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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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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1篇

要]经济转轨是近年来研究热点之一,但研究方面多涉及传统经济学领域,较少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文章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分析经济转轨进程中生态环境效应,着重分析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正负效应。总体而言,市场经济生态环境效应要优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为提高资源配置和资源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同时也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避其带来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关键词]经济转轨;管理机制;生态环境效应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1-0019-05

一、引 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其还没有形成一个确切的定义。经济转轨也叫“经济转型”或者“经济过渡”,主要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社会主义世界计划经济消解、市场逐步形成的这一过程(胡德宝,2010)[1];经济转轨主要是指社会经济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转变,具体而言主要是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唐末兵,2005;光,2007)[2][3];转轨经济一般情况下,就其原来意义来说,无论“过渡经济”、“转轨经济”,还是“转型经济”,其含义并无太大区别,均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转换(张仁德,2006)[4]。综上所述,许多学者基于传统经济学的视角将经济转轨定义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笔者认为经济转轨内涵非常丰富,不应仅仅指对资源配置方式起重要作用的体制的转变,还应包括发展模式、发展要素、发展路径的选择。

目前关于经济转轨的研究内容多集中在传统经济学领域,例如市场化转轨过程的描述和分析[3]、转轨经济比较方法论[4]、经济转轨过程中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及绩效差异[5]、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6]、经济转轨不确定性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7]、转轨路径、经济增长与转轨理论范式研究[8]、经济结构对体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9]等。然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上述社会经济效应,它还改变了企业的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的生态环境决策和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但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三、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

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 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

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四、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 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 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 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

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

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

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活动形式的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结构的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义经济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的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客观形态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3篇

20世纪50年代,以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推崇。中国也对苏联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模仿,甚至直接“移植”。很显然这种制度的模仿和移植,可以大大减少新体制设计和建设的成本。但由于中国与苏联历史、客观自然因素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把出生于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直接用于中国,则会可能出现诸多不适应的症状,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并对该体制不断地进行修正以适应中国的国情。从国民经济学课程建设发展历程来看,中国最早的《国民经济计划学》教材就是源自对苏联教材的直接模仿,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不断更新,其课程名称先后以《国民经济管理概论》和《计划经济学》出现,直至发展演变成为今天的《国民经济学》,这显示出国民经济学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中国化”和“本土化”的特征。

二、逻辑必然:国民经济学在当前我国的存在

当前,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与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改革不同,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由政府主导下的以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渐进性改革,这也是国民经济学在当前中国存在的逻辑必然。

(一)逻辑起点:我国正在进行一场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改革

中国所实行的经济改革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改革,因此,在经济改革进程中政府行为显得非常重要。政府在改革过程中的定位以及行为方式直接影响着经济改革的进程和效率。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未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行为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1.政府“越位”问题的解决中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体制惯性,政府在诸多方面还对经济还存在强大干预,这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生产管得过多过死,每年政府对国有企业大量的亏损补贴及政策优惠,对其进行扶持,极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形成;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为大力发展经济,亲自参与招商引资,将本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商业行为纳入政府职责范围之中。这种政府“越位”行为屡见不鲜,极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越位”行为正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不健全的表现,解决政府“越位”行为是还原市场的过程。因此,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及时解决政府“越位”问题。政府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恰当的方式退出市场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难题,这也是国民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2.政府“缺位”问题的解决在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以及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等因素所造成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在这些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但目前来来看,中国政府在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职能并没有到位。如中国政府对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规制不利,垄断企业的价格同盟、价格歧视、供应不足、低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等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同时政府在提供经济制度等公共物品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如对于经济改制中出现的急切需要解决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经济改革中存在的寻租问题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必须要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此,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正确解决政府“缺位”问题。需要寻找合适的方式,令政府有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中国当前情况下需要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国民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必要性: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性与长期性

