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防震救灾应急预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区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地震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区地震应急预案》等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水利工程地震灾害。
(四)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地震灾害发生后,开展前期处置工作,边实施边上报,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区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
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区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水利局局长
副指挥长:水利局副局级领导
成员:水利局各科室站所负责人
2、区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职责:在全区抗震救灾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启动命令,及时启动水利地震应急预案,指挥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员,部署对损毁水利工程的紧急救援,派出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地震应急救援队,根据震情和灾情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向区政府和上级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
3、区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站所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负责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组织开展对抗震救灾各工作组的地震应急检查,指导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局抗震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群众安置组、恢复重建组等4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确定,分别安排一名副局长担任。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办公室(工会、宣讲中心)、防汛办、河长办、南桥灌区管理所、规划科、水厂、调水办、抗旱站(人饮)、办(安全生产)
主要职责: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协调各组抗震救灾工作,联系相关部门沟通抗震救灾事项,汇总收集震情、灾情信息,研判灾区受灾程度;负责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承办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2、抢险救灾组
成员:水政科、水资源科及基层站所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组织局抢险队和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对受损水利工程进行自救和互救,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设置保护避灾通道,组织疏散转移受损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内人民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3、群众安置组
成员:人事科、财务科、办及基层站所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有关部门进行救援物资储备、供应和调配,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4、恢复重建组
成员:规划科、质监站、防汛办、水保站、南桥灌区管理所、抗旱服务站(人饮工程)
监测分析研判河道、水库、蓄滞洪区、闸涵等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对于受损严重的水利工程,采取紧急抢险措施,稳定工程运行,灾后及时邀请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针对震毁部位提出震毁修复及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时恢复。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措施
1、工程监测是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堤防、大坝及闸涵等各类建筑物监测、项目、测次等。各水利工程监测重点:
进入地震期后,有关乡、村防震机构相关人员进岗,并开展工作。
(1)清除溢洪道、泄洪涵洞和河道内一切阻水设施,确保水利工程以最大流量泄洪。
(2)有关乡镇防震抢险应急队员随时待命,抢险物资运送到位,做好一切抢险准备工作。
(3)密切关注地震期间天气预报,注意水利工程的安全和雨情、水情变化对水利工程的影响。
(4)大堤防查险,尤其要注意背水坡地震后的散浸、渗漏、滑坡,坝脚下管涌以及水利工程常年存在的问题。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于一般裂缝应加强观测,加以防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5)坝坡:坡面地震后有无塌陷,护坡有无翻起、松动、架空现象;
(6)各建筑物:地震后有无渗水、连接段塌陷等现象。
监测次数:对各水利工程大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地震后不得少于2次/日,情况紧急要不间断监测,附属建筑物不得少于1次/日。如发现问题迅速通知抢险队伍、物料运输到场到位,展开除险加固,同时通知下游村庄做好转移准备,并报告区防震办。
2、应急抢险,水利工程险情一般分为一、二类险情。
2.1一类险情(地震后情况危急,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
(1)水利工程水位接近校核洪水位,洪水可能漫(顶)坝、;
(2)堤防、坝体发生严重渗漏并出现浑水;
(3)迎水坡或背水坡大面积滑坡;
(4)堤防、坝体涵管爆裂并导致局部坍塌;
(5)堤防、坝体形成漏水通道发生管涌;
(6)堤防、坝体横向裂缝贯穿上下游。
2.2二类险情(地震后暂不会对水利工程大坝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但险情会发展):
(1)堤防、坝体渗漏;
(2)堤防、坝体塌坑;
(3)小范围纵、横向裂缝;
(4)水库溢洪道及河道边坡失稳;
(5)涵管堵塞、闸涵启闭设施失灵。
3、技术方案
3.1当地震后发生一类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措施降低水库、河道水位。降低水位应先开启已有的放水设施,降低溢洪道,疏通河道甚至在坝体、堤防上开槽泄洪(但要铺设彩条布或土工布等临时防冲设施)。
(1)地震后洪水可能漫堤(坝)时:首先应立即降低水位,扣宽加深溢洪道,或筑临时子堰,必要时破堤(坝)泄洪。
(2)地震后堤防、坝体出现严重漏水:采取上堵下排原则。上游用土工布或塑料薄膜止水,用土包止水。下游开导渗沟,用块石固脚压渗。
(3)地震后迎水坡和背水坡大面积滑坡:首先降低水位,迎水面用砂袋压坡,阻止下滑;背水面用砂袋块石压坡,培土加厚断面,导渗。
(4)地震后涵管爆裂:涵管进水口周围用棉被堵死;降低河道、水库水位。
(5)地震后管涌:在管涌出口处用砂袋粘土夯实。
(6)地震后堤防、坝体横向裂缝贯穿:开挖至裂缝、分层回填夯实;降低河道、水库水位。
3.2当地震后发生二类险情时,首先要采取降低水位、限制蓄水、行洪等措施。
(1)坝体渗漏:做导水沟,加强观测。
(2)堤防、坝体塌坑:清理滑动土,用砂袋回填。
(3)小范围纵、横向裂缝:挖至裂缝,回填新土夯实。
(4)堤防、水库溢洪道边坡失稳:上减荷、下加固。
当水利工程遇到重大险情,应向上级防震指挥机构报告,请求支援。
二、应急响应
(一)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出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情后,区水利局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响应程序,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工作。
(二)响应措施
1.根据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抗震救灾。
2.各工作组以救人为第一要务,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指挥各工作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并主动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抢险救灾报告,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争取予以救灾急需的经费和物资支持。
4.抗震救灾指挥部加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以及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监督,保证应急措施有力,物资使用合理高效。
2、Ⅳ级响应
