏重视。目前,发达国家更多采取公众参与的方式,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通过制定生态文明规范、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供生态产品标识,让每个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是,通过生态教育和生态宣传,让公众在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主动选择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符合生态文明的消费方式,从而激励企业提供符合生态文明的产品和产品生产方式。

1.日本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经验20世纪后期,日本的社会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使日本人看到了环境保护的越发的重要。所以,日本人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研究垃圾分类与处理,从根本上来减少环境污染,并且尽可能做到高效利用能源。以一个塑料材质的瓶子为例,日本横滨地方政府就这个瓶子的不同成分的材料的分类就有几百条的规定。日本各个地方都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不同的垃圾分类和回收的方法。另外,日本政府还有制定了很多关于垃圾分类和管理的法规并严格执行,如《家电回收法》《废弃物处理法》《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食品回收法》等。同时,日本的生态文明教育也非常到位,从幼儿园开始老师就告诉学生垃圾如何分类,并经常带领小朋友去相应的废弃物处理企业参观,让人们从小就了解各种垃圾的处理方法。各级政府在报纸网址等媒体也有很多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以及相关法规的介绍。还有就是日本很多地区实行垃圾收费管理,产生的垃圾越多需要缴纳的费用就越高,这一点也是日本垃圾分类能够做的很好的一个重要原因。

2.英国提高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的经验

公众参与在伦敦雾霾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英国通过颁布法律的形式明确公众对于环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环境信息条例》让公众有权利了解相关的环境信息,《城镇和乡村规划法》让公众有权利参与相关的环境项目的开发,这些提高了公众对环境决策的监督水平。因此,国家层面打造的一个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为环境保护的行为和策略得到了较好的开展,也为相关环境项目的开展更好提供了保障。同时,英国教育部门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力度,使民众在学校就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学习到更多的参与环境保护的方法与途径,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大幅提高。

3.以生态标识体系建设,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

为了减少生活所需对环境和生态的不良影响,欧盟于1992年制定新的环保标章制度,并与2000年予以修订,经由欧洲委员会及理事会通过EC1980/2000号法规,将产品范围扩及所有消防产品以及服务业。以期通过该项标章之认证鼓励生产者设计出具有更优环保理念的产品,并同时让消费者认知其消费产品。欧盟生态标签制度是一个自愿性制度。欧盟建立生态标签体系的初衷是希望把各类产品中在生态保护领域的佼佼者选出,予以肯定和鼓励,从而逐渐推动欧盟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厂家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使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生态标签同时提示消费者,该产品符合欧盟规定的环保标准,是欧盟认可的并鼓励消费者购买的“绿色产品”。为鼓励在欧洲地区生产及消费“绿色产品”,欧盟于1992年出台了生态标签体系。因该标签呈一朵绿色小花图样,获得生态标签的产品也常被称为“贴花产品”。经过十年的发展,“贴花产品”已在欧洲市场上享有了很高的声誉。此外,各种相关生态标签不断出现,例如有机食品认证、产地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环保认证等。这些生态标签信息,越来越多的影响目前消费者选择。政府通过生态标识认证体系建设,不断将生态信息供给给消费者,从而引导公众消费行为和企业生产行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工具性价值;环境

中图分类号:G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9-0057-02

1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是建立在对生态文明的深刻理解基础之上的。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作出不同的理解。马克思认为,“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地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地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规定。

因此,这种关系以一种感性的形式、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明属人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属人的存在。因而,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因此,生态文明内在地包含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人与人关系的文明。

俞可平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作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也表征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步状态。

而严耕、杨志华则更具体地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生态危机的时代背景下,在反思现代工业文明模式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对立的矛盾基础上,以生态学规律为基础,以生态价值为指导,从物质、制度和精神观念三个层面进行改善,以达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市场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一种新型的人类根本生存方式或样法,是在新条件下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文明;

在起源上,生态文明是人类在生态危机的时代背景下本质力量的再次觉醒;在内涵上,生态文明呈现为人类一种新的根本生存方式;在过程上,生态文明表现为对给定的现代工业文明模式的超越;在结果上,生态文明表现为人类在一种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中所创造的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一切事物的总和”。

生态文明并不是一种已经达成的状态,而是人类在反思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乃至生态危机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理想。在这个意义上,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当今各国政府和人民、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人类努力实现生态文明的过程,其实质在于“摆正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摆正人与人的关系。

2 生态文明建设的工具性价值

2.1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处置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渊源。汉代董仲舒明确提出了天与人“合而为一”。他说: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宋代的程朱学派以“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发展了“天人合一”的哲学。

对于“天人合一”的解释为人来自于天地,人与天的关系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而不是敌对的关系,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这种古老而朴素的和谐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赋予了更多的时代韵味。从哲学的角度看,和谐同样具备事物本质的对立统一和差异中协调的特征。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就是和谐,和谐概念的涵义非常宽泛,它将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视为一个系统。

也就是说人、自然、社会三者是统一的。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会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过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

和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不是由笔者主观臆造的,而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中逐步显现出来的。

价值关系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重要的具有某种有用性和积极意义的功能效应关系。主要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价值现象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的,以人作为价值的主体,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所以应该从人类自身的命运前途、人类社会发展和完善的视角解读价值。

而人与自然和谐作为价值是一种状态,不是抽象的,而是很实际的,它既将人作为价值对象来对待,又考虑用价值范畴来衡量和评价作为客体的自然,而不是单向度地看待价值范畴和忽视价值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和谐不仅指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将自然生态的思想扩展到人与人的关系上,人的社会就是一种生态社会,人与社会及其人与人的和谐就是一种扩展的生态和谐;而将自然生态的思想扩展到人自身的关系,社会中的个人就是一种人格生态,人自身的和谐也是一种扩展的生态和谐。于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自我身心的和谐的三态整体和谐就是生态文明建设所最追求的。和谐可以使人类真正有幸福感和安全感,使社会和自然都可以持续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创造的和谐是为了提高人的幸福指数,让更多的人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共同起栖居于地球这个人类共有的家园,共同分享社会资源,共同体验广泛的交往和沟通所带来的乐趣,并且拥有丰富而健康的精神生活。