与俄罗斯“休克疗法”的市场化改革不同,中国采用的是市场化改革是渐进性改革,这决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是一个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改革国家,也不同于基于“华盛顿共识”的苏联、东欧国家的市场化改革,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性改革(又被称为“北京共识”)。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中国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地进行探寻,对国民经济运行客观规律的研究,更应结合中国经济的实际,总结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规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性特征决定了国民经济学学科以及该专业的研究生在目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国民经济学学科研究发展内容展望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中国现实和该学科的发展历史情况,未来国民经济学研究可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展开:

(一)宏观调控与政策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混合经济依然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政府是制度创新的主要提供者,宏观经济计划和管理依然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从目前来看,中国金融体系尚不完善,而财政手段运用也不熟练,计划仍是目前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此处的计划已不是原先意义上的计划(高度集权的政治手段),而变为类似管理学意义上的指导性计划和政策性计划。因此,政府要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中政府调控的成熟理论与经验,更要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提出符合国情的主张,同时深入研究各个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的组合与协同问题。

(二)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

战略与规划原本是“国民经济计划”专业的核心方向,现在仍是国民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国民经济学与财政学、金融学相比显得更为宏观。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中国政府依然会重视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以规划的方式指导经济的发展。因此,国民经济学应着重突出市场经济中的国家战略和规划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涉及的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比如,城镇化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等。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国市场经济 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中国市场经济

(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

中国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运用辩证思维成功地解决了自由放任市场与传统行政计划的对立格局。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完全否定了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又完全否认了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然而,上述两者的互相否认并未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私有制经济制度之间的矛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自由资本的极端代表,苏联模式是社会主义传统行政计划的极端代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规避了两者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又汲取了两者的积极性和效率性。

(二)中国市场经济的特征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在经济所有制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单一的私有制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单一的公有制制度,并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基本经济基础下,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道路。

中国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了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又克服了市场与政府分离或结合的极端方式。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了政府与市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目标。

中国市场经济能够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又充分发挥市场高效地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单纯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依靠无理性市场盲目调节,单纯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靠国家强制的政治命令分配资源,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中国市场经济在宏观上具有对经济活动的指导性,在微观上又具有个体主观的能动性。

二、不同类型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

经济效益最大化,通俗而言,就是把全部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企业效益上。提高经济效益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体现。

经济效益最大化相较于以往“产业最大化”而言,无疑具有更为积极的作用。实现或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可以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理财目标的本身。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使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目标或定性的要求,是科学的、有效的和合理的。然而,该目标在实际的财务管理活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经济效益不能被某个经济参数所表达,应该是借助多个经济指标所表征。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通过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更多的财富。

股东的经济活动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股东具有其所创办企业的所有权,投资是由于在未来企业能够为其带来回报,一般通过股息和出售股票等常用方式。因此,股东的财富规模常常被股票的市场价格所代替。为了达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不得不使股票的价格达到最大化。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疑为财务管理活动增添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在当代社会,股东承担着企业的风险,企业其他经济方面的相关者也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股东利益最大化存在着多个缺陷。股东最大化的目标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估价,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相关证券市场制度还未健全,股价的高低不能反映股东的财富大小。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通过科学地经营,合理构建企业的财务管理结构,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使企业经过长时间稳定逐步地发展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重视企业的稳定性以及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利益。当企业的价值或财富不断增加时,与企业相关的人员――股东、债权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利益也会随之增高[2]。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容易产生良性循环。为企业今后健康地发展提供资金服务上的保证。

三、合理目标的探讨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分析

经济效益最大化由于其本身缺乏可操作性和具有空洞性的特点,不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具体操作流程。但由于经济效益最大化具有战略性,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总思路,可以将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指导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分析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股东不是企业风险的唯一承担者,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承担着更大的经济风险。单纯的只考虑股东的利益并使股东财富达到最大化,不符合中国市场经济的性质。