地震速报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时,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区水利局,召开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组织人员赴灾区收集灾情信息和已经开展的应急处置情况,在全区抗震救灾地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按照各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及时调度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分配工作任务,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收集汇总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各类需求,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三)响应终止
依区人民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的响应终止命令和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适时终止应急预案的命令。
四、后期处置
(一)震毁修复及灾后重建,根据地震后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及时邀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针对震毁部位提出震毁修复及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发改委、省市水利系统或震后重建等申请专项资金进行修复或重建。
(二)抗震救灾办公室对抗震救灾、灾害损失、生产自救、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和建议,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区水利局对在地震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罚
在地震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义务,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其直接责任人及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适究刑事责任。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水利局制定,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修订或更新,修订或更新后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防震减灾事业所需经费投入。
第五条防震减灾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经济、公安、民政、建设、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以及先进科研成果的学术交流和推广应用,跟踪国际防震减灾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地震的群测群防工作,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阻碍、破坏防震减灾工作的行为。
第二章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本省的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提出确定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短期与;庙震预报方案,建立震情跟踪会商制度,加强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监测、传递、分析和处理,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加强预测。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技术研究,根据地震监测预报需要和规划要求,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建设,更新落后设备,强化监测手段,不断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第十二条省级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撤销与迁移,由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建设所需投资和维持运转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当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新建的一百五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根据工程性质和防震减灾需要,设置相应规模的强震观测设施,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项目预算。
新建的核电站、可能诱发地震的大型水库,必须根据防震减灾要求设置地震监测台网,由工程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并管理,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其台址勘选、设计和技术验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不得干扰和妨碍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工作,不得占用和干扰地震专用通信网的线路、信道及其设施。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和干扰;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征得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七条地震监测工作实行专业台网(站)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
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异常信息,必须及时核实、分析研究并逐级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观察到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省内及邻近海域的地震长期、中期、短期和临震预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并报告国务院。
第十九条在已地震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地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四十八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在预报的时域、地域内有效。预报期内未发生地震的,原机关应当做出撤销或者延期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条禁止制造,散布地震谣言。发生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予以澄清。
第二十一条为避免人工爆破造成地震误传事件的发生,一次齐发爆破用药量相当于四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的,爆破单位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必须向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章地震灾害预防
第二十二条地震灾害预防,包括工程性预防和非工程性预防。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震情和地震灾害预测结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修改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震构造环境。选择工程建设场地,必须避开活动断裂。
第二十五条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依法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未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施工。
第二十七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必须经省或者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抗震设防依据。
第二十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专项审查制度。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农民建造具有抗震性能的住房,积极推行适合不同地区的乡村抗震住宅设计。
村镇建设中的公共建筑、统建的住房及乡镇企业的生产、办公用房,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第三十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开展防震、避震训练;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还应当组织学生进行防震、避震的模拟性演习。
第四章地震应急
第三十二条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大型企业、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走本单位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并根据震情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涉及重大事项调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第三十五条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助装备的储备和使用训练工作。