进一步推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及其人自身的和谐共存共荣,满足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各种需求,人类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还有生态环境的健康循环协调发展。这也是实践关于人、社会、自然有机整体和谐协调发展理论的生动体现。

2.2 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价值:高效

传统工业文明下的经济增长方式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和损害,长此以往会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的阻碍因素。但国家和社会不谋求发展,很难解决国计民生问题和民族发展问题。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时代的主旋律。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而后可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迅速转变,推进环境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城市发展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可持续经济发展。这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价值所在,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服务是为全民所平等享有的,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完全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不仅要转变经济的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力求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共同可持续发展和存在。

2.3 生态文明的伦理价值:平等

2.3.1 人与自然的平等

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存在物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内在价值。它们一直在不断循环着生存、繁衍和实现自我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自我的权利和价值。

如果把整个生态系统视为“大我”,那么每个个体存在就是“小我”,每个“小我”在实现自身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同时不能损害“大我”和其他“小我”。所有的“小我”都拥有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平等的权利,也拥有内在价值平等的权利,这种平等是彻底的平等,是生态伦理中心主义的平等。时间证明了人类认识的狭溢和偏颇。

随着生态文明意识的逐渐确立,人们允颊确认识到自身在生态系统“大我”中的位置,认识了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中其他所有存在物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中其他所有存在物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中其他所有存在物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这个“大我”,所有生命也依靠自然这个“大我”。

因此人们要尊重自然界和其他生命的价值和平等发展权利,承认人的行为对自然界和其他生命负有伦理道德义务,只有这种伦理道德义务延伸到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人类才能真正与自然融为一体,共同和谐发展。改造和征服自然,必须以尊重自然,遵守自然规律为前提。人类只有在与自然和谐发展中才能真正成为自然界的主人。

2.3.2 人与人的平等

人与人是一种社会关系,但也可以从政治生态的意义上进行解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个人的公平、“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

首先个人的公平是相对于政府而言的,指的是公民对自身所处生态环境状况的知情权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权,公民有权要求良好生态环境的权利。

其次是“代内公平”是一种横向的比较,强调同一时间跨度代内的所有人,不论国籍、种族、性别、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差异等,在消费生态资源,利用自然环境和谋求自身发展上的机会和权利是相同的,公平的。由于生态资源所能提供的物质和能量是有限的,所以答每个国家在开发和利用自己某地区的生态资源的同时还要考虑别国和其他地区的长远需求,不能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和权利谋求自身的发展。

最后是“代际公平”,这是一种纵向的比较,涉及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关联。是指当代人要合理使用自然生态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留给后代人良好健康的生存空间和维持自身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体现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贫益和谋求发展上的权利是均等的。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72.

[2] 邹广文.全球化进程中的哲学主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3,(6).

[3] 俞可平.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J].与现实,2005,(4):4―5.

[4] 严耕,杨志华.生态文明的理论与系统建构[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9:166―167.

[5] 周生贤.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灵魂[J].求是,2008,(4): 17.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冲突及协调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3-0030-08

当前,城镇是各类生态问题的高发地和矛盾的交织点,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重点和战略支点。我国目前有大中城市660多个,这些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环境污染、城乡发展不平衡、生态破坏等问题,阻碍着城市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如何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抓住历史发展机遇,实现中国城市发展的生态跃迁,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城市,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期与矛盾的多发期,众多专家学者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为城镇化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指导。然而,从生态文明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关系出发,具体研究两者之间的冲突、表现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的研究较少,本文将试图丰富这一领域的研究,探求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于城镇化建设过程之中。

一、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互关系

城镇化、生态文明的概念、内涵、任务与目的是什么、城镇化与生态文明之间的关系如何,辨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对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城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尤为重要。

(一)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内涵与任务

1.城镇化的内涵与任务

城镇是相对于农村而言的,是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总称。中国的“城镇化”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①:狭义的看法,认为城镇化就是工业化发展引起的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扩大,城镇化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区不断扩大;广义的理解,则认为城镇化就是社会化、工业化集聚区域的城市要素逐渐增加的过程,同时包含着人们的精神文明层面的巨大进步的过程。综合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历史学、城市规划学等方面来看,城镇化的内涵至少应包括:第一,人口城镇化。这是城镇化的核心,其实质是人口经济活动的转移过程②;第二,经济城镇化。这是城镇化的动力,是指整个社会经济中城镇地域产出比重的上升状态,主要指经济总量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非农化;第三,社会城镇化。这是指人们的生产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关系乃至精神与价值观念会随着经济、人口、土地的城镇化而发生转变,城镇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由城市向乡村扩散的过程;第四,产业结构城镇化。其实质是指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即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符合经济规律(比较利益、规模经济等)的演变、发展过程③;第五,城市建设和生活环境城镇化。这是指城镇空间形态扩大,城镇规模和数量增多,新城镇地域、城镇景观不断涌现,城镇生活环境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④。

实施城镇化,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城镇化所肩负的任务主要是提高城镇化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因此,这要求我国的城镇化必须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提高城镇内在承载力,统筹推进城乡和区域发展,加快构建合理的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体系,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2.生态文明的内涵与任务

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狭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及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

关于生态文明的时代内涵,同志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①。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落实到现实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现实任务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②。

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对传统工业文明弊端的反思,转变不合时宜的发展观念,调整相应的政策制度与法律规程,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思想指导下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领域和谐有序,实现生态健康、环境良好、资源节约,逐步化解文明与自然的冲突,确保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城镇化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联系

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分属于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两个不同的建设领域,虽然它们的概念、内涵、目的与任务各不相同,但这两大问题、两大建设关系密切,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1.城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