由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处于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中,中国市场经济各方面规章制度有待建设。中国证券市场是不成熟的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的高低受到很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并不能直接反映企业本身的业绩水平。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分析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中政治;情境教学;情感体验;学习主体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7)03-0056-01

重新审视当前的政治课堂教学我们会发现,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常常过于追求片面而理性的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感受和个人的情感需求,忽视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应当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这样的教学现状导致政治课堂教学常常脱离学生的生活现实,显然违背了我们开展政治课程教学的目的。因此,改变传统教学模式迫在眉睫。在众多新的教学模式中,以情境创设为途径和手段的情境教学模式在政治教学中表现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价值。在政治课堂上,通过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身处情境之中,所引发的情感共鸣是传统教学模式所无法比拟的,而在此基础上,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得到更好的彰显,这无疑会给学生的成长带来巨大的帮助。因此,作为一名高中政治教师,我们要认真对待情境教学模式,并结合实践对这种教学模式进行大胆的探究和完善。

一、以生活现实为背景创设教学情境

对于学生来说,每天都接触的现实生活是最为熟悉的场景,因为每个学生都真实地处于一定的生活环境之中,每天都在接触与生活有关的人和事,而新的课程改革也对教学活动的生活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方面教学的生活化可以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体验来强化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情感体验,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另一方面,教学的生活化也可以为学生日后的实践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学科功能的实现提供有利的帮助。因此,在创设教学情境时,生活化的情境是最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之一。例如,笔者在讲《投资理财的选择》中的“储蓄存款”内容时,就结合生活实例让学生谈一谈自己身边常见的一些储蓄行为,并请有经验的学生给大家说一说自己经历的或者与家人一起亲身经历的关于存款过程的一些体验。在教师的鼓励下,有几个学生开始侃侃而谈,使得“储蓄存款”这一课本上的东西瞬间变得真实起来。在这样的生活情境下,学生讨论和探究的热情被点燃了,接下来的教学活动就在学生的积极参与下顺利地开展起来。

二、以实物展示为手段创设教学情境

越是真实的情境越能冲击学生的感官,越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而情境教学功能的发挥,核心环节就是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激发学生的兴趣。因此,努力为学生创设直观的情境对实现情境教学目标作用显著。什么样的情境最为直观呢?答案当然就是实物。在课堂上,教师展示实物,对学生来说是最具有冲击性的感官刺激,最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记得笔者在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为了让学生对市场经济的特点有更深刻的认识,笔者就以计划经济作为讲课背景。然而,当前的中学生对于“计划经济”这个历史事物了解甚少,难以产生情感共鸣,为此,笔者在课前特意花了一些时间搜集了一些与计划经济有关的事物,希望通过实物展示的方式让学生更好地感受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在课堂上,笔者将搜集到的粮票、布票、肉票等展现在学生眼前,并告诉学生,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这些各种各样的票,即使有钱都买不到东西。当学生了解到这个现象时,先是非常吃惊,接下来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借着学生的这一心理,笔者开始给学生介绍起计划经济的起因、背景、特征等内容,接下来再从计划经济不知不觉地过渡到当天的主题――市场经济。通过这样一个实物展示的环节,学生不但轻松理解了市场经济的概念、特征,更深层次地认识到国家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国情之间的密切关联。

三、以音乐渲染为方式创设教学情境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6篇

一、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经济环境适应性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细分产业在第一产业内部也在逐步进行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过程。这样,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多元化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村经济货币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货币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而农村经济货币化的发展趋势更为明显。农村经济货币化水平的提高,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产生直接影响。除了对金融结算工具和清算方式需求的改变,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增加外,最主要是对货币总量需求增加,包括现金货币和准货币。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在物物交换的条件下,金融需求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是零,就是说,这时实体经济的变动不需要货币金融的媒介。