第三十六条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省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所预报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相关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七条在临震应急期内,预报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居民进行避震疏散,并有权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有关部门应当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做好抢险准备。
公安、交通部门应当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的畅通。
第三十八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应当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震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开展现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地震有关参数做出速报,并及时对震后趋势做出判断。
第四十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的调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灾区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省人民政府宣布。
第五章震后救灾与重建
第四十二条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救灾职责,迅速组织抢救受灾人员,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加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输油等工程,并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处置措施。
非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
第四十三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第四十四条地震灾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服从辈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救灾与重建活动。
第四十五条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通过国家救助、生产自救、公民互助、保险理赔、社会捐赠、自筹、信贷、国外援助等多种方式解决。
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抗震设防要求,制定重建规划。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典型地震遗址、遗迹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按照要求设置强震观测设施和地震监测台网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设置。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造、散布地震谣言或者擅自泄露、地震预报意见,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三)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
(四)阻挠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紧急调用人员、物资或者占用场地的;
(五)对防震减灾工作造成危害,应由公安机关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抗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二)在地震应急期内不坚守工作岗位,临阵脱逃的;
(三)截留、挪用地震救灾资金或者物资的;
(四)不按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在防震减灾工作中,,询私舞弊的。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近五年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发展情况
(一)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2009年我县修订完善县《地震应急预案》,县政府于2012年修建完成6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县政府于2011年7月、2012年4月2次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县中小学校每年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经费、人员落实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下设1个综合股室,目前县防震减灾局从事地震监测工作1名、财务人员兼职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人员1名,没有专门配备从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近几年来工作人员时常配备不够,人员变动大,业务培训不够,专项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因此人力、物力、财力都存在一定困难。
(三)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县按照州防震减灾局的要求,于2009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州地震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了县《地震应急预案》。预案涉及到全县二十多个部门及所有乡镇,地震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框架体系,随着“4.20”芦山地震的发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更加宝贵的经验,我县将在总结2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使我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应急救援物资管理
近3年来,我县共投入资金228万元,用于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6处,总面积39300平方米,可容纳19550人。其中:县城东门广场,面积4200平方米,可容纳2000人;中学,位于县城,面积14000平方米,可容纳7000人;小学校,位于镇乡,面积2000平方米,可容纳1000人;碑园管理处,位于川主寺镇,面积3000平方米,可容纳1500人;管理处,位于乡,面积15000平方米,可容纳7500人;沟管理处,位于乡,面积1100平方米,可容纳550人。2012年上半年县投资18.5万元完成该6处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建设,2012年下半年再次投资210万元完善6个避难场所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后,民政部门按照政府安排将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账篷、棉衣、棉袄等物资储备于县民政局仓库;方便面、矿泉水等食品储备于县源茂超市。随着我县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完成和设施设备完善,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
(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县地震应急救援队最初成立于1996年,随着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县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突发事件队伍主要由县公安、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交通、通信、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县团委及防震减灾部门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援相关活动,不断壮大县防震减灾的社会救援力量,提高防灾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发挥广大青年的优势和作用,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灾情报送体系建设