城镇是各类生态问题的高发地和矛盾的交织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重点和战略支点。在现代社会中,城镇是人类生产与生活的重要场所。目前,以常住人口即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计算,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57%。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要实现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设,占全国过半人口的城镇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城镇已然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空间载体。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资源的消耗与浪费等生态环境问题,这一系列问题不仅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有序推进产生严重的阻碍和影响,同时也给人民的身心健康、国家的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合理、有序的城镇化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促进意义。根据城镇化的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城镇化过程必然带动产业结构的转化、城乡社区空间结构的的变迁。合理、有序的城镇化建设可以在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土地集约化利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这对生态文明建设所要求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2.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条件。科学的、系统的城镇体系规划只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才能使城镇各项资源合理配置,使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得到综合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人们改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这对城镇化建设的绿色发展必然起到推动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③:建设好生态文明,能更好地节约资源,优化人们的生活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化,人们才能安居乐业,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才会不断提高,对未来才会更加充满信心,从而激发人们更积极地投入城镇建设,创造更加美好的家园。

总而言之,当城镇化建设符合地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受力,城镇化建设将有利于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生态环境的优化。而生态文明的改善将大大增强城镇的综合竞争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反之,当城镇化建设严重脱离实际,缺乏科学规划,盲目推进,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过度消耗、加剧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城镇化与生态文明的最佳结合:生态城镇化

生态城镇是实现中国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选择。城镇化与生态文明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统筹考虑两大问题,促进两大建设协调发展。由于受认识的局限性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长期以来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处于相互分离,甚至相互冲突、相互对立的状态。在改革开放过去的三十多年里,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过分强调了城镇化的规模扩张和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的思想,并付诸实践,从而导致了我国目前城镇化弊端的涌现。

随着理论探讨的深入以及实践探索的历史教训,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了新时期的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①,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四大进程之一,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建设生态城镇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生态城镇化巧妙地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城镇化建设融合于一体,符合了我国现实发展需求与趋势。

二、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冲突及其表现

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诉求主要针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日益短缺、如何维持后续发展以及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造成生存条件恶化等问题。城镇化即工业化发展引起的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扩大,城镇化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高楼大厦等建成区不断涌现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城镇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急速发展时期。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二者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粗放式的城镇工业化道路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内在驱动力,城镇化又是工业化的促进器,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必然伴侣。二者关系密切、互为因果、相互制约。只有正确处理二者关系,二者才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否则会形成病态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使二者都很难有效实现。

工业化的发展在带给城镇高水平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环境恶化和城市空气污染。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素质不高,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等,致使过去工业化走的是粗放增长、数量扩张、重速度、靠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不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这也使得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造成了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对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冲击。

(二)城镇产业结构失衡,生态环境危机严重

以生态原则来审察产业结构:第二产业是资源的主要消耗者,是城镇中心污染的主要生产者;第三产业耗能低、排放少,且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中国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的①。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产业结构的主要问题是第三产业的发展落后于结构偏重、高能耗、高排放的第二产业(例如我国第二产业能源结构中燃煤占70%以上,而燃煤是TSP、SO2与酸雨等城市空气污染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无论是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重还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城镇发展层次较高的国家和地区都己占60%以上。而就我国2012年产业结构比例可以发现,从1978年到2012年这34年里,我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从23.9%上升为44.6%虽然上升了20.7%,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第三产业创造的产值增长还远远不够。这种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的城镇化过程,导致城镇资源日益枯竭、环境质量不断恶化,削弱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功能。

(三)人口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冲击

城镇化的直接表现之一就是人口的增长。人口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人口城镇化通过提高人口密度增大生态环境压力。一般情况下,人口的增长快于城镇地域的扩张,城镇化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也就越大;第二,人口城镇化通过提高人们消费水平改变了消费结构。同时,过度浪费造成人们向环境索取的力度加大、速度过快,促使生态环境不断脆弱。具体来讲,由于经济活动和人口在城市不断集中与集聚,对生活用水等需求急剧增加。同时也产生出大量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于对这些生活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不当和不及时,不仅造成水体污染,而且还在城乡结合部出现大量生活垃圾堆集,形成垃圾围城之势。这既污染了环境,也造成了对生态的严重干扰和破坏,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势必会造成人口与环境资源的矛盾,以及加剧生态系统失衡。

(四)城镇化建设过度依赖土地扩张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然而在我国城镇土地利用中,片面地将城镇化理解为城镇建设,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十分普遍,许多地区注重外延扩张,不考虑实际需求,过度依赖土地造成严重浪费。

一方面,城市贪大求全,乱占、滥用耕地。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各地的“开发热”和“房地产热”的现象普遍发生,全国各地建立了6800多个开发区,占地达到3.2万km2,相当于全国几百年形成的城镇占用土地面积。冒进式城镇化导致城镇建设的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多度侵占了大量的优质耕地,造成耕地的大量流失。在1999~2008年耕地减少类型的贡献率中,建设占用耕地高达76.98%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用地粗放,布局紊乱,效率低下。许多城镇存在大量闲置或低效用地、批而未用的土地近400万亩,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1996~2004年,中国城镇人口从2.99亿增加到5.2亿人,增长了74%,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却从1.3万km2扩大到3.4万km2,增长了160%,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速度远快于人口增加速度。1999~2007年,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7.2%,但吸纳的人口只增长了4%。一些地方对大量征来的土地不切实际地提出过大发展目标和城镇规划框架,忽略城镇的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率,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有资料表明,我国土地有4%~5%处于闲置状态,40%左右被低效利用。土地短缺和耕地危机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尖锐程度摆在我们面前。同时,城镇用地结构不合理,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工业用地占到了20%~30%,比国外超出10%,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

(五)城镇交通扩张造成生态环境胁迫

城镇和交通是不可分割的历史产物。交通是城镇的动脉,城镇是交通的载体,交通使城镇有了活力,城镇给了交通舒展自己的天地。然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交通的大发展也造成了城镇环境恶化与城镇空气污染,空气越来越污浊,灰色的雾霾笼罩整个天空。