随着信用经济的诞生,就产生了实物与货币的交换关系,这时有多大的实物规模,就决定了需要有多大的与之相适应的货币金融需求量规模,即这时金融需求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为1,这是此时的金融需求量的理论极限值。也就是说,即使在简单经济条件下,金融与经济之间是存在一定的比率关系,即公式(1)。在公式(1)中,M表示金融需求量;K表示经济金融需求量系数;G表示经济总量,即GDP。然而,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经济运行不再以简单形式出现,现代金融可以使货币和信用发生自身的乘数作用,可以使经济的金融需求量出现倍数放大。在这种情况下,简单生产条件下的金融———经济比率关系模型就要被扩充为。在公式(2)中,Ki(i=1,2,……n)表示经济货币化程度加深过程中的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量系数。依照上述思路,田力等(2004)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按公式(2)对我国农村金融的理论需求量进行了测算,并在考虑财政部门的资金供给量、家庭部门私人资本的净流入量以及国外资本的净流入量后得出我国农村金融理论需求总量,见表1。在表1的基础上,田力等(2004)使用农村总的金融性资产来替代农村金融的实际拥有量并进行了计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出我国农村金融实际拥有量(金融资产量),见表2。结合表1和表2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理论需求量和实际量之间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不仅显示了我国农村金融需求量水平与实际所供给量水平的差距在拉大,而且更暴露了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经济环境适应性方面存在功能缺陷。另外,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与我国农业经济运行机制、运行结构也存在经济适应性方面的功能欠缺。

对于农业经济运行机制,主要在于我国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却没有顺应这种运行机制的变化。计划经济的交易秩序是一种人为设计的秩序而不是像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那样是一种自然秩序或曰“扩展秩序(extendedorder)”。美国学者哈耶克认为,这种扩展了的秩序并不起源于人类的设想和意愿,而是自发地来到世间,它来自人们对某些传统的实践,尤其是对道德实践的无意尊奉。与此不同的是,计划经济的交易秩序是基于人类理性之上,未经实践认真检验的一种人为设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要求高度集中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与其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市场化方式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与其相对应,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且呈现出金融资本商品化、金融组织法人化、金融调控间接化与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实现上述特征,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如哈耶克所言,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极权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人类知识的有限性和理性的有限性使少数人去计划千百万人的生活成为不可能”。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农业经济运行结构也表现出经济适应性不足。所谓经济运行结构,主要是指经济运行过程中不同领域与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有机组合。面对我国农村经济活动存在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和不同区域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形成有效的组织运行结构,导致金融资源无法通过不同管理方式来调节资金运行及形成不同区域的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及运用,从而造成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及国有企业集中。

二、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金融环境适应性分析

按照金融环境的适应性标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具备不仅能够充分调动储蓄资源来支持农村经济增长,而且还能够通过改变农业资金流向及流量来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发展。但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前尚无法达到金融环境适应性标准,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从农村金融组织的机构数量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以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导,显然,从事农村金融活动的机构数量有限,这将限制了农村金融领域的信贷业务规模。另一方面,从农村金融组织的业务定位来分析,农业发展银行是农村金融方面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其以前主要局限于粮食、棉花、菜油等大宗农产品方面的信贷业务,尚未涉及“三农”建设的全部领域;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最初定位是农村金融业务,但是,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其信贷业务很多在县级城市区域,较少涉及真正属于农村金融领域的乡镇区域;邮政储蓄银行从事一小部分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但是,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业务远大于贷款业务,导致邮政储蓄银行对于农村地区的资金“虹吸效应”比较严重,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表3与表4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完全达到金融环境的适应性标准,还有待于通过金融深化过程来进一步改进。