地震灾情报送体系比较健全,各责任单位职责明确,从灾情信息的收集、传送、接收、处理形成了一条比较完善的应急体系,“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灾情报送体系建设在信息收集、传输、处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2012年我县完成灾情上报接收处理系统灾情采集PDA工作,在13个指定乡镇设立网点,指定防震减灾助理员为灾情上报员,负责开展震情、灾情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优势及不足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优势,应急救援机构比较健全,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优势,环境和社会稳定,具有辐射周边,向其他县提供迅捷支援和保障的优势,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县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得到了考验,地震发生后我县在较短时间内启动了《地震应急预案》,成立了地震应急救援队,该紧急救援队分成3个组,一组前往茂县、汶川方向,一组前往平武、北川方向,再一组前往本县重灾乡镇开展地震救援工作,该应急救援队伍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工作认真;不足是我县防灾减灾专业队伍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设备少,对应急救援工作经验交流太少,对乡村一级民兵组建的应急救援队培训不够。
三、改进设想及建议
总结和学习国外地震应急救援的先进经验,从美国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方面得到几点启示,由此提出三点设想:
(一)强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职能,并将其设为综合救援机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重复工作和重复建设,提高救灾能力,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加强统筹规划,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动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灾意识,强化防灾工作,工作重点应由救灾转向以防灾、减灾为主,提高抗灾能力,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强化管理模式
1.突出工作重点,一是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二是重视防灾减灾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将研究成果转化用于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推广;三是重视基础信息的收集和资源分享,对于灾害进程及时依托媒体收集、整合、公开;四是重视对公众的宣传工作,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都应设立专门接待访问者的部门,开辟网站进行自我宣传、科普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等;五是各级政府都要重视紧急救援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2.加强良性循环的管理流程,各级政府在灾害行政管理上重点放在制定计划(规划)、组织培训、演练和搞好宣传教育四个方面,依托科研机构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政策用于防灾减灾管理,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政府应利用资金杠杆来推动关于减灾的思路和做法,推广减灾技术和规范的应用。
幼儿园应急预案1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分类:
根据地震强度和其对造成的破坏或影响程度分为5类:一类: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地震(简称特大破坏*地震),烈度达8度以上,相当于本市范围内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二类:严重破坏*地震,烈度达7-8度(含8度),相当于本市发生5.5-6.0级(含6.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6.5级以上的地震。三类:中等破坏*地震,烈度达6-7度(含7度),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5.0-5.5级(含5.5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四类:一般破坏*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4.5-5.0级(含5.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5.5级以上地震。五类:强有感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3.5~4.5级(含4.5级)地震,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三、事权划分
震后应急按地震分类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幼教中心组织负责;
五类地震应急工作由各园自行负责。
各幼儿园在实施地震应急工作中,须随时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向幼教中心报告,并酌情提出救援请求。
四、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幼教中心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燕幼教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晓红幼教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魏涛幼教中心副主任
吴双幼教中心副主任
成员:机关全体成员及各园园长、保健组长
主要职责: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保*幼儿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各园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五、应急措施:
1.要沉着冷静地面对地震,不能惊慌失措。
2.措施
(1)发生地震时,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要先保护幼儿。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的指挥,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4)*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酲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教育幼儿及给幼儿心里上的安慰。
六、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通讯组及时上报灾情,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抢险救护人员及医护小组要实施救助工作。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幼教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并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谣言。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迅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等千万不要惊慌,要就近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尽量为幼儿找到饮食,同时不能盲目采取措施,要懂得发出报险信号,等待救援。
七、其它
1.要求各园园长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各幼儿园要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各幼儿园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
幼儿园应急预案2
为了加强对破坏*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使学校各方面在破坏*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破坏*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地震应急预案>、<中华*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高新区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学校布署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确保我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防震演练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演练统一指挥工作,
成员: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校长为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及工会组长组成,l总务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和促进社会稳定。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分组
(1)指挥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2)疏散组