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交通建设引起水土流失和层土飞扬,交通运输产生噪声污染,汽车尾气带来大气及土壤污染及高架桥对景观破坏、产生视觉污染。城镇交通扩张的生态环境效应机制为:城镇交通对生态环境产生空间压力;交通扩张使车辆增加,汽车尾气污染强度增大;交通扩张对城镇化产生节奏性的促进和限制使城镇化的生态环境效应表现出一定时空耦合作用与总体环境的紊乱。据《南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年报》的一项数据显示,有46.78%的被调查市民对目前的交通污染问题觉得根本无法忍受。

(六)城镇化过程中建筑行业消耗能源与污染环境较为严重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期,近几年我国年建筑量已经达到20亿平方米以上,相当于全世界年建筑量的40%①。而建筑业又是消耗能源和污染环境最严重的行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宝兴指出:中国现已成为全球建材消耗、污染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号国家,仅2006年中国建筑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达 62亿吨,占全球的50%以上,目前这一数字仍在不断上升。从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可以发现,城镇化所带来的城镇建筑飞速发展,进而由此引发的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已经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发展与保护造成重要影响。

三、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我国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思想,因地制宜,采取正确措施引导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运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自然——人——社会复合生态系统和谐协调,共生共荣,共同发展。具体措施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观指导下的生态生产力反对工业文明的资源侵略和生态殖民,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关于生态生产力的定义,廖福霖认为,生态生产力是指人类推动自然——人——社会复合体和谐协调、共生共荣、共同发展的能力②。生态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是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以推动城镇社会、经济、自然复合体向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总理在201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

首先,要坚持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道路。与城镇化过程相伴随的是资源的大量需求,然而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世界的l/5、水资源为l/4、石油为1/10、天然气为1/25,且资源空间分布极不匹配,可用资源比较少。自然资源禀赋并不富足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走节约型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改变过去“资源产品废物”的线性模式①,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闭合循环模式。这不仅实现生产过程的废物零排放,而且资源的循环利用使得各项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实现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真正做到资源利用的区际公平和代际公平。

其次,要优化产业结构,走环境友好型道路。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的改组改造,清除结构性污染,使产业发展与环境建设相协调。中心城镇要逐步淘汰和转移资源利用率低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等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积极发展那些污染少、能耗小的环境友好型产业,促进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低排放—高效益”的生态文明高级阶段。另外,还要重视产业结构单一的资源型城镇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相关措施和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促进形成新的增长点。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优化。

(二)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城镇社会服务保障机制

通常讲的城镇化一般指人口城镇化,就是农村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有效的解决人口的增长对城镇生态环境的冲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挑战。

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化,从而减轻城镇生态环境压力②。大力发展中小城镇,进一步扩大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和能力,减少大中城镇的人口增长规模。完善城镇社会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城镇生态环境内在承载力。总理强调,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应控制城镇化规模,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积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的户籍、医疗、教育等改革,减轻因城镇的人口增长而带来的生态环境冲击。

(三)走出误区,科学规划,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

第一要走出误区,杜绝跟风冒进。当前,实现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走出城镇化建设的误区,杜绝“摊大饼”式的规模扩张以及“形式主义”的盲目跟风,着眼于地方的特色,关注发展的长远性与整体性。

第二要科学合理规划城镇用地,准确实施。合理的规划及准确的实施,可使城市生态系统及子系统之间达到高度有序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状态。具体来讲,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资源、环境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总体协调,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做到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第三要确定城镇用地标准,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化的过程是资源和要素在空间上优化的过程。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高效配置,一定要坚持集约发展、有序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完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强化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挖掘存量用地潜力。”①城镇用地标准因城镇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而不同,除此以外,还应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镇人均标准为80~l20m2,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城镇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个地区各类城镇用地的规模与标准,有利于各地决策与操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

(四)构建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交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城镇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还关系到城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建立能力充分、组织协调、服务优质以及安全环保的运输系统,才能实现城镇交通与生态文明二者的协调发展。

一方面,需要科学合理编制交通规划。要站在科学发展观、区域整体观、空间发展观与城乡统筹观的角度,对自然、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区域规划和人口聚居等各因素全面考虑、反复权衡,将交通规划的不同方案加以遴选、评价和修改,通过科学的程序,产生最佳方案;另一方面,要促使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和优化。无论是在城镇化还是在交通建设方面,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各个层面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法律、政策、经济和宣传等各种手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根据时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不断优化交通结构,保证城镇交通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通过运输的合理调控,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交通发展之路。

(五)大力倡导、推广、运用绿色生态建筑

随着经济实力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等生活质量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居住区不仅是避雨、遮阳、御寒的人类栖息地,也体现了人类与地理环境、代谢环境、生物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的生态关系。绿色生态建筑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在建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科学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和高新技术成果,使建筑物对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污染冲击降到最低限度,为人类营造自然、舒适、健康、优美的居住空间区域②。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5篇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2]。而公众参与理论的先驱Arnstein认为:“公众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托马斯指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过程已经成为更多公共管理者直接面对的环境与情景。”[3]在分析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国内目前研究状况时,采取了文献研究的方法。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研究成果集中在:(1)公众参与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理论上,公众参与机制有助于增强公众自身的环境意识、发挥监督作用、提高行政效率[4]。公众参与机制具有权力平衡功能,其运作的效率直接影响到“控权”作用的发挥,为有效实施,必须改革[5]。(2)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途径。我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的历史还不长,但已经摆脱了单纯由政府主导的局面,“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等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日见深入人心。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成长模式来看,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在扩大,方式和途径也多种多样,听证会业目前已成为主要形式之一,但仍然处萌芽期[6]。(3)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缺陷。公众参与形式的限制和欠缺,导致居民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仅仅停留在原则性的层面上。(4)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应措施。①“义务”向“权利”的转变;②确定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③公众参与程序立法制度的完善,保障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④加强执法,使公众参与不走形式;⑤提高公民素质,强化参与意识和参与实际能力。总体而言,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作的前提是生态文明意识的觉醒,“自发的”公众生态意识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实施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然而,“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低下与公众参与机制运作的低效率却表现出双向制约关系。”[7]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意识的强化是公众参与机制运作的前提,那么对生态环境权的主张就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实施基础[8]。但上述研究,对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表达机制普遍在于理论层次的研究,缺少具有一定地域特点、深入实地、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参与性质的调查研究类研究文献,而这正是本文希望通过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居民公众参与实践的调查来完善的部分。