三、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分析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组织文化、制度文化与信用文化方面的适应能力。考虑到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运作载体主要还是正规金融机构,因此,在组织文化与制度文化层面已具有较好的适应性。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起步较晚,信用文化建设方面明显不足,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信用秩序更为混乱,这可能与农村地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有直接关联。农村信用文化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领域的信贷业务规模与比重。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水平,尤其是对信用文化的适应性,将成为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运行效率的重要路径。对此,中央多次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要求,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至今还没有实质性进展。虽然目前农村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以及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金融机构越来越注重效益,而由于农业经济发展滞后,支持农村经济无利可图,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金融业对农业支持严重不足,这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制约因素。例如,作为政策性支持农业生产的农业发展银行,尽管有人民银行给其提供贷款,但在实际运作中,却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人民银行为减少呆账坏账也不愿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毕竟风险很大,而农业发展银行为自身利益又不愿把贷款发放给农民,转而用于其他商业贷款以获取利润。最终的结果则是,农业发展银行失去了本身存在的意义,或者说违背了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宗旨。诸如此类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适应性缺陷,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已具有农村金融的组织文化与制度文化,但是,尚缺乏一个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信用文化。完善的市场经济应具备信用高度发达的经济特征。金融不仅加速社会资金的周转运动,而且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在现代经济中发挥核心作用。实践证明:金融作用的充分发挥,一靠制度,二靠科技,三靠文化。但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信用文化适应性不足,如对失信行为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对粉饰财务报表进行骗贷的行为缺乏一定的制约性,对金融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等,这些都不利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现文化环境的适应性目标。通过表5与表6的分析可以发现,因信用文化适应性不足,导致我国金融机构对于农业方面的中长期贷款业务比重明显过低,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7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高等教育;财政体制

高等教育财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我国财政体制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与此相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革。探讨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对深化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及其弊端

计划经济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按照政府制定的计划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由于高等教育担负着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职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系统是政府的整个计划体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运行机制大致如下:政府首先制定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然后计划部门据此来确定人才需求计划,制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高等院校的招生计划,财政部门再根据招生计划的定额确定高等教育的拨款计划。高等学校必须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计划要求来确定自己的工作计划、用人计划、课程设置计划和教学计划。经过按计划培养过程,国家再制定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计划接受统一分配的学生。[1]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包揽高等教育办学。财政拨款是高等教育经费的唯一来源,这种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行“统一列支、分级管理”的体制。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财政体制是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被称为“统收统支”,各级地方政府都没有自己的独立核算。中央政府集中全部的财政收入并制定一个包括全部下级政府的统一预算。这种财政安排也将教育部门包括进来。教育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由国家财政统一列支,实行统一领导,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分级管理的体制。财政部根据教育部和国家计委提供的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按照“定员定额”的核算办法分别给各部门、各地区核定教育经费。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的经费由财政部拨到有关部委,然后再经过各部委下达到学校。地方所属院校的经费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部下达的经费指标,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管理。

第二,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结余上缴”的原则。财政部在按照“定员定额”法核定高等教育经费的同时,对经费的使用范围实行严格的限制,即“专款专用、结余上缴”。“定员定额”法核算教育经费,包括两个部分:(1)教职工人员经费开支,其中有标准工资、补助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三项;(2)学生经费开支,其中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修缮费、助(奖)学金。此外,还设有一些专项拨款。[2]这种拨款方法保证了人员经费的开支,但在制定各项经费开支标准的同时也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例如,教学业务费不能用于教学设备购置,行政公务费不能用于教学业务,造成了学校有限资金的分散、割裂。学校对此无统筹安排,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缺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的积极性。加上在年终决算后将全部结余款项交回国家财政,高等学校本身缺乏经费使用方面的自主权。许多学校往往是年终决算前“突击花钱”,力求把分到手的钱全部花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费使用不当,降低了学校的办学效益。

第三,高等教育经费的分配采用“基数加发展”的拨款方式。所谓“基数加发展”的方式,就是以各校前一年度所得的经费份额为基数,考虑当年度各项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财力的可能,确定当年的经费分配额度。这是一种渐进式的经费分配方式。这种经费分配方式是以以往的支出结果为依据,而不是基于合理的成本分析之上。在制定预算时,决策机构参照的是往年的支出基数,往年支出越多,可能得到的经费就越多,助长了高校花钱不顾效益,形成学校追求成本最大化的现象。同时,这种经费分配方式缺乏公平、透明的竞争机制,基数的确定主观性因素极大。一些高校对决策部门的影响往往起相当大的作用。事实上,在“基数加发展”的经费分配模式下,各高等院校学生人均经费差别较大。