组长:
组员:各上课教师、学科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职责:在现场指挥下坚守岗位,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全体师生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避免拥挤踩踏,以保*全体师生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医疗救助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准备医疗器械和*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进行简单救治后就进医院进行救治。
(3)安全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调集有关人员、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协助其他工作组输送救援人员和受灾伤员。迅速排查,学校电力、饮水、通讯和其它公共设施受灾情况,根据灾情,组织抢修,保*学校供电、供水通讯畅通。负责维护学校内出入口秩序,做好消防治安力量的准备,了解校内各区域的情况,加强巡视。维持避难场所秩序,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搭建帐篷和应急厕所。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宣传统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开展地震知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师生的防震减灾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根据市区地震局的震情预报做好宣传工作,并认真做好地震的调查、上报工作,为地震灾害的快速评估做好准备。
四、震前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校舍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地震发生时应急行动
强烈地震发生时,一般伴有隆隆的地声、地光及地面振动,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有几秒到十几秒的时间,此时要教育学生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恐惧慌乱,更不要无目地乱跑,必须在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避险。
1、地震时室内、外避险
听到地震*报后,处于教学教室内的师生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告诉学生不要慌乱,并指挥学生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靠外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
在*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该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2、紧急疏散避险
等到主震结束后,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疏散路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预先设定。集中地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如*场或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有电时广播疏散信号,停电时用喊话器或哨声疏散信号,全体师生听到疏散的信号后,立即按预定的路线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1)要有顺序地疏散,离教室门口较近的学生先离开教室,不准在教室门口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2)相关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是应该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防震抗震小组由***校长为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及工会主席组成,政教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 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⑴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扩,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县“防震减灾领导组”由于人员变动,年初进行了调整充实,成员分别为36个局(委、室)的局长(主任)和10个乡镇的乡镇长,共51人。县政府办已以左政办下文发到各成员单位。并对照《左权县地震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培训,使他们明确了各自在抗震救灾中的职责与分工。
应急人员是从各单位的应急队伍中抽调的骨干力量,原有专业应急人员70人,进行重新核定,确定为年龄在35岁以下的男性共计67人。
二、主要工作及其职责
“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是防震减灾的主要工作。
1、监测预报
微观监测(局里有一台电滋波仪器)在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强震情值班,按时、保质完成了相关数据的采集及网上报送任务;宏观监测,正向高质量、高要求迈进。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地震应急数据,建立了地震应急数据库。
2、震害预防
①掌握和督促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按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今年协助省地震勘察研究院晋中分院对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和铭兰商货城等6家建设单位进行了地震参数核查、确定,抗震设防工作积极展开,督促建设单位把好规划设计关,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②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今年我县共在10个乡镇和城区建立了11个示范点,并完成了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
③加强了地震知识的宣传力度。根据市地震局做好“5·12防震减灾日”和“7.28防震减灾宣传周”的活动通知精神,我县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5月12日和7月28日,县地震局分别在县城文化中心门前广场举办了宣传活动。县防震减灾领导组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及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办、教育科技局、发改局、民政局、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安监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等14个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50余人分别参加了活动,制作版面有60余块50米长,版面图文并茂,简俗易懂,以地震知识、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深受群众喜爱。两次共发放宣传资料0余份,全体人员身披彩带,现场为观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解答相关提问。7月28日,王飞副县长还做了“关注地震安全,远离地震灾害”的电视讲话。与此同时,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左权报都登载了有关活动情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也开展了“防震减灾”主题班会、教室内张贴地震科普知识挂图、校门口悬挂宣传标语条幅等系列宣传活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县军事日活动仪式上,四大班子领导集中观看了防震减灾知识讲座,使他们牢固树立了“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理念。
④建立起科普宣传基地,与县教育科技局共同发文,任命左中等25所学校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职中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有力促进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在全县中小学校的推广和应用。