2研究设计

2.1调研背景

创建公众参与和谐社会的氛围,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同的发展。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和公众的满意度,促进政府和居民之间的良好互动,当然这种有效表达的实现需要一个良好的机制。公众参与是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只有发挥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尊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知情权、给予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监督权,才能构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本文选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作为研究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效表达机制的主要载体。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既承载着保护“一湖清水”的环境使命,又肩负着引领江西地区社会发展的经济功能,要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9],是研究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范本。

2.2问卷的编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范围包括南昌市、景德镇市、鹰潭市,以及周边的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全区共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约5.12万平方公里,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48亿元,年末总人口2006.6万人[10]。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的城市广、居民多、公众参与的全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头绪繁杂,本研究遵循了“查阅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预调研,界定选题,确定研究方法,开展问卷调查和社区访谈,统计数据分析,政策建议”的技术路线。通过查阅文献,对省内环境政策研究专家进行结构化访谈,同时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南昌、九江、景德镇、吉安和抚州等5个城市的热心市民进行开放式预调研,收集到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建议与诉求67条。合并归纳后选取其中29个具有代表性的条目形成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参与表达机制的核心问题部分,该部分分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10个问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9个问题)和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10个问题)等三个部分,采用五点评价法,要求被试者对问卷中的题项与自身的了解做出唯一回答。

2.3对象与方法

2.3.1对象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在南昌、景德镇、九江、抚州和吉安等5个城市通过便利抽样方法,让被调查者面对面填写问卷(自填式问卷)并当场收回,同时采用判断抽样的方法通过电话进行访问,最终回收有效问卷489份,有效率达到81.5%。通过表1中的数据可知,在有效回收的489份问卷中,男女比例、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职业构成与地区构成均具有一定的覆盖面,虽然被调研人的年龄集中在18~30岁之间,这种情况造成的主要原因是该年龄的居民更加愿意配合我们的调研,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公众参与的“新一代”年轻力量。综合上述情况,作为探究性研究而言,本次调研仍不失为一份宝贵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2.3.2方法

采用自制问卷,内容就被调查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评价和被调查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前说明调查目的和保密原则,采取无记名方式并现场收回(或电话记录)。

2.4数据处理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部分问卷回答的汇总

问卷的第1、2、3、4、8、9、10、11、18、19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调研问卷的基本部分:涉及被调研人的个人社会公益基本情况、被调研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了解程度、参与程度、基本态度和参与途径等五方面。因为均为常规问题,非本次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调研问卷的核心问题部分,所以仅进行分类汇总,其汇总百分比表如表2所示。通过该部分的数据,从Q1、Q2、Q3、Q4和Q10的回答情况,不难发现当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热情(“希望参与”,32.5%)和参与情况(“有参与”,3.3%)并不乐观,大多数的公众处在观望状态(“只有与自己密切相关的项目才考虑参与”,16.6%),他们并不是十分热心(“只是关注但不会实质性地参与”,35%),但也不完全把自己视为局外人(“愿意尽量配合占”,76.1%),对于Q9,人们已不追求单纯的经济开发区建设(7.6%),而有了“生态经济开发区”(77.3%)的呼声,这与王素芳等人研究中所提出的“萌芽期”的结论是相吻合的,也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需要长效地培养。在培养时,宣传途径首选的是电视(29.2%)和网络(26.4%),参与途径可选择公开政府信息(65.6%)、微博(61.3%)、媒体热线(58.9%)、调查问卷(55.2%)和项目听证(50.3%)等,在引导公众参与时要把公众的意见落到实处,改良公众参与有效表达机制,提供便利可行的工作渠道,而不挫伤公众参与的信心与热情。既然引进公众参与,就不能“务虚”,出现走形式走过场,这值得某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思。

3.2信度与效度检验

信度用来反映问卷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对于江西省公众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居民问卷调查核心问题部分进行了三个维度及一致性信度检验,其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和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等三个维度的同质性系数分别为0.687、0.717、0.676,内部一致性信度的Cronbach’sAlpha系数为0.682,一般而言,该系数在0.6~0.8之间就可以表示内部一致可信度较高[11]。效度涉及调研结果是否正确,本次调研问卷的结构效度检验结构为:两两相关系数在0.213~0.519之间,各因素均显著相关。

3.3探究性因素分析

针对问卷核心部分的第一部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和第二部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这两部分的结论,本文采用探究性因素分析。首先进行KMO和Bartlett球性检验,KMO的统计量为0.833,Bartlett球性检验值为8950.52(P=0.000),两者都达到了显著性水平,表明本文采用探究性因子分析的方法是适合的。根据研究结果选择的四个因子解释项目总方差达到78.44%,将这四个因子的命名和所包含的题项如表3所示,研究结果要表明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利益表达机制,只有政府充分重视,对投资项目有效管理,提供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提高公众参与程序的透明度才能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协调的耦合机制;就公众而言有效利益表达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比如对公共事务的信心与责任感、参与公共事务的信心与责任感和参与意识等。除此之外,为了使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效利益机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还必须匹配相适应的议事协调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宣传,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比例、专业要求和奖励措施等等。