这种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带来一些弊端。

第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受到国家财政及指令性计划的严格约束,高等院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以按计划分配的资源为条件。学校缺乏主动筹集经费的自主权和积极性。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在这种体制下只能为很少的一部分人提供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机会,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所带来的日益增长的对各种专门人才的需求。此外,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不利于发挥地方投资办教育的积极性,影响了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

第二,中央各部委根据行业的发展计划和相应的人才需求计划设置为本行业服务的高等院校,促使各部门所管辖的高等教育机构自成体系,搞小而全,院校和专业重复设置,造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高等教育成了部门经济、产品经济的附属物。同时也造成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高级专门人才分布不合理和高等教育科类、专业分布不合理状况。重视人才培养的部门给所属高等院校的投资就多,反之,投资就少。这样逐渐形成的人才拥有和培养状况不平衡,导致人才供求矛盾尖锐化,造成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

第三,部门投资和部门办学导致专业设置过窄,培养的学生理论基础薄弱,知识面不宽,适应性不强。此外,人才的培养与分配为投资部门所有,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所带来的人才积压、用非所学、高才低用、近亲繁殖等消极后果也很严重,使国家有限的高等教育投资得到的宏观效益不高。

计划经济的特征范文第8篇

关键词:行政区域经济 行政区划 城市化

一般来讲,区域经济一直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从实践来看,在我国转型时期却出现了一种与特定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奇异区域经济现象――行政区域经济。

一、行政区域经济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行政区域经济的概念

行政区域经济,是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行政区域经济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相对应,同时也与人们通常说的“诸侯经济”有着很大的区别:“诸侯经济”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带有贬义的经济现象,而行政区域经济更多的是强调在特定时期的一种经济运行状态,不能单一地用“褒”“贬”来形容它。

(二)行政区域经济的特征

1 行政区域经济的行政性

行政区域经济的行政性突出表现在行政区域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主导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行政区域是一个与一定等级政府相对应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综合体,具有完整而成熟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行政管理系统,正是依靠这种系统,才确保行政区域各种功能正常运转。行政区域经济是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因此地方政府为了使自身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处于有利地位,会争取占用更多的行政区域要素资源(主要是行政等级和地域空间),这样反过来又加剧了行政区域经济的行政性。

2 行政区域经济的封闭性

行政区域经济下的地方政府有着强烈的属地经济观念,它往往以地方政府经济规划为核心,以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为边界,有意识地限制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人为地封锁市场,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封闭性。这种封闭性存在诸多弊端,例如生产上的重复建设、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全国大市场的分割以及区域经济出现死角等。

3 行政区域经济的两面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所以在评价“行政区域经济”时,要看到消极和积极两方面。诚然,行政区域经济有许多消极影响,即市场分割、重复建设、盲目竞争、地方保护等,所有这些都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相悖。但行政区域经济在其运行的初期和中期阶段,却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正是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因为某种程度的地方竞争并不一定是坏事。因此,行政区域经济自身瓦解的过程其实也可以认为是克服其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影响的过程。

4 行政区域经济的过渡性

从中国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来看,行政区域经济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过渡性特征。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是指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之间的横向联系发育不足,有的只是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之间的转移。而在市场经济时期,行政区域经济促使地方经济向规模经济发展,这无疑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但行政区域经济中还是存在地方政府行为的异化和权限的扩张,这会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从而最终导致行政区域经济的瓦解。