⑤坚持平时宣传与应急自救相结合,防患于未然。日本东京是地震高发区,他们的做法就是定期进行应急避险演练和加强抗震设防教育工作,所以防震效果很明显。我们将学习日本经验把学校作为重点防震对象,去年在左权二中进行了全县性大规模应急避险演练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与县教育局联合指导了全县各中小学的地震应急避险演练,9月18日又在左权宏远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使师生掌握了基本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3、高效快速处置地震传言事件:2月20日11时左右,太原、榆次、阳泉等地传播谣言说20日晚山西地区有地震发生。一时间,我县地震谣言纷传,部分群众心理出现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接到报告后,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当夜召开了两次紧急会议。按照会议精神,我局加强监视和震情值班,并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做好维稳工作。同时,配合县委、县政府快速启动应急机制,通宵值班,组织多方力量连夜开展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互联网辟谣信息,迅速平息了群众恐慌情绪。次日又赶赴各乡镇进一步调查核实,并通过新闻媒体澄清事实,有效地稳定了群众情绪,维护了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应急救援
①我县始终坚持“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理念,积极做好防震应急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震情值班,震情监视,震情会商等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一是修改和完善了“左权县地震应急预案”,并下发到各个成员单位。二是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都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县地震局备案。10月份还组织防震减灾领导组的成员单位领导进行了“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提高了各成员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发放了“应急包”。包内配带的应急工具和应急资料。有“左权县地震应急预案”、全县的一些基础数据、地上交通、疏散场地、救援人员、领导组成员通讯录等,使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对全县的情况一目了然,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和决策。
②设立了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立了滨河公园、祝融公园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可供县城居住人员紧急避险。在采纳省、市地震应急专家意见,吸收各地建设经验,经县住建、园林、地震等部门规划,先后建设滨河和祝融两个应急避险场所。滨河地震应急避险场所,由滨河公园、将军广场、宏远学校操场组成,总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服务半径为500~1500米,可接纳盘城、芸山、皇母圣、钟鼓楼、牧童街、永清社区居民应急使用,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4m2;祝融地震应急避险场所,总占地面积1400亩,一期工程规划为500亩,可接纳康宁路、二中路、祝融街、广圣巷、民圣巷、东圣巷等社区居民应急使用。各个应急避险场所均设有疏散通道和应急救援专用车道,保证快速畅通,使居民能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到达。同时,在应急避险场所附近设置了明显标志牌,为居民提示应急避险场所的方位和距离。各应急避险场所还配备了应急设施,划定了应急避险功能分区,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物资供应站、应急厕所等,并设定了相应标志。
③进行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我县救灾物资储备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二种形式。其中,账篷、棉衣、棉被等物资储存在民政部门的救灾物资储备库中,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协议储备的方式储备在经营企业。目前,全县储备饮用水15吨,方便食品10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这些储备物资便可投入使用,保证市民正常的生活。
④推行了安全示范社区建设。钟鼓楼社区为我县安全示范社区建设示范点,制做了标志牌,成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设立了地震应急避险场所,编制了应急疏散方案,并进行了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和地震应急知识培训。
5、“三网一员”网络建设工作显著:“三网一员”网络建设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了“三网一员”建设工作。一是明确“三网一员”相关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对“三网一员”的管理,加强检查,确保观测正常。定期举办“三网一员”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组织经验交流,加强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助理员的责任意识,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强化他们的专业技能。全县共有防震减灾助理员60名,基本上建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三网一员”网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县的防震减灾工作有了明显的进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许多不足之处。
1、地震局工作人员尽管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但工作经验、业务素质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地震局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急需增加编制,配备年轻同志进入。
3、尽管我们加大了防震减灾的工作力度,但也还有个别部门及其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震害防御的思想,缺乏忧患意识,不能全面履行法定的职责义务。
4、个别企业、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应急预案还不尽合理,不便操作,各自在应急中的职责还不明确。
四、2011年的工作打算
工作中,我们感到做的还很不够,为做好我县的防震减灾工作,我们曾到榆杜、祁县学习取经。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展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为把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推上新台阶,2011年工作打算如下:
1、完善地震监测系统,提高地震预报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达到群测群防。
①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到本系统先进单位参观学习,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②聘请专家为我县有关领导和中小学校长进行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讲座,以提高各级领导对当前震情形势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③加强对“三网一员”进行培训,由于“三网一员”人员变动频繁,新上任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加之震情形势相对严峻,为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我们将对“三网一员”再次进行业务培训,以保证村级宏观监测,震害预防和震情速报的正常开展。
2、高度重视震害预防、提升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
与城建局联合对建筑单位和家户居住承建者进行重点培训。配合上级抓好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抗震设计和施工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水平,提高城乡抗御地震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农村居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抗震能力。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系统,确保在突发破坏性地震时,震情灾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派出,交通和通讯能够保持畅通,灾民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安置,社会能够尽快恢复稳定。
(一)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区消防大队作为我区突发灾害紧急求援的主要力量,要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配备基本的搜救装备,应有侧重地配置重要专用装备,配备能实施搜救倒塌楼房被埋人员的救援装备;