3.4公众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注情况

问卷的第三部分主要回答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考查被调研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关注事项,进而回答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时更加关心的问题。在问卷设计中将生态文明建设可能带来的益处分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江西品牌影响力、提升江西旅游资源水平等十个方面,采用五点评价法对其重要程度进行调研,这十项评价的平均分依次为:3.26、2.99、4.10、2.61、2.81、3.44、3.25、3.82、3.25、3.31,评价分越高,代表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时越加关注,关注程度前五项依次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江西的品牌影响力、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江西的旅游资源水平。为了研究参与的不同人群结构(是否在鄱阳湖湖区、年龄、公益热心程度和工作性质等)对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程度的差异,在SPSS17.0中对数据进行了独立t检验,其结果如表4所示。鄱阳湖经济区比非鄱阳湖经济区的公众更加关注“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较多地投入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而非鄱阳湖经济区的民众并不能享受到这部分的收益,所以在非鄱阳湖经济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中该部分差异显著。从年龄段而言,18~30岁的公众对于体现发展的“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的四个指标比其他年龄段更加关注,18~30岁正是人生发展的年龄,正所谓“三十而立”,而个人的进步必须与社会的进步同步,同时该年龄段的公众因为处于财富积累初期,故对收入也较为敏感。基于自身利益出发,职员与其他人员在“吸引外资”和“增加财政收入”有显著差异,外资的投入、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职员而言意味着更好的就业环境、可能的更高收入或者潜在的发展平台,这也是自身利益表达机制的一种体现。而热心的公益人士比不热心公益的人士更加关注“改善生态环境”,对外界环境的关注本就是公益人士的特点之一。通过上述分析,在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表达机制中,不同居民的参与诉求的出发点是“和而不同”的,必须予以充分的尊重和考虑,否则由于自身关注度的冲突,公众参与也有可能如“散沙”般形成不了合力,那样的话,对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的影响将十分的有限。

4结束语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6篇

在法律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法的价值都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法学家们不断的对法的价值进行论证和批判,以确保法有适用于这个时期的价值。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环境法给予保障,而生态文明同时也深刻影响到环境法的价值方向。研究生态文明如何更好地发展起来,首先要研究的就是环境法所要追求的价值和目标方向,环境法的价值体系由多方面价值组成。1.环境法的正义价值环境法主要把正义作为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同时与秩序、利益等相互融汇作为环境法体系的基本内容,而具有终极性价值的是正义价值。促进全国人民都拥有善德和正义是法律的最根本意义,法是伸张正义的途径也是正义的方向,法的存在意义也从正义价值中得以体现。环境法的主要价值体现同样是正义,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最高目标,这种和谐发展是环境法平衡代际主体与代内不同主体的正义体现。[1]构成环境法的价值体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研究环境法如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将正义看作是环境法的最重要价值,并将其作为研究基础。2.环境法的秩序价值秩序是构成环境法价值体系的基础价值,每条法律都是将实现某种秩序价值作为目的,法的正义价值若要彰显出来,需要秩序价值来实现。法律规范提供了良好的秩序状态,理想的秩序需要利益调制来完成。秩序要适应生产方式,需要体现出社会正义和公正。[2]人类社会作为法的诞生、进化的场景,法的属性确立了法的秩序价值是其他价值的基础。如果不存在法律秩序,法的生存及运作将会失去保障并受到威胁,法治将无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环境法所追求的秩序,建设生态文明有着同样的要求。生态秩序有三点主要要求: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相协调;三是人与人之间环境资源均衡分配。3.环境法的利益价值利益同样也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从古至今,人们之所以尽可能的去争取一切可能争取到的事物,一切都源自于利益。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法所确立的目标就是正义、秩序、建设生态文明高度统一,环境法存在的意义就是实现正义和秩序高度统一的追求,环境法的价值也体现在通过利益调制达到正义和秩序的的目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环境法的体系与利益调制是承载着正义和利益的载体,也是展现争议和秩序价值的途径。[3]利益价值相较于争议和秩序价值来说,它体现出来的是工具价值,其作用在取舍、调节、激励利益方面体现出来,是形成社会秩序和社会正义的机制。环境法也是通过自身特有的利益调制和规则体系,为正义和秩序引导正确的方向。

二、环境法正义价值的多面性

环境正义是环境法的正义表现,正义是法律最核心的追求。不同主体在参与有关环境方面的事务时,被公平对待,即为“环境正义”。公平对待表现为忽略年龄、性别、国籍等差异,拥有公平参与环境方面事项的权利。环境正义体现在参与环境事项的过程中,保障人与人之间合理的分配资源以及承担起相应的保护环境的义务。地球资源有限,而人均需求量较大,这就导致了如何合理分配资源问题的产生,环境正义实质的问题也就体现在此。环境正义主要就是调整和管理主体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满足主体所需的生存条件基础。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和现实环境问题特点,笔者总结出追求环境正义要从以下两方面抓起。

(一)代内正义方面代内正义表现为,忽略性别、年龄、身份、国籍、社会地位等差异的同世代内的人拥有平等的公众参与、享有权利义务、获取资源信息等权利。代内正义主要包括的正义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以及地域与地域之间的正义问题。但是由于各个方面的分配环境利益不公打破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平衡关系,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4]为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环境正义,维护代内环境的平衡,应努力完善环境法制度。一是要完善公开制度,让人民大众了解到环境信息和知识。自从《环境保护法》出台以来,为了使环境法具备更好的可实施性,需要不断地通过法规对公开制度完善细节规则。二是要增强各阶层与各区域之间的合作,以便健全环境表达机制。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和实质正义,法律制度应特别关照相对弱势的群体,保障他们的环境利益,这就需要健全环境利益分配机制,避免弱势群体无法享有应有的环境利益。

(二)代际正义方面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实质和广泛意义上的环境正义。代际正义是指为后代人保存资源,维持利于人类生存的环境状况,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一些国家将代际正义思想融于国家法律之中,生态文明与传统的文明形态不同,生态文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发展,更具远见卓识。

三、环境法生态秩序追求

(一)生态秩序的定义秩序是一种平衡状态,在内部建立。自然秩序是自生自发建立起来的秩序,而社会秩序由人创造出来。秩序性质有如下几点:一是对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限制力度;二是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是可以相互补充和影响的;三是表明人们某些生活方面具有一致性;四是体现出人们行为可以进入某种平衡稳定的状态。法律秩序是多种秩序形式中的一种,它作为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某些方面作为指示文明进程的仪器。生态秩序所追求的包括了,人与人之间需求环境资源与维护环境状况的平衡,以及人与自然共存的平衡状态。生态秩序是环境保护法体系之中最基础的一部分,它的最终追求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发展。