二、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行政区划是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具体而言,行政区划是国家结构体系的安排,即将领土划分为四级层次、规模不等的行政区域,并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置对应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以实施相应的管理。从理论上讲,行政区域不是经济区域,地方政府也不应该成为经济管理部门,但在中国的实践中,按行政区域划分的行政区域经济却是客观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区划是影响行政区域经济的重要因素。

(一)行政区划内各行政机关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进行的,它必然受行政区内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权力、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事业、民政等工作,制定、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由此可见,行政区划必然对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行政区域内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布局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行政区划内地方政府绩效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中国是中央集权制国家,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计划特别是地方经济发展,都是通过各级行政区域的政府安排并实施的。而改革开放以来,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经济权力大大加强了,因而行政区域的经济功能不断强化,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明显不同的是政府在区域运行中起着中枢的作用。各级政府管辖的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已成为上级政府衡量下级政府工作好坏的极重要标志,从而形成中国特有的“行政区域经济”现象。

(三)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域经济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如果行政区划以一定的经济区划为基础,使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的优势相结合,那么行政区划的设置及其调整就能推动行政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另一方面,行政区划作为行政建制的空间投影,犹如一堵看不见的墙,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发挥行政区划经济功能,必须认识到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消极影响,充分发挥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行政区划对行政区域经济的包容性影响

行政区划纵向管理层次使行政区划内纵向管理区域的经济要素和经济活动向一体化方向演进,从而决定了不同种类行政区域经济之间具有包容性,而这种包容性又进一步促成了行政区域经济板块的形成。在板块范围内不同种类的行政区域经济类型可以说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例如,省域经济的发展战略影响着市、县、乡、镇经济的发展;当然,受行政隶属关系的制约,上一级行政区域板块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低一级行政区域板块的创新发展。

三、基于行政区划层面促进经济区域化发展的对策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主要是各行政区之间经济发展的相互协作和联合,行政区划设置是否科学和合理,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必须通过行政区划改革来纠正与经济一体化发展相悖的行政区经济。

(一)改革行政区划体制

当前,我国行政区划设置上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现行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数量偏少,各行政区域所辖地域面积相差悬殊,这就极大地助长了区域经济分割,造成各区域

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平等。基于这个问题,杨龙曾提出行政区划改革的思路,即“应突破目前行政区划的基本单元,以经济区域化发展为依据,在三个层次上设立新的行政区,包括跨省的行政区、省内跨地县的行政区、跨临近省县处于几个省交界地区的行政区”,对于这种构想,我认为在省内建立跨地县的行政区更具可行性。省内的经济局部区域化现象符合经济区域的同质性、联系性,经济管理的合理性等要求,并具备连片区域与其他必要的物质要素,应该得到相应的发展。但这种经济区域的形成与发展一直以来却受到现行行政区划的限制,主要是来自省内地市级或地区行政权力的阻力。因此,省内应设置与局部经济区域相应的一级行政区域,其地位在省以下,省辖市以上,应为副省级。具体方式既可单独设立一级机构,也可把原来的省辖市升格,原来的计划单列市明确为副省级。副省级地位使这些行政机构能够克服来自区内地方政府的抵制,顺利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建立经济协调机构

行政区域经济的形成说明行政权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协调机构,可以说是从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人手来解决行政区域经济问题。中国实行省制已有上千年,省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行政区划,它已经形成一种地域概念和文化意识,所以取消省制或重新划省都会遇到来自社会心理方面的抵制。因此,可以削减省的一部分权力,其中主要是经济管理方面的权力,同时,把削减出的这一部分权力集中到高于省级政府的行政协调机构,由该机构统一筹划本区域的经济发展。这种次中央的行政协调权力可以避免目前存在的省行政区域经济现象,解决省行政区域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实现区域内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但必须指出,这是在市场经济尚未充分发育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协调机构职能的设置,要侧重于协调制定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以及协调处理区际利益冲突、对侵害区域共同发展利益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特别应注意的是要防止行政协调机构职能膨胀,防止其演变成新的封闭型行政――经济利益主体。