(二)提高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已建的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工业设施、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尤其是1990年以前建设的多层砖房、预制板房等建筑物要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或抽样调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要加快实施加固或改造。新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49号)要求或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加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区建设、规划、文体、教育、水务、供电、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等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区民政、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帐篷、衣被、药品、设备等专用物资储备。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医疗等物资应建立平战结合的流动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资源。
(四)积极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区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经贸、建设、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震后容易引发水库溃坝、尾矿库、泥石流、山体滑坡、地基塌陷、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专项普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和防范。
二、增强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使防震减灾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一)认真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各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要负责督促指导。地震应急预案完成制订后必须报送区地震办备案,区政府将统一汇编。
(二)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相应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实施和大型企业以及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学校、医院、影院、商场等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应加强指导,每年适时开展一次以上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快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区地震办、团区委和区红十字会要按照《关于印发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震〔〕71号)要求,发挥新成立的“区地震救援志愿服务大队”的作用。6月底前,团区委和各镇(街道)团委要负责本行政区内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居)等地震救援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队组建,区地震办、红十字会要负责组织对地震救援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演练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建立起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人才资源,逐步开展兼职志愿者准入登记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不同专业救援技能、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高效率开展救援行动的兼职志愿者。
(四)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要推广应用村镇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新建住宅特别是沿海广大地区的石结构房时采取抗震措施,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宅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防震保安能力。
三、努力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
区地震办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全区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密切关注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动态,加强群测群防,凤凰山公园动物观测站、东圳水库水产养殖场鱼类观测站等5个地震前兆异常宏观观测站要加强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区地震办。大力推进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继续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以下简称地震“三网一员”)建设。各镇(街道)和区地震办要加大地震“三网一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区地震办要切实提高地震“三网一员”地震信息速报的水平,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区地震办要第一时间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滋生。
(三)加快地震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区地震办要按照省地震局《关于推广应用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震〔〕58号)要求,6月底前完成我区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地震监测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信息的实时传输,确保地震速报和地震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为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并于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地震应急数据库建设任务。
四、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持续地进行防震避险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编印不同内容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读物,并联合宣传、广电等部门在每年“5·12”防震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xx市中小学牢牢抓住这一契机,紧扣“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突出主题,大力开展校园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学校精心组织,搞好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师生开展“2018年防灾减灾日专题学习”活动,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作用,提高师生对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灾害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提高防灾技能,认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学校按照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围绕防溺水、防汛抗灾、防震减灾、防风防雷、防御地质灾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饮食卫生等方面,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对全校师生进行培训,明确疏散信号、路线、顺序、场地、时间等,使师生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演练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不足,改进细化措施,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技能。
构筑平安校园,全面排查校园内外安全隐患。学校围绕防震、防汛、防溺水、校舍、安保、消防、饮食卫生、周边治安等方面,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应急预案修订、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安排专人督促整改,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对自身难以整改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并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