(二)达致生态秩序的措施法律秩序的含义是人们之间的关系要遵循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又相应的产生了文明秩序,生态秩序也要依靠法律规则来实现。在传统法律之中很难能满足生态文明的要求,所以要建立相应的环境法规则。确立环境法的目的就是要发展生态文明,制定生态秩序规则,适应于目前的生态文明建设。为了满足我国现今飞速发展现状中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环境法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的创新,来不断地完善自身体系,以便于更好地保障生态秩序的有条不紊。培养生态秩序意识对于生态文明的建设也十分有必要,要加强对人们意识层上的培养,有益于提升人们的生态意识。

四、环境法多重利益寻求

(一)人与环境利益关系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就是利益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多种多样,对于人类来说,环境资源的利益关系可以表现为:经济利益、精神利益、环境利益。而从传统的利益法学派角度来分析,又分为以下几类:社会利益、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人与环境资源具有多种属性关系,当这些关系之间产生碰撞时,如何取舍和解决是环境法需要研究的,也是从法律上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

(二)环境法调节利益的方法法律制度需要选择性的利用一些法律工具来维护生态秩序,首先,要承认个人或社会的特定利益,需要确定一个法律承认的范围,要尽可能的获得范围内的利益。对于多种利益如何进行取舍,环境法给出了明确的指示:将利益分类,按照高低层次和迫切需要程度来将利益进行排序和划分。然后,设置环境法制度,按照一定的顺序保护利益,实现利益。最后,本该被保护的利益无法实现或被侵犯时,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利益的实现。

五、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7篇

一、建设生态文明极具战略意义

生态文明具有丰富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将使人类社会形态发生根本转变。

按照生态文明“人类生态学的满意原则,经济生态学的效益原则和自然生态学的和谐原则"的要求,生态文明不仅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要体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社会和和谐;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统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整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权益,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在合理配置资源,满足当代需求的同时,还要为后代留出持续发展的空间;要改造传统的发展模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达到循环发展的高效与协调;以城市建设为中心,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平衡;弘扬环境道德,强化生态理念,塑造精神生态,确保社会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生态文明是由良好的生态环境,高效的生态经济和共生的生态社会所构成。生态环境是基础,生态经济是条件,生态社会是目的,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不可缺少的三大系统。

建设生态文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了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是人类对自然的作用,包括索取资源和空间,享受生态系统的服务,向环境排放废物。另一面是自然对人类的反作用,包括资源制约,自然危害,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会带来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自然就会威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

从历史阶段认识,人类文明可划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值得关注的是近三百年来的工业文明以征服自然为主要牲,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了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表明地球很难再有更大能力支持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这就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于是生态文明到来成为必然。

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取向决定了社会发展的生态化趋势,世界性保护环境的共识和行动正在向着人与自然和谐的方向发展,人类已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探索中循序发展。以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为标志,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的自身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建设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

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产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的持续发展,而这些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旨所在。生态文明涉及到自然环境,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旨在通过强化社会生态观念,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

二、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建设“全国棉纺织强县,全国食品工业强县”为目标,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偿试,取得了初步成效。发挥棉花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不断拉长棉纺织产业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以棉纺织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促进了棉纺织产、集群化发展,使经济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发挥蔬菜和畜牧资源优势,建立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实施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还大力培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年加工鲜菜12万吨的xx蔬菜脱水公司生产的干品蔬菜已销往全国各地。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突出的是:县域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循环经济还没有形成。行业资源消耗大、能源消耗多,污染排放严重,效益低下,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资源短缺,面源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产品安全生产预警预报监测体系尚不完善,无公害生态模式和技术还没有得到全面普及。意识形态上对生态文明认识不深,生态文明观念远未树立。

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决定也明确提出了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当前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强力推进循环经济,三是努力构建生态型社会。

三、建设生态文明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环境实质上就是保护经济和发展,也就是保护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构成生产力、生态美学、生态文化等的基本要求,是优化人居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县土地肥沃,农业基础较好,近年来,以棉纺织为龙头的工业发展迅猛,过去一些粗放的经济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些创伤,因此建设生态文明首先就是要防治环境污染,防止生态退化,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多年来,为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我县己采取了积极措施,从调整结构和布局,淘汰落后能力,推进清洁生产入手,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市场等手段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对各类污染源采取关、停、并、转、迁、治等不同措施,并且县财政投资6千多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对城市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对城市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逐步解决了县域水、空气、噪声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为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新的环境问题,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全方位监督和高科技监控,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生态建设扫清污染障碍。

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一是对生态退化区实施恢复,利用生物和和措施,增强水土保护能力和生态效益,对土地进行整理,对耕地保护,因地制宜推进绿化,结合我县实际,要加快人工植被营造,发展绿发,种植环宅林、环村林、环水林、环路林,不断完善生态调节系统。二是通过生态示范区带动生态农业的发展,以蔬菜、花生、棉花等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农业化步伐,大力推广先进农业科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同时,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县。三是通过优美城镇和文明村建设促进村镇、生态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按照优美城镇的要求,开展国家、省、市级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提高城镇发展品位。

四、建设生态文明要强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条件,而只有发展循环经济才能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牲,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如何把传统经济“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这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活动,转变成“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物质循环流动的过程,是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目的。发展循环经济一是要遵循减量化原则,减少原料、能源投入,减少污染排放。二是要遵循再使用原则,防止一次性产品和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污染;三是遵循再循环原则,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产品使用后能回收循环利用。生态文明要求经济发展必须以清洁生产为驱动,推进循环经济。

以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

清洁生产是指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好能源和原料,彩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中污染产生和排放,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实施清洁生产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我县新纺集团公司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直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要利用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驱动,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发挥新纺集团公司示范带动作用,配套完善鼓励政策,调动各行业清洁生产积极性,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之路,从而实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增加生产经营效益,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提高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水平

园区经济是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资源能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促使横向共生企业或产业,按照废物资源化链条关系,在各自清洁生产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配置,形成物质良性循环,有利于发挥规模与综合效益,也有利于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集中治理,对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的纺织工业园区“模块”已初具规模,但很不完善,尤其是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综合防治方面。为此,我县的纺织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健全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准入管理,逐步完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链条,发挥规模化、集约化优势,降低废物排放,把工业园区打造成一流的发展循环经济的平台。

做活县域整体循环经济文章

一是农工商一体化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在更大的空间形成农工商一体的产业化循环经济体系,发挥新野粮食、蔬菜、畜牧产品生产基地优势,把农业和工业、原料和产品,废物和资源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产业之间的联合,产业内部的纵深,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范文第8篇

关键词:罗尔斯;公平观;生态意义;

一、作者

美国哈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二、罗尔斯公平观的主要思想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的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的,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表明了西方的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的公平机会原则,即同等的机会公平的原则,它要求对于具有类似才干又有相同意愿的个体,在面对相同的社会职位和竞争的机会时,能够获得同等的公平的机会。目的在于使社会协作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公平正义的模式,罗尔斯认为这并不能够实现事实上的公平,所以他提出差别原则。在承认社会个体差别的基础上,必须确保程序上每一个社会个体自由地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平等权利。罗尔斯指出人民分配所得到的财富和资源当然是不平等的,但这种分配必须是对“最少受惠者”最有利,从而调整社会的不平等和经济的不平等。这对我国的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平理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十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的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求从理念和制度的层面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公平是生态文明的建设的应有之义。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这意味着人类应该公正公平地享受自然的恩泽,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资源,实现人类的福祉,然而现实的情况远非如此。当今全球生态危机的形成,不仅仅是人类欲望膨胀和对自然无节制索求的结果,也与社会不公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国家,当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技术、特权、资本等无节制地占有和开发生态资源时,就意味着剥夺了其他的社会成员和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各地先后出现的一些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环境的冲突事件,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公平的社会关系转移到生态的领域,造成了生态权益不平等的结果。1生态公平表面上看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但其实质是社会的公平在生态领域的延伸。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公平的视角来进行生态的文明建设,只有将公平的理念引入进来,才能更为全面的建设生态文明。

(一)国际上的生态不公平现象

半个世纪以来,虽然人类的环保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当代生态领域的不公平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生态种际不公和代际的不公未能从根本上得以“矫治”,对自然资源的竭泽而渔式的开发利用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大量的存在,屡禁不止。生态危机是种际不公所导致的直接后果。酸雨、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水资源枯竭、土地沙漠化等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不断的刷新历史,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资源枯竭、生态恶化进一步向下一代延递。公平观念的缺位和生态治理的机制的不公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的重大的障碍之一。

国际上的生态不公主要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方面,在全球的范围内,环境污染的转移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部分发达的国家为了本国的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将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向第三世界和发展中国家转移。表面上看,发达国家将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输入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借此取得的经济上的快速增长,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但从生态环境的角度看,发展中的国家是真正的受害者。

另一方面,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领域,一些发达的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的限制。从客观上看, 在国际贸易中引进环保的标准,是全球化的时代解决环境问题的必要手段。但现实的情况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差甚大,在国际的贸易中不加区别地采用统一的标准,必然极大地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对发展中国家极为的不利。

(二)国内的生态不公平现象

我国的生态不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发达的地区与不发达的地区之间的生态的不公,城乡生态的不公等。

首先,中国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同,先发展的地区与后发展的地区在生态权益的享受和生态责任的承担上还存在着不公正的现象。在产业的分布上,东南沿海的地区大都承载着污染较小的“朝阳产业”,而西部后发展的地区往往处在产业链的低端,分布着众多的“夕阳产业”。一方面,先发展的地区凭借充足的资本和发达的技术消耗了后发展地区的大量的能源资源;另一方面,还不断的将污染较大的低端产业转往中西部内陆后发展的地区,加剧了这些地区的生态破坏的程度。

其次,在生态的治理的责任的承担上,先发展的地区对后发展的地区的生态的治理的参与度和生态的补偿度远远不够,而由于缺乏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后发展的地区往往无法进行有效的生态的治理和生态的复原,情势比较严峻。这种在生态环境、资源环境上的不同的待遇和责任是生态不公的典型的体现。

最后,虽然生态的不公的现象表现的形式多样,但其内在的根源却指向一个焦点,那就是生态的权益与生态的责任的不对等,在生态的问题上的诸多的矛盾都可以归结为生态的权益的分配与生态的责任的分担不均上。

四、实现生态治理公正的机制探讨

解决生态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必须检讨人类的自身的行为方式,节制人类的自身的欲望,真正的公平的公正地对待自然界,同时,使当代的人与后代的人在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的方面保持恰当的比例,以实现代际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对等的国际合作机制

生态的权益的享有是一种权利,每个人在面对自然和历史时都是平等的,都有利用自然的资源而生存和发展的平等的权利。同样,每个国家也都有保护自然、维持生态的平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应该坚持基本的发展优先性的原则,发达的国家应注意到生态的权益和生态的责任应该是对等的。根据生态的权益与责任的对等的原则所建立的公平的公正的国际的合作的机制,是解决全球的生态危机的必经之途。当今的全球性的环境的污染是跨国界的,尽管难以精确的量化各个国家对此的“贡献”程度,但是“谁污染,谁承担”的基本的原则却是必须坚持的。

(二)建立多元的生态决策参与机制

党的十的报告明确的指出,生态文明的建设必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结合起来,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的参与。生态的治理必须是一种多元的主体共同的参与的治理,才能产生良性的互动的效应。这些主体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公民个体以及企业等。生态环境的决策必须通过多元的参与,在交流中形成关于公共利益的共识,做出符合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的合法的决策,也只有这样的决策的参与机制,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的程序的公正, 并最终达到实质的公正。

参考文献:

【1】王曙光.我国环境污染现状与环境税改革构想[J].经济研究导刊,2012,(8).

【2】王勇.社会公平视域下的生态文明建设[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

【3】周海林.可持续发展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